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不可忽略的常识问题.概括起来开题报告就是对有关论文题目的现有文献进行评论,一般侧重于现有文献的缺点。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思政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一、论文题目
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二、专业名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
四、研究意义
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巨匠,他不仅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哲学史上的深刻变革,而且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分析和研究文化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研究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列宁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目前,我国人民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进行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要成功地开展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首先必须加强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开展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
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是唯一科学的文化哲学。现代西方文化哲学虽然包含一些合理因素,但总体上,明显缺乏科学合理性。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人类思想史特别是西方传统文化哲学思想史上的一切优秀成果,正确地揭示了文化的本质和规律,创立了无产阶级的文化哲学。研究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有助于夯实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理论基础,把握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思想实质,并运用它去批判吸收中外文化哲学中的合理成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
其次,有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大精深,除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还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生态哲学等。过去,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研究还不够重视、不够深入。因此,深入开展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有助于拓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围,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建设。
再次,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文化哲学是最高层次的文化理论,它既是对各种具体的文化理论的概括和总结,又反过来指导各种具体文化理论研究。离开了文化哲学的指导,文化理论就会迷失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正确揭示了文化的本质和一般规律,为文化理论研究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加强马克思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有助于抵制西方资产阶级文化理论的影响,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
五、研究动态
自 20 世纪 20 年代起,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根本性转换,即由经济领域转向了文化领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转向。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文化已成为世界哲学的研究主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转向,是当代世界文化发展潮流的必然产物。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是文化全球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文化交往日趋频繁,各种文化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和冲突,出了诸如矛盾和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国际哲学界逐步将研究方向转向了文化哲学。在 1983 年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哲学大会上,文化哲学成为会议的'主题。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哲学、文化和文明”。近三十年来。各国学者对文化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澄清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马克思的哲学中不存在文化哲学思想的模糊认识,在梳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与发展过程的基础上,系统阐释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创建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并探讨马克思文化哲学的当代价值,旨在为当代中国的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以马克思的经典着作为依据,参考国内外关于马克思文化哲学研究的相关成果,认真梳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与发展的脉络,系统解读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努力构建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并结合我国当前文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实践,阐述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学理支撑。
七、论文创新点
1、初步建构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上还不够系统深入。本文以马克思经典着作为依据,参考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经过深入研究和思考,初步建构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解读体系,形成了以文化本质论为基础、以文化结构论为中介、以文化规律论为核心,以文化动力论为关键的解读体系。
2、系统梳理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通过对马克思经典着作的研读,梳理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脉络。把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思想萌芽、初步形成、正式形成和丰富发展等四个阶段。提出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是对西方传统文化哲学思想的继承与超越的观点。
3、具体阐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应用价值。本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当代中国文化改革与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阐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的当代价值。论述了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是实现文化自觉的哲学基础,是增强文化自信的理论法宝,是实现文化自强的行动指南。
八、论文提纲
中文摘要
导 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动态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一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文化本质论
二、文化结构论
三、文化规律论
四、文化动力论
第三章 马克思文化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培养文化自觉的哲学基础
二、增强文化自信的理论法宝
三、实现文化自强的行动指南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 记
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系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创造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环境,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前提。一是加快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明确界定政府投资的职责和范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政府投资加快从竞争领域退出,转为主要用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创新政府投资运作机制,积极推广"代建制"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政府投资利用效率。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转为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政府仅从外部性、公共性、合规性方面对企业投资项目予以核准或备案,履行好对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发布行业信息等服务职能。 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只有理性、合格的市场主体,才能有降低成本、追求技术进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动力,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载体。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入国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经济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深化铁路、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特许经营模式。加快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体现政府的所有者权益。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公平准入和改善融资条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动力。有效的科技体制将为科技进步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体制保障。要大力推进科技体制市场化改革,统筹不同所有制单位的科研投入,改变长期存在的所有制歧视和部门壁垒问题,支持教育体制改革,推动科技教育事业真正面向世界、面向市场、面向现代化。要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科技支撑计划,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创新产业研发资金的投入机制,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加强环境资源制度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节能环保,构建能源资源等生产要素投入的约束机制,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条件。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取消垄断行业产品的行政定价机制,相应建立与完善价格调整听证制度。建立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着力推进建筑节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增强节能能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继续做好"三河三湖"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报告、审计和能效标识工作,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现治污成本内部化。 