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 一九三七,祸从天降,一二一三,古城沦丧。 侵华倭寇,掳掠烧杀,尸横遍野,血染长江。 三十余万,生灵涂炭,炼狱六周,哀哉国殇。 举世震惊,九州同悼,雪松纪年,寒梅怒放。 亘古浩劫,文明罹难,百年悲叹,警钟鸣响。 积贫积弱,山河蒙羞,内忧外患,国破家亡。 民族觉醒,独立解放,改革振兴,国运日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殷忧启圣,多难兴邦。 七十七载,青史昭彰,生生不息,山高水长。 二零一四,国家公祭,中外人士,齐聚广场。 白花致哀,庄严肃穆,丹忱抒写,和平诗章。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大德曰生,和气致祥。 和平发展,时代主题,民族复兴,世代梦想。 龙盘虎踞,彝训鼎铭,继往开来,永志不忘。
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溢于言表的热爱之情,渴望祖国早日统一的期盼之情以及对和平的向往。
此是第13份为此纪念日而作的《和平宣言》,也是第一次采用诗经体写作的《和平宣言》。作者为74岁南京市作协顾问冯亦同。
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之所以采用诗经体写作,意在用先贤智慧表达时代主题,将悲壮的历史追溯、庄严的和平祈愿,浓缩于240字的宣言中。自2002年起冯亦同已应邀执笔撰写了五次《和平宣言》,均是以散文体撰写。
《七子之歌》的背后
诗以言志,歌以咏情,《七子之歌》是中国现代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闻一多先生创作于1925年,其用拟人手法,将我国当时被列强掠去的香港、澳门等七处“失地”比作远离母亲的七个孩子。
哭诉他们受尽列强欺凌、渴望回到祖国母亲怀抱的强烈情感。诗中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溢于言表的热爱之情,渴望祖国早日统一的期盼之情。
近日,南京书展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向日葵计划——诗行南京”2019面南京市中小学生诵读学传活动,现场数十名中小学生收到了作家冯亦同亲手送出的《南京诗歌地图》一书。活动开始前,作家冯亦同与凤凰网江苏进行了深度交流。作为南京首部诗歌地图,它的出现与《南京历代经典诗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16年,《南京历代经典诗词》出版,同年9月,作家冯亦同受邀汇编一本5万字的的诗词手册。在此处汇编中,由《南京历代经典诗词》进化而来的新编诗词手册与地图产生了关联。该手册一经印刷便被一抢而空,紧接着南京出版社希望冯亦同能创作出一本属于南京这个古城的诗歌地图。由此作者冯亦同表示,没有《南京历代经典诗词》这本书,自己也不可能写出这本新书《南京诗歌地图》。在本书的卷首语中,作者冯亦同自己写了一首现代诗,他说道:“这是我用现代诗向古诗致敬。”在内容的选取和撰写上,冯亦同表示:“《南京诗歌地图》的诗歌选量只有《南京历代经典诗词》一半,但我做的更多的是去充实内容、将注解完善的更加细致、增添了小博士内容,让这本书更加适合儿童阅读。”“这20万字的《南京诗歌地图》我编纂了1年,我把自己对古诗词的理解、对南京掌故的掌控倾注于这本书中。南京这座城市和李白有着很大的联系,在这本书中共有6首李白写的诗,其中包括一首和南京凤凰台有关的诗。”在作者的眼中诸如凤凰台乌衣巷等南京的历史著名地点都是存在我们身边不说话的见证。在随后的介绍中,作者冯亦同说了一组数字“85974046”并表示这是他给《南京诗歌地图》起的一个密码。他解释道:“在南京2500年的历史长河中,数以万计的南京诗词中,我选取了85位诗人、97首诗,书中放了40幅明代状元的画,46个小博士内容,因此以此密码来代指《南京诗歌地图》。”
作为一个文人,冯亦同如果能为这个城市服务,哪怕留下一个字,那都是终生的荣耀。冯亦同以中华民族最为古老而美好的诗歌题材,以中华先贤流传千年的遗训来撰写首篇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和平宣言》,就是想表达中国民众对战争的痛恶,对亡者的哀痛和对和平的期待,作为一位诗人,这是冯亦同莫大的荣幸。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劳动法》相比有重大调整。鉴于此,本人特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使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呢?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那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第二 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第三 法定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第四 意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 (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 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七)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 (八)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 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 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 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你好,这个论文并不难,前提是你学过合同法。我的建议是你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论述这个问题,首先说明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哪些可以采用非书面合同;然后阐述两者孰优孰劣,再有为什么合同法如此规定;最后阐述如果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后果,即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没采用,采用与否均可的,却强制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启发,大家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加油吧!
