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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时刻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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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蒙蒙a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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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济学的的发展要求:国内的城市经济研究在改革开放后才起步,但是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集中研究我国城市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的城市化道路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全方位展开了城市化道路和城市化理论的研究,并对城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以及具体的城市问题和城市经济政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探讨了城市经济运行规律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特殊的城市问题及城市经济政策;探讨了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与区位选择、城市经营、城市治理、城市交通、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对城市化问题及日渐发展的城市圈经济给予了密切关注;并实证研究了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都市圈的经济发展与协调问题,提出城市圈是以大城市为核心、不同层次、不同结构和不同功能的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通过各种网络紧密联系而形成的一体化发展、相互分工互补、交流和竞争的网络体系,都市圈发展模式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空间整合模式和组织形态。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城市密集区域的经济发展尤其引人注目。国内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对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提出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中间环节和各部门经济在空间上的纽结,城市经济学是“中观层次”、“空间范畴”和“应用性”的综合边缘学科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一)国外城市经济研究现状国外的重点在于解决城市中的主要问题,它是在不断的发展和探索中前进的,以此来更好的处理城市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再是局限于本国的资源,更大程度上转变为了利用外界资源。随着这一现象的转变,很多国家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主体从自身转变到全球的范围,如对于资源配置方面的研究,以前注重的是对本国静态优势的展现,现如今注重的是对国际资源的利用,在这些多多少少的现实问题中,国内国外的城市经济学也拓展了很多领域,在此就不一一说明了。(二)国内城市经济研究现状我国对于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起步是比较晚的,在研究初期我国主要对区域经济发展中城市经济所起的作用以及城市化道路等方面的问题做了一些分析研究,到了20世纪90年代的中期,对城市化道路以及城市化理论的探讨做出了全方位的研究,对细节方面做出了理论与实证的考察,如我国在珠三角等都市圈的经济问题,由此提出了大城市是城市圈的核心,在各个不同大小的城市结合下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相互互补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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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江南小水龟

简介城市经济学用经济分析方法,分析、描述和预测城市现象与城市问题。其研究重点为探讨城市重要经济活动的状况,彼此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城市与其它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关系等。城市经济学相关书籍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各国,大量农村人口转 入城市,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带来了城市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如住宅、交通、环境、公共设施不足等,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为了探索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的方法,开始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于是产生了城市经济学。涵盖方面1、城市经济的基本理论,如城市概念,城市化,城市规模、类型、性质、功能、地位和作用;城市经济学相关书籍2、城市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条件、过程、特点,以及在各种生产 方式下的表现;城市经济的外部关系,城乡对立运动及其规律;3、城市经济的内部结构、空间结构和经济关系;4、城市中的公共经济、市政建设和城市财政;5、其他城市经济问题,如城市住宅、土地、交通和就业等。研究内容城市经济结构与城市成长包括城市产生、城市化、郊区化、都会化、城市衰退、城市发展结构、城市特性、城市规模、城市更新、新城建设等;城市内部结构包括土地利用、住宅、交通等;城市公共服务及福利设施城市经济包括城市财政、公共服务设施(如水、电,公园等)的供需 状况;城市人力资源经济包括就业、消费、迁移、贫民、人力资源、投资等;环境与城市生活质景包括公害预防及处理、防范犯罪、旧城改造等;其他方面城市发展政策。分类城市经济学相关书籍城市经济学分为理论城市经济学与应用城市经济学。前者从理论上研究城市的经济活动,了解问题的现象与实质,不涉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政策方面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有:城市化理论,城市发展理论,土地利用及地租理论,城市空间结构理论,城市规模等。它有助于了解城市经济现象和问题,是城市规划前必须的基本研究。后者注重研究改善和解决城市问题,增进居民福利的对策及具 体办法,研究内容为城市问题与城市发展政策,如住宅拥挤且质量低劣,交通堵塞、失业、种族歧视、贫民窟等。上述两者皆与城市规划关系密切,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发展历程城市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与经济理论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再到中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1965年美国汤姆逊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虽然城市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的重要学科之一只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后来者,但它一经产生就体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此后,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欧美各国、日本、前苏联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兴起和传播,经过20多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 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城市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远不能满足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这与社会各界对城市经济学这一学科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因此,认识城市经济学的性质,有助于我们揭开城市经济学的庐山真面目。发展中的经济学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但传统经济理论面对这些城市问题却束手无策。因为这些问题既不能用研究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也不能用研究企业和市场的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加以解决,城市经济发展的实践呼唤着一种全新理论的产生,并以此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的指导。20世纪初,一些学者开始致力于城市综合问题的研究,诸如城市土地利用与价格问题、城市交通问题、城市运输问题、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城市规划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求解使城市经济学应运而生。此后,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点、区域发展的中心,更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纽带。与此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也日趋复杂和深化,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市化、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城市经济学的“羽翼”不断丰满。但是,从现今国内外已经出版的城市经济学的教科书和论著来看,构建的体系自成一家,研究的范围各有侧重,尚未形成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复杂的问题,尚未给出解决的良方。城市经济学依然是一门稚嫩的学科,对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还将持续地进行下去,城市经济学也将在发展中逐步成长,直到走向成熟。综合性边缘学科城市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系统,重点是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多层次的,它包括微观城市经济系统、宏观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管理系统,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的学科。它是把许多的部门经济学应用到城市经济系统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城市经济学的诞生,给传统的 工业、商业、建筑业、金融业等部门经济注入了新的内涵和外延,使得对其研究从条条式的局部研究转入在城市这一综合有机整体下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城市经济学将许多部门经济学难以解决的问题纳入其研究的范畴,以探求应对良策。城市经济学又与各部门经济学密切而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一门跨学科、跨部门的边缘学科。空间经济学传统经济学以劳动时间作为衡量价值量的惟一尺度,将劳动价值论作为构建传统经济理论大厦的基石,认为只有劳动时间的节约才是经济的节约,而经济平衡只是价值量和实物量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经济学是时间经济学。但是,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的位置、运动和存在方式同样影响着经济的发展,“价值的创造既离不开劳动时间的延续,也离不开劳动空间的联系;经济的节约归根到底不仅在于劳动时间的节约,也在于劳动空间的节约和组合的优化;经济运行中的价值平衡和实物平衡,如果不与‘空间平衡’相结合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是劳动时间,还有空间结构。城市经济学的产生适时弥补了传统经济学对空间因素的忽视,并关注空间要素在城市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在空间范围内对城市进行综合研究,以实现经济要素在空间的合理布局,因此,城市经济学是空间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格外重视对经济要素之间的相邻效益、布局效益、网络效益和城市区域的聚集效益的研究,而这些城市空间结构效益具有比部门经济效益更深远、更广泛的意义,对空间结构的研究是城市经济学在发展一般经济学过程中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公共经济学世界范围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城市公共经济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重要,公共经济对企业经济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已经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学以其独特的视角, “不仅从企业角度出发,而且,更多的是从城市和区域经济整体运行盛壅塑 皇出发研究经济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投入产出及其政策的研究构成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相比之下,政治经济学、西方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及其各个部门经济学,由于出发点和侧重面不同,对公共经济的涉及和涉及程度是相形见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运用价值规律对生产关系进行研究,尚未涉及属于公共经济范畴的公共产品、公共投资、公共福利、公共政策和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研究;西方微观经济学只对具体的生产单位进行研究,与公共经济领域几乎没有交叉;西方宏观经济学虽然涉及了对国民收入、货币、财政等公共经济问题的研究,但是,宏观经济学主要是从国家和全社会的角度来研究这些问题, 尚未深入到城市这个层面;各个部门经济学也或多或少地结合了一些公共经济学的内容,但是,那都不是完整的公共经济学,只是与那个部门经济学有关联的几个公共经济范畴;而城市经济学克服了以上各种经济学不重视城市公共经济发展的缺陷,对公共经济进行了整体的研究,由此可见,城市经济学也是公共经济学。城市经济学重点研究城市公共经济的地位、作用、内容体系,提出调控的方法和公共经济政策,如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文化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为政府配置公共经济资源,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因此,城市经济学是完全不同于企业经济学的治市经济学,是市长经济学。高级市场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城市较之乡村具有更多的优势,使生产要素更多地集中在城市,城市经济得以迅速地发展起来。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大市场,但这个大市场的经济问题不能运用传统的微观经济学来解决。因为微观经济学以价格理论为核心,研究单个经济主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并透过商品市场的价格决定过程,找到有限资源最佳配置的方法和途径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它是单个经济主体的市场经济学。城市则是由无数单个经济主体组成的集合体,但这个集合体绝不是单个经济主体的简单加和,它的经济关系比单个经济主体纷繁复杂得多,比单个经济主体研究的变量要大得多。市场经济学以劳动、资金、技术为因子,研究企业的投入与产出的数量、规模和比例关系,而城市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变量却要比市场经济学多得多, 即使是相同的变量,在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下也有着更为深刻 的内涵。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生产的动力和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这种经济效益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而在城市这一经济集合体中,绝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更要兼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站在比微观经济学更高的层次上研究市场经济,研究由无数单个经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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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lili

