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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皇帝 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在我国,皇帝的称号始于建立秦王朝的赢政。皇帝在封建社会里至高无上,被称为“至尊”、“国家”、“圣上”、“上”等。他们视国家为自己的私产,提倡忠君,宣称忠于他们就是忠于国家。中国古代常以“龙”与“日”作为帝王的象征。与皇帝有关的事物,多以“御”称之,如:御用;御旨;御览;御驾等。《史记.秦始皇本纪》:“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朕为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唐杜甫《北征》诗:“至尊尚蒙尘,几日休练卒。”《宋史.司马光传》:“先帝亲郊,不受尊号。末年有献议者,谓国家(指皇帝)与契丹往来通信,彼有尊号我独无,于是复以非时奉册。”参阅清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所谓“称谓”,是“人们由于亲属和别的方面的相互关系,以及身份、职业等而得来的名称,如父亲、师傅、厂长等”。可见,称谓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关系。称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亲属称谓,一是非亲属称谓。非亲属称谓也叫社会称谓,指社会交往中所应用的称谓词语。在汉语中,称谓词语很多,“老师”是较常用的非亲属称谓之一。 我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观念一直伴随着中华民族。“师”是古代“老师”的通称,随着汉语词汇双音化的趋势,后代出现了许多“老师”称谓的双音节词。《现代汉语大词典》(第五版)中对“老师”的解释为“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一、“老师”的出处及各个朝代的含义。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其地位可比国君左右的卿相。比如后来称具二品顶戴的孙家鼐、翁同龢为光绪帝的师傅就是从那而来。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但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勋疏《谷梁传》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尔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当然也是十分之尊称了。《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和“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义,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已被称为“老师”。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教师”比之“老师”一说,就其原始含义来看,前者比后者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可见,教师是一种职业称谓,而老师则是一种尊谓,且都一直沿袭下来了。“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义基本一致。汉人韩婴云“古谓知道者为先生,尤言先醒也。”秦汉时期,泛称学官、术士、工匠、丈夫都为“先生”者。至汉末,“先生”前再加上一个“老”字,更视尊重。如今的“丈夫”谓“先生”,以及对特别敬重者以“老先生”称之,都可谓之历史遗风。再后来唐至元,连“道士”者也被称为“先生”,这种称呼的“惯性”在如今也还能看到些许的影子,如“风水先生”、“算命先生”之类。应该说,自汉以后形成的所谓“三教九流十家”,可作为“先生”概念之典范。总之,“先生”之意主要谓“道门”最高者,而行医、占卦、商贾、管帐等杂七杂八行当者,一应划入“先生”行列中,在当时历史背景看来,也是顺理成章的。当然,看得出被划入者绝无乞丐、盲流、戏子类,也无“土财主、店小二、吹鼓手”之类,“学问”的成分对“先生”含义的影响已经凸现。也即,观念中的“先生”者,在当时社会上从事的职业或行当,总是要有点被时代看重的“板眼”或“学识”才是,按如今的说法,那是“文化人”。