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分四个步骤来教你如何选择教育学方面的论文题目1.选择一个笼统的题目这个题目应该是你既感兴趣又对其有一定了解的题目。对这个题目你应该已有一些想法,而这些想法值得你去进一步探讨、研究,进而将其扩展为一篇论文。2. 阅读与思考应该尽量多读书,以求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资料。在阅读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给自己提出问题:你头脑中的那个题目是否已有人做过较为深入的探讨?你是否能从新的角度、新的侧面来进一步拓展此题目,提出有创见性的论点?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你就可以迈出下一步。否则,你就应该及时地放弃这个题目。3.缩小题目范围将题目的范围缩小到某几个方面,使其有可能成为一篇论文的题目。4. 确定最后的题目最后选定的题目应符合以下几项要求:1)选定的题目本身应该是有意义的,而且是严肃的。你的分析必须有见地、有深度。一篇科研论文应该能引起读者的思考,应该使读者读后有所收获。2)选定的题目应该是你力所能及的。3)选定的题目应该有足够的资料供参阅。论文中所表述的观点或看法应该建立在对各种资料的分析的基础之上。如果你只能找到一两本或一两篇与你的论文题目有关的书籍或文章,如果你只是从这一点资料中得出结论,那么你所做出的结论很可能依据不足。4)选定的题目应该是可供客观研究使用的。5)选题不应该是当前最热门却又无法下定论的题目。如果你选定的题目太大,无法写深写透,你就应该设法缩小它的范围,为自己的论文找到一个恰当的焦点。选题的过程是一个从大题目中发现小题目的过程。
101、教师(或学生)工作(或学习)动机的激发研究102、教师(或学生)心理素质问题研究103、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研究104、教师成长(发展)的途径、方式探索105、学习(或教学)策略研究106、教学活动中知识、技能与能力的转化研究107、网络环境下的德育有效性研究108、网络环境下的班主任工作研究109、网络环境下的师生关系建设研究110、网络教学中的教师角色转变与适应研究111、网络环境下的指导——自主学习研究112、新课改下的教师工作挑战及其适应研究113、新课改下的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研究114、新课改下的教师观重建研究115、新课改下的学生观重树研究116、新课改下师生关系的更新及其教育对策研究117、新课改下不同教学模式的比较及其实践综合研究118、新课改中地方课程的实践与反思119、新课改中校本课程的实践与反思120、论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教师地位与作用121、新课改中家长的教育影响力研究122、论现代化大潮下的学校管理战略设计123、论国际化大潮下的学校教育目标设计124、论人性化思潮下的教育规则修改125、论信息化趋势下的培养目标设计126、论科学化思潮下的科学主义教育127、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问题与解决研究128、城乡儿童教育机会均等的考察与反思129、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应试化倾向的观察与批判130、论网络教育质效的评价131、论网络教育的管理与考核132、系统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133、教育管理系统中的决策及其特征134、系统评价及其教育中的应用135、课堂教学系统的系统分析136、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利弊探悉137、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138、试论教师资源的有效配置139、试论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建立和建全140、当前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的规范研究141、教师积极性调动的途径142、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143、校长负责制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权力关系研究144、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党支部的功能和作用145、班级教育力量的形成146、网络时代德育工作新途径147、领导应变能力研究148、学校管理中良好工作态度的培养149、管理目标的功能研究150、学校管理中决策科学化(或民主化)研究151、现代学校管理中教代会职能研究152、期望理论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运用153、双因素理论与教师积极性的激励154、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筹措155、成就动机理论与教师成就感的培养156、公平理论与教师积极性的调动157、外国教育史与中国教育改革(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158、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教育先行战略159、柏拉图《理想国》的教育思想评述160、班主任工作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162、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的途径163、学校管理制度研究164、校本管理研究165、教师依法执教研究166、学生品德评价研究167、信息化时代课堂教学模式研究168、高校扩招对基础教育的影响169、教师教学科研和教学质量的关系研究170、后进生的成因和转化对策171、网络教育中的教师素质结构及其应对研究172、网络背景下学生学习的特征及其教育变革研究173、网络教育中的师生关系特征及其教育导向研究174、传统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的比较研究175、网络下的教学过程特点研究176、基于网络开放性特征的教育变革研究177、大学生的择业观念与行为研究178、大众传播媒介对青少年的心理及行为方式影响的研究179、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180、教育发展与就业需求的社会心理学研究181、书院的产生对中国当代教育的启示18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183、亲子关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184、培养青少年的健康人格研究185、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研究186、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研究187、青少年的情感能力培养的研究188、青少年的智力开发研究189、青少年的创造力培养研究190、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制的创新191、适应新课程改革,加强学校教学管理192、新课程与教育评价的改革193、语言艺术在课堂教学管理中的应用(语言可包括口语、体态语和书面语)194、基础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研究195、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196、我国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197、独生子女心理特点及成因分析198、论离异家庭对儿童性格形成的消极影响199、初中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学校教育对策200、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方法设想201、试论影响儿童心理发展的活动因素202、青少年人际心理异常与家庭教育20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方法设想204、教师队伍现状和问题透视及改革对策205、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设计206、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评价207、新课程理念下的学校评价208、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师角色转化209、数学发展性评价内容研究210、说课的艺术性与规范性
关于教育学论文题目
教育是对人的完善,就是实现人的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的统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教育学论文题目,希望你会喜欢!
1、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的对比研究
2、传统教师评价的负面影响
3、传统作文教学的误区研究
4、词汇教学在阅读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5、大学生选择教育类专业的心理相关研究
6、大众媒体对小学生的影响分析
7、当代儿童对儿童文学的期待与要求
8、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开发与管理研究
9、东西方教育模式与人才培养研究
10、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11、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2、儿童课外文学阅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13、儿童文学作品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所占的比重、地位及意义
14、改革开放以来小学作文教学方法的多元现象研究
15、改进小学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6、改进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7、关于文学欣赏的研究
18、合格教师基本标准的探究
19、缓解教师心理问题的措施、途径的研究
20、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研究
1、家庭环境对学生个性养成与心理成熟的影响
2、家庭教育对儿童语言发展的影响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配合问题的研究
4、教师的教学能力研究
5、教师的科研能力研究
6、教师的素质研究
7、教师的学历水平研究
8、教师发展的教育需求思索
9、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因探究
10、教师发展对教学质量提升的相关研究
11、教师发展对于提升教师职业素养的相关研究
12、教师发展对于学校课程改革的促进研究
13、教师发展过程中可用资源的梳理与归纳研究
14、教师发展进程中内在障碍的分析与对策研究
15、教师发展进程中外在困难的分析与对策研究
16、教师发展于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影响作用
17、教师发展与教育改革的关系研究
18、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关系研究
19、教师发展在专业化进程中的价值探索
20、教师教育的课程设置与改革研究
21、教师能力发展内涵与途径的思考
1、教师人格发展内涵与策略的研究
2、教师如何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职业生活研究
3、教师使用新教材出现问题的研究
4、教师思想发展内涵与途径的思考
5、教师心理健康现状研究
6、教师知识发展内涵与途径的思考
7、教师职业发展阶段界定与标志的思考
8、教师职业生活规律的相关研究
9、教师智慧发展内涵与策略的思考
10、教师自我教育的途径与策略探究
11、教学组织形式:小班化教学研究
12、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知识储备研究
13、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专业思想形成研究
14、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角色转变过渡的相关研究
15、教育实习后的专业认同变化研究
16、课程改革与小学语文学科课程关系的研究
17、课改背景下的“好课”标准的研究
18、课改背景下的学生作业的研究
19、课改背景下的语文课程发展性教育评价研究
20、课堂教学改革困境的研究
21、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德问题研究
22、课堂教学新境界的研究
1、教育资源差异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2、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困境及救助对策研究
3、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与启示
4、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家庭义务教育决策的影响
5、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6、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7、绿色教育视野下华德福课程思想研究
8、大学和中学孝廉文化教育有机衔接研究
9、HW公司互联网教育商业模式研究
10、浅谈卢梭的教育思想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11、西部大开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分析
12、教育信息化中数据处理与数据可视化研究
13、基于教育传播学视角的高中地理课堂多媒体教学研究
14、家庭因素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
15、远程教育运用于羽毛球教学的方法研究
16、现代远程教育中学生管理问题研究
17、盲聋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调查研究
18、后平权时代美国原住民教育政策研究
19、我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
20、高中生异性交往中理想异性的特征现状调查及教育对策
21、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政府角色研究
22、城市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23、初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城乡差异分析
24、视频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5、铁岭市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26、高中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有效性的实证研究
27、基于体感交互的教育游戏的设计与开发
28、心理游戏在中小衔接心理教育中的策略探究
29、基础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建构研究
30、数字化游戏的教育价值及其课堂实践研究
31、云南边疆地区卫校学生心理健康及教育干预研究
32、县域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3、普通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34、县域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35、二战后台湾原住民语言教育政策变迁研究
36、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践
37、江西省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研究
38、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融合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39、孟子人性论在当代道德教育中的价值
40、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研究
41、农民工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公平的问题探究
42、基于儿童本位理论下学龄前儿童教育类APP的交互设计研究
43、农民工随城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44、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
45、新媒体环境下中学语文教育网站建设研究
46、高职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社会支持对总体幸福感的影响及教育对策研究
47、美国“家庭学校”教育方式在中国的推行方案研究
48、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需求与胜任的分析
49、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程观形成的叙事研究
50、凉州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51、智能教育物理平台中基于前向推理的解题子系统的研究
52、农村学前教育教师信息素养现状与改进路径研究
53、我国教育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关系问题研究
54、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研究
55、家庭教育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研究
56、我国义务教育政府支出责任分担机制研究
57、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58、思想政治教育语言艺术性研究
59、教育救助法律制度研究
60、中国民办培训教育办学规制问题研究
61、微视频在心理健康教育课中的应用研究
62、湖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投资效益分析
63、基于情境创设的移动学习资源设计研究
64、基于云计算的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研究
65、美国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路径研究
66、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农村教学点发展案例研究
67、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求学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68、留守儿童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69、中芬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比研究
70、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对策研究
71、湖北省黄梅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证研究
72、聋哑学校科任教师参与班级管理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73、盘锦市农村贫困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74、后现代视角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研究
75、延边州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调查研究
76、延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现状及对策研究
77、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对社会流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8、毛泽东理想信念教育思想研究
79、黑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展改革研究
80、武威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
81、民国时期公民教育研究
82、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岗教师教育信念研究
83、财政性教育经费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84、基于政策视角的广州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研究
8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制度研究
86、游戏教学在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87、教育管理视角下的高中生学习倦怠研究
88、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
89、解构基础教育的性别迷思
