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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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有人也许会问,法律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譬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欲望。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律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1.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2.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3.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4.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我同意楼上的说法
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三、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 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这是上百度查的,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再下笔。我也是学法学的,我的文笔不好,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O(∩_∩)O哈哈~)
历代的法律,都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直接决定了她的法律制度。根据古代法律的特征,给历代的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带来了什么影响?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主义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了独裁专制。皇权就是国家,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的同时,也巩固和强化了国家。2.礼法结合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许多法律内容都是以儒学的等级伦理关系作为定罪或赦免的标准,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尊奉。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这为中国发展成为一个礼仪的文明国家,起到了一个历史性的作用。3.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现。唐之后,宋、元、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这在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同时,助长了统治阶级中的贪官污吏,使得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4.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从战国李悝著《法经》始,至秦、汉、唐、宋、明、清诸律,都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混合编纂形式,贯穿于封建社会各朝代。由于侦破、起诉、审判三权合一,这就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形成冤假错案。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特点鲜明的法律体系。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一),1 - 4卷,总则; (二),5 - 11卷,审判; (三),12 - 19卷,物; (四),20 - 27卷,买卖、利息、婚姻、监护、保佐等; (五),28 - 36卷,遗嘱、遗赠、信托; (六),37 - 44卷,继承、赠与、所有权、占有的取得、诉讼等; (七),45 - 50卷,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后来,“潘德克顿学派”在建立其私法体系时,对“学说汇纂”的结构加以改进,把包括刑法、刑诉法和行政法在内的公法排除在外,把(三)和(四)两个部分的次序加以颠倒,形成五个部分。 我们看到,“学说汇纂”经过这番整理,其结构和顺序就和《德国民法典》的编排基本一样了,这反映了两者之间学术上的渊源关系。《德国民法典》称之为“现代学说汇纂”,其言不虚也。 《德国民法典》还吸收了德国工业革命实践的新经验。十九世纪中期,德意志各邦订立“关税同盟”,形成统一大市场。以后,德国的工业革命发动,经济开始“起飞”。半个多世纪后,工业革命基本完成,德国成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强国。德国市场化工业革命丰富的实践经验,被吸收到《德国民法典》中,使它成为一部更加现代化的民法典,思想和学术水平大大超过了《法国民法典》。要知道,《法国民法典》公布时,法国基本还是一个农业社会,那时候,连“法人”的概念还没有呢。 当然,民法学术精进和《德国民法典》的颁布,同时为德国工业革命提供了严谨周详的产权规范,也使德国的“经济起飞”,不仅比英、法等国更加成功,而且进行得更为井然有序。比如,德国的工业革命虽然也是私有制和市场化的,但却没有发生英国和法国像狄更斯的《双城记》和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等小说里描述的那种腐败和混乱的社会情景。《德国民法典》对欧洲和世界民事立法的深刻影响 《德国民法典》凝结了“历史学派”的学术成就,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又一杰出成就。它打破了《法国民法典》近一个世纪的垄断地位,世界近代以来的民法立法,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辉煌典范。此后,《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并列,成为“大陆法系”的两大支系,这种地位维持至今仍未改变。 在德国当年编纂的包括宪法、刑法等五部法典中,《德国民法典》是最好的一部。它的编纂和实施,不仅对德国有很大的意义,在国外也引起广泛的兴趣,受到各国法学界的重视,对世界法律进步产生了重要而广泛的影响,并且为近代欧洲和世界许多国家的立法所效仿,比如: 瑞士1912年实施的《民法典》,体例上独具特色,开头是一个简短序言,然后是“人格法”、“亲属法”、“继承法”和“物权法”,“债权法”另由“债务法典”规定。它是在总结法德两国民法典编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民法典,吸取了法国民法典的实用精神,文字通俗,法规具体;但从内容和编纂风格来看,它受德国民法典的影响较大。 奥地利《民法典》早在1811年就己颁布,但为了吸收德国民法典的某些思想,又于1914— 1946进行了修订。 1933年的波兰《债务法》,1946年的希腊《民法典》,1926年的土耳其《民法典》,1924—1935年的泰国《民法典》,1916年的巴西《民法典》等,这些国家的民法立法,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德国民法典》的影响。 应当指出,《德国民法典》对其他国家的影响,主要是在法律的理论和学术方面,在实际采用方面则比《法国民法典》要少,这是因为《民法典》的颁布,法国比德国早近一百年,先到为君,许多国家己经习惯了,也是由于《德国民法典》结构严谨、概念抽象,学习和掌握起来难度比较大。 我们还发现,以上受《德国民法典》影响的国家,并不是德国的殖民地。如果说,当年《法国民法典》的传播,有时在有些国家,是由拿破仑的武力强加的。那么,由于德国是个后起的殖民帝国,一次大战后,不多的殖民地又全部丢掉了,因而没有拿破仑用武力传播《民法典》影响的条件。所以,《德国民法典》在世界上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它在法律方面精湛的理论和学术。一种人类文明智慧杰出成果的传播,没有伴随着血与火的战争与征服,是令人欣慰的,这使《德国民法典》在世界的传播,成为一种令人感到温馨的文化现象。 从哲学的角度看,《德国民法典》作为“历史法学派”杰出的学术成就,之所以能够对世界不同民族产生广泛影响并被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效仿,说明“历史法学派”的学术思想要旨反映的,不是萨维尼说的德国的“民族精神”,而是黑格尔讲的“世界精神”。 当然在那个时代,同萨维尼一样,黑格尔说话写文章也不是无所顾忌的;实际上,黑格尔的所谓“世界精神”,其实指的就是“自由”。而“自由”,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法的理念”。
哲学对法学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哲学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包括法律,所以说想要学好法律首先得明白哲学是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抱歉不能给出明确定义)。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 手段。法律起源于哲学并包含在哲学之内,法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脱胎于哲学;哲学为法学提供了研究问题的方法论和认识途径;哲学的变化左右法学学科研究重点和研究方法的变化,哲学的研究对象无所不在,伦理、道德、政治等等社会学科的深入研究,对于法律的制定和规范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哲学中法哲学的不断探讨不断进步也让法律日趋完善。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大家都知道当年臭名昭著的纳粹,纳粹的形成,纳粹的众多打着人民旗号的法律法规(包括清除犹太人),无不打上了当时德国主流哲学思想的烙印,得到了海德格尔等一批哲学家的理论支持,所以说法律蕴含在哲学之内,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会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
