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指三孩政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国家开发三胎政策,是为了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是为了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为了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为了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三胎的条件有: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全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中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暨南大学经济与 社会 研究院/余家庆 葛梦君
早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宋治平提议延长女性产假至3-6年就引起了广泛热议。虽然女性应当休产假已经成为共识,但产假的长短却存在争议。争论认为,过短的产假不利于女性的身心恢复与子女照顾,而过长的产假所造成的劳动力损失又会使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面临更大的歧视。随着“三孩政策”的出台,产假、生育津贴与公共托育等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即将成为今后改革的焦点。那么,在制定政策时,多长时间的产假才是最合适的?
产假:身心恢复到子女照顾
对此,早在1919年的《保护妇女生育公约》(Conventionon Maternity Protection for Women)中,国际劳工组织便呼吁保障女性产后六个月的休息权(ILO,C003:Article3)。最新一版(2000年)《保护妇女生育公约》中,提倡产假至少持续14个星期(约98天),并建议有条件的会员国可增加至18周(约128天),同时确保女性不会因为休产假失去相应的劳动权益与福利(ILO,C183:Article3)。
而伴随近代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女性作为潜在的劳动力后备军被整合进城市的生产体制(production regime)。职业女性兼具母亲和劳动者角色,这使得女性面临照顾与就业上的双重冲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制度鼓励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在“企业办 社会 ”的指导下,城市的单位与街道普遍建立了哺乳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等照顾机构。公办幼儿园体系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配套制度优先接纳城市职工家庭子女,并调整幼儿园开放时间、取消寒暑假以适应父母亲的工作需要。但随着1980年代市场化改革以来的“单位”制度瓦解,国家快速退出家庭私人生活,儿童照料等责任重新回归家庭。市场化改革后中国缺少儿童照顾方面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我国0-3岁的儿童照料机构几乎为空白,只有少数中产以上家庭可以转向市场购买服务来弥补托育需求。同时,人口流动使城市新组建的家庭与原有亲属网络分开,随着家庭的核心化,传统大家庭的代际支持被削弱。
当前,大多数的女性在生育时获得的公共支持和家庭支持不足。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以及“女性更适合照顾小孩”等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大多数女性在生育时难以获得的配偶的帮助,甚至出现“丧偶式 育儿 ”的困境。根据第三期中国 社会 妇女地位调查显示,3岁以下的孩子基本由家庭承担照顾责任,其中母亲承担日间照顾责任的比例为63.2%。虽然我国女性就业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如2010年中国18-64岁女性的就业率为71.1%,但这些现实的障碍使得职业女性面临着如何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难题。
中国女性产假政策解读:1949-2021
中国的产假制度最早形成于1926年的民国时期,时长达到6-8周不等,但在当时的 社会 经济背景下并未普遍推行(李扬,2016)。1935年一项针对广州市60位已婚职业女性的调查显示,回答有产假的女性只有36人,产假天数主要(46%)集中在30-45日(陈慧贞,1935)。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明确了当时城市女性职工的56天的产假权:“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56天的产假制度一直延续到1980年代末期。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56天增加至90天。直到2012年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再次将中国女性的基础产假上调至98天。
目前,我国关于产假有关规定主要来自于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和各省的《女职工劳动特别法律规定》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首先,全国女性享有基础产假98天。2012年的国务院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其次,根据不同省份的规定,各省的法定产假还可以在基础产假之上增加若干天数。例如,广东省的女性职工还可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广东省女性职工,法定最低产假为98+80=178天。
然而有趣的是,我国各个省份关于女性法定产假天数的规定差异很大,有的省份产假长达1年,有的省份产假短则不足两个月。其中,台湾、澳门、香港、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浙江等城市化率较高、经济发达的地区,产假天数较短,多为3个月或4个月。相比之下,同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广东省产假政策更长。
除了法定最低产假,部分省份还制定了产假延长政策。北京、吉林、重庆、福建省允许有条件的雇主额外增加产假1至12个月不等;海南、陕西、广西增设了哺乳假,允许有条件的雇主给予女职工3至12个月不等的哺乳假;陕西则针对参加孕前检查的女职工奖励额外10天的产假;广东则针对剖腹产的女职工额外提供30天的休假。
表1 各省女性职工产假表
他山之玉:产假应该休多久?
