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一步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思想教育。
二、一定要尽一切可能,做好传播工作,包括电影、书籍、电视、无线电波……和新式的宗教传播。
三、一定要把他们青年的注意力,从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引开来,让他们的头脑集中于体育表演、色情书籍、享乐、游戏、犯罪性的电影,以及宗教迷信。
四、时常制造一些无事之事,让他们的潜意识中种下分裂的种子。
五、要不断制造消息,丑化他们的领导,组织他们自己的言辞来攻击他们自己。
六、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抓紧发动民主运动,对他们(政府)要求民主和人权。
七、要尽量鼓励他们(政府)花费,鼓励他们向我们借贷。
八、要以我们的经济和技术优势,有形无形地打击他们的工业。
九、要利用所有的资源,甚至举手投足,一言一笑,都足以破坏他们的传统价值;
十、暗地运送各种武器,装备他们的一切敌人,以及可能成为他们敌人的人们。
这十条,除了第十条是要“动武”以外,其他各条都是突出“和平演变”,即用“和平”的方式演变社会主义制度。
克格勃对中情局来说透明度很高。克格勃退休官员什罗宁如果在《克格勃档案》中进行造假,那是完全得不偿失的,完全有可能被美国抓住把柄。
其实,克格勃已经彻底解体,俄罗斯政局一度动荡,什罗宁写此书的目的只能是讲点真话留给历史,而断不敢为了维护克格勃和苏联去大肆造假。可以说,出现于特定历史条件的这本《克格勃X档案》,其可信度是同类书中最高的。
至此,关于《十条诫令》的争论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了。
歼-10性能概况 歼-10是中国正在研制的新一代高性能战斗机。美国海军情报局96年初的一份报告 指出,歼-10将拥有“特别好的”机动性("particularlygood"agility),预计2003年 左右服役。目前已公开的主要是香港《广角镜》杂志上的一张飞机模型照片和美国中央情报 局公布的用计算机根据卫星照片绘制的三面图,以及一些零星资料。两张照片不太一样,但 一般认为,歼-10是一架单发单座多用途战斗机,单垂尾,采用机腹进气和无尾三角翼加 近耦合全动鸭式前翼的气动布局,外形和以色列的“狮”(Lavi)相似。以色列和俄罗 斯提供了技术援助,以致西方有人大声疾呼,歼-10是“狮”的翻版,美国技术误落敌 手。其实不尽然,“狮”是下单翼,歼-10是中单翼;“狮”是固定式进气道,歼-10 是带中心激波锥的二元可调进气道;“狮”用美制PW1120涡喷发动机(F-15上用的F-100 发动机的涡喷型),推力千牛顿(约9000公斤),空战推重比勉强超过;歼-1 0用俄制或引进制造的与苏-27相同的AL-31涡扇发动机,推力122千牛顿(约 12000公斤),空战推重比大大超过;如以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照片为准,差别更大。最 重要的是,“狮”以对地攻击为主,制空为辅;歼-10以制空为主,对地攻击为辅。退一 步讲,在沈飞-格鲁曼的“和平典范”计划破灭后,中国恐怕无人再会蠢到依赖美国技术来 实现国防现代化。说道中央情报局的照片,显示的歼-10似乎隐身性能更好。进气口前 移,进气道略带S形(涡轮叶片不至于一览无遗,隐身性较好);机头尺寸较大,略下勾, 有点像苏-27;翼身融合体更加饱满,机翼内段后掠增加,形成双三角翼,有点像法国 “阵风”。“广角镜”上的照片更接近“狮”。若以“狮”为参照,歼-10的最大起飞重 量应在18吨左右,载弹量7吨左右,带吨炸弹和导弹时,高-低-高作战半径可达1 000公里以上。关于歼-10的雷达和武器系统,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最可能的有几 种:以色列的Elta2032雷达带Rafael的正在研制的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弹,俄罗斯的 PhazotronZhuk(甲虫)或更新更强的Zhemchoug(珍珠)雷达和VympelR-27半主动或R- 77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弹,及国产JL-10雷达和PL-11半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 弹。以色列的系统原为“狮”所研制,集西方技术和以色列的实战经验之大成,系统小巧, 可靠性好,空地性能兼顾,自带一体化的电子战能力。但远程性能不足,交货和备件供应易 受国际政治影响。以色列空军已决定用这一系统替换F-16C/D上的APG-68雷达。俄罗斯系 统的工艺和制作可能粗糙一点,但整体功能强,尤其是远程性能,抗干扰性和多目标交战性 能出色。与空空性能相比,空地性能稍差,可靠性也可能有点问题。随着中国引进苏-27 战斗机和R-27空空导弹,中国已有此类系统的使用经验。外界对JL-10雷达所知甚少, 只知道是脉冲多普勒雷达,具有下视下射能力,探测距离约50-60公里。LY-60(地空 型的PL-11)的模型在这此珠海航展中展出,但无具体技术数据,只知道它是基于意大利由 美国“麻雀”改进而来的Aspide半主�状镏频贾谐炭湛盏嫉?br>。考虑到国内技术现状, 国产新系统在技术水平上可能尚不及以色列和俄罗斯的系统成熟,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 中,不受制于人倒不失为一大优越性。权衡利弊,最终系统可能是三者的某种组合,甚至可 达成某种互换性,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但不管怎么样,最终系统必须与R-27,R-77和 PL-11兼容。 当然,歼-10不能直接上舰,需要经过前面提到的上舰改装。 歼-10作为舰载战斗机也有不利之处。歼-10的载弹量和航程都不及苏-27。雷 达受机头尺寸限制,性能可能也不及苏-27。单发动机一旦在起飞时或飞行中停车,极易 失事。但单发战斗机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如美国的A-4,A-7和F-8及法国的“超军 旗”等。歼-10作为全新设计,研制进度和技术可靠程度都有风险。但不是不可克服的。
老外的说法: 发展历史 歼-10的项目验证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当时由成都飞机公司和第811飞机设计所基于流产的歼-9型战斗机进行设计。原歼-9项目是为设计一种速度达到马赫带鸭翼的三角翼空防型战斗机,其作战目标是原苏联的米格-29和苏-27。最初的计划要求,后来发生了重大变化,于是1988年重新将这款新型战斗机的设计定位在一种采用新技术的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上,以替换中国空军庞大的歼-6、歼-7和强-5机队,并有效应对当时同类型的西方战斗机。 虽然中国和以色列官方都否认双方在新型战斗机的研发上进行了合作,但普遍的猜测认为,在美国于1987年向以色列施压,促其放弃了国产“幼狮”战斗机项目后,以色列将该项目的先进研究成果转让给了中国。并且,非官方的中国媒体也声称歼-10/“幼狮”确实从一开始就是中以两国的共同研究项目。但是,考虑到两国不同的政治背景和歼-10与“幼狮”不同的作战需求,似乎又不能肯定双方存在过合作。因为,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空军追求的是空防型战斗机,而“幼狮”的设计重点是对地攻击,空战能力只是其次要考虑。同时,中国新型战斗机的设计尺寸要大于并重于“幼狮”,以充分利用其推力为吨的发动机。“幼狮”采用的发动机是推力为吨的普惠1120型发动机。除了以色列的“贡献”,装备了F-16A的巴基斯坦空军也有可能向中国提供了部分先进技术信息。 歼-10的首架原型机可能于1996年中期就首飞了,而中国官方报道的首飞日期是1998年3月23日。但实际上,在后一个日子上天的是经过重大改进的3号原型机。为向项目发展提供样机,共生产了五架供飞行测试的原型机(机号1003-1007)和两架地面测试平台(机号1008-1009).两架预生产型歼-10中的首架于2002年6月28日首飞成功。 从2003年2月开始,至少七架(机号1010-1016),也可能是10架预生产型歼-10(可能没有装备雷达)陆续提供给了中国空军。其中的几架目前正由中国空军的作战部队进行作战测试和评估,而其余的几架则留在位于陕西阎良的中国空军试飞训练中心用于最后的项目发展阶段。 据报道,歼-10的飞行测试于2003年12月全面完成,并获得了生产许可证。