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强化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2.和谐社会中社会保障体系之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标题作者信息摘要正文“论点 论据 论证 结论”参考文献这是最基本的框架论文目前防抄袭比较完备建议只做参考不要去轻易的复制黏贴《科技传播》杂志 国家级科技学术期刊中英文目录知网万方全文收录具体信息在百度空间论文范本论文须包含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参考文献。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 “ 一、 ” 、 “ 二、 ” 、 “ 三、 ” 标示;第二级标题用 “ (一) ” 、 “ (二) ” 、 “ (三) ” 标示;第三级标题用 “1.” 、 “2.” 、 “3.” 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 …… 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 [1] 、 [2] 、 [3]…… 表示。 陈**(****学院 陕西宝鸡 721007)摘要:随着参与爱心救助活动的人数的增多,受助者与救助者之间的心理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充分研究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策,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公益环境的完善,促进和谐社会的进步。关键词: 救助者;受助者;归因;对策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2007年初,明星母女停止救助一名在校贫困大学生的事件在各种媒体上被炒作得沸沸扬扬,对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了解整件事情的重庆卫视记者邱朝举曾在《大家看法》节目中感叹:为什么爱心的种子结出变异的果实?其实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发生。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深圳爱心大使丛飞在10年时间里,累计捐款捐物300多万元,无私资助178名贫困学生上学,而他自己却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甚至患病时都无钱医治。可令人心寒的是,据《晶报》2005年7月11日报道,一位受助者认为丛飞资助自己另有所图,称自己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看望他;一位家长在催款电话中忿忿地说:“你答应资助我的孩子到大学毕业,现在他刚刚上初中,你就不给钱了,这不是坑人吗?”当他被告知丛飞生病暂时没有能力继续支付他孩子的学费时,他没有任何安慰的话语,而是反问“他什么时候治好病出来挣钱?”;一位大学教师对记者报道其受过丛飞资助一事非常生气,认为这事让自己“很没面子”。让我们再向前追溯:1996年8月,著名女作家戴厚英及其侄女在上海家中被杀,凶手竟然是戴厚英的中学老师的孙子,戴厚英曾帮其寻找工作,而他却潜入戴家谋财害命;2002年1月,被称为“中国留学生之父”的日本老人吉野谕惨遭杀害,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是中国留学生。“感动中国”的故事,怎么会演变成“农夫和蛇”的寓言?知恩图报的传统道德观念难道已不适应现代的中国社会?面对这些让人无法接受的现实,我们确实需要深入地反思。一、归因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救助者们能够默默无闻或隐姓埋名地奉献爱心,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的动机是真诚的,是没有他图、不求回报的。所谓的“反目”,可能更多地源自于受助者的心理困惑。1、由不合理的认知导致的理所当然心理。美国心理治疗专家埃利斯认为,认知是情感和行为的基础,人的情绪困扰是由于不合理的认知方式或信念造成的。古希腊哲学家埃皮克迪特斯也说过:“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扰,而是被其对事情的看法所困扰”。有的受助者认为自己在学习、能力、智力等方面优于其他富裕的学生,只因生在贫困地区或落后农村就低人一等,心理极不平衡,因此对贫困形成的原因分析产生归因偏差,将贫困简单地归结为社会或政府给予贫困群体的机会不公平。在这样的心态下,他们不仅不能正视社会现实,甚至充满怨恨和仇视,于是认为得到社会和好心人的救助是理所当然的,是社会应尽的义务,是“他们欠我的!”、“不要白不要,而且要多多的要!”2、无所适从而迷失方向。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这是个体心理发展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个体的心理变化最为错综复杂,本就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矛盾,比如独立与依赖的矛盾、自尊与自卑的矛盾、渴望理解与心理闭锁的矛盾等等。更何况绝大多数贫困生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偏僻乡村来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迅速发展的繁华都市,来到多地域、多层次、多水平的文化相互冲突与交流的大学校园,同时伴随着社会分层,校园生活两极分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大学生贫富差距悬殊。这些社会转型时期的种种现实带给贫困生的心灵以强烈震荡。看到周围同学不同于自己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他们不禁要对自己原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质疑从而产生强烈的内心冲突,让他们感到无所适从、迷失方向。于是一些贫困生不考虑自身的客观情况,盲目甚至不择手段地追求与非贫困生一样的物质生活条件。3、面对救助者的心理压力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认为,当人们无法面对痛苦的生活事件时,就会有意或无意地将其压抑到潜意识中以避免心理紧张和焦虑。一些受助者对贫困的理解是错误的,他们将贫困当成一种耻辱,羞于接受别人的帮助,受过资助的历史更是不愿回忆,与救助者联系无异于揭自己的伤疤。另外,现代社会的个体应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些受助者面对受助的事实时总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和情绪,认为自己的一切似乎依赖于某人,从而否定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于是他们尽量回避与救助者接触,便出现了解困之后就“人间蒸发”的局面。我国民间有一句俗语:久负大恩反成仇,说的就是受助者面对救助者所产生的巨大心理压力。邱朝举于2002年制作的《希望在乡村》中共拍摄了51个贫困孩子,他说:“在我拍摄的那些孩子中,到现在还和救助者联系的,其实只有寥寥几个人而已。”二、对策(一)社会救助机制的调整与健全救助贫困学生无疑是好事,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是在救助的方法上,有爱心的人及整个社会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无偿的、无原则的救助。只救助他们经济上的困难,无形中却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缺失。他们接受救助的同时失去了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尊严、独立、自主与创造性等等。因此,政府应当考虑完善救助机制和公益环境。1、对失学者进行有偿救助。有偿救助好像就不是纯粹的爱心,这是目前救助系统的潜规则。事实上,应该分清楚救助病残与救助失学(尤其是大学生)是不同的,前者是无偿的,而后者可以是有偿的。绝症患者和残疾人受命运所迫,基本上不能靠自身的能力扭转现状,他们是真正的弱者。与这两类人不同,贫困失学的学生不是弱者,他们只是困者,因一时之困得不到受教育的机会,一旦他们能够得到正常的教育,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都能依靠自身的力量扭转命运,回报社会。所以,社会的救助机制救助失学(尤其是大学生)与救助病残应当采取不同的方式,即有偿救助。比如可以将救助与劳动结合起来,在高校或救助单位里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或者要求具备了独立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大学生对救助者或社会回报以智力、体力等方面的服务。2、对救助形成契约形式的管理。在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一些传统的道德标准对年轻一代的约束力正逐渐减弱,单靠亲情、友情、爱心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涉及到金钱的利害关系已经不太适合,因此形成契约形式的管理规则显得特别重要。受到救助的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要回馈社会不应仅仅是一个道德约束,更应成为一个法律约束,这样才能使爱心救助更多的人,同时也告诉受助者,救助不是无偿的,你们必须将自己的爱心变成其中的一环,将这个爱心链条连接下去,以此增强受助者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比空谈“知恩图报”的道德观念要有效得多。3、将捐款变成借款。经济困难是贫困生所有问题的根源,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奖、贷、助、补、减、免”等资困制度和措施,但这些措施本身并不完善,而且贫困生基数太大,国家资助数量有限。那么,可否考虑将无偿捐款变成借款,双方当事人或受助者与有关机构签订毕业后还款协议,这样做可以减轻受助者在救助者面前的心理压力,使双方更容易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如果有一个良好的救助体制,或者通过某种组织和机构代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产生类似的问题。直接结对子的办法,表面上降低了成本,因为没有契约和管理监督,很容易出岔子,所以建立非营利性的专业慈善机构是必须的。(二)受助者心理的调整1、受助者对社会救助应有正确的认知。受助者要学会自尊和自重,不能把别人的救助认为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至少要懂得感恩,要懂得一个人无论多么富有,他都没有任何义务去无限度地帮助别人;任何人也没有资格无限度地寻求他人的帮助。从事件中可以看出,该学生错误地理解了什么是“救助”。明星母女可能真的说过要资助其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而他把这样的鼓励错误地当成了一种无条件的承诺,把从救助者那里得到生活费和学费看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不适当地开口要更多的钱。