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文化史的兴起与走向摘 要]新文化史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和历史编纂中一个最主要的发展趋势,它取代了经济一社会史而成为历史研究的主流。新文化史在形成过程中,主要吸收了三个方面的理论和方法——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派史学、后现代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当今新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形式与走向。 [关键词]新文化史;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年鉴学派;后现代文化批评;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 1989年,由美国历史学家林·亨特(Lynn Hunt)主编的《新文化史》一书,第一次明确地举起了“新文化史”(New Cultural History)的旗号。亨特为该书所作的导论《历史、文化和文本》,从历史编纂的角度申明了新文化史研究的主旨,被看作是新文化史的一篇宣言书。在“导论”中,亨特借用爱德华。卡尔(Edward H.Cart)在1961年时对社会史所作的命题阐发道:“历史研究越注意文化,文化研究越注意历史,则对两者愈有利。”①[1](P22)她意在申明,文化史的研究将逐步取代社会史的研究而成为历史学的主流。20世纪80年代前后,当代西方史学经历了一次由“社会史”向“文化史”的转向,亨特宣称,“由于社会学理论在历史学中之角色的激烈论战已衰退,标志着新文化史的崛起”[1](p10)。为了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雅各布·布克哈特(Jarab Burckhardt)和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为代表的古典文化史相区别,这一新的文化史取向又被称为“新文化史”或“社会文化史”,它可以看作是近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最主要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另一本书中,亨特对新文化史作了说明:新文化史“探讨方向的焦点是人类的心智,把它看作是社会传统的贮藏地,是认同形成的地方,是以语言处理事实的地方。文化就驻在心智之中,而文化被定义为解释机制与价值系统的社会贮藏地。文化史研究者的任务就是往法律、文学、科学、艺术的底下挖掘,以寻找人们借以传达自己的价值和真理的密码、线索、暗示、手势、姿态。最重要的是,研究者开始明白,文化会使意义具体化,因为文化象征始终不断地在日常的社会接触中被重新塑造”[2](p198)。新文化史的兴起并非偶然,它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几种西方学术思潮共同作用影响的产物。抛开传统文化史写作对新文化史在历史编纂上的传承和借鉴作用不谈,新文化史有三个主要的理论和方法的来源一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派史学、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今天新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形式与走向。 —————————— ①卡尔的原文为“历史学愈注意社会学.社会学愈注意历史学,则对两者愈有利。”(Edward Hallett Cart,What is History?New York:1965,p.84.) 一 关于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对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史学的重要贡献早已毋庸置疑,对于新文化史而言,其形成首先便是建立在对这两种“新史学”范型的“反叛”基础上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史学本身在70年代后的新发展,又进一步拓宽了文化史的研究视野,成为了世界性的新文化史运动的一部分。英国文化史家彼得·伯克(Peter Burke)谈到:“社会文化史是对一种更陈旧的体制和更陈旧的‘新史学’的一种有意识的反叛,更确切的说,它是对六七十年代影响着欧美的两种历史类型的反叛。一是卡尔·马克思类型的社会史,二是计量史(通常但并不总是经济史)。计量史学又表现为两种形式:美国的‘计量史学’(diometrics)和法国的‘系列史’(hlstorie serielle)。”[3](p27)不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倡导的“自下而上”的社会史研究风气,还是60年代布罗代尔(Femand Bmudel)如日中天般的“结构”或“长时段”历史模式,或是与之相对应的计量史学方法,大都相信历史的“科学性”,并且借用马克思的经典命题,认为经济和社会是起决定作用的历史基础,而政治和文化只是随之而变的上层建筑。 不过,如同20世纪初兴起的新史学最初的萌动正来自传统史学内部一样,对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反省同样出自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和年鉴学派内部。早在1963年,爱德华·汤普森(Edward P.Thompson)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骤一问世,便在当时的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汤普森本身是英国社会史的代表人物之一,但又是主动超越社会史并把研究方向引向新文化史的一位历史学家。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他一改当时社会史研究常见的诸如用计量的方法统计工人的工资收入、把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折算成可度量的标准进行比较等做法,而是把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的态度和意识作为对象,研究其文化的构成,工人阶级身份的真正形成不仅是在社会经济意义上的,还包括工人阶级对自身地位的文化认同。汤普森认为“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写道:“除非我们把阶级看作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的构成,否则就无法理解它。”[4](p11)在他把工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其阶级意识的形成时,使用的也完全是文化的术语,比如传统、价值体系、观念和习俗等。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汤普森又通过比较文化同经济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对自己的方法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我正在提出质疑这样一种观念,即可以用‘经济学’名词来形容生产方式,但却把文化置于次要的地位,而生产方式的组织正是围绕着这个关键概念而展开的”[5](p18)。汤普森对这种做法提出了挑战,他不仅把“文化”引入到沉闷的社会经济史中,更将它放到了历史学家研究课题的中心位置,文化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成为了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他的观念也常常被人称为“文化马克思主义”。 尽管汤普森还常常被归入到六七十年代社会史时代的历史学家之列,但他对文化的关注却极大地开阔了历史学家研究的视野,尤其在70年代后更是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法国年鉴学派那里。不同的是,在法国,第三、第四代年鉴历史学家们用了一个专门的名词——“心态”(mentalités)来概括他们的文化史研究趋向,从而开创了“心态史”(l’histoire des mentalités)这一历史研究的新领域。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Coff)在评价心态史的作用时写道:“‘心态’这一广泛、含糊而又常常令人忧虑的名词,正如其他许多具有广泛含义的词一样,对近年来的史学领域的变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对经济史领域起着一种理想的平衡作用,从而给整个史学带来了新鲜空气。”[6](P31) 勒高夫所说的心态史对经济史的平衡作用,显然是指法国史学自布罗代尔之后那种经济一社会史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中,气候、生态、人口以及经济发展趋势都是决定历史发展进程的根本因素,是长时段的结构,而政治、文化等都只是浮于表面的可变量。而到了60年代末,以勒高夫为首的年轻一代的年鉴派历史学家开始主张恢复年鉴学派创始人注重精神状态史研究的传统,将研究重心逐步由社会一经济史为主转向以研究人们的心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一文化史,反对把文化和心态看作是属于第三层次的次要因素,将研究领域由经济转向心态这一更为深层结构。米歇尔·伏维尔(Michel Vovelle)把这一转变称为“从地窖到顶楼”的进步。它意味着对过去历史整体架构的把握,历史的认识也更为全面真实。 许多早年以研究社会经济史闻名的历史学家,也受到了这种潮流的影响,在某种“心态”的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更弦易张加入到了心态史家的行列之中。最明显的例子是一度声称要固守“地窖”、坚持经济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勒华一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在1975年出版的《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中,拉杜里利用14世纪宗教裁判所的审讯记录和其他档案,重新勾勒和描绘了中世纪后期法国西南部一个叫作蒙塔尤的小山村在几十年里的生活环境、风俗习惯及思想状态。在研究方法上,勒华拉杜里综合了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以及心态史等多种研究手段,其中尤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他用心态史的方法将蒙塔尤村民内心中对现实的种种看法展现在读者面前,包括了对性、婚姻爱情、家庭、儿童、死亡、时间和空间、自然和命运、巫术、宗教、犯罪等的态度及观念。正如作者在书中写道的:“我们下面的考察将改变方向,它将更注重层次,更加细致,涉及个人会少一些。我们将不再从住家和窝棚等领域做面上的考察,而准备向深层探索。在最底层,我们将努力探讨一个充斥日常生活的颇有讲究的各种举止。此外,爱情生活、性生活、夫妻生活、家庭生活和人口问题也将是我们关注的问题。