90、人际与群际视角下青少年慈善捐助归因的特点及其教育干预
91、中国和新加坡的英汉双语教育政策比较研究
92、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优化研究
93、学校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有限性研究
94、台湾新移民子女教育政策评述及启示
95、教育转移支付对义务教育供给及均等化影响的研究
96、基于信息技术的`义务教育阶段酸和碱教学研究
97、全球化时代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公民教育研究
98、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城镇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99、农村失学儿童的受教育权保护现状及救助对策
100、我国城镇居民教育投资收益与风险研究
101、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模式创新研究
102、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的青少年逆反心理研究
103、学校教育中劳动教育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研究
104、我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研究
105、教育不公平的影响机制研究
106、无锡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107、孔子道德教育思想及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108、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地义务教育同城待遇研究
109、洛克的自由教育思想及其对我国家庭教育的影响
110、孔子与耶稣教育哲学思想比较研究
111、我国财政分权对地方义务教育供给的影响
112、教育虚拟社区伦理失范归因及应对策略研究
113、教育虚拟社区伦理失范预警模型构建研究
114、学校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困境研究
115、基于增值评价的教育公平研究
116、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问题研究
117、基于教育技术学语境的先秦儒道技术思想价值阐释
118、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分析及策略研究
119、我国青少年的孝道问题与教育对策研究
12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供需关系研究
121、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改革的探索研究
122、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影子教育治理的政策研究
123、日本对非洲数学和科学教育援助研究
124、新媒体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25、S教育培训公司知识型员工激励问题研究
126、民国时期福建省教育视导制度研究
127、基于学校教育视角的家校合作的个案研究
128、大数据背景下网络教育发展的困境和出路
129、论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与自我发展
130、课堂教学中的性别教育研究
131、消费文化语境中青少年社会责任感教育研究
132、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进展研究
133、教育信息化背景下中学教师计算机焦虑的状况研究
134、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惩戒问题研究
135、社区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研究
136、杜威的道德教育方法及其当代启示
137、教育手段的正当性研究
138、同侪互助在提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的案例研究
139、基于移动终端的微资源设计与开发
140、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141、江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对策研究
142、适应素质教育的小学建筑更新改造的设计研究
143、改革开放以来温州人教育观念的变迁
144、家庭教育方式、家园合作共育对幼儿自信心、独立性的影响研究
145、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研究
146、基于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147、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148、农村人口迁移对城市教育投入的影响研究
149、新疆沿边经济带教育、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150、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保证研究
151、沈阳市民办教育发展对策研究
152、大连金州新区教育综合改革案例研究
153、话语视角下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反思
154、基于教育生态学视角的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研究
155、精神分析思潮的道德观及其道德教育价值
156、论教师的教育习惯及其更新
157、国家教育考试舞弊防治及其改进研究
158、外来务工者子女自信心的问题及教育策略
159、秦皇岛市高职生心理健康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
160、夏邑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161、中美教育游戏评价指标体系比较研究
162、城乡一体化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163、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仿真平台设计与开发
164、中韩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的比较研究
165、基于生态学视角的学校道德教育研究
166、我国农村离异家庭儿童道德教育研究
167、城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168、经验道德认识论及其道德教育启示
169、学校礼仪教育的失落及其可能出路
提供一些教育学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参考。1、教师心理素质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2、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3、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研究4、学习困难学生的特征及其干预研究5、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研究6、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7、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的因素研究8、创造型教师成长的心理学研究9、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现状及问题10、当前教师职业倦怠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11、高校扩招后就业现状研究12、网络教育管理模式研究13、中学生网络成瘾及对策研究14、中(小)学生厌学问题及对策研究15、独生子女问题研究16、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研究17、独生子女社会问题研究18、学习困难学生现状及对策研究19、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及教育策略研究20、独生子女问题行为及对策研究21、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22、高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研究23、当前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24、教育生态环境研究25、外国教育史上某教育家的教育思想与我国教育改革(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6、外国教育制度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7、外国教育思想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8、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9、我国义务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0、浅析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31、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探讨32、“一费制”的实施对学校办学经费的影响33、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弊病及其改革34、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35、论择校费与教育公平36、论教育的经济功能37、论教育产品的属性与学校办学的市场化运作38、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冲击与对策39、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学校关系的探讨40、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供求失衡的原因及对策41、我国学校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的现状、原因与对策42、教育供求调节的两种模式对比——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43、我国基础教育投资地区差异分析44、教育筛选功能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的发挥与失效45、我国民办学校办学的困境及其改革46、我国高校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47、我国高校扩招的利弊分析48、论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49、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分析50、论公办教育投资效率不高的体制根源51、中小学校负债办学问题研究52、学校管理审美化研究53、人性理论对学校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54、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论减负55、中小学有效领导的构成与方法56、人际关系在学生班级管理中的作用57、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的有效性58、建立学校内部完善的激励机制59、对奖励的有效性的探索60、校长(班主任)的领导影响力构成与建立61、班主任的领导素质62、校长(班主任)领导威信的建立途径63、学校改革的动力与策略64、学生(教师)非正式群体的认知与管理65、师生进行有效沟通的策略66、学科教学中学生的合作学习研究67、学科教学中学生的探究学习研究68、中(小)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初探69、教学评价改革探索70、成长记录袋使用研究71、如何指导学生写学习日记72、多元评价的实践探索73、如何听课与评课74、新课程实施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的研究75、学科教学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的研究76、数学教学生活化的探索77、加强学科教学的现实性和应用性研究78、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79、新课程下的教学设计理念与策略80、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81、教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2、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3、学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4、教学反思的作用与方法研究85、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研究86、加强学科联系的探索87、教师协作教学的探讨88、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89、网络文化与学校教育关系研究90、多媒体教学的优势与局限研究9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教师积极性的调动研究92、网络情境下的学习方式(途径)研究93、大(或中、小、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94、学生智力(或创造力、非智力因素)开发培养研究95、教师(或学生)心理压力及其应对策略研究96、学习困难学生(或差生)的成因及教育对策研究97、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师生互动研究98、能力(或个性)差异与因材施教的研究99、学校(或班级)环境建设研究(校风、班风、学风)100、品行(品德)不良学生的转化研究
学困生指的是,智力处在正常范围内,但由于某些个人的或外部的因素,导致其学习效率低下,学习成绩难以达到预期教学目标的学生。下面我给你分享小学语文学困生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我国教育事业是面向所有学生而展开的,但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实行,小学教育的两极分化现象特别明显,在开展教学工作的时候,不免出现很多学困生,所以加强对学困生教育方式的转化策略,提高学生整体学习水平的改革工作迫在眉睫,需要得到国家、学校与各个家庭的普遍关注。
关键词:小学;语文;学困生
1.研究小学语文学困生的意义
有利于提高全民族人民的素质水平。国家为了提高民族素质教育,正在着重贯彻素质教育方针,保障教学内容与教学能力等方面要全面符合受教育人的长远发展要求,保证每位学生的德智体美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特别强调要制定出适合于适龄儿童,特别是特困生的专门学习能力的转化方针策略。以保证初等教育的顺利有效进行,对未来国家人民素质的提升有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家长更放心的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是每个学校、班级还有一些学习能力较差,学习效果不佳的孩子,让家长、学校、教师都非常的头疼,不但影响着学校的教学质量,甚至影响一个家庭的幸福稳定,更加耽误孩子的本身。所以加强小学语文学困生的教育改革,即是对学校的教学能力负责,也是对一个家庭负责,更是对孩子的美好未来负责。所以学校、家庭、社会应相互合作将这个任务完成好,以保证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有利于学困生本身的身心健康培养。学困生普遍存在一些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的形成可能是多方面原因,比如社会、学校、家庭、自身的各种因素所带来的问题。在学校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孩子自身心里素质的检测与良好素质培养策略的建立也是非常重要的,对学困生的成因进行有效的调查要深入到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应经常与学生家长之间进行互助交流,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指定出可以促进特困生健康发展的转化策略,对丰富教学理论研究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2.如何转化小学语文学困生
树立正确评价学生的观念。长期以来,学校评价学生时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在学生集体中总是呈正态分布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必然有优、中、差的等级之分,而且中等生是大多数,有少数是优等生,同时也必然有少数学困生。因此,出现学困生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因为"正态分布"是随机现象的一种常见分布,而教学是有控制的行为,教学工作做得好不好,可以使分布曲线产生右偏或左偏。尤其要说明的是,我们学科所指的"学困生"是指不能达到新课标基本要求的学生,而新课标是根据学生的可接受性而制订的,也就是说,经过师生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学生都可以达到新课标的基本要求。许多优秀教师的经验也证明,他们所教的班级大部分学生成绩优良,少数学生成绩也在及格线之上,没有"学困生"。由此可见,学困生的存在,不是必然的规律,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好了,是可以不产生学困生的,即使有了学困生也是可以转化的。
打造高效课堂,促进学困生的转化。教师提高自身课堂的实效,打造高效课堂是实现学困生转化的重要环节。学困生由于种种因素,对语文的学习存在一定的障碍,这时,小学语文教师就要给以学困生更多的关照,在课堂上尽量设置一些教学环节鼓励学困生参与,让学困生重拾学习的信心。如:教师在教授小学生基础知识时,教师应该在联系学困生经验的基础上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困生的学习习惯,力求让学困上能够在识字、书写、文学常识积累等方面重拾学习信心在阅读教学方面,教师可以采用"模块法""主题法""发现法"等教学策略来解决学困生学习问题。在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模块法将学困生的学习困难融入到教学设计中给以解决,同时,教师也可以在充分重视学困生个体经验基础上围绕一定的主题,实现主题意义建构的一种开放式教学以此来引导学困生进行学习。在提高学困生语言表达能力方面,语文教师更要注意学困生习作素材获取渠道的拓展,鼓励他们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素材,从现实生活中获取素材,甚至是从课堂上获取素材,等等,以此来拓宽学困生的知识储备,让他们在课堂上有话可说,这对其学习能力的培养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加倍关注学困生。上课时要加倍关注学困生,时刻关注其课堂情况,尽量与其形成互动,教授其听课、记笔记、作注释的方法。(1)提问。提问是提高学困生课堂注意力的最佳方法之一。适时、适量、适宜的提问,有助于学生去理解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针对学困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状况,教师的提问可以帮助他们集中注意力,从而做到神和形的结合,使其出工又出力。提问的时间可以安排在课始或课中,课始阶段的提问,目的是为了学困生们能及早进入学习角色;课中提问是检查其听课的专注程度。在问题的难度设计上,教师要尽量控制问题的难度,让学困生回答一些最基础的、显性的知识或概念,使他们获得初步的学习成功感,增强语文学习的信心。(2)教授其上课记笔记、作注解的方法。上课时,让学生的口、脑、手都动起来,使他们感到上课时有许多事情要去完成。语文课不同的教学内容,笔记和注释得内容会有所不同,教师上课前必须对学困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学困生开始作笔记或注释时相对困难些,教师要引导学生坚持,并采取以下办法:①学习习惯好、笔记注释做的详细的学生的笔记本或书本给学困生作示范;②经常检查学困生的笔记本和书本,肯定他们已有的进步,并指出其在某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其明确努力的方向。学困生在教师的授课过程中,肯动起他们手中的笔,在书本上辛勤地"耕耘",相信定能获得回报。
3.结语
每个学校都有学困生,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无论学生的素质如何,国家、学校与家庭都应该竭尽全力的予以帮助,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以最大限度关心与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转化心里障碍。学困生教学转化策略是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与发展,从而达到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黄燕.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以康定中学为研究对象[D].四川师范大学,2011.
[2] 许敏.小学学困生转化的个案研究[M].陕西师范大学,2012.
