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实验:酒精可燃雨不可燃的临界浓度,4000-5000实验论文我有你需要的,就是太多篇目了怎么联系你呢??
她那飘忽不定的手哈哈指,在飞逝的空间,写下了我们的名字世间美好和迷人的事物它们刚刚出现,便已消失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安全防范产品逐步进入家庭。市面上的报警器—般价格偏高,普通家庭很难接受。下面介绍一款比较便宜实用的无线报警器,该报警器检测与报警部分分离,一个报警器可以带有多个检测头,检测与报警部分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参考资料:
c题 2004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C题"饮酒驾车"问题的后续研究过程和体会 数学建模竞赛的深化与拓广 罗万成 重庆文理学院数计系 Tel: Email: 组织研究过程 研究已有成果 进一步研究设想 研究后的体会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赛后充分的思考:严禁酒后驾车 现有动力系统模型基本解决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的交通难题,对驾驶员掌握驾驶时机有意义; 关注相关信息:模型的实际应用是当今社会非常急需,酒后驾车者被视为公路第一杀手 ; 研究切入点:提出了"酒精浓度衰退曲线的应用研究"这一课题; 争取学校支持:借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的契机,向学校有关领导作了积极的介绍. 问题提出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成立课题组:去年11月中旬拟出了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 社会调查 :设计了"关于安全饮酒知多少的问卷调查表",于去年12月对我校校区所在的永川市发放了150问卷份; 文献查新 :检索了国内近10年和国外近5年的相关文献,并委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 应用子课题: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驾驶员理论培训,肇事时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反推算,车保赔偿 . 调查研究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研究方法思路 实测数据 相关参数 修正模型 拟合 实际应用 完善模型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确定模型参数:模型中的参数通过血液中酒精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BAC)的实测数据拟合获得,得到的参数是否准确,决定模型是否具有强健性和可应用性,需准确获得个体BAC的衰减数据 ; 第一次测试 :3月中旬,AT200便携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了20名健康男性志愿者; 第二次测试 :5月中旬,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科技处用岛津GC-16A气相色谱仪,检测了30名健康志愿者,做了近900个BAC样测试 . BAC测试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主要研究工作完成后,我们将研究初步结果送到前面提及的相关单位专家手中,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是本项目涉及到的实际应用领域的执行者和评判者.确切地说,他们的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如何完善模型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根据他们对该研究初步结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综合分析后,找到进一步深化,提高,拓广研究的途径. 应用反馈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根据专家意见,我们对在交通执法中的一大难题,肇事时体内酒精浓度的反推算问题方面再作了一些深入的研究.此外,由于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局限性和误差,我们大胆提出应用于机动车辆的手持感应酒精测试仪的研制设想,并提出将该模型方法用于其它手工操作的机械业,以及在医学,农学,养殖业等其他领域的相关研究设想,进一步完善模型的相关内容. 完善模型 后续研究研究已有成果 课题组在赛后继续研究中不断努力,力挫艰难困苦,并得到校内外力量的友好帮助和支持,项目研究任务基本完成,目前已得到了社会和科技界的一些认同. ●赵一鸣 副主任法医师,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重庆市法医学会秘书长,二级法医官. 实验严谨,结论有明显的对比性.对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浓度,有较完整数据. 针对课题组织了有代表性的调查问卷.对于酒后驾驶的安全性,保险对酒后肇事的赔付等有着指导作用. 对于法医学中所用的血中乙醇浓度反推生前饮酒量有意义. 尤其对于学数学的大学生能够在应用领域做出这种课题,更为难能可贵 . ●邱有宽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副处长,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心负责人. 