有一个笑话:一个乞丐对一直资助他的好心人表示不满:“原来你每月都给我100美元,现在每月才给我50美元!”好心人说:“没办法,现在我又增加了一个孩子,我得养孩子……”乞丐尖叫道:“那你也不能拿我的钱来养你的孩子呀……”虽然是笑话,但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受助者对社会救助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应当明确这样几个概念:①救助者有权利随时停止救助;②救助者有权要求捐款的合理使用;③受助者有义务定期如实汇报自己的财政状况;④还有很多人也需要帮助,而钱是有限的。2、受助者要积极进行自救。随着年龄和能力的增长,受助者要学会自力更生,建立独立意识和观念,不能像以前那样依赖于社会的力量。应当明白,只有劳动了才能有收获,只有自己改变贫穷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首先是心理自救。一方面,受助者要认识到在恶劣环境中通过磨练意志培养出的自立自强精神是人生的宝贵财富,一旦我们拥有了它,就会受益终生。另一方面在受到社会、他人救助的同时,通过加入志愿者团体,学会用自己的爱心来回报社会、回报他人,在各种助人活动中克服自卑、升华情感、提高素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爱的传递中达到人格自强。其次是劳动自救。劳动自救是指贫困生通过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减轻自身的经济压力。受助者在获得社会救助的同时更强调的是劳动自救。劳动自救有两个好处:一是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劳动,确实能缓解自身的一些经济压力,克服依赖心理;但更重要的是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能够建立起信心和尊严。勤工助学不仅仅是一个筹款求学的问题,更是一个贫困生通过服务社会增长才干,培养自主意识、自我提高的过程。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西南大学邓费建、邓波兄弟俩从2006年8月起借款办起养猪场,凭借所学专业养猪偿还贷款。养猪的实践已帮助哥哥邓费建轻松找到工作。(三)救助者心理的调整1、资助应当有度。丛飞与明星母女的问题就是资助太多,久而久之养成了受助者的依赖心理和理所当然心理。所以救助者在奉献爱心时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钱与物不要给得太多,不要试图给受助者塑造一个全新的环境,我们要做的只是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能和别的同学平等地竞争。救助者可以适当地解决受助者的重大的、紧急的问题,比如学费,其余的小困难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应对。2、救助者不应该对受助者的生活介入太多。救助不是领养,过多的关爱和资助可能把受助者领入一个与其实际经济能力、社会地位完全不符的境地,而短期内环境的巨大变化很容易使人心理困惑、人性扭曲。救助者也不要试图将自己的理想、期望强加给受助者,因为双方的资助关系本就很敏感,这样做容易让受助者产生逆反心理。保持适当的距离,更有利于受助者的心理成长。3、救助时要避免伤害受助者的自尊。受助者本来就因为过度自卑而过度敏感和脆弱,心理上处于劣势。自己的孩子乱花钱我们可以责骂,正因为不是自己的孩子,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其自尊,所以在救助时千万不能忽视他们的心理感受。更不能把受助者的隐私和情感拿来炒作,让他们觉得物质支持是别人的施舍,在得到物质支持的同时丢掉了人格尊严。4、关注受助者的心理变化。如前所述,一些贫困学生初入大学和大城市,纷繁的社会现实会让他们迷失自我,出现一些错误的想法或行为,这时候,如果救助者能够给予受助者更多的心灵上的关怀而不是简单地看待学生的心理及行为变化,双方能够更多地、冷静地沟通,完全可以避免出现问题。该事件中邱朝举也认为“其实发生在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两方都没有错。一个农村孩子刚到大学,很多事情都没有接触过,突然不知道该怎么适应。双方都有不冷静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沟通才造成了矛盾。”总之,通过类似事件我们应当有所反省,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良性救助环境和公益环境,受助者与救助者也要积极调整心态。社会在救助贫困者时更要注意的是帮助他们心理和人格的成长,莫让贫困者的心理更贫困,莫让献爱心者寒了心!参考文献:[1]张卓.高校贫困生助学问题研究[J].教育研究.2003,(3):72-74. [2]龙晓东.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3,(5):90-93.[3]陈小普.试论高校贫困生的自救引导[J]. 中国学校卫生,2006,增刊:77-78.*作者简介:陈XX(1968-),女,北京,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心理学基本理论与应用。现为宝鸡文理学院教育系讲师,主要从事心理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联系电话:***********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林达大厦A座22层A室,《科技传播》杂志编辑部
正确看待社会弱势群体和解决其困难之法【摘要】如何看待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是一个涉及能否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我国,部分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期的伴生物。对弱势群体不应采取漠视和歧视态度,应当对他们进行广泛的社会支持。【关键词】 社会弱势群体 存在原因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正 文】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和构成部分在我们这样一个处于发展中阶段的大国,整个地说,还是相对贫困或比较贫困的。我们的社会结构,逐步分层,出现了多种阶层,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有多有少,甚至有或没有;进而表现在收入分配上,也是有多有少,并且差距在不断扩大。于是,人便处于两极分化,在一头出现富人即强者的同时,另一头出现穷人即弱者。弱者成群,称为弱势群体,是对社会中一部分人的总称,不仅对立于强者,并区别于中间群体。弱势群体这个名词,并非土生,来自世界,英文为social vulnerable group。对其定义也有多种,尚未统一。弱势群众这个词源自现代社会学理论,原指在社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综合地看,弱势群体的特征,似可归纳为下列四点:1.低职化或无职化。 2.贫困化。 3.脆弱化。 4.边缘化。上述界定,只是原则,具体化到哪些人,也有各种说法。现阶段我国社会弱势群体有这些人:一是下岗职工,或已经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这部分人群中,女工和年龄偏大的人较多,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收入来源不稳定;二是“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或集体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三是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缺乏有效照顾的儿童;四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没有享受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劳动权益不易得到保护;五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从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比较低,而目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还覆盖不到他们,许多人原来的单位要么破产,要么不景气,由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标准很低,当遇到重大疾病时往往无钱医治;六是农村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偏远贫穷地区的农民,这是我国人口数最多的弱势群体(截止1999年底,我国仍有3400万农村贫困人口);七是贫困生,穷学生正规地称是贫困生的问题;八是乞丐,无论是收容遣送或救助管理,目的都在尽一切可能避免、防止,最低是减少乞丐现象但是,实现很难,中国政府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流浪人员靠捡破烂、乞讨和行窃勉强为生,照目前这种情形,预计流浪者人数会继续上升。这样一来,弱势群体的人数就多了。这是基本国情所决定,尤其在目前处于转型期,体制在变迁,冲击力很大,与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比,其弱势群体除失业者外,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孤儿、贫困学生、单身母亲以及吸毒者、酗酒者等,大不一样。他们在分类上,相当部分是生理性的弱势群体,其余才是社会性、经济性的弱势群体。由于国家大、人口多、发展不平衡,我国的弱势群体还有区域性或地方性,在经济欠发达、自然条件差和自然灾害多的区域,弱势者成群,有特殊因素,包括某些少数民族,成为弱势群体形成和集聚的另一种情况。对弱势群体,有人还分为初级弱势群体和次级弱势群体。前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而陷于困难者,后者是指基本生活需要虽然得到基本满足而与其周围人们相比,差距显得过大者。这也表明,在不同地区,似该有不同标准。以上为弱势群体试作界定,总的是适当定性,不可能精确定量。弱势群体的划定,并无明明白白的边际,主要是设置一个概念,认知社会人群中有这样一群弱者。他们的大多数,不可能仅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善自己的命运,应当得到各级政府、社会和其他人的关怀、帮助和尽心、尽力。世界上都存在社会弱势群体当然,贫困不仅中国有,而是世界问题。旧世界有,20世纪~21世纪的新世界也有,第三世界有,第二、第一世界也有。贫困问题在当代世界,有相当的普遍性。据世界银行测定,所有发展中国家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数量,1985年为亿,1995年增加到13亿,到2000年还有11亿以上不能脱贫。1996年底,安南刚刚当选为联合秘书长,发表《让我们开始一个康复时期》的讲演透露:目前世界60亿人口中,有1/6的人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有将近2亿的5岁以下儿童患极度营养不良症,近1/5的人还没有饮上卫生合格的水。另据联合国《1997年人力发展报告》,战后50年,世界财富增加7倍,而目前贫困人口比5年前增加3亿。弱势群体要自强弱势群体者要自立自强,不能完全仰赖于政府和社会伸出援助之手。