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结合教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系内职责 系内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系内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4的,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进行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评优、存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二)选题 1、选题要求 (1)选题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选题,1月31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原则上实习做什么,论文写什么;不要离开实际工作,追求理论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4)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2、选题程序 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各系分配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 (三)填写开题报告书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四)撰写论文(进行设计) 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进行设计)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参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进行指导时,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2014年4月30日提交毕业论文终稿(doc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进行查重。 (六)答辩(2014年5月中旬) 1、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组织进行。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擅自离校、缺勤达到1/4以上者; (3)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 (4)查明有抄袭或找人代做行为者。 3、我系毕业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答辩委员会由本系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担任。 (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或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4)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 (5)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加强同学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重视程度,答辩工作应做到“三严格”:严格审查答辩资格、严格把握答辩程序、严格控制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且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归档、总结工作 1、印刷 为便于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本毕业论文(设计)顺序如下: (1)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印制)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4)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附件 (8)参考文献 (9)致谢 2、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按照一人一袋的标准进行,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要有: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以及理工科进行毕业设计的其他数据或材料。 3、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以后,系内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结构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诚信承诺书、使用授权说明、题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应填写论文题目、学院、专业、作者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论文字数、完成时间等。
2.题目
题目应简短、明确,字数不宜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另加副标题。
3.摘要
中文摘要应以简练的语言介绍论文概要、作者的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中文摘要一般应在300—400字,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摘要设在论文题目的下面,注意保留适当的间距。
4.关键词
关键词是用以表述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应使用国家规范的标准。关键词数量一般3—5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5.目录
目录作为论文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号,并标明页码;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6.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它是将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筛选、观察和测试所获得的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而形成论点。论据应力求准确、完整、清晰、实事求是、简短精炼、合乎逻辑。文体的格局及行文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灵活掌握。
绪论或引言是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起因、意义、目的、涉及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的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述,以及文中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
结论是论文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表述要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规范、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标准可循,应采用本学科或专业有关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如不得已必需引用某些未公知公用的、不易为同行读者理解的或系作者自行拟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等,均应一一在首次出现时加以说明,并给以明确的定义。
正文中标题的层次应按规范的层次序号标出,可采用1.,1.1,1.1.1或一、(一)、1、(1)。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考虑具体使用,原则上每个学院应相对统一。
7.参考文献
作者直接引用他人观点,文中必须用“”标出。参考文献按引用的顺序标注序号(同一参考文献,只标注一个序号),统一列在正文的末尾。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
8.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中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9.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
10.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学习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
二、撰写规范
1.书写:使用word排版打印输出。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
2.标点符号:按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3.名词术语: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4.度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5.数字:所须使用的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数目不大的数字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研究得出两点结论”,不宜写成“研究得出2点结论”。大约的数字可用中文或阿拉伯数字,如“约四百个”,也可写成“约400个”。
6.标题层次:全部标题层次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7.注释: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一律采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不可采用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8.公式
(1)公式应另起一行写在稿纸中央。一行写不完的长公式,最好在等号后转行,如做不到这一点,可在数学符号(如“+”、“-”号)后转行。
(2)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在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可按全文统编序号,也可按章单独立序号,如(49)或(4.11),采用哪一种序号应和文中的图序、表序编法一致。公式序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缺。公式应居中书写,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
(3)文中引用某一公式时,写成“由式(1)可见”,而不写成“由1可见”或“由第1式可见”等。
(4)将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平列在一行而用斜线分开时,应注意避免含义不清。