1、论我国《海商法》的特点 2、论海商法的基本原则 3、论提单的功能 4、论海上保险的原则 5、论保函的性质 6、论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7、论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 8、海运代理人制度研究 9、论船舶优先权 10、论海事仲裁 11、国家海事欺诈问题研究 12、国际船舶融资的法律与实践 13、船舶优先权制度研究 14、船舶扣押制度研究 15、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延迟交付 16、提单欺诈及其防范和法律救济 17、租船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18、海运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19、电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
1. 初论无罪推定原则 2.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完善 3. 对合同法第286条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4.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 5.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6. 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的调查报告 7.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8. 合同解除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9. 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10.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11. 劳动力派遣法律研究 12.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13. 论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4. 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15.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16.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7. 论税收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 18. 论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完善 19.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 论现代法律文化与民族婚姻的冲突 21. 论消费行为中的最终解释权 22. 浅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23.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4. 认定渎职罪相关问题的探析 25. 如何实现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 26.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27. 试论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28. 试论人民调解的创新与发展 29. 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30. 试论我国刑事赔偿中的“错误逮捕” 31.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32. 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问题探讨及建议 33. 洗钱犯罪研究 34.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对策 35.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研究 36. 浅析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关系 37. 保证人放弃主债时效抗辩时能否行使追偿权辨析 38. 论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39.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承担 40. 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41. 设立中公司法律地位探析 42. 论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4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监管 44. 论企业社会责任——一种法经济学的解读 45. 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以B2B交易市场为视角 46. 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47. 域名不正当抢注的法律规制 48. 论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与制度思考 49. 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50. 论利益相关者对重整企业的社会责任 51. 浅议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52.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53. 论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55. 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特点 56. “无讼”与中国古代司法 57. “无为而治”法哲学的分析及当代意义 58. 从理想到现实——试论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 59. 从天理到人情——论自然法本质的演变 60. 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的失去 61. 论西方平等观念的确立及其影响 62. 西方自然法的演变与发展 63. 正义与法律关系的新论 64. 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特点浅探 65. 中国式衡平——论宋代司法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 66. 浅析法家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 67. 权利意识的现代解读—论我国公民人身权的发展与保护 68. 法治社会中应然性的精神核心—自由:法治的核心价值 69. 论法律的权威性 70. 论我国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71. 论人权保障之全球化 72. 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73. 浅论清朝律与例的关系 74. 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75. 浅谈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 76. 1946:《中华民国宪法》评析 77. 中国古代服制的作用——以唐代服制为代表进行研究 78. 论我国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79. 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80. 贵州苗族习惯法研究——以“贵州省台江县反排寨”为例 81. 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82.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 83. 简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构想 84. 论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85. 从先占原则论钓鱼岛的地位 86. 我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问题 87. 