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答辩是高职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否重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往往成为一个职业学院教育质量的标志性特征;下面是有毕业答辩,欢迎参阅。 1 敬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来自 ,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公益营销策略研究。首先,感谢 老师对我的悉心教诲和指导,从论文的选题,结构安排,提纲罗列,初稿稽核到最后的反复修改以及最终定稿,她为我提供许多有益的帮助,使我能够顺利完成我的毕业论文。其次,我对这次答辩小组的全体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论文答辩表示关注,在此,我诚心地希望我的老师们能够幸福安康! 选题目的: 首先向老师陈述的是我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是:公益营销正是最近几年才活跃于市场营销中的一个新颖概念。它是通过将企业的营销策略与非营利组织或者公益活动联络在一起,借助公益活动与消费者沟通,在产生公益效益的同时,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产生偏好,并由此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的一种营销行为。由于它出现的时间不长,国人对它的了解不够深入,也缺乏科学的了解。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思想都受到一定的支援,本人认为公益营销这种软性营销手段在未来一定会受到企业的热捧。 通过研究调查目前中国市场中的公益活动营销,提出自己对企业公益营销的建议,希望能对中国目前的公益营销提供一种有益的思路,对我国公益营销以及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论文框架: 接着向老师简要的介绍一下我的论文,我论文的框架结构比较简洁明了,主要参考车慈慧等编写的市场营销的框架结构而制定。 在第一章简要介绍了当前公益营销的背景以及目前国内外对公益营销的一些研究情况,还有的就是说明对公益营销的研究目的。第二章对公益营销的基本含义进行阐述,向读者讲述公益营销的内涵,主要形式以及其重要作用。 在第三章中我根据当前我国公益营销的行为和基本情况,从例子中列举出了在我国公益营销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并逐一进行分析与研究。 以此为根据进入了第四章,在第四章中,我根据前三章的研究与分析,提出了公益营销策略的构建这个想法。在这一章中,我主要从公益营销、营销环境等因素考虑,力求制定出一份适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营销策略。同时,由于营销环境的可变性容易对公益营销造成影响,在论文中,我还提出对公益营销策略的控制, 希望公益营销能成为一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利器。 不足的地方 由于本人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实践能力不足,以及文字表达所限,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方法上存在偏颇以及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思考与探究。 在论文的写作和修改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以专业的眼光对我的论文进行批判,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为我许多更多的宝贵、具有启发性的建议,让我的论文得到完善与提高。 趁此机会,我衷心的祝福各位老师,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我的答辩自述完毕,谢谢两位老师。 2 毕业生在毕业期间,准备实习单位,填写实习个人简历表格。感受实践,要准备个人工作总结,最后与辅导老师会面,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现提供毕业论文答辩词范文,希望对你答辩准备有帮助。 内容预览: 一、选题目的 在中国,主题公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不完全统计,在1990~1994年间,全国建起了约2500个主题公园,投资金额达3000多亿元。我国主题公园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全国已有将近1500亿巨资“套牢”在各类2500个主题公园上,其中70%处于亏损状态,20%持平,盈利者只有10%左右,约有2/3难以收回投资。 他们把分析问题的视角集中于“品牌经营”、“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培育”“顾客关系”、“整合营销”、“可行性与雷同性”等方面,而在推广与品牌运作上,往往都是泛泛而谈,或包括与其它运营管理方式之中。归纳起来,目前国内大部分主题公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①产品同质化;②缺乏文化主题包装。 依据上述理论与实现背景的分析,结合长隆在国内主题公园市场不景气、竞争激烈的环境,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分析长隆的现实状况,为进一步分析借鉴长隆的在主题公园整合营销方面的经验。 二、创新之处 1. 结合长隆发展的现实,综合运用整合营销传播的策略; 2. 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 3. 基于长隆内外环境,从推广与品牌运作入手。 三、研究程度 本文所研究之内容,结合了长隆发展的现实,在实证分析的基础,运用整合营销传播的理论进行分析,在国内主题公园市场不景气,其他主题公园的激烈竞争的情势下,长隆如何运用该理论走出现实的困境,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为国内主题公园的营销传播提供许多可借鉴之处。基于作者的水平有限,对于进一步综合利用多种营销传播理论,针对我国主题公园发展的内外环境,走出现实的困境,作者在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的深入下去,以期能够给国内主题公园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策略。 导师可能提问的几个问题: 问题1:长隆景区发展或国内主题公园的内外环境是什么? 1.蜂拥而上;2.盈利能力差;3.缺乏特色;4.没有文化内涵;5.竞争激烈 问题2: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在长隆的主题公园的发展中是如何运用的? 1.公关策划;2.广告推广;3.品牌运作;4.媒介和营销创新 问题3:国内关于主题公园营销策略的研究有哪些? 国内关于主题公园的研究,把分析问题的视角集中于“品牌经营”、“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培育”“顾客关系”、“整合营销”、“可行性与雷同性”等方面,而在推广与品牌运作上,往往都是泛泛而谈,或包括与其它运营管理方式之中。归纳起来,目前国内大部分主题公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①产品同质化;②缺乏文化主题包装。 3 1、 陈述顺序: 首先,开启PPT封面,说“各位老师好!我叫***,我的毕业设计题目是《****》,指导老师是***。” 然后,简要介绍工程的概况,包括空间型别、地点、面积、设计理念、你的设计最大的亮点。此时PPT可以停留在封面上。PPT封面上可以采用一张最能表现你设计特点的图片 接下来,针对PPT的每一页做简要讲解。 最后,较快地展示一下你的开题和翻译。这时不用讲什么话,直接翻页展示。 当然,陈述完毕后应该说:“我的陈述完毕了,请各位老师指正”之类的话。 2、 陈述时注意事项: 1 陈述时声音一定要大,压住周围的声音,引起老师的注意;表 现出一定的自信,自述时间务必控制在5到10分钟内,不要太短让老师没有充分了解你的想法,也不要太长让人厌烦。答辩前希望每个同学能打一张草稿,把要说的话按顺序写好,配合你的PPT反复演练,答辩时不要带草稿。 2 当老师问到你的问题时,不要紧张,很多时候是因为老师对你 的设计感兴趣,想深入了解的设计,你详细回答就好了。一定要听清楚老师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内明白他真正想问的是什 么。很多老师问你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有目的的,引出第二个问题,你要很快猜出他的意图他真正想了解什么。这一点你们在旁听别人答辩时听几个就明白了,自己分析一下。 3 回答老师问题时要不卑不亢,凡是设计理念方面的问题一般不 存在对错,你只要觉得你自己有道理就尽可能坚持你的想法,摆出你的论点和证据与老师争论也未尝不可,不要老师一说你哪里设计得不好你就立刻点头承认。但如果涉及到你的结构或是制图方面的硬性错误,你可以诚恳的让老师更详细地指出来,并承认自己的疏忽,表示以后要注意。 4 尽量不要提及太多“***主义”等概念,一旦提及必须答辩之 前作充分了解,并且保证在你的设计中有所体现。因为这里一般是被提问点。 5 展示PPT时切不可用滑鼠在页面上习惯性画圈或一会儿往下 翻页一会儿往上翻页,翻到每一页都要有相应的解说词,如果觉得这一页没啥说的了,立即往下翻,不要停在那里又不说话。总之,保证自己的陈述不快不慢,不冷场。如果你的PPT中某一些图片上自己都觉得有问题的,尽量少在这一页停留太久,把时间留给你设计的比较得意的地方。 6 陈述时适当表现出你自己在设计前和设计中做了很多工作,比 如资料蒐集、现场考察、设计方案的曲折等,这些内容要巧妙真实地穿插在你的陈述中,让老师觉得即使你拿出来的东西不是很多很好,但你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花了很多心思。在打分 时也会酌情考虑的。 毕业答辩不难,不用紧张,但精神饱满、语言流畅、主次分明的答辩会给你增加不少分数,更重要的是在此给老师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对后面老师评阅你的展板和图册时有积极的影响。我想说的是,答辩的人很多,老师也很容易审美疲劳,留下好印象的意义你们可想而知。只要你做到了上述的这些事项,就可以从容应对这次答辩了。 看过还看了:
营销策略,说白了就是怎样更好地经营好企业,团队,打造自己的品牌,更快地销售产品。