计算机网络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目前,人类社会已经迈入了网络时代,计算机和互联网已经与老百姓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人类社会目前又处于了一个历史飞跃时期,正由高度的工业化时代迈向初步的计算机网络时代。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的今天,电脑和网络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那么今后,我们将用怎样的态度和方式来面对网络科技给我们带来的物质层面和精神上的变化,我们必须对因为网络而引发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各个层面的深层次变化作一个深刻的理解和清醒的认识,我想这必将成为是当今人类所面临的最大课题,也可能是我们科学工作和研究者们需要面对的新的挑战。 一、计算机网络下的社会发展 正确认识计算机和网络的力量,是我们讨论计算机网络对当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产生何种影响的基础,是探讨计算机网络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前提。对现代社会而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的发展,将会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网络作为一种生产和生活工具被人民广泛接纳和使用之后,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将会变得更为巨大。下面我们就计算机网络对社会将产生的几方面影响做一下简单地介绍。 首先,网络将会推动社会生产力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人类社会经历好几次技术革命,而计算机网络时代到来,宣告了一场新的科技革命的到来。计算机和网络时代的主要元素就是信息,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会空前加快,人们了解信息、传递信息的渠道将增多、速度将变快,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也将会变的更强。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将会推动与信息相关产业的进步与发展,如生物技术和电子技术等。而一些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也都将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巨大发展,从而促使科技作为人类社会第一生产力的地位显得更为突出,甚至可能会让科学技术逐渐上升为一种独立的力量进入物质生产过程,并成为决定生产力大小的决定性要素。 在计算机网络时代,信息将会变成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源,将会成为社会发展所要依赖的综合性要素,而借助于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将会变的更为简单。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的信息网络和信息数据库,使社会经济的各个部门都能够把企业生产和经营决策建立在及时、准确和科学的信息基础上,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近些年来,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都陷入了一个经济增长率低、甚至经济衰退的怪圈,出现长时期内在经济低增长、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上徘徊。导致了这些国家出现了许多经济动荡和社会秩序混乱情况的出现,社会公众对经济复苏的要求也变得十分强烈,在计算机和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这些国家把推动经济再增长的希望压到了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上,他们把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到发展信息技术和开发计算机软件的行业,希望通过信息产业建设来挽救经济发展不力的局面,事实是他们的努力获取了巨大的回报,带来国家经济的新一轮发展。目前,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通过网络延伸的产品已经在各行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从为了一些国家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他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在今后的经济竞争中,对信息的了解和利用的能力高低将会对竞争的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只有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社会信息网络,才能为经济振兴的获取新起点和一个有效保证。对一个国家如此,对一个企业也是如此。今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小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与企业对行业信息的了解能力,企业只有在及时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才能有效的来组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在企业管理、生产销售和财务会计工作中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也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能力和个部门的工作效率。 其次,对于个人来说,通过使用计算机和网络,人类的工作和劳动方式也将会发生许多改变。生产活动有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劳动者也就是人是生产活动开展的主体,他们将决定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以及劳动方式的选择。同时,几个生产要素也是相互作用,他们的合作程度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生产的效率和结果。在生产工具和生产水平比较落后的时代,人们在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之后,受到的回报却十分有限,这正是受到了落后的生产环境的制约。 不过,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随着计算机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一改变将会变的更为明显。我们可以预计到在不久的将来,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连接,人们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可以让大家节约出更多的时间去处理一些其他的事,使人们在行动甚至是思想上都得到了解放。另外,我们可以借助计算机网络把我们的工作思维和方法输入到机器里面,完成本来我们必须亲手完成的任务。在企业的生产中,我们不仅可以通过计算机来对产品的外形、包装和性能做一个全新的设计,还可以通过计算机对产品的生产、包装和发配过程做一个全程的控制,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且我们还可以把企业和公司里的计算机组合成为一个网络体系,由一台主机对分机进行控制,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连接网络,保证整生产流程协调进行。通过网络进入生产过程,我们可以把原先大量的人力支配的生产环节节约出来,让他们去从事更为灵活的生产活动,这也可以说是人类生产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 再次,计算机网络将会开辟电子化管理的时代。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会给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方式和方法。未来电子化的政府管理模式可能会得以实现。今后,上到高级政府职能部门,下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可以通过网络,以电子方式来履行管理的职能,可以建立专门的政府管理的电子系统,发布管理通告,颁布新的政策法律和相关政府新闻,各级政府和部门可以从自身的管理方向出发,建立起电子数据库,为政策的出台和查询提供有效的帮助。另外,通过这些网络,有关部门可以及时了解相关的信息和基层群众反映的情况,从而比较及时做出政策的调整。通过这个专门繁荣电脑网络,可以是政府和职能不满的管理工作更加清晰,对社会普通群众的透明度也会增加,使政府的行为更能受群众监督,保证社会的稳定。另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决定相关政策的出台和重大决议的推出,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保证政府与群众的有效联系。 最后,计算机网络对老百姓生活的改变也将产生极大的影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我们在今后可以拥有一个新的公共和私人的生领域,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了崭新的形式。