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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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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毕业论文

参考文献规范格式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 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5] Gill, 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 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 Spivak,G. “Can the Subaltern Speak?”[A]. In & L. Gros *** 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 *** [C].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 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 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C].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1-7.

6.研究报告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2]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1997:9-10.

7.条例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举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8.译著

【格式】[序号]原著作者. 书名[M].译者,译.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三、注释

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

注释前面用圈码①、②、③等标识。

四、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与文中注(王小龙,2005)对应。

标号在标点符号内。

多个都需要标注出来,而不是1-6等等 ,并列写出来。

最后,引用毕业论文属于学位论文,如格式5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1-7.

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及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不仅涉及国家主权,而且涉及国际关系、民族关系以及新旧法律关系,是任何国家的刑法在具体适用前所必须解决的原则性问题。只有正确解决了刑法的效力范围,才有可能准确、有效地适用刑法,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国刑法典第6至第12条时关于刑法效力范围的规定。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空间效力概述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由于刑法的空间效力涉及到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从而也就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协调国际关系的问题,各国刑法都十分重视空间效力的规定,并且在解决空间效力的问题上形成了一些重要原则。从各国刑法规定和理论主张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原则:(1)属地原则,即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这一原则是建立在国家主权原则的基础上的。(2)属人原则,即以犯罪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而不论犯罪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反之,外国人犯罪,即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亦不适用本国刑法。这一原则是建立在本国公民应保证对本国法律的忠诚和服从的基础上的。(3)保护原则,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国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否本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的实质是国家运用刑法手段使本国国家和公民利益免受外来侵害。(4)普遍原则,即以保护各国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上述各原则孤立地看,都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局限性。现代世界各国刑法多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我国刑法也是如此。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这里的“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根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1)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我国刑法典第6条第2款也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的船舶或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也可以是军用,既可以是在航行途中,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也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外国领域内或公海及公海上空。(2)我国驻外使领馆内。根据我国承认的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所谓“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规定。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保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权利和待遇。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内容较为广泛,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外交代表享有刑事豁免权,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这种特权是建交国家之间按照相互尊重和相互平等的原则而对等给予的。当然,如果他们当中有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管。不过,依照刑法的规定,我们不能对他们进行搜查、扣押或逮捕,而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去解决他们的刑事责任问题。例如,可以要求派遣国召回,或者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对于其中罪行严重的,可以由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新刑法典第11条的这个规定,既维护了我国的主权和法律的尊严,有尊重了有关国家,有利于协调我国于他国之间的正常外交关系。(2)刑法第90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的规定。在理解这一例外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少数民族地区对刑法效力的限制不同于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它不是完全排斥刑法的适用,而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即与少数民族特殊的风俗习惯、宗教文化传统相关的部分,诸如情节不严重的重婚、奸淫幼女、械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毁坏财物等。这种变通或补充规定相对于刑法全文而言,只是一小部分。因此,从总体上看,刑法基本上还是适用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其二,免于适用刑法的部分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由自治区或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三,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不能与刑法的基本原则相冲突。(3)现行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现行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仍由必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规范,或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典作修改补充。如果这些特别刑法、刑法修正案的规定与新刑法典的规定发生法条竞合或冲突,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4)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由于政治历史的原因,我国刑法的效力无法及于港澳地区,这属于对刑法属地管辖权的一种事实限制。如根据1997年7月1日实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全国性的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而刑法不在附件三所列的法律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不过,根据两个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者因港、澳特别行政区内发生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者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的法律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实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该款针对隔离犯的特殊情况对属地管辖的具体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这里涉及三种情况:(1)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2)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在国外;(3)犯罪行为实施于国外,但犯罪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对于上述三种情况,均应适用我国刑法。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该条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者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公民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所谓“可以不予追究”,是表明不予追究的一种倾向性,并非绝对不追究,而是保留追究的可能性,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追究。但如果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犯罪,则不论其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两类人员具有代表国家形象的特殊身份、肩负特殊的职责,其工作与国家的利益息息相关,故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实施的犯罪在管辖上应从严要求。对于我国刑法在域外的属人管辖权,刑法第10条进一步规定,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即使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处理。这表明我国法律的独立性和国家主权的不受干预性,外国的审判对我国没有约束力。但从实际合理与国际合作角度出发,为使被告人免受过重的双重处罚,该条又规定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样,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从人道主义出发对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作了实事求是的考虑,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刑罚处罚的除外。”该条即是对我国刑法保护管辖权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以保护我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但有下列限制:(1)外国人所犯之罪必须侵犯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2)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轻罪则不适用)。(3)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对按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则不适用)。当然,要实际行使这方面的管辖权会有困难,因为犯罪人是外国人,犯罪地点在域外,我国要行使管辖权,就需要引渡罪犯,并涉及与犯罪地国家管辖权的冲突,存在诸多实际困难。但是,假如刑法对此不加以规定,就等于放弃自己的管辖权,那些犯罪的外国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进行侵害。我国必须在法律上表明自己的立场,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我国驻外工作人员、考察访问人员、留学生、侨民的利益。此外,对于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侵犯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犯罪的审判与处罚,同样适用刑法第10条的规定。即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中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五、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刑法第9条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根据该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不论罪犯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其具体侵犯的是哪一个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只要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在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不引渡给有关国家,我国就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按照我国的刑法对罪犯予以惩处。在我国刑法中,普遍管辖权有其适用范围和条件的限制,只能是刑法空间效力的辅助性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参与反国际犯罪斗争、行使捍卫整个人类权益之职责和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必然要求。普遍管辖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仅限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且在有关国际条约中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涉及的罪行除外。普遍管辖原则是刑法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的补充和例外,只有在排除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之适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问题。换而言之,对实施了国际罪行的人,如果可以适用属地管辖、属人管辖或保护管辖等原则之一行使管辖,就不必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按照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如果是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内,则应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二不需要依据普遍管辖原则。第四,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如果犯罪人是我国公民,应当依照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也不需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第五,对追诉的犯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第六,犯罪人是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或者进入我国领域。因为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对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否则,就没有行使普遍管辖权的义务,也没有依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的可能。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生效时间通常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即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我国现行刑法的生效时间即属后者,这样做是考虑到人们对新法比较生疏;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学习和研究,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及司法工作人员做好实施新法的心理、组织及业务准备。二、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即终止效力的时间,由国家立法机关规定。我国刑法的失效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法施行后代替了同类内容的旧法,或者由于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行废止。三、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2)从新原则,即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97年10月1日修订刑法生效前实施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当时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只能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对此,不能以新刑法典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当时的刑法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3.当时的刑法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所指的从旧。但是,如果当时的刑法处刑比现行刑法要重,则适用现行刑法。此即从轻原则的体现。4.如果根据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的判决的,该判决继续有效。即使按现行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处刑较当时的刑法要轻,也不例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当时的刑法。对一种行为刑法的溯及适用,只限于未经审理或者虽经审理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场合;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加以改变,以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在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时,还涉及如何对跨越新旧刑法的继续、连续行为适用法律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典第12条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指出:对于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1997年10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修订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但行为连续或者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对10月1日以后构成犯罪的行为适用修订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类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也指出:“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行为,以及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类数罪,如果原刑法和修订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追诉,按照下列原则决定如何适用法律:1.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终了的继续犯罪,应当适用修订刑法典一并进行追诉。2.对于开始于1997 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终了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严格,或者法定刑较重的,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刑事司法解释效力范围探究 编辑:凌月仙仙 作者:屈学武 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日期:2005-10-18 本文所指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刑事实体法意义的刑法上的司法解释所涵括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域。众所周知,就一般意义看,司法解释确属有权解释:因为它一经最高司法机关颁布,即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然而,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及其功效看,它又并不等同于刑法规范本身。刑法的解释通常具有下述三大功能:一是对抽象的法律概念的内涵、外延的诠释,简单说,就是对抽象而概括的法律条文字义及其内容的具体解读;二是对司法认定的特定"法律事实"(即个案)与某一具体刑法规范是否相符合作出的解释(或解答、批复等);三是对整个刑法体系的价值及其刑罚目的取向所作的系统解释。[1]就此意义看,上述第一、二项解释主要囿于刑法规范论、范畴论的解释;第三项解释则是就刑法价值论的解释。有鉴于此,实践中,作为有权解释的刑法司法解释,大多限于针对第一、二事项的解释;而第三项解释即有关法价值论的解释主体,多为刑法理论界而非刑事实务部门。虽然司法部门在就上述第一、二事项进行解释时,也会综合刑法的价值取向来考量有关问题,但准确地说,司法解释的功效,主要还在于根据有关立法意图、立法意蕴,结合有关字义所昭示的客观涵义,来解释特定的法律条文之字义所涵盖的具体内容以及个案与确定规范的符合性。由此可见,刑法司法解释实际上并非单纯地仅仅依存于特定的、静态的刑事法律独立地存在着,就其实质意义看,应当说,它只能依存于有效刑事法律的运作而存在。换言之,没有刑法的实际操作,就没有实质意义的司法解释的存在价值与空间。在此基础上,要理顺刑法解释的效力,特别是它与刑法溯及力的关系,看来有必要逐一清正下述刑法解释论的基本问题:一.对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正确理解有观点认为,刑法的效力包括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两大内容,而对刑法的司法解释既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就意味着司法解释与刑法具有"等值"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此一"效力"解读法,我们认为未免失诸重形式而轻实质。我们知道,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何地域、对何人适用的问题。而这里的"同等"效力,显然并非相对于可予适用的地域和人员而言,而是相对其司法解释与其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拘束力、强制力而言。即这里所谓"同等"的本旨在于:指令任何受法律规范约束的人,包括适法、执法、守法人员都有义务如同适用、遵从刑事法律规范本身一样地一丝不苟地去适用、执行、遵从它,不得轻忽懈怠。就此,我们再从逆向推理即可发现,司法解释并不发生与其所依存的法律具有相同的空间效力问题。这是因为,司法解释不可能脱离法律、法外地,自动地适用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一定人、一定事,司法解释因而难以发挥自己独立的空间效力。换言之,司法解释只能因循法律的空间效力,被动地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一定人、一定事,除非某一确定司法解释就其适用范围作出了(不违背刑法空间效力)的专项特别规定,例如,除有关国际犯罪外,中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对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之外实施的、并非针对中国国家或国民的危害行为一概无效。由此,司法解释便不可能独自启动并生效于此类人、此类事,等等。可见,就空间效力看,司法解释不存在独立的、法外的空间效力生存基础。二.刑法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之争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之争,主要集中在此类司法解释是否受制于刑法的溯及力规定问题。众所周知,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某项刑法规范生效以后,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而未决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亦即新法能否适用于旧行为的规定。能适用则新法有溯及力;不能适用则无溯及力 当今世界大陆法系国家,往往在其刑法总则中对刑法溯及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德国刑法典》第2条第2、3款明文规定,"刑罚在行为时有变更的,适用行为终了时有效之法律";"行为终了时有效之法律在判决前变更的,适用处刑最轻之法律"。我国《刑法》第12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对《刑法》上述规定,刑法学理界一般称其为"从旧兼从轻原则"。综观上述各国、包括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可见,刑法的溯及力规定,一是针对法律而言;二是针对刑事法律而言;三是针对刑事实体法而言。否则,它就不可能称作"刑法的溯及力"。然而,国内却时有刑法学者或刑事实务部门人员针对刑法的解释提出其有无溯及力问题的质疑。例如,2001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了《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其中第2条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据此,有学者认为,如此规定无异于明确规定了刑法司法解释有溯及力。主张对刑事司法解释,不能一律可以溯及既往,对那些明显作了扩大解释的,原则上应当只对其施行后的行为有评价功能;认为若法律解释的溯及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则废止类推的成果不会得到很好巩固。[2] 有学者甚至提出,对刑法的解释,也应适用我国《刑法》第12条法定的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3]三.刑法司法解释发生有无溯及力问题我们认为,上述学者关于坚持罪刑法定、反对重刑主义的良苦用心固然可佳,但关于刑法司法解释不应有溯及力、否则即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观点,实属对刑法溯及力规定或罪刑法定原则的重大误解。在此,我们不妨从法律依据、法理依据、解释的功效等多方面述论理由如下: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如上所述,各国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均是针对刑事"法律"本身而言,而非针对法律的"解释"。刑法司法解释虽然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但其究竟不等于法律本身。这一点,也是刑法司法解释与刑法立法解释的重大区别之所在。刑事立法解释时常穿插于刑法条文之中--例如,《刑法》第91条至94条均属立法解释,但又是刑法的组成部分。就此意义看,该类立法解释,实际上已经是刑法的组成部分(刑法以外的刑事立法解释另当别论)。刑法的司法解释则不然,它不是刑法的组成部分,仅是辅助刑法得以顺利实施的、运行法规范的工具。虽然实践中,由于当前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确实存在失诸规范的情况,因而被一些学者称为亚法律或准法律。但无论如何,就立法法和刑法的规定看,"解释"并不是"刑法"本身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刑法》第12条所谓的"本法"限指"刑法"、并不包括刑法的"解释"在内。因而以《刑法》第12条的规定来佐论刑法司法解释"应有其溯及力"规定者,确属援引依据上的失当,明确地说,就是混淆了"刑法的解释"与"刑法"的界限。其次,就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本身看,该原则本质上是刑事司法不能适用事后法或重法。其要义在于禁止适用"事后法"与"重法",以有效贯彻罪刑法定原则。而法律的解释是法律规范得以顺利施行的器具,因而它本身只存在该工具质量是否合法、达标、应手的问题,并不存在事后法或重法的问题――因为它本来就不是"法"。事实上,实践中,司法机关大都是在遇到刑事棘手或疑难问题之后,才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检察院针对专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的。惟其如此,刑法才只规定司法上不得适用事后法,而不可能制定出不得适用事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规定来。也就是说,从刑法规定看,刑法司法解释不是《刑法》第12条的调整对象,司法解释因而不存在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当然,无可讳言,实践中,很可能发生由于新的司法解释对"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等刑法白地规定的最新诠释,会扩大刑事法网圈,从而可能发生将过去未达起刑点的案件纳入犯罪圈之实例。但是,这种表面上的扩大并不必然产生重法的实质意义的后果。这是因为,无论是"数额较大"还是"情节严重",都是相对于一定比例的社会危害性而言,因而币量面值的缩小或扩大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货币实际价值含量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危害性的克减或升高。这里说子数限制不全更多:

海商法的行吗?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1、论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2、论法律的平等价值3、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若干法律问题研究4、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5、所有权保留若干问题研究6、网络金融犯罪的法律规制7、论公司合同风险及其规制8、论夫妻侵权的法律规制法辅9、逃税罪研究10、校园暴力的成因与法律防范11、正当防卫疑难问题研究12、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13、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14、论交通肇事罪15、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以上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毕业论文

政治犯罪主要是指直接侵害国家政治权力和制度的犯罪,我国刑法将之表述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因为其本国的政党基于自己的观点和政治犯的立场不同而加以迫害,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因为政治犯罪大多属于人民追求自由 民主 暴政等活动联系在一起 十个人应享有的权利 是基本人权之一。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1) 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2)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它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3)政治犯不引渡原则。(4)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引渡已成为两国之间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国家主权的合法体现。

在实行引渡时,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请求引渡的主体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包括罪犯本人所属国和犯罪发生地国,个人不能成为请求引渡的主体。

2、引渡的发生须以被请求引渡罪犯拘留在他国且犯有可引渡之罪为基本前提。

3、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

引渡合作,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关。

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条约规定。

第五条: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引渡指一国将逃亡在其境内的外国罪犯转交给要求审判该罪犯的另一国的行为。国与国之间除非签订有相互引渡罪犯的协议,否则不承担引渡的义务。国际协定通常规定下列国家有权提出引渡要求:罪犯国籍所属国、罪行发生地国家、罪行受害国。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引渡以条约为依据。引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有以下三类国家: 1、罪犯本人所属国;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 3、受害国。 引渡的理由是指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现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最早在1793年法国宪法中就规定了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但各国对政治犯的界定并不一致,由于属地管辖权的原则,被请求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引渡。 引渡的效果,请求引渡国即可根据其法律对罪犯进行审判,但是,根据罪名特定原则,对该罪犯,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罪名加以审判和处罚。

毕业论文过渡

写个比较有概括性,笼统的就行,不需要太多文字。起到过度的作用,让格式看起来更美观。

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步骤

以下是由我整理的 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步骤 介绍,仅供大家参考!