【摘要】城市更新是目前城市规划范畴中被广泛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从大拆大建到解决员工居住问题再到以人为本,跨学科研究等一系列发展不但使交通、土地、人口密集问题得到解决,更是起到了促进就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等积极应影响。另外,考虑到城市更新起源于西方并历史悠远,经验丰富。为了节省资源,少走弯路,我国很有必要在分析、对比中西方在城市更新方面的始末中找到差距、探索经验。 【关键词】城市更新 发展历程 经验 启示 综述 一、城市更新内容概述 (一)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 目前,城市化与知识化、科技化、国际化等同样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如何在城市化的推动下进行城市更新工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对于城市更新,其不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市场的经济、相关行业的发展以及三方利益等多个方面,然而,一切工作始于对概念的全面理解。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城市更新的概念成为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实现更新带动市场经济、更新推动城市发展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首要工作。 对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城市”与“更新”。城市,是人类居住的环境,是一切活动产生和进行的平台,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多样连续的、与时俱进的有机体,这种与时俱进与人体机能相似,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来支持。而这种所谓的城市新陈代谢就是更新。“更新”具有获得新生的意义,是从城市的整体出发,结合了政府、市场、企业、居民等利益主体,在阻止城市衰退的同时促进城市发展,具有未雨绸之意。此外,要注意的一点是城市更新中提到的“衰退”是一种相对的存在,指城市结构以及功能的折旧,它们当下的指标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这种供给与需求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城市发展滞后。其中,有形的折旧可以更换设备,但是无形的功能性折旧却对城市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城市更新的概念理解为:“城市更新是在政府管制、行政体制支持的基础上,施以一定经济投入,并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监控更新过程,时刻调整不符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全面考虑人文、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采取依据不同发展阶段和城市基础用多种手段配合使用的更新方式,最终,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将城市从零星推向整体的浩大工程” (二)城市更新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对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主要内容方面将分为有形更新与无形更新两部分。有形更新包括:交通更新、空间规划更新、资本更新等;无形更新包括: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城市文化更新、对城市的定位等几个方面。 (1)交通的更新。目前随着科技的发展,私家车数量增多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严重的交通拥堵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在拓宽主要交通干道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分时段、分区域的交通系统更新策略。控制出行车辆数量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节能车以及低污染能源也应列入到更新范围内,呼应低碳政策,提倡“零污染”出行。 (2)空间的更新。空间方面强调以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为目标对人类活动空间的面积、布局等进行比例的调整,结合社会经济效益、强调空间资源的重要性。例如在居民小区内,小型商业网点数量应定额在多少,选址应考虑到整个小区每一方位居民到达商业点路程的均衡。居住环境周围教育、医疗、娱乐、采购、商业等日常所需网点是否齐全或到达这些地点的时间成本是否合理。 (3)资本的更新。一是物质资产,二是人力资本。物质资产提倡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更新换代,降低整体替换带来的巨额成本;人力方面提倡调动人力资源的活跃性,学习最新科学技术及新设备的操作技能。以企业核心资本即“人力”的替换带动整体走向发展的最前端。 (4)规划的更新。此项主要指发展规划的更新。一个城市的发展规划是城市以何种姿态、何种效率展示魅力的导航。因此,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需要与时偕行的城市发展规划作指导。而社会与市场的瞬息万变决定了一份发展规划的动态性,这就需要应发展所需不断调整发展规划,为城市更新提供可靠、前沿的依据。 (5)文化的更新。城市文化更新可从城市的软、硬两个文化角度提出更新对策。其中,硬文化指具有可见性和可触摸性质的物质文化、环境文化;软文化则属于一种抽象的隐性文化,如行为文化、观念文化、社交政策等。软文化要在硬文化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而硬文化的发展也需要软文化辅佐,两者相辅相成。 (6)定位的更新。城市定位可以细分为形象定位、性质定位、功能定位等几个方面。这需要充分了解该城市的发展演变趋势以及自身发展所需,以与国家政策同步、改善民生、为经济做贡献、保护环境为依据设计适应发展潮流的定位。 (三)城市更新的产生背景 城市更新一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欧美工业化国家,并于1958年8月荷兰海牙市召开的城市更新第一次研究会上对概念进行了权威性的界定。主要源于第二次产业革命大大推动了城市经济的飞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城市中的土地资源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此时人口激增、交通混乱、设备陈旧等现象比比皆是。为了摆脱这种空间紧张的状态,在远程交通运输发展的推动下,城市居民开始向市郊转移,即郊区化(Suburbanization)现象。这种人口的分散使城市中心区失去了经济活力,无法承担起城市领导核心的重任,反而呈现一片萧条之势。为了恢复城市活力,吸引人口回归城市并振兴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并改善“郊区化”导致的“死城”现象,欧美国家于二战后开始了大范围的城市更新计划。此时的更新重点集中于建筑设施与环境的改善以及空间的调整再利用。而后又在伯吉斯的“过滤论”(Filter Down)、福利经济学、博弈思想等理论的补充下逐渐趋于完善,为日后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丰富经验。 我国城市更新的历史至今已有六十多年,但较之欧美近二百年的历史,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距离成熟还需要一定时间和经验的沉淀。城市更新工作在我国开展较晚,更新的侧重点在于危房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解决居民居住问题,而后由于中央政府提出了“变消费型城市为生产型城市”方针的贯彻落实,刚刚崭露头角的更新工作因此被搁置。这也是我国在城市更新历程中出现的一个历史断裂期。从1953年开始更新工作再次启动,进入第二阶段。但资金有限、历史遗留问题过多、设备不完善等缺陷依旧阻碍着工作的进展,“内旧外新”、“投机倒把”、“盲目拆建”的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已经在借鉴欧美城市更新经验时避开破坏环境、市中心衰败结果的同时,转而取其精华,走分阶段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多样性、跳跃式发展的道路。这样不但避免了走弯路,同时也符合发展潮流。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已经逐步走向正轨,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见缝插针”过渡到了“以人为本”、“空间多效利用”、“为环保护”、“强调城市整体性”的更新原则。这一转变将在城市发展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中国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一)中国城市更新发展阶段划分 (1)1949年至1952年。鸦片战争后我国的近代城市开始兴起并于20世纪初得到发展。从中叶到1952年是我国城市更新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于1949年,我国城市建筑大都数历史悠久、设施简陋、生活环境恶劣。这些战后遗留下来的旧城迫切需要通过更新重获生机。因此,这一阶段以改善居住环境为主,提倡为劳动人民服务。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故工作范围被严格限制,只能进行局部的、小规模的渐进式危房整修。