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ximeng520
摘要】文章介绍了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重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务必认真学习,熟练运用,严格把关,使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以及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 【关键词】建筑节能;验收规范;复验项目;检测项目 1.引言 由于我们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从业人员节能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不严,执行不力,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与验收规范不匹配,与建设部要求节能图审单列的规定不一致,随意变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降低节能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应引起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制止。为此,我们撰写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与大家研讨交流,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自2008年1月29日起施行; 2.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6《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06年7月31日起施行; 2.7《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2.8《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2.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2.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018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2.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至此,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对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作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提高认识和管理水平,加强监控力度,提高建筑节能效果非常重要。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3.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内容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划分的10个分项工程及其主要验收内容: 3.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3.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3.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3.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3.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3.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3.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3.10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检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4.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和重点 4.1一部涉及多专业的验收规范 《规范》是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了验收中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多专业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规范》第、、、、、、、、、、、、、、、、、、、条,共20条强制性条文,比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多,必须严格执行。 4.3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后进行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节能,节能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因此,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用黑体字标志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也就是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4.4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应严加限制 由于种种原因,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节能设计。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所以对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应严格加以限制。一是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二是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三是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四是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这一设定增加了节能设计变更的难度,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审查确定的节能设计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节能设计变更。 4.5采用“四新”技术应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简称四新技术。四新技术由于新,尚没有标准可作为依据。因此,对于四新技术的应用,应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国家鼓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采用四新技术,但为了防止不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被应用到工程上,国家同时又规定了对四新技术要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评审或实行备案等措施。具体做法是: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方可采用。 4.6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鉴于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以保证节能施工效果。 4.7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通常可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可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的“可视质量”,是指那些可以通过目视和简单的尺量、称重、敲击等方法进行检查的质量。二是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这些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验报告、形式检验报告等;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三是按《规范》各章及附录A提出的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8现场实体检验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包括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两大部分。一是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方法,采用附录C钻芯取样检验方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的实体检测,是指对已完成安装的外窗在其使用位置进行的测试,是检验外窗的安装(含组装)质量,能够有效防止“送检窗合格,工程用窗不合格”的“挂羊头、卖狗肉”不法行为。二是对系统节能性能进行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见证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按《规范》表列的9个检测项目进行。 4.9建筑节能效果只能通过检测数据来评价 《规范》中相关章节及附录,对节能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项目规定有12项;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项目规定有2项;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项目规定有9项。