(5)公式中分数的横线要写清楚。连分数(即分子、分母也出现分数时)更要注意分线的长短,并把主要分数和等号对齐。
9.表格
(1)表格必须与研究内容切实相关,应有标题和序号。标题写于表格正上方,序号在左方不加标点,空一格接写标题,标题末尾不加标点。
(2)全文表格应统一编序,序号必须连续,不得跳缺。
(3)表格允许下页接写,接写时表题省略,表头应重复书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多项大表可以分割成块,多页书写,接口处必须注明“接下页”、“接上页”、“接第×页”字样。
(4)表格应放在正文恰当位置,不应超前和过分拖后,过大可作为附件附后。
10.插图
(1)插图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洁美观,可以用计算机绘图。插图应与正文呼应,不得与正文无关或与正文脱节。内容上安排要适当,不要过于密实。
(2)每幅插图应有题目和序号,全文插图尽量统一编序。图序必须连续,不得跳缺。
(3)由若干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序。分图的图名以及图中各种代号的意义,以图注形式写在图题下方,先写分图名,另起行后写代号的意义。
(4)各类线条图应在描图纸或洁白图纸上用墨线绘成,墨色要浓,线条要光滑。一般不使用方格坐标纸或有色纸画图。
11.参考文献:标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
三、指导规范要求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和论文(设计)情况,认真做好指导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心中有数,全程指导,严谨治学,平等对待。
2.指导须分阶段进行,不得少于五次。除特殊情况外,须有与学生面对面指导与交流的次数和时间,每次指导须有较为详细的记录,并认真填写《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
四、评阅规范要求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在征求指导教师同意下进行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文字复制比≤30%视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须重新修改论文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论文(设计)的检测报告。
2.经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指导教师评阅,填写《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由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至教研室,由教研室确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
3.评阅教师在接到评阅任务后按评阅内容(要求)及时对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在规定时间填写《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同行教师评阅意见表》。
五、答辩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学院自行组织,可采取集中或分组形式进行,答辩组成员由至少三名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和一名答辩秘书组成。
2.答辩须填写《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由答辩小组成员负责填写,学生本人不得填写。
3.答辩记录表须有答辩成绩并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纸质材料交由学院统一保管。
六、成绩评定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采取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等级制,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成绩(40%)、评阅教师成绩(30%)、答辩成绩(30%)等综合评定,填写《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评表》及《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意见表》。其中,优秀率控制在15%;良好率由学院视学生实际确定;不及格的论文(设计)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学生须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后,方可评定最终成绩;未参加答辩不得评定成绩,视同答辩未通过并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及格视为答辩未通过,不再另行组织答辩。
七、打印规范要求
论文终稿应按照有关规定用A4标准纸打印输出,一般应有篇眉,力求整洁、清晰、美观。从正文首页开始应添加页眉页脚,单页页眉使用“巢湖学院20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标明,双页页眉为论文或设计题目,页脚中间加注页码等。
八、存档规范要求
1.存档内容:
学院存档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装订成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综合评定意见表以及必要的软硬件材料等)、工作方案、工作总结、选题及成绩汇总表、质量评析表、指导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指导工作量及答辩工作量统计表等。工作结束后,学院须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工作材料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按照要求整理好报教务处备案。
2.存档期限:六年。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 西校[2005]132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初步尝试。它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要目标,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1.选题的时间和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的第5周前进行,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提前,但不得延后。各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确定选题题目,学院组织评审确认,审查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确定选题,学生与指导老师实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和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学院于第7周前将《西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送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备案。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填写《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简称《任务书》)。《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学院同意、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可分为:“工程设计”、“软件开发”、“产品开发”、“科学实验”、“专题研究”等类型。对各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是: (1)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社会,与生产、科研、教改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此类题目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80%。 (3)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难度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尽可能结合学生的特长和就业需要。 (5)理工科专业应严格控制综述论文的比例。 3.开题程序 根据《任务书》,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认可后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开题论证会,通过论证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阶段。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应高于50%),且近三年内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2.为确保质量,应控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规定。提倡建立以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3.指导教师应能提供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不具备指导条件者,不宜担任指导工作。首次独立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学习本规定,并由学院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帮助他们做好指导工作,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在校外单位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指导。学院应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5.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了解题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等,供学院审查。题目确定后,做好收集资料和设计条件准备等工作,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2)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析解决论文(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要求学生。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按等级制评定学生初评成绩,并给出评语。 1.