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篇完好的论文,按上面的结构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修改吧会计毕业论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1998年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好写。1、主要提出上市公司担保的一般概念,包括担保的涵义,担保存在的风险、违规担保的涵义和后果。2、对我国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分析。3、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形成原因,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银行监管力度不够,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不健全和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不完善。4、提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的对策。
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发生偏离而蒙受损失的可能。财务风险是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引发的一种与经营风险不同而却又会相互影响的风险,他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管理和控制企业在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活动中的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司治理是用以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即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如何让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如何设立和实施激励机制。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从而降低财务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董事会特征对公司财务风险的影响 (一)董事会规模与企业财务风险 对于董事会规模,不同的学者得出了不同的实证结果,Denis和Sarin(1999)指出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价值越高。Mahajan和Sharma通过对破产公司案例的研究发现,破产率和董事会规模成反比,即董事会规模越大,破产的可能性越小。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大,经理层对董事会的控制越大,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相对更加有效。持相反观点的,如Yermack(1996)检验了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得到的实证结果是公司绩效与董事会规模成负相关。他们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可能会存在搭便车效应,董事之间沟通和达成一致意见的时间和成本增加。 还有学者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没有影响。于福生等(2008)通过对我国2002年~2005年的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规模、高管薪酬与企业财务风险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在目前我国存在强势股东大会的情况下,董事会在很多时候只是一个形式化的决策程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于东智和池国华(2004)用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平均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对我国2000年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结果表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U型曲线关系,并且董事会人数在9个附近达到公司绩效的最大化。我国《公司法》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至19人。这说明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规模做出了限制。因为过大或者过小的董事会规模都不利于董事会权利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 (二)独立董事制度与企业财务风险 2001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性的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并且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这说明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并肯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保护中股东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于福生等的研究表明,独立董事的比例与财务风险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即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财务风险越低。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了应有作用。但是也有许多学者认为独立董事并不像期待的那样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独立董事是有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控股股东就有可能控制独立董事的选举,进而影响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二是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任职,因此很难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其做出判断的科学行和有效性。三是独立董事缺乏相应的监督。相关的法律缺失使得独立董事的失职得不到应有的惩戒。 二、管理层特征与企业财务风险 (一)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设立情况与企业财务风险 许多上市公司中存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对于此现象,一种观点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有利于提高董事会与总经理沟通效率。因为董事长即是总经理,所以能够更好的领会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职合一会影响到董事会的独立性,使得不称职的总经理难以被更换,会使许多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从而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由于董事长即是总经理,使得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会迫于董事长的压力而不敢对管理层提出意见。目前,由于我国国情特殊,以及资本市场和法律监管不完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情况应当是弊大于利的。如果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权利得不到相应的监督,由于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公司中处于较高的地位和权威,很容易凌驾于公司的 规章制度 之上,一人说了算。因此由其做出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就会受到影响,进而放大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也证明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企业财务风险和破产的风险更大。 (二)管理层持股与企业财务风险 从“经济人”假设角度讲,人都是趋利的。因此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能够提高经理人的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因为企业的效益越好,股价越高,经理人所获得的报酬越多。李维安(2006)、于福生(2008)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都认为高管的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这说明管理层持股对经理人发挥了激励作用,使得经理人更好的为企业工作,从而使得企业的经验决策和财务决策更趋合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但是也有学者持相反的观点,孙永祥(2000)的研究认为,高管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无显著相关性。 三、股权结构与企业财务风险 (一)股权集中度与企业财务风险 当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控股股东时,控股股东往往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会阻拦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同时在我国,由于流通股等中小股东高度分散,持股比率较低,参与股东大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积极性也很小。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利用上市公司圈钱、违规为自己提供担保等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当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时,一方面,股东之间的力量相对均衡,不容易形成控制话语权的控股股东,防止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侵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股权分散,股东对于管理层的监督成本增加,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容易使控制权落入管理层手中,形成内部人控制。当股权相对集中且存在控股股东时,由于股东持股数量相对较大,参与股东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积极性相对较高,对于管理层的监督也更加积极。股东之间基于自身利益的博弈也更加有利于制定正确科学的决策。因此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 在当今资本经济市场瞬息万变的局势下,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对各利益方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文章通过分析现状,指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加强监管、改进标准、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等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1、绪论
当今经济全球化下,市场经济中的资本经历正着深刻的变化。巨大的GDP总量及进出口贸易量伴随着巨量的交易业务,而作为反映贸易中资本运转的会计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可靠性等质量要求影响着经济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同时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也会对投资者具有导向性作用。而上市公司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方,对会计信息质量更应严格把控。会计信息披露需要将有用的会计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使其知晓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能力。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对内影响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润分配及管理者制定决策,对外影响着市场资源的优先配置及效率,同时影响投资者决策。
2、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
会计信息披露的可信性不足
会计信息的产生需要经过发生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表披露三个步骤。在会计核算环节,依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估计办法。在财务报表披露环节,有些企业对重大事项不披露,只报告对企业有利的信息隐藏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导致披露的会计信息避重就轻,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和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后者处于劣势地位,使用者利用不完整的`信息做出不科学、不合理的决策,可能会造成重大失误。
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差
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上市公司传递信息的时间越早、内容越充分真实,预测事项越可靠,信息价值也越高。如果会计信息披露迟滞,公司外部信息使用者就无法根据已知信息做出正确的分析和预判,造成投资决策出现混乱。
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差
由于不同的上市公司运营方式不同,在会计核算和会计估计上会选择不同的方法,即使是同样的业务也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方式,所以在财务报表披露上也会迥然不同,这就导致财务报表之间可比性差。公司外部使用者往往会采用相同标准分析会计信息,但信息的缺失往往不能使其掌握准确的判断。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内部原因
首先,股票价格的高低往往能反映出一个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公司内部衡量管理层能力一项标准。倘若股票价格一直在较低水平徘徊,会被认为管理能力低下,且目前大部分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政策,股票价格的高低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和管理层自身利益挂钩。更重要的是,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影响投资者的选择。财务报表利润高,所反映的盈利情况明朗,投资者往往会将闲散资金投入进去,而在市面上吸纳大量投资者的巨额资金,无疑对上市公司有很大的诱惑。所以有些企业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
其次,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是覆盖全公司日常经营运行的一整套完整的系统,需要有专业的管理知识、人员、技术等强大的软硬件支持。可仍然有部分公司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对于公司运行的重要性或者无法提供完备的支撑,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起到内部控制对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控制效果。有些公司虽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但因后续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信息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也不能很好的发挥内部控制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也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
最后,由于会计政策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在一直不断地更新完善,公司可能会在处理公司事务时与现行的会计准则不一致,尤其是在确认资产、收入、费用等项目上,这也会使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外部原因