摘 要:学困生是让每个教师都感到心痛的问题,是每个阶段都会出现的问题,因为每个学生的知识水平都不同,因此,也一直困扰着小学语文教学。但是随着新课程的改革,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有了进展,同时也显露出一些新的问题。结合小学语文学困生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小学语文;学困生;现状分析
小学语文中的学困生一直是小学语文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它给广大语文教师带来了很大困扰,也给语文教学带来了很多麻烦。目前随着小学语文课程的改革,要想将学困生转化成优秀生也是有一定难度的。本文就针对近几年来对小学语文教学的研究,提出几点建议和策略,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小学语文学困生现状分析
随着小学语文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也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工作中也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一些学生难以适应学习,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往往会不知所措,课堂上听讲不认真,不积极,自甘堕落,究其原因主要是父母对其过于宠爱;有些学困生的学习能力差,记忆能力较差,这也是一项主要的原因;有些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习惯不好;还有一些学生缺乏父母的管教,他们的父母平时上班没时间对其进行教育和管理,不能够督促学生做家庭作业,这样就会导致学困生的兴趣不高,他们与其他学生的差距越来越大。有些孩子面对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内心无法承受,就会丧失对学习的信心,久而久之,对语文产生了排斥心理,最终导致学习成绩越来越差。总而言之,学生学习成绩差是有一定原因的,需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来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这样才能够帮助学困生。
二、小学语文学困生的转化策略和方法
1.分析语文学困生转化的策略和方法,制订有效的计划
针对小学语文学困生形成的原因,使其受到几个方面的影响,例如学习态度、心理因素、学习方法、教师的教学方法、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及社会影响等,这些都会导致小学生的语文成绩差。由此看来,我们应该明确学困生的成因,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够实现学困生的有效转化。另外,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其中包括学习态度和日常的表现等,找出学困生的名单。分析完学困生的成因就应该从实际出发,制订教学计划,这样才能够有所进步。
2.调整课堂结构
教师应该根据小学语文的学科特点,找出一个高效的解决方案。教师在讲课过程中要尽量少讲,将知识点进行浓缩,把大量时间留给学生,使学生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思考。学生还可以把课上老师讲的知识进行归纳整理,遇到不会的问题多与老师沟通交流,老师要给予相应的指导。
3.提高课堂效率
提高课堂效率要以课堂为主体,因为课堂是学生主要的阵地,也是十分关键的部分,是提高学困生成绩的关键要素。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该从学困生的实际出发,在课堂上为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并能够在学生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给予指导和帮助,这样要比课下的效果更好。
4.加强学习上的合作
随着小学语文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学生应该积极互动,开展热烈的讨论,这样会使孩子们收获更多的知识。开展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是实现学困生转化的重要途径。在进行小组合作的学习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学习情况来定,充分发挥小组学习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帮助的对象。一般情况下,效果最好的是一名学困生搭配两名优秀的学生,课堂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优秀生要有效落实。这样,能够减轻教师的负担,还能够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优秀生在帮助学困生的过程中还能够得到有效提升,优秀生在这个过程中对知识还能够掌握的更加牢固。
5.加大对学困生的鼓励
对学困生的评价方式要进行改变,改变以往的评价方式,将学困生与自己的现在和以前分别进行对比。在课堂上我们也应该寻找有利的时机,对在课堂上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鼓励,增强每个学生的自信心。教师在批改作业时也要给予指导,给予针对性的评语,鼓励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将批评转化成鼓励的语言,这样更能有效帮助学困生摆脱困境。
6.加强家校交流
小学语文教师和家长应该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和沟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经常召开家长会、教师对家长进行家访等方式。这样家长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并且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另外,我们要想全面了解学生,就应该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与家长经常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样更有利于教育。
7.建立学困生的成长记录袋
在每个学期的初期,教师都应该制订一个本学期的计划,这些计划主要是针对孩子们学习上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改正自身的缺点。教师在班级内要采取“一对一”的帮助计划,建立帮扶名单,了解帮扶情况。在记录袋里应该注明教师的评语与评价,以及教师对今后学习的指导性意见等。
综上所述,小学语文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需要师生和家长共同努力,在坚持计划的基础上持之以恒,可以不断调整教学方法,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来实现学困生的转化。
参考文献:
[1]罗小英.浅谈如何实现小学语文学困生的转化[A].国家教师科研基金事务阶段性成果集[C],2010.
[2]蔡春铃.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之我见[J].考试期刊,2010(05).
[3]贾雨林.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能力[J].学术研究,2013(03).
困境儿童改造生活环境的意义是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让困境儿童都被生命厚爱,享受到舒适快乐的生活环境有健康的身体。
能有效的帮助困难人群解决温饱,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困境妇女和困难儿童实施长效帮扶有利于国家对于困难人民的救助,能有效的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给予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2012 “新困境儿童教育”项目研究针对北京市一些幼儿园、社区0-6岁儿童家长所做的调查显示,四成以上的家长知道6岁以前的教育对儿童今后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儿童的身心发展知识,半数以上家长只有一般的了解。即使是那些高学历、高收入的家庭中,父母如果缺乏对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的关注,或者将子女全盘托给老人照管,也会无意中是孩子沦为 “新困境儿童”。总体来说,家长们对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缺乏系统性的认知。调查表明,许多家长不能认识到身处 “家庭经济收入低、家长受教育程度低,家长有神经症、边缘人格、童年创伤”环境中的孩子以及本身有心理障碍或学习困难的儿童均处于困境。但的城市家长和的农民工家长认同建立儿童全社会支持体系。其中,农民工父母将子女带往城市生活上学,却因自己知识水平有限,无法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教育,农民工子女的 “新困境”已经不容忽视。据北京真爱教育机构主任郭斌介绍,各种研究表明,中国儿童出现心理问题的人数有上升的趋势。据保守估计,中国至少有 3000万~5000万孩子存在行为问题和心理异常,表现为多动症,学习困难,抑郁、不懂人际交往、离家出走、迷恋网吧、结交不良朋友甚至暴力犯罪等。因此,依靠社会力量帮助新困境儿童的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迫在眉睫。
幼儿挫折教育论文的参考文献
幼儿挫折教育论文的参考文献,孩子的教育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而幼儿挫折教育论文替我们打开了新的教育方法。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幼儿挫折教育论文的参考文献的相关内容。
摘要:现在的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给孩子过多、过细的照顾保护,造成幼儿依赖性强,自觉性和独立性差。幼儿应付挫折能力普遍较差。幼儿的挫折承受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非后天自然可得,它是从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为前提,随着知识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增强,通过专门的实践锻炼而获得的。
关键词:应付挫折能力;挫折教育的含义;挫折教育的误区;挫折教育的方法
幼儿的挫折教育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例如:一次,班上有个小朋友拓拓在去班里的台阶上摔倒了,自己爬起来后哭闹了一小时。我安慰了很长时间无济于事。还有一次,班里的三个小朋友为一个玩具哭闹不止,谁也不肯让步。
这就可以看出,现在的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给孩子过多、过细的照顾保护,造成幼儿依赖性强,自觉性和独立性差。另外,一些家长在教育观念上存在偏差――重知识技能的传授,轻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对幼儿应付挫折能力的培养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所有这些都是造成幼儿应付挫折能力普遍较差这一现状的原因。让孩子全面成长,挫折教育应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挫折教育由来已久,中国有,国外也有。挫折教育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所谓挫折教育,是指在科学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利用和创设某种情境条件,提出某种难题,启发和促进孩子动手动脑来解决问题,使他们养成乐于尝试、勇于克服困难、敢于经受挫折的习惯,从而引导孩子逐步摆脱依赖,形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幼儿的挫折承受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非后天自然可得,它是从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为前提,随着知识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增强,通过专门的实践锻炼而获得的。
暂不说国外的挫折教育如何,中国古代的挫折教育是以打、骂、责、罚为主的,谈不上人性化的教育。“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诗句,应该算是古代“挫折教育”的写照吧。既然挫折教育自古有之,为何现在还要提呢?这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教育与国外相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些差距,如心理承受方面等。而较好的心理素质要从幼儿时期抓起,这是非常重要的,在提倡素质教育、尝试教育、愉快教育的同时,也该增加一些挫折教育的内容。
在这之前首先我们要认清挫折教育的误区,一些自认为懂得挫折教育的家长认为,挫折教育就是批评、罚站、与孩子对着干、让孩子服输等。有的家长认为,孩子的耐挫力差是因为家庭溺爱造成的,所以只要让他们吃点苦就能解决问题。其实不然,这种强行措施不仅很难生效,往往会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挫折教育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有效教育,决不是苛刻的'批评、大声的谩骂和严厉的责打就能实现的。
在幼儿的生活、学习活动中,教师可以随机利用现实情景,或模拟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难题,让幼儿开动脑筋,根据已有的生活经验,经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例如,小班孩子的自理能力较差,有的孩子不会系鞋带,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让老师帮忙。但是,为了培养他们的自理能力,我只帮他们系一次,并让他们看着我是怎样系的。第二次让他们自己动手,如果的确有困难就再指导一下。幼儿在经历了由不会到会,由别人帮助到自己完成的过程后,心理上会得到一种满足感,同时也锻炼了自理能力。成人还可以创设一些情境,如:让幼儿到黑暗的地方取东西等。但是,在创设和利用困难情境的时候,要注意几个问题:
1、必须注意适度和适量。设置的情境要能引起幼儿的挫折感,但不能太强,应该循序渐进,逐步增加难度;同时,幼儿一次面临的难题不能太多,否则,过度的挫折会损伤孩子的自信心和积极性,使其产生严重的受挫感,从而失去探索的信心。
2、在孩子遇到困难而退缩时,要鼓励孩子,在孩子作出努力并取得成绩时,要及时肯定,让孩子体验成功,从而更有信心去面对新的困难。
3、对陷入严重挫折情境的幼儿,要及时进行疏导,防止孩子因受挫折而产生失望、冷淡等不良心理反应,在必要时可帮助孩子一步步实现目标。
对幼儿进行挫折教育是家长、老师共同努力的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一定要注意,不能对幼儿提出过高要求,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兴趣进行培养,否则,幼儿在压力面前会产生强烈的挫折感。经常笼罩在这种挫折感中,会损害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
总之,在幼儿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挫折不行,挫折过多、过大也不行,成人要正确引导,使幼儿能正视并战胜挫折。
浅谈幼儿挫折教育的论文
《浅析幼儿挫折教育》
摘要:幼儿园要有的放矢的实施挫折教育,根据年龄选择合适的教育。在尊重的基础上,注重因材施教,寻找合理满足挫折教育的支撑点。培养幼儿坚强的意志,积极的乐观的态度和敢于尝试的精神。
关键词:挫折教育;榜样;困难;鼓励;赞扬
人生恰如一次远征,挫折将永远伴我们而行。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既会有愉快的创造,又会遇到各种挫折。挫折是人的一种消极的情绪体验。著名心理学家冯斯洛说过:“挫折并不是坏事,关键是人对挫折的态度。”
挫折教育,是以科学的教育为指导,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利用和创建一些环境,有针对性地制造一些难题,启发和引导幼儿动脑、动手去解决问题,培养他们乐于尝试的信心、勇于克服困难的胆量
引导他们逐步摆脱依赖,增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挫折的承受能力,直观了解事物发展的过程,在反复的体验中认识挫折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从而真切地感受到:要做好任何事情都会遇到困难,成功的喜悦恰恰来自问题的解决,从而产生稳定的心态。
作为3~6岁的幼儿群体,他们的社会交往需求正处于一个爆发期、高涨期,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迫切希望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并与同伴之间的交往、交流。在这期间幼儿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特别是在游戏中。
由于经验不足,更容易遇到挫折。大脑的不断丰富,对社会的认识,对周围的认识,游戏角色的增加,同伴交往次数的增加,那么随之而来遇到的困难、挫折也会不断的增加。拒绝挫折就等于拒绝成功。
一、幼儿正确认识挫折及心理培养
教师与幼儿在进行教育活动及自由等各种活动时,遇到困难尤其是面临困难时,让幼儿直观认识事物,让幼儿知道挫折困难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的心态。
幼儿的心理培养是幼儿教育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幼儿的整个发展。从小培养幼儿对心理和生理困扰的认识和忍受能力,能提高幼儿克服困难的能力和自信心。
幼儿的年龄决定了他们自制力较弱,为提高幼儿的自制力,教师在教学中可创设一种没有批评、没有指责,幼儿的各种想法、做法都能受到重视、尊重和赞扬的环境,这有利于提高幼儿的自制力。
同时,幼儿在探索的过程中,为了寻求奥秘,获得成功,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克制一些因困扰而产生的不良情绪及行为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能增强孩子的自制力。
二、树立榜样,增强信心
幼儿期是爱模仿,爱表现的时期,所以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对幼儿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性,生动活泼的形象往往更容易打动幼儿。在课堂教学中利用教材中有关不怕困难、战胜挫折的内容,让幼儿身临其境或者角色互换切实体会失败及困难,增强其心里免疫力。