网络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使世界的距离变的越来越小。另外,网络还将会为我们提供任何我们需要的服务,比如收发信息、亲友联系、网上购物、了解及时新闻、收看电视节目以及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等等。总之,高效的网络系统将会为我们解决我们所需要解决的一切问题, 由此可见,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将会对人类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将会引起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的革命性变化,将会推动人类文明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二、计算机网络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但是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计算机网络也是一样,虽然计算机网络可以为我们社会发展带来上述这么多有利的方面,但如果我们对网络不加以正确的利用,同样会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带来许多危害。 首先,由于目前网络技术还没有发展到一个比较完善的阶段,网络还存在着很大的虚拟性和不真实性,导致在网络上的思想和政治领域的斗争有了发展的条件。网络的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相关技术的发展将会对人类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然而,由于目前网络的管理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规范性,网络正成为目前许多组织和个人宣传自身理论和思想的地方,甚至成为政治团体和个人用来抨击对手的工具。许多西方国家都有利用网络来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民众思想意识的行为。因为网络信息与那些有形的商品不同,它在其形成和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沾染上一些文化政治色彩,一些对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十分标榜的国家就可以通过网络来把这些思想意识向其他国家的民众加以宣扬,从而达到促使这些国家社会动荡、民心不稳的恶劣目的,进一步实现在政治制度上的影响。我们知道,在网络时代信息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元素,在今后的社会里谁掌握了信息,谁就可以拥有更多的利益。同样,如果那一个组织和团体拥有了网络信息的发布和传输的权力,那么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也拥有了控制世界的本钱。所以,我们必须在未来十分重视在信息产业上的建设,为今后我们国家参与世界竞争赚足本钱。 现阶段,已经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政治团体、甚至是各国政府利用网络的渠道开始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们进行在意识和行为领域上的影响性的宣传,对那些与自己立场和意见不同的政府和团体进行政治上的冲击,企图达到能够动摇和颠覆他们的目的。目前,由于网络技术还不是十分成熟,网络还具有很大虚拟性和不真实性,因而在网络上进行的意识形态领域上的斗争将不会十分明显,但又会显得十分复杂。现在,不同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通过各自不同的方式在网络上发表不同的政治和思想观点,并有可能对一部分网民在思想和观念上产生催化作用,从而形成不同网络派别,各种思想产生激烈的对抗。在网络上不断的论战,形成了很多消极、落后的影响,这都是今后网络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其次,网络会导致世界各国的发展更不平衡。科技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计算机时代,信息的传递速度不断加快,各国各地区的信息的掌握的能力将会对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深度产生极大的影响。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建立网络信息高速公路,原先的经济低迷状况马上得以好转,社会经济开始了的新一轮发展,可见网络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多么巨大。现在信息已经成为各国和各企业实体参与竞争的主要手段,大家都已经认识到只要掌握及时有效的信息才能使自己在兼职中立于不败之地。但我们知道要建立高效、完整的信息网络,需要有巨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够轻易完成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世界范围内的各个国家将会因为经济实力的大小决定他们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在网络时代,那些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后期建设比较迅猛发展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在信息的开发和利用上就会先走一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实力变的越发强大。相反,那些经济实力比较弱的地区,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开发信息网络,通信设施的建设跟不上网络发展的步伐,对信息的收集和掌握就没有发达国家来得及时有效,那么将会使他们在经济竞争显得更加被动,导致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缓慢,甚至倒退。所以网络时代带来的又一个不利影响就是可能导致世界各国的经济差距越拉越大,强的国家借助信息网络变的更加强大,弱小的国家受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变的更加弱小。 再次,网络的普及可能会使不同民族的文化逐渐衰落。网络可以是我们足不出户就对世界范围内的信息有了了解,但是正是由于网络在世界范围内的日益普及,将会导致许多地区的语言、文化受到冲击。因为,在网络在世界范围内普及之后,世界上必定会出现一个统一的通讯和操作系统,必然要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统一的网络语言,按现在语言的普及程度来看,英语将会成为以后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语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为了在网络上获取信息,学习和掌握网络语言将会十分重要。而发展到最后,这种语言将会成为所有国家的共同语言,各民族原先的文化和习俗将被冲击的七零八落,全球化的网络文化和语言会随着信息网络的延伸而扩大,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的人们原有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素养也将逐渐被网络文化和思想所代替。因而,目前我们必须努力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把本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加以保护发扬。 最后,网络可以给人们的劳动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在这越来越便利的背后将会是可怕的人类社会的危机。网络可以打破时间与空间上距离,可以让每一个人不出门就与世界各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会导致人们的集体意识变的越来越淡薄,人的社会意识也会随之慢慢降低。我们都知道,在人类社会进入群居时期以后,人的本质属性就是其社会性,只有人与人之间不断地正面交流,不断的沟通信息和情感才能使人类的社会属性得以保持。但是随着网络的连接,信息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开始到来,各种信息的交流与传递变的十分方便,在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之后,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交流和沟通就会变的越来越少,没有了情感的交流,各个群体的联系将会变的不稳固,最后就是群体的瓦解,各自为战。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大家就会觉得人与人之间直接沟通没有什么必要,通过网络就可以办好任何事情。甚至大家的家族亲情的观念也会变的越来越淡薄,邻里之间的关系形同路人,各自开门各自吃饭,而同事之间的关系也会变的更加简单,而且有可能大家是同事还不知道,因为只要通过网络联系就可以了。社会关系变的越来越简单还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人类的进化将会变的十分缓慢,甚至出现倒退。只有经过不但社会考验和环境的影响,人类才会朝更高的层次发展,但是,在网络时代,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小,而且由于有计算机代替了我们很大部分的劳动,人类的身体也可能出现退化。同样,由于地区之间直接交流的减少,不同的人种、文化和风俗的互补也将变的不可能实现,许多不同的种族优势得不到学习,人类社会的质量将会大幅度下降。虽然这些事情可能会在很久以后出现,或许这只是我们现在的一种猜测,但是我们现在必须为防止这一天的到来而不断努力。 由上述方面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有其利也有其弊,我们必须对其有正确地利用,才能真正地为社会发展所服务。