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
全书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带有“三言两拍”笔意。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惊叹不已。
创作背景
晚清光绪年间,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居,性格迥然相区别,然而,燕赵之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盐,风俗习惯强悍。近一百多年来,列举所有中华大灾大难,没有一个不首当其冲,于是产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赫上层,又在市井民间。作者听的很多,长记在心,所以,作者随想随记,描绘了解放以前出现的社会风土人情;每个人一篇,各不相关,最后写成一书,名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为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作品。全书由18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带有“三言两拍”笔意。作品的风格也接近古典传奇色彩,取话本文学旨趣。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赞叹不已。内容简介《俗世奇人》共有18篇作品,是作者的文化小说的最后一个系列。文章用天津话以及古典小说的白描入笔,极具有故事性和传奇性,并由日本画家作了精美的插图。晚清光绪年间,旧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这些人物空前绝后,然而都是俗世里的俗人;这些事情匪夷所思,却都是真人真事。作品目录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蓝眼好嘴杨巴蔡二少爷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泥人张绝盗小达子大回刘道元活出殡创作背景晚清光绪年间,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居,性格迥然相区别,然而,燕赵之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盐,风俗习惯强悍。近一百多年来,列举所有中华大灾大难,没有一个不首当其冲,于是产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然在显赫上层,另外在市井民间。作者听的很多,长记在心,所以,作者随想随记,描绘了解放以前出现的社会风土人情;每个人一篇,各不相关,最后写成一书,名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的这些人物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我整理了《俗世奇人》 读后感 600字 范文 ,《俗世奇人》读后感 优秀 作文 ,欢迎参考。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一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冯骥才老先生的作品《俗世奇人》中讲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还记得我们学过的课文《刷子李》吗?里面的主人公刷子李的粉刷技术高超,他做工的时候身穿一身黑给别人刷墙,并声称要是衣服上发现有任何一个白点他的做工就不要钱。你别说,他还真是厉害,每次做工衣服上都找不出一个白点,这成就了他刷子李的赫赫威名,在当时的天津卫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于是我就心生疑问,这些人的非凡本领,是天生就拥有的吗?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阅读这本书。
书中自然还有其他许许多多,各行各业,本领神异的人物,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的泥人张,风筝魏,背头杨,绝盗,小达子等等。这些名字都是天津卫人们称呼那些在某一方面本领非凡的人所起的绰号,叫的时间长了,人们就只知道这些个绰号,反而很少人知道他们的真名,这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本书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丰富而有趣天津卫本土方言,冯骥才老先生用朴实而风趣的天津话描写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字里行间流露着天津的独特语言魅力以及人文魅力,让我仿佛又回到了七八十年代那个热闹非凡的天津卫码头!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和书名意思一样,讲述了在平凡的世间生活着的一群又不平凡的手艺、独一无二有本领的人的 故事 。
他们都是从一个不被人认可的小人物,通过自己的努力、超高的技艺成为天津卫的“奇人”。他们都有一个绰号,象死鸟、泥人张、苏七块、鱼绝后……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了这个响当当的绰号。
《俗世奇人》中我最喜欢一阵风这个奇人。民国元年,一个 摔跤 手来到三岔河口,他有着自己的一种本领端缸,可一位练铁沙掌的用计谋成了“无敌手”,半个月后又来一位怪人,他把胳膊套在袍子里,人称“两袖清风”,跟“铁沙掌”打,结果他躲闪的招术极高竟把“铁沙掌”制服了。谁也没料到,一位高人一直在人群中,既欣赏又找破绽。他就是一阵风。他是个船夫,“两袖清风”照例闪转腾挪,可船夫要的正是这双长袖子。他抓住左右两边的长袖,一阵风似的绕到对手身后,把两条袖子结了活扣儿。这下他一步蹬在“两袖清风”肩上,任凭他左晃右晃,稳稳地一动不动。
一阵风令我喜欢的原因有三个。第一,在欣赏别人摔跤的时候,他不只看见好戏,还努力寻找破绽,寻找他的机会。生活中也一样,会有很多机遇出现,可最关键的是你能不能抓住机会,把握住每一个能让你成功的可能。
第二,故事的结尾说,一阵风又回了码头,继续做船夫。他这种不张扬,不大张旗鼓的作风值得学习。有了好成绩可以自豪但不能张扬。一个张扬的人,是不会讨别人喜欢的。
第三,一阵风总能根据自己的长处想方设法攻破别人,同时不能叫别人找出短处。这就要扬长避短。
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每一个奇人都有或多或少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学习这些 方法 成为生活中的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三
前段时间,偶尔整理书架,发现前几年买的一本书——《俗世奇人》,我觉得书名很有意思,于是便又翻开读了一遍。《俗世奇人》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也是冯骥才的第一篇小说,讲述了平凡人的不平凡 事迹 。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全是真人真事。“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以牙记人的华大夫;钓鱼很好的大回……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这么多俗世奇人当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刷子李,刷子李那高超的刷墙技术,使我赞叹不已,还有他那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还有一个规矩是: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一下墙。有一天,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曹小三,曹小三当然也听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要亲眼瞧瞧。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那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的时候,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曹小三以为师傅蘸浆了,不敢说也不敢看。可最后,那个白点竟是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打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刷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我看了这个故事,对刷子李那高超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中有许多篇 文章 ,每篇文章都不长,都配有一幅图画,但寥寥数笔,冯骥才先生就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 爱好 凸现出来,短短的一个小故事就被冯骥才先生写的如此精彩,仿佛那高超的技术就展示在自己的眼前,让人记忆深刻,看了赞不绝口!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四
听过一句话“平凡的人过着不平凡的生活”,我当然是一个平凡人,没有特别华丽的外表,十分聪慧的头脑,过人的才艺……
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常了,名字反到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我想这谁也说不准,因为奇人的生活是难以揣摩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然而,这些不同的活法始终吸引我的眼球,他们的谋生方法有奇怪的,有奇妙的,有奇趣的,或是与众不同的,反正字里行间都突出了一个“奇”字。他们各有各的绝活,也各有各的不同。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五
刷子李是专门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就白刷不要钱。也正因为这样“刷子李”的名声传到方圆百里。
而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给病人看病,眼疾手快,病人都还没感觉到疼痛,骨头却已经接上了。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也许我们会想这个苏七块爱财如命,但其实不是的,读到文章中间你会发现他偷偷的把七块钱还给给张四个垫钱的华大夫这个故事,事实证明他是一个讲义气的大夫。他这样做只是因为是自己立下的规矩他自己必须严格遵守不能破。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的这些人物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但如果我们认为这些人是天生有这个能力的话那就错了,其实他们并不是一个个生下来就是天才,而是靠后天努力的付出。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也看到比如在校运动会上破纪录的同学们,难道说这是他们天生的特长,天生就有这个神力?我敢肯定说不是的,他们之所以能破校纪录,甚至市纪录,背后付出的汗水艰辛是我们常人没法想象的。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作为学生我们必须好好地学习,不怕辛苦不怕困难,只有这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各行各业的“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六
