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中,中国古代文学学科与其他人文科学的学科一样,学术上的发展是巨大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古代文学史论文参考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古代文学史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对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理解 文学史一词的复杂性,是近年来学界每有讨论的问题。就这个词的全部含义来讲是指文学自身的纯客观的生成与发展的历史,一些学者称为文学史的“本体”,还有一些学者称为文学史的“原生态”。在我们对文学史进行直觉性的想象时,我们意识到这种文学史的“本体”或“原生态”是存在的,并且它有一种纯客观的性质。科学的文学史研究,把向文学的真实的历史逼近作为研究的一个终极目标,并且也将此作为判断某一文学史研究成果的价值高下的一个标准。但是,“原生态”和“本体”事实上只存在于直觉的想象与逻辑的思辨中,实际存在于人们的认识与阐述中的文学史,最直观的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种种以“文学史”为题的著作,它们事实上是通过一种认识体系构建出来的。 文学史的这种性质甚至在它处于史料状态时就已经体现出来了,这些史料即保存至今的文学作品和一些文学史的文献,都是经过自然与人为的选择的结果,都是经过叙述的。另外就产生文学的历史文化背景来看,我们所依赖的也多是历史学家的成果。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原生态,早已成为历史的东西,无法复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所把握住的文学史,无沦是零星的还是系统的,无不是进入我们的自身的认识领域的东西,即构建出来的东西。文学史越系统、越宏观,它的构建的性质也就越突出。 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的叙述首先得提及孔子。孔子的《春秋》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私人撰写的史书,司马迁认为《春秋》是孔子根据鲁史旧文“约其辞文,去其烦重”整理而成,主要记载政治事件和人物活动。《春秋》对文学史论的贡献至少有二。一是它按年、时、月、日记载史实,后世编年史基本上沿袭此法,这对后人撰写编年体文学史、作家年谱、文学大事记等类型的文学史著影响久远。二是《春秋》于客观记事之中“寄其微言大义”,故有“春秋”笔法之说,对后代学者撰写文学史影响极大。 有当代学者认为:“新文学史既然是史,又与现代政治有那么密切的关系,研究中就必有禁忌,因而要有精神准备,在史德遇到考验时,能够站稳脚跟。古时所以创造了‘春秋笔法’,就因为在不让讲真话的时候,可以隐蔽地讲真话’,川。孔子的《论语》提出“十世可知”即以往知来、以见知隐的历史观,“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印的进化论思想,“不以人废言”即的治史准则,都是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的重要内容。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川,“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明,知人论世、以意逆志已成为历代文学史研究的原则与方法。 魏晋南北朝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文学相对于其他学术或学问独立出来,确立自身的价值和范围,初次形成清晰独立的文学概念,出现了较为完整、自成体系的文学思想和观念。魏晋南北朝也是文学史研究自觉的时代,主要标志有三个。 一是史书中立《文学(文苑)传》。范哗的《后汉书》在《儒林传》外别立《文苑传》区分出儒学与文章之学的不同。萧子显在《南齐书》中立《文学传》,并在传后撰写一篇长论,叙述属文之道及文章体变。此后《文学(文苑)传》便成为多数正史沿用的通例。 二是出现研究文学史的专论。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对文学体裁专门考察其源流,分别其特征,概略而全面、条理化地勾划出文体发生发展的历史线索,是一篇文体史研究专论。钟嵘的《诗品》探讨五言诗体的源流变化,把品诗与辨流结合起乘,在对作家品评时都把每位诗人放人这种诗体、题材和表达方式的继承源流关系之中。《诗品序》史论结合,既系统阐发他的诗歌理论,也概述了五言诗的发展历史。钟嵘品评作家作品的优劣虽然也有不少涉及社会因素,但大多是以审美因素为标准,他提出并推祟诗歌创作的“滋味”,以为“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显示出钟嵘的文学史观的审美倾向。 三是出现了专门的文学史论。《文心雕龙》中的《通变》、《时序》是论述文学发展的文学史论专篇。《通变》被作者归之于“剖情析采”的创作论,实际上是从文学自身演变的历史来探讨文学发展规律,作者概述历代文风的衰变之后,从文学创作自身寻找原因:“竞今疏古,风味气衰也”,争相模仿现代的而忽略借鉴古代的,是造成文风黯淡文气衰落的原因,如何解决文学发展中出现的这类令人优虑现象,刘娜认为:“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文学的生命力在于革新,“通变则久”,但革新之时必须注意继承,一方面要“变”,一方面要“通”,这样,文学的发展才能充满活力,‘旧新其业”。《时序》论述文学发展与时代社会的关系,是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完整的文学史论。刘叙述了“蔚映十代,辞采九变”的文学发展历史,考察了文学演变与历史社会状况的关系。如文学受政治教化的影响:“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而波震于下者也”。又如,文学受包括学术风气与文化氛围的世情的影响。屈原、宋玉等人的瑰异文思与艳丽文辞“出乎纵横之诡俗”;建安文学由于当时“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的;东晋由于清谈风气的影响,时势虽极艰难,文辞却写得平静宽缓,“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刘聪在《时序》中还涉及到影响文学发展的其它因素,见解应该说是相当深刻的。 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科建设既要确立它自己的独立地位,还要确定它本身的系统的内容。作为一门学科,中国古代文学史应该有更深的层次。它应包括断代文学史、各体文学史、文艺批评史和文艺思潮史等。此外,中国古代文学史还应当有自己的辅助性学科。初步想来,至少应有如下几项: (1)文学史文献学。它是为文学史研究提供资料的,是整个文学史研究的基础,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整理和校勘作晶、作家传记材料和其它背景性材料等第一手文献,二是对有关古代文学的研究成果以及已有的文学史研究成果进行摘编和分类,以备索引和参考。 (2)文学史方法论。它属于文学史研究的基础理论,从理论上总结以往的文学史研究的经验与教训,注意文学史研究最新成就在方法上的特点,并评介不同学派的研究方法,引进国外文学史研究的最新思潮,不断探索既体现人类思维和现代科学理论的新成就,又适合于中国国情和古代文学史实际的研究方法。对文学史学科特点的探讨,也属于方法论的范围。 (3)文学史编纂学。它专门研究文学史著作的叙述方法与编纂体例。诸凡记传体、编年史体或“分体合编”式、“时代为纲作家为序”式等不同体例,都要分析其优劣、比较其高下,然后为已有的研究成果找到最适合的叙述方法。 综上所述,文学史有其不可靠性。如前所说,而许多原始记录已经不复存在,文学史是人写的,而且是被不同时代不同的作者所创作。人无论希望自己立场多么公正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主观思想,并且会受到当时的社会文化所影响因而无论是再好的史学家,其所记录的历史都会带有其主观意向,都会与真实的历史有偏差,而且在历代传抄学习中,因所读之人与成书时的时代不同,知识程度不同,以及普遍存在的误读现象,可以说“文学史”即为“人学史”。 然而,因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前人写的文学史终究是给后的人所看,前人有的主观意识在后人身上同样能找到,前人所做过经历过的事情后人未必就不会去做去经历。相反,许多后人所做的事情在前人那都能找到相同或相似的记录。正如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朝代如何更替,在中国可追溯的近三千年历史中,中国文坛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发生文艺复古运动,每次复古运动之后又会有更激烈的新思想新文化爆发。因而文学史又有其可靠的一面,毕竟前人还是留下了不少文字作品,白纸黑字还是有根可寻的。 如果可能,在编撰中国古代文学时,应该同时关注不同朝代同一文学运动或者相似的文学改革(如观察不同朝代但同样都发生过的“复古”运动),以此作为对比,相互对校,从中发现它的规律或者谬误,这样大概更有利于中国古代文学史的构建。 参考文献: 《试论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科建设》 张弘 社会科学辑刊 一九八六年第一期 《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述论》 佴荣本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5期 《中国古代的文学史构建及其特点》 钱志熙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文学遗产-二三年第六期 古代文学史论文参考范文篇2 试论古代文学史课中的师生互动 摘 要:中国古代文学史课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提倡课堂中的师生互动。在知识与能力方面教学相长、情感上互相感染和观念上相互碰撞,从而提高教学效果,达到培养理论和知识扎实、具有较高鉴赏、分析和创造能力的人才的目的。 关键词:古代文学史课程师生互动 近年来,课堂中的师生互动在高校的教学改革中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甚至成为教学效果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中国古代文学史课是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课程内容涵盖上自先秦下至近代的中华民族五千年优秀的文学遗产,历来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即教师讲授,学生听与记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容上,采用文学史知识与作家作品介绍相结合的方法。但在实际教学中这种“填鸭式”教学方式越来越不能被学生接受,教学效果受到极大影响。笔者在在教学中,借鉴同行的教学经验,尝试引进师生互动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笔者认为古代文学史课的师生互动主要体现在教师与学生在知识与能力方面的教学相长、情感的互相感染和观念的相互碰撞三个方面。 一、知识与能力的教学相长:传授正确的知识这是古代文学史课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开阔的文化视野,尤其是培养学生对经典作品的审美能力、感悟能力,增强人文素质,是古代文学史课的一个较高目标。实现以上的目标首先要学生有学习的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这就需要突破传统授课方式。 改变“满堂灌”、“填鸭式”的进课堂教学模式,采用让学生参与到讲课环节中的课堂结构方式,即提前将要讲授的课堂内容提炼出几个典型问题布置给学生,学生围绕相关问题查阅资料,撰写出发言或讲授提纲。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所设计的问题采取不同的课堂教学形式。如讨论(或辩论)式、教师(或学生)答辩式、案例分析式及学生主讲教师总结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这样不仅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促进学生对所学内容做进一步深入的理解、分析,同时促进教师自身的业务进步,因为教师要花比传统授课方式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备课,以准备问题的设计和课堂中学生有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的解答。 如在讲《史记》文选时,学生对《项羽本纪》和《李将军列传》做了大量的查阅文献的准备,分小组做了幻灯片,对作者及其思想和艺术成就,传主的生平事迹及历史评价、作者艺术特色等都有独特的分析、讲解和讨论。学生也对一些不清楚的问题提出来请老师解答。对师生来说,都是一个促进和提高的机会。教学相长,收获很大。 二、情感的互相感染:古代文学史课的师生互动,应是在情感层次的互动。文学是人的文学,历代的经典作品中往往蕴含着深厚的人生情感与深刻的生命感悟。一部古代文学史也是一个民族的性格和情感形成发展的历史。通过对文学史的学习、对文学作品的阅读,领悟凝结于其中的个人与民族的信仰情操精髓.对于陶冶接受者的精神品位与人文素养,有着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 古今社会文化背景和氛围不同,今人思想感情、心理结构、感知世界的方式、思维方式以及情感方式等与古人有较大差异,学生不可避免地对古代文学感到隔膜,他们常常不能很好地理解古代人的所感、所思,对古代人的生活、对古代文学普遍缺乏兴趣。作为教师有责任和义务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培养高尚的人格。 无论是一个作家的生平创作、一种文学现象的出现、一种创作方法的产生和更新等都离不开特定时代的人。这就要求教师要掌握大量史料,要非常熟悉史料,以致烂熟于心,在向学生讲解之前要预先转化为自己呼之欲出的感性体验,用带有情感色彩的语言进行描述与讲解,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般的现场感。在对作家作品进行讲解时,采用一种领悟式的体验阅读与理解方式,尽量避免理性的拆解与分析或直接的结论宣导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避免损害作品情境的浑融和圆满或对作品及作家真实感情和主旨的片面理解。重在实践一种获得结论的过程,从而使学生在富有情感的环境感召下,激发学生自身对作品情感体验的认同。 如在讲魏晋南北朝文人的名士风范产生的时代背景时,学生对阮籍、嵇康等名士的言行觉得可笑、不可理解。讲授中引用大量数据和事例分析,并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和事例做类比,用富有情感的语言论述这一时期“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使学生从理性和情感上认同当时文人的特异言行的合理性。 再比如古代文学中有许多思乡思亲的名篇,讲授时调动学生的人生经历,联系作品产生的具体背景,使学生对作品能从内心深处产生共鸣。 情感互动应贯穿于古代文学史教学的始终,可以是对祖国灿烂文化的款款深情,也可以是对某一文学现象的慷慨叙述,还可以是对某个作家境遇的深切同情拟或是对某部作品的深情解读,等等不一而足。教师在教学中的情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使教学效果成倍提高。 三、观念的相互碰撞:古代文学史教学对于人文精神的发掘的意义在于传统生命精神对现代生存的启迪。古代文学史教学既要引领学生走入过去,重新体验文学作品本身所达到的人文境界,又要走出来立足当下,让学生自身的人文精神感受融入文本所传达的人文意义境界。而在教学过程中以当下意识阐释经典文本新的价值内涵与精神意义时.既是对于古代文学作品的重塑又是一种有生命力的传承。 由于古代文学的含蓄蕴藉的特质,历代文论的繁复和时代的远离.今人的价值观与古人之间存在分歧、断裂甚至背离,使得当下教学环境中对古代文学作品的意义与精神的理解趋于复杂。在教学中会出现师生间观念上的矛盾,作为教师不要害怕和回避这种矛盾,在宽松的气氛中,耐心平等的与学生进行对话,在这种观念的碰撞中,既可以修正学生的某些偏激、肤浅、片面甚至错误的观念,也可使教师更接近当代学生的思想和精神世界,某种程度上也为教师修正某些落后于时代的观念提供了契机。 这样的观念碰撞在古代文学史课的教学中甚为多见,如对屈原之死的评价、对杜甫“忠”的看法、对古代文人仕与隐的分析、对文以载道的论点的评论等等,教师可适度引导,但不必急于将所有问题均在课堂上找到答案,有些是在目前理论界尚争议的问题,或在课堂上不能一下解决的问题,可留下存疑,让学生带着疑问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吴小如.关于怎样学和教中国文学史的问题[J].文学遗产,1991,(3). [3]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猜你喜欢: 1. 古代文学论文范文精选 2. 古代文学史论文 3. 浅谈古代文学研究论文范文 4. 古典文学论文精选范文 5. 浅谈古代文学论文
下面这篇文章讲得很详细了,你自己看看吧. 简论中国古代文学体裁的发展 (一) 中国是伟大的文明古国,在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我们的先人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而丰富多样的文学形式不能不成为其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文学形式不断地创造和融合、更新与超越,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演变的主要原因和线索之一。所以,研究古代文学体裁的发展是十分有意义的。 我国古代的文学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就其每一种形式而言,都是有它独特的发展历程的。从上古时代的结绳记事,到文字的长生,再到最早的文学样式——原始诗歌的出现,及至后来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的产生与爆炸式的发展,形成中国古代文学林林总总、汪洋澎湃的景象,可以说,某种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史也是一部文学形式的演变史。自魏晋以来,文体研究历来都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许多文学批评其实也就是文体批评,如《文心雕龙》实际上就是一部文体学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在《文心雕龙 ·体性篇》中提到了八体,实际上是文章的八种风格。 文学体裁,是指一切文学作品的种类和样式。这是当代比较普遍承认的一种观点。但这也只是一个简明概括的说法,还不能完全说清这个概念。因本文所涉及的内容是古代的文学样式的发展,所以采用此说。 (二) 中国古代诗歌的起源,一般认为是以原始歌谣的产生为标志。例如有一首《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是原始生产和生活的再现。可以认为是我国古代诗歌的开篇之作。另外,早期的诗歌还有《周易》中的卦爻辞,都是我国诗歌的早期形式。 我国古代诗歌体裁形成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当属《诗经 》。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最初称《诗》,因为汉代儒家学者把它奉为经典,于是叫做《诗经》。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而且,这些对于《诗经》的价值没有丝毫的影响。所以这里不进行讨论了。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 “ 赋 ” ,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 “ 敷陈其事而直言之 ” 。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 “ 比 ” ,用朱熹的解释,是 “ 以彼物比此物 ” ,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 “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 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等等,都是《诗经》中用 “ 比 ” 的佳例。