拿农民工来说,开始进城,曾经被称“盲流”,被认为是“高危人群”。这也不是毫无借口。有人找不到工作,有限盘缠都用完了,要生存,要回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取小偷小摸的不正当行为,虽然其心可悯,但是其行可耻。当时,采取收容遣返办法,没有解决问题。最近,类似之事一再发生,一项报道是:深圳一家职业介绍所在招工广告中直接打出“河南安徽籍免谈”的条款。河南、安徽是农民工大省,所以受到歧视,不是出于成见或偏见,正是由于他们人多,难免良莠不齐,别人以偏概全,—杆子打了一船人。所以,值得反思,应当更好地循规遵纪,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再拿贫困生来说,多数发愤图强,受到尊重。但是也有少数人,缺乏自觉。有人不愿勤工俭学,只知向家里要钱,使父母难以应对;又如发放助学贷款,面广量大,据悉,大学生毕业了、就业了,有一部分人竟赖账不还,并不是还不出钱的杨白劳,是理亏了,其影响也不限于本人。还有个别女学生不甘心于粗茶淡饭,学余找外快,要既轻松又赚钱多,从伴舞、坐台到陪聊、陪酒到三陪四陪,终于堕落风尘,是非常可惜的。当然有说不完的好事。《武汉晨报》有一则消息:湖北大学学生宿舍的一位清洁工杨虞发老人,含辛茹苦,培养5个儿子,已有3个成了博士,—个是武汉大学的副教授,一个是手持绿卡的美国计算机公司高级工程师。另有报道,打工仔成为豪华客机飞行员。至于通过打工学技术、学经营、学文化,终于创业致富或成为其他专业人士的,也是人才辈出,克服了比别人更多的困难。这正表明,贫苦是挑战,也是磨炼,挡不住有志者的成长步伐!政府与社会的帮助经过坚持不懈的奋斗,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2004年9月7日公布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的表述:(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这里体现政府对人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怀。不难设想,假如没有积极推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为数不少的弱势群体将陷入何等严重的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建立这个体系,正是为社会编织了一道宏伟的安全网。关于社会保障,议论很多,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也有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还有介绍国外做法。总的是做了不少工作,仍是方兴未艾,亟待进一步探索和走向健全。这件事,对富人来说无关紧要;对常人来说,不到失业、年老和生病,也不算什么;而对弱势群体来说,则是一件大事,决非可有可无。虽然,社会保障不等于也不能靠它致富;但这是一道底线,要靠它解决生老病死的种种困难。弱势群体仰赖于它,等待着扩大覆盖面,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水平。财力不足,既要严格征缴,又要改进管理和改善经营,力争社保基金的保值升值,严禁贪污挪用:特别是提高其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成为公共财政的重要一项。三种主要保险中,失业保险有弹性,更重要的在于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已在上章论述,本章不再复议,而把重点放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政府的责无旁贷,决不意味着要政府包下来;因为政府包不下来,包下来也不能解决好所有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众人添柴,火焰才旺。中国入世,谈判中涉及一个社会条款问题。社会条款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包含100多个,如《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后者明确规定多项,如工人享有工作权、获得良好的工作条件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和健康的权利等。我国政府已经先后签署了一些公约,并由全国人大批准;同时,也对一些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条款有所保留。履行这些公约,政府有责,更要靠全社会的支持,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一样的。早在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要探索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实现社会福利事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在2004年9月举行的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社会救助体系需要统筹考虑和科学规划,应该遵循“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思路。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努力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这件关系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这都适应了当前需要,如关注贫困生,要建立“贫困生教育基金”;医院治疗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盼望着“医疗救助基金”的早日出台。社会救助要钱,钱从何来?不能全靠政府拨款,那有一定局限,还必须靠向社会筹集。这有两种来源:一是广大群众,众擎易举,积少成多;二是部分富人,—笔多金。后者在外国,事例很多,有报道说,他们之中有64%的人乐善好施,为教堂和公益活动提供了数目可观的捐助。政策也有促进,这部分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基数中扣除。我国同样有典范。最近,由英国人胡润主持发表的《2004年中国大陆慈善家排名榜》,榜上50位慈善家2003年总共捐赠了10.2亿元的现金和物资;其中西安天网软件董事长陈一丁,做为榜上惟一跻身前10名的西部企业家,以4 450万元的捐赠列第5位。还有其他动人的故事,如山东省乐陵市鲁西牛业公司董事长梁希森,只认识200多字,拥有6 000头鲁西黄牛,拿出4 200万元,几乎免费地给村民们造了136套花园洋房,被多个媒体称为“新农村乌托邦”。至于李嘉诚、邵逸夫的资助办交通、办学校,更是耳熟能详。呼吁及尾声从2004年10月20日《参考消息》上读到巴西总统卢拉·达席尔瓦在联合国讨论饥饿与贫困问题的专门会议上说:“世界上杀伤力最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贫穷,这句话还需要重复多少遍呢?”关注弱势群体的,大有其人,从部分官员、部分学者(首先是社会学者,其次是经济学者)到各界广大人士。更普遍的是弱势群体自己。他们有口难开,有的编了歌,不止几首,只是没有歌星去唱,仅在同伙中流行,代替诉苦。在学者中,可以举出一串名字,熟悉的老熟人如于祖尧,认识的中年人如左大培,知名的还有杨帆等。他们有不少原创的好观点,如海派经济学提出的公平与效率“正反同向交促互补变动论”、“劳动主本型的多要素分配改革观”等。建议学者们,无论是从事经济学、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经济学和法学、文学、哲学,多多关心一下弱势群体的现状和前途。志在富民,应当是经济社会学者和一切有良知的学者们的天职!只有对社会弱势群体采取切实可行的支持对策,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减少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保证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我们学校社保专业的论文题目分类,参考一下: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浅析2、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3、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4、瑞典、智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及启示5、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策略6、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问题的探讨7、美国401K计划对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启示8、试论农民工养老保险社会环境与制度创新9、企业年金在我国企业薪酬管理中的激励效用分析10、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改革探讨11、论我国交强险推出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12、保险公司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模式下的发展战略探析13、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14、农民工保险问题探索15、社会转型与家庭养老保险的定位1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运营的思考和展望17、浅析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改革方向18、社会保障基金入市风险管理19、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 现状分析及对策20、我国企业年金受托模式的创新——太平养老“2+2”启示21、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现象探讨22、企业年金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定位2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定位24、关于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地位及其发展的探讨25、论我国企业集合年金运营模式选择
当然可以帮忙咯 联系我
会狠不好写 你财政专业的 写个社会管理的干毛
当然是与你专业相近的题才好些啦,你对你的专业肯定了解,写起来也比较容易,写好了最就业也是有利的,再好点就可以发表了。没有哪个好些与不好写的,就看你了解不了解。