最后,我们还要充分利用有关村落、农民和民众的文化与社交的丰富资料。这里的‘文化’当然是指人类学家所说的总体含义的文化。”(7)(p194)伏维尔高度评价了勒华一拉杜里在《蒙塔尤》一书中的突破和创新,指出:“今天他对蒙塔尤地区的研究已生动地表明他把握了整幢建筑:从地窖到顶楼,即从土地结构到乡村集体心态中最为复杂的种种形式。”[6](p136) 年鉴学派的心态史研究事实上便是新文化史的一个开端,它同以汤普森为代表的“文化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一起,颠覆了社会经济史独霸的格局,为“文化”平反正名,从而确立了文化作为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在新文化史中的中心地位。年鉴学派的这种新的文化史研究取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心态史研究也引起了其他国家历史学家的共鸣。其中最主要的国家当首推美国,尤其在一些法国史研究者中间,对文化的重新认识首先得到了他们积极的响应,他们是最早接触也是最先接受这一趋势并开始新文化史研究实践的。 二 在美国,对文化的重新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又被添加了更多新的内容,补充了新的理论和观念。1999年,在《新文化史》问世十周年之际,由林·亨特参与组织编写的另一部题为《超越文化转向:社会与文化研究新方向》的论文集出版了,历史学家会同社会学家及一些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对新文化史十年来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总结。在两位主编维多利亚·邦奈尔(Victoria E.Bonnell)和林·亨特共同撰写的导论中,对新文化史的产生背景回顾道:“到20世纪80年代初,新的分析模式开始取代社会史,宣告了所谓语言学或文化转向的开始。”[8](p2)随后,两位作者列举了几部出版于70年代前后的重要理论著作,指出正是这些著作的影响,使美国的社会科学家将视野转向了文化研究的方向。这些著作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也就是新文化史的另两个理论来源:一是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一是文化人类学。 在这部论文集的导论中,邦奈尔和亨特还特别提到了两部出版于1973年的著作——海登·怀特(Hay- den White)的《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和克利福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文化的解释:论文选》。这两部著作分别代表了新文化史的两个理论来源。除了怀特和吉尔茨之外,整个六七十年代活跃的各种西方学术思潮,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邦奈尔和亨特紧接着列举的一系列作者中,有这样一些熟悉的名字: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以及最为重要、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位——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此外,还有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Narshall Sahlins)、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等①。可以看到,他们基本上都来自上述这两种理论阵营。 —————————— ①这些作者的主要作品的英译本或英文原著基本都出版于20世纪70年代,如巴特的《神话学》(Mythologies,1972),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大纲》(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1977),德里达的《论文字学》(Of Grammatology,1976),福柯的《事物的秩序;人文科学考古学》(The Order of Things:An Ar- chaeology of Human Sciences,1970)、《知识考古学》(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Discourse on Language,1972)和《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Disci- pline and Punish:The Birth of the Prison,1977),以及萨林斯的《文化与实践理性》(Culture and Practical Reason,1976)和威廉斯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xism and Literature,1977)。 首先来看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对新文化史的影响。海登·怀特在《元史学》中提出,所有历史的文本,不管其研究类型和方法是什么,基本上都是建构在作者的“诗性行为”之上的。他写道,所有历史著作“都包含了一个深层的结构性内容,它通常是诗性的,在本质上又是语言的,作为一种危急时刻确立起来的范式而使‘历史’解释区别于其他学科”[9](Pix)。邦奈尔和亨特指出,“他(怀特)认为,历史学家的深层思维结构通过对语言模式即比喻手段的选择,便预示了研究的领域。反之,语言模式又决定了研究计划的其他方面,包括结构和解释的模式”[8](p2)。怀特的观点借鉴了六七十年代西方学者在文学批评领域就语言、文本和叙述的作用所提出的思考,并将之应用到对历史学文本和写作的分析上。怀特并不是最早从文本和叙事的角度挑战历史研究的人,但他的影响却无疑是最直接的。《元史学》问世后,在史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它不仅动摇了人们传统中对历史学的认识,让历史学家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研究和思考模式,也启动了美国史学的“文化转向”。因此,有人甚至把怀特称为文化转向的“守护神”。有研究者评论道:“历史学的新文化方法的一个真正独特的特征,就是近年来文学批评的普遍影响,它教会了历史学家去认识到语言、文本和叙述结构在历史事实的创造和描述中的积极作用。”[10](p97—98) 怀特提出的历史叙述主义或后现代主义史学,实际上就是集合了以福柯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对话语、文本等的种种思考,然后将之介绍到美国,并把它放在了历史学的语境中来进行讨论。因此,不少新文化史家常常把他们的理论源头一直追溯到福柯那里。帕特丽西亚·奥布莱恩(Patricia O’Brien)在他关于福柯的论文中谈到,尽管文化马克思主义史学和年鉴学派第三、第四代历史学家的心态史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出现的弊端,指出了一条新的路径,但这种改变并不彻底,即便是一些新文化史家也担心,“这种后马克思主义、后年鉴派的文化史研究,也许会因为抛弃了那些不再具有说服力和强制性的世界观,而陷入到相对主义、关注枝节、好古主义和政治虚无主义的泥沼”;而此时,“福柯极具争议的著作为新文化史研究提供了另一种可供选择的途径”[11](p26—27)。作为历史学家的福柯尽管写下了诸如《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性史》等极具原创性和洞察力的“历史”著作,但他的基本出发点事实上却又是“反历史”的,因此,他的历史实践并没有在历史学家中得到真正的响应和直接的继承。不过,福柯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解析、对话语的阐释以及其探究历史的独特视角却指引历史学家走向了新的方向——“历史学家必须在‘最没有希望的地方’——感觉、爱欲、意识、直觉,寻找权力的缝隙”[11](p37)。他所指向的,正是新文化史所前进的道路。 新文化史借助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进一步颠覆了传统政治一思想史和新社会史所坚持的关于历史真实的架构,放弃了对“科学化史学”的追求,而用新的话语结构来赋予历史学新的内容。美国历史学家马克·珀斯特(Mark Poster)在他关于文化史和后现代主义关系的文集中写道:“文化史对历史学家提出的挑战,就是让他们去对抗至今依然根深蒂固的认为写作具有再现力量的现实主义的或以理性为中心的假设,更确切的说,认为文本是具有创造性的物质。在此观念中,作为过去事件的历史总是以书面文件为中间媒介的,而作为一项知识形式的历史学其本身总是一种话语。”[12](P6) 后现代主义对话语权力的批判、对历史文本的阐释,在根本上改变了新文化史的叙述方式。新文化史的历史叙述方式相较于过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宏大叙事及叙述中的虚构性所作的反思;一是如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写于1979年的那篇著名论文中所提出的,是“从分析转向叙事模式”的“叙事史的复兴”[13]。 过去的西方历史学家,在写作中往往套用小说的叙述模式,“创造性地建立开头、中间和结尾的时间框架、组织顺序,来说明因果关系、突出角色、安排场景、构想情节、制造‘真实效果’——所有这些都是从全知的叙述者口中以一种单一的、统一的观点说出来的”[14](p166);而新文化史在叙述中,首先承认了话语和文本本身的虚构性,因此不光在自己的叙述中尽量避免主观和绝对的做法,而且还把作为史料的文本作为研究的对象,揭示其中的话语结构和文化意义。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历史学家纳塔莉·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档案中的虚构:18世纪法国的宽恕故事和它们的叙述者》了。作者将叙述本身作为研究的中心,通过研究保存在16世纪法国档案中大量因杀人而向国王请求赦免的信件,解读其中的故事及其当事人和作者,考究故事的真实性以及分析其中的虚构成分,检验当时人们的叙述技巧;从语言和文本入手,通过史料考证和文本分析,通过与当时一般的写作风格和叙述技巧的比较,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向读者展示16世纪的法国社会及其文化。除此之外,有些历史学家还开始尝试采用新的叙述结构,“用多重的声音和视角来代替全知的叙述者和统一的观念,抛弃统一的结论而采用开放的结尾,突出差异和矛盾而非支持其叙述的‘真实效果’,并且开诚布公地说明研究和解释的过程”[14](P166)。斯通的《叙事史的复兴》早已为我们所熟知,但他的论断如果放在新文化史兴起的背景下则更易被理解,他所注意到的在“一小群但却极有影响力的历史学家中的一种可以观察得到的内容、方法和风格的转变”[13](p3),也就是由经济一社会史向新文化史的转变;而新文化史的转向体现在历史叙述上的特点之一,正是斯通所谓的“从分析转向叙事”。
美国文学简史》(第三版09年2月第26版次印刷),南开大学出版社,常耀信 恩,对,就是这么大 同感
你这个是一定要按照论文的形式写么?我们开过美国史的课,不过论文我不会写,但是可以给你1000字的思路,然后你改成论文的格式。只是这分数确实有点低了,什么时间要?