我帮你,这个非常简单 论文题目:绿色营销对策研究文献综述绿色营销的发展与研究己成为90年代以来现代营销学理论研究与发展的重要方向,成为21世纪市场营销的主流。从对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来看,目前国内外对绿色营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绿色营销概念、绿色营销市场的细分、绿色产品的定价策略、绿色促销、绿色消费行为、绿色营销策略组合等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传统的主流市场营销理论就一直遭受着来自其它理论领域,包括非主流市场营销理论的批评。例如,营销战略导致的对自然环境的任意开采;对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关系太少而生产出了太多的对健康和环境有害的产品;通过广告刺激、产品的差异化以及人为地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等等。在这种形势下,营销学界也围绕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营销概念,其中,绿色营销最具代表性。在营销理论中,目前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绿色营销理论的发展。绿色营销所强调和探讨的是企业应该以及如何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环境友好产品的需求。在绿色营销中,环境友好可能是一个营销工具和营销手段,也可能是一种营销理念,而且绿色营销中的环境已不只局限于生态环境。因此,绿色营销意味着,绿色市场的存在和不断扩大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种采取环境友好行为的压力,又是一种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市场机会。绿色营销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受到了营销者的广泛欢迎和应用,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通过绿色产品、绿色分销、绿色广告等绿色营销策略,适应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绿色需求和绿色消费,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如此,绿色营销作为目前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内涵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实践仍然局限在那些通过提供有限数量的绿色产品迎合有限数量的绿色消费者需求的绿色企业。当允许市场提供非绿色产品且这些产品能够甚至更多地为企业带来利润时,绿色营销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但总体看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者绿色意识的增强,绿色营销的发展将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MiehaelJ叮 PolonskyandP址 liPJ.Rose汕e飞 erllx〔“〕,用战略的眼光来重新评价绿色营销,提出企业应注意自身生产与环境相协调,抓住绿色时机,依靠绿色营销领先于其他企业;chialinchen〔l2]对绿色产品的开发设计了基于质量模型的分析 ;DevashishPujari〔‘3〕等分析了绿色化和竞争力对环境新型产品的开发造成的影响。国内理论界、学术界介绍传播进而深入研究绿色营销这一理论基本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7年3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罗国民、彭雷清、王先庆三人著述的《绿色营销一环境与市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为国内绿色营销研究首开先河。1998年9月,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沈根荣编著的《绿色营销管理》;1998年11月,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王方华、张向著著述的《绿色营销》;2000年1月,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万后芬、马瑞蜻、夏祖洋和钟沁异四人著述的《绿色营销研究》。这些著作主要研究:(1)绿色营销的有关理论,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绿色营销观念、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2)企业的绿色营销战略问题,包括绿色市场供求分析、绿色企业形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绿色产品开发战略;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企业实施的绿色营销策略,包括绿色产品经营过程的组合与包装、商标策略、绿色产品的定价理论与价格策略、绿色产品分销渠道的选择、建立和管理、绿色产品的广告与促销等。由此,国内学者己经从传统营销学角度整体把握了绿色营销的相关理论及实施策略。近几年,由于可持续发展观的树立,学术界从更多方面、更多角度开展对绿色营销的研究。不光对绿色营销从微观角度分析绿色营销的含义,同时还指出了绿色营销的伦理涵义叫,其包含三方面内容:①有利于确立“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②有利于确立可持续增长的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问题;③有利于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功力观,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黄熙〔l5]认为绿色营销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微观拓展,属于准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性。但这种正外部性也给开展绿色营销的企业带来了负的效应,容易出现“成本独自承担,效益大家共享”的局面,即市场失灵。韦明与于晶丽〔16]认为开展绿色营销可以实现人、经济、社会等的多赢,但由于各方认识不同,在开展绿色营销方面遇到一些阻碍,所以利用博弈论来探讨绿色营销的困境和出路的。王成昌与吕永红〔l7J认为在开展绿色营销方面除了依靠企业和消费者的力量,也要靠政府规制.
我国公益 广告 事业的发展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公益广告与思想政治 教育 具有天然的同质性与同构性,运用公益广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有效弥补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覆盖面的不足,增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益广告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一:
公益也疯狂
——浅谈公益广告的发展蓝图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相对于物
质生活而言,人们的精神文明却相当匮乏。公益广告作为宣传社会公共意识的重要工具,其发展是值得我们探究的。本文首先回顾了公益广告的概念和发展现状,重点是研究未来公益广告的发展前途,特别是新兴媒体给公益广告带来的战略机遇。通过公益广告运用新技术实例和现状的分析,本文对此环境下公益广告的发展优化对策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益广告 发展 趣味 互联网
[论点]公益广告发展前途一片大好
[论据]1.经济迅速发展为,物质极大丰富,人们对精神 文化 的追求为公益广告的发展提供基础。
2.科技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为公益广告利用新兴媒体扩大影响范围,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3.后现代化社会关注形势忽视内容的特点为创造能抓住公众眼球的公益广告提供依据。
一.公益广告的界定和发展现状
公益广告不是以收费为目的商业宣传来创造利益,而是“免费推销”某种意识和主张,向公众传达某种文明道德观念,以提高他们的文明程度,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它关注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自20世纪40年代公益广告在美国产生以来,公益广告的在各国都有发展,但其发展史缓慢的也是被动的。公益广告目前的发展现状有如下三点:
1.公益广告的稳定投入不够。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公益广告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济基础做后盾,发展的底气不足。在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中很少有人会拿出钱来做公益广告,只有公司做大做强之后,有了一定的实力,才会有企业会为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而在公益事业上大把的扔银子;所谓“仓廪足而知礼节”,对于政府而言,只有满足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之后,呼吁人们精神文明才会得到回应。
2.公益广告创意整体水平不高,在内容和形式上比较单一,其制作方也多数是国家政府部门或一些组织机构。 其内容多是表现社会当时的一些宣传号召和公益活动,旨在唤起受众的社会意识,使受众对某一社会性问题引起关注,或规诫受众的行为,从而达到培养良好社会风气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公益广告都采用不断重复乏味的劝说人们不要这样做,鼓励人们要那样做,可是一味的说服往往无法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无法达到价值观的传送。
3.媒介的利用较局限。商业广告为了盈利无孔不入,而公益广告却主要集中于比较成熟的媒介,如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很少去探索新的媒介。这些媒体发展比较缓慢,在覆盖域、到达率、注意率等参考指标上显现出一定的限制性。
二.公益广告的发展方向