收集详细写作参考材料

在题目确定之后,就要开始收集题目所涉及的领域中的材料,收集的材料要广、细,并且实用,材料一般分为理论型和事实论证型。理论的可以在图书馆、资料室、以及书店、互联网上找到大量相关的信息,找到后并分类进行整理。事实论证型的也可以从图书、报刊中收集,当然最好是自己亲身接触以及他人的经历,如工作经验或者工作时候的统计资料等查找。如果情况容许,亲身体验调查研究是最好不过了,这样的事实例证才更加的有说服力,收集的材料要收集的多并且精心挑选出来。

选择材料的标准,最大限度的选择资料的范围,是非常必要的;最小限度的选择资料,此应当为充分的,并且有力的。收集资料的时候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真实性,具体性,新颖性。对资料要筛选真伪,去掉没用的假的资料,并且要反复的思考研究,有人概括为: “捕捉信息、鉴别、浓缩、存储” ,可谓是非常精炼的'总结。

总而言之,收集材料的过程是分类整理和研究的过程,对材料的比较、思考与筛选,是论文论证和立论的前提与基础。

拟定写作提纲

提纲的好处:帮助树立文章全局的观点,理清思路,合理的安排收集材料,以及更好的把我文章整体的逻辑与内容。拟定提纲时,为了把准备使用的材料组成一个层次清楚,有着更加清晰严密的逻辑关系理论体系,不仅仅会有大量的材料需要取舍、增删、调整,并且还要考虑论文的布局、观点。提纲的写法有两种:一个是标题的写法,第二个是句子的写法。无论两种的哪一个,都首先要拟定文章的标题,文章的标题也有两种类型,一个是指示论文的表格,就是把论点概括而形成的标题,另一个指示课题的标题,就是揭示研究的是什么问题,文章的中心内容。

撰写初稿。主要针对内容提要和正文的写作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学位论文的缩影,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它主要包括:说明作者对论文写作课题的研究目的、方法、成果,特别是要说明本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文字要简练,并译成相应的外文。注明3—5个具有代表意义和提纲契领的“关键词”

写作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

①绪论。绪论主要应说明研究这一课题的理由、意义,提出问题,有时简单地写一点历史的回顾,本文的基本思路,以及对这一课题研究所使用的方法等。

②本论。本论是学位论文的主体核心部分,应包括理论分析、论点、论述、创新等。这里着重谈谈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开拓创新性思考。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论点是文章的灵魂和文章的价值之所在。论点在纠正前说的文章中;指前言错在何处,正确的观点是什么,根据是什么。再如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论点要准确、明白、突出。论点是对资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的,不要先定论点,然后找材料印证。论点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概括的过程。作者要从资料中理出头绪宋,并从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确立论点的能力主要是抽象的能力,就是在浩繁的资料中抽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论述是指用论据阐明论点的过程。论点确立后,就是对论点进行论述了。论述要严密。在论述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论点与论据的关系。论点是由论据来说明的,论据又是由论点来统帅的。论点和论据是辩证的统一。在论述过程中,必须使论点和论据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使论据很好地为阐述论点服务。材料与观点要统一,把材料组织起来去说明自己的论点。论述层次要清楚,例如把问题分成三个论点,即三个层次进行论述。论述还要以可靠的例证,翔实的材料,优美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论述的语言要生动、鲜明等。论述的能力主要是指逻辑思维、推理、判断的能力。 开拓创新性思考。开拓创新性思考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对所研究的对象早日有所发现,或早日突破前人已有的成果,达到新的发明创造。李景隆先生对开拓创造性思考问题,归纳了三个基本条件:丰富的贮存;加大信息间作用的概率;加大解决问题的势能。没有这三个条件创造思维不可能形成。这是指读的书越多,收集的资料越丰富,专业水平越高,形成创造性思考的可能性才?越大。而人在大脑中贮存的大量信息,又会互相作用,其结果就会形成新的思考。加大信息间作用概率,就会使创造性思考形成的可能性增大。

开拓创造性思考,除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外,一些研究者还认为它与作者应具有的品格有极大的关系。这就是丰富的想象、强烈的好奇心和对问题的浓厚的兴趣。 创造性思维能给我们以新的志向、新的境界、新的思想、新的创造力量。有了创造性思维,才能从一般的见解中看到别人难以发现的闪光处,具备高人一筹的远见卓识,从而攀登别人无法达到的高度。

国外管理学家提出10种可以启迪创新思维的方法,可供参考:a.求异法,b.发现法,c.尝试法,d.实际法(直接动手),e.求证法,f设计法,S.幻想法,h.反思法,i.导思法(逆向思维),l观察法。10种方法可单独也可结合运用。(见企业家新观念P454)

③结论。结论是整篇论文的总结。结论的写法可以对全文总结,提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 问题、展望等。总结应该鲜明、精炼、完整和准确。 撰写正文必须注意按照写作提纲用心起草。提纲体现论文的层次、段落、过渡和照应等细密连贯的合理性。写正文要防止出提纲的大格。观点要准确,行文要流畅。行文方式可采用一气呵成和“十步九回头”的写法。

二稿和定稿

在初稿基础上,再反复不断地斟酌、修改,然后论文才能日臻完善。文章要斟酌,修改。改什么,即改观点、材料、结构和语言。结构看层次、段落过渡。结构安排是否完整、富于逻辑性,将直接影响观点表述。 论文定稿打印,必须经导师同意并在指导表上签署意见和签名。打印格式一定要按照统一要求,见结构格式标准(书P6)。打印份数要保证留存一份,答辩委员会成员3—5人,每人一份。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写作只需要注意以下四点关键因素:1.正确认识观点与材料的关系所谓观点,这里泛指论文的大小标题,也就是在整理资料时,用白纸写下的用以聚拢材料的类目,亦即撰写大纲时的各级纲目。所谓材料就是指直接材料、间接材料和发展材料。论文的观点(亦即大纲中的各级纲目)是从大量的材料中抽象、提炼出来的,而不是凭空臆想的。这就要求写作者有较好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写论文经常碰到的一个困难是: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材料,历史的、现实的、前人的、今人的,但形不成一个清晰的概念和轮廓,构不成一个确定的见解和看法。这就牵涉到对材料的整理和消化问题,也就是“出得来”的问题。所谓“出得来”,就是让感性材料(具体的数据、事例和资料)在脑子里逐渐沉淀下去,让从感性材料中提炼出来的概念、观点和全文的轮廓逐渐清晰地浮现出来。在论文写作中,观点与材料有一种互为表里的辩证关系。首先,观点(论点)必须来源于材料,而不能先有观点再找根据。这是一个从感性材料升华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而后,再用观点统帅材料,把说明同一问题的事实和数据集中于一处,用以论证(证实或证谬)这一观点。在写论文时,要进行概括,就不可避免地需要“舍象”,即有条件地把研究对象从普遍联系中分离出来,暂时舍弃一些同集中讨论的主要问题没有本质联系的、或者可以暂时撇开不论的情况和关系。不懂得这个道理,写论文时总怕论述的方面不符合现实中的复杂联系,那就很难概括,而只能陷入各种情况、成份和因素交错杂糅的混乱境地。初学写论文时,由于不懂得这种“舍象”的道理,往往不敢有意识地撇开一些情况和问题,因此不敢也不能进行概括。2.同一问题只能放在一个地方讨论在一篇论文中,同一个问题只能放在某一章、某一节中讨论。在这个地方,你把这个问题的内涵和外延、本质和特征、与左邻右舍的关系等,都交代清楚了,讨论充分了,在这篇论文的其他地方就不能再讨论这个问题。否则,会使读者觉得你的思维紊乱,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在一篇论文中,同一个问题不放在一个地方讨论。这种情况如果只出现一次,读者庶几不能容忍。如果出现二次、三次,或者更多的次数,这篇论文必然凌乱不堪,惨不忍睹,使人无法读下去。一篇好的论文,抽出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一章或者一节),一定能够独立成篇,表达出一个完整的意思;几个部分放在一起,又浑然一体,丝毫看不出哪一部分脱离和游移了论文的主旨。前者主要靠“同一问题放在一个地方讨论”这个办法来解决;后者则靠下面将要介绍的“过渡”来解决。3.过渡人们阅读论文时,有时会遇到这种现象:有些论文单独就某一节、某一段文字看,还是颇有新意,也比较深刻的,但整篇论文却显得支离破碎,读过以后留不下一个完整、清晰的印象。这就牵涉到一个过渡的问题。过渡,是为了使论文前后衔接,逻辑顺畅,从而文气贯通。在论文写作中,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段与段之间,都需要过渡。尤其是表达方式由总到分或者由分到总、表述内容转换的时候,更是需要过渡。论文的过渡可以用词、用句或者用一段话。常用的过渡词有表示顺接的“综上所述”、“由此可见”和表示转折的“然而”、“尽管如此”等关联词。在段落之间实现过渡,有时用一个过渡句,这个句子能够承上启下,使两部分文意衔接起来。写论文时,前面已经讨论了一些问题,下面要转入另一个层次的探讨,用过渡句往往无法准确地概括前面论及的所有问题,从而顺利地过渡到下一个层次。这时,就需要以整段文字来实现过渡。有人写论文不注意“过渡”,认为谈了前面的一些问题,自然要谈下面的问题,而不必用文字作什么交待(即过渡)。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对于某个问题,也许你思考、研究了几个月,认为讨论了前面的一些事情,再讨论下面的事情是顺理成章的。然而,你不用文字把曾经考虑过的一些“潜台词”表示出来,读者在阅读论文的一瞬间又怎么能把握你的思想呢?作者写论文时变换一下角色站在读者的立场考虑问题,就能够对论文中的“过渡”给予足够的重视。4.提炼大纲中的各级标题在前面谈到的整理资料和撰写大纲阶段,我们曾经对论文中的各个章、节和段给予了标题。但是,当时仅仅要求标题能够统帅这一部分的资料,而没有时间做更多的深入的思考。当一篇论文全部写完以后,应当抽出一定的时间对论文中的大小标题重新审视一遍。一般说来,好的标题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够集中地概括这一章、这一节的全部内容;二是文字简练、明确。给一篇论文,或者一篇论文中的章、节、段拟定标题,是一项颇见功力的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想完成任务的人至少有三个要求:一是吃透这篇论文(或者论文中的这一章、这一节、这一段)的全部内容;二是文字能力强;三是归纳能力强,思想比较深刻。正因为如此,报刊杂志编辑部招聘编辑时,给论文标题几乎是一项必考的科目。评价一份报纸的质量,首先也就是看它的版面设计和论文标题。写论文的章法和技法很多,一一道来,一则篇幅太长,二则多中心即无中心,说多了反而不容易突出重点。初学写论文的人,如果能够真正做到上述四点,就能写出一篇像模像样的论文来。