人的情绪情感是如何被区分的?数百年来,研究者一直在确定情绪的类别和数量。例如: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第二卷区分了15种情绪情感;几百年后,意大利神学家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列出6种低级的情感和5种高级的灵感;笛卡尔在《灵魂的热情》中区分了6种主要的灵魂激情;18世纪的道德家哈特利列举了存在于人类本性中的10种一般情感;20世纪心理学家汤姆金斯和伊扎德描述了10种的不同情感状态。如果情绪情感的状态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人类到底有多少种情绪情感的状态?为何直到现在也无法有一致性的结论?它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具备容易被识别的特征?什么时候才能像房间里的桌子或者桌子上的橘子一样,有明确的数量、种类和质量?根据人类的进化,经过人类对情绪情感识别的困惑,这再次说明情绪情感不是在我们血液中被发现的物质,而是许多场景组织起来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感受,在这些故事中,我们既扮演角色又担任独白的体验。在众多场合的体验中,最丰富的土壤当属爱情这场景。两千多年来,人们对爱情的表达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从本质分析,这只是同一旋律下的不同表演方式。分享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诗人卡图卢斯的诗: 如果允许我亲吻你那甜美的双眸 想亲就亲,不管多少次 我愿亲吻他们超过三十万次 而那还远远不够 这充满浓烈情绪情感的诗意,仿佛很前卫,但毫无疑问可以确认爱情作为人类基本情感这一事实基本从未改变。这些诗句中不仅丰富了读者的情感体验更可以在这些诗中发现自我感受。正因为如此,我们本人正在积极参与建构我们所处的传统下的场景且同时担任解读自己场景的独白人,我们不可能使用超过自己的所处文化背景进行自然地的解读,所以我们总是能够自我证实和自圆其说。情绪情感是精心策划的表演?我们对于情绪情感的表达对交往中的交互行动的意义非常重要。比如:我们说话的语气、语调、目光、姿势;我们的眼泪、笑声、鬼脸、不经意间的动作,诸如此类的躯体表情和动作,无不需要大量文化教育的训练和培养。如有异议者称:“经过培养的情绪情感仿佛预谋好的,而当我体验到某种情绪情感的时候,它是自然发生的。当然很多时候,会因为不经过大脑支配的情绪情感而感到后悔。但是如果情绪情感都是预先计划的,就不再有真实性而言”。从某种角度分析,预先计划的情绪情感会失真,有一定的原理性。比如:我们走路姿势,哭泣表情、读书状态,这些行为似乎是自然而然的未经谋划的,但是谁可以否定这些行为无不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人们观察、学习这些行为艺术表演,不断重复这些行为,直到他们成为自我的一部分,这自然难道不是文化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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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马尔福家族实际上就是一条暗线,是JK在HP中对英国贵族的讽刺。他们看上去似乎有良好的教养,精致的面容,苍白的皮肤,金发灰眼,血统高贵,拥有权利和金钱,蔑视混血和麻瓜。另外还有不可一世和傲慢自大。认为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食死徒。卢修斯只是认同伏地魔的血统论调,纳西莎是身不由己,而德拉科只是一个孩子。这些从书中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所以,培养一个贵族的确很难,但是也同样可笑。只是一副虚假的皮囊。你可以稍微看看一篇HP亲世代同人文:《纯白年代》。或许会对你的论文有所帮助。
一个有着棕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的小孩,因为与魔法有缘而得到的一支伴着他出生入死的魔杖。一个从11岁到17岁用自己的正义与邪恶的伏地魔斗争,最终赢得胜利。他,就是众所周知的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里,念一句咒语,挥一挥魔杖,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只要不是太过分)。不禁令我们所向往。但是魔法世界有着和现实世界一样的复杂,两种世界一样有好人与坏人,正义与邪恶。整套书一直围绕“邪恶斗不过正义”的理论来写,也是一套向往和平的书籍。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自己写的,希望能帮上忙。
我认为他一直都是生活在痛苦中,小时候是,成人之后还是。莉莉和霍格沃茨可能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美好的两件事了。这两件事是对从小缺少关爱的斯内普最大的肯定和支持,莉莉一直都把斯内普当朋友,没有嫌弃厌恶他,小时候斯内普那令人发笑的衣服也没有使莉莉嘲笑他;在霍格沃茨里,斯内普得到的想必是和哈利一样的感受,想家一样的感觉。但是斯内普却分别背叛了对自己这么重要的两件事,所做的一些事使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既内疚又痛苦。想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并不是很容易,斯内普几乎花了一生的时间以及最后的生命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不过幸好他最终是选择爱来忏悔,而不是用邪恶来遮盖自己曾犯的错。
斯内普祭文 ——谨以此文献给逝去的“混血王子”西弗勒斯·斯内普,他的坚强与勇敢,他的爱与恨,他的骄傲与自卑,可敬!可怜!可叹! 一部写了十年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小说的结局等了十年终于出现了。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珍藏的那份爱。 仔细剖析这个人物,会发现作者.罗琳对他的钟爱。表面上他确实让人厌恶,冷酷自私且偏激阴郁,做为一个老师,即使他学识渊博,极有天赋也很难让学生敬佩他。因为他偏爱自己学院的学生,却对其他学生严厉得过分,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他对哈利种种不公平的处罚,百般的羞辱和刁难。不可否认,斯内普性格上的缺点没人能受得了,但在人格上,作者并没有将他塑造成一个阴险卑鄙的人,因为对莉莉的爱,他并不像其他食死徒那样排斥麻瓜出身的巫师,意识到了跟随伏地魔的错误与堕落而及时回头。外在所表露出的一切,其实皆源于他心中极度的自负与自卑。 第五部中作者第一次借哈利的眼睛,让读者目睹了斯内普少年时期一段最痛苦的回忆。在那段回忆中他正被詹姆恶意地羞辱戏弄着,而这时却是莉莉出面予以阻止。哈利曾经以为,斯内普的痛苦是詹姆造成的,直到看了斯内普临死前留给他的记忆后才明白,他真正痛苦的根源是同样出现在那段回忆中的莉莉,在她出手相助时,他以一句“泥巴种”恶意地拒绝了。从此他失去了莉莉的友谊,即使事后再如何地道歉也于事无补。“你选择了你的路,我选择了我的。”莉莉的这句话让斯内普追悔一生。自那以后,他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出“泥巴种”这个侮辱性的词,因为莉莉所不能原谅的这句话,如一根刺般深深地扎在他心里。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地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地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斯内普最初注意到莉莉是因为她身为女巫的天赋,在麻瓜的世界中,十岁的斯内普渴望找到同类。