女性应该休产假已经成为共识,但该休多久的产假还未达成共识。生育对家庭和国家有益,却由企业来承担女性职工的养育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时不仅会考虑到已生育的女性面临的家庭照料重担歧视已生育的女性,而且会考虑未生育的女性职工在未来生育时的成本。 太长和太短的产假都会对女性的工资、再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已有研究表明,如果女性休产假时间太长,会导致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加剧。同时母亲脱离职场太久对女性人力资本积累造成负面影响,也这将降低母亲的职位或工资,使女性更容易面临“职场天花板”。中国学者於嘉和谢宇(2014)的一项研究表明,女性每生育一个子女会造成其工资下降约7%,而且这一负面影响将随着生育子女数量的增加而变大。反之,如果女性没有产假或产假时间太短,只能驱使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或转向时间更为弹性能满足她们照料孩子需求但收入不稳定、权益缺乏保障的灵活就业。在德国和英国,个体户(英国将连续就业不足26周的职工也列入其中)无法享有带薪生育假期,这也是两国生育女性兼职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在意大利,15至34岁的女性中有25%处于临时就业状态,其中只有极少数女性能够享有带薪生育假期,同时这也是意大利女性生育率较低的原因。
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产假的时间应当适中,6个月的产假最为合适。一项针对欧洲地区生育假期对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表明,短期休假(少于6个月)对生育女性的职业生涯影响很小,而享受较长的产假(不少于6个月)对女性,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工资产生负面影响,9个月的有薪产假将会使女性收入降低3%。除了产假外,一些国家还规定了父母假,这是由父母共同可以享有的假期。学者们的研究表明,较长的父母假会降低母亲返回就业单位的工资或者更可能使母亲退出劳动力市场,这是因为在一些国家,特别是在一些父权制国家,父母假通常由母亲申请使用。芬兰和丹麦的父母假较短,这些地区的母亲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很高,而且生育率也较高;意大利的生育女性产假和 育儿 假的时间都较长,但女性就业率和生育率都不高,说明生育假期长无助于提高女性就业率。
育儿 津贴也会对生育女性的就业产生不同的影响。父母假期间提供津贴,更可能促使母亲在小孩1岁内选择在家陪伴孩子;没有提供 育儿 津贴,母亲为了有足够经济能力照顾幼儿的生活需要,更可能提早返回劳动力市场从事兼职工作。在瑞典,生育女性的产假期工资相当于产前工资的90%,由于有优厚的假期津贴,生育女性在父母假期间参加兼职工作的比例不到20%;英国和荷兰的生育女性 育儿 假是不带薪的,其在父母假期间参加兼职工作的比例分别为40.4%和60.2%,远高于瑞典,这意味着生育女性出于家庭收入的考量不得不在假期从事兼职工作,既不利于照顾孩子,还会造成母亲职位和收入降低。
谁能享受到产假权益?