在"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肇事不予赔偿"的规定和现实之间寻求一种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新途径,提出了"安全饮酒"的新概念. "酒后安全驾车时刻表",对于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研究提供了更科学,数字化地判断驾驶员是否应该驾车的依据,有利于解决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的交通执法难题. 作品《酒精浓度衰退曲线的应用研究》获得"第九界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重庆赛区特 等 奖 进一步研究设想 通过研究后的思考,认为结论对社会实践有较好的意义,对交通司法有一定的帮助; 但模型研究中存在一个重要的假设,即酒精在各人体中的吸收,消除速率基本相同,该假设在小概率事件; 人对酒精的吸收与代谢的各项个体差异显著,尤其是乙醇脱氢酶的个体差异非常显著; 提出以下研究设想. 对吗 进一步研究设想 动力系统模型中考虑乙醇脱氢酶因素; 探讨驾驶员反应曲线与安全驾车的关系. 研究后的体会 在赛区和全国组委会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对该后续研究项目经过9个多月的探究,于今年6月底初步结题.通过这次实践,我们认为虽然工作难度大,但研究具有较好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体会到在研究中需把握住一些关键环节,这是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研究后的体会 论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妥或不完善之处,严重制约着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销). 将获得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方法和理论依据: 1)数学科学技术的转化,直接投身国家相关建设科技和社会服务; 2)激励学生以后对数学和数学建模的学习; 3)通过加工,然后融入数学模型或其它数学主干课程中去,有利于当代大学生的数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大学数学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拓展. 研究意义 研究后的体会 选题恰当,学校支持,社会和科技界认同是研究工作实施途径中的三个关键环节,其中科技界和社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尤其重要,只有他们的友好帮助,我们的研究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关键环节 致谢:叶其孝教授,姜启源教授去年研制了"饮酒驾车"问题,应该说我们的工作是建立在两位专家创造性劳动基础之上的.同时本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得到叶其孝教授,姜启源教授,任善强教授的关心,鼓励,支持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安全防范产品逐步进入家庭。市面上的报警器—般价格偏高,普通家庭很难接受。下面介绍一款比较便宜实用的无线报警器,该报警器检测与报警部分分离,一个报警器可以带有多个检测头,检测与报警部分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参考资料:
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嗯!原理很简单,就是通过检测红外线的探透率而转换成酒精浓度的。一对红外传感器(发射+接收)通过接收到的红外线(光电反应)形成的电流信号的大小来判断酒精浓度(相当于红外线传播的介质)。不过要求的器件灵敏度和线性度非常高。
随着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公布,酒精检测仪的需求逐渐增加。目前,酒精检测仪主要还是电化学性质的。在方式上主要有如下两种:一种是发光管显示;一种是数码显示。发光管显示一般常见的分为三段显示:一段为未饮酒区;一段为饮酒区;一段为酗酒区。根据测试的情况,相应的指示灯被点亮。另一种是数显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的结果直接以数字的形式显示出来。而这两年出现一种新型的半导体酒精检测仪,ca2000是一种高可靠、高精度、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它的核心部件采用新型高科技微变氧化物半导体,可以准确探测气体酒精含量,且不受烟味、可乐、咖啡等非酒精类气体的干扰。ca2000小巧轻便,操作简单,是便携应用的最佳选择。检测原理:当具有n型导电性的氧化物暴露在大气中时,会由于氧气的吸附而减少其内部的电子数量而使其电阻增大。其后如果大气中存在某种特定的还原性气体,它将与吸附的氧气反应,从而使氧化物内的电子数增加,导致氧化物电阻减小。半导体-氧化物传感器就是通过该阻值的变化来分析气体浓度。
酒精检测仪检测原理:当具有N型导电性的氧化物暴露在大气中时,会由于氧气的吸附而减少其内部的电子数量而使其电阻增大。其后如果大气中存在某种特定的还原性气体,它将与吸附的氧气反应,从而使氧化物内的电子数增加,导致氧化物电阻减小。半导体-氧化物传感器就是通过该阻值的变化来分析气体浓度。酒精测试仪实际上是由酒精气体传感器(相当于随酒精气体浓度变化的变阻器)与一个定值电阻及一个电压表或电流表组成。酒精气体传感器的电阻值随酒精气体浓度的增大而减小,如果呼出的酒精气体浓度越大,那么测试仪的电压表示数越大。