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选定的专题研究或设计任务,完成任务后按照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撰写出研究论文,或者编写出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必要的图纸等。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综合应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使理论深化,知识拓宽,专业技能延伸。 3.应学会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特别要注意收集国外该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充分利用计算机、数字图书馆和工具书;毕业设计应掌握有关工程设计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努力提高工程设计计算、理论分析、图表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专题研究应掌握实验、测试技能,提高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5.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规范化要求(见附件1)。 6.学生应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努力有所创新。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尊敬教师,服从安排,自觉爱护教学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坚持节约,杜绝浪费。 8.严格遵守纪律,论文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答辩小组参考导师评阅意见和交叉评阅意见,并根据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论文的成绩。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审定的成绩为准。 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正确反映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30%,评定“良好”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0%。 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小组,在论文交叉评阅前应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形式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评审和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1)未按要求完成论文(设计)任务; (2)论文质量差,达不到本科论文水平; (3)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不合格,并未按要求及时修改; (4)抄袭、剽窃他人研究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合格后,再发给相应证书。重做不合格或不重做者,毕业时只发给肄业证书。重做由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在校内进行,费用由学生自理。 对于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者,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1.指导教师的意见和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写出评阅意见,并按等级给出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的参考项目 选 题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题目与生产、科研、教改和实验室建设的结合程度; 题目的工作量和难易度。 能 力 与 态 度 工作态度,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 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 实验(设计)能力; 计算机和外文应用能力; 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 质 量 水 平 论文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创见性; 论文的撰写水平; 插图(图纸)的质量; 论文的规范化程度。 2.交叉评阅人意见和论文成绩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由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两周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指定教师(具有高级职称)进行交叉评阅,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为交叉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后,写出评阅意见。 3.答辩小组意见和论文成绩 答辩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有专业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可决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小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的成员为3~5人,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写出具体答辩评语,根据论文及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人的意见给出论文成绩,连同答辩记录交给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最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论文形式审查、交叉评阅和答辩一律回校进行。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其全部资料(含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设计)、软盘、评阅记录、答辩记录、图纸等)由学院统一收回(属生产中直接需要的图纸、资料,经批准,可将复印件归档),由学院资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查阅毕业论文(设计),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学院应长期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的署名权属于指导单位,文责学生自负。 2.以学院为单位每年6月20日-25日上报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1)及其电子文本到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 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 (1)审核并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 (2)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和评估;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4)审核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 学院的职责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立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全院答辩工作; (4)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做好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工作; (5)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归档和评估工作。 1.本规定自2006届毕业生起执行。 2.本规定由西南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1、需要确定导师是怎么查重了,基本通过软件或者网络,如果大幅度没有修改的copy,肯定会被查出。2、百科资料是可以引用的,不过建议:一些论文的内容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更好。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管理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最终检验学生综合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理论应用与实际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观察、归纳、分析社会实践和通过调查科研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各系应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现提出以下规定,请各系参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 在毕业实习前一学期末,由各系教研室(组)结合培养学生技能,有针对性地拟出若干毕业论文课题或由学生根据就业意向自拟课题,并为各位学生确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每位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应深入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学会在社会、生产、科研第一线调研、收集、分析与选题内容相关的信息资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单位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老师指导,并报相应学历、职称材料、单位联系电话到系备查。教务处随时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情况。对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明显失察、发生学生完全用抄袭、下载论文(设计)参加或通过答辩者,经教务处查证属实,将比照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院纪处理。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必须认真选题,选题必须突出实用性和创新性,必须要有选题依据、目的、意义、论文(设计)的主体架构、主要观点或结论、可能的创新之处等内容的文字说明; 2、必须要有论文(设计)的资料收集和前期的准备情况、论文(设计)撰写过程时间安排的文字说明; 3、论文(设计)撰写必须至少要经过提纲、初稿、二稿、三稿、定稿几个阶段,每一阶段应有指导教师签署指导建议。