承上启下,贤说几句上文研究的,再谈几句下文的,就可以

毕业论文的过渡

毕业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

撰写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基础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应能表明学生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特点:

毕业论文属科技论文,它应具有以下特点

1、科学性

科学性――就描述对象而论,是指论文只涉及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命题;就描述内容来看,是指它要求文章的论述具有可信性。科技论文不能凭主观臆断或个人好恶随意舍取素材或得出的结论。论点的推理要求严密、并正确可信。揭示的是普遍规律或特殊规律。

2、逻辑性

辩证逻辑揭示内在规律和联系

形式逻辑揭示外部规律和联系

逻辑性是文章的结构特点,它要求论文的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推论合理、演算正确、符号规范、文字通顺、前呼后应、自成系统。不论文章所涉及的专题大小如何,都应该有自己的前提或假说、论证素材和推断结论,不应该是一堆堆数据罗列或一串串现象的自然描绘。

3、首创性

首创性是对描述的内容区别于其它文献的一种特殊要求,创新是科技论文的灵魂。它要求论文所提示的事物现象、属性、特点、以及事物变化时所遵循的规律,必须是前所未见的、首创的、或部分是首创的,而不是对他人工作的复述或解释。

首创性就是要说出别人没有说过的话,道出别人没有道出的理,有新意,有独道。

4、继承性

就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看旧问题发现新问题。

论文的特征就是论说、阐明道理,揭示某种规律和特征。因而不是记事状物,也不是叙述过程,更不是抒发情感。

二、准备材料

材料是构成论文的基础,它既是形成主题的基础,又是表现表现主题的支柱,有充实的材料,才能形成正确的观点,才能对观点进行详实阐述和科学论证。

1、材料的收集和积累

一篇文章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有指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材料掌握的多少,在写作前,应重视材料的收集积累。材料积累的方式主要有:

(1)、深入实际进行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材料。

(2)、阅读资料全面收集根据写作目的广泛而全面在查阅文件、档案和书刊上的文献资料。

2、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收集到的材料仅仅是写作素材,必须根据文章的需要对收集积累的材料进行选择。筛选最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材料应用到文章中。

①、 围绕主题选择材料。

②、 选择有代表性的材料。

③、 选择真实准确的材料。

④、 选择新颖生动的材料。

三、确定主题

确定主题就是立论。确立中心论点和分论点。

主题是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作者要说明问题的基本观点,是文章全部思想内容的调度概括,是作者写作目的的集中体现。是主题在文章中是贯穿首尾、支配一切的中心,是文章的统帅和灵魂。文章内在的逻辑关系、材料的取舍、结构的安排设计、语言的选择运用等无一不受主题的制约和支配。

1、 主题的提炼

主题的.提炼就是将初步形成的写作目的和意图置于一定的高度,经过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歧深化,提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升华初始的写作目的和写作意图,形成实事求是、深刻透彻的见解或主张。

主题提炼的原则和方法:

① 以真实而全面的材料为基础。在主题的提炼中,材料是第一位的,主题不是主观的产物,而是从客观存在的材料中,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提炼而形成的,因此,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形成主题很重要。

② 以科学分析方法为主导。主题的形成需经过归纳综合的思维过程,因此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为指导,善于抓住事物的共同点,发掘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使主题科学、正确、严谨、具有实用价值。

③ 以实现社会价值为目的。主题的提炼都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以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没有实用价值的主题则无意义。

2、 主题的确立

①、 主题确立在成文之前。

②、 主题要正确鲜明。

3、 主题的表现

经济类论文与艺术文章不同,主题表现要集中概括、明白显露。

①、 集中概括。就是说一篇文章只能有一中心,所有材料要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说明和论述,要遵循一文一事的行文原则,不能把关系不大或毫不相关的问题写到一篇文章里去,形成多主题、多中心,主题要调度概括、周密、严谨。

②、明白显露。主题要素除包括中心思想、原委背景外,还要有写作目的,写作目的一般都采取自我说明的方式在文中直接陈述表露。主要有篇前提要和篇末显意两种表现形式。这两种形式都是以简明的文字、概括的语言,在篇首或篇尾直接表述,提示出文章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使主题表现显露扼要。

③标题直接揭示主题,使主题更加醒目突出。

四、构思结构

结构是文章的经脉。选取了材料,只解决了言之有物的问题,确立了主题,也只是实现了言之有理,如何把观点和材料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之言之有序,是文章结构要解决的问题。结构就是文章的内部构造,是作者对如何运用材料以表现主题的组织安排,经过逻辑思维所形成的思路在文章中的表现。结构在形式上表现为层次,段落等文章的构成框架;内容的内在联系方面,表现为文章的逻辑结构,即文章的思想体系和它的组成要素、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1、结构的基本内容

文章结构的内容主要由标题、层次、段落、过渡、照应、开头、结尾等部分构成。

①选取标题。标题就是题目。是文章主题的集中概括和高度浓缩。标题和主题具有一致性。文章的题目大小适中,太大在则难以驾驭,容易出现大帽子,没内容。太小则难以展开,容易跑题、不切题。

标题不要过长,科技论文标题的字数一般不应超过16个字,特殊情况另论。个人意见,尽量少用并列连词。标题中出现并列连词容易使文章有两个中心。最后哪个也说不透。要把握住一文一事,一文一理的原则。论说一定要清楚明白。

②层次。就是内容的组成顺序。是文章结构的干部分。主要有递进式、并列式、总分式、纵横式等几种形式。

③段落。段落是文章结构的最小单位,也叫自然段,以换行和开头空两格为标志。段落构成要求内容要相对集中,一个段落要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长短要适度。

④过渡。过渡即文章内容的转承与衔接,是文章承上启下的形式,层次与段落之间的桥梁。用好过渡会使上下文之间的衔接转换自然顺畅,文章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常用的过渡方式有过渡段、过渡句、过渡词、关联词语等。

⑤照应。即文章内容的关照呼应,是文章结构的技艺之一。照应可以使前后内容衔接紧凑,文章结构完整清晰,重点突出,有助于表现主题。照应主要有首尾照应、题文照应、前后照应等几种形式。

⑥、开头。开头是文章结构的起点,是文章内容表述的入笔处。开头的方式有很多种,科技论文的开头一般是开宗明义,表明目的。还可以概述式开头,开头概述主要内容和基本情况,然后再具体叙述和说明。

⑦、结尾。结尾是文章结构的终结,是文章表述的结束处。是文章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结尾往往能深化主题,加深读者对文章的理解。