论南北关系的新变化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 88. 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89. 多哈回合的发展趋势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90. 探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以国民待遇为视角 91. 试析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92. 浅析可转让排污权交易与最优排污量控制 93. 侦察监督中的检警关系 94. 论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 95. 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96. 对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反思 97.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98. 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 99.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100. 论民事诉讼契约 101. 论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102. 论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03. 论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104. 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05.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106.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107.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108.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109. 论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110.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111. 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12.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113. 论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114. 论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115. 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116. 论仲裁的受案范围 117.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118. 浅论民事诉讼的目的 119. 浅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120. 浅谈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21.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122. 试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23. 完善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若干思考 124.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125. 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126. 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浅论我国商业贿赂罪的现状及立法完善 128. 中国生存权意义探讨 129.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30. 我国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131. 人大官员代表减少的宪政意义 132. 浅论我国违宪审查专责机构的构建 133. 浅论农民工住房权 13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初探 13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监督 13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137. 论行政复议司法化 138. 论贵州省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139.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140.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141.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142.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143.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144.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145.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146.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147.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148.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49.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150.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151.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152.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153.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154.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155.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156. 论洗钱罪 157. 论刑罚的目的 158.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159.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160.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161.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162.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3.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64. 论自首 165.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166. 浅析非法行医罪 167. 青少年暴力犯罪与暴力亚文化 168. 论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与约束 169. 探析盗窃代币卡犯罪既、未遂的认定 170. 我国死刑废止后的制度完善 171. 对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的初步研究 172.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问题的探讨 173. 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174. 论公司要约收购 175. 论器官移植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 176. 论善意取得的客体 177.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范围 178.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效力 179. 论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80. 浅论祖传物品的法律保护 181. 浅述著作权侵权行为 182. 浅析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 183. 浅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84. 浅议票据无因性 185. 商品房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研究 186. 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187. 试论中小股东利益的实体保护机制 188.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 189. 作品角色的权利属性及保护 190. 保险法律体系历史演进比较研究 191.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探讨