《俗世奇人》中的天津手艺人个个都身怀绝技,令我佩服不已。看!张大力正举着石锁高兴不已,刘道远正为人情淡薄而垂头丧气,冯五爷正为了小偷是谁而苦恼……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有:杨巴与刘道元。
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出了两位买茶汤的高手,一位胖黑敦厚,名叫杨七,他手艺高,只管闷头制作;一位细白精朗,人称杨八,他口才好,专管外场照应。虽只有两个人,但他们却把买卖做得十分红火。一天,中堂大人来到天津,官员们让杨七杨八做茶汤给李中堂。可李中堂却因为把碎芝麻看成了脏东西而大发雷霆,所有人都不明白,只有杨八明白,并用三言两语化解了尴尬,使中堂大人给了赏银,又让自己在天津成威名大振,杨七却渐渐埋没了。杨八没有广阔胸襟与伙伴分享名誉等身外之物。
有名的文混混儿刘道元想知道他死后其他人是怎样的态度,让两个徒弟帮忙装死。结果,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来了,先是没名没姓的人来看热闹;因为他一张纸状子差点倾家荡产的贺老板‘呸’地把一口大黏痰留在地上;一个大汉牵着一条狼狗说是向刘道元欠他的十条金子;平日里与刘道元称兄道弟的‘一枝花’竟也一面不露。不仅如此,邻居乔二龙竟还带着儿子来‘抄家’。终于过了七天,刘道元要出殡,没想到平时与他讲礼讲面的会友脚行的滕黑子那帮武混混儿竟挡在队伍前,他那兄弟‘一枝花’也站在他们中间,要抢夺金判官笔。刘道元终于接受了这一切,原来这些人表面上与他讲礼,他‘死’后竟是这般模样。
一个是因伶牙俐齿而威名大振却没考虑同伴的人,一个则是想知道别人对自己的真实态度是怎样的,却在知道结果后几近崩溃。虽然遭遇不同,但都是能告诉我们一定的道理。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七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 散文 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 反思 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作文八
说到天津,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手艺人多,泥人张、机器王、刻砖刘就是那里有名的用手吃饭的人物。冯骥才专门写了关于天津的民间生活的一部小说——《俗世奇人》。这部书中,一共写了三十六个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苏七块》、《酒婆》、《张大力》、《刷子李》……,这么多的故事,我最喜欢看的,也是最生动的,我认为还是《苏七块》,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
苏七块本名苏金散,是一名神医,凡是人们折胳膊断腿儿的,他按按就能治好,但谁来求他治病,必须先交出七块银子来,否则怎么说也不管!有人骂他只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也就有了‘苏七块’这个绰号。苏七块还好打牌,有一天,正当苏七块和华医生打牌时,走进来一位叫张四的三轮车车夫,求苏七块治骨折,可是张四是卖苦力的底层人,暂时交不出七块银子来,求苏七块赶紧帮忙,说银子先欠着,苏七块跟没听见似的,继续和华医生他们打牌。这下,华医生可看不下去了,他推说去撒尿,赶紧给张四七块银子,苏七块听到张四交出了七块银子,动作比铃儿都快,给张四三下两下就捏好了。
这个故事乃至整本书告诉我们,有手艺的人要什么有什么,被一大群人围拥;没手艺的,可能在天津都找不到一份糊口的营生。
还是那句话,也是书上的原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也是,像苏七块这样的手艺人,手上有绝活,无论什么定价,有什么要求,也有人求着他。而那些手上没有绝活的,没人搭理,反倒在天津,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自己的辉煌年代。
我想,这本书不仅仅是向我们介绍天津的手艺人,也展示了天津的市井风情,通过书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把天津的生活描写得生动、有趣,仿佛那提篮叫卖,敲锣打鼓的节奏都能在你耳边回荡,有时也能忘情地哼上一曲,看着书,时常能记住手艺人那手法和动作,可你一学,却怎么都不成……也是,手艺就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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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
全书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带有“三言两拍”笔意。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惊叹不已。
艺术特色
冯骥才移植天津相声语言的特点,在《俗世奇人》中运用大量的富于诙谐、嘲讽和节奏性的语言进行叙事,给小说笼罩上了一层“津味”色彩。如《死鸟》中有一段对贺道台伺候上司“心得”的描写,堪称经典,“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的时候说嘛,嘛的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帖耳,挨骂时点头称是……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
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吗”这段宛如相声开场白即“垫话”的叙事方式活生生地“画出”了贺道台阿谀奉承、巴结上司的丑陋嘴脸。
其中“嘛”、“撒气篓子”、“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等方言俗语的使用给小说增添不少喜剧效果,减少了阅读时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隔膜,增加了亲切感。另外,冯氏小说语言“节奏性与音乐性都很强”,上述一段层次分明,第一层是伺候上司的“准则”。
第二层是贺道台伺候上司的“天性”;而且每个小句舒缓自如,不急促,不突兀。这种别致的语言风格正如相声语言一样,富于节奏感。而《洋相》一篇则通过“抖包袱”的语言形式来讽刺崇洋媚外的中国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2)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仍能行侠仗义的“苏七块”、刷漆不留痕迹的“刷子李”、喝假酒无事,喝真酒丧命的“酒婆”、伺候好八哥,自己却成为“死鸟”的贺道台、举起石锁而又爽朗大度的“张大力”,这些怀有绝活的小市民们,为了养家糊口,展现着他们的一技之长。同样,他们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烂的精彩。泥人张,有着独特技艺和鲜明性格的民间奇人,捏泥人时动作的灵巧熟练,变幻莫测,成型泥人的栩栩如生,堪称一绝。仅仅是技艺的精湛还不足以表现泥人张的“奇”,面对海张五这样猖狂蛮横的权势,没有溜须拍马,没有阿谀奉承,而是勇敢地挑战恶势力。此时此刻,他显露出的是民间艺人的骨气!一言不发却出奇制胜,用过人的智慧回应了海张五的挑衅,泥人张值得我们钦佩。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刷墙时的悠然,似乎是在完成一件美妙绝伦的艺术品,绝妙的粉刷技艺是民间艺术之海中一朵晶莹的浪花。标新立异中,他制定了规矩,对自己严格要求,如此的精神,如此的决心确实不是一般人所具备的。曹小三的“发现”更为刷子李的传奇增添了色彩。尽职尽责的华大夫,只记牙不记人,虽记性不好,但作为一名牙医,选择了这个职业,他就要对每一位病人负责,帮助侦探破案,是当之无愧的平民英雄。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坚持就是胜利!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作为大家庭的一份子,我们要拒绝平庸!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俗世奇人》之:酒婆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使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讲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是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照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俗世奇人》之:张大力 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赳赳武夫,身强力蛮,力大没边,故称大力。津门的老少爷们喜欢他,佩服他,夸他。但天津人有自己夸人的方法。张大力就有这么一件事,当时无人不晓,现在没人知道,因此写在下边—— 侯家后一家卖石材的店铺,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的。锁上刻着一行字: 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 聚合成设这石锁,无非为了证明它的石料都是坚实耐用的好料。 可是,打石锁撂在这儿,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说它有多重?好赛它跟地壳连着,除非把地面也举到头上去! 一天,张大力来到侯家后,看见这把锁,也看见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个竹篮子,这就招了许多人围上来看。只见他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笑容满面,好赛举着一大把花儿! 众人叫好呼好喊好,张大力举着石锁,也不撂下来,直等着聚合成的伙计老板全出来,看清楚了,才将石锁放回原地。老板上来笑嘻嘻说: “原来张老师来了,快请到里头坐坐,喝杯茶!” 张大力听了,正色道:“老板,您别跟我弄这套您的石锁上写着嘛,谁举起它,赏银百两,您就快把钱拿来,我还忙着哪!” 谁料聚合成的老板并不理会张大力的话。待张大力说完,他不紧不慢地说道:“张老师,您只瞧见石锁上边的字了,可石锁底下还有一行字,您瞧见了吗?” 张大力怔了。刚才只顾高兴,根本没瞧见锁下边还有字。不单他没瞧见,旁人也都没瞧见。张大力脑筋一转,心想别是老板唬他,不想给钱,以为他使过一次劲,二次再举不起来了,于是上去一把又将石锁高高举到头顶上,可抬眼一看,石锁下边还真有一行字,竟然写着: 惟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把这石锁上边和下边的字连起来,就是: 凡举起此锁赏银百两,惟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众人见了,都笑起来。原来人家早知道惟有他能举起这家伙。而这行字也是人家佩服自己、夸赞自己——张大力当然明白。 他扔了石锁,哈哈大笑,扬长而去。《俗世奇人》之:青云楼主 青云楼主,海河边一小文人的号。嘛叫小文人?就是在人们嘴边绝对挂不上号,可提起他来差不多还都知道的那类文人。 此君脸窄身簿,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凉着的一张豆皮。