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与政策环境。优化财税等政策设计与制度安排,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良的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税制,逐步建立财力向基层倾斜的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引导地方政府由过于重视发展工业项目向重视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转变。继续运用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限制"两高一资"和相关资源性产品出口,推进资源税、燃油税改革,加快扩大增值税转型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税收环境。继续深化银行业改革,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完善银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企业化运作的商业银行,切实提高银行自身经营效率,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马克思思想整体结构论略 摘要:本文以“改变世界”统摄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以“实践思维”作为改变世界的唯一有效思路,从实践思维的必然要求推究出 改变世界必做的课题,根据课题相应把马克思全部思想分为人道主义社会学说、唯物主义历史学说、资本主义经济学说、无产阶级革命学说。 又从思想表述的角度将马克思著述分为理论主导和实践主导两大系统。文章认为,实践思维不仅是理解马克思,而且也是批判和超越马克思唯一正确的思路。 哲学家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一、笼盖四十年的总纲领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文前引录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表明了“改变世界”这个支配了他的思想研究工作的总纲领,此时已然确立。三十八年之后,当他的全部工作划上句号时,恩格斯在他的墓前总结道:“以某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参加赖有他才第一次意识到本身地位和要求,意识到本身解放条件的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这实际上就是他毕生的使命”[1]。显然, 这毕生使命的内容,就是马克思早年所定目标即“改变世界”的具体化。 如果只是看到马克思在二十七岁上一语定平生,而忽视他人生抉择的理性思考依据,那就把马克思神化了:他一个主观动念,居然能够发展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事实上,马克思1843年开始“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2],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并运用经济学解剖市民社会,完成了社会结构分析、现存社会价值批判、人生及未来社会价值确定,以及历史转化必然性的初步认定,改变世界的整体思路於1844年已初具轮廓。这就是马克思于1845年做出人生抉择,1846年便投身社会实践运动[3]的理性心理基础。由此看来,“改变世界”这一轮太阳在马克思心中升起,整整照耀了他四十个春秋的人生行程。 一个主题愈是历久不衰地被奉行,其对奉行者的人生覆盖面便愈益宽广。只要略作审顾便不难发现,“改变世界”这一主题不仅统一了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思考,同时也是统一其理论与实践的灵魂。 马克思的理论业绩,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举其大要,谓有两大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还发现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4]。这两大发现,前者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后者构成他的政治经济学。从思想内容看,这两大学说占据了马克思理论的主体部分;从研究时间来看,这两项研究则基本前后相续,纵贯了马克思改变世界四十年工作之始终,其中凝结了他毕生的主要精力,耗费了他四十年中绝大部分光阴。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这两大学说由于具有科学的性质,因而其作用超出了特定目的界限和实践范围,在学术和实践的实用中伸展,马克思也因此得以作为思想家在学术界发挥着世界性和历史性的影响。马克思思想的这种科学普遍性是很容易掩盖其当时的实践目的性的。罗素就在《西方哲学史》中批评说:“把马克思纯粹当一个哲学家来看,它有严重的缺点。他过于尚实际,过分全神贯注在他那个时代的问题上。”[5]这是一位思想史家对马克思的中肯批评,然而却道出了马克思理论的现实性特征。马克思的研究课题不是得自思想史的研究,而是在社会的斗争和思考中孕育出来的。马克思的研究成果,是直接为改变世界的实践主体群服务的。他说《资本论》“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6]所以当“《资本论》在德国工人阶级广大范围内迅速得 到理解”时,他认为这“是对我的劳动的最好的报酬。”[7]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样也是贡献给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这只要回顾 一下该原理的发表过程,就可悟出他的良苦用心。本来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作了正面、系统、全面的表述,从学术价值上看,是无论如何应设法出版的;但从宣传价值上看,同青年黑格尔派的论争,就不如直接诉诸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的著作。所以,马克思“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8],而不惜另外花费精力,将原理放到《共产党宣言》、《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哲学的贫困》、《雇用劳动》等著作和演讲稿中去宣示。这些著作和演说正是直接面向共产主义者和工人群众的;《哲学的贫困》虽然是批判蒲鲁东个人,但由于这个人在法国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群众中的特殊地位和影响,批判他实际上也就是向法国共产主义者和工人阶级作宣传,其意义非一般的批判可比。 这些最具科学普遍意义的理论成果,却具有如此明确的现实实践目的,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马克思思想的其他方面。 如果说,马克思在书房里研究所得的科学发现都是着眼于“改变世界”而不只是“解释世界”,那么,作为他伟大业绩的另一面即社会舞台的活动,那就更是直接从属于“改变世界”的工作了。正是由于社会实践对于“改变世界”是直接而现实的实务,所以它才能那么强烈而大量地吸纳思想家的时间和心智。弗兰茨·梅林告诉我们,“我们事业的所有伟大先驱者们”都对马克思有这样“一致的看法”:“只要实际行动的时机一到,他就定会心甘情愿地搁下笔来,不再写他所知道的事了。”[9]只有真诚地把“改变世界”当作现实任务奉行的思想家,才能这样安排思考与行动的主次。而这种实践第一的倾向,又必然规定着他理论思考的从属性。 “改变世界”这一非常的任务,正要求它的奉行者具备非常的思考深广度和非常的实践意志。所以,当革命潮来时,马克思能慨然投笔,出海导航;而当革命潮退时,他又能及时退回书房,下帷穷经。马克思就是这样一位合思想家和革命家于一身的创世者。作为思想家的革命家,他不同于一般的革命家,其目标不在于夺权坐天下,而是要改变整个人类的生活质量;作为革命家的思想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思想家,其目标不是要解决思想史上遗留的问题,从而填补思想史的一个环节,而是要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探求改变世界的原则和机理。作为思想家和作为革命家的这种互相规定,导致了马克思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当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G·A·柯亨对此也有共识,他说:马克思“理论的目的在于产生与实在符合的思想。实践的目的在于产生与思想符合的实在。因此,理论和实践的共同之处是渴望建立思想和实在的一致。”[10] 从马克思后四十年思考与实践内容来看,“改变世界”足以提挈他这段人生。如果说,在他的前期也有这种思想苗头的话,那还只是朦胧的愿望和没有整体目标的局部摸索。进入后四十年才形成“改变世界”的整体目标,并进入有目标的实质性操作。而今,马克思贡献予这个宏伟纲领的实践活动已经消逝,而其经天纬地之思考却借文字传留给了我们。但我们在解读他的遗文时,如果忽视或撇开他那宏大的实践意向,坐在经院书斋中作纯学理之猜度,或牵就别种目的强作理解,那都不是接近马克思的做法,而是以“经”注“我”,肢解、重构马克思的做法。 二、改变世界的实践思维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那么,这种特定类型的任务就必然要求特定类型的思路来解决。“改变世界”这个任务的实现最终要取决于实践,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因此,这里的思路,这里的唯一有效思路,只能是实践性的思路,只能是切合实践、服务于实践、解决实践认识问题的思路。迄今为止的思维科学未能提供这种思路的名称,我们且称之为“实践思维”。“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1]
建议选第三个题目,怎样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审题,理解关键的一点,什么是实践,实践包括了什么属性,然后写上去,然后有一点很必要写上去,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中,怎么对待实践的,(先得到感性认识,再得到理性认识,然后通过理性认识指导实践,反复循环)然后说说历史上的其他认识论,着重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进行对比,辩证否定其他认识论,凸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正确性,例如经验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康德的认识论,怀疑论的认识论,百科全书学派的认识论等等,再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比,得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性与正确性等等;然后就要谈存在方式,先写上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论,什么物质决定意识,存在决定精神等等写上去,目的是要凸出世界的物质性,然后再举一个两个例子进行补充说明;然后就写上历史唯物主义的相关理论,例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等,写上去,同样举一两个例子进行论证,最后总结一下,人的存在方式。最后,就是要结合上面的两方面做一个大综合,综合论述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你所说的那个命题。当然要有推理过程,这里不说,看你自己怎么说,例子就没有必要再举了。
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经济危机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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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原理是马克思的理论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解放思想是主席的毕生精髓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走向21世纪的人类社会,正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发展都处于一个关键时期,相应地,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处于一个关键时期。马克思主义诞生后的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表明,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的发展的可能性。在新世纪即将到来的时代条件下,这种可能性无疑是大大地增强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发展的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将直接决定着马克思主义以何种姿态走向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包括它的基础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断发展着的理论,这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恩格斯在1887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页。)按照这种观点,恩格斯曾告诫说:“以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是一种“误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7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是发展的理论,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其一,它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实践,特别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它的一切理论观点形成和发展的最深刻源泉和动力,正确的理论必须能够如实、及时地反映实践的发展变化,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另一方面,哲学诚然要解释世界,但更根本的是改造世界,为此,它坚持理论必须不断地被运用于实践,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接受实践的最终检验。