此时期,在以旧换新、节省资金的前提下资源被充分利用,重建效果显著,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建国初期城市转型方针的提出,使新兴的更新工作进程受阻甚至停滞不前,直到1953年才转回城市更新的工作。 (2)1953年至1978年。进入城市更新的第二阶段后,工作内容主要围绕工业展开。一方面,工业区的发展需要大面积土地的支持;另一方面,居住问题的解决仍旧持续,只不过目标人群从居民转向城市职工,住房压力亟待缓解。为了满足上述需求,大量新建住宅、建筑侵占绿地,肆意扩建。这种忽视城市机理的破坏性更新现象逐渐造成了城市的表里不一与杂乱无章。再加上第二阶段包含1958年至1978年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在“左”思想的诱导下工程的管理工作毫无章法、缺乏约束,无规律、新旧交替坐落的建筑物开始破坏城市格局。这种混乱使居民的生活质量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保护观念的落后使历史遗迹被忽视,这一切都为日后的城市更新埋下了沉重的伏笔。 (3)1979年至1990年。改革开放到九十年代初期属于我国城市更新的第三个阶段。此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善下,社会环境为城市更新提供了良好条件。我国人均住房面积比以往提高了近两倍以上。如北京的新建住宅在此期间达到4400多万平方米,人均居住水平由提高到。城市建设速度的大提升把城市更新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是,计划经济发展的思想残骸并未剔除干净,这种思想仍旧阻碍着工作的前进速度。再加上资金问题、政策完善问题等也一直伴随着工作的进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我国城市更新进入到一个“力不从心”、“挣扎停止”的特殊阶段。虽然建筑方面新楼不断建成,但一批批多层盒型的住宅区千篇一律,破坏了城市的多样性,使城市特色逐渐瓦解。 (4)1991年至今。从九十年代开始,我国意识到了土地面积的使用紧张,于是提倡“集约化”以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益,缓解土地使用压力。而发展至今,居民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在逐渐提高,再加上各种住房制度的完善,为了满足用户需求,高质量的“花园式住宅小区”进入国民视野,成为了当时中国各大城市的普遍景象。而后在北京菊儿胡同的成功案例中我国同样取得了宝贵经验,开始注重文化保护问题。面向市场的突破也拓宽了融资渠道,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为工作带来了更多机会。但仅仅几十年的经验还不足以支撑起整个城市更新的浩大工程。浅薄的经验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但纵观我国城市更新发展的六十年历史,虽有重重困难,但呈现的是一种曲线前进的态势,前景还是一片看好的。 (二)中国城市更新经验总结 (1)经验总结。首先是文化保护问题。文化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来自于精神与物质利益不平衡引起的冲突,而追求利益忽视历史文化还是为保全文化舍弃城市进步则是影响城市发展的另一主要内容。城市的文化融合了历朝历代的悠久记忆,同时,也是区分不同城市的标志,是不可取代的宝贵资源。另外,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通过文化保护可以增强人民的民族归属感,提高民族士气,在国际舞台上彰显个性,屹立群雄。在此问题上,清华大学的吴良镛教授通过对西方城市更新已有研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用“有机更新”的方式解决新旧建筑之间冲突以及如何将建筑与周围环境融合等问题,并将此思想运用到了北京菊儿胡同的改造过程中。对于菊儿胡同的改造,吴良镛教授保留原四合院模式借鉴“审慎更新”思想,原有绿化带尽量保留,建筑物的高度也是严格限制在三层或以下。更加人性化的是为了避免新建筑的突兀,在色调方面以白、灰为主,留住历史的痕迹。吴良镛教授的改造工作不但将传统建筑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同时也实现了历史的延续。 其次是人本管理。人本管理来自于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强调个人与城市的融合。通过基层需求的反应以及满足,突出社会公众的重要性。开放思想、公众参与已经不再新鲜,钱欣在探讨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问题的同时还描绘出了“开放式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体系”图,直观解释公众在更新流程中的作用。龙腾飞(2008)、周安远(2009)、李斌(2012)等人也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阐明了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的模式构建,并用实证对具体情况比较分析。此外,人本管理中对人性的关怀还体现在住房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城市更新需要占用土地,该地区的居住者将暂时或永久性地撤离。那么,如何安抚离开久居地的居民,精神还是物质安慰,资金的补助数额,开发商与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等都是有待考虑的问题。同时,问题处理是否得当也会直接关系到居民配合程度与工程进展速度。 最后是多学科跨越。虽然国外在城市更新方面拥有更丰富的经验,但我国后劲强劲,用六十年的历史追赶国外百年积累的经验,同样走进了多领域广视角的研究领域。旅游、人文、美学、社会学等都是涉及的领域。其中,李艳玲(2001)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二战后美国城市更新的特点、成就、意义、存在问题、局限性几个方面就行了详细总结,并提出城市更新工作应当联系社会,使改造与社会经济相适应;苏箭(2013)以长沙北正街为实例,运用景观美学理论研究城市更新问题,通过满足人们对艺术的追求和视野的审美需求实现老街景观文化的传播;蔡绍洪(2008)、凌春阳(2013)等人紧跟第三产业发展潮流,将旅游与城市更新结合,保护历史,开发旅游资源,实现城市旅游发展可持续。可见,多学科的介入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野,有助于更全面的制定计划,使我们深刻了解到城市更新不只归属于城市规划,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综合性工作。 (2)存在缺陷。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更新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历史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在留给后人宝贵精神遗产的同时也对更新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再加上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科技化等对城市更新的推动,不考虑实际盲目施工的举措在六十年的积累中迸发出了种种问题: 第一、资金缺乏、工程停滞。资金是工程实施的血液,是运作的基础。在发展的道路上我国确实取得了种种胜利,但一旦与发达国家相比就会发现我们的不足,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需要摸索。不幸的是,赶潮流以量制胜的思想蒙蔽了一部分开发商,只开发到一半就停止的工程反而为城市带来了压力。 第二、虚有其表、利益熏心。急求眼前利益,破坏历史建筑和城市原有风貌。当利益与文化出现冲突时舍弃城市特色。以后人的发展为代价,忽略我国城市的复杂性,规划以偏概全,更新割裂历史。最终,城市化为千城一貌的一座座缺乏内涵的复制品。这不只是一座城市的不幸,也是历史文化遭遇破坏的悲哀。 第三、整体缺失、效果倒退。整体的缺失性指的是在更新规划的设计过程中缺乏对城市更替布局的认识,高密度的高层建筑影响了周边低层建筑的采光,绿地的压缩把住宅区变成了水泥做成的牢笼。虽在近年来各种开放性的建设器材进驻各个小区,但可供人们活动、锻炼的空间仍旧紧张且缺乏正规性。 三、国外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一)国外城市更新发展阶段划分 (1)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末。此期间,城市更新一词并没有被科学规范地提出来,但是,与城市更新相关的更新工作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的一个主要环节。由于受工业革命影响,生产方式的大工业化推动城市范围的扩大,这种城市格局的突变致使城市任意膨胀。以解决“贫民窟”问题为出发点的工程也并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如奥斯曼[18](Haussmann)大拆大建的“巴黎改建计划”被后人讥讽为“拆房大师”的“巴黎模式”。而缺乏政府管制的建造也使得城市交通拥堵不堪。相比之下,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思想先进,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现代城市规划的原型[19]。虽然它似乎只是一个满载对未来憧憬的乌托邦[20][21],但却为日后人们解读城市内涵指明了方向。其著作《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指出城乡结合,建造规模应当控制有度。强调了城市布局与规模应当符合人与自然的结合,建造符合人类理想的居住环境。 (2)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科技发展带来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在这十年中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增长,城市更新概念的确定也使其更加规范化。