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断地研究网络,从而能够对它有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并能够对其加以正确的利用。 三、结束语 在计算机网络时代,人们对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利用必将会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的功能,将会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在互联网的联系和沟通下,各种信息传播的速度将加快,企业和个人对网络信息的依赖程度也将不断加深,信息需求程度相对较大的部门将成为未来社会中创造高附加值的行业。并通过他们带动相关知识产业的进步和发展,甚至带动全社会的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计算机网络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是人类文明进入到更高阶段的标志,它推动着人类社会向更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推动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连接,打破了原先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阻隔,在无形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们生存的空间,网络给我们提供了超乎寻常的方便和成功。但是,网络也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它要求我们要以更高的层次去面对新的生活和环境,同时不断地改变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我们要抓住网络时代带给我们机遇,不断努力推动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对于沟通行为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本方试图从沟通行为的定义出发,追溯传统沟通行为的变革,介绍较有代表性的相关理论研究,最后从正、反两方面分析网络对于沟通行为的影响,指出在利用网络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不能忽视网络给沟通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网络;沟通行为;影响 1994年,我国在国际上被正式承认为“有互联网的国家”,而在西方,这一年则被称为互联网的商业化年。在这十多年中,网络不仅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而且对我们的沟通行为也形成了巨大的影响。 一、沟通行为的定义 沟通(Communication)即是两个人之间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发生的信息的传递与反馈。沟通的内容包括情感、思想、态度、观点的交流。传统的沟通方式主要有面谈、写信、打电话、发电报以及阅览报刊杂志和看电视等被动的信息接收方式。 沟通行为是为了促使信息成功传递的一切行为。沟通是人类生活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活动。沟通过程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思想传递和情感的交流的重要手段。 人际沟通是为了减少人际间的不确定性,增进自我认知。为了与他人保持良好互动关系,人们便运用各种方式与策略进行沟通。在与人沟通的同时,至少提供了两种信息:内容(Content)和风格(Style)。沟通内容也就是信息的文字含意,是主要的信息来源,较容易解读;沟通风格则是与别人沟通的方式,会影响沟通内容,也会影响听者的接收和解读。风格通常和内容的传达同时发生而且相互影响,也往往提供了解读信息内容的指针。 二、传统的沟通行为 据有关资料记载,人类最初的沟通方式是通过手、脸等身体部位的直接接触来传递信息。人类的沟通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五次革命性的变化。人类沟通行为的第一次革命是因为语言的出现。语言的出现让人类的信息交流地更为快速、内容更为丰富,让人类的交流方式有了质的飞跃。第二次人类沟通行为的革命是由于文字的出现。从用钝器刻在兽骨上的甲骨文,到用毛笔写在竹箴上的字,再到现在的打印文字,文字的出现无疑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文化成果的记载和积淀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文字印刷被认为给人类出沟通行为带来了第三次革命。文字印刷使得人类可以在更大范围内交流信息和传播文化。第四次革命是由于电话、电视等电子媒介物,使得人类可以在不同的地域空间里实现实时交流。现在,数字化的电子媒体被认为是人类沟通史上的第五次革命。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让两个不同空间地域的人不仅可以即时通话,还可以同时传递图片、大量数据、音乐,甚至还可通过视频软件同时看到对方的形象,同时还避免了电话不能将沟通内容保存下来的弊病。可以说,网络的出现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也给我们的沟通行为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 三、网络对沟通行为的影响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对于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沟通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有很多的学者都做过这方面的研究。霍华德•莱因戈德(Howard Rheingold)是较早把网络沟通作为独立的对象进行系统观察和研究的人之一。他提出,网络沟通(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将从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对现实生活产生影响。首先,在媒介饱和年代,网络沟通将重新塑造人们的个性和情感。其次,传统的人际关系是建立在一对一的交流基础上,而网络沟通提供的是多对多模式,因而也将对群体观念和人际关系构成挑战;最后,则是对民主社会的影响,网络沟通挑战了权力集团对传播媒介的垄断。莱因戈德的开创性研究极具启迪性,他的著作大体上为后来的研究和争论设置了一个框架。后来的研究者,对于网络对于人类的影响大多呈现三种趋向。一是乐观主义的期待,强调网络传播产生了新的社会交往形式和沟通行为模式,并将与新的都市生活环境相适应。另一种则体现出强烈的批判意识,认为电脑带来社会关系的非人性化,互联网的使用加剧了人的孤独、疏离感,甚至是沮丧的感觉,实际是减少了人与人的交流和沟通。第三派的观点带有某种折衷主义色彩,认为虚拟社群独立于现实社群之外,与之互动,但并不对立。基于已存在的大量研究,笔者认为应该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待网络对于沟通行为的影响。 任何一项新事物的出现都不可避免的包括优点和缺点两个方面。下面,笔者将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网络给现代人的沟通行为带来的影响。 网络沟通的特点是信息可实现几乎同步的传输,利用网络沟通的两个个体可几乎同时共享文字、声音、图像等资料;信息量的传递和获得相关信息的能力比历史上任何一种沟通方式都更具优势;几乎涵盖了传统沟通行为的一切方面。网络带给人类沟通行为变化的优点在于: 1、 沟通形式多样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基于网络的沟通方式层出不穷。 人们可以通过互发电子邮件代替传统信件;可以通过采用一些即时通讯工具代替打电话,如QQ、MSN等;若你的电脑配有一对价格低廉的摄像头和小话筒,你甚至可能看着对方的面孔唱情歌,这类似于面对面的交流。 2、 更加不受地域的限制。基于网络的沟通行为比传统的打电话或写信、发电报具有更加广阔的实用范围。鼠标一点击,世界任何一个拥用互联网的角落你都可能连接上,世界真正成为了一个村落。而且如果你的语言能力够强的话,你还可以留下你的评论。而不是像过去我们不辞辛劳地跋山涉水后,在筋疲力尽之前写下“XX到此一游”的话。你大可以潇洒走一回,五分钟后,你已经神游到了地球的另一端。 3、 沟通范围更大。传统的沟通方式,你很难想象在同一时刻与不同地域的数百人一起对话,一起欣赏一篇文章或一首歌还能立即知道其他人的反应。这,在拥有互联网的今天,只要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就全没问题了。 4、沟通的成本更为低廉。现在,除了在购置电脑、网络支持等一次性投入较大外,网络建成后的每一次信息交流相比其它的传统沟通方式都更为便捷和成本低廉。以要与某人商量一件事为例,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谈将包括交通费,来回路上的时间等;打电话包括电话费,要传送某资料还要打印和传真费;而利用网络你只需登陆QQ,联上视频,就类似于面谈,再附上一封带资料附件的电子邮件,完成整个过程可能用不上你收拾好资料物品出门打出租车的时间,而且对于宽带包月的用户,上网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尽管网络给人类沟通带来了如此多的好处,但我们说,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于人类来说都是硬币的两面,弊端与优点共存: 1、网络使人们之间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少,实际使沟通行为趋向单一化,即更多地依赖于网络。正因为网络是如此的方便,过去要面谈的事情现在要么打个电话,要么上MSN或QQ几行字敲出去,一切搞定。逢年过节是中国人联络感情的好时机,而现在是电子贺卡代替了名信片,电子邮件代替了带有个人笔迹的书信,连买的礼品也可以网上订购并代你送货上门。我们知道,凭借媒介进行的沟通行为会因为媒介物的特点而使得信息有所损失,尽管网络非常发达,它毕竟还是与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有所不同,话语信息讲完了,而情感的互动却如隔山打牛。