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屎 热屎我了 就差中暑了
杜青林: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非常高兴参加世界经济宣言组委会主办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并与大家一起解读中国经济发展问题,在这里我就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向大家做一些简要的介绍。介绍三个问题,一,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就。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有13亿人口,多数在农村,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坚持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强调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民长期的艰苦奋斗实现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到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民生活从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以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解决了全球近21%人口吃穿的问题,不仅为中国改革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也为人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把加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实行了一系列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一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粮食水平有所恢复,去年早稻、夏粮增长,主产区、非主产区大多增产,粮食总产量、单位面积产量同步增加。粮食总产的增量和单产平均的水平创历史最高水平。当前秋冬种粮食面积,特别是小麦的种植面积又比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去年是1997年以来中国农民增收形势最好的一年。重量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同时也是近五年来农村贫困人口数下降最多的一年。三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的新的进展,四大粮食作物优势产业带已初步形成,三大优质棉区,使棉面积和总产占全国的99%左右。两大优势苹果产区的面积和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东北地区牛肉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6%,西北等四个肉羊产区占全国总产量的81%,沿海长江中下游地区水产品出口量占全国出口量的98%,农产品的品种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农产品快速发展。畜牧业产值首次突破了万亿元的大关。防禽流感取得了重大胜利,订单农业持续发展,初步形成多层次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农产品进出口和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全面增长的良好势头。四是农业科技进步明显加快,超级稻研究取得了新成果,产品优、抗病强的新品种。去年在科技提升行动示范区,水稻平均亩产提高了10%。冬小麦亩产提高了15%,农业作业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农村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农村的税费改革进入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和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农业税收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土地专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市场化进一步加快。市场机制对农业配置机制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六是农村社会作业取得重要进展,各项投入开支越来越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状况有了积极变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加快。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形势为稳定国民经济全局作出了好的贡献,成为这次国家宏观调控的突出亮点。这些新成就的取得最关键、最具决定性因素的是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农业措施的巨大效应。中央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预见性、根本性,务实管用成效显著。特别是各地农业部门在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措施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和深刻启示。主要表现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在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落实中央扶持农业的政策为发展动力,通过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坚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围绕这两大目标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坚持创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思路和机制。适应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改进方法、方式,切实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增强解决农村工作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研究新情况,强化法制手段,推动上下连动,全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二,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面对农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耕地资源、淡水资源十分匮乏,耕地面积扩大的潜力有限,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的潜力有限,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粮食科技短期内难有突破性、重大成果。单产提高的潜力有限,粮食产量波动较大。去年粮食总产与1998年历史最高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短期内难以根本奏效。进一步扩大粮食生产的难度很大。二是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尚未建立。农产品价格上升的空间有限,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制约各种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有限,农民就业渠道难以拓宽。总体上来看,资源增收持续增长的障碍还没有消除,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很大。三是农业发展面临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中国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某些方面还不适应经济快速增长和人们消费快速变化提出的更高要求。农业投资投入不足,农村资金短缺,生产要素持续外流,农业推广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薄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都不完善,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后过渡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市场资源约束机制加剧,国内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进一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难度很大。解决好上述这些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第三个问题,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中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也处在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新阶段。胡锦涛主席指出纵观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支持农业带有普遍的趋向,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刻贯彻胡锦涛主席两个趋向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大力加强农业综合能力生产建设,深入推荐农业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继续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本目标是粮食产量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大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用地养地,构建耕地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国家优质粮食产业的建设。重点抓好主产区的生产,稳定加大粮食面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二深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秀产品结构,重点发展生态、高效、安全的农产品。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增强农业科技的市场作用,加大技术研究,重点搞好超级稻的攻关,推出一批有主导技术。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的工程,组织重大科技推广的行动。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主导品种及配套技术的示范区,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业机械化等推广,围绕主要品种、主要技术采用多渠道的培训。四,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继续发展订单农业,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有效利益连接机制,按照民办民营民收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强农产品的营销,建设绿色通道,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开展质量监管。突出抓好种子市场、农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于管理等农业七大体系,构建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新兴农业保障体系,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七,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业税的减免落实到户,推动粮食生产体制的各项改革,发展农村新兴医疗,在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推动农村先进文化发展、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们坚信经过中国政府和亿万农民的不懈努力,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将稳步提高,中国农村社会将更加繁荣,中国农民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谢谢大家。
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目录】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五.结论 【摘要】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本文以这两个例子为主要对象调查研究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关键词】三农 农民增收 农业产业化 以工补农【正文】一.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民增收“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为不但农业所生产的粮食和其他食物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农业更是发展工业的原始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是轻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和工业品的广大市场;是稳定社会、支撑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离开农业这个基础,什么事业都不可能发展,这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所以国家更是把“三农”问题放在了重要位置上,而“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键又是农民。因为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主体,农民的地位决定着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兴衰。而且农民以占中国大多数人口来算,其收入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GDP水平的高低,所以农民的问题又体现在增加其收入上,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农业的进一步向国外开放,给外国农产品以“国民待遇”,会给中国农业带来很强的冲击,影响农民收入。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成为现阶段国家经济的重中之重。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我家所在的城市——聊城,地处鲁西三省交界处,工业起点低,加上区位、人才、技术等制约因素,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560万人口中近80%的人在农村,所以解决“三农”问题在聊城显得尤为重要。聊城“三农”问题正是集中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长不上去,也就是说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如何使农民实现增收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在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单纯依靠农业是不行的,所以近些年,聊城通过进行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战略两种途径的探索,做大做强了一批农村的龙头企业,来突破“三农”问题的瓶颈。聊城工业在全市GDP中的比重由前几年的只有30%多,到2001年达到43%左右,2002年达到46.1%,再到2006年达到50,3%。与此相反,农业在全市GDP比重则每年降两到三个百分点,2002年是25.6%,2006年是22.1%。企业发展,农民富裕,这是突破三农困境的一种新的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尝试。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⒈ 工业化促使农民增收目前,时风集团的30000多工人,大部分来自农村,一年发放工资3个多亿,按照其所在县—高唐的30万农业人口计算,每个人增收1000元,而且农业机械行业主要是面向农村的,他们的很多配件厂都在农村里,不在城市,因此他们解决的都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更多的农民的增收。工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比农业本身要大的多。时风去年生产107.5万辆发动机,96.1万辆农用车,19.7万台拖拉机,实现销售收入84.8亿元,利税4.5亿元。在高唐,近300家大小企业给时风提供配件,有2000辆运输车从事时风产品物流,从业人员达10000余人,加上提供配件、运输的外地人共有十多万人,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进程,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⒉ 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民就业聊城市阳谷县的凤祥集团是我国排名第三的鸡肉供应商,是集分鸡肉、熟制品、调味品、保健品等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中国肉类食品企业50强之一。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8.26亿元,利税10073万元。近年来,凤祥集团以“公司+合作社+农场”的基本运行模式,大刀阔斧地走出贸工农一体化、养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他们建起了1800个规模的鸡舍,投入近1亿元。6000多户农民利用这些养殖场进行肉鸡饲养,凤祥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对外运输等五统一措施,为农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免费送饲料、免费运输等服务,涉及三省12县的农民为其提供了6000万只鸡的产量,占其总产量的80%。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达到12000人,带动山东、河南、河北省数十万农民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而且禽流感时,顶着风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正常价格收购农民10000吨鸡,养鸡户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凤祥还发动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通过加工转化玉米和牧草,带动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同时由此影响到的运输业和第三产业等,每年创造经济效益接近4个亿。从凤祥的经验来看,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有效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以工补农更是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位于中原油田采油三厂的莘县古云镇依靠自身区位优势,倾力加大措施改善投资环境,使全镇民营企业迅猛发展。到去年底,全镇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6亿元,年晚场工商税收2300万元,形成了以化工、玻璃制品、纸制品、塑料编织等四大支柱产业,成功地安排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更是用政府资金反哺以工补农,先后发放了大量资金来补贴镇上的养蚕户;修村级路;减收清淤款等,有力扶持了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⒈ 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解决了农民增收的问题,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则实实在在地充实了政府的钱袋。为什么有的地方老是侵害农民的利益,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地方手里没钱,没有实力就解决不了农村里的问题。以时风集团所在县—高唐为例,其原来就三四万人,现在几个大企业一发展,高唐有钱了,把乡镇干部工资与县里的拉平了,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直接统一发放,过去老是靠乡镇养,所谓乡镇养就是向农民伸手,现在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了。像去年停征了农业特产税,停收了公益事业金。⒉ 财政的充盈使得政府在农村的投资有足够的支撑,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⑴ 从2006年开始,实施三年村村通油路工程,去年投资4.2亿元。修了3480公里的油路。涉及1801个村。2007年计划投资5个多亿,修4000公里,通2000多个村,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国债及地方自筹,不向农民摊派一分钱。⑵ 2006年投资5500万,解决人畜吃水困难。聊城地处黄河滩区,地表水质比较差,水咸。去年提前完成了吃水攻坚计划,解决了43万农民吃水难题。⑶ 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使乡村孩子上学有了良好的学习环境。⑷ 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对外输出工作,近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⑸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非典之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乡镇两级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制,重点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从2007年开始,准备用三年时间,改造30所中心卫生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已完成6个乡镇试点,即将直接在县试点。⑹ 重点开发的“名、特、优、新”的支柱产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使优质产品取得专用标志。品牌是进入市场的钥匙,强化品牌意识,发挥品牌优势和品牌效益。⑺ 强化产品的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拓名优产品国内外市场。如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举办或参加各种类型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开设产品专营点、专卖店等,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五.结论总之,工业的发展,扩大了税源,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大范围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了农民生活的质量。而两者的共同发展又使政府财政日渐充盈,使政府有足够的实力去反哺农业、农村和农民,支持农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是一个发展和长期的问题,现在农民问题依然复杂,但随着政府政策和农村经济改革与社会的发展,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出路的。
对三农问题的思考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对三农问题的思考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三农”问题怎么了
“三农”是当今我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我国经济正常发展。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弄清“三农”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弄明白“三农”问题的关键,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才能抓住重点,事半功倍。
“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农民,因为这三个名词或三种事物间都有一定的关系,或者是说它们前面都有一个“农”字,所以,人们把它合起来称为“三农”。但是,详细考虑一下,“三农”问题虽然相互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又不是属于一个大问题中的三个小问题,没有办法把它们合并在一起,它们又是各自独立的。
“三农”之所以成为“三农”问题,不是说它们现在的情况非常良好,而是说它们都存在着不能不重视和不得不尽快加以解决并且如果不重视和不尽快加以解决就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的问题。“三农”问题到底已经怎么样了?有些人用一个判断词和一个形容词和它们分别组合在一起说:农业真危险、农村真穷、农民真苦,说明“三农”问题现在的境况,说明“三农”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这种形容是贴切的话,解决“三农”问题对我们来说,确实已经是迫在眉睫和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但是,“三农”问题是怎样出现的昵?在三个问题中,是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各自单独出现昵,还是互为因果先后出现的昵?如果是前者,每一个“三农”问题中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关键问题是什么昵T如果是后者,又是谁先影响了谁,关键的原因是什么昵?是农村真穷导致了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农业真危险导致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还是农民真苦导致了他们不想干农业,导致了农业危险和农村真穷昵?