为了带动城市经济,具有高利润特点的金融业、商业等被引入城市中心,这种方式以点带面地向城市四周扩散,整个城市一片繁荣。但市中心的聚集暗中提高了地价,大量人口的流动造成了交通拥堵,人们为了逃避这种高压的生活环境开始向城市周边扩散,市中心逐渐失去了生机,每逢夜晚和周末一些市中心甚至变成一座“死城”。而后,西方学者们开始意识到应当从实际出发,反对“恢弘巨大”的巴洛克式计划。J・雅各布斯(Jane Jacobs)也提出了巨资大规模改造是一种“天生浪费的方式”,应当理性更新,保存城市多样性,用小而灵活的方式追求精致、连续、逐渐地改造城市。 (3)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进入70年代后,人们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积极性高涨,并组建了自己的社区组织,这种社区团体的方式使当时的工作呈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由于参与公众都是该区的原住居民,重视邻里关系,熟悉城市肌理,对居住环境的历史文化也有一定了解,再加上年轻人接受过一定教育,可以明确表达自身看法。因此,社区公众的介入使更新规划更贴近生活,现实意义更强。这种社区文化的保护与认同成为了80年代欧美国家城市更新的主要方式。著名城市理论家、社会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也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提出了注重城市长期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多各方面。 (4)20世纪90年代至今。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共识,更多相关边缘学科如环境保护、资源配置、社会经济等的相关学科的学者开始融入到城市更新的行列中。多方面多角度地参与到规划工作当中。另外,私人资金的介入也为工程带来更多资金支持,面向群众的方式也吸引了更多合作伙伴,更新队伍集合各行人力资源开始发展壮大。期间,人本思想的逐渐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个人效益的平衡得到重视。在反思过去城市更新工作中造成的种种不良后果的同时开放思想,规范规划范围和施工尺度,强调社区的重要性,此时的城市更新进步升华到了一个更高阶段。 (二)国外城市更新经验总结 欧美的城市更新拥有近百年历史,在这百年的探索过程中通过在失败中寻求生机,逐渐总结出了一些列值得我们借鉴的宝贵经验。 其一是历史保护意识与措施的吻合度。在历史延续时间上,虽然我国的五千年文化远远超过西方,但在保护意识与措施吻合度方面我们却发展得没有他们那样成熟。20世纪90年代开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问题被列入城市相关议题中,各个城市开始认识到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国外众多学者不但提出保护措施,还善于发现阻碍历史保护的绊脚石。保护方面典型的案例当属费城社会山,该区占地25个街区,拥有殖民时期和美国建国初期风格的建筑500栋之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故在改造时设计中保留了原貌,只做局部修缮,原有历史痕迹也得以保留。Marks(1996)则在研究中抓住了资金与历史保护之间的关系,认为资金的匮乏对历史保护观点的表达造成了一定影响,并且,贫困人群也无法承担起历史保护的成本,这些都为城市更新工作中历史保护问题带来了压力。而资金与人力的不足对历史文化保护带来的局限性在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适用。 其二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执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多种多样,如英国、荷兰等欧洲国家提倡的“房屋多样性”有效避免了城市特色缺失问题的出现,为后代开发城市保留了广阔的开发空间。Bryson,Grace K. L. Lee (2008)则从环境出发,添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认为在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之前应先确定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可持续发展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而后才能作出科学论断。除去理论建议,Bryson, Jeremy(2013)的表述更进一步,是拟定一个比较规范,以74世博会为衡量标准对环境问题进行讲解。内容一再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议人类的改造活动应当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其三是与房地产合作互利。城市更新离不开资金投入,但资金不足也是一直困扰中外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一大问题。政府无法独立承担起巨额资金,此时,私人资金的投入便成了资金筹集的另一主要渠道。在众多企业中,房地产商多拥有丰厚资金,并组建自己的智囊团,在土地规划方面经验丰厚、抗击非预见性风险能力强,他们的参与不但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城市更新向着科学性和全面性发展。其中,美国的威廉・泽肯多夫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以开放式的思维投入各大城市的城市更新工作中,并通过与设计师贝聿铭的合作完成了费城的重建项目,堪称绝作。更新中,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提供社区开发津贴,鼓励地方政府参与项目、减税免税等手段鼓励企业与社区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房地产企业的作用。 四、国外城市更新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启示 我国城市化以及城市更新工作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虽然在经验方面我们已经了解到环境、文化、可持续发展、多边合作等内容的重要性,但在规划方案上仍旧缺乏一套完整科学的的知道框架。因此,我们可以在分析了国外城市更新的种种先进思想和成功案例后获得启示,得出提升我国城市更新质量的几点改进措施。 (一)更新模式多样性 如今,城市更新的研究中心开始向人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三个层面倾斜。在现代建筑已导致视觉疲劳的情况下,根据不同背景、不同需求、不同能力范围运用多学科研究方式综合多领域前沿思想设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可以避免建筑雷同、资金链断裂导致的工程停滞、更新效果与预期不相符、资金浪费等状况的产生。而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问题协调发展的考虑也可以推动价值观趋于一致、各方利益平衡避免冲突、城市肌理得以保存、邻里文化和城市特色多种多样,为第三产业旅游的发展提供丰富的旅游资源。 (二)政府行动与时俱进 在城市更新中,政府需根据不同时期制定符合现实意义的法制和政策推动更新的发展,因此,从宏观角度考虑,政府能否发挥领导作用十分重要;其次,政策规范、进程控制、资金协调、方案批准、人力调动等都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开发商、居民的三方利益如何协调同样需要政府协调;最后,在经济开放的今天,如何发动群众参与,赋予公众一定权力,政府的管制力度应当控制在一个什么范围之内都是有待考究的问题。 (三)“绅士化”的选择性继承 “绅士化”是1964年英国学者鲁思・格拉斯在描述伦敦内城街区变化时提出的。主要是指中产阶级进驻低收入活动区,如同城市的新鲜血液一般复兴城市经济,依靠私人资金带动市场活力。但是,这种经济的复兴反而是低收入群体无法承担,最后原住者被迫迁出。可以看出,“绅士化”的出现像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私人资金为市场活力做出贡献,这是减小政府压力的一条有力途径,虽然也带来了一定不足,但是,我国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刺激这些私人商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做出贡献,实现以局部富裕带动整个片区的发展。 五、讨论与总结 本文从中外两方面入手对城市更新进行阐述,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国外城市更新在不断摸索中从“巴洛克式”大拆大建到“局部渐进式改造”、从“绅士化”“驱逐”低收入住户到“人本管理”“邻里复兴”、“可持续发展”、“尊重历史”,城市更新在一步步走向成熟,同时不忘反思缺陷,弥补过失。我国的发展固然有很多优点,但由于历程仅六十年,目前我们所犯的错误一部分走上了西方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路。但是,我们可以从西方的发展史中看到各种类似计划实施的结果,避免这些已经可预见的不良后果,从而少走弯路。 纵观全文,本综述从整体对城市更新的内涵、背景、发展历程、经验、缺陷以及启示进行了总结,每一小节中对国内外的概括性阐述易于对比,所述内容言简意赅,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对城市更新的始末进行初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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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忐忑