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前面各项均应作为原始资料存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袋中; 4、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字数有指导教师掌握。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封面、目录、中英文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选题说明、正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本、篇)、致谢内容等组成; 5、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一式四份,按统一格式(见附件)装订成册,答辩完后,连同指导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和答辩小组评议结论放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系必须存档保管。 三、毕业论文答辩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各教研室(组)分别组成若干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答辩教师2—4人、答辩记录1人),对所有本科毕业生组织答辩; 2、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至少应于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教师审阅。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 1、指导教师应给出论文(设计)的评语及百分制成绩,答辩结束后,经答辩小组讨论,有组长执笔签署答辩评语及百分制成绩,然后分别按0.4、0.6的权数计算学生毕业论文成绩,90及以上为优,80—89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 2、凡不按以上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或毕业论文(设计)袋中内容不全者,一律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凡经查实属抄袭、网上下载论文蒙混过关者,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判为不及格外,还视其为考试作弊,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要求、指导记录及评语及成绩表的格式附表: 附表1 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封面式样 分类号 UDC 单位代码 密 级 公 开 学 号 四川文理学院 学士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小2号宋体、一般不超过20字) 论文作者: 指导教师: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提交论文日期: 年 月 日 论文答辩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授予单位: 中 国 ? 达 州 20 年 月 论文参考格式: 附表2:目录(理工类) ------------------------------------------------------------——----------------- 目 录 摘要 …… X Abstract …… X 1.引言 …… X 2. XXX ……X 2.1 XXX …… …… X 2.2 XXX ……X 2.2.1 ……X 2.2.2 ……X 3.XXX ……X 参考文献:……X 致谢:……X 附表(可有可无) ……X 论文参考格式: 附表3:目录(文法经管类) ------------------------------------------------------------——------------------ 目 录 摘要…… X Abstract…… X 引言…… X 一、XXX …… ……X (一)XXX…… …… X 1、XXX ……X (1) ……X 二、XXX …… ……X 参考文献: ……X 致谢: ……X 附表(可有可无) ……X 附表4 学位论文式样要求: 题目[中文为小二号加黑居中] Title[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6加黑居中] 副标题[中文为四号黑体居中、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4加黑居中] [间隔一行] XXX专业XX班XXX[姓名] 指导教师 XXX [四号楷体居中] [间隔一行] 摘要[空二格起打,小四号黑体。Abstract为Times New Roman 12加黑]:摘要内容[五号楷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 关键词[空二格起打,小四号黑体。Key word为Times New Roman 12加黑]:关键词3-6个[五号楷体,词与词空一格,分号隔开。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 正文另起一页 正文[内容五号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文中图表只附最必要的`,图与表内的文字、图题、表题要简练准确,文稿中的表格采用三线表。正文序号编排应规范,文经管法参考如下,第一层:一、二、…(小四号宋体加粗);第二层:(一)(二)…;第三层:1、2、…;第四层:(1)(2)…,所有标题均空二格打起;理工类参考如下:第一层:1、2…(顶格,小四号宋体加粗);第二层:2.1、2.2…;第三层:2.1.1、2.2.1…,第二、三层空二格打起。 正文完。 [间隔一行] 注释: [内容五号宋体,空二格起打] [间隔一行] 参考文献: [内容五号宋体,空二格起打] 参考文献的格式:所有参考文献和注释一律采用文末注,凡是用文中注或页脚注的论文,请作者自行修改。且参考文献只列出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主要条目,并要依次用上角标标注在正文内容出现处并注明页码,参考文献不能少于6条,不宜引用内部资料。同时,为保证文章的新颖性及相关性,请尽可能参引近两年刊载的相关文献。同等情况下,引用本刊刊发的文章作为参考文献,我们将优先采用。 各种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文献类型标识:普通图书——M;论文集——C;论文集析出文献——A;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其它未定义文献——Z. 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 其中,[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书;[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 其书写格式如下: 例一、[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起止页码。 如:[1]陈 东。基于分灾模式的结构防灾减灾设计概念初探[J].自然灾害研究,1996(4):15-17. 例二、[序号]主要责任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如:[2]牛光庭,李 杰。建筑材料[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3:25. 例三、[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D].出版社: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如:[3]陶建人。动接触减振法及其应用[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1998:88—90. 例四、[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如:[4]王杏林。建筑砌块联接件[P].中国专利:CNI036800,1997-09-27. 例五、[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 如:[5]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S]. 例六、[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N].报刊名称,日期(版次)。 如:[6]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态[N].科技日报,1997-02-13(5)。 例七、[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如:[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玮。运筹学在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468-471. 例八、[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如:[8]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1998-08-16/1998-10-04. 附表5: 四川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级) 学生姓名 系 专业、班 论文(设计)题目 选 题 说 明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大 纲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初 稿 修 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二 稿 修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三 稿 修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定 稿 评语 成绩: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附表6: 四川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及成绩 系(院): 专业教研室(组): 学生姓名 论文(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组成员 答辩组长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指导教师评语 成绩: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导评语 成绩: 答辩组长: 年 月 日 系、院意见 综合成绩: 系 主 任: 年 月 日 附表7: 四川文理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论文(设计)题目: 系别: 年级: 专业(班):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四川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 系(院) 专 业 年 级 开题日期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1、选题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选题研究内容: 4、本选题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5、调研计划及主要参考文献 6、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7、开题审查小组审查意见: 教研室主任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开题审查小组组成名单 组成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签字 组长(非指导教师) 成 员 说明:1、开题报告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撰写,交指导教师审阅,并接受学校和系检查。 2、开题报告要该格式装订成册装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袋中。
