莮Renissodifficult
当生活遇见经济学几个有意思的经济学案例第一个案例牛和小麦的冲突。左边农场养的是牛,右边农场种的是小麦,牛要跨过护栏去吃小麦,是阻止牛还是不阻止牛?第二个案例争夺阳光。有一个酒店有一个阳光游泳池,吸引了很多客人。但是另外一个酒店要在那里再盖一幢高楼,如果盖高楼会挡住游泳池的阳光,进而影响收入,这个酒店就起诉了另外一个酒店。第三个案例谁的责任。美国很多新修的铁路,是征用农民的土地而来的,农民们认为铁道旁边的土地也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就在铁道边上晒小麦,当火车开过去的时候,火车轮与铁轨擦出的火星,烧毁了这些小麦,于是农民们就起诉了这个火车公司。这三个案例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来判断?这其中涉及到很多问题,我们可以用经济学的一个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即科斯社会成本理论。科斯的理论:在这么多看似很复杂的案子里,做一个最简单的假设,假如这两个东西都属于同一个人的情况,下面这个人会干什么?第一个案例:当牛和小麦属于同一个人的时候,他会不会让牛去吃这个小麦?这就变成一个很简单的经济学问题,计算牛吃了小麦以后,牛能卖多少钱?小麦不被吃掉,小麦可以卖多少钱?算清楚这个也就很容易得出答案了。第二个案例:游泳池与高楼的这个冲突,只要计算盖了高楼能够带来多少收益,遮挡游泳池的阳光会对酒店产生多大影响?第三个案例:处理的方式更简单,想办法说服农民不要在铁路边上晒小麦了,对于已经烧毁的小麦协商处理。如果从社会成本的理论来看,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大社会整体利益,所有的案例,就会变成很简单的经济案件。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者足够低的情况下面,所有的产权都归属于同一个人的假设的前提下,或者是说他们之间的交易费用特别低,比如把牛卖给那个小麦的主人,或者把小麦卖给牛的主人,不管资源最初的主人是谁,资源都会流到价值最高的用途上面去。有关战俘营的故事在战俘营,有很多经济学的现象和理论会完全显现出来,会产生非常市场化的现象。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有一个牧师他手里面拿了一个奶酪、五根香烟,然后他在战俘营里面转了一圈,手中多了一个面包,其他东西都没有少。这个就是典型的商人在社会中的一个作用。比如在战俘营中,会在一些固定的地方进行交易,然后价格会写在一个公告板上,缩短是由于时间或者地理的因素导致的价格扭曲。然后就会呈现出很意思的价格波动,比如面包,一星期发两次面包,周一周四发,然后到了每次发面包的前一天晚上面包的价格就会飞涨,因为前一晚大家基本都把面包吃完了。所以面包的价格高点是在周三和周日的晚上。然后到周一和周四新的面包来了以后,面包的价格又会下降。战俘营中,还会自发的产生的货币,比如刚刚说的香烟。用香烟来计量每一个东西的价值,比如一个面包价值两个香烟。产生了货币以后,就会对应产生了服务,很多人会提供洗衣服的服务、画肖像的服务等,在这个战俘营里慢慢形成了一个比较有效的经济体,同时还会有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比如香烟,有些人会拿比较残次的香烟来冒充好的香烟,逐渐越来越多的人也会用劣质的香烟来进行交易。同时,战俘营里面也会有通胀、通缩,当你发生空袭的时候,大家把香烟抽完了,就会产生通货紧缩。然后,如果传说外面会有一批新的香烟来的情况下,就会产生通胀,相应的价格也会大幅度下降。在战俘营这样的一个集中化管控的大背景下,其实还是产生了一些新的市场制度,符合经济学产生的一些体制,也是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其实经济学就是来源于生活,很多理论也可以生活中各方面被应用,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体验经济学带来的乐趣。
瑶瑶然然
你自己联系实际进行修改。参考资料:提起经济学,不少人总会将其与枯燥、深奥划上等号。其实,就像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大街上女孩子裙子的长短来分辨经济景气程度一样,生活中的不少事情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又是另外一番风景。 笔者每天回家,都要在一个车站起点站候车,总能看见一个卖报的老伯,时常在他那买份报纸,也就熟络起来。一天晚上回家,卖报老伯也搭上了这部公车,正好坐在笔者身边,便和他闲聊起来,健谈的老伯谈起了在车站卖报纸的经历。 原来,老伯前几年下岗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便打算卖报赚点钱。经过挑选,发现这个车站的人流量大,可是附近已经有了两个报摊。老伯脑筋一转,就决定不设摊,直接在等车的人群和车厢中卖。为此,他先和车站管理员套起了近乎,每天给车站办公室送几份报纸,逮着机会就诉诉苦。结果,管理员一心软,主动提出让他到车站来卖报纸。当然,那几份报纸老伯都不会忘记送。 卖了一段时间后,老伯发现:等车的人中一般男青年喜欢买报纸、有重大新闻时报纸卖得特别好。于是,他开始了相应的调整,增加了体育类报纸;每天叫卖报纸时,也不再喊什么“晨报、晚报、足球报要吗?”而是根据新闻事件来叫:“中国足球队兵败如山倒、刘翔火拼周杰伦等等。”果然,这一招十分见效,不少原先没打算买的人都纷纷解囊。 我们不妨尝试用经济的语言来解读以上的做法,那就是:和车站管理员套近乎、送报纸——制定公关策略,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不设摊,在等车人群和车厢中卖报——差异化营销,进行渠道创新,变店铺销售为直销;改变叫卖方式——通过销售数据和产品分析,实现自己独有的销售方式——这正是目前国内营销界炒得红火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独特的销售主张的英文简写)概念。 最后,老伯还说,他打算进些畅销的杂志,改变目前只卖报纸的局面。对此的经济解读可以是:产品线延伸,实现产品的多元化。 其实,经济学是离不开人们现实生活的,也是平易近人学科。
gengxiewei