首批50架歼-10A可能已经开始生产。首个装备歼-10的战斗机团(可能归驻中国西南、印度当面的第44航空师)将于2005年底形成初始作战能力。估计中国将生产至少300架歼-10,但这一数量仍只能是其空军装备的数千架歼-6、歼-7和强-5中的一小部分。据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的歼-10月产量为两架。 作为单座歼-10A基本型的补充,一种双座的改型(歼-10B)也于2003年12月进行了首飞。改进机加长了机身,以容纳后座舱和增大机内油箱的载油能力。改型机的外观特征表明该机并不是教练机,而是意在发展一种新的打击型战斗机,或者是歼-10的电子战和防空压制型号。 和印度的“光辉”一样,中国也计划发展新型战斗机的海军型(歼-10C),。据称,中国海军更希望装备一种双发动机舰载战斗机。因此,歼-10有可能重新设计,并使用两台俄罗斯克里莫夫公司的RD-93型发动机。考虑到海军型战斗机的采购量有限,因此该方案无疑效费比欠佳。中国海军为此更倾向于使用俄罗斯的苏-33。 除了满足中国空军自身的需求,歼-10(外销型)极有可能在国际军火市场上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但从目前来看,中国没有将歼-10推向国际市场的明显迹象,该机也没有在国际航展上露过面。 总体布局 歼-10沿袭了“幼狮”式战斗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设计时的气动布局,但为了满足中国空军的要求而进行了修改,采用了中国新型战斗机最初设计时的大尺寸和大重量。 在对“幼狮”战斗机的近耦合鸭式布局进行改进之后,歼-10放弃了“幼狮”的水平尾翼,而采用大三角翼加鸭翼布局(翼展比后者长一米多,翼面积增加15~18%)。但同时,歼-10保留了“幼狮”(还有瑞典的“鹰狮”)采用的活动翼面技术:外翼前缘为机动襟翼,固定内翼在全动鸭翼的配合下产生绝佳的气动性能。常规飞机的水平尾翼位置被三角翼后缘的四块活动副翼所占据。翼尖部分没有设置用于轻型空空导弹的挂架,这一点与“幼狮”和“鹰狮”不同。 歼-10布局最为称道之处是它的翼身融合。通过精心设计主翼与机身中部结合处的曲面,既增加了机内容积(用于载油、装备,以及为尔后发展预留空间),也有效利用了它带来的空气动力增升效果。主翼后部机身两侧没有安排其他结构,这再次体现了翼身融合的设计理念,只是在尾喷管前端机腹下加装了两片外斜腹鳍。这两片腹鳍用于战机大迎角飞行时,配合高大的垂直尾翼保持飞机的稳定性。与“幼狮”相同的是,歼-10也设计了四片减速板,其中两片位于机身上部主翼后方,其余两片仅位于机尾下部腹鳍之间。 除了机翼,歼-10与“幼狮”的另外一处重大不同在于进气道。“幼狮”的进气道与F-16类似,为固定几何形状。而歼-10采用的是带中心激波锥的二维可调式进气道,这种带调节板的进气道布局与F-4“鬼怪”Ⅱ有些类似。只是歼-10将“鬼怪”的进气道平移至机腹下,由调节板(位置在边界层分离板的后方)构成进气道的前部,这为发动机提供了不同飞行状态所需的气流,更加适合高性能空空作战。此外,可调节进气道所增加的高效整流压缩能力(在马赫时为5%,在马赫增加至15%,在2马赫时为25~30%)极大地提高了飞机超音速飞行时的发动机推力,从而使飞机获得更好的爬升和高速性能。这种进气道布局的不足主要包括隐身效果欠佳(这也是所有机腹进气道布局飞机的通病)、重量偏大且结构复杂(F-16为此增重80~100公斤)和生产费用增加,同时调节板的动力和调节系统还加大了飞机的维护负担。 适合超音速飞行的气动布局、强劲的发动机和可调节式进气道使歼-10最大速度能够达到马赫,大于“幼狮”宣称的马赫。歼-10的高超性能集中于空空作战,因此无论是执行空防还是截击任务都将是一把利器。 考虑到中国明显地将美国战斗机视为其主要空中威胁,加之美国的战斗机设计一直强调夺取空中优势的能力,因此不难理解中国要将空空作战能力(包括进攻和防御)视为其战斗机发展的主要需求。同理,歼-10在结构设计上强调机动过载要达到9G(所有最新型战斗机都追求的目标),这无疑体现出中国空军要求这款新型多功能战斗机要在制空作战中技压群芳,至少要达到F-16最新型号的性能。 歼-10为放宽静稳度设计,并采用四余度线传飞行控制系统。这是中国战斗机首次采用这种当前最先进的飞行控制系统。中国空军使用一架经过特殊改制的歼-8Ⅱ技术验证机测试经过重新设计的线传飞控系统,这显示出歼-10的线传飞控系统应是中国自主研发的产物。 推进系统 至少歼-10的首批生产型将采用久经考验的俄制AL-31FN涡扇发动机。苏-27家族也采用了AL-31系列发动机,不过FN型增加了一个经完全重新设计的检修舱。这一检修舱的设置是标准的俄式风格,在最初的AL-31型号中位于发动机上方,还包括部分压气机上部机壳的外侧位置,但FN型的检修舱则调整到与西方战斗机发动机检修舱同样的位置,位于发动机和压气机下部机壳外侧的位置。 除了歼-10原型机和预生产型使用的发动机外,据称俄罗斯于2001年一次性向中国提供了54台AL-31FN(另有渠道报道说是100台)。这些发动机用于首批生产型歼-10。但俄罗斯拒绝向中国提供该型发动机的生产许可证。基于这个原因,中国正在研制可以替代AL-31FN的国产发动机。不过,即使所有的歼-10都将使用AL-31FN,中国也将寻求一种更加先进的改型,其最重要的技术要求当是配备轴向360度矢量喷管,以提升飞机的机动性能和发动机与机身有效配合带来的推进效能。这种发动机曾经在1998年的珠海航展上首次露面,俄罗斯明显是领会到了中国对发动机的潜在兴趣。实际上,被西方奇怪地忽视了的发动机矢量控制技术却在亚洲得到了广泛欢迎,它首先被印度空军装备的战斗机采用,接着是马来西亚,而现在可能是中国。 把目光投向未来,中国可能最终采用“土星”公司的AL-41型发动机。目前,该型发动机正在为俄罗斯下一代的战斗机进行研制。AL-41的体积可能与AL-31相同,但推力要增大30~40%。因此,AL-41可能成为未来歼-10型号的潜在选择,并使其具备与同在概念验证阶段的F-16Block60相同的作战能力。 目前,强劲且省油的AL-31FN为歼-10在空战中发挥高超性能提供了有力支持,使其无论是在高速、大爬升率飞行,还是在大过载机动时都勿须担心发动机停车。该型发动机由于油效比极高,因此使战机在执行远程渗透任务时同样表现不凡。加之歼-10具有容积达5000升的内置油箱,这虽然比加两个保形油箱的F-16要少700升,但战机仍能够在携带较大载荷的情况上达到一个理想的作战半径。歼-10还能携带三个副油箱,虽然目前尚不具备空中受油能力,但据悉中国已有开发歼-10空中受油能力的远期计划。 由于俄罗斯拒绝提供AL-31FN的生产许可证,而且考虑到中国一直在努力实现装备采购的国产化率,因此歼-10极有可能将在未来采用一种国产发动机,如黎明发动机公司生产的WS-10A。但目前知道的信息仅包括WS-10A的推力水平(与AL-31相近)和布局(双轴小涵道比并带加力燃烧室的涡扇发动机),并且黎明公司已计划在该发动机上加装矢量喷管。 座舱和航电设备 歼-10的单座座舱为飞行员提供了良好的全向视野,这比以往继承前苏联设计风格的中国战机进步了不少。飞机的航电设备采用了符合西方机工程原理的设计组合:大屏幕抬头显示仪、三台液晶多功能平显,油门和推杆控制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先进的自动航行和气象数据计算机和头盔瞄准具。虽然这些产品的提供商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头盔瞄准具已经基本能够确定将采用国产型号,由洛阳航空设计所设计生产。 歼-10采用一种多模“边扫描边跟踪”雷达。为获得订单,以色列埃尔塔公司推出了其EL/M-2035型雷达,而俄罗斯公司则为中国空军提供了一系列选择,其中包括他们正在使用的部分雷达(如同相加速器公司的“珍珠”,这种雷达是装备歼-8ⅡC的甲虫-M型雷达的改进型)。中国国产JL-10A型雷达也是一种选择,但目前不知道它的研制进度是否能跟上歼-10的服役时间。由于歼-10的生产已陆续展开,因此它的雷达应当已经选择完毕,但目前仍没有与雷达具体型号相关的报道。 中国的歼-11(苏-27和苏-30)装备了一种高性能的红外搜索跟踪和激光测距一体化系统,这为战机提供了完全被动搜索和跟踪能力。歼-10自然也有可能装备一种同样或者类似的系统。但在歼-10的原型机和预生产型机上看不到用于容纳红外搜索跟踪系统的球状结构,似乎也没有其他的机身窗口显示有内置的该类系统。 武器装备 歼-10装备了一门半埋入式双管23毫米机炮(俄制Gsh-23型机炮的中国版),位置在进气口下方前起落架左侧。歼-10的机身下设计了11个挂架:六个在机翼下、一个在机腹下中轴线上、其余四个为机腹下方两侧半共开工的串联挂架(与幻影-2000、“阵风”和F-15E的机腹挂架配置类似)。中国官方尚未公布歼-10的外挂载荷能力,但估计为5500公斤。 根据照片可以看出,歼-10的原型和预生产型机大多挂载两枚PL-8(以制“怪蛇”Ⅲ)近程红外制导导弹。