独立董事制度
动物的互惠互助 你知道吗?动物之间不光有生存竞争,还有互惠互助呢。 蜜獾(huān)和导蜜鸟是一对好伙伴,它们常常相互合作,共同捣毁蜂巢。野蜂常把巢筑在高高的树上,蜜獾不容易找到它。目光敏锐的导蜜鸟发现了树上的蜂巢后,使去寻找蜜獾。为了引起蜜獾的注意,导蜜鸟往往扇动着翅膀,做出特殊的动作,并发出“嗒嗒”的声音,蜜獾得到信号,便匆匆赶来,爬上树去,咬碎蜂巢,赶走野蜂,吃掉蜂蜜。导蜜鸟站在一旁,等蜜獾美餐一顿后,再去独自享用蜂房里的蜂蜡。 海葵虾和红海葵也合作得很好。海葵虾的两只大螯(áo)各自夹着一只红海葵,整天东游西荡。一旦遇到危险,海葵虾立即提起红海葵,红海葵便用有毒的触手对付来犯者。这样,海葵虾可以到处觅食,不必为安全担忧;而红海葵只要收集海葵虾吃剩的食物就足可以饱腹了。 鳄鱼和千鸟的互惠互利更为有趣。千鸟不但在凶猛的鳄鱼身上寻找小虫吃,还进入鳄鱼的口腔中,啄食残留的鱼、蚌、蛙的肉屑和寄生在里面的水蛀,帮助鳄鱼清洁口腔。有时鳄鱼把大口一闭,千鸟就被关在里边。然而你不必为千鸟担心,只要千鸟轻轻用喙击打鳄鱼的上下颚,鳄鱼就会张开大嘴,让千鸟飞出来。 [伟人故事] 马克思和恩格斯 马克思与恩格斯这两位革命巨人之间的友谊,是世界上的任何友谊都没法比的。马克思对恩格斯的才能十分敬佩,说自己总是踏着恩格斯的脚印走。而恩格斯总是认为马克思的才能要超过自己,在他们的共同事业中,马克思是第一提琴手而自己是第二提琴手。《资本论》这部经典著作的写作及出版,就是他们伟大友谊的结晶。 1848年大革命失败后,恩格斯不得不回到曼彻斯特营业所,从事商务活动。这使恩格斯十分懊恼,他曾不止一次地把它称作是“该死的生意经”。并且不止一次地下决心:永远摆脱这些事,去干他喜爱的政治活动和科学研究。然而,当恩格斯想到:被迫流亡英国伦敦的马克思一家经常以面包和土豆充饥,过着贫困的生活时,他就抛开弃商念头,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并取得了成功。这样做,为的是能在物质上帮助马克思,从而使朋友,也使共产主义运动最优秀的思想家得到保存,使《资本论》早日写成并得以出版。 于是,每个月,有时甚至是每个星期,都有一张张一英镑、二英镑、五英镑或十英镑的汇票从曼彻斯特寄往伦敦。1864年,恩格斯成为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的合伙人,开始对马克思大力援助。几年后,他把公司合伙股权卖出以后,每年赠给马克思350英镑。这些钱加起来,大大超过恩格斯的家庭开支。 从马克思来说,也正是为了对刚刚兴起的科学社会主义进行有效的指导,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的根本缺陷,才接受了恩格斯这种帮助。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所有的一切,无论是金钱或是学问,都是不分彼此的。 虽然他们分开了20年,但他们在思想上的共同生活并没有终止。他们每天要通信,谈论政治和科学问题。在一段时间,马克思把阅读恩格斯的来信看作是最愉快的事情。他常常拿着信自言自语,好像正在和恩格斯交谈似的。 “嗯,不对,反正情况不是这样……” “在这一点上你对了!” 马克思说着说着竟高兴得流出了眼泪。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那样地相互尊重,在他们看来,任何人对他们的思想和著作的批评都不及他们彼此交换意见那样意义重大。于是,一有机会,恩格斯便摆脱商务,跑回伦敦。他俩天天见面,不是在这个家里,就是在那个家里。讨论问题时,他们在屋子里,各自沿着一条对角走来走去,一连谈上几个钟头。有时两人一前一后,半晌不吭一声地踱步,直到取得一致的意见为止。于是,两人就放声大笑起来。 1867年8月16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天凌晨两点,马克思向他的战友报告说,《资本论》第一卷所有印张(一共49个印张)的校对工作,都已结束。他兴奋极了,写信对恩格斯说: “这一卷能够完成,只是得力于你!没有你为我而作的牺牲,这样三大卷的大部头著作,是我不能完成的,我拥抱你,感激之至!” 《资本论》于1867年9月14日在德国汉堡出版,这是整个国际工人运动中,具有伟大意义的大事,也是两位巨人友谊的结晶。 这种理解的友谊是那样深厚,甚至一直延续到马克思逝世之后。 马克思在病重期间,曾告诉女儿爱琳娜说,希望恩格斯能为他尚未出版的《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做出点什么”来。当然,即使马克思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恩格斯也会去做的。 从1883年马克思逝世时起,整整十年,恩格斯放下自己的工作,尽力从事《资本论》后两卷手稿的整理、出版,补充了许多材料,重新撰写了一些篇章,使《资本论》得以在1885年和1894年问世。 [合作范例] 协作精神的杰出范例 1945年,瑞典皇家医学院决定将该年度的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授予弗(fú)洛里、弗莱(lái)明和钱恩三人。授奖词中把青霉素的发现称为“现代医学史上最有价值的贡献”,并特别强调指出,这是“不同科学方法为了共同目标而协作的杰出范例。”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人类经常遭受到病菌的侵害。很多人由于受病菌感染,往往不治而终。然而,当时的医生对这些病菌了解甚少,在疾病面前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做垂死挣扎。 伦敦大学圣玛丽医学院的英国细菌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希望*自己的科学研究来改变这个状况。十几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探求消灭病菌的方法,研制杀死这些人类死敌的药物。1928年夏季,弗莱明发现一种绿色霉菌的分泌物能有效地杀死凶恶的葡萄球菌。他把这种绿色霉菌称为青霉菌,把青霉菌的分泌物命名为青霉素。 在一次聚会上,弗莱明向英国一位大人物说起了自己的发现。那位大人物好心建议道:“弗莱明,你发财的机会来了啊。想想看,这种青霉素在今后医药上的用途有多大?你赶快去申请制造青霉素的专利权,从今以后,你和你的家人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为生计发愁了。” 当时,弗莱明家累很重,还时常需要亲戚们的接济,所以这位大人物的建议也让弗莱明心动。但经过一番考虑,他还是谢绝了这一建议。他在给这位大人物的信中写道:“为了我自己和我一家人的荣华富贵,有意无意地去危害无数人的生命,我不忍心。” 弗莱明知道,要把滤液中含量极少的青霉素提炼出来,并制成一种临床使用的药物,光凭他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还需要许许多多科学家的共同努力。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在英国皇家《实验病理季刊》上把自己的发现公布于众,并呼吁更多的科学家参与到这一研究工作中来。 英国病理学家霍(huò)华德•沃尔特•弗洛里也一直在对天然的抗菌物质进行研究。他历来主张不同学科的学者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弗莱明的发现公布以后,弗洛里决定和才华出众的德国生物化学家钱恩一起,共同进行青霉素的系统研究。 从1939年开始,在弗洛里的主持下,一批热心的科学家自愿组成了实验攻关小组。细菌学家加德纳和山德士负责青霉素培养,钱恩负责从滤液中提取青霉素。山德士还研究出一种能测定青霉素含量的简便方法。培养液中青霉素的含量是极少的,要处理好几吨的滤液,才能得到一点点青霉素。科学家每天要洗刷几百个大玻璃瓶,培制十多吨培养液,还要接种、分离、干燥……工作十分艰苦。但科学家们都不以为苦,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研制出青霉素制剂,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福音。 1940年,弗洛里等终于得到了最初的青霉素制品,它的杀菌能力空前强大。这时,正好附近有家医院收治了一位严重感染的病人,他被送进医院时已经神志不清。虽然医生尽最大力量进行抢救,用了大量药物,仍未能见效。弗洛里把青霉素溶液缓缓地注入病人的静脉,病人很快清醒过来,体温也逐渐恢复正常。