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璐璐131483
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博采众家之长,属于“融合派”阵营,明确表明继承了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语言学以外学科的思想,除了这些,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有没有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呢?答案是肯定的。当代西方哲学家普遍认为,“语言在哲学中始终占据着荣耀的地位,因为人对自己及其世界的理解是在语言中形成和表达的,这一点甚至从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和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篇》的时代以来就为人们所承认了。”[1]对语言问题的思索探讨起源于哲学家,任何语言学流派都必然受到先哲思想的影响。韩礼德也认为,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流派的种种分歧可归结于古希腊时期的两种语言观,一种以普罗塔拉和柏拉图为代表,一种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根据两种语言观的不同特点,系统功能语言学可归于第一种语言观。[2]由此可见,韩礼德也承认语言学的哲学渊源。既然人类的文明不断进步,哲学思想也在发展,任何学科的发展都受制于其时代背景。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也一定会有近代哲学思想的踪影,因为伟大的语言学家也是哲学家,他们的语言观反映其世界观,他们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认识世界的方法论。那么,作为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集大成者,韩礼德的语言哲学思想有何特点?又与哪一哲学流派的观点相近?探讨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的论文并不多见,严世清[3]曾从韩礼德的语言观、语义观和隐喻观讨论了其体现的语言哲学思想。本文通过剖析韩礼德语言哲学思想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以及实践论来比较其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从而揭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在哲学方面的贡献与独到之处,这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系统功能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内在联系。
一、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哲学观
尽管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专门阐述语言理论的着作,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散见于各种着作中。为了反抗黑格尔式的德国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化,马克思特意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认为“‘精神’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及声音,简言之,即语言。”[4]接下来马克思又论述了语言的实践性、社会性与辩证性,他说“语言与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4](34)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也就是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语言离不开现实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和语言都不能独立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5]马克思主义语言观的基本宗旨是“去蔽”———去思想之蔽,解思想之困,也是“治疗”———治疗哲学因误解语言与生活而发作的“精神狂想症”。[6]总之,马克思主义语言观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实践性和辩证性,从生活实践、生活形式出发理解语言和思想,这样就清除了语言的神秘性和实体性,在理论上取消了唯心主义的合理性。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
(一)社会符号学的语言观:语言中的唯物论
基于对语言研究的不同目的与兴趣,每个语言学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观。韩礼德所关心的是教育问题,这正是他进行语言研究的第一动力。正如韩礼德自己所述[7],他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applicablelinguistics),所以他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研究语言,认为语言学是一种社会符号学,这就决定了韩礼德语言观中的唯物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语言学的研究隶属于符号学。韩礼德的符号学有别于传统的斯多葛学派以及索绪尔的符号学,是对符号系统即意义的研究,而不是对孤立的、静态的符号研究。语言作为一种符号,是一种意义潜势资源,具有物质现实性的唯物论基础,因为任何符号都是物质现实的一部分,都有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如舞蹈以人体动作为其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同样,作为符号的语言也有其表达意义的客观外在物质形式,即声音。