他们年幼相识,在去到霍格沃茨之前就成为了朋友,莉莉的纯真善良打动了斯内普,打开了他阴暗封闭的心灵。难以想象这份多年以来深藏心底的情感于他来说,是怎样的甜蜜与苦涩。在微风吹拂,洒满金色阳光的河岸边,年幼的莉莉和斯内普并肩而坐,当她轻唤他的名字,他嘴角扬起愉悦的浅笑;莉莉被杀害的夜晚,在邓不利多的办公室里,斯内普如受伤的野兽般哀嚎:“我希望……希望死的是我……”;他变出银色雌鹿的守护神,坚定地对邓不利多说:“一直这样!”;在小天狼星的卧室里,他泪流满面地读着莉莉生前的信,悄悄收藏她的照片……哈利直到斯内普死后才真正了解,这个他痛恨了一生的男人,几乎在用全部的生命爱着他母亲。 邓不利多曾经告诉过哈利,无意间害死了哈利的父母,是斯内普一生中最痛苦悔恨的事,所以他才会回来,加入到凤凰社。可见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有多深,深到即使她选择并嫁给了这个世界上他最恨的人,他也不曾表露出来;深到即使有着生死与时空的阻隔,他依然紧守着承诺,默默的保护和帮助她唯一的孩子,将所有的痛苦独自一人承受。 斯内普对哈利一定也有一份特殊的情感。最爱的人与最恨的人结合而生下的孩子,在波特夫妇双双死去之后,哈利成为了牵动他情感的唯一存在。他答应邓不利多保护哈利的唯一条件:永远不能告诉哈利他所做的一切!表面上他像厌恶着詹姆一样厌恶着哈利,而在别人不知道的背后,他却为保护哈利做了许多事。每当哈利没有跟随校车按时到达学校,在到校后碰到的第一个老师却都是斯内普,在他严厉尖锐的责骂之下,没有人注意到他刻意隐藏的关注,他最迫切的想要确定哈利的安全。 在小天狼星和邓不利多死后,面对哈利的恨与误解,斯内普回以无情而冷酷的讽刺。他在教哈利大脑封闭术时曾对哈利说过:“骄傲的,感情用事的傻瓜们,不会控制自己的情感,沉溺在悲伤的回忆中,让自己那么容易受刺激——一句话,软弱的人,他们在他的魔力面前不堪一击!”其实,这是否就是他教会哈利坚强勇敢的方式呢?毕竟他本就不是一个温情的人,对于莉莉他都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更何况是哈利。所以每当看到那张与詹姆酷似的脸,他总是无法控制的要利用教师的身份对哈利百般刁难,而当那双和莉莉一样的绿眸盈满愤怒的与他对视时,他却是先避开的一方。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他把所有的回忆留都给了哈利,也许只有在那个时刻,他才敢让哈利真正的去了解他。 “看……着……我……”临死的斯内普紧紧抓着哈利的长袍,艰难地提出最后的要求。当绿色的眼睛对上黑色的,斯内普眼中看到的是莉莉的眼睛,他只是希望在她的目光中死去,为了那双眼睛的主人,他任何的牺牲都是值得的。在他短暂而痛苦的一生中,对莉莉的爱成为了照亮他人性的一束光,有着无法忘怀的温暖与明亮。哈利从认识斯内普的第一天起,就恨着他的冷漠残酷,恨着他的偏执无情,而在那一刹那眼神的交流中,他看到了什么一闪而逝的东西,却始终不明白那是什么。在进入斯内普的回忆后,他才体会到,那是骄傲的斯内普在他最自卑的地方,一份不属于任何人的爱,对莉莉的爱。 他的一生都只终于自己的信仰,他背叛过光明也背叛过黑暗,最终他选择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在这一路上,他被欺,他被利用,他明知道自己不过是那场战争中的一颗棋子,仍为了自己的信念与诺言,为了完成最艰难的使命,他成为了无间道上一个孤独的行者。 他心中有一份最纯洁最真挚最虔诚的爱,却必须用最冷酷最无情最黑暗的恨来掩盖一切。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人性是如此复杂,善与恶之间,谁又能真的划出一条界限?他习惯隐藏自己的爱与善,他习惯表露自己的恨与恶,但在他的灵魂深处,拥有人性中最珍贵的一面:爱与勇气! 死亡,对于他而言,不过是走在这条路上终究要面对的结局,骄傲自负的他,不屑任何人的同情与怜悯,他不要任何人的感激与报答。也许有人会替他感叹命运的不公,但在他的信念中,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生与死其实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他不要别人歌颂他的伟大,不要别人叹息他的牺牲,只有他心里清楚,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向他所爱所亏欠的人忏悔与补偿。 他独自一人走在那条无间道上,徘徊在正义与邪恶边缘,纠缠在爱与恨之间,他的臂上烙印着邪恶的标记,他的心里刻有爱的伤痕。在他被迫杀死了那个唯一信任他的老人之后,背负了太多不应由他来承担的指责与仇恨,但他不在乎!他的心里坚持着只有他一个人认同的信念,孤独傲岸地走在那条满是荆棘的路上,走向他认定的那个目标,走到属于他的终点。 当他的生命随着鲜血一同耗尽时,透过那个他用生命守护了十七年的男孩,他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双爱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却从来未曾属于他的绿眸。冰冷深邃的黑眸深处,有一抹来不及捕捉便一闪而逝的光芒,也许是对他挚爱之人最后的乞求吧?他用十七年的时间在忏悔在弥补,他用一生的时间在坚持着爱与恨。最终的最终,他只希望在那湖水般的绿眸中寻求宽恕,停止那永无间断地痛苦轮回,让自己的灵魂在另一个有她的世界里,归于永恒地平静。 他,我们应该怎么称呼他呢?教授?校长?混血王子? 不!那些只不过是走在无间道上的他曾经幻化的各种身份,没有一个是真实的他。若能回到最初的最初,在那个他所深爱,有着一双清澈绿眸的女孩身边,他只想当那个可以与他并肩而坐,在河畔的树荫下共看夕阳的男孩——西弗勒斯·斯内普。
内容新奇,想象力丰富,文笔幽默精致,伏笔引人入胜。 其实<哈利波特>也不是所有人都看明白知道它想表达什么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正确对待它的成功的 我推荐一篇文章吧: 有谁真正看懂了哈利·波特…… 巫术的力量 如果把西方的历史看成是基督教文明的历史,那么基督教对巫术和女巫的强烈憎恶与残酷迫害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社会学家韦伯所说的“脱魅”,本来就指让理性摆脱巫术和神话思维的控制,获得至 高无上的权威。理性权威的这种极度膨胀伴随着近代科学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成为完全合法化的东西。可是20世纪的文化发展,撕破了理性独尊独大的假面,两次世界大战的腥风血雨和数千万尸骨,终于让世人对理性进步的幻想全然破灭。 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变迁的背景上,产生了《哈利-波特》这样的为世界的“复魅”推波助澜的作品。《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第2章写巴西大蟒蛇逃离人工建造的动物园而重返自然的情节,第14章讲到魔法部有一项工作是隐瞒野龙的存在,以免它们遭到麻瓜们的灭绝;同章还讲到哈利建议把在学校里养大的挪威脊背龙送到罗马尼亚的豢龙专家查里那里照料,然后“把它放回野生环境里”。这都表明作者在自然观与生态观上认同后现代立场。既然理性的“祛魅”在科技进步的名义下张扬人类中心主义而破坏自然,灭绝生物,那么借用魔法和非理性的“复魅”来恢复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原始亲缘关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打开《哈利-波特》第一页开始,读者就会被神秘的气氛所感染、所吸引。故事开始于一个阴暗的星期二,一个来源奇特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一岁时就失去父母被送入一个最平常的市民家庭。故事的开端讲的是男主人公像灰姑娘一般的委屈身世,在姨父家被收养后,一直住在在位于楼梯口的一个碗橱柜里,与蜘蛛为伍。 