科技论文的结尾一般用总结归纳式结尾,对全文内容作进一步概括总结,与开头相呼应,起强调主题的作用。

2、结构的原则和要求

①围绕主题安排结构。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它决定材料的取舍,也决定结构的安排,谋篇布局、起承转合,都要考虑到是否有助于主题的表达,结构安排必须为表达主题服务。

②结构安排要周密严谨、完整连贯。不能出现松散无序、前后矛盾或无故残缺、支离破碎的现象,应通过逻辑关系表现文章各部分的内在联系,使内容形式完善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五、语言表述。

语言表述要适应科研论文说理、揭示规律的需要。总体要求就是简练、准确、明白、晓畅,其中主要是准确。不能有含混语。简练而不离论文体,无需修饰和雕琢。

六、起草和修改

有了充分的材料,确立了明确的主题,就进入了成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编写提纲、起草文稿、修改文稿等环节。

写作基本要求:

体现政策、符合法规

反映客观、全面真实

观点鲜明、重点突出

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文字简明、风格庄重

1、编写提纲

提纲是对文章的总体设计,是作文者精心安排的框架结构,体现了文章的总体思路、要点和结构层次。依据提纲所设定的思路和纲目起草文稿,先列一个粗纲,把中心论点与分论点转化成有内在联系的大小标题。用以拟定几个主要的问题,并确定它们的先后顺序,把小标题展开成文章内容,并标明小标题用什么材料。

2、起草文稿

要遵照提纲的思路、观点起草文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体现已确定的文章主题,要遵循行文规则,起草出质量较高的文稿。

3、修改文稿(规范本体,剪截浮辞)

即对起草的文稿在形式和内容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加工。修改昌提高拟稿质量的重要环节。改稿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观点修改。主要看观点是否正确,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否抓住了事物本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可行。

②、材料修改。主要看材料和观点是否统一,材料是否有说服力,材料是否需要充实。

③、结构的修改。主要看文章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逻辑和规范化要求;

④、文字的修改。主要看文字用语是否简明准确、通顺自然,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正确等等。

七、总体要求:

1、通情达理。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

通情就是适用,明理以立体,通变以趋时。思无定契,理有恒存。

2、条理清晰。条理为文,联绎成章。文章要有逻辑性。

3、语言简练,简言以达旨,博文以赅情。能用一句话明的,不用两句话。能用一个字说明的不用两个字。

4、文贵创新,精理为文,秀气成采。要说前人没有说出的道理,深到前人没有达到的深度。

5、文贵归一。一篇文章说明一个道理就行,不要东拉西扯。什么也没说清。原则是一文一事,一文一理。

总之,写论文要做到: 有理、有据、有序、有用。

研究方向、论文大纲、文献综述以及选题分析,这几个都是十分重要的,关于选题分析你可以看看笔杆网的选题分析功能以及在线写作功能,希望可以带给你帮助。

过完年又是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到来,想必很多同学都还没有完成论文写作,对于那些初次了解论文写作的同学,更是不知如何着手写作,今天,paperfree小编跟大家分享三个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关键点,掌握这几个关键点饿了,可以快速的完成毕业论文写作,顺利毕业。 1、论文提纲是关键 在论文提纲写作前期,需做好相关的准备思想、进行论文谋篇布局的构思。然后再通过论文的提纲,进行论文内容的详细规划容,那样论文的基本框架就搭建好了,然后只需使自己表达的观点明确化、条理化,然后找出目前行业重点缺陷、材料的不足、论据的不充分、思路的不清晰,使论文写作少走弯路。 论文提纲是一般包括文章的基本论点和主要论据,反映文章的体系结构。 这个环节是指导教师必须要重视的一个环节,在草拟提纲阶段,通过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反复的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个较明确的思路和文章结构。这不仅有利于组织论文材料,也避免文章思路混乱、层次不清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是最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 2、初稿内容要丰富 当我们在编写毕业论文初稿的时候,要层次分明,突出中心论点。在论文写作时,为了使文章层次分明,应该按照之前论文提纲来开展写作,将论文中的大小标题、顺序号逐次例举出来。 每篇论文都有他的核心论点,这是论文中最重要的内容部分,不能平铺直述,使人不得要领。要自始至终注意让读者对文章的中心论点有明确、深刻的印象。论文的初稿可以把想写明的东西全部写出来,所用的材料也可以多用一些,以便我们在后续定稿的时候可以删去一些内容。 3、形成定稿 当论文的初稿完成之后,我们需要进行多次的修改,这是论文写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修改论文的初稿原因有几方面,一方面是去其糟怕,取其精华,去伪存真的过程,另一方面是降低论文的重复率,或者润色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一般来说,修改时应该先着重内容会让结构的修改,把内容、顺序、层次安排妥当;其次在则重修辞其他细节,初稿在这方面往往是比较粗糙,在修稿中则要一丝不苟、反复推敲、刻意求精。论文经过反复的修改,几次清稿,就可以为定稿。

写个比较有概括性,笼统的就行,不需要太多文字。起到过度的作用,让格式看起来更美观。

摆渡人毕业论文

摆渡人》所讲述的是一个灵魂的空间,从生到死,自死赴生,每个灵魂都需经历一片荒原才能达到彼岸,都会有各自的摆渡人协助。故事的主人公迪伦意外而“亡”,经历灵魂荒原的过程中,与自己的摆渡人相爱,在爱的魔咒下,破除了荒原的规则,带着摆渡人重回现实世界。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对话是“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看到这儿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句话的意义。迪伦的存在,让崔斯坦学会如何去爱,如何成为一个“人”。迪伦摆渡了崔斯坦,让一束光有了实体,让他不再虚无缥缈,让他从荒原来到人间。崔斯坦的出现,让失去生命的迪伦有一个新的方向,有了冲破枷锁的动力。崔斯坦摆渡了迪伦,让一个灵魂可以安全顺利地到达“天堂”。初读之下,感觉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细细咀嚼,我发现,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或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美好的彼岸。真正的救赎,来自心灵的自我成长与非凡勇气。受到疫情影响,各行各业的经济都受到打击,人们对现有经济状况的担忧和对未来的迷茫充斥着在家隔离的日子,就业心情无疑是灰色的。但是,我相信,就业机会是五彩的。如今,稳就业被放在了“六稳”政策的首位。针对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我国政府、教育部明确了“四扩一延”措施:扩大企业吸纳规模、扩大基层就业规模、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延迟录用接受。同时,2020年湖北公务员招录计划增长20%,选调生招录计划增加50%,鼓励县乡机关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我更相信,疫情下的就业前景是五彩的。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中央领导的宏观管理,少不了基层工作者的默默付出。新形势下,国家对基层岗位的需求明显增多,中央基层项目也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倾斜。多项就业政策并举,多种就业形式相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必将实现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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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跟陈昆是在大学认识的,两人虽是同班同学,但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只因大一一次暑假公益活动,同时报名在同一个地方,两人才算深入认识。

在班上,一般没有什么大型集体活动,大家并不会聚集在一起,毕竟大家都有各自安排,有些人兼职,有些宅在宿舍,有些泡馆……认识的机会并不多,偶尔有团日活动或者小组作业分在一起,也只是在微信群稍微讨论一下,然后各自做各自的作业,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私下交流,又或者只是林依太过内向。

暑假的公益活动关爱麻风病康复者,是由大学生自行组织的,招募各大高校学生。林依想起之前的暑期,放假太迟,暑假工难找,便报名了,恰好她跟陈昆都报名在同一个地方,两人也都成功通过面试。那时,为了统一培训,筹备组安排住在旅馆,十几个人住在两个房间,男女同住,大家或多或少会有些介意,但还是接受了,这或许就是工作营的特色之一吧。一次偶然的交谈,林依发现,跟陈昆聊天的感觉很舒服,一个声音很好听、有些成熟、脾气很好、很细心的男孩子,便开始跟他多接触。在旅馆的那两三天里和进村的前几天里,两人也没有发生什么太过亲密的事情,只是偶尔会开开小玩笑,但大家都知道,那只是基于友情。

一天晚上玩游戏时,游戏的限度超出林依的承受范围之内,她感觉不太舒服,甚至莫名地想逃离那个地方,想到不能破坏游戏氛围,便走向角落,想静静地平复自己的心情。恰好被别人打到头了,那时陈昆在旁边,他伸出手摸摸林依的头,问有没有事,林依愣了几秒,答道没事没事,她想尽快摆脱别人的视线,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矫情之类,更不想让别人看出她的震惊—对于陈昆所做出的行为。那一夜,因为那个游戏,林依彻夜未眠,早上起来煮完早餐之后,觉得有些不舒服,便告诉陈昆,陈昆叫她去休息,林依担心会不会对家访造成不便,他打消了林依的顾虑,便去休息了。