此外,模棱两可的政策文本,导致了往往是企业组织具有对产假政策的最终解释权。例如,北京市的产假一般是128天,但如果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这意味着女性职工的最长产假可休至218天,这就带来了企业、组织间的隐性福利差异。
文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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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贞.广州市已婚妇女与职业[C]//.程焕文、吴滔.民国时期 社会 调查丛编岭南大学与中山大学卷上, 福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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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栾梦
“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在计划生育政策主导下的早期出生者,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同时,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结下硕果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下面是关于开放二孩感想作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帮助。闻放开二胎政策有感人到中年不自哀,却教老蚌结珠胎。悲欣交集独涕泪,进退失据共徘徊。尚想芝兰生庭院,应愁稗草登高台。无常世事殊难料,生且放歌死便埋。初闻放开二胎的新政,大概最感慨和纠结的当属60末70初四十不惑的这一代人了,尤其是喜欢多几个孩子却遵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抚养了一胎的父母亲们。作者此诗前四句深深表达了这种“本已心死突又似让死灰复燃,却已感力不从心”的矛盾纠结心理,如人到中年、老蚌生珠、悲欣交集、进退失据。一个孩子尚且发愁能否成长为高尚品格的芝兰玉树,而不是台阶庸庸俗草,何况再多一个。索性不如什么都不想,随遇而安最好。犹记得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说一个人这一辈子肯定会经历几次运动,我曾经笑回,那是你们那辈,我们不会。想想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何尝不是一次全国性的几十年的也带些封杀人性的运动,还有全国大统一的房地产经济……。所以,世事真的是难料,想开了,自然也就顺了,权当是人生的一个经历和体验。不要抱怨,感谢生活,感谢生命即好。有感于全面施行二胎政策初闻放开二胎的新政,大概最感慨和纠结的当属60末70初四十不惑的这一代人了,尤其是喜欢多几个孩子却遵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抚养了一胎的父母亲们。作者此诗前四句深深表达了这种“本已心死突又似让死灰复燃,却已感力不从心”的矛盾纠结心理,如人到中年、老蚌生珠、悲欣交集、进退失据。一个孩子尚且发愁能否成长为高尚品格的芝兰玉树,而不是台阶庸庸俗草,何况再多一个。索性不如什么都不想,随遇而安最好。犹记得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说一个人这一辈子肯定会经历几次运动,我曾经笑回,那是你们那辈,我们不会。想想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何尝不是一次全国性的几十年的也带些封杀人性的运动,还有全国大统一的房地产经济……。所以,世事真的是难料,想开了,自然也就顺了,权当是人生的一个经历和体验。不要抱怨,感谢生活,感谢生命即好。生不生二胎,这两天又刷屏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问题,一个天大的问题。至于什么解决国家的老龄化问题,那不是我们上心的问题。楼主是80后,独生子,没有什么本事,只能找了一个企业,老老实实的上班,每月拿着微薄的死工资。12年结婚,11年买的房子,小产权房,没法贷款,七姑八大姨的凑足钱了,到现在还没有还完。没有车,也买不起,电动自行车代步。15年这大半年时间,家里老太太因病住了两次院了,老爷子年纪大了,媳妇还得在家照看满三岁的孩子(俺结婚晚),夜间陪床的任务就自己一个人承担了,出去上个厕所、买个饭,还都得跑着去,就怕不在的那一点时间,发生什么意外。连续熬了好几周,搞得是人困马乏,精神不济,单位还得请假,本来就不多的工资,又得少一半。如果,有个兄弟姐们的,轮换着来陪床,就不用这么熬了。医药费两个人分担点,也能轻松点。父母都是农民,只有新农合,报销后,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二胎很有必要,从个人来看,两个人分担事情,诸如父母的养老、赡养、医护等等,是非常有利的。在以后的生活中,两个人扶持着、帮衬着,都是极好的。但是,普普通通的我们真的养得起吗,别说以前五六个孩子不一样养得起来吗?时代变了、大环境变了,钱不是钱了。也别说什么混一辈子,混的不就是人丁兴旺吗,人是兴旺了,但是你是生活,还是活着,生活质量能保证吗??现在养个孩子,从怀孕开始,前期检查,后期住院,孩子的奶粉、看护。再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初中,高中,各种费用,各种兴趣班、爱好、生活费,有个病啊、灾的.. 好不容易长大了,要结婚了,买房子!呵呵....只能呵呵了....这个社会目前的趋势是,有钱人才生的起,养得起;生孩子也成了有钱人的权利了。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问题不抓紧时间解决,单纯放开二胎,是对普通人的嘲讽,阶层固化如此严重的今天(君不见,当官人家的孩子,不是公务员,就是银行、国企、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公务员,就是承继父业干企业。偶尔也有穷小子逆袭的,但是凤毛麟角),普通人生的孩子将来只能给富人打工,如此循环吗?生,还是不生,这是一个大问题!!
