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师非要当通讯作者,那你就给他当啊,你自己做第一作者。一般来讲,第一作者对论文的贡献最大,通讯作者只是一个指导人,也就是课题的负责人,他能够对课题的所有进行负责。前面说的通讯作者承担论文的书写是错误的,第一作者才是承担论文的书写,通讯作者一般作为负责人来指导。你的排序应该是自己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如果发国外的sci 把导师作为通讯作者,附上邮箱,如果发国内的EI的话,在第一页介绍第一作者和导师,并把自己和导师的邮箱都附上。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完成论文是两人合作的,起主要作用的是第一作者,配合作用的是第二作者。另外一种情况是领导是第一作者。
1、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通讯作者后面会加星号,脚注也会有注明,杂志社一般跟通讯作者联系。
2、第一作者:
就是文章的第一个名字,一般第一作者是该论文的主要完成者,包括实验,论文撰写等等方面。第一作者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3、通讯作者未必是第一作者,但第一作者可以是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在文章脚注中附加通讯作者的标识。
资料拓展:
通讯作者与论文的关系:
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
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
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1、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通讯作者后面会加星号,脚注也会有注明,杂志社一般跟通讯作者联系。
2、第一作者:
就是文章的第一个名字,一般第一作者是该论文的主要完成者,包括实验,论文撰写等等方面。第一作者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3、通讯作者未必是第一作者,但第一作者可以是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在文章脚注中附加通讯作者的标识。
资料拓展:
通讯作者与论文的关系:
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
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
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这样的老师就是想不费力,不花自己钱发论文,第二作者对你其实没有什么用处,以后工作了,也用不上,因为你不是第一作者,但是没办法你现在还没毕业,如果你不同意,恐怕以后会有很多阻挠。
一、从定义来说
1、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
2、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
二、从条件来说
1、通讯作者
是SCI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般情况下,SCI论文的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因而,通讯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
也可以这么说,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这项研究成果涉及到专利,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通讯作者或者单位。
2、第一作者
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
在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要我对植物致病疫霉族的有性孢子的萌芽条件和机理做有关研究。
导师只是提出一个研究方向,至于如何进行研究,他只是提醒我多找参考资料。
在接到导师的研究课题,就找参考资料,根据有关资料,设计实验程序,通知实验室的一位技术员购买各种试验用的试剂和设备。
在获得试验结果发表论文时,我理所当然是第一作者。
扩展资料:
与论文的关系
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
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
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
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
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当然不用多说了;而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以前国内一般注重排名,老板要排在第2,现在有变化了,所谓和国际接轨哦,投国外杂志时老板可放在最后,并注名是通讯作者。当然有些老板还是看中排名的,最好要和他商量一下。
1、从定义上来说,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者)。
而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2、从条件来说,第一作者不仅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同时也是实验的主要执行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
在具体的实验过程中,第一作者为整个实验的主要操作者,这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实验用的各种试剂和设备,记录各种数据,绘制各种图表,分析实验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从项目负责人上说,而通讯作者一般是导师,教授或者研究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他们也许不直接做具体的实验,但是在整个实验阶段,都会关注实验的进程,提供指导性的意见。
另外,通讯作者一般是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其主要贡献是提供研究经费、实验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与实验相关的物质资源。
一篇论文最多几个作者,跟论文的篇幅、工作量大小也有关,有的论文涉及工作量庞大,需要实验、考察、数据收集等,甚至需要一个团队的合作,一篇论文的作者则多达十几个。
对于一般单位,评职称时对是第几作者没有明确要求,只要有论文发表即可。而有的单位像科研单位、高校,就要求必须是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具体还需要根据各个地方人事部门的规定以及政策要求而定。
这个问题,在中国期刊库网站的学术答疑中有详细的解释
第一作者是论文署名第一位的作者,一般评职称、硕士毕业等要求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合作作者是在一个课题项目中处于合作关系的作者,譬如几个科室共同研究或厅级与校级的合作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一般会放导师或者研究中领导。
通信作者是指:论文发表被录用或者出刊后,邮寄该期刊书本的联系人。第一作者是指:创作该论文的最核心的作者(或者说这篇论文研究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希望对你有帮助,望楼住采纳哦......
学生第一 老师通讯
一般主要写作人列第一作者,其他按贡献大小依次列为二,三,四等等
依据合作者对本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来执行的。
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中文(或者英语)文章, 传统上需要考虑论文作者名字的先后顺序。 此即熟知的作者排名。作者排名主要是依据合作者对本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来执行的, 但实际操作中也往往会受到各种非客观的因素影响。
在物理学或者化学的论文中,也常常因为合作者人数较多的缘故,需要按照各合作者贡献大小考虑作者排名问题。然而在西方的传统中, 人们并不关心作者排名问题, 仅仅是按照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来安排。 这样的处理方法显然更为合理。
扩展资料:
研究生论文的相关要求规定:
1、硕士论文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2、优秀的硕士论文能够反映出作者对所学习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能够帮助作者构建起良好的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能够反映作者独立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理论的应用水平,对研究的课题的思考和独立见解。
3、硕士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因而撰写硕士论文将对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数据资料翔实充分、论证分析详尽缜密、推理演算思路清晰、论文结构规范清晰、专业词汇运用准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作者排名
一般都是实际的写作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可以作为第二作者,有基金项目的需要标注基金项目的相关信息
可以。第一作者写自己也行。研究生成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对于研究生的个人提升来说是很有帮助的,研究生论文本身不同于其他论文,研究生论文学术价值还是很高的,成为一篇高价值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还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来,第一作者在国内各个领域都是备受认可的,职称评审中第一作者是最受认可的,毕业论文也是如此,第一作者之所以受认可主要是因为其对于论文发表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扮演的角色,第一作者是一篇文章的主要执笔人,也是实验等相关事宜的主要参与人,可以说第一作者在论文中的贡献是最高的,成为第一作者是对作者能力的直接体现,所以对于个人发展的作用十分明显。研究生在能力到位的情况下成为第一作者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需要注意的是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署名基本都是导师,所以研究生如果想署名通讯作者,大多是无法实现的,通讯作者的署名一般不是导师就是科研机构负责人,普通研究生只能署名其他作者,而第一作者毫无疑问是最理想的署名。研究生跟着导师做科研,所发表的文章很多都是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这类文章不是第一作者也没有关系,比如所发表的文章是sci论文,可以说只要能参与其中就是能力的体现,即便不是第一作者对个人的意义和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研究生(Postgraduate)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国内同类高校材料学科硕士研究生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等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发展目标,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做出如下规定。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在满足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2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2、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或被录用:1篇中文核心论文或者1篇SCI/EI收录论文(各类中英文杂志增刊、会议论文除外)。二、补充说明1、硕士研究生发表或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2、第一作者特指论文署名排序第一的作者。发表的中文论文以出版的论文为准、英文论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公布的论文或被SCI数据库检索的论文为准;被录用的中文论文以杂志社的书面录用证明为准、英文以杂志社官方网站或者官方邮件通知为准。发表的论文或录用证明的复印件由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后方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视同已发表的论文)。3、论文的界定。SCI/EI收录论文界定:以发表论文的杂志上一年是否被SCI/EI数据库收录为准;中文核心论文界定:以北京大学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4、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同时本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已公示的发明专利 1项,则相当于发表1篇中文核心论文。三、硕士研究生如取得的学术成果未达到要求,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待其达到相关要求后才在下一批次评审中对其学位进行审议。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属实后,学院将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五、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