城市的经济是一座城市的命脉,而城市规划工作是保障城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良好的城市规划工作不但能够使城市经济快速的发展,还可以使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可以让城市拥有光明的未来。城市的规划工作需要城市的政府部门进行合理地宏观调控。要通过颁布各种政策促进城市的转变,最终保障城市经济得到良性的发展,下面分析城市规划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城市规划工作可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科学而合理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详细情况进行,只有基于对城市的了解从而制定完善的空间布局规划政策之后,政府部门才能进行拓展新区、改造中心城区等工作,使城市的发展结构更为合理,进而帮助城市做好产业调整工作。城市规划工作可以促进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是相当重要。合理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既可以保证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吸引投资,从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化娱乐、科研教育、社会福利等等[1],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合理的城市规划。当前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需要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城市居民的需求。因此城市规划工作要有明确的目的,要充分将生态环保的理念贯彻始终,这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考虑,也是当前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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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甜甜

(一)美国百年地下水开发利用史的启示

美国是开展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性研究比较早的国家。早在1883年美国学者Chamber⁃lin即出版了《自流井》,首次论述了自流井的成井条件和开发理论。1897年Iowa州地质调查局Norton在《Iowa自流井》报告中首次使用“含水层”理念。Todd于1900年提出,过多的自流井将导致自流水量衰减。1923年Meinzer出版了《美国地下水形成与理论探讨》和《地下水文学概要》,系统地总结了水文地质学的研究工作和理论进展,同时首次对全国地下水资源进行了定性评估,阐述了美国地下水发生、补给、排泄、径流、数量、质量、开发利用等各个方面(陈美贞,2006;陈仁升等,2003)。1935年Theis提出非稳定流理论,使许多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在地下水开发方面,人们开始意识到地下水资源是有限的。20世纪30年代Tolman及同事发现了地下水开采所引发的海水入侵和地面沉降现象。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州为单位先后进行了各州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均衡法地下水资源评价。1963年McGuinness总结了各州及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研究成果。