我肯定更多能西
劝你还是放弃以此为主题的论文吧。“单独两胎政策”(那叫“单独两孩政策”)随着两孩生育新政策的正式实施已成了历史,再论“单独二胎政策”已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你想写好涉及生育政策的论文,建议最好能研究和把握一下目前已出台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这样有利于你在论述中做得更准确、更到位些,也就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单独二胎政策”这样的不当。“二胎”和“两孩”,那可是有质的区别的。希望此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肯定更多能西
我觉得全面二和政策,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在放开二胎政策以后,出生率并没有预估计的那么多,所以说对学前教育的影响是很小的。随着即将进入重度老龄化,出生率又非常的低,这已经是一个研究的问题了,就应该出台一些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多生。
这个是有利也有弊。
你好,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1背景介绍‘单独二孩政策’至迟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关于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翟振武教授所带领的团队制定的分省份放开的“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孩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孩”政策。翟振武曾在2011年4月26日应邀在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讲解人口问题。翟的这一方案,曾得到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国务院。之前,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孩”(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2方案实施关于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占主流意见包括“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3条件标准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你们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3]4政策解读2014年1月19日,记者从两会现场专访了青海省卫计委主任张进京,张进京告诉记者:“单独二胎”政策不等于“单独二孩”政策,目前,仍有许多群众对这两者的概念仍然混淆不清,认为“单独二胎”和“单独二孩”并无差异,其实不然。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么该家庭就不能再享受单独二孩政策,更不能再生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可以享受单独二孩政策。“二孩”,顾名思义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5专家观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政策是影响中国人口变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不仅在宏观上左右人口的变化发展趋势,而且在微观上影响涉及亿万家庭的生活和生育行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死亡率快速下降,而出生率维持在高水平上(平均每个妇女生育6至7个孩子),中国的人口增长率骤然提高。在6亿人口的基数上,60年代中国每年平均出生人数高达2700万人,每年净增长人数达到2300万人以上,人口增长率高达2.5%。7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初衷就是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经过30多年的计划生育,中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增长率已经降到0.5%以下。在13亿人的基数上,每年出生人口1600万,净增加人数650万左右,平均每个妇女生育的孩子数降到了1.5至1.6个的水平。30多年来,计划生育累计少生了4亿多人,极大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人口素质的提高。同时也应看到,今天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生育率持续低于更替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劳动力长期供给呈现短缺趋势,出生性别比失衡,这些导致家庭养老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所降低。为了适应已经变化了的人口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需要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完善和调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是过去十几年以来对计划生育政策重大的、战略性的调整。政策实施后,虽然出生人数和人口总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5年内每年新增出生人数约为一两百万),但都在可控可承受范围内,不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产生大的震荡和冲击。“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一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老龄化程度(约降低3个百分点)和推迟老龄化进程,为中国应对老龄化挑战赢得更多的时间和胜算;二是能够改善劳动力老化的结构,改善未来劳动力数量供给平衡;三是改善家庭的结构,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顺应了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有人认为,应该立即全面放开二胎(孩)生育。从长期看,允许每一对夫妇都生育两个孩子,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也能更大程度上缓解老龄化过程、改善人口结构。但是,政策的模拟和预测表明,如果立即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接近1.5亿独生子女家庭会被纳入政策范围,在现有的人口结构和生育意愿等条件下,未来人口总量会突破15亿,并且在政策施行后短期内会形成出生人数的高峰,年出生人数突破3000万,甚至超过3500万人。综合全面地考量,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不利于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相对而言,“单独二孩”政策更加平稳、渐进、可控。但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也要有清醒认识。“单独二孩”政策能缓解老龄化程度和过程,但无法改变中国老龄化的趋势。应对老龄化根本之策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同样道理,“单独二孩”政策能缓解未来劳动力供应短缺的局面,但未来劳动力数量的缩减是长期的趋势。应对劳动力数量下降的根本措施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再回到多生孩子的时代。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