二、农村在“三农”问题中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农村为什么穷?是因为它是农村吗?是因为它是搞农业的人住的村子而穷了吗?详细分析起来,农村在农业和农民二者中,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农村所以成为农村,是因为是农民住的村子,才叫做农村。农民所以成为农民,是因为他从事了农业生产。如果他们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了商业,那他就只能是商人而不能是农民;或者他从事了工业生产,那就只能是工人,也不是农民。农村只是一个居住着什么性质的人的地方的名词,而它本身不对任何一个个人起限制作用,所以,我们不能说居住在农村的人都一定是真实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不但他们可以不进行农业生产,可以进行其他的工作(那样的话,他们就不是实际的农民,而是名不副实的农民,而且,还可以从农村走出去,到城市里去居住,成为城市市民。农村真穷,其实也只不过还是说农民真穷的。农民真苦,也可以说是农村真苦,但是,还是说农民苦的。再者,如果农民富起来了,农村自然也就不穷了。在事关经济的问题上,“农民”和“农村”说的是同一个问题,只不过是着眼点不同罢了。因此,“三农”问题之所以会成为“三农”问题,只不过是加了一个“农村”问题,以此概括地全面一点。但是,在实际上,却没有说出更多的问题,而只是说了两个问题,是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而农村只不过是一个陪衬。农村问题,并非“三农”问题要说的主要问题,所以,“三农”问题就只是两个问题了,我们只用说农业问题与农民问题就可以了。
因此,上面假设第一个因果关系问题,是农村真穷导致了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假设,是不存在的,农村真穷不是导致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重要原因或者关键问题。
三、中国农业在正常发展着,不存在根本上的危险性
我们再来看农业。
“农业真危险”是不是农业生产本身的原因导致的昵?农业生产发展本身的因素有许多,比如土地的多少、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工具的先进与落后,是不是有足够的就业者在进行农业生产等等其他的一些因素。但是,这四个方面是起着最关键或者最重要的作用。
说到土地,中国同其他国家比起来,不是绝对的多。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现实看,我国的土地可以基本供应我国人民生活和生产的需要,粮食生产基本上是安全的。1980年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不但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经常面临卖粮难的问题。只要政策得当,结构合理,在不断发展中,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自满自足是没有困难的。
说到科学技术,自从建国以后,在农业方面,发展也非常迅速,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一天比一天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粮食亩产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种子得到了改良,化肥、农药、灭草剂等得到更加广泛的使用,粮食单产由解放初期的x、二百斤到五百斤,再由五百斤到一千斤,并且还在不断上升着。虽然,同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发展的速度是不慢的,并且,还在迅速发展着。可以断定,在不久的将来,赶上发达国家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再来看农业的生产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生产机器在农业生产中基本上代替了人力和畜力。拖拉机、收割机、水泵等在绝大部分地区成为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工具,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如果条件允许,一个农民驾驶着拖拉机或者收割机在一天8个小时的劳动中至少可以耕种50亩以上的土地或者收割50亩以上的庄稼。农业生产力还在飞速发展。
最后,我们来看有没有足够的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就业。
建国以后,虽然我们准备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我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强国,但是,以农业为基础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后来,一度要求全民大搞农业,农业生产有着充足的劳动力。改革开放以后,农业人口的比例有所减少,但是还是相当多,占了总人口的2/3以上。农业生产中有着足够的劳动力。我们只是看农业生产这一个方面,这不能是“农业真危险”的原因,只要科学技术和农业生产力在发展,不管在已经只需要1个人就足以种植得非常好的500亩土地上有1个劳动者,有10个劳动者还是有100个劳动者,劳动者过多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繁重了与轻松了的差别,但不能产生土地效益的差别。如果有土地生产效益差别的话,也是微不足道的。至于农民本身所产生的问题,只能是在分析农民问题时的事情。
通过以上分析,在当前并没有农业危险的迹象。虽然,我们在以后的分析中,会看到农民真苦导致农民没有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甚至抛荒土地,但是,这种现象不是因为在农业生产上就业的人数不足,反而是因为在农业生产上就业的人数太多了。所以,不属于我们在这里研究的重要问题,而是要放到研究“农民真苦”的时候再研究。所以,农业生产本身是不存在“农业真危险”的基本原因。
至于农业与农村、农民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是存在的。农业怎么样了,就决定了农村和农民是怎么样了,这是一个正比例关系的问题。农业生产正常发展,决定了农村和农民的景象非常正常。所以,“农业真危险导致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的推论是不能成立的。
四、“农民真苦”是农民自身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农民。我们先从农民本身来研究。导致农民贫穷和富裕的`内在因素有哪些昵?有劳动对象也即耕地的多少与肥沃程度问题,有使用的生产力问题,有科学技术的问题,有农民的劳动生产素质问题。
我们先来看耕地问题。
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里,虽然因为荒芜和开垦能够减少和增加耕地的数量,但是,因为总土地面积有限,增加不是无限的。再加上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限制,就决定了即使能够无限量的开发,也只能是在满足需求的数量上,多余的土地就会自动退出耕地而荒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农产品的数量剧增,产生了卖粮难的问题,在“退耕还林”之前,有一些劣等土地就退出了耕地而荒芜了。因此,耕地面积不是可以随意增加的。但是,这不影响农民的耕地多了,农民的收入就高经济就相对富裕;耕地少了,农民的收入就少经济就相对的贫困。耕地的肥沃程度也是如此。当前中国农民的耕地数量虽然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而不同,但是,在现有的农业生产力下,耕地同农民所使用的生产力比较起来,相差相当的远,因此,农民的收入虽然有着差别,但是,他们的农业生产收入同他们使用的生产力相比起来,差距非常大,只有1%-2%。所以,从整体来看,农民是非常穷的。
在农业生产力问题上,我们在上面已经有所分析。同科学技术一样,都在迅速地发展着。其实,科学技术的应用同样也是生产力的增加。生产力的增长,可以使农民在单位的耕地上和单位的劳动时间中增加效益。因而,生产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应用,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起作用,我们就只能得出结论,农民也会富裕起来。所以,我们可以说,农民的贫穷与生产力有关,也与生产力无关。说与生产力有关,一是说在生产力的增长中,农民的生产活动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经济也有所变化;二是说生产力的增长还远远不够。说与生产力无关,是因为农民的收入同生产力的增长远远不成比例,农民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效果。
科学技术问题也是如此。但是,科学技术在另一方面也就是农民的劳动生产的素质问题。同样,从一般情况上说,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越高,则农民收入越多、经济越富;反之,则农民收入越少、经济越穷。这只是一般情况,是说在耕地相当的情况下。在耕地太少的情况下,甚至还有可能减少农民的收入。在用人力畜力的情况下,农民有足以满足自己耕种的30余亩土地,有耕牛和简单的生产工具,农民耕种一亩地不投入任何资金可以收获粮食300斤,每斤按0.6元计,有0.6元x300斤=180元的收入。在使用拖拉机、收割机、优良种子、化肥、农药的情况下,因为农民只有3~5亩土地,没有办法用拖拉机与收割机等,只好请他人为自己耕种收割。所以,耕种一亩地需要耕种和收割费用60元,优良种子、化肥、农药等240元的情况下,可以收获800斤粮食,有0.6元x800斤=480元的毛收入。如果减去投入部分,还有480元-60元-240元=180元,和过去的人力、畜力时的情况一样。但是,由于土地太少,在过去需要投入3~5天就可以耕种好一亩土地的情况下,现在就得用30天左右。所以,实际的效益减少了,农民就更加贫穷了,不得不靠为他人打工来维持生活。
这样看来,“农民真苦”与农业的关系不大,关键的问题是农民自身的问题。
五、农民自身的问题在于农民太多了农民自身的关键问题在什么地方?
在农民自身的内在因素里,有土地问题,有生产力问题,有科学技术问题,有农民的生产劳动的素质问题。现在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农民的收入过少而经济贫穷?
在前面,从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没有什么另外的原因,生产力、科学技术、以及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都和农民的收入或者富裕程度是正比例关系,即,它们愈提高,农民的收入就愈提高,农民就愈经济富裕。现在就只有土地问题在这几个问题中起到了左右它们的作用。虽然说,土地数量多了,农民的收入就多,就富裕,但是,土地少了,不但使农民的收入少了,富裕程度减少了,而且也降低了生产力、科学技术、以及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的效果,因而也抑制了这几个方面的发展,所以,土地问题又可以起相反的作用,因而,土地问题就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个问题简单地分析一下。因为土地太少,不但农民买拖拉机和收割机供自己生产不合算,而且也使拖拉机、收割机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在小块土地上耕种、收割回头多,机器空转多,行驶和操作都放慢了,特别是在地块之间的频繁移动,更是浪费时间与劳动力。在土地非常之少时,农民使用科学技术和提高自己的农业生产劳动素质都会形成收益小于投入,是不合算的。所以,土地数量问题在这里起了巨大的作用。
因此,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重要的是农民所能耕种的土地数量问题。
但是,我们在前面谈到土地问题时曾经说到,可以供农民耕种的土地的数量不但受到土地面积限制,而且也受到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限制。如果农民耕种的土地过多,农产品自己消费不了,而又没有足够的国际市场,不但会成为农民收入的障碍,而且,也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在,美国给农业以大量的扶持和补贴,表面上是解决了就业问题,在实际上是美国经济的一个包袱。在中国,对农产品的需求基本上已经饱和,而全体农民的耕地距满足的数量相差很远。假定说我国能够满足全体农民的耕地需求,农产品过量供给将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一场灾难。
那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昵?
其实,解决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只有一种办法,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有不同的办法。如果农民和土地都没有任何限制,可以自由缩减和膨胀,那么,如果土地多了,可以增加农民洳果农民多了,可以增加土地。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如果在既定的生产力下,需要的农民一定,土地可以自由增加,那么,就只有增加土地;反之,如果土地x定,农民少了,就只有增加农民,农民多了,就只有减少农民。土地的多少是一个相对的量。100万亩土地怎么样?是多还是少?如果面对的是一个农民,就是绝对的多洳果面对1000万农民,就是绝对的少。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在现有土地上生产的农产品基本满足了需求,所以,即使真的需要增加和能够增加土地,也不会有多大余地。如果满足现有农民生产的需求,需要增加百倍上下土地数量。这样,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讲,都是行不通的。所以,根据现实各方面的情况,不能说是土地太少了,只能说是农民太多了。所以,农民太多才是“三农”问题的关键问题。
六、农民太多致使农民贫困
中国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小农国家。“三十亩地一犋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是对过去的小农生产的形象写照。新中国在建立之后,就开始建立了东方红第一拖拉机厂。以后,农业机械厂、化肥厂、农药厂等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在大集体时代,如果说拖拉机、收割机的使用还不普遍、还不配套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30余年后的今天,拖拉机、收割机、优良种子、化肥、农药就已经普遍使用了,中国农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生产。
或许有人说,我国9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自己的农业机器,所以,还不能说农业生产已实现机械化,他们所据有的生产力还是非常低的。
但是,由于中国农业生产的特殊情况,我们不能根据农户占有的农业机械的比重来断定农业的生产力。因为单个农民所有的土地太少,有农业机械的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的使用率非常之低,这就使有农业机械的农民把为其他农户耕作作为主要任务,因而也使没有农业机械的农户都使用农业机器耕作。因而,除去条件恶劣,不适宜使用农业机器的地区,大部分可以使用的土地都使用了。农民自己没有,就雇用他人的农业机器使用。所以,可以说,中国农业的生产力是拖拉机耕种、收割机收割、用化肥施加肥料、用农药消灭害虫的生产力。
我们只假定,一个农民,开一台收割机一天可以收割50亩庄稼,开一台拖拉机,在一天也可以耕50亩土地。在10天收割500亩庄稼之后,再用10天时间,就可以把这500土地耕一遍。那么,剩下的10天时间可以作一些其他的工作,如平整土地、扒畦播种等。其他的事情如中耕、除草、灭害虫,甚而灌溉等等,可以用2~3个月时间。这样,每季耕种护理收割就是4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任务。一年两次种植,轮番作业,500亩土地,用8个月的劳动时间可以完成。
根据北方的情况,种一亩地,所需要种子在秋季种麦时要多一些,在夏季种秋时要少一些,平均每亩按25元算,两季需要50元左右。所施用的化肥每亩地每季需要一百多元,两季按250元。每季每亩使用农药,灭草齐等约为50元,两季共100元。这样,两季共需投入种子、化肥,农药等共计为50元+250元+100元=400元。我们再拿出80元予付浇地灌溉以及集体提留的开支。这样,一亩地在一年两季的耕作中共计投入480元左右。
在这样的生产力下,每亩地的收获就大大提高了。在南方,水稻高产,每亩每季可收水稻在1000斤以上。在北方,现在每亩收小麦也可达到1000斤左右。我们算的低一点,按每亩麦子收800斤计算。如果是大米,价格比较高,可以达到0.8元以上。但我们不按大米算,按北方的小麦和玉米的价格计。在有些时候,玉米每斤的价格不低于小麦的价格。我们折中算,均按每斤0.6元计,那么,每亩季可收获800斤粮食,这样,0.6元x800=480元。
这样,我们在一年的耕作中怡好投入了一季收获的粮食的价值。剩下了一季收获的粮食为整整一年耕作的纯收入,正好也是0.6元x800=480元。一个农民,一年的纯收入是480元x500=240000元=24万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能贫穷吗?