1977年美国发生了特大干旱,1978年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启动了“区域水系统分析项目(RASA)”,历时近20年,调查和研究了全国28个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系统,采用三维有限差分地下水流数值模型,模拟地下水开发前后地下水动态变化,并于1990~2000年期间编制出版了各个水系统的地下水图集(比例尺为1:250万~1:10万)。

目前,美国的地下水开采量占总用水量的 。其中, 的家庭用水、的牲畜用水和的灌溉用水都依赖于开采地下水源供给,而且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为此,美国正在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计划”(GWRP),研究重点已从过去的以州为单位转向整个水系统、水文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从过去偏重地下水的资源供给功能转向地下水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综合调查评价研究,强调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性研究。

近百年来美国地下水开发利用史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理念及其生态-地质环境功能研究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在19世纪以前,地下水仅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种补充性资源,在水资源中地表水的开发利用研究占主导地位。进入20世纪60年代,地下水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愈来愈依赖的基础资源,特别是在持续干旱年份,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得到空前的重视,同时含水层疏干、依赖地下水维持的生态系统急剧退化、地面沉降和海咸水入侵等环境问题日趋显现。据USGS统计,在美国公共供水中,地下水的比重从1950年的26%增到2000年的37%。80年代,地下水保护问题受到重视,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和提高用水效率的多项保护法规,到2000年亩均灌水量比1950年减少了30%。在《2000~2010年美国地质调查局地质部科学战略》和《1998~2008年水资源部发展战略》中,突出了地下水的可用性和可持续性研究,包括城市化和市郊化对地下水影响调查、海岸带土地利用和人口增长对地下水影响调查和地下水-地表水相互作用研究。

(二)国内地下水评价研究动态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地质矿产部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量的地下水及其环境地质问题调查评价工作,包括区域水文地质、供水水文地质、环境水文地质、地下水资源评价与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经过50多年来的水文地质工作,基本查明了我国地下水资源的区域分布规律,并且把西北和华北的地下水勘察研究作为一项主要战略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各种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并开始把地下水作为水圈、岩石圈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境因子,开展地球表层四大圈层相互关系及大陆水循环与全球变化研究,把地下水融入“全球一体化”的大环境中思考,利用大剖面、同位素等研究地下水循环方式,极大地改变着地下水评价的传统思维与方式,尤其是近几年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对地下水评价的速度。

50多年的地下水评价工作,具有如下特点:①体现国家意志、服从国家目标,成为地下水评价的宗旨;②发挥水文地质工作优势,体现地下水区域性、基础性评价服务于国家建设;③取得的丰富资料和经验,奠定了地下水评价方法研究的基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应用数学和地下水动力学的相互渗透,以及电算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丰富并突破了传统水文地质学的内容,使地下水评价从定性研究发展到定量研究的新阶段。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本理论,从稳定流发展到非稳定流,从二维流发展到三维流,从一般均衡法和比拟法,发展到解析法和有限单元或有限差分数值法及相关分析法。地下水质量评价从单项评价发展到综合评价,从一般数理统计方法发展到聚类、神经网络和灰色系统评价方法。

20世纪80年代后期,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开始把主要目标转向管理模型的研究,涉及与地下水开发活动有关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问题。

但是,面对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地下水评价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不适应新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第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是基于以消耗资源、牺牲环境作为代价的发展过程,在评价指导思想、评价理念和评价方法诸方面,都存在历史的局限性,急需按新的要求进行完善和发展。例如由于受当时认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局限,对地下水系统的资源、环境和生态属性功能的基本认识和评价方式中,有关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水循环理念体现不足,静态思维比较突出。

1.地下水资源分类与概念演变

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在地下水资源评价方面普遍采用前苏联的“四大储存量”的概念,即动储存量、静储存量、调节储存量和开采储存量。在欧美一些国家也都使用过这些概念(曲焕林等,1991)。经过水文地质工作者的多年实践,普遍感到应用“四大储存量”的概念评价地下水资源存在许多缺陷(陈雨荪,1982;刘光亚,1982;王强忠等,1982),现在已基本停止使用。

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三种水量”的概念,即补给量、储存量、允许开采量,并于1989年纳入国家标准(GBJ27-88)。但是随着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其局限性和理论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徐恒力等,2001)。方案中沿袭以含水层(或水源地)为评价单元的思维模式,没有体现地下水资源整体性和系统性;补给量和储存量的时空概念含糊,容易造成水量重复计算;允许开采量仅仅是一种笼统的提法,在实践中难以操作等。

20世纪80年代“资源”的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采用了地下水资源的概念,陆续出现了“潜在可更新资源”(Potential Renewable Resource)、“实际可更新资源”(Actual Renewable Resource)、“可用更新资源”(Available Renewable Resource)、“安全开采量”(Safe Yield)、“可持续开采量”(Sustainable Yield)和“实际可持续开采量”(Practical Sustained Yield)等。

我国学者王大纯教授(1995)等人,从地下水资源自然属性出发,将地下水资源划分为“补给资源”和“储存资源”两类。“补给资源”被定义为“含水系统可以恢复再生的水量”。将含水系统的多年平均补给量作为补给资源量,单位为m3/a。“储存资源”被定义为“含水系统在地质历史时期积累保存下来的水量”。将含水系统多年平均低水位以下的重力水体积作为储存资源量,单位为m3。

陈梦熊院士等1983年提出的、后经过不断调整和补充(2002)的地下水资源分类,也具有广泛代表性。在该分类中,将地下水资源分为“天然资源”和“可采资源”。“天然资源”被定义为“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系统)内,地下水在天然条件下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大气降水或地表水入渗补给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水化学特征、可资利用并按水文周期呈现规律变化的多年平均补给量”,一般可用区域内各项补给量的总和或排泄量的总和来表征。“可采资源”被定义为“在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开采过程中不发生水质恶化或其他不良地质现象(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并对生态平衡不致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有保证的可供开采的地下水资源”。

2.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研究现状

达西(Darcy)定律和水量均衡是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理论基础,由此产生了两种评价方法,即“地下水系统水量均衡法”和“地下水系统水动力学法”。