歼-10的武器系统还将包括已经在歼-11上使用的俄制空空导弹(R-73近程和R-77中程主动制导导弹),以及中国的PL-12中程雷达制导空空导弹。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时,歼-10也可以携带国产和俄制的空地导弹和激光制导炸弹(包括鹰击-8K反舰导弹和新型鹰击-9反辐射导弹),以及非制导炸弹和航空火箭弹。 据报道,用于歼-10的导航和目标指示吊舱正在研发之中,这些设备可能与机炮对称安置在进气道的右侧。 技术和作战考虑 当获得有关歼-10的首批情报时,虽然西方国家知道它先进的气动布局和技术直接来自以色列“幼狮”战斗机,但还是认为它是一种轻型战斗机。实际上直到最近,大部分西方媒体在提供歼-10的评估数据时仍是基于“幼狮”战斗机的重量、尺寸和技术性能。 但在获得了准确的数据后,显露在人们面前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歼-10实际上是一种中型战斗机,在作战性能上类似于F-16C Block 50和幻影2000-5,或者更准确点说,就像单发的欧洲战斗机或“阵风”。因此,说歼-10与最新的F-16型号具有相当的作战能力一点也不为过,只是它的机身更大,并有更好的发展前景。歼-10最初的设计选择中,与当前西方战斗机设计思路不谋而合的地方得到了加强,特别是采用可调节式进气道。 歼-10与其他亚洲国家的国产战斗机一样,当前最现实的问题是其航电设备和制导武器的发展进程和可靠性。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是数字线传飞控系统,它不仅存在着可靠性问题,而且在与满载现代航电系统的战斗机结合以后,它是否能够全面发挥潜能也将令人拭目以待。(完)(英) 鲁尼恩·索尔戈特 周 辉 编译参考资料:
据青年参考报道近日,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援引美国国际战略研究所(IISS)的数据,称中国海军的舰艇总数已超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单以军舰数量衡量一国海军实力,这种做法并不严谨。只比舰艇总数意义有限IISS对各国军舰数量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1971年至1996年,拥有军舰最多的国家是俄罗斯,1997年至2006年是美国,2008年以后,中国跃居第一。问题在于,大国海军防卫海域极广,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出动全部舰艇,比较装备总数原本就意义不大。即使单论数据,军舰多也未必代表整体战斗力强。据香港《广角镜》杂志估算,美国海军舰艇总吨位为800万吨,为世界第一;其次是俄罗斯,总吨位400万吨。中国海军舰艇总吨位为200万吨,居世界第三。英国《简氏防务周刊》给出的资料则显示,美国海军为300万吨,俄罗斯为110万吨,中国海军舰艇总吨位为82万吨,同样被列在第三。不同渠道的统计出现差别,主要是因为有些辅助舰艇并不总是被列入。以世界第一的军舰数为分母,以居第三位的总吨位作分子,很容易得出中国海军单舰吨位偏低的结论。也就是说,中国军舰的平均个头与海军大国相比显得小,这与中国日益增长的海洋安全需求极不相称。学界为何无法统一观点关于中国海军战力在世界上究竟可排第几,学界目前尚无统一观点。如果把海基核力量也算在内,中国确实可以与美、俄、英、法并列。但核武器不允许轻易使用,而世界上不少中小国家拥有灵活性更高的航母,中国目前还没有。其他一些国家如日本,虽然军事行动受限,但军舰现代化程度高,信息化装备、空中力量等自成体系,兵力规模也不小。如何对各国海军战力进行综合评估呢?学界的常见办法,是把海军战力细分成多个指标,再通过统计和打分的办法算出总分来排名。各机构列出的指标千差万别,各指标在总分中的权重也不同。研究机构还往往凭资深专家群体的主观判断,以多个专家的最大共识为准。正因如此,越是军事专家和专业研究机构,反而越难给出精确且无争议的排名。国内军事爱好者中认可度较高的一种说法是:美国海军第一,俄罗斯借前苏联余威位列第二,老牌海军强国英国第三,日本第四,法国第五,中国第六。但该排名的权威性仍然不足。按不同的评估方法,中国海军实力从世界第三到十名以后都有可能
歼-10性能概况 歼-10是中国正在研制的新一代高性能战斗机。美国海军情报局96年初的一份报告 指出,歼-10将拥有“特别好的”机动性("particularlygood"agility),预计2003年 左右服役。目前已公开的主要是香港《广角镜》杂志上的一张飞机模型照片和美国中央情报 局公布的用计算机根据卫星照片绘制的三面图,以及一些零星资料。两张照片不太一样,但 一般认为,歼-10是一架单发单座多用途战斗机,单垂尾,采用机腹进气和无尾三角翼加 近耦合全动鸭式前翼的气动布局,外形和以色列的“狮”(Lavi)相似。以色列和俄罗 斯提供了技术援助,以致西方有人大声疾呼,歼-10是“狮”的翻版,美国技术误落敌 手。其实不尽然,“狮”是下单翼,歼-10是中单翼;“狮”是固定式进气道,歼-10 是带中心激波锥的二元可调进气道;“狮”用美制PW1120涡喷发动机(F-15上用的F-100 发动机的涡喷型),推力千牛顿(约9000公斤),空战推重比勉强超过;歼-1 0用俄制或引进制造的与苏-27相同的AL-31涡扇发动机,推力122千牛顿(约 12000公斤),空战推重比大大超过;如以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照片为准,差别更大。最 重要的是,“狮”以对地攻击为主,制空为辅;歼-10以制空为主,对地攻击为辅。退一 步讲,在沈飞-格鲁曼的“和平典范”计划破灭后,中国恐怕无人再会蠢到依赖美国技术来 实现国防现代化。说道中央情报局的照片,显示的歼-10似乎隐身性能更好。进气口前 移,进气道略带S形(涡轮叶片不至于一览无遗,隐身性较好);机头尺寸较大,略下勾, 有点像苏-27;翼身融合体更加饱满,机翼内段后掠增加,形成双三角翼,有点像法国 “阵风”。“广角镜”上的照片更接近“狮”。若以“狮”为参照,歼-10的最大起飞重 量应在18吨左右,载弹量7吨左右,带吨炸弹和导弹时,高-低-高作战半径可达1 000公里以上。关于歼-10的雷达和武器系统,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最可能的有几 种:以色列的Elta2032雷达带Rafael的正在研制的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弹,俄罗斯的 PhazotronZhuk(甲虫)或更新更强的Zhemchoug(珍珠)雷达和VympelR-27半主动或R- 77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弹,及国产JL-10雷达和PL-11半主动雷达制导中程空空导 弹。以色列的系统原为“狮”所研制,集西方技术和以色列的实战经验之大成,系统小巧, 可靠性好,空地性能兼顾,自带一体化的电子战能力。但远程性能不足,交货和备件供应易 受国际政治影响。以色列空军已决定用这一系统替换F-16C/D上的APG-68雷达。俄罗斯系 统的工艺和制作可能粗糙一点,但整体功能强,尤其是远程性能,抗干扰性和多目标交战性 能出色。与空空性能相比,空地性能稍差,可靠性也可能有点问题。随着中国引进苏-27 战斗机和R-27空空导弹,中国已有此类系统的使用经验。外界对JL-10雷达所知甚少, 只知道是脉冲多普勒雷达,具有下视下射能力,探测距离约50-60公里。LY-60(地空 型的PL-11)的模型在这此珠海航展中展出,但无具体技术数据,只知道它是基于意大利由 美国“麻雀”改进而来的Aspide半主�状镏频贾谐炭湛盏嫉?br>。考虑到国内技术现状, 国产新系统在技术水平上可能尚不及以色列和俄罗斯的系统成熟,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 中,不受制于人倒不失为一大优越性。权衡利弊,最终系统可能是三者的某种组合,甚至可 达成某种互换性,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但不管怎么样,最终系统必须与R-27,R-77和 PL-11兼容。 当然,歼-10不能直接上舰,需要经过前面提到的上舰改装。 歼-10作为舰载战斗机也有不利之处。歼-10的载弹量和航程都不及苏-27。雷 达受机头尺寸限制,性能可能也不及苏-27。单发动机一旦在起飞时或飞行中停车,极易 失事。但单发战斗机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如美国的A-4,A-7和F-8及法国的“超军 旗”等。歼-10作为全新设计,研制进度和技术可靠程度都有风险。但不是不可克服的。
中国海军的实力,在世界上排名如何?真相不可置信!