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结合教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系内职责 系内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系内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4的,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进行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评优、存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二)选题 1、选题要求 (1)选题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选题,1月31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原则上实习做什么,论文写什么;不要离开实际工作,追求理论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4)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2、选题程序 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各系分配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 (三)填写开题报告书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四)撰写论文(进行设计) 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进行设计)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参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进行指导时,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2014年4月30日提交毕业论文终稿(doc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进行查重。 (六)答辩(2014年5月中旬) 1、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组织进行。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擅自离校、缺勤达到1/4以上者; (3)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 (4)查明有抄袭或找人代做行为者。 3、我系毕业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答辩委员会由本系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担任。 (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或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4)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 (5)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加强同学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重视程度,答辩工作应做到“三严格”:严格审查答辩资格、严格把握答辩程序、严格控制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且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归档、总结工作 1、印刷 为便于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本毕业论文(设计)顺序如下: (1)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印制)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4)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附件 (8)参考文献 (9)致谢 2、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按照一人一袋的标准进行,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要有: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以及理工科进行毕业设计的其他数据或材料。 3、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以后,系内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为了促进档案宣传工作,加强对档案期刊、书籍及音像制品的管理,更好地为发展档案事业服务,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和广播电影电视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期刊为有固定名称、国内统一刊号或内部刊号、按时间顺序编号成册的连续出版物;所指书籍为档案教材、档案专业论著、档案史料汇编和其它综合类图书;所指音像制品为反映档案和档案工作内容的电视片、录像片、录音带等。第三条国家档案局对档案系统出版的期刊、书籍、音像制品实行宏观管理,对其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四条档案部门编辑、出版、发行期刊、书籍、音像制品要接受同级新闻、出版、文化和广播电视部门管理。第五条档案期刊、书籍及音像制品,要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档案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宗旨。第六条档案期刊、书籍及音像制品不得刊载下列内容:(一)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或煽动叛乱、暴乱的;(二)煽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三)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四)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五)煽动民族、种族歧视或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六)宣扬凶杀、淫秽色情或教唆犯罪的;(七)诽谤或侮辱他人的;(八)妨害司法部门公正审理案件的;(九)法律禁止刊载的其它内容。第七条档案期刊的编辑、出版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明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二)健全的编审制度;(三)有符合条件的主编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四)必要的经费来源和出版、印刷、发行等条件。新创办刊物要严格按中宣部[1982]30号文件和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颁布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第八条档案音像制品要从内容和技术质量上从严把关,不得粗制滥造。如在全国范围发行和对国外交流,应报国家档案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第九条档案期刊、书籍、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和制作要优化选题,提高质量,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努力改善经营管理。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主办的档案期刊和对外公开发行公开或公开播放的音像制品在出版、发行后,应将期刊每期二份、音像制品一盘和档案书籍出版登记表送国家档案局综合科教司宣传处备案。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使科技期刊更好地为机械电子工业的科研、生产、教育服务,为机械电子工业科技进步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署印发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机械电子行业的科技期刊,必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第三条科学技术期刊的出版工作是机械电子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和出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及部的科技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公布新的科技成就。传播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导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根据报导内容、方式、读者对象可分为:(一)综合性期刊。指以报导国家和部的科技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科技发展动态和科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二)学术性期刊。指以刊登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综合评述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三)技术性期刊。指以刊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新设备、新材料为主要内容的期刊。(四)检索性期刊。指以刊登对原始科技文献经过加工、浓缩,按一定的著录规则编辑而成的目录、文摘、索引为主要内容的期刊。第五条科学技术期刊按其出版形式、发行范围、审批方式的不同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两种。正式期刊是指经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家科委批准,并在办刊单位所在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期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正式期刊包括“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两种。