1.颠覆一贯的说服 方法 ,增强公益广告的趣味性,以幽默风趣的形式抓住人们的注意。 公益广告虽然经常被作为一种现象加以关注,但他们毕竟是一种干扰,受关注的程度远不及电视节目,它们就像莎士比亚笔下6月的杜鹃,“人们听到了它的声音,但不理睬它”,尽管声音很大,喧闹非常,使用的技术也很复杂,但是能立刻抓住观众的情况极为罕见。每年春晚最能抓住人们眼球的节目就是赵本山的小品,有人说不看赵的小品就没有了年味儿。为何赵本山的小品这么受欢迎?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是它有趣味。所谓有趣味就是它能引人发笑并能让人在娱乐的同时受到精神上的洗礼。公益广告的最终目的与小品所达到的效果是十分接近的,但是目前的公益广告除了苦口婆心的劝说和类似恐吓的方法之外似乎没有更高明的招数了。公益广告要抓住观众的眼球必须得有自己拿得出手的妙招,商业广告强调的是独特的卖点,公益广告虽不同于商业广告,但从内容上看,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需要推销和贩卖,这就需要公益广告也要树立起自己的卖点了。广告不是科学,而是艺术,传达信息固然重要,真正唤起受众注意的却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奇思妙想及不落俗套的艺术表达。异常是唤起注意的利器,意料之外的画面与文字往往会在瞬间抓住受众游离的目光,诱导受众去识别其中所蕴含的广告信息,富有创意的画面或文案会让人过目不忘。比如说有个关于车险救助的公益广告利用电梯门的开阖来形象的展示撞车的情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想不留下深刻的印象也难。还有一个关于安全套的平面广告,画面上有两个大脑,广告语是:Think before you do it ,通过一句文案“想一下再做”,幽默而清晰的传递出“性行为前要使用安全套的基本信息”。在公益广告设计中,运用生活中富有诙谐、戏谑、幽默的形象或 成语 来传播信息,令受众看后会心一笑,能赢得观众的好感和认同感,并在愉快中接受信息。
2.灵活运用各种媒体,学习商业广告运用媒体的策略,并利用自己的优势,积极利用新兴媒体。
商业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媒体利用的灵活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植入式广告,简直让人叹为观止。比如今年极受年轻人喜爱的韩国热播剧《花样男子》中有这样的情节,西门被小优拉去看日出,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远处巨幅广告牌上“西门子电器/我的最爱”的“子电器”因为太阳的照射而模糊,从男女主角的视角看去就变成了“西门/我的最爱”,不知道西门子有没有提供赞助,有的话,这钱给得一点儿不亏,不过这样绝妙的插入式广告若能巧妙的运用在公益广告上就更值得称道了。不止是电视剧,电影如《天下无贼》者,其广告的戏份已经超过了主演刘德华、李若英,宝马汽车、惠普电脑 、佳能数码、诺基亚手机、长城润滑油、北京晨报等都在,大有席卷天下,囊括四海,并吞八荒的气势,说这些并不是说要让公益广告也这么疯狂的插入到电影电视剧中去,而是说公益广告也可以灵活的利用现有的媒体形式,打破以往的思维定势。
此外,在利用新媒体上,互联网在过去的十年中,广泛而迅速地改变着社会,影响所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变革。从阿帕网到信息高速公路,从军事通讯到网络报纸、网络广播、网络电视以及商业性ICP、ISP网站的出现,互联网迅速发展成为具有大众传播媒介的性质,1988年又被提为“第四媒体”,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是网络商业广告在企业营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中的某些领域商业广告还未能完全占领,这为公益广告利用新兴媒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Web2.0是近年来在互联网行业红得发紫的概念,无论是技术人员还是营销人员,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者,无不为之疯狂,但近几年的发展表明,网站的注册和流量上去了,而广告却并没有成比例的增长,商业广告发挥其无孔不入的特长,也只是偶尔会拿它当做试验田罢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Web2.0平台要扩大广告收入所面临的严峻现实——规模化的用户经营大规模的迁移在作怪了。七年前,网民可能偏爱5460同学录;五年前,网民可能偏爱ChinaRen同学录;而三年前,网民则执着于校内网,但校内网不是终极战;2008年,开心网取而代之,风靡一时,毫无疑问,开心网也只是驿站,新的技术形态还在不断的涌现,正是因为这一特点与商业广告对消费者的针对性和忠诚度的要求形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才使得商业广告只能望着Web发展的背影而叹气。与商业广告正好相反的是,公益广告完全无需顾虑到这些,它针对的是社会大众,无论网民如何变迁,只要有人看都不会影响其效果。比如时下流行的开心农场,我们可以在网民种地时不用化肥种的作物价格高于用化肥的,并在使用化肥时提醒用户可能对土壤造成的危害等等,借此来传播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宗旨;还可以利用帮别人锄草、施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等等。
三.公益广告应紧跟时代潮流,符合社会大背景。
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类的传播技术经历了一个质的飞跃,由此社会进入了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时期,图像与现实之间不再有隔膜,现代文化已经达到青睐形式,忽视内容的地步,不考虑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之间的差异性,也不管历史时期存在的区别,媒介现实与客观现实之间已没有区别,人们生活在一个符号的社会当中,消费符号同时也享受人符号,所有的意义已不存在,形式的表现就是一切公益广告可以根据这一社会现象,利用“虚拟真实”接口设计来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这不但意味着使用者全新的感官体验,也代表着影响秩序通过受众的主动操作而重新组合。举例而言,在媒体整合之下,观众打开电视不会看到像《一千零一夜》最后结局: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生活,直至白鬓千古一样千篇一律的说服性公益广告了,而是借助于虚拟实体的辅助,借助按键,进入画面,阻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或是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等
现在已有很多人公益广告已经利用了这一社会特点,关注社会 热点 ,揭示生活的种种伪饰面纱,展示“世界的真实和真相”,如疾病、暴力、贫穷、战争、种族、灾害等,并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有一则《患白化症的黑人姑娘》的画面上,一群黑人少女在列队前进,举行庆祝活动,一个患白化症的黑人少女自惭形秽,窘态油然而生,她似乎在躲避旁观者好奇的目光,运用反讽的手法,使种族歧视的偏见昭然如揭。还有1996年获戛纳广告节金狮奖作品《心脏》的画面上,只有三颗一模一样的心脏,心脏上分别标注“WHITE”(白)、“BLACK”(黑)、“YELOLOW”(黄),图像似乎十分简单,诉求却十分清楚,内涵让人回味再三,人类的肤色大不相同,但却具有共同的本质,正如我们的心脏相同。在种族歧视、民族矛盾、宗教仇杀此起彼伏,甚至愈演愈烈的现实背景下,解读《心脏》,能够使人感悟到对人类多样性的宽容、容忍和尊重的强烈呼唤。
经济发展迅速,物质极大丰富,为未来公益广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韦伯在论文《清教伦理标准于资本主义精神》中写道:“物质产品对生活的影响力日益增大,终于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这是历史上任何时期所不能比拟的。”精神的世界逐渐输给了物质的世界,人的追求似乎被沉闷的物质禁锢了起来,这是现状。俗话说物极必反,在物质发展到最高境界时,人们就会积极的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依照现在的发展速度来看,不久的将来便会是一个物质富足的社会,人们会更多的考虑如何能够满足商业目的的同时让广告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艺术格调,人类的智慧与幽默感已成为广告人的新思考和努力方向,公益广告不但能实现了商业目的与公益责任的同时,也能为品牌形象的提升与发展赢得道义资本,因此公益广告的前面是一片蓝海。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二:
公益广告隶属非商业性广告,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它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仅仅是从经营中获利,而是过问和参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一意图的广告,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它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点。
追溯起公益广告的来源,就不得不谈一下环境资源问题。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由于工业革命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本着一种宣传、启示和规劝的意图,公益广告应运而生,并且在日后逐渐传入欧洲、亚洲、美洲,慢慢地传遍全世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今天我就以环保为主题做一篇公益广告赏析小论文。众所周知,伴随着全球化的高速发展,环境也在日益恶化中,资源的急剧萎缩让人们开始不得不正视“环保”这个严峻的话题。
而在“环保”的实践中,公益广告无疑是起到了中坚力量的作用。它通过运用丰富独特、内涵深刻的创意手段,色彩、构图、音效,生动的情节以及日新月异的新兴媒体展现方式,吸引公众的视线,充分发挥广告的独特魅力,诱导社会公众致力于环保事业。
品味广告,热心环保。下面我先举些身边的公益
广告的例子。
1﹑把绿色带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绿色流入人们心中。
2、废气,stop! 废水,stop! 污染,go away!