但是,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在1.5亩。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农户5口人,占有土地的总数就是1.5亩x5=7.5亩。这只是平均数。大多数地区只有一亩土地甚至只有5分土地。这样一个5口之家就只有5亩地或2.5亩土地。如果每亩收入480元,这三类不同的5口之家的总收入,依次为3600元、2400元、1200元。
农民在收割、耕种时,x季得用1个月的时间。一年耕种、收割两季,就需要用去两个月的时间。这里,7亩和5亩土地没有多大差别。因为他们自己并不实际进行收割、耕种的操作,只是在进行查看庄稼成熟与否以及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的事情,所需要的次数是相同的。但在实际上,这种劳动完全可以不要。在种500亩土地的农民那里,都是供应商直接送去的,并且由于数量大,所以价格也低。其余就是寻找、等待、侍侯有拖拉机、收割机的农民为自己耕种收割的非耕作空忙。农民用两个月的忙碌完成了请有农机的农民为自己一年两季的耕作。
有拖拉机、收割机的农民为他干了多长时间昵?如果我们按拖拉机每小时耕种5亩土地,收割机每小时收割5亩庄稼算,那么,给有7.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1.5小时时间的庄稼,耕种了1.5小时时间的地,共3小时的时间,两季6小时;给有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1个小时时间,耕种了1个小时时间,共2个小时时间,两季4小时;给有2.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0.5个小时时间,耕种了0.5个小时,共1个小时间,两季2小时。收割一亩小麦和耕一亩地都需30元至35元。我们按30元计,每亩一季需付出30元+30元=60元,一年两季,就要付出60元x2=120元。这样,有7.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900元;有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600元;有2.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300元。
农民耕种的土地太少,所以不能用卖粮的钱来付这笔费用,只有靠打工。在一般情况下,每月除去住宿吃饭能余下300元。如果按这样算,那么,900元就需要打工3个月,600元需要2个月,300元需要1个月。这样算起来,加上耕种收割所忙碌的2个月,种7.5亩土地的农户用了2个月+3个月=5个月的劳动完成了一年两季的农业耕作任务,实际是用5个月劳动进行了6个小时的农业劳动;种5亩土地的农户用了2个月+2个月=4个月的劳动进行了一年两季的农业耕作,实际上是用4个月的劳动完成了4小时的农业劳动;而种2.5亩土地的农户则是用2个月+1个月=3个月的劳动完成了2个小时的农耕劳动。这种劳动的实际效率是非常低的。可以说,只在1%左右。种7.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最高,收入是3600元+5个月=720元/月;种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次之,是2400元+4个月=600元/月;而种2.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最低,是1200元+3个月=400元/月。从平均的角度来看,农民当前的实际收入只是他们使用的生产力应该得到的收入的1%左右。如果按全年普及,月收入则更少。不足人均1.5亩土地的5口之家或者没有5口人的农民之家的收入就更加少了。这样,农民的生活就不能不贫苦。
由于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实际收入太少,不足于顺利进行农业生产和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不能不依靠出去打工取得收入来弥补不足部分;另x方面,打工的工资虽然比起在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就业的非农业人口要低许多倍,但是,比起进行农业生产的收入要高得多,所以,有的农民就宁愿抛荒土地也要去打工。但是,不是因为农民文化和技术的缺失(而这个方面只能是一个次要的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他们刚刚进入城市并且是一个在城市中没有可靠的地方立足的人,他们必须尽快找到工作才可以在城市中生活下去(虽然说只是城市需要他们作为劳动的后备补充力量才能够暂时在城市中存在,如果不是如此,他们是不能在城市中立足的),所以,他们和用人者比起来就更加不对等,再加上他们的农业生产收入太少,工资的底线要求太低,这些条件决定了他们打工收入(工资非常低下。他们虽然收入不高,还得从中付出住房费(由于他们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的房租也飞涨了、城市暂住费(名曰办暂住证成本费或者手续费)、交通花费等等,能够剩下的就更加少了。当然,他们也可以不去打工,而是搞养殖、搞手工业、搞多种经营、搞特产种植等等。一方面,虽然在这方面种类不少,但是,比起9.3亿农民来说,就显得特别的少了。所以,竞争激烈,很难长久赢利而不亏损。在全体农民都只有3~5亩土地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因为搞特产种植、多种经营激发粮食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资金少,还有几亩土地必须照料,不能池有不敢的因素)专营,所以成本高、收入低。因此,虽然农民进城打工、搞养殖、搞手工业、搞多种经营、搞特产种植等在顺利的情况下,比不搞要好,但是,正是他们的这种“半抱琵琶半掩面”的不能专营的处境,使得他们的收入非常低下,他们非常贫穷。
农民有“业”吗?有。但是,他们的“业”太少了,不能满足他们劳动的需要。所以人们不把农民的劳动看作工作,看作职业,因而他们的劳动没有高低,没有区别,也没有人考虑他们的职称。因为“不”需要。农业是“业”吗?是也不是,闹不清楚。没有人把去进行农业生产看作就业,但是,还是把没有“业”可从的或者已经失去“从业”资格的人塞到农业上来,或者用以后的好工作、高收入作为筹码吸引人们暂时到农业生产中去。农民永远不会失业,尽管农业只是满足了农民1%左右的劳动需要。农业有科学吗洧。但是,是硬塞进去的,所以,它在不科学中旋转。特别是在农业中缺少了经济科学,使资金浪费了生命,难以变成生龙活虎的资本,因而也枉费了劳动,使劳动的效率非常低。农民就是在这样的几乎是冰冷的没有生气的一潭死水中拼命挣扎,争取生存的契机,越来越同现代化拉开了距离,被边缘化,成为本来不应该贫穷的贫穷人。
七、“三农”提法的不良后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确实存在着“三农”但是,不存在什么“三农”问题。当然,如果我们细致地去考察,在“三农”中,不只是“农民”存在着贫穷问题,“农业”也存在着发展问题,或者说存在着赶上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问题;而“农村”昵,虽然贫穷可以说和“农民”的贫穷是统一的,但是,不是还存在诸如民主问题、社会和谐问题、文化教育问题、医疗卫生问题,优化环境问题等等问题吗?为什么说不存在“三农”问题昵?事实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认为,关于“农业”“农村”问题,是和其他许许多多方面的问题一样,不是应该提到重要地位必须下大力气作为非常重要的亟待解决问题。就象城市,难道我们不能总结出诸如城市建设、城市市民收入等等几个城市问题吗?但是,这些问题,是日常的需要解决的正常工作问题,不是国家发展的当前最为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所以,我们没有像提出“三农”问题那样提出“X城市”问题、“X文化”问题,“X工业”问题、“X服务业”问题、X等等其他问题。况且,在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即使“农村”“农业”真正存在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也是“农民太穷”引起的。例如医疗问题吧,如果农民的收入和市民的收入一样,那么,问题还会有那么严重吗?虽然说,我们在医疗问题上需要尽可能多给农民以帮助,但是,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要解决根本问题只有提高农民收入一个办法。所以,“三农”问题归结起来只是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太穷”的问题。其实,在我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农民太穷”只是问题的表象,而不是问题的原因,根本的原因只是农民太多了。解决农民贫穷的办法有许多个,但是,我们的救济、反哺、免税、普惠等等只能或多或少地缓和一下农民的眼前困境,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问题才是最为根本的办法。
把“三农”和“三农”问题等同起来,就含糊了事物的本来面目。使人们难以分清主次不能抓住重点,而把人们的认识约定到邪路上去。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会用错力量,因而不是事半功倍而是事倍功半。“三农”问题的提法使人们紧紧地把农民、农村、农业结合在一起,难以使农民脱离农业、农村的约束。如果我们只是提出“农民”问题,就非常容易看到是农民的经济贫穷问题,就非常容易看到农民太多了,就会把解决农民太多的问题放在第一位,从而抓住问题的要害,把主要力量放在问题的要害上,就能事半功倍而不是事倍功半,从而加速了解决“三农”问题的进程。
提出“三农”问题是有它的历史意义的,是对“农民”问题的初步认识。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三农”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以更加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
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目录】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五.结论 【摘要】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本文以这两个例子为主要对象调查研究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关键词】三农 农民增收 农业产业化 以工补农【正文】一.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民增收“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为不但农业所生产的粮食和其他食物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农业更是发展工业的原始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是轻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和工业品的广大市场;是稳定社会、支撑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离开农业这个基础,什么事业都不可能发展,这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所以国家更是把“三农”问题放在了重要位置上,而“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键又是农民。因为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主体,农民的地位决定着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兴衰。而且农民以占中国大多数人口来算,其收入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GDP水平的高低,所以农民的问题又体现在增加其收入上,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农业的进一步向国外开放,给外国农产品以“国民待遇”,会给中国农业带来很强的冲击,影响农民收入。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成为现阶段国家经济的重中之重。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我家所在的城市——聊城,地处鲁西三省交界处,工业起点低,加上区位、人才、技术等制约因素,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560万人口中近80%的人在农村,所以解决“三农”问题在聊城显得尤为重要。聊城“三农”问题正是集中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长不上去,也就是说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如何使农民实现增收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在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单纯依靠农业是不行的,所以近些年,聊城通过进行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战略两种途径的探索,做大做强了一批农村的龙头企业,来突破“三农”问题的瓶颈。聊城工业在全市GDP中的比重由前几年的只有30%多,到2001年达到43%左右,2002年达到46.1%,再到2006年达到50,3%。与此相反,农业在全市GDP比重则每年降两到三个百分点,2002年是25.6%,2006年是22.1%。企业发展,农民富裕,这是突破三农困境的一种新的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尝试。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⒈ 工业化促使农民增收目前,时风集团的30000多工人,大部分来自农村,一年发放工资3个多亿,按照其所在县—高唐的30万农业人口计算,每个人增收1000元,而且农业机械行业主要是面向农村的,他们的很多配件厂都在农村里,不在城市,因此他们解决的都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更多的农民的增收。工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比农业本身要大的多。时风去年生产107.5万辆发动机,96.1万辆农用车,19.7万台拖拉机,实现销售收入84.8亿元,利税4.5亿元。在高唐,近300家大小企业给时风提供配件,有2000辆运输车从事时风产品物流,从业人员达10000余人,加上提供配件、运输的外地人共有十多万人,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进程,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⒉ 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民就业聊城市阳谷县的凤祥集团是我国排名第三的鸡肉供应商,是集分鸡肉、熟制品、调味品、保健品等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中国肉类食品企业50强之一。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8.26亿元,利税10073万元。近年来,凤祥集团以“公司+合作社+农场”的基本运行模式,大刀阔斧地走出贸工农一体化、养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他们建起了1800个规模的鸡舍,投入近1亿元。6000多户农民利用这些养殖场进行肉鸡饲养,凤祥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对外运输等五统一措施,为农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免费送饲料、免费运输等服务,涉及三省12县的农民为其提供了6000万只鸡的产量,占其总产量的80%。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达到12000人,带动山东、河南、河北省数十万农民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而且禽流感时,顶着风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正常价格收购农民10000吨鸡,养鸡户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凤祥还发动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通过加工转化玉米和牧草,带动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同时由此影响到的运输业和第三产业等,每年创造经济效益接近4个亿。从凤祥的经验来看,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有效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以工补农更是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位于中原油田采油三厂的莘县古云镇依靠自身区位优势,倾力加大措施改善投资环境,使全镇民营企业迅猛发展。到去年底,全镇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6亿元,年晚场工商税收2300万元,形成了以化工、玻璃制品、纸制品、塑料编织等四大支柱产业,成功地安排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更是用政府资金反哺以工补农,先后发放了大量资金来补贴镇上的养蚕户;修村级路;减收清淤款等,有力扶持了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⒈ 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解决了农民增收的问题,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则实实在在地充实了政府的钱袋。为什么有的地方老是侵害农民的利益,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地方手里没钱,没有实力就解决不了农村里的问题。以时风集团所在县—高唐为例,其原来就三四万人,现在几个大企业一发展,高唐有钱了,把乡镇干部工资与县里的拉平了,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直接统一发放,过去老是靠乡镇养,所谓乡镇养就是向农民伸手,现在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了。像去年停征了农业特产税,停收了公益事业金。⒉ 财政的充盈使得政府在农村的投资有足够的支撑,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⑴ 从2006年开始,实施三年村村通油路工程,去年投资4.2亿元。修了3480公里的油路。涉及1801个村。2007年计划投资5个多亿,修4000公里,通2000多个村,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国债及地方自筹,不向农民摊派一分钱。⑵ 2006年投资5500万,解决人畜吃水困难。聊城地处黄河滩区,地表水质比较差,水咸。去年提前完成了吃水攻坚计划,解决了43万农民吃水难题。⑶ 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使乡村孩子上学有了良好的学习环境。⑷ 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对外输出工作,近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⑸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非典之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乡镇两级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制,重点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从2007年开始,准备用三年时间,改造30所中心卫生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已完成6个乡镇试点,即将直接在县试点。⑹ 重点开发的“名、特、优、新”的支柱产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使优质产品取得专用标志。品牌是进入市场的钥匙,强化品牌意识,发挥品牌优势和品牌效益。⑺ 强化产品的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拓名优产品国内外市场。如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举办或参加各种类型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开设产品专营点、专卖店等,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五.结论总之,工业的发展,扩大了税源,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大范围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了农民生活的质量。而两者的共同发展又使政府财政日渐充盈,使政府有足够的实力去反哺农业、农村和农民,支持农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是一个发展和长期的问题,现在农民问题依然复杂,但随着政府政策和农村经济改革与社会的发展,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出路的。