沟通方式的单一化损失的不仅仅是情感,还有正义感、良知和公德心。 2、 网络使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了。现在,我们都讲究求诚信社会。 但网络先天的虚拟性就决定了他不可避免的虚幻。面对的是电脑,你讲你是什么人你就是,甚至连性别也可以选择。记得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是:一个人对着电脑,对网络那端的那位一“网”情深,却不知对面上网的却是一只狗。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一只狗”成为了对网络虚幻性的生动写照。很难想象,当沟通缺乏了信任这个基石,交流的内容还有多少可以相信。这不知是沟通之幸还是不幸?而且,网络的虚幻性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是处于网络时代的我们不得不面对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既不是人参果百利无一害,也不是潘多拉魔盒全是灾难。网络在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沟通行为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和对待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白淑英.网络技术对人类沟通方式的影响[M]. [2] 陈红梅.网络表达及其对社会的影响[M].华东师范大学传播系. [3] 周君兰.虚拟的沟通艺术——网络与社会研讨会.2001. [4] 陈羿茨.网络空间两性沟通差异研究之初探[M].树德科技大学. [5]Communities in Cyberspace,by Marc A. Smith&Peter Kollock,Routledge,1998.
论网络对中学生的影响 今天当我们步入网络社会,发现青年与网络之间存在众多的契合点,正是这些契合点使青年对互联网“一网情深”。青年在网络影响下千状百态虽然向社会展示了其众多绚丽之处,也令人倍感惊喜。但不少青年网民的失色表现却无论如何不能给社会增辉,不能让人高枕无忧。 (一)网络的正面影响 1、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德育教育工作,教育者可以以网友的身份和青少年在网上“毫无顾忌”地进行真实心态的平等交流,这对于德育工作者摸清、摸准青少年的思想并开展正面引导和全方位沟通提供了新的快捷的方法。此外,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青少年可以同时和多个教育者或教育信息保持快速互动,从而提高思想互动的频率,提高教育效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下载性、可储存性等延时性特点,可延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互动的时间,为青少年提供“全天候”的思想引导和教育。还可以网上相约,网下聚会,实现网上德育工作的滋润和补充,从而及时化解矛盾,起到温暖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作用。 2、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学习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 3、开拓青少年全球视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上网使青少年的政治视野、知识范畴更加开阔,从而有助于他们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样,又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通过上网,可以培养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交流的能力;通过在网上阅览各类有益图书,触类旁通,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二)网络的负面影响 1、对于青少年“三观”形成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很容易在网络上接触到资本主义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思想处于极度矛盾、混乱中,其人生观、价值观极易发生倾斜,从而滋生全盘西化、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崇洋媚外等不良思潮。 2、网络改变了青年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生活方式。青少年在网上公开、坦白地发表观点意见,要求平等对话,对青少年工作者的权威性提出挑战,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同时,上网使青少年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集体意识淡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泛滥。 3、信息垃圾弱化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意识。有关专家调查,网上信息47%与色情有关,六成左右的青少年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还有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也在网上发布扰乱政治经济的黑色信息,蛊惑青少年。这种信息垃圾将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 4、网络的隐蔽性,导致青少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一方面,少数青少年浏览黄色和非法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增多,例如传播病毒、黑客入侵、通过银行和信用卡盗窃、等。这些犯罪主体以青少年为主,大多数动机单纯,有的甚至是为了“好玩”、“过瘾”和“显示才华”。另外,有关网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给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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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影响行为的例子
文化影响行为的例子,文化交际差异是每个区域都会有的,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到文化对我们个人的影响,以下文化影响行为的例子。
孟母三迁
邹孟轲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游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
复徙居学宫之傍。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处居子矣。”遂居。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译文:
孟子的母亲,世人称她孟母。孟子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学了些祭拜之类的事,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他的母亲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孩子居住。”于是将家搬到集市旁,孟子学了些做买卖和屠杀的东西。母亲又想:“这个地方还是不适合孩子居住。”
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孟子学习会了在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孟母说:“这才是孩子居住的地方。”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等孟子长大成人后,学成六艺,获得大儒的名望.君子以为这都是孟母逐步教化的结果。
扩展资料
孟母(公元前392~公元前317年),孟子的母亲仉(zhǎng)氏,战国时邹国人。
她克勤克俭,含辛茹苦,坚守志节,抚育儿子,从慎始、励志、敦品、勉学以至于约礼、成金,数十年如一日,丝丝入扣,毫不放松,既成就了孟子,更为后世的母亲留下一套完整的教子方案,她本人也成为名垂千秋万世的模范母亲,在中国历史上受到普遍尊崇。
黎民百姓传颂着她的故事,文人学士为其立传作赞,达官显贵、孟氏后裔为其树碑修祠,后人把她与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母亲欧母,“尽忠报国”岳飞的母亲岳母、晋代名将陶侃的母亲陶母列为母亲的典范,号称中国“四大贤母”,而且位居“贤母”之首。
文化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 举例
文化对人的影响的特点有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
①文化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一般不是有形的、强制的。文化氛围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能够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情操上的陶冶,提高人的审美水平、道德修养。这些文化影响既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发生,又是人们自觉学习、主动感悟文化熏陶的结果。因此,要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②文化对人的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影响是深远持久的。
举例
你在普通班。想学也学不进去。因为别人都在玩。你在实验班,你不想学。但你也会学。因为别人都在学。你怕别人把你帅得远远的。这就是文化氛围的影响。。潜移默化