离开无限丰富、不断变化的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会走向自身的反面。其二,它的科学性。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总结、概括和吸收近现代科学的一切成就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又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不是什么宗教教义,它严格地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某种先验的概念、原则、公式出发来看待自己的一切理论观点。其三,它的开放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哲学不同,也有别于现代西方一些自命不凡的哲学,它从来都不主张自己已经结束了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诚然有它的体系,但这个体系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它为后人不断地丰富它、发展它留下了无限广阔的空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它可能而且必然要求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 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的理论,当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是不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及其后期,站在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所创立的哲学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科学发展和人类历史经验包括以往人们在哲学思想上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并在后来的社会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这些基本观点包括:辩证而又唯物的世界观、方法论;辩证而又唯物的认识论;辩证而又唯物的历史观等等。 这些基本原理之所以有价值,因为它们可以被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在后人掌握、运用这些原理的时候,当然必须从他们所处的具体实际出发。因此,即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必须不断地以科学发展的新成果、人类社会的新经验和新认识来充实和丰富它的内容,否则它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这已为中国和其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在20世纪的发展实际所证明。 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曾经必须反对这样一种错误观点,即认为中国的国情是如此的“特殊”,以致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学说、社会主义理论是完全不适用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科学分析证明,这种“中国特殊论”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能够运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指导 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但是,中国的国情又的确有自己的特点。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观察中国历史和现实时,必须充分注意这种特点,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才能在中国生根,才能正确地指导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也才能彻底驳倒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不合乎中国国情的论调。 为了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正确地指导中国革命事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在党内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公式化的教条主义。30年代初,此种教条主义使中国革命遭受了巨大挫折。为了从哲学的高度克服教条主义,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毛泽东带头研究哲学,写下了诸如《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杰出著作。他把对教条主义的批判特别地提升到哲学方法论、认识论的高度。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仅使我们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完全胜利,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党在这个过程中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第一大理论成果。 问题在于,革命胜利后,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是否仍然要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特点?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做出了艰苦的探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历史教训。给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左”倾思潮,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顾中国的具体国情,从某种“本本”出发,从抽象的公式、概念出发,超阶段地提出建设所谓“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主张。为了克服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教条主义,邓小平积极支持并引导了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他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结合,使我们党不仅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而且形成了第二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社会实践 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这些问题,就会把理论、思想,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而所谓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89~290页。)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上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它把握、理解和解决时代重大课题的程度和水平。走向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紧紧抓住世纪之交乃至下个世纪人类社会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对时代重大问题的灵敏反映、准确把握和科学解答中,开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境界。列宁说:“正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是死的教条,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学说,而是活的行动指南,它就不能不反映出社会生活条件的异常剧烈的变化。”(注:《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5页。)那么,当代“社会生活条件”出现了哪些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所不得不格外重视的异常剧烈的变化,向人们提出了哪些必须研究或探索的重大时代课题呢? 1.当代资本主义出现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新变化,其中,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就是所谓经济全球化现象。 人们列举了资本的“全球化”的种种表现:跨国公司、跨国资本、跨国经济组织的急剧增加,使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出现了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态势;出现了国际化的劳动分工,国际信贷经济得到发展,资本调控进入跨国公司结构,生产系统和劳动过程日趋灵活,非中心化经济逐渐形成,标准化的市场和消费模式的指数不断增长,社会综合保障的信贷制度日益扩展,新价值体系开始创立并得到实际运用。经济全球化还造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社会秩序中,由于取消了社会和资本之间的界限,资本自身变成社会性,从而一切用于社会再生产的条件都已直接被资本吸收,资本的控制呈现出普遍化和迅速扩散的态势,而不再像19世纪那样,集中封闭在一个地区;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流动,对地区乃至世界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经济全球化中承担着重要角色的跨国公司其职能也已发生变化,它不再为一个国家服务,而是有它自己的联盟,为它自己的公司服务,为全球资本主义服务,一切都以它的资本增值和再生产为转移。总之,经济全球化表明,资本的控制真正达到了国际化的程度。有鉴于此,一些人士断言:在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民族与国家将成为历史的“陈迹”。 应该区别三种意义上的“全球化”:一是作为当代资本主义客观发展状况或趋势的全球化;二是对现实的全球化现象所作的理论探讨;三是一些大国传媒与资本共谋而进行的“炒作”。对于第一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深入地研究,揭示全球化的实质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对于第二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即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存在于一些严肃认真的理论探讨之中的“全球化”理论、思潮,马克思主义者要认真对待,将其中所提出的问题加以批判地分析,转化为自身的研究课题,尽可能说出一些新的道理来;对于第三种意义上的所谓“全球化”,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给以足够的警觉。 人们注意到,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消解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段话是许多讨论全球化现象的学者(甚至包括那些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士)经常加以引用的:“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国外一些学者如阿里夫·德里克甚至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能够写下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极其恰当的描述文字,对于他们那个时代而言是显得奇怪的。 其实,马克思在上述文字里所表述的思想在稍早一些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清楚地阐发过。马克思所以能在资本主义尚处在幼年的时候就对其做出了今天还令世人惊奇的预测,归根到底,源于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发展规律,源于他对资本的本质的科学把握。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按其本性来说,是天生的国际派,由于它活跃在世界舞台上,造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造成了交往的普遍化,个人的狭隘地域性的存在愈益被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所代替。人们在惊讶于马克思的天才预测的同时,可能会感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许多重要思想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的注意,这是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某种简单化、庸俗化和片面化理解的重要原因,因而,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有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再认识再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当代资本主义毕竟出现了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那个时代所不曾具有的变化,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变化、新的问题需要当代马克思主义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加以研究,而不能简单复述经典作家的原有见解。