清初称“相国”为老先生,后在官场中“老先生”之称也慢慢盛行,特别是辛亥革命后,“老先生”的称呼非常流行,也比较滥,交际场合,凡资历、地位居长居高之老陈者,一律被尊老“先生”,而“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原意彻底淡化,实则成了客气话和敬语,显然“知识”的成分在“老先生”或“先生”之称中并无特别强调。不过在知识界,人们对德高望重、学识渊博者,难已再有出“先生”其右的称呼,而更能表达其对所称呼的那“人”的敬重和爱戴,故而在学人堆中以“先生”互称,司空见惯。少数情况下,“先生”者已成为了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和评价!如“鲁迅先生”。如是,你再体会那官场、商场和政界里泛滥的“老先生”一称,多少有点“俗”,甚而带上一点“老古董”的感觉。而诸如“孙中山先生”、“鲁迅先生”之称呼,则带上一种由衷的敬仰,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和崇拜。可见,“先生”之含金量于政界或文化圈中不同场合,还是有伯仲叔季之区分的。中国汉民族传统的女性称谓,从家庭、宗教、男女、长幼、尊卑等方面,反映出特定历史时期的深层文化问题。其中通过传统女性称谓所反映出的,由性别歧视所造成的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历史状貌尤为突出。 称谓语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民族的家庭、社会关系及道德伦理观念。审视中国历史上的女性称谓,性别歧视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封建传统以伦理为主、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系统。 我国最早阐释亲属称谓的历史文献《尔雅释亲》中记载了五代直系亲属的称谓:“父为考(父亲称为考),母为妣(母亲称为妣)” 。“考”和“妣”是对已逝的父母的称谓。“考”的含义是成,即一生的德行已完成;“妣”即媲,配也,指与“考”相配。这说明在经过母系社会进入到父系氏族社会之后,母亲――女性的地位已显然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是男尊女卑观念在称谓上的早期体现。 在奴隶社会,女奴被看作有罪的人。“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孔子语),“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鲁迅《我之节烈观》)。女奴隶得宠者便被奴隶主当作小妻,足见妇女地位之低下。“夫---妻”本是表明配偶关系的基本称谓,但“妻”旨在汉语的亲属等级中并无相应的位置,这或许同样是由封建社会中“妻”的地位所决定的。进入封建社会,统治者还提倡“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可见,“妻”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妇女结婚以后便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如“张王氏”、“李赵氏”等等。女性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在夫权思想的统治下,这种姓氏称谓的改变,也正标志着妇女自身权益的丧失。而以“夫为妻纲”为宗旨的“七出之条”头条便是“无后”。可见,“妻”直至养育儿女之后,才有可能取得正式合法的地位。而有了儿女便升格为“母”,在亲属中的等级地位也立即会有质的变化,特别是有了儿子之后,母亲(女性)的家庭、宗族地位才会稳固。---------------------------------你们就捡着抄吧、咱也是一中的诶 ----------------------------------------、找这些真不容易、
我躲在墙角哭
1、祖辈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3、高祖辈(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4、父母(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9、与丈夫相关亲属(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10、与妻子相关亲属(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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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氏 现代人说起姓和氏,往往混为一谈。