其次,语言是社会的,“社会的”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指的是社会系统,即文化;韩礼德强调“语言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它不得不完成这样的功能”[8],也就是说语言所具有的功能有其物质基础,是由人们的现实生活需要决定的。第二层含义表示的是语言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把社会结构看作社会系统的一个方面。社会结构包含情景语境,家庭等级关系以及社会等级关系三方面内容。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都是客观实在,即物质。语言是维护社会结构的产物,讲话者通过使用语言或“反语言”反映客观的社会现实,与此同时又重构一个主观的社会体系,也就是说,一切语言都是使用中的语言,语境决定意义,社会语境也是其中之一。这等于说,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这与马克思主义语言观所认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不谋而合。由此可见,韩礼德也认为语言有其物质基础,是对现实的客观反映,充分体现了他的唯物论语言观。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辩证法
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辩证法体现在对小句“交换功能”的论证,是对语法隐喻的阐述以及互补的研究方法。第一,小句“交换功能”中体现的辩证法在日常交往中,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必然涉及语言使用者的相互对话。根据语言使用者的交际角色(或是给予,或是需求),以及所交换的商品(或是货物和劳务,或是消息),我们可以得出四种言语功能(提供、声明、命令和问题)。在交流过程中,说话者自己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时有强加给听者(读者)一个对立的角色,也就是说话人在理解这些言语功能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或者正面的或者负面的八种反应(提供—接受,退回;命令—执行,拒绝;陈述—认可,驳回;提问—回答,拒答)。说话者与听者/读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有时两者之间的角色又相互转换,统一于小句的“交换”过程中,显示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髓和魅力。第二,语法隐喻阐释中的辩证法尽管语法隐喻概念最早由韩礼德提出,但这一现象却自古有之。韩礼德对语法隐喻的性质、功能、阐释和归类等都有独到的见解[9]。他把“隐喻式”与“一致式”看作统一意义的不同表达方式,但两者不是绝对的相等,因为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看来,选择及意义,因而“隐喻式”与“一致式”两者表达的意义只是某方面相同,两种表达方式既相互区别,有相互联系/依赖。“”如果某种表达方式是隐喻的,那这种隐喻是相对于其它的表达方式而言的。”[10]我们不能简单的定论说一致式体现方式比起隐喻式体现方式来说就更好,更常见,因而是规范/标准的,因为它们两者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不
同职责,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语境、语域等多种因素,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并且,不能把一种意义体现方式归为绝对一致式或隐喻式,这两种体现方式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些观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想。严世清[3]从真理相对性的角度讨论了韩礼德的语法隐喻理论的贡献,从而也论证了其语法隐喻理论中体现的辩证法。第三,辩证统一的互补研究方法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理论体系成熟完善,能够解决说明多方面的问题,是实用性很强的语言理论,这与它辩证的研究方法不无联系。韩礼德多次强调不同的语言学派或研究立场之间的互补性。此外,在其理论内部研究过程中,韩礼德也彻底地贯彻互补的研究路线,因为人类的经验如此复杂,单从一个角度来解释是不够的。互补就是变“析取”为“并取”,[11]认为语言系统内部存在着多方面互补:词汇与语法之间的互补;语言作为系统和语言作为语篇之间的互补;说话和书写两种形式的互补。这充分体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词汇和语法在识解现实的过程中具有互补性,词汇和语法相互区别,是系统功能语法层次结构中词汇语法层的两个方面;同时两者又相互联系,构成一个连续体,词汇与语法交汇在一起作为独立同一层面出现。正是词汇语法层使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以多种方式识解周围的世界,词汇与语法的区别在于其表达意义的精密度,词汇与语法的互补性使得我们可以从两个相反的视角来识解经验:从词汇的角度看,现象是个别的;从语法的角度看,现象是整体的。这两种视角统一于对同一现象的识解中。语篇与系统是语言这一单一现象的两个方面,系统与语篇的区别在于其与意义的例示关系,把意义看作潜势还是例示的结果。系统作为潜在性,是一个有无限多的可能性的系统网络;而语篇则是从这个整体潜在性中作出挑选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系统与语篇又相互联系,语篇是系统的例示,反过来,系统是语篇的潜势。如果单从系统或语篇任何一个角度看待语言,你得到的画面会是扭曲的、不全面的。语法学家与语言学家的研究领域及角度应该是互补的。[11](85)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意义的体现方式,意义是过程还是结果。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互补性不是简单的互换关系,不是以不同的方式做同一件事,而是在做不同的事。这两种形式在组织意思方面的策略以及控制复杂度方面的方法均有所不同,所以在不同的语境中要对其中之一选择使用,因而产生互补性。说话和书写这两种不同的形式又相互联系,统一于意义的体现方式之中。韩礼德在语言研究中采用分与合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注意语言中的互补性,充分体现了他辩证统一的研究方法。正如韩礼德所言,“当然,为了理解语言,我们确实需要对其分解。但语言不是在以部分,而是以整体的形式在发挥着功能。”
