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伟2050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法律制度 挑战 应对策略 [论文摘要]本文立足于探讨电子商务及其法律制度的含义,以及构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从不同角度比较了有关电子商务内涵的各种思想,确定广义论为基本出发点;初步列举了电子商务引发的合同法、隐私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程序法以及税法等问题,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随着全球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网络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发展它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到社会公众的生活,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律、信息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综合性的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大国,应当在发展全球性电子商务方面进行积极的准备,开展有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研究并主动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及特点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 一般认为,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买卖双方基于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met网络)按照一定的标准,采用相应的电子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贸活动。其主要功能包括网上的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计及生产安排等多项利用interact开发的商业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仅指通过Intemet进行的商业活动;而广义的电子商务则将利用包括Intemet、Intranet(企业内联网)和Extranet(企业外联网)等各种不同形式网络在内的一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所有商贸活动都归属于电子商务。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精简流通环节。电子商务不需要批发商、专卖店和商场,客户通过网络直接从厂家定购产品。 2.节省购物时间,增加客户选择余地。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为各种消费者提供广泛的选择余地,可以使客户足不出户便能购到满意的商品。 3.加速资金流通。电子商务中的资金周转无须在客户、批发商、商场等之间进行,而直接通过网络在银行内部账户上进行,大大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同时减少了商业纠纷。 4.增强客户和厂商的交流。客户通过网络说明自己的需求,定购自己喜欢的产品,厂商则可以很快地了解用户需求,避免生产上的浪费。 5.刺激企业间的联合和竞争。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对手的产品性能与价格以及销量等信息,从而促一进企业改造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 二、电子商务给我国法律制度带来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一)电子商务对合同法提出的挑战及对策电子商务的成长首当其冲会给作为商法基础的合同法带来严峻的考验,涉及到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电子签名是否有效等问题。 1.交易双方的识别与认证。这主要是针对B2B(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即商业对商业,或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而言。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一个很大不同是交易双方不一定见面,而是通过互联网来签订电子合同。通过互联网订立电子合同的最大难点就是交易双方的身份确认问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认证中心来解决,并且很多国家都已经实施了该项措施。由于认证中心所处的位置,要求它必须具有公正、权威、可信赖性,并且它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必须得到法律的承认。我国应完善立法以促使电子签名的使用及认证机构运作的标准化。 2.交易的合法与合同的生效。电子商务中许多交易是在互联网上执行的,并不需要现实的实物交割。这就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以及对这样的交易监管的问题。另外电子合同的生效问题也与此有关,如果合同违法,那么必然不受合同法保护。同时合同的生效还涉及到如何才算生效的问题。电子商务的交易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是采取非法手段牟利的商务行为。所以首先应使商家做到避免违法的行为发生。另外国家也应该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防范于未然。在合同生效问题上,现在基本也达成了一致认可。电子承诺到达速度很快,投邮和到达几乎同时,因此在生效时间上一般不会存在很大分歧。对于生效地点问题,因为数据电文的接受地点比较容易确定,所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所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就是采取承诺到达地点作为生效地点。 3.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我国虽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则对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认,但是在证据法中却没有提及,存在着一定的法律漏洞问题。电子签名采取什么形式才算有效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电子签名法中的技术中立原则,即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非对称性公开密钥加密法、智能卡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 4.电子合同的确认。电子合同虽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点,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网络安全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无论多么安全的加密或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技术,理论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而且网络病毒或其他人为因素,都可能导致电子合同丢失,所以尽量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来对电子合同给以确认。 (二)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带来的新挑战及对策 1.