事实上,从姓氏的本意来看,二者的初义大相径庭。 1.姓及其来源 姓字的古体为“”或“”,意思是人所生也,因生而为姓。在古代,姓生通用,《左传》有“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句,公孙姓其人常被写成公孙生。那时,姓还有生子之意,《释名》曰:“女生曰姓,谓子也。”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孙豹曾遇一妇女送他一只野鸡,叔孙豹问其姓,妇人说“余子长矣,能奉雉而从我矣。” 姓的最终确义是由许慎定下来的。《说文解字》释义为“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从女从生。” 姓的起源可追溯到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时期。其时若干氏族公社组成一个原始部落,部落内各氏族有其独立性,相互间又有密切的联姻关系,姓作为识别区分氏族的特定符号标志,“别其种族,分其类,使相从”(孔颖达语)。由于当时是母权制社会,因此最初的姓多从女旁。 古姓来源有二:一是根据女性始祖受孕的原因而得姓。如契母简狄因吞燕卵而生契,古商人姓子(卵);后稷母姜嫄因踩熊迹而生后稷,故周人姓姬,这已经有点图腾化姓的端睨了。二是根据女性始祖生育时的地点而得姓。《说文解字》载:“姚,虞舜居姚虚,因此为姓。”“姜,神农居姜水,因以为姓”。其它如妊、姒、妫等姓皆孕含“统其祖考之所自出”之内涵。 2.氏及其来源 氏,古代汉简引石经中写作“”,中间一横象征地,弯曲伸延于地下的笔划象征根须,出于地头的笔划则如抽生的嫩叶。可见氏字的字源本意是指木本,即植物的根。 姓是源于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属共同所有的符号标志;氏则是源于同一父性始祖的各支系的开氏始祖的符号标志。正如《通鉴·外纪》所云:“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母系氏族后期,随着人口的繁衍发展,越来越庞大的氏族不得不分出一个个小支派,远程跋涉,重觅家园,从而衍生出新的氏族,这些新氏族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姓,但新的分化又使他们有了拥有一个区分新氏族的名号的必要。氏,便应时而生了。 出产氏的途径多种多样,但最先涌现的无疑是那些祖先的图腾崇拜物。《史记》有文曰:“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豹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文中皇帝所率的“熊、罴”等猛兽,即所谓“六兽之师”,实则是以这六兽为图腾的六个氏族。后来,这些氏族又将它们用作区别其它氏族的标帜——氏。若放宽一点标准,象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构木为巢的有巢氏、发明了马拉车的轩辕氏等上古先人亦应归属此列。 图腾以外,在姓氏融合以前,氏的来源还有以下几种: 一是以封地名和国名为氏。 夏商周三代,封侯赐地成为君主奖赏臣下和子孙的主要手段,大大小小的诸候国遍布九州岛,这些国名便成为其国子孙后代的氏。如周文王第三子管叔鲜封于管国,周武王次子唐叔虞封于晋国,即以国为氏,管叔鲜和唐叔虞分别成了管、晋二氏的开氏始祖。夏商时期,以国为氏者有杜、雷、顾、阮、韦等姓,周朝就更多了,我们熟知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如齐,鲁、宋、邓、韩、赵、吴、陈、蔡、卫等国家,今天都成了大姓。 诸侯国封赐给自己和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名,也陆续演化为氏,如刘、冯、卢、崔、范、商、邯郸等皆为以采邑为氏。周代讲究公、候、伯、子、男五爵之分封方式,与之相应的则为国、邑、关、乡、亭五等封地。关、乡、亭之名也象国、邑一样,被受封者和其子孙取以为氏。象苏、毛、温、尹等是以关名为氏;阎、陆、裴、郝等是以乡名为氏;欧阳等则是以亭名为氏。 二是以居住地为氏。 没有资格分封土地的,多以所居之地为氏。郑国大夫居住在西门,其子民便多以西门为氏;齐国公族大夫分别住在东郭、西郭、南郭,北郭,这四郭也成了姓氏;姜太公的支庶居在营邱,便姓了邱。 以居住地为氏的,复姓颇多,一般都带有“门”、 “里”、“闾”等字眼,表示不同环境的居住地点。 三是以先辈的名或字为氏。 出自此条的姓氏很多,据统计有五、六百个,其中复姓近二百个。据周制,诸侯国国君的儿子称公子,孙子称公孙,玄孙不能再称公孙,应以其祖父的字为氏。如:邓穆公一一公子非(字子驷)——公孙夏一一驷带、驷乞。 