(三)语义生成观中的实践论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意义是(语言)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12]。意义产生的基础是社会,意义离不开语言所存在的社会。韩礼德认为语义生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按照时间框架可分为人类语言的进化过程,语言个体的发展过程以及意义行为的展开过程,即种系语义生成,个体语义生成和语篇语义生成。[13]这三个过程处于互动作用的关系,充分体现了语言在生成社会人中的作用,同时,这三种语义生成都离不开社会环境,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系统功能语言学明确提出了意义演化理论,认为语言是人类在原始的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一开始人类经验的物质层面与意识层面是同时发生的,人类的语言要受制于直接的语境,随着人类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实践活动中的不断进化,语法层面的出现是人类语言脱离了直接的语境,与其他动物的交际形式区分开来。人类语言的语义生成是一个社会实践过程。语言是一种达到社会目标的手段,而这种目标对于他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至关重要。个体获得语言的过程也是他成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儿童要学会使用词汇和语法来认识外部世界,与他周围的人交往,以及学会使他的表达与其环境具有相关性,这就是韩礼德的三大纯理功能。语篇的意义也是人们真正参与语言交际时生成的。语篇是语境作用的产物,离不开具体的言语交际,而存在于意义潜势中的各种意义,只有通过一定的语篇进行社会交换,才能生成人们所理解的意义。总之,意义不是个人的,先验的,意义的形成过程是人类意识与人类经验互动的结果,产生于人类的社会活动中,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交往中,产生于语篇的相互联系之中。语言具有社会性,即巴赫金所说的交往性,马克思所指的实践性。
三、系统功能语言学与马克思主义语
言哲学的区别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大不相同。系统功能语言学研究的出发点是社会的,把语言看作社会行为,是为了解决他们所关心的教育及其他的相关问题,韩礼德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而这是建立在对语言系统、结构的详细分析基础上。简单地说,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都是语言,目的和对象统一于一体。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语言与人,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其无可回避的问题。它是通过语言分析揭示人与人的世界的科学,其中,“语言分析”只是手段过程,而“揭示人与人的世界”才是这门学科的真正目的,语言作为研究对象与其研究目的是分离的。对马克思、恩格斯来说,对于语言的论述是为了去蔽治病,反抗黑格尔式的德意志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性。
四、结语
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博大精深,本文剖析了其蕴含的哲学思想,发现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并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语言观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但系统功能语言学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对象和目的大不相同。
陈家小鱼儿
谈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谈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趋势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中并存,下文是研究和探讨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
现代西方哲学主要是自19世纪中叶之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流行的各种哲学流派统称。 在19世纪中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才最终确立。 19世纪后期,西方国家开始由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进行转变。 20世纪前页,随着俄国的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这也就标志着人类历史进入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暂时出现了比较繁荣的现象,然而接踵而至的是经济停滞和社会动乱,同时相应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精神危机也开始逐渐加深。