这些复验项目、检测项目的数据,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中用来评价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是否达到建筑节能效果。因此检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十分重要。国家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签订书面合同。故目前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 4.10把图像资料列入《规范》。本规范第4、5、6、7、8、9、10、11、12、13、15章,均要求对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图像资料列入了验收规范,以验证其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5.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5.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5.3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5.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5.5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5.6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的确认。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6.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①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②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形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核查情况。③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签认情况。 更多详细资料可参阅 或向我求助,Q-q:9-5-4-0-1-3-2-6-0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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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制度文件,管理手册。重点体现多方位的监督管理以及自身的PDCA改进管理。给你个参考的范文 希望对你有帮助================================================================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建设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关键词: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 项目管理本文对工程质量管理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谈论:1、政府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的行为2、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政府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的行为1.从投资的绝对数额上看,地产投资占大头,其中以政府牵头的投资为主,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没有任何主体的投资额能与政府投资相提并论,据统计,200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亿元,其中来自国有经济组织的投资为亿元,占总投资额的%。抓住了它也就抓住了一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抓住了主要矛盾;2.加强对投资的监管符合国家政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易于造成市场混乱,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但对于政府投资工程,政府是投资商,是业主,业主在法律框架下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是有法有据,也符合国家政策的。3.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过度的监管在保持市场秩序的同时也部分地扼杀了市场的创造力,不利于提高市场活力,长远看,也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相对弱化对其他业主的管理,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让其他业主能够在更大的空间中发挥其能动性,又能保持市场的稳定,因为毕竟政府业主才是市场的主导力量。4.具有榜样效应。若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法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那别的业主也会乐于效仿,把政府投资过程的管理方法视为榜样,于是带动别的业主乃至整个工程建设市场良性有序发展。若其他业主有更好的方法,政府业主也可以效仿。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同时,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部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出现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我国加入WTO后,对整个建筑业将产生强大的冲击波。作为建筑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同样面临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挑战和机遇并存。也就是说,检测市场的潜力非常大,同时市场竞争也将异常激烈。目前,江苏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深化改革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中,检测市场也已逐步放开了。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竞争还不够规范,随之而来“恶性竞争、压级压价、提供虚假数据、出具假报告”问题也有所抬头了。这将最终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后果将是严重的。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是值得我们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监督理论和经验乃至权威性虽然取得了质的变化,但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层次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搞市场经济,要有一个规则,就好像打篮球一样,你裁判吹得很严,他在那里抱着球跑,这是不行的。作为政府宏观控制职能,控制工程质量就是要构筑一个市场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从建设市场的整体来看,我们市场运行的规则还不完善,但就现有的规则,实施中的问题也很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市场的混乱直接地危害工程质量。所以,政府要下功夫,一方面要构造这个市场,健全运行规则,同时要保证这些运行规则的实施。不能保证实施,就要进行整顿。健全市场运行规则要加强法制建设。在政府对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的层次上,我们要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随着工程监督机构工作方式由微观定点检查向宏观巡查转变,以及旁站监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中的作用。工程保险是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减轻工程建设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解决因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而拖欠工程款的一个治本之策。这是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减轻企业和政府风险的有力例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保险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探讨,促进工程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1.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当然要听业主的。但监理公司还有另一面,他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负责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了分歧和矛盾,我看就要找原因了。原因恐怕多数是建设单位有问题了。所以,我们要强调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中独立行使职能。