3、河水的眼泪不再清澈,高山的头发日见稀疏。
4、带着欢乐舞步,让风沙停止,让小鸟起舞,让绿色腾飞。
5、希望有一天,垃圾筒也会下岗。
6、小草正睡觉,勿入草坪来打扰。
诸如此类的广告宣传语还有很多,其共同之处在于都运用拟人化的修辞手法使花草树木等生物鲜活
的呈现在人们的脑海里,诱使人们自觉地“珍爱它们的生命”,保护环境和资源。这些宣传语简练、睿智,运用语言的魅力很好的达到了广告以理说事,以情动人的目的,启迪公众热心环保。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赏析一下NRDC环保组织的一
则广告——《北极熊开关篇》。广告画面简单、明朗,一个白色的电灯开关,上面印着一只蓝色的北极熊,在开关右边是一个印有白色英文解说的灰色灯泡图案,巧妙的是只要按一下开关,北极熊的红色颈部正好印在凸出的部分,这样看上去北极熊就好像在脖颈处被砍了一刀。电源依靠开关启动,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将“开关”与“能耗”联想在一起:大量消耗能源会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急剧增加,加剧温室效应,从而导致冰山消融,海平面不断上升,那么等待着依靠极地冰川生存的北极熊就是——死亡,最终灭绝。广告利用开关横切面位置的变化进行创作,以跳跃性的 思维方式 将北极熊的形象贴在开关上,别出新裁。这样,广告的意图就一览无余了。浅显易懂、寓意深刻,不得不说是平面广告的经典之作。
从NRDC环保组织的《北极熊开关篇》,我们可以看出公益广告创意第一的表现特点。由于公益广告
较少受商业因素的影响,既没有销售任务,也不肩负任何产品的购买促进,在没有利益的压力下,广告创意没有任何的枷锁禁锢,得到了自由的发挥,思维更加活跃、宽广,更能俘获观众的视线。
其实好的公益广告可以对保护环境起着导向作用,但更重要的我想还是我们每个人都付出实际行动,用自己的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共建美好家园,这,才是公益广告的最终目的。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三:
公益广告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肩负着明确社会公益文化信息宣传的责任,它的表达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动向。生态环境问题任重而道远,如何更好地挖掘和发挥公益广告的公益职能,让环保公益广告能真正为生态环境立言,是值得探讨的课题。因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同时也为它的保护者—公益广告提出新的要求,公益广告只有在和具体环境问题相结合的时候才能真正唤醒大众的环保意识,才能起到积极益公的目的。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益广告的发展历程、公益广告的创意特点、公益广告的特征并对其工具(如:Photoshop,After Effect,premiere等)进行分析了解。
关键词:公益广告;环境保护; After Effect;创意;
第一章 绪论
1.1 公益广告的概述
公益广告隶属非商业性广告,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最重要部分,与 其它 广告相比它具有相当特别的社会性。这决定了企业愿意做公益广告的一个因素。公益广告 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其主题内容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取材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并运用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艺术制作等广告手段用不可更改的方式,鲜明的立场及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公益广告的诉求对象又是最广泛的,它是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例如在提倡戒烟、戒毒的公益广告中直观看仅仅是针对吸烟、吸毒者,但是烟、毒的危害已经伤及到环境中的其他人和其后代了,无论是直接受众还是间接受众,它是社会性的,是整个人类的。所以说,公益广告拥有最广泛的广告受众。从内容上来看大都是我们的社会性题材,从而导致它解决的基本是我们的社会问题,这就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共鸣。因此,公益广告容易深入人心。企业通过做这样的广告就更容易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1.2 公益广告的起源发展
公益广告在国外起源较早。在欧美发达国家公益广告现已相当普及,尤其是电视公益广告。电视公益广告最早出现于美国、法国等全国性 大型电视网络,之后欧美一些跨国企业和机构也纷纷加入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现在欧美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广告大多是由一些国际性或全国性组织机构发布的,如 国际红十字会、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全国健康协会、联合国 儿童 基金会等。而一些大公司更是在发布商业广告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制作公益广告,如IBM的《四海一家篇》,通用电气的《照亮人生篇》等。这些大公司敏锐地看到公益广告虽然不直接宣传自身产品,但可以突出强调企业的社会职责、意识和爱心,树立企业高尚的社会形象,所以实际上在倡导社会时尚的同时,也起到了极好的自身宣传的作用。这些公司将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完美结合,双管齐下,牢牢占据着世界广告的领先位置,可谓物质精神双丰收。目前美国、法国和日本等国的公益广告已经占到商业广告的40%。
在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只有十几年的历史,最早的一例是1986年贵阳电视台播出的“请君注意,节约用水”公益广告。1987年中央电视台毅然决定利用黄金时段开辟的《广而告之》栏目开播后即引起各界广泛注目,推动了社会公益广告的发展。现在,几乎所有市级以上的电视台都有公益广告时段;各大城市的公共汽车、道路、显示屏、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已十分常见;媒体上的公益广告也迅速增加,尤以电视为最。
1.3 公益广告的基本特征
1、社会责任性
公益广告以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宗旨,以社会保护与群体素养提升为目的,促进社会的发展。注重社会效益。与商业广告完全以盈利为出发点相比,公益广告则是非盈利性的。凡是从事公益广告的单位或个人,他的终极目标是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不等于说从事公益广告是亏本的,而应是持平或有盈余的。只是从事公益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对于盈余不得在所有者和管理者中分配,必须用于提高公益广告的质量和数量上。
2、教育引导性。
公益广告诉求的是观念,以某一观念的传播,促使公众启迪、自省、关注某一社会性问题,以符合公德的社会行为为准则,规范行为并身体力行以形成社会良好风尚,或支持某种社会事业。它传播的是精神形态的观念,而不是物质形态的商品。
3、受众的广泛性。
公益广告面对的是社会公众。这表明,公益广告不同于商业广告,它不是为某个企业的产品树形象、打知名度,而是为社会大众谋利,为公众切身利益服务的广告。创作者是站在社会公众角度去创造启迪,而不是针对某一特殊群体。公益广告就是要针对社会公众的特点和心态,反映公众的意愿和呼声,反映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公益广告期待尽可能多的公众目光,受众的范围越大越好。
第二章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
2.1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设计的具体要素
1、充分的视觉冲击力,可以通过图像和色彩来实现。
2、环保公益广告表达的内容精练,抓住主要诉求点。
3、内容不能过多,越简单越好。
4、一般以图片为主,文案为辅。
5、低碳生活主题字体醒目。
2.2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设计
1、低碳生活 “低碳生活”,就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要尽力减少,从而减低碳,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减缓生态恶化,主要是从节电节气和回收三个环节来改变生活细节。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种生活态度,同时也成为人们推进潮流的新方式。它给我们提出的是一个“愿不愿意和大家共同创造低碳生活”的问题, 但是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除了植树,还有人买运输里程很短的商品,有人坚持爬楼梯,形形色色,有的很有趣,有的不免有些麻烦。但前提是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尽其所能的节能减排。
2.设计的目的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唤起群众的环保意识,倡导人们更健康的生活,教育孩子们从小要做低碳的一代。
3.应用软件简介
作品主要是用premiere对素材进行剪辑处理,After Effect进行后期处理,素材所需图片用Photo shop美化。
After Effect是Adobe公司推出的一款图形视频处理软件,适用于从事设计和视频特技的机构,包括电视台、动画制作公司、个人后期制作工作室以及多媒体工作室。
premiere作为高效的视频生产全程解决方案,是一款编辑画面质量比较好的软件,有较好的兼容性,从开始捕捉直到输出,可扩大您的创意选择空间。 Photoshop是Adobe公司旗下最为出名的图像处理软件之一,集图像扫描、编辑修改、图像制作、广告创意,图像输入与输出于一体的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深受广大平面设计人员和电脑美术 爱好 者的喜爱。
4.设计过程简介
首先是确定作品的主题,广告作为一种当今社会最主要的大众传播方式,目的性和连续性是它的特点。而环保是当今的人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低碳生活更是时下最时髦的一种生活态度,所以作品应用公益广告的形式传播环保理念,倡导健康生活。
然后是寻找素材,在网上找了很多图片,但是觉得不够有新意,不够生动。坐在门前思考的时候,调皮活泼的小外甥给了我灵感,用一种生动的,让小孩子也能接受的方式,才是最好的广告素材。我决定自己动手画。因为美术功底差,所以很多图片还是学美术的同学帮忙设计。背景音乐也是选择了一首欢快的旋律。
最后是作品的成形,首先使用premiere对素材进行剪辑处理,加入简单的转场特效,形成作品的轮廓。发现好多画出来的图片加入转场以后效果不尽如人意,把图片挑选出来进行美化,这样就和心中预想没那么大的差距了。一遍又一遍的修改,终于可以进行最后的后期处理了,After Effect因为都是英文的缘故,用着很不顺手,只能边查注释边制作,磕磕绊绊。等作品成形,加入预先导入的背景音乐,欢快的节奏,生动的图片,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大功告成。
第三章 公益广告设计的未来发展
公益广告作为社会教育的一种手段,其影响力和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公益广告对于塑造人类心灵,创造人类精神财富以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以人为本的公益广告应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创造不同的公益广告的设计理念,形成不同的公益广告设计风格,使公益广告在众多的广告媒体竞争中,亮出自己的风采,展示自己的魅力,让公益广告这朵鲜艳夺目的奇葩更加绿意盎然。综上所述,推进公益广告事业就要积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进行更多更好的有创造性的工作。公益广告活动是长期性的活动,同时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所要走的路还很长、很远。
第四章 致谢
本论文可以说是我三年大学学习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它凝聚着许多人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向他们表示感谢。里面还有很多不足,会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继续研究!
