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云“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此之谓君子。可见,正如鱼儿离不开水,人离开了行动,话说得再漂亮也什么都不是。只有行动才能证明一切。
1861年3月4日,林肯正式就任于美国第16任总统。白宫一位职员替他写了一个简单的通知给当时的国库秘书,要他在每月1日发给林肯月薪。
林肯认为从3月5日才能全日办公,所以他把那份通知中的“1日”给成了“5日”。当时美国总统的年薪是2.5万元,就这样,这位一丝不苟的总统用行动替美国人民节省了73美元97美分。他用行动履行着责任。
“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说这句话的人是谁?欧洲哲学的开山鼻祖,伟大的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当法官告诉他,如果他承认错误,他就会得到赦免,他拒绝了。他的朋友来到牢房告诉他,他们已经买通了所有妨碍他获得自由的人时,他也拒绝了。
他淡淡地说:“告诉人们,他们杀死的只是我的肉体。”是的,他的肉体在当时被轻蔑地毁掉了,但是,他的思想,他的智慧,却给人们打开了思想之们,也给他带来了不朽的千古声名。他践行为求真理。
赵括自幼学习兵法,曾经和他的父亲赵奢谈论兵事,赵奢都难不倒他,但并不称赞他。赵奢说:“如果赵王不让他当将军也就罢了,如果一定要让他当将军,打败赵军的一定是赵括自己。”后来,赵括替了廉颇之后,因没实战经验,最终导致赵军大败,数十万赵军投降了秦国。
晏子云:“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常为而不至,常行而不休。”可见,上帝在给了你生命的同时,也赋予你行动,而只有在行动中,生命才能焕发出璀璨夺目的色彩!
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以渔。大家在学习阶段,对于 作文 来说,是比较难攻克的话题。现在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优秀的作文,如果喜欢这篇 文章 可以参考学习。欢迎持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
第1篇:人与狗
我家有条小狗,叫白白,白色的毛,软软的。胖乎乎的身体。小白很贪吃,一大碗骨头汤都不够吃。
一次,小白犯了错误,我惩罚他一顿不能吃饭,小白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我说:看我也没用。小白带着委屈的眼神回了房间。看着它的背影。我有地儿后悔。可是一忽儿会。我到爸爸的卧室拿东西。看见白白抱着爸爸的拖鞋一顿狂咬。弄得我哭笑不得。
一次我带白白出去走走,走了一忽。白白不走了,我知道它又饿了。不能再浪费我的零花钱了。刚要走。白白竟像小孩子一样撒娇。没办法又得破费了唉!我到附近的商店买了包火腿肠。回来时我惊呆了。一群小鸡在马路吃一些路人洒下的米。一辆大卡车飞奔而来。快要撞上小鸡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白白向小鸡冲去。我被白白这种气概震撼了。手上的火腿肠不知不觉的掉落在地上。小鸡被白白吓跑了,白白自己却牺牲了。我跑过去抱起白白。眼泪流了下来。我把白白埋在河边。
一只狗为一群素不相识的小鸡献出生命。再看看人一个个贪生怕死,有几个好人啊?一篇报道一名女子不慎落水,周围聚集了几百人。无一下去救人,无一打110。女子使劲力气后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难道人还不如狗吗?
白桥乡中心小学五年级:侯永恒
--500字
第2篇:老人与狗
每天放学,我总是能看到他牵着那条狗,或是推着垃圾车,或是挥舞着那把陈旧的扫把扫着地。
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驼着背,弯着腰,右手拿扫把,左手推着车,狗跟着他左拐右拐的在小区里清扫。刚开始,我甚至觉得他有些讨厌,那条狗也脏兮兮的,我从不靠近他。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老人很孤单,却很勤劳,除了那条狗陪着他,他好像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我越来越觉得老人很可怜,却又不知道该怎样接近他。
他总是在不停的清扫,清扫,以至于我从来都不敢把垃圾丢在地上,我希望他能够轻松一点,能够有时间陪着小狗坐一会儿。偶尔,我也会看到他坐在马路边的路沿石上,伸着头,好像在张望着什么,这时我能看到他认真的神情。也许是因为每天与灰尘在一起,他的脸上总是有些灰,也许是每日与扫把打交道,他的双手结满了老茧。
前几天,我又看到他挥舞着扫把,那扫把又旧了许多,他的腰又弯了许多,他的背又驼了许多。他与扫把结缘,双手十分熟练的挥动扫把。最近,地上满是落叶,他不停地扫呀扫,扫呀扫,好像总也扫不完似的。我对满地的落叶有些怨恨了。
老人扫了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一年又一年,我的个头慢慢长高了,老人的背越来越驼了。我依旧每天上学放学看到他,弯着腰,只有身旁的小狗偶尔会叫一两声。我几乎没听到他讲过话,但我脚下的路却一直是干干净净的。我从心底里感激他,美化我们的小区,美化我们的环境。
我也希望他生活幸福,也许他每次张望,是在盼望他的家人回来了没有吗?一个质朴的老人,总是在默默地奉献着,我越来越觉得他无比的高大。
我看到他,牵着小狗,再次扬起了扫把……真的很美,很动人。
新疆乌鲁木齐第四十九中学五年级:王雅仪
--700字
第3篇:狗与人
狗与人因进化的差异而显得不同,但是往往在某方面某些人的品德沦落到与狗一样的档次。我们都知道,倘若人被狗咬,但是我们不能咬回狗,否则那会很愚蠢很无知。人是有智慧的动物。在当今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某些人就是如此地没有良心没有道德没有做人准则,做一些愚昧的事情。在表面上他们也许是赢了,但是他们成为了大家眼中的笑话,也许他们还会天真地把讥笑当成赞赏,把沉默当成支持,把胜利当做光荣,把愚昧当做高尚品德。
我家住在农村,这几年建设新农村的 口号 打得非常响亮,政府也是在坚持共同富裕,这对农村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我们可以告别在下雨天冒着滑到的危险走泥泞的小路,我们可以告别走不出去的困难,我们可以告别落后的 文化 而像城市的先进迈步……前几年我们村准备修建水泥路,这个对于大城市来说并不稀奇,但是对于农村可以说是一件喜事。我家住在西边的第一家,也就是要建的这条路的尽头,因为我家是做农贸生意,所以车辆进进出出很频繁,所以建好路对我们家也非常便利。但是不光我们家获利,村民们更能从其中尝到改革带来的硕果,何乐而不为。但是东边的两家村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坚决反对。人都老大不小了,还做出及其荒.唐的事情,把自家的木板搬到道路中仿佛在实行“霸权主义”,还说如果要建的话肯定要砍掉门前的两颗桃树,他们“不舍得“。说到这,我发自内心地想笑,而且是狠狠地笑。他们的素质如此低,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做了光荣吗,那个时候我就暗自下决心,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家人走出这个没有爱的地方。我是如此的厌恶,乃至于对他们萌生了恨意,因为他们是长辈我必须敬畏。天知道,我的心是多么纠结。
后来经过政府的调解,这两家人终于“宽宏大量”地妥协了。在村民的期盼中,在两家人的冷眼中,在我们家人的喜悦中,这条路经过工作者的努力终于建成了。站在自己的家门口,看着这条并不长却蕴藏着无数辛酸的路,无数地思绪充实我的大脑。本来以为路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地坐落在那里,不受打扰,全心全意地为人服务。没想到今天又东窗事发。那两户人家又发表言论了,说要把路给堵了。其实我真的不明白他们的思想,该说他们可笑还是无知。可惜我的词汇有限,找不到任何适合的词来形容他们的“可爱”。难道他们不明白吗,一味地反对最后吃亏的会是谁,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理据来站得住自己的立场。政府会站在哪一边,好好的路不让人走还把它给堵了,政府自会有定夺。有的时候我真有一种冲动,去跟他们讲道理,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可笑。但是我想他们会说,我是小孩子懂什么。的确我真的不懂,要是中国人有太多像他们这样的,那么中国该如何站起来。
我说的人泛指某些人,我说的狗泛指没有心的狗。这些人在这个社会上终究被淘汰、被忽视,倘若有一天他们老去而躺在床上,会有几个人来送行,除了亲人还会有谁。不对,应该还有许多同道中人来看望。到死都认识不到自己的罪过,这样的人仅仅只是浪费了上帝赐予的一切。有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很愤怒,我为他们而感到悲哀,人最高尚的品德便是宽容,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他们真的该好好学习学习了。没有文化,但是总该有起码的尊严吧。在我看来,他们不仅丢失了自己的信誉,最重要的是侮辱了自己的尊严。之所以拿狗来与他们相提并论,那是因为:他们总是做无谓的挣扎,没有粮食的时候不会主动去求索而是吃自己的大便。狗吃了大便,人毁了尊严。人之所以为人,因为有思想有智慧有能力,否则做狗不是更好。
某些人,拿镜子照照吧,想必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满脸污垢。
台州市椒江区第二中学初三:匿名
--1500字
第4篇:狗与人
爸爸的公司里有一只狗,它曾经送我们回家,曾经跟我们玩耍,所以我和它之间有着一段说不完的友谊。它的名字叫黑皮。是因为它浑身的毛都是黑的,所以便有了黑皮这个名字。
据说狗是一种聪明而有灵性的动物。记得一次,我和妹妹去爸爸公司玩,一走到公司,黑皮就出来迎接我们了,还用头不停地往我手里钻。我用手抚摸着它的头,黑皮就闭上眼睛尽情地享受。直到深夜,我们才回家。黑皮便在前面带路,我们非常惊奇,黑皮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回家的路呢?原来,黑皮上次去我们家时,在路过的地方都撒了些尿,等下次去我们家时就凭着自己气味走,就不会迷路了!到了家,为了感谢黑皮,我们便拿出了一些吃剩的骨头给它吃。谁知它一根骨头也没吃,只对着我们叫了几下,回家去了。好像在说:“我送你们回家并不是为了几根骨头,而是为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狗也是一种谨慎性强,对主人忠实的动物。一次,我去公司找黑皮玩儿,走到半路时,突然出现了一条狗,挡在大路上,不让我过去。吓得我大叫道:“黑皮!救命!”刚叫完,黑皮就从旁边的乱树丛中跳了出来,对着大狗“汪汪”直叫。那条大狗见了,跑上前去,跟黑皮打起架来。最后,黑皮赢了,但身上留下了许多伤痕。我十分感动,黑皮竟把我当成了它的主人,竟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保护主人。
最让我悲伤的是,黑皮竟不声不响地离我远去了。我努力地回忆着以前的美好的一切,不知不觉想到了一件令我难以忘怀的事,那就是在抚摸黑皮的那一瞬间。它的头是那么的软,那么的光滑啊!我真希望它能陪我一辈子!
初一:枫萍
--600字
第5篇:两只小狗与两个人
这是两只小狗,一只叫乐乐,一只叫淘淘。它们两个喜欢在一起玩游戏。有一次,它们两个玩捉迷藏时,乐乐被一条河给冲走了,淘淘很难过,对主人说:“主人乐乐是因为和我玩游戏才被水冲走的,请你惩罚我吧!”主人说:“乐乐是被大水冲走的,不关你事呀!”“主人……”淘淘伤心地说。
再说乐乐吧,乐乐被大水冲走时,有一个人看见了它,这个人叫纳丽斯。纳丽斯把它救了回来,乐乐为了报答纳丽斯,整天在纳丽斯身边陪着她。就像对自己的主人一样,一直都不离开纳丽斯。
淘淘最终成为了主人维光娜唯一的狗,惟光娜每天都为淘淘准备一顿好吃的骨头吃。就因为这样,淘淘就以为自己是最棒的狗,高傲自大了起来。
乐乐在纳丽斯的房间里安心地睡觉了,纳丽斯也在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当纳丽斯打开窗户,竟看见了惟光娜,惟光娜日夜在找乐乐,竟找到了纳丽斯的家里,她问了问纳丽斯:“你有没有见到乐乐?它是一只小狗……”“哦,是它吗?”惟光娜说:“噢,乐乐你在这儿!我想死你了!”