我们要再次强调,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要把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和作用强化起来。2.推进监理公司提高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自己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现在大多数监理公司从事施工工作经验多的人比较多,对设计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一些以设计单位为基础成立的监理公司,懂设计的人多,有施工实际经验的人少。监理公司应该是这两者的结合。现在有的人提出要不要搞消防监理。我不主张成立各种各样的专业监理公司,这么搞,建设单位受不了,要请消防的监理公司,还有请装修的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有各种人才。当然,还有一种出路,一定要成立专业监理公司的话,那么就受雇于综合型的监理公司。具体怎么办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所以,监理公司要在人才结构上、能力上尽快进行调整,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监理要讲究职业道德,监理公司要注意社会形象,严禁出卖资质,不能出让监理业务,不能不坚持原则、盲目的建设单位说什么我们就干什么,不能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更不能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总而言之,工程监理是我们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环节,要继续推进。3、社会监督:建筑设计要适合大众市场,不要单独去适合某些人群,阻碍市场的正常发展。工程质量在每个置业者心目中站主要地位。为此,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完全靠社会监督来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在设计环节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施工图审查把关,切实督促建设各方特别是设计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二是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科研成果在工程上的应用,要制定政策加强引导。三是标准设计工作要跟上,及时更新体现最新科研成果的标准图,使建筑节能的“四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四是今年要组织专家对建筑节能设计情况进行调研,针对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指导意见。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要通过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水平,严格检查进场材料和设备来落实国家规定的节能要求,保障节能设计的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也要将建筑节能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中心问题,是要建立以产品为中心的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还必须充实测试手段。提高产品质量,不能满足于部标、国标的要求,要按照国际标准来衡量,这样的国际市场才会有竞争力。要抓好设备管理、设备性能,精度不合格也就谈不上提高产品质量。抓设备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工程质量的提高也要从原材料上抓起,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各项材料试验数据合格后才能使用。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物质技术基础。强化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建设工程质量不仅要重视某个“点”或“几个点”的管理,更要注意“面”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工程质量不仅是静态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管理。管理是通过人来掌握的,如忽视了对工程质量和信誉切切相关的以人为本的技术质量创新——即企业素质、人力资源的开发,必然造成企业缺乏发展动力。全面质量管理是以全员的技术质量创新,提高人的工作质量,通过管理创新,使建设工程企业具有动力、凝聚力。形成强大潜力的内在机制,为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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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路工程的建设都离不开规范化的工程监理工作,作为项目业主的“代言人”,建设方各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执行,而这同样适用于“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监理人员应首先领会项目业主的意图,掌握各项“新技术”的使用方法及功能,将四新技术的应用优势作为创造业主“盈利点”的出发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业主方的参谋,对施工方进行监督。
作为一项工程的实际建设者,施工方是各项“四新技术”的落实者,也是“新”的创新者,如何真正地让各项技术落地,发挥一线员工的创新能力,是每个建设管理人员均在思考的问题。
“四新技术”只有从建设方重视到设计方研究,监理方监督再到施工方的逐项落实及创新,才能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逐渐的得以应用及发展,也为提出创建“品质工程”这一目标提供保障。
扩展资料
四新技术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比如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技术、空调系统节能技术、电缆安装成套技术、体育场圆弧管道连接技术、大型设备吊装技术、矩形风管无法兰连接制作安装技术等。
1、新技术。
比如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技术、空调系统节能技术、采暖设计节能技术和供热系统的控制与热计量技术、建筑企业信息化管理新技术、综合布线安装技术、楼宇自控连接技术、压力管道安装技术、管线布置综合平衡技术等。
2、新工艺。
比如电缆安装成套技术、体育场圆弧管道连接技术、无梁空心楼盖板薄壁方箱电气预埋技术、屋面雨水虹吸排水系统施工技术等。
3、新材料。
比如新型管道连接与安装技术、预分支电缆现场安装技术等。
4、新装备。
比如大型设备吊装技术、矩形风管无法兰连接制作安装技术、发泡水泥地暖施工技术、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施工技术等。
南宫火却
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研究【摘要】文章对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概念进行了概括,对影响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指出了保证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四个关键因素。【关键词】企业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一套系统、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的方法,它吸纳了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为各类组织提供了一套标准的质量管理模式。一时间,各类企业组织都竞相采用这一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但实施结果却大相径庭。有的企业取得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而更多的企业实施的最终结果只是“一纸文书”,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并没有什么改善。换句话讲,这些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怎样才能提高这些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有效性呢?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一、有效性的概念有效性指的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按照ISO9000 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对质量的定义,质量即“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的主体包括产品、过程和体系。显然,一个有效的质量体系,起码是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的体系。这里包含着对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即对顾客和相关方需求满足的程度,程度越高,有效性则越强。审核是确保企业所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并且能够自我发现问题并不断自我完善的基本手段。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结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标准和有关法规的符合性判断,另外一方面就是对体系的有效性的判断。