内容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其原因 (一)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和。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和[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此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农民工也基本未参加[ii]。 除社会保险外,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 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许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200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2001年北京市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综合保险;2003年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综合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主客两大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首先,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一些政府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没有从农民工的真正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层层向企业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养老、失业、医疗三险“捆绑”推行,由于农民工的缴费能力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最后,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的体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和市民虽然共处一个空间,但二元结构所折射的二元社区导致他们在收入、保障权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悬殊。其次,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具有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及流动性强的特质,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差异性较大,并且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农民工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的文献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总结起来无非是从社会整体和农民工个体两个大方面来进行论述的,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概括: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可能放弃土地保障,让渡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就可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按市场来运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建立一个对所有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具有一个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农民工自身抗风险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也可以加大农民工对自身投资的力度,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适时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保持农民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对我国新型工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从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乡矛盾,而农民工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为缓解“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改变二元结构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失衡的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 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要把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只有高度重视维护这些未来城市新市民的权益保障,这一战略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合和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农民工进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战略实现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的和谐、城乡的和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减轻其心理压力,从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质量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自己的长远利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群体的需要。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就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多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虽然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全部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但是我国已经具备为农民工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经济条件。并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雇主、企业和农民工等社会资源,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理应将其摒弃。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治条件也是具备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写入《宪法》,而农民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理应与市民一样享有对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论文开头?从历史维度看,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发展中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中华文明历史悠久,中国的济贫历史同样久远。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有“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的观点和论述。在儒家文化影响下,古代中国逐渐形成了以民本、大同思想为基础的慈善传统,开展了以个体、邻里、宗族、会社、机构及政府为主体的慈善救助行为,为近现代中国慈善救助事业发展奠定了思想和实践基础。近代以来,以孙中山为代表的爱国人士提出民生和社会救助思想,倡导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了近代中国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但是这些努力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旧中国积贫积弱、普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现实。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消除贫困奠定了制度基础。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进程。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标志着中国开始启动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1993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减贫成就举世瞩目。然而至2012年底,根据现行贫困标准全国还有近亿农村贫困人口,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依然任重道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对脱贫攻坚作出新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3年后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脱贫攻坚目标,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发展中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从政治维度看,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充分彰显。一大批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发动群众,以精准扶贫新理念,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改变贫困现状,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基本需求,通过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采取宣传引导、政策激励、典型示范、村规民约等多种方式,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在参与中的主体感、获得感,促进他们传统观念的改变。这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充分体现,必然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成为培养锤炼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平台。