一般而言,在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危机都直接或间接地在 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个流派中反映出来。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页的这段时间里,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形式演绎逻辑使得数理逻辑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越来越受重视,同时由于物理学中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出现,导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一次革命,使的这一基本的科学概念的结构发生了彻底地变化,表明在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中人类的认识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由于新兴的科学技术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人类的知识范围,出现了现代科学发展和技术融合的整体化趋势。对于现代自然科学的新功能的出现,同时也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流派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映。
1 在这个问题上,现代西方哲学研究的若干本文由意见
(一)由于科技的发展,西方哲学家开始摒弃西方古典哲学逐渐向信息化社会,科学化社会迈进,确实有少数的人将科学和人的关系分开来,然后去进行观察,认为这几者之间存在区别,不能够混淆,同时也分化成科学与人文这两种思想,两种倾向。后来,西方思想家似乎发现,仅仅是从一个纯粹的科学立场,或者是从单纯的人文立场,来对社会问题进行研究,难免就会出现偏颇。所以,特别是在本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的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西方科学与人文哲学的哲学理念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出现了融合的现象, “后现代形而上学”,“后哲学”的思想开始崛起,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兴起可能不再是一个转折点。因此,现代西方哲学和科学生活以及人本主义主义的观点并不总是泾渭分明,但也有一个相互渗透和融合的客观进程。
( 2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趋势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中并存。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个流派都是从十九世纪的古典哲学中分化而产生出来的,不同的哲学流派,虽然其内部派系很多,更换频繁,但由于各种现代西方社会的时代特点,因为古希腊思想肆万影响和西方古典哲学的影响,现代西方哲学一般可以分为传统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这样就形成了两个主要趋势。同时这种划分也并不是绝对的,通过这两个大趋势之间的对抗和辩论,两大体系也在进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并且还会出现融合的现象。所以,这种划分只是为了更好的掌握现代西方哲学的总体发展趋势。上海社会科学院在14个国家中对七十年代的46种外国哲学期刊,以及超过十四万篇的论文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普查,普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证实。
2 现代西方哲学的两个基本特征
经验的衰落和理性理论逐渐上升
通过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长期辩论,经验理论开始淡化衰落和理性的理论开始崭露头角。从20世纪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孔德以及由罗素发展的经验主义分析??在英美哲学中一直据主要地位。实用主义在欧洲大陆在很大程度上也倾向于经验主义。在此期间,只有合理的新士林理论还存在一定的影响。后期各方面的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20世纪60年代,由于法国结构主义运动的发展,试图还原在现代哲学中的理性主义者的主导地位。对于经验注意造成了重创,但是都是来自心理的。心理学派的蓬勃发展,使的理性经验主义有了最佳的反驳证据。按照认知科学的意见,哲学家的头脑绝对不是一个白板,通常最简单的看法也会对人的认知功能造成影响,各界对于图像的存储和检索信息变得更加繁杂,经验论者设想的那种纯粹的经验或观察并不能够使用,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意识,认知模式或范式对于理论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新的物理批评反对经验主义的实验结果,同时对于理性理论的复兴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经验主义或理性的灵魂被严重的忽视,那些不可观察的理论的存在,为现实的观察提供了便利。最科学的现实主义者反对经验主义,但是很多的现实主义者也提出了不同的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这个理论的对象可以有效果,即使他们是无法观测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地位的变换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对主义取代一元论