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辱,度过十年痛苦的童年生涯。姨父母对他毫无爱心,他们被娇惯坏了的儿子———肥胖、愚蠢而喜好欺负弱小的达力,经常对哈利又打又骂。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哈利过过生日。十一岁的哈利戴着眼镜,身材瘦小,长相也不起眼。不过,他脑门上那一道如闪电的疤痕表明他不同寻常的身世。当哈利还在襁褓中,他的父母和名叫伏地魔的坏魔师展开一场震惊巫界的决斗。这伏地魔功力非凡,巫界一般不敢叫他的名字,而以“你知道他是谁” (YouKnowWho)称呼。父母在决斗中双双丧生,哈利却神奇地抵御住最凶狠的攻击而存活下来,被送到唯一的亲人家里。这一家是愚昧的“正常人”,对巫术又惧又怕。姨父母当年就嫌弃哈利的巫师父母,现在则极力隐瞒哈利的真实出身,千方百计地阻挠他和巫界的联系,只希望他呆在家里充当义务童工。 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的生活出现了重大的转机: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那是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哈利从魔法学校的钥匙保管人海格那里第一次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有了朋友,和罗恩和荷米欧学各种魔术本领,还学会了空中飞行。他发现魔法世界里的一切———从听课学习、游戏、运动,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魅力和乐趣。他的被压抑的天性在那里得到舒展。 作品一开始,姨父一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平庸市民形象就被作者涂上一层具有讽刺意味的灰色。那是令人生厌的、漫画式的“麻瓜的世界”。从措辞和描写的倾向性来看,作者针对现代性的批判旨意其实是很鲜明的。 哈利旋风扫荡羊城 哈迷们一定还对上月30日的“魔幻首映式” 记忆犹新,号称全球票房第二的《哈利-波特》在魔法表演中火爆上演,还有制片方美国华纳电影公司亚太地区副总裁艾秋兴女士粉墨登场用普通话致辞,艾女士专程带来的“魔幻”礼物更是让“哈哈一族”惊喜不已,这是否就意味着这部创下全球亿美元票房神话的超级大片就是电影史上的经典呢?在超前热映《哈利- 波特》的各大影院,我们还是来听听羊城影迷们的说法吧。 陪孩子“哈哈”也捡到了快乐(家庭篇) 加入哈哈一族的以青少年为主,间或出现的中年观众大多是奉“小皇帝、小公主”之命陪看的,只不过事后往往会有一点惊喜.王女士牵着儿子走出放映厅门口时便被笔者逮了个正着,她告诉记者:“好多年不上电影院看电影了,因为一没时间,二没闲情,再说在家里看DVD效果也不错。这一次儿子吵着要来看。”谈到对影片的观感,她说:来的时候挺不情愿的,可看完之后感觉就不同了,影片的感觉很纯,我好象回到了和我先生谈恋爱的时光,“他的小儿子则一字一句告诉记者”好恐怖呀,也很好玩,我真想要一根那样的魔法棒,嗖的一下就可以让羽毛飞起来,他甚至希望记者能告诉他什么时候可以看到续集,小男孩够勇敢的了。 女孩子就不如男孩子那么勇敢了,看完后直说“好怕好怕啊”,还说再也不敢看了。旁边温柔的妈妈告诉记者:“看了海报后一定要来看,可看的时候就不那么乖了,一直都往我怀里钻,尤其是那只三个头的怪兽出来时她都吓哭了。” 看哈利,很浪漫(情侣篇) 热恋中的情侣们常常会将他们的如火热情在电影院里释放出来,而且,多难看的片子都能让他们品出浪漫的味道。这不,在哈旋风中沉醉的除了带孩子的父母就是双双的情侣了。 他们大多并不是冲着《哈利-波特》来的,两个人来到电影院,刚好在放它,就看了。当然成年了的他们并不像小孩子一样只将目光盯在“哈”的恐怖和魔幻上。其中一个大学男生告诉记者“我最欣赏它的特技,那些让小孩子觉得刺激和恐怖的东西都是特技做出来的。另外,我想它之所以受欢迎还在于它的情节性吧,它总的来说还是有点故事在里面的。” 另一对比较成熟的青年人则认为“看哈利很浪漫”,像哈利前往魔法学校所乘坐的霍格华滋快车,(“那种怀旧之旅真让人向往”女友在旁边插嘴到)那些海港码头,那个大教堂,都充满了浪漫气息。“那种感觉真的很好。”爱情中的人们,不管是什么总找得到爱的浪漫。 电影商新的赚钱方式(愤青篇) 李先生刚从大学毕业,现在在工作岗位上还算是春风得意,出于陪朋友的“义务”,他也坐到了哈片的银幕前。 读大学的时候,李先生曾经带上一个面包、一瓶矿泉水在电影院一坐就是一整天。学校影院的电影票便宜,5块钱就是一天,再说寂寞的校园里实在没有别的消遣。可以说,李先生对电影是很有研究的,从斯皮尔伯格到斯瓦辛格,从徐克到张艺谋,他都能像把玩自己的剃须刀一样说得头头是道。 对于《哈利-波特》,他说比他想象的要好,因为他是带着一种“鸡蛋里挑骨头”的想法来看的。不过,接下来他的评说可要让哈迷们大吐血了,“这只是制片商拍光了打打闹闹卿卿我我的题材后对票房贡献的一次挖掘,当观众厌倦了打来打去爱来爱去的镜头后来看这些有点童话趣味的影片无疑会觉得新鲜。或者说得好听一点,是商业电影对淳朴的一种回归吧。” 从事新闻工作的余小姐则更挑剔,“它的特技的确做得不错,这是公认的。但正因为如此整部片子充满了精雕细琢的痕迹,难免僵硬。如果说特技是它的优点,那么同时也是它的缺点。因为无论如何它都只能算作某位技艺比较高的工匠的制作品,而不能算作一位眼光独到的艺术家的创作。故事情节的逻辑性也很值得推敲,很多地方都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另外,主人公哈利的表演者的演技实在不能算作杰出,倒是他的好朋友荣恩的表演要胜出许多,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网上评选也将荣恩这个角色的演技排在了第一位,而哈利则排到了第三。” 想想当初徐克的《蜀山传》落得个“只剩下一堆特技”的名声,哈片的特技真该感到庆幸了。 《哈利-波特》拯救全球经济 敏锐的投资商早就盯上了《哈利-波特》,将它当作萧条股市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在电影全线上映之后,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的股票成为了纽约股市少有的抢手货。甚至有人预言,在未来十年内,《哈利-波特》都将成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的“摇钱树”。除了时代华纳公司,美国出版哈利-波特书籍的纽约读物儿童出版商“学究Scholas?tic”的股票也创下了近期的高点美元,上涨幅度高达38%。 另外,随着电影情节在万千儿童心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与《哈利-波特》有关的玩具、文具、电脑游戏软件等不断出现在市场上。 玩具商当然不愿错过这样的好机会,他们也闻风而动,制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形象。丹麦乐高公司根据电影版设计出的哈利-波特系列玩具,由于可以通过堆砌把故事中的精彩情节和经典场景重现出来而受到青少年的青睐。这些哈利-波特的模型包括:霍格沃兹城堡、霍格沃兹特快列车、海格的小屋、斯内普教授的教室、魔幻棋室等。同时还有智勇双全的哈利、忠诚可靠的罗恩、好学冷静的赫敏、最伟大的巫师邓不利多校长、严厉鬼祟的斯内普教授和阴险狡猾的奇洛教授等《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八位主要人物造型。美国著名玩具商“玩具大厂公司”预计明年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将大幅上涨50%,而股票每股预期也将在今年年初有9%的获利上升率。 著名的跨国公司可口可乐也不甘人后,成为了华纳公司的指定全球饮料商。可口可乐适时推出了他们最新的包装:印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绘像的传统可乐和橙汁,大人小孩们能拿着印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绘像的饮料,走进电影院。 而《哈利-波特》电子游戏则由著名的美国电子艺界公司(EA)获得了出版权,该游戏的个人电脑版本特点之一,就是《哈利-波特》在“魁地奇”比赛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即巫师们搭乘飞天扫帚所打的类似篮球的游戏,该游戏无疑很合乎玩家的口味,几乎保证会成功。电子艺界公司的游戏软件设计者希望这种与《哈利- 波特》互动经验获得巨大成功,而自己也可以借此提升在华尔街投资家们心中的地位。另外《哈利-波特》的服饰、手表等一系列的饰品也已经名花有主。这些产品生产之后,分销商也早就盯上了《哈利-波特》,美国第一大零售商沃尔马表示早就已经摩拳擦掌,准备迎接挑战。 尽管《哈利-波特》已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活力,但美国有分析家指出,如果不是由于“9-11”事件以及随后而来的炭疽恐怖的困扰,《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很可能还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魔法小王子一书中,记录了罗琳的感受