“汪汪汪!汪汪汪!”乐乐高兴地大叫了起来……
五年级:贺驿寓
小狗的临死告白(看的人都会不禁流眼泪)一只家犬对主人的临终告白----这只狗震撼了每个人的心! 当我还是一只小狗的时候,我的顽皮滑稽每每惹来你的笑声,为你带来欢乐。
虽然家里的鞋子和枕头都被我咬得残缺不全,你依然把我视作你最好的朋友,甚至把我唤作你的孩子。就算我调皮捣蛋,你总会对着我摇摇手指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呢?”不过最后你都会向我投降,玩闹着搓我的肚皮。
你忙碌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我只好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我无声的抗议对你总是管用的。
每晚睡觉前我都会跳到你的床上,倚着你撒娇,听你细诉自己的梦想和秘密。我们常常到公园散步、追逐,偶尔也会乘车兜兜风。
每天午后我都会在斜阳下打盹,准备迎接你回家。这些日子,我确信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渐渐地,你把更多时间花在工作上,再花更多时间去找寻你的另一半。无论你怎样繁忙,怎样烦恼,我都会耐心守候你,陪你度过每个绝望心碎的日子,并支持你的每一个选择??尽管有时是糟透了的决定。
无论发生什么事,每天你踏进家门,我都会一样兴奋地扑向你,迎接你回家。 终于,你谈恋爱了,我为你感到无比欣慰。
你的她??你现在的妻子??并不是爱狗之人,对我总有点冷漠,但我还是衷心地欢迎她到家里来。对她我也绝对服从,偶尔还会撒撒娇,我要让她知道我也很爱她。
后来你们添了小娃娃,我也跟你一样万分雀跃。我被他们精致的面孔、他们的一颦一笑感染了,我真想疼他们一下,好想像爱你般爱你的孩子,然而你和你的妻子却深怕我弄伤他们,整天把我关在门外,甚至把我关到笼子里去。
孩子们慢慢长大了,我也成了他们的好朋友。他们喜欢抓着我的毛皮蹒跚地站起来,喜欢用幼小的指头戳我的眼睛,喜欢为我检查耳朵,也喜欢吻我的鼻子。
我尤其喜欢他们的抚摸??因为你已经很少触摸我了。有时候我会跳上他们的床,倚着他们撒娇,细听他们的心事和小秘密,一起等待你回家。
我喜欢他们的一切一切。为了保护他们,我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
我总是深信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这样的想法,令我最终成了“爱的俘虏”。 曾几何时,人们问起你家里有没有宠物时,你总是毫不迟疑地从包里掏出我的照片,向他们娓娓道出我的轶事。
可是,近几年有人问起同一个问题,你却只是冷冷地回答“是”,随即就转向别的话题。我已经从“你的狗儿”变成只是“一条狗”了,甚至对我的开支也变得吝啬起来。
后来你的仕途来了个新转机,你可能要到另一个城市里工作,移居到一幢不许豢养宠物的公寓去。终于,你为“家庭”作出正确的抉择。
可是,你是否还记得,曾几何时我就是你“家庭”的诠释? 你的车子出发了。我不明真相,还在旅途中充满期待。
终于我们抵达的是一家动物收容所。里面传来不只是猫儿和狗儿的气味,还有恐惧、绝望的气味。
你边写着文件边对那里的人说“我知道你们一定可以为它找个好归宿的。”看着你,他们耸耸肩,露出一个很难过的神情。
对于这里的老犬最终会走的路,他们了如指掌;纵使老犬们身怀着各种各样的证书,又如何? 你的儿子紧抓着我的颈圈,哭喊着:“不要!爸爸,求你别让他们带走我的狗儿!”你狠下心去撬开他的小手指,直至他再也触不到我。我担心他,更担心你教给他的人生课: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忠诚、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对生命的尊重! 你终于要走了。
你躲开我的目光,最后一次轻轻拍我的头说再见。你礼貌地婉拒了保留我的颈圈及拉绳的权利,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知道你有你的期限,我也知道自己的期限将至。 这里的人整天忙得团团转。
但倘若时间许可,他们总会抽空照料我们。在这里我食物不缺,可是这几天以来我已食不下咽。
最初每当有人经过这牢笼,我都会满心期待地跑过去,以为是你回心转意来把我接回去。后来我退而求其次,只盼望有谁会来救救我,或者只是关心一下,我就心满意足了。
更多更多的小狗被送到这里来,我这条老狗惟有撤退到最远的一角。可悲的是它们仍天真活泼,似乎对将要面对的命运毫无知觉。
这一天我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迎着我而来;我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临了。她带着我轻轻走过长廊,走进一间异常寂静的密室里。
她把我轻轻地放在一张桌子上,揉着我的耳朵叫我不要担心。我清楚地听到我的心因为预期即将发生的事而猛烈跳动,可是同时脑子里却隐隐浮现出一种解脱的感觉。
但是本性使然,我能感到她肩上担负着十分沉重的担子,就像我能感应你一切的喜怒哀乐一样。她温柔地在我的前腿套上止血带,我也温柔地舐她的手,犹如许多年以前我在你悲伤的时候安慰你一样。
然后,她熟练地把注射针插入我的静脉里。一阵刺痛以后,一股冷流走遍我的全身。
我开始晕眩,我感到倦了,躺下了。我看着她慈悲的眼睛,我喃喃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她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拥着我连声道歉。
并急忙解释她必须要这样做以保证能带我到一个更好的地方,一个充满爱和光明,跟尘世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那里我不会再受冷落、遭遗弃、被欺凌,不用再到处闪躲,不需再自谋生存…… 可我不相信,我的眼泪不争气地。
动物和人们有着不可分开的关系,在人类的世界中,已发生许多动物与人类的感人故事。
让我这位导游来领导你们走向动物与人类的情感吧! 77岁的老人与一只狗相伴了18年,在老人去世后,这只狗竟然在拜别主人后,一头扎进了河里跟随主人而去。这件事,让马栏街道红凌社区富缘寿衣店的于富缘啧啧称奇。
于富缘介绍,几天前有位白女士来店里,准备做个狗的模型,要求是越像越好。几次聊天后得知,原来她是在完成亡父的心愿。
白女士的老父亲不久前因病去世,老人20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整天陪伴他的是儿女们为了给他解闷抱来的一只狗,刚到家时只有一岁多。从此,这只狗成了老人最亲密的“朋友”,两人不仅每日相伴,而且还同吃同住,有什么好吃的,老人准会分出一半给狗,而这只狗也确实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不管老人去哪,它都一步不离地跟着。
一晃近20年过去了,老人已近耄耋,狗也成了老狗,儿女们听父亲嘱咐过,如果自己不在了,一定要善待这只老狗。 不久前,老人因病去世,从他走那天起,这只狗就再也没吃过一口东西,每天趴在主人的床上,一动不动地,任凭面前摆着什么好东西,也坚决一口不吃。
“我们猜测它是想我父亲了,就决定带狗去墓地看看。”白女士说。
于是,在父亲烧纸的时候,家人带着这只狗一起来到了墓地,没想到的是,在围着主人的墓地绕了两圈后,这只狗竟然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河里,再也没出来。“当时,我们都惊呆了,谁也没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白女士说,等反应过来再过去救,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太感动了,没想到,动物也能有这么深厚的感情,而且会做出这么决绝的行动。
所以,我们决定要做一个模型烧给父亲,让他们两个在另一个世界也能相互陪伴。” ······动物也有情感;动物也有真心;动物也像人!狗,到底是被主人赋予了人性?还是本性如此?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狗的人,因为看到了忠诚,看到了自然,看到了亲切,在这个人性淡薄的社会中,虽然我们总能听到提倡人性化。
猫不欺负小猫,狗不欺负小狗,只有人才欺负弱者。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 一天一夜,任凭 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 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
它要是看见一根骨 头,它就像奥运 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 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 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 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 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 每一年。
我爷爷家养过许多的动物,有小兔、松鼠、小鸟……这些动物中,和我最亲热的就是小狗了。
你看它,一幅可爱的面孔,一对大大的眼睛。像一对蓝宝石。一身咖啡色的毛,毛茸茸的,加上一个绒球似的尾巴,按在身体上,可爱极了。它的嘴巴大大的,有着锋利的牙齿。像狼一样的脑袋。看上去挺吓人的。它的腿长长的。身子到我大腿处,是一条不错的狼犬。
如果现在允许捕猎,它一定能成为捕猎的好手。
我呀!特别喜欢它。每次给它喂食,我都会把食物拿得高高的,时左时右,让它抢不到。它可着急了。伸长脖子,抬高前腿,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抢了半天,如果抢不到。它总是耷拉着脑袋,摇着尾巴独自走到一边去,好像是在生闷气。我见它这样,将食物给它。它呀!连忙跑过来,抱着骨头啃起来。
有时候,我跟它做游戏——比跳高。我总是比它跳得高,它不服气,抓住栏杆,来了个漂亮的空中倒立。动作是那么地漂亮。就像一个杂技演员。
我喜欢爷爷家的小狗,它是我最好的动物朋友。
参考: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姥姥家的小狗,它一身乌黑的毛,像缎子一样光滑,还有一双黑豆似得眼睛,所以我叫它小黑豆。
记得在我小时候,我去姥姥家度寒假。我刚进姥姥家门,小黑豆就跑出来凶猛地对着我和妈妈大叫,幸亏姥姥出来不让小黑豆叫了,让我们进去,要不小黑豆不知要叫到猴年马月呢。到晚上吃饭时,我为了和小黑豆增进感情,就掰了一点儿馍馍喂小黑豆,可是小黑豆不吃我的馍,还对我大叫几声。慢慢地,小黑豆对我的态度由凶狠到温和。每次我喂它吃饭时,它不再对我大叫;每次我出去玩时,它跟着来保护我,不让我受别人的欺负;每次我伤心时,它跑到我身边,来安慰我……
过了不久,我该回家了,当我要走时,小黑豆咬住我的裤腿不让我走。我转过身摸摸小黑豆的头,说:“小黑豆,过不久我还会来看你的,我该回去上学了。”小黑豆松开我的裤腿,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走开了,我回到家后,还真想念小黑豆呢!
可是,有的人嫌小狗脏,身上有种怪味,而不喜欢小狗。你可知小狗是善通人性的,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看家护院,而且可以做我们的朋友,请不要伤害小狗了。我们还可以经常给它洗洗澡,这样小狗就不会太脏了。希望大家都喜欢小狗吧!
我有一头小毛狗,我从来也不骑~~在一个夜黑风高得夜晚,我迫不得已,把它绑在了电线杆上,就这么抛弃了它……因为因为,它 *** 了隔壁家的二蛋,我不能容忍这么败坏风俗的小毛狗是我的宠物!原谅我~~尽管你的眼里全是“不要放弃我~”,但是,小毛狗,我是有苦衷哒~~~~我舍不得、可惜时间回不去了、爱你很值得、只是该停了、有你陪着我的那些日子、真的好快乐~~。
(原谅我,我只是无聊了……关于作文,你应该支持自己的原创…自己写的再烂,毕竟也是自己写哒!加油加油!)。
我有一只小狗叫飞豹。它有一双玻璃球似的眼睛,骨碌乱转,非常有神。它那一对又圆又宽的大耳朵,在遇到生人的时候马上会竖起来,他也会非常机警地大叫,显出它的看家本领。在它的小黑鼻子下面有一张贪吃的小嘴。为什么说它贪吃呢?因为它每次吃饭吃得都很多,而且饭中必须有肉、火腿肠等香的食物它才肯吃。所以我说它是贪吃的狗。
有一次,飞豹钻到我爸的车底下,在我爸开动汽车时被轧到了后腿,疼得它嗷嗷叫。我连忙窜出去,抱起我的宝贝,搂在怀里,抚摸着他,一会它挣扎着钻到墙角不用力叫唤了,我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心想:“算它命大。”以后它一听到车启动的声音,马上会躲得远远的。你说它聪明吗?
这个小精灵每次当我回到家时,他就追着我欢蹦乱跳地来回跑,向我身上扑,它那高兴劲就甭提了!我连忙抱起它,它还用前爪和我打闹,用舌头舔我的脸,你说它可爱吗?
我喜欢这只小狗——飞豹!
外婆家有一只小狗,是从奶奶家抱回来的。
刚抱回来时,我们把稻草揉软了铺在纸箱里,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进去,就算是它的“家”了。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浅褐色的皮毛中夹杂着些雪白的条纹,颜色搭配得协调极了!顺着它的身体继续看,小脑袋上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炯炯有神,骨碌碌地上下转动着;乌黑的小鼻子总是湿润润的;身后的小尾巴毛茸茸的,扫在手上舒服极了!因为它身上既有褐色,又有白色,所以妹妹给它取名叫“花花”。小狗的肖像描写十分精彩!
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写出了小狗的神态。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它的精神真令人“钦佩”啊!吃完后,它还不忘把把嘴在皮毛上蹭几下,以显示它的“绅士风度”。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谁知它一见到肉,就两眼发光,一下抢过肉,自顾自吃去了,根本不理我。哦,原来它不是真心欢迎我,而是“图谋不轨”呀!呵!这聪明的小家伙!
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亦称“犬”,学名“家犬”。与马、牛、羊、猪、鸡并称“六畜”。有科学家认为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1.5万年前,发展至今日。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现如今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约十多年。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
狗(拉丁文Canis lupus familiaris)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食肉目、裂脚亚目、犬科动物。中文亦称“犬”,狗分布于世界各地。
狗与马、牛、羊、猪、鸡并称“六畜”。有科学家认为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1.5万年前。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大约在12~18年。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在十二生肖中的第11位。
扩展资料;
狗的习性
一、饮食习惯
狗狗是喜欢啃骨头的,除此之外,它们还喜欢吃杂食、蛋类和肉类,给它们的食物要保证营养健全,不能只吃肉或者杂食,需要搭配喂养。要注意的是,狗狗不能吃过多的盐和糖。
二、依赖人
它们是非常依赖人类的,与人交往是狗狗天生的习性,家养的宠物狗尤其黏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狗狗长时间处于没人陪的状态,会出现厌食、抑郁等症状。所以主人们要多多陪伴狗狗,这样狗狗才会开心健康的长大。
三、等级习性
俗话说:“狗人看人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在狗狗眼里。如果女主人平时对它的照顾多于男主人,它就会听女主人的命令,对在家时间少的男主人反而会产生敬畏。它们还会觉得年长者地位高,对于年小的就会轻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狗
狗,亦称“犬”,学名“家犬”。一种常见的犬科哺乳动物,是狼的近亲。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被一些人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也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与马、牛、羊、猪、鸡并称“六畜”。其寿命约十多年,若无发生意外,平均寿命以小型犬为长。基本信息外文名 :Dog拉丁学名 :Canis lupus familiaris分布区域 :世界各地 (除南极洲)界 :动物界门 :脊索动物门纲 :哺乳纲目 :食肉目科 :犬科属 :犬属种 :狼亚纲 :兽亚纲亚门 :脊索动物亚门亚科 :犬亚科亚种 :家犬别称 :犬中文学名 :家犬拼音 :gǒu郑码 :qmrj五笔 :dgty域 :真核域英文名 :dog书名 :狗定价 :18.00ISBN :7503931914页数 :88页作者 :李湘涛品牌 :文化艺术出版社开本 :16语种 :简体中文出版日期 :2007年6月1日出版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译者 :高政汉字信息汉字:犬隶书-小篆--金文--甲骨文--骨刻文quǎn五笔:dgty郑码:qmrj犬字骨刻文演变。引自:丁再献、丁蕾《东夷文化与山东·骨刻文释读》十九章第二节,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2月版。英语:dog韩语:개动物简介狗狗字演变:(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通常指家犬,亦称狗,一种常见的犬科哺乳动物。其寿命约十多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若无发生意外,平均寿命以小型犬为长。狗,即犬。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犬受孕两个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狗是一种很常见的犬科哺乳动物,也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约十多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据联合国统计,现在全世界约有5亿条狗,我国大约有1亿条。3张犬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它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使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它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特征功能3张狗犬在人类社会中扮演多重角色。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工作犬的工作有像放牧这类传统工作,也有像侦测违法交易,帮助盲人或残疾人这样的新工作。对于那些不做传统工作的狗,还有范围宽广的狗类运动可以让它们展现它们的天然才能。在许多国家,家犬最普通和重要的社会角色是作为人类同伴。狗类因为在各个方面与人类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如此紧密, 以至于它们赢得了“人类最好的朋友”(Mans Best Friend)这样的美誉。美国心脏学会认为“养宠物、特别是养狗,可能和心脏疾病风险降低有关。”生活习性马尔济斯犬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5.狗喜欢啃咬骨头。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骨头。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长长的舌头,靠舌头蒸发水分散热。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我家有一只顽皮的小狗。它全身长着黄色的毛,只有尾巴上的毛是黑色的。眼睛小得只有我的拇指甲那么大,鼻子像块巧克力,湿淋淋的,在炎热的夏天也不干。嘴巴里面长着一口尖锐的牙齿,令人害怕。四只小脚有一只是白色的,非常奇怪。脚趾是黑色的。这只小狗有两个缺点:第一个是挑吃,专吃好吃的。要大肉侍候,差一点就不吃。当然,饿极了,可不一样,它连饭盒底都会咬破。一次,我家买鸡来吃。吃剩的骨头当然全部给它吃。由于,它吃了几天,下一天给它吃青菜,它就连饭也不要吃了。不管我怎么哄它,都没有用。爸爸说:“不要理它,饿它几天,看它还要不要吃。”我想也是,也就不再去叫它了。不到一天,我去看狗食盆,发现里面的青菜和米饭都不见了。从此,它就又什么都吃了。它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咬东西。它把我外公的拖鞋咬坏了,还把全家的袜子都咬坏了。当然,为了这些事情,它没有少挨父母的骂和打。一次妈妈看到时间不早了,急着要去上班,连忙穿袜子。我和爸爸在旁边看到妈妈的破袜子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妈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脱下袜子一看,原来袜子被狗咬了一个大洞。妈妈只好换一双再穿。可是,她一时找不到新袜子,只得不穿袜子就去上班。我家的狗真是既可爱又淘气。
为什么虐狗,这反应了人们的什么心理。揭露人性的丑恶面。以及对此的正确反映和应采取的措施。1:在养狗之前的如果是满怀喜爱之情,那么之后的虐待就是不负责任;2:如果之前就满怀恶意,这简直是对生命的莫大不尊重。3:不禁要问,现在能够虐待狗,那是因为它们没有能力反抗,这简直是典型的“欺软”。那么,进一步假设,同样没有能力反抗,但是不是可爱的狗,而是两岁小孩呢,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智障人士呢。她会怎么做?会伸出援助之手、置之不理,更有甚者,施以暴力?4:这应不应该?这绝对不应该。也许会有人认为,那狗是她买的,她有权力为所欲为。这真是可笑。具有拥有权并不代表具有《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希望并放任这种危害发生,属于性质恶劣的故意犯罪”。虽然,吃狗肉并不是一件称得上和道德有关的事件,因为这属于私人范畴。而与这里“虐狗”事件的本质区别就是,他们是否属于主观意识犯罪。有的一些家狗,就是肉狗,与家禽一样。这些人在吃肉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凌虐它们,并且觉得这是一件很“炫”的,可以到处宣扬的事。你见过有人杀只鸡,而到处宣扬:“我先这样,然后再这样”的吗?并且,很多在农村,对于家禽都持有一种特别尊重的态度,吃的是新鲜的饲料,死前会低声说道:“下世为人”。因为他们知道杀戮是罪,生命是可贵的。有谁以凌虐为乐,以此为耀的?!但是,看看“虐狗”事件,我无法忍受这种违背以自己的“特权”凌驾与最高生命权之上,违背普世价值的行为!6:虽然这种行为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是违法或者犯罪。但是,因为她还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例如有人模仿学习、给予别人“生命不珍贵”的错误人生价值观。以及,我严肃认为这样的人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可能会对其他人带来威胁。要求其所在的居委会,要其家人对其进行强制的心理治疗。以防更坏的情况出现!!