但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他能写能画,能刻图章,连托裱的事也行;可行家们说他——-手糙了点儿。因故,天津卫的买卖没他写的匾,饭庄药铺的墙上不挂他的画。他于书画这行,是又在行里,又在行外。文人落到这步,那股子“怀才不遇”的滋味,是苦是酸,还是又苦又酸,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于是,青云楼这斋号就叫他想出来了。他自号青云楼主,还写了一副对子挂在迎面墙壁上:“人在青山里,心卧白云中”。他常常自言自语念这对子。每每念罢,闭目摇肩,真如隐士。然而,天津卫是个凡夫俗子的花花世界,青云楼就在大胡同东口,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挤成个团儿。再说他隔墙就是四季春大酒楼,整天鱼味肉味葱味酱味换着样儿往窗户里边飘。关上窗户?那管屁用窗玻璃拦得住鱼鲜肉香,却拦不住灯红酒绿。一位邻居对他说:“你这青云楼干脆也改成饭馆算了。这青云楼三字听着还挺好听,一叫准响!” 这话当时差点叫他死过去。 乾旋地转,运气有变。一天,有个好事的小子陈八,带来一位美国人拜访他。这人五十多岁,秃头鼓眼大胡子,胡子里头瞧不见嘴。陈八说这老美喜欢中国的老东西,尤其是字画。青云楼主头一回与洋人会面,脑子发乱,手脚也忙,踩凳子挂画时,差点来个人仰马翻。那老美并没注意到他,只管去瞧墙上的画,每瞧一幅,就哇啦哇啦叫一嗓子,好赛洗屁股时叫水烫着了。然后,嘬起嘴啧啧赞赏一翻。这一嘬嘴,就见有一个樱桃样的东西,又湿又红,从他的胡子中间拱出来。青云楼主定神一看,原是这老美的嘴唇。最后他用中文一个字一个字对青云楼主说:“我、太、高、兴、了、谢、谢——我、太、高、兴、了、谢、谢——”他大概只学了这几个字,反反复复地说,一直告辞而去。 青云楼主高兴得要疯。他这辈子,头次叫人这么崇拜。两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洋文写的信。他拿到《大公报》的报馆去找懂洋文的朱先生。朱先生一看就笑了,对他说:“你用嘛法子,把人家老美都折腾出神经病来了他说他回国后天天眼睛里都是你写的字,晚上做梦也是你的字,还说他感到中国的艺术家绝对都是天才!” 青云楼主如上青云,身子发飘,一夜没睡,天亮时,忽来灵感,挥笔给那老美写了“宁静致远”四个大字,亲手裱成横披,送到邮局寄去。邮件里还附一张信纸,提个要求,要人家把字挂在墙上后,无论如何站在这字前面,照张照片寄来。他想,他要拿这照片给人看。给亲友看,给街坊邻居看,给那些小看他的人看,再给买卖家那几个大老板看,给报馆的编辑们看,最后在报上刊登出来。都看吧!瞪圆你们的狗眼看看吧!你们不认我,人家老美认我! 他在青云楼中坐等三个月,直等到有点疑惑甚至有点泄气时,一封外皮上写着洋文的信终于寄来了。他忙撕开,抻出一封信,全是洋文,他不懂,里边并没照片。再看信封,照片竟卡在里边,他捏住照片抻出来一瞧,有点别扭,不大对劲,他再细瞧,竟傻了。那老美倒是站在他那字的前边照了像,可是字儿却挂倒了,全朝下了!《俗世奇人》之:认牙 治牙的华大夫,医术可谓顶天了。您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哪个牙酸、哪个牙活动,他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他能把真牙修理得赛假牙一样漂亮,也能把假牙做得赛真牙一样得用。他哪来的这么大的能耐,费猜! 华大夫人善、正派、规矩,可有个毛病,便是记性差,记不住人,见过就忘,忘得干干净净。您昨天刚去他的诊所瞧虫子牙,今儿在街头碰上,一打招呼,他不认得您了,您恼不恼?要说他眼神差,他从不戴镜子,可为嘛记性这么差?也是费猜! 后来,华大夫出了一件事,把这两个费猜的问题全解开了。 一天下晌,巡捕房来了两位便衣侦探,进门就问,今儿上午有没有一个黑脸汉子到诊所来?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角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摇摇头说:“记不得了。” 侦探问:“您一上午看几号?” 华大夫回答:“半天只看六号。” 侦探说:“这就奇了!总共一上午才六个人,怎么会记不住?再说这人的长相,就是在大街上扫一眼,保管也会记一年。告明白你吧,这人上个月在估衣街持枪抢了一家首饰店,是通缉的要犯,您不说,难道跟他有瓜葛?” 华大夫平时没脾气,一听这话登时火起,“啪!”一拍桌子,拔牙的钳子在桌面上蹦得老高。他说:“我华家三代行医,治病救人,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记不得就是记不得!我也明白告诉你们,那祸害人的家伙要给我瞧见,甭你们来找我,我找你们去!” 两位侦探见牙医动怒,龇着白牙,露着牙花,不像装假。他们迟疑片刻,扭身走了。 天冷了的一天,华大夫真的急急慌慌跑到巡捕房来。跑得太急,大褂都裂了。他说那抢首饰店的家伙正在开封道上的“一壶春酒楼”喝酒呢!巡捕闻知马上赶去,居然把这黑脸巨匪捉拿归案了。 侦探说:“华大夫,您怎么认出他来的?” 华大夫说:“当时我也在‘一壶春’吃饭,看见这家伙正跟人喝酒。我先认出他嘴角那颗黑痣,这长相是你们告诉我的,可我还不敢断定就是他,天下不会只有一个嘴角长痣的,万万不能弄错!但等到他咧嘴一笑,露出那颗虎牙,这牙我给他看过,记得,没错!我便赶紧报信来了!” 侦探说:“我还是不明白,怎么一看牙就认出来了呢?” 华大夫哈哈大笑,说:“我是治牙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 侦探听罢,惊奇不已。俗世奇人》之:绝盗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转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做事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去上班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 “好呵,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那两个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砸!” 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 “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俗世奇人》之:小达子 其貌儿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皮,软绵绵赛块烤山芋;站着赛个影子,走路赛一道烟儿,人说这种人天生是当贼的材料。没错!小达子眼刁手疾,就是你把票子贴在肚皮上,转眼也会到他手里,还保管叫你不知不觉,连肚皮贴票子的感觉也没变。可他最看家的本事,是在电车上。你在车上要是遇到他,千万别往他身上靠,否则你身上有什么,就一准没什么。 举个例子说,比方那种穿西服的小子,要是上了电车,保他没跑!因为那种小子好时髦,钱包都掖在西服裤子的屁股后边口袋里,口袋没盖,上边露着钱包窄窄一道边儿。可要想伸手把钱包抻出来,也是妄想。口袋小,钱包鼓,紧绷绷,屁股上的神经不比脸皮的神经差,一动就察觉,小达子却自有招儿。逢到此时,他往车门边的柱了一倚,等车一停,那小子下车的一刹那,他手比电光还快,刷地过去,用食指和中指的指尖夹住钱包的边儿。下车时人的重心和注意力都向下,于是口袋的钱包不用去抻,它自个儿就舒舒服服不知不觉出来了。 话说到这儿,别以为这电车上的天下就是小达子的。 一天,小达子在车上,打白帽衙门那站上来一位中年男子,黑礼服呢的褂子外边亮晶晶晃荡着一条纯金的怀表链,还挺粗。小达子呆着没动,等车快到梨栈时,他靠上去。这儿的车轨有一截S型。车到这里,必得一晃,他借势往那人身上一靠,表就到他手里,跟手揣入怀中。动作快得连眼珠子也跟不上。等车到梨栈,下车人多,他便挤在人群中,快快下车离开了现场。 他一边走,一边美滋滋琢磨着今天的收获。忽然间发现走在前边的一个人,很像刚才车上那个中年男子。他正犹疑的当口,那人转过身来,果真就是那人;奇怪的是,那人胸口地方亮闪闪,依然晃着那条又粗又亮的表链!难道他还有一块表?小达子不自觉用手一摸自己怀中,吓了一跳,竟然空空如也。他半辈子偷别人,头一遭尝到挨偷后的感觉。更栽跟斗似的,他怎么也琢磨不出这家伙用什么法儿从他身上把表取回去。这人见他发傻的样子,龇牙一笑,笑里分明带着几分轻贱他的意味,好似说:“你笨手笨脚也想干这个!”然后收起笑来,转身而去。 打这天,小达子不再上电车。《俗世奇人》之:大回 大回姓回,人高马大,手大脚大嘴大耳朵大,人叫他大回。 叫惯了大回,反倒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大回是能人,专攻垂钓。手里一根竹竿子,就是钓鱼竿;一个使针敲成的钩,就是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用的上了蜡的细线绳,就是鱼线;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拴在线绳上,就是鱼漂。只凭这几样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他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钓光了。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哪种就专上哪种鱼;他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一对对地往上钓。他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 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便能耐。 钓鲫鱼用的红虫子,又小又细,好赛线头,而且只有一层薄皮儿,里边一兜儿血红的水。要想把鱼钩穿进去,那可不易;弄不好钩尖一斜,一股红水出来,单剩下一层皮儿了。可人家大回把红虫子全放在嘴里,在腮帮子那里存着。用的时候,手指捏着鱼钩,张开嘴把钩往里边一挂,保管把那小红虫漂漂亮亮穿在鱼钩上。就这手活,谁会? 他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法,比方钓王八。 钓鱼时勾到王八,都是竿儿弯,线不动,很容易疑惑是勾上了水下边的石块。心里急,一使劲,线断了!大回不急,稳稳绷住。停了会儿,见线一走,认准那是王八在爬,就更不急着提竿。 尤其大王八,被鱼勾住之后,便用两只前爪子抓住了草,假若用力提竿,竿不折线断。每到这时候,大回便从腰间摸出一个铜环,从鱼竿的底把套进去,穿过鱼竿一松手,铜环便顺着鱼线溜下去。 水底下的王八正吃着劲儿,忽见一个锃亮的东西直朝自己的脑袋飞来,不知是嘛,扬起前爪子一挡,这便松开下边的草。嘿,就势把它舒舒服服地提上来! 这招这法,还在哪儿见过? 天津卫人过年有个风俗,便是放生。就是把一条活鲤鱼放到河里。为的是行善,求好报。放鱼时,要在鱼的北鳍上拴一根红绳,做个记号。倘若第二年把这鱼打上来,就再拴一根红绳。第三年照样还拴一根。据说这种背上拴着三根红绳的鲤鱼,放到河里,可以跳龙门。一切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招来了。 可是鲤鱼到处有,拴红绳的鱼无处弄到。鱼要是给鱼钩勾过一次,就变得又灵又贼。拴一根红绳的鲤鱼在鱼市上偶尔还能看见,拴两根红绳的鲤鱼看不见,拴三根红绳的连撒网打鱼的也没瞧见过。你想花大价钱买,他会笑着说:“你有本事把河淘干了,我就有本事把它弄上来。” 怎么办?找大回。天津卫八大家都是一进腊月,就跟大回定这种三根红绳的鲤鱼了。 大回站在河边,看好鱼道。鱼道就是鱼在水里常走的路,大回有双神眼,能一眼看到水里。他瞧准鲤鱼常呆的地界,把一个面团扔下去。这面团比栗子大,小鱼吃不进嘴,大鱼一口一个。 但这面团里边决不下钩,纯粹是扔到河里喂鱼,一天扔一个。开头,那贼乎乎的大鱼冒着危险试着吃,一吃没事,第二天再来一个,胆儿便渐渐大起,以后见了面团张嘴就吞。半个月二十天后,大回心想差不多了,用鱼钩勾个面团扔下去。错不了——一条拴红绳的大鲤鱼就结结实实绷住了。 可是这法子最多只能钓到拴两根红绳的鲤鱼。三根红绳的鲤鱼决不上钩。这三根绳的鲤鱼已经被钓到三次,就是吃屎也不敢再吃面团了。使嘛法子?就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大回不是把鱼琢磨透了? 南门外那些水坑,哪个坑里有嘛鱼,哪个坑里的鱼大小,哪个坑的鱼有多少条,他心里全一清二楚。他能把坑里的鱼全钓绝了,但他也决不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钓绝了,他玩嘛? 故而,小鱼不钓,等它长大;母鱼不钓,等它潲子。远近钓者就称他“鱼绝后”,这可不是骂他,是夸他。 这外号并不好—— 辛亥变革后的第三年,夏至后转一天。大回钓了一天鱼,人困马乏。多半辈子,整天站在坑边河边,风吹日晒,身子里的油耗得差不多了。他在鼓楼北的聚合成饭庄,吃饱肚子喝足酒,提着一篓子鱼摇摇晃晃回家。走不动就靠墙睡会儿。他家在北城根,这一段路不近,他走走停停直到午夜,迷迷糊糊就趴在大街上了。 这时街上走过来一辆拉东西的马车,赶车人在车上睡着了。但就是醒着也瞧不见他——凑巧这段路的几盏街灯给风吹灭了。这真是该活死不了,该死活不了。马车从他身上压过去时,车夫那老家伙睡得太死,居然也没觉出来,转天亮才叫人发现,大回给车压成一个片儿了,赛张纸似的贴在地面上。奇怪的是,人压瘪了,鱼篓子却没压着,里边的鱼还都活着。等巡警一追查,更奇怪的是,那车上拉的东西,竟然是一车鱼!这事叫人听了一怔一惊,脖子后边冒出凉气来。 有人说,这事坏就坏在他那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叫“鱼”把他“绝后”了。但也有人说,这是上天的报应,他一辈子钓的鱼实在太多了,龙王爷叫他去以命抵命。可事情传到东城里的文人裴文锦——裴五爷那里,人家念书的人说的话就另一个味儿了。人家说: 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