譬如,经济全球化是否将导致民族、国家的消失呢?这个问题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应该看到,整体化是以分化为各自利益不同甚至对立的民族为前提的。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不断加深并未消融各民族不同的特征、价值追求的差别,毋宁说是以这种差别为前提的。因此,各民族在普遍交往过程中所呈现并发展起来的民族性、民族特色本身就是世界历史的规定。因此,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民族、国家是不可能消亡的。取消了各民族独立自主地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的一体化“同质世界”本身是一个单调的世界,是不会得到大家认同的。事实上,在主要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唱主角的全球化浪潮中,国家在推动资本的扩张,在维护本民族利益方面始终承担着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还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同,存在着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的民族、国家间的不平等现象。当然,民族、国家的职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发生变化,研究这些变化的发展趋向,特别是造成这些变化的社会物质条件,我们能够进一步丰富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社会共同体,关于民族、阶级和国家的理论。 再如,经济全球化使得对现代化问题的反思格外地突出出来。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学术界就兴起一股对现代化的批判浪潮,后现代主义是其中的重要一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这种反思批判进一步加强了,后殖民理论等思潮进而取代后现代主义成为“显学”。西方现代化理论包含着合理的因素,但也存在着明显的误导。对现代化的反思、批判并不构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拒绝追求现代化的美好生活、加速现代化建设的理由。现代化是发展中国家全面复兴的必由之路。因而,在这里,问题只可能转化为对西方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批判性反思:这种现代化发展道路真的具有普适性吗?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怎样独立自主地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发展问题能否归结为单纯的经济总量的增加,如果不能,怎样科学地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本身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将会促使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解。 还有,经济全球化是否消除了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呢?笔者认为,全球化并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而是使这一矛盾具有了新的更加普遍化的形式。全球化既然从本质上是资本的国际化,那么它就必然地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异化形式。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所担负的一个重大历史使命,是深入研究、把握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并在这种研究过程中丰富、深化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2.科学总结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据以展望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是世纪之交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面对的重大课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是与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的。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100年间,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想, 在世界上广大的地域内成为现实。但是有三个必须引起注意的历史现象。其一是社会主义并不像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设想的那样,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中诞生。它诞生的地方倒是在资本主义欠发达的国家,甚至是很不发达的国家。其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国家建立起来以后没有能长期保持。其三是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仍然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一些国家程度不同地面临着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繁重任务。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产生的问题,当然也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是否首先在那里崩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明白无误地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须,资本主义制度所以要否定,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而一种社会制度,在它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是不会立即被否定的;另一方面,革命的实际发生,除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急剧尖锐化以外,还有赖于现实的革命条件,而这些条件并不是人们事先所能完全预料、设计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生前多次拒绝了对一些国家是否或者什么时候爆发革命进行预测的请求。 恩格斯逝世后相继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和震撼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即使被认为是处于稳定发展的战后阶段,资本主义造成的地区冲突、经济危机特别是金融危机也是接连不断。所有的历史事实一方面表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是经得起考验的;另一方面又表明,资本主义的大厦并不是到处都很容易被冲塌的。 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在原来资本主义不发达或很不发达的国家,因而,这些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能不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虽然不同国家的情况有别,困难的程度各异,但造成困难的原因多少都与这些国家原有的资本主义不发达而导致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有关。可惜,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天真地以为,只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就能自动地带来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如果不能这样,那就把这种制度搞得更“纯”一些。这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世纪后半期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发生的改革,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其历史意义不容低估。它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社会主义没有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模式;一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归根到底要能适合该国的实际,要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努力探索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的中间制度层次,而这就需要改革。人们有理由相信,也有理由希望,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化,社会主义国家的这种改革经验能够被提升到更加系统、成熟的理论形态,从而大大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域。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所遭遇到的最大的挫折。只要不抱偏见,就会承认,这一挫折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失败”,但这一重大挫折也的确表明,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远未达到成熟的形态。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挫折,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新突破、新发展的契机,能否把握好这种契机,关键在于是否科学地总结和消化历史经验。应该说,人类在20世纪确实积累了丰富的有关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经验宝库中的最新内容。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不可推卸的一个重大责任,就是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中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用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这对于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是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个 突出现象。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其所以重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必须以对自然界的科学认识为其坚实的基础;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从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说,20世纪的面貌是大大地改观了。本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标志着科学新时代的到来。40年代以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宇宙航行、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7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学、网络技术、新的生物技术和生命复制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主体的高科技群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开辟了许多新的生产领域,为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创造了以往不能想象的宽广的可能性。知识经济的兴起更是大大缩短了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之间的“时间差”,科学研究本身,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运用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科学技术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拓宽和深化了人们的世界图景,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劳动组织方式、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使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认识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研究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影响,利用人类对自然界、社会和自身的新认识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任务。