若祖父无字,则以其名为氏,如:鲁孝公一一公子展——公孙夷伯一一展无骇、展禽。再如周平王的庶子字林开,其后以林氏传世;齐文公之子公子高,其孙高溪乃以祖父的名为氏。 四是以次第排行为氏。 同姓家族喜以兄弟排行取氏,老大称伯或盂、老二称仲、老三称叔、老四称季等。兄弟辈的后裔多以伯、仲、叔、季、孟为姓氏。鲁庄公之弟庆父,排行老二,本为仲氏,因他有弑君之罪,后便改姓孟,或姓孟孙。其弟叔牙,为虎作伥,后饮毒自杀,其后人被立为叔氏,又名叔孙氏。 以次、族排行为氏者,有别先后的,如丁氏、癸氏,有别上下的,如祖氏、祢氏;有别嫡庶的,如上所述之仲氏、仲孙氏、季氏、季孙氏等等,不一而足。 五是以官职、爵位为氏。 西周设掌管土地、军政、工程、官吏、刑狱的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五官,均被后代取以为氏。 钱姓,出自彭祖的后裔孚周。孚周当时任钱府上士,相当于现在的国家银行行长,其后代便以钱为氏了。另管粮官的后代姓粟,管马者子孙姓牧师,还有军、仓、库、监、谏等氏,皆出于官名。另,史、太史也是。 以爵位名为氏者有皇、王、公、候、霸等。 六是以技艺为氏。 晋国屠蒯,杀牛宰羊,技艺高超,其后乃以屠为氏;用筮占卜的商王某大臣,奉祀天地鬼神,为人祈福禳灾,后便以巫为氏。其它诸如陶、甄、匠、优、卜等氏旨出于技艺。 七是以古姓命氏、如任、风、子等。 八是以祖上谥号为氏。如戴、召等。 九是因逃避仇杀改姓。如端木子贡后代避仇改沐姓,牛娃避仇改牢姓等。汉初韩信被吕后所杀,其子逃往南粤,改姓韦;司马迁受腐刑,其子司马临改姓冯、司马观改姓同,隐居乡野。 此外,古代少数民族与汉族大融合,借用汉字单字为氏。如拓跋氏改为元氏、叱卢氏改为祝、关尔佳氏改为关、钮祜禄氏改为钮等。 因赐姓、避讳改姓氏。如李唐王朝赐给立有大功的大臣们以李姓、朱明王朝赐以朱姓;汉文帝名刘恒,凡恒性因避讳改为常氏。晋朝帝王祖上有司马师,天下师姓皆缺笔改为为帅氏。宋代名臣文彦博,其祖先本姓敬,为了避后晋高祖石敬塘违,才改姓文;姓敬的人又有改姓苟的。后晋谨十一年而亡,有些敬姓的后代恢愎了旧姓,有些则不恢复。 姓氏起源的形式很多,同姓异源或异姓同源,等等,情况十分复杂。并且随着岁月在不断发展,不断出现新的姓氏。例如给孩子取名时,取男女双方两个单音姓合成复姓,又为姓氏“家族”增添了新的成员。 3.姓氏的分别与相融 姓与氏的不同,夏、商、周三代最为明显。当时贵族有姓氏,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因为不仅姓、氏意义不同,作用亦相异:姓用于“别婚姻”,氏则用于“明贵贱”。同姓不婚,因此贵族女子的姓比名更重要。如何区别同姓女子? 待字闺中的女子若要加以分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的排行,如:孟姜、伯姬、仲子、叔姬、季芈。 出嫁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则采取以下几种方法:⑴姓前冠以自己或配偶的国名,如齐姜、晋姬、息妫、江芈;⑵姓前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如赵姬(赵衰妻)、孔姬(孔圉妻)、棠姜(棠公之妻);⑶姓前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如武姜(郑武公妻)、昭姬(齐昭公妻)、敬姬(鲁文公妻)、文姜(鲁桓公妻)。 郑樵所撰《通志氏族略》云:“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姓和氏混为一谈,始于汉代。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讲:“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记》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太史公者,司马迁也。自秦始皇一统天下,西周旧的氏族及姓氏制度被清洗殆尽,姓和氏开始合二为一。经过秦末大乱,社会进入西汉,姓氏完全融为一体了。姓氏合称,仍取姓之义,表明个人所生家族的符号,并且自天子到庶民人人皆有姓氏,姓氏的使用和发展亦即真正步入正轨。 中国姓氏知多少? 编自宋代的《百家姓》名为百家,实际上不止百家,它共收录了姓氏438个。其中单姓408个,复姓30个。据历史文献记载,中国姓氏有5662个(不包括元、清两朝移居中原的蒙、清两族之姓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姓氏)。其中,单姓3484个,复姓2032个,三字姓146个。现在,中国常见的姓氏300个左右,人数最多的姓氏是张姓,据说有一亿人上下,相当于英国和法国两国人口的总和。
吃客声声