人们经常要求经济学家解释一些经济事件的原因。例如,为什么年轻人的失业率高于年龄大一些的人?有时也要求经济学家提出改善经济结果的政策建议。例如,政府应该为改善年轻人的经济福利做些什么?当经济学家努力去解释世界时,他们是科学家。当经济学家试着帮助改善世界时,他们是政策顾问。一般来说,关于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实证的。 实证表述是描述性的。它们做出关于世界是什么的表述。第二种类型的表述是规范的。规范表述是命令性的。它们做出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表述。实证表述和规范表述之间的关键差别是我们如何判断它们的正确性。从原则上说,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证据而确认或否定实证表述。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分析某一时期内最低工资变动和失业变动的数据来评价到底是不是最低工资法引起了工人失业。与此相比,评价规范表述涉及价值观和事实,仅仅靠数据并不能判断政府应不应该提高工人最低工资。确定什么是好政策或什么是坏政策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它还涉及到我们对伦理、宗教和政治哲学的看法。经济学家可能对世界如何运行的不同实证理论的正确性看法不一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对政策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会有不同的规范观点。
天骄建材
以宏观经济学原理分析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 按:本文仅以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 Third Edition, N. Gregory Mankiw)中有关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和弹性系数(Elasticity)的最基本原理来为大家分析当前中国税收(广义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主要分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商品房政策的影响。 弹性系数(Elasticity):它是指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根据其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改变而作出反应的程度。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弹性系数 = 商品数量的变化百分率 / 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变化百分率 一般情况下,商品数量可分为商品供应数量和商品需求数量,而决定因素(首变因素)可以是商品价格等因素。我们都知道,商品的供应数量和商品的需求数量都是与商品价格相关的。价格升高,供应数量就相对变大,因为供应者觉得有更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加大生产量,但需求数量会越小,因为需求者觉得难以负担;价格降低,供应数量会相对减少,因为供应者认为利润比较低,减小生产规模,但需求数量会增加,因为需求者认为划算。那么供应和需求就是必须以价格为核心内容,找准一个价格平衡点,使得在这个价格点上,供应数量和需求数量相等,这样某种特定商品,其社会所生产量正好等于社会消耗量,就达到了供需平衡。这也就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最经典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起的作用。那么根据以上这个公式,我们又引申出来两个概念: 1、供应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供应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2、需求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需求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如果,某种商品的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大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会导致大额的供应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的叫做弹性供应。如果小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小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即使比较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导致小额的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叫做非弹性供应。 同理,我们可以根据商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敏感,则为弹性需求。如果小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则为非弹性需求。 那么,哪些商品是弹性供应或非弹性供应呢?哪些商品是弹性需求或非弹性需求呢? 一般而言,奢侈品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因为奢侈品(如2万美圆的天价手机、钻石戒指、劳斯来斯的汽车等)利润比较高,而且奢侈品的供应商不容易转型,所以奢侈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供应数量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但奢侈品对需求者而言,不是生活必需的,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很容易找到替代品。比如当劳斯来斯的汽车猛涨价的时候,其消费者很可能就不买劳斯来斯,转而去买奔驰或宝马。钻石戒指猛涨价了,可能消费者就转而去买红宝石的戒指了。故奢侈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需求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弹性系数大于1。 