我们上岛的时候看见一条狗,一条毛色黑得像闪电的年轻的狗......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狗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条望海的狗
我们上岛的时候看见一条狗,一条毛色黑得像闪电的年轻的狗。它躲着我们走,紧紧地缩着身子往山墙上靠,眼睛里满是惊慌。走了很远停下来回望,发现它眼里的惊恐更多了,这条年轻的狗好像恨不能变成一个影子沾在石墙上。
狗怕人?怕到这种程度,好像很奇怪。陪我们参观的海署书记说:它怕人。真是怕人。因为岛上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多人。这么多人是多少呢?充其量二三十个。这么些人能算得上多么?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哪一天不是睁开眼就能看见三五十个人?如今没有人的地方才稀奇。我们就是冲着这个到岛上来的。岛上只有灯塔守护人,房间里很整洁,纤尘不染。如今电缆从海底过来,有了电,有了冰箱,还能电脑上网,但守塔人依然艰苦,这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他们年年月月守着一盏灯,当他把光明、把希望都分发给了航海者时,守塔人几近于把自己也点成了一盏闪闪发亮的但却是沉默寡言的灯:习惯不说话,习惯寂寞,习惯孤独,习惯一个人守护一个岛。网上有很时尚的“挑战极限”,那是人在富足有余、富贵有闲的情况下与自己拧着走,其实,灯塔守护人才是真正在挑战极限。据说有一个灯塔看守人在孩子出生后回了一趟家,家里“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生活让他十二分地依恋。老婆在他走的时候说,你把汪汪带上吧,让它陪你。于是小岛就多了一样活物:一条土狗。狗狗初来乍到不适应,发疯似的围着岩礁圈发出恐怖的狂吠。一座岛开步走不到五分钟就走光了,荒芜苍凉,连飞鸟都不见,整座岛能够发出声音的除了狗叫与涛声以外,只有他呼唤汪汪的声音。接下来便是周而复始的单调,慢慢地狗也习惯了,习惯成了守塔人的一个影子。黄昏跟着爬上几十级楼梯去点灯,东方发白了又跟着主人去灭灯。久而久之,狗知道了主人的生活节奏,狗便成了主人的钟。每天早晨,狗会准时推门进来,舔他露在被子外面的脚底板。主人与狗有了一种默契,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愫。主人似乎觉得不再像从前那样孤独了,也有了倾诉的对象。可是这条成年的狗却像是受不了长久的寂寞与孤单,经常面海而坐,一坐大半天。若不是主人去呼唤,望海的狗就不知要望到几时才记得回家。主人说:“汪汪,是不是想陆地了,想隔壁的狗老婆?”然后他拍拍它的头,“起来,回家吃饭吧。”汪汪懒洋洋地起立尾随主人回屋。第二天清晨照旧把主人舔醒。
每过半个月便是守塔人回家的日子。每一次交接班,狗狗最兴奋,吠着跑上艇赖着不肯下来。主人把它轰上去说:汪汪,上去上去!我半个月就回来。汪汪极不情愿地一步一回头地上岛,泪光盈盈,好像在埋怨主人:为什么你可以回家,我就不可以?然而,狗狗是绝对忠诚的,不情愿地上了岸。直等到主人回来,海轮的机器声嘭嘭地响起,狗狗便在岛上欢呼。一旦拢岸,狗狗狂奔着跳下甲板,又是舔又是蹭,与主人久别重逢似的狂喜。平淡的日子就这样一年一年地飘逝了。又一次从家里返回岛上,给养艇拢岸时出奇地安静,码头上只有轮班的守护人。一眼望去,这个熟悉的小岛像一片漂在蓝色海面上的老叶,被海浪簇拥着,一下又一下,主人的心狂跳不安。“汪汪呢?……”主人惴惴地问。“跳海了……汪汪跳海了!”狗狗跳海前一整日一整日地望海,不吃不喝不回头地守望大海。狗是会水的,跳下去也不难回头,但是狗狗并不回头,只是一味向外,向海中央游去。也许那便是希望吧。只是茫茫大海何处是尽头?没有几个浪头汪汪就下沉了,成为海鱼的腹中餐。主人哭了,哭得那样伤心。是啊,他再也没了自己的影子……
那一天当我们离开小岛时,一路上我没有看见那条忧郁的狗,那条毛色像闪电的年轻的黑狗。我想,这条狗还能忧郁多久呢?
狗
已经入秋了,却没什么秋的韵味。已经入夜,窗外的虫啊什么的依旧固守着夏日难得的激情,在草丛里、树枝上多嘴般的喧嚷。
我突然觉得少了什么,不能入睡,窗外飘来的是浓郁而荤腥的花香,我脑中全是狗吠,可怎么会呢?一个高中生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的休息,还有时间想这?而且还想得这般偏僻!这般刁钻!
这不能怪我,上课上得好好的,就听见外面狗叫起来了,然后便是有一个人在疯言疯语,什么粗鄙的话都有,好让别人一听就知道他是爷们儿,随之便是狗凄厉的惨叫和那人的狂笑,可能笑得太猛,咳嗽了。
很不和谐的交响乐,不是吗?
这儿的狗还真不少,上星期上学途中,我望狗被车撞了,望见它挣扎着,从车轮下爬出来,望见它脑袋耷拉得像摇摇欲附的苹果,望见它跛着脚跑开了。
我本以为望见的是过眼烟云。
而这几天,我在路经自助银行时,却看着它了,它就卧在门前,我望着它收着脚盘成一团,望着不安地抖动;望着它垂下泛白的舌头,像肺结核病人那样喘气;望着那满是眼屎浑浊的眸子;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关注它。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望见它。
但事情不会结束。正如我摆脱不了这份负疚感一样。这几天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老师让我们品味其中的人性美。我很喜欢文中那条黄狗,总是那么有灵气,像翠翠一样活泼可爱,我喜欢地拿起笔,想对这段作以赏析,又止住了,我的任务是赏析人性美,不是呀?可最后抖动的铅笔还是在纸上来来回回写下了这些字人与动物的和谐。
事实上,我也发言了,事后都不畅快,愁起眉头来,问想起来,我也曾有过这个边城一样的家乡。
那是同样很朴素的地方,一座黄土堆砌的瓦屋上爬满了青苔,墙壁的裂缝都用油纸塞严实了,整个山腰也就四五户人家,不像凤凰古城那样热闹,却也清静实在,屋外便是一抹竹林,一汪绿潭外加柑桔一碧。我在那从未感到过寂寞难耐,有姥姥呢,还有小姨,有很多人背脚路过总要来喝一杯茶水,从镇上来的,我对这些人的一切都是那样好奇,总觉得这些人身上有一种道不出的自然,让人踏实。
既便在没什么玩伴的时候,我也还有几只猫,特别还有一条黑白相间的花斑狗。
回老家的次数毕竟不多,每次回家就听见那狗叫,然后我往山里喊一声,那狗就没有声音了,过一会儿,准能看见它从前面的小路上冲下来迎接我。我的声音它总是记得的,即使两三年回老家一次,它也总是记得的。
可是因修大坝轮到姥姥家搬迁的那一天,却没有见着它--它喜欢满山丛里窜了玩儿。姥姥唤了不知多少次也没有用,于是它就被留在那儿--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拆迁后的老家,我也是去过的,从江上看去,漫山的树木因浸泡白尽了须发,老家也是生硬地倒下的,没了炊烟,它就留在了这儿,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
我不知道哪天它回来,看到这突然的景象,会想些什么呢!它大概会着急,它大概会哭,它确实会,我是知道的。
听三姨说,那条狗后来竟然找到了她家,那狗瘦了不像样儿,我很想把它喂着,可它吃了一顿饭后,第二天又走了……
我知道,找不到姥姥,它不会停下来的,可它分明已经老了----已经十年了啊!我时常想起这些事,在比如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想着我拿脸去蹭那条狗的脸的情景,现在,它大概确实已经老了。
它没有什么写的,却总有一种非写不可的使命感,一种非道歉不可的负疚感,因为我时常想,要是搬迁那天我在场,它一定听得出我的声音,我的呼唤,它会回来跟我们一起搬到镇上;也因为我那天居然会和常人一样认为爱护动物是小孩的事,而望着那狗喘尽最后一口气。
夜确实很深了,我佩服窗外那些虫啊什么的,还在叫,也不知道累,我要像它们一样,不打瞌就好了。
后来我想起那一夜,仿佛窗外有狗叫几声,我伴着这叫声睡过去了。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狗的传奇
外面飘着雪花,温暖的棉花下,一只老狗在对它的孩子们讲故事……
一个细雨朦胧的夏夜,我出生了,这也就决定了我的命运,一直贫寒的狗。
我的祖祖辈辈都指挥看家护院,我没有迷人的外表,也没有尊贵的血液,因为我只是一支农村里的狗。但由于生来的颜色是纯洁的白色,主人便决定将我卖了。来到熙熙攘攘的城市,这儿确实很繁华,四处是奇装异服的人和奇特无比的东西。不少人盯着我瞅来瞅去,他们似乎对我很感兴趣,不知怎么,我被一位胖女人领走了。她老是叫我‘小宝贝’,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她的家挺豪华的,让我庆幸的是,那有两只狗,我有伙伴了!
“嗨,你好啊,我是新来的。望大家多多照应。”
“切!一支农村狗,你瞪大你的‘狗眼’瞅瞅我,是‘贵妇人’犬种,在狗界可谓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我相信你也听说过我们犬种吧!”那只扎着小辫的狗趾气昂扬的说。我看了她一眼,她的确是不一般,还穿着造型美观的衣服。但她的傲慢令我生厌。
我刚一抬头,看见那只狗已经钻到主人怀中了,我便问另一只狗:“请问大哥尊姓大名?”
那是一只老狗,他双眼哀伤,是有年纪了。“我叫爵士,是时候了,该睡觉了。”说完他便向他的小卧走去,这只老狗有点敷衍,但至少没有刚才那只上来便劈头盖脸训一通。我为我的今后生存有些担忧,一个尊贵傲慢,一个衰老哀伤。
我在这里看惯了那只“贵妇人”狗的一切行为举止,她舔主人,温顺至极,跟平常的样子“判若两狗”,让我禁不住联想到一个称谓“哈巴狗”。但她在主人那里享尽了福后,便摆出一幅“盛气凌狗”的样子,对我耀武扬威,让人生厌!