后来,在午休中,风太大,吹得房顶呼啦呼啦地响,林依被吵醒了,便去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恰好陈昆在那里,视线正对着林依,林依有些吃惊,但觉得没什么。睡醒之后,林依玩心肆起,趁陈昆睡午觉时,拔了一两根狗尾巴草,开始扰他睡觉。恰好他睡在靠窗边,便开始往他的鼻子上、脚底弄,陈昆的表情很搞笑,她怕惊到别人午休,一直忍着笑,陈昆被她搅醒了,没睡成午觉,林依以恶作剧成功结束。在离开前一天,筹备组举办了一场晚会,老人观看他们的表演。在结束时,大家都疯狂地扔荧光棒,林依担心被砸到头,有些闪躲,不过最终还是被砸到了,有些不经意的难过表现之后,一只手突然摸了摸林依的头,待林依愣了一下,知道是谁,抬起头后,陈昆早就离林依几步远了。在大家疯狂地拿着相机拍照时,林依站在最后,也想入镜头,拼命踮起脚尖,还是看不到前方。陈昆在林依旁边,跟林依说,来,我背你。当时为了拍照,林依也没多想,就爬上他的背,还被他嫌弃动作太笨拙,不过还是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太胖了,他背不动。第二天早上,大家开始收拾行李离开,临走前拍了两张照片,陈昆站在林依身后,最后一张,陈昆笑得特别灿烂,阳光打在他身上,特别好看,在以后的学生照片中,很少再见到他那种灿烂的笑容了,后来那一天,林依才知道,他不是不想笑,而是面瘫,一拍照就那样。去广州的班车最早,陈昆比林依先走,走前,陈昆摸了摸林依的头,没有什么语言,就只是笑了笑。

离开村子后,林依经常不习惯,时常会想起那段时光,很美好,没什么烦恼,一大群逗逼在一起,偶尔想想陈昆,但始终没往喜欢那方面想,因为林依一直相信男女之间是有纯友谊的。暑假中,林依跟陈昆几乎每天都在联系,跟他聊聊家常,聊聊工作营。在筹备组问林依,要不要担任下一期筹备组时,林依不知道,问陈昆,陈昆也在迷茫,林依告诉他,如果你去,我就去。后来,快要截止日期时,陈昆报名了,而林依,怕太忙时间抽不出,就跟他说不去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听朋友陆小小说起,陈昆是因为无聊才报名筹备组的。林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原因,陈昆才去的,现在想想结果不太重要。也许在以前,大家都是希望被关注的,希望别人能够重视自己,能够听自己的意见,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陈昆为工作营做了什么,在此过程收获到了什么,又改变了什么。

临近开学,林依却莫名地害怕,要是她跟陈昆在生活中不像微信那样聊得那么嗨,会不会很尴尬。林依的情况,就像之前流行的,每天都跟同一个异性聊天,聊着聊着也许就喜欢了呢?也许对于每个人来说,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每天聊一点,这样就很好。毕竟之前,对于林依来说,没有哪个男生是真正的去喜欢,之前的喜欢只是因为纯粹地欣赏,欣赏他们的才华,而现在的喜欢是因为陈昆带给林依的.温暖。

林依是留守儿童,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一直在舅舅家生活,寄人篱下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感动,所以对于她来说,温暖这个词,很模糊。印象最深的是母亲在外出打工时给她的一个拥抱,因为母亲每次回来几天,离开时她都会很难过。以后慢慢长大,母亲出门时就不会哭鼻子了,她只会装作什么都不在乎。而陈昆给她的,是从来没有人给的,所以,对于她来说,这份温暖究竟是友情还是喜欢,她分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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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上大二两人的正面交流还是跟大一差不多,少得可以用手指头数清楚,而在微信,也主要是林依经常无厘头地找他,找他借单车之类,找他陪练球,但遭到拒绝。后来,渐渐地发现,一直都是林依在主动找话题,而陈昆只是被动地接受或者出于基本的朋友关心而进行一些简单的回复,丝毫没有深入交谈的意思。因为害怕经常的联系会给造成对方的困扰,由一天一次的联系变为三四天,再变一个星期,再后来半个月,到最后,一个月……越来越少,也许她不主动找他聊天,恐怕他都不会主动找吧,陈昆或许不喜欢她吧,或者只是她的自以为是的喜欢,她想。就像某些人只会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做出某种行为,时过境迁了那么久,感情也早已经淡了吧。

国庆参加访村,陈昆跟林依一起进村,其实去之前,林依一直很纠结,虽然很想跟陈昆一起相处,但却不想暴露自己的感情,一直都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或许在村子里的人看来,林依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就让人觉得两人是互相喜欢的,只是两人究竟是太傻没有意识到,还是谁都不愿意开口先说。

去村子的路上,林依跟陈昆坐在一起,林依虽然很希望这样的结果,但却不知道该如何掩饰自己,一直在看窗外。车行驶到一半时,她突然发现肩上好像有某些东西,很僵硬地转过头去,发现陈昆靠着她的肩膀,他睡太熟了……脑袋一片空白,默默地转过头继续看窗外。他醒后,林依以一个很吃惊地表情看着他,他也正对着林依,两人都没说话,后来陈昆一路上都没睡觉。进村后两三天,林依跟陈昆也只是基于日常打招呼,不过陈昆一直睡在林依旁边,或许是她想多了吧,她想。后来,陈昆跟一伙伴外出买菜,恰好买的都是林依不喜欢的,瞬间有些难过,那时正好见陈昆从房间出来,对他大喊,我对你太失望了,买的都是我不喜欢的。陈昆解释,不关他的事,他已经提醒另一位同伴她不吃什么菜了,只是那位同学不听。当时林依生气地跑到二楼喝水,说完就后悔了,她不应该只顾自己,不应该发脾气,毕竟大家还要顾其他同伴的饮食与费用。陈昆跑上楼来拿电水壶线,耐心地向她解释情况,拍了拍她的肩膀,林依当时就气消了,便笑着对他说今天早上在村子里发生的其它事情。虽然在吃饭的时候有些难过,看见陈昆把剩下的煎蛋都倒了,其实她也想,但没说,默默地低下头。大概陈昆看到了林依的表情,便让给林依了,虽然事情很小,她还是觉得有些开心的。后来,在离开前一天陈昆买了林依喜欢吃的菜,大概是为了弥补之前买菜的失误,虽然她还在跟他纠结某条鱼的叫法。吃饭的时候,谈到了姜的问题,林依说她不喜欢吃,但自己身体是偏寒的,而且她的脚很怕冷,还是不得不吃。第二天早上陈昆起来,帮林依盖了两次被子在脚上,她被感动了。回去的路上,他也很贴心地照顾林依,和林依开玩笑,只是回去之后,一切都恢复原样了。

对于林依来说,这次访村,增加了对陈昆的喜欢,同时,也增加了她的迷茫,喜欢,选择告白还是选择沉默。一个人走了许久,走走停停,没有人告诉她该怎么走,一路上顺得只是自己一个人在孤军奋战,而现在,如果告白成功,就意味着身边有人陪你一起走下去,而那个人,是对的人吗?他又是否愿意陪你一起走下去?如果告白失败,是不是连朋友都不能做了?这份喜欢,她藏得很深,没有人知道,即使是最好的朋友她也没说,她不想因这个问题而让好朋友困扰。对于林依而言:

喜欢你,只是因为在我想要去拿包的时候,你已经把它背好了;

喜欢你,只是因为在我被东西砸中头的时候,你能立刻摸我的头;

喜欢你,只是因为在我看不见前方东西的时候,你说爬到你背上去;

喜欢你,只是因为你会陪我一起洗碗,会买我喜欢吃的食物;

喜欢你,只是因为在我看不见前方危险的时候,会把我拉开;

喜欢你,只是因为你会照顾我小孩子脾气;

喜欢你,只是因为跟你聊天很开心;

喜欢你,只是因为你胖嘟嘟的模样很可爱,不管是在跑步还是在睡觉

这些,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包括陈昆。这么久了,林依对陈昆的记忆始终都停留在一年前,而陈昆,也从未提过这个话题。原来,对于他们来说,两人都没做好准备去迎接在大学谈恋爱,而过得越久,时间越会把这些感情冲淡。