认知语言学文化差异推理分析论文
小中大
一、语义联想的文化差异如:hebecameengagedtoIsabel。ThiswasnosurprisetoMrs。Bradeley,sincetheyhadbeeninseparableforyearsandoneknewthatIs—abelwasinlovewithhim。译成:他和伊沙贝尔订了婚,这件事布莱德蕾太太倒不诧异,因为两人耳鬓厮磨已有许多年,而且人们都知道伊沙贝尔爱他。(原文、译文引自张今的《文学翻译原理》P161)。文中inseparable译成“耳鬓厮磨”,首先是由主体认知的结构词汇部分提供inseparable的语义内涵:不可分离的。然后再由主体认知的结构逻辑部分按照原文
(1)他已同伊沙贝尔订婚,
(2)他们俩在一起已多年,
(3)人们知道伊沙贝尔爱他,这些前提来确定inseparable的语义引申和外延所指,从而达到对inseparable的正确的、透彻的理解:两人关系已达到亲密无间的地步,并将之作为推论汉译表达的前提,再由主体认知结构的百科知识:汉文化所描绘的“两人之耳与鬓互相接触比喻相爱之久”,
如《红楼梦》第七十二回:“咱们从小儿耳鬓厮磨……”推论出inseparable的汉译表达为“耳鬓厮磨”比较传神。对于同一词汇的理解,不同民族的人都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和语义联想与推理,这种跨文化交际和语言翻译中的障碍可以借助认知理论得以解决。
二、词汇空缺的英汉差异
这里谈的空缺是指原语词汇所载的文化信息在译语中没有其“对等语”或“对应语”。如:hip—pie一词的翻译吧,因文化差异,汉语中无与之对等的词语,后定译为“嬉皮士”,其实是因为hippie是60年代美国独特产物,是指这样一群人:他们大多对当时社会现实不满,生活方式与众不同,头蓄披肩长发,身着奇装异服,沉湎于酗酒吸毒,根据这一文化语境,汉译时联系到汉语中的“嬉皮笑脸”,推论到“嬉皮”,然后产生“嬉皮士”。
三、词义冲突的文化差异
这里的冲突是指原语词语所的文化信息,与译语的对应词语所载的文化信息是相互矛盾的,也就是说,词语的表层指称意义相同,但词义深层所承载的文化涵义却不尽相同或相反。如“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一短语的英译,就不能简单地译为“bourgeoisliberalization”这样一个对等语,而应先由主体认知的结构词汇部分提供“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语义内涵:“bourgeoisliberalization”,
然后由主体认知的结构逻辑部分来确定它的语义引申和外延,再由主体认知结构的百科知识部分,即: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资产阶级自由化”是指一种背离正确思想的行为,有贬义;而西方文化中,“bourgeoisliberalization”是在反封建斗争起过积极作用的一种政治主张,是褒义的,由此推论出这一短语的英译表达应为“bourgeoisliberal—izationaimingatcapitalistrestoration”,这也是一个认知主体推理的过程。
四、语用涵义的文化差异
词汇的涵义是指词语所蕴涵的民族文化涵义。文化的渊源不同,词语所承载的文化涵义也必然有所不同。在特定的语境中,词语表层的指称意义与深层的言内意义“表里不一”或同一事物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所引起的语义联想不一。如在译Johncanbereliedon。Heeatsnofishandplaysthegame。
时,有人将之译为“约翰为人可靠,他不吃鱼,还玩游戏。”从字面上看,译句与原文形式对应,词义贴切,似乎无可挑剔,但由于译者没有从认知角度来进行思考推理,这种译法仅译出了句子的表层语义。其实根据主体认知的结构词汇部分和逻辑部分应推理出eatnofish和playsthegame应有更丰富的语义引申和外延所指,这是进一步推论汉译表达的前提,而后由主体结构的百科知识部分:
“英国历史上新就宗教派别之间斗争十分激烈,旧教规定在斋日只许吃鱼,新教推翻了旧教后,新教徒拒绝在斋日吃鱼,以表示皈依新教,忠与新政。”可推理出eatnofish表示“忠诚”之意,而playsthegame汉译应为“为人正直”,所以此句的汉译该是:约翰为人可靠,他既忠诚又正直。
五、民族心理差异
民族心理是指一个民族在漫长的衍变发展过程中,在一定的民族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性格、情感、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心理模式和心理特征。不同的民族文化必然导致不同的民族心理,这种差异会产生跨文化交际和语言翻译的障碍。认知理论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如有一例句: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
(鲁迅《祝福》),如何翻译该句中的“胖了”是关键,依据认知理论和方法,当然可以如下推论得出最佳译文。首先由主题认知的结构词汇部分提供“胖了”的英文语义内涵“fatter”然后再由主体认知结构逻辑部分和百科知识部分的结合来确定:如果将此直译“fatter”,容易引起西方读者的误会和不解。
中国人对于“说我胖了”容易理解因为这是中国人重逢时常用的寒暄语之一,“胖了”意思是“发福了”。而美国人不仅无此礼仪习惯,更担心害怕或是非常忌讳肥胖,很自然会把“说我胖了”误解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一种提醒或告诫,由此推论出在英译时应增加一些释语,以求准确向西方人传达
原句语义:Afterexchangingafewpoliteremarkswhenwemet,heobservedthatIlooked“fat”,andhavingmadethatcom—plimentaryremark,hestartedaviolentattackontherevolutionaries。由此可见,针对跨文化交际中词汇的空白、冲突、寓意和联想的不一致以及民族心理差异给语言翻译带来的种种困难和障碍,正确应用认知语言学的推理理论和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从而帮助实现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准确正常的交流沟通和语言移植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现代精神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但由于商品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社会道德滑坡的现象。如:是非、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欺诈等行为成为社会公害。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必然会对正在成长中的中学生思想造成极大影响。学校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对学校德育的优势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在校园里发扬光大,切实提高学校素质教育实效。这已成为时代的疾声呼唤。一、当代中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堪忧现代中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生活在较为优越的家庭环境中,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练,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成果,却不懂成果来之不易。他们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但相当一部分人集体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心理素质较差。他们注重自我、看重功利、道德取向多元化。有的把家长职位的高低、家庭经济条件的优劣、生活消费的层次作为个人价值的体现。我们曾在中学生中做过调查,当问及他们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是否愿意牺牲个人利益时,的中学生表示不愿意或基本不愿意,的学生认为,人应该及时行乐,不要顾及其他;的学生崇拜的是文体明星,崇拜革命伟人的只有,个别人追星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在社会公德方面,有些学生存在着行为和认知上的脱节,认为社会公德可有可无,甚至还有人认为社会公德是一种没有必要的束缚,限制了人身自由;有的学生对帮助他人和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态度冷漠。针对这种现状,窃以为加强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刻不容缓。二、中国传统文化与人才培养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人们,总是从既定的历史传统、民族心理、文化氛围和生活环境出发,并在这些因素的交互影响下成长和发展。尽管人们总是想摆脱旧的传统,抹去旧的烙印,创造新的生活和新的品德,但是又总是无法克服传统的影响。因此,怎样消除传统中消极的东西,弘扬和发挥其积极的方面,就应当成为我们特别研究的课题。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传统?一般说来,传统是已经过去了的事物,是长期以来积淀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心理中,并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发挥着影响和作用的一种现象。传统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在整个人类的各种传统中,文化传统对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文化传统是对人类在今天以前所创造的精神现象的一个总称,它的内容就其主要方面来说,包括从一定价值导向出发的哲学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文学的、艺术的、宗教的各种思想观念的综合。文化传统虽然有着多方面的内容,但它又有着自己的核心。