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导师__伟老师!感谢她三年来在学业上对我的关怀和指导,从论文的选题到最后的完成,都倾注了她的一片心血。在此感谢李老师,感谢她一直以来对我的关注和提携。值此论文完成之际,谨向导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三年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有幸得到了许多老师的热情关心、帮助和指正,在此特向所有的任课老师等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北京市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为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家人给予我的帮助和鼓励。
我觉得你可以看看别人的论文是怎么写的,这样你才有个大概的思路,《现代市场营销》上有相关的文章,开源刊物能直接看的,好的经验可以借鉴
国外芒果种植现状是高产。因为沙特阿拉伯的吉赞地区在发展芒果种植和通过增加农民和农场的数量来扩大芒果产量方面迈出了巨大的一步,所以国外芒果种植现状是高产。芒果别名:庵罗果、檬果、蜜望子、香盖,热量较低,一般人群均可食用。
营销策略,说白了就是怎样更好地经营好企业,团队,打造自己的品牌,更快地销售产品。
你好,可辅导的就是
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国内外研究状况其实很好写。。 你的毕业论文会有20个以上国内外的参考文献。。你写的论文题目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国内研究的现状就是你要详细介绍你的20个国内参考文献的主要思想以及作者所用的一些方法,现在该论文对你所研究课题研究到哪一个程度了。。每个文献你都介绍一下,就行了。。。 国外的研究状况一样也是这么写。。。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至于具体论文怎么写,在网上参考一下吧,然后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写。。。。开题报告的严格程度不如论文,不必要花很多时间,可以把时间用在毕业论文正文上。。。。手打。。。。如有帮助,请采纳!!!如有不懂,可以继续问。。我也是去年写的论文。。优秀通过。。。祝你好运。。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第1篇:基于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在如今这个社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发展愈演愈烈,传统的商业形态发生转变,加速了国与国之间商品的流通,也促进了国家贸易的全面展开。电子商务其模式主要有:B2B、B2C、C2C等。目前我国主要的C2C模式网站有:淘宝网、乐酷天、拍拍网、易趣网等。C2C交易模式及其灵活自由,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网站寻找自己想要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来确保其安全性,所以C2C在我国发展迅速。从1998年开始成立第一家C2C交易模式以来,到现在2015年截止,据淘宝官方统计已到达1000多亿元的年交易额。由于我国C2C模式下电子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款的流失。加强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也有利于经济发展迅速。
1.C2C模式下的税收现状
其一,运行C2C模式的人群主要是中小型卖家,由于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店铺规模较小,他们开设的店铺也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使征税难度大。C2C模式虽说是个人对个人的买卖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在出卖商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卖家出卖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又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然而在C2C模式下的征税主体、科目、范围都难以确定,因此并不能适用,所以一直以来也未纳入征税范畴。
其二,由于跨境购物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许多在外留学或者移民的人会通过C2C模式进行网络交易,因为价格便宜并且有了质量保证,消费者更多选择网络代购或者真人代购。而从事代购的商家都用各种方法规避关税,海关也只是对部分物品进行抽样调查。截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代购规模超过百亿,税收流失几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而C2C模式关税流失问题极其严重,需要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
2.C2C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2.1税款征收主体确定困难
传统的税收对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征税地点等要素有了相关要求,但是在C2C模式下,无论谁都可在交易网站注册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发布商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而交易二人的信息隐藏性较深,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交易过程中让纳税地点也较难界定;存在无形商品,税务机关无法找到征税对象,使得课税对象性质模糊。比如最近火热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也是典型的C2C模式,交易进行中并不知道买卖双方是通过怎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地点与是否交易成功也不得而知,这些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出现了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传统税收制度的根源。
2.2税款征收科目认定困难
传统的税法征收对象和C2C电子商务的征税目标有所不同,前者是有交易的轨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交易的类型和税率,然而后者是以信息为重要模式。商品存在在线销售和离线销售两种形式,在线销售比如收听音乐,图书,软件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销售给客户,而这种销售方式究竟按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17%来征收,还是应该按照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5%,现阶段的C2C商务税法并没有具体要求。
2.3税款征收监管困难
在传统的交易中,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的票据、合同对企业的营业额、利润等进行明确,并通过银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在C2C模式下,相关交易和费用的支付都直接通过网络,而网上传输的载体又是以电子信号为主,基本上所有的交易信息与交易过程的记录都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递。然而电子商务是无纸化交易,缺乏纸质的证据,电子交易的凭证又比较容易篡改,税务局不能通过解析这些数字信号来判断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情况,税收部门就无法查明实际运行形式,明确逃避税收的具体状况。
2.4税收期限和管辖权认定困难
电子商务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地点等概念无法明确,虽然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但C2C模式下产生纳税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导致纳税期限的规定就不能实施。电子商务C2C模式,存在国际之间商品的交易,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其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国家可能同时参与到一次交易中,如果涉及交易的国家都对其征收所得税、流转说,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其二,避税港的存在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来进行避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会导致涉外税收大量流失。
3.C2C税收征管策略
3.1改革及完善现有税法相关法律
C2C新型商务模式的出现,对于电子税收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税法法律法规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来适用于C2C模式。较快建立起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法律结构与框架,补充针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C2C模式下电子商务应缴纳什么税费;依照什么身份来缴税;在哪里纳税,让税收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法可依。制定C2C模式税收法律法规时,必须要搞清楚交易两方的本质需求,而不是把交易的形式作为侧重点,否则依然会于事无补。
3.2实行电子化税收制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税务体系不能满足现状,推行税务系统电子化,以此来弥补传统税务系统的不足。首先,应当让网络与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对接,共同合作的同时且各自行使其监管效能。其次,制定C2C电子商务网上登记,实现无纸化式的电子申报制度,纳税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需要使用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来办理C2C税务登记,便于税务机构进行监管。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出简易操作并且拥有较多功能的电子征税软件,可以使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种类和金额大小,按照以定好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再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这样既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力,又可以阻止漏税、偷税。最后,采用统一的电子税票。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基本不开具发票,应当规定在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统一的电子税票,已适应票据无纸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在网络上便于核查。