【原创】哈7随想——延续的生命长河。 哈7中文版终于出版了,尽管包括书名在内的众多翻译至今还不习惯,但对于哈迷来说,这毕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收到哈7后欣喜了好久,一口气读完了,抱着书好几个晚上都激动得没有睡好。但由于学业的繁重,时至今日才有机会来发表一点感想。 可以说,是伴随着哈利长大的。几年前,幼稚无知的我第一次捧到书时,就被那个奇妙的巫师世界吸引了。最早是在家附近的晓风书屋读到《哈利波特与密室》的,已经是第二本了。记得书店里有一个色彩明快的大沙发,很少见,我和妹妹总是抢着去坐。午后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暖洋洋的,就这在这样的环境中喜欢上《哈利波特》的。那富有色彩的独特想像力一下子吸引了我。会飞的Ford Anglia汽车,分院帽,会说话的肖像,旋转变换的楼梯,用白兰地酒喂的小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总感到自己就身处在故事中,舍不得离开,放下书,每一次看到哈利乘坐霍格沃茨特快回到麻瓜世界中就有依依不舍的感觉。晚上躺在床上,月光透过书隙从窗前投下,我的思绪就飞到了远方那个美丽的城堡,想象着哈利和他的伙伴们所做的一切,激动得难以入睡。常常希望自己能收到一封猫头鹰寄来霍格沃茨通知书,一切都是一个美丽的梦。 在哈7中,作者更多地向我们纵向地描述了整个巫师世界。从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先是三兄弟和死圣的传说,更多的笔墨则花在了邓布利多身上,令人惊讶的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确实,我们都和哈利一样只注意到他人生的成就和辉煌,很少有人想到他的过去。当然还有阿不福思以及莉莉、佩妮和斯内普。最让我想笑的是哈利小时候了,骑在玩具扫帚上顽皮地到处乱飞,和父母过着幸福的生活,想不到虫尾巴会背叛他们。还有小泰迪,多么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似乎和哈利一样,失去双亲,但他也一定会在爱的光环下长大。我更加憎恨伏地魔,要不是他,有多少家庭不会家破人亡,有多少家庭可以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哈利和罗恩、赫敏的友情可以说经过了巨大的考验。罗恩,从第一部起,在巨棋阵上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和大智慧,就令我俯首称臣。麦格教授的巨棋阵更是刀光剑影,令人遍体生寒,其棋局的高难度也可想而知,成年巫师可能还过不了,但罗恩硬是赢了。一个才11岁的孩子!我要赞叹罗恩的勇气和所做的牺牲,又要惊艳于他棋艺的精湛。邓不利多也说他“下赢了许多年来霍格沃茨最精彩的一盘棋”。这个评价,足以说明貌不惊人的罗恩:不鸣则已,一鸣,则霍格沃茨乃至魔法世界都要为他震动。而罗恩的那句话也已成为了一个经典:“我来做一个骑士。”可知道,做这个骑士是意味着什么?还有,第三部中的那句话:“如果你想杀掉哈利,你就必须把我们三人都杀死!”罗恩一直默默支持着伙伴,但一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一边又是救世之星,他总受不到他人的注意,所以在第七部中,他才由于愤慨和失望离开了哈利,但最终又在熄灯器的帮助下回到了他们身边,使得三个人的友谊更加牢不可破,多么感人的友情。 还有弗雷德和乔治,《哈利波特》中一对风趣幽默的双胞胎,为我们带来了多少欢乐和笑声。在哈7中,他们诙谐的玩笑更使得哈利很长时间以来真正地笑了。然而,作者似乎并未他们安排一个令人满意的下场。至今无法接受弗雷德的死,一切都那么突然,他最后一刻都还在和珀西开着玩笑。当看到空气爆炸,城堡一侧被炸飞和那声痛心的惨叫,心就忽地下沉,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我一直希望那揪心的惨叫是弗雷德,乔治和罗恩发出的,只因珀西的死。不过悲剧还是发生了,弗雷德死时脸上还带着笑容,他一定还在快乐的国度中畅游,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悲痛。 这么喜欢这对双胞胎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本人也有一个双胞胎妹妹,我们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微妙得让人捉摸不透。我们三天一小吵,两周一大吵,弄得家里少有宁静,父母也对此无可奈何。但更多时候,妹妹却是我最亲密的心灵伙伴,我们无话不谈;我们一起喜欢《哈利波特》,一起为弗雷德的离去而难过,一起对着家附近的电影院外巨大的哈5海报不好意思地笑;一个眼神,一个表情,我们就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些什么。记得妹妹常常问我,如果我比她先死,她该怎么办?我笑着她的担忧和多愁善感,不以为然,几十年后的时候什么好担心的,说不定那时一切都变了,不过还是希望能和她一起来到这个人世,一起离开。前几天,在一家外国网站上看到一个采访,有人问乔治失去兄弟后怎么办,看到回答后总算有了些安慰。(. Rowling:I don’t think that George would ever get over losing Fred, which makes me feel so sad. However, he names his first child and son Fred, and he goes on to have a very successful career, helped by good old Ron.)勇敢地给自己一个微笑,把更多的欢笑和快乐带给周围的人,也不失为一种怀念的方式吧! 当然,最让我难过的是家养小精灵多比的死。多比的身世本来就让人可怜,前主人又是马尔福一家,受尽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从第二本起就总是想尽方法地帮助哈利,悬停魔咒,封住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失控的游走球,很多做法甚至让我哭笑不得。但一切都是出于善心,一个小生灵发自内心深处的善良。如果我来写哈7,我一定不会让小精灵多比离开我们。一想到再也看不到那网球般的大眼睛和大耳朵,听不到那总是带点惊奇,抑扬顿挫的特殊声音,心中就一阵难过,眼泪也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前几天在街上,居然看到一家服装铺名叫多比,心就揪得紧紧的,好想哭。 还有斯内普对莉莉的爱。因为爱,他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哈利。或者还有恨吧,抑或是夹杂在其中复杂矛盾的感情罢了。他不被人理解,几乎所有人后来都不信任他,但他确实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之一。 