之后,他们又用青霉素制品治疗一批被葡萄球菌感染的病人,结果病人都迅速恢复了健康。 然而,从青霉菌中提炼出来的青霉素实在太少了,远远满足不了医学上的需要。为了寻找高产菌种,解决青霉素含量过少的问题,弗洛里等人四处奔波,从各地的土壤、垃圾堆和发霉的食品中分离出几百种霉菌标本,逐一加以研究、比较。功夫不负苦心人,他们在垃圾箱的西瓜皮上找到了高产的优良菌种,使青霉素的产量成倍增长。同时,他们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提炼方法,不断提高青霉素制品的纯度,使它能成为临床用药。 青霉素的大量生产和广泛应用,使许多恶性疾病再也不能猖(chāng)獗(jué),无数面临死亡威胁的病人得到挽救,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青霉素医治了成千上万的伤病员。人们一致把青霉素和原子弹、雷达并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三大发明发现。 [故事城堡] 团结的力量 古时候有一个农夫,他总共有8个儿子。这些男孩子自小就总是打打闹闹,争争吵吵,让他们的父亲费了不少心。日子一天天过去,农夫越来越老了,儿子们越长越大,可这吵吵闹闹的脾气一点也没见改好,老父亲为此日夜担忧。 于是有一天,农夫去请教村里最有学问的长老,希望他能帮助想出一个好办法,让这些不懂事的儿子明白他们这样做是多么的愚蠢。 长老让农夫把他的儿子都叫到一起,然后取出8根筷子,一根一根地分别递到他们手里,说:“你们使劲地把筷子折断吧。” “折断这么细的筷子还需要使劲吗?哈哈,真是可笑!”男孩们嘲笑地说。果然他们轻轻一用力就把手里的筷子折断了。 这时,长老又取出8根筷子,用绳子把它们紧紧地扎在一起,说:“那么现在呢,你们谁能折断这一捆筷子?” 最大的儿子抢先拿过筷子,两手使劲用力,脸都涨红了,这捆筷子还是好好的,连弯都没有弯一下。其他的男孩也很不服气地都试了试,可是没有人能把筷子折断。 农夫感激地看着长老,对儿子们说:“孩子们,你们能体会到这里面的意义吗?你们成天争吵不休,每个人都只顾自己,就像是一根细细的筷子,很容易就会被折断。而细细的筷子团结在一起都有了这么大的力量,何况是你们这8个强壮的人呢?” 这番话让男孩们终于明白了团结的力量,也认识到自己以往的行为给父亲带来了多大的烦恼。他们轻声地互相道歉着,亲亲密密地搀扶着老父亲回家去了。 2、合作 书法术语。唐代孙过庭《书谱》称:“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雕疏。”旧时行家们习惯于将书写得理想和精彩的作品称为“合作”。如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引张怀瓘、二王等书录:“(王)献之尝与简文帝十纸,题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作,愿卿存之。’” 成语:戮力同心 、同心协力 、同舟共济 、同心合力 、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 、患难与共 名人名言:1、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先秦·孟子 �2、团结就是力量。——谚语 �3、一个人像一块砖砌在大礼堂的墙里,是谁也动不得的;但是丢在路上,挡人走路是 要被人一脚踢开的。——艾思奇 �4、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俗语 �5、二人同心,其力断金。——《易经》 �6、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吕氏春秋》 �7、民齐者强。——荀况 �8、唯宽可以容人,唯厚可以载物。——薛宣 �9、聪明人与朋友同行,步调总是齐一的。——法国谚语 �10、一致是强有力的,而纷争易于被征服。——伊索 �11、若不团结,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拉封丹 �12、上下同欲者胜。——孙武 �13、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奥斯特 洛夫斯基 �14、人心齐,泰山移。——中国谚语 �15、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三国.孙 权 �16、五人团结一只虎,十人团结一条龙,百人团结像泰山。——邓中夏 �17、人们在一起可以做出单独一个人所不能做出的事业;智慧+双手+力量结合在一 起,几乎是万能的。——美.韦伯斯特 �18、凡是经过考验的朋友,就应该把他们紧紧地团结在你的周围。——英.莎士比亚 �19、团结就有力量和智慧,没有诚意实行平等或平等不充分,就不可能有持久而真诚 的团结。——英.欧文 �20、单个的人是软弱无力的,就像漂流的鲁滨逊一样,只有同别人在一起,他才能完 成许多事业。——德.叔本华 �21、不管努力的目标是什么,不管他干什么,他单枪匹马总是没有力量的。合群永远 是一切善良思想的人的最高需要。——德.歌德 �22.小合作有小成就,大合作有大成就,不合作就很难有什么成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我也不例外。在我的成长的过程中挫折是最多的。挫折使我一次次地伤心,但又一次次地使我完善自己。挫折有多种多样的,它们在不同地方面影响着我 挫折在成绩上影响着我。我考试的时侯总是粗心大意或者是发挥失常而考不好。因此父母与老师总是会批评我。而正是因为这些失败,使我在下一次考试之中不再马虎而取得业优异成绩。 挫折在生活中影响着我。记得小时候我在学习骑自行车时,先开始每骑三步或五步都要摔交,可是尽管如此我还忍着痛苦与失败时沮丧的心情,不畏挫折,迎难而上。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着骑起来,也正是这些摔交的挫折中使我最终学会了骑车。 挫折还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影响着我,但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已一一的淡忘,一时之间很难将它们写下来。但是我深信它在我成长过程中不断地影响着我。因此,我从不畏惧挫折。挫折看起来可怕,但它才是真正对我们有益的东西,它能改造我们,完善我们,让我们迎接挫折吧!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有这样一个有趣而另人深思的实验,把一只青蛙冷不防扔进滚烫的油锅里,青蛙能出人意料地一跃而出,逃离陷境。然后又把同一只青蛙放在逐渐加热的水锅里,这次它感到舒服惬意,以致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却欲跃乏力,最终葬身锅底。由这个实验我们可以看出,青蛙对眼前的危险反映敏感,对还没有到来的危险反映迟钝。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在这方面也是如此,正如孟子所说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人生旅途中,逆境催人警醒,激人奋进,而安逸优越的环境却消磨人的意志,使人耽于安乐,尽享舒适,常常一事无成。有的人甚至在安逸之时沉溺酒色,自我毁灭。这于青蛙临难时的奋起一跃和温水中的卧以待毙是何其相似。 “生于忧患”是千古不变的名言,春秋时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是它最好的注册。那时,勾践屈服求和,卑身事吴,卧薪尝胆,又经“十年生聚,十年数训”,终于转弱为强,起兵灭掉吴国,成为一代霸主,勾践何能得以复国?这是亡国之辱的忧患使他发愤、催他奋起的结果。这说明,当困难重重、欲退无路时,人们常常能显出非凡的毅力,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潜能,拼死杀出重围,开拓出一条生路。 但是,有了生路,有了安逸,人们却往往不能很好地把握,而“死于安乐”。这方面的例子莫过于闯王了。1644年春,闯王攻入北京,以为天下以定,大功告成。那些农民出身的新官僚把起义时打天下的叱咤风云的气魄丧失殆尽,只图在北京城中享受安乐,“日日过年”,李自成想早日称帝、牛金星想当太平宰相,诸将想营造府第。当清兵入关,明朝武装卷土重来时,起义军却一败不可收拾。这令我想起欧阳修说的“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这句话老。险情环生时人们能睁大眼睛去拼搏,因此化险为夷;安逸享乐中却意志消退,锐气全无,结果一败涂地。