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证监会、深沪交易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证监会是最有权威的部门其负责最初的财务信息披露,深沪交易所处于监管最前线位置但权利有限,中注协主要通过会计事务所间接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因处理的事务繁杂且各公司性质不同,会计准则给予公司一定的空间,但选择合适的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还是依靠主观判断,这就在监管依据上给监管部门造成很大困扰。其次,对于会计注册师的处罚力度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最严重的是吊销执照,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4、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
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
首先,要完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信息的立法体系,在内容和结构上都要形成成熟的规范,避免出现打擦边球的行为。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在处罚金额上要与其损害的他人利益加重多倍,建立黑名单及违规退出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公司及个人。
规定强制性信息、自愿性信息及预测性信息披露
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和规定。信息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需或是影响决策的信息强制上市公司披露,避免模糊大众视线。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其自愿披露的财务信息,以此来补充信息的完整性,也能在基本信息完善的基础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适当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甚至是失真时,投资者难以形成正确的预测和判断,所以上市公司可给予一些预测性信息并分析得更长远更透彻,完善会计信息预测体制,使结果更具科学性,信息披露质量更高。
建立激励惩罚机制
在奖励方式上,可以采取股权制、年薪制、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增强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员工明白企业的发展与每个人的行为息息相关,同时对于违规人员制定惩罚措施,严重者永不录用。
加强企业外部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发挥证监会、深沪交易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使其权利与监管的范围力度相匹配,从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上市公司应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使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权利分立,职责明确,在人员配备和硬件支持上,公司应尽全力保障其的运作能力和与时俱进性。
改进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标准体系
综合看待一个公司的发展能力,例如资产状况、市场评价、偿债能力等,从而对上市公司有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价,不能只用传统的盈利能力去衡量公司的价值;还可引用一些非财务因素的指标加入判断体系,使上市公司不仅仅只抓住眼前的利益,调动其更大的积极性去关注未来的收益和影响。
增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中小投资者是会计信息最广泛的使用者,所以社会公众的监督应是范围最大的监督活动。设置社会公众检举奖励制度,但不以其作为谋利手段,调动社会公众促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结语
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相关利益者的判断和决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改进监管治理体系对资本市场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应改变传统评价上市公司价值的评判标准,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其发展,并对其进行监督,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6、参考文献
[1]张文芬.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财政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
[2]胡国恒,王少芳,翟永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4年第7期:101-104.
[3]于梅.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5年第6期.
上市公司的会计问题研究论文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上市公司的会计问题研究论文 ,欢迎阅读。
摘要:负责联系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债权人及各利益想关者的一种方式是会计信息,在证券市场发现的过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重要的基础,各相关者的利益,证券市场和资源的配置都因为信息披露的质量受到直接的影响。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能够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同样保障了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利。会计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中就包括会计信息披露,在本文中探讨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
在本文中,首先介绍会计披露的含义,其次,写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再不同的方面进行分析会计信息披露的成因,最后,再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问题;信息披露;分析研究
在当今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企业面对着更严重的压力。它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得胜利还要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系统。与此同时,现代企业制度也要随着市场经济的社会化慢慢运用出来,为了能够在市场上生存发展,企业的资本市场也要融资。在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的资本市场的共同影响下,上市公司的会计问题披漏问题就显示出来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内容是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同时还是证券市场发现的基础。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含义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一种企业行为。它需要将自身财产经营等会计信息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定要求汇报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汇报。投资者会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运转情况进行自己的投资决策,并且会计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符合法律的标准公开披露。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股票的市场建立时间很短,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时间不够充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点进步,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尤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借鉴着很多国外的经验,与此同时根据国家国情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有着与众不同的中国特色。我国的信息披露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过程包括三个步骤:第一,会计信息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主体然后进行会计计算,之后经过一系列核实写出合适的会计报表;第二,会计信息有更严格的会计师,然后由注册会计师对报表进行审核,还要做出详细的审计报告;第三,通过审核的审计报告要通过国务院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会对外公布。
(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初步有了规范,但是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还是存在问题。
首先,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包括不充分揭示企业的偿还能力,不充分体现资金投放的去向和获利的能力,不充分提示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借保护商业机密的理由,隐瞒企业的财务信息。这件事情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失去了股东的信用。
其次,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欺的问题,缺乏真实性。主要可以从我国的招股说明书上的信息进行虚假欺,同时还要在公司的财务年度报表上做手脚,增加财务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控股股东的占用资金显示不够明确,存在欺的嫌疑。
最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够及时公布的问题,投资者不是公司的管理者,所以上市公司的会计披露要及时,这样才会让投资者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原因分析
在我国企业的发展进程中,我国也建立了比较好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今的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存在着发展速度慢的特点,在管理方面也显现出不足的`地方。如今的企业信息披露存在着很多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市场经济。所以找到原因是我们必须马上解决的事情。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分析:
(一)外在条件
首先,在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中,投资者对于信息量的需求是最大的,公司的效益与他们的利益是直接相关的,但是对于信息的供给者来说,要考虑公司会计披露给他们带来的效益,所以在会计信息上就会存在供需的矛盾问题。
其次,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比较长,这增加了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内幕交易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我国的会计准则也不是很完善,对外公布内容很少。
最后,我国的审计服务部门受到削弱。同样,我国的会计事务所不够完善,会计人员很容易被内部人员收买,审计人员素质差,长此以来,我国的审计工作质量在不断的下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
(二)内在条件
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还有内在因素,公司治理就是一个原因,好的公司治理要鼓励公司人员积极提供公司的表现信息,不能因为公司的利益以及个人利益就对外界进行隐瞒,与此同时还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虽然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大师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存在缺陷;最重要的是上市公司的会计问题存在造假的现象,主要是因为想要得到更多的利益。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两个方面
在中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中,上市公司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历程中,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所以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更是关注的事情。为了改善当今社会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我简单提出两个方面:
(一)从外部监督部门着手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证券监管机制,在现在的社会发展中,上市公司没有很强的自觉性,缺乏自律,为了能得到更准确的信息,监督部门要做好本职工作及时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为了能够提高监管力度,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出监管的详细规范,明确规定奖惩制度。
最后,要加强会计事务所的队伍建设,时刻对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多上一些关于法律观念的教育课程,让他们明白会计信息部门人员的重要性以及他们能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与坏处。
(二)从企业内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式及内容着手完善
第一,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进行完善,要加入一些能够让客户明白的财务内容,但是虽然信息披露要完善,可是还要注意不要暴露企业的商业机密。
第二,上市公司还要做到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外部的信息披露要保持连续性,不要为了某种目的就结束披露,这样的企业会计制度才会越来越完善,企业才会更好的发展。
第三,为了使企业会计披露制度更加完善,企业还要完善披露的方式。虽然强迫性的披露能得到准确的消息,可是不免还是存在欺的信息,为了能够得到更准确的信息,建议上市公司能够提高企业素质,自觉提高信息披露,这样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才会发挥充分的作用。
五、结束语
在现今的社会发展中,上市公司的会计披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它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披露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上市公司的欺问题,还能使信息保障者能够及时得到准确的消息,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上市公司传递不准确的消息,这不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建立,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为了社会的进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必须进一步的完善,客观分析现在的会计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出适合上市公司会计披露的道德法制,相信这样的证券市场才会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顺才,刘雪辉,刘迎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3.