网上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网上购物中,消费者不得不面对经营者根据自己的利益预先设定好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条款往往是经营者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的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这些条款通常包括诸如免责条款、失权条款、法院管辖条款等,其实质是将合同上的风险、费用的负担等尽可能地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选择同意后,如果交易后产生了纠纷,商家就会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投诉,使消费者处于很不利的地位。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我们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不能认为所有的网上消费纠纷都应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抛弃传统的绝对化的解释,要采取更加灵活的判断标准。同时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也应尽到一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在提供格式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将交易要素准确、适当地传送给消费者。这种告知应充分考虑到大多数消费者的网络知识水平.使大多数消费者无须进行专业培训就能读懂或理解其内容。从而避免因误解而产生消费纠纷。 2.消费者交易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拥有电子账户。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消费者往往希望能简单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担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操作不当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损失。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发现交易系统隐患,防范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网络欺诈和虚假广告泛滥成灾,消费者购物后退赔艰难。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只能通过网上的宣传和图片,对严品的实际质量情况和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产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费者在网上订购后,还要等待实际交货时才能确认是否与所订购的商品一致,容易导致实际交货商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与所订购的商品不一致。出现此类问题消费者要向经营者退货或索赔,首先需要商务网站提供经营者的详细信息资料,但商务网站常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经营者的详细信息资料,消费者对此毫无办法。对此,我们可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制裁相结合的防治体系,通过制定特殊的规则,严格禁止网络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诚信的电子交易环境。 (三)电子商务对刑法带来的挑战及对策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对矛盾。虽然我们可以通过采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来达到控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目的,但这是因噎废食,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应主动构筑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内的面向网络环境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来控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刑法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手段,它的运用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不为其它法律所调整或不足以调整的情形下,作为一种更为强制性的调整手段出现。由于刑法采用的是刑罚手段,所以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尤其对计算机犯罪问题来说,刑法控制是最具强制性、最为严厉的手段,它在整个法律控制体系中起到一种保障和后盾的作用。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刑事立法带来一系列挑战。 1.现有量刑幅度和刑罚种类的不足。应当对刑罚种类进行创新,即引入资格刑;也可以广泛地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即没收与犯罪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职业、某类活动的资格,作为一种附加刑,其期限的长短,可考虑比照现有资格刑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来确定。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务提供商)接纳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与计算机系统有直接相关的职业等。 2.刑事管辖面临的难题。网络无国界,使计算机犯罪分子轻易地就可以实施跨国界的犯罪。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跨国犯罪在所有的计算机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此带来了刑事管辖的难题。我国刑法在目前很难对境外从事针对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产生效力,因此加强国际间司法管辖权的协调就显得十分必要。 3.单位犯罪的处理问题。虽然对待单位犯罪是可以对危害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参与者以及主管人员等个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此种处理方式毕竟不是久远之计,因而完善刑事立法,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计算机犯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 (四)电子商务对我国传统税收提出的新挑战及对策 电子商务使企业经营活动打破地域、国界、时间、空间的限制,经营跨地区和跨国业务的公司数量剧增,原本无力开拓国际业务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网络进入国际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化加速了国际贸易全球化的进程。电子商务销售额的迅速增加,也给我国的流转税税源开辟了新的天地。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也对我国传统税收提出了新的挑战。 1.电子商务使纳税义务的确认模糊化。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匿名性、难以追踪性、全球性、管理非中心化的特点,且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递可能经由许多国家’,在现有条件下甚至无法确认最终销售商和顾客,因此给查明电子商务纳税人身份带来困难。 2.电子商务使税收管理复杂化。具体表现在:商业中介课税点减少,增大了税收流失的风险;无纸化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稽查方法提出了挑战。 3.