文化传统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这一追求,是贯彻于一切思想的一根主线,即向往美好贬斥丑恶,对人类幸福的渴求和对高尚道德品质的向往。因此,我们在研究传统文化时,要着重研究它和人才培养的关系,因为在人类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值得我们借鉴、吸收和弘扬的因素和内容,对人类社会继往开来,保持可持续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又是什么呢?顾名思义,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创造的精神现象的总称,它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就其最主要内容而言,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1、崇尚伦理,自强不息。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思想贯穿始终。褒善贬恶、追求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往理想的道德人格,涵养美好的精神情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主导思想,是大多数思想家所一贯追求的。在人和人的相处中,一个人既要有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创造精神,又要有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爱人如己的博大胸怀。只有“与天地合其德”,才算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所谓自强不息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奋发图强、孜孜不倦、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中国古人所崇尚的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和夸父追日的故事就是这种精神的生动体现。自强不息的精神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无数仁人志士和英雄豪杰前赴后继,英勇不屈,以至于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卫国家的领土,维护国家的尊严,是同这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密不可分。2、强调理智和智慧的重要性,强调真理的追求和辨证的思考,有着浓重的思辩传统。中国先秦的儒、墨、道、法几个最著名的学派,都十分重视理智和智慧,强调人们对真理认识的重要性,以老子和庄子为首的道家学派尤其重视辨证思考。在老庄看来,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的一面,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一切事物都是能够相互转化的,一切事物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绝对中有相对,在相对中又有绝对,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并力求从整体的相对独立和相互联系上来观察和分析这些现象。《大学》上说:“古之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这段话比较全面完整系统的表达了儒家对人生的根本意义和目的的看法,认为人应当在完善自身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同时又要在完善社会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永无止境。3、有独特的审美意识和人文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在文学、艺术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是全人类文化中最重要、最宝贵的瑰宝之一。中国人历来喜欢以诗歌的形式来表达思想感情,究其渊源,可以追溯到《诗经》以前的帝舜时代,这一传统历久不衰,贯穿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诗经》以其鞭挞社会丑恶、向往美好生活的特有的睿智,审视着人与人之间不同情况下的思想感情;《楚辞》,尤其是其中的《离骚》等名篇,更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千古绝唱,表现了关心人民、热爱祖国、追求理想、改造现实的顽强斗争精神。此后还先后出现了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和明请小说等几个文学艺术的发展高潮,创造了绚丽多彩、辉煌灿烂、具有永久魅力的文学艺术,并以其独特的方式,熏陶和孕育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人文素质和民族精神。三、传统文化与培养高素质人才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对培养和提高人的思想、审美、文化和道德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1世纪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必然发生激烈竞争的时代,如果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发展,就可能遭到淘汰。竞争是多方面的,有经济上的竞争、科技上的竞争、管理上的竞争、人才上的竞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的竞争。而在人才的竞争中,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占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崇尚道德、重视智慧、强调文化艺术修养、注重人文素质的培育等思想,有利于新时期人的思想素质的提高,应当认真的加以宏扬。四、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传统的道德规范,不论是在今天还是在将来都是具有很高价值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只是我国,在全世界各国都出现了人的道德素质下降的问题,这是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结果。市场经济解放了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促进了财富的增加,但同时又使人的利己心和贪婪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的张扬,因而引起了对传统道德的剧烈冲突,出现了世界性的道德水准的下降。因此,在道德建设中,宏扬优秀的传统道德,抑制人的利己心和贪欲的膨胀做到克己利人,是一个殛待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是绝对不能脱离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的。任何文化都具有继承性,同时也有创新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相统一是一切民族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民族道德建设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要用合乎实际的行之有效的优良的道德规范来教育人,从娃娃开始,不断地进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出高素质的适合21世纪需要的人才。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现代精神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但由于商品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社会道德滑坡的现象。如:是非、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欺诈等行为成为社会公害。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必然会对正在成长中的中学生思想造成极大影响。学校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对学校德育的优势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在校园里发扬光大,切实提高学校素质教育实效。这已成为时代的疾声呼唤。 一、当代中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堪忧 现代中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生活在较为优越的家庭环境中,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练,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成果,却不懂成果来之不易。他们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但相当一部分人集体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心理素质较差。他们注重自我、看重功利、道德取向多元化。有的把家长职位的高低、家庭经济条件的优劣、生活消费的层次作为个人价值的体现。