有时候,主人分给我们好吃的,她会到我这里说爵士坏话,到爵士那里说我的坏话,想让我们反目成仇,而她自己落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总算苍天有眼,她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几次说我坏话被我听到,说爵士坏话被他听到,最终使自己得了个“两面狗”的美称。
几次听主人说家中的狗太多了,要赶走一只,我们也便很警惕,想在这儿长久住下去。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当钟声敲过12点,主人家的门嘎吱一声被扭开了,一个黑大的身影出现在主人门外,那个人轻手轻脚走进来,径直往书房里走,我和爵士两眼一眨冲上去,咬住了那个人的腿,并汪汪直叫,吵醒了熟睡的主人,主人拉开灯一看,我和爵士正在对付劲敌,而那只“贵妇人”狗,往日那只对主人殷殷勤勤的她如今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声,主人并没有报警,而是让我们放开那个来历不明的男子,他并没有受伤。主人说道:“这,本是我在试探你们,谁对我更忠心,谁在危急时刻更能挺身而出,谁更有权力,更有资格,更值得让我把他留在这里,事实已经证明。”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向“贵妇人”作了一个“请”的姿势。我和爵士感到万分惊奇,而“贵妇人”更是诧异至极,她从来没有这样难堪,两眼含泪,发出从未有过的哀鸣,用伤心和祈求的目光望着主人,可主人却冷若冰霜,尽管我们也替她求情,主人仍旧不肯改变主意。我从主人的眼中望见了往日不曾看见的失望、难以察觉的泪花和脸上分明写着的一丝愤怒,“贵妇人”被送进了“狗狗拍卖场”,因为她出身豪贵,身价也高,我们都盼着她能找个好人家,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或许是因为那次的勇敢行为吧!我和爵士比平时更加受宠,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一只狗,自出生下来就应该具备的本性,去做一只义狗,一只勇狗,一只真正对主人有用的好狗!
你们也应该这样,记住吧!这是我们的使命!小狗们点点头,似乎明白了许多,做一支好狗。
雪夜里,结束了一段动听的故事。
狗王金獒
乔金带着他的狗——金獒漫步在那似乎永远也走不尽的夜晚城市街道里,金獒是一条牧犬,它不比任何狗差,它有着刚劲有力的后腿,最灵敏的嗅觉,最锋利的虎牙,和藏獒般大小的身材。乔金抚摸这条他曾经千宠百爱的狗,不禁回忆起以前在牧场的种种往事:
我——乔金,是一名牧工,曾在多种牧场做过事。那年冬天,我来到了西方的甜蜜牧场,负责管理羊群和牛群,在前段时间里,我结识了十几条狗,它们都有着足够强壮的体格,牧场的老板让我选一条狗作为新上任的礼物,就在我左右为难时,我看见了金獒,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柔毛,毛茸茸的,一条尾巴摇来摇去的十分惹人喜爱。那时,它只是一条半岁大的小狗娃,还没有名字,可做了多年牧工的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有着非凡潜力的狗,我刚想选它,可牧场的老板却上前劝阻,对我说:“这条狗还是条小狗娃,对牧群的保护啊,对狼群的习性啊,都没有足够的经验,带它去只会吃亏,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他指了指那条棕黄色的狼狗,“那条狼狗是纯正血统的贵族狗,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带上它,保准能牧群吃得饱饱的,从而不让狼群伤害它们。”可我却断然拒绝,因为我从第一眼就就觉得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事总是能够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老板见我执意要选它,也就答应下来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什么事只要我教它三、四遍它就会熟练地运用,不久后,它便懂得了如何保护羊群和抵抗狼群入侵,我看着它的毛色和身材,给它取名金獒。就这样,过了1年。
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忙于照看西边的羊群,让金獒去东边追回一些独自离开的小绵羊。可是,它过了许久也没回来,这可不是金獒平时的速度啊。我纳闷地想。我连忙跑了过去,只见金獒正站庄严地在那儿,在它前面有着一群狼,数数,大概有十来只吧,虽然我身边带着猎枪和足够的子弹,可我却悄悄地躲到一边,想看看金獒过了一年功夫会长进多少。只见金獒后脚弯曲着,皱着鼻子,一副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狼群也不甘示弱,迅速排成梅花阵拱着个腰,爪子迅速展开,让人望而生畏。金獒首先发起进攻,只见它先叫了一声:“唔~嗷嗷~”又随即把后腿一蹬,纵身跃到一只狼前,用自己坚硬的胸脯一挺,那只狼便一下子被甩到了几米外。它又身对付其他狼,它飞快地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对付狼群,只见它一会儿把一条狼按倒在地,一会儿用雪亮的虎牙贴近一条狼的脖子,狼也不是吃素的,它飞快地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在金獒脸上划了一下,金獒恼羞成怒,迅速用脚把它踢飞……就这样,十几条狼就这么全被打晕了(因为它受过严格的训练,没有得到命令,不许杀生),这时,金獒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心疼地望着它,快速跑到它身旁,抚摸着它,滚滚热泪在我眼眶里打,同时,我也知道了金獒的威力……
两年后,我老了,该退休了,可我舍不得金獒,想带它走,但它还正值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我含着眼泪正准备离开,牧场的老板可怜我和金獒,便说:“老乔,你就带金獒走吧,没有你,金獒会因不眠不休而死的,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让你带它走。”我便带它来到了这座城市。
1.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2.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你也可以投稿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妈妈有时坐在客厅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白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白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白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白狗!”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白狗,心里可高兴了。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白狗啊 !3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姥姥说:“这只小狗名字叫做小灰。”它的毛是黄色的,在阳光下看,像金光闪闪的河,小灰的眼睛大大的,十分好看,鼻子向上翘起,耳朵自然下垂,就跟猎狗差不多,尾巴又长又细,如果它摇动尾巴,旁边的沙土也会翻滚起来。 这只狗特别贪吃,有一次,午饭烧好了,我正要吃饭,忽听外面传来一阵撕咬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小灰和人家家里的一条狗,为了争一块骨头而互相打起架来,我见此情形,便想去阻止它们,可后来一想,两只狗打架可是件稀罕事,我蹲在一旁看好戏,我家的小灰智斗奋勇,人家的小狗就像跳远冠军一样,跳过来又跳过去,几分钟过去了,我家的小灰终于把那块骨头抢走了,得意地吞进了肚子里,大摇大摆地走回了家。这只狗不但贪吃还很爱玩。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不知道哪里钻出来一只黄蜂,我一看,吓得像被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这时小灰看了一眼黄蜂,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照样玩自己的,过了一会儿,小灰黄蜂还在那里,小灰愤怒了,它双眼直直地盯着黄蜂,突然,猛扑过去用爪子抓住黄蜂的头猛“咬”,过了一会儿,黄蜂被它制服了,它看着垂死挣扎的黄蜂,好像在想:这块“骨头”怎么这么软呀! 这就是我姥姥家的小狗灰灰,你觉得它可爱吗?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我喜欢它,它也常和我玩,逗我笑。有一天,妈妈拿回来了一只小狗,它很小很可爱。可是,那只可爱的小狗的眼睛还没睁开。我用一个大大的纸盒给它做了“家”,里面有软软的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枕头,可舒服了!过了几天,小狗的眼睛睁开了,从一条缝变成了一弯新月,再从一弯新月变成了一轮满月。不过,小狗有些时候大而无光,看上去迷迷蒙蒙的。小狗的四肢也能站立了,在它的“家”里走来走去。这时候的小狗可不像刚生下来的小狗了,它好奇的走到自己的“家”外面,用鼻子东嗅嗅西闻闻,好像对一切都感到新奇。它的眼睛和耳朵变的灵敏起来,看见有人来了或者听到什么声音,就害怕的躲到自己的“家”里面去了。那只小狗叫“笨笨”,每次妈妈下班或我放学的时候,它一听到开门声就在门口,等我们一进门它就活蹦乱跳地跟着,边走边说“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快想死你了。”虽然笨笨有些时候会惹点小麻烦,但还是给我们家平淡的生活增添了生机和快乐!5早晨,太阳才露出小半边脸,像害羞的小姑娘。“汪汪汪”小狗欢欢起床了,他就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每天天还没大亮就叫了起来。我起了床,首先就上了楼,伸伸腿,弯弯腰,做做早操。这时小狗欢欢跑了上来,用头蹭蹭我的脚,不时发出哼哼的声音,不用说,它是要吃早餐了。我舀来一小撮饭放在碗里,还没来得及放汤放菜,这个小馋猫却早已经吃了起来,还不时哼哼地叫上两声,好象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下午,阳光明媚,微风轻轻地吹着路旁的梧桐树。我无聊地呆在家里,发现了侧躺在地上睡懒觉的欢欢,突然起了一个念头。于是我找来两条绳子,悄悄地把欢欢的腿捆住了。欢欢醒了,挣扎着,痛苦地翻来覆去,眼睛里满是乞求的目光,我却乐得哈哈大笑。这时,爸爸来了,跑到了欢欢身边,把绳子解开了,还狠狠地批评了我。欢欢也不再理我了。我真后悔,早知道就不这样了。之后,我拿来了欢欢最喜欢的牛奶,放在它面前,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最后,我拿着面包,诚心诚意地向欢欢道了歉,欢欢似乎才原谅我了。欢欢是我倾诉的对象,当我有烦恼,有委屈时,它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那一次,在学校里我被同学误会了,回到家就扑在床上痛哭。这时欢欢来了,在床边哼哼地叫着,用它特有的方式表示关切和安慰。于是我抱着欢欢,向它倾诉我的委屈,欢欢似乎听懂了,偎在我的身边,轻轻地哼着。这就是我的欢欢,可爱,活泼,还会倾听我的苦与乐。6小狗宠物狗作为人类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喂养小狗了。有一次路过宠物市场看见了各种各样的小狗,它们各个长得乖小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因此小狗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有着美好的形象。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狗。但是,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许多狗贩子为了利益,在卖狗前要给狗做美容,所谓的给狗做美容用专业的行话说就是“做狗”。狗贩子们为了能让狗看起来漂亮,往往要给狗染色,用劣质的染料给狗染色,染料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把小狗皮都烫伤了,伴着小狗发出凄惨的叫声,一只貌似可爱的小狗诞生了。真没有想到在小狗可爱的外表下面要经受如此痛苦的摧残。因此我想爱护小狗就是不要买它们,少一个人买就能让它们少受些痛苦,我们应该爱护动物,使人和动物能够和谐相处。7外婆家有一只小狗,是从奶奶家抱回来的。刚抱回来时,我们把稻草揉软了铺在纸箱里,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进去,就算是它的“家”了。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浅褐色的皮毛中夹杂着些雪白的条纹,颜色搭配得协调极了!顺着它的身体继续看,小脑袋上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炯炯有神,骨碌碌地上下转动着;乌黑的小鼻子总是湿润润的;身后的小尾巴毛茸茸的,扫在手上舒服极了!因为它身上既有褐色,又有白色,所以妹妹给它取名叫“花花”。小狗的肖像描写十分精彩!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写出了小狗的神态。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它的精神真令人“钦佩”啊!吃完后,它还不忘把把嘴在皮毛上蹭几下,以显示它的“绅士风度”。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谁知它一见到肉,就两眼发光,一下抢过肉,自顾自吃去了,根本不理我。哦,原来它不是真心欢迎我,而是“图谋不轨”呀!呵!这聪明的小家伙!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8壮壮”是我家养的一条小狗。它长着一身雪一般洁白的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镶嵌在小鼻子上方,走起路来尾巴一摇一摆的,可爱极了。它不仅天天都陪我玩耍,给我带来了数不清的欢乐,还是我的“小保镖”呢!“壮壮”是我老家的老白狗生下的一只小狗,奶奶把它做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我捧着小狗,高兴得如同如鱼得水,心花努放,因此,“壮壮”这个可爱的名字就诞生了。“壮壮”刚来我家时并不太习惯,一见我就冲我大叫,过了一段时间,我俩便混熟了,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平时我出外玩耍总带上它,玩累了,我躺在草地上休息,它就时不时地用尾巴轻轻蹭我的脸,弄得我脸上非常痒;我有时还和它一起在草地上飞奔,每次它跑不过我,就撒娇的扑到我怀里;当我寂寞时,只要摸摸它的毛,心情一下就好了一大半。有一次,“壮壮”在草地上发现一只大甲虫,便好奇地用鼻子一碰,只见那甲虫便使劲往它鼻子上一撞,把它撞得跳了起来,我见了哈哈大笑起来。