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目录】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五.结论 【摘要】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增收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本文以这两个例子为主要对象调查研究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关键词】三农 农民增收 农业产业化 以工补农【正文】一.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民增收“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为不但农业所生产的粮食和其他食物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农业更是发展工业的原始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是轻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和工业品的广大市场;是稳定社会、支撑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离开农业这个基础,什么事业都不可能发展,这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所以国家更是把“三农”问题放在了重要位置上,而“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键又是农民。因为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也是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主体,农民的地位决定着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兴衰。而且农民以占中国大多数人口来算,其收入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GDP水平的高低,所以农民的问题又体现在增加其收入上,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农业的进一步向国外开放,给外国农产品以“国民待遇”,会给中国农业带来很强的冲击,影响农民收入。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成为现阶段国家经济的重中之重。二.进行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新模式我家所在的城市——聊城,地处鲁西三省交界处,工业起点低,加上区位、人才、技术等制约因素,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560万人口中近80%的人在农村,所以解决“三农”问题在聊城显得尤为重要。聊城“三农”问题正是集中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长不上去,也就是说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如何使农民实现增收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在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单纯依靠农业是不行的,所以近些年,聊城通过进行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战略两种途径的探索,做大做强了一批农村的龙头企业,来突破“三农”问题的瓶颈。聊城工业在全市GDP中的比重由前几年的只有30%多,到2001年达到43%左右,2002年达到46.1%,再到2006年达到50,3%。与此相反,农业在全市GDP比重则每年降两到三个百分点,2002年是25.6%,2006年是22.1%。企业发展,农民富裕,这是突破三农困境的一种新的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尝试。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直接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其中以聊城市的时风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化企业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凤祥集团则带动了农民普遍的增收,这两者均是实施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代表性企业。⒈ 工业化促使农民增收目前,时风集团的30000多工人,大部分来自农村,一年发放工资3个多亿,按照其所在县—高唐的30万农业人口计算,每个人增收1000元,而且农业机械行业主要是面向农村的,他们的很多配件厂都在农村里,不在城市,因此他们解决的都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更多的农民的增收。工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比农业本身要大的多。时风去年生产107.5万辆发动机,96.1万辆农用车,19.7万台拖拉机,实现销售收入84.8亿元,利税4.5亿元。在高唐,近300家大小企业给时风提供配件,有2000辆运输车从事时风产品物流,从业人员达10000余人,加上提供配件、运输的外地人共有十多万人,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进程,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⒉ 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民就业聊城市阳谷县的凤祥集团是我国排名第三的鸡肉供应商,是集分鸡肉、熟制品、调味品、保健品等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中国肉类食品企业50强之一。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8.26亿元,利税10073万元。近年来,凤祥集团以“公司+合作社+农场”的基本运行模式,大刀阔斧地走出贸工农一体化、养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他们建起了1800个规模的鸡舍,投入近1亿元。6000多户农民利用这些养殖场进行肉鸡饲养,凤祥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对外运输等五统一措施,为农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免费送饲料、免费运输等服务,涉及三省12县的农民为其提供了6000万只鸡的产量,占其总产量的80%。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达到12000人,带动山东、河南、河北省数十万农民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而且禽流感时,顶着风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正常价格收购农民10000吨鸡,养鸡户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凤祥还发动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通过加工转化玉米和牧草,带动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同时由此影响到的运输业和第三产业等,每年创造经济效益接近4个亿。从凤祥的经验来看,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有效模式。三.以工补农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以工补农更是激活了特色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位于中原油田采油三厂的莘县古云镇依靠自身区位优势,倾力加大措施改善投资环境,使全镇民营企业迅猛发展。到去年底,全镇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6亿元,年晚场工商税收2300万元,形成了以化工、玻璃制品、纸制品、塑料编织等四大支柱产业,成功地安排了大批农村劳动力,更是用政府资金反哺以工补农,先后发放了大量资金来补贴镇上的养蚕户;修村级路;减收清淤款等,有力扶持了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民得到实惠⒈ 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解决了农民增收的问题,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则实实在在地充实了政府的钱袋。为什么有的地方老是侵害农民的利益,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地方手里没钱,没有实力就解决不了农村里的问题。以时风集团所在县—高唐为例,其原来就三四万人,现在几个大企业一发展,高唐有钱了,把乡镇干部工资与县里的拉平了,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直接统一发放,过去老是靠乡镇养,所谓乡镇养就是向农民伸手,现在真正减轻了农民负担了。像去年停征了农业特产税,停收了公益事业金。⒉ 财政的充盈使得政府在农村的投资有足够的支撑,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⑴ 从2006年开始,实施三年村村通油路工程,去年投资4.2亿元。修了3480公里的油路。涉及1801个村。2007年计划投资5个多亿,修4000公里,通2000多个村,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国债及地方自筹,不向农民摊派一分钱。⑵ 2006年投资5500万,解决人畜吃水困难。聊城地处黄河滩区,地表水质比较差,水咸。去年提前完成了吃水攻坚计划,解决了43万农民吃水难题。⑶ 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使乡村孩子上学有了良好的学习环境。⑷ 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对外输出工作,近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⑸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非典之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乡镇两级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制,重点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从2007年开始,准备用三年时间,改造30所中心卫生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已完成6个乡镇试点,即将直接在县试点。⑹ 重点开发的“名、特、优、新”的支柱产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使优质产品取得专用标志。品牌是进入市场的钥匙,强化品牌意识,发挥品牌优势和品牌效益。⑺ 强化产品的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拓名优产品国内外市场。如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举办或参加各种类型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开设产品专营点、专卖店等,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五.结论总之,工业的发展,扩大了税源,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大范围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了农民生活的质量。而两者的共同发展又使政府财政日渐充盈,使政府有足够的实力去反哺农业、农村和农民,支持农业,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是一个发展和长期的问题,现在农民问题依然复杂,但随着政府政策和农村经济改革与社会的发展,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出路的。
对三农问题的思考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对三农问题的思考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三农”问题怎么了
“三农”是当今我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我国经济正常发展。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弄清“三农”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弄明白“三农”问题的关键,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才能抓住重点,事半功倍。
“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农民,因为这三个名词或三种事物间都有一定的关系,或者是说它们前面都有一个“农”字,所以,人们把它合起来称为“三农”。但是,详细考虑一下,“三农”问题虽然相互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又不是属于一个大问题中的三个小问题,没有办法把它们合并在一起,它们又是各自独立的。
“三农”之所以成为“三农”问题,不是说它们现在的情况非常良好,而是说它们都存在着不能不重视和不得不尽快加以解决并且如果不重视和不尽快加以解决就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的问题。“三农”问题到底已经怎么样了?有些人用一个判断词和一个形容词和它们分别组合在一起说:农业真危险、农村真穷、农民真苦,说明“三农”问题现在的境况,说明“三农”问题的严重程度。如果这种形容是贴切的话,解决“三农”问题对我们来说,确实已经是迫在眉睫和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但是,“三农”问题是怎样出现的昵?在三个问题中,是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各自单独出现昵,还是互为因果先后出现的昵?如果是前者,每一个“三农”问题中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关键问题是什么昵T如果是后者,又是谁先影响了谁,关键的原因是什么昵?是农村真穷导致了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农业真危险导致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还是农民真苦导致了他们不想干农业,导致了农业危险和农村真穷昵?
二、农村在“三农”问题中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农村为什么穷?是因为它是农村吗?是因为它是搞农业的人住的村子而穷了吗?详细分析起来,农村在农业和农民二者中,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农村所以成为农村,是因为是农民住的村子,才叫做农村。农民所以成为农民,是因为他从事了农业生产。如果他们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了商业,那他就只能是商人而不能是农民;或者他从事了工业生产,那就只能是工人,也不是农民。农村只是一个居住着什么性质的人的地方的名词,而它本身不对任何一个个人起限制作用,所以,我们不能说居住在农村的人都一定是真实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不但他们可以不进行农业生产,可以进行其他的工作(那样的话,他们就不是实际的农民,而是名不副实的农民,而且,还可以从农村走出去,到城市里去居住,成为城市市民。农村真穷,其实也只不过还是说农民真穷的。农民真苦,也可以说是农村真苦,但是,还是说农民苦的。再者,如果农民富起来了,农村自然也就不穷了。在事关经济的问题上,“农民”和“农村”说的是同一个问题,只不过是着眼点不同罢了。因此,“三农”问题之所以会成为“三农”问题,只不过是加了一个“农村”问题,以此概括地全面一点。但是,在实际上,却没有说出更多的问题,而只是说了两个问题,是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而农村只不过是一个陪衬。农村问题,并非“三农”问题要说的主要问题,所以,“三农”问题就只是两个问题了,我们只用说农业问题与农民问题就可以了。
因此,上面假设第一个因果关系问题,是农村真穷导致了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假设,是不存在的,农村真穷不是导致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重要原因或者关键问题。
三、中国农业在正常发展着,不存在根本上的危险性
我们再来看农业。
“农业真危险”是不是农业生产本身的原因导致的昵?农业生产发展本身的因素有许多,比如土地的多少、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工具的先进与落后,是不是有足够的就业者在进行农业生产等等其他的一些因素。但是,这四个方面是起着最关键或者最重要的作用。
说到土地,中国同其他国家比起来,不是绝对的多。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现实看,我国的土地可以基本供应我国人民生活和生产的需要,粮食生产基本上是安全的。1980年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不但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经常面临卖粮难的问题。只要政策得当,结构合理,在不断发展中,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自满自足是没有困难的。
说到科学技术,自从建国以后,在农业方面,发展也非常迅速,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一天比一天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粮食亩产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种子得到了改良,化肥、农药、灭草剂等得到更加广泛的使用,粮食单产由解放初期的x、二百斤到五百斤,再由五百斤到一千斤,并且还在不断上升着。虽然,同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发展的速度是不慢的,并且,还在迅速发展着。可以断定,在不久的将来,赶上发达国家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再来看农业的生产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生产机器在农业生产中基本上代替了人力和畜力。拖拉机、收割机、水泵等在绝大部分地区成为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工具,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如果条件允许,一个农民驾驶着拖拉机或者收割机在一天8个小时的劳动中至少可以耕种50亩以上的土地或者收割50亩以上的庄稼。农业生产力还在飞速发展。
最后,我们来看有没有足够的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就业。
建国以后,虽然我们准备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我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强国,但是,以农业为基础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后来,一度要求全民大搞农业,农业生产有着充足的劳动力。改革开放以后,农业人口的比例有所减少,但是还是相当多,占了总人口的2/3以上。农业生产中有着足够的劳动力。我们只是看农业生产这一个方面,这不能是“农业真危险”的原因,只要科学技术和农业生产力在发展,不管在已经只需要1个人就足以种植得非常好的500亩土地上有1个劳动者,有10个劳动者还是有100个劳动者,劳动者过多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繁重了与轻松了的差别,但不能产生土地效益的差别。如果有土地生产效益差别的话,也是微不足道的。至于农民本身所产生的问题,只能是在分析农民问题时的事情。
通过以上分析,在当前并没有农业危险的迹象。虽然,我们在以后的分析中,会看到农民真苦导致农民没有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甚至抛荒土地,但是,这种现象不是因为在农业生产上就业的人数不足,反而是因为在农业生产上就业的人数太多了。所以,不属于我们在这里研究的重要问题,而是要放到研究“农民真苦”的时候再研究。所以,农业生产本身是不存在“农业真危险”的基本原因。
至于农业与农村、农民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是存在的。农业怎么样了,就决定了农村和农民是怎么样了,这是一个正比例关系的问题。农业生产正常发展,决定了农村和农民的景象非常正常。所以,“农业真危险导致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的推论是不能成立的。
四、“农民真苦”是农民自身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农民。我们先从农民本身来研究。导致农民贫穷和富裕的`内在因素有哪些昵?有劳动对象也即耕地的多少与肥沃程度问题,有使用的生产力问题,有科学技术的问题,有农民的劳动生产素质问题。
我们先来看耕地问题。
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里,虽然因为荒芜和开垦能够减少和增加耕地的数量,但是,因为总土地面积有限,增加不是无限的。再加上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限制,就决定了即使能够无限量的开发,也只能是在满足需求的数量上,多余的土地就会自动退出耕地而荒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农产品的数量剧增,产生了卖粮难的问题,在“退耕还林”之前,有一些劣等土地就退出了耕地而荒芜了。因此,耕地面积不是可以随意增加的。但是,这不影响农民的耕地多了,农民的收入就高经济就相对富裕;耕地少了,农民的收入就少经济就相对的贫困。耕地的肥沃程度也是如此。当前中国农民的耕地数量虽然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而不同,但是,在现有的农业生产力下,耕地同农民所使用的生产力比较起来,相差相当的远,因此,农民的收入虽然有着差别,但是,他们的农业生产收入同他们使用的生产力相比起来,差距非常大,只有1%-2%。所以,从整体来看,农民是非常穷的。
在农业生产力问题上,我们在上面已经有所分析。同科学技术一样,都在迅速地发展着。其实,科学技术的应用同样也是生产力的增加。生产力的增长,可以使农民在单位的耕地上和单位的劳动时间中增加效益。因而,生产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应用,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起作用,我们就只能得出结论,农民也会富裕起来。所以,我们可以说,农民的贫穷与生产力有关,也与生产力无关。说与生产力有关,一是说在生产力的增长中,农民的生产活动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经济也有所变化;二是说生产力的增长还远远不够。说与生产力无关,是因为农民的收入同生产力的增长远远不成比例,农民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效果。
科学技术问题也是如此。但是,科学技术在另一方面也就是农民的劳动生产的素质问题。同样,从一般情况上说,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越高,则农民收入越多、经济越富;反之,则农民收入越少、经济越穷。这只是一般情况,是说在耕地相当的情况下。在耕地太少的情况下,甚至还有可能减少农民的收入。在用人力畜力的情况下,农民有足以满足自己耕种的30余亩土地,有耕牛和简单的生产工具,农民耕种一亩地不投入任何资金可以收获粮食300斤,每斤按0.6元计,有0.6元x300斤=180元的收入。在使用拖拉机、收割机、优良种子、化肥、农药的情况下,因为农民只有3~5亩土地,没有办法用拖拉机与收割机等,只好请他人为自己耕种收割。所以,耕种一亩地需要耕种和收割费用60元,优良种子、化肥、农药等240元的情况下,可以收获800斤粮食,有0.6元x800斤=480元的毛收入。如果减去投入部分,还有480元-60元-240元=180元,和过去的人力、畜力时的情况一样。但是,由于土地太少,在过去需要投入3~5天就可以耕种好一亩土地的情况下,现在就得用30天左右。所以,实际的效益减少了,农民就更加贫穷了,不得不靠为他人打工来维持生活。
这样看来,“农民真苦”与农业的关系不大,关键的问题是农民自身的问题。
五、农民自身的问题在于农民太多了农民自身的关键问题在什么地方?