保护交易安全的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开发,加大了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难度。由于计算机网络平台上的电子商务对于交易安全有特殊的要求,所以计算机加密技术得到不断创新,广泛应用到电子商务上,纳税人就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双重保护来隐藏有关信息,这使得税务机关搜集资料变得更加困难,税务审计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4.法律责任难以界定。电子商务运行模式,无论从交易时间、地点、方式等各个方面都不同于传统贸易的人工处理运作模式。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不适应将导致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责任上出现空白地带,对电子商务的征、纳税方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将无从谈起。从而势必造成法律执行的失衡,最终影响税收征管工作。由此可见,做好电子商务的税收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 1.要规范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税收政策。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在有关税收法律制定上必须把握整体协调性和前瞻性,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确定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政策理念。 2.要坚持税收中立性政策。税收应具有中立性,对任何一种商务形式都不存在优劣之分。对类似的经济收入在税收上应当平等对待,而不应当考虑这项所得是通过网络交易还是通过传统交易取得的。 3.要坚持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萌芽期,应当采取鼓励的政策来扶持这一新兴事物。对此类企业我国应该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给以适当的税收优惠,以促使更多的企业上网交易,开辟新的税源。 4.要坚持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政策。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国际社会应为此进行更广泛的税收协调,以消除因各自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而形成的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的障碍。此外,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还能有效地减少避税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我们建立相应的征管体系是必要而迫切的,但我们更应该理性地认识到,这种制度的建立绝不能因为“征税”而“征管”。我们在建立必要的体制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一定要在原则和策略上扶持和鼓励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达到税收征管中政府和纳税方利益的最优平衡 (五)电子商务对程序法的挑战及对策 电子商务是通过因特网或专有网络系统进行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的业务往来,并利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的交易方式。那么如何确立发生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立电子合同签订生效的时间地点;数据电文极易修改且不留痕迹,如何确认电子合同的原件;数据电文的承认、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等。我国现有法律除了新颁布的《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对上述大多数法律问题未做出规定。在电子商务中,卖方可以在网上设立电子商城销售货物,买方可以通过手机、电视、电脑等终端上网,在设于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城购物。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现行程序法提出了许多挑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当事人所在的地点对纠纷解决来说往往变得不太重要,解决国际电子商务纠纷,应当朝着制定统一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统一实体规范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全球电子商务所产生的纠纷。 (六)电子商务环境下侵犯隐私权的手段不断创新,越来越隐蔽 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和普及,有些商家在利益驱使下在网络应用者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网者的隐私权。在这种环境下,侵犯隐私权的手段不断创新,而且越来越隐蔽。因此,我国必须通过专门立法、鼓励行业自律与教育网络使用者的方式,建立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制度。网络隐私数据如何得到安全保障,这是任何发展电子商务的国家都面临的问题。信息时代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原则应当是力求平衡——既要保证隐私权不受侵犯,又不能使保护隐私成为信息自由流通从而发挥其经济价值的障碍。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不仅在中国还处于萌芽期,就世界范围而言,也处在由幼稚向成熟发展的探索期,这样一个相对理性的调整时期,正是立法工作可以谨慎而积极开展的时机。因此,法律的完善就成了网络经济调整的重要一环。 由于互联网本身没有国界,因此有关网络各种规范的法律在管辖权、国际司法协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国际协调问题。美国和欧盟在隐私权保护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国企业是否能够进入欧盟电子商务领域活动。从欧盟与美国关于网络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矛盾我们可以看出,保护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需要国际协调,即一方面需要让我国的法律给我国用户及外国用户以完善的隐私权保护,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其他国家的法律与机构来保护我国用户的隐私权。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美国作为网络的倡导者与控制者,之所以在保护隐私权上并不十分积极,就是因为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掌握其他国家用户的隐私与秘密,以达到控制其他国家企业的目的。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尽快完善我国的隐私权保护体系;另一方面与一些相应国家进行协调,提出对我国用户网上隐私权保护的要求与标准。以尽快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为我国加入wto后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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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基于此,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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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财经 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不仅有着素质 教育 的一般要求,而且也具备着应试教育的特点,所以要求学生学生要学好着一门学科需下苦功夫。