记得不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发生了矛盾,把他气得带了一帮人来打我,我还没上去评理,“壮壮”早以抢先一步,冲着他们几人狂叫一番,见他们不怕,便扑了上去,这招可把那几人吓得魂飞破散,赶快跑了,“壮壮”一直将那几人赶出了我的视线,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我看它那累得那样子,心里又激动又心疼,轻轻地摸着它的头。现在因为我要上学了,就把“壮壮”放到了小姨家,至今,我还不时的想起与“壮壮”玩耍的情形,因为“壮壮”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今年十一,我一定要去看“壮壮”。我要对它说:“谢谢你,“壮壮”,谢谢你给我带来了快乐。”9小 乖 狗无意中,家里就多添了一位家庭成员——狗狗。这让我欣喜若狂。家里的狗狗叫小乖,只有一个月大。它的确很乖,不吵不闹也不叫,听见主人叫唤,它马上屁颠屁颠地从窝里爬出来,咬着主人的裤管,在主人的脚下撒娇。当然,这主人就是我。小乖是京巴和博美的杂种,它有着博美胖胖的身体、厚厚的毛加尖尖的嘴巴,有着京巴塌陷的耳朵和翘翘的尾巴。毛色发亮,但我说不出它毛的颜色,好像混合着几种褐色。和小乖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发现,它,爱水,爱香香的肥皂泡。第一次给它洗澡,把小乖放进满是热水的浴盆里,它活动活动腿脚,就很舒服地趴在里面,享受着沐浴般的感觉。凉凉的香香的沐浴露涂满它全身,它用自己的小爪捧起一个闪亮的泡泡,我轻轻的给它一吹,泡泡就飞上了天,它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小爪扑腾着,试图想抓住这泡泡,它好像笑了。我把“这一笑”永远记录在的心里。越长大,它越不乖,但是比以前可爱多了。澡洗干净了,放到客厅里,便在跑步机上撒野,打个盹,做个俯卧撑;在草地上,躺在地上,四脚朝天,一定要人在它肚子上轻轻踩两脚,它才肯翻过身来,否则,它就不起来。这只可爱的小狗,它的到来,给我们全家人带来欢乐和幸福;它的到来,让我体会到做妈妈的辛苦;它的到来,让我的学习成绩大大的提高。小乖,它以成为我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10说到狗,大家一定并不陌生。我喜欢养狗,有两个原因:一是我本身属狗,二是狗非常善解人意,聪明听话。开学的第一天,我放学回家,听到了狗的叫声,是从我家传来的。我立即跑到家里,只见一只白胖胖的小狗,腿脚还站不稳,妈妈从房里走出来,“看,我买的狗,可爱吧!”我望着这只毛绒绒的小狗,它仿佛也望着我似的。我高兴地笑了笑,把它举过头顶,说到:“喔!你是我家的小狗啦!” 吃午饭时,我看着它,它在那儿用嘴巴把一粒粒狗食吞下肚子。吃饭时可干净呢!狗碗里的狗食一粒不剩都吃光了。吃过午饭,妈妈说道:“给我们家小狗取个名字吧!”我看了看小狗,眯着眼睛望着它,只见它像个带有芝麻的馒头,我说:“叫馒头吧!”爸爸妈妈听了,拍手说好。 大家千万别误会!“馒头”是我家的小狗喔!不是吃的馒头! 过了一个月,我和馒头有了很深的感情,它,仿佛像是我 作文的弟弟一样,整天跟着我。它和一般狗最大的区别是:身上全是点点,像是有人画上的。 有一天,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我们都睡觉了,馒头还在客厅里蹲着不休息,我把它强行抱进了卧室里,跟我一起睡觉。可馒头一点睡意也没有,时不时地用脚抓着床,发出阵阵响声,把我的睡意也冲跑了;时不时又用舌头舔我,把我脸上弄得痒酥酥的;时不时还用腿拍打我的肚子,把我从美梦中惊醒……哎呀,真是一只调皮的狗啊! 快期末考试了,馒头今年3岁了,我只好把它送到了奶奶家,让奶奶帮忙照顾它。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它那调皮可爱的模样,更觉得“馒头”这名子好好笑哦我的小狗 我爷爷家领养了一只母狗,大家都叫它叫“豆豆”。“豆豆”身上的皮毛大部分是白色的,只有两只耳朵是棕黄色的。在奶奶的精心喂养下,“豆豆”渐渐长大了。去年冬天“豆豆”竟然生下来了一只小母狗,这只小母狗的毛色和他妈妈恰恰相反,它身上的皮毛大部分是棕黄色的,其间有很多白色的斑点。所以我为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黄豆”。 新年即将来临,我去爷爷家拜年。还真是新年到,福气也到,“豆豆”升级为奶奶了!它的女儿“黄豆”为它生下了四个乖巧可爱的小孙子,这四只小孙子,长的很像它们的妈妈,皮肤全部都是棕黄色的。 最近,“豆豆”也生育了三只狗宝宝。自从“豆豆”被爷爷领养后,几乎生下了好几代小狗崽,尤其是狗宝宝还是婴儿的时候,这位既当奶奶又当妈妈的“豆豆”,可是操心坏了。而且在“豆豆”生下来的狗宝宝还没有达到自己独立生存时,就连我—它的小主人,或者他的女儿“黄豆”接近它的时候,它都汪汪的呐喊。更令人吃惊的是,有一次,我爷爷在“豆豆”照顾狗宝宝的稻草窝旁边安排了一盆狗粮,本来是给所有大、小狗分享的食物,就因为狗粮放在了“豆豆”的稻草窝附近,“豆豆”就和它的狗宝宝占尽了风头,狗粮竟然全部成为了“豆豆”和他狗宝宝的盘中餐。就连它那四只小孙子也甭分享,刚刚凑上去吃了两口食物,就被好似“走火入魔”的“豆豆”无情的赶走了。“豆豆”为了养护自己的孩子,甚至达到了“六亲不认”的地步。从这件事情就能体现出最重要的一点:“虎毒不食子”,不论任何多么冷漠的动物,绝对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母爱是多么伟大!“豆豆”和“黄豆”都是奶奶培育出来的第一批名副其实的“捉贼专家”,“豆豆”看守奶奶家前面的大门,“黄豆”看守奶奶家后面的荒野,不论来多么狡猾的“强盗”,这两位“捉贼专家”眼疾手快,挡住了“强盗”进入奶奶家的通道口,趾高气昂的呐喊“汪汪!汪汪!”让“强盗”闻风丧胆,只能放弃偷盗的欲望。落荒而逃。如果强盗硬闯,它们就扑上去,狠狠的咬他,直到把强盗赶走为止,才能善罢甘休。这就是可爱的“豆豆”一家的故事。不要误会,这只小狗“嘟嘟”可不是我的宠物小狗,它是我8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可爱的小狗存钱罐。细细端详,这个小狗存钱罐雪白的脖子上有一圈圈灰色的小斑点,尖尖的小耳朵总是竖着,显得很机警。它那黑乎乎的鼻子下面,一张小嘴巴咧开着,吐出粉红色的舌头,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兴奋地盯着我,好像在亲热地和我打招呼:“小主人,你好!我和你一样最怕挨饿了,以后,你一定要记得按时喂我哦!“它半蹲在地上,仰着头向我摇尾巴。我看着它那调皮而又可爱的傻劲儿,乐得哈哈大笑。因为喜爱,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嘟嘟”,还把它放在了我的小天地最显眼的玻璃柜正中央??这是客人进来第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虽然嘟嘟的旁边还摆着一些精美的工艺品,但是在我眼中,谁也不如它可爱。其它的小玩艺儿可羡慕它了,都想和它交朋友。为了让嘟嘟吃得饱饱的,满足它的要求,我努力去改正爱吃零食的坏毛病,有时买比较贵的东西也知道如何砍价了,觉得说出“货比三家不吃亏”的人简直聪明绝顶。平时,我还很注意节约水电,搜集废品,变得十分抠门。而每次把省下来的零用钱投进嘟嘟的肚子里时,它就十分欢喜,水汪汪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似乎在对我说:“谢谢你,小主人,你对我真好!”这让现在常被人取笑是”抠门鬼”的我心里快活不少。有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小挂件或是”超级女声“的海报,心动不已,坐立不安,最终还是把手伸向了嘟嘟。这时,嘟嘟好像要制止我:“不要这样嘛,有志者事竟成,乱花钱是不好的呀!“我心头一软,只好乖乖地把手收回去。烦恼的时候,我会捧着嘟嘟,和它聊几句,诉说自己的烦恼。它总是悠然自得,笑嘻嘻的,让我忍不住捧腹大笑,烦心事一下子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三年过去了,嘟嘟的肚子里已经满是纸币和硬币了,沉甸甸的,摇一摇,“唏哩哗啦”响成一片。我和嘟嘟的友谊也日渐深厚,嘟嘟,你真可爱!每次我走在大街上,看到有一些人牵着一只或几只欢蹦乱跳的小狗时,我就会很羡慕。如果我也有一条乖巧的小狗和我一起玩该多好啊!所以,回到家里我总是央求妈妈爸爸为我要一条小狗来和我做朋友。但爸爸妈妈不喜欢我养狗。他们说我年龄太小,为了这件事情我苦恼极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学习,爸爸从外地回来并带回来一个大大的箱子。他微笑的看着我,我猜想:爸爸一定给我带回来一个好礼物。我在爸爸的示意下迫不及待的打开箱子,一只黑乎乎的小脑袋从里面钻出来,啊,原来是一只小黑狗,我高兴的跳起来。我把小黑狗抱起来,发现它长的是那样的漂亮。长长的嘴巴,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鼻子,胖胖的身体,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尾巴还高高的翘起。它用红红的舌头有好的舔舔我的手,痒痒的,我非常喜欢。爸爸说:“给它起个名字吧!”看着它黑黑的皮毛,像一个可爱的小毛球,就说:“叫它黑黑吧!”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旺旺”的冲我叫了起来。爸爸说:“它一天没有吃东西了,给它弄点吃的吧!”妈妈用玉米熬了一锅粥,闻起来香香的。我对黑黑说:“吃饭了!”黑黑跑过来,用鼻子闻了闻,伸出舌头添了添,摇了摇尾巴,大口的吃起来,嘴里还哼哼着。我用手摸了摸它的后背,它摇了摇尾巴,好像对我表示感谢。最后它用舌头把食物添的干干净净,十分可爱。每天放学回家,小狗都会在门口接我,写完作业,我就会领着小狗去放风,逐渐的我已经离不开小狗了,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一天奶奶过生日,我们全家去祝贺,把小狗扔在了家里,第二天才回来。回来时,我找了半天,才在门后发现它,抱起它发现它浑身发抖,用一双恐惧的眼睛看着我,我伤心极了。爸爸摸着黑黑的小脑袋说:“孩子,它太小了,需要人细心的照顾,爸爸妈妈每天要上班,你每天要上学,这样时间久了,它会孤独的得抑郁症的,还是送人吧?”我十分不情愿,爸爸妈妈怕我伤心也不再提送人的事情。可是从那以后,我发现黑黑总是渴望的望着窗外的阳光,然后失落的躲在角落里。渐渐的我明白了,黑黑所要的是奔跑的自由,而不是我自私的把它关在家里。终于有一天我对爸爸说:“爸爸,把黑黑送人吧!”“为什么呢?”爸爸吃惊的看着我。“因为它是我的朋友。”爸爸赞许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现在黑黑已经长成一条威风的大狗了,在乡下快乐的生活着。有一次我去看它,它还高兴的想我摇着尾巴,原来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我家有只很有个性的狗。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殷勤,能比谁都温柔。它会冲你汪汪叫几声,或是蹭着你的腿叫你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它偎在你的怀里,静静地躺着,享受着你的爱抚,仿佛是个温顺的孩子。它还很善解人意,在你写作业的时候,它也不吵不闹,只是静静地趴在你身边,摇头晃脑地看着你,或者自己玩,就是不会打扰你;但它若是不开心,情绪不高,你叫它,它也不会理你,更愿意躲在一个角落里,蜷成一团,呼呼大睡;你若这时训它,它的小脾气一上来,就会跟你赌气,然后“离家出走”,出去一天也不见个影儿,让你挂念它,可第二天自己又会“一溜烟”地跑回来,真淘气。去年冬天,我和爸爸到宠物店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今年已经两岁了.它身上长着一件"外衣",看起来很逗人喜爱.每个小朋友看见它,都会以为它是一只猫.它头上有两只大耳朵,真像两把小扇子一样.圆溜溜的大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个长长的嘴巴上有一个整天都湿漉漉的鼻子.尾巴整天都是朝着天空,摇来摇去的,尤其是看见主人的时候,尾巴就摇个不停.它是喜欢吃鸡肉,猪肉,饼干和糖果.但是,它最不喜欢吃的是鱼和豆子还有饭,如果把这些东西给它吃的话,它宁可饿着也不吃.如果是它喜欢吃的东西,那就大口大口地吃,生怕别人抢.它的性格也很古怪,睡觉的时候,除了主人,谁也不可以摸它.如果摸它的话,它就会咬你.我们每次出门,它怕我们不带它一起去,就用两只前爪趴在我们的腿上,要我们抱它走.它很会保护主人,它一看见陌生人摸主人的东西,它就会冲过去,咬那陌生人的手.如果那个陌生人走的话,就会冲过去,咬那个陌生人的衣服.记得有一次,一个工人来到爸爸的办公室里收钱的时候,它看见那个工人拿爸爸的钱,就冲过去把那个工人的手指咬伤了,搞得爸爸还要带那个工人去看医生.还记得有一次,妈妈没有把报纸铺在地上,它去小便的时候看不见有报纸在地上,就到处找地方.后来看见桌子上铺了一些报纸.就准备在桌子上小便.妈妈看见了,连忙拿起棍子打它.打得它哇哇地叫.妈妈对着它说:"如果你再到处小便的话,我就打死你!你要记住每天去小便的地方,我要是没有铺报纸的话,你也要到那里去小便."小狗好像听懂妈妈的话,低下头,坐在妈妈的跟前,看起来好像是在跟妈妈说:"对不起,主人,我知错了.请原谅我吧!"还记得有一次,小狗把我的鞋子弄坏了.我狠狠地打了它一顿,它哭了.我连忙问它:"你为什么哭了?"小狗低下头,嘴巴发出一些声音,这声音让我觉得好像在说:"小主人,别打我了,我不是故意的."看它那副可怜的样子,我又把它抱起来,对着它说:"你以后不要再那么调皮了,要乖一些,主人就更喜欢你了."它听了,连忙抬起头,又开朗起来了.我的小狗忠诚,聪明,是我的好伙伴.
建议不要参考范文写作。根据自已扎实的基本功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写最好,这样自已使用也顺手。内容也更熟悉。谢谢!
My mother has a pair of keen eyes which can speak. With her eyes,she observed my mood, gave me courage and made me strong. Therefore, I could face difficulties.
When I was a baby learning to walk, my mother always lent me a hand and encouraged me to get up while I fell down. As I finally threw myself into her arms, her eyes *** iled with praise. Later as I grew up, I met with more difficulties. But whenever I was frustrated, my mother's eyes always
gave me hope and encouragement. Once I failed in exams, my mother encouraged me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Instead of blaming me she pushed me to do better. At last I overcame the difficulty. Now I have grown up and bee more independent, but whenever I e across setbacks, my mother's eyes are always with me encouraging me wherever I go.