在农民自身的内在因素里,有土地问题,有生产力问题,有科学技术问题,有农民的生产劳动的素质问题。现在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农民的收入过少而经济贫穷?
在前面,从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没有什么另外的原因,生产力、科学技术、以及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都和农民的收入或者富裕程度是正比例关系,即,它们愈提高,农民的收入就愈提高,农民就愈经济富裕。现在就只有土地问题在这几个问题中起到了左右它们的作用。虽然说,土地数量多了,农民的收入就多,就富裕,但是,土地少了,不但使农民的收入少了,富裕程度减少了,而且也降低了生产力、科学技术、以及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的效果,因而也抑制了这几个方面的发展,所以,土地问题又可以起相反的作用,因而,土地问题就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个问题简单地分析一下。因为土地太少,不但农民买拖拉机和收割机供自己生产不合算,而且也使拖拉机、收割机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在小块土地上耕种、收割回头多,机器空转多,行驶和操作都放慢了,特别是在地块之间的频繁移动,更是浪费时间与劳动力。在土地非常之少时,农民使用科学技术和提高自己的农业生产劳动素质都会形成收益小于投入,是不合算的。所以,土地数量问题在这里起了巨大的作用。
因此,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重要的是农民所能耕种的土地数量问题。
但是,我们在前面谈到土地问题时曾经说到,可以供农民耕种的土地的数量不但受到土地面积限制,而且也受到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限制。如果农民耕种的土地过多,农产品自己消费不了,而又没有足够的国际市场,不但会成为农民收入的障碍,而且,也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在,美国给农业以大量的扶持和补贴,表面上是解决了就业问题,在实际上是美国经济的一个包袱。在中国,对农产品的需求基本上已经饱和,而全体农民的耕地距满足的数量相差很远。假定说我国能够满足全体农民的耕地需求,农产品过量供给将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一场灾难。
那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昵?
其实,解决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只有一种办法,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有不同的办法。如果农民和土地都没有任何限制,可以自由缩减和膨胀,那么,如果土地多了,可以增加农民洳果农民多了,可以增加土地。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如果在既定的生产力下,需要的农民一定,土地可以自由增加,那么,就只有增加土地;反之,如果土地x定,农民少了,就只有增加农民,农民多了,就只有减少农民。土地的多少是一个相对的量。100万亩土地怎么样?是多还是少?如果面对的是一个农民,就是绝对的多洳果面对1000万农民,就是绝对的少。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在现有土地上生产的农产品基本满足了需求,所以,即使真的需要增加和能够增加土地,也不会有多大余地。如果满足现有农民生产的需求,需要增加百倍上下土地数量。这样,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讲,都是行不通的。所以,根据现实各方面的情况,不能说是土地太少了,只能说是农民太多了。所以,农民太多才是“三农”问题的关键问题。
六、农民太多致使农民贫困
中国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小农国家。“三十亩地一犋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是对过去的小农生产的形象写照。新中国在建立之后,就开始建立了东方红第一拖拉机厂。以后,农业机械厂、化肥厂、农药厂等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在大集体时代,如果说拖拉机、收割机的使用还不普遍、还不配套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30余年后的今天,拖拉机、收割机、优良种子、化肥、农药就已经普遍使用了,中国农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生产。
或许有人说,我国9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自己的农业机器,所以,还不能说农业生产已实现机械化,他们所据有的生产力还是非常低的。
但是,由于中国农业生产的特殊情况,我们不能根据农户占有的农业机械的比重来断定农业的生产力。因为单个农民所有的土地太少,有农业机械的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的使用率非常之低,这就使有农业机械的农民把为其他农户耕作作为主要任务,因而也使没有农业机械的农户都使用农业机器耕作。因而,除去条件恶劣,不适宜使用农业机器的地区,大部分可以使用的土地都使用了。农民自己没有,就雇用他人的农业机器使用。所以,可以说,中国农业的生产力是拖拉机耕种、收割机收割、用化肥施加肥料、用农药消灭害虫的生产力。
我们只假定,一个农民,开一台收割机一天可以收割50亩庄稼,开一台拖拉机,在一天也可以耕50亩土地。在10天收割500亩庄稼之后,再用10天时间,就可以把这500土地耕一遍。那么,剩下的10天时间可以作一些其他的工作,如平整土地、扒畦播种等。其他的事情如中耕、除草、灭害虫,甚而灌溉等等,可以用2~3个月时间。这样,每季耕种护理收割就是4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任务。一年两次种植,轮番作业,500亩土地,用8个月的劳动时间可以完成。
根据北方的情况,种一亩地,所需要种子在秋季种麦时要多一些,在夏季种秋时要少一些,平均每亩按25元算,两季需要50元左右。所施用的化肥每亩地每季需要一百多元,两季按250元。每季每亩使用农药,灭草齐等约为50元,两季共100元。这样,两季共需投入种子、化肥,农药等共计为50元+250元+100元=400元。我们再拿出80元予付浇地灌溉以及集体提留的开支。这样,一亩地在一年两季的耕作中共计投入480元左右。
在这样的生产力下,每亩地的收获就大大提高了。在南方,水稻高产,每亩每季可收水稻在1000斤以上。在北方,现在每亩收小麦也可达到1000斤左右。我们算的低一点,按每亩麦子收800斤计算。如果是大米,价格比较高,可以达到0.8元以上。但我们不按大米算,按北方的小麦和玉米的价格计。在有些时候,玉米每斤的价格不低于小麦的价格。我们折中算,均按每斤0.6元计,那么,每亩季可收获800斤粮食,这样,0.6元x800=480元。
这样,我们在一年的耕作中怡好投入了一季收获的粮食的价值。剩下了一季收获的粮食为整整一年耕作的纯收入,正好也是0.6元x800=480元。一个农民,一年的纯收入是480元x500=240000元=24万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能贫穷吗?
但是,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在1.5亩。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农户5口人,占有土地的总数就是1.5亩x5=7.5亩。这只是平均数。大多数地区只有一亩土地甚至只有5分土地。这样一个5口之家就只有5亩地或2.5亩土地。如果每亩收入480元,这三类不同的5口之家的总收入,依次为3600元、2400元、1200元。
农民在收割、耕种时,x季得用1个月的时间。一年耕种、收割两季,就需要用去两个月的时间。这里,7亩和5亩土地没有多大差别。因为他们自己并不实际进行收割、耕种的操作,只是在进行查看庄稼成熟与否以及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的事情,所需要的次数是相同的。但在实际上,这种劳动完全可以不要。在种500亩土地的农民那里,都是供应商直接送去的,并且由于数量大,所以价格也低。其余就是寻找、等待、侍侯有拖拉机、收割机的农民为自己耕种收割的非耕作空忙。农民用两个月的忙碌完成了请有农机的农民为自己一年两季的耕作。
有拖拉机、收割机的农民为他干了多长时间昵?如果我们按拖拉机每小时耕种5亩土地,收割机每小时收割5亩庄稼算,那么,给有7.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1.5小时时间的庄稼,耕种了1.5小时时间的地,共3小时的时间,两季6小时;给有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1个小时时间,耕种了1个小时时间,共2个小时时间,两季4小时;给有2.5亩土地的农民收割了0.5个小时时间,耕种了0.5个小时,共1个小时间,两季2小时。收割一亩小麦和耕一亩地都需30元至35元。我们按30元计,每亩一季需付出30元+30元=60元,一年两季,就要付出60元x2=120元。这样,有7.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900元;有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600元;有2.5亩土地的农户得每年为耕种收割付出300元。
农民耕种的土地太少,所以不能用卖粮的钱来付这笔费用,只有靠打工。在一般情况下,每月除去住宿吃饭能余下300元。如果按这样算,那么,900元就需要打工3个月,600元需要2个月,300元需要1个月。这样算起来,加上耕种收割所忙碌的2个月,种7.5亩土地的农户用了2个月+3个月=5个月的劳动完成了一年两季的农业耕作任务,实际是用5个月劳动进行了6个小时的农业劳动;种5亩土地的农户用了2个月+2个月=4个月的劳动进行了一年两季的农业耕作,实际上是用4个月的劳动完成了4小时的农业劳动;而种2.5亩土地的农户则是用2个月+1个月=3个月的劳动完成了2个小时的农耕劳动。这种劳动的实际效率是非常低的。可以说,只在1%左右。种7.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最高,收入是3600元+5个月=720元/月;种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次之,是2400元+4个月=600元/月;而种2.5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效率最低,是1200元+3个月=400元/月。从平均的角度来看,农民当前的实际收入只是他们使用的生产力应该得到的收入的1%左右。如果按全年普及,月收入则更少。不足人均1.5亩土地的5口之家或者没有5口人的农民之家的收入就更加少了。这样,农民的生活就不能不贫苦。
由于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实际收入太少,不足于顺利进行农业生产和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不能不依靠出去打工取得收入来弥补不足部分;另x方面,打工的工资虽然比起在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就业的非农业人口要低许多倍,但是,比起进行农业生产的收入要高得多,所以,有的农民就宁愿抛荒土地也要去打工。但是,不是因为农民文化和技术的缺失(而这个方面只能是一个次要的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他们刚刚进入城市并且是一个在城市中没有可靠的地方立足的人,他们必须尽快找到工作才可以在城市中生活下去(虽然说只是城市需要他们作为劳动的后备补充力量才能够暂时在城市中存在,如果不是如此,他们是不能在城市中立足的),所以,他们和用人者比起来就更加不对等,再加上他们的农业生产收入太少,工资的底线要求太低,这些条件决定了他们打工收入(工资非常低下。他们虽然收入不高,还得从中付出住房费(由于他们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的房租也飞涨了、城市暂住费(名曰办暂住证成本费或者手续费)、交通花费等等,能够剩下的就更加少了。当然,他们也可以不去打工,而是搞养殖、搞手工业、搞多种经营、搞特产种植等等。一方面,虽然在这方面种类不少,但是,比起9.3亿农民来说,就显得特别的少了。所以,竞争激烈,很难长久赢利而不亏损。在全体农民都只有3~5亩土地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因为搞特产种植、多种经营激发粮食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资金少,还有几亩土地必须照料,不能池有不敢的因素)专营,所以成本高、收入低。因此,虽然农民进城打工、搞养殖、搞手工业、搞多种经营、搞特产种植等在顺利的情况下,比不搞要好,但是,正是他们的这种“半抱琵琶半掩面”的不能专营的处境,使得他们的收入非常低下,他们非常贫穷。
农民有“业”吗?有。但是,他们的“业”太少了,不能满足他们劳动的需要。所以人们不把农民的劳动看作工作,看作职业,因而他们的劳动没有高低,没有区别,也没有人考虑他们的职称。因为“不”需要。农业是“业”吗?是也不是,闹不清楚。没有人把去进行农业生产看作就业,但是,还是把没有“业”可从的或者已经失去“从业”资格的人塞到农业上来,或者用以后的好工作、高收入作为筹码吸引人们暂时到农业生产中去。农民永远不会失业,尽管农业只是满足了农民1%左右的劳动需要。农业有科学吗洧。但是,是硬塞进去的,所以,它在不科学中旋转。特别是在农业中缺少了经济科学,使资金浪费了生命,难以变成生龙活虎的资本,因而也枉费了劳动,使劳动的效率非常低。农民就是在这样的几乎是冰冷的没有生气的一潭死水中拼命挣扎,争取生存的契机,越来越同现代化拉开了距离,被边缘化,成为本来不应该贫穷的贫穷人。
七、“三农”提法的不良后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确实存在着“三农”但是,不存在什么“三农”问题。当然,如果我们细致地去考察,在“三农”中,不只是“农民”存在着贫穷问题,“农业”也存在着发展问题,或者说存在着赶上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问题;而“农村”昵,虽然贫穷可以说和“农民”的贫穷是统一的,但是,不是还存在诸如民主问题、社会和谐问题、文化教育问题、医疗卫生问题,优化环境问题等等问题吗?为什么说不存在“三农”问题昵?事实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认为,关于“农业”“农村”问题,是和其他许许多多方面的问题一样,不是应该提到重要地位必须下大力气作为非常重要的亟待解决问题。就象城市,难道我们不能总结出诸如城市建设、城市市民收入等等几个城市问题吗?但是,这些问题,是日常的需要解决的正常工作问题,不是国家发展的当前最为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所以,我们没有像提出“三农”问题那样提出“X城市”问题、“X文化”问题,“X工业”问题、“X服务业”问题、X等等其他问题。况且,在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即使“农村”“农业”真正存在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也是“农民太穷”引起的。例如医疗问题吧,如果农民的收入和市民的收入一样,那么,问题还会有那么严重吗?虽然说,我们在医疗问题上需要尽可能多给农民以帮助,但是,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要解决根本问题只有提高农民收入一个办法。所以,“三农”问题归结起来只是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太穷”的问题。其实,在我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农民太穷”只是问题的表象,而不是问题的原因,根本的原因只是农民太多了。解决农民贫穷的办法有许多个,但是,我们的救济、反哺、免税、普惠等等只能或多或少地缓和一下农民的眼前困境,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问题才是最为根本的办法。
把“三农”和“三农”问题等同起来,就含糊了事物的本来面目。使人们难以分清主次不能抓住重点,而把人们的认识约定到邪路上去。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会用错力量,因而不是事半功倍而是事倍功半。“三农”问题的提法使人们紧紧地把农民、农村、农业结合在一起,难以使农民脱离农业、农村的约束。如果我们只是提出“农民”问题,就非常容易看到是农民的经济贫穷问题,就非常容易看到农民太多了,就会把解决农民太多的问题放在第一位,从而抓住问题的要害,把主要力量放在问题的要害上,就能事半功倍而不是事倍功半,从而加速了解决“三农”问题的进程。
提出“三农”问题是有它的历史意义的,是对“农民”问题的初步认识。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三农”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以更加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
今年以来,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调减农业税,取消部分涉农收费,农民负担得到减轻,粮食价格阶段性回升,种田效益明显增加,农民种田积极性提高,不少地方的农民向集体重新要求承包土地,进而引发了土地承包与流转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并呈上升趋势。经调查,矛盾和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前些年,因农民负担重、种田效益差、耕作不方便、发展集体经济等原因一部分组的土地被交由村级经营发包,现在又回过头来要求归还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实行“两田制”的地方没有按规定纠正到位,群众要求将责任田的承包经营权重新落实到户;外出农民回乡务农的,要求归还以前抛荒弃耕、甚至当时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个别农户要求归还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者存在强制流转现象的流出土地等。 如何妥善处理当前土地承包流转中的矛盾与纠纷,是各级组织特别是乡 (镇)村两级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笔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认为处理此类矛盾与纠纷心须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利益、稳定农村社会为目的,既要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田积极性,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又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防止引发更多更大的社会矛盾。 1、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的,如果在外有稳定的就业,有固定的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首先要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继续从事二、三产业。如果农户确实需要土地而原有承包地巳被专业承包的,原则上待专业承包合同到期后再予以返还承包地。如果已经将农户承包地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它成员的,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要尽量帮助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实在不能解决的,在下次土地小调整时解决,目前可以通过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处理。对空挂户、口袋户等人员要求承包土地的,原则上在原户口所在地处理,如果原有承包土地巳经发包的,待承包合同到期后再予以返还,如果原有承包土地巳经平均分包的,原则上待下次土地小调整时再予以落实。返还、落实承包土地时要补交其承担税费的尾欠。 2、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与农户直接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要全部进行补签,或者完善委托流转手续。原来没有土地流转合同但有约定的,要依法补签;原有流转合同不规范的,尤其是群众意见较大、补偿标准低、流转时间过长的合同,要视情况商定调整补偿标准和办法。对强迫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首先仍然要做过细工作,钝化矛盾,征得群众理解支持后完善必须的手续程序,不能征得群众同意、确需要回土地的,原则上应当协商做好土地返还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它组织截留、克扣土地流转收益的要全额返还给流转农户。 3、对以划分“口粮田”“责任田”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的,原则上要维护招标承包合同的严肃性,继续予以履行,但对招标收益从现在起根据情况分别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追加投入改造的,原则上全部返还给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巳经增加投入改造的,要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在集体与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已经将承包金一次性收取到位并已经用于还债、办事等方面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可以不予返还。如果集体债务较高、确需继续使用承包金还债的,必须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在群众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招标合同到期后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新确权到户。 4、对因农民负担过重,粮食价格过低,耕作不方便等原因而带来一部分组自愿将组级土地交归村级并相应扣减相关税费及劳务的,要实事求事加以处理。农户当时已经全部签字盖章的,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对当时农户没有签字盖章或者只由组长一人代签的,要完善手续,到位后再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当时大部分群众没有同意,现在土地仍为集体经营、农户又需要土地的,应当将土地返还给组级重新确权到户。若土地已经发包并且没有到期、暂时无法返还的,从现在起其承包收益要返还到组。如果集体经济组织追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的,经过协商,承包收益在村与组或农户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如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增加农田投入的,承包收益要全部返还到组或农户。如果承包金在发包时已经一次性收缴并已使用的,要逐年将组级应得收益记入该组积累,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能力时再予以返还。专业承包合同到期后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到组到户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发包。对“五老地”、荒地、废地等由村级集中统一开发并发包的,原则上要维护原有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发包主体仍然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要根据村级投入情况,在村与组之间进行利益的合理分配。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丁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法[2007]24号),农村实用人才即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当地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本文认为它应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才:(1)生产能手(如种植、养殖、捕捞和加工能手等);(2)经营能人(如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等);(3)能工巧匠(如技能带动型、文体艺术类人才等);(4)乡村专业技术人员(如公益服务推广型人才);(5)村级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中牟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扇南翼之首,是典型的农业大县。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全面实施,郑东新区及郑汴产业带的规划与建设,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步伐的明显加快,中牟县正朝着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国际物流园区和涵盖新型高科技区等产业带迈进。中牟的经济也正在从生产型农业向经营加工型农业转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正在向食品饮料、汽车制造、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现代物流等领域调整和优化。中牟的城镇化速度加快。中牟县大量的农业人口(特别是失地农民)该何去何从?