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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毕业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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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毕业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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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是全中国最垃圾的大学没有之一

斯多葛学派研究论文

简称禁欲主义

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博采众家之长,属于“融合派”阵营,明确表明继承了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语言学以外学科的思想,除了这些,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有没有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呢?答案是肯定的。当代西方哲学家普遍认为,“语言在哲学中始终占据着荣耀的地位,因为人对自己及其世界的理解是在语言中形成和表达的,这一点甚至从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和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篇》的时代以来就为人们所承认了。”[1]对语言问题的思索探讨起源于哲学家,任何语言学流派都必然受到先哲思想的影响。韩礼德也认为,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流派的种种分歧可归结于古希腊时期的两种语言观,一种以普罗塔拉和柏拉图为代表,一种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根据两种语言观的不同特点,系统功能语言学可归于第一种语言观。[2]由此可见,韩礼德也承认语言学的哲学渊源。既然人类的文明不断进步,哲学思想也在发展,任何学科的发展都受制于其时代背景。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也一定会有近代哲学思想的踪影,因为伟大的语言学家也是哲学家,他们的语言观反映其世界观,他们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认识世界的方法论。那么,作为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集大成者,韩礼德的语言哲学思想有何特点?又与哪一哲学流派的观点相近?探讨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的论文并不多见,严世清[3]曾从韩礼德的语言观、语义观和隐喻观讨论了其体现的语言哲学思想。本文通过剖析韩礼德语言哲学思想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以及实践论来比较其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从而揭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在哲学方面的贡献与独到之处,这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系统功能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内在联系。

一、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哲学观

尽管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专门阐述语言理论的着作,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散见于各种着作中。为了反抗黑格尔式的德国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化,马克思特意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认为“‘精神’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及声音,简言之,即语言。”[4]接下来马克思又论述了语言的实践性、社会性与辩证性,他说“语言与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4](34)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也就是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语言离不开现实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和语言都不能独立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5]马克思主义语言观的基本宗旨是“去蔽”———去思想之蔽,解思想之困,也是“治疗”———治疗哲学因误解语言与生活而发作的“精神狂想症”。[6]总之,马克思主义语言观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实践性和辩证性,从生活实践、生活形式出发理解语言和思想,这样就清除了语言的神秘性和实体性,在理论上取消了唯心主义的合理性。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

(一)社会符号学的语言观:语言中的唯物论

基于对语言研究的不同目的与兴趣,每个语言学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观。韩礼德所关心的是教育问题,这正是他进行语言研究的第一动力。正如韩礼德自己所述[7],他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applicablelinguistics),所以他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研究语言,认为语言学是一种社会符号学,这就决定了韩礼德语言观中的唯物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语言学的研究隶属于符号学。韩礼德的符号学有别于传统的斯多葛学派以及索绪尔的符号学,是对符号系统即意义的研究,而不是对孤立的、静态的符号研究。语言作为一种符号,是一种意义潜势资源,具有物质现实性的唯物论基础,因为任何符号都是物质现实的一部分,都有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如舞蹈以人体动作为其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同样,作为符号的语言也有其表达意义的客观外在物质形式,即声音。其次,语言是社会的,“社会的”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指的是社会系统,即文化;韩礼德强调“语言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它不得不完成这样的功能”[8],也就是说语言所具有的功能有其物质基础,是由人们的现实生活需要决定的。第二层含义表示的是语言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把社会结构看作社会系统的一个方面。社会结构包含情景语境,家庭等级关系以及社会等级关系三方面内容。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都是客观实在,即物质。语言是维护社会结构的产物,讲话者通过使用语言或“反语言”反映客观的社会现实,与此同时又重构一个主观的社会体系,也就是说,一切语言都是使用中的语言,语境决定意义,社会语境也是其中之一。这等于说,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这与马克思主义语言观所认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不谋而合。由此可见,韩礼德也认为语言有其物质基础,是对现实的客观反映,充分体现了他的唯物论语言观。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辩证法

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辩证法体现在对小句“交换功能”的论证,是对语法隐喻的阐述以及互补的研究方法。第一,小句“交换功能”中体现的辩证法在日常交往中,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必然涉及语言使用者的相互对话。根据语言使用者的交际角色(或是给予,或是需求),以及所交换的商品(或是货物和劳务,或是消息),我们可以得出四种言语功能(提供、声明、命令和问题)。在交流过程中,说话者自己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时有强加给听者(读者)一个对立的角色,也就是说话人在理解这些言语功能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或者正面的或者负面的八种反应(提供—接受,退回;命令—执行,拒绝;陈述—认可,驳回;提问—回答,拒答)。说话者与听者/读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有时两者之间的角色又相互转换,统一于小句的“交换”过程中,显示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髓和魅力。第二,语法隐喻阐释中的辩证法尽管语法隐喻概念最早由韩礼德提出,但这一现象却自古有之。韩礼德对语法隐喻的性质、功能、阐释和归类等都有独到的见解[9]。他把“隐喻式”与“一致式”看作统一意义的不同表达方式,但两者不是绝对的相等,因为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看来,选择及意义,因而“隐喻式”与“一致式”两者表达的意义只是某方面相同,两种表达方式既相互区别,有相互联系/依赖。“”如果某种表达方式是隐喻的,那这种隐喻是相对于其它的表达方式而言的。”[10]我们不能简单的定论说一致式体现方式比起隐喻式体现方式来说就更好,更常见,因而是规范/标准的,因为它们两者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不

同职责,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语境、语域等多种因素,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并且,不能把一种意义体现方式归为绝对一致式或隐喻式,这两种体现方式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些观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想。严世清[3]从真理相对性的角度讨论了韩礼德的语法隐喻理论的贡献,从而也论证了其语法隐喻理论中体现的辩证法。第三,辩证统一的互补研究方法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理论体系成熟完善,能够解决说明多方面的问题,是实用性很强的语言理论,这与它辩证的研究方法不无联系。韩礼德多次强调不同的语言学派或研究立场之间的互补性。此外,在其理论内部研究过程中,韩礼德也彻底地贯彻互补的研究路线,因为人类的经验如此复杂,单从一个角度来解释是不够的。互补就是变“析取”为“并取”,[11]认为语言系统内部存在着多方面互补:词汇与语法之间的互补;语言作为系统和语言作为语篇之间的互补;说话和书写两种形式的互补。这充分体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词汇和语法在识解现实的过程中具有互补性,词汇和语法相互区别,是系统功能语法层次结构中词汇语法层的两个方面;同时两者又相互联系,构成一个连续体,词汇与语法交汇在一起作为独立同一层面出现。正是词汇语法层使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以多种方式识解周围的世界,词汇与语法的区别在于其表达意义的精密度,词汇与语法的互补性使得我们可以从两个相反的视角来识解经验:从词汇的角度看,现象是个别的;从语法的角度看,现象是整体的。这两种视角统一于对同一现象的识解中。语篇与系统是语言这一单一现象的两个方面,系统与语篇的区别在于其与意义的例示关系,把意义看作潜势还是例示的结果。系统作为潜在性,是一个有无限多的可能性的系统网络;而语篇则是从这个整体潜在性中作出挑选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系统与语篇又相互联系,语篇是系统的例示,反过来,系统是语篇的潜势。如果单从系统或语篇任何一个角度看待语言,你得到的画面会是扭曲的、不全面的。语法学家与语言学家的研究领域及角度应该是互补的。[11](85)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意义的体现方式,意义是过程还是结果。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互补性不是简单的互换关系,不是以不同的方式做同一件事,而是在做不同的事。这两种形式在组织意思方面的策略以及控制复杂度方面的方法均有所不同,所以在不同的语境中要对其中之一选择使用,因而产生互补性。说话和书写这两种不同的形式又相互联系,统一于意义的体现方式之中。韩礼德在语言研究中采用分与合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注意语言中的互补性,充分体现了他辩证统一的研究方法。正如韩礼德所言,“当然,为了理解语言,我们确实需要对其分解。但语言不是在以部分,而是以整体的形式在发挥着功能。”

(三)语义生成观中的实践论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意义是(语言)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12]。意义产生的基础是社会,意义离不开语言所存在的社会。韩礼德认为语义生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按照时间框架可分为人类语言的进化过程,语言个体的发展过程以及意义行为的展开过程,即种系语义生成,个体语义生成和语篇语义生成。[13]这三个过程处于互动作用的关系,充分体现了语言在生成社会人中的作用,同时,这三种语义生成都离不开社会环境,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系统功能语言学明确提出了意义演化理论,认为语言是人类在原始的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一开始人类经验的物质层面与意识层面是同时发生的,人类的语言要受制于直接的语境,随着人类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实践活动中的不断进化,语法层面的出现是人类语言脱离了直接的语境,与其他动物的交际形式区分开来。人类语言的语义生成是一个社会实践过程。语言是一种达到社会目标的手段,而这种目标对于他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至关重要。个体获得语言的过程也是他成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儿童要学会使用词汇和语法来认识外部世界,与他周围的人交往,以及学会使他的表达与其环境具有相关性,这就是韩礼德的三大纯理功能。语篇的意义也是人们真正参与语言交际时生成的。语篇是语境作用的产物,离不开具体的言语交际,而存在于意义潜势中的各种意义,只有通过一定的语篇进行社会交换,才能生成人们所理解的意义。总之,意义不是个人的,先验的,意义的形成过程是人类意识与人类经验互动的结果,产生于人类的社会活动中,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交往中,产生于语篇的相互联系之中。语言具有社会性,即巴赫金所说的交往性,马克思所指的实践性。

三、系统功能语言学与马克思主义语

言哲学的区别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大不相同。系统功能语言学研究的出发点是社会的,把语言看作社会行为,是为了解决他们所关心的教育及其他的相关问题,韩礼德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而这是建立在对语言系统、结构的详细分析基础上。简单地说,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都是语言,目的和对象统一于一体。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语言与人,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其无可回避的问题。它是通过语言分析揭示人与人的世界的科学,其中,“语言分析”只是手段过程,而“揭示人与人的世界”才是这门学科的真正目的,语言作为研究对象与其研究目的是分离的。对马克思、恩格斯来说,对于语言的论述是为了去蔽治病,反抗黑格尔式的德意志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性。

四、结语

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博大精深,本文剖析了其蕴含的哲学思想,发现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并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语言观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但系统功能语言学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对象和目的大不相同。