我母亲有一双敏锐的、会说话的眼睛。那双眼睛能洞察我的心情,给我鼓励,促我坚强,因此我能面对一切困难。
孩提学步时,妈妈总是帮助我,鼓励我摔倒了就爬起来。最后我晃晃悠悠地扑进她怀抱时,她的双眼充满了赞扬之情。成长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灰心失望时,妈妈的双眼总给我以希望和鼓励。一次我考试不及格,妈妈没有责备我,而是鼓励我找出原因,提高我的成绩。最后我终于度过了难关。现在,我长大了,不用再让她操心了。但每当遇到挫折时,妈妈的眼睛总是伴随着我,给我鼓励
我的同学
仿佛就在昨天,我们还在一年级的课堂中瞪大眼睛听老师讲课。而这六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们来到了毕业考试总复习的阶段。而在这六年了,我们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此话一点不假。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而我的朋友便是她了。
说实话,她长得属于胖的,皮肤黝黑,两只小手胖乎乎的,看上去傻傻的,但是透过眼睛,却看到智慧的光芒,我们亲切的称她为“萌萌”
萌萌非常爱帮助人。有一次贵州闹灾荒,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们学校动员我们给他们捐东西,或多或少都没关系。刚听到这个消息,全班都沸腾了,大家都在热烈的讨论着。第二天,我们光着手来到学校,我们早已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而只有萌萌,抱着一大箱子的东西气喘吁吁的走过来,同学们看了,一片哗然。她把东西放在地上,这些东西顿时堆成了一座小山,构成了一个“风景点”,里面有衣服、书包、书本、钱••••••就连她那崭新的铅笔袋也在里面。我心想::带这么多的东西来做什么呢?随便拿点东西不就行了吗?想着,我边走到她面前,不解的问:“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随便找点东西交差不就行了嘛?你把你新买的铅笔袋也拿来了,舍得吗?”我一连串问了她好几个问题。她却轻松的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难道你看着中国同胞受苦舍得吗?这东西虽少,但却能代表我的一片心意。也只有这样,才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啊!”我被她的话语深深的打动了,觉得她好高,我好矮。
萌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论自己有多少,总是要奉献,奉献••••••
就去其他地方玩了,小女孩?他回头看了看后面,我们一起洗信箱……”小明想,盲人就说,小明看见了一个人正在吃力地拉车,那个拉车人说。 在路上:不如,小明就高兴地去找需要帮助的人!原来是一个小男孩在后面帮忙推车,哦。”小明知道了真相,嘴里唱着 期六的早上,妈妈夸小明长大了:“谢谢你。当时,听见小男孩一边唱歌一边洗信箱。那个拉车人想,洗刷刷:“洗刷刷,小明看见了一个小男孩在洗信箱,把这一件事告诉了妈妈。”小明说。于是。” 小明回到家里,这是我应该做的事,小明以为那位小女孩是盲人的女儿,后来小明看见那位小女孩帮助盲人过了马路:怎么变得这么轻:“不用谢:“谢谢你,小朋友,小明停了一下,小明迫不及待地跑上去用手推车。就在这时,我也来帮助被人吧,小明在小区里看到了一位盲人和一位小女孩
回复:
给了人一比勤快的手,她给予了我永远不变的爱,让我们改造这个世界,给予了我一双能跑能跳
的腿,无论你有多优秀,让我走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感恩的关键在于回报意识?对,也就没有今天的你我,教育我们;“母亲”,母亲这样也是为你好。
自从我们“哇哇”落地后;是她,母亲的爱永
远不会枯竭,都要归功于谁;当我们闯祸时。而这一切,我终身感激你;也有人说;她那狠狠的巴掌提醒了我。“当我们做错事时,并通过自己十倍的心用笔写出来----
范文,给予了我一双明亮的眼睛、帮助:老师对待我们就像妈妈对待我们一样,最重要的是:“母亲哪有那么好。
至于我的母亲,走上坎坷的道路的时候,给予了我一张能言善
的嘴,她每天打我骂我/,那养育我们多年的母亲还是会问候我们;是她,给予了我一双灵敏的耳朵,又是母亲替我们承担责任,J:其实母亲就是一生陪伴我们的最好的老师,是母亲教育我们该怎样做才对;是她!
母亲啊。R,她那指责的眼神让我认识到了错误,让我们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帮助我们,就算到了我们能独立面对艰辛的生活。对啊,母亲给予我们的不只这些。因为,她也给了我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是啊、支持乃至救护自己的人心存感激;是她、教导。有些
被爷爷奶奶“培育”了骄身惯养的性格的孩子会说;她那斥责的骂声把我从犯错误的道路上拉回了正路,是母亲,让我们有理走天下,生养了我,让我倾听这个世界、培养。
“母
亲“这是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从物。是她。
有人说,假如没有那生我我们养我们的母亲: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就是对哺育,然后耐心地教育我们,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洛厄尔就
曾说过;“但你可曾想过。其实、指引,母亲就非常细心地照顾我们,有多大的成就:“最好的学府就是母亲的膝头,教育了我.回报
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什么?有人会说:“是金钱!”因为只要有了金钱,吃喝衣着不用愁。也有人会说:“是高贵的地位!”因为有了这高贵的地位,人人都会对你尊敬无比。……可我的观点与这些人截然不同,我认为助人为乐的品质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公园散步。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快走到公园门口时,我忽然看见一位老伯伯摔倒了,我急切地对爸爸说:“爸爸,爸爸,那边有一位老伯伯摔倒了,我们快去扶他吧!”爸爸二话没说,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与我一起奔过去。只见一位白领叔叔抢先一步跑到老伯伯的身边,他扶起了老人,帮他拍去身上的尘土,关切地问道:“老大爷,您没事吧?哪里摔疼了?”“我……我……我这儿……我这儿疼。”老伯伯指着膝盖说道。白领叔叔立刻把老伯伯扶到路边的休息椅上,卷起他的右裤脚,看见老伯伯的右膝盖又红又肿,白领叔叔着急的说;“大爷,我送你去医院吧!你的伤挺严重的。”“不用了年轻人,你忙去吧,我坐一会儿就好了。”老人摇摇头。“那您站起来给我看看,是否好一些了?”谁知,老伯伯还没站稳,就一 *** 又坐了下去。“不行!您的伤不轻,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更严重的!”说着,白领叔叔拦了一辆出租车,把老伯伯扶进了车厢。
我目睹了白领叔叔所做的一切,他的这种助人为乐的行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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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中午,家里只有我和爷爷俩人,奶奶去菜市场买菜了,爸爸和妈妈都去上班了,现在家里就好象一个大南瓜里面没有了南瓜籽一样,空荡荡的。我和爷爷因为感觉闷得慌,就准备一起收拾屋子。我发现了厨房冰箱里鸡蛋快没有了,就跑下楼去超市买鸡蛋。
超市里的东西虽然是应有尽有,但是价格太昂贵了。我拿过袋子,小心翼翼地装鸡蛋,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呀。可是事与愿违,正当我在拿最后一个鸡蛋时,可能是由于心里如释重负,一放松,手一滑,手中的鸡蛋就如一块巨大的石头一般重重地砸在了另外一个鸡蛋上面,破天慌的,一块大石头无缘无故地砸在你的头上面,你还不得委屈死了?鸡蛋委屈,可是我也一样委屈,自认倒霉,我得赔钱呀。
于是,我就跑过去,去问售货员阿姨一个鸡蛋大概几元钱,她说:"一个鸡蛋大概五角钱吧。"我松了一口气,幸好我付了鸡蛋原来的钱还多剩下五角钱,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呀,如果一个鸡蛋是一元钱的话,那我就是双悲临门哪。我告诉了给我结帐的那位阿姨,她也没有责怪我,只是让我赔了五角钱。回到家,爷爷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告诉了爷爷那件事情,他说:"你呀真是太老实了,换成别人哪,没准还会贼人喊贼呢。"我在想:如果我当时没有赔那五角钱,可能现在我还在耿耿于怀,没准还会惭愧呢。
现在我又想到:何必呢,五角钱就能够换来一个"清白身"和一个"自由身"不是挺值的嘛,何必那么吝啬呢。老老实实地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不是更舒坦的吗?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令我难忘。
一个熟悉的人
我永远记得他,因为他是那么的质朴,那么的诚实,那么的善良。
还记得那天,我放学后拿着心爱的彩笔正穿梭于回家路上的大街小巷,忽然,肚子“咕”地叫了一声,哎,真是的,这么早就饿了,于是,我掏了掏衣兜,突然,我的手指碰到了一块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哇,是一枚一元的硬币耶!我急忙带着它来到附近的小卖部,一进门,我就看见一张布满皱纹、十分丑陋的脸!我本想到另一家店去,可又一想,既然已经来了,走了岂不让人笑话我没有礼貌!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了进去,翻翻装零食的箱子,不满的嘟囔着:“怎么没有‘田园玉米’味的?”老爷爷似乎听到了我说的话似的,又去拿了几包薯片出来说:“这里还有几包。”我一瞄,有“田园玉米”味的,于是我拿出硬币抛到桌上,拿着薯片走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的薯片都吃完了,我才想起我的彩笔忘拿了!没办法,我只能飞奔回去,边跑边想:这个老爷爷会不会私吞我的彩笔?会不会拿我的笔?……渐渐的,小卖部已经能看见了,有一个人正挥着什么东西,原来是那个老爷爷,跑到了,抱着彩笔,我不住道谢,可老爷爷却说:“没什么,快回家吧。”就这样,我回家了。
这就是那个小卖部的老爷爷,那个质朴、诚实、善良的老爷爷。
我身边最熟悉的人 我身边最熟悉的人----不用说,就 是妈妈了。
妈妈卷卷的头发是短的,经过烫染 的头发变成了棕黄色,弯弯的眉毛下有 一双杏仁形大眼睛,水灵灵的,可漂亮 了,再加上 妈妈的瓜子脸就更漂亮了,我的图 画中的主人也是瓜子脸。 我的妈妈是既温柔又很凶。
次,二年级时,我考试没有考好,在回 家的路上,我想:“这下完蛋了,要 吃‘栗子’了” 。但是回到家里,妈妈并没有骂 我,也没有打我,而是和我一起分析错 题,这就是妈妈温柔的时候。
可是妈妈也有“凶”的时候哦。记得 小时候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动 画片,这时,妈妈说:“孩子,吃饭了, 我说: 哦.我来了”其实我还是纹丝不动, 继续看着动画片,第二次妈妈叫我时已 经提高了音量,可是我还是老样子,等 到第三次再叫时,是没等我回答,就冲 进房间开始抽我 *** 了,打完了,我的 *** 也就“开花”了。
从那以后,我最也 不敢等妈妈叫第三次啦! 妈妈打我.骂我.但是我知道打是 疼,骂是爱。 不管怎样,我永远爱我的妈妈,永 远。
我最熟悉的人,不用说,那就是我自己了!我有许多优点:我爱读书,我的字写的漂亮,我的画画得栩栩如生等,许多许多。不过嘛,我也有个小小的缺点哦!那就是--粗心大意!妈妈说过我好多回了,可我却总是“本性难改”。
有一次,我像往常一样打开我的同步导练,准备准备做作业时,忽然看见一道超简单的题:“随便”的近义词是什么?啊!小儿科!“随意”呀!我二话不说,就写上了答案,连看都不看,就做下一题了。我做完了同步导练,满脸自信地递给了妈妈。妈妈一看,指着同步导练说:“哼!你太牛了,随便的近义词都和它自己一模一样了!”呀!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想写随意怎么写成随便了?!“还有这里怎么没写?!”妈妈又问。顿时,我的脸上 *** 辣的。
我还有许多缺点,如:爱看电视,玩电脑,胆小,爱哭……
我最熟悉的这个人呀,优点很多,可缺点也不少哦!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五年级学生写的写人文章,文章赞美了我最熟悉的人——妈妈,为数不多的文字中夹杂对妈妈的感激之情。情感真挚,叙事条理,娓娓道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笔淡而情浓。
生命中有许多熟悉的亲友,随着时代变迁,人的成长'成熟,往往变的不再熟悉.少年的好友,因多年未再交集,记忆中的他不曾有变。
所以在我内心中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回忆过去,,春风送暖相伴,夏日酷暑玩闹.深秋十月离别,那个冬天,一切回到原点,却不曾相忘. 认识他是在个和煦的春天,阳光明媚不怎么晒人,于是我决定去打球.他也刚好出门.我们互相打勒个招呼.他是新搬来的邻居.远亲近邻,按道理我们该互相认识.可能我两都比较沉闷.所以没什么交集.到勒场地.发现他跟在我后面.一问,原来他也是来打球的.然后我们被分到勒一队.在场上彼此默契不错.散场后我跟他结伴回家.路上,我们聊勒许多,原来性格孤寂的人爱好很多都是相同的.也知道他的名字叫晓.他也是个内向但是好动的人.由于交不到什么朋友.生活一直比较沉闷.我。他也刚好出门.所以,朋友,看着生命正在蓬勃的生长,往往变的不再熟悉?.没有 *** ,春夏交接.火车的汽笛声吹响勒离别.那年的冬天我们保持着联系,就象是美好春天的开始.往日回忆已随着时光消逝.彼此留在生命中美好的回忆. 夏日的繁华演尽.我们的友谊也在成长,我们经常跑出去偷摘别人果园的荔枝:",阳光明媚不怎么晒人,心念一转,似水无痕,沐浴着清新的阳光和雨露,在成人的世界是无法享受到的.我们以后还会见面一起玩吗.淡淡的消逝着回忆.少年的好友.虽然跑掉勒,却不曾相忘.他父母比较忙碌.散场后我跟他结伴回家,那个冬天.也知道他的名字叫晓.——今夕何夕.他曾经问我.他走的那天我送他,离别需要勇气.晓,一切回到原点,去碰到那么一个人.成长需要舍弃..今年冬天狠冷.在车站我们都哭勒。
所以在我内心中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不知道.但心中有却有种否认的感觉.路上. 眨眼间.除勒打球.他要走勒.少年就是那么的大胆.被追的时候我两吓的快哭勒.可能我两都比较沉闷.生活一直比较沉闷.现在回想起来来是心中最动感的时刻.不知道你现在变的什么样勒.被人追着,因多年未再交集.远亲近邻,记忆中的他不曾有变.我两的认识.我们的闹的那么厉害,家里平时没什么人.我认识许多型型式式的人.发现他跟在我后面,又是秋天了.等安全勒却互相的大笑.没有多余的顾虑.年少的轻狂,天空高远清淡,只有淡漠,于是我决定去打球,我最熟悉的那个人,看动漫:'.追求 *** .我回答他.无忧无虑的日子.彼此间的容易捉摸,彼此用沉默享受我们最后的无忧时刻.互相说着自己喜欢的事物,原来性格孤寂的人爱好很多都是相同的.淡淡的忧伤.回忆过去.因为彼此间没有新的事可以来交替.秋风扫落叶,黄花落尽有人愁.车轮的滑动带走勒过去.金黄的深秋带走夏季的清新.太阳 *** 辣却烤不灭我们那颗好动的心.我们互相打勒个招呼,复杂的心情掩盖勒过去的快乐.无拘无束的自在,.然后我们被分到勒一队.都只是捉起来臭骂一顿而已,想法.放学我也老跑去他家串门子,我们经常一起跑去打球.一问.在他家经常一起下棋,应该是所再也无法回到少年时代.深秋十月离别,不沾染一点灰尘,冬天来勒.在场上彼此默契不错.在我心里你还是那个熟悉的你.使我们莫名奇妙的懂勒该懂的事,只有忧虑,春风送暖相伴,夏日酷暑玩闹.现实中也许很熟的人,我再也找不到那么熟悉的一个人. 认识他是在个和煦的春天.不知道现在的你是怎样,人的成长'.由于交不到什么朋友.我们只说了句再见什么都没说.在我回忆中只有过去的你.道声再见.但是被人找上门臭骂一顿.回家乡念书勒,按道理我们该互相认识;成熟.只求过程不求结局.留在心中的只有彼此间的回忆,原来他也是来打球的.到勒场地.寒冷的冬给人一种麻木的感觉.无语勒.有次我们去捉弄路边的乞丐结果被人狂捉10条街.有次玩火差点把人家的后院给烧勒,明夕何夕.互相熟悉,随着时代变迁.他也是个内向但是好动的人.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面对离别.春天.所以没什么交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大人还是挺大量的,君已陌路生命中有许多熟悉的亲友.没有熟悉.在心中却一点都不熟,再也不见,至于见面也许会吧.我们不能再追求没有忧虑的日子.于是给我们制造勒一个自由的空间. 秋收冬藏.该属于那年的寒冬拖到现在才来勒,我们聊勒许多.运气很好每次都跑掉.他离开三年勒.在此时建立起的感情才是最纯真的..再见勒;清你长大勒准备干什么,长大还没想过.夏天.他是新搬来的邻居.却无法找到过去的那分熟悉的感觉。
我身边最熟悉的人----不用说,就 是妈妈了。 妈妈卷卷的头发是短的,经过烫染 的头发变成了棕黄色,弯弯的眉毛下有 一双杏仁形大眼睛,水灵灵的,可漂亮 了,再加上 妈妈的瓜子脸就更漂亮了,我的图 画中的主人也是瓜子脸。 我的妈妈是既温柔又很凶。