而生活必须品与奢侈品相反,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因为生活必须品(大米、衣服、房子等)是人人都需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都需要)。如果生活必须品的有价格上的变化,供应数量会有更大的变化,比如农民是大米的供应者,如果大米的价格跌了,那么农民会认为卖掉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大米不划算,再加上大米对他自己也是必须的,那么他很可能把大米全部留在自己家里供自己吃,这样供应量就急剧减少了;而如果大米涨价,农民认为赚的钱多,那么很可能他连自己的口粮也要卖掉一部分。这样来说,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供应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但生活必需品确是非弹性需求的,因为人人都要吃饭、穿衣、住房,没有这些人就会饿死冻死,所以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需求数量变化,即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 弄清了弹性系数(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和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以及那些商品是弹性供应而非弹性需求,哪些商品是非弹性供应而弹性需求之后,我们再回顾一下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的基本原理。 曼昆认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就是,政府行为能够改变市场收益。税收显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本文中,我指的税收都是广义的税收(把社会保险费、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都算进税收范畴)。那么税收最终是由谁来负担呢? 我们举一个卖冰淇淋的例子。现假设有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由若干个冰淇淋的供应者和冰淇淋的消费者组成。如果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这样就达到了供需平衡。但是突然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生产税,由供应者完税。那么供应者为了保证相同的利润,不得不把冰淇淋的价格由原来的10元抬高到11元(其中1元是完税的,实际销售额还是10元一个,保证了与原来相同的利润。)这样在相同的利润刺激下,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但需求者却因此而为每个冰淇淋多支付1元,所以需求数量会减少,由原来的1000个需求数量降低为800个了。这样供需就失去了平衡,生产出来1000个冰淇淋只卖出去800个,冰淇淋剩余了。显然,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而受损失。 为了避免损失,供应者和需求者都会想办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使供需重新达到平衡。于是供应者将冰淇淋的价格又由11元降低到元(注意,根据政府的税法,其中1元要完税,供应者的实际销售额是元一个,利润与原来10元一个相比较降低了元),那么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对需求者而言,元的价格,比最开始的10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1000个)要多一点,但毕竟比11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800个)要少一点,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我们就假设在元的价格点上,需求量也是900个吧。这样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冰淇淋又重新达到了供需平衡。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当供需再次在元这个价格点上达到平衡的时候,供应者和需求者还是双方都受到了损失,只不过这种损失要比11元价格点上的损失小一些。在元价格点上,供应者的利润比原来降低了元,而需求者的负担比原来又多出元。那么双方的损失之合,即1元,就被政府以税收的名义征用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政府是面向供应者征收的生产税,但经过市场调节,最终税收归属却同时落在供应者和需求者头上。 如果政府征收的不是生产税,而是消费税,情况会如何呢?再来看看吧: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可以再举例,还是当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达到供需平衡。这时政府出政策了,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消费税,由需求者完税。那么对需求者而言,10元买一个冰淇淋,还要再完税1元,相当于冰淇淋的实际价格涨成了11元。11元的价格点上,供应量不变(因为供应者卖出的实际价格还是10元,利润不变),但需求量降低到了800个,供需不平衡,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实际上是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而受损失。 于是供应者不得不被迫将价格由10元降低为元。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需求者除了每个冰淇淋要负担元之外,还要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所以实际消费价格为元,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需求量由1000个变为900个。