斯多葛主义是古希腊的四大哲学学派之一,也是古希腊流行时间最长的哲学学派之一。(注:古希腊另外三个著名学派是柏拉图的学园派,亚里斯多德的逍遥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从公元前3 世纪塞浦路斯的芝诺创立该学派算起,斯多葛主义一直流行到公元2 世纪的罗马时期,前后绵延500年之久。一般认为,斯多葛主义的历史分为早期、 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的代表人物除了芝诺以外,还有克雷安德和克吕西波;中期的代表人物有潘尼提乌、波昔东尼、西塞罗等;晚期的代表人物是塞内卡、爱比克泰德和奥勒留。根据斯多葛主义的见解,哲学由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三部分构成。在哲学划分的这三部分中,特别是在伦理学中,斯多葛派都谈到了国家、法律和政治问题。克雷安德把哲学分为六大部分,其中除了辩证法、演说术、伦理学和物理学和神学之外,又把政治学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区分出来。在哲学各部分的进一步细分中,原来作为逻辑学的一部分的演说术,又被斯多葛派分为三部分:立法演说术、诉讼演说术和庆典演说术。由此可见,政治学是斯多葛派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只对斯多葛派的逻辑学和伦理学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而几乎完全忽视了对斯多葛派政治思想的研究,但斯多葛主义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方面恰恰是其政治学而非伦理学。因此,本文即是希图改变这种状况,对曾被我国学术界长期忽略而又不应被忽略的斯多葛主义政治学作一初步的研究。一斯多葛主义源起于希腊城邦制度解体后的希腊化时代,它同当时的怀疑主义、犬儒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一样,都是对后城邦社会的一种反思和回应,所不同的是,斯多葛主义在这种反思中提出了一些崭新的观念和思想,从政治学方面讲,主要有以下四点:1.自然法思想世所公认,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有着巨大影响的自然法思想是由斯多葛主义首先提出来的。这种自然法思想导源于斯多葛主义的宇宙观,斯多葛主义认为,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有时,他们又称它为“逻各斯”,“世界理性”、“上帝”或“命运”,这种普遍法则,作为自然的必然性渗透和弥漫于宇宙万物之中,它是宇宙秩序的创造者、主宰者。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这种普遍法则的支配,它也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芝诺指出:“自然法是神圣的,拥有命令人正确行动和禁止人错误行动的力量。”因此,自然法不仅是支配自然的普遍法则, 同时也是支配社会的普遍法则,因此,自然法便从自然领域导入了社会政治领域。主要从政治的角度表述和阐发自然法思想的斯多葛派哲学家是罗马的西塞罗。西塞罗坚定地宣称,在人定法之上,还有一个自然法存在着,它来自于自然,来自于统治宇宙的上帝的理性。关于自然法的性质和作用,西塞罗指出:“真正的法律乃是正确的规则,它与自然相吻合,适用于所有的人,是稳定的、恒久的,以命令的方式召唤履行责任,以禁止的方式阻止犯罪……要求修改或取消这样的法律是亵渎,限制它的某个方面发生作用是不允许的,完全取消它是不可能的;我们无论以元老院的决议或是以人民的决议都不可能摆脱这样的法律,……一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律将适用于所有的民族,适用于各个时代;将会有一个对所有的人共同的,如同教师和统帅的神:它是这一法律的创造者、裁判者、倡导者。”在西塞罗看来,这种自然法具有高于一切人类社会立法的权威,是衡量人定法的唯一标准,它本身即是正义的同义语。正是斯多葛主义的阐述和强调,自然法作为对永恒正义的表达和信仰,作为对人间非正义统治的批判成为古代西方的一种普遍信念,并因此而成为整个西方政治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独立的个人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化的独特观念,它在非西方的政治文化中是不存在的,这种个人主义观念在西方可说是古已有之,而最早、最鲜明又最系统地表达个人主义观念的哲学家是斯多葛主义,这种个人主义观念是在城邦体制瓦解以后,在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的重新解说中提出来的。在古希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城邦时代,个人(主要指作为公民的个人)与国家几乎是溶为一体的,个人(公民)是国家有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国家(城邦)则是公民生活围绕的中心,城邦兴衰与个人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城邦时代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均视个人为城邦国家的一部分,在国家之外独立存在的个人——这种观念是城邦时代的希腊人从来都不曾有过的。在城邦解体后的希腊化时代,个人与国家之间紧密而融洽的关系也随之终结了,希腊人不得不学会过单独的生活,而且还得学会在一种新的社会联合体的形式下,即庞大帝国的形式下生活在一起,这种帝国在规模和人数上都远远大于城邦,尤其是政治上的独裁专制,将一般民众统统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因此,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日益疏离,这种状况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塔恩所指出的:“作为政治动物,作为城邦或自治的城市国家的一分子的人已经同亚里士多德一道完结了,作为一个人的人则是同亚历山大一道开始的。”由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疏离、个人日益从政治生活退回到个人生活,日益关注个人的精神世界,这实际促成了个人的某种解释和个人主义的萌发。斯多葛主义便鲜明地表达了一种个人主义观念,在斯多葛主义看来,个人本身即是自足的,个人的幸福全在于内心的宁静和顺乎自然,不需假以外求,任何外在的功名和事物都无助于个人的自足和幸福。这样,斯多葛主义以一种伦理学的方式初步表达了个人主义的观念,即独立的个人是自足的、完美的和可行的。虽然它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但它却为现代个人主义奠定了某种基础。3.世界主义的滥觞在西方,世界主义的观念也是由斯多葛主义首先提出来的。当然,它首先是对当时政治现实的一种反映。在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解体以后,人们生活在一个更大的帝国之中,这种大型帝国,不论是马其顿还是罗马都拆除了种族间的屏障,使各种族的人都共同生活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之内,促进了种族间的相互交流和融合,使得原有的狭隘的种族观念逐渐淡化,一种世界主义思潮悄然兴起。另一方面,从理论上说,个人主义必然从逻辑上引伸出某种形式的世界主义观念,因为独立存在的“个人既要考虑如何安排他自己的生活,又要考虑同其他个人的关系(他就是同这些个人构成了人们居住的世界的);为了满足前一需要,就产生了研究行为的种种哲学,而为了满足后一需要,则产生了有关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某种新思想。”“个人的生活和孤立的意识也有其相反的一面,这就是人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是种族的一员,具有到处大致相同的人类本性。斯多葛主义是由其个人主义引伸出了如此结论:人类一体,每个人都是人类大家庭中的一员,个人与人类整体的关系优于个别种族、国家的关系。因此,要树立一种超越单一种族和国家的世界主义新观念。4.平等的观念在人类一体的世界主义观念中,斯多葛主义发现,人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一个相同的类,在这种意义上,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都具有与上帝共同的理性,共同受同一个自然法支配。因此,所有的人,无论其出身、种族、财富以及社会地位如何不同,在都具有自然赋予的理性这一点上他们都是相同的,作为一个人,他们都是平等的。西塞罗曾指出,在给人下定义时,应该是适用于所有的人。更为可贵的是,在奴隶制普遍存在,奴隶不被当作人看待的时代,斯多葛主义毫不迟疑地将平等原则适用于奴隶。塞内卡就认为,从伦理的意义上讲,奴隶制是不道德的,他还要求人们以由己推人的方式,将奴隶作为精神平等的伙伴、朋友来对待。可以说,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个平等的观念是由斯多葛派提出的,虽然它还仅仅表现为一种观念,并未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一种诉求,但它毕竟是后代平等政治追求的理论前提。二从以上我们介绍的斯多葛主义政治思想的四大要点来看,斯多葛主义的这些思想在古代世界是非常新颖、非常先进的,对后世也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如果说,从纯粹哲学上看,斯多葛主义同伊壁鸠鲁主义、犬儒主义、怀疑主义一样,不过是古代哲学中众多的流派之一,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巨匠要逊色不少,那么从政治学上看,斯多葛主义就具有绝对的重要性,其地位和影响绝不亚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大师。这种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斯多葛主义是具有连贯性的西方政治思想的真正起点。西方政治学虽说早在公元前5世纪即已出现, 并在希腊城邦时代有过巨大的发现,出现了象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样的伟大人物,但随着城邦在政治上的失败,以城邦为中心的古典政治学也告终止。在城邦失败的地方,以斯多葛主义为代表的新政治学得以诞生,这种新政治学所建构的政治传统就一直连续不断地延续到今天。正如美国政治学家萨拜因所说:“在政治哲学史中,公元前322 年亚里士多德的逝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正如他那比他早死一年的伟大的学生一生标志着政治学和欧洲文明史上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城邦的失败是划在政治思想上的十分清楚的一条线,而从这时开始,它的历史就一直不断地延续到今天。正如卡莱尔教授所说,如果说政治哲学的连续性在什么地方中断的话,那就是在亚里士多德逝世的时候。……无论政治思想后来的变化有多么大,它们无论无何也是连续的,从斯多葛学派中自然法理论的出现直到革命的人权学说都是如此。”巴克也认为, 西方政治文明的传统是由斯多葛学派首先建立起来的。这种政治传统一直未曾间断地流传至今。由此可知,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学只是西方政治学的前奏,斯多葛主义政治学才是其真正的起点。第二,斯多葛主义的许多政治见解均成为西方政治文明的主要构成要素。斯多葛主义有关独立、自足的个人的观念无疑是独具特色的西方个人主义的早期表述,并对日后个人主义在近代的最终确立起了重要作用。而这种个人主义对个人独立的强调、对个人自主的追求、对个人自由的捍卫以及对压迫个人的种种外在权威和力量的批判是促使西方走向现代社会的重要精神资源,它已经成为西方政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斯多葛主义关于人类一体、天下一家的观点是中世纪教俗两界关于世界国家的直接理论先驱,它在近代演变为世界主义思潮,这种思潮一方面对近代国家法和世界政府的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在实际事务层面,国际联盟、联合国以及许多国际组织的建立,世界主义是其理论基础之一。而斯多葛主义则是最早倡导世界主义的哲学家。斯多葛主义关于不分主人和奴隶、希腊人和异族人、高贵者和卑贱者、富人和穷人,所有人在精神上和人格上都一律平等的思想是西方最早的平等观,它对基督教的平等观和近代的平等观均起了重要作用,是现代平等观的先导。第三,最重要的或许是整个西方思想史上独具特色绵延不绝而又影响深广的自然法传统是由斯多葛学派奠立的。梅因指出:“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一个方面发展了。”(自然法思想在西方政治传统中的重要性是尽人皆知的。(注:参见本人另文:《自然法:永远的价值追求》,《怀化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 )美国学者李普曼说:西方的“公共哲学作为自然法而闻名于世。哪怕自然法一词是引起了许多语义混乱的术语。我认为,这种哲学是西方社会的制度得以运转的前提条件。”这种学说主张在统治者与拥有主权的人们之上,在由凡人组成的社会之上,还有法律和正义。李普曼继续指出:“两千年来的欧洲思想一直受到这样一个观念的影响,即人的理性功能,可以对具有普遍有效性的法和秩序,形成共同的观念。作为理论,这个观念是由芝诺和斯多葛学派首次提出的,并为罗马的法律家们所吸收,为基督教神父们所采纳,被托马斯·阿奎那重新加工、重新确立。在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后,它以一种新的形式为1688年英国革命与1776年美国革命提供了哲学根据。这个观念的持久的生命力及其在各个时代的一再复兴表明:它是普遍的不可磨灭的人类要求的反映,并且与制订处理各历史时期一再出现的政治问题的实际政策相关。 ”(自然法的主要功效在于它诉诸于“自然”权威,诉诸于人的理性,并依此来重新判定人类所享有的权利,使人们能够抛开历史传统、现存秩序的束缚,为正义和人的权利找到新的根据和终极理由。它主要是批判性的,它要在人定法的基础之上树立更高的权威,对现存秩序和法律进行评判,提出改进的意见,从而使法律和秩序更合乎正义法则。由斯多葛学派开其端的自然法思想在西方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以致于亚当斯说,在欧美国家“一个律师无论在他的公案上还是在他的衣袋里,都决不能没有一本关于自然法、公法、或道德哲学的小册子。”美国学者考文也认为,西方政治史上最著名的文献之一《美国宪法》所要表达和捍卫的理想正是自然法的思想。以上本文对斯多葛学派政治学的内容和地位作了一个初略的介绍,正如前文所说,由于本文之主旨在于彰显斯多葛学派政治哲学的内涵和影响,以补国内有关研究之不足,同时也由于篇幅所限,因此本文未能对斯多葛学派的政治学进行更深入的研析和评判,更未触及其局限性。关于这些问题,将另文论述。│

