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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用法征文(通用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征文都不陌生吧,征文具有主题鲜明、内容清楚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征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法懂法用法征文(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已成为这个欣欣时代里共同的话题。
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逐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规范行为,提高素质。如果我们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再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关系到法律的故事:
以前我们班里有一个叫王扬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其实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有一次,我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偷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我们知道,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还有一次,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同学们都做到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
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虽然是一个个社会组织的成员,但仍然没有摆脱我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应当具有良心和道德、正义感的人这一事实本身。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纪守法,与法同行,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法制观念形成的启蒙之所,能否把它落到实处,不但影响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我国的法制进程,当然,也是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
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
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俗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让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人人都要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法律也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多数同学不约而同地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面地回骂他。”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的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报复?其实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惩罚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的行为。”
就在上周,我为了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是最反对我看这种书了,问她要,肯定是行不通的。”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灵机一动,上次回老家,奶奶不是给了我一百元钱吗?于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百元钱。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因为妈妈没有发现,我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
直到有一天,妈妈跟我聊天时,她跟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自己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就拿了一百元钱,我意识到那是不对的,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那也是犯法的行为。我连忙把剩下的八十元钱交给了妈妈,也明白了她给我讲讲这个故事的良苦用心,妈妈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养成好习惯,才会成为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以后才会受人尊敬。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摆脱冲动与鲁莽,理性对待任何事物。法制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在与法律同行的道路上,描绘更加美好的明天,争取做一个优秀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加油!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正在一步步迈向法律法规健全的法治社会,因此在当今社会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了。我们国家还把 12月4日定为宪法日。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一种威严,神圣,崇高的之感。当你遇到麻烦而无助时,法律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帮,你解决棘手的难事;当你误入歧途时,法律会帮助你走回正道;当你受到冤枉委屈时,法律会以公平公正来帮你洗清冤屈。所以,在我们学校不但让法律走进了校园,还让法律走进了课堂,让我们每个少年儿童都从小就要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法治少年。
12月4日,我们学校还特地邀请了江北派出所的副所长来我们学校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她讲到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所以我们少年儿童一定要做一个拥有法治观念的人,做一个有知识,有素养,有良好品质的人,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的人!
怎样才能做一个有用的人呢?首先要学好法律,要知法守法,不违法,还会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学好法律会使人永远有良好的品德,良好的品德可以汇成的美好的心灵。让人懂得怎样应该怎样堂堂正正做人,怎样服务于社会和他人,怎样做一个有助于社会的有用之人。
拥有良好品德是很重要,但学会自我保护更重要!当遇到坏人时,我们应该保持镇定,不要惊慌,更不要用武力解决,要正确地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拖延时间以迎得机会逃跑或等待别人的救援。
警察阿姨还讲,在道德抉择面前,我们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原则,要抵制住金钱、权利、地位等的诱惑!因为只有禁得住诱惑的人,才不至于走向犯罪的深渊,才能享受到人生最简单的幸福!
警察阿姨还教导我们,想要做个优秀的小学生,就应该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要做叛逆少年,也不要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要学会自食其力。在学校里,我们不能迟到或者早退,不能打架骂人,要遵守校规校纪;在家里,听父母的话,对父母要心怀感恩之情,要帮父母排忧解难,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地认识到“法”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们要好好学法懂法,把法律永远记心中,让法律永伴我们身边,做一个法治少年,用我们的行动来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更美好!?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大道理,不要以为恶事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善事小就不做,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而家里又没多余的钱给他打游戏,就起了抢劫的念头,最后违犯了法律。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那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懂法,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的,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十一岁的小孩,邀请朋友到家来玩,但是他发现朋友被欺负了,于是他拿起刀向那个欺负他朋友的人砍过去,谁知,刚好砍到头,砍完后便扬长而去,头都不回一下就走了!
就这样,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纯洁的心灵便从世界上消失了,这是多么可怜呀!