进一步, “ 兴 ” 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 “ 兴 ” 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 “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 ,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 “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 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 《诗经》中赋、比、兴表现手法的运用,对于后代的诗歌有着极大的启发,也是后代诗歌在形式上的鲜明借鉴,对整个诗歌的发展史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说过 《诗经》,我们该说说和它并提的楚辞。 楚辞脱胎于楚地歌谣 , 是楚文化的集中表现之一。楚辞创作的代表人物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 如果说《诗经》是先秦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那么楚辞则是作家自觉创作的开始。以屈原为代表的楚国文人,创造了灿烂。屈原的诗篇,也喜欢大量铺陈华美的、色泽艳丽的辞藻。他还发展了《诗经》的比兴手法,赋予草木、鱼虫、鸟兽、云霓等种种自然界的事物以人的意志和生命,以寄托自身的思想感情,又增加了诗歌的美质。大体上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中讲究文采,注意华美的流派,最终都可以溯源于屈原。在诗歌形式上,屈原打破了《诗经》那种以整齐的四言句为主、简短朴素的体制,创造出句式可长可短、篇幅宏大、内涵丰富复杂的 “ 骚体诗 ” ,这对后来的歌行体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继 《诗经》和楚辞之后,汉代的乐府诗又为古代诗歌史描绘了亮丽的一笔。 汉代文学的主流是文人创作,文人创作的主流是辞赋。乐府民歌作为民间的创作,是非主流的存在。它与文人文学虽有一致的地方,但更多不一致之处。这种非主流的民间创作,以其强大的生命力逐渐影响了文人的创作,最终促使诗歌蓬勃兴起,取代了辞赋对文坛的统治。相比之下,汉乐府诗歌有以下特点: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尤其是第一次具体而深入地反映了社会下层民众日常生活的艰难与痛苦;奠定了中国古代叙事诗的基础;第三,汉乐府民歌表现了激烈而直露的感情;不少作品表现了对生命短促,人生无常的悲哀;表现了生动活泼的想象力。 汉乐府诗歌在形式上的突出特点是:打破了《诗经》的四言为主和楚辞的杂言为主的形式,形成了五言体和杂言体,而其整个趋势,则是整齐的五言体越来越占优势。这为后来魏晋以及隋唐诗歌的形式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唐代是中国诗歌的最高峰,也是诗歌体裁形成和完善的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了一律诗、绝句为代表的“近体诗”和以歌行体为代表的“古体诗”。 唐诗体裁的大功臣当首推“沈宋”。宋之问与沈佺期的主要贡献,在于完成律诗的体制和扩大律诗的影响。他们倾大力于律体的写作,以自己的创作实践总结了五七言近体的形式规范。一方面,他们完全避免了五律中的拗涩之病,另一方面,他们又进一步推进了七言歌行体律化的过程,截长挈短,使之趋于凝炼和完整,脱胎为较为严格的七律。沈佺期早在武后时期,便已写出全无失粘现象的七律,他的为数甚多的七律,在合乎规范方面堪称宫廷诸诗人之首。 沈、宋以后,律诗的规范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创作中去,促成律诗形式的成熟。律诗创作成就最大的诗人应推老杜。 杜甫在律诗形式方面的成就,对中国诗歌艺术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杜甫以前,七律多用于宫廷应制唱和,这类诗内容贫乏,其语言亦平缓无力,而在这以外,佳作也为数不多。到了杜甫,不但在声律上把七律推向成熟,更重要的是充分发展了这一诗歌形式所蕴涵的可能性。七律同五律一样,是固定的诗型。但杜甫利用它比五律稍大的篇幅,使之能包含相当大的容量;在语言节奏方面,虽然七律每句只比五律多二字,但经过杜甫的精心调节,却可以产生多种多样的变化。于是,七律成为一种既工丽严整,又开合动荡,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的诗型。 唐诗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歌行体。包括五言歌行、七言歌行、杂言歌行。五言歌行代表作如杜甫的 《 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北征》,李白的《侠客行》等。 七言歌行如杜甫的 《兵车行》、《丽人行》、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等等。而最具特色的当属李白的杂言歌行。 李白的性格决定了他诗歌的形式的特点。当诗人的澎湃诗情无法为寻常的形象所容纳时,诗人就展开天马行空式的想象和幻想,以气骋词,来实现艺术的变形。这种变形的依据是诗人感情的强度,它使形象突破常规而染上了奇幻的色彩。于是,随心所欲的杂言歌行体在李白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例如《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云: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全诗仅十二句,可是诗人的情感活动却出现了几度跌宕起落。 而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他发出了最响亮的呼声: 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可见,杂言歌行体在表现感情方面的独特之处是其他体裁无法比拟的,李白与杂言歌行体是相辅相成的,后者使前者的感情得以充分表现,而在此过程中,后者的形式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完善。 我们在说说诗歌的两种特殊形式:词和曲。 词和曲是唐以后文学形式的发展。是诗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关系是:词有乐府演变而来,又演变成曲。词的形成在唐代,兴盛则在宋代。词这一新兴文学体裁,经过晚唐五代以来许多文人的努力,在题材和语言风格上,大体形成了一定的格局。其间李煜虽有所突破,但只是一个特例,总的看来变化不大。到了北宋,词继续受到文人士大夫包括最高统治者的喜爱。这种形式成为宋代文学的重要内容,在宋后亦长盛不衰。曲是由词化而来。曲与词体制最接近,都属于有固定格律的长短句形式。据王国维统计,元曲曲牌出于唐宋词牌的有七十五种之多。所以,有人把散曲叫做 “ 词余 ” 。散曲的形式分为小令和套数两类。小令一般用单支曲子写成,另外还有 “ 带过曲 ” 、 “ 集曲 ” 、 “ 重头 ” 、 “ 换头 ” 等特殊形式,都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将数只曲子联结而成。套数又称 “ 散套 ” ,是用同宫调的两支以上曲子写成,和杂剧中的套曲相似。 综上,中国古代的诗歌发展从上古歌谣、 卦爻辞开始,经过 《诗经》、楚辞、汉乐府的发展,再到唐诗、宋词、元曲的兴盛,是一个纷繁复杂、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过程,是古代文学体裁演变的一条主线。 ( 三 ) 中国古代散文体裁大体走了一条由散到整,再由整到散的 中国古代散文的开端应从先秦历史散文和诸子散文说起。 就体制(这里还不能说成体裁)而言,先秦历史散文的形成,有一个演变过程。早期的《尚书》,除假托的部分,完全是史官所保存的文件的汇编;《春秋》虽相传经过孔子的删定,但仍然保持着史官记录的体式。战国初形成的《左传》、《国语》也利用了大量史官记录,但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官方著作。至于战国末年至秦汉之际形成的《战国策》,其主要来源是策士的私人著作。总体说来,这个过程表现为官方色彩逐渐减弱。而愈是后期和愈是接近民间的著作,其文学成分愈是显著,而相应的,在史学的严格性方面都有所削弱。这也可以说是创作风格的特征之一,亦属于文体的范畴之内。 《尚书》就其体裁而言,是古老的文章汇编。而“春秋”原是先秦时代各国史书的通称,后来仅有鲁国的《春秋》传世,便成为专称。这部原来由鲁国史官所编《春秋》,相传经过孔子整理、修订,赋予特殊的意义,因而也成为儒家重要的经典。《春秋》是一部编年体史书,它以鲁国的纪年为线索,记写了春秋时期的大事,编年体史书之祖。《春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寓褒贬于记事的“春秋笔法”,这也作为一种写作手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只是后人将它与《春秋》配合后,可能做过相应的处理。《左传》是第一部包含着丰富的这一类文学因素的历史著作,它直接影响了《战国策》、《史记》的写作风格。促成文史结合,这是《左传》对散文的最大贡献。而另一部史书《国语》是我国第一部国别史,它的形式与春秋等书不同,是以国家为记叙的线索,分别记写了不同时期的大事,开国别体史书之先河。 诸子散文与历史散文不同,是春秋战国时代各个学派阐述自己学说的著作,是百家争鸣的产物。其思想各据一端,精彩纷呈。正因为它是随着争辩的风气而发展起来的,其基本趋向,就是从简约到繁富,从零散到严整。愈是后期的著作,篇幅愈宏大,组织愈严密。 就本来的意义说,诸子散文是政治、哲学、伦理等方面的论说文,不是文学作品。 就体裁来说,可以说历史散文是记叙文,而诸子散文则是议论文。诸子散文的风格不同,但那些不同之处都应归于文学价值的范畴之内,这里不进行讨论了。 时至西汉,以单篇的文章而言(《史记》另作别论),文章的风格总体上带有显著的政治色彩和实用性质,同时也讲究文采。这一种文章,受国家政治形势变化的影响很大。直到一部伟大的著作——《史记》的出现。 《史记》是散文体裁的一次变革。全书由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体例构成。“本纪”是用编年方式叙述历代君主或实际统治者的政迹,是全书的大纲;“表”是用表格形式分项列出各历史时期的大事,是全书叙事的补充和联络;“书”是天文、历法、水利、经济等各类专门事项的记载;“世家”是世袭家族以及孔子、陈胜等历代祭祀不绝的人物的传记;“列传”为本纪、世家以外各种人物的传记,还有一部分记载了中国边缘地带各民族的历史。《史记》通过这五种不同体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构成了完整的历史体系。 这种体裁叫做纪传体, 以后稍加变更,成为历代正史的通用体裁。 散文在魏晋时期没有长足的发展,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唐代的“古文运动”。 所谓“古文”,是韩愈等人针对唐代的“时文”,即魏晋以来形成、至初盛唐仍旧流行的骈体文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指先秦两汉时单行散句、没有规定形式的文体。 古文与时文的区别在于强调的重点不同。时文由于对文章形式的要求过高,力求骈偶,讲究修辞,铺张华丽,是一种诗化的风格。但正是由于这种风格导致了内容的空泛,感情表达的不透彻。韩愈、柳宗元等提倡的 “古文运动”正是根据这个特点,欲改革文体,于是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古文运动。 古文运动是文学史上一个复杂的现象。就其解放文体、推倒骈文的绝对统治、恢复散文自由抒写的功能这一点来说,无论对实用文章还是对艺术散文的发展,都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我国古代散文的发展大致就是这样一个经过,至后来的宋、元、明、清各朝,散文的饿体裁没有发生变化,成就上也很难超过前代,散文的发展大致至此。 四) 小说是我国古代文坛上一颗明珠。真正的小说从何而起,又有哪些变化,这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真正的小说诞生应当算在魏晋时期。虽然小说这一名词出现比较早,在《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高美之名声),其于大达亦远矣。”就有此说法。这里说的“小说”,指卑琐无价值的言谈,无意义的文学垃圾,还不是指文体。魏晋时期出现了志人和志怪小说,应为小说之祖。 魏晋志怪小说中,《搜神记》是保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其情节之完整与丰富、形象之鲜明生动,较以前的志怪小说有一定发展,已开始改变“丛残小语”、粗陈梗概的形态。其文字简洁质朴,有魏晋史家之文的特征。 之后的志人小说与此不同,记录的大多是人间发生的奇闻怪事。《世说新语》,原名《世说》,宋临川王刘义庆撰,是同类著作中唯一完整地保存下来、也是集大成的一种。该书按照类书的形式编排,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篇,以类相从,创造了小说的新形式。 小说到了唐代,以“传奇”为名,唐传奇体裁上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相对于志人、志怪小说,篇幅上长了许多,内容更加丰富,表现力加强,情节曲折动人。 唐传奇源于六朝时期的志怪、志人小说,但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尽管后者并不完全是为宣扬神道而作,它也有娱乐的目的,但总体来说,受神道意识的影响毕竟很深,作为文学创作的意识反而不明确;其中(特别是后期)虽然也有一些情节较为曲折的作品,但基本上还是粗陈梗概而缺乏深入细致的描绘。到了唐传奇,情况才有根本的改变。唐传奇中出现了较六朝志怪更为宏大的篇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小说结构,其情节更为复杂,内容更偏于反映人情世态,而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心理的刻划,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由此,唐传奇宣告中国古典小说开始进入成熟阶段。 如果把志人、志怪小说算做短篇小说,那么也可以说唐传奇是中篇小说的雏形了。 小说的高峰在元、明、清三朝,起代表是四大名著的出现和文言短篇小说的成熟。《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代表着中国古代小说甚至是整个文学史的至高点,至此,长篇章回体小说的模式基本形成。而这一时期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短篇小说也走向了成熟。 《三国演义》的最大特点是:具有一个相当完整细密的宏大结构,有条不紊地处理了繁复的头绪,描绘了极其壮阔的的历史画面。突出这一特点,章回体的小说形式起了不可轻视的作用。章回体的结构形式使得故事内容环环相扣,首尾呼应。 《水浒传》主要是在民间说话和戏剧故事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把许多原来分别独立的故事经过改造组织在一起,既有一个完整的长篇框架(特别是到梁山大聚义为此),又保存了若干仍具有独立意味的单元,可以说是一种“板块”串联的结构。从长篇小说的结构艺术来说,这固然有不成熟的地方,但从塑造人物形象来说,却也有其便利之处。这是此书在小说体裁运用上的过人之处。 另一部巨著《西游记》虽是由众多零散故事传说汇聚成一部大书,但经过再创作,结构却相当完整;它的文字幽默诙谐,灵动流利,善于描写各种奇幻的场面,都显示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 而作为中国古典小说最高峰的 《红楼梦》,在体裁结构上更有它的独到之处。 《红楼梦》有一个宏大而精致的长篇结构,试加解析,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中包含这样一些层次: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感情和婚姻纠葛,是小说的中心线索;由此扩展,大观园是小说人物活动的主要场所,贾宝玉与林、薛及园中其他诸多女性的命运,是小说的基本内容;大观园作为贾府的一部分,这里发生的一切,又与整个贾府即宁国府、荣国府的种种活动密切联系,贾府由盛入衰的过程,以及贾府中复杂的家族矛盾、贾府中其他人物的命运,同样是小说的基本内容,且贾府中的男性与大观园这一女性世界具有对照意味;由此扩展,贾家与薛家、史家、王家的所谓“四大家族”,构成一个社会阶层。虽然除薛家外,其余二家在小说中很少出现,但这种以贾家为主、薛家为辅,带及史、王两家的结构方法,足以反映出这一特殊阶层的面貌;再由此扩展,以贾家为主、薛家为辅的贵族世家,又与外界发生广泛的牵连,上至皇宫,下至市巷、乡野,时近时远地反映出整个社会的状况;在这一切之上,又有一个隐隐绰绰的虚幻的神话世界,它不断暗示着“红楼梦”的宿命,使小说始终在花团锦簇的景象中透着幽凄的气息。 正是这样一种伟大的体裁,承载了一部伟大的著作,这也成为古典长篇小说的典范。 短篇小说的成熟,无疑是以“三言”、“二拍”为代表。 “三言”中小说有不同的来源,情况比较复杂。从现在能够推断的来说,其中一小部分是经过程度不等的修改乃至改编的宋元话本,又收录了一些已有流传的明代话本,而“二拍”中已不再有收录改编旧传话本之作,而完全是作者据野史笔记、文言小说和当时社会传闻创作的。总体来说,这几部书精简而引人入胜的情节要求了精短而美丽的体制,从而使我国古代短篇小说的创作走向成熟。 小说的体裁变化与发展更多的体现在内容对形式、体裁的要求上,所以,整个小说史 也是一个体裁变化发展的过程。 (五) 相对与其它几种文学样式,戏剧的出现较晚,也较集中。最早的可以算得上是戏剧的文学样式应属唐代出现的变文,之后有了宋代的话本、南戏,到了元代,戏剧的发展出现了高峰,即与唐诗、宋词齐名的元曲之中的杂剧。后明、清两朝也出现了一些艺术成就比较高的杂剧,但无论是文学艺术上的价值,还是文学体裁的完善、形成,都应以元杂剧为尊。 变文是指民间曲艺“转变”所用的底本。自出现以来,历代学者对“变”字的解释,有多种不同的见解和推测,有的认为是梵文的音译,还有的认为是 “变更”、“神通变化”等义,更有甚者认为是佛教语“因缘变”(因果变换)的简称,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定论。 “变文”这种演艺形式当是从“俗讲”转化过来的,所以变文中有较多佛经故事,只是它不像讲经文那样分段引用经文而后加以解说,而是完整地敷演佛经中的故事。后来转为民间曲艺,内容也扩展到宗教以外。从它的体裁上来说,它还不能成为戏剧。他只有一个艺人进行说唱表演,没有特定的演员、场景,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后来戏剧的雏形。 宋辽金时期的戏剧发展并不突出,最有特色的当属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 诸宫调是一种独特的曲艺形式,是一种兼具说、唱而以唱为主的曲艺,和唐代的变文不同。因其用多种宫调的曲子联套演唱而得名。据记载,北宋已有诸宫调;但有完整的作品流传下来的,则以《西厢记诸宫调》为最早。《西厢记诸宫调》在体裁上的最大特点是:从汉族长期的文学积累中吸取营养,作品中对唐宋诗词的大量运是早期的变文和话本之中没有的。 现在我们说说元杂剧。 元杂剧是直接继承金院本、诸宫调的多种特点,并从其它民间伎艺中吸取了某些成分而发展起来的。但元杂剧与金院本等毕竟有质的区别,到了元杂剧,才成为具有完备的文学剧本、严格的表演形式、完整而丰富的内容的成熟的戏剧。 元杂剧的基本结构形式,是以四折、通常外加一段楔子为一本,表演一种剧目。少数剧目是多本的;楔子可以没有,也可以用到两三个。一“折”意味着一个故事单元(同时也是音乐单元,见后),四折之间,大多表现出情节起、承、转、合的变化。“楔子”本意是插入木器的榫头中使之紧固的小木片,引申到杂剧中,是指对剧情起交代或连接作用的短小的开场戏或过场戏,是整部剧本中的有机部分。 这是戏剧体裁上的突破和创新,也是元杂剧的亮点。 元杂剧的核心部分是唱词。每一折用同一宫调的一套曲子组成,并一韵到底——所以说“折”也是音乐单元;四折可以选用四种不同的宫调。这是元杂剧形式上的另一个特点,但这个特点是处于前一特点的从属地位,没有“四折一楔子”的形式,也就没有唱词为中心的特色。 提及元杂剧,就不能不说说所谓“元曲四大家”的关(汉卿)、郑(光祖)、白(朴)、马(致远)。他们对元杂剧无论是体裁还是文学价值上的贡献是无法替代的。我们以关汉卿为例。作为中国古代伟大戏剧家的关汉卿,迄今见于载录的杂剧共有六十六种,现存只有十八种。而他的作品按表现内容可分为公案剧和爱情剧。《窦娥冤》、《鲁斋郎》、《蝴蝶梦》三剧,为公案剧的代表,而《拜月亭》和《调风月》则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婚姻剧。 关剧的体裁特点是:广泛采用“四折一楔子”的形式,善于布置情节,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营造戏剧氛围,并使舞台演出富于动作性。本来,元杂剧四折的体制比较短小,很容易写得单薄,而关汉卿常以适当的剪裁、布置、使之能容纳较丰富的内容。这也是其他几位作家的共同之处。 元代的另一种戏剧形式——南戏,也是戏剧史上重要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戏剧成熟较早的一支,是从宋杂剧、金院本到元杂剧,另有一个成熟稍迟的分支,是在东南沿海地区流行的南戏。其最早产生于浙江温州(旧名永嘉),故又称“温州杂剧”、“永嘉杂剧”或“永嘉戏曲”。 南戏的体裁方面与杂剧有很大不同,归结为一点来说,就是它在各方面都要比杂剧来得自由。它的曲调配合,虽有一定的惯例,却没有严密的宫调组织,可以根据剧情需要作较为自由的选择;它的剧本结构,也不像杂剧那样因为受音乐限制而形成“四本一楔子”的固定模式,而是以人物的上下场的界线分场,可长可短,大都比杂剧来得长;它也不像杂剧那样每本戏规定只能由一个角色主唱,而是任何角色都可以唱,而且有接唱、同唱、多人合唱等各种形式,能把曲、白、科有机地结合起来。 明代,戏剧家族又出现了新的一分子——传奇。此传奇不同于唐传奇。到明中期,在戏曲舞台上,传奇已经取代了杂剧的主导地位。体制上,元杂剧的陈规已经被打破,一种戏不一定是四折,也不一定由一人主唱,而且常有南北曲混用的。 明代戏剧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在汤显祖的四部剧作中,《牡丹亭》(全名《牡丹亭还魂记》,又简称《还魂记》)是用力最深、也最能表现其文学思想和艺术才能的一种。如果从体裁上严格说来,《牡丹亭》的有些缺陷是很明显的:全剧五十五出,结构显得松散冗长。但因艺术上有独到之处,这一缺陷是不能掩饰其光彩的。 中国古代戏剧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因其集中在宋元明三朝,受到人们的喜爱,所以成就也比较大,戏剧可称为古代文学中体裁发展最快的一部分。