“澳门文学”,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名词称谓,在一般叙述中往往是不存有争议的。然而,当我们回溯澳门文学的历史、面向其文学的现实以及考察具体的研究视野,便会发现“澳门文学”一直是一个不断处于建构和争议状态的概念,而澳门独特的历史背景,当下的身份意识、形象确立的渴望,又在很大程度上加重概念归纳过程中的复杂性与多义性。显然,对于一个特定概念的界定,仅通过一篇文章的阐述是无法完成的。概念本身常常具有发展、变化的特质,往往使其只有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才能合理有效的展开并成为具体的话题,而本文正是在秉持上述逻辑的前提下,通过回顾“澳门文学”的生成、发展、确认等系列问题,呈现其概念辨析的意义与价值。
一、缘起与发端
自1984年3月,港澳诗人韩牧在澳门日报举办的“港澳作家座谈会”上呼吁建立“澳门文学”的形象,引起澳门文化人士广泛的共鸣,“澳门文学”的概念便成为建构澳门文学形象、展开澳门文学研究的首要问题。历史地看,“澳门文学”概念的提出与70年代中葡建交、双方共同承认澳门为中国领土以及此后开展的一系列外交活动的背景紧密相关。面对这样的时代契机,澳门知识精英渴望把握历史机遇使澳门文学迈上新台阶、凸显自我形象,更成为“澳门文学”出场的内在动力。1986年1月1日,《澳门日报》“镜海”版发表了澳门学者郑炜明的文章《写在“澳门文学座谈会”之前》。该文在界定澳门文学时曾提出“下列五项标准”:“1.土生或土长,并长期居留澳门的作者的作品。2.土生或土长,但现已移居别地的作者的作品。3.现居澳门的作者的作品。4.非土生土长,但曾经寄居澳门一段时日的作者的作品。5.作者与澳门完全无关的,但若其篇什中,有主题关于澳门的,则该等作品,自应列入澳门文学的范畴内。”上述五项标准由于没有提及作品的语言使用和起止时限,故笼统而言,尚可接受。但如果一旦涉及澳门的“本土视野”和语言使用等问题,则其第4条值得商榷,第5条更是存有争议。此后郑氏又分别于1991、1993年发表文章《澳门文学的定义》、《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澳门华文文学》①,逐步修正其“澳门文学”的概念。在这种修正中,郑炜明曾调整阐释“澳门文学”的角度并综合“(一)创作作品所用的文字;(二)澳门文学作者的身份;(三)作品的内容;(四)关于出版与发表的问题”四方面,提出界定澳门文学的“两项标准”:“①澳门人的任何作品:所谓澳门人的作品是指土生土长并长期居留澳门的作者的作品,或拥有澳门身份证明文件的作者的作品(以其取得该身份证明文件后所创作的作品为准),更准确地说,是以在澳门生活期间有所感而后写的作品为准;②任何人所创作的内容与澳门有关或者是以澳门为主题的作品。”②然而,对比郑氏前后两次关于“澳门文学”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所谓后来的“修正”其实只是对以前的界定加以了文字的简化,两者在本质上并无太大的变化,而“修正”后“澳门文学”的第二项确认标准仍然只以“内容”或“主题”为依据,未免失之准确。由此推究郑炜明先生在80年代就着手总结的“澳门文学”概念,或许本就为学术研究和史料发掘、整理而来,故此,采取了一种非常宽泛的标准。
香港三联书店编辑兼作家的张志和在随即召开的“澳门文学座谈会”闭幕会上的发言《澳门文学的百花向我们招手》中回应了“澳门文学”的概念问题。在他看来,“‘澳门文学’的作者必须是澳门人或者是对‘澳门文学’活动有真诚投入和一定的贡献的人,他可以是长期定居本地,可以是只在本地求学或短期工作,甚至也可以是不住在本地,但不懈地支持本地文学创作和活动的人。”[1]显然,张志和的“澳门文学”概念注重的是与澳门文学实践的相关性,其强调澳门文学作家应有的身份意识、主体关怀。这一界定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澳门文学”概念在诞生阶段带有的理想化甚至情感化的特质。但无论如何,上述两种提法及其延伸都为后来人们更为深入思考“澳门文学”的概念提供了思路。
从80年代“澳门文学”概念的出场,可以明显感到“澳门文学”的形象建构一直隐含着鲜明的时代性焦虑。如果说1987年4月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已使澳门步入其政治上的过渡期和经济上的转型期,那么,如何在文学上面对回归的趋势显然成为“澳门文学”出场的内在动力。从韩牧所言的“所谓建立‘澳门文学’的形象,包括两方面:发掘和发展。发掘、整理澳门文学史料,这是向后看,向后看是为了向前看,鉴往知来,从而增加自信心并看清楚澳门文学应走的路向……”[2],其实不难看出“澳门文学”在概念层面上长期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然而,渴望、理想毕竟不能等同于现实,何况对于“澳门文学”来说自其出场之日起就需面对史料发掘、把握现实和面向未来三方面几乎是同步进行的过程。结合80至90年代,“澳门文学”界定过程中出现的“‘澳门文学’是否等同于‘澳门华文文学’”、“澳门文学是否属于‘岭南文学’范畴”之类的话题,人们大致可以看到出于不同角度的考量,澳门文学在确定其内涵和边界时一直存有争议性的分歧。应当说,澳门文学历史的特殊性,构成上汉语、葡语创作共存的复杂性等等,都使澳门文学在具有东西方交融特点的同时,难以在短时期内厘定其内涵。然而,“澳门文学”概念以及建立“澳门文学”形象的提出,却反映了澳门文化界对于时代、身份的吁求,同时,它也充分显示了澳门人在新形势下建构自我形象、边缘发声的自信心,这一点就长远看来,自然对澳门文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知及问题
随着80年代末至90年代澳门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澳门文学”的概念认知也有了新的发展,而一些特定的现象也逐渐进入研究的视野之中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争议。以(一)汤显祖等为代表的古代、近代中国作家在澳门的文学活动及其历史确认;(二)“澳门华文文学”、“土生文学”与“澳门文学”的关系这两个问题为例:第一,经澳门、内地诸位学者(如澳门学者郑炜明、施议对;内地学者徐朔方、潘亚暾、刘登翰等)的多方考证,后为《澳门百科全书》“汤显祖”词条收录:1591年,汤显祖曾在澳门作短暂游历,此行虽未留下专门的剧作(后只在《牡丹亭》中有所提及),但却留下一组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澳门最早的文学记录。将澳门文学的最早记录上溯至明代大戏剧家汤显祖,自然带有明显的正本清源意识。不过,这一符合史实和中国文学“源流”考察逻辑的看法在80、90年代,却由于部分学者强调澳门文学的“本土性”及接受韩国学者李德超的“澳门之中国文学”说法的影响,而将汤显祖等为代表的古代、近代中国作家在澳门的文学活动视为“植入”文学,进而力图重新划定“澳门文学”的边界。然而,无论是那种着眼于澳门本土文学视野而将20世纪30年代因抗战发展起来的澳门本地文学作为澳门文学源流的看法,还是因内地作家的“植入”而使用的“澳门之中国文学”的说法,其实都忽视了可以从“整体和局部”、“古代和现代”认识“澳门文学”的视角。明清两代和民国时期的中国内地文人如汤显祖、屈大均、魏源、丘逢甲等,虽以外来“植入”的方式而无法成为澳门的“本土文学”,但从澳门文学历来是中国文学组成部分的角度来看,澳门文学的“源”与自身的“流”其实都属于中国文学。何况,在中国文学历史的各个不同时期,以整体的“源”丰富不同区域的“流”的现象也绝非少见。因此,对于澳门文学源流的探究其实涉及到了澳门文学的发生、发展以及阶段划分的问题:对于古代、近代内地作家以“植入”的方式留下的作品,我们完全可以将其作为澳门的古代、近代文学及其有效的生成方式;而20世纪因战争而催生的澳门“本土文学”则在整体上可以命名为澳门新文学或曰澳门现代文学。至于“澳门之中国文学”以及“植入”的说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商榷,但其在客观上揭示澳门文学的本源和自身的区域性,却为人们从更为广阔的视野去理解澳门文学提供了某种启示。
第二,关于“澳门华文文学”是“澳门文学”自然毫无争议,但能否说“澳门文学”就等同于“澳门华文文学”?这一提问显然涉及到了应当如何认识居住于澳门的土生葡人的文学创作(即“土生文学”)的问题。由于土生作家多用葡语创作,一般读者难以接受,因此在一段时期内澳门“土生文学”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但从诸如汪春的论文《论澳门土生文学及其文化价值》的研究来看,典型的土生人,必是“(1)在澳门出生;(2)是具有葡国血统的混血儿,其中大部分是中葡混血儿。在这类之外,也可把其他几类人按习惯看法纳入土生之内并依次排列如下:①澳门出生的纯葡裔居民;②在澳门以外出生但迁澳居住并接受当地文化的葡国人;③从小受葡国文化教育、讲葡语、融入葡人社会的华人。”[3] “土生人”因澳门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而成为澳门的居住者,在语言、民俗、习惯等方面都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他们可以讲地道的粤语,在澳门华洋杂糅的社会中生活,是一个介于葡萄牙人和澳门华人之间的特殊阶层。他们的创作从多方面反映澳门复杂的社会文化和现实生活,并不可避免地带有中西文化相互渗透的艺术特点。不过,由于澳门“土生作家”生活在两种文化的边缘及交汇处,很难秉持一种稳定的文化心理,所以,他们的作品常常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某种矛盾的状态与文化、身份的焦虑。从90年代“澳门文学”研究的现状可知:“土生文学”作为“澳门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基本趋于一致。正如饶芃子在《文学的澳门与澳门的文学》一文中指出的:“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国内对澳门‘土生’文学的研究尚未真正开始,但事实上,撇开‘土生’文学,澳门文学的概念就是不完整的,而更重要的是,‘土生’文学实为不可多得的‘边缘族群’的标本,它所包含的历史积淀与文化意蕴值得高度重视。” [4]饶先生在承认语言差异的前提下,将“土生文学”视为“澳门文学”显然是依据了生活地域、历史背景、现实语境、创作实际等堪称澳门文学实际情况的主客观因素,这种思路同样也为我们理解澳门文学及确证其概念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