到贫困村和群众一起脱贫攻坚,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形式之一。脱贫攻坚各种政策的落实,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具体支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不仅有事干,而且有条件干事、干成事,这对于年轻干部是非常难得的锻炼机会,对于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无疑是有价值的。把干部锻炼培养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把真正能干的干部派下去,若干年后,这些干部中就会出现一批对乡村有感情、懂农村、懂农民的国家治理骨干,这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价值体现。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脱贫攻坚对整个社会扶贫济困氛围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营造更和谐的发展氛围,都是重要抓手和载体。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在支持西部地区减贫发展的同时,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彰显了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不仅为定点帮扶县带来资金项目、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和新市场,而且定点扶贫成为中央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了解农村、密切干群关系、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广泛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激发了人们内心深处扶贫济困的情感,在帮扶中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新时代脱贫攻坚展现了我国贫困治理体系的巨大价值:以实施综合性扶贫策略回应发展中国家扶贫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发挥政府在减贫中的主导作用以回应全球依靠经济增长带动减贫弱化的普遍趋势;我国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经过大规模实践检验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逐级分解与自下而上、村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精准识别机制,为有效解决贫困瞄准这一世界难题提供了科学方法。脱贫攻坚不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生动写照,而且成为全球反贫困事业的亮丽风景。
当南方灯阑酒灺的高楼映入微漾的江水,北方尘土皑皑的房屋却刻不进咆哮的黄河,当东部的地平线冉冉托起初升的太阳,西部沟壑纵横的戈壁却无力哺育饥饿的牛羊……
我国疆域幅员辽阔,近13万万人口共住同一屋檐下,我们平等、自由地生活在一起。但由于历史差异的积累和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一系列问题也应运而生,比如说贫富分化。
生活在富庶的南方,我们似乎很难想像北方部分地区人民食不果腹、衣不供暖的艰苦生活。然而在那并不遥远的地方,却有着与我们一样,却过着与我们天壤地别的生活的人们。
他们的家很小很小,小到塞不进一套像样的家具;他们的快乐很少很少,少到嘴角泛不起一丝欢喜;他们的烦恼很多很多,多到生活的重担压弯了他们的腰;他们的孩子很穷很穷,穷到买不起上学的纸笔……他们世世代代在被世人遗忘的山沟里生活着,在黑洞般的生活里摸索着,在摸索的过程中陷入了越来越穷的恶性循环中。
曾经有这样一段有趣的对话,游客问一个正在放羊的孩子:“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放羊呢?”
“因为放羊能赚钱”
“赚钱来干什么呢?”
“娶媳妇。”
“然后呢?”
“生娃儿。”
“那然后呢?”
“让娃儿帮我放羊。”
看完这段话,除了一笑了之,我们是否能看出什么深层的道理——穷,穷不在能力,关键穷在思想。因为穷,所以念不起学,所以思想落后,所以想不到要改变现实,所以子子孙孙越来越穷……
由此看来,要解决贫富分化严重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要实现教育的普及,这就要牵涉到资金的问题。建立希望小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些巨额资金谁来出?企业、个人都不可能,这时候只有国家可以总揽全局,利用税收收入填补这个空缺,完成教育的普及,解决穷人越来越穷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由是观之,税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税收不仅用于国防、科技,还用于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物品的建立与完善上。所以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扶贫攻坚在行动我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我们本应该自由的生活在一起。
但由于历史差异的积累,和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一系列的问题也应运而生。
比如说贫富差距!我是一个3233363533e58685e5aeb9330农村的孩子,我的生活虽然不富足,但是很充实。平静而快乐。
但在我们幸福的同时,身边却有一群被“遗忘”的人。他们没有我们那么幸福快乐,他们也没有父母的陪伴,他们甚至没有能力上学。
整天过着食不果腹,衣不供暖的日子。这群被“遗忘”的人们才是真正需要被我们关心和帮助的人。
如我亲眼所见的一个故事。他家有三个女儿,一家人挤在一起,住的是两间破瓦房,连厨房都没有。
听爸爸说,大女儿在上大学,由于没钱每天只能省吃俭用,勤工俭学。二女儿在上初中,由于家庭贫困,为了节省几块钱他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
小女儿还小,和我一个学校,在上五年级。学习成绩优异,每天放学还要干很多家务。
他们每天吃的是青菜豆腐,平时,舍不得吃肉,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鱼和肉。那些鱼和肉对他们来说已是最好的了。
他们从来不奢求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只想过上穿得暖,吃得饱的生活,他们的父母每天早出晚归的干活。
每天挣得钱仅够她们姐妹三个上学的费用和日常花销。邻居们聊起他们家时,我都感觉鼻子酸酸的。
是的,他们一家是可怜的,可悲的,但他们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正好赶上了 *** “扶贫攻坚”的好政策, *** 出钱给他们盖了新房子,还给他们家捐了款。
每到逢年过节,还有米,面,油和肉送给他们。眼看着他们家日子一天天的过得好了。
扶贫攻坚,刻不容缓。所谓心寒伤身,民寒伤国。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攻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这个世界太大,太多的时间被浪费了,太多的事需要面对。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我们做了什么?年幼的我或许力量还很微弱。暂时还不能对社会有很大的贡献,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奋学习。
在以后的日子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回馈社会,回馈祖国,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尊敬的各位企业家朋友:
扶贫济困、崇德向善,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的现实要求,更是全省企业界回馈社会、塑造形象、提升公信力、助力发展的广阔平台。
当前,我省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已全面打响,省委、省 *** 正在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定了超常举措,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工作队制度全面落实,亮点频出,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极大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但是,我省目前仍然有160多万农村贫困家庭570多万贫困人口,每人每年收入不足2800元,他们也许和我们一样,有着干一番事业、回报社会的火热 *** 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然而家庭的贫寒、现实的残酷却使他们有着难以想象的辛酸。困难每个人都会遇到,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最渴望的就是能够得到别人真心的帮助。
回顾我们每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历程,每一步都离不开党和 *** 的政策支持和帮扶,离不开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支持。当前我省扶贫开发任务繁重而艰巨,亟须举全省之力,汇聚各方资源,携手合力攻坚。
感恩社会、回报桑梓是我们企业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企业打造公益品牌、树立良好形象、促进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第二个扶贫日到来之时,我们向全省企业界爱心人士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为帮扶对象,通过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让我们积极参与扶贫光彩事业,发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和管理优势,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开发资源、培训人才,共同发展;
三、让我们慷慨解囊,纾困解难积极参与到扶贫济困、铺路架桥、兴建学校、资助贫困学生等公益事业中来。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扶贫济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献爱心,施善举,真扶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做贡献!