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中牟县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势在必行。●中牟县农村实用人才现状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中牟县总人口数为70万,其中农业人口58万。据有关资料显示,中牟县农村实用人才仅占人口总量的0.33%,比例偏低。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中牟县农村实用人才的地域分布基本与县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一致,即县南部黄店、八岗、三官、刁家等乡镇重种养;县中部大孟、官渡、韩寺、姚家等乡镇重蔬菜、瓜果种植培育;县北部雁鸣湖、万滩、狼城岗等乡镇重水产养殖和奶业开发。从文化程度上看,虽然有部分高中、大专生,但从整体看,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尚待提高,仍有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知识面较窄,缺乏足够的理论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创新能力不够,凝聚力不强。政府积极干预的长效机制并未真正建立。结构不优,作用发挥受限制。现有农村实用人才中的生产能手多以传统产业为主,从事种养生产开发的人才较多,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少,生产附加值偏低;能工巧匠中掌握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人才明显短缺;乡村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服务仍多在表层,且信息更新缓慢;经营能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处于初中级阶段;大部分村级管理人才对于社区式的服务仍然陌生。由于人才的成长较易受到资金、技术、信息等的制约,加上自身素质及环境等原因,农村实用人才作用发挥有限。在其作为“经济人”的选择中,原本数量有限的农村实用人才流失,且流出的人才多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青壮年为主,导致人才的结构性问题更趋严重。有所为才能有所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素质,通过使用促发展,是破解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关键。●中牟县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认识不够,开发投入不足。由于当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心仍是推进城镇化,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加上主要管理部门牵头抓总的力度不够,业务部门间不能形成合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手段软弱。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乡镇对实用人才开发培训走过场的现象就是例证。当前,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多元化格局尚未形成。据《郑州统计年鉴2009》资料显示,当年中牟县用于成人教育支出为零,698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214万元用于农业技能培训,5万元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即使加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22万元,所有投入也不足地方预算内财政支出145229万元的1.5%。当年中牟县农民人均总支出为7935.05元,其中用于文教卫生业的支出仅为2.79元。从以上数据可知,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对于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投入都很少。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不合理。一是培养计划不够科学系统。从养成方式看,院校培养计划没有完全执行适度超前的专业设置,且培养计划与中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政府及社会培养计划也缺乏科学、规范、系统的规划,有关培养计划多重视数量目标和阶段任务,较少涉及如何科学选拔、优化结构等。对于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创业者和企业家培训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培养项目,各主管部门基本各自为政,缺乏对各类项目的统筹规划。二是培养培训机制不完善。中牟县在一定程度上注重培养区域特色,但培养模式差异不明显,分类培养或质量不高,或流于形式。就人才培养过程而言,重视培养过程中培训这一环节,但对培训后各类人才的成长关注不够。就目前普遍倚重的培训而言,存在培训内容更新较慢,忽视人才类型的差别,缺乏针对性;培训方向涉及专业多,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手段不够多元且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实际等问题。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环境欠佳。一是管理缺乏统一有效的组织领导。当前农村人才开发,组织部门抓村干部队伍建设,人事部门管农村实用拔尖人才评选,农业部门抓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科技普及推广,劳动部门抓农村劳务输出,教育、科技、科协、共青团、妇联都有职责,多头管理,没有形成合力。二是服务与支持落实不到位。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文件,但在落实中依然会碰到或体制障碍,或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政策成效打折扣。三是评价与激励认可度不高。待遇保障等相应的激励措施不到位,舆论氛围营造也是某一阶段某一时期的行为。●中牟县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对策提高认识,加大开发投入力度。农村实用人才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其开发成本的相当部分应由政府承担。因此,可以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同时,政府还可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个人贷款和资源置换等方式,引导其他社会主体参加投入,共同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勇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着眼于实用型农村人才的培养开发。一要科学预测,制定切合社会现在及未来需求的培养计划。根据中牟县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做好实用人才需求预测,统筹考虑农村一、二、三产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用人才的培养。院校和政府部门要根据预测科学制定培养计划。中牟境内的9所职业技术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要注重与中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以更好地体现区域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特色。二要完善培养机制。首先着力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模式。如针对村级管理人才,通过强化管理知识的学习结合实践锻炼的模式,切实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其次以有阶梯的分层培训促人才竞争力的提高。一是丰富并细分细化培训内容,注意分类施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产业相结合,达到“实际、实用、易学、受益”的目的。二是在培养过程中注重成长辅导,使之更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积极实践。同时,要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习网络系统。形成合力,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一要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提供有效的组织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任农村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县组织部人才办牵头抓总,各乡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其中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一把手切实参与其中。二要加大服务与支持力度。县、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好务。如通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设定、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实用人才成才兴业;依法保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鼓励他们进行技术创新;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三要提供有效激励。首先通过有效考评进行激励。根据生产实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综合考评,据此落实职称资格评聘,给予相应的待遇。其次给予政治上的激励。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或推举他们担任村干部;或推选优秀人才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通过一定形式考录具备管理才能的实用人才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甚至是进入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让农村实用人才在政治上有奔头儿,激发活力和上进心。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金华审计长曾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国家将为此投入巨额的财政资金;保障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有效,审计机关是责无旁贷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用于“三农”方面的投入领域越来越宽、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支农资金“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的特点更加明显。因此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要继续强化“立审为民”的审计理念。更加突出对社会关心、群众关切、领导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应将财政支农资金、助农资金、惠农资金、利农资金全部纳入审计视野,并通过开展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以及整合审计资源、推进审计公开等各种有效的手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继续秉承“民生审计”的理念。审计关注民生,就是要让审计走近百姓、惠及百姓,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倾心服务“三农”,坚持审计监督的重心向“三农”倾斜、审计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民生审计项目应成为今后各级审计机关的一大主题。要继续坚持涉农审计以服务“三农”为根本的理念。要做到审计项目计划突出“三农”主题,审计实施将“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审计结果重在为涉农决策服务,积极发挥审计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增强效益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论文(五篇)
“乡村振兴”首先要发展经济。但是发展经济同时,更要重视环保工作。发展可持续性产业链条。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在农村,要做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稳步实施,乡村发展被摆放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乡村振兴成就美丽中国。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该承担起振兴乡村的重担,助力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中国,从根本上说,是乡土性的”,一个个兼有文化底蕴和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才会展现一个最为真实的立体中国。由此看来,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要让中国屹立于世界,乡村振兴刻不容缓。乡村振兴战略是时代的召唤,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在这样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广大青年应有大作为,大抱负,自觉主动肩负起乡村振兴的重任。领袖曾多次寄语广大青年:“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扎根人民,奉献国家。”为响应领袖的号召,我国涌现出一批为乡村建设做贡献的积极分子——最美村官秦玥飞放弃了在美国工作的机会,毅然回乡改善村民生活;“骑手”女司机严克美辞去上海工作,在崇山峻岭中骑出一番天地,为乡村振兴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当“青年”遇上“乡村振兴”,可以绕道走,也可以迎难而上。后者的选择让理想有了钙,灵魂有了根,技能有了平台。青年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把理想种到土地上,是最正确的报效祖国的方式。青年强则国家强,身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应把人生梦想汇入时代潮流,让蓬勃青春与家国共振,我们应参与乡村建设,为祖国发展无私奉献。
农业乡村如今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越来越多的青年志愿者上山下乡,2018年更有280万驻村干部奋战在脱贫一线。参与乡村建设是青年锤炼坚强意志的过程,是回报祖国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建功立业的最好舞台。我们应把个人理想与国家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放飞青春梦、实现中国梦。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战鼓已经擂响,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绝不是一句空口号。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肩负起新时代的历史担当,切实为振兴乡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魂,振兴乡村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但是,长期以来,受制于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乡村文化建设面临诸多困境,农民不再珍惜传统文化:无论是拜金主义盛行,传统价值观念扭曲,还是不良风气的传播赌博、天价礼金等恶习的侵染……现实的乡村无法安顿农民的灵魂,进而也无法安放一个有五千年农耕文明传统的中华民族的灵魂。因此,加强乡村文化建设,要让传统文化延续下去、把绿水青山保护下来,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振兴乡村文化需开展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文化活动,才能让乡村文化真正活起来、火起来。当下,农村地区文化发展滞后,“好山好水好无聊”,是回乡青年的调侃,无疑是对部分农村文化生活跟不上时代节奏的生动反映。在感慨农村春节“千家万户搓麻声”时,其实更应多想想,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为人们的精神需求多配一些可以安放的空间,无论是传统庙会节庆活动,鼓励开展秧歌、社火等异彩纷呈的文化活动;还是各乡各镇自导自演新潮“村晚”,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才能驱动乡村优秀文化精神的再现与重塑。
振兴乡村文化需丰富文化内容。不同年龄层次的农民对农村文化活动的认同和参与呈现显著差异。当下,大多数农村地区老年文化活动比较红火,却忽视了青年文化活动。很多80后、90后不愿意留在农村,不仅是因为城里收入高,而且是因为城市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城市文明对他们有着巨大吸引力。如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紧迫课题。农村文化建设不能搞“大锅饭”,只有区分不同群体,增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针对性,才能使优秀文化内化于农民心中,指导他们的行为和实践。
一、通过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进一步坚定了“四个自信”,增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 在全党全国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贫困人口从20_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_年年底的551万人,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 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
建国71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克服了各种严峻挑战,把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生活蒸蒸日上、国际地位越来越高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焕.然一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一首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谱写了一首自强不息的壮丽凯歌。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充分认识国家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的前所未有的成就,充分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等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要通过国家在扶贫领域等各个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做到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挑战到20_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贫困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脱贫攻坚战是一场硬仗,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打赢的,越到最后我们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重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大学生在农村和乡村振兴浪潮中必然会有发展。无论是发展原始种植型农业,还是发展新型创新型农业,农村的人才严重缺失都是值得关注的重点。农村政府应创造条件,让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回到农村,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对其落户农村、发展农村给予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农村大学生回到农村发展比城市人才到农村发展,有事半功倍之效。他们知道农村最需要什么,也知道农村的真正问题,与村民沟通起来也更有亲近感,更容易扬长避短,在乡村振兴中做出贡献。
为了农村和乡村振兴,重在真心实意地把有志于农村发展的大学生推到更有发展前途的岗位上,不能因为他们年轻,因为他们只能到农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就热一阵冷一阵,或者有小家子气,害怕大学生走在自己前头,影响了自己的仕途。
善于从农村能人中发现和挖掘人才。农村大学生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并在农村摸滚打爬了多年,对农村情况和农村需求了如指掌。加强对这些人进行定向培训,并根据他们的发展及所作出的贡献,为他们提供晋升、发展的更优通道,必然有助于乡村振兴加速提质,有助于他们在乡村振兴中不断成长。
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意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脱贫攻坚从致贫的因素出发,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贫措施,帮助每个贫困户脱贫,侧重于微观政策。作为各级干部,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问题,重点唱好“三部曲”。
唱好“政策转型曲”。围绕精准扶贫,各级都制定了一系列到村到户的扶持政策,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和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乡村振兴阶段,各级干部应在此基础上扩大扶贫范围,实现扶贫资金逐步向非贫困户开放,激发农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精准扶贫政策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实现其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坚持乡村振兴建设总目标与乡村自身的特色结合,制定差别化的扶持政策。
唱好“城乡融合曲”。城大乡小的格局凸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城乡何以融、如何融的双面性。各级干部在此项工作中要做到空间规划有序,以距离城镇中心和实住人口为参考,将乡村进行特大乡村、大乡村、中等乡村、小乡村分类,采取城乡融合归类,实施壮大、合并、融入的指导策略,做到城乡机理有别,对于承载独特地域文化的建筑及其它样式给予保护,避免在拆建中导致文化流失。
唱好“技术互补曲”。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技术上的相互补充,各级干部应将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技术发展纳入农业信息化发展计划,形成纵向相连、横向相通的技术体系。乡村振兴方面,要加快乡村地区的网络建设,引进信息技术人才,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业发展市场需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并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脱贫攻坚方面,通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完善精准扶贫数据库,为建档立卡户精准退出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大课题,各级干部要以产业发展为推动,以教育和医疗为保障,以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为基础,打造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一)农村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二)农村合作医疗取得较快进展,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三)农村社会救助区域不平衡,存在较大的应保未保人员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加大覆盖面 (三)多元化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四)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内容就不一一列出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很多,但归根到底就是制度的问题。关于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的论文研究的内容太过广泛。希望楼主能主要强调体制,多找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资料。也可以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某一单个问题下手。比方说农村的医疗,如何去建设和完善。