1.管仲和鲍叔牙。管仲家贫,自幼刻苦自学,通“诗”、“书”,懂礼仪,知识丰富,武艺高强。他和挚友鲍叔牙分别做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师傅。齐襄公十二年(前686年),齐国动乱,公孙无知杀死齐襄王,自立为君。一年后,公孙无知又被杀,齐国一时无君。逃亡在外的公子纠和小白,都力争尽快赶回国内夺取君位。管仲为使纠当上国君,埋伏中途欲射杀小白,箭射在小白的铜制衣带钩上。小白装死,在鲍叔牙的协助下抢先回国,登上君位。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齐桓公。桓公即位,设法杀死了公子纠,也要杀死射了自己一箭的仇敌管仲。鲍叔牙极力劝阻,指出管仲乃天下奇才,要桓公为齐国强盛着想,忘掉旧怨,重用管仲。桓公接受了建议,接管仲回国,不久即拜为相,主持政事。管仲得以施展全部才华。 2.三国时期,曹操手下的张辽,乐进共守合肥.一次孙权发乒十万来攻,二人是五子良将之二,同等功绩,以前素有矛盾,但面对强敌,仍能互补互助,共进共退.终于大破敌军. 3.古代日本的老渔民发现如果将几条剩性活泼的沙丁鱼放入一群被打捞的懒惰的鲇鱼当中.由于好动的沙丁鱼在鲇鱼中乱窜,给鲇鱼带来一中危机感,它们奋力游动,从而避免了由于窒息而亡.这便是有名的鲇与效应. 1.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一种“龟兔双赢理论”。龟兔赛了多次,互有输赢。后来,龟兔合作,兔子把乌龟驮在背上跑到河边,然后乌龟又把兔子驮在背上游过河去。这就是“双赢”,竞争对手也可以是合作伙伴。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想成就一番大事,必须靠大家的共同努力。纵观古今中外,凡是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士不都是善于合作的典范吗? 2.台湾广告界有句名言:与其被国际化,不如去国际化。 3.其实,树有长短,人分高低,水有清浊,面分丑俊,芸芸众生忙碌在大千世界,他们都离不开竞争与合作。竞争与合作永远是紧密相连的一对联体兄弟,是两种不同的人际互动关系。 1.有一年世界原油价格大涨,哈默的对手对东欧国家的石油输出量都略有增加,惟独哈默石油输出量明显减少,这让许多人非常不解。黑人记者杰西克·库思千方百计找到了哈默,就这个问题请教他。哈默说了一段让他终生难忘的话:“关照别人就是关照自己。那些总想在竞争中出人头地的人如果知道,关照别人需要的只是一点点的理解和大度,却能赢来意想不到的收获,那他一定会后悔不迭。关照是一种最有力量的方式,也是一条最好的路。” 2.马克思说得好,协作不仅可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是“创造一种生产力”,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神奇效果。聪明的人不但要积极与伙伴合作,也要勇于与竞争对手合作并从中获益。 3.美国商界有句名言:"如果你不能战胜对手,就加入到他们中间去。"现代竞争,不再是"你死我活",而是更高层次的竞争与合作,现代企业追求的不再是"单赢",而是"双赢"和"多赢"。 1. 一个美国成功人士说过:"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句话说的没错.每个很要好的朋友,很可能在某些因素下成为敌人,毕竟金钱,名利的诱惑是很大的,我们不能保证人都能对朋友忠诚.更有可能,着只是外表的朋友.敌人也是一样的,我们没有永远的敌人,就像中考,考场上,我们都是竞争的对手,谁也不会因为什么关系而放弃自己的学业.但是,在平常学习中,我们一起学习,互相帮助,着就是朋友是合作,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生下来就要竞争,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着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忽然做给了我们内充分的准备,竞争给了我们表现的机会.我们要合作也要竞争,要成为双赢的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步,才有竞争的资格。
在21世纪,中国大大小小的官有成千上万,但真正对党,对中国忠心的又有几个?“铺张浪费”是中华名族自古以来不提倡的作风,大家提倡“清廉为荣,腐败为耻”。可是在我们的身边,铺张浪费的人又何指一个?从六零年饿过来的人吃馍馍下意识地用捧捧起来,生怕馍坨坨掉渣渣对不起肚子。周总理生前最注重勤俭,一件睡衣,邓妈妈戴着老花镜补丁上面追补丁,看的人鼻子直酸到心疼。尚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铺张浪费可耻,人人得而诛之。 就拿去年的大年夜来说吧,每个饭店都推出了一系列的套餐。可那名字听起来怪怪地,叫什么“鸡年鸿运”、“招财进宝”、“岁岁平安”……等。你知不知道这些套餐价格可不斐,一套起码八千八百八十八,有的一万甚至是一万以上。可就有某些虚荣心强的人,为了图个吉利,让人家知道自己是个大款,就大摆宴席,而且不是一桌一摆。一摆起码就是两、三桌,这样一来,自己的钱花出去了,可别人菜没吃多少,可那些人还会心疼自己花出去的冤枉钱吗? 可是,我们的领袖毛泽东主席就不一样了。他和他的同龄人一样,年年都不会忘记自己的生日。但是在1943年12月26日,毛泽东50岁生日。在中国,50岁生日可谓大寿,延安城内有人准备为毛泽东搞个庆典,但毛泽东严辞拒绝。因此,毛泽东的50寿辰就在战火硝烟中悄悄地度过了。1953年12月26日,毛泽东60岁生辰。这是花甲之寿,中国人自古至今均极为重视,毛泽东也看重这一转变,因为自花甲往后,他就可以称老人家了。但是,毛泽东只在家里摆了一桌酒席,自个儿庆贺一番。毛泽东不是不想热热闹闹地过生日,他也是中国人,当然也很重视这一节日,但他觉得自己是领袖,不能在生日这件事上带头搞庆典。因为在他看来,国穷民困之际大吃大喝无疑是伤天害理,而且中国人重视生日送礼,如果党内盛行此风,也会败坏党风、政风。因此,从延安时期起,毛泽东便公开反对搞生日庆典活动。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庆贺生日不会使人长寿,因此并无必要庆贺。”在党内,他多次告诫党员、干部:不要搞生日宴会、不准收受礼品、不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毛泽东这么说了,不仅是要求别人,更是要求自己。因此,他一贯反对人们为他祝寿。 我们小学生可不能像那些贪官一样铺张浪费,一定要像毛主席学习!你看毛主席身为一位拥有至高无上权位的领袖,毛泽东本可以每年过上一次热热闹闹、丰盛无比的生日。然而,毛泽东从延安时代起,便倡导党内“不祝寿,不送礼”。解放后,他更是以身作则,严厉禁止党内祝寿送礼之风。因此,毛泽东宁肯平平淡淡过生日,决不开“祝寿送礼”之风。作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因该去发扬祖国的优良美德,不要为了自己过一个生日而要求父母带自己去肯德鸡或麦当劳,要想想父母挣钱的辛苦。同时想想山区里那些失学的儿童,他们还学也没得上,更别提要怎样为自己过生日。想到他们,我们每一个少先队员要节省自己每一分钱,去帮助那些失学儿童,让他们也和我们一样能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同时我要提醒那些大款和贪官们不要去摆什么“鸿门大宴”和收受别人的贿赂,多想想那些需用帮助的失学儿童和那些孤残儿童吧!让我们每个人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根据形势与政策,我们要依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学实现共同富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反杜林论》等著作中,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视角,探讨了劳动者摆脱剥削和压迫的现实途径,提出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使得“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的重大论断。
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的共同富裕之路也做了设想,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消费资料的分配,还是实行不同形式的劳动量交换,这一阶段的共同富裕不代表平均富裕,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才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有生产力极度发达,才能成为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基础。
全面富裕
共同富裕是以物质的共同富裕为基础的,这是共同富裕的最重要的内容。然而,仅有物质生活的富裕,这种富裕与现代文明是相背离的。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既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共同富裕的主要内容。
物质生活的富裕、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人的自身文明素质的提高,这几方面有机结合,才能构成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