象——父子三人既是开基创业的帝王又是文名卓著的文学家,还竟然开创 了一个时代的文学——建安文学。 南唐末代皇帝李煜,诗词达到一个高峰。作为退职的帝王却抹不去帝 王的烙印,但在诗歌中也就没有了忠君爱国的传统和偏狭的政治志向,以 致于上升到人生悲剧的哲理境界。由于帝王大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只要 他们认真去创作,其诗文同样的超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帝王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无意中形成 了一种被人们敬而远之的现象。人们不大愿意也不大敢于玩赏和评议帝王 文学。帝王文学那股唯我独尊、凌驾群伦的雄风和霸气,使得处于弱者地 位的人们在本能上就已经产生排斥拒绝的心理。而封建等级观念重重束缚 的臣民更不敢公开地指点评论,须知“大不敬"的罪名是要受到株连九族 的处罚的。这就是帝王文学之所以没有得到正视的突出原因。 但是,模糊了帝王文学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文学,不是完善的文 学系统。因而中国人的心理世界的反映也就明显地缺少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仅拿创作观念和主导思想来说,恰恰是帝王文学很少存在那种以孔孟 之道为指导的封建观念。这样,人们常用不同的称呼的“龙凤文学"、“天 子文学"、“政治文学"、“圣哲文学",其实也就是帝王文学,就不能不引 起我们的正视了,进而还应认真地剖析它的本质。 二、畸形的阳刚文学的产生 在中国历史上,所谓帝王这些极其重要的几百个人物,统治了世世代 代的亿万臣民。以他们的名字作为皇朝的代号,本身就是文学研究中的一 个重要的社会因素课题。而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需 要认真对待。可以说,不认识中国帝王文学,便无从把握中国文学,也就 无从深入地探究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无从建构新的中国文学和中国人的精 神世界。笔者认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种畸形的阳刚的文学,其产生是一 种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 帝王文学反映了一种人类个体和群体生命所独有的精神现象。从精神 上进行心理分析,凌驾群伦的帝王文学表现了帝王作为个体对于群体无以 复加的高傲心态,也集中反映了中国人心理深处本能极度膨胀而又与封建 理性高度统一的意识。古代中国政治心理的特点,是一种二律悖反,一方 面是常规的理性即儒家的教化——对于帝王来说只是治理他人的工具,另 一方面是政治中心首脑的权力的无限制发挥和本能的极度发泄。与之相 对,臣民只能有阴柔女性的态度,只能在自虐的俯首贴耳中产生“移情" 式的或者阿Q式的精神满足。帝王则在俯视芸芸众生中得到人生无与伦 比的快感。 刘邦的回归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宋太祖的 咏月诗句“未出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曹操的“日月之行,若 出其中",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帝王都是要统一天下的,正所 谓“天下一家",而且都憧憬着“系之万世"。“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任 何他们所知道的大地上的生物都要受到帝王的统治和宰割。在人类历史 上,他们居然也能长达数百年地做到这一点。这样少见的古代文学所反映 的心理现象,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吗!须知,由中国特有历史性条 件所决定的这种心理所影响的群体心态,今天仍然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根深 蒂固。 中国帝王文学有着一致公认的理论基础即孔孟之道。如果寻找中国帝 王文学在理论层面的东西的话,那么只能说孔孟之道是其集中的发展形 态。而反映帝王心态深处最本真的法家的帝王之道,在帝王的口头上也在 文学的主张中一般是不会被明白道出的。尽管孔孟之道实际上只是帝王教 育之道和辅弼帝王之道,但它确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封建观念系统,如“内 圣外王"等。封建帝王是很乐于表白自己符合这一儒家教条的。其实,真 实的帝王之道是“道儒法并举"、“霸王道杂之"。道儒法的理论深处都存 在着高人一等的统治、制约、教导民众的圣王心态,都属于统治阶级的意 识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经济、政治、地理等条件产生了帝王文学。封建 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耕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但因此也就需要一个中央集 权专制的皇帝来保障统一,消除战争。于是,帝王应运而出,他们的志向 都是统一天下,传世无穷。他们的文学主要表达这种志向。在帝王之下, 一切人都成为被统治的和被宰割的,包括文学家。这些文学家,都只能在 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臣服忠诚心理,或者只能在这种心理的前提下抒情言 志。尤其是男性的文学家大都是如此。倒是个别的女作家,由于没有了政 治发展的可能而注重人生的欲望和情性,反倒写出更多真实情性的日常生 活题材的作品。 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一种独特的 文学类群受到重视。 三、帝王文学的特征 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当 然,有的特点和一般文学的特点有相同之处,如政治性,但即使是政治性 在帝王文学中也是更为突出的。 (一)政治化极强的文学内容。 这一点,与一般中国文学是相同的,只是帝王文学所反映的政治内容 处于最高层次,无人敢于摹仿效法。帝王文学是社会政治需要即中央集权 专制的政治愿望和统治内容的表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早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天下一家的政治主张。“大风起兮云飞 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刘邦的诗歌,是当时任何人也不敢唱出来的。 这种帝王政治,正如王夫之所说“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越是独裁专制, 求采纳
古代文学作为我国文学教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从类群的角度来划分 中国 古代 文学,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有民间文学、妇女文学、宫庭文学或者贵族文学等,还有臣妾文学和圣哲文学等提法。然而,一个十分显著的文学类群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是帝王文学。不过,主要从 经济 效益着眼的世俗的看重如出版帝王诗集、文集的现象也有一些,但都谈不上深入的 理论 认识评价。在中国文学经二十世纪初开始质的大变革至今历经百年、正待飞跃 发展 为新的中国文学伟大形态的今天,应当从文学自身本质 规律 出发来解析这一独立于中国文学主流但又起着特殊作用的文学类群。
一、一种独特的中国古代文学类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类群是一种十分独特而又悠久的客观存在。
在先秦文学中,帝王文学的现象已经非常突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有名姓的文学作品竟然是帝王文学。《古诗源》一书的开头,第一篇作品就是舜帝的《南风歌》。还有这样一种说法是,伏羲“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画"出了我国 哲学 和文学融为一体的最早作品——八卦。在我国第一部 政治 议论 散文 集《尚书》中,收集了孔子这个伟大的 教育 家和编辑家之前历代帝王中产生的最有名的 文章 ,如《尧典》、《大禹谟》、《秦誓》等。而在孔子编辑的文学教材《诗经》中,包含了不少帝王所作的诗歌。
在中央集权制的封建 社会 中,皇帝重视“文武之道",大都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诗歌是中国人最重视的表情达意的工具,作为“万物皆备于我"的帝王 自然 也不例外。从中国文学史上看,封建专制社会自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起,汉高祖刘邦、楚霸王项籍、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等有名的帝王,尽管“稍逊风骚"、“略输文采",但还是大都有诗歌创作传世。帝王之中,也应当包括农民起义领袖中自立为帝的黄巢、洪秀全等人。他们大都是书生出身,有一些“咏菊"之类霸气十足的“言志"诗作流传于世。
封建专制社会全盛时期的清代的皇帝更是接受了严格的孔孟之道的教育,讲究“文治",重视诗歌创作。据说乾隆皇帝是写诗最多的人,有四万多首,不过他的诗作质量不高。漫长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可以说是 秘书出身,诗作颇有可观之处。至于那些“守业"的皇帝,在接受教育时都 学习 了诗教课程,在政治生涯中也就写出了不少的文学作品。
从上述认识已经可以看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个不容忽视却也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现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帝王文学还出现了中国文学中出类拔萃的作品。
中国帝王文学虽然大部分作品质量不高,但少数的一些文学精品却在各方面都达到一流的文学水平。特别突出的是魏晋时期三曹的诗歌散文。魏王、后被儿子追封为“魏武帝"的曹操,所作诗歌和散文在帝王文学中是非常显著的。他的作品,胸襟阔大,苍凉悲壮,其层次之高即使终生从事创作的“专职"文学家也很少人可以企及。他的大儿子、篡汉称帝的曹丕,不但是一个诗人,而且文学评 论文章更为知名。被封为王的曹植,诗歌尤其哀艳凄绝,水平高超。更为难得的是,作为中国文学史上唯一的现象——父子三人既是开基创业的帝王又是文名卓著的文学家,还竟然开创了一个 时代 的文学——建安文学。
南唐末代皇帝李煜,诗词达到一个高峰。作为退职的帝王却抹不去帝王的烙印,但在诗歌中也就没有了忠君爱国的传统和偏狭的政治志向,以致于上升到人生悲剧的哲理境界。由于帝王大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只要他们认真去创作,其诗文同样的超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帝王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无意中形成了一种被人们敬而远之的现象。人们不大愿意也不大敢于玩赏和评议帝王文学。帝王文学那股唯我独尊、凌驾群伦的雄风和霸气,使得处于弱者地位的人们在本能上就已经产生排斥拒绝的 心理。而封建等级观念重重束缚的臣民更不敢公开地指点评论,须知“大不敬"的罪名是要受到株连九族的处罚的。这就是帝王文学之所以没有得到正视的突出原因。
但是,模糊了帝王文学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文学,不是完善的文学系统。因而中国人的心理世界的反映也就明显地缺少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拿创作观念和主导思想来说,恰恰是帝王文学很少存在那种以孔孟之道为指导的封建观念。这样,人们常用不同的称呼的“龙凤文学"、“天子文学"、“政治文学"、“圣哲文学",其实也就是帝王文学,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正视了,进而还应认真地剖析它的本质。
二、畸形的阳刚文学的产生
在 中国 历史 上,所谓帝王这些极其重要的几百个人物,统治了世世代代的亿万臣民。以他们的名字作为皇朝的代号,本身就是文学 研究 中的一个重要的 社会 因素课题。而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需要认真对待。可以说,不认识中国帝王文学,便无从把握中国文学,也就无从深入地探究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无从建构新的中国文学和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笔者认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种畸形的阳刚的文学,其产生是一种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
帝王文学反映了一种人类个体和群体生命所独有的精神现象。从精神上进行心理 分析 ,凌驾群伦的帝王文学表现了帝王作为个体对于群体无以复加的高傲心态,也集中反映了中国人心理深处本能极度膨胀而又与封建理性高度统一的意识。古代中国 政治 心理的特点,是一种二律悖反,一方面是常规的理性即儒家的教化——对于帝王来说只是治理他人的工具,另
一方面是政治中心首脑的权力的无限制发挥和本能的极度发泄。与之相对,臣民只能有阴柔女性的态度,只能在自虐的俯首贴耳中产生“移情"式的或者阿Q式的精神满足。帝王则在俯视芸芸众生中得到人生无与伦比的快感。刘邦的回归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宋太祖的咏月诗句“未出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曹操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帝王都是要统一天下的,正所谓“天下一家",而且都憧憬着“系之万世"。“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任何他们所知道的大地上的生物都要受到帝王的统治和宰割。在人类历史上,他们居然也能长达数百年地做到这一点。这样少见的古代文学所反映的心理现象,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吗!须知,由中国特有历史性条件所决定的这种心理所 影响 的群体心态,今天仍然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根深蒂固。
中国帝王文学有着一致公认的 理论 基础即孔孟之道。如果寻找中国帝王文学在理论层面的东西的话,那么只能说孔孟之道是其集中的 发展 形态。而反映帝王心态深处最本真的法家的帝王之道,在帝王的口头上也在文学的主张中一般是不会被明白道出的。尽管孔孟之道实际上只是帝王教育之道和辅弼帝王之道,但它确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封建观念系统,如“内圣外王"等。封建帝王是很乐于表白自己符合这一儒家教条的。其实,真实的帝王之道是“道儒法并举"、“霸王道杂之"。道儒法的理论深处都存在着高人一等的统治、制约、教导民众的圣王心态,都属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 经济 、政治、地理等条件产生了帝王文学。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耕自足的小农 自然 经济,但因此也就需要一个中央集权专制的皇帝来保障统一,消除战争。于是,帝王应运而出,他们的志向都是统一天下,传世无穷。他们的文学主要表达这种志向。在帝王之下,一切人都成为被统治的和被宰割的,包括文学家。这些文学家,都只能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臣服忠诚心理,或者只能在这种心理的前提下抒情言志。尤其是男性的文学家大都是如此。倒是个别的女作家,由于没有了政治发展的可能而注重人生的欲望和情性,反倒写出更多真实情性的日常生活题材的作品。
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类群受到重视。
三、帝王 文学的特征
中国 古代帝王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当然,有的特点和一般文学的特点有相同之处,如 政治 性,但即使是政治性在帝王文学中也是更为突出的。
(一)政治化极强的文学 内容 。
这一点,与一般中国文学是相同的,只是帝王文学所反映的政治内容处于最高层次,无人敢于摹仿效法。帝王文学是 社会 政治需要即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治愿望和统治内容的表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早在黄帝 时代 就有了天下一家的政治主张。“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刘邦的诗歌,是当时任何人也不敢唱出来的。这种帝王政治,正如王夫之所说“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越是独裁专制,越是追求家族世袭,反而小农 经济 的社会越能长治久安,繁荣富强。因而,帝王的吼叫成为 历史 的巨响,这在文学中是独一无二的。在文学和政治关系上的认识上,同孔孟之道出于一辙,帝王们完全把文学当作政治的附庸。不过,文学家也大都是这样认识的,正像孔夫子一样他们毕生最愿从事的是政治事业而不是“雕虫小技"的文学。文学,对他们来说是政治事业的一个工具,不可能是一种专门的事业。这一点,也是中国文学和西方文学不同的地方。西方文学家将文学作为生命投入的人生大事业,这一事业在改造社会的人类大道上是和政治事业并驾齐驱的。
(二)唯我独尊的个体精神 心理现象。
佛罗伊德认为,人的意识最深处存在着本能核心。这种本能具有扩张性、残忍性、盲目性,以追求快感为最高真理。帝王在封建理性的辩证统一中,无限度地扩张其本能,以致明目张胆地认为自己——儒家也极力鼓吹——是天下一人,唯我独尊,凌驾群伦。宇宙万物尽为所驱,狂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中国帝王成为一种畸形大写的人。他们的诗歌,也表现了这种妄自尊大而又是社会需要的心态。霸王项羽狂歌:“力拔山兮气盖世……"魏王曹操吟诵:“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看来,此类人物都需要这样一种自大到了近乎疯狂的心态。而一般的文学,谁人敢于如此狂妄!