[摘 要]土地作为物,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从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法学、经济学的、历史的、世界的角度和眼光考察大陆传统民法物权和民法典理论,主张物权法可以缓行,制定土地法,更加合乎我国的国情,从长远看,也更加维护了物权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民法典的稳定。 [关键词]土地 土地法 一 土地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 农业税的取消有划时代意义,已经引起极大关注和广泛称赞。但是根本问题不在农业税,而是土地法律制度问题。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中国有 60%的耕地处于中等产量,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农民问题最核心的就是收入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地,土地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和稳定。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农民上访,农村的不稳定很大程度上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稳定有关。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不解决,国家的农村政策难以贯彻,法治、人权目标也无从达到。解决农民低收入问题,应该从土地入手。即使农业税真正取消,等于平均每亩土地增收20元。如果我们能够稳定土地法律政策,农民必然会主动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增收远远超过20元,难度和成本也远远小于取消税赋。 国家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留于农业,也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转到工商业同时鼓励其他力量投资农业建立更开放的市场。第二条路更好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制定物权法的重大障碍是民法典的稳定性,和政治、经济的制约如国有企业制度,土地制度之类的重要制度遭遇现代化、全球化年代。而“在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而且最能够体现各国的本国特色”。 [1]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的概念,而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其现实性就在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成熟不稳定。而如果盲目追求概念体系的形式完美并急于求成,反而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并在实践上造成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从而最终侵害人民的利益。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多数其他财产的来源。从古到今,东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关于土地制度的立法。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土地法》这样一个总揽性的土地法律文件,我认为未来的土地立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拟定一部《土地法》,代替或统领目前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土地登记规则、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 等。 而作为民法典之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则可以缓行。 土地法是社会法,不同于单纯的私法性质的民法或单纯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我所构想的土地法应该具有类似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属于但不捆绑于,有一定的独立性,出于现实、时代和适用的考虑使其游离于民法典这一文件之外;而婚姻法则应该回归民法典,因为婚姻法本身比较起土地法更具有私法的性质,同时婚姻纠纷更加的有法可依,人们对婚姻制度有相当的信仰,现代婚姻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和深入人心,未来所需要的将是细微的修改。而土地法律制度则处于一个相当变动的年代,无论是制度上还是人们的心目中都是不可信赖的。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解决土地制度的立法固然是良好法治的一个重大设计,然而在当前却不大现实,只会耽误民法典的出台和损坏民法典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及《地方法规汇编》是《民法典》的归宿,《民法典》必须与法律规则体系相协调,这一点也很难达到。在一个权力缺乏必要控制的社会,权力必然要蚕食人民的宪法权利,民法规范必然被管理法制渗透、误导和破坏; 详尽的 民事法律这一现代社会主体性法律的处境是完全不利的。立法者一定要制定出包容一切的《民法典》,可以预计的是,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废除掉管理法制的侵扰性规定,即使民法典颁行后进行法律清理,但是没有宪政体制的法制,不可能完成对固化权力的管理法的清理。包容一切的《民法典》纳入现有管理型法律体系内,暴露在管理法制侵袭之下,必然根本落空。物权法的重要任务是要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物权法应当解决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内容、及权利的行使问题, [2]这其实是作为私法的物权法无能为力的。在当前的改革年代,土地法是变动不居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从19 28年12月湘赣边界政府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各地起义后制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等,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30年5月的《土地暂行法》;30年8月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减租减息条例,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9月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49~1952年的土改,53年开始的初级农业合作社,56年开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62年“人民公社16条”,1978~1982年的“大包干”,88年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1997年后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每次间隔太短。土地调整非常频繁,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土地的稳定。可以想象未来民法典物权制度的变动性。 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 [3]土地法要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权利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如果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那么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国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基层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法,是一切的和土地直接有关的法,狭义的,则指为实现一定土地政策所为关于土地分配,利用及改良的法律规定及其附带规定的总称。土地法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了专门的土地立法,还包括其他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土地的规定,这当然也包括了大陆物权法和英美财产法中的不动产制度的规定。土地法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土地和土地市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渊源所组成的系统。土地法体系不是指某个具体的土地法律、法规或法律规范,而是指所有土地法律规范,土地法律、法规和其他土地法律表现形式,其他土地法律渊源的总和,包括土地权属,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土地保护、治理、管理等十分丰富的内容,涉及民法、经济法、环境法和资源法。狭义的土地法,仅指综合性的《土地法》,也即专门的土地立法所包括的法律规范,如前苏联、朝鲜、罗马尼亚和柬埔寨等国的《土地法》。关于土地法的具体内容,不同国家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例如,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土地法律制度包括彼此联系并不紧密的三项制度:地产制度、信托制度和特殊土地财产权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土地法律规范中核心内容都是直接渊于罗马法中的土地物权,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役权、永佃权、地上权、质权和抵押权。本文所指的体系参考综合了各种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的学术体系,希望通过比较和争鸣,可以促进土地法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体系的优化、健全和发展。 二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及评析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由宪法、基本法律和土地法构成。宪法是根本的法律文件,是土地立法的基础。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对土地问题作出的重要的规定,是制定下一层次土地法的主要依据。土地法是土地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土地法》――以致于群众、媒体和干部在不同场合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分别叫做“土地法”――而只有管理性质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具有较多管理色彩的民事法律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环境法方面的一些文件等等。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划分。从纵向关系看,它包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国务院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土地法规;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土地规章,如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土地规章。从土地法的横向关系看,应包括所有与调整土地关系有关的法律,如《城市规划法》、《测绘法》、《铁路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侧面,规定了法律的调整对象与土地关系的协调问题。 农村土 地私有化是可行的和必行的。土地的所有权应该界定给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宗旨其实就是如此。 私法性质最浓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在维护农民的权益方面,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例如,在总则部分,强调农民,亦即承包方,有平等的承包和不承包的权利,特别强调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并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更迭。鉴于有些地方农村干部常常任意改变机动地的面积,操纵其分配和使用而牟私利,严重侵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第 63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这些规定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农民保卫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转包权、出租权、互换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利,使农民在承包期内捍卫自己对土地的排他性使用,强调了土地权利的物权性。 从效率的角度,特别是从促进要素的充分流动性和自由组合性的角度,这部法律似乎缺乏前瞻性。农村土地的流转必须大大加速,才能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大部分彻底离乡离土,有助于耕地尽速向种地能手集中,有助于农业经营的平均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结构的深刻改变,有利于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农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农贸市场上发挥比较优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实行土地农户所有的国家还有较大的区别。中国仍然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先进国家没有一个采用中国的这种独特的土地制度的。这种土地制度会在中国与世界接轨和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显示其局限性,不利于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和私有制下的土地流转相比,其规定不但使土地流转变得更为困难,而且容易政治化。《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中对土地的控制权规定不明确,容易造成上级和下级的管理混乱。上级和下级之间的权限没有划分清楚,就会造成权力缺位或者权力越位,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对农民权利的损害而已。《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民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界线划分不明确,国家和农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处于农民之上。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法律上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至于政府应该怎样有偿使用,法律上却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或者解决原则。农民的土地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在国家权力面前变得非常脆弱。而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关于土地问题���苁保�┟衲岩哉业揭桓龊侠淼慕饩龇桨浮!锻恋毓芾矸ā酚搿锻恋毓芾矸ㄊ凳┨趵�返牟蛔悖��踅缯�圩罹缌业木褪桥┟竦耐恋厮�腥ㄎ侍狻Q�踅缂负跻恢氯衔��ǎ可对农民与土地郑夸的相互关系没有能够清常跨定#壳当矗咯民龋浚寇害、龋咯问题难决的关迹浚口。应该福咯民以确切的土地耍啃权#竣在罚可在明确福胯保障。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珍惜保护土地;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真眨磕实现土地的自由买卖#矿规?呐┮稻?貌拍芄挥行У亟?小?/SPAN> 而且目前 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 .现在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问题, 在老村之外又聚集成新村,致使旧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和空白带, 而新的民宅布局散乱,占地面积过大,宅基规模一年超过一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 “空心村”。 如何让 “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不仅是基层组织面临的新课题,更是国家土地立法的大问题。土地私有化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三 横向对比考察 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土地所有制度和物权制度可能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体系。美国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为了处理西部拓殖中的土地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多个土地法。 1785年土地法是第一个付诸实施的联邦土地法。它规定了土地国有制和向移民出售的原则。在出售公地的过程中,联邦政府从1796年至1820年间,采取了部分信贷和延期付款的优惠政策。从1806年至1832年间,国会又通过了多个《救济法》,来延缓未付款土地被没收的期限。这些措施对贫苦农民获得土地起了一定的作用。 1861年 5月20日通过的著名的《宅地法》是西部开发中最具民主色彩的一部土地法,它实际上为每个或每户合乎条件的定居者无偿分配了一块160英亩的安身立命的宅地,从而大大加速了西部的土地开发。1866年,联邦政府将土地出售政策扩大到了矿产地,推动了采矿业的资本主义开发。从1823年起,联邦政府为公路、运河及铁路的修建,拨赠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西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在美国,一个以农为业的小康之家,需要拥有的一级农地大约是中国的三百亩。今天中国一户农家的耕地太少,还要交承包租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大量地弃农从工,中国的农民不可能达到小康。 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得益于拿破仑的法典。土地制度改变,农奴就变成自由民,人身依附关系也即消灭。俄罗斯总统普京上台,首先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的私有所有权,是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政府或国家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任何制度或契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所有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所有权,否则制度或契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都会发生。 四 历史考察和 土地私有化思路 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代表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意义重大深远的制度更替;土地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促进或制约作用;同时中国历史上因土地制度政策的失误导致灾难性后果的教训也值得吸取。 [4]中国传统是土地私有,从井田制到明清,私有是一个传统。而且,民国以来,土地私有就已经制度化了,而在清朝,皇帝还可以没收土地。 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土地法》。当然,当时的《土地法》有其局限性,比如限制租赁、限制租金比例、强制永佃权等,行政权力过大。自秦汉至清末的二千多年间,耕地始终是在国有――私有――国有的三轮大循环中变化着,每一次由私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化都伴随着社会动乱与逆转;而由国有土地向私有土地转化则促使农业经济恢复和国家强大。与此相适应,通过土地买卖兼并转移产权,利用租佃制经营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的主要内容。非耕地一般属于国有,基本上不加入产权流动的领域[5].我国封建制度中的土地私有产权曾长期存在并允许在较大范围内自由流转,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平分的农民家庭私有制,允许私有土地产权自由买卖、出租、典当、抵押、赠与等,并受到国家土地法律制度的有力保护。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农地私有制,具有很强的生产激励作用、农地配置效率和制度变迁绩效。随后,我国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隐含着土地平分机制,它直接刺激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又使人地比率下降,造成农地经营规模的细碎化,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和土地报酬率递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国家始终没有给农民下放土地私有的财产权。因此,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彻底恢复土地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的性质,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使农村土地流转起来。通过积极培育和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来提高农地利用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提高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全面繁荣。我国下一步继续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地法律 制度。 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虚置,形成行政权大于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传统,导致农村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按照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与经济上相统一的原则,重构产权清晰的农村土地市场主体,并从宪法和有关土地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 据1996年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分析,国有土地面积占53.17%,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占46.18%,尚未确定土地权属的面积占0.65%[6].