除以上两个方面可以证明“澳门文学”概念的厘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之外,“澳门文学”还包含“离岸文学”的问题。所谓“离岸文学”是指到澳门以外的地区发表作品的现象,而与之相关的“离岸作家”是指移居香港或海外但仍与澳门保持密切联系的作者。“由于数百年来澳葡当局疏于澳门的文化建设,因而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在澳门本土甚至找不到一分公开出售的文学杂志和纯粹的文学副刊,更找不到一家愿意接受文学作品付梓杀青的出版社” [5],所以,许多澳门作家在数十年间不得不将文稿投寄、发表于香港的一些文艺刊物上,进而形成了澳门文学史上一个特殊的文学现象——“离岸文学”及“离岸作家”(即指移居香港或海外但仍与澳门保持密切联系的作家)。“离岸文学”由于作家身份、创作经历等自然可以毫无争议的被纳入到“澳门文学”的范畴之内,但值得注意的是,判定“离岸文学”为“澳门文学”过程中所持的标准其实已再次触及厘定“澳门文学”概念过程中潜在的原则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关于“澳门文学”概念的各种说法,首先应当归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澳门文学研究的自觉展开,然而,展开后的“澳门文学”及其相关概念往往由于研究者立场、视野的差异,而使概念问题本身更加复杂化了。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澳门文学”在观念与实践上存在的差异,一方面深刻反映了澳门文化历史的曲折性,一方面则反映了人文学科命名的隐蔽逻辑,“人文学科所面对的研究对象往往不是通过定量化与逻辑化可以被完全界定的,人文学科中的命名也往往不能使所命名者变得简单明了。实际情况是,可能将被命名者所具有的全部复杂性呈现无遗,从而使研究者在问题的质疑与追索中进入人性与思想的幽深地带。”[6]而从学术史与方法论的角度上看,“澳门文学”概念的界定及其在不同区域、背景下呈现出来的差异,又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马克斯·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所言的观念作为时代组成成分而具有的文化标识意义的看法。1999年回归之后的“澳门文学”概念与此前同一概念(特别是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至1999年澳门回归之前的“过渡期”)之间的某些差异,其实已说明语境及观念的变化会为概念赋予新的内涵和生产的特性,上述现象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对于澳门这一特殊区域文学的命名,或许只有采取动态、发展的眼光,才能适时而有效的加以把握。
三、厘定及走向
即使笼统而言,“澳门文学”概念的确立也至少应坚持中国文学的背景,自身的时代性与现实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三方面原则。其中,澳门文学与中华民族文化一脉相承、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深远的历史,无疑是确立“澳门文学”概念的基础,这一原则在具体展开的过程中必然使汉语写作和中国作家占据主流。与中国文学的背景相比,澳门文学的时代性与现实性其实是一个涉及“本土性”与“当代性”的话题。“澳门文学”之所以在20世纪视野中存有“澳门华文文学”、“土生文学”的概念,归根结底是由澳门文学的时代性特点决定的。与此同时,对“澳门文学”概念的确认也必须立足于澳门本土的实际。作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汇之所,澳门文学历来存在着“根生”文学/“植入”文学、“本土”文学/“客居”文学之间的二元关系,这样的现实使“澳门文学”在具体指涉上常常存有顾此失彼、似是而非的倾向。因此,最终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角度确认澳门文学的概念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逻辑”。
对于在确定“澳门文学”范畴过程中的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现象,比如:英国20世纪著名诗人奥登来到澳门旅游,写过反映澳门社会现实的诗;闻一多的《七子之歌》、郭沫若的《凤凰花》等,在一些学者看来,它们虽会在澳门文学史的书写上留下灿烂的一笔甚至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但却并不属于“澳门文学”的范畴(笔者也持这样的看法)。正如作家地位、创作主题并不是确认某一区域文学概念的决定性因素,“澳门文学”概念的确立应当是作家身份、语言使用、文化记忆以及作品数量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它应当有“宽容”的底线,但又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在这方面,内地学者杨匡汉在“澳门文学是在离岸的领地里迎着风涛生长的文学,是以中华民族为血脉、以汉语作载体,以东西方文化融汇见长,既母性又有多重声音的新文学”的前提下,提出的“宽容的原则”,即“(一)在澳门生长或在外地生而在澳门长并坚持文学创作者;(二)在外地生长而后定居澳门从事文学创作者;(三)居住澳门时间较长,从事创作且有影响性作品问世,如今离开澳门的作家;(四)土生葡人以汉语或葡语写作,以反映澳门地区的生活与情感为内容的作家作品;(五)羁旅澳门,书写于澳门,且以澳门为话题的作家作品。”④无疑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当然,如澳门青年学者吕志鹏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以“亚澳门文学”的概念,来考察那些在“澳门文学”之外但又具有对照价值的文本,从而实现了一种概念分层的策略,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7]
事实上,结合张剑桦的论文《澳门文学源流与涵义的辨析》及其在文中对刘登翰《澳门文学概观》、饶芃子《边缘的解读——澳门文学论稿》等著述观点的认可,我们不难发现从90年代后期到“回归”后“澳门文学”在概念考察过程中的某些特点。所谓“界定‘澳门文学’的涵义,在总体方法论上我们主张:宜笼统不宜苛细,宜宽泛不宜狭窄,宜开放不宜封闭。当然,也不能漫无边际地‘笼统’、‘宽泛’和‘开放’,等到澳门文学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等到澳门文学研究达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再对‘澳门文学’涵义作出符合学理的、比较严格的、相对科学的界定”⑤的观点,其实已表明“澳门文学”概念的确定需要一种发展、变化的眼光,需要不断以“历史化”的方式见证澳门文学历史的独特性和阶段性,而渴望确立一种绝对权威、广泛认同的概念并不符合澳门文学的实际。当然,从“回归”的视野看待“澳门文学”,由于文学新起点的确立、文化环境的改善以及历史的自然延伸,“澳门文学”在认知过程中越来越呈现出以“澳门作家身份”、“汉语写作”、“创作实绩”等角度来理解的“时代性”特征。这种趋势充分反映了在新的历史语境下,澳门文化界已开始着手通过文学实绩的累积缓解“澳门文学”及其文化形象的焦虑,而近年来在澳门基金会资助下“澳门研究丛书”(12卷)、朱寿桐主编的《澳门新移民文学与文化散论》、吕志鹏的《澳门中文新诗发展史研究(1938—2008)》等在北京出版,以及在澳门特区文化局资助下一批由内地联合展开的项目,更可以作为回归后澳门文化界努力建构“澳门文学”新形象的例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澳门文学”的概念会在时间增长的过程中达到一种观念上的“自足”,而此前曾经为确立“澳门文学”概念而进行的努力和实践的意义和价值,也正在于此!