各位企业界的朋友,爱心无论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我们坚信,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您的点滴善举,将用温暖护佑羸弱者前行,让阳光照姬害灌轿弑计鬼袭邯陋亮贫困者梦想,让我们携手助力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全面小康!10·17,邀您一起消除贫困。
昨天,妈妈说单位要到杨柳(地点,是我们家乡的贫困山区。)扶贫,顺便把我也带去,我很高兴得答应了。
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不知不觉的到了杨柳。
进入杨柳,映入我眼帘的是一栋栋不但矮小而且破烂不堪的房屋,房屋里外没有自来水,只是在房屋后面有一条清澈小溪能供人饮用。
我们来到了指定地点以后,拿出了扶贫物品、食品,妈妈单位的领导把物品、食品分成了八份,然后把我们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各拜访两家特别贫穷的居民。
安排完毕了,我与妈妈和几个叔叔一组,我们先来到了一位老奶奶家,只见老奶奶的房屋破烂不堪,桌子的灰尘就象几个月没有擦过似的,她的屋顶上有几个破洞,只要下雨,雨就会漏下来,进入老奶奶的房间,我看见了她睡觉的床,说是床一点也不象床,她的床不象我们的床软绵绵的,而是用一块木板放在支架上,然后放上一张草席就行了,睡上去硬硬的,她的被子薄薄的,盖上去一点都不暖和,我们看了以后,把带来的物品、食品给了老奶奶,老奶奶对我们感激不尽。
后来我们又来到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有两口人,也十分贫穷,他们看到我们来扶贫,有一个居然激动得哭了起来,我们也把带来的物品、食品给了他们,他们也高兴得不得了,然后我们看了他们的猪圈,里面只有一头小猪,这头小猪瘦瘦的,看见了我们便有气无力的叫了几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赶忙把手中的面包给了它一点,它过来闻了闻便吃了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小猪吃面包呢!也许是小猪太饿了吧!)
扶贫完后,我的眼框湿润了,我问妈妈:“妈妈,山下还有一些贫困居民,为什么我们不去?”妈妈说:“因为那不是我们的扶贫区。”我似信非信的点了点头。
通过这次扶贫,我懂得了一个人不要浪费粮食和钱财要向贫困山区的人学习节约!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在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一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正在向全面小康稳步迈进。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阶段,面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我们要秉持“公心”,胸怀“民心”,坚定“决心”,坚决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38有力地打好脱贫攻坚战。
服务大局,秉持公心。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
党员干部要讲大局,讲政治、讲正气,无论何时何地,大局观念、大局意识断然不能淡薄,公正处事,平等待人。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对“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的问题,要深入走访,细致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做到突出重点,精准扶贫。
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传承和发扬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脱贫攻坚决策。 深入基层,胸怀民心。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点,深入精准扶贫对象家中,对贫困户进行全面了解,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帮助贫困户出点子想法子,制定精准脱贫计划。党员干部来自普通群众,成长进步都离不开人民的培育。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基层,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脱贫攻坚的本领。
多措并举,坚定决心。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一些贫困地区“等靠要”的思想严重,要坚决有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必须求真务实、坚定决心。
扶贫应当先扶志,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坚定他们勤劳致富信心,不等不靠不要,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的面貌。通过政策倾斜、对口协作、驻村帮扶等多种渠道,加大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同时要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扶贫攻坚在行动
我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我们本应该自由的生活在一起。但由于历史差异的积累,和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一系列的问题也应运而生。比如说贫富差距!
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我的生活虽然不富足,但是很充实。平静而快乐。但在我们幸福的同时,身边却有一群被“遗忘”的人。他们没有我们那么幸福快乐,他们也没有父母的陪伴,他们甚至没有能力上学。整天过着食不果腹,衣不供暖的日子。这群被“遗忘”的人们才是真正需要被我们关心和帮助的人。
如我亲眼所见的一个故事。他家有三个女儿,一家人挤在一起,住的是两间破瓦房,连厨房都没有。听爸爸说,大女儿在上大学,由于没钱每天只能省吃俭用,勤工俭学。二女儿在上初中,由于家庭贫困,为了节省几块钱他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小女儿还小,和我一个学校,在上五年级。学习成绩优异,每天放学还要干很多家务。他们每天吃的是青菜豆腐,平时,舍不得吃肉,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鱼和肉。那些鱼和肉对他们来说已是最好的了。他们从来不奢求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只想过上穿得暖,吃得饱的生活,他们的父母每天早出晚归的干活。每天挣得钱仅够她们姐妹三个上学的费用和日常花销。
邻居们聊起他们家时,我都感觉鼻子酸酸的。是的,他们一家是可怜的,可悲的,但他们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正好赶上了 *** “扶贫攻坚”的好政策, *** 出钱给他们盖了新房子,还给他们家捐了款。每到逢年过节,还有米,面,油和肉送给他们。眼看着他们家日子一天天的过得好了。
扶贫攻坚,刻不容缓。所谓心寒伤身,民寒伤国。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攻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这个世界太大,太多的时间被浪费了,太多的事需要面对。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做了什么?年幼的我或许力量还很微弱。暂时还不能对社会有很大
的贡献,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奋学习。在以后的日子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回馈社会,回馈祖国,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第1篇:小手拉大手普通话是全过通用的语言,我的父母都会讲一口普通话,当然我也就更不差啦!但我的爷爷奶奶却不会讲。
有一次,爷爷奶奶到海南岛出差,到了那里当地人讲话他们一句也听不懂,爷爷奶奶只好用“非常标准”的东台普通话跟那里人交流,可是人家也是一句没听懂,没办法,只有让导游做翻译了。爷爷奶奶回家后大发感慨,不会普通话出门太不方便了,决定学习普通话。
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忙了没有时间教他们,而我正好放暑假在家,这个重任就落到我身上了。学普通话当然要从拼音学起啦。
第一天上课,我像个小老师,拿出了我的拼音书,从字母教起,我读一个爷爷奶奶跟我读一个,可是他们的发音总是不准,不是这个字母牙齿漏风,就是那个字母舌头卷不起来,我的耐心都被他们磨光了,读不出来就教你们写吧。爷爷奶奶就跟我后面学写拼音,还别说 *** 能帮他们记忆,他们写的字母还都记住了。
可普通话是“说”出来的呀!不行,还是要让他们说,我改变了方案,在平时跟他们说话时用普通话交谈,有错误就及时纠正。爷爷奶奶对我的这个方案特别欢迎。
可是要说得很正确还真不容易。就说爷爷吧,有一次,他把白(bái)读成了(bǎi),我纠正了许多遍,就是改不过来,我想了想,对老人不能用速成法,要用缓慢计,我便先让爷爷说东台话的“白”,声音往上扬的,再让他说普通话的“白”,慢慢地纠正,大概读了十几次,他终于可以读正确了。
爷爷和我都开心地欢呼起来。可过了几天,我又来问爷爷时,他又忘了,看来我的教学不能一教就丢了,他们要每天练习,我天天检查。
( 吴江市震泽亿龙红木 - 亿龙文学 )爷爷在我的督促下进步很快,奶奶也不甘示弱,可她小时候家里穷读书少,让她发正确更困难了。你就说教奶奶说“缓慢”的“缓”我用了教爷爷的方法教奶奶,可是行不通,那可怎么办呢?我仔细观察终于发现奶奶为什么读不出来了,原来奶奶“缓(huǎn)”的(ān)发不出来,我教奶奶每天读(ān),渐渐地,奶奶的(ān)读起来了,缓自然也就发出来了。
经过我这个小老师的严格训练,爷爷奶奶能说一些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普通话了,我感到了特别的成就感。--800字第2篇:小手拉大手环境对于我们来说,像天空、像水,而我们就像天空中的小鸟,就像水里的鱼儿,如果离开环境,我们就不能生存。
——题记绿色,生命之色,代表着生机与希望……晴空,却也是灰蒙蒙的。我漫步在街头,“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正当我满心欢喜时,一个肮脏的塑料袋似“天外来客”亲切地拜访了我。
我顿生恶意,奋力甩掉“天外来客”后,眼前的景象令我惊呆了:漫天的尘土随风飞舞,随处可见的“白色污染”的踪迹,汽车的尾气好像一张巨大的黑色被单笼罩了整个地球。天空不再湛蓝,河流不再清澈,鸟儿不再欢唱,花儿不再微笑……仿佛天旋地转,这一切的一切变得如此真实,如此令人惶恐。
……“呼……”我长嘘一声,原来是个梦啊,摸摸额头上的冷汗,想起来也怪吓人的。要是我们这唯一的地球真变成了那狼狈不堪的模样,真不知我们该向何处藏身?——“据有幸飞上太空的宇航员介绍,他们在遨游天际时遥望地球,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晶莹透亮的球体,上面蓝色和白色的纹浪相互交错,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
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是那样的美丽壮观,和谐可亲。”地球只有一个,是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在茫茫宇宙中,我们的地球母亲是渺小的,但她却是那么的无私,向人类慷慨地提供着各种自然资源。
那矿物资源来说,它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经过几百万年,甚至几亿年的地质变化才形成的。如果人们不加节制地开采,地球上的矿物资源必将越来越少。
再如,人类生活所需的水资源、森林资源、生物资源、大气资源,本来是可以再生的。然而,如果人类随意的破坏它们,就会使它们不能再生,一步一步走向枯竭。
就像那则家喻户晓的公益广告中呈现的一样:最后一滴水将我们的眼泪!或许,你会不以为然地想:那样的灾难离我们太遥远了。可是,如果大家细细想来,灾难已经在我们的生活频频“上演”了。
每年,发生在世界各大洲的洪水,发生在太平洋上的赤潮,发生在美洲的龙卷风等等。那触目惊心的一幕幕想必你们一定不会陌生吧!也许,有些人会想:到时候,我们可以移居到别的星球,一走了之!关于这一点,科学家已经证明,地球是唯一的。