从结构上看,一篇读后感至少要有三个部分的内容组成:一是要介绍原作的篇名内容和特点;二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原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就是概括地谈谈对作品的总体印象;三是读后的感想和体会.即一是说明的部分,二是要有根据评价作品的部分,三是有感而发,重点在“感”字上.首要的一点是“读”.“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所以,要写读后感,首先要弄懂原作.其次要认真思考.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 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第三,要抓住重点.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 .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一颗热爱之心,做事能成就传奇,写文章也能留下传奇!俗世,果然有奇人!就看您怎么做了
一位哲人说过:春天的鲜花固然娇美,但秋天金色的果实却是成熟的智慧。梁实秋一生洒脱,去世之前却呼唤“快给我很多很多的氧气”,言语之间透露出对生命的眷恋。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人生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1
匆忙行走是人生的劳累,停下思索是人生的从容.
走与停拼接成了人生,奔走中,我们充实着人生,深刻着人生.
也许抚琴赋诗,对酒当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人生又怎么可以只埋头于书卷,浸没于人海?匆忙行走是人生的劳累,停下思索是人生的从容.
走与停拼接成了人生,奔走中,我们充实着人生,深刻着人生.
也许抚琴赋诗,对酒当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人生又怎么可以只埋头于书卷,浸没于人海?我们什么时候品读"林花落了春红,太匆匆",咀嚼"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体味"一逝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是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是秉烛勤奋夜,残缺了多少圆月;奋笔疾书间,刻深了多少额头;步履匆匆间,流走了几尺年华;奔波忙碌间,苍白了几许黑发.人生要不停走下去吗?还是更要适时剪取一页稿纸的时间,让心停下来思索.
人生需要充实,也许要品读.
走与停,那是置身璀璨俗世亦或竹屋清素间现实与浪漫的.矛盾,是一种心已停下而身犹前行间被撕裂的痛觉,却也更是一种融合,一种劳累充实与从容大气的睿智.
我不反对有人选择发奋于孔子的生无所息,只是劝慰他们可以停留一刻,安闲于陶渊明的归园田居.
疲于奔走时,总会迷路.一味地追逐,不停的行进,反而会让自己方寸大乱,适时地停下来,整理思路,整理人生,同时,我们也会收获思想.人生就应该这样,拼搏收获事业,安闲收获人生.
人生,半日豪情半日凉.
不要埋首于匆匆,踏步一马平川时,也要登高望远,感受飘飞吹衣的人生.案牍劳形时,也要凭窗思索,品味人生真谛.
我,也在匆忙中行走,在人生路上,当然也会偶尔这样停下来瞥一眼霜染的红叶.
是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是秉烛勤奋夜,残缺了多少圆月;奋笔疾书间,刻深了多少额头;步履匆匆间,流走了几尺年华;奔波忙碌间,苍白了几许黑发.人生要不停走下去吗?还是更要适时剪取一页稿纸的时间,让心停下来思索.
人生需要充实,也许要品读.
走与停,那是置身璀璨俗世亦或竹屋清素间现实与浪漫的矛盾,是一种心已停下而身犹前行间被撕裂的痛觉,却也更是一种融合,一种劳累充实与从容大气的睿智.
我不反对有人选择发奋于孔子的生无所息,只是劝慰他们可以停留一刻,安闲于陶渊明的归园田居.
疲于奔走时,总会迷路.一味地追逐,不停的行进,反而会让自己方寸大乱,适时地停下来,整理思路,整理人生,同时,我们也会收获思想.人生就应该这样,拼搏收获事业,安闲收获人生.
人生,半日豪情半日凉.
不要埋首于匆匆,踏步一马平川时,也要登高望远,感受飘飞吹衣的人生.案牍劳形时,也要凭窗思索,品味人生真谛.
我,也在匆忙中行走,在人生路上,当然也会偶尔这样停下来瞥一眼霜染的红叶.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2
一滴水,可以诠释老井的甜美;
一片绿,可以证明生命的存在;
一个举动,可以提炼出人生的价值……
读了这篇《山里走出的“诚信之花”》我的心灵为之震撼!或许是时代的变迁,或许是人心的变化,这样的人或事真的已经不常见了。一个简单的问题——有一天,当你捡到一笔天大的意外之财,你是占为己有,还是物归原主?然而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很多人往往会迷失自己……可是,这位平凡的农村女孩却用自己的诚信交了一份不平凡的答卷。
是否人在金钱面前就会失去自我?不,这位可爱的大姐姐用行动证明——诚信高于一切!不但是拾金不昧,而且在捡到这个装有护照、身份证、120欧元现金、万元的现汇现取汇票、十几个存折的手提包后,她更是拒绝了这位失主的一万元现金酬谢。还记得她那时说的那句那么质朴的话吗?——“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如此一位“诚信之花”更是从小就接受到了家庭的熏陶。虽然是贫苦的一家,五口人住在一座土木结构的破旧房子里,靠几亩农田、一点茶山维持着生活……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父母却常教导女儿——“我们虽贫穷,但做人要诚实,待人要诚恳,做每件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正是这耳濡目染的教导,使她的心灵早早的上了一节最重要的人生之课!
天使的翅膀碎了,落到人间,成了我们的忧伤;诚信的背囊抛了,撒到世上,成了散旦的魔杖。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静下心来想想,如果我们身处异地,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在这时刻如果丢失了自己的钱包,你也许会崩溃,会觉得这人世间是这样的寒冷!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像这位诚信之花一样,你也许就能感到这世界的温暖了吧!
为了避免记者的采访,她毅然地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至今我还铭记着她在入学仪式上说的话“我只有奋发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用于社会的人,才能报答党和人民的恩情的万分之一!”
人生之舟,不堪重负,有得有失。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智相跟。但失去了诚信呢?那么你所拥有的一切,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
我们的世界需要有诚信的人,希望我们人人都能成为“诚信之花”!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3
生命,一个多么深奥的词,一个成功人士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天空中绽开的五彩缤纷的礼花;一个失败者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一朵凋谢的花儿,终究还会自信地开放。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公平的,没有多少之分,你生命的主人是自己,就看你是否能掌握自己所拥有的生命。
一个个因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例,让我们痛不欲生。现在科技提高了,家家户户都有自行车、电瓶车、甚至私家车。在去年,我们舟山市的交通事故就有480起,致至死亡的有36人,受伤的有146人,经济损失50多万。
一个年仅8岁的小巍海和两个比他大几岁的哥哥在马路边玩,正巧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两个大哥哥老远儿就看见了,于是他们跑到了马路对面。小巍海看见哥哥们跑了过去,他就跟着跑过去,正当小巍海跑到马路中央时,那辆大卡车已经离小巍海很近了。那辆大卡车原先只限载三吨,而它现在竟然载了8吨的水泥,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大卡车什么也不装,出会把人轧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而对于一个将将8岁的孩子,怎么承受得住呢?卡车轧过了小巍海的胸膛,勒骨穿过了他的心脏,才刚刚8岁的小巍海就这样当场死亡。卡车怎么这样无情,去撞一个年幼的孩子?小巍海又是那样的无知,干嘛要去横穿马路呢?这件事晴天霹雳,催人泪下,令人同情。由此,我想到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上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我们是《沈四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课题研究小组。我们学校地处十字路口,这是交通繁忙的地段。我们在同学们上学的高峰期,在十字路口旁的红绿灯处记录了遵守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数,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学太多了。有一次,一位妈妈带着一位同学,开着车闯红灯,孩子大声喊叫:“妈妈,红灯!快停下来。”可那位妈妈像没听见一样仍然一如既往,这时正好没有来往的车辆,要是有,不是又要出现那凄惨的一幕吗!我真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所担心啊!