可以说,脱离当代科学技术所取得的一切成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不可想象的。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给即将走向新世纪的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例如,由就业、资源、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构成的全球性问题;由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中出现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科学合理性与技术合理性问题;由社会的信息化所导致的文明危机与文化冲突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不能完全解决的。毫无疑问,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 三、世界普遍交往时代的哲学 社会生活条件异常剧烈的变化,当代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能不在人们的头脑中反映出来,从而,出现各式各样的哲学文化思潮是毫不奇怪的。我们看到,与现实生活的复杂多变交相辉映,诸如后现代主义、后殖民思潮、新文化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等,不一而足。如何科学地对待这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也是在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一个半世纪以前只是少数先进的人们所遵循的世界观成长为今天世界性的哲学思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不是那种狭隘的宗派哲学,而是始终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抱着一种博大的开放胸襟。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上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它在本质上持一种折衷主义的立场,它在批判谬误、捍卫和发展真理上的原则立场是有目共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问题在于,要斗争就必须讲究斗争的艺术,要批判错误的东西,就必须有正确的方法。恩格斯在评论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时深刻地指出:“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的体系,简单地把它抛在一旁。但是简单地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消除的。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恩格斯在这里所揭示的方法,是我们对待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各种错误思潮时,必须把批判、探索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错误思潮颠倒化地处理的问题转化为正面研究的对象,做出真正有说服力的分析和解答,同时,批判地吸收其中可能具有的合理成分。应该看到,当代西方各种哲学思潮,即使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其所以产生并得以传播开来,总是表明它所提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以往不曾熟悉,或不曾重视的问题,将这些问题真正梳理清楚,不仅可以消除错误思潮的影响,而且是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宝库所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勇于参加世界范围内的百家争鸣,以传播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开阔自己的眼界。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意义是通过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艰苦努力才获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21世纪的新发展同样要靠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扎实工作才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而且能够在21世纪拥有更加光辉灿烂的发展前景。
Bella痛吗看看╯﹏╰
毕业论文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也是考核论文成绩的基本依据之一。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将作详细论述,这里先说说毕业论文写作的一些原则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撰写毕业论文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为现实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事物运动的规律性,并用这种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在选题和观点上都必须注重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注视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理论研究的现实性,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迈开双脚,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查研究。这也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途径。人们只有深入到实际中去,同客观事物广泛接触,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能从中发现有现实意义而又适合自己研究的新课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需要研究的问题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我们对现实问题有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敏感性,善于捕捉那些生动而具有典型性的现实材料,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就能从中引出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高毕业论文的价值。当然撰写毕业论文可选择的课题十分广泛,并不只限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可以研究专业基本理论,中西方比较研究等。但无论选择什么研究课题,都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历史的研究中吸取有益于现实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从对外国的研究中,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或为我国的对外政策提供某些依据。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必须认真读书,掌握理论武器。李瑞环同志指出:“强调联系实际,绝不意味着否定读书的重要,恰恰相反,更要认真地读,反复地读,深钻苦研,做到真正读懂弄通。否则,没有掌握理论,怎么谈得上理论联系实际?”(《求是》杂志1989年第24期)认真读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好专业课,具备专业基础知识。这是写好毕业论文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具备了相应水平的知识积累,才能理解一定深度的学术问题;同时,也只有具备了某一特定的知识结构,才能对某学科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正如黑格尔所说,在讨论学术问题之前,必须“先有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否则,“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二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成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虽然并不直接提供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答案,但它对我们如何正确地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大学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毕业论文的写作。 二、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 (一)立论要科学 毕业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科学研究作用就在于揭示规律,探索真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开拓前进的道路。判断一篇论文有无价值或价值之大小,首先是看文章观点和内容的科学性如何。 文章的科学性首先来自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而详尽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丰富而切合实际的材料,使之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其次,文章的科学性通常取决于作者在观察、分析问题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研究中,既不容许夹杂个人的偏见,又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不着边际地凭空臆想,而必须从分析出发,力争做到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再次,文章是否具有科学性,还取决于作者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写作毕业论文是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运用前人提出的科学理论去探索新的问题。因此,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前人的理论,具有广博而坚实的知识基础。如果对毕业论文所涉及领域中的科学成果一无所知,那就根本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论文。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变化与创新之上。那么,应该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形态呢?围绕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展开了多方面的理论探讨,以一些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为依托,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研究思路。其一,注重马克思思想与西方人文传统的对话,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从中梳理马克思思想的逻辑线索的理论特征;其二,主张根据“第一手文献”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新进行翻译和解读,强调阅读马克思原始文本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从文本入手,才能真正厘清马克思的思想内涵和内容实质;其三,强调现实问题研究的重要性,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对当代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日益成为共识:中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必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即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原理必须坚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中心的原则,以实事求是为根本的研究方法。这不是一项文本梳理等案头上的工作,不能靠摘引书本上的词句抽象地演绎出体系,而是要深入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争取解放以及建设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分析和研究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哲学观念。 很明显,上述探索虽然在关注重心和研究策略上存在差异,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毋宁说是相互补充的。事实上,探索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综合性理论工程,可以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而不必拘泥于一种方式、一种思路。