如果我们心藏法制,懂法守法,遇事都能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像鸟笼一样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学宪法讲宪法!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很远的。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法律与道德是分不开的,那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我们应该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以此,来维护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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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征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征文一般都具有意味深长的结尾。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用法守法的征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我们学校正在开展“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为主题活动,响应国家号召,使宪法教育深入校园,开展学习宪法主题班会,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也使宪法知识深入人心,让小学生从小就懂得遵纪守法。
说起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受到社会不良影响,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后,更容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因此,我们更应该从小多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用法”。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事件,在2017年一个周六的傍晚,一个叫红红的小女孩被几位读初中的男生殴打得在地上动弹不得,手也被打断了的后果。这位男生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我看到一则新闻报道:一家公司为了贪图方便,节省开支,垃圾不分类,随意乱倒,导致环境污染。难道这样的公司领导,不知道厦门市垃圾分类已经立法了吗?不!他们是心存侥幸,不垃圾分类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国家更加强大,我们国家刚不久修订的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宪法也跟我们一同成长,这次宪法的修订一定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一定更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的。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让我们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地如此安定。
那么,我们真的真正理解了法律这个名词的含义了吗?我们又真正的做到了吗?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也许经常听到许多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等许多与法律相关的话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深深探讨法律这个名词。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法则,规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法,就是明白,认识法律。众所周知,我们正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这是最常见的法律。在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要知法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有什么法律,我们就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
懂法,其实就是理解法律。懂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意义还挺重大的,因为我们光知法还不行,要懂它理解它,要知道它为什么要立这条法规。
守法,这条是四条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你知法,懂法,但是你却不遵守法律的话,那你就会走向坠落。再回想,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那整个世界就乱套了。地球走向毁灭,人类衰败……简直不敢想象,那场面是如何的乱。
用法,是最好理解的一个。它的大致意思应为我们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会用。如果你只懂但却不会用,那学法,懂法,又有什么用呢?
同学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塔校搭建一个文明风貌,气度非凡的模样。让我们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让文明之花在塔校的每个角落里竞相绽放。
我已经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了。怎么?不信?那我就讲一件事让你开开眼界!
前几天,我因为私自开电脑上网接到了爸爸下达的“挨打”通牒。我看看表,爸爸只有不到半小时就到家了,怎么办呢?怎样才能避免这场灾难四(2)班潘灿呢?我着急地在家里踱着步。突然,我想起了前几天看到的一本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生学习插图本)》的书。我想,这本书还有插图,一定会说服爸爸不要打我了。我在书中找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爸爸一回来就躲到房间里,一定是上网了。一会儿,他气呼呼地叫我进去。看着他铁青的脸,我忐忑不安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拿出来,将相关条款指给爸爸看。第一章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还配有插图:一个家长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打自己的孩子。国家法律工作人员上去阻拦并告诉那个家长:“不许打人,你这样做是违法的。”看着这些文字和图片,爸爸的脸慢慢红了。我神气地对爸爸说:“要打我,就打呗,为什么脸红呢?”爸爸说:“不打了,我们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样?长见识了吧!
从这件事中我体会到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再告诫大家一句:我们绝不可知法犯法。
白天,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散发着幸福的气息;月夜,星星闪烁点缀着浩瀚的苍穹,给人诗意般的感受;穿过繁华的街道,商店前人们排队购物诉说着井然与祥和;走过路口,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与行人,让人享受着平安与安定的美好!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无时无刻不享受着法治带给我们的便利。
法,是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心中一盏永恒不灭的明灯。可有的小学生却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对象,可以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真的是这样的吗?不,肯定是不可以的,老师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要误以为法律与我们无关。也许有人会问,法在哪儿呢?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不慎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拘留,其家长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实证明,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很多时候我们做事时要学会约束自己,比如,你随意乱扔垃圾、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你因为好奇,偷看别人的东西这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法;大街上,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横穿马路,这就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可能是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这样做过,但要知道你的做法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