这样供需又平衡了 来看看吧:同样的市场环境下,第一次政府征收1元的生产税,是由供应者负担,结果最后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了元。第二次政府不征收生产税了,征收1元的消费税,是由需求者负担,结果最后还是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元。这就是税收的真正归属问题,即不论政府是向供方还是向需方征税,最终税收必定会由双方承担,谁也讨不了好!(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前段时间有人在天涯经济论坛上发的帖子《谁在为增值税买单》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你可以用公式推导出来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根据本贴所论述,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三方共同承担了,只不过承担的比例不一样而已。) 那么我已经用了那么长的篇幅,帮助大家复习了一下弹性系数和税收归属的基本定义和原理,下面我们可以就具体问题展开论述了。 第一、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把这些看成广义的税收):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城镇户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城镇户口)和生育保险(男女都交)五种。全国各地的缴费比例不一样,一般而言,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是其工资的11%左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该劳动者工资的30%左右(有地区差异)。一般的老百姓可能就认为,国家的政策这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3倍左右。同样,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但最终都存如劳动者的帐户。所以又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个人占了单位的便宜。但根据我们已经论证过的,税收不论是向用人单位征集的还是向劳动者征集的,最终都会由双方承担。在自由市场中,哪一方也占不到便宜。而且根据我下文的论述,你会发现,问题简直会更加糟糕。因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了便宜,而劳动者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 把劳动关系看成一个商品市场,我们有两条思路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思路是在这个商品市场中,认为劳动者是供应者,用人单位是需求者,那么很显然,商品就是劳动力(即劳动者提供的智力、体力方面的劳动),货币就是单位提供的工资加福利。劳动力这种商品,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实不是必需品,而是具有奢侈品的性质。奢侈品有哪些性质?我们再回顾一下,奢侈品的供应者不容易转型,在本例中就表现为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的质量在短期内不容易发生改变,比如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短期内可能只能提供法律方面的劳动,你让他提供IT方面的劳动,他得经过长期转型(培训或上研究生)才行,而一般的工人,只能提供力气活的,你让他成为技术蓝领,他也要经过长期培训。奢侈品还有对需求者而言还有一个性质就是可有可无,并且有替代品,我们看看劳动力对用人单位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呢?如果雇工人成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太高,工厂完全可以不雇佣工人,它可以买全自动化的生产线,只请几个高技术的管理人员。反之,如果雇工人成本低,低于全自动化的生产线,那么工厂也许就会实施密集型劳动力的发展路子。这也正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最主要原因。 那么在这个思路中,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劳动力,是奢侈品,也就符合我们讨论过的奢侈品的性质,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当劳动力的价格(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有一定变化的时候,其供应量变化不大,但其需求量变化会比较大。所以国家政策是强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国家强制提高劳动力的价格,这样在市场上,求职的劳动者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相对大幅度地减少。劳动力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于是乎就通过社会平均工资大额降低的方式来降低劳动力价格(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因为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广义的税收,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社会平均工资降低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也相应降低,劳动力供应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但用人单位读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大幅度增加,于是就形成当今这种“人人有口饭吃,但工资都不高”的局面。