只有协同各种研究取向的思路,汲取国内外一切优秀文化的精华,反映时代的精神和实践的要求,才能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二、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很多,如下几个理论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1.现代性问题。现代性毫无疑问是目前时代最重要的焦点性话题之一。在当代哲学界,西方许多著名思想家们关于启蒙理性、工具理性、技术理性、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现代国家等问题的思考,实际上也都可以概括为现代性批判。相比之下,人们迄今为止对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关系阐发得并不充分,有必要认真探寻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特别是考察马克思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判断。 在具体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进行了多维透视,用资本逻辑、历史观点、矛盾学说以及全球眼光看待现代性,构成了马克思分析现代性问题的基本视角,马克思关于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建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也有学者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视为一种现代性批判,认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诊断是从经济哲学这一特殊路径出发的,他力图从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的分析中揭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他的资本理论和异化理论蕴含着现代性批判的巨大潜能和诠释空间。亦有学者认为,以资本全球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马克思的历史地平线,而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则是现代性社会的哲学地平线。马克思思想的出场既是对资本全球化历史语境的现实批判,又是对现代性视域的一次大变革。还有学者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汲取灵感,认为“现代性”是当前时代占据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和主导话语,是现代人生存命运和现代社会基本构架最为重大的塑造力量。而马克思生逢现代性的全盛时期,对现代性的理解、反省和批判是其毕生的思想主题,马克思所确立的关于“现代性”的“发生学”、“病理学”和“未来学”是对“现代性命运”的系统而全方位的考察。还有学者具体探讨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所包含的现代性反思的三个维度,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正是对现代性问题辩证的历史的扬弃,他对启蒙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现代与后现代两极对立思维,成为我们今天考察现代性命运最具洞察力的思想理论。 2.实践论问题。实践问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近来实践论问题研究的新角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研究。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那么反过来,理论能否对实践进行检验呢?对此有学者认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但在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而忽视或不能全面理解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因此,准确理解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课题。其次是关于个体实践与集体实践的概念区分。有学者认为,尽管实践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概念,但长期以来,对于实践活动形式,我国学术界却没有进行推进性研究。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个体是最为基本的行为单位,因而,承认以个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个体实践),与承认以集体为主体的实践形式(即集体实践)一样,都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再次是对实践概念内涵的深度挖掘。有学者仔细考察了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中的实践观,提出结合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直至当代的哈贝马斯、阿伦特以来的实践概念的发展史,把对实践的理解推进到更广阔的思想内涵中去。还有学者从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实践观进行了探讨。认为马克思以实践观为立论基础,将审美对象和主体的审美能力都看成是劳动实践的历史产物,强调人的感觉的解放,主张扬弃异化,追求全人类生活的高度自由,这种实践观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重视。 3.价值论问题。价值论问题既与实践观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具有理论上的深度和高度。尤其是在社会高速发展、观念日益更新的当代中国,价值论研究更是成为人们理解与解释现实问题和人生意义的一种理论手段。因而,如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型和变革,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分支,价值论理论研究则聚焦于适合自身的研究方法的探讨,以及基本理论问题的推进。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关于价值论思维方式的研究。有学者主张,价值思维是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和依据的实践思维,它要求置身于主体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生活实践关系中进行思考,从而将生活实践的结构、方式、形态和规则,提炼升华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思维方式。与实体思维相对立,价值思维要求以人的生活实践为基础,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关系、矛盾运动及其动态发展过程中,分析客体的存在、性质之于主体的意义,并系统、综合、创造性地把握它们,在生活实践中实现它们、变革它们。同时,价值思维又是一种属人的、以主体尺度为根据的、多向度的个性化的主体性思维,它与传统直观形式的思维相对立,是一种辩证的动态的生成性、过程性、历史性、批判性、否定性思维。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几大理论成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充分研究中国发展道路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从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思想和命题,从而实现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化、当代化,是建构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必由之路。具体地说,近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突出出来: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越来越牵动人心,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取向,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 有学者对历史上的发展观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明确区分了以国民经济的增长为目标的单纯“增长”与“发展”之间的界限。认为经济增长仅对经济而言,而发展的含义较广,不仅包括经济增长外,还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体制的进步;而“综合发展观”则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的关系,强调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转型、文化变迁、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综合。有学者则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认为,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和社会结构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连续性的观点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总之,唯物史观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而科学发展观是唯物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和发展。还有学者把科学发展观看作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生产力尺度、制度尺度、人的全面发展尺度)的丰富和发展,认为它构成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和谐社会”目标的价值探讨。如果说“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则更加具体地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价值取向。 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理想,而在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类型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各不相同。在当前,如何克服个人主义带来的现代性局限和弊端成为建构和谐政治社会观的阻碍和困境,以民主、法治和正义的方式作为实现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统一的现实途径,无疑为解决这一难题并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提供了有效的解决之道。有学者对社会的不和谐状态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与生产理论、社会交换与社会结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冲突表面上是人们在社会交换中一种对抗性行为和关系,但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还有学者则把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目标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联系起来,认为任何国家的国家机器都承担着社会公共职能,而社会公共职能的基础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利益”。国家虽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在生产劳动中、在生存和发展中构成的以经济、政治和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产生,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既可以靠国家和暴力机器的维护,也可以依靠大众意识的认同和承认,而“和谐社会”这一理念无疑代表了当代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以人为本”社会发展观的哲学解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则是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补充和创新。 有学者认为,哲学的归宿在于人,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目标和归宿。“以人为本”决策的提出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种发展战略,而且富于哲学家的意蕴和根据。有学者把马克思唯物史观与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进行了比较,认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应坚持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指导,而最根本的是把具体的、现实的人作为“本”。还有学者指出,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积极创造者,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和目的。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解决一切(经济的或社会的)问题时,都要同与人(人的本质、需要、使命、尊严、权利)的利害关系联系起来,把是否对人有利作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最高评价尺度和最终归宿。 我们认为,对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未来导向给予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的说明与导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宗旨之所在,21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将更加充分地体现这一风格。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与超越的双重品格,既能够从哲学的角度对复杂的社会现象予以客观、全面的反映和合理的说明与解释,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到问题的关键,也能够以一种反思性的态度对现实提出质疑,从而在对现实的审视与批判中提出未来发展的合理构想和价值取向。论文天下