作者附识:本文的撰写,得益于暨南大学王列耀教授主持、龙扬志博士后参与的澳门特区文化局资助课题“近十年澳门报纸副刊研究”及相关资料的提供、启发,特此说明。
注释:
①两篇文章分别发表及收录于《澳门日报》“镜海”,1991年12月18日;余振编:《澳门:超越九九》,香港广角镜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其中,后者又以《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澳门华文文学活动》为题,发表于《学术研究》,1995年6期;后又以本文题目收录于李观鼎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文学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②见郑炜明的《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澳门华文文学》,李观鼎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文学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④杨匡汉:《山麓分手,又在高峰汇聚——在澳门笔会的讲演》,是作者于1996年10月澳门笔会上的一次讲演,曾分为上下两篇刊载于《澳门日报》1996年11月20日、27日。后收录于《时空的共享》,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⑤张剑桦:《澳门文学源流与涵义的辨析》,《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6期,后收于李观鼎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文学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参考文献:
[1]张志和:《澳门文学的百花向我们招手》,《澳门日报》“镜海”,1986年1月29日。
[2]韩牧:《建立“澳门文学”的形象》,《澳门日报》“镜海”,1984年4月12日。
[3]汪春:《论澳门土生文学及其文化价值》,李观鼎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文学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163页。
[4]饶芃子、费勇:《文学的澳门与澳门的文学》,《文学评论》,1999年6期。
[5]钱虹:《从依附“离岸”到包容与审美——关于20世纪台港澳文学中澳门文学的研究述评》,《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4年1期。
[6]饶芃子、费勇:《海外华文文学的命名意义》,《文学评论》,1996年1期。
[7]吕志鹏:《澳门中文新诗发展史研究(193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31—33页。
张立群
对焦方式 自动跟踪对焦,触屏选择对焦,多重对焦,9点人工智能自动对焦,面部优先对焦,定点对焦
“对五十岁以下的中国人来说,张学良就像一个活的影子,没有人不知道他,但也没有人见过他。”
1986年,香港杂志 《广角镜》 发表了一篇有关张学良的文章,对于当时的人来说,50年前,正是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的时间,而50岁以下的人,谁也没亲眼见过张学良。
世人皆知,张学良并非深居简出,而是自1936年那场震惊中外的“兵谏”结束以后,就被软禁了起来。
这么多年,张学良没有一天不生活在严密的看管中,旧事重提,尤其是在50年这个关口,即便是香港尚未回归,香港民众也无不群情激愤,为张学良脱离樊笼奔走。
可这场舆论大风暴漩涡中心的张学良,却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依然身陷囹圄, 直到1990年,蒋经国去世,张学良才获得了人生自由 。
从青年风华,到耄耋沧桑,蹉跎54载,物是人非,张学良就像是睡了一个长觉,举目茫然。
1946年,在囚禁生涯中辗转多地的张学良,在贵阳市黔灵山公园见过蒋介石后,他被转移到鼎鼎有名的重庆白公馆, 张学良一度以为自己要命丧于此,却不想在10月,被押上了去往台湾的飞机。
张学良做了一件对天下都有利,唯独对蒋介石不利的事,让蒋介石想杀而不敢杀,想放又咽不下这口气,只能就这么忍着,把他关起来,看着,企图把张学良关到死。
在飞机上的张学良早就感到不对,长距离的飞行,又跨过一片海洋,无不预示着他们很有可能已经远离了中国大陆。
下飞机后,与重庆一样潮湿的空气,以及迥然不同的温度,无不提示着张学良,他们到来了一个很陌生的地方。
在其后的44年中,张学良都被困在台湾这座岛上,在最初的几年,张学良与在大陆时一样,被困在一处小小的寓所,后来在多方斡旋之下, 张学良被准许扩大活动范围,但始终摆脱不了被监视的命运。
好在如此艰难的岁月,张学良身边一直有红颜知己——赵一荻陪伴,不然张学良很难坚持下去。
张学良一生有很多红颜知己,但生命中最重要的就只有两位, 一位是于凤至,一位是赵一荻,“赵四小姐” 。
于凤至是张作霖为儿子张学良精挑细选的媳妇,贤惠大方,早年和张学良育有三子一女,但两人的感情却没有想象得那么深刻,只能算得上相敬如宾, 或者说于凤至是一个称职的媳妇,一心都挂在了张学良的身上。
而年少风流的张学良,却喜欢到处拈花惹草,对于任劳任怨的于凤至颇有些冷落。
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的感情则不同,赵四小姐和张学良既是一见钟情,也是两情相悦。
当张学良被囚禁时,于凤至扔下了一直照顾的孩子,回国与张学良同甘共苦,而赵四小姐对外一直宣称是张学良的私人秘书,从未分开。
于凤至身为正妻,面对张学良挚爱的赵四小姐,却从未表现排挤,她是一位极称职的旧式媳妇,任劳任怨,还“贴心”地容纳了没有任何名分,只是作为情人身份陪伴在张学良身边的赵四小姐。
但这份“大度”,并没有换来张学良的“浪子回头”。
1940年,于凤至罹患乳腺癌,必须离开张学良,去美国做手术治疗, 而这一别,竟是永别 。
在美国接受治疗的于凤至,因时局问题,以及为了照顾子女,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张学良的身边。
她在美国一直坚信张学良会重获自由,把所有的家产全部用于地产和股票的投资,满心憧憬张学良来到美国一起生活时,会有一个富足生活。
但她最先等来的不是张学良,而是一封来自张学良请她帮忙下决心的信。
信里,张学良请于凤至帮他下决心,同她与赵四小姐两人中的一人断绝婚姻关系,于凤至相伴张学良半生,哪里不懂张学良的意思,伤心归伤心, 但还是忍着悲痛,给张学良寄去了离婚申请。
靠着爱人相伴,张学良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 但还是在1990年获知自由的那一刻,陷入了迷茫。
被禁锢了大半辈子,张学良突然不知道自由和从前有什么区别,缓了许久,才想起自己被限制的日子里,思考过的恢复自由以后,想要去哪里,做哪些事,见哪些人。
其实不用他反应,世上仅剩不多的旧部、亲友,在知晓他恢复了自由后,纷纷致电台湾, 希望能尽快与张学良见上一面。
但要说张学良最想见一面的,是一生亏欠最多的于凤至。
于凤至没有等来张学良,他们差一点就相见了,但造化弄人,于凤至于1990年3月17日逝世,仅仅不过3个月,张学良就重获自由。
于凤至生前,一方面囿于台湾当局限制张学良,一方面担忧两人婚已离,再见不合适,就一直没有回到过台湾。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因张学良与赵四小姐再婚,而对张学良死心, 可她的墓碑,按照她的遗愿写上的 “张于凤至” ,暴露了她的真实所想。
张学良在被释放的第一时间,向台湾当局提出了前往美国的心愿,并且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了“请便”的答复。
1990年农历四月十七,张学良虚岁90大寿,离开台湾前,亲友张罗着为他大操大办,庆祝双喜临门, 地点定在台湾最顶级的饭店台北圆山大饭店中最尊贵的十二层昆仑厅 。
这一日,参加生日宴的不止包含宋长志、秦孝义等在内的90多位政要致电恭贺,连周恩来夫人邓颖超也发来贺电。
与别人不同的是,邓颖超的贺电,不止是恭贺张学良诞辰, 还是以私人身份向恢复自由的张学良发出返乡邀请。
当然,邓颖超的小小举动,也包含了大陆对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的善意。
大陆接收到张学良表达的意愿后,积极主动地为张学良返乡牵线搭桥,磋商具体事宜。
1991年,张学良离开台湾,前往美国探亲。
张学良踏上探亲之旅的消息很快传到大陆,中共中央下达指示,诚挚邀请张学良在大陆举办91岁寿宴,同时殷切希望张学良能够参加 “九一八事变” 六十周年纪念活动。
为了表现诚意, 中央还下达了修葺东北大帅府和元帅陵的指示,方便张学良随时归国祭奠 。
安排好了一切,张学良旧友吕正操将军带着沉甸甸的诚意,以及邓颖超写的亲笔邀请信,不顾高龄,亲赴美国探望张学良。
吕正操只比张学良小三岁,18岁参加东北军,同年进入张学良的卫队旅,19岁受张学良看重进入东北演武堂学习,毕业后一直是张学良的副官和秘书, 同袍、校友 ,吕正操与张学良的情谊非凡。
西安事变后,两人也再未相见,吕正操的这一次美国之行, 也是两人时隔近50年的第一次相见。
遗憾的是,因为张学良第一年到达美国,儿孙子民都希望张学良在身边度过一个生日,因此这一年的生日没有预想的那般在大陆举办。
吕正操达到美国时,正赶上张学良的寿宴,送上精心挑选的寿礼后,他见到了老长官 。
两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相见,没有外露太多的情绪,但紧紧相握颤抖的双手,以及湿润的眼睛,说明了太多。
在劝慰两位老人不要太激动以后,所有人静静退去,让他们好好叙一叙间隔半个世纪的旧。
不知聊了多久,彻底将私人 情感 抒发透彻了以后,吕正操拿出了邓颖超写给张学良的信:
汉卿先生如唔:
书信文字很简单, 全文不过200字左右,但字字恳切,既正式又不失温情。
张学良看罢,感慨良久。
故乡,生他养他的家,早年舍己亦不能从侵略者手中挽回的家,世人都说他“兵谏”为国,可他又何尝不是不堪家在侵略者铁蹄下被蹂躏? 50余载过去,他从未后悔舍己为国家,情不变,怎能不思故乡?