[2]陈启清,葛敏,张素华.信息披露案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2.
[3]张维迎.博弃论和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2001[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5]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张军,罗汉,尹翔硕,谢识予译.微观经济学[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0,9.
[6]曹荣湘,袁增霆.虽制披露与证券立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8.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一、前言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投资收益率仅为。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1、决策机制薄弱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亿英镑和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亿英镑和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1、保险资金入市(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1)》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汽车保险市场。在未来的国际汽车保险市场竞争中,中国汽车保险行业无疑具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保险业实力相对薄弱,能否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保险业的地域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我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挑战,我国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认识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充分利用加入WTO后仅有的几年缓冲期,积极开发汽车保险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以应对未来的竞争。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迅速发展。2006年年初,保监会提出了“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监管思路,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车险监管,整顿市场秩序,尤其是下半年交强险实行后,监管力度大大加强,价格竞争得到遏制,费用成为主要竞争手段,服务竞争不断显现。同时,很多地区的行业协会都实行了行业自律或车险最低限价制度,限制保费的底价,控制手续费支付的上限,对规范车险市场行为,维护车险市场秩序,促进各公司走上良性经营、理性竞争轨道发挥了积极作用。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行业自律的实行,以及交强险和行业条款推出后,各家公司价格差异缩小,品牌和服务等因素对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影响加大,各家公司纷纷加强品牌宣传,强化品牌形象,加快理赔速度,改善理赔服务,通过提升服务来吸引客户。目前国内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主要有9家:人保、太保、平保、华泰、华安、天安、大众、兵保和永安。从市场份额看,我国车险呈人保、太保和平保三足鼎立,人保占主导的格局。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亿元,同比增长,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本报告详尽描述了中国汽车保险行业运行的环境,重点研究并预测了其下游行业发展以及对汽车保险需求变化的长期和短期趋势。针对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提出了我们对汽车保险行业发展的投资及战略建议。本报告以严谨的内容、翔实的数据、直观的图表帮助汽车保险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我们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海关总署等业内权威专业研究机构以及我中心的实地调研。本报告整合了多家权威机构的数据资源和专家资源,从众多数据中提炼出了精当、真正有价值的情报,并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宏观与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其结论和观点力求达到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统一。这是我中心经过市场调查和数据采集后,由专家小组历时一年时间精心制作而成。它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录〗第一章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分析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一、保险行业产生及发展二、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四、对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启示第二节中国车险市场化分析一、车险市场化困境及原因分析二、车险市场化策略展望第三节中国汽车保险理赔分析一、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二、车险理赔模式分析第四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一、免赔额条款产生背景二、国内免赔的典型做法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建议第五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一、市场结构二、承保状况三、前景展望第二章中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一、目的、功能不同二、性质不同三、实施方式不同四、责任范围不同五、责任限额不同六、索赔主体不同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九、其他区别第二节机动车三责险制度体系分析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三、实行商业化运营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三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剖析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第三章2007年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利弊分析一、车险费率市场化有利因素二、车险费率市场化不利因素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措施第三节加快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进程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弊端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背景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建议第四章2007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相关问题分析第一节汽车保险产业链效应分析一、汽车保险产业链尚不成熟二、长效机制产生产业链效应第二节经营机动车保险问题分析一、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二、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风险防范分析第三节中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五、对策建议第四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第五节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一、中国机动车辆保险行业现状二、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措施分析三、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解决方式第五章2007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竞争分析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影响四、对策与建议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一、当前中国产险市场结构分析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三、当前车险“价格战”对策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第六章2007-2010年汽车保险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第一节2007年中国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分析一、保险行业市场整体发展状况二、财产险市场运行状况三、汽车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四、保险中介运行状况第二节2007汽车保险市场资金运用状况分析一、保险资金运用状况二、上市保险公司状况第三节2007年汽车保险市场区域发展状况一、区域整体发展特点二、北京市场发展状况分析三、上海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四、大连市场发展状况分析第四节汽车保险行业未来发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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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分析,是指通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和其他有关财务信息,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一定时期内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进行综合的评价,为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关信息的一种管理工作。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上市公司财务分析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关上市公司财务分析论文篇1 刍议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是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窗口,也是公司管理层发现企业经营问题的总结性资料。本文就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及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作了阐述,并提出了优化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分析 一、引言 财务报表是上市公司某段时间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与现金流量的集中体现,是债权人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科学的分析,达到认识上市公司经营的特点,评价其业绩,发现其问题,进而从整体上系统地对上市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做出明确判断[1]。