人们向往过上富足有尊严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是全民的美好愿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当今世界,我国的制度优势日渐凸显,党领导全体人民建成了全面小康的社会,完成了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未来,我们正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大步前行。然而,共同富裕不是简单粗暴的杀富济贫,而是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去创造财富来实现的。共同创造,把财富的蛋糕做大,让国家富裕起来。大河有水小河满,只有总量提上去,才能真正实现富裕。现今社会,我们的财富资源呈现总量不足和分布不均两方面问题。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只盯着贫富差距,更要通过全民的共同奋斗创造更多的价值。各行各业都是社会发展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每一个角色分工都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要大力弘扬奋斗拼搏的创业精神,通过多种手段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要鼓励诚实劳动,保护合法收入。要摒弃好逸恶劳的恶习,剔除等靠要等不健康思想。让奋斗成就劳动者,让奋斗成为财富汇集的源泉。 科学分配,把财富的蛋糕切好,让人民富裕起来。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是调节居民收入的核心手段,财富的初始分配方案尤为重要,要在顶层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在劳动创造价值的衡量标准上科学把控,将奋斗转化价值,通过奋斗实现富裕。要避免一刀切式的调节手段,共同富裕的实现要因地制宜,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要根据时代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精准施策。通过税收政策等再分配手段确保共同富裕的目标得以实现,体现公平公正性。公共财富的投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将公共财富用于公共事业不仅解决了财富分配的问题,也直接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结果。 勤俭节约,把财富的蛋糕传下去,才能有持久的富裕。富裕的本质是资源充沛,而很多宝贵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人的生活需要消耗资源,但不能无度挥霍,万贯家财不知勤俭持家也早晚会败光。财富需要创造,也需要守护,要树立正确财富观,坚持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鼓励适度消费,坚决遏制奢侈浪费现象。要珍视富裕美好的生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严格限制。大力开发清洁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富裕干净且可持续的未来,让子孙后代守护好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实现且必能实现,富裕不单指物质上的富足,也包含精神文化上的丰富多彩,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精神财富需要传承,需要持续创造。只有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才能创造出物质生活富裕、精神文化灿烂的美好明天,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
强!这是每个中国人所拥有的同样的中国梦!假如让你写一篇以富强为话题的 高考 作文 ,你会怎样写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三富强作文 议论文 5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三富强作文议论文1
中国拥有上下5000年的历史,有着辽阔的土地,有着壮丽的山河,有着丰富的矿产,有着强大的军事,有着悠久的历史 文化 ,还有着13亿爱国的人民,这就是我们富强的中国。
早在几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汉字,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后来又慢慢创造出造纸术,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四大发明,这都是中国人民的智慧。现在的生活中,我国的军事变得更加强大,科技也越来越先进。每当新闻节目中看到其他地区陷入大乱时,我们却处在和平盛世。这和平是多么可贵呀!
生在这和平年代,一定要好好珍惜这可贵的和平。现在无论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整天看的不是纪录片和关于科技发展的影片,却整天沉迷在网络游戏和娱乐节目、明星真人秀当中。对大事不管不问,天天去了解那些所谓/自己喜欢的明星家事,不去了解发展历史和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却整天买那些明星的海报、动画片等等。80%的小学生理想是做明星做歌手,想当科学家的却少有人在。这一代中国人怎么了?这样下去,人们就会变得没有灵魂。因为我们小学生就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只有现在努力学习,才能够让祖国母亲更强大。
我们是中国人,有着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这是我们的标志,我们的血管里流淌着中国人的热血,无论我们走到哪儿,都不能忘记自己的祖国。在平时的生活中,偶尔追追星,看看娱乐节目完全没有问题,但是绝对不能沉迷其中。
我们要有一颗爱国的心,我们是龙的传人,要时刻不忘祖国母亲和炎黄子孙受到的屈辱,有一个让祖国更繁荣富强的梦想。
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应该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
高三富强作文议论文2
现代生活离不开科技,我们衣食住行用都凝结着科技发展的成果。科技创新是人类智慧的展现,科技突飞提进,改变了我们生活面貌,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搭上科技的快车,我们的生活将更加充满浪漫和激情。
在飞往太空的道路上,中国人在不断探索和追求,在古代,中国人民走在世界的前面;在今天我们也在急起直追。1970年,我国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成为世界上第五个独立研制和发射卫星的国家。1999年,我国第一艘试验飞船“神舟”,号发射成功。2003年10月16日,“神舟”五号载人飞船成功着陆,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2008年,“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我国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掌握出舱技术的国家,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人类基因组研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有人说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命科学将显示出灿烂的前景。2000年6月,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了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工作框架图”。2002年2月又公布了人类基因组“精细图”。我国是参与改变了人类基因研究的国际格局,显示了中国的科技实力,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航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第三科技革命迅猛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的兴起,把这一革命浪潮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方面推进,并推动了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产力,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值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才,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越来越决定着各国在全球政治,经济舞台的地位和尊严。为此,我国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科技发展上的差距,争取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在享受科技成果带来的轻松和方便时,还应该深刻认识到所有重大的科学发展,每一次重大的科技进步,都是与科技家的辛勤思考和艰难探索分不开的。
尽管在科技的大道上没有平坦的通路,但是在科学精神的激励下人类科学探索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正因为这样,社会才得已发展。我们要树立和弘扬科学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勇于创新的人。
高三富强作文议论文3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富强了!