有些人,等人生的最后时刻才明白生命的可贵;等死神擦肩而过时,才会去珍惜生命。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才有了资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生命吧!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4
一瓶辣椒,一瓶醋,一瓶盐,可以做什么呢?如果你是一名厨师,你一定会将他们合理搭配,做出一道美味佳肴;如果你是一名化学教授,你一定会将它们依次组合,完成一套完美的实验;如果你是一名哲学家,你一定会用那犀利的眼神看透他们,感慨人生的真理;而我,一名平凡的高中生,却有着不同的感受。
相同的瓶子,不同的内容,正因如此,才造就了不同的结果。正如我们,在刚出生时,我们都一样,眼神中充满了纯真与迷茫,对这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身心也得到了成长,我们明白了真理,知道了对错,学会了判断事物,同时,我们也有了各自的特长,有了各自的爱好,是这些让我们彼此与众不同,也正因为不同,世界才更加缤纷美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人在某一方面做得很好,当我们问他们时,他们常常会说:“我就这方面好,别的啥都不行。”也许你会觉得它十分谦虚,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去想:这方面就是他的特长。“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一个人对一件事物充满好奇和疑问,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去钻研它,然后他就开始不懈的努力,从而在这一方面有所成就。
每个人都有特长,但是每个人的成就却完全不同,也许你会说他们太聪明,会说他们智商高,那你就错了。每一个成功的人,对一方面的事物都十分喜爱,但是喜爱远远不够,他们必须付出常人做不到的努力,才能做出超过常人的成功。“别的什么不会,只好做这件事。”这句谦虚的话,会让很多人对说话的人产生敬仰,但我觉得,在敬仰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想一想,这些人为什么取得成功?为什么自己却取得不了成功?我想原因十分简单,因为我们并没有喜爱一件事物达到疯狂的地步,也没有为这件事物付出很多的努力,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由于一度失败而心灰意冷的人,不要伤心,要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真理,每个人都有特长,只要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那些数学家,艺术家,文学家,也都是对自己的爱好不断努力,才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结果。“什么都不会,只好做这个。”这不仅仅是一种谦虚的表现,更是对自己的努力肯定的表现,世界上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只要好好努力,再难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
亲爱的的朋友啊,不要畏惧前方的困难,努力向前,向着自己的爱好努力吧,实现自己的理想,完成自己的愿望,明白人生意义,这就是人生的价值。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5
人生无不时不刻不在变化,或许自己不曾发现,但看看周边的人事就会发现。
我生活在城市里,接触的人事比较复杂。这种复杂的感觉或许在我12岁的生日后就感觉到了,那到底是什么复杂呢?
先从学生谈起吧。小学里,我在一所著名学校学习。因为学校条件很好,所以在校学生人数是很多的,从记忆里估计吧大概有近三千人。小学生们的思想是很简单的、纯洁的,每天大部分学生都能按时回家或者是上学,不来上学的或者请假的学生很少,学校一般不会发生出乎意料的事情来,这或许是老师们可爱可亲因素之一吧。就连调皮的学生都带着一种幼稚的心理。一切都是可爱的表现,极少有压力、极少有情窦初开的感觉、极少有不正当的社会关系……
或许每个小学生都会认为以后遇到不良影响都会挺一挺就过去了,这当然也包括我,但事与愿违,现在的社会或许很难办到了。
自从我上了初中才明白,再也不是像小学那样纯纯的了。有很多不顾正业天天好耍,一伙一伙的围在一起,天天抄作业,天天打架,与不良青年打交道的学生;也有很多争先恐后,不惜一切代价,熬夜学习的学生,这是一场激烈的战争,让你不得不努力学习;有敢于向老师、校长顶撞的学生;有谈恋爱的学生,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也是我刚刚见过的。这仿佛一座大城市,而我只是一个山上的小孩,第一次见着这样的世面,但事实总是要去面对,闭眼塞耳又有何用?
再谈谈我曾经的朋友吧。那些曾经比我纯洁、清高万倍的朋友们,现在我们再次见面才知道他们现在的模样,我仿佛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和我一条船了,因为我们现在相差得太大了,我很爱我的曾经的朋友们,但现在我再也爱不起来了,什么原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再谈谈社会吧。我原来的很多很多的不知道现在仿佛全都醒悟,我原以为的美丽也随知消失,那些曾经以为的丑恶也不觉得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我在变化。
我在渐渐长大,每长大一点儿我就会明白许多可怕与美好。看得事物多了,经历的事物也多了,不管人世间有多么的复杂,我都要纯纯的,或许纯纯的不是什么好事,但我相信上帝给关掉一道门必会给我另一道门的。
所以我愿意纯纯的,就像小婴孩一样。
《人间世》是一场以医院为拍摄原点,聚焦医患双方面临病痛、生死考验时的重大选择、通过全景化的纪实拍摄,抓取一般观众无法看到的真实场景,还原真实的医患生态的纪录片。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人间世 观后感 ,希望大家喜欢!
人间世观后感1
《人间世》,这是一听名字就很压抑的一部纪录片。片名“人间世”来自庄子,原文写为人处世之难,而现作为这部纪录片的名字,我想,医院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而我们在这里上演着人间世事的百态。和以往我看过的避重取轻的纪录片不大相同,这是一部极其真实的纪录片,不像其他视频一样只有惯有的套路,将医生塑造的似乎无所不能,好像他们总能将濒死的病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总能起死回生一般的神奇。而《人间世·救命篇》一开始,就向我们呈现了三则抢救失败的案例。
第一个年轻人被查出有心脏问题,最后发展到急性心衰,医生拼尽全力也没能挽救他的生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个镜头,是他的床头,那里还摆放着爱人希望他早日出院而送来的礼物。第二个年轻人因为吃多了变质海鲜,中毒导致多个脏器衰竭,抢救过程中医生们下意识的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血袋,主任近乎恳求的向电话另一头申请多调用些血袋,但是病人最后还是抢救无效死亡。第三个是患有先天性马凡综合征的病人,不做手术的话大动脉随时会撕裂导致死亡,冒险做了特大手术,几乎把全身的主动脉都换成了人造血管,但他还是没能挺过手术第二天……
这一篇里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亲情爱情,更多的是医德医道,医生们很多下意识的细小的举动,都在诠释着救命的艰难和迫切,那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是身为医生对每个病人的责任心。
《人间世·生日篇》围绕的是高危孕妇,看完这集我真的很难去评定她们的做法,明明已经被告知不适宜怀孕,却偏偏愿意拿命去赌,看着她们拼上性命生下的孩子,我不知道我该去赞美母爱的伟大还是批判她们的不理智,可是我又有什么理由去做此评判呢。我们每个人所做出的选择,最后都要我们自己去承担后果,只是有些决定伤害的不只是我们自己,连带着深爱着我们的亲人,都会被这个决定拉入悲痛的沼泽。
对医生来说,这些可能是每日最平常不过的记录,却看得我几次泪目。
尤其是《人间世·烟花篇》,这是我最先观看的一集,可是现在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的难过。这一篇将镜头对准了一群孩子,他们均患有骨癌,虽然这种病的患病率只有百万分之三。在本该是天真烂漫无所顾虑的年纪,他们却被命运裹挟着推进病房,受尽病痛的折磨。刚开始我以为既然播放出来了,最后都该是健康出院了,可是却眼看着他们一个个从鲜活可爱到被盖上了白布,谢幕时名字被框上了方框……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在巨大的命运面前,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纪录片一开始便是三个医生尝试给松茗进行麻醉,而松茗挣扎着哭着喊“我要呼吸”。仅仅四个字,就让人不忍再看。在这一集里,他们说的很多话都会让人心尖犯疼。子涵说“痛的时候嘴里含块糖就会好些”;安仔说“游戏里人有很多命,输了重来就好了,不像我自己,只有一条命”,“我真的到极限了,我撑不住了”;思蓉说“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以及叙述旁白的杜可萌,在片尾时平静的说“医生告诉我,我体内的癌已经扩散到肺部了”……还记得可萌在片头时说,病房里的 故事 有的结局很悲伤,有的结局很美好,但更多人的故事都还没有结局……
我想他们一开始也是有着满满的希望的吧,因为在孩子们的心里医生无所不能,他们总能治愈我们的疾病,可是一次次的化疗,一次次的.手术,一次次的通知,渐渐地让他们习惯了病房的残酷,从满怀希望到坦然接受……也让观看的我们真正的体会到医生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不是神也不是救世主。
这些医生中的一个心脏外科主任赵强,他的微信签名写着“每天都要开心”,对我们来说,这不过是一句简单的祝福,可是对他来说,“开心”是工作,也是每天都要面临的残酷考验。还有给我印象最深的车在前医生,在病人抢救无效去世之后,48小时没合眼的他本来可以离开了,但他几乎下意识的在病床前试图擦干净病人的血,他说“我们还是希望年轻人有更多机会活下来,可是你没得选啊”。
每每抢救失败后,镜头里留下的医生的背影,都仿佛在诉说着他们深深的无力感。医闹,医患关系紧张,这些问题的存在很难让我们正确看待医生这个职业。但是通过这个纪录片,我想或许我们可以稍微理解一下这个高强度工作的职业,去发现和感受这个世界的善意和温暖,并将它一直一直的传递下去。
真的很感激这部纪录片,让我们看到了即使身处绝境,但仍然有一些从细枝末节里渗透出来的最珍贵的情感。
那是一束光。
人间世观后感2
今天早上,我和同学们一起看了一部纪录片,名字叫《人世间》。
纪录片讲的是一位名叫蔡弦安的骨肿瘤患者,他患了骨癌,左手臂上长出了一个 乒乓球 大小的肿瘤,于是被迫截了肢,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求和对生活的希望,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他开始积极的面对化疗,面对厄运。这笔纪录片还讲了其他许多许多骨肿瘤患者的故事,有不满十岁的 儿童 ,有十几岁的青少年,还有成年人。
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也跟着不定。当蔡弦安进行手术时,我紧张,当蔡弦安带病参加活动时,我感动,当蔡弦安平静的度过他生命的最后几天时,我难过……
这部纪录片告给我很多感触:我们要乐观地面对人生中的困难与挫折,要珍惜当下和拥有的,要感恩父母及那些给予过你帮助的人们,要关爱那些被疾病所折磨的人,当你在困境中,要坚韧地面对,这样,才能渡过难关。在生活中,乐观、珍惜、感恩、关爱以及坚韧是你最大的财富。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当我以后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人世间》里那些像蔡弦安那样遭受病痛折磨的人,始终用微笑迎接病痛,面对生活、迎接挑战。
病房里的笑容,你们是人世间最绚丽的风景!