财务报表分析对上市公司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经营绩效 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财务指标体系,正确地运用分析方法可以对上市公司在一定时间内经营成果做出大致的评估,以便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某段时间的工作做出绩效考核。因此,财务报表分析也成了上市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方式。 (二)揭示潜在风险 财务报表分析通过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发现经营中的异常情况,上市公司自身在本行业所处的竞争地位变动,帮助管理者、投资决策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识别上市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为规避经营风险与债权风险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 (三)优化资源配置 从全局的角度综合分析面对的风险和可能的收益能够使上市公司正确地运用投资,合理举债及规划长短期债务比例,实现上市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效益最大化[2]。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报表本身存在的问题 1.财务报表编制方法不一致。 现行财务会计准则对同一经济业务允许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3]。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可能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公司之间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导致财务报表可比性分析结果产生重大偏差,可靠性程度不高。 2.财务报表信息存在时间差异性。 现行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主要反映已发生的历史事项,都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通货膨胀与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以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表会严重歪曲上市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财务报表分析结果可信度降低。 3.财务报表粉饰。 上市公司为了维持上市资格,获取银行贷款与商业信用等自身利益,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欺投资者与债权人[4]。例如上市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推迟确认本期费用人为调节利润;多计应收账款来调节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大小,从而利用财务报表虚夸企业债务偿还的能力[5];遗漏或者错报重要会计信息,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 (二)财务报表分析指标存在问题 1.企业盈利能力指标的局限性。 上市公司只有盈利才能生存与发展,盈利能力分析是关注的财务报表分析关注的重点,但是盈利能力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比如净资产收益率,首先,净资产收益率缺乏时效性,只关注企业某段时间的状况,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综合影响。其次,缺乏对风险的反映,只注重收益而忽略了经营风险。再次,对价值体现不足,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反映的是历史价值,而不是现在的市场价值,导致净产收益率无法准确衡量现有股票的价值。 2.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的局限性。 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偿债能力分析就是分析债务的资产保证情况与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入量的保证情况。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收存在不确定性,即便是理想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也不代表企业现实的偿债能力。现金到期债务比率虽能动态反映企业的短期债务偿还能力,但是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它的现金流都有较大的差异,如果采用同样的衡量指标静态对待不同的情况,分析所得结果缺乏可信度。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是资产负债率,资产总额结构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债权存在着很大收回风险。因此,企业偿债能力指标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的偿债能力。 (三)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存在问题 1.比率分析法的局限性。比率分析法是主要的财务分析方法,适用性强,但是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率分析方法属于静态分析,对于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并不是绝对可靠;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其他方面的问题,诸如行业类别,经营环境等问题。另外比率指标可以人为粉饰。 2.比较分析法的局限性。比较分析法在实际应用中经常使用,但比较分析法使用的是历数据信息,在目前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下,过去的效益能否用来衡量将来能达到的收益水平。另外,由于同行业不同企业处于不同的生命周期,比较分析简单的一概而论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地位。 3.因素分析法局限性。因素分析法的出发点就是,当有若干因素对综合指标发生作用时,假定其他各个因素都无变化,顺序确定每一个因素单独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因素分析法的该假设就严重制约因素分析法得出的财务报表分析结果的可信度。 (四)财务报表使用者自身的问题 首先,财务报表分析者的风险观念及财务报表分析时的心理的不同导致对同一分析指标高低判断出来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甚至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其次,分析者掌握财务分析理论及相关财经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往往选择财务分析指标与理解财务分析结果也不相同。 (五)财务报表分析工具存在的局限性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得财务报表分析变得相对简单容易。但近几年国内一些通用性性较高的财务分析软件,普遍还停留在核算功能的水平,基本属于事后的记账,算账;对于事前的预测,事中的分析、管理、控制活动能力薄弱。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优化建议 (一)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选择较多,甚至某些规定没有具体明确表述,存在很大的漏洞,这就给上市公司管理者留下粉饰财务报表的操作空间,给财务报表分析造成了很大的迷惑。所以加强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自身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是编制一致性财务报表与防范财务报告粉饰行为的基本前提,有助于提升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 (二)构建科学的财务指标体系,增加财务报表分析结果的可信度 上市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以尽可能真实的反映企业实际情况。这要求在选取财务指标分析时考虑其不足。比如,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速动比率。虽然速动资产从流动资产中扣除了存货,但不能真实反映出速动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变现的本质。因为预付账款作为经济行为的抵押品,在短期内无法变现;另外,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能否收回、何时能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在指标选取过程中,我们应剔除账龄大于某段时间的应收款项,使速动比率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 (三)增设非财务分析指标,完善财务报表分析体系 为提高财务报表分析的质量,应增设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非财务分析指标,完善财务指标体系。如市场占有率、客户评价、新产品开发、人力资源等。这些非财务指标能够更全面的衡量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助全面评价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潜力。 (四)完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提高财务报表分析质量 财务信息无论多么真实、可靠、及时,如果没有严谨科学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财务报表分析的质量同样不切实际。现行的财务分析方法具有指标价值的不统一、忽略通货膨胀与货币时间价值,历史价值的相对静态性等局限性,同时分析方法使用单一。因此,要提高财务报表分析质量,就必须完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与综合使用多种方法,比较多个分析结果。 (五)全面发展网络财务报告,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时效性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上市公司可以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及时发送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以成本效益为原则,实施相对的实时报告,尽量缩短财务报表会计分期,比如及时发送周报,旬报等。这对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尽快了解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意义非同寻常。 (六)加强财务与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基础数据全部来源于企业财务人员收集,整理与编制,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是经过审计人员审计的。财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及职业道德决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因此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七)财务报表分析者提高自身财务素养,开发或引进先进的财务分析工具 提高财务报表分析能力,财务报表分析者需要系统学习财会知识及了解财务体系;同时,为了使财务报表分析简易且精确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引进先进的财务分析软件或者利用计算机“云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保证财务报表分析结果对经济预测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财务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37-38. [2]张思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研究――以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硕士学位论文],西华大学,2009. [3]房静.