不知不觉就到了大二末尾了,林依,在这里面沉迷了太久,久得让自己厌倦对这种虚妄感情错觉的憧憬。曾经的自己,是可以很潇洒地去面对生活的困境,而现在,一年了,都没有结果,原本就没开始,怎么可以去奢侈结果。喜欢一个人只需几秒,忘记一个人却很难,有时需要几年,或许需要更长的时间。也许是孤独了太久,才会把一个人的出现看得很重要;也许是因为期待了太久,但失望太多,所以才会变得太过小心翼翼,到最后才会错失掉一些东西,最终留下的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身边难得出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可终究还是因为一句话而错过。时间很长,每个人都期待、希望能遇见更好,可在路上遇到的人太多,以至于无法让自己相信别人可以等你,也害怕时间的冲刷把以前的回忆冲洗得一干二净,留下的只是自己在徒舔着自己的伤口。其实害怕的不过是你无法把别人过快的忘记,而别人早已把你忘记。时间很短,短的连再见都未曾说,就已转身不见。

3

,全世界都在酝酿着明天的表白计划,而林依在图书馆里恰好找了几本关于爱情的小故事,有些故事,看着看着便莫名地觉得难过,因为不想引人注意,眼泪硬生生地被挤进去了。或许受书中情感所染,又或许不想让自己多年后回想起来感到后悔,便打开陈昆的微信对话框,在对话框里事先编好表白话语,那些话,总感觉像视死如归、把什么都豁出去一样。时间一直等到晚上11:30,下定决心,点击发送,消息瞬间被传达,然后被秒回,结果在林依意料之中:被拒绝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犹豫的原因,只是为什么会选择那天,或许准备好了放下,或许只是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而已,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被拒之后,心情相当平复,只是害怕不会以后连朋友都不能做吧,毕竟还有两年还要天天面对呢?不过还好,不知是两人对待感情太过平淡,还是两人更多的只是在维持他们之间的友情,所以这段被拒绝的表白好像也没有说太过以悲剧收场。那个时侯,听陈昆说起自己的情况,林依才发现或许他最好的适合对象应该是充满阳光、温柔,能够与他一起共同面对未来的女孩,林依甚至已经能够设想的出未来的他很幸福的样子,因为他值得拥有那样的人生,而她不是。现在的她,处于迷茫阶段,就连设想告白成功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她不是他最好的选择对象。那时,就突然意识到,原来一直主动的是她,而她却从未了解、听他说过他的真实想法,也许喜欢一个人就想让对方了解自己,而他们不是,原来结果早就出来了,是她,只是她,还在坚持,还在虚妄地相信。

那天晚上,还是失眠。梦中,跟以前没什么两样,只是少了一些东西——温暖。曾经的经历带给林依久违的温暖,也正是这些温暖使林依喜欢上他。之前,一直是靠着自己编织的美好梦境中,而今,已清醒,便带走了那份温暖。梦太过冰冷,霎时清醒,而后才明白,她没有成为别人的摆渡人,到最后,她只是希望,自己能摆渡自己。也是从那个晚上开始,记忆链条开始出现破裂,直到碎成一地的尘埃,消失在记忆深处,原来,这就是遗忘,也即放开。

两年时间很快从手中流逝,大家都忙着找工作、完成毕业论文,后来,林依再无与班级有再多地联系,偶尔在群里说两句,而陈昆,依旧还是在班群发发表情包,活跃气氛。他们也没有过多的联系,两人之间相处地太过平淡,平淡地都忘记了曾经有过一场不过半个小时的表白,终止在凌晨。几年后,陈昆在朋友圈里晒出了他的结婚照,身边的女孩很美,陈昆笑得特别灿烂,众多人点赞,送祝福,包括林依。

灵魂摆渡,感情里的财富,这就是这本书。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摆渡人》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内容惊心动魄的书,它的名字叫《摆渡人》。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迪伦的女孩。有一次她要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交通事故,她发现自己是唯一幸存者,此时她遇到了铁路另一尽头的一个叫崔斯坦的男孩。在一路上他们不怕艰难险阻,从山坡到沼泽,从森林到湖泊,虽然迪伦曾经有想要放弃去分界处的念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彼此爱上了对方,男孩摆渡了迪伦,迪伦从恶魔的手中拯救了崔斯坦,她想带崔斯坦去她的世界,而不是周而复始的摆渡灵魂,最后他们终于相守一生。

看完这本小说,我被迪伦的单纯善良、勇敢所折服,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最后才能收获幸福。故事中的人物其实像一面镜子,照射出生命的本真。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像迪伦这样的坚强不屈遇到困难不退缩的人,所以我也要学习迪伦知难而上的精神。崔斯坦智人善用,循循善诱,让迪伦走出黑暗的阴影,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会帮助他人,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令我非常感动的书——《摆渡人》,文中善良的迪伦以及舍身救人的崔斯坦触动我的心弦。

《摆渡人》主要讲述了迪伦和崔斯坦之间的故事。迪伦发生车祸死亡而来到“荒原”,准备开始生命新的轮回。她以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她却是唯一的逝世者,走出火车残骸的仅仅是她的灵魂而已。崔斯坦是摆渡人,帮助她渡过荒原,保护她不被恶魔捉走。当他们历经艰辛抵达灵魂居住的地方后,迪伦却开始想念崔斯坦,最终成功与崔斯坦复活并重回人类世界。

我忘不了书中那一幕——迪伦在得知自己曾经死亡后,并没有像常人一样伤心、自暴自弃,也没有责怪任何人,而是刚强地承受了一切痛苦,以笑容面对他人,以乐观面对生活!难道这不令人震惊吗?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能用如此乐观的心态面对一切,似乎没有什么能伤害她的心灵。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还感染了其他人——她使往昔冰冷的崔斯坦不再没有任何表情,而是变得阳光温暖、积极向上,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快乐。难道这些乐观的人生态度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回想自己,在三年级的一次语文考试中,语文平时成绩名列前茅的我竟然只考了分。当时,我一度情绪低落。妈妈鼓励我说:“宝贝,不要泄气,只要认真复习,下次一定能考好!”我听了,乐观起来,更加认真学习。接下来的考试,我果然考了全班第一。这一切,多亏了妈妈的鼓励,多亏了我乐观向上的心态。

不要让昨天的泪水挡住今天的阳光。在生活中,尽管我们会遇到很多挫折和不如意,但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开始,每一次都是全新的机遇,只要我们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微笑面对它们,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美好!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长河,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死亡,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词,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词。对于死亡,我们总是好奇又极其恐惧。在它不为人知的背后,究竟是万劫不复的深渊,还是生命的再次轮回?《摆渡人》,一个史诗般动人的故事,一场爱与死亡的考验。

对于生存、死亡与爱,哪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因为不曾经历,所以无从得知。

想必在“偶遇”崔斯坦以前,迪伦从未思考过如此深刻的问题。十五岁的她正值花季年华,执着于对父亲的渴望,从而踏上寻父之路。不料发生意外事故,从火车残骸中逃出的她,却成为唯一的幸存者?悲喜交加之时,少年崔斯坦的出现带给她希望的曙光。荒原的路可真长,仿佛走不完。但是要快点,再快点……

看着纯洁无暇的迪伦,崔斯坦开始不忍心,开始有负罪感,开始挣扎:是否该告诉迪伦真相?她能否承受这残酷不堪的现实?显然,崔斯坦的内心挣扎远不及事情发展的速。“你已经死了”,倘若有人对你说这么一句话,你会把他当做疯子,可是对于迪伦,现实情况由不得她不信。“你不是唯一的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当崔斯坦忐忑说出真相时,迪伦内心的冲击可想而知,但她反而很淡然,最起码表现的如此。也许是崔斯坦的出现不符逻辑,也许是荒原的景象不合常理,也许是魔鬼的出现带来端倪,又或许,这仅仅是她冥冥之中的遇见,是她与命运近距离接触的结果。然而,她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一个怀着激动心情渴望见到父亲的孩子。不同于以往的灵魂,迪伦没有伤心欲绝,没有牢骚吵闹,她甚至和崔斯坦聊起了荒原的事。她想知道荒原的一切,想知道崔斯坦的一切,在这个她自己的荒原。

在困难险阻中,他们彼此相依,渐渐产生了别样的情愫。在崔斯坦无尽的生命中,第一次遇见迪伦这般的女孩,第一次产生了想永远保护她的心情,甚至有了一份人性的感觉。可这不被允许啊,这不合规矩啊。最终他做出了决定:自己不能自私,不能耽误迪伦,她在荒原随时随地都有被魔鬼吃掉的风险。况且,摆渡人是自己的职责,是亘古不变的使命,还有一个个的灵魂等待着自己的摆渡。所以,迪伦必须穿过去,而他只能留在荒原。