又想到不管是在麻瓜还是巫师世界中,一代代的生命延续着,汇成生命的长河。邓布利多、莉莉、詹姆、卢平、唐克斯、弗雷德……许多人为了光明和正义倒下了,但他们肩负的使命总有人会完成,我们会永远记得他们,永远怀念他们,因为他们的死是伟大而永恒的。 最后是尾声。说实话,我一直没有办法接受十九年后,哈利和金妮成婚,有了三个孩子的事实,还有赫敏和罗恩,马尔福。倒不是因为对作者的这种安排不满,而是因为爱得太深,陷得太深,无法自拔,一直觉得哈利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的伙伴,而并非小说中的人物,所以自然无法接受。或者是害怕一切都结束吧!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同感。 想到一代代人,想到自己,耳畔又回响起宗璞的《紫藤萝瀑布》: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那小小的紫色的花舱里满装生命的酒酿,它张满了帆,在这闪光的花的河流上航行。它是万花中的一朵,也正是由每一个一朵,组成了万花灿烂的流动的瀑布。 怀念过去,《哈利波特》教给了我们许多许多,带给了我们快乐和感动;珍惜今天,继续感受着它的无穷魅力;憧憬未来,《哈利波特》系列在2107年时还会受那时人们的欢迎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它创造了一个在我们心中特别迷人的世界,并把我们带到了那里。伴随着哈利,我们一路走来,有欢笑激动,也有痛苦怀念,爱和感动在我们的心中。
J.K.罗琳的行文风格和遣词习惯都比较规范,人物性格鲜活明快,情节线索清晰连贯,很少有晦涩和令人费解的地方,这使翻译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并使我们在翻译中更容易得到乐趣。我个人认为,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有相似的风格和魅力,那幻想中的魔法世界,那些千奇百怪的巫师法术,以及善与恶、正与邪两种势力的较量,都使我们看到武侠的影子。然而同时,《哈利·波特》又不像武侠小说那样脱离现实,它与我们,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离得很近,诸如课堂,老师,学校生活,家庭作业,同学之间的各种微妙关系……无不体现着生活中每个孩子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我想,《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这么多青少年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孩子们在书中既能遨游于奇妙的魔法世界,又能时时在小主人公们身上找到自己普通生活的影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引发网友的5大猜测书评5757tutu @ 2005-08-12 16:21——《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1990年,二十四岁的罗琳,是个单亲妈妈,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已和女儿。她正坐在前往伦敦的误点火车上,这时“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咻地闯进了她的生命。透过车窗,她彷佛看见了一个黑发瘦弱,戴著眼镜的小巫师在对她微笑。从此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家附近的尼可森咖啡馆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所以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十年后,“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罗琳在一夕之间,就从不为人知的贫穷单亲妈妈,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所折起阅读风潮,更被誉为“文学界的披头四狂热”。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毫无疑问的,对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主角,哈利波特最不平凡的是他的身世和遭遇。论聪明他比不上赫敏,论家境他比不上马尔福。而每次让瘦弱的他化险为夷的是勇气和友情。并且,又是母爱让还是婴儿的他没有死在伏地魔的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下。(邓不利多教授说过:“母爱是古老魔法的最原始一种,也是法力最大的一种。”)作者似乎要让读者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友谊则是最重要的。从第三集开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开始变得深沉黑暗。摄魂鬼伤害人的武器竟然是挖掘人最痛苦的回忆,并夺取希望和求生的渴望;伏地魔为了让自己复生,杀死了他的朋友和教父。而作者艺高胆大的地方就是,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她塑造了“贫贱不能移”的韦斯莱一家人、魔法无边而又爱护弱小的邓不利多教授、能够温和平静地面对不幸的人狼卢平教授、“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巨人海格,这些让人感觉人间有希望的正气角色。今年7月份,这本哈利波特第六部《混血王子》在各国同步上市。我有机会先把英文版从头到尾啃了一遍。整本书的风格有很大变化,比起哪一本都要黑暗,文笔也并不轻松,紧张的气氛被几次运用“韦斯莱一家的摆针仍旧落在‘生命危险’那格”很灵巧地表现出来。而语言十分精简,用“字字珠玑”来形容绝对不过分。这一集的结局比上一集还要残酷。16岁半的孩子一再地目睹最亲的人从自己身边死掉,却什么都帮不到。压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对于伏地魔的身世还会有更多的了解,并且让读者觉得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大坏蛋其实很可怜。其实他原本并不坏,只是出生后缺乏爱而变坏。邓不利多教授对伏地魔总有一种慈悲,觉得他可怜多过可恶。他从第一集开始便引导哈利波特认识自己的“魔法”。在恐怖蔓延的时候,卫斯理孪生兄弟费雷德和乔治则开设了恶作剧店,让人不忘记幽默和欢笑。他们的发明都是创意和幽默的结晶,并且意在告诉恐慌的人们:在面对艰难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微笑。看完六本罗林的作品后,总结出她的写作特点:1.总有惊喜。2.总有大的悬念和小的令人好奇的地方,在后面谜底会被一个不漏地揭开。3.人物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即使是我们认为也许无关紧要的人,或是以后不会被提起的人,都会有一段故 事,也许是后面的重要线索或伏笔。4.有很多语言都是有目的性的。5.总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会瞬间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人拿起放不下。6.有许多巧妙幽默的语言或滑稽的场景。(例如描写弗雷德和乔治的地方,哈利、罗恩、赫敏对马尔福的台 词,还有邓不利多的话也很有趣。)7.每一件物品都像模像样,描写得很细致,比如报纸、歌词、广告、告示等等的内容。8.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总很侥幸。不管怎么说,这是部很有逻辑性,很奇幻,很经典,很精彩的作品,不火都难!