作为少年儿童的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遵纪守法呢?其实遵纪守法可以落实在校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如:上课不讲话、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不乱跑、不打架、不玩危险游戏、不破坏校园公物;在校园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碎语;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不传播谣言;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疯狂打闹;坐公交车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吵大闹,保持安静等等都是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课间活动的时候,不在走廊上追逐打闹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学生;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还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从现在起,学法,懂法,遵守法律吧,做一个学法守法好少年!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时刻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对于当代中小学生而言,在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一直是我们心中的困惑。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在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已经忘记法律了,这不得不有人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据统计,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许多同学就是因为缺少对法律的认识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大家都明白,可就是做不到,这就是缺少对法律的认识。虽然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言,存在一些疏漏,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但我仍要说,法律正在不断地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重要性,遵纪守法是基础。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集体后,才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争当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记得有一次,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爸爸、妈妈带着我到玄武湖公园去踏青,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公园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走在玄武湖的大道上,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了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公园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认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要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还应储备一些必要的法律常识。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起。有人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在我们的周围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如我校的张同学,在一次与同学的玩闹中将该同学的一颗恒牙磕落,结果赔偿了该同学两千多元,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不说,更是给那位同学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因为但该同学的牙齿再也回不来了。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乐章。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守法”这一基础上,希望大家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让法律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黄黄的树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借助征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征文(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花季时节,法律看似多么的遥不可及。但随着违法犯罪已经呈现低龄趋势,这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周小雨父母离异后,他跟着继外祖母住在一套租住房里,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周小雨早就辍学在家。今年1月18日凌晨,在游戏厅疯玩了的周小雨回到家,继外祖母张某大骂了他一顿,因上网还欠了一大笔钱的周小雨找继外祖母要点钱,张某一口拒绝了。周小雨很愤怒,随后产生杀掉继外祖母的念头。半个月后,周小雨在上网时遇到了魏东、杨俊、代勇,是打网络杀人游戏的老搭档,周小雨说:“你们帮我找点工具,我想把我外祖母除掉!”魏东等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还自告奋勇地找工具。当天晚上,几个人揣着两把从网吧里偷来的砍刀,赶到周小雨继外祖母的家中,伺机轮流举起刀对着张某砍去。之后,几个人跑到楼下翻钱,还未断气的张某发出呻吟声,周小雨听到后提议再补几刀,魏东吓坏了说不敢。代勇威胁道:“要是你不动手,我们就只有砍你了!”就这样,张某死在外孙和网友的刀下。今年2月3日,周小雨等4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10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我听完后思潮起伏,思绪万千。实在难以想象,这些花季少男少女如何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他们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多年辛劳付诸一炬的残忍结果。法既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它既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也可以让你失去自由。
作家柳青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世上没有后悔药,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小心的肢体动作,一个闪过的念头,在你推我撞的混乱中渐渐地走上不归路。网络的虚拟,现实的残酷,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在充满诱惑的今天,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从而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律,顾明思义,它是人们在社会上所遵守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类公正的裁判,不论一个人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在每个人面前,它都是公正、严肃的。它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含冤而去,更不会让坏人逃之夭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公正为其存在的目标,以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为其存在的价值,无私地维护着国家和每个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恶人的黑暗。
而在我们的身边,人们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5年了,可从2003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养费。朱某的妈妈下岗了,日子一下子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扶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使带给我们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因此,让我们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远留在心中!
法,这个字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到底什么是“法”呢?翻开字典查找,上面写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这不由地让我想起八年级品德考点上的一条:法律的特点。
纵览四周,“法”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例如,里、家庭里、社会上,真可谓“无处不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时,当体罚学生时,当儿女不孝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
举两个关于我们学生的例子吧!
某市一名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放学后回家遭到的打骂,晚上便趁熟睡时,将母亲砍死。公安人员将其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这名中学生终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
一个自认为游戏高手的中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抓住。在游戏上花光钱的他,心生邪念,将游戏世界带入现实中,实行疯狂盗窃摩托车的勾当,但最终警方以盗窃罪将其逮捕。
很多人看到这两个例子,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而且也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其实不然,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而易见,之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安全而美好的生活,这都归功于“法”!