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1(3)178. [4]刘宏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及审计策略的研究[J],经济研究,2011(25)82-83. [5]闫立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新探[硕士学位论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 有关上市公司财务分析论文篇2 试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与评价 摘要:财务报表是企业所有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认真解读与分析财务报表,能帮助我们找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评判当前企业的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本文重点认识了目前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并提出了改善财务报表分析的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指标;财务报表;现金流量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理论综述 1.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及意义 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是将财务报表的数据转化成有用的信息,帮助报表使用人改善决策。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目前有关介绍的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只从某个或几个侧面出发进行了阐述,如何就整体进行分析评价是财务分析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 2.财务报表分析的技术指标 盈利能力指标 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资金增值的能力。盈利数额的大小、利润率的高低是衡量企业管理效绩的主要标志。 (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营业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从而获利能力越强。 (2)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总资产报酬率全面反映了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水平,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企业获利能力越强,经营管理水平越高。 (3)市盈率。市盈率是上市公司普通股每股市价相当于每股收益的倍数。一般来说,市盈率高,说明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愿意出较高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所以一些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公司股票的市盈率通常要高一些。 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对企业而言,适度的举债是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本金利用率的一项重要经营策略。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是衡量企业当前财务能力。①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②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主要有资产负债率和产权比率。①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又称负债比率,是企业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②产权比率。产权比率也称资本负债率,是指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是企业财务结构稳健与否的重要标志。一般情况下,产权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 运营能力指标 运营能力是企业的总资产及其各个组成要素的配置组合对财务目标实现所产生作用的大小。 (1)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营业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该指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 (2)流动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与平均流动资产总额的比率。 发展能力指标 发展能力是企业在生存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的潜在能力。 (1)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企业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与上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 (2)资本保值增值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是企业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本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与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 3.财务报表分析的分析方法 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将会计报表中的主要项目或指标与分析者选定的比较标准做比较,确定其差异,并据以判断、衡量企业经营状况的分析方法。 财务比率分析法。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是指动用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并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其它有关信息,对同一报表内部或不同报表见的相关项目,以比率的形式反映它们的相互关系,据以评价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方法。 二、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的对策 1.财务报表自身的完善 财务报表计量属性的改进。针对我国实际情况,为了弥补现行财务报告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不足,可以借鉴国际惯例,利用“时价会计”,即在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中,调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相关报表,作为正式报表的补充资料。 财务报表披露的改进。要力求改进财务报告披露的局限性,一是增加披露内容;二是适用多样化呈报,多种形式披露。 2.财务报表分析指标的改进 重视现金流量分析。从发展及实物的角度来看,现金流量分析指标应加入到现行财务报表指标体系中。在分析指标体系中,可加入若干现金流量分析指标,从总体上反映出在企业利润中现金支持的比例有多大,从而帮助使用者判断利润的保障程度。 完善财务指标。鉴于用应收账款周转率来反映应收账款的周转能力,可以考虑用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来代替它。 3.财务报表分析方法的改进 多种财务分析方法结合分析: (1)正反两方面进行判断。在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时,不仅要寻找挖掘出其投资价值,同时也可以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财务风险。并判断是属于系统风险还是非系统风险以及企业的克服能力,从相反的方向来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投资价值。 (2)比率与趋势分析可以结合。使用这两种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在运用时不能孤立地使用一种方法做出投资判断。 (3)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因此要注意进行动态分析。 总之财务报表的报出和分析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所以我们在报出和分析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扎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参考文献: [1]耿红.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透明度影响的实证研究[D].吉林大学,2007. [2]张惠娟.现金流量表在企业财务分析中的应用[J].经济与法制,2007(5). [3]寇朝阳.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不足及完善[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8). [4]余凯.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分析问题研究[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7). 猜你喜欢: 1. 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报告范文 2. 上市公司财务分析范文 3. 关于财务分析论文范文 4. 公司财务分析论文 5. 有关财务分析论文
加强会计监管,随之成为各国市场管理者的政策之重,会计监管研究在我国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学专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该研究通过阐明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概念,明确会计监管的要素,比较分析其他 *** 部门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和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异同。进而,从平衡电力市场关系、输配电企业的垄断性、石油天然气准则等方面阐明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最后依据我国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现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输配电企业 电力监管 会计监管
文章通过阐明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进行会计监管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现存问题,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程序,给出完善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1相关理论概述
电力监管机构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以规制经济学、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重要理论基础。
规制经济学理论