北京富瑞恒创科技有限公司是集专业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技术股份制企业,公司AT108型酒精含量测试仪的纳米半导体酒精传感器,响应、恢复迅速、检测快捷方便,性能稳定可靠,便携设计、小巧轻便。
它利用检测到酒精物质时氧化物-半导体电性能值的变化进行测试。随着新型陶瓷和相关催化剂的开发,它能够选择性地分析人的呼气中的酒精浓度达到ppm级. 独特的氧化物——半导体传感器 检测原理:当具有N型半导体特性的氧化物暴露于空气时,受吸附的氧气影响电子数减少,导致电阻增大。而后,如果某种特定的气体(还原性气体)存在于空气中,它将与吸附的氧气起反应而使氧化物中的电子数增加,导致电阻减小。也就是说,当氧化物表面暴露于特定的气体时,其电特性将改变。而我们的传感器能够根据该变化量分析气体的浓度。 珍惜生命,酒后切勿驾车!安全才能到家参考资料: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安全防范产品逐步进入家庭。市面上的报警器—般价格偏高,普通家庭很难接受。下面介绍一款比较便宜实用的无线报警器,该报警器检测与报警部分分离,一个报警器可以带有多个检测头,检测与报警部分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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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毕业设计目录 001CA6140车床主轴箱的设计 002DTⅡ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的设计 003FXS80双出风口笼形转子选粉机 004MR141剥绒机锯筒部、工作箱部和总体设计 005PLC在高楼供水系统中的应用 006Φ3×11M水泥磨总体设计及传动部件设计 007车床变速箱中拔叉及专用夹具设计 008乘客电梯的PLC控制 009出租车计价器系统设计 010电动自行车调速系统的设计 011多用途气动机器人结构设计 012机油冷却器自动装备线压紧工位装备设计 013基于AT89C51的锁相频率合成器的设计 014基于普通机床的后托架及夹具的设计开发 015减速器的整体设计 016金属粉末成型液压机的PLC设计 017可调速钢筋弯曲机的设计' 018螺杆空气压缩机 019膜片式离合器的设计 020全自动洗衣机控制系统的设计 021生产线上运输升降机的自动化设计 022双铰接剪叉式液压升降台的设计 023四层楼电梯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024万能外圆磨床液压传动系统设计 025卧式钢筋切断机的设计 026锡林右轴承座组件工艺及夹具设计 027新KS型单级单吸离心泵的设计 028压燃式发动机油管残留测量装置设计 029用于带式运输机传动装置中的同轴式二级圆柱齿轮减速器 030知识竞赛抢答器设计 031自动洗衣机行星齿轮减速器的设
c题 2004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C题"饮酒驾车"问题的后续研究过程和体会 数学建模竞赛的深化与拓广 罗万成 重庆文理学院数计系 Tel: Email: 组织研究过程 研究已有成果 进一步研究设想 研究后的体会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赛后充分的思考:严禁酒后驾车 现有动力系统模型基本解决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的交通难题,对驾驶员掌握驾驶时机有意义; 关注相关信息:模型的实际应用是当今社会非常急需,酒后驾车者被视为公路第一杀手 ; 研究切入点:提出了"酒精浓度衰退曲线的应用研究"这一课题; 争取学校支持:借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的契机,向学校有关领导作了积极的介绍. 问题提出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成立课题组:去年11月中旬拟出了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 社会调查 :设计了"关于安全饮酒知多少的问卷调查表",于去年12月对我校校区所在的永川市发放了150问卷份; 文献查新 :检索了国内近10年和国外近5年的相关文献,并委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 应用子课题: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驾驶员理论培训,肇事时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反推算,车保赔偿 . 调查研究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研究方法思路 实测数据 相关参数 修正模型 拟合 实际应用 完善模型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确定模型参数:模型中的参数通过血液中酒精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BAC)的实测数据拟合获得,得到的参数是否准确,决定模型是否具有强健性和可应用性,需准确获得个体BAC的衰减数据 ; 第一次测试 :3月中旬,AT200便携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了20名健康男性志愿者; 第二次测试 :5月中旬,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科技处用岛津GC-16A气相色谱仪,检测了30名健康志愿者,做了近900个BAC样测试 . BAC测试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主要研究工作完成后,我们将研究初步结果送到前面提及的相关单位专家手中,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是本项目涉及到的实际应用领域的执行者和评判者.