法律分析:祖 (王父、祖父)父之父。祖母、王母、父之母。(曾祖父、母)祖之父、母。(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上五世即从本位起,上及父、祖、曾祖、高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亲。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天生我翔2011
进入21世纪,“老师”这个称呼开始流行起来。当然,这首先说明教师这个职业受到了尊重,但人皆可称“师”,却总是有些让人觉得颇难接受。 按照中国古人“天地君亲师”的观念,除了天、地、君、亲这四尊之外,接下来就是“师”了,所以很显然,“老师”是一个非常尊贵的称呼。而如今只要是唱得几首歌,演得几部电影电视,抛头露脸之时,就互相称呼为“老师”,这个尊贵的称呼真是每况愈下了。在这里,笔者想谈谈大学里“老师”这个称呼。在大学里,但凡是学校的员工,都称“老师”,这是一个“从来如此”的惯例,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但从来如此未必就是对的。 笔者以为,在大学中使用“老师”这个称谓,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被称呼者的职业就是“老师”;二是称呼者从心里就认被称呼者是自己的“老师”,是心甘情愿地要以他为师。舍此二者,其他皆不宜称“老师”。因此,在大学行政人员中,除了以老师身份兼任行政职务,或者称呼者确实认为某位行政人员可以成为自己的老师,他者一律不宜称“老师”。之所以近乎迂腐地强调这一点,原因在于,这看上去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实质上却是关乎大学的办学理念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大问题。 教书育人,学术至上是大学的立校之本。而大学行政岗位的职业性质就决定了它是从属于教学科研的,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在这里有必要明确,说“从属”,说“服务”,并不意味着教师和行政这两种职业之间有高下之分。在笔者看来,大学中的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应该是两个并列的系统,它们的职责不同,其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亦应不同,这是建立所谓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理念。而在目前的中国高校中,在这一点上恰恰是不明确的,大学中“老师”称谓的滥用,就是这种观念混乱的一个表征。 在某些学校有这样一些常见的现象:当一些处级干部被人称为“某处长”的时候,他往往会说:“别客气,你叫我老师吧。”在一些处室中,职员之间互称“老师”,并以为这是一种良好的行政文化。凡此种种,都说明大家只是将“老师”当作了普通的称谓,认为互称“老师”或自称“老师”是一种谦虚的表示,如果被人称作处长,则是“官本位”了。其实大谬不然。职业行政人员被称及互称“老师”,是混淆了教师队伍与行政管理队伍的区别。以至于真正的老师为了以示此“老师”非彼“老师”,在某些场合就非得称为教授、博导不可了,这真是一个非常无奈的结果。 夫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中国大学中“老师”称谓的滥用,说明我们离古礼已远,距基于西方传统的现代大学制度文化也不近。在现代大学的文化建设中,我们还处在一个颇为尴尬的境地呢。 一中的学子啊 ....
今天天很蓝
一族:
夫亲:丈夫,又叫郎君、夫君、良人、官人、相公、老公、爱人、卿卿、外子、外人、老头子、老伴。
妻亲:妻子,又叫娘子、内人、良人、内子、老婆、爱人、卿卿、老婆子、老伴。
夫亲/妻亲的其他配偶(女性):比自己年长者可以叫姊姊,比自己年幼者可以叫妹妹。
夫亲/妻亲的其他配偶(男性):比自己年长者可以叫兄兄,比自己年幼者可以叫弟弟。
三族血亲:
父亲:爸爸,又叫爹、爹爹、爹亲、爹地、大大、老爸、爸比、爸、老爷子。
母亲:妈妈,又叫娘、娘娘、娘亲、娘妮、老妈、妈咪、妈、老娘。
兄亲:兄长,又叫哥哥、大哥、兄台、兄亲。
姊亲:姊姊,又叫姐姐、姊长、姊台、姊亲。
弟亲:弟弟,又叫弟弟、兄弟、弟子、弟亲。
妹亲:妹妹,又叫妹、姊妹、妹子、妹亲。
男亲:男儿子,又叫儿、男儿、息男、儿子、闺男、囝男、宝贝、孩子、小子。
女亲:女儿子,又叫儿、女儿、息女、儿子、闺女、囡女、宝贝、孩子、丫头。
三族姻亲:
继父:爸爸,又叫后爹、晚爹、后爸、爸、老爷子。
继母:妈妈,又叫后娘、晚娘、后妈、妈、老娘。
兄妇姊:兄姊,又叫嫂子、兄嫂、兄妇、兄妻。
姊夫兄:姊兄,又叫姐夫、姊兄、姊郎、姊丈。
弟妇妹:弟妹,又叫弟媳妇、兄弟媳妇、弟妹、弟妇。
妹夫弟:妹弟,又叫妹夫、妹弟、妹郎。