法治像阳光洒满大地,给人以抚慰;法治像雨露滋润大地,给人以舒心;法治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穿行的马路上,存在于我们严肃的课堂上,存在于我们热闹的上……它所在的每一处,凝聚着的每一项规章制度,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同时保护着我们。
让我们与法律做,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将法律化作武器,与其勇敢地作斗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学法,知法,懂法,与法同行!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接受着法律公正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教给我法律的知识。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方法。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恐怕是太难理解了,而且乍看之下法律似乎和我们小学生并无多大关联,难道我们小小年纪还会触犯法律吗?但是细想一下,便会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某中学学生陆某参加完期末考试后,走到校门口,突然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陆某一言不发就拳打脚踢,学生陆某被打得晕头转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芮某等七人一举抓获,据芮某等交代,原来陆某在校园打篮球时,与学生费某发生摩擦,于是费某打电话告诉芮某,为了“兄弟”义气,芮某找了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费某出气。结果,这群“兄弟”全被拘留警告。
还有就是,我们有些小朋友的某些行为可能一开始并不是严重地触犯法律,而是从小错误开始的。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很宠爱自己的孩子,有一次孩子偷了邻居家的蛋,母亲不仅没有责骂孩子,反而还表扬他;第二次,他偷了邻居家的鸡,母亲还是没有责骂他,还是表扬他……日久天长,滴水石穿,孩子渐渐长大,他也渐渐学会了偷窃、抢劫……最终,他被送进监狱,进行枪毙时,他让警察叫他母亲过来和他说说话,谁知母亲一来,孩子就咬断了母亲的耳朵,母亲大声骂他,说他是个不孝子,可孩子却说,是母亲自作自受,因为如果在他第一次偷鸡蛋的时候,母亲能够制止他,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走上这条犯罪的道路了。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看了以上事例,不知道你是否还认为法律离我们远着呢?其实法律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约束力,法律就在你身边,上面的例子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法律意识,那么不仅仅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犯大大小小错误了。如果你不能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我们虽然还小,但法律知识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要学法,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保护自己,维护社会的安定。我想对所有的青少年朋友由衷地说,“记住:法,就在我们身边。”
法律与道德是相依相伴,紧密联系的。法治与德治相互依存。
道德,一个人内心存在的力量。人性本善,所以这是一股正能量。任何一个人在因为自己而做错的事情,哪怕无人知晓,都会从内心涌出一丝内疚。道德就像一个忠厚的老者,时时刻刻导你向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与根本,作为一种规范,管理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只分对错,不管人情,刚正不阿。就像一名拿着戒尺扮相严厉的老师,约束着你但却是为了你好。
法律与道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但同样也有着各自的缺憾。道德,虽然是一股导人向善的正能量,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却是显得单薄的多了。有的时候,当面对诱惑时,尽管道德在苦苦抵抗,但却还有人抵制不了。这样的事情是令人惋惜的。法律,以规范与条例为世人制定了为人处事的规则,稍有逾越,便是惩处,也许有的人是因为无知或者好奇而走上了违法的路。可是在法律面前,无一例外,不会给他们一点点机会。所以,有的时候法律又是过于死板,不近人情。治世犹如练剑,过刚则易折,过软则不易奋敌。
如今的社会,充满了无限的诱惑,误入歧途也是难免的,单一的依靠法与德都市不科学的。唯有两者结合,软硬适中,方可炼出一把利剑。法律与道德相互合作,内守其心,外正其行。以德守心,以法正行。唯有这样,才能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中:“不使明镜热尘埃。”一个国家的法度只有既遵法纪,兼济人情,让长者更威严,让老师更温和。那才是一套完善的体系。只有这样的法治,才是真正适合这个社会,才是人们真正所拥护的。法律与道德相互紧密合作,最好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更好地去构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才能使国家更加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更加和谐,欢乐。
我认为,没有道德的土壤不会开出文明的花。这一点从先秦圣贤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也可得到印证。法治,对于维系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与巩固国家的安定团结是至关重要的,可谓“无法不成国”。
治法犹如治军。在古代,一名优秀的将领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武艺多么精湛,功勋多么卓著。真正的良将在于令行禁止,治军严明。法治也是这般。一个国家的法度不能只是空纸一张,法律承担着维护与威慑的作用。威慑的对象囊括了这个国家的一切,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超凡的贡献,只要逾越了法律的红线,统统严惩不贷。也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神圣,才能使得世间真正太平、和谐。
治法犹如治水,水患泛滥的原因在于淤泥阻塞,一味的防堵是决然不可取的,惟有疏通方可奏效。法,疏导的是人心的淤泥。罪后的忏悔永远比不上罪前的悔悟来的珍贵。法,用一个规范严法告诉世人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人们领悟了,便自然会自觉的来敬法、护法、守法。
治法犹如治病,不同的病症有不同的病情。一种医术再精妙神奇,那也只是对一类疾病。病万变,药亦万变。医术要随着病症的改变而改变,方是良医之道。法律不能一尘不变,如今的时代是发展的,发展速度也可谓一日千里。如此一来便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用老办法来对付新的问题吗?这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法律也应跟上潮流,唯有把住时代的脉,才能知道病因的根结何在,才能相应的施行手段,从而使社会安泰和谐。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基石。我们都了解有了稳定的基石,楼屋才能变得稳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全心全意的支持,国家才会稳固。试想一下,一个缺乏法律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发展滞后、道德沦丧、人心渐失……一个国家如果沦落至此,那么,这个社会离崩溃也不远了。