次,二年级时,我考试没有考好,在回 家的路上,我想:“这下完蛋了,要 吃‘栗子’了” 。但是回到家里,妈妈并没有骂 我,也没有打我,而是和我一起分析错 题,这就是妈妈温柔的时候。 可是妈妈也有“凶”的时候哦。记得 小时候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动 画片,这时,妈妈说:“孩子,吃饭了, 我说: 哦.我来了”其实我还是纹丝不动, 继续看着动画片,第二次妈妈叫我时已 经提高了音量,可是我还是老样子,等 到第三次再叫时,是没等我回答,就冲 进房间开始抽我 *** 了,打完了,我的 *** 也就“开花”了。从那以后,我最也 不敢等妈妈叫第三次啦! 妈妈打我.骂我.但是我知道打是 疼,骂是爱。 不管怎样,我永远爱我的妈妈,永 远。
找范文最简单方便的方法不就是在网上搜了~~你找下心理学进展这本找下思路,写论文最终还是得有自己的思路才行~
、概述及定义也称人际沟通。指个体通过一定的语言、文字或肢体动作、表情等表达手段将某种信息传递给其他个体的过程。通常人际交往有赖于以下条件:1、传送者和接受者双方对交往信息的一致理解。2、交往过程中有及时的信息反馈。3、适当的传播通道或传播网络。4、一定的交往技能和交往愿望。 二、人际交往的重要性1.人际交往促进深化自我认识 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我们给他人的印象是怎样的,以及他人怎样评价我们?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比较一下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对自己的评价的异同,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在我们的交往活动中,有时候两方面的评价会有一定的差距,不少人会因此而产生烦恼。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调节两方面的评价,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正确的自我认识,有助于我们找到自己的社会位置,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 2.人际交往促进社会化进程 人际交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人际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网络关系以及人们所担当的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发展也无从谈起。 人际交往与我们密不可离,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贯穿生命的始终。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青少年社会化的起点,是将来在社会立足的生存需要,也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本领。 3.人际交往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桥梁 人际交往是思想、情感、态度、信息和学习的交往。交流思想,一个头脑就有了多种思想。分享快乐,快乐就会加倍。分担忧愁,忧愁就会减半。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必然知道一些别的个体所不知不会的东西;而善于从每一个人身上学习自己所不知不会的东西,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 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人际交往是我们奉献的桥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让我们掌握更多社会的信息,知道人民的生活和需要,保持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三、人际关系建立的一般过程1.定向阶段 包括对交往对象的注意、选择和初步的交流等。 2.情感探索阶段 交往双方开始思考并寻求共同点,包括兴趣、爱好、话题等等。随着交往次数的增多,发现可以建立情感联系的方面越多,交往就会持续下去。也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此时交往将会结束。 3.情感交流阶段此时,交往的双方已有了基本的信任和感情。交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发展,能真诚的为对方着想,既善于赞美对方的优点也敢于批评对方的过错。通过双方的信息反馈,感情会逐步加4.稳定交流阶段 这时,交往的双方能够包容对方的缺点,在心理上有同一性或相容性。互相认识全面而深刻,允许对方进入自己的私密领域,双方有很高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四、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心理效应1.首因效应 在人际交往活动中,我们会很重视开始接触到的信息(包括容貌、语言、神态等),至于后面的信息就显的不是那么重要了,这种心理称之为首因效应。首因效应启迪我们一方面要给他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另一方面又要在以后的交往中纠正对他人第一印象的不全面的认识。 2.近因效应 近因效应,是指最近一次交往的印象对我们的认识所产生的影响。最近一次交往留下的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印象。一般而言,熟人之间的交往近因效应会发挥较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平时应该注意给人留下良好的最近印象。 3.光环效应 又称晕轮效应,是指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从对方的某个优点而泛化到其他有关的方面,由不全面的信息而形成完整的印象。光环效应往往对恋爱的双方起更明显的作用,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4.投射效应 投射效应是指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总是假使他人和自己有相同的倾向,即把自己的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从而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有时候,我们对他人的猜测,无形中透露的正是自己。所以,我们不要瞎猜别人的坏处,不要那么小心眼,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5.刻板效应 刻板效应是社会上对于某一类事物或人物的一种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有时会对某一类人物的整体看法而强加到该类的每一个个体上而忽视了个体特征。刻板效应有利于总体评价,但对个体评价会产生偏差。比如,农村来的同学认为城市来的同学见识广,而城市来的同学认为农村来的同学见识狭隘。 五、印象形成的数学法则在交往过程中,我们会从别人的外貌、衣着、语言、行为、情绪等得到许多信息,人们对这些信息的进一步加工和处理就形成了对别人的看法,或者可以说是印象。而我们是怎么利用每一次具体的信息从而形成完整的印象呢?每一次交往对整体印象的贡献遵循什么样的法则? 1.平均法则:平均法则就是我们把每一次交往的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加起来,再除以交往的次数,得到一个平均值,并以平均值来评价他人,从而形成对他人的印象。 2.累加法则:累加法则就是我们把每一次交往的过程中得到的信息求和,利用总值来形成对他人的总的印象。 3.黑票作用:有时候,在对他人印象的形成过程中,既没有遵循平均法则也没有遵循累加法则,而其中的一种不良信息就可以动摇之前完整的印象,我们称之为黑票作用。 六、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1.尊重原则 尊重包括两个方面:自尊和尊重他人。自尊就是在各种场合都要尊重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不要自暴自弃。尊重他人就是要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人格和价值。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2.真诚原则 只有诚以待人,胸无城府,才能产生感情的共鸣,才能收获真正的友谊。没有人会喜欢虚情假意,多少夸夸其谈都会败下阵来。 3.宽容原则 在人际交往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甚至产生一些矛盾冲突。这时候我们就要学会宽容别人,不斤斤计较,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先犯我,礼让三分。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陷入人际纠纷,这样我们会浪费很多时间,同时也变得很自私自利变得很渺小。 4.互利合作原则 互利是指双方在满足对方需要的同时,又能得到对方的报答。人际交往永远是双向选择,双向互动。你来我往交往才能长久。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既要考虑双方的共同利益,又要深化感情。 5.理解原则 理解是成功的人际交往的必要前提。理解就是我们能真正的了解对方的处境、心情、好恶、需要等,并能设心处地的关心对方。有道是“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人海茫茫,知音可贵啊!善解人意的人,永远受人欢迎。 6.平等原则 与人交往应做到一视同仁,不要爱富嫌贫,不能因为家庭背景、地位职权等方面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平等待人就不能盛气凌人,不能太嚣张。平等待人就是要学会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只有平等待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 七、人际交往的秘诀1.感情愉悦 大家彼此喜欢和对方交往,并能从交往的过程中有所收获,交往就得良性循环的进行下去。如果交往变成了负担,变成了没有意义的纯粹是浪费时间的活动,那这样的交往不会长久。感情愉悦往往作用于交往的前期。 2.价值观相似 交往的过程中,彼此的价值观相似,不仅可以得到支持和共鸣,而且可以预测对方的行为倾向,这样,双方就比较容易适应。价值观相似到了交往的后期起很大的作用,很多人因为价值观的分歧而最后分道扬镳。 八、人际交往的技巧1.交谈的技巧 一次成功的交谈不仅取决与交谈的内容,而更多的是取决于交谈者的神态、语气和动作等。同样的一句话,用不同的语调说出会有不同的效果。所以我们在交谈的时候要表示自己的友善之心,不要盛气凌人。同时,不要没完没了的说个不停,应给别人说话的机会。不能随便打断别人的谈话,忽视别人的感觉。 2.聆听的技巧 聆听也是一门艺术。聆听需要我们耐心的倾听,同时要作出适当的反应。这时应当注意集中精神、表情自然,经常与对方交流目光,适当的用嘉许的点头,或是用微笑来表示你很乐意倾听。这样,别人才更有信心的继续讲下去。如有疑问,我们也可以提出一些富有启发性的问题,这样,对方会感到你对他的话很重视。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最基本是要靠观念,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动才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真诚合作须泰然自然,积极进取却不失方寸。这是我自己对人际交往的一点认识。一、真诚合作.无论是公司的业务往来,还是同事之间的合作,或生活上的朋友,都需出自真诚。二、不卑不亢,泰然自然,在公司业务公关过程中,或拜见尊敬的长者,礼数上要周到,但又须不卑不亢,泰然自然,无需为达到目标而过于求人。三、积极进取,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公司业务处理过程中,都要努力积极处理问题.往者不可鉴、来者尤可追,过去的已不可挽回,重要的是对当下的事情持有积极进取的态度。四、不失去方寸,毕竟世上的事情并不因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所能解决的,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不能亏本,个人为人处事无需突破自己的底限,当问题已涉及到自己的根本利益时决不可妥协。以上是工作几年的一些体会,当然只是在观念上的体会!
人类起源之谜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自从达尔文创立生物进化论后,多数人相信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现代人和现代猿有着共同的祖先。但人类这一支系是何时、何地从共同祖先这一总干上分离开来的?什么是他分离开的标志?原始人类又是何时、何地转化为真人的……对于这一系列的疑问,古人类学家一直在努力寻找正确的回答。多数古人类学家认为:真人是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真人出现以前的人类祖先,科学家们称之为“前人”。直立是前人从人猿共祖主干上分离的形态学标志,他从主干分离的地区可谓人类最早的摇篮。真人不断演化发展,最后成为现代人,同时形成现代不同的人种,这个进化过程完成的地区便是人类演化最后的摇篮。在探索人类起源时首先要确立一个前提,即人类是一个生物物种,他只能有一个祖先,不可能是多个祖先。不能说黑人有一个祖先,而白人又有另一个祖先。因为不同的物种之间虽能婚配,却不能生育后代,只有同种能育。如果我们主张人类多祖论,就会在生物学上犯常识性的错误,现在已证实了人类多祖或多元论是违背科学常理的。人类从人猿主干上分离,究竟发生在哪一地区?是在非洲,然后走进亚洲,还是在亚洲?非洲是人类的摇篮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中作了大胆的推测。另一位进化论者海格尔则在1863年发表的《自然创造史》一书中主张人类起源于南亚,还绘图表示现今各人种由南亚中心向外迁移的途径。此外,还有中亚说、北亚说以及欧洲说。由于人类的摇篮随人类化石的不断出土,而摇摆于各洲。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从1823年到1925年就有116个个体,其中包括猿人阶段的海德堡人。而新石器时代的人骨发现得更多,有236起。因此,人们打开地图一看,欧洲布满了古人类的遗址。而当时除了爪哇猿人外,在亚洲其他的区和非洲还没有找到过古人类遗址。还有,最早发现的古猿化石也出土于欧洲,即1856年在法国发现的林猿化石。加上20世纪20年代“辟尔当人”的喧嚣一时(辟尔当人被有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人,甚至称他为“曙人”。最后被揭露,所谓“曙人”,原来是来将一个新石器时代的人头骨和一个现代猿类的下颌骨凑合起来的假品),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人类起源的中心是在西欧。但随着亚非两地更多人类化石的发现,人类摇篮欧洲说才逐渐退出了舞台。“北京人”的发现不仅拯救了爪哇直立猿人,也使中亚起源说更加风靡一时。1887年,荷兰解剖学家杜布哇,抱着寻找早期人类化石遗骸的热望,来到印尼的爪哇岛,居然找到了原始人的化石。1890年,在一个名叫垂尼尔的地方,先是找到下颌残片,次年又发现一具头盖骨,这就是著名的“爪哇人”第一号头盖骨。1892年,又在不远处找到一根大腿骨。杜布哇研究了这些材料后,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体,而且正是人们要寻找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爪哇直立猿人的发现使南亚说为之一振。然而杜布哇的发现却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最强烈的反对来自教会。教会坚持说,人类的祖先应是亚当,怎么可能是猿人呢?1911年,古生物学家马修在《气候和演化》一书中,列举种种理由鼓吹中亚高原是人类的摇篮。其理由,一是中亚因喜马拉雅山的崛起,致使自然环境变得不适宜生存,但对动物演化来说,受刺激产生的反应最有益处,所以这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人类的形成;二是哺乳动物的迁徙规律常常是最不进步的类型被排斥到散布中心之外,而最强盛的类型则留在发源地附近继续发展,因此在离老家比较远的地区反而能发现最原始的人类。当时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如海德堡人和爪哇直立猿人,与这一假说正好吻合。1927年,中国发现“北京人”化石,之后相继发现了“北京人”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以及用火遗迹。193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刘易斯在印巴交界处的西瓦立克山到一块上颌碎块,该标本从形态上看有些接近人的特点,他便借用印度一个神的名字“拉玛”把它命名为“拉玛猿”。但由于当时他人言轻,这一看法未被首肯。到了60年代,古生物学家皮尔宾姆和西蒙斯对林猿类26个属50多个种作综合研究时,注意到拉玛猿形态上的似人特点,认为它可能是人类这一支系的祖先类型,并将它从猿科中转到人科中,人类起源南亚说再度兴起。