子妇:媳妇,又叫儿、儿媳妇、半女、息妇。
子婿:女婿,又叫儿、婿儿、半男、半子、龟婿。
丈父:爸爸,又叫爹、丈人、岳父、泰山、大大、老爸、爸、老爷子。
丈母:妈妈,又叫娘、丈母娘、岳母、泰水、老妈、妈、老娘。
公父:爸爸,又叫爹、公公、公爹、大大、老爸、爸、老爷子。
婆母:妈妈,又叫娘、婆母娘、婆娘、老妈、妈、老娘。
舅兄:兄兄,又叫哥、兄长、兄台、大舅哥、大舅子。
姨姊:姊姊,又叫姐、姊长、姊台、大姨姐、大姨子。
舅弟:弟弟,又叫弟、兄弟、弟子、小舅弟、小舅子。
姨妹:妹妹,又叫妹、姊妹、妹子、小姨妹、小姨子。
伯兄:兄兄,又叫哥、兄长、兄台、大伯哥、大伯子。
姑姊:姊姊,又叫姐、姊长、姊台、大姑姐、大姑子。
叔弟:弟弟,又叫弟、兄弟、弟子、小叔弟、小叔子。
姑妹:妹妹,又叫妹、姊妹、妹子、小姑妹、小姑子。
大舅兄妇:兄嫂,又叫嫂子、兄嫂、兄妇、大妗子。
大姨姊夫:姊兄,又叫姐夫、姊兄、姊郎、姊丈、大姨夫、连襟兄弟。
小舅弟妇:弟妹,又叫弟媳妇、兄弟媳妇、弟妹、弟妇、小妗子。
小姨妹夫:妹弟,又叫妹夫、妹弟、妹郎、小姨夫、连襟兄弟。
大伯兄妇:兄嫂,又叫嫂子、兄嫂、兄妇、大婶子、妯娌。
大姑姊夫:姊兄,又叫姐夫、姊兄、姊郎、姊丈、大姑夫。
小叔弟妇:弟妹,又叫弟媳妇、兄弟媳妇、弟妹、弟妇、小婶子、妯娌。
小姑妹夫:妹弟,又叫妹夫、妹弟、妹郎、小姑夫。
亲属分类:
宗亲
宗亲,又称木亲、木族。是指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及其配偶和“在室女”。它由三部分亲属组成:一是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如父、祖父、伯父、叔父、兄弟、子、孙子等。这类亲属同宗同姓,在旧律中又称“木宗”或“正宗”:二是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的配偶.如母、祖母、妻、儿媳、伯母等。
这些女性虽属外姓,但由于与“木宗”男性结婚而加入了。“夫宗”.旧律称之为“来归之妇”;三是出自同一祖先未结婚的父系女性血亲,如未婚的女儿、姐妹、姑、侄女等。旧律称之为“在室女”。
她们一旦出嫁,就脱离娘家的宗族而成为其夫家宗族的宗亲。如果真被夫“休弃”回到娘家,则又恢复其父亲宗族的成员身份。实生活中,未能根木改变封建社会的亲属传统,男性木位主义在亲属关系中仍然起着决定作用。
姻亲
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如男女结婚,使双方互与对方亲属产生了亲属关系。又如自己的亲属与他人结婚。使自己与他人产生亲属关系。这些亲属都称姻亲。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学中比较公认的观点。将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以及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形式。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血亲(包括直系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子之妻(儿媳),女之夫(女婿),兄弟之妻(嫂、弟妻),姐妹之夫(姐夫、妹夫),伯、叔、舅之妻(伯母、婶母、舅母),姑、姨之夫(姑夫、姨夫)等。
(2)配偶的血亲。指己身的配偶的血亲,如妻之父母(岳父、岳母),夫之父母(公、婆),以及妻之伯、叔、姑、舅、妓及其子女,夫之伯、叔、姑、舅、姨及其子女等。
(3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配偶的血亲的丈夫或妻子,这种姻亲不是以一次婚姻为中介,而是以两次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如:夫与妻之姊妹之夫(连襟),妻与夫之兄弟之妻(灿嫂)等。由于这种关系相对比较间接、疏远,有些国家的立法不以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为姻亲。
我国有承认这种姻亲关系的历史传统,如: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篇”中,规定姻亲不仅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还包括配偶的血亲的配偶。至于血亲的配偶的血亲,各国立法一般不将其列入姻亲的范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亲属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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