我国的输配电通过物理电网进行,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同一段电路,一般由一家输配电企业建设。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需要进行会计监管,以缓解由资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 *** 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价格管制和市场进入的管制两方面。 *** 通过实行限制新企业进入的政策法规,以保证行业的独家垄断地位,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 *** 通过管制企业定价,保证资源配置效率,防止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管理论
所谓会计监管是指, *** 或 *** 授权部门从会计目标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条例、法律法规,并据此管理、监督、指导、控制会计活动。我国的输配电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严重的资讯不对称问题,使得会计监管非常必要。具体的会计监管内容分为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与会计监管的实施。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是预先制定规范会计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如会计行为道德规范、会计准则、会计资讯披露规范等。会计监管制度的实施是根据监管制度管理、检查、控制会计活动。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至上理念的挑战,该理论认为经济性的管制并非是为特定产业或企业的利益,而是为了社会福利的增加,是为社会公共利益考虑的。依据该理论,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不仅提高企业自身效率,还能从整个市场利益相关者视角考虑,增进整体的社会福利水平。电力市场由电力市场投资者、电力输配电企业、电力使用者等构成了利益相关共同体。对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关键在于对输配电成本相关的会计资讯披露和会计核算。
2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必要性分析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内涵
会计监管包括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经营活动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者对会计资讯的外部监管。监管可分为经济性监管与社会性监管两类,经济性监管是在资讯不对称或自然垄断的领域, *** 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价格、服务、进入、退出、产品质量、财务会计等加以监管;社会性监管是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出发,管理限制特定经济活动的实施。电力会计监管的构成要素包括电力会计监管的主体、客体、目标、内容、依据等。
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本研究从输配电企业的自然垄断性、我国石油天然气准则、电力市场相关者利益的平衡这3个方面详细说明对输电配电企业的监管必要性。
输配电企业的垄断性在输电领域中,需要电压很高、电力输送量大的输电线路构成输电网,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电力需求点的配电网上。该领域的沉没成本大、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在配电领域中,由输送量较低、电压较低的配电线路构成配电网,将电能由输电网分配到千家万户的电力使用者处。配电领域存在较大的固定成本沉没性,以及明显的密度经济效益。输电网和配电网将发电厂与分散的电力使用者连线起来。
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示范作用石油天然气行业与电力输配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技术经济垄断性特征。两者具有沉没成本大、资产专用性强、成本劣加性等垄断性行业特征,其生产经营过程都充当连线生产者与使用者的网路型产业。我国颁布的《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对该行业的会计监管做出相关规定,有利于天然气石油的价格形成。
平衡电力市场的相关者利益电力市场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电力使用者、电力市场投资者、输配电企业等。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电力市场的投资者目标是获取高的投资收益;输配电企业是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电力使用者的利益是寻求合理电力价格。电力会计监管有利于平衡上述三者间的利益。通过电力会计监管,促使价格主管部门合理制定电价,提高输配电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电力使用者角度来看,会计监管制定合理电价,利于优质电力产品的获得;从电力投资者角度出发,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有利于电力投资取得期望收益。
3完善电力会计监管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的电力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宝贵经验,对完善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要明确电力监督委员会的会计监管职能
在《电力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电力会计监管职能。明确电监会的会计监管职能与法律地位,需要完善与修改《电力法》,补充新形势下新的法律内容;再根据完善后的《电力法》,进一步完善《电力监管条例》中的会计监管内容;另外还有明确其他法律与《条例》上的交叉内容。我国的电监会职责明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将为电力行业的稳定高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制定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缺乏电力会计的监管制度,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与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种种问题,建立输配电企业的会计监管制度是必须要采取的措施。建立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首先,要正确处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与电力监管会计制度的关系;其次,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应分开核算成本费用和输配系统的资产;最后,应站在监管角度制定电力监管的会计制度。面对输配电企业会计监管中的现存问题,我们应当加强电力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制定,构建合理的电力会计监管制度,提高电力市场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黄桂芳.关于我国产业监管体系再造问题的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2005.
[2]张文泉,方彬.管制理论与电力监管[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20043:26.
摘要: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所涉及的会计资讯的披露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目前国家性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一定的发展滞后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监管
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涵义
会计监管是指具有监管权力的主体在一定监管措施和监管法规的约束下对监管客体进行约束和控制的行为。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会计资讯披露制度也越来越规范。然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事件层出不穷。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数量的年分布情况,财务造假事件颁发给现有的会计监管制度敲响了警钟,并促使我们开始对会计监管模式进行重新思考。如何在技术和制度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成为迫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指标体系的设定
有效辨别虚假的会计资讯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会计资讯的可得性以及可操纵性,本文建立了针对性较强的财务监控指标体系,作为会计监管的时间视窗来实现公司的财务预警,监测财务异常,提高会计监管的有效性。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异常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钩稽关系的不正常。钩稽关系是指会计报表之间相互配对的指标出现了异常,逻辑上不合理,这说明会计报表的编制出现问题;
2年度变动异常。如果不同年度的经营资料出现明显的异常,则显然违背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规律;
3横向可比异常。如果财务报表的资料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也说明公司财务出现异常。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四维指标”体系
从完善公司会计监管体系考虑,财务监控应包括对公司全部经营状况进行稽核的过程,要综合考虑财务指标的可行性,设立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指标。
1.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公司的债务状况是会计监管主要的考察物件,偿债能力过低会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危机,引诱财务造假动机。监控公司偿债能力的具体指标包括:
1资产负债率。此指标反映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如果比率过高,则说明公司的债务负担过重,会对公司长期支付能力形成潜在威胁。
2流动比率。该指标用来衡量公司资产流动性的大小,反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如果指标过低,则说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公司有可能面临技术性清算;
3速动比率。该指标越高,则表明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证度越高,一般来说,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下限为,如果比率过低,则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偏低。
2.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主营业务利润率。该指标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数值越高,则说明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发展潜力也就越大,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2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适用性比较广,主要用于分析投资者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公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就越高,公司充满生机,财务状况健康;