小康社会如何建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是否需要体系?近20年来,在哲学界的争论持续不断。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反体系的。他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十分强调他们的哲学是方法,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因为没有贯彻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才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体系化、教条化。他们认为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发挥其作用,避免重蹈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僵化、凝固化的覆辙,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应体系化。 笔者认为,理论与体系不是绝对对立的,成熟的理论都需要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反对的是近代欧洲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不是任何理论体系,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教条化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并不是反体系的,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 一、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由来 众所周知,我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前苏联演绎过来的。20世纪30年代,在斯大林的指导下,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缺乏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原著,无充分理论依据的情况下,编写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此,这一“先天不足”的教科书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表述,它不仅在苏联,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阵营中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一标准本。20世纪50年代,我国按照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模式的主要内容和框架,补充了毛泽东的一些哲学思想,由艾思奇主编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几十年来,这一哲学内容和框架在我国一直视为标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传授和运用。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随着现实与教科书理论的矛盾日益明显,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传入,随着我国学者对马克思原著越来越多的接触和研究,我国哲学界开始了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反思。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国哲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没有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欧洲哲学史上实现的伟大的革命变革。这一系列的研究为在我国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引发了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产生。一些人认为:在知识爆炸的今天,“传统哲学所担负的阐示世界普遍本质和规律的任务还有多大必要,虽然综合和整合学科知识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但已不可能以建构哲学体系的方式来进行”〔1〕。 哲学就其本性“是没有发展顶峰的,是反对哲学体系化的,顶峰使哲学发展终结,体系化则使哲学走向自我封闭”〔2〕。 由此认定我们已经处在“后体系时代”。笔者认为,我国哲学界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是有成绩的,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质疑也是有一定依据的,但由此推出反体系的观点则是值得商榷的。综观反体系者的论述,他们的理由不外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我国哲学界对越来越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第一手资料的“文本核对”,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缺陷愈加明显。除带有旧唯物主义的痕迹、没有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外,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教条化了,几十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作为僵化的教条和公式被运用,任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都被视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背叛,使得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越来越背离时代、远离现实。于是我国哲学界的一些学者把这一问题归罪于体系,认为是苏联模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严密体系窒息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严密的教科书体系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找不到切入点,体系是制约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罪魁。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都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与方法的矛盾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在批判和克服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的矛盾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因此,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它产生时起就是与体系相对立的。反体系者还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的哲学体系和当时一些德国大学生动辄就建立体系的狂热进行批判为由,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是反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不可能以体系的形式来表现。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欧洲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但他们并没有去建立一个哲学体系,他们的丰富的哲学思想都内涵于他们的各类论著之中。所以,反体系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反体系的,象传统的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那样,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完全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 正是基于以上几方面理由,我国哲学界一些学者对用理论体系去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十分反感,甚至发出了“少点体系意识,多点问题意识”的呼吁,使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需要体系的争论持续不断。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体系的态度 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提出哲学理论可以不需要体系,他们反对的是绝对真理式的体系。 在近代欧洲,人们认为一种理论是否科学要以它的体系是否具有完整性和严密性来衡量,理论研究追求的目标就是力求建立终结某一学科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正是因为如此,在近代欧洲才会出现象牛顿那样伟大的科学家也不得不借助于“上帝的第一推动力”来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才会出现象黑格尔那样伟大的辩证法家,虽然通过他的辩证法宣布了绝对真理的不可能,但依然无法抗拒体系化传统的影响,不得不去建立一个绝对真理式的严密的体系。所以,在马克思以前的欧洲,严密的理论体系与绝对真理、教条紧密相联,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一旦建立就成为现成的教条和公式。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就是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这种无所不包的体系到黑格尔哲学达到了顶峰。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和体系的矛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这些批判是引导我国哲学界得出恩格斯反对建立哲学体系的重要理论依据。然而,如果我们细致分析就会发现恩格斯反对的是近代欧洲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而不是反对任何理论体系。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黑格尔“不得不去建立一个体系,而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所以,黑格尔,特别是在〈逻辑学〉中,虽然如此强调这种永恒真理不过是逻辑的或历史的过程本身,但是他还是发现自己不得不给这个过程一个终点,因为他总得在某个地方结束他的体系。……这样一来,黑格尔体系的全部教条内容就被宣布为绝对真理,这同他那消除一切教条东西的辩证方法是矛盾的;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闷死。”〔 3〕从恩格斯的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恩格斯并没有反对建立任何理论体系,他反对的是近代欧洲传统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这种体系要求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为了达到理论体系的严密和完整,甚至借助于强制性的结构,所以,黑格尔“不得不给这个过程一个终点,因为他总得在某个地方结束他的体系”。其次,由于近代欧洲体系化思维方式的特点就是把具有严密完整体系的理论视为绝对真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体系、绝对真理、教条成为批判传统体系化哲学的同义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这种体系化哲学时,时常只提到“体系”,这就使一些学者误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是建立理论体系,这显然是一种误解。这一点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中可以得到印证。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创造体系的’杜林先生,在当代德国并不是个别现象。