(三)主体表现的阳刚雄壮。
中国文学,已经有学者称为“臣妾文学"和“阴柔文学",笔者认为用“ 秘书文学"来称呼更为确切。秘书这种社会 组织的特定职务,具有从属性、服务性和被动性。几乎所有著名的文学家,都做过皇帝的秘书职务。第一个有名有姓的文学家屈原,诗歌成就最高的“诗仙"李白,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道儒佛并举的苏东坡等,都有正式的秘书职务。一般文学家,无不以秘书职务的获得为进取之道。因而,他们也就带上了秘书的特性。再加上,封建社会遵从孔孟之道,将文学作为政治的附属工具。这样一来,与欧洲文学家相比,中国文学家群体不能不表现出一种更为欠缺独立自主的弱势来。
就连称为豪放派的登上词作最高峰的辛弃疾都把自己比喻为受到皇帝冷遇的美女。他在《摸鱼儿》一词中写道:“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娥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年轻时自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杜甫也发出弃妇一样的哀叹:“日暮倚修竹,天寒翠袖薄。"。大诗人被称为“诗仙"、“诗鬼"、“诗圣"等,却没有像西方诗人那样被称作“诗帝"或“诗王"。而帝王文学却正好相反,其阳刚亢奋到了变态地步,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以“天子一怒,伏巳百万"的凶残,以抢夺“天下之妻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淫威,以“宁可我负天下人"的告白,傲视着匍伏在脚下的臣民。 自然 而然,在文学中的表现,主体性最为强烈,阳刚与雄壮就“舍我其谁"了。
(四)符合 艺术 本质的自我表现。
帝王对于文学作品的 理论 认识以及艺术 分析 是很少的,但是他们流露出来的理论主张和艺术手法却往往符合艺术的本质,而文学成为他们的艺术表现。帝王文学的一个最为明显的理论主张是“诗言志"。 历代帝王所作诗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言志"。这一理论出自于《尚书·尧典》,据说从舜帝那儿流传下来,为孔子所肯定并确定为正统诗歌的理论。言志说成为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定义,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认可。人们广泛认为它是对于诗歌的准确的理论认识。尤其是豪放潇洒的诗人们,无不以言志为自己诗歌创作的唯一主旨。直至毛泽东在五十年代给陈毅的一封信中仍然认为这是诗歌理论和创作的正宗,而他的诗歌也确实是“言志"的,气魄雄伟,有着前所未有的豪放潇洒。言志说抓住了诗歌的一种重要内容,即志。志,是一种人生对于事业、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对于政治事业的远大而又执着的追求。也就是说,是一种特定的明显的心理活动。言志,对于诗歌创作来说在许多情况下是可行的。 但是,整体的诗歌不仅仅言志,有的是抒情的,有的是写诗人 其它 心理活动如感觉的。因此,言志说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但对于诗歌整体来说又是片面的。特别是,一些政治性强的“志",是规范化的理性化的情感和认识,往往表现为社会化抒情化的议论,显得直白单调。我们所知晓的帝王诗歌,大都是“言志"的。但这也就避免了纯粹讲究“反映"社会生活的误区,使得诗歌更加主观化。
随之而来的是相应的表现手法。和一般文学相比,帝王文学在诗歌中更加突出地使用象征手法。“言志"的诗歌,主观性很强,所借助的形象十分单调,常常是人们熟悉的传统意象,例如日月、山河、草木等。帝王诗歌中很少铺陈式的细部描绘。与上述相联,帝王诗歌中的意象比较阔大。全部形象可以说是帝王意志所统治、所“照耀"的万物。从时间上看,往往是千年万载;从空间上看,常常是山河宇宙。不过如此一来,这些诗歌确实给作者和当时的人们以斗争的精神力量。
但是,帝王是从事政治的,日理万机的繁重政务使他们不可能将精力和时间更多地投入文学创作。偶有所作,也常常是有所为而作。这就使得帝王文学不能在艺术上产生突破。帝王文学属于传统的文学艺术,不重视艺术的创新。好在帝王文学的本意大多不在使用艺术来从事教化,这倒使得作品更多情性的表现,更接近于文学本质。
四、帝王文学与今天文学发展的关系
帝王文学,与今天的中国文学发展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却也被置之度外。中国文学的发展,需要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的一些宝贵的因素,甚至可以说,帝王文学会在一个新的阶段脱胎换骨,更生出来一个新的英雄文学的样式。在这21世纪古老中国仍然处于落后局面、忍辱负重、任重道远的时刻,我们需要这样雄壮激昂的文学来鼓舞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心志,正像我们永远需要原始神话及其英雄一样。
(一)帝王文学中进取的自尊的极致个性在新的中国文学中可以辩证发展。
帝王文学中的精神特质,能够更生为个体生命中的自由创造本质。这种新生命培育的文学“屠龙技"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应当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中进取有为的特质,映照其生命的大美。从“内圣外王"的传统主张,转换为个体生命自尊自爱同时又是雄心壮志的博大精神。
毛泽东诗词是继承创造中国古代帝王文学的一个最好的典范。毛诗中的诗句成为千千万万人的人生警铭。在困难的时候,在辗转奋斗的时候,现在处于中老年的人头脑中往往无意识地出现了毛泽东的诗词,顿时感到了精神的力量和生气。就像帝王文学一样,毛泽东诗词中也有一些缺点,如单调直白的 语言,重复使用的数字,普泛化的意象,确有一些单调、“张狂"和“霸气",甚至在晚年诗作中还出现了“戾气",但在整体上却有着前无古人的豪放潇洒,有着横绝千古的阔大境界。毛泽东的诗词,可以归属为浪漫主义文学。这种浪漫主义,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所需要的。更可以说,毛泽东诗词渊源之一是帝王文学,它是一次帝王文学在新时代的迸发和新生,给我们后来的文学以宝贵启示。
再如鲁迅作品,也可以说是帝王文学的一种再生。不少人评论了鲁迅文学在心理本质上的“内圣外王"的潜意识情结。鲁迅作品改造国民性的伟大使命,的确是只有那种古代称为“圣王"或者“素王"的人才能担当得起。读了鲁迅的著作,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都会像参与了中华民族的某种典仪一样,感到一种灵魂的新生,羞耻于那种心灵扭曲的荒诞的“阿Q精神胜利法"。
透过“世纪诗人"毛泽东和鲁迅的作品,我们看到天地间矗立着比起帝王还要伟岸的身影,不由人不去有意无意地效仿。只不过正像对待帝王一样,新的时代会有新的人的特质和要求而已。例如,无论对什么样的巨人,都会有 现代 公民的民主政治、人格平等的更加 科学 理性的要求。
(二)帝王文学的主体意识的吸取。
当代文学自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几百年从未有过的繁荣和更生,但是大家仍然认为没有大师级的文学。其中一个原因,可以说是缺少那种“内圣外王"般的主体意识。在外国文学中,人的主体性非常突出。自亚里士多德起,“圣哲文学"独立自尊,有意识地俯瞰、隔离一般政务,整个人生都清醒地从事著述,与尘世君王比肩而立,耳提面命,甚至希望取而代之(柏拉图表述了“哲学王"统治“理想国"的政治幻想)的主体意识。这,确是中国文学所欠缺的。而在我国当代文学中,就连“内圣外王"的一般要求也因为其陈旧而被排斥。中国古代文学中主流的阴性化(表现为忠君)、作家最为追求政治及地位的人生,在新的时期有了极其类似的表现。看来,对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改造民族心理精神、人的个性自尊和公民权利等等认识,还需要强化——不但在文学评论中,还应该更多地进入文学家的心态。
(三)帝王文学显著地成为个体生命的表现,这是今天的文学应该强调的。
十分可悲的是,文学创作最基本的理论还没有澄清。文学究竟是反映、再现还是表现?帝王文学对于这一 问题 的答案是明白清楚的,即“诗言志"。今天的文学,不仅要“言志",而且要“言"自己的内在世界、生命本质及其投射下的外在世界。这样,文学才能承担起提高和美化个体生命以及人类整体生命的层次的任务。文学可以商业化、产业化,但不能以金钱为目的,要与人格化、理想化辩证统一。这就要求,作者要“善待"自己的生命,首先提高自己的生命境界和人生追求,在生命的表现——作品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
帝王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中一个特有的成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与科学理性辩证一体的新文学,要想承担起创造新的一代中国人的伟大使命,就必须批判地继承这一遗产。
中国 素称「诗的国度」。这不仅是因为中国诗歌源远流长,诗人和作品流派林立,数量众多,而且诗歌在中国 社会 生活和 文化 发展 中一向占有特别和显著的地位。中国诗歌史的专著已有多种,但本篇的角度立意稍有不同。
大约十年以前,曾在荣宝斋看到启元白先生题的一幅字,记得是这样几句:
「唐以前的诗是长出来的,
唐诗是嚷出来的,
宋诗是讲出来的,
宋以后的诗是仿出来的。」
启功先生集大俗大雅于一身,他自己的诗词作品结集,也只以《启功韵语》名之。这几句白话,大约是他多年悟出的心得,言简意赅,可谓一部简明中国诗歌史。我的 体会,这是讲唐代以前是中国诗歌的发韧期, 自然 天籁,朴拙浑成;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期,直抒胸臆,而又各具面目;宋代是中国诗歌的转型期,思辨机趣,融情入理;宋代以后则是中国诗歌的滥觞期,流派繁多,然而缺乏原创。
我们不妨以此为线索,从社会文化史发展中撷取若干片断,来回顾一下中国诗歌的发展变化及其内在的缘由。
一,诗源于巫
诗歌和其他 艺术 的起源一样,是令艺术史家、 哲学 家和人类文化学家们颇伤脑筋的事情。上一世纪以来,便有「劳动」、「模仿说」、「游戏说」、「移情说」、「冲动说」等多种说法的争论,外人不足与论。中国典籍上,也恰好有帝舜时期的「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竹书纪年》帝舜元年条)「昔葛天氏之民,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卜商《毛诗正义·诗序》)「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越绝书》)等等记载,以备各种阐发西来学说之某一派系的学人们共同征引,好在中国的 语言文字有着充分的模糊性。我揣测,这些争论也许永远没有结论,也许只有模糊的结论,也许结论是各种说法的中和。因为不管这些学科今后将以什么样的人类状态作为模型,是与世隔绝,至今仍然过着原始生活的部族呢,还是以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过程状态,这些实验和举证,都永远不可能确切模拟出人类原始创生 时代 的文化活动了。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分为一、远古时期特点:音乐启蒙,古歌古乐舞古乐器二、西周春秋战国:礼乐制度、音乐机构、音乐思想、乐律三、秦汉时期:乐府的出现、古琴的发展四、隋唐时期:宫廷燕乐、音乐机构五、宋元时期:特点:音乐由宫廷转向民间 戏曲:北方杂剧南方南戏六、明清时期:戏曲的发展:京剧 京韵大鼓
【内容提要】作为一门超经验的理论性学科,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性品格必然以范畴的形式显现。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进行系统研究,是中国音乐美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关键词】 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音乐审美活动的一门超经验性质的理论学科。音乐审美活动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音乐审美经验,一是音乐审美观念。研究音乐审美经验的,是音乐美学史,它以时间为线索,展示在音乐审美历史上,有过哪一些音乐美学家,提出过哪一些音乐美学理论。研究音乐审美观念的,是音乐美学范畴,它用逻辑关系为线索,把整个音乐审美历史看成一个广泛关联又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研究各个时代,各个学派的音乐理论是围绕着什么问题展开的,有没有发生争论,这种争论的背后,体现了一种怎样的价值取向等等。在二十世纪近百年的中国音乐美学研究中,我们在音乐审美经验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音乐美学史等基础性著作得以问世。相对而言,在研究音乐审美观念方面,我们还有所欠缺,这主要表现在,我们还没有建立一整套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体系。音乐美学作为概念存在还是作为经验存在,曾经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这种争论的背后,是音乐美学究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还是一门理论性的学科。通过近十来年的探讨,大家逐渐形成了一些共识。韩锺恩认为:音乐美学(Aesthetics in music)是人用理性的方式去研究人如何通过音乐的方式所进行的审美活动及其结果的现象。[1]张前认为:“音乐美学是以研究音乐艺术的美学规律为宗旨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2]赵宋光认为:“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立美审美实践普遍规律与总体目的的一门特殊的艺术哲学。”[3]王宁一认为:“音乐美学是研究人类音乐立美、审美实践普遍规律的一门特殊的艺术哲学。”[4]音乐美学是一门超经验的学科[5],是从概念到概念的学科。[6]以上学者对于音乐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尽管存在一些分歧,但还是一致承认音乐美学具有理性学科的性质。正因为如此,美国康奈尔大学的音乐学家威廉•奥斯丁(William W. Austin 1920-2000)认为:“音乐美学至今仍然是德语国家的擅长领域。英语世界关心音乐的思想家(以及具有思想或没有思想的音乐家)都受益于德语的哲学传统。”[7]萧友梅说:“音乐是美学是推理的音乐理论”。[8]如果我们撇开西方音乐美学理论,单看中国音乐美学部分,从《国语》到《左传》到《乐记》,再到后代的各种乐论,都体现出鲜明的理论化倾向。中国的音乐美学是完全形态的理论学科。黑格尔说:“既然文化上的区别一般是基于思想范畴的区别,则哲学上的区别更是基于思想范畴的区别。”[9]既然如此,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也应该是一部范畴演变和发展的历史。但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系统地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有哪些范畴,这些范畴构成了一个怎样的体系。[10]这是由我们的学术进程和研究方法所决定的。近百年来的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已经基本完成了资料的搜集与整理、重要学术问题的辨析、中国音乐美学史的构建三项重要任务,产生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也有一些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从研究方法上看,中国音乐美学长期停留在一般的专门史研究阶段,还没有进入理论史研究的层面。中国哲学、中国诗学都早已由普通史研究进入到范畴研究。相对而言,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明显有些滞后。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列传氏”的音乐美学研究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从研究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史入手,去揭示和把握中国音乐美学思想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开创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新局面,加速中国音乐美学史研究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中西音乐美学的交流,是当前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迫切要求。一、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意义开展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并非把中国音乐美学史用另外一种形式重新写一遍[11],而是以更加深刻的理论,重新审视中国音乐美学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把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引向深入。前苏联舍斯塔科夫:“美学范畴不仅具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意义,而且具有价值意义。”[12]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意义。一、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揭示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的根本途径。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陈列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哪些音乐美学家,有过多少音乐美学的论著和观点,产生了多少命题,而是要揭示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客观规律,批判地继承传统中国音乐美学的优秀遗产。作为一种抽象的理论思维,音乐美学的存在方式必然是超经验的,甚至是从概念到概念的,中国音乐美学史就是音乐美学范畴发展的历史,也就是音乐美学范畴提出、发展、聚合、裂变的历史。我们要对中国音乐美学进行深入地研究,就必然要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怎样提出的、怎样丰富的、怎样发展的,这些范畴由不完整到完整,由单一到系统,由音乐美学领域到非音乐美学领域,或由非音乐美学领域到音乐美学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清楚地知道中国音乐美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科,才能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的发展规律。二、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是突显中国音乐美学学科特征的基本途径。中国音乐美学究包括了哪些基本范畴?这些范畴与其他学科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它们是怎样规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特征?它们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13]三、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史,是研究中国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蒋孔阳先生说:“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主要是乐论。我国古代最早的美学思想,主要是音乐美学思想。”[14]中国音乐美学理论是中国艺术理论的原理论,许多中国艺术理论范畴都是由音乐美学范畴派生出来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是中国文化的核心部分。在新石器时代,音乐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至今能从出土的陶器上看到大量的乐舞图案。甲骨文和金文当中有大量的乐器的名字,这说明,在殷商时代,音乐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周礼》和《仪礼》中记载了周王朝严密的音乐组织和音乐制度,秦汉以来,又产生和完善了乐府制度,诸子哲学中留下了大量的音乐故事。在文字符号没有充分发展起来以前,音乐不仅仅是人们表情达意的手段,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宗教仪式,是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部分。中国的礼乐文化,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起来的。[15]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先秦史志、诸子百家大多都参与了讨论。《左传》、《国语》、《诗经》、《尚书•尧典》、《易经》、《仪礼》、《周礼》、《管子•地员》、《墨子•非乐》、《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吕氏春秋•音律》、《吕氏春秋•制乐》中都有音乐理论的记载。这表明,音乐美学理论是中国思维成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内在的逻辑性。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研究,能极大地丰富中国理论思维的成果,有助于提高我们整体理论思维能力。四、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概念、范畴,是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特点的重要方法。中国音乐美学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学科,与中国音乐美学具有一整套范畴是分不开的。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理论史上,没有产生专门的音乐美学家,但却出现了许多独特的音乐美学范畴。这些范畴,构成了中国音乐美学独特的言说方式,形成了中国音乐美学的独特品格。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密切相关,甚至很大一部分思想范畴是从音乐美学范畴中转化而来或受到音乐美学范畴的影响,同时,一些其他思想领域的范畴也影响到音乐美学范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发展,可以探索到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脉络;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的关系,可以弄清楚中国音乐美学的品质。五、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概念、范畴,是实现中西音乐美学思想交流与共享的重要途径。中国音乐美学要实现与外国音乐美学的交流,就必须有自己的言说方式与言说系统。如果没有一套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在中西音乐理论对话中,中国音乐美学将处于失语的境地。中国音乐美学是世界音乐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汉字文化圈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如果能把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在中、日、韩汉字文化圈中作影响研究,或与西方音乐美学范畴作平行研究,将极大地丰富世界音乐美学体系。二、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系 在漫长的音乐美学发展历程中,到底产生了哪些音乐美学范畴呢?我们暂时以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范畴命题的出处、今译及美学意义》所录100个音乐美学范畴为依据,[16]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整体情况作一个大致分析。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陆续产生自先秦到清代的漫长的历史时期,但时间分布却很不均衡。