在平时活动中,可以有机的给幼儿讲述一些名人名事,借机向幼儿讲述他们的成功事例,同时,孩子也是孩子们的榜样。在我工作中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天,浩浩妈妈送他来上幼儿园,他在门口不肯进来,询问后才知道,老师让他昨天画《我想飞》的主题画他没画出来,所以今天不肯上幼儿园。在后来的活动中,他撅着嘴不肯动笔
老师鼓励他自己学着想想画画,在老师的引导和鼓励下,他终于完成了一幅画,开心的笑了。老师特意对浩浩进行了表扬,同时其他小朋友也对他进行了表扬和肯定。浩浩的`脸上更是笑的灿烂了。
下午离园的时候,他高兴的跟妈妈说“老师和小朋友都表扬我画画棒,我明天还要上幼儿园,还要讲故事和唱歌跳舞呢。”老师就借此机会对跟浩浩有类似情况的娜娜也进行了鼓励,结果第二天娜娜就交给老师一幅颜色特别鲜艳漂亮的《我想飞》……因此要善于利用生活中那些活的事例来教育孩子,树立榜样。
三、创设情景“制造困难”
在日常学习活动中,努力创设一些情景,为幼儿“制造困难”,在游戏活动中容易让幼儿接受和掌握战胜挫折的方法。如故事表演“天冷我不怕”,体育游戏“勇敢的小蚂蚁”、“我最棒”,音乐游戏活动“小小男子汉”“战胜大灰狼”等活动,充分使幼儿亲身经历一些有困难的情境,在情境磨炼中提高幼儿的挫折能力
使幼儿真实感受到任何事情都会遇到困难,关键是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告诉幼儿,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去自信,那任何事都不会成功。当然在创造困难的同时,应注意幼儿的年龄特点及其心理发展特点
同时困难的情景要适宜、适度和适量,多对幼儿运用鼓励性的语言,给其加油和信心;若陷入严重挫折情境中,老师应及时帮助孩子分析原因,找出失败之处防止孩子因此而产生失望、冷淡等不良心理反应。如果幼儿在克服困难时几经尝试都失败告终,那么老师应当给予具体的帮助。
四、鼓励、赞扬、改变幼儿的受挫意识
自信心是一种强大的内部动力,是人们自己相信自己,追求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积极表现的心理倾向,是人类健康的核心!自信心坚信自己的力量,即使遇到困难挫折的阻挠,也坚信自己,勇往直前,直至实现自己的理想。
幼儿只有不断的得到鼓励,才能在困难面前淡化和改变受挫意识,获得安全感和自信心。在进行挫折教育时,家长和教师要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自己整理书包,自己系鞋带
帮家长扫地擦等等一系列幼儿有能力自己做到的事情,都要让幼儿自己去尝试,自己独立去做。当然在幼儿完成之后,哪怕是幼儿只有一丁点的进步或者做的真的不尽人意
那么家长或者教师也要给予幼儿肯定和认可,“宝宝你真棒”、“你做的真漂亮”等等。鼓励性语言会让幼儿认为自己真的会做好,真的是最棒的。
在幼儿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挫折不行,挫折太多、过大也不行,成人要正确引导,使幼儿能正视并战胜挫折,健康发展。教育孩子是一门学问,要遵循儿童的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不要刻意追求,要顺其自然。
应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意识地进行,坚持不懈地培养孩子的抗挫折能力。持之以恒,要让幼儿在亲身体验中认识挫折,学会克服挫折的、战胜挫折的本领。在挫折中学会坚强,生活中才会微笑。
幼儿挫折教育
现今的孩子大都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任性、脆弱、自我,依赖性强,独立性差。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更加优越了,这些"蜜罐罐"里长大的孩子们在享受优越生活条件的同时,如果不进行适当的挫折教育,可能会缺乏某些对他们终生发展都具有极重要意义的心理素质。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家长、教师等都纷纷呼吁,"今天孩子需要挫折教"。
所谓挫折教育,是指在正确的教育思想指导下,根据幼儿身心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创设或利用某种情景,提出某种难题,让幼儿通过动脑、动手来解决矛盾,从而使他们逐步形成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培养出一种迎难而上的坚强意志。
应该适时对幼儿进行挫折教育,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公认。幼儿已有了一定的体力,也具备了一定的与人交往的能力,这就使幼儿有可能去面对一定的困难,并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困难。
况且,幼儿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大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绝大多数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是能够克服的,因此,我们应该相信孩子的能力。
那么,应该怎样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呢?
一、引导幼儿正确认识挫折
教师在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时,尤其是在幼儿面临困难时,应该让他们直观地了解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反复体验中逐步认识到挫折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从而真切地感受到要做任何事情都会遇到困难,成功的喜悦恰恰来自于问题的解决。
幼儿在接触外界事物、学习知识时,的确离不开成人的帮助,但如果这种帮助变成了代替,久而久之,幼儿就会缺乏克服困难的心理体验,一旦因为遇到挫折而达不到预期目标时,就会产生畏难、懒惰的情绪,造成学习障碍。
因此,幼儿挫折教育首先要破除幼儿学习的依赖性,要让幼儿在各种学习活动中自己感受困难,并为克服困难做出自己的努力。
例如,当幼儿摔倒后,应让他自己爬起来,成人不要大惊小怪地赶紧去扶,否则,幼儿很容易形成"摔倒就等人扶"的依赖心理。只有让幼儿在克服困难中感受挫折,认识挫折,才能培养出他们不怕挫折、敢于面对挫折的能力。
二、利用和创设困难情景,提高幼儿挫折承受力
在幼儿的生活、学习活动中,成人可以随机利用现实情景,或模拟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难题,让幼儿开动脑筋,根据已有的生活经验,经过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例如,小班孩子的自理能力较差,有的孩子新买的鞋不会系鞋带,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让老师帮忙。但是,为了培养他们的自理能力,我只帮他系一次,并让他看着我是怎样系的,第二次我就不再帮忙,而是让幼儿自己动手,如果幼儿的确有困难就再指导一下。
幼儿在经历了由不会到会,由别人帮助到自己干的过程后,心理上会得到一种满足,同时,也锻炼了他们的自理能力。成人还可以创设一些情境,
如:把幼儿喜爱的玩具藏起来让幼儿寻找,让幼儿到黑暗的地方取东西等。但是,在创设和利用困难情景的时候,要注意几个问题:
1、必须注意适度和适量。设置的情景要能引起幼儿的挫折感,但不能太强,应该循序渐进,逐步增加难度;同时,幼儿一次面临的难题不能太多,否则,过度的挫折会损伤孩子的自信心和积极性,使其产生严重的受挫感,从而失去探索的信心。
2、 在孩子遇到困难而退缩时,要鼓励孩子,在孩子作出努力并取得成绩时,要及时肯定,让孩子体验成功,从而更有信心去面对新的困难。
3、 对陷入严重挫折情景的幼儿,要及时进行疏导,防止孩子因受挫折而产生失望、冷淡等不良心理反应,在必要时可帮助孩子一步步实现目标。
三、利用榜样作用教育,增强幼儿的抗挫折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向孩子讲述一些名人在挫折中成长并获得成功的事例,让孩子以这些名人做榜样,不畏挫折;要注意父母和老师的榜样作用,在幼儿眼中,父母和老师非常高大,无所不能,他们对待挫折的态度和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态度和行为;同伴也是孩子的"老师",教师要抓住同伴的良好行为树立榜样,增强幼儿抗挫折能力。
例如:有些幼儿不敢走平衡木,老师在旁边鼓励说?别怕,你行!"或者说:"你像某某小朋友一样勇敢,老师相信你!" 在榜样的影响下,幼儿会树立信心,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战胜困难后,老师的"你真行"就会变成幼儿心理上的"我真行"。
四、多鼓励,改变幼儿的受挫意识
幼儿只有不断得到鼓励,才能在困难面前淡化和改变受挫意识,获得安全感和自信心。成人要多鼓励幼儿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一旦进步,要立即予以表扬,强化其行为,并随时表现出肯定和相信的神态。成人的鼓励和肯定既能使幼儿的受挫意识得以改变,又能提高他们继续尝试的勇气和信心。
对幼儿进行挫折教育是家长、老师共同努力的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一定要注意,不能对幼儿提出过高要求,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兴趣进行培养,否则,幼儿在压力面前会产生强烈的挫折感。
经常笼罩在这种挫折感中,会损害他们心理的健康发展。总之,在幼儿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挫折不行,挫折过多、过大也不行,成人要正确引导,使幼儿能正视并战胜挫折,健康发展。
家庭 教育 在 儿童 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儿童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独特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儿童家庭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儿童家庭教育论文 范文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质量提升路径
摘要:家庭教育是儿童所接受的最基础的教育。对于流动儿童来说,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够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还能够提高其学业成绩,促进其学校融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家校合作,提升流动儿童的家庭 文化 资本,构建社会支持体系,是提高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有效途径
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报告 》,我国处于6-14周岁的流动儿童已达1472万,比2005年增加了347万。流动儿童作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尽管在接受学校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家庭教育是基础性教育,尤其对于流动儿童而言,它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如何提高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良好的家庭教育能促进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
流动儿童是伴随着家庭融入城市的,面对陌生的环境,他们只能在家庭中寻找安慰与鼓励。家庭教育包括家庭气氛、家长素质、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方式等,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为流动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正向作用,这对于儿童的思想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二)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提高流动儿童的学业成绩
流动儿童父母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其教育理念往往也比较落后。对于孩子学习成绩的期望往往寄托于学校,自身责任意识不高,并且往往会忽略了对孩子学习的鼓励。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发现孩子的优点,对其赞美、鼓励;同时对于孩子的不足,也会采取孩子易于接受的方式使其进行改正,增加孩子的自信心。积极自信的孩子也往往会在学校中积极表现,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
(三)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促进流动儿童的学校融合
研究表明,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融入城市的水平高低与其家庭教育质量呈显著正相关,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在经济、文化、心理等方面融入城市的水平越高,其家庭教育的质量就越高,反之亦然[1]。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够促进家长的城市融入水平,还能够促进儿童的城市融入水平,进而提高流动儿童的自信心,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
二、提高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的目的在于更新家长的教育理念,改善家长的教育方式。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进行指导,不仅能够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家长的发展,还能够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保障流动儿童享受全面、平等的教育。有效地指导家庭教育,首先可以从建立家长学校入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障家长学校的实际落实与运行,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数量;其次需要教师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流动儿童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提高他们的教育能力;最后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家长在活动过程中真正体会教育的意义。
(二)进行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指家庭和学校之间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2]。家校合作能够使家庭和学校之间取长补短,在运作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双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流动儿童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教育。有效进行家校合作,需要家庭和学校双方投入,促使家校合作制度化、常规化。从双方主体来看,学校应该将家校合作常规化,使家长把家校合作看作是学校的常规性工作,使其习惯性地参与进来;学校应使家校合作制度化,使教师把家校合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与家长应敞开心扉、积极配合,使家校合作有序展开。
(三)提升家庭文化资本
法国社会学者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认为文化资本是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相关的有形与无形资产。从家庭教育的意义上来讲,家庭文化资本包括家庭的文化氛围、家长的教育方式、家庭的书籍、音像、绘画、父母的文凭、职业资格等。布迪厄非常重视家庭文化资本对儿童学术成就的作用,他认为“教育行为中产生的学术型收益,依赖于家庭预先投资的文化资本”[3]。家庭文化资本对流动儿童尤为重要,提升流动儿童家庭文化资本能够直接增加流动儿童的文化自信。提升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首先是政府和社会应该为流动儿童家长的城市化提供平台,尤其在就业方面,应该保证他们公平就业,帮助他们谋求更好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间接地增加流动儿童家长的文化资本;其次,流动儿童家长也应自身付出努力,平时多看书看报,学习更多、更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积累、提升自身的文化资本。
(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流动家庭在城市属于外来者,但是他们在城市中所作出的贡献却是不可低估的。面对流动家庭在教育中的困境,我们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社会支持体系为流动家庭提供服务与帮助,使其感受到城市的社会关怀,增加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促进流动家庭的社会融合,进而促进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为流动儿童家庭构建社会支持体系,首先需要政府的力量,通过发挥统筹、引导的作用,制定政策文件,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存在提供保障。其次需要社区和其他社会志愿力量发挥行动的作用,携手为流动家庭提供具体帮助。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不仅关乎流动儿童这一特定群体的健康成长,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关系着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提高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及家庭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我们付出耐心和时间,共同为流动儿童的成长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周广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以常州市为例[J].江苏理工学院学报,2014(5):6-20.