“公开发行”的期刊可在国内外公开征订和销售;“内部发行”的期刊只限在国内征订和销售。不能出口和对外交换。非正式期刊是指经部审核批准,并在办刊单位所在地新闻出版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期刊。非正式期刊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仅限于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交流经验、交换信息,可收取工本费,但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和销售。第二章管理机构和管理范围第六条由部审核报国家科委批准或由部批准的部属研究院所、设计单位、行业归口单位、大专院校和挂靠在机械电子工业部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正式和非正式科学技术期刊,均由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第七条机械电子工业部设科技期刊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期刊办)。期刊办由部机械科技情报研究所和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组成。期刊办在部科技司的领导下,负责科技期刊的业务管理工作。机械系统科技期刊的具体工作由机械科技情报所办理。电子系统科技期刊的具体工作由电子科技情报所办理。第八条部对科技期刊工作的管理范围为:(一)研究、制定部科技期刊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科技期刊的调整和整顿。(二)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创办的科技期刊和在办期刊的变动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和审查批准工作。(三)负责制定机械电子工业部的科技期刊质量标准和编辑规则,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四)负责组织从事科技期刊管理、编辑、出版、发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办刊人员的业务素质。(五)组织科技期刊评审工作,奖励优秀期刊和优秀办刊人员。(六)负责对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的科技期刊进行查处工作。第三章办刊条件第九条应有明确的办刊宗旨、方针、报导范围和相对固定的读者对象。第十条应有切实负责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有一位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主管期刊工作和保密审查。第十一条应有健全的编辑部。编辑部的专职编辑人员应按任务定编,一般为:月刊不少于7人;双月刊不少于5人;季刊或半年刊不少于3人。也可按编辑每人每年15一20万字的工作量确定人数。并需设一定数量的编务人员。编辑部要有专职主编(或副主编)主持编辑部工作,并对期刊质量负责。专职主编(或副主编)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并且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广博的知识面,较高的文字修养和编辑业务水平以及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专职编辑必须具备大专或相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知识、文字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各期刊是否建立编辑委员会,由各刊自定。
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刊物划分级别,所谓的刊物级别只是期刊行业的一种认识和一些社会机构推出期刊目录,虽然国家没有划分,可职称评审部门都有对期刊级别的要求。以往的分法为一级刊物、二级刊物、三级刊物。现在一般是分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两类,近几年有些地方在核心期刊里又分出;权威、重要、核心。1、省级期刊 :“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陕西教育》主办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2、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如《现代商业》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3、核心期刊: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北大核心:一种期刊等级的划分
(1)按主管部门划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
(2)按是否正式出版分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
(3)核心期刊,如《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4)称一级期刊、二级期刊、三级期刊(如四川省第二次期刊质量考评,评定1998年全省期刊质量为一级期刊179种,二级期刊93种,三级期刊6种)。
(5)优秀期刊(如1999年社科院举行的期刊评奖活动中,《文学遗产》等八种刊物被评为“优秀期刊”)。
(6)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1992年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期刊评比中,设优秀期刊一、二、三等奖。
(7)十佳期刊,如江苏省社科类十佳期刊,首届全国高校社科学报双十佳。
(8)来源期刊,如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9)国内刊物,如《湖南大学校定国内刊物目录》。
(10)重要学术期刊,如《湖北大学一级和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由于给期刊定级的机构、院校很多,定级的出发点、目的和标准各不相同,期刊分级的称谓也就显得五花八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期刊的主办者越来越重视期刊分级的结果,对分级中获得的好成绩往往在刊物醒目位置予以标注,而称谓的复杂多样使得读者难以辨明。如“优秀期刊”,在某次定级中可能是最高级别,而在另一个定级中可能是第二级或第三级,最典型的如全国高校社科学报评奖,在“优秀学报”上还叠着两级,分别是“百强”(第二级)和“双十佳”(第一级)。而“核心期刊”的标注方式竟有19种之多,出处不一但又未标明,读者很难弄得明白。
其实刊物只有普通和核心之分,那里来什么国家级省级,都是评委会为了方便他们自己弄出来的。要发论文的找我
为帮助各位同学了解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下面,我为大家提供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说明,全文如下: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南办发〔2009〕23号)的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申请、审批方能在学位论文中标注。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除非另外签署《校外电子出版单位论文授权书》,否则学位论文仅用于校内收藏利用及国家存档要求。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非公开学位论文一般分为两类。
一、限制级论文。即因研究成果涉及知识产权(不涉及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交流和使用的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限制级”(保密期限≤2年)。
二、涉密论文。即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秘密级”(保密期限≤10年)或“机密级”(保密期限≤20年)。此类论文须先经校保密办审核同意方能标注。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后,至迟在申请论文答辩的学期初提出申请, 申请保密期限从当年6月(12月)起计算不超过2年。涉密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初即向保密办公室登记,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本学期3月1-7日(周六日除外)受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请各单位收齐申请材料,统一办理。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填表。
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请使用最新版,样式附后),打印一式两份(另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等)。填写并打印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
二、作者、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简述理由和依据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是校外项目,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审核签字。
三、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
培养学院审核小组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培养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论文内容涉及校外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盖章;校外项目此项略去)
理、工、农、医类学位论文须经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
哲、经、法、教、文、史、军、管、艺类学位论文须经社科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限制级论文无需办理此项)
涉密论文须经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学位办公室审批、备案和论文存档
经上述审核的非公开学位论文,各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原件)及其相关附件、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批后,校学位办留存一份《审批表》原件,并在“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盖章。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的提交方式另行 通知 。《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