王烁《30天认知训练》第三讲:什么样的人能不被命运无常所伤害。这一讲的内容主要源自于奥文(William )《生命安宁:斯多葛哲学的生活艺术》。 内容小结 斯多葛(Stoic)是教人怎样过好这一生的学问,源自希腊。斯多葛学派得名自Stoa Poikile,指雅典中心广场北侧的绘画长廊创始人芝诺经常在这里给门人讲课。斯多葛主张物物而不被物所物,既享受现实美好,又洞察其转瞬即逝。人生应追求有德性(virtue)的生活,并等待命运女神的垂青。尽人事,知天命。 德性(virtue):成为我们所应成为的那种人。对于应当成为什么人,斯多葛则认为:我们对于父母兄弟朋友家邦负有责任,职责一个都不能少。什么都不能阻止一个斯多葛履行职责。(类似的,也即是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斯多葛推崇理智,让理智主导生活。斯多葛从希腊传入罗马后,罗马人改造了斯多葛,把内心宁静放到了极高位置。对罗马人而言,宁静和德性同样重要,且相互关联。理想的罗马斯多葛,享受美好,追求事功,但不沉湎其中,无忧无惧,无嗔无念,内心宁静。 成为一个斯多葛,则需要: 1.总是设想最坏情形,假设一切都已被命运夺走 2.控制能控制的,无法控制的要放手 3.对抗命运对未来的安排,但接受已成现实的过去和现在,仿佛它是宿命 4.克己 5.反思 感想 对于这一讲的有关于斯多葛哲学,我自然是未有过听闻的。但这个学派所倡导、代表的人生哲学,其实有一些也是在其他的地方能够接触到。 对于反思、克己、让理智主导生活、对抗命运对未来的安排但接受已成事实的一切、控制能控制的不能控制的要放手,我都是认同的。 反思,会更及时地知道自己当下的状态是否理想、行为是否是合乎某一种标准,而不是从不反思、任由着日子一天天地过下去。 克己,其实很难。克制,同时也代表着压抑、抑制自己。有时候一些行为,明知道是不可取的,或者说是享受于它当前所带来的愉悦,而选择了忽视长期下来带来的不良后果,是要靠清晰的理智去让自己克制。 接受已成既定事实的过去,对未来继续努力,也是不容易,但却是必须要学会这样做才是。 对于斯多葛的“总是设想最坏情形,假设一切都已被命运夺走”这一点,可能自己并不能够十分赞同。确实,面对,能够这样子做,会在坏的结果来临时,更好的去面对它,接受它,自己内心受到的冲击不会太突然太巨大,因为有思想准备嘛。但是一直处于这种类似于悲观主义的设想,我觉得自己反而会因此泄气、沮丧。

研究威尼斯画派论文

我就随便谈谈看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运动的,绘画学也一样,当巴洛克与洛可可的产物新古典主义发展到巅峰之时还是寸步难行的,艺术家们渴望革新,在一片混沌黑暗的道路上缓慢摸索,但是无济于事,应为自文艺复兴以来诸多巨人已将这一领域的绘画艺术推向了最高潮,再也无法上升,古典派最后希望就是德拉克罗瓦,安格尔,大卫等,可时还是很混沌很黑暗,没有可以超越的了,然而绘画界的顶级代表都没有预见到一股蓄势待发的思潮,他们的眼光始终停留在学院派3个字上,一片宁静之时一道强光犹如闪电一般打破了西方绘画界许久的沉静,那便是印象主义,前期大师莫奈,雷诺阿,华沙罗,西斯莱等运用物理学中光学的研究成果将自然界中的7中原色搬入绘画,但仅是表带视觉冲击,讲究瞬间视觉,无思想性可言。如果说前期是动摇了学院派色彩理论,那么后印象派则是空前的大巨变!后印象主义的3位大师高更塞尚与凡高,直接动摇了上层学院派的根基,完全表现个人主观情感,就如同音乐领域的贝多芬,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同巨人拿起手中火把点名新的道路,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塞上被誉现代绘画之父,他的构图模式与绘画中的注重物体块面结构与透视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立体主义开创者毕加索。印象派的成果犹如大树长出不断细枝,诞生了表现主义,野兽派,超现实主义等一系列抽象的绘画派别,是里程碑式的,是空前的!艺术的新时代宣告到来,文学受其影响,音乐也受到波及,德彪西的印象主义音乐就是如此。它就如同洪水一样,最后发展为海洋

美术作为艺术的最直接表现形式,其不仅给人带来视觉上的享受,而且还是一门深刻的艺术课题。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美术生 毕业 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美术作品中的地域 文化 特色

摘 要:不同地域文化特色在艺术领域产生了丰富多彩的审美层次,本文从分析地域文化特色对美术创作的启发着手,重点以三峡民间美术图像、藏族主题美术和新疆主题美术为例,解析了美术作品中地域文化特色的体现。

关键词:美术创作;地域;文化;特色

我国疆域辽阔,多民族文化并存,长期以来,形成了不同地域文化下风格迥异的艺术流派,对于美术创作而言,不同地域文化所衍生的民风民俗、特色建筑以及自然风光,都给美术创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创作素材。

一、三峡民间美术图像的文化特色

三峡民间图像是涵盖了以巴楚文化在内的长江流域一带的民间文化所形成的地域性民间美术,其总体内容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注重实用功能的民间艺术,包括了劳动者衣、食、住、行所需的实用性装饰艺术品,如民间扎缝编染、民间建筑等;第二部分为注重观赏功能的民间艺术品,有民间雕塑、民间绘画、民间书法、皮影、刻板印画、捏塑等;第三部分为注重祭祀礼仪的民间艺术品,包含节令用品、年寿用品、祭祖用品、祭神用品等。众多分们别类的三峡民间美术却有着共同之处,那就是诞生于勤劳勇敢的三峡人民之手,也造福了子孙后代,并通过美术作品记载了悠久的巴楚文化。

以三峡民间美术图像“梁平 年画 ”为例,梁平年画起源于十七世纪明末清初,有着三百多年的历史,它的艺术特点不同于绵竹年画的浓艳鲜亮,又异于杨柳青年画的细腻典雅,又别于山东潍坊年画的明快活拨,显得朴素凝重,浓艳深沉,表现出独特的古朴粗、浑厚野俗之美,独显巴渝山民特有的纯朴慈厚气质。梁平年画的内容常以传统题材为主,表现手法极浪漫,用色大胆,对比强烈,整个画面简洁明快,梁平年画的图像元素可为现代设计所用,例如在表现手法上,运用精炼的线条概括出生动的造型;运用鲜明的色彩,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运用夸张A对比,形成浓厚的装饰性和趣味性。在现代设计之中,巧妙地运用这些图像特征及元素以使现代设计更加具有艺术价值。

当然,梁平年画只是三峡民间美术长廊中的微微一角,除此之外,梁平门神、三峡民间竹帘、三峡民间皮影、 刺绣 、挑花、 雕刻 等等,都展现了不同历史时期,三峡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宗教信仰和民风民俗,表达了巴楚人民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二、藏族主题美术作品中的乡土文化特征

藏族独特的自然气候和地理环境造就了其独特的乡土文化,相对于汉族而言,藏族的乡土文化更体现在农牧生活中,比如高原、草地、牛羊和青稞麦,而描述这一类乡土文化场景的美术作品有李焕民的《初踏黄金路》,表现了藏族农民喜获丰收的壮观场景,还有周春芽的《剪羊毛》,展现了藏族人民日常劳作的画面。

朴实和本真的藏族儿女也是藏族乡土文化的代表之一,著名画家陈丹青在在《进城》、《牧羊人》、《康巴汉子》等作品中,描绘了一个个藏族男女,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画中的主人公并没有很具体的身份,不是英雄不是劳模,他们作为画面形象只在于一个简单的理由生命的存在,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们站着,就是一幅画。

除此之外,藏族乡土文化还表现出对传统和原始生活的探究,美术作品《扎西德勒图》也充分展示了藏历新年的传统民俗风情,这幅壁画展现了人物71位、动物49个、吉祥图案和节日用品100余种,全图中心为吉祥双斗、白色羊头、青苗及各类吉祥物周围为跳锅庄舞的藏族男女。家家团圆,吉祥如意的新年主题在画面上铺开,充分反映了藏族 传统文化 的丰富魅力。

三、新疆美术作品中的民族风情

在新疆这片热土上,生活着质朴的各个民族,他们的衣食住行独具民族特色,比如绚丽多彩的各式地毯,精巧别致的手工艺品,飞奔的马群,四季飘香的瓜果等等。以这些为创作素材的有很多作品,其中不乏油画创作,如阿不都克里木?纳思尔丁的《摇篮曲》、柴新春的《天伦之乐》、白昆亭的《维吾尔妇女》、张怀的《伊犁姑娘》、卓然木?雅森的《赶集》、玉素甫江?拜尔地的《于田人》、毛玉龙的《伊犁人家》等等。其中阿不都克里木?纳思尔丁的油画创作《摇篮曲》,此幅油画创作体现出艺术家善于挖掘生活中非常入画的题材表现,能捕捉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的那种美好。作品描绘出了一种少数民族平凡的生活场景,一位柯尔克孜非常年轻的母亲正在摇篮旁边,为孩子吹着舒缓的摇篮曲。通过以美术创作的形式,艺术家让如此寻常的场景就能深深地打动观者的心弦,更从作品中流露出作者对于生活的挚爱。