更有甚者,工资过低、劳动力需求过大的情况下,形成民工荒的局面。 所以从第一个思路分析来看,广义的税收(社会保险、公积金)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负担的,而且劳动者负担的份额更多!劳动者丝毫没占到用人单位的便宜,用人单位也丝毫没为劳动者多付出工资外的福利,反而承担了美名! 我们也可以用第二种思路来分析劳动力市场,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这个市场中,用人单位是供应者,劳动者是需求者,商品是工资和福利,货币是劳动力。很显然,从这个角度而言,商品就成了生活必须品。生活必须品的性质是我们讨论过,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同样得出劳动者负担广义税收份额更多的结论!(具体分析不再赘述了,原理和方法与第一种思路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我们以劳动力市场来做分析,通过两种不同的思路(其实是以两种相反方向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都是:不论向谁征收,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而且劳动者承担得更多! 二、商品房政策(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 同样,商品房市场上,如果把商品房看成商品,把人民币看成货币,那么对供应者(政府、开发商、炒房者)和需求者(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子是生活必须品,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那么针对房子的一切广义税收,大部分是由需求者(普通老百姓)承担。如果用另一种思路,把人民币看成商品,把房子看成货币,那么普通老百姓就成了供应者,政府、开发商和炒房者就成了需求者。这时的商品——人民币符合奢侈品的特征,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因此,中央银行两次提高住房贷款利息,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对炒房者征收高额的过户费等措施,表面上看好象是限制房价,实际上经过我们的分析,最终而言还是普通老百姓承担了大头! 通过以上两个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分析),我们都得出老百姓承担税收大头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以推导出一条普遍的原理:供应者和需求者共同承担了政府税收,但非弹性的一方承担得更多!这从原理上也很好解释清楚,因为非弹性的一方就意味着数量对价格的变化不敏感,所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而弹性的一方意味着数量对价格变化敏感,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因此非弹性的弱势地位者吃亏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些经济学原理里边,大家也看清楚了,不论国家政策表面上是如何偏向普通老百姓,其实质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我们可以更大胆地下结论,与普通劳动者无关的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应负担的税收,本来是企业的成本,实际上最终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非弹性特点,大部分都落在了劳动者的头上。 顺便再说说我在文中一笔带过的增值税问题。根据我们的结论,表面上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承担了,但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者三方承担的。把生产房与流通方的供需看成一个市场,再把流通方与消费者的供需看成另一个市场,就能分析出三方承担的结论了。所以大家也不要那么愤怒,认为增值税完全是由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但大家也更不要有什么欣慰,因为对非弹性特点的消费者而言,承担的是增值税的大头。 把我上一段话中的“增值税”三个字换成任何一种国内的税收、福利、保险、社会公共利益等,这句话都可以成立,哪怕是表面上与老百姓完全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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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陶一桃教授著过一本书,书名为《经济学是一种生活方式》,记得笔者初闻该论断是在刚入学时的新生见面会上,自那时起这句话便在笔者记忆里留下深刻印象。促使笔者在点滴日常生活中感受经济学,发现经济学的奥妙并且乐此不疲,还颇得玩味之处。 在此笔者就日常生活中的四点现象浅析其中的经济学道理,鉴于才疏学浅,其中的疏漏毗误之处还望读者多多见谅!这四点生活现象分别是行人闯红灯现象,公交车运营现象,路边烧烤摊现象和图书馆雨伞堆积现象。(一)行人闯红灯现象 在上届经济学院学生专业作品大赛论文集中收有03级金融3班的林伟华,黄凯洲同学题为《“行人闯红灯”的成本收益分析》一文,该文主要从个人成本收益,社会成本收益等方面对“行人闯红灯”这一现象进行分析。而笔者则从经济学的不同角度对该现象进行透析。“行人闯红灯”可谓是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尽管笔者尚不知国外此类现象严重与否,但就国内情况而言“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几乎是随处可见。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机会就闯,看到空子就钻。纵然从行人的闯红灯心理分析,也许他们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工作,紧急情况而要抢时间,但是更多行人应该只是出于一种潜在的闯红灯心理。