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000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000字篇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教学 方法 改革的探讨》 【摘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本文从实际教学出发,结合学生的特点,更新教学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以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和考证通过率。 【关键词】财经法规 会计职业道德 因材施教 教学方法改革 探讨财经类 中职学校的会计专业是培养既具有潜在发展能力,又具有基本执业技能财经人员的重要阵地,肩负着为社会输送财务文员的重任。会计证是财会专业学生 毕业 后走向会计工作岗位的上岗证,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必考科目,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比较枯燥乏味,而且又要考核实际运用能力,对于几乎没有法学基础的中职学生来况,学习起来感觉非常困难。要使中职学生能够娴熟地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就要结合学生的特点,更新教学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和考证通过率。 1. 教学方法灵活多变,因材施教 中职生的尘源,多来自成绩中下等的初中毕业生,他们中的大部分属于学习基础较差,自觉性不强的学生,很难适应现行中职学校的教学目标。再加上学生入学时 文化 素质参差不齐,以前又没有接受过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带来较大的困难。综合这些情况,我们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找出最适合学生特点的方法,并注重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交替使用。 2. 强化综合素质,加强会计职业素养教育 由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既有素质教育的一般要求,同时又拥有应试教育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意重点难点的提炼,还要使学生很好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保证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时,强化综合素质教育,特别是会计职业素养的教育,―最大可能地提高学生在今后会计岗位上的实际工作技能,从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这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本质要求。 (1)树立新的职业教育理念,确立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参加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普遍感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一科目考试难度大,教学内容涵盖面广,理论性强,知识点分散。因此,如何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方法的改革非常有必要。教学方法改革要体现“改革过分偏重讲授”的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多媒体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 (2)通过课堂教学渗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价值观,中职生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方向主要是会计职业,而会计岗位对会计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财经法规教师应把握财经理论学习这个有利时机,及时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把提高学生会计职业价值教育作为改进课堂教学的重心。 (3)教师应不断进行专业学习,并加强与各校教师的教学交流与探讨。财经法规教师要具有扎实的会计实务、法律、金融、税收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就应该充分利用每一时机向书本学、向社会学、向实践学,集百家所长,不断充实自己,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 3. 采用多种课堂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中职生文化素质有差异,为应对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大部分学生处于死记硬背的状态,其创造性思维能力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以改进学生 学习方法 ,顺利通过会计证考试,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采用自学与指导相贯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中,适宜采用自学与指导相贯通的方法,引导学生精读教材,用“导学”的形式将书本的主要内容和知识点给出,让学生心中有清晰的轮廓。例如,学习《票据结算方式》时,各结算方式的特点、使用要求等内容应该熟练掌握,其他知识只需一般了解。每章节的学习基本遵循这个规律,这样便于学生抓住教材的完整结构,运用自己的推理,找出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概括能力、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的自学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学习效率,也提高了学生会计证考试通过率。 (2)课堂应适时使用互动式教学法,将学生在课堂上对知识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探讨,在教与学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例如,在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时,教师可以提前告知学生课堂要探讨的题目、内容和要求,学生通过分组提问、发言和讨论,进行课前准备,生生之间进行互动。上课时,学生通过提问,教师通过要点讲评、纠错和答疑,师生之间进行互动。 (3)“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娱”,在实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下,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具有传统教学模式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文字、图形、影像等方式直观再现案例内容,增强了教学内容的形象化和立体感,给学生展现一个丰富多彩的 法律知识 世界。例如,在学习《法律责任》时,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将校园教学系统与法院审判庭联系起来,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案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过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此外,还可以利用网络开设多媒体课堂,学生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方法进行学习,并开展网络讨论,从而最有效地实现学习目标。 [ 参 考 文 献 ] [1] 浅谈案例教学法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的应用.《财经界》.2010年第16期. [2]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版. [3]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堂教学方法探索.《企业导报》.2013年第1期.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000字篇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有效教学思考》 [提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必考的科目,也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本文从实际教学出发,结合学生的特点及教学现状,对本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重点讲述采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同学间互助的方法,辅之以班主任的配合等教学策略,提升学科教学效果,从而使学生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关键词:有效教学;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小品表演;班主任配合 近几年,由于国家大力发展经济,使得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也逐年增加。不论对于哪一类考生来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都是必考的。而这门课相对来说是非常枯燥的,理论性很强,又要考核实际应用,加之近几年考试难度逐年增加,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把握,导致考试通过率较低。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首先从近几年笔者从事中职学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学科实际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由于从2010年开始,江苏省全面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机考试的形式,财经法规考试就由150道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以及判断题组成。总体来讲,考点多,题量大,考试难度增加。教材的内容也较以前有所增加。结合中专生的学制和考试时间,这门学科的教学时间安排非常紧张且难以调节。 其次,财经法规课程内容可以结合案例来教学,通过案例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真正的做到在将来的会计工作中能够遵纪守法,这才是学习这门课的真正意义。但由于学生要参加会计证的考试,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赶进度的状态中。有些内容无法进一步详细讲解帮助学生理解记忆,这样一学期下来,老师和学生都感到非常疲惫。 再次,由于时间紧、内容多,任课教师所带班级也比较多,教学中很难有精力照顾到每个学生,而有些学生学习自主性差,对这门课兴趣不大,这就导致部分学生被落下来。平心而论,这当中的有些学生如果能够再抓得紧一点,还是有希望通过考试的。 以上几点是笔者作为任课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感受到的比较挠头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存在的困难,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分析学生, 总结 经验 ,归纳了以下一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有效性的策略: 第一,在每学期第一次财经法规课上为学生介绍从事会计工作遵纪守法的必要性,考取会计上岗证对今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上岗证),从而引出财经法规这门课的重要性。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开始就帮助学生明确将来的职业发展轨迹和要求,从而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积极性。 第二,教育并帮助学生端正 学习态度 。财经法规这门课能否提高学习效率,知识点掌握扎实,好的学习态度是决定性因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笔者在成教教学中也为社会人员培训财经法规课程,通过观察发现,与在校生相比,参加社会培训人员往往都是已经参加工作,不仅工作时间紧,相当一部分还有家庭负担,但上岗证考试通过率却比学校在校生要高一些。为什么会是这样呢?由于社会已工作人员了解现在工作的竞争激烈以及职业要求,所以他们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可以说不管课上课下,与在校生相比,学习态度更加认真,基础理论知识也更扎实,考试通过率自然就高。结合财经法规这门课的特点,不难得出以上的结论。 第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科理论性很强,这就要求学生每次课后要配合所学内容进行大量的知识要点记忆,这往往也是这个年龄段学生最感到厌倦的事情。那么,如何让学生克服惰性,有效地督促其进行记忆复习,笔者有以下几点心得: 1、动员全体同学,充分发挥学生自治的力量。每次课结束后给学生布置复习内容,下次上课进行全班默写,以此督促学生及时复习。为了提高效率,每次默写前,先由每组的组长就本次课所学的内容,对小组内每个同学先进行检查背诵,并进行打分记录。这样,就在课上默写前先进行一遍预热准备,那么课上默写情况会理想得多。同时,课上默写不及格的同学先由课代表统一组织进行重默,重默依旧不及格或不配合课代表工作的同学再由教师来监督背诵。 2、将每次默写的成绩记录在册,并作为平时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以引起同学对每次默写成绩的重视,更加努力学习。 3、教会学生识记知识点的窍门,切勿死记硬背。其实在财经法规学习过程中,知识点的记忆量是非常多的,也很是让学生烦恼。比如说,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以及每部分内容都由哪些 规章制度 组成,总结起来一共有20多个与会计相关的法律规章,而这部分几乎是每年必考的知识点,也无有效的 记忆方法 ,只能靠多记忆才行。但就总体而言,财经法规当中很多知识点是可以采用联想记忆和结合实际进行理解的。如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会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中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就是这个几乎每年必考的考点,很多学生经常掌握不准确。那么,在课上讲到这部分内容时,我就帮助学生结合会计工作实际进行分析:我国会计工作管理实行钱账分管,同学们都知道出纳员是专门从事与货币资金打交道的工作,于是引导同学,既然出纳与货币资金打交道,那如果他同时又从事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或者同时从事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会出现什么问题呢?同学们思考后回答道,可能出纳员会利用职务之便用抽换、涂改会计档案等手段进行贪污舞弊。分析到这里,同学就自然理解出纳员为什么不能同时兼管这几项工作,也就无需死记硬背就能牢牢掌握这部分知识了。 第四,班主任的积极配合。有过班主任工作经验的老师都有这样的体会,班主任在班级里有着极高的权威性。班主任越是重视的事情,学生才会更加的重视。所以,班主任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重视起来,会对班级整体成绩的提高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而且由于任课老师负担重,就更需要班主任的支持。