人间世观后感3
这部催泪无数的纪录片,看了第一集。看到有人说看完后会为自己找到前行的力量。我大概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而这种说法我却不能赞同。
看完纪录片,目睹这些坚强又可怜的孩子们的悲惨命运,我感慨命运对他们太不公。而悲剧之所以为悲剧,因为此时面对的是命运本身,这本身便是最崇高的事。把别人的悲惨的命运变成自己生命里的故事,通过目睹别人身上真切地发生的悲剧作为自己前行的动力,用别人的故事来给自己力量,这看似产生出来的同情,实际上却是一种自私。最崇高的事情,我们应该用严肃和纯粹去面对。因而看《人间世》,只是去懂得这种痛苦、去理解这种群体,除此以外再多一个目的,都会觉得是对别人命运的亵渎。
但能做到的也仅仅是这样了。因为我再怎么努力,我也不是他们,所以我永远也无法完全懂得这种痛苦,因而永远也无法完全理解他们。我看到你的悲惨遭遇,但我所能做的却依旧不够。这是真正的'痛苦。在命运之下,人真是无力。
但我们依旧要去做这种努力。因为这种为了理解和懂得所做的努力,依然有意义。它让每个人在和他人实际的交往中,会站在每一个对方的位置上,去懂得对方、理解地方、体谅对方。这种懂得、理解、体谅,哪怕它依旧不能抵抗悲剧带给对方的全部的痛,但产生的力量给他哪怕只增加多一份前行的勇气,也将是很大的力量了。
人间世观后感4
医疗主题纪录片《人间世》第二季第二集《生日》上线后,引发微博上一场围绕“生育”问题的大讨论。
《生日》中的几个人物,均是伟大的妈妈,因为各种原因,她们拼上性命孕育,不管即将面对什么,他们都要赌一把。有些人赢了,可有些人输了,输了命。
看着镜头里抢救仪器上那条没有任何波动的直线,我想,如果置身其中,我一定是自私的人。
25岁花季,为完整人生,赔命生子
吴莹,25岁,先天性心脏病伴重度肺动脉高压。医生说她不能怀孕,丈夫、父母、公婆劝她放弃孩子,可她用母爱的光辉推着所有人跟她一起往前。
她说,有了孩子,人生才完整。
非常佩服她的勇气,敬仰她母爱的伟大。然而,孩子出生后没了妈妈,父母没了女儿,丈夫没了妻子,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的伟大。
我忘不了她接受手术前的泪水,忘不了她手术后躺在ICU里的眼神。
我不知道她是否后悔,但我肯定她很留恋这个世界,她不想死,她想活!
孩子有了,但命没了,人生完整了吗?
38岁,已有两女,失血一万毫升,拼得一子。
林琴,38岁,已有两个女儿,因为当地重男轻女,必须再生一个儿子。
生产过程中出血一万毫升,相当于一个成人体内的血换了三遍,最后摘除子宫,保住一命。
画面的惊恐绝对足以让人过目不忘。
但更让人惊恐的是,当医生告诉她丈夫可能需要切除子宫时,丈夫的第一反应不是关心妻子,而是说:“一定要没办法的时候才能切除!”
好吧,我不生气,至少他没有说死都不能切。
终于走到陌路必须要切子宫,让丈夫签字时,旁边还有一个女性的声音在说:“真的要切了吗?”
我难过,它来源于一种无力感
在男女平等的努力这么多年之后,还有如此堂而皇之的重男轻女。
互联网如此发达,信息如此爆炸的年代,有几个男人认真的去了解过女人怀孕、生产的过程,去关心过产后抑郁的存在。
就像纪录片里说的,这是母爱的光辉,还是生命的。
我只能是个坏妈妈
很感恩自己能顺利的拥有这么个可爱的女儿。
得知怀孕时,我曾想过不要她,我能预想到孩子对我的一切影响,而现在这些影响也确实发生了,确实一度非常困扰。
怀孕导致的所有不适,生产经历的所有痛苦,都被周围的人用一句:“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轻轻带过。
经历两天两夜的`宫缩痛,转剖腹产,术后躺在病床上,所有人欢天喜地在病房里谈笑风生,嗑瓜子喝茶,看孩子聊天,我这个蓬头垢面、插着尿管、躺在床上动不了的人被很多甚至不认识的人参观后又被自动无视。
我的尊严在哪里?我的亲妈跟我说:这是风俗,你必须接受。那是我一辈子的阴影!
照顾孩子,任何人都可以有事走开,但我不行,依旧是亲妈跟我说:“你是妈妈,应该的!”
妈妈自然是心疼我的,但依然觉得所有都理所当然,那是他们那辈人无法改变的传统。
孩子出来的刹那,被告知是女孩,我的第一反应是遗憾,因为我的女儿还要经历我所经历的一切,即便她心甘情愿,但也不可避免要承受痛苦。
我爱她,所以等她大一点,我要告诉她,不管你爱谁都要先爱自己,只有自己开心,才能带给身边人快乐。
我不催她结婚,不干涉她是否生育,只要她明白自己的心意,明确自己的目标,一切的决定我都支持。
而我,要身体力行的做好她的榜样。
不会省下化妆品的钱给她上早教,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变化放弃凹造型。
哈根达斯一个球我要吃大半个,给她一点点。
我要继续让她一个人睡一间房以保证我自己的睡眠质量,我要找机会甩掉她跟闺蜜出去浪,跟哈先生去蜜月游。
我想 出国 留学 ,我还有事业上的野心要积极实现,我要留很多时间给自己折腾。
我要变得更勇敢
不管是家庭还是社会,女性总要承担更多的压力,现状不是一两人或二三十人甚至几百人能改变。
马伊琍说,要男性真的尊重女性,就要让他小的时候就看到爸爸是非常尊重妈妈的。
可是,他人,即便是亲密的爱人,我们都很难控制,但至少我们可以主宰自己。我愿意就是心甘情愿面对一切后果,但不愿意就要勇敢大声的说出来!