先秦时代,就产生了48个音乐美学范畴:和;声一无听;新声;修礼以节乐;耳所不及、非钟声也;乐从和,和从平;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省风以作乐;无礼不乐,所由判也;中声,淫声;德音;哀有哭泣,乐有歌舞;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尽善尽美;文之以礼乐;乐则《韶》、舞,放郑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非乐;察国有之所以亡者;今之乐由古之乐也;与民同乐;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五音令人耳聋;大音希声;法天贵真;天籁;心斋;坐忘;无声之中独闻和;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乐者乐也;审一定和;中和;礼乐;以道制欲;美善相乐;乐以道乐;濮上之音;亡国之音;靡靡之乐;悲;乐本于太一;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以适听适则和矣;凡音乐通乎政。产生于汉代的音乐美学范畴有17个:无声之乐;意;持文王之声,知文王之为人;感于物而动,故行于声;乐者,德之华也;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礼外乐内;乐者,天地之和也;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德音之谓乐;发乎情,止乎礼义;中正则雅,多哇则郑;琴德最优;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移情。魏晋时期的音乐美学范畴有7个:声无哀乐;音声有自然之和;躁静者,声之功也;声音以平和为体;音声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渐近自然。隋唐以下的音乐美学范畴有28个: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水乐;不得其平则鸣;有非象之象,生无际之际;正始之音;此时无声胜有声;唱歌兼唱情;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以自然之为美;有是格便有是调;诉心中之不平;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论其诗不如听其声;人,情种也;以痴情为歌咏,声音而歌咏,声音止矣;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求之弦中如不足,得之弦外则有余;声争而媚也者,时也,音淡而会心者,古也;不入歌舞场中,不杂丝竹伴内;必具超逸之品,自发超逸之音;藉琴以明心见性;希声;无促韵,无繁声,无足以悦耳,则诚淡也;惟其淡也,而和亦至焉矣;丝胜于竹,竹胜于肉……。纵观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史,可以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先秦时期,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发韧期,出现了大量的礼乐原范畴和学术争论,决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框架。第二个时期为汉代,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系统化的时期。《乐记》、《史记•乐论》对先秦时期尚处于自由状态分布的礼乐范畴进行了整合,形成了较为纯粹、系统的礼乐理论体系。第三个时期为魏晋时期,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丰富和转变的时期。嵇康、陶渊明等继先秦诸家之后,对礼乐理论范畴体系中的一些基本命题进行了否定。第四个时期为隋唐以后,是中国音乐美学的发展时期,礼乐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同时,也遭到不平则鸣、发乎情性,由乎自然等范畴的挑战。第五个时期为二十世纪以来,中国音乐学界为顺应世界音乐的发展,围绕振兴国乐这一课题而进行的探讨。这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现代转换与新生时期。就逻辑结构而言,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感。有的学者根据马克思主义“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提出“音乐美学的逻辑起点,也许应当从一个乐音上的乐理(物理)——心理(生理)二重性的分析开始”的理论。[17]从哲学上说,这样的提法是不错的,但从中国音乐美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做二重分析似乎远远不够。因为中国音乐美学涵盖的范围远比二重结构要宽泛得多。也有些学者认为,中国音乐思想包括声、音、乐三层结构。万绳武说:“夫治乐者有三趋,其旨各不同:有乐政焉,有乐理焉,有乐声焉。奏文乱武,康乐和亲,出之以征诛,入之以揖让,此乐之政也。王者习之,以兴天下,乐之属于治术者。聆音察理,以物和声,正之以宫商,继之以律吕,此乐之理也。儒者习之,以永后世,乐之属于学术者。调丝弄竹,悦性陶情,托声调之抑扬,写胸襟之郁鬯,此乐之声也。技者习之,以鸣一时,乐之属于艺术者。”[18]据我们的观察,中国音乐美学包括“感觉与感知(声)——序化与象征(音)——礼乐制度(乐yuè)——价值认同(乐lè)”四层结构。《乐记》中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即人类对世界的感知,是音乐的基本手段和材料,《乐记》说:“声者,乐之象也”。声具有物理属性,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一层。《乐记》中说:“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又说:“声成文,谓之音”。“变成方”、“声成文”,都是文之以礼乐的意思,是将自然音响序化、体系化、象征化,并用金、石、丝、竹等乐器表现出来。这个音,已经不是一种纯粹的感叹和摹拟了,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生活的印记。音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二层。《乐记》中说:“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又说:“乐者,所以象德也”,“德音之谓乐”。可见,这个乐不同于我们今天在音乐厅里听到的音乐。音乐厅里的音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是一种审美关系。《论语•阳货》中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已经超出审判关系的范围,抽象为一种政治伦理关系,这就是礼乐制度。乐(yuè)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空间的第三层。《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这个乐(lè),与孔子所言的“回也不改其乐”之“乐”相同,都表示对儒家礼乐制度的价值认同。乐(lè)是中国音乐思想的第四个层次。《尚书•虞书•舜典》说舜曾“同律、度、量、衡。”《周礼•春官宗伯》说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左传•文公六年》中记载:“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这说明,律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音乐技术的指标,而是中国古代整个社会政治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我们可以说,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标准尺。《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乐》乐所立,故长于和。”和是中国音乐美学的宇宙哲学。它广泛辐射到中国音乐美学各个层次。“声一无听”,各种不同的音响要相互调和,这是物理音响之和。“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国语•周语下》) “审一定和”。(《荀子•乐论》)这是器乐之和。“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国语•周语下》)这是政治之和。“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国语•周语下》)“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吕氏春秋•大乐》)人与神、器物与制度、观念与哲学合而为一,构成了浑然一体的宇宙哲学模式。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大厦,就是这样层层构建起来的。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无数的理论家前赴后继地参与了这一体系的构建,这是世界音乐美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奇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时间很长,范畴也很多,但这些范畴并非游离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聚合两大范畴体系:声、音、乐、和、律、风等系列范畴都是从礼乐这个核心范畴生发开去的;五音令人耳聋、法天贵真、天赖、心斋、坐忘、声无哀乐等系列范畴,基本上是从非乐引申出来的。三、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特点中国音乐美学范畴有以六大特点。第一,原范畴在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音乐美学的原范畴基本直都产生于先秦时代,汉代对儒家的礼乐范畴体系进行了系统化,奠定了礼乐范畴体系的大局。魏晋时代,嵇康等人又对道家的音乐美学范畴进行了系统地思辨,奠定了道家音乐美学的框架。绝大多数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都是在先秦时期建立起来的,后代基本上没有产生多少新的范畴。这些原范畴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许多变化。如风,在孔子以前与孔子以后就有不同的含义。范畴含义的不确定性给范畴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第二,反映音响结构方面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缓慢。反映音响结构方面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自秦以来,就没有多大发展,这与日益发展的中国音乐很不相符,是中国音乐理论构建方面的天然缺陷。第三,反映音乐社会功能方面的范畴特别发达。自汉以来,几乎历代正史的礼乐志都要就音乐与社会制度的关系问题进行论述。第四,大部分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缺乏独立的理论品格,很多范畴都围绕某一中心范畴,构成一个范畴群,集中反映某一方面的音乐问题。如在“礼乐”这一范畴的周围,就有礼乐教化之功、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教等一大批范畴。构成了一个小小的范畴群。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音乐美学的范畴体系是由一个一个的范畴群构建的。第五、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中国哲学、中国伦理学等其他学科的范畴相互重叠。如和,是一个音乐美学范畴,又是一个哲学和社会学范畴。“乐者,乐也”这样的范畴,既谈音乐、又讲体制,最后归于人情,既是乐理、又是伦理,还是心理。礼乐这一范畴本身就是由礼制和乐制两个范畴合并而成。第六、相对于音乐审美经验而言,中国音乐美学理论体系一直占据强势地位,这对中国古代的音乐创作造成了重大影响。由于过分注重音乐的政教功能,音乐家在创作主流作品的时候,十分注意音乐的调性和标题。因此,在数千年的中国古代音乐创作史中,纯粹声音陈述式的音乐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都是只有歌词,没有乐谱,甚至还有六首只有标题没有歌词的笙诗。这说明,标题的意义要大于音响本身。四、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的资料与方法我们做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就是要从史源上弄清楚中国音乐美学中的主要范畴的提出,原始含义及其发展、演进过程;从逻辑结构上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群的结构和层次以及其逻辑关系,揭示中国音乐美学的逻辑特征。做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最大的资料缺失是中国古代的音响作品留下来的并不多,古时的音乐没有办法听到,古人遗留下来的珍稀的曲谱资料是我们今天研究的第一类资源。就理论形态的资料而言,历代正史、通史、典制中多有记载,这是我们研究的第二类资源。历代官私书目中保留了当时一部音乐文献的信息,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线索进行考辩,大略可以多掌握一些当时音乐理论发展的情况,这是我们研究的第三类资源。《全上古三国魏晋南北朝文》、《先秦汉魏六朝诗》、《全唐诗》、《全唐文》、《全宋文》、《全宋诗》以及《教坊记》、《羯鼓录》、《乐府杂录》、《唐会要》、《唐六典》等书志中有一些音乐理论材料,这是我们研究的第四类资源。文学、绘画、雕刻、出土文物中的相关记载以及其形式,是我们研究的第五类资源。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广泛蒐集原始资料之外,还有一些方法。第一,作品分析法。正如卡尔•达尔豪斯(Carl Dahlaus,1928-1989)所言:“音乐美学这门学科常常遭到质疑:它似乎仅仅是思辨,远离其真正的对象,更多是出于哲学观念的启发而不是真正的音乐经验。”[19]要将对中国古代音乐的思辨与音乐经验紧密地结合起来。第二、坚持细读批评与整体批评相结合的方法,既弄清楚音乐美学范畴的文本含义,又注意到范畴的普遍联系。第三、坚持借鉴传统国学的精华,广泛采用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注疏学、目录学、版本学、校雠学的已有成果,决不强作解会。第四、历史参证法。任何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都不仅仅只是范畴本身,必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我们在阐释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时候,不能抛开这一背景。如新乐与古乐之争,就只可能产生在后《诗经》时代与前乐府时代之间。乐府至秦初到汉武帝时代,已经成为一个广收并蓄的专门音乐机构,此后的古乐与新乐之争,就没有多大意义。第五、学说参证法。任何音乐美学范畴的提出,都与一定的学术背景相关。非乐与礼乐的争论、声无哀乐论与声有哀乐论的争论,既是音乐美学上的争论,又是不同学说之间的争论。离开学派而论学问,是十分片面的。第六、理论构建法。我们要把一人的理论、一时的理论与一个学派的理论有效联系起来,把单个的范畴与其所在的范畴群联系起来,构建起中国音乐美学的完整体系。第七,史料学方法。坚持用史料学的方法,追溯中国音乐范畴的史源,挖掘音乐范畴的原创意义;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中国音乐理论史料,将史料置于时间历程中进行研究,以探讨音乐美学范畴的演变历程。有显性的史料,有隐性的史料,显性的史料,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到,对隐性的文史料,我们可从目录学和考据学中进行索引。如果只运用显性的文献,我们把作的研究只停留在现代的层面,如果能尽可能利用隐性的史料,则可以很好的把握当时的音乐美学情况。由此看来,建立一门中国音乐美学史料学,是一件十分必要的基础工作。第八、纵横比较法。中国古代的音响资料在正式文献中看不到了,但我们可以用民间音乐进行参照。这个研究方法可以参照民俗学的研究方法。有些音响资料,在国内看不到了,可以用日本、韩国等汉字文化圈中的宗教音乐进行比照。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参照比较文化研究中的影响研究。同时,也可以将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中的某一个范畴群与西方音乐美学范畴作平行比较,这样,能更清楚地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特征。此外,作为一门不算十分成熟的学科,完全可以借鉴其他更成熟的学科的发展经验,如哲学范畴研究、文学范畴研究等。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研究,是一个十分宏大的工程,需要许多学者作长期的努力。可以先研究若干个中国音乐美学核心范畴的重要含义,再研究这些核心范畴周边的范畴群,然后研究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系,最后融入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美学思想当中。
百家争鸣实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各自派的代表人物及主要思想解 释 百家:原指先秦时代各种思想流派,后指各种政治、学术派别。另一种说法:所谓“百家”,是泛指,意为数量多,主要分为: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十家。鸣:发表见解。指各种学术流派的自由争论互相批评。出 处 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凡诸子百家,……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联合诸侯。诸子百家:原指先秦时期各种思想的代表人物和各个派别,后用来对先秦至汉初各种流派的总称。诸子百家来自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廷尉乃言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百家争鸣是指春秋 ( 公元前 770 ~公元前 476 年 ) 战国 ( 公元前 475 ~公元前 221 年 ) 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所谓“诸子百家”,其实主要有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其次有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等。“百家争鸣”反映了当时社会激烈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主要是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这个时期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文化的基础,对中国古代文化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百家争鸣的背景百家争鸣的阶级基础: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对于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有自已的见解和主张。百家争鸣的主体:战国时期,官府文化教育的局面打破了,属于知识分子阶层的“士”大量出现,由于出身、政治见解和思想方法的不同,他们分别依附于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集团,充当他们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代言人,士构成了百家争鸣的主体。百家争鸣的社会基础: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政治上不统一,就无法在文化上实行专制,各国的国君及贵族、官僚为壮大自己的势力,纷纷招揽人才,养士成风。士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合则留,不合则去”,有相对而言的自由,受政府干涉较少,使得各学派有发展的机会,有发表自己主张的场所。百家争鸣发启于春秋末年,兴盛于战国。百家争鸣的出现,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首先,社会大变革带来思想大解放。其次,王室的衰微为学术思想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再次,社会交往的频繁、促进了思想文化的交流。最后,讲学风气的盛行,私学的兴起,使文化典籍广为传播,各种学说广为流传,形成了争鸣氛围。意义:在战国的大变革时期,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建立和保护新兴地主的中央集权制度,有积极意义。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修订本),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P27-29: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一大变动时期。“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运动打破了传统的生活和观念。过去的一切怎么看?需要人们回答。现在应该怎样生活?需要人们创造。历史的车轮要向哪里转动?需要人们预测。数不清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一句话,社会历史需要重新认识!百家争鸣便是历史变动在认识上的表现。促成百家争鸣的另一个原因是,各国的政治变革与相互竞争需要理论指导。当时每个诸侯都面临着如何解决内政与外交两大课题,都面临着生存与死亡的抉择。……斗争不仅是物质力的较量,同时也是智力的较量。……所以各国争着招揽人才,有的下令求贤,有的重金收买,百家的兴起正是适应了智力竞争。他们中的多数目的也很,那就是“干世主”。形成百家争鸣的再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政治空隙比较多,知识分子大有用武之地,可以自由驰骋。这并不是说当时有什么开明的政治制度,而是指诸侯国林立,便于知识分子在各国间迂回。“朝秦暮楚”不只是形容说客,对思想家也是适用的,著名的思想家几乎都周游列国,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各国抢着招纳智囊,知识分子的地位也较高。“礼贤下士”虽非君主的本意,而是出于需要,士人“分庭抗礼”也常常使君主恼火,但是君主为了谋求方略而不得不容忍。……他们著书立说虽然是为了“干世主”,但大多数人是企图用自己的学说改造君主,而不是一味阿谀奉承,取悦于君。从平面上看百家相争,很有点民主气氛,但是如果分析一下每家的思想实质,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人在政治上都鼓吹君主专制,思想上都要求罢黜他说,独尊己见,争着搞自己设计的君主专制主义。因此,百家争鸣的实际结果不可能促进政治走向民主、思想走向自由,只能是汇集成一股强大力量,促进君主专制主义的完善和强化。把握了这一点,才能把握百家的政治归宿。杨幼炯《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37页三一至三二:古代政治思想之兴盛,实以先秦时代为最。先秦时代实为中国政治思想之发达时期。盖自春秋、战国以还,学术勃兴,百家争鸣,思想学说,罔不归宿于政治。晚周战国时代正社会经济组织,根本变动之时,牵连及于社会一切之关系,实为一空前时代。思想家受此影响,对于学术上乃为空前之建设。其发达之原因,有可得而言者:先秦时代一方为中国社会变动最剧之时代,上至国土政治,下及人心风俗,皆与前此截然划一鸿沟。他方面又为各民族接触频繁之时代,原始诸夏民族思想,因政治进化最早,故发展较为完备。而儒墨两家之思想即发源于诸夏民族重实践之民族性。与此相反者,则有道家与阴阳家两派,其源则均出于东夷民族之思想,因之各种思想系统彼此竞争雄长;加之,周室既衰,其所余虚文仪式之陈言,不足以范围一世之人心,遂有河出伏流一泻千里之概。其次,自春秋之末,以至战国,兼并盛行,列国之竞争最剧,相率以登进人材,扩张国势为务。其雄鸷之主,知仅恃贵族不足以豪于天下,故敬礼处士,招致客卿。自是阀阅之阶级一破,前此为贵族世官所垄断之学问,一举而散诸民间,言论思想之自由,至是而极矣。在政治方面,贵族政治之崩坏,实为当时大势之所趋,周之一代,实贵族政治之时代也。周制以家为国,而宗法制度,实为其政治之基础。王室与诸侯之关系,赖以维系;诸侯与其境内诸侯之关系亦赖之,乃至国中一切大小团体所以相维持相固结者皆赖之,周代群治,悉以此为中心。逮至战国而社会风潮大变,上古之政治及社会制度乃根本上发生变化。因政权之聚散,而影响于学术思想者至巨,各派政治思想乃纷然并起。又西周学在王官,故贵族中人,即为知识阶级;至春秋之际,王官失守,散在四方。加以孔老讲学,平民读书之机会益多,贵族不能专知识阶级之利,思想尤易发展。钱穆:谢扶雅《中国政治思想史纲》序自春秋战国以来,中国思想界初发奇采,而其时已开士人预政之门。自秦以下,中国正式有士人政府之组织。