“地下水系统水量均衡法”是直接利用质量均衡原理,通过建立地下水系统的补给量、排泄量和储变量之间水量关系,确定地下水资源数量。“地下水系统水量均衡法”既可用于区域地下水资源的水量计算,又可用于局域地下水资源的水量计算;既可估算地下水系统的补给和排泄的总量,又可计算地下水系统的各单项量,是地下水资源评价中最常用的一种基本方法,也是一种比较可靠的方法。

“地下水系统水动力学法”是根据达西定律和水量均衡原理,建立描述地下水运动规律的微分方程,通过求解微分方程,实现对地下水系统水量状态评价。

按照微分方程的解法,划分为“解析法”和“数值法”。解析法是根据地下水井流理论进行地下水量评价,主要适用于均衡区范围较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均质含水系统。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解析法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迄今仍然是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确定水文地质参数的主要方法。但是当把解析法应用于大范围水系统时,由于实际的水文地质条件远较解析法所假设的条件要复杂得多,其局限性就暴露了出来(薛禹群等,1986)。

为了解决随地下水开采规模进一步扩大所出现的问题,在20世纪50~60年代,兴起物理模拟(电模拟和砂槽模拟等)技术,但是仍不能很好地解决复杂水文地质条件下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所面临的问题。计算机技术和数值计算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的应用推广,使一些复杂地下水流模拟成为可能,而且开始考虑含水介质的非均质性和各向异性,对复杂的越流系统和具有不规则形状的各类边界条件,以及多相流和双重介质等问题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在概念模型中更多地保留了实体系统的自然特性。由于数值法既可用于大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又可用于局部的水源地评价;既可处理复杂的水文地质问题,又具有较高的计算精度,因此,逐渐成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的重要方法,并因其更易实现系统分析的目标而被广泛应用于地下水资源评价和管理工作中。

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常用的方法还有水文分析法、相关分析法、水文地质比拟法等。“水文分析法”是仿照陆地水文学的测流分析,计算地下水补给量的一种方法,主要应用于地下水补给量全部转化为地下水泄流的地区,如岩溶管道流区、全排型岩溶大泉的岩溶水系统或基岩山区裂隙水系统等其他方法难以应用的地区,主要有地下径流模数法和基流分割法。“水文地质比拟法”,常用于实际资料缺乏的地区,主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相似性,用区域内局部地段或相似条件的其他地区的实际资料比拟到全区或研究区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多数用于可采资源的估计。该方法是研究区缺乏资料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其评价结果的精确性较差。“相关分析法”是一种统计学方法,主要用于区域水文地质勘探试验资料不足,但是地下水动态资料较多的地区,应用这种方法进行外推时其可靠性很难保证。“开采试验法”,在地下水的非补给期(枯水期),按接近取水工程设计的开采条件,进行较长时间的抽水实验,然后根据抽水量、水位降深动态或开采条件下的水量均衡方程求解出水源地枯季补给量,并以此作为水源地的允许开采量。该方法主要用于水源地允许开采量的评价,在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中主要用该方法求取参数。

纵观国内外地下水评价成果,最常用的方法是“地下水系统水量均衡法”和“数值法”。美国1977年开展的“区域水系统分析计划”(简称RASAP,1978~1995年期间)联合运用数值法和均衡法对全国25个主要地下水系统水资源进行了评价(USGS,1998)。在2000年开始的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Ground-water Resources Program)中,仍然以数值法为主(USGS,2001)。欧盟各国联合开展的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中,水量均衡法是主要方法(Fried,1982;Rees and Cole,1997)。此外,亚洲、非洲一些国家也大多采用水量均衡法和数值法进行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Leslie and Kadri Külm,2002;Shahin,1989;Lloyd,1990;Ulf Thorweihe and Manfred Heinl,2002)。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第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均衡法和数值法也是主要评价方法。

随着数学地质的发展,最近在国内外地下水评价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理论方法,如随机理论和神经网络(Kitanidis,1985;Bates,1992;Gelhar,1993;Brannan,1993;杨金忠等,2000),但是这些方法还处于理论探索之中,目前还难以广泛实际应用。

3.地下水质量评价研究现状

我国在早期的地下水质量评价中一般借用外国学者设计的评价模式,如内梅罗(Nemerow .)指数法等。但是在应用过程中,逐渐发现这些评价模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不足,于是我国地下水质量评价工作者,根据自己实践的经验和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适合不同用途的水质量评价方法。如20世纪60年代开始用“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定量地表示环境质量状况,发展至今已提出许多种计算综合指数的数学模式,这些模式对环境质量的划分一度起了积极的作用。

早期全国性地下水质量评价,尚无“国家地下水水质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建委和卫生部批准试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20-76),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1958年公布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个别评价参数考虑地方“饮用水水质标准”。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指数法、多项参数法和模糊数学法等。在现今的全国地下水质量评价中,虽然在评价项目选定、分类和污染等级划分等方面有所变动,但是其思路和技术方法均沿袭了这一格局。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模糊数学、灰色聚类和神经网络等方法在地下水质量评价中广泛应用,且随着方法的改进,人们也越来越重视评价结果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影响地下水质量的因素较多,以至各评价方法都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综合污染指标法的“硬性分级划分”,灰色和模糊系统需要设计若干不同的效用函数(灰色系统的白化函数、模糊数学的隶属函数等),以及人为地给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或权函数)等,这些效用函数和指标权重的给定难免不带主观性,造成评价方法难以通用,增加了应用的困难和人为臆断因素对结论的影响。在地下水质量评价方法中,普遍存在“参数权重”问题,例如指数法把各个水质参数等同,模型法在参数选取和参数权重设定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目前,迅速发展的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方法,拓宽了地下水质量评价方法的视野。

4.地下水脆弱性评价研究现状

自1968年Margat首次提出“地下水脆弱性”这一术语后,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但是至今国内外对“地下水脆弱性”概念仍然没有统一的定义,许多学者根据自己所考虑的因素从不同的角度给“地下水脆弱性”以不同的定义。

以1987年为限,“地下水脆弱性”概念的发展过程可划分两个阶段。在1987年以前,有关地下水脆弱性的概念多是从水文地质本身的内部要素这一角度来定义的。1970年Margat与Albiet提出的地下水脆弱性是指在自然条件下污染源从地表渗透与扩散到地下水面的可能性。Olmer与Rezac则认为地下水脆弱性是地下水可能遭受危害的程度,这种危害程度由自然条件决定,而与现有污染源无关。Vrana提出地下水脆弱性是影响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地表与地下条件的复杂性。1983年Villumsen等定义地下水脆弱性是指应用中或废弃于地表的化学物质对地下水的危害性。1987年“土壤与地下水脆弱性国际会议”揭开了“地下水脆弱性”研究新阶段的序幕。多数学者主张在定义地下水脆弱性时应考虑含水层本身的易污染性和人类活动与污染源的影响。有的学者提出地下水脆弱性是地下水质量对现在或将来有害于其使用价值的敏感性。