我们只有这一个赖以生存的地球!有句名言说得好:“取之有道,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是呀,我们该节能环保了。
( 吴江市震泽亿龙红木 - 亿龙文学 )世界是这样,中国亦是如此。曾经“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一曲《我的中国心》感动了多少国人的心。
时过境迁,现在由于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母亲河已不再微笑,她却在“咆哮”。美丽的长江变得浑黄污浊,甚至出现断流现象。
诚然,人类是大自然的主导者,可以让大自然变得更加和谐统一。于是,各种各样的大自然保护区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了。
自然的美,神圣的美,让我们共同来保护她。作为未。
近段时间来,扶贫攻坚工作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很多地区、部门因地制宜地拿出各套方案,为争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役”。笔者认为扶贫工作因本着“扶贫先扶志”的原则去动员、部署,进而去实践。
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资源的匮乏,基础设施薄弱等都是造成贫困的至关因素。而这些往往可以通过政策、资金的扶持进行改善,但个体的原因造成的贫困却在致贫因素中起着主导因素,因此“扶贫先扶志”至关重要。
《老子》中有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意为传授给人以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可见教授方法的重要性。“扶贫先扶志”首先要转变群众的旧观念,变“索取”为“自取”。不再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物质救助,而是学会相信通过自己的智力和劳动能创造生存机会和价值。其次,扶贫是要把最新的信息和资讯传达给群众。很多贫困地区的人民想要创收致富,但苦于没有门路,加之交通和信息的闭塞,让其难以掌握最新的资讯和惠民政策。于是收入只能靠自己的三分田七亩地,想要致富更是难上加难。
总之,“扶贫攻坚战役”,不以物质救助为主,扶贫工作要拒绝形成“等靠要”的思想,扶贫是要变“输血”为“造血”,积极推行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等平台,从产业开发、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帮扶,同时结合业务、技术培训,让贫困群众学会一门生存手艺,自力更生,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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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用一组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3、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不管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原因,目前社会弱势群体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其弱势地位,尽管他们并非不想改变上述困境。在资本发展的早期,社会强调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人们更多地将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归咎于个人原因,社会对弱势群体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这种状况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形成的原因,人们认识到外力的帮助和支持应成为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意义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2、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但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等等。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改革开放应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并重,要实现这种全面发展,将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高水平共同富裕,保护弱势群体必然刻不容缓。 3、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几点措施 1、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即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建立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制定贫困家庭子女享有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政策(可通过教育补贴或教育费减免等手段);其次针对遭遇天灾人祸的贫困人口,还有必要建立紧急救助机制。 2、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并非以弱势群体为中心,但社会保险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了国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摒弃只要社会救助不要社会保险或者只重贫困救助而忽略社会保险的倾向,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99年只有36?郾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郾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差距);二是尽快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2001年底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人口还不到20%,城乡社会均存在着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医、部分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三是从速确立并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 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首先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拨款制度。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4、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重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据统计,我国目前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其中农村占8000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流动人口达1亿多人,但城市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在此背景下,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此外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5、要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护网。法律是弱势群体权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应该从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障网。尤其是政府要带头杜绝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要积极组织公益性普法讲座,强化弱势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诉讼意识,引导和鼓励弱势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作为司法部门,要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弱势群体的需要是双重的,他们不仅需要经济或法律帮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 6、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的措施。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的义务职业教育制度,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二是加强下岗职工的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首先要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其次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字数:3319 字号:大 中 小 一、弱势群体的特征与范围 1、弱势群体的特征。 (1)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遭遇到其它灾害,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2)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质量低下,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即恩格尔系数高达80-100%。 (3)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而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4)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同时,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支持感,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5)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弱势。如进城的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得不到较好的保护;在个人能力与占有信息、资源方面的弱势,如“三无”人员的能力缺陷,城乡贫困人员的信息与资源占有方面的缺乏。 2、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阶段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益严重。 (2)失业者群体。由于产业结构变化,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许多人生活出现困难,还有部分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有困难。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3)残疾人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在残疾人群体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汁,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4)老年人群体。