[2]马忠虎.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3](法)布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儿童家庭教育论文范文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数以千万的农民背井离乡涌入城市寻求生存,与此同时,规模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伴随而生。由于父母与孩子聚少离多,这种长期亲子分离的家庭模式暗藏着诸多问题。目前,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分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改善现状提出解决对策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关键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解决对策
2013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人数将继续上涨[1]。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万,占农村儿童的,占全国儿童[2]。长期亲子分离的家庭模式对儿童成长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家庭教育对儿童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期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引发的教育问题小则影响儿童的身心、人格、道德的发展,大则阻碍全国人口质量的提高,制约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一、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非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
一个健全的家庭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与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促膝谈心则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首先,具体体现在几类非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当中。这一种家庭教育模式是孩子父母的其中一方外出打工。在农村,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的影响,母亲陪伴留守儿童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样的家庭模式容易使孩子产生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焦虑与不安之中。同时留守一方往往因为繁重的农耕与琐碎的家务根本无暇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因而导致孩子遇到问题经常欲言又止,久而久之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其次,这些家长通常文化素质偏低,对孩子的学习指导缺乏时效性和科学性。这一种家庭教育模式是一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外出务工后将孩子留给其祖父祖母、外公外婆代管。这样的“隔代教育模式”则更加弱化了家庭教育的功能。在“隔代教育模式”的环境下,“代沟”的问题经常导致祖辈与孩子之间产生意见分歧,尤其是当孩子在性格与心理发展出现偏差时,年事已高的祖辈经常难以察觉,当孩子与他人产生争执时一味地偏袒并且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这种隔代溺爱心理不利于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容易导致儿童形成蛮横霸道、我行我素的性格特点。最后,在“上代教育模式”中成长的孩子得到的家庭教育则更加令人担忧。一方面近亲、朋友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力度难以把握,过于严厉容易给孩子带来压抑感和抵触情绪;过于宽松则容易造成孩子的随波逐流,不利于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父母角色参与消极
在家庭教育中,父亲与母亲的作用是同等重要、不可互相取代的。Hetherington等研究认为,父亲对于一个孩子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其自我认同具有重要的作用,父亲帮助孩子从心理上与母亲“分离”,教他们控制自己的冲动,学习各种规范和规则,同时还能帮助母亲避免过度情绪化地处理她和孩子之间的关系[3]。家庭教育在要求母亲参与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呼唤父亲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一个好父亲会把母亲生活领域之外的东西尽可能地展示在孩子面前,并成为孩子探索新领域的向导和力量的源泉[4]。现实情况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例如,一些母亲当孩子还在襁褓中时便离开家,一年或者两年才回家探望孩子一次,有些母亲甚至连 春节 都不与孩子团聚。又如,留守儿童家长认为外出打工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读书与生存环境,这些家长往往“重养轻教”,认为给钱就是养育和教导,更有人为了弥补不在孩子身边的亏欠感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物质的需求,认为物质的满足可以换来对孩子亲情的抚慰。但“陪伴即是爱”,父母陪伴的缺失会给孩子带来心灵伤害。一些长期在外打工的父母随着时间的流逝,将孩子的抚养寄希望于家里的祖辈、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一方面从精神上缺乏与亲人间的情感交流,另一方面从物质上,现实的生存状态与最初的理想生活背道而驰,这些人在陌生的城市无法找到归属感,而同样是进城务工的异性同伴便成为了他们寻找归属感的目标,因此一些“临时夫妻”现象有所抬头。在这样的环境下,那些留守儿童的家长则更加无暇顾及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父母的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体现也更为消极。
3.学校教育缺乏针对性指导
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基础性作用,学校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主导性作用。相对于家庭教育而言,学校教育是更专业、更系统、更全面地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主要关注儿童的发展共性而非留守儿童的个性需求;对需要重点帮扶的留守儿童缺乏有针对性的重视。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的忽视是导致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沟通脱节的根源,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一方面是优秀且有责任心的教师资源匮乏,另一方面是由于留守儿童家长与学校老师缺乏对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的了解与沟通,导致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脱节。
4.社会教育有效扶持的缺失
社会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支持有利于促进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与健全人格的形成。而现实状况是社会为留守儿童提供有效帮扶的系统机构较缺乏。另外,由于农村的经济建设落后、文化水平较低,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的缺乏削弱了社会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当发挥的决定性作用,甚至导致部分已经走上社会的留守儿童在面临人生各个阶段的选择时感到迷茫和无助,激化了他们自身的认知方式与处理问题之间的矛盾。
二、如何有效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
1.促进政策调整,减少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各地区要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因地制宜,努力增加本地劳动就业量,鼓励引导、帮助劳动者在本地自谋职业或创业办实体,发展本地经济;采取政治和经济双重手段,加大县域经济的发展力度,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自己的家乡也有好的工作选择,从而缩小城乡的实际收入差距,以此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5]。政府出台保护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相关政策的同时,也应鼓励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工就业选择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另外,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关键。例如,为留守儿童提供随父母在流入地正常上学的机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留守儿童创设新公立学校,减免留守儿童的借读费。只有解决了留守儿童的就学问题,才能让留守儿童结束留守生活回到父母的怀抱。
2.提高父母角色认同感
提高家长作为父母的角色认同感,使留守儿童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法国著名少年节目主持人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做父母的人:培养你们的孩子,多和孩子在一起,因为亲情的抚慰与关怀有助于孩子的成长[6]。一是留守儿童的家长应该转变“给钱便是养育和教导”的观念,只有和孩子经常进行通话交流培养情感,及时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动态,与孩子建立互信感,孩子才能将这种陪伴的爱转化成激励自身努力的动力,才能避免孩子在发展的关键期将父母的说教当成耳旁风。因此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以及学校老师保持稳定的联系,以便随时了解孩子的发展动态,共同分享科学合理的教育 方法 。二是在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时应注意避免时间间隔太久、采用多种沟通方式、重点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只有家长增强为人父母的意识,提高父母角色的认同感,才能有利于下一代形成正确的家庭观念。
3.整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
“成功的教育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偏废”[7]。只有形成三大教育合力,才能促成儿童自身的社会化。因此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出现问题时,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首先,在学校教育的过程当中,教师应该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儿童的道德素养,促进健全人格的发展。其次,在学校日常管理当中应该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帮助与关爱,如为留守儿童的家庭建立随时更新的人口流动档案;有效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回家探亲的机会,与家长交流留守儿童近期学习表现和心理发展动态,告诉家长家庭的关爱才是能够解开留守儿童心结的钥匙。在学校课程设置方面,设立有利于增强留守儿童家庭意识的课程,讲授如何与家庭成员友好相处的科学方法,培养儿童良好的待人接物的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家庭意识,从心理上能够逐渐理解父母进城务工的行为,并将这种对父母的理解与对父母的思念化为学习的主动性和生活的自主性。良好的家庭意识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谐的家庭氛围将推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人际氛围。最后,应增设农村社区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及留守儿童活动中心,使留守儿童与他人在进行互动的同时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健全人格。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关注与支持。家庭教育的立法只是推进家庭教育的一个条件,只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教育合力才能真正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新华网.全国妇联: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6000万
[2]全国妇联课题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R].2013.
[3]杨丽珠,董光恒.父亲缺失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J].心理科学进展,2005(03):260—266.
[4]刘秀丽,赵娜.父亲角色投入与儿童的成长[J].外国教育研究,2006(11):13—18.