魔法小王子一书中,记录了罗琳的感受
哈利 波特已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了。看过书或电影的朋友可能会补充一句:哈利还有小伙伴朗瑞和赫米奥妮呢! 谈友谊,哈利与郎瑞和赫米奥妮的友谊是深厚的,也是真诚的。在魔法象棋前郎瑞为了哈利能拿到魔法石,能救学校,他做出了牺牲的'准备。郎瑞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多么感动啊!友谊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而郎瑞与哈利之间的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交情,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能使郎瑞为友谊作出牺牲的力量。当然,不可忽视那位赫米奥妮与哈利,郎瑞之间的友谊。赫米奥妮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小姐,她几乎毫无保留的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以及历史通过各种途径告诉了哈利,例如:在魁地奇比赛中,她让哈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以及自己父亲也是一位找球手。使他增加了勇气,赢了魁地奇。 说到友谊,中国朋友可能还会想到古时候的管仲与鲍叔牙,也是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谈到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生我们的是父母,那么了解我们的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朋友,友谊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纽带,是交流的基础。让我们共创一座友谊之桥! 蔡翔宇
在《哈利波特》这部电影中,虚构变成了现实,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一个棕黑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大的眼镜。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一点,念出咒语,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哈利波特电影 观后感 作文 ,供大家参考。
哈利波特电影观后感作文1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 日记 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 名言 ”:“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 其它 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 方法 ,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电影观后感作文2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巫师的 故事 ,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只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只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可以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不过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己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是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x。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电影观后感作文3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 文秘写作 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 想象力 !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电影观后感作文4
有一天,妈妈说要我带去欣赏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这是根据名著改篇的,我知道了,兴奋极了,好期待这部电影啊,因为早就听说这是来源于一部很有名的旷世巨作。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去看了《哈利波特》的电影,那种感觉是非常生动而有趣的,尤其是电影里的魔法片段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我跟妈妈商量要买一套《哈利波特》的书来品读一下。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回来一套《哈利波特》的书,一共7本。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厚厚一本书两天就看完了,妈妈却在旁边唠叨,让我不要看那么块,对眼睛不好,可是我心里舍不得,恨不得一口气看完7本才过瘾。因为书里面的人物特别有趣,尤其是哈利和几个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谊。
读哈利波特,总有一种跟生活很接近的感觉。有一个桥段记忆很深刻,哈利的朋友赫敏因为课程很多,由两节课是同一时间上的,因此校长给她了一个时间机器,可以回看上课的内容,来处理缺课的问题。而在我的他课堂上也由这样的事情,平时我们有同学生病请假,第二天这个同学刚来老师就给她补落下来的课,知道这个学生听懂为止。让我感觉到魔法学校的生活其实有时候跟我们的学校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师生情。还有一次同学生日会,我正在考虑送什么礼物为好,突然一个画面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要不就送一套《哈利波特》吧,她应该也会很喜欢的,结果还真是的,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走过来笑眯眯的对我说,小刘你送我的书我非常喜欢,一天就看完了一本。听了这句话我也很开心,然后我们就一起讨论《哈利波特》故事书里发生的故事,我们总是经常有说有笑,因为《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和同学之间又增进了许多友谊。
哈利波特电影观后感作文5
我最喜欢的书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初读此书,我觉得它带领我认识了一个新的世界,那绚丽的魔法、那奇幻的霍格沃茨学校、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那妙趣横生魔法生物无一不令人神往,引得我一读再读……
读的次数多了,我看出了门道。罗琳真是个伟大的作家,不经意的描写暗示了结局,这样的小细节比比皆是。比如《火焰杯》中说到邓布利多知道伏地魔用哈利的血复活的时候微微一笑,让哈利以为自己看错了。看到最后一部《死亡圣器》才知道,正因为如此,伏地魔不能杀死哈利。也就是说,罗琳在2005年出版的第四部中就已经为2011年出版的第七部埋下了伏笔,这是有多强大而缜密的 逻辑思维 啊!研究书中前后呼应的小伏笔,令我乐此不疲。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哈利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但是他从来没有缺过爱,父母爱他,为他失去了生命。罗恩和赫敏爱他,陪伴他出生入死打败了伏地魔。邓布利多爱他,指引他正确的道路同时也牺牲了自己。也正是因为爱,弗雷德死后,乔治再也没有使用过“呼神护卫”这个咒语。还是因为爱,斯内普不惜以大反派的身份默默守卫哈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表达多种多样,但本质始终是奉献。如果这本书是一片森林,爱就是林间流淌的小溪,放眼望去也许不着痕迹,但却始终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这片森林,让这片森林、这本书充满了生命力。
从8岁起,《哈利波特》就伴随了我的成长,一直令我爱不释手。也许将来我还会遇见比它更让我着迷的书,但我永远会记得,它陪伴了我的童年,让我懂得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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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人性不止是有两面,不只是黑色和白色,更多的时候是在灰色中游走。他的教学认真负责追求完美,但他总是用尖酸刻薄的语气掩埋他的温柔。也许他偏心,但他不过是表现的表里如一,不像别人是隐藏的。都说斯莱特林是坏的,但他一个斯莱特林为了救他心爱的格兰芬多女性时,求助的最伟大的格兰芬多却用这对她而言举手之劳的小事换取了他“anything”的承诺。他为了自己的悔恨和理念牺牲了一切,用自己别扭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别人的关心,是一个伟大的斯莱特林,伟大的混血王子。
虽然wzlluoluo有了很好的答案,但介于对哈利的喜爱,咱也说一两句吧。 我想说说国王十字车站。 哈利在死亡之后意识来到了国王十字车站,见到了邓不利多。而这个地点,实在是有很深的意义在里面:哈利是从国王十字车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开始了他的奇妙旅程,他从这里,迈上了魔法世界。其次,他每年都同罗恩赫敏一起,从这里,从魔法世界又回到现实中去。 所以说,事实上,国王十字车站是一个开始的地方,也是一个结束的地方。年年又年年,哈利从这里走向世界又从世界回到这里,这就像人生命的路循环无止,个人一种模糊感觉像是中国文化里的轮回。 至于怎样表现死亡,我同意wzlluoluo的观点是灵魂脱离身体,身体没有了意识掌控就渐渐腐烂,而成为死神的主人(也就是得到死亡圣器)就会在死亡与生命的交接点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使意识回归。所以,哈利能够回来,完成他的使命。 就是这样了,不过要写好论文,还是看看原著和其他的观点吧。 以上就是我的想法啦,可能不太正确,不过为您提供一种思路的方向。
当然可以,哈利波特可写的内容还是很多的....但是你首先要确定你的导师对哈利波特的态度,如果是极度厌烦的话就算了吧.....写一篇同人就可以~
PLASE去搜《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里头有许多描写“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