结界处,崔斯坦只能选择放手。对于迪伦的热切期盼,崔斯坦只能会以不得已的欺。看着她跳入万丈光芒,他才就此心安。在彼岸的天堂,迪伦的生活并不如意,没有了灵魂伴侣,再美好又有何意义?于是她选择重回荒原,因为经历过,所以无从畏惧。

结局总是出乎意料:他们穿越了荒原,回到最初相遇的地方。对崔斯坦来说这是奇迹,在他无尽生命里不可能做到的奇迹,而正是迪伦改写了他的命运;对于迪伦来说这是执念,在她信念里和所爱之人永不分离的渴望,而正是崔斯坦给了她渴望的动力。在这场超越生死的冒险中,崔斯坦一直是迪伦的摆渡人,这是他的使命。在这场生死离别的最后,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这是源于爱情。

迪伦用生命与灵魂诠释了爱情的真谛,通过不懈追求告诉我们:因为心怀信念,所以无所畏惧。禁锢我们的不是黑暗,而是内心的懦弱与胆怯。不要让恐惧成为软肋,执着的信念才是倾尽一切的追求与方向。只要目标确定,不管路有多艰难,也要继续坚强的走下去,做自己人生的摆渡人。

一本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物。一个书架,就像是一个多维空间,我在这个空间里穿梭,去体会书中多彩故事与丰富情感。

前不久,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摆渡人》,这是唯一一本让我流下了眼泪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女孩迪伦十五岁的世界充满着痛苦,所以她决定去看望她的父亲。但她在去父亲那的路上时,却发生了事故,迪伦爬出了火车残核,发现眼前全是一片荒原,接着她又看到了坐在山坡上的男孩崔斯坦,崔斯坦说能带着她走出荒原,迪伦便跟着她走了,但迪伦很快便发现他并非是偶然出现的路人,而是她的灵魂摆渡人,命运从他们刚遇见时,便发生了不可预料的改变……在通往灵魂之家的路上,他们之间产生了情感。可崔斯坦是一个灵魂摆渡人,他不能违背命运,他只能离开迪伦而去……

看到这时,我的眼泪便流了下来,是啊!对于迪伦来说,没有崔斯坦的家,只是一座散发虚幻光芒的城堡。而崔斯坦才是迪伦心中真正的'光源,而这也是迪伦在没有摆渡人的情况下穿过荒原时的动力,每当她想放弃,她总会想起崔斯坦对她的付出。比如当他们遇到“魔鬼”的时候,崔斯坦总会护着她,即使遍体鳞伤,当迪伦受伤,崔斯坦会第一时间为她疗伤……而迪伦又何曾不是崔斯坦的光源,让他在深知这样是违背命运,可能要面对死亡的情况下,还愿意为了爱拼一次。

这时我的心中流过一股暖流,一股散发着甘甜清香的暖流!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封面的这句话使我的心微微一颤,在短暂而又漫长的人生路上,谁能真正走进你的内心,与你心灵相通,并指引你的方向?

怀着好奇很快读完了这本书,《摆渡人》讲的是一个15岁的女孩迪伦,在独自寻找父亲的途中遭遇车祸而丧生,她要走过生命的荒原到达天堂,而指引她渡过荒原的就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荒原中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有被恶魔抓走的危险,但是崔斯坦一直尽力保护着迪伦,在走过荒原的日子两人互生情愫。迪伦在到达天堂后,为了寻找心中的爱,又冒险重回荒原寻找崔斯坦,并鼓励崔斯坦改变一成不变的现状,回到现实世界。

迪伦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她敢于表达心中的爱,也敢于为了爱冒险。在渡过荒原的时候,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一路保护她。谁又能说,迪伦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呢?崔斯坦在荒原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摆渡的工作,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连长相都是根据一个个灵魂的需要随时变换的,他的生活中没有自我。是迪伦唤醒了他内心的爱,让他敢于向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挑战。

我们现在又有多少人像崔斯坦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只顾低头赶路,而忽视了自己的内心?现代人生活压力大,生活节奏加快,疲于应付各种各样的任务,晚上泡吧、酗酒、上网来解压。是否还会记起自己刚毕业时的踌躇满志?是否还记起儿时的理想?是否有时间照看自己那被现实打磨得麻木的心?

那么谁会是我们生命的摆渡人呢?看看书中的摆渡人,模样是逝者最喜欢、最信赖的样子,荒原的景象、天气也是根据逝者的心情变换的:你哭泣,天空便因你狂风大作,阴雨密布;你欢笑,身边就是灿烂暖阳,静谧如水。你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回报给你加倍的体验。所有这些都是自己心境的折射。

荒原如此,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只要保持好的心态,荒原也可以开满鲜花,也可以鸟语花香。环境改变人,那么人也可以改变环境。当你觉得身边的环境不利于你成长时,从改变自己开始,你会发现周围的人和环境也会慢慢改变。其次要有坚定的信念,迪伦为什么能独自穿越危机重重的荒原,并且在茫茫人群中找到崔斯坦?是心中坚定的爱与信念。无论现实如何,不要忘记自己的初心,才会得到内心的幸福。

如果人生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是自己,坚信自己,坚守信念,穿过荒原,就会彼岸花开!

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摆渡人》这本书看完了,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震撼心灵,但还是坚持看完了,原以为就是单纯的讲述摆渡人带领灵魂走向未来,指引方向,带着走出困境,看完后发现这也是个跟爱情有关的故事。讲述了迪伦在去探访生父的火车途中遭遇车祸,意外死去后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在摆渡人崔斯坦的引领下走过茫茫荒原的过程中,她逐渐变得坚强,勇敢,他们从彼此陌生走向相知相恋,到最后在崔斯坦的帮助下到达了天堂,在女孩踏入优美的天堂之后,失去了爱人陪伴的她不愿留在这个世界独活,爱上一个人,心便有了栖息的地方,即使知道回去的路有多艰难,这一次,她也要义无反顾,她定重返危险的荒原,寻找深爱的摆渡人,而这一次,迪伦却是崔斯坦的摆渡人,两人相约一起回到现实世界,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境,当我们遇到各种挫折困难,落魄的时候,我们会看到很多的恶魔围绕着我们,攻击着我们,无情的嘲笑我们的无能无力,挑衅着我们脆弱的决心,或许有那么一刻钟,我们被这个世界吓呆了,我们都希望能有这么一个人能指引我们,帮助我们,带我们一起走出困境,走向光明,我们的亲人,爱人,同事,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都有可能是我们的摆渡人,他们或许都曾经带着你走过一段迷惘困境,但是到最后你会发现,其实真正能让你走出困境的只有你自己,自己才是自己心灵最终的摆渡人,最终战胜心魔的只能是你自己。其实每个人都是摆渡人,在生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可能是他人的摆渡人,但更是自己的摆渡人。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迪伦从小父母就离异了,父爱的缺失让他对父亲很是想念,希望自己能与父亲见面。对孩子来说,家庭的完整性是很重要的,家就是他们的安全屋,当他们在外面遇到风雨时,家就是他们的避风港,就是他们心灵栖息的地方,可以阻挡一切的魑魅魍魉,但是多离异家庭的孩子来说,父母的离异就是家的碎裂,他们会缺乏安全感,会找不到可以躲雨的地方,你会发现无论你给予他多少爱,都无法弥补那份缺失,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如果你没有信心,没有办法与你的爱人一起牵手度过余生,如果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那又何苦让孩子来到世上。

我们还要勇于去尝试,勇于改变,也要多为自己想一想,要勇于为自己未来踏出第一步。崔斯坦一直以来都在重复着做一件事,就是带着死去的人去往另一个世界,从来没想过打破规则,没想过让自己到现实世界里去,直到迪伦来了,喜欢上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在迪伦的带领下,他终于有勇气跨出了走向现实世界的一步,真正相爱的人是可以跨越生死的,真正好的爱情是可以互相成长的,是愿意为对方去改变,愿意与对方一起打破规则,不管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会一起克服,一起携手度过的。

荒原的风景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内心的景象。你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加倍地让你体验。在我们这一辈子,可能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难题。幸运的话,你会遇到自己的贵人,帮助你挡住魔鬼,引领你穿越人生的荒原,让你渡过难关,走出泥潭,走向天堂。但更多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你只能靠自己去解决,做自己的摆渡人。因此,我们要学会坚强,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改变目前糟糕的现状。

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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