3.3加强国际间针对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也必然会是一个飞跃,我国在制定C2C税收政策要捍卫自身税收利益的同时还需尽力和国际之间加强合作。国际电子商务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协调甚至是妥协,商务部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国际会议交流,统一各国的政策立场,构建国际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来解决税收问题。在出台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之后,对有争议税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无谓的纷争和矛盾。
第2篇: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对策探讨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21.9%;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
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
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
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1996年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1997年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2000年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2004年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201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2008年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1999年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0.5%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
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
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
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服务营销策略分析论文
市场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和众多商家需求,从整体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传播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本身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以及众多商家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服务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企业产品的消费要求除了要保证高质量外,还注重消费时和消费后企业的服务功能。目前,服务营销对于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以顾客为服务中心,扩大产品的消费人群,服务营销企业在深入掌握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之后进而实施一些满足消费者的措施,服务营销在市场营销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本文介绍了市场营销中的服务营销,强调了服务营销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以及当前服务营销存在的问题和策略分析。
关键词:
市场营销;服务营销;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以人为本的理念逐渐应用在社会的各层各面,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对服务的重视程度较之以前也有了提升。因此企业在市场营销中增加了的服务营销,将服务理念运用到市场营销中去,这对企业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有很大的帮助。服务营销是企业通过满足消费者变化的需求,用全面的服务使消费者满意,并且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效益,服务营销是市场营销中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推动意义。
一、服务营销的概述
服务营销是企业在充分认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营销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服务在市场营销中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这一时期,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产业日渐升级,生产逐步专业化,导致产品的服务含量逐渐增大,并且随着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提高,消费需求也多样化发展,这就引导者服务营销的产生,服务作为企业营销的一种方式,不仅是产品,还牵涉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和活动,还是一种运用营销知识来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营销模式。服务营销作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竞争的手段,企业应该全面掌握服务营销的内涵,灵活的运用。
二、服务营销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服务营销在市场营销中占据很大的比重,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要掌握好如何使用服务营销手段,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动态,掌握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让企业的营销重视稳定顾客消费群,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引导消费者购买所需产品、发挥消费者宣传作用,最终目的`是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在科学生产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之间的生产水平并没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使企业得到竞争发展的手段是在产品销售中的企业服务质量,当前企业的营销理念是满足顾客需求,因此服务营销是实现现代营销理念的途径之一,还有通过提供服务企业可以及时全面的收集到客户反映的意见和信息,进而得到改进。
三、当前市场营销中服务营销存在的问题
1.客户定制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现阶段,从市场营销中服务营销实行的结果可以得出服务营销在一些方面需要改善,在客户定制化服务方面,特别是服务技术上有待提高。比如检索客户的信息,部分客户有自己特有的要求,在对这些需求检索的时候,现代网络科学技术没有很好的应用到信息检索,造成客户需求不能完全被满足,降低了客户对企业服务的满意度。还有客户的反馈渠道不通畅,造成客户反馈意见和信息不能及时到达得到处理,造成企业不能做出有效的政策调整,不仅降低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还影响企业的长久发展。除此之外,服务营销在收集客户数据信息方面也有很大的不足,没有利用好信息挖掘技术,使企业没有足够大的信息量扩展客户。以上这些都是服务营销在实行过程中需要完善提高的问题。
2.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问题
服务营销注重客户定制化服务,客户是服务营销的中心,所以客户信息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在获取客户信息之后确保客户信息安全也是市场营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执行服务营销的同时,客户的信息数据也会交由企业管理,企业获取到客户的信息之后,要对这些信息加强管理和保护,防止客户信息的流失,保护客户的隐私,企业首先要做的是拓宽客户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内容,全方位记录客户的服务信息,其次根据客户的信息和需求制定出客户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确保每个客户都得到良好的服务。在对客户信息采取的同时,企业要重视对客户信息的保密管理,诚信服务是服务营销中又一重要工作内容。
3.服务营销意识比较差
随着服务营销理念的推广,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执行服务营销,服务于各种各样的客户对象,但是存在服务营销意识模糊,对服务营销不能灵活运用,认知不深刻的问题。不能及时意识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发生着变化,不同的消费对象消费需求也存在着不同,不能准确判断消费对象所需服务价值不同,一层不变的服务营销并不能满足变化的消费需求,所以企业应根据当前社会经济情况,客户需求情况,实施多样化的服务营销模式,针对不同的消费对象,制定不同的服务对策,提供不同的服务。
四、市场营销中服务营销的定位
1.服务专业化
在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下,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企业对于服务营销的执行和理解方面都有自己的独特方式,所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逐渐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作为服务理念的引导思路,用服务质量来衡量企业的营销管理制度,依据层次分明的服务流程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挣脱传统服务方式的束缚,将被动服务逐步过渡到主动服务。除此之外,在服务营销过程中要不断创新服务营销方式,用新奇的服务手段吸取客户,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对象群,做到服务专业化、个性化。
2.服务多样化
当前社会环境下,人们的需求表现出多样化、层次化、个性化,这对市场营销提出了要求。在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前提下,企业要根据客户的这些不同要求制定出对应的解决政策,建立以及完善客户数据信息,为企业市场营销人员提供接近完美的客户信息,从而有助于企业制定出有效的市场营销对策。对于海量的客户,企业除了为他们提供普遍的服务之外,还必须了解到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企业在服务营销工作中不要拘泥于一种形式,要重视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使客户感受到新鲜感,重视客户的需求,真正做到客户多样化服务。
五、强化市场营销中服务营销的措施
1.完善市场营销定制化服务技术