那么,班主任如何配合任课老师提高财经法规教学的有效性呢?对此,笔者在日常教学中是这样做的: 1、作为任课教师,每次的默写或者考试成绩均认真记录并交由班主任审阅,班主任配合任课教师对成绩经常不理想的同学查找原因并进行教育,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 2、班主任可以利用自习课,抽出一小部分时间,视情况对全班同学或者个别同学进行抽背,以此作为对任课老师课堂教学及练习默写的有力补充。 第五,引入案例教学法,并将案例改编成小品,使枯燥的内容更加生动有趣。财经法规里有的法律规章是很枯燥难懂的,那么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在课上利用多媒体,给同学一些紧扣考纲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进行分析。同时,摘录与同学们工作生活非常贴近的案例,组织一些有表演才华的同学,改编成小品,在课堂上表演给同学门看,并对小品中所表现出的行为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这样一来,同学们可以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掌握知识要点。这种教学方法非常受同学们的欢迎,效果很好,如果课上时间有限,可以引入到班团活动中。 经过近几年担任《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任课教师,笔者更加意识到,要想提高该门课程学习的有效性,使更多的同学能掌握扎实的财经法规知识,不仅需要任课教师本人的努力,更需要发挥班主任的力量以及同学们的主观能动性。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000字篇三:《浅谈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现状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在相关的会计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并且能够调整职业关系的准则和规范。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更加迫切的追求经济上的利益,往往这种做法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甚至沦丧,也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相关的整体利益。当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在职业道德上仍存在诸多的缺失和问题,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现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法制体系还不够健全,也缺乏一定的监督监管力度;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制观念淡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职业操守过低;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等等。 二、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 尽管我国现在已经对会计行业做出了一些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对比以前的也已经完善了许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多条款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在实践上还存在许多困难。目前我国会计的法律和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导致许多会计人员“钻空子”,在出现违反法律的会计行为的时候,现有法律法规并不能够起到制裁和惩戒的作用,甚至一些时候当会计人员需要依靠法律法规的时候,也无法给会计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可见,我国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成熟和健全,监管的力度也不够。 并且,在当前阶段来看,我国的教育体制中也存在严重的不足,尤其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只重点培养专业的技能,而没有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自古以来,人们就将诚实和守信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建设的根基在于教育,所以我国的高等院校更应该高度重视相关的教育。 还有一些会计人员不愿意主动去学习,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导致对一些会计准则和一些核算制度等不能准确地掌握,在工作中发生了很多的失误,以致于会计信息出现了失真的现象。 三、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和要求,即要保持经济中高速的增长。所以加强我国当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现在的政治经济形势的迫切需要。下面提出几点关于加强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现行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一定的局限,同时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所以我们必须要完善会计的职业道德规范:首先,要把公众的利益放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首要的位置;其次,把“求真务实”的理念放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位置;最后,对现在相关的会计守则和规范里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补充和改革。 2.加大会计监管力度 加大会计监督监管的力度,便于及时地改正相关的会计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如果发现具备很好的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应适当的给予嘉奖和鼓励;而对于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败坏的会计人员予以惩罚,惩罚程度依具体情节而定。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后天不断的去培养,并且在长期的实践和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出来。定期的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这个行业的发展是及其重要的,它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基础,同时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同时加大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力度,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上,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我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力度。并通过不断地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意识,从而使得我国的会计人员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道德观和正确的价值观。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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