另外,节日是新疆少数民族文化意味最为浓郁的一种精神状态,像维吾尔族的“肉孜节”,“古尔邦节”,哈萨克族的“诺吾鲁孜节”,回族的“圣纪节”,塔吉克族有“祈脱齐地尔节”,柯尔克孜族有 “诺鲁孜节”,“巴罗提节”,他们的活动丰富多彩,新疆美术艺术家在感受不同民族节日的同时,必然会时将这种节日的气氛融入自己创作中。诸如赵培智的油画创作《盛装》,刘建新的油画创作《欢乐的日子》,就是以此为内容的绘画作品。由此可见,尽管新疆自然环境相比内地艰苦一些,有着恶劣的气候,贫瘠的土地,但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更加激发了对生命、生活的渴望,并通过绘画这种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崇敬、对生活的热情,在精神世界寻求另一种寄托。

四、结语

当然,巴楚地区、藏族地区和新疆地区只是我国特色地域的一部分,更是世界范围内地域文化的沧海一粟,每个地区都有气质独特的历史轨迹和挥之不去的文化记忆,而文化是艺术家创作的底蕴,是作品的精神和灵魂,是根脉。古往今来,深厚博大的地域文化生长出了无数鲜活、生动的文学艺术作品,宛若群星璀璨,闪烁在历史文化的天空。

参考文献:

[1]邹璐. 浅谈地域文化影响下的艺术创作研究――乌江流域 民俗文化 与美术创作随感[J]. 美术界,2011,11:81.

[2]王颖. 新疆美术创作中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2014.

[3]王宏伟. 藏族主题美术创作与当代国家形象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1.

[4]刘利霞. 谈地域文化对高校美术创作的影响[J]. 艺术 教育 ,2009,06:124+113.

论文艺复兴时期美术的意义

摘 要:世界美术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期即是文艺复兴时期,这个时期绘画的表现主题受到了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虽然宗教题材所占的比例较大,但是这种思想推动和成就了一批美术大师,这一时期的美术作品影响了全世界美术的发展。

关键词: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美术

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的文艺复兴运动,推动着时代向前迈进,随之在15世纪影响了整个欧洲的思想,一场空前的思想复兴解放运动蓬勃发展起来。这场运动是欧洲文学和艺术发展的一次飞跃,也成就了欧洲科学技术发展的黄金时期。并推动了欧洲历史文化的大繁荣时代的到来,历史学家把这个时期称之为为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在经历了近千年的黑暗与衰落之后的再生时代。

一、文艺复兴时期美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进步

中世纪时期欧洲人们思想愚昧,社会文化落后,社会等级非常森严,会就趁虚而入,基督盖地的深入到了人民中来,宗教开始影响人民的生活和画家的表现题材。当然,这个时期的画家选择绘画自然题材作品不单是表达自己对自然的热爱,更多的是通过自然题材的形象来象征传达自己内心的宗教信仰。以形象的自然刻画来表达内心精神的真实,这种绘画特点在这个时期普遍存在。

“文艺复兴”运动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的萌芽的出现,文艺复兴给人们一次思想大解放,推动了历史前进的步伐,同时,也促进了科学技术的飞跃和文化艺术的繁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生产关系发生变化,资产阶级需要建立新型社会模式,宗教控制模式已经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需要崇尚自然和科学,更加注重体现人自身的价值。随之,美术也要冲破封建宗教意识,开始注重“人性”和对人自身的表达,开始真实地表达真实的自然世界。

终于冲破“神性”和宗教的束缚,表达“人性”的美好。达?芬奇的著名美术作品《蒙娜丽莎》就是那个时代典型女性的作品,画面是以风景为背景,女性形象蒙娜丽莎呈现出无尽的优雅气质,脸庞上稍有微笑,却又有着若有有无的悲伤。达?芬奇刻画了一个内心情绪复杂、面庞带有微笑却又夹杂忧伤的少妇形象。这已经不再是宗教题材的人物形象了,不再是神的传播者了,而是崇尚人自身美感和内心情感表达,所以,这段时期的美术作品都富有鲜活的生命力,饱含着艺术家的灵感,同时也是美术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为近代美术的产生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在思想和形式上的解放

在中世纪时期,人被压榨的无所作为、消极和自卑,人的价值根本就是微不足道。而文艺复兴时期提倡的人文主义思想, 大力提倡人性要得到解放,人需要自由,需要关注人自身的价值和创造力,打破“神性”的束缚,实现“人性”的解放和追求;关注人的现世生活,重视对人的个性的关怀,强调维护人性尊严,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体现。反对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主义和禁欲主义,强调追求物质幸福及肉欲上的满足。因此,这一时期的人们转而关注自身及个性,对生活的追求也变得世俗化。人文主义思想也给艺术家带来了重大的影响,指引他们在思想上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变革。

他们不再受到宗教的管制和束缚,不再有打压,变得大胆起来,敢于在绘画作品中勇敢表达自己的观点,表达“人性”,表达自己对人的自由的追求,对人自身的关注。如威尼斯画派著名画家提香的名作《乌尔宾诺的维纳斯》,它是一幅女性的裸体画,其中的女性形象不再是像之前中世纪时期的作品一样,不再是神圣得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像普通世俗生活中的少妇。提香不仅将画中人物表现成清醒的模样, 而且眼神中充满了企盼的神情。提香的这幅作品是对禁欲主义权威的挑战,体现了人类肉体的生命力,同时还表达了肉体的诱惑,而这些都体现出了作者受到人文主义思想的深刻影响。

三、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在画材和技法上的突破

技术创新,是文艺复兴时期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在美术上最为显著的技术创新之一就是15世纪尼德兰画家扬?凡?艾克对于油画技法的革新。中世纪时期的画家在绘制油画作品时,一般采用蛋彩颜料。由于这种颜料会在几分钟内干掉,画家在作画时就会受到很大的局限。他们必须在画板上一小块一小块地迅速作画,而这不利于画面长时间的精细刻画。直到15世纪初用油作为媒介剂调色的技术才引起艺术家们的普遍重视。当时的调色油多以蓖麻仁油做媒介, 但这种油干燥时间过长,延长了绘画的制作周期。

扬?凡?艾克首先在曝晒浓缩后的蓖麻仁油中掺入一定成份的具有挥发性的植物油,这样配置的调色油干燥时间大大缩短,这样画家在作画时限上不再受很大的局限,有利于长时间的精细作画。颜料的透明性赋予了他的绘画珠宝般的质地,它们似乎能从内部发出光亮。例如他的名作《根特祭坛画》,每一个细节都以自然写实的手法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来,这种表现手法是以油彩的发展为前提的。尼德兰的油画技术传入了意大利, 并在意大利发扬光大,意大利的威尼斯画派在油画的依托材料上又进行了革新。

综上所述,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在整个美术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是美术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为近代美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朱龙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起源与模式》人民出版社 2004年出版

[2]赵振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美术作品浅谈》 文教资料 2006年出版

[3]杨贤宗:《文艺复兴观念的起源与发展》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 2007年出版