思及如此,张学良提笔写下了回信:
据史料显示, 周恩来总理在张学良身陷囹圄的二十余年里,一直保持着与张学良的书信联络 ,频率不一,直到周总理去世才停止。
如此之情,张学良不可能不感怀。
伴着愈发深厚的思乡,张学良可以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邓颖超的邀请,可世事无常,在同年六月中下旬,张学良从美国回到台湾后,时局变化,张学良返乡之旅屡屡遭阻,多次计划完备而不得行。
好在1994年,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的儿子曾经代表父亲携一家重游故乡,回来后向张学良转述了故乡的见闻,又在一年后再次返回大陆, 儿子两次的返乡,带给张学良无限的慰藉 。
新世纪到来,两岸关系修复,可赵四小姐的离去,让张学良遭受重大打击,身体一落千丈,使远行成为一种奢望。
2001年,张学良临终带着无限的遗憾离世,生前最遗憾的事莫过于痛恨身体日渐腐朽,而不得归。
尤其是最后几年,他常常带着愤恨地语气说: “我很想回去,但 情感 上的冲击我的身体吃不消。”
可怜张学良为家国民族忍辱负重大半生,到了晚年依旧因两地分离抱憾而终,相信在无数个时刻, 张学良也像无数个台湾游子一样,期望台湾回归。
1、大力发展外源型经济 上世纪70年代未,香港工业面临产业转型,大部分劳动密集形产业因工资、土地成本上升难以为继,正在寻找新的投资空间。此时,恰逢中国内地实施改革开放,深圳被批准成为中国内陆最大的经济特区。深圳与香港仅一河之隔,理所当然成为了港资来大陆发展的首选地。 深圳建市之初,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是“三来一补”。所谓“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这种引进外资的形式具有形式灵活、投资少、时间短、见效快、风险小、成本低等特点,在解决劳动就业、增加外汇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是促进深圳早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据媒体披露,第一个来深圳投资办厂的香港商人是郑可明。郑可明本系广东鹤山人,客居香港多年,但仍然心系罗湖桥北岸的世界。1978年初,他听人说内地在搞改革开放,便召集几个兄弟找来几台旧机器,从香港步行走过罗湖桥来深圳开办手袋厂。来深圳后,郑很快与当地村、镇政府签订了合同。按合同规定,村里出地、出人,郑出钱建厂并提供机器;原料由郑从香港运进,加工后,产品仍由郑往香港销售。这就是所谓的“三来一补”的原始模式。 继郑可明来深办厂后,郑的多名旅港老乡也纷纷效仿。此后,成群结队的香港人抬着机器从罗湖桥上赶过来,在深圳盖起简易的厂房,或是生产手袋、皮具;或是生产布料、服装;或是生产五金、自行车等。这种被称之为“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模式被迅速复制。 据当地人回忆,当年从罗湖口岸铺开来,一大片的全是小矮房,走在厂区中间都分不清东南西北,尽管当时手袋厂、箱包厂已经有很多了,但是扛着机器、背着大麻袋原料经过罗湖桥的香港商人仍是络绎不绝。 此后,深圳的各个乡镇都迎来了“三来一补”生意的香港商人,1979年,仅宝安的石岩村就进驻了1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 在“三来一补”效应的影响下,1979年,深圳市正式提出了特区要以发展“三资”企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1979年,泰国华侨谢国民率先来到深圳,拿到了深圳市“001号”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成立了正大集团蛇口公司,此后,谢又与美国大陆谷物公司康地集团合资组建了正大康地有限公司。 到1979年底,深圳引进“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200多家,到1981年底,深圳市的外资企业已达1800多家。到1985年底,深圳特区已与外商签订协议4696项,协议投资亿美元,占当时全国直接利用外资的六分之一。至此,深圳市的外向型经济格局已初见端倪。 2、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深圳建特区前,即1980年前,这里只有6户个体工商户,年营业额不足3万元。在上世纪80年代,当许多地方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尚处争论、观望阶段的时候,深圳市就明确提出了在注重发展“三资”企业的同时,也要注重培育本土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民间科技企业登记注册办法》、《关于发展特区私营企业的若干观定》等重要政策法规。1980年以后,深圳按照“先繁荣后规矩,先活跃后有序”的的思路,在允许并支持本地居民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大胆实行“打开城门,积极引进”的方针,允许邻县、外省的个体户进入特区经营。 到1985年底,全市个体户发展到2118户,其中一部分个体工商户无论在经营规模还是在雇工人数等方面,实际上都已突破个体经济的界限,开始向民营企业转变。 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1988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深圳市在这期间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当地的实际,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民间科技企业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私营企业暂行规定》等等,提供了比内地更加优惠的条件,吸引了全国各地大批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来特区创办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在前一阶段积累了相当资金的个体工商户也正式注册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至1991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已发展到1024户,总注册资金达15000万元。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的总方向。深圳市根据国家的总体改革目标,在国家尚未出台《公司法》之前,于1992年率先出台了《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合伙制条例》等,这些极具前瞻性的政策法规,再一次激起民间创业热潮。据工商部门反映,一时间,民营企业注册登记猛增,高峰时,每天要新增上百家民企。日后成为行业龙头的著名民企大都在这一期间筹备或延生。如通讯领域的华为、中心,网络领域的腾讯,软件领域的金蝶、金证等,生物工程领域的海王、海普瑞;新材料领域的比亚迪、长园、中金高能等。 由于深圳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并拥有独立的立法权,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制订的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已基本废止。在深圳,凡是法律、法规未加禁止的行为,民营企业都可以进入。深圳民企涉足的领域既包括商业贸易、饮食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加工制造等传统行业,也包括电子、通讯、生物工程、软件、激光等高新技术产业,还包括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甚至连一些垄断性行业,也向民企敞开了大门。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才造就了如华为、中心、平安、比亚迪、万科等一批在世界举足轻重的民营企业。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也是深圳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举措。截止2001年底,经深圳市科技局正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1130家,其中高科技企业有60家。民营科技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282亿元,工业总产值270亿元。全市14家市级技术开发中心,其中有4家落户在民企,全市有4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民企。深圳民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民企总数的64%,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产值占深圳民营科技企业总产值的88%。 3、率先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按照中央“杀出一条血路来”和“跳出现行体制之外”的指示精神,自建特区以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国内率先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创造了国内的多个第一。 一是积极探索以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1986年,深圳市率先撤销了大部分行政性主管局,实行大部制,走出了政企分开的第一步;1987年,深圳市率先在国家机关内建立公务员制度,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为公务员;1992年前后,着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废止了计划经济时期旧的规章制度,取消了大部分行政性审批的项目,放宽了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986年深圳市率先进行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取消了企业的行政级别,有6家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组。率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2001年至200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进竞争性领域劣势国有企业的整体改革,对5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国际招标招募,对几家大型国企集团实行授权经营。 三是积极推进价格体制的改革。1987年,深圳市从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副食品价格改革入手,逐步扩展到工业品价格的改革,取消各类票证,下放了定价权限,实行浮动价格,把物资调拨价改为议购议销价。到上世纪90年代初,又进一步调整价格改革的思路,由“以调为主”发展到“以放为主”,至此,深圳市97%的商品价格都由市场调节。 四是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早在1981年,深圳蛇口工业区就率先向全国公开招聘干部、职工,并宣布在工业区内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1986年,深圳市率先在国有企业内部推行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率先实行结构工资制、职位工资制。深圳市还在股份制企业中试行员工持股和股份期权制度,并规定技术发明、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可以作价入股。这些改革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创新活动。 五、是积极探索金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曾对深圳的负责同志讲: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找,杀出一条血路来。深圳市按照小平同志的指示,在银行、证卷、保险等多个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新中国金融史上创造了多个“第一”。 1982年,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开业,成为中国内地引进的第一家外资银行。 1985年,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为各地建立规范化的外汇市场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198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深圳招商局出资人民币1亿元,组建了中国内地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 1987年12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成立,成为建国以来第一家向社会公开发售股票的商业银行业。 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营业。 2004年5月27日,深交所正式启动中小企业板块,同年6月25日,首批中小板8家新股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2009年9月,深交所正式启动创业板,同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至此,深圳资本市场形成了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组成的梯形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 六是充分运用好立法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1992年7月,深圳市获得了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权。深圳市充分运用这一优势,为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供法律保障。在拥有立法权之后,深圳市先后在市场规划、市场秩序、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截止2000年,深圳市在所制定951项法规中,其中直接涉及经济改革方面的立法占立法总数的73%。目前,深圳已初步形成了适应特区市场经济需要的,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实施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深圳的改革和发展,也为国家的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4、转变增长方式,实行产业转型升级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深圳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市场体系较为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产业、联通国际辐射内地的物流产业、与科技金融紧密结合的文化产业(后三者可称之为现代服务业)等四大支柱产业。 