通常在认证审核中,对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判断结论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对顾客及相关方的需要满足的程度;(2)能够实现组织的质量方针和目标;(3)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自我完善的机制;(4)质量过程得到了控制,质量损失减少,质量成本逐渐降低。二、影响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因素影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即: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因主要是指企业所选择的咨询机构和认证结构。一个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咨询机构,能够从企业实际出发,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运行的有效性。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证机构会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审核,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促进企业不断改进,进而提高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反之,如果咨询机构和认证机构将经济利益摆在首位,降低对企业的工作标准,放松对企业的审核要求,只能使认证企业产生放松思想,对认证的目的产生错误认识,自然不利于有效性的保持和提高。内部因素主要有领导的认识、质量体系文件的适用性、组织机构的合理性、人员的素质以及所配备的资源等。真正影响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同时也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内部因素。在诸多内部因素中,企业领导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识水平和态度又是关键性因素。领导是一个组织方针和目标的制定者,是组织任务分工的策划者,是组织资源的分配者,他的一言一行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的领导对贯标认证工作应有一个正确的出发点,就是以此提高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而不是迎合潮流,为拿证而贯标。只有树立了这样的认证观,才会积极推动贯标工作,使之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当企业的领导者树立了正确的认识后,其他诸如组织机构合理性、文件的适用性等只是属于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在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引下,采用正确的方法,自然会迎刃而解。三、企业认证有效性保证因素确立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正确思想认识之后,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保证这个体系的有效性。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是保证体系有效性的关键所在。(一)以顾客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的贯彻顾客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已经不用多说,关键是,很多企业只是把这句话作为一个口号,并没有将这句话的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自然也就不会真正实现顾客满意的要求,体系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以顾客为中心,首先企业应当想办法识别顾客的需求,并且想办法使企业中的全体人员对顾客的需求达成共识;然后要把顾客的需求转化为企业具体的生产控制标准,并保证在转化过程没有错误理解顾客的需求;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反馈,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并做出反馈,满足顾客的期望,甚至超越顾客的期望。这些工作显然不是一两句口号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企业的所有的人员对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自己与企业、自己与顾客的关系形成一种共识,并且把这种共识带到每个人的具体工作中去。(二)质量管理目标体系的科学性质量管理体系目标实现与否是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一项基本指标,但是,很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目标本身缺乏科学性,这使得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也失去了意义。一个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目标不是一个目标,而应当是一个科学的目标体系。这个目标体系的内容和层次应当与企业的活动和组织结构相匹配;目标制定的水平应当(下转第18页)(上接第27页)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同时又是企业经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水平。而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目标本身缺乏科学性,没有任何指导意义。例如一些建筑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是:工程质量100%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是国家有关法律对工程质量的一个最低要求,质量不合格不得验收不得使用,制定这样的目标可以说对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没有任何帮助。(三)评价方法的可实施性如何评价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ISO9000标准给出了两种方法:一是管理评审,二是质量体系审核。这也是通过认证的企业通常使用的方法。但是这两种评价方法实际上都是属于定性的管理手段,往往给企业员工的印象是,不管实际工作成果怎么样,为了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最终的评价结论都不会差。因此,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必须对评价方法加以改进,使其具有可实施性,使评价标准数字化,具体化。用财务的方法评价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评价方法。对于一个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体系的企业,用财务的方法评价质量体系是非常有益的。这种方法可以很直观地将企业通过建立、维持、改进质量体系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反映出来,这也是企业领导最为关心的问题,是企业贯标认证的动力源泉。通过财务分析,可以了解质量成本和质量效益,确定质量体系改进的方向。有条件的企业还可用统计的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对质量体系做出评价。(四)体系自我完善功能的坚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建立了三级质量监控,并且具有自我完善的机制。但是不管体系标准本身如何科学,一些企业组织却很少能够坚持贯彻执行,认证前,大张旗鼓,立军令状,开绿灯,称之为“重中之重”;拿证后,偃旗息鼓,卸担子,亮红灯,谓之“以大局为重”。即使在生产中发现了质量问题,出于各种原因,很少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处理,典型的表现就是很多企业的质量检查记录流于形式,反映不出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各项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问题除了有体系文件本身规定程序繁琐,可实施性差之外,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责任心的缺失,如果不能形成一种对质量管理体系坚决贯彻的共识,那么不管体系本身设计多么科学,企业实施的有效性也很难提高。四、结语综上所述,企业取证之后只是质量管理工作步入正轨的开始。要使企业始终保持稳定而优异的产品质量,必须端正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态度,克服各种外部因素的干扰,以“我”为主,从自身找问题,坚决贯彻以顾客为中心,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目标体系,采用各种具有可实施型的评价方法,不断的寻求自我改进,完善企业质量体系,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这样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才能达到,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浅谈体系管理其实好多人认为体系管理很难,没有必要不适用(无实操性),可有可无等等。好多企业通过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应付客户。其实良好的体系管理真正受益者是企业,让
先得确定研究方向,题目要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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