[5]周宇,余扬.社会管理创新理论视角下的留守儿童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3(08):1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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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晓慧.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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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系统工程。临终关怀事业的开展体现出人们卫生服务观念和健康观的进步,是精神文明建设前进的表现,也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结构,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完善医疗卫生保健系统的重要一环。在我国,大力发展临终关怀具有深远的影响。首先,发展这一事业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如今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而且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为临终病人,生活不能自理,80%左右依靠家属照料,加上目前“少子化”家庭的增多,家属面临极大困难,众多垂危老人呼唤临终关怀,对于临终老年人来说,传统的、机构化的卫生保健形式可能并不是帮助他们和提供爱心的最有效的途径,临终关怀便是一个节省费用、解决濒危病人家庭照料困难的重要途径。其次,发展这一事业有利于彰显我国医疗机构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临终关怀不仅改变了无法救治的患者被拒之医院大门之外,或只在医院延长痛苦的生命而得不到真正的关心和照顾,以及医务人员忽视患者家属痛苦的现象,而且使临终患者在关爱、舒适的环境中尊严地、安详地离开人间,也使患者的家属得到了心灵的慰藉,这些不仅彰显了医学人道主义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精神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延缓死亡成为可能。再次,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延缓死亡成为可能,不过这会增加临终病人的痛苦,加重患者家属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并且将浪费大量的卫生资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在短期内还很难改观。在这种背景下,卫生资源的分配应坚持合理、公正的原则,在尊重人的生命、人格和尊严的基础上,对生命个体的生命价值和生命质量进行判断,并据此决定卫生资源的投向。而临终关怀以提高病人临终前的生命质量为宗旨,对临终病人采取生活照顾、心理疏导、姑息治疗,目的在于缓解病人痛苦,消除病人及家属对死亡的焦虑和恐惧,这无疑有助于节约卫生资源,也使有限的卫生资源投入到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最需要、最迫切的领域,推动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不过,正是由于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刚刚起步,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执行上,这一项事业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在具体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传统观念缺失。临终关怀要与患者及其家属讨论死亡、如何对待死亡等问题,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即使无任何意义和价值的人也不愿过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受传统孝道的影响,显然中国传统的死亡观并未为临终关怀提供相应的观念基础。第二,社会支持缺失。目前,临终关怀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事业,一方面政府对临终关怀的投入极其有限,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支持也不足,相应的保险计划和慈善捐助很少,临终关怀机构的资金严重匮乏,这就导致我国临终关怀机构数量少,从业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等问题的出现。第三,制度保障缺失。政府、医疗保险机构对临终关怀事业的态度如何,决定这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如何建立临终关怀机构以及如何运行?临终关怀机构设立的条件如何?临终关怀机构的治疗规范和服务水准如何这些问题也将决定这临终关怀的实际效果。但是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临终关怀缺乏制度保障,临终关怀更需要“制度关怀”。因此,要想使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发挥更好的作用,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开展死亡教育,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大众化死亡教育。如可以利用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科学死亡观教育;也可利用医疗机构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死亡观教育,同时也可利用新闻媒介对科学死亡观和科学的死亡文化进行大力宣传,广泛更新人们的观念,同时也必须加强对医学界和医务人员的死亡教育,以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关注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认真对待临终患者的需求。二是多元宣传,完善社会支持系统。临终关怀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针对目前社会各界疏于对临终关怀事业的了解,首先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此项事业的宣传,如政府宣传、媒体宣传等,以此来增加对临终关怀事业的资金投入,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的争取社会支持。三是建立临终关怀保障制度。首先通过立法,明确临终关怀的主管部门及其监督管理责任,明确投入主体,保证临终关怀事业的资金来源。其次,应制定专门的卫生法规(含具体的规章制度),对诸如临终关怀对象的界定,临终关怀医院或病房的设置标准,临终关怀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的资质、职责和伦理要求,临终关怀机构的设施、设备、药品以及资金的管理,收费标准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真正需要临终关怀的患者得到切实的、全面的临终照护。
1.安乐死并不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生是安乐死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对于医生在安乐死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伦理上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用医学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与传统的医生道德相冲突。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医生的职责在于救死扶伤,当医生帮助病人结束生命,促成病人的死亡违背了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但道德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的。传统的道德要求和规范产生于传统社会,随着现代医疗条件、病患关系的改变,传统的医疗道德要求显示出一定的局限。 第一,就疾病的概念来讲,现代疾病的概念已经不仅仅是指人的生理上的不健康,人的心理上的不健康也严重的威胁到人的生存,疾病的概念也由单纯的生理扩展到人的心理,人们对心理上的健康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医生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关注人的生理,对人的精神以及心理也应该给予同等的关注。第二,道德总是在冲突中存在,当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坚持更高的道德。健康的生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如果仅仅把保存肉体的存在作为人生的目的,显然违背了人的本质。人是追求意义存在的生物,肉体的存在相对于人的整个生命和存在的意义来讲,只是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是否应该存在,最终取决于这种存在是否与最终的目的相违背。当肉体的存在阻碍甚至损害生命意义的实现,就应该毁坏掉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为病人寻求一种更文明更减少的痛苦的生命实现方式,当然是一种责任。 第三,减轻病人的病痛和延长病人的生命之间本来就是相互矛盾。止痛而不缩短生命不仅是许可的,更是医师的义务。困难的是,止痛药的往往会同时缩短病人的寿命,那么,作为医生是否应该为了延长病人的寿命而拒绝给病人服用止痛药,所以,在延长生命和减轻痛苦两者之间不应该用一方否定另一方,而是要寻求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要为了减轻痛苦而过度伤害生命,也不要片面强调生命的保存而否定了减轻或终止痛苦的必要。当减轻痛苦的必要超出了生命存在的必要时,医生就有义务利用各种手段减轻或者终止病人的痛苦。第四,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使人的生命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传统道德在解决现代问题的时候必然会造成实践中的一系列困难,比如,对一切病人实行尽可能的医治是资源不允许的,现有的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不可能实现传统道德的要求。对有些疾病的医治超出了家庭的实际负担能力,恪守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不仅是不可能的,还会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负担,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要认识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首先要正确认识安乐死的本质。安乐死的本质是生命的一种方式,安乐死的本质既不是杀人也不是自杀,而是帮助他人实现生命的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杀人而是助人,而医生的行为与传统的医生的职业道德也不违背。“新的可能性带来了真正的新问题:医生应该遵循只要他们能够就要保存人类生命的原则,还是他们应该在‘不自然’延长生命质量远远低于正常时不去使用他们新的力量?科学进展使许多处于临终状态的人延长生命成为可能。在这里,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医生只要他们能够就应该保存人类生命,还是当按照正常人的标准病人处于超常期的生命质量不值得活下去时,他们应该不做出特别的努力去‘反抗自然’呢?”[44]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对生命的能动性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既然能够主动干预人的生命实现人的生存的延长,人就有权利主动干预实现生命的终止。医生在安乐死中扮演的角色是医生的职业范围所在,不应该受到道德的非难。 2.安乐死的消极后果是可以消除的安乐死作为死亡的一种方式,与其他结束生命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安乐死作为一种死亡方式与杀人与自杀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如果在对安乐死的界定和实施中缺乏限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鉴于安乐死在历史上曾经造成的人道灾难(希特勒曾经用安乐死对犹太人和残疾人进行过屠杀)和严峻的现实,很多人对安乐死的后果提出了担忧:其一,一些不孝子女为脱摆赡养老人的义务而钻安乐死的空子,造成社会的悲剧。其二,当病人因为经济原因不愿继续接受救治,因而申请以安乐死结束生命时,这无疑是因为贫困而自杀,这必然形成社会的非人道。 其三,安乐死合法化提案的发起人之一的北京儿童医院儿科专家胡亚美曾指出,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安乐死可以节约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把它用于更有治疗希望的病人身上。然而人们也担心,这样一来将造成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弱势群体更弱,而强势群体更强的局面,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其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会利用安乐死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此逃脱法律责任。其五,安乐死容易让死亡成为一种义务,从而造成老年人的负担。比如,“一个中年人,上有要进养老院的父母,下有将上大学的儿子。他既要为老人进养老院花钱,有要为儿子上大学花钱。假如他的钱数有限(这种情况往往很少见),只能顾及一头,供儿子上大学就供不起父母上养老院,供父母上养老院,儿子又上不成大学。如果自杀还没有成为一种‘义务’,这个人并不会认为父母继续活着是不应该的事,因而很自然地出钱让父母进养老院,让儿子别寻他路,他自己别无怨言,他父母和孩子也觉得只能如此。但是,一旦自杀成了老人的‘义务’,希望别人自杀也成了社会可接受的合法念头。”[45]就第一种情形来讲,禁止安乐死并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作为第二种情形,如果既没有对这部分人进行经济上的救助,又不允许其安乐死,显然会造成更不人道的后果。而第三、四种情形,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安乐死本身,而在于制度的不健全。这些消极性后果应该从制度上入手解决,并不能由此否定了安乐死。关键在于第五种情形。义务具有客观性,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人,有为他人和社会的福利而做出贡献的义务,必要的时候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与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权利并不矛盾。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义务,个人也有为国家奉献自己的能力甚至生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存在,权利和义务的消长也是在不断的变动中的,对人的生存权的维护并没有否定个人有牺牲自己生命的义务。而有安乐死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人就一定要自杀,安乐死作为义务具有客观性,但不能把安乐死的义务性质与自杀的合理性混为一谈,更不应该认为安乐死是义务就意味着人一定就应该选择安乐死或放弃对疾病的治疗,安乐死的义务是对应于人的生存权利的存在,而人最终“应然”的选择是权利和义务平衡的结果。安乐死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实际上并不在于安乐死本身,安乐死问题的实质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安乐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完全可以通过制度上的完善来解决的,如果因为困难而否定了安乐死本身,势必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更大的痛苦,造成更大的不人道。3.被动安乐死并不侵犯人的权利 从道德上来讲,“不得杀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德法则,而被害人的承诺并不足以使实施者的杀死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正当性。在安乐死问题上,安乐死的特点就在于死亡的过程要由他人帮助实现或直接实施来实现。从主动安乐死来看,主动安乐死因为死亡是个人的意愿,作为参与其中的个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目的,只要证明了死亡是个人的权利,安乐死就不是对生命权的伤害,帮助安乐死的人也不是杀人。这在前面已经做出了证明。安乐死是否侵害他人生命权的争论主要集中到被动安乐死中,被动安乐死的特殊性在于被动安乐死的对象缺乏明确的意志表达,安乐死并非是对象本身意志的体现。被动安乐死是否就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他人有没有对被动安乐死的对象实施安乐死的权利,这一直是有关安乐死讨论中的一个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从安乐死的对象来分析。被动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脑死亡者、脑瘫婴儿和植物人。就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讲。