确切地说,他们的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如何完善模型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根据他们对该研究初步结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综合分析后,找到进一步深化,提高,拓广研究的途径. 应用反馈 组织后续研究项目的过程 根据专家意见,我们对在交通执法中的一大难题,肇事时体内酒精浓度的反推算问题方面再作了一些深入的研究.此外,由于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局限性和误差,我们大胆提出应用于机动车辆的手持感应酒精测试仪的研制设想,并提出将该模型方法用于其它手工操作的机械业,以及在医学,农学,养殖业等其他领域的相关研究设想,进一步完善模型的相关内容. 完善模型 后续研究研究已有成果 课题组在赛后继续研究中不断努力,力挫艰难困苦,并得到校内外力量的友好帮助和支持,项目研究任务基本完成,目前已得到了社会和科技界的一些认同. ●赵一鸣 副主任法医师,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重庆市法医学会秘书长,二级法医官. 实验严谨,结论有明显的对比性.对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浓度,有较完整数据. 针对课题组织了有代表性的调查问卷.对于酒后驾驶的安全性,保险对酒后肇事的赔付等有着指导作用. 对于法医学中所用的血中乙醇浓度反推生前饮酒量有意义. 尤其对于学数学的大学生能够在应用领域做出这种课题,更为难能可贵 . ●邱有宽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副处长,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心负责人. 在"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肇事不予赔偿"的规定和现实之间寻求一种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新途径,提出了"安全饮酒"的新概念. "酒后安全驾车时刻表",对于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研究提供了更科学,数字化地判断驾驶员是否应该驾车的依据,有利于解决驾驶员饮酒量与停驾时间量化分析的交通执法难题. 作品《酒精浓度衰退曲线的应用研究》获得"第九界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重庆赛区特 等 奖 进一步研究设想 通过研究后的思考,认为结论对社会实践有较好的意义,对交通司法有一定的帮助; 但模型研究中存在一个重要的假设,即酒精在各人体中的吸收,消除速率基本相同,该假设在小概率事件; 人对酒精的吸收与代谢的各项个体差异显著,尤其是乙醇脱氢酶的个体差异非常显著; 提出以下研究设想. 对吗 进一步研究设想 动力系统模型中考虑乙醇脱氢酶因素; 探讨驾驶员反应曲线与安全驾车的关系. 研究后的体会 在赛区和全国组委会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对该后续研究项目经过9个多月的探究,于今年6月底初步结题.通过这次实践,我们认为虽然工作难度大,但研究具有较好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体会到在研究中需把握住一些关键环节,这是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研究后的体会 论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妥或不完善之处,严重制约着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销). 将获得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方法和理论依据: 1)数学科学技术的转化,直接投身国家相关建设科技和社会服务; 2)激励学生以后对数学和数学建模的学习; 3)通过加工,然后融入数学模型或其它数学主干课程中去,有利于当代大学生的数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大学数学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拓展. 研究意义 研究后的体会 选题恰当,学校支持,社会和科技界认同是研究工作实施途径中的三个关键环节,其中科技界和社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尤其重要,只有他们的友好帮助,我们的研究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关键环节 致谢:叶其孝教授,姜启源教授去年研制了"饮酒驾车"问题,应该说我们的工作是建立在两位专家创造性劳动基础之上的.同时本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得到叶其孝教授,姜启源教授,任善强教授的关心,鼓励,支持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与要点
论文答辩是对考生在撰写过程中所做工作的一次审查,考生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撰写、查阅资料、深入研究、反复修改,理应对自己的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已相当熟悉和了解。下面是我和大家分享的毕业论文答辩流程与要点,更多内容请关注毕业论文网站。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一、注意事项。
考生进场后,由主考评员宣布答辩开始和注意事项03.考生作10分钟的“论文报告”.