由于逻辑学,伦理学,科学以及其他的领域的不断发展,哲学也越来越多元化,同时相对主义取代了原来的一元论。哲学家不再相信永恒的,普遍有效的,独特的范式,承认伦理的合理性,当然相对于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科学范式甚至逻辑规则也各不相同。哲学家出现多元化倾向,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理论验证:有些人认为这是可以容忍的,这些理论都揭示了人类和历史的事实。 FEiyeere弯曲理论,使的科学家是理论的发明者,同时也确定了标准形式。在现代西方哲学,伦理学哲学等文化历史放麦纳,相对主义的特征被逐渐的去除,多元文化的倡导者也会同时或先后出现不同的标准,并在它们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成为了一个相对主义者。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比较流行的道德相对主义,以及文化相对主义不占主导地位。多元论反对固定的标准,但也反对相对主义。
普遍关注的问题的语言学习
分析哲学家倾向于相信科学问题,事实上,科学研究没有语言问题也很难达到合理的效果,语言问题就是对哲学问题本身的诠释,所以科学的问题也还是可以归结为语言问题的。这些方面通常主要关注的就是正式语言或日常语言之间的不同,但是两者之间也有很不同的重点。一类是将不同的语言或谈论作为分析和澄清,如宗教,伦理和科学讲座等哲学的各个分支体系。所以说,哲学就是谈谈心谈谈话,这样的哲学语言属于第二级,使用元语言进行谈论。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只有在人工语言或者形式化的语言才能够给予明确的区分。哲学家持有这种观点认为日常语言有很多的缺陷,无论什么样的谈话,必须应该构造比较正式的语言环境,而不是那些究竟是谁使用的语言,只有这样才能澄清会谈出现的许多话,包括句子的逻辑关系,语义关系的方面。
在语言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盎格鲁 - 撒克逊国家流行的主要分析哲学结构主义在欧洲大陆和的到了诠释和流行,比较分析这些哲学更应该注重通过语言来分析这些哲学的不同,但是也不能够只是进行语言的分析,对于所有的现象,包括社会现象,心理现象,甚至是自然现象,都应该作为相应的代码或符号来对待,或者时将其作为相应的文本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
【拓展】西方哲学近现代时间观的演变论文
【摘要】 时间是一个基础而重要的概念,所以对时间观的研究是有价值的。本文主要通过对西方近代哲学、现代哲学、当代哲学中三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柏格森、海德格尔、德里达对时间及与时间相关概念的哲学论述的分析与比较,对西方哲学近代以来时间观窥见一斑,从大体上把握西方哲学与科学中时间观发展的脉络。本文将一些抽象的哲学观点通过比喻和图表解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时间观的研究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字】 时间;绵延;存在;分延
时间与所有存在息息相关,但却很难准确地定义。因而,时间观是一个基础而重要的概念。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思想家都对时间进行过思考。随着哲学不断地发展,时间问题逐渐成为一些哲学家关注的焦点。在西方近代、现代、当代哲学中,出现与一些与时间紧密关联的哲学概念。本文就要将几个与时间相关的哲学观点进行梳理、阐述、分析与比较,对西方哲学近代以来的时间观进行一些探讨,并反思其变化,对这些时间观的本身正确与否暂且不予置评。
一、三位著名哲学家的时间观
1、绵延与时间——柏格森的时间观柏格森是西方近代哲学中非理性主义生命哲学的代表哲学家。柏格森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绵延。绵延是真正的时间,真正的时间是连续的,是质的连续不间断的变化,这种变化既不可分割,也不可测量。实在的本质是绵延,眼前的物质只是绵延的一个“截面”。同样,人的真正的自我,并非形而上的自我实体,也是一种绵延。因为空间是可以分割的,所以对空间的研究可以采用理性。但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时间,应该使用直觉。因为理性活动截断了绵延,而直觉可以从整体上把握绵延本身。一团火焰在空气中燃烧,其形态在时间中不断变化,每一刻都是不相同的,这就类似于绵延。如果用照相机去拍,可以得到一个瞬间的火焰的形态的照片,但如果用这张照片和正在燃烧的火焰进行对比,会发现火焰形态在很多细节上不同。照片上的火焰形态是截断了火焰形态的绵延产生的,它丧失了不断燃烧涌动的本性。所以运用理性去分析绵延上的'某个片段,就好像用照相机拍一张火焰的图片一样,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想了解绵延本身,靠截取是无用的,只能用直观。正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人不可能同时两次踏进一条河流。”
2、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的时间观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主张“悬置判断,面向事件本身”。所谓的“现象”是悬置理性思维,直观事物本身呈现出来的普遍共相。海德格尔则认为胡塞尔现象学还原后的“对象本身”,还只是自己显现出来的“存在者”,有些是真相,有些是假象,而使“存在者”开显出来的“显示”更为重要。这种“显示”就是“存在者”自身的“存在”,或者说“存在者”如何“存在”。运用理性、直觉可以认识、把握“存在者”,却无法体验“存在”本身。只有作为深层感性的“烦”,才能将“存在”开显出来。这是海德格尔运用现象学原理,对传统哲学中理性、直觉等概念进行“悬置”后,直面事物本身的产生的领悟。可以说,“存在者”还是一种认识对象,而“存在”则不是一种认识对象,它甚至不是一种“对象”,只是一种呈现,一种过程与状态。“烦”是因为“此在”感受到自身及其他存在者“活生生地存在”而产生的深层情感。根据佛洛伊德学说,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前意识、无意识三部分。意识只是心理活动的“冰山一角”,无意识才是“除一角外的整座冰山”。理性是意识的自主性活动,直觉是比理性根本的意识直观感觉,而更为根本深层情感“烦”则与无意识有联系。所以,“烦”比“思维”、“直观”更为贴近人的真正存在状态。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即“此在”的“在场”,由此产生了“现在”。将“现在”作为分界点,“过去和将来”也随即产生。这三种时间状态对应“此在”三种存在状态:抛掷态(过去),沉沦态(现在),生存态(将来)。但是,“此在”永远是存在于“现在”的,而“过去与未来”只存在于幻想和想象当中,所以此在的三种存在状态是并列、交织于现在的,三种存在状态并没有先后之分。海格德尔的时间观:
3、分延与时间——德里达的时间观西方当代解构主义的代表哲学家德里达提出“分延”概念,将词与物的关系由能指到所指的纵向关系(由索绪尔提出)转化为由能指到能指的横向关系。“分延”是文本中能指到能指的不断区分与推延,将一个能指从其他能指中区分出来,推延到一个新的能指,由于文本无法创造“所指”,所以只能不断创造新的“能指”将“所指”推延,因此分延是无限的,“所指”永远“不在场”。能指不断地分延,是一种时间性的过程。能指的分延路径称为“踪迹”,把握“踪迹”即顿悟,但是这种顿悟并非“所指”真正的“在场”,只是把握了“踪迹的踪迹”而产生的一种“到达所指”的朦胧幻觉。这就好比一个人要去某个地方,道路错综复杂,而且终点离起点无限远,因此人在走的时候就不仅需要知道走的道路,还得知道怎么选择合适的道路去走,才能走向终点,如果走路的时间也是无限,那么这人就可以到达终点。同样,把握“能指”分延的“踪迹的踪迹”,相当于把握了整个“踪迹”(虽然是无限的),产生了一种“到达感”,似乎“所指”已经“在场”。这又好比面对一个无限的数列,虽然可以找到其通项公式,计算出其任意一位的数值,似乎是把握了这个数列,但无论你算出哪个数字,都还有更大(更小)的数字,你无法到达无限的边缘。因此,该踪迹没有终点,主体对能指运动踪迹的把握只是一种“顿悟”。从德里达的观点中可以看出,不仅能指可以分延,能指的差异也可以分延,因为能指的差异也是一种新的能指,因而可以分延。人对“时间”的顿悟就是由不同的能指之间差异的踪迹形成的,即两个(或多个)能指之间的差异分延到另外两个(或多个)能指之间的差异,这种不断的分延形成的差异的踪迹,对不同差异的踪迹的把握,产生类似对点状“现在”的顿悟(并不是“现在”的终极意义)。但是,由于踪迹不断分延,差异的踪迹也是如此,所以点状的“现在”(作为被真正理解的意义上)永远无法到达,而其“所指”也并非一个实体。因而,点状的“现在”被解构了,导致“过去”与“将来”也随即被解构,最终导致线性化的时间也被解构。德里达将“点”变成一个无法完全把握其意义,只能顿悟的能指撒播的“踪迹”。由于,“时间线”是由无限的“时间点”构成的,所以“线”无法真正被构造出来的——只能无限接近,永远无法真正成为。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德里达的时间是一种非线性化的无法真正理解的时间,而只能通过“顿悟”去把握。德里达的时间观:
二、三位哲学家观点的比较
1、生命的本质与存在的本质——柏格森与海德格尔的“异”(1)直觉与情感柏格森倾向于用直觉把握绵延,海德格尔则倾向于用深层情感“烦”体验存在。柏格森认为生命的本质是一种绵延,而绵延是不能被分析的,只有直觉可以把握绵延;海德格尔则认为存在的本质就是“此在在场”,而“此在在场”产生“现在”,“现在”产生“时间”,理性与直觉只能把握“存在者”,只有通过深层情感“烦”才能体验到“存在”,存在的本质就是时间。(2)特征与来源柏格森关注的时间的特征,海德格尔则关注时间的来源。柏格森提出时间是绵延,是将时间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研究时间的特性、特征,即时间有什么特点。海德格尔则重点研究存在与时间的关系,认为时间就是存在的本质,而时间产生于存在(“此在在场”),时间相对于“此在”才有意义,与“此在”联系密切。2、“此在的在场”到“差异的踪迹”——海德格尔到德里达(1)由“此在”到“差异”海德格尔认为“时间”是“此在”开显出来继而产生的。德里达则认为比“存在”更为根本的是“差异”,有“差异”才有“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才有“此在”与“存在”的区别。所以,“差异”是一个比“此在”和“存在”更为根本的概念。(2)由“在场”到“踪迹”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者“存在”是一种“在场”的状态,正因为“在场”才有“现在”,在场是一种显现。德里达则认为“在场”只是一个假象,所谓的“所指在场”只是掌握了“能指”分延、撒播的“踪迹”。“踪迹”是通往隐秘的道路,所谓“在场”是道路的终点,但德里达认为这条道路是没有终点的。因而,踪迹是一种隐匿。
三、西方哲学史上重要的时间观简述
历史上哲学家的时间观简述:通过上表可以发现,哲学史上时间观的发展大致遵循了客观化解释与主观化解释的交替的脉络。观念的发展类似一个圆,重新回到起点,但却达到更高的层次:从亚里士多德到柏格森是一个圆(主客观是分离),从柏格森到德里达又是一个圆(主客观交融),第二个圆比第一个圆层次更高。另外,科学史的时间观也发生重大、颠覆性的变化。时间由线性绝对,变成非线性相对的;由均匀地流动,变成不仅可以收缩膨胀,而且可以倒流。将两个表格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哲学理论与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大体是一致的,即否认线性绝对时间观。
四、结论
哲学对时间的认识,从近代、现代、当代三位著名的哲学家的观点来看,由生命绵延阐述时间特点,转化为从存在的角度阐释时间,最终转化为从差异的踪迹角度去理解时间,使得作为生命绵延的纯粹时间,被“此在在场”斩断三分,与存在的三种状态密切相关,成为存在的本质,但最终因为此在无法在场被彻底解构了,成为由不同能指间差异地分延的不同踪迹。海德格尔将线性时间横向截断,而德里达却将时间点纵向解构为一个差异无限分延的踪迹,只能靠顿悟去把握。“现在”作为一个“点”不复存在,而成为一条“射线”。因此,宏观的线性绝对时间观被解构,留下了非线性的、相对的、理性无法真正理解的“不在场”的时间观。
【参考文献】
[1]赵敦华著.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赵敦华著.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新月之垣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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