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便自动享有著作权,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创作完毕,即使没有发表,也是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法人、组织的作品,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没有发表的作品被侵权的可能性比较低,因为这里没有公开,就不存在接触的可能。但也有特殊情况,侵权人有可能会在私下接触到未发表的作品,比如公司员工接触到公司正在研发的产品设计,并根据该产品设计进行生产销售。这个时候公司要维权就得对这个员工接触产品设计的事实进行举证。
有。根据《 著作权法 》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 。”据此,未发表的作品也有著作权,不得侵犯。著作权是依据作品而产生的,只要作品一产生,著作权也就相应产生。 现实中,为了避免著作权权属纠纷,比如无法确定是谁先完成的,谁抄袭谁,往往需要到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版权登记可委托 代理 机构办理也可自行办理。
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但是如何确认作品已创作完成有时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也可是一部分。一、著作权包括哪些1、发表权; 2、修改权; 3、用权;4、得报酬权; 5、保护作品完整权二、著作权的特点1、著作权的独占性与排他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同于物权是出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2、著作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是相对的,与专利权和商标权比较,它不能排斥他人对独立完成的相同作品取得同样的权利。3、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起自动产生,而不必经过申请和审批。4、与专利权和商标权相比,著作权更注重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三、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向出版社投稿
对于没有名气的作者来说,尤其是第一次创投稿作者,费尽心力,写完一本书,大凡都有过向出版社邮箱广散书稿,却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的经历,或者人家说“先发过来,我看看”,然后就没一点消息,不说用,也不说不用!在做策划编辑之前,我也是一个作者,这种情况起初我也碰到过,弄得偶非常郁闷:我日,全国的编辑都有眼无珠吗?这么伟大的作品都看不出来?偶从一开始信心满满,然后到垂头丧气,甚至严重怀疑自己稿子水平的地步:一两个编辑有眼无珠,难道全天下编辑都有眼无珠?是不是真不行啊?不过,我的几本书稿后来都出版了,而且有在台湾香港大陆同时出版的畅销书。说明并不是书稿差。为什么后来投稿容易成功呢?在于我做了一个动作:“颠倒过来想”:编辑需要了解什么,我应该提供哪些资讯,以利于编辑的判断,加速决策的进度?后来我做了小策划编辑,经常跟作者打交道,更了解到,这样的做法,是多么的重要。太多的作者,太多的稿件,有的甚至就是把稿件投过来,连联系方式都没留。而编辑,白天电话多,会见多,要审稿、改稿,看排版,起草封面文案,有的市场推广还要操心,除非是非常好的稿子,从头到尾能够看完的非常少。另外,你面临的稿件,各方面的都有,经管类、亲子教育、养生、甚至专业类,编辑虽然知识面广一些,有的分得细一些,但并非这个编辑对所有书稿的竞品市场形势,目前行业的发展趋势非常了解,在专业方面,有的不如作者。策划编辑容易看出来的是,你的书是否是畅销书的写法,这个书读者群大不大?其它方面其实他并不能完全准确判断。所以,作者除了“以读者为导向”,运用畅销书的写作技巧,写出畅销书,以外(专业学术著作,以及纯文学作品,有很多好书,其价值自然有人公认,但我这儿不讨论),投稿技巧方面我认为可以改进,这样书稿成功的机率将大增:一、有关书稿除了个别老出版社以外,已经不要求投纸质稿,投稿更多的是电子稿。因为是电子稿,很容易排版印刷,因而,为保护版权计,建议不投整个书稿,而是目录、样章,样章一般两章、创作进度如何、总的字数或预计字数即可。事实上,即使一开始投整个书稿,也没用,因为没人看完。如果有出版意向,才给整个书稿。而且给整个书稿时,先问编辑真实姓名,公司名称、电话,并声明你有聊天记录,或有邮件发送记录,你对于所发书稿都有登记,很容易追溯,要求其保证书稿不外流。这个要求,有职业操守的编辑应该会理解的。(不过,对于正规的大型出版社则不必提此要求,否则,会使人家不高兴的。)二、关于你的介绍有的作者非常不注意自我介绍。这是重要部分。因为通过你的自我出版简介,可以了解到你的经验,以及你写此书是凭空编出来的,还是有心得。不是名家,如果靠书的品质取胜,作者的经历非常重要,有时更是书的市场推广的重要方面。如果你出版过作品,更请记得写上。如果你同时是培训师,如果是经管及心理励志类书籍,你的得分无疑会提高。三、关于作品卖点与读者定位“我只管写,你只管出版、贩卖”,很多作者只管写书,而不管自己的作品有没有卖点,读者群是哪些人?这是初学者常有的误区。出版社拿到你的作品,会首先衡量这些因素,这本书同类书多不多?