人间世观后感5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这部片子。
这学期讲萨特,他说人的生命只是种偶然。或许在此处有些断章取义,想要表达的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很早就开始思考有关死亡的命题。儿时因为害怕死亡而哭泣,在黑暗中构想虚无,恐惧得浑身颤抖。有一个影像深深地扎根在我的脑海里,上小学的我在一天晚上抱住母亲,询问什么是死亡,直至恐惧得流出眼泪。初中的时候我去了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对着社工说害怕下一世再无法找到我的父母,而她说了些什么,我早已记不清了。
好人一生平安不过是一种教诲,慢慢我开始明白,生命不过是一种偶然,死亡也不过是种随机性。活着究竟是什么?是茫茫黑夜中不小心闯入的喧闹房间,是在睁眼与闭眼之间的惊鸿一瞥。我对死亡的触觉有某种奇怪的迷恋,在一切的剧情里,死亡是一声惊雷,带来神启。但这一切却又局限于抽离现实的虚幻中。我仍旧对真实的死亡充满恐惧与憎恶,而它出没于这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我早已明白是死亡让生命显得更为离奇。生命的目的是什么?也许就是提出并且追问这一永无答案的命题。
关于生与死的论题我早已咀嚼过无数次,它们在我的唇间和笔尖被反复蹂躏,甚至让我觉得老调重弹得恶心。又或许在当下的层次我无法望见更高远的一切,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生命和死亡都是美的,我热爱死亡,却也同样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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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讨论的是函数有意义的区间,必须为对称的。再就是F(x)=a与F(-x)=b的关系若a=b 则为偶函数,若a=-b则为奇函数
首先看函数的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如果不对称,就是非奇非偶函数。如果对称,再来求出f(-x)看,若f(-x)=f(x)则为偶函数,若f(-x)=-f(x)则为奇函数。
如果是二次函数则最简单看图像,如果是一般的话用-f(x)=f(-x) 是奇函数 f(x)=f(-x) 是偶函数!一楼说的不对,应该是 f(x)=f(-x) 是偶函数 我上高三,现在一轮复习呢,相信我没错的! 还有一个重要规律,如果函数是奇函数,那么f(0)=0!这个性质很重要
找一类的传立叶级数讨论一下不就好了``= =
骑士(英文:Knight、Cavalier),指中世纪时期由欧洲文化发展出来的马战军事单位,其后则演变为一种社会阶级。并发展出骑士道精神(类似日本的武士道)。 骑士的定义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中世纪欧洲骑士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风俗 文化 是经济基础的反映,风俗文化是原始宗教、礼法的上源等观点,英国人的风俗礼仪丰富多彩,很有讲究。他们重礼仪,知常理,在处理事情和工作中,善于为他人着想。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国风俗文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英国人的风俗习惯
摘要:英国人的风俗礼仪丰富多彩,很有讲究。他们重礼仪,知常理,在处理事情和工作中,善于为他人着想。英国人事业心责任感极强。反应机智灵敏,处理问题很灵活。本文将简要对英国人的风俗习惯进行论述。
关键词:英国;风俗;习惯;尊重
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其首都是伦敦。伦敦以雾大闻名于世,经常是连续多日浓雾不退,距离两三米以外就什么都看不清了,因此伦敦被称为“雾都”。英国的地理位置处于欧洲的西部,面积约为二十五万多平方公里,人口不到六千万,其中英格兰人占绝大部分。英国在世界上是最早开始进行工业化发展的国家,工业发展历史悠久,技术水平高,在世界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英国是世界第四贸易大国,它依靠对外贸易发展本国经济,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原料和食品进口国之一,也是经济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
英国人重礼仪,知常理。懂得理解人、帮助人、体谅人。在处理事情和工作中,善于为他人着想,尽自己做大的努力把事情办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留给对方,颇具绅士风度。英国人事业心责任感极强。有钻研的精神,只要认准了一个目标,确定了方向,就会不惜付出一切,把它做好,力求完美。在与人交往中,英国人很平易近人,容易接触,与朋友初次见面行握手礼,不随便拥抱接吻等,注重端庄得体。英国人与人相处懂得推己及人,反应机智灵敏,处理问题很灵活。英国人的风俗礼仪丰富多彩,很有讲究。
如果你有幸被英国朋友邀请至家中做客,若仅是以愉快为目的的邀请,进行交往聚会,那么你若提前到主人家就是不礼貌的行为了,因为主人一旦没有准备充分,你提前的到来会让主人感到尴尬不快,会让他很难堪,所以大约晚到十分钟左右,不超过半小时是最好的。聚会结束后不要在主人家坐的太晚,晚餐结束以后稍作聊天,大约一小时之后,或者在晚上十点至十一点之间离开是最佳的,这样不会影响主人的休息,又显得有礼貌。
英国人的邀请招待客人的方式主要分为宴会和茶会两种。茶会又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在用餐过程中,英国人不会像中国人一样热情的劝客人喝酒尽兴的,他们很尊重客人的选择,随兴趣选择就好。如果没有喝酒的意愿在主人给你斟酒时你只需用手遮住杯口就好,绝不会勉强。当然,英国人大多数是对酒情有独钟的,毕竟英国也是个拥有着丰富酒文化的大国。
英国人习惯食用烧烤、煎炸类的食物,但是却又喜欢清淡的口味。对肉类和海鲜以及蔬菜类食物都有独到的烹饪方式。英国人对牛肉很是喜爱,特别是烤牛肉再加上新鲜的蔬菜,撒上少许的芥末酱或者奶油等精选的作料,香喷喷、油腻腻,咬上一口外酥里嫩,实属英国人的最爱。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天之计在于晨”,早晨的心情状态等影响着一天的精神状态。同样,英国人也很注重清晨的美好时光。特别是早餐的准备上更是细心周到,讲究丰富的营养,他们的早餐多以熏肉、面包、果酱、果汁、鸡蛋、燕麦粥、炸蘑菇、煎肉肠、咖啡、茶等为主。早餐美味丰盛,精神百倍地开始新一天的工作。英国人的午餐却很简单,大约在中午一点左右,一般都是在单位或外面简单完成的。习惯早晨在家做好三明治带到单位中午食用,十几分钟就解决,继续投入工作。下午四五点钟是下午茶时间,下午茶主要包括茶饮和各种小点心,例如 蛋糕 、饼干、三明治等,是多年来英国人一直保留下来的传统习惯。英国人最重视晚餐,一般称为正餐或者大餐。大餐选择的时间较晚,食物较为丰盛,主要以肉类和菜品为主,持续的时间较长。
在与英国人用餐时还须注意的是英国人在进餐的过程中不喜欢戴帽子、不喜欢用手肘支在餐桌子上、嘴里边吃东西边说话、大声的打嗝等都是极为不礼貌的行为,所以在英国生活了解餐桌礼仪还是很关键的。
英国人很注重外表举止形象,社会交往方面礼貌端庄。英国人总会给人一种高雅、端庄、矜持的感觉。他们不习惯主动与人接近或接触,不习惯激动的感情外露,即使心情很不好有伤心事,但是他们也不会表现出来。他们总是很谦虚谨慎,能够时刻控制自己的情绪。
社会交往中,英国人第一次见面行握手礼,言语客气。不论身份、地位、职业、贫贱、都以礼相待;请求别人帮忙时,态度不强硬不蛮横,讲究委婉真诚,请求帮助;英国人尊重妇女,凡事女士为先,无论是在路上行走、公交站乘坐公共汽车、商场乘坐电梯等男人们都很绅士的请女士先来,漫于在街头,男人也要走在外侧女人则走在内侧,做好随时保护女人的准备,当然也很少有人在大街上散步时手拉手,因为他们很注重言谈举止;英国人习惯“以貌取人”,他们很讲究服装打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服饰,佩戴不同的首饰。对于男子来说三件套的西装,打上整齐的领带,笔直的西裤是英国的传统服饰风格。在英国,无论男女只要一外出,精心穿戴一番已经是一种习惯。
英国人在社会交往、谈生意的过程中,态度严谨认真。在商讨一件事的过程中他们不随意的点头或赞许,只有经过深思熟虑后,同意对方的观点或者向对方表示祝贺时,才会宣布最终的决定或与对方握手。在谈生意中,他们一般不邀请对方早餐谈工作,午餐又很简单显得不雅,所以晚餐时间是 职场 人群谈生意最好的选择。因此重大的活动内容都集中在晚餐,也就是正餐时进行。赴宴时,随手带上一束鲜花作为礼物最好不过了。当然,菊花和百合花在某种意义上讲都有死亡的涵义,所以不宜随便送人,其他花就都没有问题了,一定会得到主人的喜爱。
英国人崇尚简朴,摒弃铺张浪费。无论是在饮食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都以简单朴素为主。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两位朋友到家中做客,他们以茶相待,在泡茶煮水时,他们肯定只煮两份水,不会多煮一点水,因为他们讨厌浪费的行为。英国人热衷于 饮茶 ,不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喝茶,每天清晨以茶开始,夜晚以茶结束,特别是浓郁的红茶更是英国人的最爱,有时还在茶品中添加一些牛奶,味道香浓纯正,醇香可口。英国是一个饮茶大国,英国人每天的饮茶次数绝不低于六次,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在与英国人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一些忌讳: 第一、不能插队。英国人注重良好的生活习惯,讲文明懂礼貌,先来后到,有序排队是英国人的传统习惯。无论是上公交车、还是乘坐火车、点餐吃饭、购物等等他们都井然有序的排队进行。加塞是英国人极为厌恶的一种行为。
第二、不要讲价。在英国买东西人们最讨厌的就是讨价还价,觉得砍价的行为很让人难堪,没有脸面。在选购的过程中如果这件商品你认为值就买下,不值也没有必要多费言语。果断干脆为好。
第三、询问女士的年龄。每一个人都想永远年轻漂亮,害怕老去。英国的女士更是如此,他们视自己的年龄为私人秘密。询问女士的年龄是英国女士极为反感的问题,他会认为你很没有涵养没有礼貌,所以说,对于中年的妇女,如果你夸她一句:“你真年轻!”她是再开心不过的了!当然,在英国,男人的收入问题、婚丧问题、职业以及宗教问题都属于个人的私事,日常交际中都不易随便谈论。
英国人还讨厌“13”这个数字,认为它是一个不吉祥的数字,所以日常生活中都尽量避开它;英国的交通规则和中国也有所不同,它们是靠左行驶,经常多雾,交通行驶一定多加小心;英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很优越,一切病人都免除医疗费,即使是来英国的游客有医疗需要的话都可享受免费的待遇。