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有区别于正常人的以下特征:第一,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不具备形成人的意识的能力,不具备人的精神。第二,没有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没有也不可能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人的本质。从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看,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现在不是人,将来也不是人。他们既然不具备人的本质,就不能在实际上形成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脑瘫婴儿实施的安乐死就不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被动安乐死中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植物人。“医学上认为:脑外伤后连续昏迷不醒一周、半月左右者并不少见,苏醒的机会很大,惟昏迷持续逾一个月以上者始可称为一时性植物状态。逾三个月者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itent vegetable state PVS),至于永久性植物状态(permanent vegetable state) 则在多年随诊PVS之后,经MRI提供客观依据证实之后始可确诊。PVS每见于脑缺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等严重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之后,患者貌似清醒,故有睁眼昏迷或醒状昏迷(coma vigil)或去皮质状态(decorticated state)去皮质综合证(apallic sydrome)之称。 因脑干(中脑、桥脑)上行性激活系统受损不重,故有不规则的醒觉、睡眠周期,患者对周围环境无任何意识反应,缺乏任何思维、情感、知觉、认知,无任何自发语言或自主四肢活动,对自身生存状态了无知觉,有如植物就地生根,故被称为植物状态,俗称‘植物人’。”[46]因此,植物人有以下特点:第一,植物人不同于死人,植物人在肉体上有生命特征。第二,植物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和其他存在,植物人至少与人还有一定的情感联系。第三,植物人也不同于正常的人,植物人缺少成为正常人所必要的意识,缺乏实践能力,作为重症病人,其生命特征的维持需要社会或他人给予必要的照顾和一定的医疗资源维持生命。植物人不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中包括这样几个要素,能动性(能动的能力即健全的人脑)、社会性、精神性,显然,植物人虽然具备肉体上的生命特征,但单纯是肉体生命并不构成人的存在。植物人与一般处于昏睡状态的人不同,昏睡状态的人虽然暂时失去了能动性,但昏睡的人却没有失去能动能力,其能动性的恢复是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植物人不具备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缺乏人基于社会实践和能动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性,所以,植物人不是现实意义上的人。但植物人也不同于植物,更不同于死人。因为植物人有恢复能动能力的可能,因此,植物人是潜在的人。而这正是植物人能否实行安乐死讨论的关键。反对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的人认为,植物人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不能对他们实行安乐死,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实际是杀死了潜在的人。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0年,年轻的特丽因心脏病发作而导致脑损伤,最终被医生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从患病以后15年来,特丽一依靠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因为不堪忍受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实行安乐死。特丽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否认女儿已经死亡,因为她曾朝他们微笑流泪并做出过其他反应。在这个例子中,从反对和支持的双方的立场来看,反对的人认为植物人有复苏的可能,作为潜在的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而作为特丽的丈夫之所以支持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主要是因为特丽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生活,造成沉重的负担。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任何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社会中才具有现实性。植物人的权利也不是单独的存在,植物人的权利要放到社会中衡量。植物人的生存是社会性的,它关系到与植物人有关的当事人的权利。植物人的存在并不是无偿的,如果植物人的存在不需要任何的物质条件,他们当然最好可以无限度的存在下去。但现实是植物人存在需要一系列人力物力的投入,植物人的存在有两个基本的问题:第一,植物人的复苏的需要一系列的投入,而这一系列的投入只能换取将来的某种几率很小的可能,这就像进行一项投资,虽然,人的生命不能简单用投入产出来衡量,但维持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投入的巨大也不能不使当事人做出权衡。第二,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物质是否超过了当事人的负担。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放弃对植物人的治疗。一个人不能对他人尽无限度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在相互的作用中维持一种平衡,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如果坚持植物人生存权绝对,这必然超出很多家庭能够负担的能力,也必然会因为植物人的生存而使他人是正当权益受到损害,造成权利义务的失衡。 植物人的权利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是对立的,在对立的权利中人们要寻求的不是对哪一方实行保护,而是要维持权利的平衡。在对待植物人的问题上,人们往往注意到了植物人的权利,而忽视了病人家属的权利。事实恰恰应该相反,在处理植物人的问题上,植物人作为被动的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要以其他当事人来决定,而不应该仅仅参照植物人的权利。应该承认,其他当事人有照顾植物人的义务,虽然在义务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很难划定一个准确的度。一个衡量尽了多少义务就可以的准确的数量度。但当事人所能够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有限的,植物人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是因为对植物人的照顾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所以,对植物人的照顾要以当事人所能够承受为标准,这不管是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角度还是现实的可操作性上,都是现实可行的。“如果哪个个人已经停止存在,我们就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帮助他的心脏继续跳动下去,或者说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忍住不去防止这么做。这个主张把个人与人类的一员区分开来。如果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员处于不可治愈昏迷中,就是说这个人类的一员肯定永远不能重获意识,那么我们将认定哪个个人已经停止了存在。既然有一个属于人类的活体,那人类的一员则仍然存在。但是,在生命的这个归宿之处,我们应当主张只有杀死个人才是错误的。”植物人的生存是关系到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平衡的问题,植物人是否应该安乐死不是由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决定的,而是要寻求所有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植物人是否应该实行安乐死,也不能简单的肯定和否定。他人对植物人的生存负有一定的责任,超出了这个责任的限度之外,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并不是对植物人权利的侵犯。总结以上所述,对脑死亡病人和脑瘫婴儿实行安乐死并不损害病人的权利,而针对植物人的安乐死,只要处理得当,也不是对他们权利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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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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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做了一个“临终关怀” 的调查问卷下面是我查过的资料1摘要】 目的 了解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更好的开展临终关怀护理。方法 对唐山市六所医院的护士进行了临终关怀态度及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结果 护士对开展临终关怀的态度总体是积极的,但对相关知识掌握仍存在不足。结论 应系统的向护士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 【关键词】 临终关怀 护士 1967年世界上第一个临终关怀组织-“圣克里斯多弗”关怀中心-由英国人桑德斯博士在伦敦创立〔1〕,临终关怀也由此开始逐步在世界更多的国家、地区发展。1988年,天津首创了我国第一个临终关怀研究中心。近二十年来,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也经历了由无到有,由不被人了解到渐渐为众多人所熟悉的过程。临终关怀是指向临终患者及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料,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使临终患者的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生命质量得到提高,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维护和增强,使患者在临终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2〕。为更好的提供临终病人的临终关怀、采取相应的对策提供依据,调查了目前临床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认识情况、实施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对象 选取唐山市六所医院(其中三所三级甲等医院,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一所传染病院,一所中医院)的护士。其中年龄20~50岁,平均年龄岁,全为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问卷调查,经预试验校正。由作者亲自发放,调查对象自填问卷,统一指导语。共发放问卷263份,有效问卷26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调查内容包括:1)一般资料(科室、年龄、职称、职务、学历)。2)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与临终关怀有关的知识的掌握情况。 2 结果 护士对开展临终关怀的基本态度 见表1。 护士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见表2。 表1 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 略 表2 护士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略 3 讨论 护理人员对于临终关怀的态度 “临终关怀”这一概念进入我国已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安乐死”也不再是新鲜的话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生命质量,临终关怀事业是物质与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必然需要〔3〕,体现了社会的进步。调查中有护理干预对的护士认为医院有必要开展临终关怀,大部分对晚期病人进行心理护理有效也是认可的,说明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总体是积极的。只有的护士认可临终关怀的目标是预防慢性症状带来的痛苦,可以看出护士对临终关怀的目标不是十分明确。而认为护理临终病人有利于护士成长的有,也是同意率较低的题目,说明护理临终病人的过程对护士有各方面的影响。 临终关怀开展的场所 开展临终关怀的场所有医院、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以及社区每种场所开展所面对的情况都不同,开展的方式、方法也都有各自的特点。对于医院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立科室收治临终病人,同意者只有。医院并不是临终关怀开展的唯一场所,但每天都有病人处于临终状态,如何在医院更好的以适宜的形式开展临终关怀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提高护士对临终关怀知识的掌握程度,促进临终关怀的发展 虽然护士对临终关怀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但仍缺乏系统的认识。调查显示,护士对临终知识的掌握情况不好,除晚期镇痛药物一题外每题的答对率均低于60%,最低的一题是关于临终病室应保持的条件,答对率只有25%。医院不是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普通医院的护士未能很好的将对临终病人的护理区别于普通病人,临终病人需要的心理、环境、营养等方面也就不能很好的得到有针对性的“特殊”对待。因此对于护士应进行系统的临终关怀知识的教育,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临终关怀,体现现阶段“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医学模式,造福人民和社会。【参考文献】 〔1〕 刘艳.对临终关怀的探讨〔J〕.青岛医药卫生,2004,36(1):48-49 〔2〕 殷磊.护理学基础〔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1 〔3〕 余静,刘小国.我国临终关怀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3,3(10):1489-1491护理人员掌握临终关怀知识情况的调查为了解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北京市一所综合医院和一所肿瘤专科医院的120名护理人员进行有关临终关怀知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护理人员的临终关怀知识处于一般水平,优秀率仅%,以临终、临终关怀基本知识缺乏最严重。两所医院不同护龄、学历的护理人员掌握临终关怀知识程度无统计学意义。提示:临床护理人员普遍缺乏临终关怀知识。 2 “临终关怀” 满城难寻 金羊网 2006-12-03 15:13:43 专家指出:临终关怀服务尚未进入市民视野,亟待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许琛、通讯员 文燕媚报道:目前临终关怀在我国几为空白!昨今两天,首届生命关怀论坛在广州举行,主题为临终关怀。与会专家表示,眼下国内每年只有不到千分之一的需求者享受到临终关怀。记者了解到,广州没有一家公立医院设有临终关怀服务。 临终关怀是“稀缺资源” 在论坛上,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秘书长罗冀兰介绍,临终关怀是指对于走向死亡的人进行的“全人”(身体、心理、宗教信仰等)、“全方位”(自生病到死亡到丧事过程中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压力疏导)的关怀,目的是减轻临终者及其家人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临终关怀服务的主要人群应是众多平凡的老年人,他们大多慢性病缠身,死亡过程缓慢。要达到上述要求,既需要专业的医生、护士、护工组成的医疗队伍,也需要社工、宗教服务等人员。但目前这一服务在中国极其稀缺。 临终关怀与“孝道”相克 广州的情况如何呢?据了解,目前广州临终关怀服务工作还未大面积铺开。除宁养院外,仅有广州友好医院及一洲医院等两家民营医院专门设有临终关怀科,而公立医院都未设。 由于传统孝道根深蒂固,多数人对临终关怀持有排斥心理。广州友好医院老年关怀科一位医师称,友好医院在2002年专设老年临终关怀科,但一直生意冷清。广州一洲医院也存在病源不足的问题。为了有效利用病床,目前两家医院的临终关怀病房都住进其他病种的患者。 记者采访发现,“临终关怀”并不能得到广州市民的理解。一位市民说:“让亲人在最后时刻由别人照看,怎么说我们都于心不忍,只有守着亲人才能够表达孝心。”也有市民认为:“俗语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将病人推给别人,不是要承担不孝之名?”