外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是浩瀚的海洋!是由无数条艺术河流汇集起来的。中世纪美术史和历史一样,是在暴力、神权垄断的野蛮时代缓慢发展的,以前的美术史家都没有对这时期持太高的 评价。但是近期中世纪美术得到新的关注,尤其是中世纪以后,西方美术史进入黄金阶段。1、外国绘画流派:1 威尼斯画派:产生于十五至十六世纪的意大利威尼斯。威尼斯画派的艺术家们对色彩特别敏感,追求色彩的热烈明朗与辉煌灿烂。他们的题材从宗教转向世俗,多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作品带有一种享乐主义的情调。从绘画的体裁上看,由于威尼斯气候潮湿,不适合壁画的创作,他们发展了油画的创作。其主要画家有乔万尼•贝利尼、提香等。2、印象主义:于19世纪60~70年代以创新的姿态登上法国画坛。他们反对陈陈相因的古典画派和矫揉造作的浪漫主义。它和过去的艺术最大的区别是艺术语言的改变。印象主义吸收了柯罗、巴比松画派等的艺术营养,在十九世纪现代科学技术的启发下,注重在绘画中对外光的研究和表现。印象主义画家提倡户外写生,直接描绘在阳光下的事物,并根据画家自己的观察和感受,表现微妙的色彩变化。其代表画家有:莫奈、雷诺阿等。3、古罗马与古希腊:(1)与希腊艺术相比,古罗马艺术没有希腊艺术那样的浪漫主义色彩和幻想成分,而具有写实和叙事性的特征。(2)罗马艺术不像希腊艺术那样单纯,它的渊源复杂,既受了希腊艺术的影响,也吸收了西亚等地区艺术的影响。(3)希腊艺术主要用于敬神,围绕神庙和祭祀、纪念活动进行创作,带有理想化的色彩。罗马人的艺术则大多是以给帝王歌功颂德、满足罗马贵族奢侈的生活需要为目的的。(4)希腊人创造了世界最伟大的雕塑艺术。希腊雕塑强调的是共性和民族精神,而罗马人要求的是个性特征鲜明的肖像。罗马艺术家不仅追求外形的逼真,而且注重人物个性的刻画。(5)在建筑方面,罗马人取得了独特的成就。他们在技术和结构上都比希腊的建筑艺术有所进步,在建筑类型上也比希腊更丰富。不只有神庙和剧院的建筑,还有各种实用性和纪念性建筑如桥梁道路,集会场等并在建筑的空间处理,节约材料耐久使用和美观等方面作了有价值的探索为以后西方的建筑艺术奠定了基础。总之,希腊艺术是理想主义的,简朴的强调共性的,典雅景致的,罗马艺术是实用主义的,享乐的,强调个性的宏伟壮丽的。4、主要流派:17、18世纪的意大利美术共有三个主要流派:意大利学院派艺术、巴洛克艺术、和以卡拉瓦乔为代表的现实主义艺术。这一时期的意大利美术在于历史转折期,对意大利甚至整个欧洲艺术都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承前是指继承文艺复兴时期美术的某些传统,如学院派主张绘画的标准是米开朗基罗的人体、拉斐尔的素描、格累乔的典雅与风韵等;启后是指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它的多姿多彩,对后来的欧洲美术有着深刻的影响。如学院派艺术影响了古典主义艺术的发展;巴洛克艺术影响了罗可可艺术和浪漫主义艺术;而卡拉瓦乔的艺术,不仅在当时影响了欧洲各国的现实主义艺术,还对18世纪的市民艺术、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艺术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17世纪的意大利艺术不是巴洛克艺术一统天下的,应该是多元的,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的了解。。才能看到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各个流派之间既有相互影响又有相互斗争。米开朗基罗的主要作品有《大卫》、《创世纪》、《摩西》、《最后的审判》等作品。早期作品《大卫》充满了愤怒和力量,这种力量也是人文主义者向往的自由的人所具有的巨大潜力。正因如此,这件作品成为文艺复兴时代英雄的象征。《创世纪》仍是通过神话题材表现人的信心和生命力。《摩西》中的人物和大卫一样,也是一个拯救民族、摆脱苦难的英雄人物。在摩西身上,作者表现了人的尊严。《最后的审判》是米开朗基罗晚年的重要作品。这件作品的成功和伟大之处在于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产生了统一的人的集体形象,而色彩的巧妙的使用又使壁画具有了戏剧性的紧张。米开朗基罗艺术中的悲剧性是以宏伟壮丽的形式出现的,他所塑造的英雄既是理想的象征又是现实的反映。正是在他的作品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理想得到了全面而鲜明的表达,因为米开朗基罗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人文主义思想的核心,即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人建功立业的能力,所以米开朗基罗的艺术几乎成为西方美术史上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5、19世纪法国主要艺术流派与思潮 其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品:19世纪的西方美术,尤其是法国的美术,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先后产生了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印象主义、新印象主义、后印象主义等。1)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的艺术重古代,重理性,道德,格律,宫廷。主要代表画家大卫,他一生积极参与革命,紧跟时代潮流,把自己的绘画艺术同革命紧密结合起来。代表作如他的名作《马拉之死》调子深沉而又悲壮,真实描绘了马拉遇害。作者满怀激情地沤歌了这位革命者坚韧不拔的斗争意志和为人民幸福操劳的崇高品质,使这位"人民之友"的英勇形象流芳百世。2)浪漫主义:浪漫主义的艺术重中古,自然,感情,形式,对比。其先驱是席里柯,他的《梅杜萨之筏》被看作是浪漫主义的伟大宣言。这幅画的构图、光线、色彩、人物的动态与表情等都表现出画家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的激情,它问世后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具有强大的艺术姑力。德拉克洛瓦的《自由引导人民》以及雕塑家吕德的《马赛曲》都是浪漫主义的杰作。3)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由于现实主义艺术家的作品大多对所处的社会的阴暗面进行揭露和批判,所以又称批判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对立。其艺术重现实科学客观批判。杰出画家代表有库尔贝、米勒、柯罗以及雕塑家罗丹等。库尔贝主张以人间艺术为主体,代表作《画室》,《石工》米勒热爱土地艺术,代表作《晚钟》《拾穗者》,柯罗多画风景画代表作《孟特芳丹的回忆》,雕塑家罗丹他的代表作有《加莱义民》、《思想者》等。4)印象主义:重外光瞬间视觉气氛,印象主义画派提倡户外写生,在色彩上 进行大胆革新与突破,打破了传统的褐色调子统治画坛的局面。代表画家有莫奈、德加、雷诺阿等。莫奈的《日出•印象》这幅画参加了1874年首届印象派画展,二位保守记者借用它的标题撰文嘲讽展览是“印象主义画家的展览”“印象主义”由此而得名。晚年《睡莲》德加〈苦艾酒〉雷诺阿〈包厢〉〈煎饼磨坊〉5)新印象主义:新印象主义的艺术重科学,和谐,理性,使颜色由色板上的混合改位由视觉上的混合。代表画家是修拉,他在作画时用点彩的方法来表现对象,又称作“点彩派”。代表作有《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6)后印象主义:后印象主义最著名的三位画家是塞尚、凡高和高更。塞尚的代表作《有苹果的静物》体现了他追求物体的结构、体积质感及其相互关系的创作特色。画面显得十分厚重和沉稳,色块鲜艳夺目:给人以特殊的美感。对立体主义和未来主义有影响,凡高的名作《向日葵》无人不晓,在凡高的眼中,向日葵是太阳的化身,象征热情、光明和生命。画家倾注了满腔激情,用旋转扭动的笔触描绘出一支支生气勃勃的向日葵,用丰富的黄色来塑造太阳的象征物,从而使这些静物画达到了传神入化的境界。对表现主义有影响,高更的绘画具有象征性和原始神秘意味。代表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什么?我们往哪里去?》使用了强烈鲜明的色块与单线平涂的手法,吸收了东方艺术与黑人雕刻等特点,创造了一种具有内在力量的装饰性画风。是抽象性和寓意性成功处理。对象征主义有影响。意大利文艺复兴一人文主义精神为主旨,那绘画、雕塑艺术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一部外国美术史,同样也是一部建筑史,工艺美术史没有外在历史大师当中,有许多人即使画家有是建筑师,工艺美术家,如米体朗其罗-贝尼尼等。普拉克西特列斯(Praxiteles,生平不详),古希腊古典后期杰出的雕塑家。雅典人,流传下来的生平事迹很少,主要创作年代为公元前370-公元前330年。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雕像,大多以大理石为材料。作为古希腊古典后期雕塑艺术的代表人物,他善于把神话中传说的人物纳入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加以描写,风格柔和细腻,充满抒情感,从而确立了公元前四世纪希腊雕塑的艺术特征。传说他曾与当年雅典最美的少女芙留娜恋爱。普拉克西特列斯的代表作品有《赫耳墨斯和小酒神》、《牧羊神》、《尼多斯的阿芙洛蒂忒》等。

楼主的问题不够明确啊~~~~附上一篇,希望能帮到你。平凡质朴的崇高之美——米勒与《拾穗者》米勒在43岁时完成的《拾穗者》,这是一幅描写农村夏季收割劳动场面的作品,从题材上看,应该说平凡而简单。但它在当时产生的艺术效果是所有人没有料到的。画面上,金黄色的田野一望无际,秋天麦收后的辽阔土地上,有三个农村妇女正在弯腰而细心的捡拾收割后被遗落在田间的麦穗,她们身后的不远处,有堆积如山的麦垛。这一切,都说明三位拾穗的农家妇女是勤劳而朴实的劳动者。从画面上看,尽管她们身体健壮,但始终在重复着机械而单调的动作,目光却全神贯注在地上的麦穗。尤其是她们手中拿着的几根拾起的麦穗,与远处的草垛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她们那憨笨的动作,也流露出一种虔诚和忠诚,画作将农民和土地的这种情意刻画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所以,任何人在这幅作品前,都会产生一种对丰收、对生命的庄严景仰,都会产生一种农民对土地那种类似于宗教般虔诚的情怀。当然,也对画面上的平凡而质朴之美产生崇高的敬意。《拾穗者》这幅画刻画了三位贫穷的农家妇女在辽阔的麦田里捡拾麦穗的情景,她们弯腰捡拾的动作展示了一种古典美。重要的是对人性的讴歌与赞美。同时,美丽富饶的农村自然景色与农民的辛酸与勤劳又形成明显反差。法国文艺评论家卡德莱曾这样说道:“米勒的《拾穗者》等作品刻画出他当时那个时代一般平民的心理和思想,表达了近代思想,这是一位高贵而不朽的人性画家。”在这幅作品中,米勒安排的人物动作和形态已经成为后人研究构图的经典,人物朴素动作优美,特别是在她们的背后,那合理而有序的铺陈,使得画面散发着一股泥土的芳香,也弥漫着古老而沉重的诗意,使我们感受到大地之神的魅力和古典的庄严美。据说,米勒在创作这幅作品的时候,自己的孩子连奶水都吃不饱,家庭生活极其窘迫,所以他对底层的劳动者有着非同一般的理解和同情,甚至他是在继续接受着并在绘画中融化他的痛苦,在生活的痛苦和创作过程的痛苦中寻找到一种庄严而崇高的宗教式的喜悦。因此,米勒笔下的劳动人民是在生活的痛苦中却饱含着道德,这是一种美,最后成为米勒的一种信仰。《拾穗者》是他思想与技术最完美的结合物,罗曼•罗兰这样赞赏道:“米勒画中的三位农妇是法国的三位女神。”米勒一生留下的作品不多,从1840年到去世的三十多年间只有八十余件油画作品。而且很多都是较小的画幅。据说,他的每一幅作品都是经过反复思考而成的。除《拾穗者》之外,还有《播种者》、《晚钟》和《牧羊女》等,同样在美术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无论什么时候,《拾穗者》总会给人一种心灵的震撼与冲击,这一点与画家始终关注现实、反映现实是分不开的。这幅作品在沙龙展出的时候引起了极大地反响,其中褒贬不一,甚至还有人认为画面上的三个女人丑陋不堪,还有人指责画面的内容揭露了农民生活的艰辛而有意向上层生活挑战的意味,还有人认为这是在有意煽动农民的情绪等等。面对这一切,画家米勒毫不畏惧,他说:“我将坚强的站着,即使他们称我是表现丑的画家,是妨害我们民族进步的东西,但我们绝不做把农民模样加以美化的蠢事。如果只能无力的表现我自己,我宁愿不表现。”我们从米勒的这番话语中感受到他那坚定的现实主义立场,通过平凡的人物表现崇高的理想和内在的精神。特别是他用真实的笔触和感受描绘着他生活在一个空间中的农民,成为后来法国许多画家共同的创作主题。因此,米勒成为法国美术史上伟大的画家,与库尔贝一样,为法国现实主义绘画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狄更斯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本课题的作用、意义,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尚待研究的 海明威(1899—1961)是美国上个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和短篇故事作家之一。他是“迷惘的一代”的杰出代言人,也是第六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人。他独特的写作风格,对当代美国和世界文学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海明威的一生既丰富多彩又富有传奇性。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海明威,面对着战争后遗症给社会带来的混乱和毁灭、给人们带来的遗憾和幻灭,在海明威的笔下,他前期作品中的主人公由于受到战争的创伤,面对信仰以及神圣的东西产生怀疑,他觉得人们要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就必须具有老人那种"打不败"的硬汉子精神。海明威将自己的品格、意志、理想溶进作品,塑造了一系列杰出的“硬汉形象”,尤其是《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是海明威“硬汉形象”的经典,是海明威精神的完美体现,是海明威的化身。 在海明威笔下的亨利《别了,武器》和圣地亚哥都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无所畏惧,具有崇高的奋斗目标,是众人眼中的英雄硬汉。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们硬汉形象的不同之处。可以说亨利是力量上的无所畏惧,奋勇直前的硬汉,而圣地亚哥是精神上坚忍不拔,永不妥协的英雄。 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也成为文学史上著名的硬汉形象,他虽年迈,衰弱,但却热爱大海,迷恋捕鱼.海洋赋予他一种无畏的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他知道人生是一场孤独的战斗,然而面对失败,面对死亡,他却毫无惧色.在向大马林鱼,鲨鱼三天三夜挑战的过程中,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和顽强的性格,是一种精神的不屈,唱出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可以打败的,你尽可能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曲人类精神的赞歌,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桑提亚哥的形象与其创造者海明威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海明威的一生就是"硬汉"的一生 《老人与海》是根据真人真事的故事加工而成的小说,所以它既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又是一部有多层寓意且寓意很深的作品。发表后立刻被译成多种文字。各国文学评论界对作品的艺术造诣都无一例外地给予很高评价。桑提亚哥的"硬汉"而又矛盾的形象、作品的结尾及隐喻无处不在启发人们细细思索,反复吟味。 作者塑造了一个在失败和挫折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坚持奋斗的老渔夫形象。这是一个典型的海明威式的英雄形象,是一种百折不挠,坚强不屈,敢于面对暴力和死亡的硬汉子性格,无论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保持着人的尊严和勇气。小说中的大海和鲨鱼象征着神秘的命运和不可知的世界,而老人在与之进行的殊死搏斗中体现的无与伦比的力量和勇气,充分体现了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可以被打败这一崇高伟大的精神。 圣的亚哥是一个“独自在湾流里的一只小船上打鱼的老头儿”。生活和岁月给老人的折磨,令他“后颈上凝聚了深刻的皱纹,显得又瘦又憔悴”,“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显得老迈”了,可是他的那双眼睛“跟海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作品一开始时,老头儿正赶上“背运”。八十四,整整八十四天,他连一条鱼都没有捉到,这对一个以打鱼为生的渔夫来说,那真是再倒霉不过了。就连跟他在一起很长时间的一个孩子,也不得不在第四十天离开了他。圣地亚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古怪老头儿”,或者说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有坚强勇气与毅力,为完成只属于自己的那项别人无法替代完成的任务,为了鳏夫的光荣与尊严,圣地亚哥一定要捕到一条大鱼。第85天他又独自一人乘船出航到很远的地方竟捕捉到一条比小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马林鱼。可大马林鱼是鱼中豪杰:它机灵、沉着、“搏斗起来一点也不惊慌”,老人被它拖了两天两夜,还不断被它掀起的大浪摔倒在船上,被它牵走的钓索勒得背脊生痛,两手血肉模糊。当时老人只要割断绳索就可以摆脱困境,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靠喝冷水、吃生鱼片加大体力, 最终制服了大鱼,猎获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但在归途中,又被成群的鲨鱼轮番侵食。圣地亚哥拼出全力搏斗,最终还是输给了鲨鱼。当他回港上岸时,老人带回的只是一艘空船和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因为大马林鱼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一副骨脊。所幸的是极度困乏的老人在梦里梦见了那蓝色的海洋和勇猛的狮子,而最崇敬他的孩子也一直守在他身旁。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要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是人就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战胜他,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是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经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们的眼中,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有一次地向极限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蕴含了对人的生命的无限关切和丰富的诠释,圣地亚哥是一个尘俗中普通的但具有非凡勇气的人。与海明威前期作品中的主人公相比,桑提亚哥对命运的关注显得更为积极,对人生生存的理解也显得更为彻悟,作为一个文学人物,亚哥与整个人类具有更深刻的寓意。 海明威作品穿越了不同民族、国家、制度的屏障, 在整个世界的空间流传。他笔下的形象, 多以铮铮铁骨的硬汉性格出现, 他们刚毅、勇敢、正直、无畏, 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表现出一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 能越逾死亡的威胁,在时间的流逝中获得永生, 他笔下的?? 硬汉 形象, 与战争、社会、人生、大自然、灾难、病魔、痛苦及自我拼搏抗争, 他们所具有的顽强执著、坚忍不拔、勇敢无畏、乐观自信的精神品质给读者以强大的鼓舞和鞭策。这些硬汉在困难、厄运面前都没有失去自我, 而是不断地追求自我的实现。在逆境中, 他们集体表现出一种优雅的风度。这种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正是现代人所需要的。与过去相比, 现代人生活在一个快速旋转的社会。知识信息的膨胀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很富足, 但这一切并不能保证精神上的满足。面对瞬息万变、迅猛发展的科技, 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现代人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生活态度, 才能使自己在严酷的竞争中应付自如、处险不惊? 这些困扰现代人的问题在海明威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那就是一种重压下的风度我们遇见挫折时, 我们应该向《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学习。即使厄运当头, 也能保持一颗勇往直前的心。透过黑暗看到希望。