在深圳有些道路设置了城市义工对行人过马路实行监督,可是任凭义工的哨子怎么警告,行人只管以最快的速度,步调闯过红灯。当然行人之中也不乏遵守交通规则的,但是在更多数行人的“示范效应”之下,愿意“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者毕竟又是少之又少。对于“行人闯红灯”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但是无论是大力宣传教育还是设置大量监督都收效甚微,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笔者前段时间去到武汉,在多次过马路后发现该市的众多道路未设置红绿灯,熙熙攘攘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却并行不悖。由此我略加思考想到了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即自由的市场经济。试想马路上不设置红绿灯,道路状况交由行人和车辆去相互调节从而达到均衡。即当马路旁行人占多数时,众多行人由斑马线迅速穿过马路而此时车辆只需稍作等待。而当道路上车辆占据多数时车辆快速通过,此时作为行人则需稍作等待。这样的相互调节可减少因红灯持续时间过长(此处相对于等待过马路的行人)或持续时间过短(此处相对于等待通过信号灯的车辆)所造成的行人等待过久或车辆等待信号周期过长,同时也避免了“行人闯红灯”,“车辆闯红灯”的现象。此外行人与车辆在相互调节中久而久之形成默契,达到均衡,实现双方等待时间的最短化,并达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频率的作用。尽管如此也并不是说交通治安的维持就不需要交通信号灯,这就如同市场经济的自主调节会失灵一样。当道路不是直行的马路而是三岔路或十字路口时,不设置交通信号灯而依旧放任行人与车辆的相互调节则势必导致交通秩序的无序混乱!此时此刻政府干预显得犹为重要,即交通信号灯可以发挥它调节交通的积极作用。此外在人流车流繁忙的路口甚至有必要设置交警进行交通协调。我们的市场经济需要自由调节也需要国家的调控,道路交通也是如此。城市里的直行马路可以尝试撤除红绿灯,放手让行人和车辆相互调节;三岔路,十字路口则保持交通信号灯,甚至于交警的调控作用。这样我们的交通资源便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行人与车辆便可实现各自效用的最大化!(二)公交车运营现象 从前看过经济学者梁小民的一篇经济散文—《城铁应该如何经营》,文章从城铁的经营效率,城铁服务质量方面阐述城铁应该由政府独自经营转向股份制经营,或是民营。笔者在前段时间去武汉的行程里曾多次搭乘该市的公交大巴,也正是该市的公交车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市的公交车不但外部陈旧,车内部更是破旧不堪,车内环境十分恶劣,除去我所搭乘的公交大巴,据我观察其余公交的状况也相差无几。唯一的好处在于公交车的票价低廉;就我曾搭乘的422路公交大巴由汉口经汉阳开往武昌,横跨武汉三镇,其全程票价仅售元(此为空调车,普巴票价更低)。反观深圳的公交大巴虽然票价较高,就我时常搭乘的113路大巴车,由深大正门途经福田开往罗湖,票价6元(该车实行分段收费)。但是相比武汉公交车车内外恶劣的环境,深圳公交的内外部环境甚为可观,车内明净整洁,座位分明并且车内都配有清洁袋和垃圾筒便乘客使用,且售票员,司机大多态度和蔼。两个城市为何公交车运营状况的差别如此悬殊?显然这其中与两地公交的运营体制密切相关。武汉的公交运营延续着政府补贴的低票价制度,政府将公交服务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反观深圳的公交运营由深圳巴士集团(SBG)等构成,政府不再把公交服务当作社会福利制度。而是引如集团化竞争,从而竞争产生效率。同时武汉的公交由政府运营必然导致内部人员的效率低下。因为无论公交盈亏与否,公交内部人员依靠政府补贴固定按时领取工资,从而缺乏竞争,过着计划经济下的“大锅饭”日子。甚至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作为委托-代理责任制,受到政府委托的公交代理人,即公交车队的负责人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而作为公交内部的司机,乘务员则由于缺乏竞争可能产生偷懒的投机主义行为,从而荒废业务。而深圳的公交集团化竞争运营,由于产权明晰,企业自负盈亏,从而要求企业内部有序竞争,产生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公交运营效率,满足市民需要从而占据市场份额。试想武汉作为整个华中地区的重要核心城市公交运营状况尚且如此,其他城市或是中小城市的公交运营状况更是可想而知(据笔者了解广州的公交运营也采取政府补贴的低票价制)。正如时下我国的国企改革迫切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明晰产权,实现政企分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样;我国很多城市的公交运营也迫切需要政府转变观念,改变公交服务实行政府补贴的低票价制,月票制…的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计划经济下的陈旧模式。将公交经营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民营,促进公交竞争,使公交运营市场化。从而为市民提供舒适高效的公交服务,创造优美和谐的公交运营环境。我相信只有这样公交内部人员才得以产生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动力,克服从前的机会主义,投机主义行径,另一方面市民才有可能体验到尽善尽美的公交服务,享受到现代公交服务的舒适与便捷!(三)路边烧烤摊现象 深圳路边的烧烤摊我自认为是深圳特区的“一道风景”,只要夜幕降临(差不多11,12点)搭设铁皮烤盒的小摊贩就纷至沓来。就拿我家小区附近来说夜间摆设的烧烤摊就多达十几家!他们多将烧烤摊设置在小区的草地,草坪旁,前来光顾的食客依草而坐。这类无证非法经营的烧烤摊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到城市监管执法部门的打击取缔,但是却始终禁而不止,且经营大有蔓延扩张之势。究起原因一方面在于烧烤摊贩与城市监管执法人员大打“游击战”,想方设法躲避相关执法。