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1984
学院教职工58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3人,北京市创新人才7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2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10人,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10人,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1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学术、管理等创新团队12个。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 负责人 负责部门 1 商业经营管理教学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7 王成荣 工商管理系 2 会计专业教学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8 姜韵宜 立信会计学院 3 导游专业教学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9 王琦 旅游系 4 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9 武晓钊 信息物流系 北京市职业教育专业创新团队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 负责部门 备注 1 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一条街课程教学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7 实训中心 2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创新团队 北京市教委 2007 工商管理系 国家级高职示范建设专业(2个):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 北京市高职示范建设专业(4个):会计、金融、广告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连锁经营管理 北京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电子商务 北京市示范性高职专业(6个):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金融与证券、会计、市场营销、税务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3个):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 市级精品教材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准时间 负责人 负责部门 1 企业文化学教程 2004 王成荣 研究所 2 会计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与实践案例 2004 孙莲香 立信会计学院 3 现代推销学 2004 周宏 4 服务管理教程 2004 柴小青 工商管理系 5 电子商务 2004 董铁 信息物流系 6 纳税实务 2006 乔梦虎 立信学院 7 现代美容技术 2006 杜莉 艺术学院 8 发型设计 2006 连素萍 艺术学院 9 供应链管理 2006 林玲玲 信息物流系 10 现代物流管理与实务 2006 刘华 信息物流系 11 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实践 2006 梁露 信息物流系 12 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 2008 李作聚 信息物流系 13 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岗位实训 2008 武飞 金融系 14 SQLServer数据库程序设计 2008 杭国英 信息物流系 15 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案例教程 2008 梁露 艺术学院 16 潘序伦与立信文化知行教程 2008 姜韵宜 立信会计学院 17 会计信息化实验教程 2008 孙莲香 立信学院 18 营业员岗位实训 2008 崔玉华 工商管理系 19 导游岗位实训 2008 王琦 教学成果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基于城市需求的金融职业人才培养改革实践、高职财经商贸类专业上班式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 北京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京商研究中心、首都流通现代化研究中心 校企合作科研平台:北京京商流通战略研究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的前身是《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主要栏目有:首都商业研究、营销方略、财税与金融、理财之道、教学研究、理论视点、引进与借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是《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几丁不二
2022年 北京 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和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对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 毕业生 ,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普通专科学历 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 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实施细则及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是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3.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8. 艺术 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2.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3.其他要求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视力:单眼裸眼或戴镜视力应当达到 (c字表)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佩戴矫正镜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 新生 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 89532004 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第十六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王小金Fighting
一、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教务处入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简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首都文明单位、北京高校平安校园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亩。教职工6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地处北京城市副中心、京冀多校区办学的区位优势,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首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砥砺耕耘半世纪,桃李芬芳满京城。在学校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共培养大学本、专科毕业生42000多人,中专毕业生21000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00多人,被首都商界誉为 “黄埔军校”和“经理摇篮”。 学校设有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育部)、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城校区)、贯通基础教育学院(朝阳校区)、京冀创新教育学院(涿州校区) 十一个二级学院和商业研究所、高职研究所两个研究机构;共设置会计、金融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25个专业。在财贸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上拥有较强的实力,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高度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和素养教育,吸收区域、行业、企业文化中的优秀成果,探索出职业特征突出、财贸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获评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秉承“厚载商道 精益财贸”的校训,树立“人人是胜者”的职教理念,以为统领,强化学生德育体系建设,将素养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构建了以“感恩、爱心、诚信、责任、创新”为主题的财贸素养教育体系。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大学生修身励志敬业教育;通过转化京商研究成果,开展商业文明传承教育;通过融合行业企业文化,开展商业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人格、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学校依托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北京京商流通战略研究院、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北京老字号研究基地和“京商研究”、“首都流通现代化研究”两个北京市科技创新平台等,以京商研究为旗帜,实施蓝海战略,拓宽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深度。累计短期培训超过63万人次,为市区政府和百余家知名企业提供智力服务,被首都商界誉为“商业智库”。 学校坚持国际化战略,与国外和台湾近30家院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新西兰国立中部理工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等十余所国外院校合作举办专业。作为世界职业院校联盟成员单位,学校教师赴国际合作院校的培训进修达400多人次;选派多批学生赴美国、英国、新西兰和台湾地区等开展交流学习和游学等活动。 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政策环境、北京市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市场环境、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我校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学校确立了“建设具有首都特色、国内一流、国际品质的财贸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愿景目标和“精品化、国际化、信息化、区域化和蓝海战略”五大发展战略。满怀使命与责任,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激发体制活力,攻坚克难,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
知网查了,未查到该学报,所以应该不被收录
不难。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是一所专业学院。该校所有专业都可以升本,毕业生每年有百分之80的学生参加专接本推荐考试,升入普通本科学习,接本院校是北方工业大学,该校
个人认为国家地理最好,很人文
1)本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稿件,校外作者的稿件要求最好是本刊主学科范围内的、省(部)级以上政府基金(如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博士点基金等)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
北京工业大学不属于985。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