作者简介 ······ 查尔斯·狄更斯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贫苦家庭。他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被称为杰出的语言大师。他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都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雾都孤儿》(即《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 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Good and Evil Described by Dickens: An Analysis of Typical Characters in Oliver TwistAbstractCharles Dickens is the greatest representative of English critical real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One of Dickens’ favorite novels Oliver Twist is known all over the world for the well-portrayed characters. In Oliver Twist, dozens of characters are well portrayed, including good and evil. This thesis analyzes some of the typical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First, the child hero of the novel, Oliver Twist, is good incarnation described by Dickens; Oliver possess many precious characteristics. Second, Fagin and Sikes’ evil exposes completely and arouses readers antipathy and wrath. Finally, the complex poor character, Nancy, has conflicts between her inner conscience and her devotion to Sikes. Ultimately, she risks her life to help Oliver, which commits one of the most noble acts of kindness in the story. So the conclusion draws that Dickens believes that most people were good at heart, but at times, their good impulses could be distorted by terrible Words: Charles Dickens; Oliver Twist; goodness; nature; evil; ferocity 摘 要查尔斯�6�1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雾都孤儿》是狄更斯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也由于作者对小说人物的成功刻画而闻名遐迩。在《雾都孤儿》中,许多的人物被成功的塑造,包括善良的和邪恶的。这篇论文分析了小说中的一些典型人物。首先,是儿童主人公奥利佛尔�6�1特维斯特是狄更斯笔下善良的化身,他拥有许多难能可贵的性格特征。其次,费金和塞克斯罪恶形象的充分暴露引起了读者的反感和憎恶。最后,可怜而又性格复杂的南茜陷入良心的发现和对爱人忠诚的两难境地。最终,她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奥利佛尔是小说中最崇高的善行之一。通过对《雾都孤儿》典型人物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狄更斯相信大多数人的内心是善良的,但有时,一些人的善念也许会因糟糕的外界环境而扭曲。关键词:查尔斯�6�1狄更斯、奥利佛尔�6�1特维斯特、善良、本性、罪恶、凶残希望你满意!