近来在德国,天体演化学、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体系,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最蹩脚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不动则已,一动至少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4 〕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近代体系化思维方式影响之深,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体系化哲学进行了批判,但人们依然以追求完整严密的体系为目标;其次,我们可以看到,恩格斯十分细致地把这种绝对真理式的体系打上了引号,以示它是传统意义的体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还指出:“这书的目的并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可是希望读者也不要忽略我所提出的各种见解之间的内在联系。”〔5 〕这段论述是引导我们许多学者认为恩格斯反对建立哲学体系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只要我们了解杜林哲学就会发现杜林和黑格尔一样建立的是无所不包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但是由于批判的需要,恩格斯不得不跟着杜林先生走,为了避免人们因此认为恩格斯也在建立与杜林一样的无所不包的体系,所以,恩格斯才特别声明他“不是以另一个体系去同杜林先生的‘体系’相对立”,可见,恩格斯在此反对的仍然是传统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 马克思也十分反感欧洲近代流行的体系化哲学传统,他深切地感受到片面追求完整严密的体系对近代哲学的制约,尤其是在黑格尔哲学中所暴露出来的体系与方法的冲突。马克思的新哲学正是在冲破黑格尔的体系并拯救其辩证方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6 〕在创立他的新哲学之初,马克思就明确了他的理论与传统的体系化哲学不同,指出:“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的预测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7〕 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反对建立哲学理论体系,也没有宣称他们的哲学不需要体系,他们的所谓“反体系”的论述仅仅是针对近代欧洲僵死的体系化哲学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并不是反体系的。 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体系问题 引发我国哲学界反体系倾向的直接原因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几十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僵化和凝固状态,并长期被视为绝对真理式的公式和教条。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由于体系所致,似乎是严密的体系制约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但只要我们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变成凝固不变的教条并不是体系本身之过,而是政治原因所导致的。 如前所述,20世纪30年代,在斯大林的授意和指导下,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编写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此,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表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然而,斯大林没有处理好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在斯大林时期被绝对化、教条化和神圣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被简单化为政治公式,只能应用,不能有任何发展。斯大林不允许任何人的观点有别于他的模式,否则,不仅在理论上、政治上遭到排斥,甚至受到残酷镇压,被列宁称为“党的最宝贵的和最大的理论家”的布哈林在“大清洗”中被杀害就是一个典型。从此,苏联哲学界出现了“万马齐暗”的局面。在社会主义阵营里,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老大哥,也不允许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新的理解,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哲学教科书只能是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翻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何发展都被视为异端遭到批判和排斥,如匈牙利的卢卡契和德国的科尔施的哲学就被指责为修正主义,南斯拉夫的实践派哲学被指责为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于西方现代哲学,更是用绝对的政治对立和阶级对立的标准去衡量,所有的西方现代哲学都被斥之为唯心主义、资产阶级哲学、帝国主义哲学加以绝对排斥。这样,在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视为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道路被堵死了,变成了封闭和僵化的教条。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斯大林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化、神圣化,主要有两大‘创造’。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简单化为政治公式,使哲学和政治混同起来。……斯大林的另一个创造,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最高领袖说成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唯一人选”〔8〕。可见, 政治干预是使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被绝对真理化和教条化的主要原因。 就体系而言,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确实存在问题。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实际上依然受到近代欧洲传统的体系化思维方式的影响,加之当时苏联马克思主义学者没有掌握更多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对马克思新哲学的内容和体系特点缺乏全面的认识,不知道马克思哲学的本质所在。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理论体系上完全是欧洲传统的体系化哲学的翻版,依然是抽象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依然是从自然到历史再到思维的无所不包的知识论体系;二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完全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正是由于这种缺陷,所以,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能仅仅在传统的体系内进行修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虽然存在问题,但它并不是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变成绝对真理和教条的主要原因,而是斯大林时期的政治干预才使得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内容成为教条。可见,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应成为哲学与体系对立的理由。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对客观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认识,需要通过系统的理论体系来体现。 首先,哲学研究对象的相互联系决定了理论和体系不是绝对对立,而是密切联系的。体系虽然不是我们理论研究的目的,但体系却是理论所不可缺少的,它是理论的载体和组成形式,一切成熟的理论都需要体系。我们知道,哲学是人们对世界或人类历史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作为对普遍联系的对象的揭示和反映,哲学理论本身必须要有系统的逻辑体系,否则,理论就是凌乱的、随意的拼凑。 马克思在有生之年,由于忙于现实的哲学斗争和写作《资本论》,没有对他的哲学思想进行整理和系统的阐述,但这并不能证明马克思拒斥理论体系,马克思写作的巨著《资本论》就是理论与体系结合的最好典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最微小的细胞——商品入手,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现象进行逐步深入的分析,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的科学结论。可见,科学、合理的体系有助于理论的准确阐述,理论与体系并不是绝对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对世界和人类历史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探究,同样需要体系。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他们的哲学是方法,但方法与体系也不是绝对对立的。在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体系或方法之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体系或是方法?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泛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所导致的。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他们的新哲学是方法,而不是教条,是针对旧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而言的。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和体系的对立不是方法与一般体系的对立,而是方法与强制性的绝对真理式的体系的对立,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坚决反对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自己的哲学是方法,而不是教条。所以,超出了这个批判的范围,体系就不能等同于教条,方法和体系也不能绝对对立起来。方法并不是孤立的、与理论体系相对立的,方法与理论体系是密切联系的,没有科学的理论体系也不会有科学的方法。注重于“改造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依然需要体系。 再次,哲学的学科特点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要有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它哲学一样都是抽象思维的结果,而抽象思维所借助的工具就是范畴,哲学正是通过范畴、范畴与范畴的关系以及范畴与范畴之间的推演来揭示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但任何哲学的范畴都不是机械地拼凑的,而是有机统一的,这就决定了哲学的范畴有其逻辑的顺序性和层次性,即要求哲学要有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 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需要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它不仅仅是学术界研究的对象,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是人们面对现代生活所必须的理性参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普及到群众中去,成为指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实践的思维方式,因此,今天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象马克思当年那样一系列论战性的著作来表述,它必须整合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才能为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不是反体系的。对待体系问题,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 克服近代欧洲体系化哲学的弊端。任何建立绝对完满体系的企图都是不切实际的,体系只是理论的系统的逻辑形式,它只有是否准确之分,而无是否完满之别。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拒斥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体系。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应该反映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应该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主干,吸取东西方一切古代的和现代的哲学的精华,并以时代主题为基础。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必须是开放的,只有坚持开放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