二、提问与答辩。
1.主考评员提问:
先由主考评员提出5-8个问题,一般不给时间准备(或给少量时间准备,由考评员确定),考生应立即作出回答,有时也可以给予短时间思考后回答。随问随答,主考评员可以一次提一个问题,也可以一次性提出多个问题,考生在昕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
2.其他考评员提问:
在主考评员提问后,其他考评员可再提出2-3个问题让考生回答。
3.插问:
考生回答问题时,为保证答辩的中心题意和让考生掌握答题的要点,考评员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三、结束方式。
考生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方式结束:
1·考评员不加评述,宣布答辩结束,请考生退场。
2·考评员简要指出论文和答辩中的优缺点后,请考生退以上两种方式,由考评员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四、评议与打分。
1.考评小组评议
一般由3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在考生退场后,应立即根据论需1127打分叫语提出通过或是
2.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听取各考评小组论文评审和答辩情况汇报后,再结合考生所在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意见,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审,举手表决“通过”还是“不通过”.
五、总结与颁证。
1·总结与颁证: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召回获得技师资格的考生,进行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的工作总结与颁发证书.
2·对没有通过的考生,由鉴定所当面向其指出不足与错误之处,以及修改建议,允许半年后重新申请技师考评.
答辩时应注意的问题考生要想顺利通过答辩,并在答辩时,真正发挥自己的技术水平,除了在答辩前做好上述准备外,还需要了解、掌握答辩的要领和答辩的`技巧,才能减少失误,达到预想的效果。
论文答辩要点
一、携带必要的资料。
1.携带论文与参考资料。
参加答辩时,一般应携带论文全文和主要资料,以备临查阅。答辩时虽然不能依赖这些资料,但带上这些资料,当遇一时记不起时,稍微翻阅一下有关资料,帮助你恢复记忆,就可以避免答不上来的慌乱和尴尬。
2.携带笔记本与笔。
供记录考评员所提出的问题和记录有价值的意见之用。通过记录,不仅可以减缓紧张心情,而且还可以边记边思考,回答问题时就会更有把握.但所携带的东西,应尽量精简,并摆好顺序或编上号码,避免资料带多,慌张之中,反而找不到所需材料,就适得其反了。
3.携带必要的挂图、图表、照片等,以及粘贴用的图钉或双面胶纸。
4.若需幻灯机、技影仪等演示设备,事先向鉴定所提出,给予准备。
二、按发言提纲宣讲论文,不要照论文全文宣读。
一般3000字的文章要15分钟左右才能念完,这与规定所给的10分钟论文报告时间,肯定超时;而且照本宣读,太平铺直叙,不会吸引人。按发言提纲宣讲,重点突出,不用赶时间,便于掌握进度,同时还能顾及到语调、板书和挂图的配合使用。
三、从容答辩。
论文答辩是为了取得技师资格的一次严肃而有意义的考核,是对考生在撰写过程中所做工作的一次审查,考生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撰写、查阅资料、深入研究、反复修改,理应对自己的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已相当熟悉和了解;在答辩前又做了充分的准备,应该是胸有成竹,大可不必紧张,消除紧张的心理很重要,因为过度的紧张,会使本来可以回答的问题也回答不出来了,只有精神适当放松,从容镇定,思路才会畅通、敏捷,答辩时才能有良好的表现。
四、精神集中、态度端正。
1.昕清问题后再作回答:考评员在提出问题时,考生要聚精会神地昕取考评员所提出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将所提出的问题记在笔记本上,边记边考虑考评员所提问题的中心与要点是什么,这样就能准确回答问题,切忌未昕清楚,就匆忙回答。
2.弄懂题意后再作回答:如果对考评员所提问题没有理解清楚,不要贸然回答,可以请考评员再复述一遍;如果对问题中有些概念不太理解,可以请考评员作些解释或者把自己对问题的理解说出来,并问清考评员是不是这个意思,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再作回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答非所问,答到要点上。
3.精神集中、排除杂念:答辩时要精力集中,不可分神,切忌察颜观色考评员态度和揣摩考评员心理的不良现象。
五、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充满自信、语言流畅、声音清晰。
在弄清考评员所提问题的确切含义后,要在短时间内作出反应,用肯定自信的语气、流畅的语言回答问题,切忌左支右吾、模棱两可、缺乏自信和吞吞吐吐。回答问题要:
1.中心突出,不要东扯西拉,使人昕后不得要领。
2.力求准确、实在,留有余地,不可拔高,也不要把话说“死”.