骆驼祥子 特色及评论 《骆驼祥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 《骆驼祥子》一书大量应用北京口语、方言,还有一些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的描写,读来亲切自然、朗朗上口,是现代白话文小说的经典作品。作品简介 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1899~1966)的代表作。老舍,原名舒庆春,宇舍予.满族人.他出生于北京城一个贫民家庭,在北京底层市民的生活环境中长大。1924年,老舍赴英国相田任汉语教师,一直工作到1929年。在那里,他阅读了大量西欧文学名著,并开始了小说创作.初期的作品,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幽默中含有讽刺,颇近于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笔致,但夸张有时略嫌失度,几乎跌入油滑。然而,对于老舍来说,初期的创作是不可缺少的练笔,到了三十年代,他的创作渐趋成熟,终于在1936年推出了自己的重头戏《骆驼祥子》。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作者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满族正红旗人,北京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时候,老舍这一笔名最初在小说《老张的哲学》中使用,其他笔名还有舍予、絜青、絜予、非我、鸿来等。 1913年考入北京师范学校。1918年毕业后任北京市方家胡同小学校长。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1930年回到祖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 1934年夏到青岛山东大学任中国文学系教授。1936年夏辞去教职,专事文学创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重庆主持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工作,任常务理事、总务组长,并组织出版会刊《抗战文艺》。1946年3月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讲学一年,期满后,留美写作。1949年底返回北京。曾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及书记处书记、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中国剧协和中国曲协理事、北京市文联主席等职。1966年被“四人帮”迫害致死。 老舍一生勤奋笔耕,创作甚丰。20世纪30年代就成为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其《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40年代的作品有:长篇小说《火葬》、《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贫血集》、《月牙集》,以及通俗文艺作品集《三四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正红旗下》,长篇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散文杂文集《福星集》,剧本《龙须沟》、《茶馆》等。老舍文学创作历时40年,作品多以城市人民生活为题材,爱憎分明,有强烈的正义感。人物性格鲜明,细节刻画真实。能纯熟地驾驭语言,善于准确地运用北京话表现人物、描写事件,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生活气息。老舍以讽刺幽默和诙谐轻松的风格,赢得了人民的喜爱,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 “我是文艺界中的一名小卒,十几年来日日操练在书桌上与小凳之间,笔是枪,把热血洒在纸上。可以自傲的地方,只是我的勤苦;小卒心中没有大将的韬略,可是小卒该作的一切,我确是做到了。以前如是,现在如是,希望将来也如是。在我入墓的那一天,我愿有人赠给我一块短碑,上刻:文艺界尽责的小卒,睡在这里。” 人物经历总体框架 祥子的三起三落 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 一落: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 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 二落:干包月时,在一次搜捕中,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抢去,第二次希望破灭。 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 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 作品主题 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内容提要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遍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逼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回到车厂,祥子昏睡了两天。他没有回到曹先生那里去。他不再想什么,不再希望什么。将就着活下去就是一切,他什么也无需再想了。 主要人物 祥子------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最后却还是没有挣扎出悲惨的命运。人生并不因为他的要强而多给予了他什么,大兵、骆驼、曹宅、孙探长、虎妞、小福子……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让他逃脱车夫的最终命运。他曾经也不信命,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的努力,他的第一辆车,他买车的积蓄,没有招谁也没有惹谁,不也就这样没了吗?这能怨谁呢,只能怪命是如此了。所以祥子最终变的和其它的车夫一样,不再要强,养成了烟酒等他过去从来不肯沾染的东西,也就让人觉得可以原谅了,所有的恶习似乎都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可饶恕了。可是祥子过去是一个怎样要强的人啊!为了买车,他从生活中扣出每一点钱,他舍下面子和下等车夫强座,没命的拉车,甚至连一口好茶也不愿喝——虽然像他这样的高等车夫喝点好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他把自己当作铁打的,拼命攒钱……事情却常常不如人愿,所有的意外都与愿望悖道相驰。祥子的见闻和经历将他磨砺成了另外一个人——与过去的祥子完全相反的人——他学会了所有的恶习,学会了和巡警找别扭,学会了保养自己,成了一个混日子的车夫。有时他也曾想过应该好好的生活,可是一想起他自己的经历他就没了信心,要强又怎样呢,自己过去不也要强过吗,到头来还不是和其他人一样,还不如趁早快乐一天是一天。直到最后,连他最后的寄托--小福子也离开了这世界,他彻底的绝望了。一个由乡间来的淳朴、老实、善良、结实的小伙子就这样沦落成一个让人同情的混混,最后像一条狗一样栽倒在街头,再也爬不起来。祥子是旧社会贫苦劳动人民的缩影,他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苦难与无奈。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农间,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老舍通过这个人物写出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的威压。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虎妞-----泼辣而有心计的中年妇女,生就一副男儿性格,很会打理事物,将人和车场管理的井井有条。颇有心计的她安排好了一场,却没料到早早的被父亲——刘四爷——拆穿,但他还是取祥子和她结了婚,但却没料到父亲会狠心抛下她不管,卖了厂子到外地去了。最终由于她的好吃懒做引起难产而死去了,她的一切结局都是又她自己一手造成的,算来算去结果把自己的命也算了进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虎妞那样搭进了一条命还得不到个好名声,人死了也没人同情,看来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好。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虎妞在小说中兼有双重身份:车厂主刘四的女儿,人力车夫祥子的妻子。1、这似乎是矛盾的两面兼于一身,使虎妞的性格呈现出二重性:一方面,她沾染了剥削阶级家庭传给她的好逸恶劳,善玩心计和市侩习气,她缺乏教养,粗俗刁泼;另一方面,她被父亲出于私心而延宕了青春,心中颇有结怨。 她对爱情与幸福的追求长期被压抑,身受封建剥削家庭的损害,心理也因之变态,虎妞是刘四的另一种压迫对象和牺牲品。在她有祥子的婚姻问题上,她并不是真的甘心做一辈子车夫的老婆,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企图把祥子也拉上她生活理想的轨道。 当然,虎妞对于祥子,也不能说是没有一些感情。祥子也得到她的关心——一种虎妞式的、近乎粗野的“疼爱”;而更多的,是她那种畸形的、祥子所接受不了的性的纠缠与索取,这是完全从她自身的需要出发,甚至也可以说,就是对祥子心灵和肉体两方面的摧残,她害了祥子。不合理的社会和剥削家庭造成了她的不幸,而她介入祥子的生活,又造成了祥子身心崩溃的悲剧结局。虎妞是祥子向上进取的阻力和障碍,是导致祥子走向堕落的外在原因之一。 刘四爷——旧社会的袍哥人物,改良办起了车场,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从不肯在外场失面子。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儿子来接自己的班,女儿虽能干但毕竟是女儿。由于女儿中年了还未出嫁,觉着对不起她,平日里也挺让着她,但却不愿自己辛辛苦苦挣得的家产遂着女儿一起给了别人。于是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最后连女儿的坟也不知道在哪儿。封建的思想使他忘记了亲情,当他醒悟过来是已为时过晚,相信当祥子将他赶下车,一个人久久的立在那儿的时候,他真正感到了孤独,真正感到了自己除了钱以外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连女儿的坟也不能看上一眼。亲情是可贵的,希望我们不要在失去它以后才懂得珍惜. 经典语句 1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2 走吧,就是一时卖不出骆驼去,似乎也没大关系了;先到城里再说,他渴望再看见城市,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的家,全个的城都是他的家,一到那里他就有办法。 3 他不愿再走,不愿再看,更不愿再陪着她;他真想一下子跳下去,头朝下,砸破了冰,沉下去,像个死鱼似的冻在冰里。 4 可是有一天方大小姐叫他去给放进十块钱,他细细看了看那个小折子,上面有字,有小红印;通共,哼,也就有一小打手纸那么沉吧。 5 夏先生的手很紧,一个小钱也不肯轻易撒手;出来进去,他目不旁视,仿佛街上没有人,也没有东西。 6 好几次,祥子很想抽冷子闸住车,摔后头这小子一交,但是他不敢,拉车的得到处忍气。 7 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希望;现在,一肚子都是忧虑。 8 难堪渐渐变为羞恼,他的火也上来了;他们瞪他,他也瞪他们。 9 她咽了口吐沫,把复杂的神气与情感似乎镇压下去,拿出点由刘四爷得来的外场劲儿,半恼半笑,假装不在乎的样子打了句哈哈。 影响 《骆驼祥子》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位置。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多以描写知识分子与农民生活见长,而很少有描写城市贫民的作品。老舍的出现,则打破了这种局面,他以一批城市贫民生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长篇《骆驼祥子》,拓展了新文学的表现范围,为新文学的发展提供了特殊的贡献。 相关评论 《骆驼祥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 《骆驼祥子》一书大量应用北京口语、方言,还有一些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的描写,读来亲切自然、朗朗上口,是现代白话文小说的经典作品。 《骆驼祥子》最初发表于《宇宙风》杂志1936年,1955年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新的单行本,老舍曾做了删改,删去了旧版第二十三章的后半部分与第二十四章的全部。八十年代出版的《老舍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则又恢复了旧版原貌。 好词好句 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 为金钱而工作的,怕遇到更多的金钱,忠诚不立在金钱上。 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预备反抗。 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经验是生活的肥料,有什么样的经验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沙漠里养不出牡丹来 那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像身经百战的武士的一颗徽章. 他们自己可是不会跑,因为腿脚被钱赘的太沉重. 希望使他快活,恐惧使他惊惶,他想睡,但睡不着,四肢像散了似的在一些干草上放着.什么响动也没有,只有天上的星伴着自己的心跳.。 夜深了,多日的疲乏,与逃走的惊惧,使他身心全不舒服. 夜还很黑,空中有些湿冷的雾气,心中更觉得渺茫. 不知道是往前走呢,还是已经站住了,心中只觉得一浪一浪的波动,似一片波动的黑海,黑暗与心接成一气,都渺茫,都起落,都恍惚.祥子像被一口风哽住,往下连咽了好几口气. 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赶到遇上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象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稳。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象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注:一边儿,即同样的。)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 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反抗。 悲哀中的礼貌是虚伪。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走吧,就是一时卖不出骆驼去,似乎也没大关系了;先到城里再说,他渴望再看见城市,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的家,全个的城都是他的家,一到那里他就有办法。 他不愿再走,不愿再看,更不愿再陪着她;他真想一下子跳下去,头朝下,砸破了冰,沉下去,像个死鱼似的冻在冰里。 可是有一天方大小姐叫他去给放进十块钱,他细细看了看那个小折子,上面有字,有小红印;通共,哼,也就有一小打手纸那么沉吧。 夏先生的手很紧,一个小钱也不肯轻易撒手;出来进去,他目不旁视,仿佛街上没有人,也没有东西。 好几次,祥子很想抽冷子闸住车,摔后头这小子一交,但是他不敢,拉车的得到处忍气。 那时候,他满心都是希望;现在,一肚子都是忧虑。 难堪渐渐变为羞恼,他的火也上来了;他们瞪他,他也瞪他们。 她咽了口吐沫,把复杂的神气与情感似乎镇压下去,拿出点由刘四爷得来的外场劲儿,半恼半笑,假装不在乎的样子打了个招呼。

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

劳务派遣员工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分析管理论文

摘要: 本研究基于苏州某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通过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揭示出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状况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二是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三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四是性别和代际因素,对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影响。

关键词: 人力资源流动、劳务派遣、离职率、新进率

一、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源流动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国家、地区、城乡或行业、企业之间进行的流入或流出,可以划分为宏观人力资源流动和微观人力资源流动两类。其中,宏观人力资源流动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国家之间、国家内部地区之间、国家内部城乡之间的流动;微观人力资源流动则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或企业内部所发生的流动。企业保持适度的人力资源流动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正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适度的流动,会给企业带来新鲜的血液,并有助于保持活力。但是,如果人力资源流动不平衡或人力资源流动水平过高,就会给企业带来诸多的挑战。其中,最重要的挑战有两个: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的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用工短缺。

反映人力资源流动最常用的指标一般有两个,一个是离职率,一个是新进率。当离职率等于或小于新进率时,组织的人员规模可维持平衡或不断扩大;反之,当离职率大于新进率时,企业就会出现人员规模的萎缩,并会出现“用工短缺”的问题。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出现少量员工的离职,完全可以通过招聘及时补充。但是,如果短时间内员工离职过多、离职率过高,企业补缺工作的难度就会增大,乃至招聘任务无法完成、“岗位空缺”持续存在。

二是,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过高会给企业带来“高企不下”的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源流动,特别是员工的离职会带来额外的成本。离职带来的成本,一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员工离职带来的显性成本,如直接的经济损失,会侵蚀企业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滑。隐性的成本往往都是一些间接的损失。这些间接损失造成管理上的风险有时会更高于其直接经济损失。总体而言,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越高,空缺的岗位和拟招聘的人数就越多,而相应的成本也就越高。

由此可见,企业要维持可持续性发展,内部的人力资源流动必须要保持在适度的水平上,并能维持动态的平衡,否则企业就会遭遇“用工短缺”及“人力成本高企不下”的问题。企业若是长期新进率小于离职率,人员规模必然会不断萎缩,最终就会“无人可用”而倒闭破产。也正因如此,企业有必要建立一套有关人力资源流动的指标监测体系。这套体系,监测的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以及人力资源流动的平衡性,监测的对象可以是全体员工,也可以是一些重要岗位或重点群体。

而鉴于成本的考虑,这套监测体系的建构,最好能基于既有的数据,而不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进行采集。如果能基于既有的数据,经过数据挖掘、统计分析技术来建构这样的指标监测体系,这项工作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考虑到在企业各种类型的员工中,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更高。为此,本研究拟从该群体着手,分析该群体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及平衡状态,并积极探索相关指标背后的内涵及潜在的影响机制,如性别、代际等人口等变量对人力资源流动性的影响,以为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流动性的管控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究方法

1、分析材料及数据挖掘步骤

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苏州地区某7、力资源公司为例。经该公司许可,本研究选取了该公司在苏州地区制造型企业八个劳务派遣项目,这八个劳务派遣项目自20XX年7月以来便存在,并延续至今。本研究选取了这八个项目自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期间合计21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并以此为分析材料。该公司提供的每个月份的员工花名册都包括了如下几个共同的字段信息:

①身份证号(以下简称ID);

②性别;

③入职时间;

④离职时间(未离职记录为“空”)。

根据这四个字段,并按如下步骤分析,可挖掘出如下一些数据信息:

第一,利用ID的唯一性,可合并21个月的数据,生成每个ID一行数据的文件。每行数据均包括:

①ID(身份证号);

②性别;

③入职时间;

④离职时间。

此外,根据ID,还可提取出“出生日期”这一变量,基于“出生日期”这一变量,确定出员工的“代际”信息(1=90后,2=90前)。

第二,利用“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这两个字段的信息,可判断每个员工自人职以来,在每个月份中的工作状态。在每个月份中,都可用如下四个变量来表征员工的工作状态:

①新进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为当月的员工;

②离职员工(1=是,0=否),是“离职时间”在当月的员工;

③月初在岗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在本月第1天之前、而离职时间在当月第一天之后或值为空(20XX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员工;

④月末在岗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在本月最后1天之前、而离职时间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后或值为空(20XX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员工。鉴于统计期为21个月,按前述操作规则,重复21次,共获得21组(每月1组)员工的工作状态。

第三,分别以“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1990—1999年出生的员工)、“90前员工”(1990年前出生的员工)为分析对象,根据员工在每个月里的工作状态(是否为“新进员工”、“离职员工”、“月初在岗员工”和“月末在岗人员”),可分别统计出“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90前员工”在21个月份中的新进人数、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初在岗人数,并根据“离职率一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末在岗人数)/2]”和“新进率一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末在岗人数)/2]这两个公式,计算出“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90前员工”在每+71份里的新进率和离职率。

2、样本特征

统计期初(20XX年7月1日)的在岗劳务派遣员工有2663人,经过21个月的人力资源流入与流出,到统计期末(20XX年3月31日)还剩在岗劳务派遣员521262人,员工净流失1401人,规模减少了。在21个月的统计期内,先后离职的劳务派遣员工有17562人,平均每月离职836人,加上期末在岗的劳务派遣员工1262人,本研究涉及到的劳务派遣员工(包括离职和在岗人员)合计18824人。

三、结果

1、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分析

离职率和新进率是反映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最主要指标。为了描述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率与新进率的水平,并分析二者之间内在联系,本研究对这两组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1所述):

①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最大值为,平均值为;

②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的最小值为,最大值为,平均值为‰

③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p=);

④全体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与平均每月新进率相差个百分点(MD=),但这一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0、707,df=20,p=)。

2、差异性比较

(1)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在性别上的差异性比较

为了分析不同性别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率、新进率上的水平差异及内在关系,本研究对男性、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2所示):

第一,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33、0%,最大值为109、3%,平均值为47、1%;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2、2%,最大值为55、3%平均值为34、4%;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757,p<0、001);男性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相差12、7个百分点(MD=12、7%),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5、225,df=20,p<0、001)。

第二,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9、2%,最大值为116、0%,平均值为43、7%;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6、2%,最大值为83、1%,平均值为37、0%;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942,p

(2)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在代际上的差异性比较

为了分析不同代际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率、新进率上的'水平及内在联系,本研究对90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3所示):

第一,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9、9%,最大值为89、1%,平均值为44、0‰90前劳务派遣员工最小值为21、3%,最大值为85、5%,平均值为37、0%;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791,p<0、001);90后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相差7、0个百分点(MD=7、O%),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3、438,df=20,P=0、003)。

第二,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8、9%,最大值为103、7%,平均值为39、7%;90前劳务派遣员工新进率最小值为28、9%,最大值为103、7%,平均值为35、5%;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953,p<0、001);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相差4、2个百分点(MD=4、2%),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2、113,df=20,P=0、047)。

四、主要结论与讨论

根据上述的结果,可以概括出如下一些主要结论:

1、目前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高,基本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根据上述结果可以看到,在21个月中,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9、2%,最大值为88、2%,平均值为42、1%,而新进率的最小值为9、3%,最大值为103、6%,平均值为38、5%。换言之,在低峰期时,每个月也有将近29、2%的人流失、9、3%的人流人,而在高峰期时,每个月可达到88、2%的人流失、103、6%的人流入。就以最低值为29、2%的离职率来看,企业往往也会觉得难以承受。如果没有人员的流入,29、2%的离职率意味着企业的员工,仅需3、425个月就会全部流失完;而以42、1%的平均离职率来计算,2、375个月就可能流失完所有的员工。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目前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较高,换句话说,这一群体面临着严重的就业不稳定性问题。

2、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这意味着二者存在相伴相生的关系,企业旺盛的招工需求(高新进率),其背后可能存在着一个较高水平的离职率。近些年来,一到特定的时间点上(如每年的9、10月份,以及春节前后),一些沿海发达城市就会出现“用工短缺”的现象。很多媒体会将之归结为人口红利的殆尽——即人力资源市场不能提供足够的供给。事实上,导致“用工短缺”现象产生的原因,人力资源市场供给减少并不是最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的“用工需求”突然增大。“用工需求”的突然增大,无非两类原因。

一是企业订单增加或规模扩大

而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因员工的“高离职率”而产生了大量的岗位空缺。企业要维持动态的、平衡的发展,就必然会在短时间内招聘大量的人。如果人力资源市场在短时间内不能提供充足的供给,“用工短缺”问题就会持续存在;如果人力资源市场在短时间内能够提供充足的供给,“用工短缺”问题就会得到缓解,但缓解的同时,也会伴随着较高的“新进率”。正如本研究上述结果显示,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新进率为38、5%明显小于平均每月42、1%的离职率。这意味着,该劳务派遣机构目前在员工的招聘上,几乎全部都是为了补充人员的流失。

3、目前的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人力资源流出略高于人力资源流入

尽管21个月中,平均每月离职率与平均每月新进率并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但是平均每个月3、6个百分点的差异,也不能忽视。若长此以往,该机构的劳务派遣员工规模必将逐步萎缩掉。事实上,这一趋势正在发生。该机构在21个月期间,7个项目上的劳务派遣员工的规模已经从最初的2663人萎缩到1262人,净流失了1401人,人员规模减少了52、6%。这对于以劳务派遣为主营业务的人力资源机构而言,这一趋势若持续下去,最终结局只能是项目终结、企业关门。而对于一个用工企业而言,如果新进率持续小于离职率,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企业持续“用工短缺”,并最终“无人可用”。反言之,如果企业不存在员工“高离职率”的问题,那么,“新进率”也不会那么高,而“用工短缺”问题自然就不会存在。当然,新进率略小于离职率,也可能是企业业务调整或转型升级的结果。比如,用工企业缩减了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规模,或者是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高了自动化生产水平或员工生产效率而减少了用工的需求。因此,当平均每月新进率小于平均每月离职率的时候,也要分析—下原因。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因素,而是企业招聘需求旺盛,但自身或合作机构的招聘能力跟不上或吸引不到足够多员工的时候,企业就要格外警惕,及时提出因应策略。

4、性别因素和代际因素,对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的影响

男性员工相对女性员工、90后员工相对90前员工,有着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流动。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都显著高于女性;而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则高于90前。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人力资源实务工作者长久以来的印象——男性员工、90后员工更不稳定、更倾向于离职。导致男性员工相比女性员工更倾向于离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两性在自我概念、职业性格、职业兴趣和职业价值观等方面上的差异。而对于90后员工而言,则可能是因为初入职场,本身就处于一个职业尝试期。处在这个阶段的人,往往更倾向于不断更换工作以谋求更多的尝试、体验或经历。而“男性员工的新进率要高于女性”、“90后员工的新进率要高于90前”这两个结论则可能说明:目前的人力资源市场中,男性员工与90后员工相对比例较多。

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看似供需两旺,有企业大量招人,也有大量的人要找工作,但是这未必意味着区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市场就健康、可持续,或是经济回暖、欣欣向上的反应。这很可能意味着,目前区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多处于一种内部流转、自我循环的状态。员工只是从本区域范围内的一家企业流出,然后又流入本区域范围内的另外一家企业,而企业新进的员工,也只是从另外一家企业流出的员工。于是,流出的男性员工越多,新进企业的男性员工也就越多;流出的90后员工越多,而新进企业的90后员工也就越多。这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速流转,转看似造就了旺盛的人力资源市场,但实则企业生存环境和员工就业环境恶化的一种征兆。

五、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利用每个月的员工花名册,经过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可以有效监测企业员工或重要员工群体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及平衡状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的动态关系、内在联系,以及性别、代际因素对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影响。就本研究分析的劳务派遣员工这一群体而言,他们的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二是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三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四是性别和代际因素,对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影响。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 劳务派遣单位 数量日益增多,《 劳动合同法 》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 ,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论劳动法的新规定和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08年1月1日其施行。相对于原先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新规定更加有利保护劳动合同中弱者-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不可避免地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些不足之处,现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和心得,谈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和不足。 一 、新规定及其意义 1.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单位认为员工严重违纪而予以开除的劳动纠纷,但结果都因单位缺乏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公示或告之的证据,仲裁庭一般都以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无合法依据而裁定用人单位开除决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4条对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和实施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符合的程序加以了明确,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尽告之义务,否则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对劳动者无约束力,用人单位也不能根据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相关决定。 2.事实劳动关系的取消和代替长期以来,用人单位一直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这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上, 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0日,但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却不在少数。劳动法仅仅规定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政责任,作为劳动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往往无法得到用人补偿劳动,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根据时间分别加以规定,明确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法律责任: 2.1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2.2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2条第三款) 3.劳务合同身份的正式化作为中国特定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大量的劳务工(民工)的法律问题日益加剧,劳动法对此无任何规定,其他相关的规定却把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分开来,在司法实践中,由劳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这往往不利于保护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12条明确了原先的劳务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并明确了不得约定使用期,对广大处劳务工(民工)无疑是一个福音。 4.试用期的明显缩短原先的劳动合同法笼统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即用人单位可以决定劳动者试用期的长短,这对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合同的劳动者来说明显不利。劳动合同法第19条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对试用期加以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法律化, 另一方面试用期明显缩短,大大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而二个月;(3)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而六个月;(4)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5) 无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新计算方法原先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根据解除的劳动合同已履行的年份来计算的,并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也即如双方签订的是5年期的劳动合同,如履行到第4年,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4个月的工资。在司法实践中,这个规定有很大的漏洞,为了规避上述规定,很多用人单位故意和劳动者只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续签一年,这样如用人单位到时不在需要劳动者时,不需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针对上述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依据进行了调整,明确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并不再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除该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3项则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一年一签的行为彻底打击。 6.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原先劳动者为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还有可能经过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前后时间之长和诉讼成本之高,使得劳动者筋疲力尽,劳民伤财,一些劳动者因付不起巨额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不得不放弃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上述新规定,一方面简化了劳动者的追索劳动报酬程序,同时大大介少了诉讼成本。 7.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诉讼请求的选择。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但劳动者的请求只能是要求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并继续履行合同,虽然有些案件最终以双方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偿调解结案,但上述主动权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后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很难继续能在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找各种理由为难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充分考虑了上述劳动者的尴尬境地,第48条规定劳动者即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这无疑给劳动者一个主动选择的权利。 但法律既已定,暂时不可能修改。用人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可采取变更原协议的变通做法,将新的协议变更为:劳动者必须服务到一定年限,在完成服务年限前房子产权属于用人单位所有。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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