肖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上),页五六:故就孔子之行事论,其最大之成就为根据旧闻,树立一士君子仕进致用之学术,复以此学术授之平民,而培养一以知识德能为主之新统治阶级。然其所以能如此者,虽由其本人之敏求天纵,半亦由时代之影响。敬非时机成熟,虽有至理名言,其谁能领悟而接受。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卒于哀公十六年,正当春秋之末叶,由封建天下转入专制天下过渡时代之初期。周礼已废而未泯,阶级方坏而犹著。孔子身受旧社会之薰陶,又于旧制度中发现新意义,即欲以其所发现者为改善及复兴旧秩序之具。然当时之公族世卿既未必能用其言,遂传其术于平民,使其学成者出仕公卿,取得致用之机会。当时必有平民之子弟欲自拔于畎亩市进之中而未得其途者,得孔子之施教,自踊跃以赴之。故孔子学术之主要内容为政理与治术。其行道之方法为教学,其目的则为从政。页五七:就荡平阶级之功言,孔子不啻陈涉吴广之发难,而首享其成者反为商、韩、苏、张“异端”“邪说”之流亚。汪大华《中国政治思想史论丛》,帕米尔书店,1969年初版,1982年再版页三七:孔子教学以六艺,六艺原是士人从政干禄的本领:知书数可以为冢宰,知礼乐可以为小相,习射御可以为将士。所以,他所教出来的弟子,多有从政的技能。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都有哪些学派?派别创始人或者主要人物儒家孔丘道家李耳墨家墨翟法家李悝名家惠施兵家孙膑阴阳家邹衍纵横家苏秦杂家吕不韦农家许行小说家屈原除了这些以外的,就都不太著名,故人们都称做“九流”,三教九流从此而来在春秋战国数百个诸侯国家兵戎相见、弱肉强食之际,却出现了道家、儒家、兵家、墨家、法家、纵横家、阴阳家等百家争鸣的局面,而且《左传》、《春秋》等详尽记载当时历史的著作也相继诞生。这场“百家争鸣”的壮观场面比欧洲的文艺复兴早了将近2000年。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的百家争鸣。其内容包括:1、“学在官府”局面的打破,使学术下到民间,形成诸子百家;2、百家争鸣从鲁国儒墨显学之争,到儒墨杨三家鼎立的局面;3、以儒家向法家转化为特点的魏的西河之学;4、以属楚文化的陈、宋为中心的老庄学派为道家的右翼;5、齐稷下学宫的黄老之学则是道家的左翼;兼容并包的稷下之学,使百家争鸣发展到高潮,其中有田齐法家、阴阳家、兵家、名家等;在争鸣中各家也相互影响,6、《吕氏春秋》的杂家之学,反映了百家趋于融合;秦帝国的建立,标志着百家争鸣的结束。春秋是我国奴隶制瓦解和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战国是封建社会的开端。春秋战国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革,阶级关系有很大的变动。春秋中后期,随着奴隶制的破坏,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开始产生,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逐渐形成。到战国时期,这两个阶级便构成了封建社会的两个对抗阶级。但奴隶主阶级还存在,大量官私奴隶也仍然存在。个体手工业者和商人在城镇有相当大的数量。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过去的“官学”变成了私学,有知识有学问的人多起来。他们分属各阶级各阶层,以“士”的身份出现,对于天文、地理、数学等各种学术问题争论不休,对于政治制度,更是各有主张。形成了“诸子百家”和“百家争鸣”。“诸子”,是指春秋战国时期思想领域内反映各阶级、阶层利益的思想家及其著作。《汉书·艺文志》说:“诸子百八十九家”,取其成数叫“诸子百家”。主要的有老子、孔子、墨子、杨朱、许行、商鞅、申不害、孟子、荀子、庄子、韩非子、惠施、公孙龙、田骈、慎到、宋鈃、尹文、关尹、邹衍、张仪、苏秦、吕不韦、孙武、吴起、孙膑、尉缭等。对“诸子百家”,战国时期的《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记载。古代的历史学家,如西汉初期的司马谈认为,“诸子百家”主要是指“阴阳”、“儒”、“墨”、“法”、“名”、“道”六家。西汉末年的刘歆和东汉的班固则认为主要是指:“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十家。有时又略去“小说家”,认为“其可观者九家而已”。传统百家争鸣研究对百家的划分,无论是在标准上还是在对百家的具体说法上,都欠妥。百家争鸣实质上是我国古代各学派因政治思想上的分岐而展开的学术论争。百家的划分应以政治思想为标准。百家应划为德、礼、法、儒、孝、墨、术、义、绝对平等观、无君论等十家。百家争鸣的性质是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向统一中央集权制的过渡。百家争鸣始于春秋后期孔子创办私学,迄于汉武帝采纳田蚡的“绌抑黄老,崇尚儒学”。探索百家争鸣时不要忽略百家合流。中国古代的百家争鸣,是中国古代学术史上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它上承夏、商、周三代学术,下开秦、汉、六朝、隋、唐、宋、元、明、清等两千多年的思想先河。科学地认识百家争鸣,不仅对深入研究百家争鸣本身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整个传统文化的反思也有重要意义。但是,传统至今理论界对百家争鸣的看法,无论是在对百家争鸣之百家的划分上,还是在对百家争鸣的性质、起迄点等问题上,都存在严重问题。本文不想对此谈新看法。百家的科学划分之我见即然百家的划分应以政治思想为标准,那么从政治思想出发,笔者认为,百家争鸣之百家大致可划分为儒、孝、德、礼、法、墨、术、义、绝对平等观、无君论等十家。儒家:创始人是孔子,其思想核心是“仁”。第二个代表人物是孟子,他将孔子的仁正式完善成了“仁政”,“仁政”是孟子的思想核心。二者的代表性文献分别是《论语》和《孟子》。孝家:其代表性文献是无名氏之《孝经》。《孝经》的中心思想是“孝政”,即“以孝治天下”。过去,理论界有人认为《孝经》是一般讲究伦理孝道的著作,不确。德家:原是西周初期的政治思想,后在西周末期至东周其内涵受到了根本性的改造。东周初期,如臧哀伯有著名的《德论》(5)可证;战国时期问世的《德道经》、《庄子》是其代表性的文献。礼家:是萌芽于西周后期并在东周中前期广为流行的一种政治思想。东周时期的一些著名政治家如管仲、子犯、曹刿、子产、晏子等都崇尚礼治,特别是子产和晏子,还分别有著名的《礼论》(6)。战国后期,以礼为思想核心的重要代表是荀子。法家:是春秋中后期出现的一种政治思想。最先萌芽于郑,创始人是邓析,第一个“铸刑书”的是子产(子产前期是礼家,后期转向了法家),继之是晋范宣子、赵鞅等的“铸刑鼎”。战国时期法家的重要代表是慎到,其代表作是《慎子》;后无名氏之《经法》亦属法家文献等。过去,理论界认为《经法》是道家著作,这是从哲学上着眼的,不确。墨家:创始人是春秋末期的墨翟,其思想核心是“义”。过去,理论界有人认为墨子的思想核心是“兼爱”,根据不充分。术家:创始人是申不害,其思想核心是术,其代表作是《申子》。过去,理论界认为申子属法家,不确。申子自己宣称其学术思想是“术”,秦汉人一直都说“申子之术”。义家:创始人是韩非。韩非的“义”与墨子的“义”区别在哪里?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墨子的“义”包含经济利益,如《墨子·经上》说:“义者,利也。”韩非的“义”则完全排斥利。义家的代表作有《韩非子》、《公羊春秋》等。(7)绝对平等观:创始人是许行。《孟子·滕文公上》载:许行认为,国君要与人民绝对平等,“先耕后食,先织后衣”,并取消商品经济等。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绝对平等观。无君论:创始人是吴虑。《墨子·鲁问》载:“鲁之南鄙人有吴虑者,冬陶夏耕,自比于舜。”“自比于舜”就是“我即国君”,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无政府主义。但用中国古代的语言表述,应为“无君论”。以上十家,严格说来,可归为八家。因为“孝”可并入儒家,“义”可并入术家。“以孝治天下”的思想萌芽于孔子,完善于《孝经》,《孝经》以孔子为先师,其基本思想体系又与“仁”极接近,故可认为“孝”是儒家的思想分支。“义”的创始人是韩非,过去理论界认为他是法家,或法、术、势集大成者。其实,韩非虽有法家思想,但也有术家思想,他本人认为术大于法,所以韩非思想的基本倾向应是“术”,即属申子术家。而且,韩非的“义”,原则上是对“术”的脱胎换骨的改造,故可认为“义”是术家的思想分支。过去,理论界认为百家争鸣迄于秦统一,值得商榷。秦的统一,虽实现了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向郡县制的过渡,但这一过渡是失败的,未能使中国古代统一中央集权制进入稳定态。秦亡后,项羽、刘邦都先后恢复了分封制。而且,秦的“焚书坑儒”也不是解决思想问题的有效方式。在汉初,思想界又重新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如陆贾著《新书》;贾谊、王臧、赵绾都先后试图通过“兴礼乐”来改制;晁错以“术”削藩;辕固生以儒反“黄老”;董仲舒则以“春秋大义”来呼唤“大一统”;文帝“广游学”,置《孝经》、《孟子》、《尔雅》等博士。一时间再次百花齐放,虽未有新思想的提出,但亦属百家争鸣性质。汉初百家争鸣的复起,是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再次向统一中央集权制过渡的舆论准备。因此,将百家争鸣的终点定在秦统一说不过去。七、百家争鸣过程中的百家合流过去,理论界在探讨百家争鸣时,大都眼于百家争鸣,很少谈及百家合流,这种研究方法亦欠妥。百家合流是百家争鸣的一个组成部分。百家争鸣虽原则上是各家发表自已的看法,批评别人的意见,但也包含了对其他学派某些思想的吸收。如荀子,虽以礼为思想核心,但也重法与推崇孔子,以致有人将其当做法家,还有人将其当做儒家。就是说,百家争鸣的争鸣是有保留的克服,争鸣中有吸收,吸收是为了更好地争鸣。百家争鸣本身也说明,争鸣各家在学术上都有片面性,它们只有相互吸收,才能做到互补,并使自己的学说趋于完善。如墨子在回答程子的“非儒,何故称于孔子也”时,说:“是亦当而不可易者也。今鸟闻热旱之忧则高,鱼闻热旱之忧则下,当此虽禹汤为之谋,必不能易矣。鸟鱼可谓愚矣,禹汤犹云因焉。今翟曾无称于孔子乎?”(13)百家合流是百家争鸣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百家争鸣在前期和中期,主要表现为争鸣,后期则主要表现为合流。如战国后期两个官办学术中心,齐国的“稷下”与秦国的“吕不韦门客集团”,他们的学术活动,搞的基本都是百家合流。稷下学派的代表作是《管子》,其中既有德家思想,也有礼家思想,还有法家思想等,但是以“礼治”为主;吕不韦门客集团的代表作是《吕氏春秋》其中包含的学术思想更杂:德、礼、法、术、孝、义等均有,以致有人将其误为杂家。其实,这是对其占主导地位的思想缺乏认识的缘故,杂家根本就不存在。《吕氏春秋》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德”,其余均起辅助作用。百家合流的形式,一是理论上的合流,二是实践上的合流。理论上的合流,礼、德、术等三家做得比较好。礼家,如前引《荀子》、《管子》;德家,如前引《吕氏春秋》;术家,如前引《公羊春秋》、《春秋繁露》等。儒家做得较差,但儒家将《五经》及各《传》都纳入到了其经典之中,这样内容也较丰富,基本上也包括了礼、德、术、义等思想。实践上的合流,主要指当时的统治者们出于自身的需要,同时立几种思想不同的著作为经,作为治国的主导以及辅助思想。如汉初的“黄老之治”,曾立法家的《经法》、《称》、《道原》、《十大经》和老子的《德道经》等为经;武帝时期,置《五经》博士,合《论语》、《孝经》为《七经》等,这些都是在实践上的百家合流。百家合流在百家争鸣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争鸣只是探讨问题,合流才是向解决问题迈进,只有百家的有机合流,才是最后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秦之所以没能最后解决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并结束百家争鸣,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用“焚书坑儒”来拒绝百家合流,绝对以申、商、韩的术家思想治国,致使其走向了灭亡。汉武帝解决这一问题的关健,就是结合实际进行百家合流。如武帝:在政治思想上虽突出儒家的孝,但其余《六经》均起辅助作用;体制上的双轨制,既吸收了术家的郡县制,也未完全抛弃德、儒、礼、法、孝等家的分封制;主父偃的“推恩令”,既有儒家的仁孝思想,也包含了术家的“术”、“义”等理论;经济上的重农抑商,既有儒、法、德、礼等家的重农重商,也未完全抛弃术家的“诈农灭商”;意识形态上,既有儒、法、德、礼等家的思想自由,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术家的思想禁锢;教育风化上,既有儒家的兴学办校,也有术家的“以吏为师”,如用“举孝廉”与“选三老”为民做表率等。这和秦代在政治上只以申、商、韩术家思想治国,体制上绝对行郡县,经济上诈农灭商,思想上搞专制,教育上“以吏为师”等截然不同。由此可见,要想解决中国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没有百家的有机合流,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
历经五千年沧桑岁月,中华民族经历了战和更替、聚散分合、对峙与融汇,却始终不曾割断共同的文化传统。民族认同感一脉相承,而且越是历经磨难,遭遇坎坷,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越是增强。千百年来,对国家统一的不懈追求日渐发展成为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和道德情感。而造就中国历史这一鲜明特征的重要因素,不能不说是“大一统”文化观念的潜移默化影响所致。它像一根坚韧的纽带将中国境内各民族联系、团结在一起,逐渐形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并日见巩固。我们今天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中国统一大势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一历史现象,就不能不充分认识到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实现国家统一过程中的特殊地位与重要作用。 中华文化追求“大一统”的价值观是奠定和强化国家统一的牢固基石 中华文化对于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的意义,首先在于“大一统”价值观长期以来深入人心,从而使统一成为人们所普遍认同的理想政治秩序。 早在先秦时期,中华民族随着内部凝聚力的不断增强,就初步形成了“大一统”观念。《诗经·小雅·北山》中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表达了这种思想倾向和价值取舍。而战国时代“九州说”与“五服说”的盛行,则反映出人们的大一统观念进一步走向成熟。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众口言九州的情景,反映了九州观念普遍流行于先秦社会。……九州就是中国,九州的完整代表着中国的完整”(唐晓峰:《“体国经野”:试论中国古代的王朝地理学》,《二十一世纪》2000年8月号)。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这种追求统一的思想趋向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当时,西周社会创立的礼乐文明遭遇到根本性的冲击,早期初始形态的“一统”格局趋于瓦解,天下缺乏合法一统的政治秩序,结果导致诸侯争霸,混战绵延,因而人们渴望重新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建立起合理合法的政治秩序。这一点在当时大多数思想家的学说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虽然他们在追求统一的方式上存有歧见,但天下必须“定于一”则是普遍的共识。譬如,法家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韩非子·扬权》);墨家提倡“尚同”,“天子唯能一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儒家强调“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孟子·梁惠王上》),并憧憬着“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王制》)的局面。这些思想充分反映了“大一统”观念已成为人们普遍的精神寄托和政治信仰,并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容。正是具备着这样的思想基础,当统一条件基本具备之时,才会由秦国通过战争的手段,横扫六合,鲸吞六国,使这种政治理想变成了现实,“车同轨,书同文”,建立起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才会有继秦而起的两汉大统一,出现汉武帝在“泰山刻石文”中所描绘的那幅国家“大一统”的理想图画:“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后汉书·祭礼志》注引《风俗通》) 作为思想观念的“大一统”,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并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展变化。在地理概念上,它是指国土统一,“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礼记·坊记》);在政治概念上,它是指全国上下高度一致,听命于最高统治者,“天下若一”,“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尊天子,一法度”;在时间概念上,它是指长久统一,千秋万代江山永固,“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汉书·董仲舒传》);在民族概念上,它是指“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公羊传解诂·隐公元年》)。这种以“统一”为理想政治秩序观念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亲身体验到分裂割据给国家、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所谓“白骨蔽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等等,都是关于分裂战乱对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破坏的形象写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统一的政治秩序下,社会生产的发展相对迅速,民众的生活相对安定,国家的安全相对能得到保证。这无疑是比较理想的局面,可以实现人们向往的“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盛况。由此可见,对战乱的厌恶,对和平的渴望,以及对中央集权的追求,使得统一既是统治者的政治雄心,客观上也符合广大普通民众的意愿。 正因为“大一统”的理念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成为人们衡量政治有序、天下有道的主要标志,所以自秦汉以降,历史上虽然统一与分裂交相更替,但总的来说,统一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不可逆转的总趋势;割据分裂的局面虽然不时出现,但它始终无法为人们所认可,始终不能被承认为正常、合理的政治状态,也始终被中华文化所排拒。即便是在分裂的年代里,追求统一也始终是各族统治者和广大民众的共同政治理念和奋斗目标。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分崩,群雄并立,但各个政权的统治者大都以统一为己任,并以炎黄之后自居:诸葛亮倡导“还定旧都,汉室可兴”,前赵刘渊以黄帝之后自居,后赵石勒赞赏刘邦不封六国之后,前秦苻坚渴求“平一六合”等均为明证。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华民族宁合不分的愿望是多么顽强而普遍。这种强烈的“统一”意识还反映在人们对“正统”观的理解上。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古代“正统”说的主导倾向就是为“大一统”观念作历史哲学层面的论证。所谓“正统”就是指“王者大一统”。正如欧阳修所说:“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尧、舜、夏、商、周、秦、汉、唐是也。虽始不得正统,卒能合天下于一”(《居士集》卷十六,《正统论下》)。 千百年来,这种以“统一”为“正统”理念的思想普遍流行,进一步强化了人们认同国家统一的自觉性,成为中华文化培育统一意识、指导统一实践、完善统一秩序的又一个显著标志。 中华文化为中国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资源 在中国统一大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的过程中,博大精深、与时俱进的中华文化不但起到了团结各族人民、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作用,而且为合理化解统一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种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资源。这种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文化讲求“用中适时”、“随时以行”,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为一个长期复杂的历史过程。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用中适时、随时以行是人们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思想方法论,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正是这种理性精神的集中体现。这种文化理念决定了人们在对待国家统一的问题上,能够秉持现实客观的态度,既充分肯定大一统的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又冷静看待实现大一统的艰巨性与曲折性。作为统一大略的制定者,尤其要注重统一基本条件的创造与统一有利时机的把握。而其基本原则就是“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国语·越语下》)所以,在一些特定的形势下,要敢于面对暂时分裂的现实,先完成局部的统一,并肯定局部的统一对于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必要性,努力为将来的大统一局面的形成创造条件。譬如,在历史上,战国七雄争战之于秦汉统一、魏蜀吴三国鼎立之于西晋统一、南北朝分治之于隋唐统一、宋辽金对峙之于元明清统一等等,在当时不少政治家、思想家看来,都是走向国家大一统的必要环节,是“分久必合”的重要前提。在这个时候,对于当时的战略决策者而言,关键是如何作好充分的准备,繁荣经济,改良政治,增强军力,从而在统一时机成熟之时,运用军事、政治、经济等多种手段,顺应民心以结束分裂的局面,“宜当时定,以一四海”(《晋书·羊祜传》)。与此相反,如果昧于时势,企冀在条件不成熟之时“毕其功于一役”,则必然事与愿违,不但无法实现大统一,而且还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分裂局面。应当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云云,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循环,而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分”是为更高层次意义上的“合”作必要的铺垫和准备,“合”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中国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看,秦汉统一的规模胜过宗周的天下一统,隋唐统一的规模超迈秦汉,有清一代的统一规模又远逾隋唐,这正是国家统一大势日趋增强的历史印证。因此,可以这么说,“用中适时、随时以行”的思想方法论,几千年来始终维系着人们对大一统的坚定信心,帮助人们克服分裂与统一交替出现所带来的困惑,推动着国家统一大业在曲折中不断向前迈进。 第二,中华文化讲求“守经用权”、“和而不同”,强调国家的统一是一个富有层次的文化现象,要求人们在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稳步推进。“守经用权”指的是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指的是要正确看待事物之间的共同点与差异性的关系,更好地实现“一”与“多”的辩证统一。按照“经权”原则,“大一统”是人们必须严格遵循和不懈追求的“大经大法”。因此,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既是历代王朝一以贯之的最高政治目标,又对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在这种文化思想指导下,人们在坚守“统一”至上原则的同时,要“守经用权”,通权达变,从而为更好地实现“大一统”这一基本目标铺平道路。