地下水系统脆弱性已经被广泛认同的是指这个系统对来自外部(天然与人类活动)从时间和空间上影响它的状态及性质的处理能力。1991年美国审计署应用“水文地质脆弱性”来表达含水层在自然条件下的易污染性,而用“总脆弱性”来表达含水层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的易污染性。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于1993年提出地下水脆弱性是污染物到达最上层含水层之上某特定位置的倾向性与可能性,并将地下水脆弱性分为两类:一类是本质脆弱性,即不考虑人类活动和污染源而只考虑水文地质内部因素的脆弱性;另一类是特殊脆弱性,即地下水对某一特定污染源或污染群体或人类活动的脆弱性。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等地区,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已经以污染治理为重点转变为以防止污染为重点,开展了地下水环境脆弱性评价,并编制了评价图册。

至今国内尚没有明确的“地下水脆弱性”的定义,定义多引用外文资料,多是从水文地质本身内部要素角度出发,针对局部城市或水源地,包括“环境生态脆弱区地下水开发模式及系列编图”工作,研究地下水本质脆弱性,常以“地下水的易污染性”、“污染潜力”、“防污性能”等来代替“地下水脆弱性”这一术语。

5.存在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地下水评价工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从地下水可持续利用角度考虑,地下水评价工作尚存在如下问题:

1)以往的工作,偏重地下水赋存条件的研究,对地下含水层结构和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研究程度有待深入。作为地下水赋存空间的地下水系统结构和地下水动态,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

2)地下水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制约因素。以往对地下水质量、环境和生态属性功能评价重视不够。

3)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及趋势预测研究缺乏深度,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对地下水前瞻性要求。

4)由于大量的水利工程修建,改变了地表水、地下水循环条件,出现了不少新的水环境问题,特别是地下水补给条件的改变,使得有些地区地下水补给减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因此,在新的地下水评价中急需考虑这些变化的影响。

(三)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研究现状

1998年许志荣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第五期)上发表了“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初探”,提出了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必要性。1999年史瑞青等在《工程勘察》(第一期)上介绍了“灰色聚类分析在地下水区划中应用”的技巧。2001年费为进等在《地下水》(第四期)上发表了“快速灰色分级聚类法在地下水功能区划中应用”,提出灰色分级聚类法是地下水功能区划的一种简明方法。这一时期的地下水功能研究都是从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角度出发,基于传统地下水资源评价理念。

200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角度,作为约束条件,提出开展“地下水功能评价专题研究”,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张光辉研究员主持开展有关地下水功能理念、评价理论与方法探索性研究,于2003年提出了地下水功能评价基本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2004年6月该项目组完成了“地下水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评价的科学体系”构建和论证,包括基本理念、评价理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关键技术等,编制了“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编入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技术要求系列》(二、三)中,并先后在兰州、武汉、石家庄、北京、沈阳和呼和浩特主办“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技术骨干培训班,在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全面推广应用。2004年唐克旺等在《水资源保护》(第五期)上发表了“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浅谈”,介绍了水利部门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基本思路。2005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通知》。2006年张光辉等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第四期)上发表了“区域地下水功能及可持续利用性评价理论与方法”一文,全面阐述了地下水功能评价理论和方法;黄鹏飞等在《中国环境管理》(2006年第二期)上发表了“层次分析法在民勤绿洲地下水功能评价中应用”,介绍了地下水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状况。2007年罗育池等在《中国农村水利水电》(第九期)上发表了“基于MapGIS的河南省浅层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吕红等在《水文》(2007年第三期)上发表了“山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初探”,指出地下水功能区划是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重要基础;闫成云等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07年第三、四期)上发表了“疏勒河流域中下游盆地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引用大量实例阐述了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区划的实际效用。2007年范伟完成了“吉林省平原区地下水功能评价”硕士学位论文。张光辉等在《地质通报》(2008年第六期)上论证了地下水功能评价与地下水可持续开采量的关系。

(四)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现状与趋势

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总的趋势是学科内涵不断拓展、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优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与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是根本。

1)资源和环境、生态并重,已成为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的主题。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既要保障社会稳定的水供给,又不能牺牲生态-地质环境效益,同时不影响未来长远的水资源利用。恢复由于人类影响而退化的地下水功能、地下水疏干区定量跟踪和调控、增强地下水含水层获得补给途径和机制、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蓄和协调开发、地下水利用和分配的社会-经济规律及管理模式等是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

2)地球表层系统的水文地质过程研究,已成为现代地下水科学演化的重要专题。土壤、包气带、浅层地下水、湿地与湖泊、绿洲、河流和农业用地等,与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性研究密切相关。包气带是介于潜水面和地表之间的多孔介质,化学风化、有机质分解、氮素固定等其他化学物质循环过程均发生在包气带,也是地下水补给、污染物向地下水运移的必经之路。包气带中所发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与水文地质学、土壤学、生态学和环境学关联性愈来愈紧密(甘肃地调院,2007)。

3)建立高效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状况调查和突发应急机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愈来愈迫切。1996年国际水文计划工作组将“可持续水资源利用”定义为“支承从现在到未来社会及其福利要求,而不破坏他们赖以生存的水文循环及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水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在水资源规划、开发和管理中,寻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类社会福利之间的最佳联系与协调,强调未来变化、社会福利、水文循环、生态系统保护的完整性,使“未来遗憾可能性达到最小”。2000年在美国召开的“水资源综合管理研讨会”上,达成一个共识:流域统一管理是防止土地退化、保护淡水资源与生物多样性、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抉择。

4)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是当今地下水开发利用中最为人们关注的核心。它指地下水时空上能够连续下去。Serageldin and Steer将“可持续性”概化为“可持续性弱”、“可持续性适度”、“可持续性强”和“可持续性过强”。“可持续性弱”不关心局部、只关心整体;“可持续性适度”主要以维持系统的整体性为目的,但也适当关照其组分;“可持续性强”要求保持系统组分的良好状态,同时也关照到系统整体,各组分不可互相替换,而且根据某些理解,即使是在组分内部,可替换性也是受到限制的;“可持续性过强”就是保持系统的所有要素完好无损且无任何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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