在英国每年的七月、八月、 圣诞节 和复活节,属于长假期,商务活动明显减少。大多数的商务人士都会休假。所以不方便开展商务活动,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士尽量不要在这两个时间段来英国从商,容易徒劳无获;英国人为了避免贿赂等敏感问题,在接收礼物时,拒绝较大较贵重的物品,从政清廉;英国人很守时,很有时间观念。在商务活动中,要提前预约,不得迟到早退;工商界人,从商严谨认真,不易受感情左右,公事公办,不轻易做出决定,看重沉着稳重的举止言谈。
如果你去英国旅游,见到英国人不要轻易的问对方:“您吃饭了吗?”“最近心情怎么样?”“你要去哪里啊?”等问题,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习俗和生活习惯,这些问题也许在中国看来很普遍很热情,但是在英国人眼中,这些问题却是很隐私很不礼貌的。所以说,要尊重对方的习惯,谈论一下天气状况“今天天气很不错啊!”是很友好和明朗的话题。
在英国旅游要时刻警惕,英国的交通规则是左侧通行,一定要遵守纪律,严于律己,排队有序,过马路行车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安全第一。
英国人讲究消费的礼节。在餐馆用餐、宾馆入住、外出打车等,一般都要按照正常付费的百分之十,给予服务生相应的小费,有时在主人家做客,根据情况而异,都要付给家中佣人一些相应的小费。当然,有时公共场所会把小费列入到账单中,那样就不必再另付小费了。
英国的风俗礼仪讲究很是丰富多彩。通过以上我们对英国人的风俗习惯的了解来看,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传统民族文化特色深深地影响着英国人的生活轨迹,一代一代传承至今。英国人的朴实简单、彬彬有礼也充分的体现了英国 传统文化 的内涵。不屈不挠的英格兰人作为英国的主体民族,其民族性格对英国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英格兰人性格具有务实、重视传统、尊重个人自由的鲜明特点。这些独具的特色,推动了英国创新精神的延续和发展。英国所以能够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保持着自己的优势不受侵犯,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英国人的创新精神。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简单而高雅。其实我们在学习一门语言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在学习这种语言的本身,我们更是在学习这门语言的文化。也可以说要想学好一门语言,首先要从这门语言的文化学起。既要学习文化中的语言,也要掌握语言中的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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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英国骑士文化
【摘 要】骑士是中世纪的传奇,国内外对骑士制度的研究也从未中止过。而国内学者主要将骑士制度视为整个欧洲共有的军事文化现象,并对之进行了宏观方面的研究,对单个国家的骑士制度进行的探讨很少。 文章 将英国的骑士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对骑士的产生、英国骑士的特点、骑士制度在英国的表现和演变以及骑士文学进行了条理清晰的阐述和对比分析。
【关键词】英国;骑士制度;骑士文学
相信看过第70届奥斯卡金奖影片《泰坦尼克号》(Titanic)的人在感动于杰克(Jack)和罗丝(Rose)伟大浪漫 爱情 故事 之余,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将生的希望让给妇女和 儿童 的英国绅士们及在危难时刻依然泰然自若地奏响灵魂安定曲的乐手们。“不惜牺牲生命来保护妇孺、弱小”的信念已成为英国人为人处事不言而喻的指导原则,那么他们这种给人心灵以震撼的翩翩 “绅士风度”从何而来?我们自然会将目光投向英国的历史。穿越时光的隧道回溯过去,我们可以从中世纪英国的骑士制度中找到答案,可以说没有昔日的骑士制度就没有今日的绅士风度。
骑士制度不是英国本土的产物,法兰克王国才是它的祖籍地。骑士制度从法兰传入英国后就在本地扎根、开花、结果,并结合本土的特色产生了一些区别于法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特征。
一、骑士的产生和册封
约从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这1000年被称为欧洲中世纪,当时欧洲大陆封建割据,领地之间经常发生争夺战。在中世纪的欧洲战场上,出现了横刀跃马的骑兵,他们驰骋于战场,英勇奋战,在一些战役中充当主力。骑兵在欧洲战场的作为直接促使了以专门从事作战为职业的骑士阶层的诞生。中世纪本来是一个非常枯燥乏味的时代,但是因为众多骑士的活跃,平添了很多浪漫主义与英雄色彩,这也为西方文学家以及后来的好莱坞导演提供了无数可以混饭吃的素材。
骑士头衔类似现在的学位,只有受完初、中、高各级 教育 并且成绩合格者,才能册封骑士。在英国,骑士们必须从小在大贵族家里经过严格的学习与训练,经历侍童和扈从两个阶段,侍童阶段相当小学,主要干点杂活,跟着贵夫人及其女儿学习骑士礼仪与文化知识,以及 唱歌 、乐器等艺术科目。到了扈从阶段,就与中国古代教育的“六艺”很相似,骑士必须学习“骑士七技”,即骑术、 游泳 、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等,总之是要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格。到21岁之后,就可以被册封为骑士了。册封仪式非常隆重而复杂,需要斋戒、沐浴、忏悔、祈祷、穿戴铠甲头盔、授剑等等,并且花费也比较大,后来由单个册封变成多人集体册封,类似现在的集体婚礼,这样更热闹也更经济一些。
二、英国骑士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骑士制度来源于法国,骑士制度的演变深受法国的影响,因此英国和法国的骑士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显示了相同的特性。但英国的骑士制度又不完全等同于法国或者其他欧洲国家的骑士制度,它还存在自己的特征,正是这些不同给中世纪英国带来了战争的胜利和独特的文化。
(一)骑士直接效忠国王
与法国的骑士制度一样,英国的骑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建制度的基石之上的。但不同的是,在当时的法国,国王对王国的土地的所有权近似一种名义。在法国,每一级的封臣只向自己的直接封主宣誓效忠,威廉深刻认识到法国原来的制度不足以巩固他在英国的统治,于是他采取了三项 措施 来加强王权。一是1086年他派专员对各地各级封臣的地产占有和收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调查,编订《土地调查清册》。从经济上对骑士进行严格监控。二是威廉同年在索尔兹伯里召开效忠宣誓大会,要求英国所有领有土地的封主对他行臣服礼、宣誓效忠。三是原盎格鲁一撒克逊军队里的主力民兵被威廉加以重组和利用。从威廉起,这种直接控制骑士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延续。私战在强大的王权下得到遏制,也成为了英国区别于法国及其他欧洲国家的一大特色。
(二)盾牌钱的实施和骑士军事职能的转化
12世纪初开始,一种以钱代役的盾牌钱(shield money)制度在英国出现,骑士兵役义务也开始转化,这构成了英国骑士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早在威廉二世统治时期(William II,1056--1100,1087--1100年),免服兵役税,即盾牌钱就开始在英国实施了。盾牌钱在英国出现,一方面引起英国军队内部结构、组织关系和作战方式的变化而使英国在战争中多次获得优势,屡战屡胜;另一方面,它对骑士阶层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盾牌钱制度实施后,英国国王大量使用雇佣军,步兵和弓箭手成为英国军队的主力。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英国用这种由雇佣军和骑兵共同组成的混合编排军队对抗法国传统的骑兵阵容,取得了光辉的胜利。
三、骑士精神向绅士风度的转化
随着骑士军事职能的转换,虽然骑士阶层不再有军务的纷扰,但同时也失去了来自战争的额外收入。14世纪末发起的圈地运动和亨利八世(HenryⅧ, 1509―1547)时期进行的宗教改革所引发的地产转移使当时投身于土地投资的骑士、一些城市富裕的律师、商人及富裕的自耕农获利丰厚。由于有着共同的经济目标,这些人的社会属性逐渐接近,政治上也逐步靠拢,于是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崭新的乡绅阶层。
骑士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会影响到乡绅阶层的其他成员,其具体表现就是整个乡绅阶层在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极力模仿上流社会。他们一方面将这种向上模仿所得到的贵族骑士的价值观向市民社会推广传播,一方面也用自身形成的资本主义伦理价值观向上层社会施加影响。在英国社会中不断上升的中间阶层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在客观上促进了英国骑士精神与资本主义伦理精神的交汇融合,从而创造出了独具英国特色的绅士风度。
四、骑士文学
文学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它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状况和理想,同时它又通过鲜活的人物形象来引导和塑造人们的思想观念。骑士文学产生于十一到十三世纪。由于骑士制度的确立、骑士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产生了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准则。他们突破__的出世观念和禁欲主义,要求现世享乐,向往世俗的爱情,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骑士荣誉和侠义的扶弱除强的骑士精神以及温雅知礼的骑士风度等。骑士文学就是这种精神特征的集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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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英文:Knight、Cavalier),指中世纪时期由欧洲文化发展出来的马战军事单位,其后则演变为一种社会阶级。并发展出骑士道精神(类似日本的武士道)。骑士的定义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中世纪欧洲骑士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