市场营销中服务营销要想得到很好的执行,一定的技术支持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企业在实行服务营销的同时,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技术作为服务营销顺利实行的基础,比如信息挖掘技术,帮助企业及时获得客户数据信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也提高企业服务效率,在利用信息服务客户的同时,企业还应重视对所获取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帮助客户定制化服务更好的执行。还有企业要重视拥有现代信息技术人才的吸收,以及内部技术人员的培养,让更多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到市场营销定制化服务的制定中去,不断完善市场营销的定制化服务。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注重对现有定制化服务的创新和改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改进,企业内部也要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将新进技术应用到定制化服务中去。
2.加强客户信息管理
市场营销中的服务营销本质上是企业与客户之间互相交流,在交流的过程当中,企业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服务的前提条件是企业所获取到的客户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企业在得到客户的信息之后,要将这些信息录入企业的客户信息管理库中,根据客户的信息划分为多个客户信息资源体系,在这个客户信息管理库中,客户信息的录入和读取必须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工具技术支持。另外企业要与客户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客户变化的需求,并且对掌握的最新信息进行再次的录入和划分,时刻更新客户信息资源库,掌握客户最新资料,还有,企业在服务客户的同时要及时收集到客户反馈的信息和意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和处理,有效制定企业的有关服务制度,定制化服务策略。最后,企业拥有客户海量信息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客户的信息,确保客户信息安全,不流失。
3.树立良好的服务营销意识
目前社会上的消费者不仅仅需要高质量的产品,还重视企业对他们的服务品质,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还会注意到企业能否满足自己的服务要求。所以,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营销意识,认真落实好服务营销策略,贯彻好顾客至上的准则,最大程度满足顾客的服务需求。其次,企业要重视对内部员工服务营销意识的培训,定期开展会议或者其他相关活动,提高员工服务营销的意识。并且在实行服务营销的同时,要深入了解,认识服务营销的实质,结合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人群变化的服务要求,将消费对象划分好层次,制定对应的服务营销政策,提升服务营销意识,真正的将服务于顾客作为企业发展文化内容之一,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在当今激烈市场环境下的竞争力。
六、总结
服务营销可以说是企业的一种文化,是企业发展中的一种策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营销中的服务营销作为企业竞争的有力手段占据了重要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服务营销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让服务营销更好的应用到市场营销中,企业要完善服务营销的定制化服务,加强客户的信息资源管理,提高服务营销意识,进而帮助企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得到长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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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研究服务营销问题。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美国及北欧才陆续有市场营销学者正式开展服务市场营销学的研究工作,并逐步创立了较为独立的服务营销学。服务营销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个阶段[57:12~14、68]: 起步阶段(1980年以前): 此阶段的研究主要是探讨服务与有形产品的异同,并试图界定大多数服务所共有的特征——不可感知性、不可分离性、差异性、不可储存性和缺乏所有权。 探索阶段(1980~1985年): 此阶段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探讨服务的特征如何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尤其是集中于消费者对服务的特征、优缺点以及潜在的购买风险的评估;二是探讨如何根据服务的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不同种类的服务需要市场营销人员运用不同的市场营销战略和技巧来进行推广。 挺进阶段(1986至现在): 此阶段研究的成果,一是探讨服务营销组合应包括哪些因素;二是对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三是提出了有关“服务接触”的理论;四是服务营销的一些特殊领域的专题研究,如服务的出口战略,现代信息技术对服务产生/管理以及市场营销过程的影响等。
我的选修服务营销论文,拼凑的 “好态度吸引回头客” ——————服务态度决定服务质量 论文摘要:消费者想要得到好的产品服务,人员的态度很重要。“获得一个新顾客比留住一个已有的顾客花费更大。”而吸引回头客的其中一大部分秘诀就是消费者的态度。而微笑服务和用心服务则是好态度的两大关键秘诀。 关键词:态度 微笑 用心 “The good nner attracts the repeat customer” —————Service attitude decision grade of service Paper abstract: The consumer wish obtains the good product service, sales personnels' nner is very important. “obtains a new customer to detain an existing customer to spend is bigger.”But attracts the repeat customer jor part secrets are consumer's nner. But the smiling service and serves is the good nner two big essential secrets attentively. Key word: Manner smile intention 从服务营销观念理解,消费者购了产品仅仅意味着工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企业关心的不仅是产品的成功售出,更注重的是消费者在享受企业通过产品所提供的服务的全过程的感受。这一点也可以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上理解:人最高的需求是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服务营销正是为消费者(或者人)提供了这种需求,而传统的营销方式只是提供了简单的满足消费者在生理或安全方面的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收入的提高,消费者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产品,更需要的是这种产品带来的特定或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有一种被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所带来的就是顾客的忠诚度。 作为消费者大多数情况下最先面对的是人员,他们往往是一家企业的“面子工程”。 米卢曾经说过:“ 态度决定一切 ”。消费者想要得到好的产品服务,人员的态度很重要。“获得一个新顾客比留住一个已有的顾客花费更大。”而吸引回头客的其中一大部分秘诀就是消费者的态度。 一.微笑服务 企业在拓展场、扩大场份额的时候,往往会把更多精力放在发展新顾客上,但发展新的顾客和保留已有的顾客相比花费将更大。此外,根据国外调查资料显示,新顾客的期望值普遍高于老顾客。这使发展新顾客的成功率大受影响。不可否认,新顾客代表新的场,不能忽视,但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而这个支点需要每家企业不断地摸索。 一听到微笑这两个字,有人一定会想:人人都有一张脸,每张脸都会笑,这有什么值得你好讲的呢?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遭遇蹙眉冷脸的经历,在那一时刻,您的心里不曾渴望过灿若阳光的笑颜吗? 其实,微笑是世间最美的花朵,微笑是人际间永远的春天,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你面对它的时候,你无法愤怒,无法吼叫,无法责备,更无法拒绝。 微笑服务是建行的服务理念之一,也是对员工素质的基本要求,全国的许多行业都在提倡微笑服务,于是许多人煞费苦心的对镜练习,企图练出一副蒙娜丽莎般的微笑,可是直到练到腮帮子发胀才认识到,微笑并不像点钞或者打算盘那样可以练得出来,微笑不是一种职业化的笑脸,而是一种情绪,也可以说是一种气质的流露,是微笑者积极的人生态度的表现,是他们充盈的内心世界真实、自然的流露。 在当前消费者对自我权益的维护、被人尊重的需要、行业竞争越来越加大的情况下,体现良好、规范、人性化服务的“微笑服务”,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因此,“微笑服务”是一种高附加值的、被认为有一定档次的服务规范。微笑是不用翻译的世界语言,它传递着亲切、友好、愉快的信息。微笑一下并不费劲,但它却能产生无穷魅力,受惠者成为富有,施予者并不变穷,它转瞬即逝,却往往留下永久的回忆。微笑服务的重要性在于: (一).微笑服务能带来良好的首因效应 首因效应又称第一印象,是指第一次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最初印象。它具有先入为主的特点,对双方今后的交往有着较大的影响。在服务接待过程中,第一印象表现为宾客通过对服务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观察而形成的感觉登记。第一印象虽是短时,甚至瞬时形成,但它不仅影响着宾客的心理活动,而且影响着服务交往,有时甚至影响服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一旦宾客对服务人员产生了不良的第一印象,要改变它是十分艰难的,往往要付出比先前多出几十倍的精力。所以在与宾客初次交往时,微笑迎客是相当必要的,它能快捷地融洽与宾客的关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微笑服务能给服务工作带来便利,提高工作效率 微笑对宾客的情绪有着主动诱导的作用,宾客的情绪往往受到服务人员态度的影响。在服务交往中,由于微笑的表情,服务人员很自然地使用温和的语调和礼貌的语气,这不仅能引发宾客发自内心的好感,有时还可稳定宾客焦虑急燥的情绪。声音并非语言,可语言、语调、语速的变化却可以暗示出服务人员态度的好坏。微笑可在人不经意间修饰这些声音暗示,使宾客在整个交往中感到轻松和愉快。微笑服务是一种以心换心、宾客情绪、态度的配合,有利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服务交往中,微笑也容易给服务人员自身带来热情、主动、自信等良好的情绪氛围,处在这一氛围中的服务人员,他的工作效率也随之提高。微笑在给服务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服务人员自身带来成就感,这种成就感有利于服务工作者自身的身心健康。 (三).微笑服务能使服务人员及早捕捉到服务工作的切入口 服务工作的难点不在于怎样去满足宾客的需求,而在于不知道宾客到底需要什么。宾客究竟需要什么,只有在他遇到问题,碰见困难时方可显露出来。好的服务人员的技能也只有在此时能得以充分展示。换句话说,这个时候更能看见服务质量的高低。一线服务人员的微笑服务可以从情感上拉近与宾客的距离,当宾客遇到问题,碰见困难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很及时地提出,这有助于服务工作有的放矢地展开,同时一些看似虽小的问题、困难不能被发现和解决,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例如:宾客在就餐过程中,吃到的全是不合自己口味的饭菜,很想告诉餐饮服务员单独要一份饭菜,但餐饮服务员冷漠的表情可能会打消宾客的这一想法。