深圳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其间经历了探索的艰辛与转型的阵痛。大致来说,深圳的产业结构经历了三次大的转型升级。 (1)第一次产业转型:由贸易向工业转型 深圳特区是在原宝安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保安县是一个农业县,既没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也没工工业基础,留给大特区的只有“一穷二白”。如果说深圳在建特区之初还有什么优势的话,那无非是这么两条:其一是国家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吸引外资减税、免税、出口退税政策,国有企业享有进出口自主权等等;其二是地理上毗邻港澳,与香港只一河之隔。因此,深圳最初的发展之路别无选择,只能走贸易或加工贸易的发展路径,来逐步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这也符合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大都要经过贸、工、技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一般路径。 深圳通过贸易和加工贸易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有三个渠道或者说三大来源。 一是转口贸易。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刚刚拉开序幕,人们尚未告别短缺时代,港澳和国外物美价廉的轻工业品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当时整个中国掀起了一股全民经商的潮流,而深圳既地处沿海地带,又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在特区兴建之初,为满足其建设中的物资供给,中央给予深圳在物资进口和外汇使用上一些特殊政策。因此,深圳很快成为国内新兴的贸易中心。不仅一大批内地个体工商户或刚刚脱离体制下海经商者,纷纷来深圳淘金,通过各种渠道与深圳有关机构拉上关系,而且外省乃至中央各个部办委都纷纷在深圳设贸易公司,来钻这个政策空子,将原本用于深圳特区内的进口物资,倒卖到内地去,靠这种贸易赚取暴利。 二是走私贩私。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沿海一带,例如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兴起了一股走私贩私的热潮,有不少人通过这种灰黑色的贸易方式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深圳也不例外。深圳可以说是当时电子产品零部件最大的走私集散地,闻名全国的赛格电子市场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三是以“三来一补”为主要形式的加工贸易 如前所述,由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港澳台等地劳动密集行业因人工、土地成本上升难以为继,而且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而深圳又有天势、地利、人和的诸多优势,是承担这种产业转移的首选地。因此,加工贸易是深圳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 在工业化初期,靠贸易打基础本无可厚非,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贸易立市的弊端也逐步显露出来,前两种贸易本来就不能登大雅之堂,后一种加工贸易形式也浮现出不少问题。最先对此提出批评的是刚从国外回到香港的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的陈文鸿博士,他在香港出版的《广角镜》杂志(1985年5月号)上发表了名为《深圳特在那里》的文章,文章批评,深圳建特区5年来,表面上繁荣,但根基不稳,主要是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通过贸易主要是通过对国内其他地方的转口贸易赚内地人的钱,这不应是深圳发展的方向。陈的文章激起了国内第一场关于深圳特区的大论战。在这场大论战中,大多数批评者认为,深圳工业的比重太低,而且指出,深圳要学会到国际市场上赚外国人的钱,而不应赚内地人的钱。 这一阶段,不仅理论界对深圳的发展路径颇有微词,中央也对深圳的政策进行了微调。1985年,中央决定拔掉给深圳输血的针头,加强对深圳进出口商品的控制。转眼间,几千家公司关门倒闭,深圳的经济亦陷入低谷。同年11月,国务院在深圳召开了经济特区发展外向型工业的座谈会,中央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明确要求,“经济特区要在积极引进技术的同时,逐步做到生产以外销为主,力争为国家多创外汇。” 深圳也根据国家的“七五”计划目标,制订本市的发展规划,提出在“七五”期间,要利用外资15亿美元,国内投资60亿元人民币,新建500家工厂,到1990年,工业总产值达90亿人民币,用三年时间,基本上形成外向型工业结构。 至此,深圳产业结构进入了第一个转型期,即由贸易转向工业。以劳动密集型为特点的“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继续在关外发展,特区外沿107国道以及深惠公路布满了这类企业。特区内形成了以电子、轻工业为主的上步、八卦岭工业区,以机械加工为主的梅林工业区,以轻纺为主的莲塘工业区,以建材为主的龙井工业区。经过几年的调整和发展,深圳迅速成长为国内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中心。到1994年,深圳GDP已经超越许多传统工业基地,上升到全国第6位。 (2)第二次产业转型:由一般工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 深圳在工业化初期,工业布局存在饥不择食的问题,尤其“三来一补”带来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个经济结构较为粗放,产品的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不高与整个城市的定位和远期发展目标不相称;二是一大批以“三来一补”的主要形式的加工贸易企业挤占了深圳的发展空间;三是一部分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深圳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深圳农村经济过分依赖“三来一补”,丧失了建立一个自有、自主、自营的经济体系的良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落后于温州地区也落后于珠三角的其他地区;五是“三来一补”企业的自主权和主动权在外商,难以防范国际市场的风险。 上述问题引起了深圳市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上任不久的市长历有为更是力主产业转型升级,限制发展“三来一补”。1993年年底,深圳市出台一份调整产业结构的文件。文件规定,暂停登记注册新的“三来一补”企业,特区内已办的“三来一补”加工业,属于污染环境的,要坚决迁走。另在特区外划出90平方公里的土地,建大工业区(现在的坪山新区)。政策一出,港资企业一片哗然,大量“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纷纷迁往外地。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初。据统计,截止2008年,深圳已整体外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9家,涉及10个工业行业,涉及工业总产值达108亿元。 一般认为,深圳真正实施第二次产业转型升级并高调提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在1995年前后,促成这一转型既来源于经济发展的困局,也部分来源于外界的质疑。1995年国内发生了关于深圳特区的第二次大论战。论战的一方是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历有为,论战的另一方是有“国情学者”之称的胡鞍钢博士。起因源于胡鞍钢发表了一篇关于《特区还要不要特下去》的文章。文章的中心论点是,特区不是特在国家的特殊优惠政策和全国人民的特别支持,而特在特区自身的创新。究竟谁是谁非,无法作出准确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种关于特区的质疑,是向深圳特区敲了一次警钟,有利于调整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深圳市委市政府高调提出了深圳要第二次创业的口号。1995年,深圳市颁布了《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7年深圳市又出台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纲要》,1998年,深圳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22条)。至此,深圳市初步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布局。 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深圳的第二次产业转型初见成效。 一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已初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以电子信息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达到,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至12%以下;二是一大批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企业被淘汰。原布局在深圳南头、蛇口及东部沿海的印染厂、纺织厂等有的关停、有的迁移、有的转产;三是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崛起,如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医药、新材料产业布满关内外,成为深圳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四是物流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全国唯一拥有海、陆、空对外口岸的城市,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在全国排名连年跃升,直到2005年,雄居全球第四货柜港。 (3)第三次产业转型: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举 深圳第三产业转型的动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是政府主动为之,力图通过调整,在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上,将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由工业变为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金融、会展、创意、文化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为此,深圳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2005年,深圳市出台《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方案提高了企业进入的环保门槛。同年,深圳还出台了《2005——201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列为第四大支柱产业。2007年1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还被认为是深圳向现代服务业进军的动员令。 另一方面,一大批“三来一补”企业“三资企业”,因生存环境恶化,主动外迁,形成了继1993年之后的又一波外迁潮,已经并将持续影响深圳的经济总量。外资企业外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用地严重短缺,企业的扩张受到影响;二是政策优势弱化,国家调整了加工贸易政策,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并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品退税,并收缩了信贷等等;三是利润空间缩小,人工工资、土地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业用水、电价上调等等。从外迁的路线看,一部分迁至东莞、惠州,以及省外的湖南、湖北、广西等地;也有一部企业则向越南、孟加拉、印度等生产成本更低、准入制度较为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转移。 正是上述两方面的因素,促成了深圳的第三次产业转型。按深圳市的说法,第三次产业转型,就是要实现五大转变:一是实现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由物质性资源向软资源转变;二是第二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先进制造业转变;三是产业结构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四是第三产业由传统服务业向高端服务业转变;五是经济增长动力由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变。 目前这次转型仍在继续,但已初见端倪。以福田区为例,近几年福田区在转型中探索出三个模式:即:“工改商模式”、“工改工模式”、“工改文模式”。一是以华强北商业街为代表的“工改商”模式,把华强北从原来以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工商混合区发展的中国电子第一街;二是以上沙创新科技园为代表的“工改工”模式,将16栋“三来一补”的厂房进行整体改造,把原先的低端加工制造园区改造成为科技创新园区,现在这里聚集几十家通信、网络等高科技研发企业,年产值比改造前增长了倍;三是以田面创意产业园为代表的“工改文”模式,把原先的汽车修配、服务生产的工业区改造成为集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空间设计于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今,在仅平方公里的福田中央商务区,聚集着75家世界500强企业的124个研发中心、采购中心或分支机构,占深圳市80%的创投机构、65%的证券营业部、94%的基金公司、84%的保险机构,此外,还聚集 了100多家的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总部和区域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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