我们曾在中学生中做过调查,当问及他们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是否愿意牺牲个人利益时,的中学生表示不愿意或基本不愿意,的学生认为,人应该及时行乐,不要顾及其他;的学生崇拜的是文体明星,崇拜革命伟人的只有,个别人追星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在社会公德方面,有些学生存在着行为和认知上的脱节,认为社会公德可有可无,甚至还有人认为社会公德是一种没有必要的束缚,限制了人身自由;有的学生对帮助他人和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态度冷漠。针对这种现状,窃以为加强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二、中国传统文化与人才培养 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人们,总是从既定的历史传统、民族心理、文化氛围和生活环境出发,并在这些因素的交互影响下成长和发展。尽管人们总是想摆脱旧的传统,抹去旧的烙印,创造新的生活和新的品德,但是又总是无法克服传统的影响。因此,怎样消除传统中消极的东西,弘扬和发挥其积极的方面,就应当成为我们特别研究的课题。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传统?一般说来,传统是已经过去了的事物,是长期以来积淀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心理中,并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发挥着影响和作用的一种现象。传统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在整个人类的各种传统中,文化传统对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文化传统是对人类在今天以前所创造的精神现象的一个总称,它的内容就其主要方面来说,包括从一定价值导向出发的哲学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文学的、艺术的、宗教的各种思想观念的综合。文化传统虽然有着多方面的内容,但它又有着自己的核心。文化传统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讲,可以说是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这一追求,是贯彻于一切思想的一根主线,即向往美好贬斥丑恶,对人类幸福的渴求和对高尚道德品质的向往。因此,我们在研究传统文化时,要着重研究它和人才培养的关系,因为在人类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值得我们借鉴、吸收和弘扬的因素和内容,对人类社会继往开来,保持可持续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又是什么呢?顾名思义,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创造的精神现象的总称,它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就其最主要内容而言,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 1、崇尚伦理,自强不息。 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思想贯穿始终。褒善贬恶、追求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往理想的道德人格,涵养美好的精神情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主导思想,是大多数思想家所一贯追求的。在人和人的相处中,一个人既要有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创造精神,又要有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爱人如己的博大胸怀。只有“与天地合其德”,才算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所谓自强不息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奋发图强、孜孜不倦、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中国古人所崇尚的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和夸父追日的故事就是这种精神的生动体现。自强不息的精神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无数仁人志士和英雄豪杰前赴后继,英勇不屈,以至于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卫国家的领土,维护国家的尊严,是同这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密不可分。 2、强调理智和智慧的重要性,强调真理的追求和辨证的思考,有着浓重的思辩传统。 中国先秦的儒、墨、道、法几个最著名的学派,都十分重视理智和智慧,强调人们对真理认识的重要性,以老子和庄子为首的道家学派尤其重视辨证思考。在老庄看来,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的一面,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一切事物都是能够相互转化的,一切事物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绝对中有相对,在相对中又有绝对,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并力求从整体的相对独立和相互联系上来观察和分析这些现象。《大学》上说:“古之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这段话比较全面完整系统的表达了儒家对人生的根本意义和目的的看法,认为人应当在完善自身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同时又要在完善社会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永无止境。 3、有独特的审美意识和人文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在文学、艺术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是全人类文化中最重要、最宝贵的瑰宝之一。中国人历来喜欢以诗歌的形式来表达思想感情,究其渊源,可以追溯到《诗经》以前的帝舜时代,这一传统历久不衰,贯穿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诗经》以其鞭挞社会丑恶、向往美好生活的特有的睿智,审视着人与人之间不同情况下的思想感情;《楚辞》,尤其是其中的《离骚》等名篇,更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千古绝唱,表现了关心人民、热爱祖国、追求理想、改造现实的顽强斗争精神。此后还先后出现了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和明请小说等几个文学艺术的发展高潮,创造了绚丽多彩、辉煌灿烂、具有永久魅力的文学艺术,并以其独特的方式,熏陶和孕育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人文素质和民族精神。 三、传统文化与培养高素质人才 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对培养和提高人的思想、审美、文化和道德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1世纪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必然发生激烈竞争的时代,如果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发展,就可能遭到淘汰。竞争是多方面的,有经济上的竞争、科技上的竞争、管理上的竞争、人才上的竞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的竞争。而在人才的竞争中,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占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崇尚道德、重视智慧、强调文化艺术修养、注重人文素质的培育等思想,有利于新时期人的思想素质的提高,应当认真的加以宏扬。 四、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我国传统的道德规范,不论是在今天还是在将来都是具有很高价值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只是我国,在全世界各国都出现了人的道德素质下降的问题,这是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结果。市场经济解放了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促进了财富的增加,但同时又使人的利己心和贪婪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的张扬,因而引起了对传统道德的剧烈冲突,出现了世界性的道德水准的下降。因此,在道德建设中,宏扬优秀的传统道德,抑制人的利己心和贪欲的膨胀做到克己利人,是一个殛待解决的问题。 要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是绝对不能脱离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的。任何文化都具有继承性,同时也有创新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相统一是一切民族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民族道德建设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要用合乎实际的行之有效的优良的道德规范来教育人,从娃娃开始,不断地进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出高素质的适合21世纪需要的人才。
文化影响人的认识活动思维方式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