3每股收益。该指标越高,则说明普通股投资效益越好,股东相信公司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财务安全。
3.反映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销售收入增长率。此指标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增长能力,是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量化资料。此指标越高,则公司的发展潜力就越大,短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就越好;
2总资产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总资产增长情况,总资产越高则说明公司的规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3权益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净资产变化情况,指标数值越高,说明公司的净资产年增长情况越稳定,股东的权益有保障,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4.反映公司营运能力的指标主要指标包括:
1流动资产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说明每1元流动资产所支援的销售收入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说明公司使用流动资产的效率越高,财务危机发生概率小;
2应收账款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衡量每1元应收账款投资所支援的销售收入比率,应收账款是由赊销引起的,该指标越低,表明公司收账能力越强,资金回收越快,经营效率也就越高;
3存货周转率。表明每1元销售收入需要的存货投资,存货周转天数不是越少越好,存货过多会浪费资金,存货过少则不能满足流转需要,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下存在最佳的存货水平。
三、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及会计监管完善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
1.偿债能力指标的判定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操纵手段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质量,例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虚增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折旧不足等舞弊手段都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质量下降,造成虚假资产过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对公司正常运营构成一定的潜在威胁。考察公司偿债能力可以通过比较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而获得直观结果,如果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显著异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需要考虑是否为经营因素以外的人为造假原因导致这种财务异常情况的发生。此外,在本文介绍的偿债能力指标以外,还可以通过考察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专案在总资产中的比率是否正常来判定财务执行情况。
2.盈利能力指标的判定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实践表明,“其他业务利润”专案通常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操纵的针对指标,然而,对公司非经常专案的监管会涉及重要的关联方,比如地方 *** 等部门,这就使得相关监管工作需要得到关联方的支援。此外,公司可能会隐瞒对非经常专案的披露,造成会计监管工作的无效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可以使用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来综合判断非经常性专案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例如,如果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而非经常性损益专案较高,那么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3.发展能力指标的判定公司的销售额需要以公司的发展能力作为支撑,衡量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可以反映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产数量情况。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境,实际销售业绩滑坡,而会计报告期间的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发展能力明显超出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可认为公司出现了财务异常,会计监管机构有必要稽核公司在下一个年度操纵利润的可能性,这类公司值得相关的机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
4.营运能力指标的判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专案也往往成为财务操纵的工具,经常性业务活动中的财务舞弊现象可以在成本、费用以及存货等会计科目中得到反映,例如,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的其他可比公司,但是反映在公司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附加失去彼此间的对应比例关系,则会计监管部门在对公司经常性销售活动进行监管时,就应有意识地核查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数量关系,以进一步分析公司是否出现财务异常情况。
二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完善
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操纵行为通过上述财务指标得到反映后,会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联合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深入调查。一般情况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和证监会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外部监管者,具体的外部监管措施可以包括会计事务所尽职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对于不合标准的财务报告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严格监控,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可能出现财务操纵,应派出监管人员进行实地分析与盘查,确定与财务操纵有关的怀疑物件;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发行审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来分析财务报告的真实度,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舞弊现象。此外,构建上市公司的高效会计监管模式应时刻注意以 *** 强制力量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力量为辅助,这样在保持会计监管独立性、权威性以及针对性的同时,也充分赋予市场在会计监管中所发挥的自动调节力量,“ *** -市场”的双重监管模式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具有根本保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主体多样性, *** 应明确监管主体各自的职能和监管许可权,避免监管主体间过多的权利交叉现象,减少责任推脱。在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绝对依靠会计事务所进行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是缺乏效率的,发挥社会多方面力量才可以引领和帮助我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走向成熟。事实上,会计监管的最终目的是防止上市公司自身出现财务危机,只有切实有效的内部监管才能够深入把握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和财务资讯,从源头上杜绝财务舞弊,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管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重中之重。
结束语
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所涉及的会计资讯的披露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目前国家性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一定的发展滞后性。实际上,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体系是与时俱进的系统性工程,更新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因素都应考虑到这项工程中来,提升会计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同时并举的重要性,最终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
参考文献
1、二十一世纪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需求分析秦荣生财会通讯2003-10-15
2、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改进刘尚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01-15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最佳现金持有量又称为最佳现金余额,是指现金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又使现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最高时的现金最低持有量。即能够使现金管理的机会成本与转换成本之和保持最低的现金持有量。意义:1、企业现金持有过多将影响企业投资收益的提高。2、企业现金持有不足,在可能使企业蒙受风险损失的同时,往往还要付出各种无法估量的潜在成本或机会成本。3、运用成本分析模式确定现金最佳持有量的目的是,满足企业资金流动所需又不影响企业发展速度的现金持有量。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企业的持有现金过多或过少都是不恰当的,持有的现金过少,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各种开支的需要,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持有现金过多,从安全角度来说,一旦发生盗窃理件,损失加大;别一方面会增加企业持有成本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等。从规定来说现金的持有量是有规定的不能超过5天内单位常用现金量的数额当然,这也不是硬性的要看什么单位比如说经常下乡收瓜果蔬菜的单位现金持有量几百万很正常,难道能说不好么?因为跟农民买东西,不可能拿支票的,只能是现金。一天的成交量很多,所以现金持有量就很大了。所以,持有量是根据单位性质和使用状况来决定的不能绝对的以多少来定