老年人群体是一种年龄弱势群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老年人群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政策 1、强化政府的社会政策支持。 (1)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和提供公平就业机会等,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在立法方面,要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包括立法形式体系化和立法制度体系化。从广义上说,社会弱势群体立法保护体系由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妇女和儿童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所构成。从狭义角度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在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基本法的作用。现在突出的立法任务是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法典,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立法。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应围绕着权利保障展开,在机会、能力和物质帮助方面给社会弱势群体以保护。 (2)政府还要有其它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的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是一项寻求推进社会公平价值的法律设计,公共机构通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反对就业雇佣歧视,而且要求雇主、工会和就业咨询服务机构采取积极的行动步骤,通过准备和实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计划,来减低社会中存在的弱势集团成员不能充分被代表或雇佣的状况。 2、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因工伤、疾病、失业和年老收入减少或丧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要完善保险立法以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一步。 拓宽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农民打工者的权益。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而丧失劳动力者,给予工资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补偿及生活照顾。现实生活中,一些厂家在聘用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参与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便与农民“私了”,厂家逃避了责任,而带给打工者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苦楚。因此,立法应扩大工伤保险的范围,强制一切企业都必须参与工伤保险,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立法中应确立起全面的失业保险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 探索适合农村发展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的责任一直在于家庭,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让一对农村夫妇赡养四个以上老人,将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譬如在农村税收中提留养老保险费,初步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来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社会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者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体现,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是济贫与救灾。在我国,“贫者”指广大城乡贫困者,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一群体的人数已达5000多万。救灾,主要针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而言的,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受损的人口在2亿人以上,救灾扶助始终是一项任务。 (3)发展专门性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与公共服务。它包括公共性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福利事业,其中后者是国家与社会对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特别社会保障的体现。通过统一立法,真正体现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但要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神上真正满足“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通过强制立法规划,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4)完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当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有简单快捷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包括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内容通常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相关,如养老金、最低生活补助费等,在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时,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境况,应当尽可能地使受害的弱势者能通过最简单便捷而且收费低廉的程序获得救济。用现行的司法程序法来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成本过高,不利于切实地保护弱势者的社会保障权。建议这类问题主要应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受害者的申请费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得到社会保障。 3、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支持作用 “第三部门”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它以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9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又兴起了一场创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众创建了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长久以来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它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组织,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征。第三部门可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成为合作、关心、精神生活和智能创造的蓄水池”。新时期我国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在司法保护方面,必须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诉讼成本过大的问题。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贫困使其难于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当权益被侵犯时因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而无法寻求司法的保护,如此司法对弱者的保护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就应该在简化程序和减少诉讼成本方面探索出路。国外的“小额诉讼”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社会支持。 总之,能否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支持问题,使得他们都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不仅事关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长期高效有序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问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治风险,促进社会发展。
作为一名曾经的流浪儿童.我认为其流浪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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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建议等。话说这题目有点大且虚。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大病申请救助申请书如下:
大病救助申请书篇1、尊敬的浦北县民政所领导:我叫廖宗港,现年58岁,是六硍镇横岭村委会里德村村民。我家有4口人,老婆、我和两个儿子。 我于20xx年11月患了严重脑出血、高血压等方面的疾病,先后在浦北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等就医。
大病救助申请书篇2、×××县民政局:我叫×××,男,汉族,现年×××岁,患鼻咽癌骨转移,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一直在川北医学院住院放化疗,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大病救助申请书篇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xx市xx街xx社区居民xx,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
大病救助申请书篇4、申请人:XXX,男,XXX岁,X族,XXXXXXX村民小组村民。 申请事项:因病灾造成家庭困难,请求给予大病补助。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全家XX口,由于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生活省吃俭用勉强度日。XXX年申请人身患肝胆管结石病,经诊断需慢调治疗,每年需要花销数千元的医疗费,至今尚未痊愈。
大病救助申请书篇5、尊敬的民政局领导:我叫xxx,现年x岁,是xx镇xx村第x组村民;我家有x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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