我们都是活在法律当下。基石不稳,轻则摇晃,重则倒塌,“倾巢之下,焉有完卵”?法,是一个国家永远的重心。跟随法治,义不容辞!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儿女”。这句话是我从一则故事中深深体会到的。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个山区,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个小儿子还在身边。妈妈都70多了,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她认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儿子做错什么就打他。儿子的心灵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学,邻居,老师一直看不起他。长年累月,他便萌发了“杀人”的可怕念头。只要谁对他不好,他就要杀谁。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一直说他笨,还实行体罚,但他无处诉说。在某天放学后以问问题为由,杀了老师。把尸体扔进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时候,居然发现尸体不见了。第二个他杀的人是自己的同学,那个同学一直骂他,嘲笑他没爸爸,老妈还是个捡破烂的,没出息。某天他把同学约出来,在一个荒郊野外把同学杀了,尸体依旧仍进了那个枯井。第二天,尸体又没了。他回到家,又是母亲的一顿臭骂……他便萌发了一种可怕的念头——杀了她!确实,他那么做了,他再次把尸体扔进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尸体依旧在那里……顿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回到家,感觉空荡荡的。在母亲的床上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儿子,妈妈对不起你,让你从小跟着妈妈受苦,还让你没有父爱。但是,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去找老师问功课时,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杀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帮你处理了尸体。还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学玩时,我觉得不对劲,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杀了人,尸体也是我处理掉的。妈妈知道,或许下一个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没有人会怀疑你杀人的。——永远爱你的妈妈
当我看到这则故事时,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这样的“可怜天下‘母亲心’”时间不在少数,但导致这三条人命的源头是什么?
——是法治意识的缺乏。如果,山区也能加强法治教育,那么当那位妈妈看到儿子做错事的时候,不应该是帮他处理尸体,而是应该劝他自首。
因此,为了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最有力的生力军。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素质的竞争。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要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结果。
可是,当今社会青少年缺少法治意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青少年过分沉迷于网络。古代有借酒消愁的,只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愿长醉不醒。今时自从出现了网络游戏,不止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又有几个可以逃过网游的诱惑。于是,心寒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了,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13岁的少年张潇艺因上网玩《魔兽世界》成瘾而跳楼自杀。2005年7月17日,河北省一名15岁的网瘾少年绳勒刀捅,致母亲受伤。
法治观念对某些青少年来说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向往随心所欲的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寻觅不到,只有寄托在虚拟的世界中。男孩子可能会爱看武侠小说,做梦都想做一回大侠,执剑走江湖,浪迹天涯,可是沉迷的太久了,往往就分不清网络和现实了。
青少年是早晨初生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新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青少年学生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没有把握住其人生的航程,那么接憧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
祖国的明天是属于青少年的,因此家庭和学校都应成为他们的避风港,家长要提升自己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还要将懂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深深的种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
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新。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义与不正义的尺度。
有人说,法是统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训剥削着人民的自由。有人说,法是神圣的天平,绝对的公平,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这或许都太过于极端。
法,更该是人们心头的一道紧箍咒,时时警醒着人们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为了不是禁锢人民于枷锁之中。正如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种信仰,一种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阴暗面的抑制剂。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若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统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法一方面制约着人民的行为,另一方面,同样以其权力制衡着权力。因而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保证一个稳定、强大、且正义的法律体系存在。人自然不会是天使,人性的阴暗面始终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诸多后果,但也无法将其铲除。
归根结底,法要发挥其效用,除了它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只会是一纸空文。卢梭曾经说过:“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当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么人性的阴暗面必然肆虐,强权必然横行。
因此,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让法成为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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