浅谈关于西方学者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理论模型述评
本文分析评价了西方学者的现金持有行为的权衡理论模型、信息不对称模型和代理成本模型,从中发掘影响现金持有量的决定因素,以期为管理者正确做出现金持有决策和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提供借鉴思路。 论文 关键词:现金持有量;权衡理论;信息不对称;代理成本 一、引言 企业的现金持有行为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理财行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现金持有量作为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对经营战略和投资决策的意义越来越大,上市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也引起投资者越来越多的关注。西方学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企业现金持有行为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有关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持有行为的研究不论是规范性研究,还是实证研究都对此还未引起充分关注。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西方现金持有理论模型分析影响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的决定因素,希望能够为我国在这一领域展开深入研究提供。 二、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的理论模型 企业为什么要持有大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西方学者从多个角度对公司持有现金的动机进行了分析,并系统提出了现金持有的权衡理论模型、信息不对称模型和代理成本理论模型。 (一)权衡理论模型 权衡理论模型认为企业通过权衡持有现金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确定它们的最佳现金持有量。现金持有的收益主要包括:降低企业发生财务困境的概率;降低企业外部融资成本与清算现有资产:使企业发生财务约束时继续实施投资政策。现金持有的成本包括持有成本(管理费用和机会成本)、转换成本和短缺成本。企业缺少现金不得不从外部资本市场融资,如出售现存资产,削减股利和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重新进行融资谈判,或者多种方式并用。该模型认为,如果企业出售自有资产的成本足够低,企业是不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根据权衡理论模型,影响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的因素有: 1.筹集外部资金的交易成本一般来讲,己经进入公开资本市场的企业筹集外部资金交易成本低,这意味着企业能较容易的筹集到外部资金,从而持有较少的现金。此外,举债能力较强的企业也可能持有较少的现金,例如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容易从外部筹集资金,持有较少的现金。 2.现金替代物及股利支付水平当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有资产,并且这些资产能够以较低成本转化为现金,那么通过出售这些资产筹集资金就是的。因此,此类企业通常持有较少的现金和较高水平可转化的`流动资产。现金以外的流动资产在发生现金短缺时能以较低成本变现,这些流动资产被视为现金替代物。另外,支付股利的公司可以通过减少股利支付来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所以这些企业比没有支付股利的企业持有更少的现金。 3.投资机会盈利性投资机会的增加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现金短缺,将不得不放弃好的项目。因此,这样的投资机会越多,企业就应持有更多的现金。同时拥有优良投资项目的企业财务困境成本较高,因为构成企业价值的优良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往发生破产时几乎会完全消失,因此拥有优良投资项目较多的企业将会保持较高的现金持有水平以避免财务困境的发生。 4.财务杠杆关于财务杠杆和现金持有的关系是不确定的。一方面,随着财务杠杆的增加,企业破产的概率就会上升,因此预期有较高杠杆比率的企业会持有较多的现金。另一方面,财务杠杆比率反映企业举债能力,杠杆比率越高,企业局债能力越强,持有的现金水平也就越低,因此,杠杆比率被视作现金持有量与流动性证券的反向替代物(John,1993). 5.企业规模由于证券发行的固定成本带来的规模经济,规模大的企业外部融资成本较低。另外,由于多元化经营,大规模企业可以出售非核心资产来获取现金流量,发生财务困境的概率较低(Rajan&Zingales,1995)。以上分析表明,企业规模与现金持有水平负相关。 6.现金流量及其不确定性现金流是持有现金的来源,对现金流量较多的企业来说,放弃有价值的投资机会的风险与面临财务困境的风险较低,因此这类企业持有现金水平一般较低。另外,由于市场行情和其他不测因素的存在,企业通常对未来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难以做出准确的估计和预期,这种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会增加了企业面临现金短缺的风险。因此,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公司会持有更多的现金。 7.债务期限结构债务期限结构对企业现金持有决策也有重要影响。短期债务比例越高的企业因经常展期而面临财务风险,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因此,当其他变量不变时,债务期限结构与企业现金持有量负相关。然而Barclay和Smith(1995)研究发现,信用风险最高与信用风险最低的企业发行更多的短期债务,而信用风险居中的企业偏好发行长期债务。信用等级越高,企业融资能力就越强。如果将发行短期债务当作反映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的变量,那么债务期限结构与企业现金持有量正相关。除了上述因素影响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外,套期保值成本和现金循环周期也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持有水平。企业套期保值成本越高、现金循环周期越长,持有现金也就越多。 (二)信息不对称模型 信息不对称模型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使得企业筹集外部资金需要付出成本代价。例如外部资金供应者对企业资产价值和企业运营信息并不完全了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造成市场上企业股票价位混乱,于是外部资金供应者认为要确保他们不以被高估的价格购买证券,就应适当地对所购买的证券打折扣。但是,正是由于不对称信息的存在,外部资金供应者对价格的折扣传递给管理层的信息却可能是证券价格被低估了。这样,管理层发现不发行证券可能更有利,就会相应地减少投资机会。信息不对称模型预测了当证券发行对信息敏感时,筹集外部资金的成本就会随着信息不对称的增加而增加,因此,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高成本,持有充足的现金是有价值的。Antunovich(1996)也指出,既然具有严重信息不对称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有更多的困难,这些公司就应该持有更多的现金。否则,当信息不对称很严重时,现金短缺会迫使公司压缩投资,同时可能面临更大的成本支出。例如,研究和开发费用支出较高的企业,倘若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陷入财务困境的成本将会更大,因此必须持有更多的现金。
在权衡理论模型和信息不对称模型(优序融资理论模型)中,同一因素和现金持有量的关系存有差异,甚至完全相反。权衡理论模型中企业规模、现金流量与现金持有水平负相关,而在信息不对称模型正相关;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在权衡理论模型中关系不明确,但在信息不对称模型中负相关。 (三)代理成本理论模型 1.管理者操控性代理成本模型代理理论认为,由于不对称信息的存在,管理者们和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这导致管理者通常会从事一些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或消费更多的额外津贴来增加私人利益的行为。管理者操控性代理成本模型认为,管理者持有大量现金就是一种能够达到增加个人私利的行为。首先,管理者通常会厌恶风险而持有过量现金,这有利于巩固管理者的既得利益和地位,因此反接管意图强的公司会持有更多的现金。其次,一方面管理者手中的大量现金使得管理者能投资那些不受资本市场欢迎和看好的项目,从而避免资本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管理者持有大量自由现金而不愿分给股东,给自己更大的自由空间去追求私利。 总的来讲,管理者操控性代理成本引致的问题,会增加企业总的代理成本,降低企业价值。当存在下面几种情况时,管理层会增加现金持有量:(1)外部股权非常分散时,公司会持有过量的现金。大股东的存在使得接管或代理权的争夺更为容易。(2)债务水平较低的公司会持有过量的现金。因为低债务使得公司很少受到资本市场监管。(3)那些通过改善反接管章程来保护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公司将持有更多的现金,这使公司很少可能成为接管目标。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对现金持有量也会产生影响。管理层持股能协调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冲突。但这也增强了管理层抵抗外部市场束缚的能力。 2.债务代理成本模型债务代理成本模型认为,当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不一致,或者不同债权人利益不同时,代理成本就会产生。债务代理成本主要包括:由于债权人对资本使用的严格限制,如对公司的现金流量实施契约控制,影响了代理人(管理者和所有者)的经营决策,造成公司的价值损失,如风险投资机会的丧失、资产结构的保全安排或有利的股利分配政策的无法落实等。该模型认为,债务代理成本的存在,使高杠杆公司发现筹集资金是很困难的并且成本昂贵。为了避免由于债务代理成本过高而不能筹集到资金去投资有价值的项目的情况发生,公司通常会选择低水平的财务杠杆或者持有更多的现金。 三、与启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外学术界对现金持有行为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丰富研究成果,一些学者用已有的理论对影响现金持有行为的因素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从不同角度做出了理论解释,但尚未取得一致的观点。从我们涉猎的有关影响现金持有行为的决定因素的经验研究来看,权衡理论模型得到了较多的支持。同时,实证研究支持了投资者保护程度越好,企业持有越少的现金的观点。此外,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现金持有水平负相关在实证研究中得到一致支持;但经营者持股比例和现金持有量之问是负相关,还是非单调关系,理论研究和经验都还没有得出一致结论。西方上述研究结论能否移植到我国,还有待于检验,但国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无疑为我国的在这一领域展开深入研究提供。研究的问题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持有量是否适度,影响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的因素是否符合西方的理论假说。(2)我国上市公司是否超额持有现金,超额持有现金的公司特征有哪些,以及公司持续性高额持有现金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有哪些。(3)投资者保护程度与现金持有决策的关系。在我国,投资者保护程度正在经历~个从弱到强的过程,随着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加强,企业持有的现金水平也将呈现的变动。(4)公司治理与企业现金持有决策的关系。公司治理问题一直是我国研究的一个课题,但大多是从公司绩效这一角度来分析的,因此从企业现金持有行为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问题,发掘现金持有行为背后的治理意义,可能会为衡量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