针对这种现象,有社会学家认为,中国的“孝道”要求父母临终时子女要守在身边,而“临终关怀”则有点背道而驰,让中国人接受还需要一个磨合期。 广州将建临终关怀大楼 据了解,2001年以来,广州市共投入亿元,建成了1239个“星光老年之家”,为老年人提供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多项服务。但目前一些社会机构提供的临终关怀则形形色色,甚至漫天要价。因此,亟待建立临终关怀的专业队伍及制定统一标准。 “我国每年需要临终关怀的人中,只有不到千分之一能享受得到”,论坛上专家指出。缺口为何这么大?据分析,首先是临终关怀尚属于非医保项目,无资金保障;其次是正规医院一般不收治这类病人,因为不愿影响治愈率考核;还有就是经费问题,让综合医院承担临终关怀,难免长期的住院及重复检查等,医疗资源浪费,病人也开支过大。因此,专家们认为应主要由基层乃至社区医院进行。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广州将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国内第一座临终关怀大楼。据介绍,这座国内第一座临终关怀大楼位于市老人院,名为慈爱楼,能容纳200个床位,同时还设立ICU重症监护室,专门为临终的老人及其亲属提供服务。 3有人认为,临终关怀,其实就是把老人放到养老院等死,是子女不孝的表现。 什么是临终关怀? 几百年以前,临终关怀,是指给虚弱或生病的旅行者以庇护。 而在现代,该词表示对濒临死亡的老年患者给予亲切的抚慰、良好的照顾和尽可能的帮助,使其安然故去。 最早对临终病人的照料是在1967年,在英国伦敦由桑德斯首创的圣克里斯多费临终关怀医院。 其后,1974年,美国首家临终关怀医院建立。 1982年,美国国会颁布法令在医疗保险计划(为老年人的卫生保健计划)中加入临终关怀内容。 口老龄化、人们对有尊严地死亡的关注促使临终关怀的需求量大大增长。 谁需要临终关怀? 在发达国家,临终关怀的对象是那些濒临死亡的人,即通常诊断生命只有6个月或不足6个月的病人。 按照规定,临终关怀医院不向病人提供治疗。 因为临终关怀的目的既不是治疗疾病或延长生命,也不是加速死亡,而是通过提供缓解性照料、疼痛控制和症状处理来改善个人余寿的质量。 其中,病人的尊严是一个最为关心的问题。 临终关怀强调病人和其家属的情感的、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和精神的需要。临终照料主要是在病人的家中提供,当病人无法选择家庭照料时,临终关怀照料可以在医院、护理院、或其他设施中进行。 我们需要临终关怀吗?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大量涌现,社会对临终关怀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 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要以为临终关怀是将家庭成员的工作转移到社会,使照料工作社会化,是子女的不孝。要知道,临终关怀,不只需要医院、医护工作者,社会的参与,更多的,是需要家属的支持。如此,才能让临终者走得放心,走得安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今医疗界越来越发达,很多过去治不好的病都能得到治愈,但还有现如今医疗 措施 不能解决的病患,所以对于临终患者心理护理也是医护人员极其重要的任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临终患者的心理护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探讨心外科死亡患者家属的心理变化和心理护理。临床护理工作中,既要关心病人,也要关心病人家属的心理问题,尤其是死亡患者家属的心理问题。
关键词意外死亡患者家属心理护理
患者因意外事故或病情过重医治无效而死亡,将对家属及亲朋好友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反应,表现出恐惧、紧张、焦虑、悲伤、失眠等心理变化[1],这是现代护理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我科自2001年—2006年抢救39余名死亡患者,在积极抢救患者的同时,注重做好临终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护理,得到了患者家属对医护工作的支持,避免了医疗冲突或攻击性行为的发生。现 报告 如下:
1 患者死亡对家属的心理影响 观察意外死亡患者家属的心理变化,人们认为可大致分为以下4期[2]:(1)否定期:当患者家属得知这突如其来的噩耗时,表示强烈的否定和怀疑,不敢正视现实;(2)商议期:当家属看到亲人病情危重时,心理焦虑,强烈地希望医护人员给予最好的抢救治疗,对亲人的生存寄予希望;(3)愤怒期:当亲人突然死亡后,过强的环境刺激会引起人强烈的情绪反应,与之伴随的生理变化也是极其剧烈的,具有无法预料和难以承受的突然性和超强性;(4)悲伤期:患者家属面对亲人去世的事实,心理难以承受,心情悲痛,情绪激动甚至可能丧失理智。不听旁人劝说,不相信死亡事实,甚至下跪哀求医生继续抢救,有的大声嚎哭,不能控制自己;有的甚至迁怒于他人, 大声斥责别人,把自己的忧怨悲伤情绪,投射到与事件有关的人员当中;或者责怪医院抢救不力,不管医院怎么样积极抢救,都不能理解,埋怨医生护士没有回天之力。因而帮助死者家属和亲人适应压力,应付危机,让他们在极其痛苦的外环境中,维持身心的内在平衡,是防病治病和护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2对死亡患者家属的心理护理
护理人员主动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给予心理支持 不同的病案,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反应,护士应该因人而异主动与患者家属沟通,介绍患者病情、抢救过程。对心理承受能力差者,死者的直系亲属、长辈、年老体弱者,应该暂时撤离现场,稳定亲人的情绪,使其有心理准备。同时要注意倾听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恰如其分予以解答,并主动询问他们有什么其他要求。语气要委婉,态度要诚恳,富有同情心,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切忌生硬冷漠。
注重患者家属与亲人的心灵沟通 为死者家属提供倾诉情感的时间和空间 医护人员要充分考虑患者家属的心理需求,当抢救患者允许家属在场时,应尽量让他们留在亲人的身旁。据有关资料表明,国外一些医院当患者处于抢救或临终时允许家属在场已形成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患者家属在盲目等待时的焦躁情绪,以及患者在抢救过程中随时可能死亡,而家属会因一直守候在亲人身边而减少遗憾,同时家属也目睹了整个抢救过程,对亲人的死亡结局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减少亲人去世后的悲痛。患者死亡后其家属常以大声痛哭来宣泄自己的感情,宣泄有助于缓解他们的悲伤情绪,压抑这些行为反而会延长其悲伤。因此,医护人员不仅不宜制止,还应主动为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或以肢体语言表示同情安慰,如轻拍他们的肩部,并引导他们把心理的悲痛倾诉、发泄出来。
让家属参与对死者的临终护理提高对死亡的认识老病死,天灾人祸,乃是自然规律,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现实。无论医学如何发展,医生的医术多么高明,总有一部分人因为伤势过重,无论怎么样抢救都不可能起死回生,要向家属讲明病情的严重性,不可逆性,向亲人说明疾病的发生和发展结果。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使他们对死亡有一定的心理准备,正确认识疾病的严重性、不可逆性,调整自己的情绪,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护士对患者作临终护理动作要轻稳,处处体现对患者的尊重,同时还应尊重患者家属的意愿,让他们共同参与对患者临终前的护理,教会他们生活护理技术,使其更好地照顾患者,尽到最后的义务,从中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减少不安与自责。另外,患者死亡后,情况允许时,可不必立即移送太平间, 留出适当的时间让他们与亲人呆一会,应鼓励但不强迫家属用更多的时间与亲人在一起。许多家属感到握住死者的手或轻吻死者及用语言抒发情感,可降低过度的悲哀。因此,我们应当在尽可能的情况下照顾到家属的这种心理需求, 给予一定的心理安慰,使其适应压力,应付危机,引导他们面对现实,不能因为悲伤而失去生活的勇气,应鼓励其担负起家庭的重任。另外,护士应注重做好尸体料理。尸体料理是临终关怀的重要内容,做好尸体料理不仅是对死者人格的尊重,也是对家属心理的最好安慰。护士要尊重家属的习俗,如有的家属提出要亲自为亲人更衣等,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
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亲人的突然死亡对家属来说是悲哀的高峰。面对亲人的逝去,家属由震惊而哀痛、绝望,甚至可能出现头痛、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失眠、易疲劳、记忆减退、抑郁等一系列身心反应。因此,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十分重要。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只重视护士的职业道德培养,而忽略了抚慰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当面对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时,仅仅有同情心是不够的,而要给予他们有利的心理支持,必要时要协助其回避生死离别的悲愤场面。患者死后,护士应积极主动地给予死者家属安抚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帮助他们接受死亡的事实,降低其悲伤程度,促进他们的身心平衡,开始新的生活。另外,护士可通过随访、电话等方式与他们联系。但注意不要在患者去世后最初几天里进行。
参考文献
1席淑华,同立.香港医院临终服务见闻.解放军护理杂志,2000,46(4):54~55.
2 席淑华,同立.香港医院临终服务见闻.解放军护理杂志,2000,46(4):54~55.
【关键词】 临终护理
临终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生活,也是任何人都逃避不了的现实。临终护理学是一门以临终患者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相关的社会、伦理等问题为研究对象,将医护的专业化及科学化知识互相结合的新兴交叉学科。
1 老年患者临终护理模式的内涵探讨
对老年患者临终护理,不仅停留在医学层面上,而应涉及医学、心理学、社会学、护理学、伦理学等学科,它涵盖了所有的生理、心理、社会、精神的需要护理。这就要求我们在护理模式上由过去的单纯生物模式转变为现代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由过去单纯的诊断、治疗、护理观点转向从生理学角度去关心患者,减轻患者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使其在有限的日子里过得舒适、有意义;从心理学角度缓解、解除患者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使其从容地面对死亡;从社会学角度指导患者理解自己生命弥留之际生存的意义;从生命伦理学角度使患者认识到生命的价值,体会到在濒死之际受到了社会和亲人的关注。
2 老年患者临终护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对于人来说,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一般认为,老年患者在经过积极治疗后仍无生存希望,直到生命结束之前,这段时间称为“临终”。临终老年患者一般经过否认期、愤怒期、协议期、抑郁期、接受期,难免会产生对生的渴望和死的恐惧,难免会产生巨大的悲伤和痛苦,为了让其乐观地面对,作为护理工作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提供舒适环境 临终老年患者应安排单人房间,室内要清洁、安静、光线充足、温湿度适中、空气新鲜、避免噪音。房间的布置应该符合老年患者的心理特点和需要,同时,对老年患者室内东西不要做过多的限制,其目的是让老年患者安静舒适的休息,最大限度地为老年患者创造良好的休养、治疗环境,让老年患者在舒适的环境中度过最后时光。
做好基础护理 除完成常规的基础护理内容外,还要做好勤翻身、多拍背,帮助老年患者做力所能及的活动,以预防褥疮、肺炎及其他并发症的发生。密切配合医疗,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治疗和护理任务,如输液、吸痰、吸氧和采集各种化验标本等,不随意终止各种维持生命的措施。根据患者食欲下降的特点,护士应和家属以及营养师共同制定老年患者的饮食,以保证患者营养的供给量,老年患者因胃肠功能减弱,表现有吞咽困难、口舌干燥或口腔里有痰液蓄积而无力咳出者,应及时清除并加强口腔护理,清楚的患者让其漱口,有义齿的应取下。对于便秘者,可用双手在患者腹部依结肠的走向做环节按摩,也可使用缓泻剂或开塞露,必要时应戴手套挖出大便,保持患者大便通畅。
实施心理疏导 临终老年患者的心理极为敏感、复杂,心理护理是临终老年患者护理的重点。护理人员要及时了解老年患者真实的想法,随时掌握老年患者的心理变化情况,根据各自不同的职业、心理反应、社会 文化 背景,有针对性地进行精神安慰和心理疏导,帮助老年患者正确认识和对待生命和疾病,从对死亡的恐惧与不安中解脱出来,以平静的心情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较舒适地度过临终过程的各个阶段。如对处于“否认期”老年患者,要认真倾听谈话,经常出现在患者的身边,让他感到人们的关怀;对处于“愤怒期”的老年患者,要谅解、宽容、安抚、疏导;对处于“协议期”的老年患者,应尽可能地满足患者的需要,即使难以实现,也要做出积极努力的姿态;对处于“忧郁期”的老年患者,应允许其诉说他的哀情,鼓励与支持老年患者增加和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对处于“接受期”的老年患者,应尊重患者的信仰,延长护理时间,让老年患者在平和、安逸的心境中走完人生之旅。
切实做好临终老年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家属是老年患者的亲人,也是老年患者的精神支柱。家属的精神痛苦会影响老年患者的情绪变化,使老年患者症状加重,因此要做好老年患者家属的工作,促进家属的心理适应。要理解老年患者家属的心理活动,帮助他们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使他们积极配合临终老年患者的护理工作。要动员家属与社会成员多探视老年患者,促进家属与老年患者之间的沟通及了解,消除以往的积怨及减轻过分的自疚与哀伤,使他们在这珍贵及有限的时光中,能彼此支持,互相谅解,让老年患者生活在温暖和希望中。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融洽的护患关系有助于减轻老年患者的心理压力和痛苦。护理人员应站在老年患者的角度,体察他们的需要,并运用敏锐的洞察力,适当地将患者内心的情感反映出来,使他感受到被了解及接纳。要根据老年患者的需要能随时给予帮助,让老年患者感受到被关心和爱护,从而建立融洽的护患关系,使老年患者的心境处于治疗的最佳的状态,愉快地走完生命的最后阶段。临终老年患者生命结束以前仍享有与其他人的同等权利,正因为他即将告别人生,许多要求对他来说仅仅是最后一次。所以要尊重临终老年患者的权利,使老年患者感觉到自己仍然在被人们所关注,帮助其建立新的心理平衡而安然离开人间。
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 临终关怀护理需要运用医学、护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理论与实践知识。因此,护理人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并掌握多学科的知识;要具有解除临终老年患者及其家属躯体和精神心理痛苦的能力;要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要接受死亡 教育 ,对死亡和濒死的回避和恐惧程度较低,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坦然地讨论生命和死亡的意义;通过提高护理人员素质从根本上提高临终护理的质量。
总之,做好临终老年患者的关怀护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只有医生、护士、家属和社会各方面共同配合和支持,才能真正使每一位老年患者都能在生命的最后一站安静、舒适而又有尊严地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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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腜牕鍮
儿童临终关怀的发展现状 中文摘要】 自2004年起,儿童临终关怀越来越受到世界的重视。根据调查,现在每年有大量绝症儿童在临终时经受极大的身心痛苦。儿童临终关怀包括对儿童的支持和对父母的援助,在减轻儿童躯体痛苦的基础上,更重要是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同时开导父母,让他们勇于直面现实,并成为临终关怀的主要参与者。世界其他国家已经建立了一些成功的儿童临终关怀模式,如"罗宾之家"。中国目前在这方面还处于探索中,可以学习他国的经验,寻找出符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儿童临终关怀模式。社区病人的临终关怀及护理 中文摘要】 目的帮助临终患者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让他们认识自己生命弥留之际生存的意义,减轻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痛苦,提高并维护他们最后生命的质量。方法对13例患者进行心理护理、疼痛护理、生活护理、家庭护理,以最大的能力减轻和消除临终患者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正确面对死亡。结论做好社区临终关怀能减少临终患者的痛苦,增加患者的舒适度,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维护患者的尊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对患者家属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有重要的意义。【中文关键词】 临终关怀; 临终患者; 社区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