另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不力,据我了解执法人员发现烧烤摊贩的经营时仅仅是收缴他们做成烤炉用于放置炭火的铁皮盒,对于其他东西则不予理睬,熟视无睹。同时当天晚上收缴的铁皮盒,第二天烧烤摊贩们只需以每个2元的价格便可赎回。这种执法模式不但起不到任何打击取缔非法烧烤摊贩的作用,相反还会助长他们的气势,因为作为应对手段,他们只需准备足够多的铁皮盒。烧烤摊贩们意识到城市监管部门的打击取缔仅仅是一种形式主义,不足以对他们构成警示作用。所以重新认识路边烧烤摊现象,明确执法方式手段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说过:“一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如今路边的烧烤摊贩普遍存在因而必然具备其存在的合理性。再次根据凯恩斯定律,即需求可以创造供给;深圳有上千万人口,夜宵作为人们的一种饮食消费形式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需求方式。同时物美价廉是每一个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所渴望的,因此便捷价廉的路边烧烤摊应运而生。设置在路边让顾客十分便捷,价格较低廉则满足于绝大部分人的消费需求。低收入阶级可以承担,与此同时具有对烧烤食物偏好的人群也作为路边烧烤摊的主要需求人群。此外根据萨伊定律,即供给本身可以创造自身的需求,就深圳庞大的人口而言,对于烧烤这种夜宵形式的需求应该是十分巨大的。因而随着路边烧烤摊的递增,即供给的递增,潜在的需求越来越被发掘。而随着供给的递增,需求的递增,路边烧烤摊日益壮大起来,大有形成“规模经济”之趋势。因为市场是供给与需求在相互作用后所达到的均衡状态,对于夜宵的需求创造了路边烧烤摊的供给,即上文所提到的凯恩斯定律。而路边烧烤摊的供给同时创造更多的消费需求,亦即上文所提到的萨伊定律。烧烤的需求与消费不断调节,不断实现均衡,因而这个市场本身自发地调节,有序地发展。此外路边烧烤摊的出现解决了社会中一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平稳定。但是在肯定路边烧烤摊在经济学上合理性的同时,其存在的弊端也渐渐显露并且需要得到迫切的关注。其一路边烧烤摊作为无证非法运营理应被相关的城市监管部门所打击取缔;其二路边烧烤摊在经营中产生大量的油烟,污染到城市空气,并且烧烤过程中的烟气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尤其是烧烤摊位所处地的地面大多被烟气熏黑,非常严重地造成城市污染。但是鉴于市场形成后不是轻易可以打破,笔者个人认为相关执法部门应该改打击取缔方式手段为监督指导的方式手段。城市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合理监督摊贩们的行为,指导他们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做到经营烧烤和保护环境两手抓,两手硬。烧烤摊贩们对于经营中产生的垃圾要自主清理,对于经营中对周围环境的破坏要负责;例如可以向相关环保部门交付一定的环境修补费用。此外食品监察部门应该配合城市监管部门对于路边烧烤摊的食品质量进行检验并通过舆论媒体引导大众少吃这类烧烤类事物(烧烤后的食物中会产生致癌物)。笔者认为这样路边烧烤摊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和一种社会现象也就同时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而那时无论是摊贩还是消费者,甚至是上级部门都必然会皆大欢喜,各得其所!(四)图书馆雨伞堆积现象 前段时间深圳的天气极不稳定,时而阴雨连绵,时而晴空万里,笔者平日只要室外不下雨就不情愿带伞出门,对于雨伞有一种规避心理。某天课后去到图书馆,天公不作美窗外淅淅沥沥下起滂沱大雨,恰好又正值中午准备就餐之时。一时间心里没了着落,想回宿舍也不成,焦急之际发现图书馆自习室门口的雨伞架上堆积了大量前来自习同学的雨伞。片刻思索后笔者随手拿了其中的一把雨伞冲往宿舍,当然下午便将所“借”雨伞原物奉还。事后回想虽然是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借用而有违常理道德,但是仔细琢磨却发现其中所暗藏的经济学道理,不禁窃喜于这次鲁莽的借伞举动!首先笔者联想到在文科楼,教学楼校义工联专门设置供同学在阵雨来临时未备雨伞时借用的公共雨伞。借用雨伞的同学在借用后只需原物送还便可任意自主借用。笔者每每观察,在下雨之际每处雨伞都被一扫而空,真可谓供不应求。那么闲置在自习室门口雨伞架上的雨伞为何不能为他人借用呢?固然义工联设置的雨伞属于公共品的范畴,具有非排他性的特点;而自习室里的雨伞属于私有财产,所有权明晰具有排他性。但是大量的雨伞形成的资源闲置岂不是很浪费?况且笔者相信有为数不少的同学都曾遇到突降大雨而手中无伞的尴尬境遇。而经济学假定资源的稀缺性,因而要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而不能让资源大量闲置得不到利用。在通常看来假定某人借用了他人的雨伞,剥夺了他人使用雨伞的权利,但事实上他人也许那时那刻并不需要雨伞。那么这就属于达到了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是一种资源配置效率的状态,即是一人效用的增加必须以另一人效用的减少为前提。“帕累托最优”要求我们要惠己悦人,侵占他人使用雨伞的权利表面上看似乎损人利己,但是事实上往往利己而未损人,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图书馆门口雨伞架上的雨伞足够多,当某人借用了他人的雨伞时,他人也许一直待在自习室,这样他不必使用雨伞,因而别人对他雨伞的借用并未侵害到他的利益。从另一方面看假使当某人借用了别人闲置的雨伞后,别人不久后正好需要使用该雨伞,但是发现自己的雨伞已经被不知名者借用拿走,此时他亦可选择借用第三个人的雨伞以作一时之需。这样看来他的利益依然得到了保障。补充一点的是自习室内不可能所有人都在某一时段同时离开而需要使用雨伞,所以雨伞架上雨伞的可供给量必然大于对雨伞的需求量,因而自习室里需要离开而使用雨伞的同学必然都能够拿到雨伞架上的雨伞。这样因下雨未带雨伞的同学私自借用雨伞架上的雨伞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不过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所借雨伞必须尽早归还,因为私自借用只能作为一种极端的应急手段应付一时之必需。