是否是竞争的“红海”?在同类书中,这本书是否有卖点,定位是哪些人读,读者群大不大?读者购买力如何?不说民营出版,就是传统出版社改制后,都为生存、活得更好而努力。出一本肯定赔钱的书,风险大的书,愿意的人你说多不多吧?所以,作者如果能够写之前了解这些(如何写畅销书,将另外开题目,此处不表,呵呵),写的时候写完之后能够清楚的明白这些,无疑跟出版社的沟通更顺畅,因而,我建议你可以写上读者群的定位,核心读者是哪些,外延读者是哪些?大概统计数据。跟你同类的书有哪些?你的书在这些书中间有什么卖点?看到这儿,也许你会说,编辑真懒啊?这不是你们往上报选题该做的功课吗?为什么也让作者做?太欺负我辈小作者了,名家你们敢这样吗?我想说的是,名家不须这样,等你哪天成为名家也不用这样,不过,有很多名家已经形成了这样做的习惯。他们不用这样做,他们却一直在做,他们写书之前为这些问题考虑得非常清楚。菜鸟和老手,有时分别就在地方。还有的作者不服气,卖点?难道卖点找不出吗?你们炒作一下,包装作者出名就有卖点啊。闻听此言,编辑先生只能无语,除了无语还是无语。四、关于市场推广有一些不错的作者,他们还会附上名家的推荐,以及市场推广建议。尤其是某些专业领域的著作,作者有时比出版社的市场策划还清楚,通过哪些媒体渠道,更有针对性、更容易让读者知晓本书,这是最好的不过的。因为一本书出版,是否取得成功,或者说卖给想要看的人,是整个的商业计划,这里面就有市场推广的重要部分。如果内容稍逊,而推广计划好,这个项目也可能成功。毫无疑问,如果你做了这些工作,书稿成功出版的可能性也会增大。最后请万万记得写上你的联系方式,手机、QQ、MSN、邮箱,以及版税要求等。
个人出书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类:一、出版社发行出版:一般是出版社找到作者,认为作者的书具有销售市场,愿意为其免费出版和推广发行,其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买断出版权、发行权;另一种是按照销量,作者从每本书里抽取百分之几的赢利。二、个人自费出书:作者将书稿发给出版社或出版代理公司,再由编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由编辑提交给社里进行选题申报,通过后,由出版社申请书号,之后由作者确定封面设计,最后印刷邮寄给作者。像评职称出书一般印量少不需要发行,文学艺术类图书的推广发行可交由出版公司来进行。三、收藏纪念类:作者单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为自己出一本书,并不想在市面上发行销售,只印刷几十本,送亲朋,送文友,或自己收藏的。此类形式可以无需书号,只需要付成本费和上机费,包括封面设计、正文排版、正文定稿等,也就是短版印刷。下来每本的成本大概在几十元左右。了解完个人出书的三种方式,我们再来看看个人自费出书的流程:1、与正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联系2、将书稿电子版发给出版社或出版公司。3、签订代理出版合同。4、作者缴纳自费出版所需费用。5、出版社将书稿送书稿选择的出版社申报选题、列入出版计划、通过三审。6、办理正式出版手续。7、出版社对稿件进行录入、排版、编辑、校对加工,完成版式和封面设计并和作者确认。8、完成图书印刷、装订。9、发行部将图书邮寄给作者。
著作权不需要申请,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就已经产生,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只是为著作权权属提供依据和证明,并不影响著作权原始取得。无论是否申请登记或发表,著作权人都享有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发学位证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退回,除冒名顶替、伪造证件、论文抄袭者这样的严重舞弊情况才可能会被撤销或收回学位和毕业证。
延期毕业。目前,根据国家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等要求,研究生毕业可以没有论文。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根据导师的安排,以及从事课题的相关保密要求,有一些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业是可以不要求发表论文的,因为这一些专业从事的是保密或者是相关机密的专业研究工作。
属于学生本人。毕业生学位论文属于学生个人独立创作完成,学生才是真正的作者,著作权也应当属于学生个人所有。虽然导师对论文的最终完成起了很大作用,但不应享有任何著作权,但作者可以在出版物上以适当的方式提及论文导师及其所做出的贡献。其实实践中许多学校是默认作者为唯一拥有署名权的权利人,但要求作者在论文封面写明指导教师,而作者自身也会主动在论文当中提及教师的指导和帮助。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毕业论文著作权,肯定属于学生所有,而不是与导师共有。大学生毕业论文虽然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但它从总体上考查的是学生学习研究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如果毕业论文可以与他人共著,就无法考察学生真正独立拥有的学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