不错,中国真的在逐渐走向富强,可是现在已经达到了吗?然而,没有。
纵观千年来的中国富强发展史,那些建造小康社会,代表大会,为水资源干枯的各种方案,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南水北调都对我国发展,富强起到了很好的开端。但目前,中国还没有正真富强起来。
就拿铺马路这种简单的事说起。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路面非“黑”即“白”(黑色沥青和白色水泥两种颜色),而在欧洲,如英国、德国、荷兰等国,彩色路面已较为普及。通过道路颜色的不同,如红、绿、蓝、黄等,提示不同车辆的驾驶者在规定的路面上行驶,从而避免了车辆的混行,大大增强了安全性。做以比较中国,这种路面只有北京,上海,香港在使用这种。
从根本的衣食住行来说,物价已经涨的吓人了。而收入的涨幅却远比不上物价的涨幅。所以,“民众的共同富裕”也是中国走向富强的重点。从“中国乞丐为什么这么多”这个话题可以看出小康社会还没有起到一定的作用。在国外人人平等,从不出现有乞丐这种情况,不工作的人和每天上班的人都可以得到相应的金钱。(他们给没有工作的人定时补贴)。所以,民众的共同富裕对我们,对国家和国家将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地位,不容忽视。
马路的颜色、我们的共同富裕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从这点点滴滴可以看出,中国现在正是走向新一时代的阶段。
在平时生活中,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它说明中国并不富强。不是我们说祖国的不好,这是事实,无法改变。从两方面来说,中国的经济和民众的共同富裕都没有达到大家所理想的,期待的。
中国富强了吗?民众富强了吗?国家的富强仅仅和金钱有关吗?没有,不是。我发现:在近代中国变化过程中,中国主要向西方学习,并不能说不能富强,只是效果慢了些。正真想让中国富强起来,首先要做到:自由,民主。还要勇于不断探索,向强国学习!
高三富强作文议论文4
曾几何时,年仅12岁的周恩来做出了令全班师生震撼的发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题记
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学习知识;学习知识又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自己的未来抑或是同周恩来一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目光短浅者,看重的乃是个人利益,这些人为的是书中的黄金屋,颜如玉而奋斗,单为自己人着想。目光远大之人,则担负着兴复国家的重任。古今往来,此类人物不胜枚举。
以《离骚》闻名的屈原,自出生以来,便被赋予重任。为此,他饱读诗书,无论政治方面抑或是军事方面,他都不肯放过,均把它们当作醇酒,细细品味。然而,他醉心于书中,都不忘国家之兴衰。自他有能力执事后,便倾心竭力,将毕生所学投入到国家社稷的建设中。
但因时事所限,屈原的壮志未能实现,这也未免有些遗憾。不过,由此看出,读书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国家,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奋斗。读书充实了我们的知识,提高了我们的能力,但当我们拥有这些能力之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答案是肯定的,投身于国家建设中去。
建设祖国的重任已被先人承担,当今世界留给我们这一代人民的重任,可是将自己的国家送上富强的道路。在今天这个科技异常发达的时代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就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至于处在竞争中的劣势。
发展科技的前提,是要有不断更新的知识供应,才能将科技创新,进而提高科技水平,占据市场中的有力地位。然而,读书是完成这一愿望的 措施 。读书,一方面可以从书中得到前人的知识,进而扩充自己的知识,使之不断的积累发酵,进而产生新的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能从中 总结 经验 教训,避免走发展的弯路。这样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使自己的国家处于不败之地。
所以请记住:为国家之富强而读书。
高三富强作文议论文5
历史的点点滴滴如散落在偌大沙滩上的沙石贝壳,我悄悄走过,时而拾起一两颗打动心灵的贝壳,寄出一份梦想,蹲下投放。中国梦,流淌在岁月。
沙滩上有一颗饱经沧桑的贝壳,那是中国遥遥五千年的 故事 。从黄帝开创历史到如今的我们诵读历史,我看到的太多,每个中国人都拥有着同样的中国梦。富强!富强!中国梦的 口号 在继续。中国梦流淌过每个日日夜夜、每个中国人的内心。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地震、泥石流、洪灾,还是会有饱经沧桑后成功的微笑。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收藏 岁月流淌过的每一个中国梦,战于世,立一生之梦
沙滩上有一颗闪亮的贝壳,那是中国奥运会、世博、嫦娥二号成功发射的故事。当一阵阵掌声雷鸣般响起,当世界举目投足于中国时,我知道,中国的光芒已散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国梦还在继续,我们的视线还在执着,默默献上自己微薄的力量。这是一个梦,一个叫作中国梦,一个被每一个中国人所深呼的梦。我以心的维度仰视奖牌下每一个奋斗的身影,倾听每一声临近中国梦的足音,俯身捧起岁月流淌过的荣誉,扬手敬礼,大声喊出自己的中国梦。
沙滩上有一颗铭记的贝壳,那是羁旅在外的中国人的故事。我清楚的看到,有人客于异国,却随身带着中国的泥土,有人在奥运会直播前呐喊中国万岁,有人在参加外国记者采访时说:“我是中国人,我们都共有一个梦,她叫中国梦!”是的,那就是我们的中国梦,一份信仰,一份怀念,一份奋斗,到处都迷漫着中国梦的味道。就算在异国他乡,我们都还能轻哼着国歌的旋律,心怀着祖国,铭记着中国梦,力创美好未来。
潮起潮落,我坐在偌大的沙滩上,看着眼前正在富强的中国,阳光透过云彩照射在我身上。我站了起来,嘴角轻轻咧开,怀着一份坚强,一份荣耀,一份铭记,轻轻拾起几颗贝壳,珍藏在身,勉励自己,心中已准备好,种下中国梦,创造美好的未来。
中国梦,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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