3.吐字清晰、声音适中、层次分明。
六、谦虚谨慎、实事求是。
有时考评员对考生所作的回答,不太满意,也会进一步提出疑问,以求了解考生是否切实搞清和掌握这个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
1.有把握的,考生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2.不太有把握的,可以以谦虚口吻试着回答,能回答多少就回答多少,即使讲得不很确切,也不要紧张,只要回答的内容与所提问题有关联,考评员会引导和启发你进入正题的;3.没有把握的,可以用实话实说的口吻作答,或者说:“我还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回去后一定好好学习,搞懂它。”考评员会因为你的诚恳给予谅解,也可能换一个问题再给予你回答的机会,因为,答辩会上考生对考评员提出的某个问题回答不上来是很常见的,故不必惊慌,还要保持冷静头脑,争取答好其他问题。在某一问题回答不出的情况下,要防止两种逆反状态的出现:
(1)不要强词夺理,进行狡辩。因为考评员是本行业的专家,有相当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这个问题是有准备而提出的,是经过慎重考虑甚至经过专门研究后提出的,故抱有侥幸心理,进行强辩,企图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强词夺理反而给考评员造成印象不好的副作用,这就得不偿失了。
(2)也不要自我放弃。轻意丧失了信心,拒绝回答,考评员想帮助你进入状态也是难有成效了,因为一切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故不到最后一个问题,千万不要放弃,当然,若一问三不知,所有问题回答不上来,那就不正常了。
七、虚心学习、文明礼貌。
论文答辩实质也是技术交流的过程,是考生与考评员面对面接触的难得机会,考生应当把它看成是向前辈、专家学习、请求指导、讨教问题的好机会,因此,在答辩过程中,考生应当尊重考评员:
1.注意仪容:穿戴、言行、举止要讲文明,有礼貌。
2.语言谦虚:
尤其在考评员提出问题难予回答或与考评员观点不同时要注意分寸,采用委婉的语言、请教的口吻,用旁说、暗示的办法说出自己的看法,使自己的观点让考评员接受,这样,考评员不仅不会为难你,相反会认为你有主见,技术功底扎实。
3.礼貌退场:答辩结束时,无论自己答辩情况如何,无论考评员提出什么意见,都应从容地、有礼貌地退场。可以用这样的语言表达:“谢谢指导”、“感谢提醒”、“经过您的指点,我对××问题更清晰了”.因为这是对考评员起码的尊重,也反映了考生本人为人处事的修养与素质。
八、答辩后,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答辩离场后,不要将精力放在打昕考评情况或打分多少上,因为违反考评纪律,会被取消考评资格;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趁热打铁,认真总结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的经验教训:
1.通过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的实践,在专业技术知识的掌握与充实上有哪些提高。
2.通过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的实践,自己学习和掌握了哪些开展技术工作的方法,在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取得哪些经验。
3.通过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实践,在综合素质能力上有哪些提高。
4.通过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实践,自己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今后的努力方向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