会被拘留。如果发表了不当言论的话,可以罚款五百元以上,或者进行五天到十天的拘留。不当言论一般是指对国家或者是个人造成一定的威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言论,以及具有故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相关情节,会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言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法律分析:发表不当言论侮辱、诽谤、诬告他人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四川一女子发表不当言论被行拘5日,这一处罚结果对其他人民群众来说都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散布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网络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信息的变化,不过在网络聊天的过程中,也要学会严格要求自己,慎重发表言论。在网络上肆意发表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崇洋媚外的言论,性质极其恶劣,在这次的事件中,这名女子已经承担了自己所发言论的严重后果,目前已被依法行拘。
事情发生经过是怎样的?
2022年7月9日,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事情发生之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发现这名女子在社交平台上肆意发表辱骂同胞崇洋媚外的言论,性质极其恶劣,立即介入调查对冲这名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每个人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在网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
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才可以让自己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在此次事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只规定对这名女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不仅影响证明自己的正常生活,而且还会影响这名女子的家人,此次事件的发生对于网络上所有的用户来说,都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不能网络暴力,不能那么口无遮拦,祸从口出,大家应该做好自己,不能啥都说了,以免坐牢。
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网络言论侵权要到哪个法院起诉网络言论侵权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不可估量,此时作为受害一方肯定想到法院起诉维权,但究竟去哪个法院起诉可能就没几个人可以准确说出,通常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地为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需要结合具体案例。一般情况下,法律依据如下:1、因为这些有的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参照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2、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国法律条规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十五年。法律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如果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发现传唤会进行询问调查,可以给予处罚,如果没有正式处罚,所在地派出所会对笔录存档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不会。不当言论被派出所传唤不会影响个人所在单位,发表不当言论被派出所传唤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但不会留下案底,传唤是案件在侦查阶段所需采取的措施,不具备强制措施。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
1 需要担保人。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当公安机关认为网民发表不当言论已经危害了社会治安,需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时,依法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3 担保人需要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有稳定的职业或者固定的住所,并且愿意为被传唤人负责,确保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案接受处理。如果被传唤人没有合适的担保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拘传。
73. 论行政拘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字数:6982,页数:08) 74. 论但书情节的罪与非罪(字数:11170,页数:13 ) 75. 论受贿罪的情节与量刑(字数:12802,页数:14 ) 76. “不予处罚”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字数:7605,页数:14) 77.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引起的思考(字数:7450,页数:13) 78. 安乐死立法研究(字数:12897,页数:25) 79.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字数:6845,页数:13) 80.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法律思考(字数:7009,页数:14) 81. 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几点思考(字数:8104,页数:16) 82. 对新保险法关于告知义务的思考(字数:7979,页数:14) 可联&>系Q+.Q:89..36.........后面输入....28..........接着输入......136Q+Q空间.里有所有内-容。可$代,$写83. 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思考(字数:7501,页数:15) 84. 计算机犯罪主体研究——增设单位犯罪的可行性分析(字数:6790,页数:14) 85.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字数:6475,页数:13) 86. 论夫妻共同财产(字数:6499,页数:12) 87. 论公民的遗嘱的权利(字数:7345,页数:14) 88. 论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字数:8151,页数:16) 89. 论交通肇事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字数:8401,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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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行政拘留不影响老婆政审。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一、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二、我国行政拘留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忽视了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性行政拘留限制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人身自由权四宪法所规定的一种基本权利。但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行政拘留并没有什么特殊性,该法将行政拘留与警告、罚款、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并列,在适用程序等方面亦没有明显的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2022年7月9日,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
四川泸州警方通报,徐某某(女,58岁,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所发表的内容负责,而面对徐某这种连基本的良知都没有的人,更应该严惩!
其言论引发了哪些争议?
宪法规定:一、公民有话语自由,包括在网络上发布言论的自由,但是在网上发布信息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徐某某作为中国人,却辱骂中国人,其行为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常话语,伤害了国民的感情,涉嫌寻衅滋事。
二、培养一名合格的医生,需要国家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医院又需要投入多少就业成长的扶持力!而徐某某身处其位,拎不清作为一个中国人该有的朴素情怀,去咒骂、侮辱自己的同胞。作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思想决定行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规定,寻衅滋事最常见的就是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等行为,也包括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语。
徐某某作为公立医院医生,《职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最后,该案再次警醒人们,网络也是公共场所,有很多人在关注,发言一定要谨慎,如果是在网上发布,点击率和传播率高的话,还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后悔莫及了。
我认为有点过分。因为不当言论也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所以学校应该进行教育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开除。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民警在核实之后,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民警经过调查,当事人徐某某,58岁,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
徐某某对安倍遭遇刺杀的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在评论区中的三条留言,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愤怒不已,她的言论让我们看到她完全否定,甚至是仇视自己的同胞,并且到了非常可怕的一种成都,而且网友发现,这也不是徐某第一次发表不当言论了。
在7月1日,她就发布了一条“英德是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县,而非英国和德国,中国佬,一见别个欧美韩日遭灾就幸灾乐祸,最该被灭掉的是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劣等民族!”就是这样一条让人愤怒的朋友圈,激起了民愤。
有人看完后愤怒的表示,对这样的人才拘留五天都是轻的,应该给予更严重的惩罚!一个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的人,简直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这样的人竟然如此辱骂自己的同胞,没有一点点的良知。
这件事情,也给你众人一个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网上捏造,散步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严厉的打击。
希望徐某某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58岁本应该是深知我们国家曾经的遭遇,如今却发表如此恶心的言论,实在是让人感到愤怒与失望,个人认为,拘留五日的处罚确实不算严重,也希望网友们在发布个人言论的时候,深思熟虑,不要向徐某某一样。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一个人说话还是需要谨言慎行,不能违反社会道德,破坏公共秩序,引起大众的恐慌,我们要传递正能量而不是歪理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