由此可见即使把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全部私有化,也不会彻底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性质;相反若继续维持现行的国家土地征用制度,只能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往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单向转移,直接造成农民所拥有的农用土地资源存量的净减少。农村土地私有化使城乡土地市场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便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耕地在农户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耕地规模适度的集中经营,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作为增加社会财富母体的再生功能,将会培育出大量的新型合作经济实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建立 和发展新型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不是私有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意味着农民如果永久性地离开土地,就将丧失土地的权利。所以打工在外,他要定期回去,政府对农村土地按照婚嫁生死3、4年调整一次。调整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私有产权。调整的权力,完全在政府手中。 农民人口一定要大幅下降,弃农转工商。 中国几亿农民都要从土地里面走出来。中国现状却是农民走了,就会丧失对土地的权利。所以现在农民抛荒现象非常严重。把土地交回村里以后,丧失权利;却又不能买卖租赁,因此他宁愿荒着,出去打工。 土地制度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其实这是农民的权利问题, 他应该能自己决定土地是公有还是私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说,那这个村集体里的人应该能决定将它们分了或者出租或者出卖。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没有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 地价不能形成。土地私有化,以及取消户口制度、把人变成自由民。这是两件重大且急迫的事情。如果土地是他的,他就可以永久移民。因为他的地即使不卖掉,也可以委托别人管理、出租。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举家进城居住、务工或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建新房弃旧房日多,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卖私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拆迁时如何确定受偿主体,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财产的买卖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没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私宅不得买卖,也没有规定农村私宅如何买卖。因为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大量农村私宅闲置,进而由于无人居住、无人修缮而倒塌。另外,土地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出售宅基地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组织所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侵害。而在农村,以出卖房屋为名出售农村宅基地非法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农民的房屋财产缺乏保护,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私有化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可以在改革中逐步实现,在此基础上在建立成熟完善的物权法体系和民法典。正是 向来枉费推移力 ,此日中流自在行。 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 当然与私有化应该同时进行的是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另外可以取消、削弱或者淡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因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农民行使土地权利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是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 五 结语 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也最能够体现本国特色。物权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国对本国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的范畴。况且,我国是资源相对短缺的人口大国,长期以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向重视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不能不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更多的强调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而不是从现成的概念出发,所以要研究中国的物权,必先研究中国的土地权利;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权法,必先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权利制度。[7]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物权法、民法典不能急于求成,现实的做法可以考虑先建立完善的土地法律制度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停滞不前。而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中要注意立足现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有利于民生和国计。 [1] 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6页 [2] 王利明,《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3页 [3] 王卫国,前书,第3页 [4] 王卫国,前书,第2页 [5] 江平, 《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第96-97页 [6] 刘育成, 《 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集 》 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印制, 2000,第38页仅供参考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论行政事实行为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人体器官犯罪研究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30年前,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泱泱中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法律。30年过去,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土地权利保护、土地登记、土地用途管制等诸多重要方面,均从法律上得以规范。在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广袤的城乡土地激情拥抱法治。零的突破:选择市场,选择法治,土地管理和利用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合着改革开放的节拍而动。改革始于土地,改革唤醒了对法治的需求。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包干协议一举掀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新的历史,农村土地从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大生产转变为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1982年,国务院决定在农牧渔业部内设置土地管理局,作为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机关。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建设用地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出台、实施。然而,这些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土地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198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高达100万公顷,唤醒了人们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稀缺及加强耕地保护紧迫性的认识。1986年是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月,农业部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6月25日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这部法律,我国对城乡土地集中统一管理。1986年8月1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诞生,代表国务院对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随后,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土地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我国土地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1987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突破了当时《宪法》对出租土地的禁令。法随事变。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次适宪性修改,一举扫清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临的法律障碍,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开辟出一条法治之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以《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建设为中心,形成以《土地管理法》为基本法律的法规体系框架。据不完全统计,仅从1986年8月到1992年年初的5年多时间里,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成片开发经营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颁布了《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土地登记规则》等。土地管理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土地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法律规定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大打折扣。各地通过“化整为零”、“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大量占用耕地。据统计,1986年到1996年,因各项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毁等原因全国共减少耕地约1.02亿亩,而同期开发复垦的耕地只有7368万亩,10年间,耕地净减少2898万亩。严峻的现实,迫切要求土地管理法制与时俱进。关键之举:确定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土地管理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法制变革打下坚实基础。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11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之一就是耕地保护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党组十分重视,举全局之力开展这项调研。经过对广东等13个省(区)和上海等12个城市历时10个多月的调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向中央提出了保护耕地的政策性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中央1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此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也正式启动。1997年5月成立修改小组, 8月18日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第64次、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原则通过后,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1998年4月11日,由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8月29日上午,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141名代表按动了表决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139票赞成获高票通过。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明确肯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从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为主转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在土地管理方式上,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转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转到内涵集约型;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分配上,从土地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市、县转到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合理划分;在执法监督工作上,从传统的土地监察转到建立现代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在调整范围上,从单纯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转到既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又调整财产关系。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其重要配套法规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步施行。速度之快,在中国立法史上前所未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继续向前推进。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征地问题的土地信访数量不断攀升,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的呼声十分强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决定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正,不仅将原来的土地征用区分为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而且从《宪法》层面上强调无论征收或者征用都要给予补偿,体现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同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是将总则第二条第四款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将《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全部修改为“土地征收”。随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不断提高。以《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成功尝试为起点,国土资源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积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奉行“开门立法”。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立法,认真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规章在出台前,都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第一部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系统听证工作的规章。2004年1月9日经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最早的由部门制定的听证规定。颁布并实施《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有效化解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创新和变革,使我国土地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新的起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担负新使命进入新世纪,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土地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2004年6月,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在抓好土地清理整顿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管理制度。7月,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专家座谈会,专题研讨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继而成立了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保证《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真正得到执行。当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决定重申,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过大、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土地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很高、出现新的违法形式如“以租代征”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央下定决心,要运用土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土地管理改革方向越来越明晰,就是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与中央的部署相一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作出了许多有重大意义的规定。如: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了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物权体系;依据宪法,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在土地物权体系方面作出了多项创新性规定。结合《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30日,《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决定》同时明确,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和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迫切,《土地管理法》已进入新一轮修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土资源部党组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方案和修改思路,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据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起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既要全面总结和回顾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展望未来土地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供法律武器。二是注重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党中央、国务院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完善征地制度、提高新增用地成本、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已经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将通过法律修改使之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被实践证明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共同责任制度、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上升为法律制度。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这是我部立法工作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除了由部机关主要司局参与起草外,还特别委托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起草专家建议稿,委托广东等省厅联合起草地方建议稿。最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送审稿,将综合考虑专家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30年锐意改革和不断创新,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正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上,我国土地法治之路必将走得越来越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