从产权与交易费用上看,雨伞的产权明晰,首先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雨伞的所有者。但是当该所有者自习而将雨伞放置在雨伞架上闲置时,该雨伞的使用权暂时脱离该所有者,因而别人有机会使用该所有者的雨伞从而享有该雨伞的使用权。但是对于该雨伞的收入享受权无疑还是从属于该雨伞的所有者,在不考虑自由转让权时,私自享有了该雨伞使用权的人有义务向该雨伞的所有者交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即使用费。笔者认为在私自使用了他人的雨伞后,原物归还时可以留言署名并象征性地留下“使用费”,当然按常理此使用费大可免除,但是通过留言来言谢该雨伞的所有者似乎合乎情理,也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此外依据著名的科斯定律,即当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可以通过协调从属于交易双方的任意一方。那么在某人借用雨伞所有者雨伞时,交易费用可以看作是零,因而此时该雨伞的使用权可认为暂时从属于某人而脱离其所有者。不过还要强调一点,假如借用了他人的雨伞则务必原物奉还,不得有任何折损或毁坏;再者未经他人许可而私自借用他人物品的侵权行为实属万不得以,笔者绝对不予以提倡。不经许可而借用的行为只能作为一种别无他法下的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而在此笔者仅借作经济学分析的案例。 笔者选取生活中四点现象略作经济学分析,其间未使用任何数学模型和图象,基于笔者受港人张五常教授的影响,认识到数学只是作为经济思想传达的工具,数学不是目的,经济思想才是目的的道理,所以全文仅通过文字叙述阐述经济学的见解。但与此同时自知其中的浅薄之处,只是出于对经济学的思考运用妄自试作分析,所以还希望得到老师同学的体谅!
星愿乐活
摘要:经济与生活密切相连。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学习经济学无疑是每位在校大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的必备课程,对其择业、就业、创业有较深的影响。关键词:经济学 市场 生活 就业创业 指导 关系密切 在中文系,每天与中国古今文字打交道,浑身沾染着浓厚的书卷气,似乎徜徉在一个隐逸的世界。选修了经济学与生活这门课程后,才感觉是真正融于当今的现实社会,真正感触现代生活。投资理财、就业创业、个人发展这些词才是真正应该属于当代大学生的字眼。经济学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实用科学,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当今社会是个经济时代,经济学存在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中,每个人都在生活中有意无意地运用经济学规律进行选择和取舍,消费、投资、理财、谈判、营销、管理乃至人际交往、职场竞争、爱情婚姻…无时无处不与经济有关。大到国家政策的制定,小到个人日常消费的计划。经济学是一门生活化的学问,经济学就在我们身边。 经济学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用最少的消耗创造出最多的财富,并把它们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分配。研究经济学,首先要知道经济活动是如何进行的,其次要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本质。经济学就是对真实世界的各种现象进行研究,提炼出一些普遍存在的规律,并从具体现象出发,指导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学习经济学之后,了解了如何选择生产成本,似乎每个企业都希望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创造出最高的利润,但经济学却告诉我们真正的盈利是零利润。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市场活动的表现也是很明显的。如前两年通货膨胀,国家提高了存款利率,以吸收资金回笼,减小经济压力。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规律是相互补充、密不可分的。通过对经济学的学习让我们了解到投资理财应避免盲从,认真分析。其次,应认识到个人长处,将其发展为竞争中的一种优势,也要弥补自身不足,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敢于接受挑战,勇于面对社会上的竞争,为将来就业、创业打好基础。这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学习经济学的意义是很明显的。经济学中的一些原则对我们自身的发展也有很深的影响。例如,了解国家如何改革、如何设定制度、如何针对市场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对我们以后的人生规划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市场行为中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深深影响着个人价值观。总之,经济学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提高自己的经济学水平,学会用经济学的视角和思维指导自己的行为,有利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少受损失,少走弯路,创造财富,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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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宏观经济学原理分析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 按:本文仅以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 T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