这位没有吃好的宾客不仅会感到胃不舒服,可能还会产生坏的情绪,他这份坏的情绪很容易“传播”更多的人,给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要将工作做得细致、周到,赢得宾客的认同,就应及早发现问题,而微笑服务可以说是一个捷径。 (四).微笑服务能为商业中心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服务人员既充当个人角色又代表企业,这两种角色彼此依赖又互为,也就是说企业的形象是通过每个具体服务人员来体现的。如果每位员工都能做到微笑服务,宾客不仅会感到这位服务人员工作不错,而且会将这一具体的感受升华到对企业形象的认可。反之,如果个别服务人员表情冷漠,不够主动、热情,宾客会认为该服务员态度不好,同样会影响到企业形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宾客享受服务的意识越来越强,企业要想在竟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争取以微笑服务和特色服务赢得更多宾客的青睐。所以微笑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首诗,据说在法国巴黎的商店,饭店、、机场等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大意是:微笑一下并不费力/但它却能带来无穷的魅力/受惠者成为富有/施与者并不变穷/它转瞬即逝却往往留下永久的回忆/富者虽富却无人肯抛弃/穷者虽穷却无人不能施与/它带来家庭之乐,又是友谊绝妙的表示/它给疲劳者解乏,又可给绝望者以勇气/如果你遇到某个人没有给你应得的微笑,那么把你的微笑慷慨地给予他吧,因为没有任何人比那不曾施与别人微笑的人更需要它,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利用微笑的话,就好象是巨额存款存到银行里,却没有存折把这笔财富支取出来一样。 一则印度谚语说:播种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品格;播种一种品格,收获一种命运。所以我们提倡的令人信赖的服务质量,令人赞许的服务效率,令人满意的服务态度,绝不是一种表面的东西,它应该是我们播种的思想所收获的行为,并成为我们每一个建行人所具备的习惯和品格,这种思想就是“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集体荣誉感,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的责任感和积极生活,乐观助人的优良意识,这不仅是我们的服务理念,更应该成为我们的生活准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容地绽放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因为微笑具有穿透心灵的力量,所以它能够消除所有的猜忌与误会,能够冰释所有的哀怨与愁苦,让我们微笑着接待每一位或善或凶的客户,微笑着迎接每一个或晴或雨的日子。 二.用心服务 在老城区或非商业旺地,你往往会发现很多自成一体的服装、百货小店。这些店铺虽然店铺不大,但人流量却很多,而且可以经营很长一段时间,陪伴街坊们一同生活。记者发现,这些店铺的老板或店员通常是一些阿姨级人马。这些阿姨员,以其亲和力吸引众多白领、师奶去“帮衬”,让店铺拥有固定客源,带来不错的经济效益。黄阿姨就是其中一个“阿姨级”老板兼店员。 众所周知,店员的态度及其技巧,极大地影响顾客进店后的购欲望。黄阿姨的店铺以售内衣、睡衣居家服为主,平均每月纯利润达多元。据记者观察,进店的大部分顾客是女性,包括上班白领、在家的,以及退休人士等。她们要么专心致志地挑着睡衣,要么就和黄阿姨聊家常。每进来一个顾客,黄阿姨都会热情地打招呼:“好久不见你来了。最近怎么样呀?我们进了不错的新货啊。我拿来给你看看。” 只是几句简单热情招呼就可以持续吸引顾客?当然不是。拥有的经验的黄阿姨总结出几点技巧。 (一)喜欢购物环境轻松。“或许是我们这些阿姨给人感觉亲切和轻松吧。顾客只是进来看看或者砍低价,我都不会有失望或不高兴的表示。”黄阿姨笑着说。所以,不少顾客一开始都只是进店跟黄阿姨聊聊天。然而,就在这个聊天的过程中,促成购。 (二)顾客不愿意店员步步跟随。“我在老城区开店铺,做的就是街坊生意。所以,通常都会‘撒手不管’,让顾客自己找自己看。不像服装专店,店员都是一板一眼,在顾客进店后步步跟随,让不少顾客感觉不舒服。” (三)重视每一位顾客,尤其是老顾客。黄阿姨说,每当有老顾客回来店铺,她都会表示感谢。“老顾客是最好的顾客。对商店来说意味着不断提高的回头率。”有研究表明,顾客的忠诚度每提高5%,企业的获利就能增加25%。 (四)不失时机“自曝缺点”。一般情况下,店员大多数都会“黄婆瓜,自自夸”,不会自曝其短。对于记者的疑问,黄阿姨答道,如今的顾客已听惯了店员介绍商品的“好”,也习惯于回家使用时“根本不是这回事”,但如果商家还是一味采用王婆瓜式的推销,就不会再去理睬。而“自曝缺点”,却让顾客觉得新鲜、觉得可信,平添了一份朋友般的接近,更乐于接受这一商品和店铺。所谓“自曝缺点”,就是店员提醒顾客某类型衣服容易掉色;衣服容易起皱;扣子容易掉等。当然,黄阿姨说,“自曝缺点”还需要勇气和自信。勇气就是敢于否定自己;自信是相信自己的产品可以一步步走向成熟。 其实,这些经验和技巧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店铺的店员。黄阿姨表示,在货品有一定的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店员和老板用心对待顾客,便是店铺能经营的最关键之处。 一个善于把握用户需求心理的员就能够在产品推广行动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说,一个成熟的员,再加上企业良好成熟的管理体系,就能创造企业所渴望的利润目标。也就是说成熟的职业人员加上良好的管理=成功的,二者缺一不可,双方总是相辅相成的。所谓,是一种导向,正是基于这种导向,商才有必要理解和把握消费者的心理,并通过他们的心理来他们的表面需求以及潜在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说,让客户满意本身就是完成的必经战役,它的成败直接决定了的业绩。我们在推广顾问式的过程中,必须时时刻刻注意让顾客满意这一点,因为它是整个环节中最核心的部分。 在的过程中,如何更直观地去把握顾客的心理,而不是仅仅凭经验或者想当然,这就需要在组织上结构上对进行调整。由于顾客心理本身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过程,因此在中绝不可能只看业绩就自认为对顾客心理已经有所了解。 在的实践中,换位思考有时是非常有价值的,亦即从顾客的角度去考虑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换位思考本身是一个逆向思维的方式,它与我们传统的推销理念不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这样的思考,者将能更好地理解自己与顾客之间的主要矛盾。对于现代的者而言,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算是真正的用心服务。 据国际权威机构调查: 对客户服务不好,造成94%客户离去! 因为没有解决客户的问题,造成89%客户离去! 每个不满意的客户,平均会向9个亲友叙述不愉快的经验。 在不满意的用户中有 67% 的用户要投诉。 通过较好的解决用户投诉,可挽回 75% 的客户。 及时、高效且表示出特别重视他,尽最大努力去解决了用户的投诉的,将有95% 的客户还会继续接受你的服务。 吸引一个新客户是保持一个老客户所要花费费用的6倍。 以上几点,是由经过研究许多跨国知名企业对客户调查的统计而得出的结果,一直被众多应用来指导客户关系管理(CRM)客户服务工作,从而来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实现的客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图。从这些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花费了庞大的资金去经营的品牌,可以由提供服务的任何一些从业人员轻易的毁去。 任何一个服务人员处理不当,立刻会使大量的客户与潜在客户流失。那么如何保证每个服务人员都能够按照既定的服务原则为客户提供服务?如何监督?如何对客户进行调查?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的客户关系管理建设程度,关系到未来的生死存亡。 自中国加入了WTO,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外企业纷纷在国内设厂,这给中国企业带来最大的挑战是什么呢?首要就是面临很大的场的竞争压力!场供需双方发生转变,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客户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和资源之一。需求越来越趋于行业化、个性化,客户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大,自然而然的需要一些个性化的服务,希望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营销。 从场竞争上面讲,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客户抢夺战逐渐开始升级,而且愈演愈烈,价格战、战等等,在这方面有很多例子,比如像有一段时间的家电等行业的场价格战。由于这种恶性的价格的战争,导致了一个行业的亏损和处于崩溃的边缘,很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思考。从企业内部来讲,企业的竞争已经变成一种速度和信息的战争,快鱼吃慢鱼的故事已经讲了很长时间,惠普并购康柏已经成为一种定式。这么大一个企业怎么会被兼并呢?但是事实摆在面前。要解决这个压力问题,企业就必需要进行CRM的建设,考虑如何发展客户,保留客户,通过建立一个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万后芬:《顾客导向的变更与质量意识的变革》,载《场营销导刊》年第1期 2. 武永红、范秀成:《基于顾客价值的企业竞争力理论的整合》,载《经济科学》年第1期。 3. 王中华:《营销渠道策略理论的演进》,载《IT时代周刊》年第7期。 4. 董雅丽、陶利:《整合营销战略》,载《企业管理》年第6期。 5. 范云峰:《如何实施客户满意营销》,载《现代营销学苑版》年第7期 6. 付勇:《中国企业宏观营销风险研究》,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年第8期。 7. 傅光成:《“4P”、“4C”、“4S”三位一体的结合与应用》,载《华东经济管理》年第18卷第4期。 8. 刘旭明:《不断创新不断学习——访叶延红教授》,载《现代营销学苑版》年第3期。 9. 场营销导刊编辑部:《中国营销学科发展现状——访清华大学管理学院赵平教授》,载《场营销导刊》年第6期。 10. 张云起、赵国杰、李军:《从营销模式和技术创新中降低成本和风险》,载《管理世界》年第1期。
进而企业若想真正实现战略性发展就必须在制定、实施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的过程中保证创新性和发展性。在此,本论文将对国际营销的本质以及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策略,以期利于企业以及营销汲取儒家文化精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营销理论市场营销学新领域从消费需求的变化看我国企业产品营销观念的转变当代市场营销的三次革命现代美国市场营销教学与研究 西方银行市场营销观念的演进与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策略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市场营销专业建设之探索我对中国市场营销教育的一些看法论市场营销的两次革命浅谈西方金融营销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对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考等级营销初探管理教学市场营销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研究初探论近代早期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市场营销思想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市场营销观念的变化论市场营销的第二次革命营销异化与营销深化21世纪市场营销新观念综述营销观念的发展与博弈均衡——兼谈旅游企业的市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