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文化观念则为人们追求与完成国家的大一统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它提醒人们,在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上,既要看到统一的必然性,又要承认统一的差异性。因此,中华文化始终强调,“天下”乃是有中心与边缘之别的天下,有层次的天下。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五服制”的提出就是证明。而事实上,在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拥有广大的农业区,而且还有广大的农牧业结合地带和牧业区,地区差异很大,彼此的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在全国雷同地推行“大一统”行政管理,显然不切实际。因此,传统的“经权”、“和同”思想正好为历代的统一政治实践提供了可事操作的方法。这就是要坚持“大一统”之“经”,以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为目标,全面推行中央集权制、郡县制,积极经营边疆,同分裂割据等违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同时,也承认统一的地区差异性、内外层次性,重视区域差别与文化多元。在统一实践上体现出“通权达变”的理性宽容精神,对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如形形色色的“羁縻”体制及政策,就既赋予了“四夷”边疆在“一体”中的角色,体现了大一统的原则,维护了中央的权威;又“适天地之情”,“各适其性”,“地移而事移”,照顾到了不同民族和地区生活方式和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做到了因时因地因人而治。这种“经权”、“和同”理论,无疑是国家统一的强大粘合剂。 第三,中华文化强调“王者无外”、“夷夏一体”,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作一个民族融合的和谐形态,在实践中追求各民族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所谓“统一”就不单纯是华夏汉族方面的问题,而是汉族与众多少数民族共同关注与参与的历史主题。换言之,统一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消除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畛域,实现民族大融合。中华文化有关民族问题的立场有两大支柱:一是所谓“夷夏之辨”,鼓吹“用夏变夷”;一是所谓“夷夏一体”、“王者无外”。就前者而言,它承认诸夏与夷狄之间有差别,但这种差别不以种族归属为标准,也不以地域远近为界限,而是以文明进化程度为标准。由于所处位置以及观察角度的不同,占主体地位的华夏民族自然认为诸夏代表着文明与先进,夷狄代表着野蛮与落后,历史的进程当以诸夏为中心,由诸夏的文明改造所谓的夷狄,“以夏变夷”,使夷狄逐渐向先进文明过渡,最终实现大同的理想。当然,对这种诸夏本位观,国内少数民族不一定完全赞同,汉代时中行说与汉使辩论时亟论匈奴风俗文化之优长,就是证明。就后者言,“王者无外”、“夷夏一体”意味着天下乃是“统一”的天下,“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的普天之下、“六合之内”均为“皇帝之土”(《史记·秦始皇本纪》),所以,华夏的天子是全“天下”的天子。按照这个逻辑,国内不同的民族自然可以各处其所,进而走向融合,统一于天子的号令之下。这两种民族文化观念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整体,互为弥补,共同作用于民族融合与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应该指出的是,“用夏变夷”的深层文化含义,是视夷夏关系为可变的实体,而非不变的顽石,两者的区分仅仅在于道德、政治方面,而与血缘种族、地域环境无涉,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昌黎文集》卷一,《原道》)。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中国也可以退为夷狄。这样便为历史上少数民族推行汉化,入主中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民族大融合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至于“王者无外”,则是致力于化解国内不同民族的对立与矛盾,使其认同于“天下”统一的理想。强调华夏与各少数民族的和谐相处,并在时机、条件成熟之后一步步走向融合。这样,便为历史上开明的统治者推行“胡汉一家”的进步民族政策,维护大一统格局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唐太宗倡言“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李卫公问对》卷中);强调“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贞观二十一年)。雍正一再主张不得“有华夷中外之分”(《大义觉迷录》卷一)。中华文化这种增进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的价值观,毫无疑问在促进民族融合、进而巩固和发展国家统一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继承中华文化宝贵遗产再创中华民族新的辉煌 从中国历史发展大势看,追求统一、维护统一始终是中华文化的本质属性与价值取向。千百年来,中华文化既为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也为人们参与这一历史活动提供了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手段与方法。即使在今天看来,它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首先,它使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保持了大统一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现代政治版图,并为中华民族在向近代民族国家发展中培植了政治、民族和文化资源。自夏商周以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成就,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的政策,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创造了条件;而自秦汉以降,儒家的“大一统”文化价值观更是一以贯之,支配和规范着历代传统政治实践,成为传统政治运作的至上原则和行为方式。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地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一成果,各少数民族也都以融入到中华一体的民族大家庭为其发展的归宿,从而使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格局不断地得到巩固和拓展。换言之,大一统文化观念的深入人心,汉族与各兄弟民族在碰撞、融合、和谐的基础上互动互补,共同发展,不断增强政治与文化的认同感,这对于坚持国家统一大势的健康发展、增进各民族间的凝聚力、向心力功不可没。到了近代,中国虽然遭受到西方列强的野蛮侵略,但中华民族始终保持着国土的基本统一,表现出坚不可摧的民族力量,这不能不归功于以统一为宗旨的中华文化的整合凝聚作用。 其次,它使中国社会的发展保持了长期的历史连续性,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不曾中断的文明。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体系与文化体系在其形成和发展中,也有一个不断充实、扩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一统”的政治体系不断成熟,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不断汇聚沟通,由点及面,由内向外,不断辐射,不断扩散,如此循环往复,逐渐将旧的边缘消融为新的中心,中华民族实体就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巩固。因此,历史上的匈奴文化、突厥文化、蒙古文化、满族文化乃至域外的佛教文化、阿拉伯文化、基督教文化等,虽曾作为与“华夏文化”对立的一极受到排斥,但最终还是在不断扩大的交流中,在“大一统”的格局中,得到有机的融合,使中华文明不但一直没有出现断裂,而且不断进行更新,不断增加新的活力。可见,正是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创造力与文化主体的自觉意识,使得国家统一大势浩浩荡荡,不可逆转,文明承续始终如一。
中国走向近代化的历史,始于1861年,自此,中国的近代化运动,走过了自强、变法、革命的历程。……中国走向近代化的历史路程清晰在目,但留下的脚步并非一条直线。从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观念层面,国人每向前迈进一步都异常艰难,但却是一种不断提高的过程。 摘自《世纪之交的回望与断想》 一、含义:经济工业化;政治上反侵略,实现民族独立,同时反封建,争取民主自由;思想文化上学习西方,思想解放。经济工业化是核心,思想近代化是前提,政治近代化是保证。 二、任务:一是民族、国家独立;二是实现工业化,使中国走上繁荣富强之路。 三、基本概况: 过程 事件 思想核心 作用 结果 器物变革 洋务运动 师夷长技以自强 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近代化的起步) 失败 制度变革 维新变法 辛亥革命 君主立宪 民主共和 社会上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 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失败 观念 新文化运动 民主与科学 是近代史上一次规模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弘扬了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启发了人们的觉悟。 失败 问题1、从近代化的过程指出近代化的特点:由技术到制度再到思想观念的变化,由表及里层层推进。 2、说明了:①民族、国家的独立是中国近代化的前提。②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激进的民族主义不能使中国走繁荣富强的道路。③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获得民族独立和国家的繁荣和富强。 四、近代化相伴随的几个问题: 1、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思想近代化) (1)器物变革命阶段的理论与实践活动: 理论:地主阶级林则徐、魏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利用西方先进的技术来维护清朝的统治,最早举起了中国近代化的的大旗。 实践:地主阶级掀起了洋务运动,前期“自强”创办了军事工业,后期“求富”兴办了民用工业,但由于没有触及封建制度最终以失败。 (2)制度变革命阶段的理论与实践活动: ①理论方面:严复《天演论》大量介绍和宣传“西学”理论,对积极探索救国真理的知识分子以极大的启迪,为维新的变法运动提供了理论武器。 实践方面:19世纪末,在民族危机的情况下,资产阶级维新派主张经济上发展资本主义,政治上实行君主立宪,维新变法运动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下方面,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 ②理论方面:孙中山把同盟会的政治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在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 实践方面:20世纪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广泛传播,主张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辛亥革命结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2)新文化运动:20世纪初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掀起了新文化运动,宣传资产阶级的民主、科学,把矛头对准封建正统思想。 2、近代三次思想解放 第一次:戊戌变法要求实行君主立宪法制,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 第二次:辛亥革命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使民主共和观念学入人心。 第三次:新文化运动以民主和科学为口号,是近代史上一次规模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弘扬了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启发了人们的觉悟。( 3、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情况(经济工业化) 1、产生: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下,在洋务运动的诱导下,民族工业在沿海地区产生。民族资产阶级诞生。 2、初步发展: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为偿还贷款,扩大税源,允许民间办厂,民族工业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作为独立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掀起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 3、短暂春天:一战期间,帝国主义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加上辛亥革命的影响,中国民族工业出现了短暂的春天。无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到来以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奠定了阶级基础。 4、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君主立宪、资产阶级共和国 五、对中国近代化的整体认识: (1)经济领域: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技术与设备,进行机器生产。政治领域:实现政治民主化。思想领域:向西方学习。 (2)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近代化在经济领域里的重要表现,而近代化在政治领域里的政治民主化运动、思想领域里的解放运动又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物质基础和根本动力。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和思想运动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解放思想,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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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刑制改革:景帝颁布《棰令》,规定了刑具的规格,这次刑制改革为结束奴隶制肉刑奠定了基础。 汉代的司法制度: (1)春秋决狱:其特征是根据《春秋》等儒家经典论心定罪。是汉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体现。(2)秋冬行刑: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理论,行刑必待秋冬以顺应天意。唐律中的“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的秋审制度皆本源于此。 1)内容:文帝十三年正式改革刑制,主要是废除肉刑,以笞,徒,死刑来取代原有的刑罚。具体为: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 汉景帝执政之后,进一步完善了文帝改制的内容。一方面,两次减少笞的数量。另一方面,景帝命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指定《棰令》,具体规定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格,行刑时中途不得更换人。 2)意义:汉文帝废除残人肢体,刻人肌肤的肉刑,具有进步历史意义,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且还使中国刑罚制度摆脱原始形态,由野蛮残酷走向更为人道文明的道路。这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后世以身体刑,劳役刑为主体的“五刑”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当然汉朝这次刑制改革仍存在局限性。如改革过程中,局部范围曾有一定程度的反复,倒退,斩右趾改为死刑弃市,由轻至重,宫刑本已废除,后来又予以恢复等,改革后的刑制仍十分繁杂。即便如此,其进步意义是不可否定的。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主要特征1、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以“礼”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法制史》)。2、“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统一法典结构,一部法典把民法、刑法、诉讼发、经济法的内容都装进去了。3、宗法制度的影响很大。4、儒家立法道德化思想,原心论罪论。中国法律主要起源于早期氏族部落之间的战争。古人将这些战争称为"刑征"或"刑伐".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要有统一的纪律,于是首领的军令成为每一个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军纪军规成为中国法最早的一个形式。甘誓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种在作战前当众发布的誓词或者说军令就是一种比较多见的法律形式。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传 昭公六年》)不仅如此,一些最初的刑罚方式也来源于此,比如死刑中的殛刑便是黄帝与蚩尤战争中产生的,蚩尤战败后,黄帝对其施蚩攴刑,"蚩"即蚩尤,即杀,殛蚩攴同音假借,故称"殛刑"。肉刑是苗族攻打异族时创造的,《尚书吕刑》中有记载"爰始淫为劓、刵、椓、黥黄帝哀矜庶戮之不辜,相虐以威,遇绝苗民,无世在下。"其中"劓"、"刵"、"椓"、"黥"就是肉刑的几种方式。也就是说,中国法律从一开始便和异族联系,和暴力制裁联系,这对后世影响很大。直至今天,大多数人仍把"法"和"刑"联系在一起,认为法律就是制裁那些品性不良,不顺教化,即是和自己不处于同一范围的人,因此得出结论,对这些人以重刑惩罚,便是理所当然。中国古代刑法的哲学基础是建立在一种"人性本恶"的指导思想上的。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享乐,好逸恶劳,趋利避害,这是犯罪的根源。"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因此主张以毒去毒,以刑去刑,商鞅认为:"刑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所为以刑去刑,刑去事成。"韩非子也说过:"重罪者人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所谓重刑者,奸之利之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不生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也,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以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既然轻刑不能制止犯罪,就加重刑罚.中国人的重重刑传统使得整个封建社会法律所采用的刑罚普遍较严厉。就以死刑为例,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有章可循的就有斩、枭首、弃市、戮、戮尸、肢解、剖心、炮烙、射杀、凌迟、醢(捣成肉泥)、车裂、活埋、磔(分裂人体)、具五刑(五种极刑并用)等等。直到近代,伴随西方法律思想逐渐传入,中国法制逐渐走向现代化,法律的轻刑化才逐渐得以实现。这个观点在实际也得到证明:以刑法本身为例,中国封建社会中,几乎没有真正意义的民法,没有违法犯罪之分,而是刑法一统天下。而如今,一大批部门法产生,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由全面保护各种利益逐渐演变为其它法律的保障法。世界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已成为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潮流和趋势,中国法律的发展进化必须与之相吻合。但我国刑罚轻刑化和死刑的废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与世界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政府不断的努力 。 当代中国法律发展1,实质上仍然是成文法系,但是,在新兴立法上开始被美国的判例法中确立的一些规则所影响。美国的判例通过成文法,特别是司法解释的方式开始逐步影响司法实践。2,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内立法逐步与国际公法、私法开始接轨。成为国内立法的发展方向。但是,个人认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资源过于集中在某些成名大家手中,这些大学者的过分突兀已经影响了立法的走向。几个人的思想就可能影响一部法典的编撰。使很多非著名学者的学说日益边缘化。中国法律的发展史参考:二十世纪的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中国法制史论文:
重刑主义,维护封建阶级统治。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回首中国近代百年前期屈辱史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东方大国,历经上古、夏、商、周、秦、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几千年的文明史把中国沉淀成了一个底蕴深厚、独立自强的国家。如果没有意外,中国将一直这样下去,千秋万代,成为世人的眼中的“天朝上国”。然而,几百年前的清朝后期愚昧的人们所不知道的是,世界在那个时候悄然变化。西方国家已经完成了资本主义制度改革,开始了近代化工业的进程,经济正在飞速发展。而当时的中国,仍然做着“天朝上国”的黄粱美梦,固步自封,夜郎自大,渐渐落后于时代潮流。中国至此埋下了丧国辱权饱经外敌侵略的百年屈辱的祸根。 中国近代百年屈辱史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百余年时间里。在这百年间,在中国的土地上,经历了侵略和反侵略、奴役和反奴役、压迫和反压迫的历史事件,它们如实地记载了外国列强和本国封建统治者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如实地记载了革命和进步力量与反动势力的殊死较量,如实地记载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民族民主革命并取得最终胜利的辉煌历史。在这里我们来回顾一下百年前在中国这片炙热的土地上发生了什么,这近代百年屈辱史的开端是怎样的,这百年历史的前期有过怎样的创伤。我们知道当时晚清的中国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整个民族处于一种委靡的状态。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丝绸、茶叶等自给自足,还远销海外,带来大量外汇。而这时英国开始把鸦片大量输入中国。到了十九世纪,鸦片输入额逐年增多。英国资产阶级为了抵销英中贸易方面的入超现象,大力发展毒害中国人民的鸦片贸易,以达到开辟中国市场的目的。到了十九世纪初输入中国的鸦片为4000多箱,到1839年就猛增了十多倍。英国资产阶级从这项可耻的贸易中大发横财。由于鸦片输入猛增,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并使吸食鸦片的人在精神上和生理上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如不采取制止措施,将要造成国家财源枯竭和军队瓦解。于是,清政府决定严禁鸦片入口。1839年,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到达广州,通知外国商人在三天内将所存鸦片烟土全部缴出,听候处理,并宣布:“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林则徐克服了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和不法烟商的阻挠、破坏,共缴获英国商人烟土多达几百万斤,从6月3日至25日,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鸦片整整烧了二十几天,给中国人民更给英国资本主义国家带来了轰动。 面对清政府的禁烟措施,英国资产阶级特别是其中的鸦片利益集团,立即掀起一片侵华战争叫嚣。对急于打开中国大门的英国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借口,英国政府很快作出向中国出兵的决定。1840年6月,英舰封锁珠江海口,第一次鸦片战争正式爆发,英国侵略中国的战争正式开始。在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中国近代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也以鸦片战争为标志进入近代史,这是中华民族一段屈辱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抗争的历史,这是一部灾难深重的屈辱史,中国人民饱尝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至此,中国开始了无止境地被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这部屈辱史一开始就没有停止,甚至长达百年。 继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又相继遭受了英法联军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甲午中日战争。大大小小的帝国主义国家争相侵略我们,由于科技落后,政治腐败,中国在西方的侵略战争中一次又一次被打败,于是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大大小小竟达几百个。中国因此欠下无数债款,割让了许多土地,这些丧国辱权的条约给中国人带来了无比深重的屈辱。一系列的侵华战争和大批的不平等条约,把中国推向灾难屈辱的深渊,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加剧了近代中国的贫穷和落后,并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领土完整,中国完全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也在这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 然而,在西方列强野蛮侵略中国的同时,伟大的中华民族和不屈的华夏子孙却没有逆来顺受,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抗争,有来自社会底层,也有来自清政府内部,有的是有组织的,有的是群众自发的。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尽管清政府昏庸腐败,却也认识到了鸦片的危害性,发起了抵制鸦片的斗争。广大爱国官兵也进行了一些英勇的战斗,涌现出像林则徐、海龄、关天培等大批爱国将领,尽管收效甚微,甚至不足以对英军造成大的创伤,但是,他们终究站起来过,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也出现了前仆后继抗争的壮烈场面。在中法战争中,冯子材无所畏惧,领导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刘永福领导黑旗军威镇敌胆,爱国海军在马尾海战中表现出了临危不惧、英勇战斗的精神。在中日甲午战争中,邓士昌、丁汝昌等人以身殉职,上演了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各地民众自发抗日,都体现出了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爱国抗争精神。 除了清政府及爱国官兵的抗争外,广大人民群众从未放弃斗争,帝国主义侵略到哪里,就在哪里受到抵抗。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广州三元里民众的自发的抗英斗争,显示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还出现了大量的反洋教斗争。在中国近代史上,还有两次大规模农民运动给帝国主义主义势力以沉重打击。第一次是太平天国运动。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规模巨大的反封建反侵略的农民革命运动,在打击中国封建统治的同时,还承担起反对外来侵略的任务,给外国侵略者以沉重打击,打破了西方侵略者迅速把中国殖民化的企图。第二次是义和团运动。1900年爆发的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是一次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为捍卫民族独立而展开的反帝爱国运动。虽然它失败了,但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使帝国主义认识到中华民族的不可征服性,充分保卫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尊严。在这期间中国先进分子进行的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了中国的现状,到最后都破产了。历史证明改良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并不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中国人民进行的这些斗争虽然都失败了,但他们的精神永在。一个斗争者倒下了,还有千千万万个斗争者会站起来。在这些斗争都无济于事之后,这时的中国人意识到了唯有革命、彻底的革命才能真正改变中国现状。于是孙中山、毛泽东等一批伟大的革命者涌现出来,在中国这片广袤又炙热的土地上开始进行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国从此开始了推翻帝制、实现民族共和、抵御外敌侵略、实现民族独立的曲折探索...... 中国近代史是一段中国人民从一个古老封闭的封建国家,在世界大潮来临之际,在无法抵挡的外力之下,通过与外部世界不断地交流、摩擦,最终这个古老、庞大的国家,转变成一个能够适应于现在的国际世界的国家。这看起来简单的一个转变,其实经历了无比漫长的时间的蜕变,无数的人为了推动这样的一种转变在历史的舞台之上奉献着自己的生命。这样简单的一种蜕变,其间通过技术的转变,通过学习外界的科学技术,再然后是政治体制的转变,通过学习西方的政治体制,而最最困难的莫过于思想的改变了,民主共和的观念在国家的飞速传播,不断地深入人心,是这个转变之中的关键所在,而通过了这不断深入的转变过程之后,我们终于可以站在这片土地之上,怀着对这片土地深切的热爱,骄傲的宣布着对这片土地无可争议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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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中国的近代史,有愤怒,有悲痛,有感慨,有自豪。愤怒帝国主义的无耻侵略,悲痛中国人民的受苦受难,感慨仁义志士的为国捐躯,自豪中国人民的伟大与坚强。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侵华战争,将中国人民推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在历次的侵华战争中外国侵略者屠杀了大量的中国人民。他们截取中国的经济劫掠中国的财富,破坏中国的领土完整,强占中国租界,强租中国港湾。在外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和蹂躏下,中国几乎已经没有独立的领土主权可言,“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是当时爱国志士发出的悲愤呐喊。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随着帝国主义的压迫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人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各地的起义不断,其中以义和团运动声势最好大,对帝国主义的打击最大,意义也重大,这次起义使帝国主义列强并没有能实现瓜分中国的图谋。 在社会各阶级都面临着“怎么办”的问题的时候,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地主阶级洋务派、资产阶级维新派、资产阶级革命派,他们从各自的阶级立场出发,对国家的出路进行探索,先后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方案。直到20世纪初,以孙中山为首的一批有志之士,发动了新骇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中国的社会出现了一丝光明,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以及附从革命的旧官僚。立宪派的共同支持下,窃夺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中国又一次的面对了新的危机。辛亥革命仅仅赶跑了一个皇帝,却没能改变中国封建主义和军阀官僚统治的统治基础,无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先进的中国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中国谋求新的出路。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开始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而此时的中国也迎来了新的曙光。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工人阶级首次登上历史的舞台,显示了他们的伟大力量。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 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展开了中国革命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带领着中国人民一步步地向自由与解放迈进。其中牺牲了很多的民族英雄,他们为祖国奉献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和青春。在这场漫长的解放道路上我们党经历了很多艰难与险阻,其中十万里长征谱就了他们英雄的赞歌。 在这部近代史中有一段时期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能忘记的,那就是八年抗日战争,中国人民遭受了难以形容的灾难,日本帝国主义对我们同胞的残忍屠杀,是每一个中国人需要铭记于心的。日本对中国的大规模侵略和在中国部分地区的殖民统治,犯下了空前严重的罪行,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极为深重的灾难面对日本们的空前侵略中国人民采取了一致对外的政策,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制日本的侵略,终于在1945年的八月日本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胜利。 在这曲折的百年中,中国经历了动荡的百年,在摸索中前进了百年,这一百年告诉了我们太多的东西,作为一个国家不能闭关锁国,作为一个民族更不能软弱无能,任何时候都应该团结在一起,随时随刻为祖国奉献。 百年屈辱中我们自强不息,在硝烟与炮火中我们没有被打垮,反而一新面貌站了起来。痛定思痛,我们现在不要有懈怠心理,尤其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走在时代的前沿,掌握先进的技术,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采纳
从两次鸦片战争看中国历史之变迁 从两次鸦片战争看中国历史之变迁 内容提要:鸦片战争的第一炮打响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近代的进程,这是曲折的 进程,也是屈辱的进程。两次战争之后,广大人民在水深火热的社会现实中开始了艰苦卓绝 的斗争,反帝反封建,任重而道远。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侵入的不断深化,几近渗透社会的 各个层面,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权利的不断扩大,带给了古老中国无休止的战火。这两次 战争究竟在那些主要方面影响了中国?中国的社会改革走上了那条道路?本文重点描述了 这些。 关键词: 关键词: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自然经济、洋务运动、海关 一、两次战争,同一种命运 两次战争, 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以发生在清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840-1842 年) 的鸦片战争为标志, 同时这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的开端。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大英帝国殖民地的鸦片走私贸易, 让接 连遭受 1825 年和 1837 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大英帝国尝到了不小的甜头, 源源 不断地白银流入大英帝国的国库,正如梭伦所说: “财富催生饱腻,饱腻催生暴 行” ,大英帝国迫不及待的将侵略的矛头指向中国的版图。与此同时,国库的亏 空严重地影响了大清帝国的收入,再加上军备海防废弛,政治腐败,社会制度落 后、清政府曾不止一次的下令查禁鸦片,但英殖民主义者任意破坏禁令,利用行 贿和走私等手段,继续罪恶的鸦片贸易,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中国人的道义 抵制的直接后果就是, 帝国当局、 海关官员和所有官吏都被英国人弄得道德堕落。 侵蚀到天朝官僚体系之心脏,摧毁了宗法制度之堡垒的腐败作用,就是同鸦片烟 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被偷偷带进这个帝国。 [1] ” 1839 年,林则徐虎门销烟。英国殖民主义者愤怒了,1840 年 2 月英国正式 发动侵华战争,鸦片战争正式爆发。 而此时,清廷的腐朽衰落,统治阶级的妥协,林则徐等提倡御敌的大臣相 继被革职查办,各大海关关口相继失守、各大沿海城市被攻陷,船坚炮利的侵 略者让战火在这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度持续燃烧了两年零两个月,最终于 1842 年 8 月 29 日,以中方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而结束。 自此中国社会开始转化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陷入了长达一百多年 水深火热的苦海! 当代表广大农民利益的太平天国起义达到高潮的时候,英法两国伙同帮凶 美俄,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并以此来扩大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所获得 的利益。古老中国又一次拿起笔,在世界历史这本大书上写下两个字“屈辱” 。 1857 年 12 月,英法侵略者攻陷广州;1858 年 5 月,侵略军攻陷大沽、天津, 此时侵略军的炮筒直指华丽但腐朽的紫禁城!腐朽的清王朝再一次不战而败。 1858 年 6 月 26、27 日,清廷分别于英法订立《天津条约》 。英法不断滋事,腐 朽懦弱的清政府不痛不痒的还击着, 马克思说: “中国人这样, 并不是违背条约, 而是挫败入侵。腐朽的清政府、懦弱的中国人民是在挫败入侵么? 1860 年 10 月 6 日,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人性的贪念让他们将圆明园洗劫 一空,并放火焚烧。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将“万园之园”化为一堆堆败瓦颓垣。 参与焚烧的英国殖民主义者戈登承认: “我们就这样以最野蛮的方式摧毁了世界 上最宝贵的财富。 1860 年 10 月,以恭亲王奕?为代表的清政府代表团与英法 侵略者签订《北京条约》 ,至此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 步加深。 两次鸦片战争让这个原本就千疮百孔、病态恹恹的古老国度驶入了半殖民 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千万万中国人民都面临着一种命运——用枪炮和鲜血生 命来换取国家的主权独立与民族自由! 二、两次战争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 两场久远的战争,中国耻辱的近代史序幕就在一阵阵枪炮声,一声声呐喊声 中拉开了。中国人残喘,西方人呐喊!西方殖民主义者,带着资本主义的各类成 果来到了中国,从各个方面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 、海关行政管理制度及政策变化 (一) 海关行政管理制度及政策变化 、 两次战争用武力撞开了中国的国门,在此便不得不先谈一下清代海关的变 化。 早期,清政府基本上采取闭关锁国政策,严格控制对外贸易。面对西方使节, 不可一世的乾隆皇帝曾夸下海口: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 以通有无, 特因天朝所产茶叶、 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须之物, 是以加恩体恤。 ” 而结果是什么?才不过换了两代皇帝,西方殖民主义者不仅用武力口开中国国 门,而且凶残暴力将中国的海关自主权硬生生地剥离,海关关税由英国人规定, 且作为抵押给英国人。中国海关最高行政首脑更由英国人担任。这位大英帝国的 海关代表,不仅“霸占”了中国海关的最大权利,为英国谋取了最大的利益。 西方殖民主义者利用武力、利诱官员等手段进一步控制了清廷海关大权,为 其倾销工业产品,掠夺原材料及初级产品提供了便利。 (二)、清政府的自强运动(洋务运动) 二 、清政府的自强运动(洋务运动) 从 19 世纪 60 年代开始,以英国为首的侵略势力直接控制了中国封建政权。 清政府名存实亡,真正意义上成了洋人的朝廷。一批主张学习西方军事、技术, 并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官僚阶级产生了,即洋务派。他们为维护清王朝的 封建统治和扩大官僚资本的势力,开展各种洋务活动。 前期,以曾国藩、李鸿章为首的官僚军阀,在六七十年代先后建立了一批新 式的军事工业,倡导国强。安庆内军械所、上海洋炮局、江南制造总局、南洋、 北洋、福建三支水师等官营军事工业。但这些企业大都工作效率低下,产品质量 低劣,再加上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不适应社会等因素,最终被曾、李带进了历史 的坟墓。 后期,从 70 年代初期开始,洋务派从军事工业转而举办一系列民用企业, 以供应军用工业所需要的原料、燃料和运输。即“求富” 。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1872 年在上海创立的轮船招商局,1876 年筹办的开平矿务局,电报总局、汉阳 铁厂、上海机器织布局等。 “洋务派所办新式企业均为官僚商办企业,也是北洋 系买办官僚所凭借的经济体系。 洋务派兴办这些企业的目的是企图借用西方资本 主义的一些东西来维护封建统治,并增强本集团的实力和财富。这些资本主义企 业实际上就包含着官僚资本主义的最初形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列强 无暇顾及中国这块殖民地,中国的资本主义在这极小的缝隙里缓慢的成长,中国 资本主义发展迎来短暂春天。 、西方资本主义冲击下的自然经济 (三) 西方资本主义冲击下的自然经济 、 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并在国家 的整个经济部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农业随着社会 状况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表现为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因受到各种 社会因素的影响,呈现出衰落的状况;另一方面表现为外国资本入侵的冲击下, 逐步走上半殖民地化的道路。 1840 年后频繁的国内国外战争,不仅耗空了国库,耕地大面积荒废,耕种技 术长期的落后,更加速了其衰落,小农经济发展迟缓。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自然 经济曾在最初对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侵略有过顽强的抵抗,但时间短收效差。第 二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各国的权益扩大和侵略活动的加强,陈旧 的封建经济难以抵抗强大的新兴的的资本主义,开始了普遍解体的过程。封建小 农经济不再有绝对统治地位。 其解体的具体表现为: 1、小生产与机器大生产难以竞争。外国廉价机制纺织品取代了古老的织 布机,中国两千多年以来以耕织结合为主的自然经济解体。解体后的农村 经济具有明显的半殖民地性质。 ” 2、农产品商品化的增长。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腐朽的清政府完全丧失了 禁烟能力,却鼓动农民种植罂粟以增加税收。茶、桑等大量商品农业的出 现和出口使粮食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鸦片战争后,经济作物的广泛扩种 占用了原有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导致该对于外地粮食的需求大量增加; 从鸦片战争后,特别是七十年代到甲午战争之前的时期内,在外国资本主 义的倾销下,与农业结合的手工业尤其是棉纺织手工业开始解体,广大农 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不得不依赖于市场,成为世界市场的购买 者;另一方面,在外国资本主义原料掠夺下,中国农产品的商品化也迅速 扩大,广大农民又成为世界市场的原料供给者,中国农业经济走向半殖民 地半封建化的道路,中国真正背卷入了资本主义的漩涡。 、其他方面 (四) 其他方面 、 以上着重分析的几个方面,是两次鸦片战争后,对中国历史影响较为长远和 深刻的方面,下面来描写在外国资本主义的掠夺下依然存在的几个其他方面。 (一) 近代民族资本主义萌芽 在洋务运动创办近代企业的同时,中国社会还出现了一批商办企业, 如:1866 年的上海发昌机器厂,1873 年的继昌隆缫丝厂,1878 年天津的贻 来牟机器磨坊等,这些企业构成了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端。 (二) 无产阶级的出现 近代工业在中国的出现,使得中国产生了第一批近代产业工人,他们 形成了早期的中国无产阶级。 并随着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加深以及中国资本 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的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产生了。 (三) 社会思想解放 另外在鸦片战争后,地主阶级改革派效法和学习西方以抵御侵略的思 想,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后逐步发展为维新思潮,一定程度上推动了 中国社会的思想解放。 五、结束语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饱经了 109 年战火煎熬的中国 人民,终于可以过上自由和平的生活。但是久远的战争不是只能活在我们的回忆 当中,我们要居安思危,时刻谨记自己所处的环境,自尊自强,从此永不遭受如 此屈辱。让我们铭记历史,开创未来,中华民族的未来掌握在我们手中,等待我 们继承和不断的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