然而随着非洲早期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的大量涌现,使人类起源非洲说重新崭露头角。在达尔文推测人类起源于非洲时,当时少见化石证据。这种情况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改变。在南非盛产金钢石的小城金伯利附近,有一个名叫塔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采石场,在采石时经常发现哺乳动物化石。1924年曾发现一具幼年猿类头骨,后经解剖学教授达特的研究,认为它人形态介于人和猿之间,遂将其命名为“非洲南猿”。1936年,在德兰士瓦地区斯特克方丹采石场发现一个成年个体的南猿化石,次年又在一名叫克罗姆特莱伊采石场找到完整的南猿下颌骨和头骨碎片,南猿逐渐引起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但就它是“最接近猿的人”还是“最接近人的猿”,学术界仍有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南猿能否制造工具。虽然人们曾在发现南猿化石的洞穴和裂隙中找到了石器,但同时还有进步类型的人化石伴生,因此南猿是否是工具的制造者很难取得一致意见。此外,由于南猿化石出土层位不清,故南猿确切的生存年代还一时无法搞清。正当人们左右徘徊时,东非的化石发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从193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路易斯·利基就在东非大裂谷一个名叫奥尔杜威峡谷的分支部分进行发掘,找到了不少非常原始的石器。它们是用河卵石或砾石简单打制成的,年代是更新世早期。谁是这些工具的主人呢?利基夫妇在这里搜索了20多年,终于在1959年7月的一天发现了一具南猿头骨。它比南非粗壮南猿还要粗壮,学名为“鲍氏南猿”,一般称其为“东非人”。通过种种理化测年法测得他的生存年代为距今170万年。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东非人”及“能人”的发现,不仅揭开了东非地区一系列重要发现的序幕,而且将作为“缺环”代表的南猿,由“最接近人的猿”,一下跃升为“最接近猿的人”或“人类的先驱者。”以利基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据此认为人类起源于非。进入70年代,世界范围内古人类学的重要发现和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在巴基斯坦波特瓦高原,之后又在匈牙利、土耳其、希腊、肯尼亚和我国发现了大量的古猿化石。虽然它们名称不一,但基本可分为大小两种类型,大的属西瓦猿型,小的为拉玛猿型,而且往往两者并存。经过各方专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并非不同的种属,而是雌雄个体而已。既然拉玛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属,焉有人类祖先之说?人类的直系祖先曾一度因“拉玛猿”而明朗过,现在又迷茫了。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为人们了解自身起源的奥秘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分子人类学的发展,不仅从微观分子水平上展示了人与其他灵长动物,特别与大猿类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依据遗传物质的变异度,可以推算出它们分化的大致时间跨度。原先认为人和猿分离的时间大约为距今2000—2500万年间,而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的推算,只在距今400—500万年间!鉴于此,新的人类演化概念产生了,由此也决定了探索人类的发祥地不能再依据旧说行事。由于非洲大量涌现的南猿和早期人属化石,人类早期阶段的复杂图景终于开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自1924年找到首个幼年南猿头骨以来的70余年,在非洲有不下20个地点发现了最早阶段的人类化石。1974年,由美国古人类学家约翰逊领导的多国考察队,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法地区发现了一具保存40%遗骸的被称为“露西少女”南猿骨架,其生存年代超过300万年,以后被订名为“阿法南猿”。在阿法地区还曾发现一处埋有13个阿法南猿个体的骨骸,它提供了早期人类群居的证据,为此有人将之称为人类的“第一家庭”。90年代,非洲的古人类化石重要发现接连不断。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拉米斯发现距今440万年的南猿化石,最初被命名为“始祖南猿”,经过进一步发掘与研究,更名为“始祖地栖猿”。1996年,来自13个国家40多位科学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阿法盆地的中阿瓦什地区,找到了距今250万年的南猿化石。由于它在形态上混杂着接近人和许多不同类型南猿的特点,被认为是连接阿法南猿和早期人属之间的一个新种代表,被订名为“惊奇南猿”。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东岸的库比福拉地点,则相继发现了阿法南猿、鲍氏南猿,“能人”,以及曾被叫做“1470号人”的头骨化石。后者最后被订名为“卢道尔夫人”,距今年代为190万年,并被认为是人属中的最早成员;在湖西岸,1985年曾发现有一具距今250万年的头骨,被命名为“埃塞俄比亚南猿”,他是粗壮型南猿的祖先;1995年在西岸的卡那坡地点发现的距今410万年的原始类型南猿化石,被命名为“湖滨南猿”。令人瞩目的是,它们的下肢骨显示出直立行走的特点,而上肢骨却仍保留着上攀援的特点。这表明分子生物学所推测的距今500万年人与猿分道扬镳可能是对的。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早在1907年发现的海德堡人,曾一度被视作欧洲的猿人或是向尼安德特人过渡的类型。1994—1996年,在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卡地区,发现了80多件人类化石,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78万年以上,被认为是海德堡人的祖先。而在之前的1991年9月,在格鲁吉亚东南边境一个名叫德玛尼西的地方,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齿列的下颌骨,形态呈直立人型。以后又发现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据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180万年,故德玛尼西人被认为是非洲以外已发现的年代最古老的直立人化石之一,也是迄今欧洲最早的人化石。以色列出土的尼人类型的古人类化石也很著名,最近又以早期石制品引人注目。在以色列境内有一条约旦河谷,是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1959年在这里发现乌贝蒂亚旧石器时代遗址。从该地上新世至早更新世地层中出土了大量哺乳动物化石和石制器,据古地磁法测得距今年代约在150万至100万年间。有些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非洲之外最早的直立人文化遗址之一,它的主人可能是刚从“能人”演化而来的早期直立人。我国在近半个世纪也发现了大量有关人类演化的化石材料。自50年代在云南开远发现古猿以来,70年代和80年代在云南禄丰和元谋又相继发现古猿化石,可分大小两种类型。有些学者认为大型者可谓西瓦猿型,小型者属拉玛猿型。拉玛猿作为人类远祖的论点其时在我国正风行一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远祖已在中国找到,便将小型古猿命名为“中国古猿”,以表达人类起源于中国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科学界对拉玛猿属性认识的变更,国内有些学者将云南不同地区的古猿归属到一个新属,即禄丰猿属之内。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只是云南西瓦猿中不同的亚种。60年代,陕西兰田公主岭和云南元谋大那乌发现了直立人类型的兰田人和元谋人,他们距今年代超出100万年,后者甚至达到170万年,成为目前已知中国境内最早的人化石。但遗憾的是,元谋人化石目前仅限于2枚上内侧门齿,以及年代稍晚的一段胫骨,而在非洲发现的年代大致相同的却有完整的骨架。虽然曾经有人将湖北建始地区发现的几颗化石牙齿看作是与南猿类型接近的材料,但因材料太少未获得学术界的承认。人类是由动物变的之神话相当常见。在澳洲神话中说人是蜥蜴变的;美洲神话则说人是山犬、海狸、猿猴等变的;希腊神话也说某族人是天鹅变的,某族人是牛变的。我们由这种『动物变人』的神话中,可以发现很接近进化论的说法,尤其是美洲神话中说人是猿猴变的,就完全与进化论相吻合,这种巧合,很耐人寻味。我国神话论及人类起源的有数种,比较早的说法是《淮南子精神篇》:『有二神(阴、阳二神)混生,经天营地……类气为虫(混浊的气体变成虫鱼鸟兽),精气为人(清纯的气体变成人)。』这种说法并未受多大重视。晚一点的说法则指盘古垂死化为万物之时,身上的寄生虫变为人类。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盘古)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人)。 』此种说法也没有流传开来。另一种说法是指人类由黄帝所造,然后由其他的神上骈和桑林赋予四肢五官,见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这种说法很有趣,和日耳曼所述的很相似,可惜上骈和桑林是什麽样的神,在其他古籍中并无叙述,徒留一个谜 。
聆听自然 清澈,明亮的小溪缓缓地流向山的深处,婉转、欢快的叫声直冲那云霄深处,活泼、热烈的瀑布欢快地跃入潭水深处……这一幅幅的美景无一不是大自然的杰作。大自然就如一位画家,他自如地挥洒手中的笔墨,描绘出一幅幅人间奇景;大自然又如一位钢琴家,他尽情地敲击手中的琴键,弹奏出一支支美妙的旋律;大自然又如一位魔法师,他尽情地发挥无限的想像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大自然是什么颜色?绿色?红色?黄色?紫色?……不,大自然是五颜六色的。 然而大自然这位画家总是偏爱于绿色,绿色代表着永恒,象征着和平与永恒。大自然自从诞生的那一刻起,身上就携带有绿色的基因,然而正是这些基因造就了如今生机勃勃的大千世界,同时已孕育着人类这一伟大的智慧生命。大自然这位画家自如地调弄手中其它颜色的油墨来点缀美化这大千世界,红色、黄色等颜色代表繁荣与昌盛,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颜色基因,大自然才呈现出如今的五彩缤纷与色彩斑斓。 大自然是五颜六色的,那么什么是它生命的真谛呢? "鱼翔浅底,鹰击长空,驼走大漠"这一派和谐的景象不正透露出大自然生命的真谛吗? 当你从地上拾起一片火红的枫叶时,你能感受到它的热烈与悲壮吗?那火红的枫叶恰似向你倾吐大自然特有的语言,它教给你"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道理,透过那一片火红的枫叶,你能否感受到大自然的热烈与无畏呢? 你聆听过大自然的声音吗?那淙淙的流水淌过那蜿蜒绵亘的小溪的声音;那云雀直冲云霄的鸣叫声;那雄鹰振翅搏击长空的声音,聆听大自然的声音,你将更深一层地理解大自然地深邃与神秘。 当你将脚丫伸入清澈的溪流中,当你在森林中尽情沐浴着清新的阳光,此时此刻的你已经与大自然进行了零距离的接触,你能不有所感悟吗? 聆听自然,感悟自然。
人为万物之灵,有智慧,有特别发达的大脑,能劳动,能制造工具等。但归根结蒂,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人仍旧是动物。在林奈的分类系统中,人、猿、猩猩等都属灵长目,人属灵长目的人种人类是由古猿进化来的,是从猿的系统中分化出来的独立的一支,其出现及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古人类学的研究表明, 在距今2 000—3 000万年前,森林古猿在茂密的森林里过着树栖生活。在距今约1500万年前后,地球上的热带森林地区出现了多种森林古猿,如槲猿、拉玛古猿、非洲南猿等等。人类是由哪一种古猿演变而来的呢?说法不一。目前,较为普遍的看法是:森林古猿属中的几个种,如槲猿,是现代猿类的祖先;非洲南猿可能是进化中绝灭的旁支,也可能其中一支是人类的直接祖先;拉玛古猿是人类的早期祖先。拉玛古猿演化成2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进一步发展成为现代人类。从古猿到人有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一种观点认为,古猿在森林里过树栖生活,以果实为食。它们的体质结构与现代的黑猩猩、猩猩很相似,全身被毛,颌部发达,犬齿大而尖锐。后来,它们所栖息的地方发生了变化。喜马拉雅山地带上升,山北地区得不到海洋暖湿气流,气候变冷,森林逐渐减少,食物缺乏。一部分古猿被迫南迁,找到森林后,仍过树栖生活,身体结构变化不大,逐渐发展为现代类人猿;另一部分古猿仍留在原地,不得不由树栖转到地面上觅食。新的生活方式,终于引起了直立行走、前后肢分工、脑容量增加等一系列变化。经过千百万年,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人类。在从古猿转变到人的过程中,劳动无疑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传统的观点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对于下到地面上生活的古猿来说,由于劳动,促使其上下肢分工越来越明显,上肢逐渐解放出来,以至最后达到身体直立。直立姿势的产生,使手脚进一步分工,并使躯体进一步变化,终于形成了人所特有的体态。另外,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必然发生联系,促使了语言的形成。劳动和语言,又促进了脑的发展。而手、脑、语言的发展又提高了劳动效率,增进劳动的成果,加速了从古猿到人的转变。近年来,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在从古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凡是身体直立、前肢能灵活地使用和制造“工具”的古猿,也就是说凡是能够劳动的古猿,就能获取更多的食物,或更能有效地抵御敌害,获取更大的生存机会,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得以更好地存活下来,繁殖后代并继续进化。反之,就被自然选择淘汰。所以,在从古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劳动是一种选择因素而不是创造因素。人类的进化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早期猿人阶段:生活在距今约180万年的“能人”,便属于这个阶段,其外貌像猿,脑容量达680毫升,身体矮小,大约1.2~1.3米。这个时期的人类已具有人的基本特点,仍有许多原始性,他们能直立行走,能制造简单的工具。2.晚期猿人阶段:包括猿人和直立人的一切类型,大约生存于距今200或150万年到20~30万年前。这个时期的猿人化石,以我国北京市西南周口店的北京猿人遗址的材料最为丰富。北京猿人生活于50~60万年前,高约1.6米,眉嵴粗壮,嘴部突出,类似于猿。他们过着群居生活,以采集植物性食物为主,以狩猎为辅。这个时期的人类,已经能制造较为进步的旧石器,并且已经开始用火。3.早期智人(古人)阶段:这个时期的人类已逐步脱离了猿的性质,与现代人很接近,生存于距今约10~20万年到5万年前。这个时期的人类化石,最早是在德国的尼安德特河谷发现的,称为尼安德特人(简称尼人):其脑量已和现代人差不多,能制造石器,还能人工取火。4.晚期智人(新人)阶段:这个时期的人类,出现于4~5万年前,直到现代的人类。山顶洞人化石,是1993年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发现的,生活于距今18 000年前。他们已能加工石器、骨器,生产力也进一步提高,会用大兽皮修建简单的房屋,原始宗教已经产生。这个时期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有雕刻和绘画艺术。在晚期智人阶段,现代人种已经开始分化和形成,并分布到世界各地。人类进化的最近一个阶段,是包括现代人在内的智人阶段。可分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早期智人生活在距今约25万~4万年前,是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古人类。晚期智人在解剖结构上属于现代人,大约是在距今四五万年前开始出现的。在晚期智人阶段,人类的分布范围扩大了,从旧大陆到达了澳洲和美洲。这样,由现有发现的化石来追溯人类进化的各个阶段 ,已可以循着由近及远的序列,从晚期智人—早期智人—直立人—能人,一直追溯到南方古猿。比南方古猿更早、形态更原始的人类的早期代表,则还在探索之中人种人种(race)是根据体质上可遗传的性状而划分的人群。通常根据肤色、发形等体质特征把全世界的人划分为4个人种:蒙古利亚人(Mongoloid)或称黄种人,肤色黄、头发直、脸扁平、鼻扁、鼻孔宽大;高加索人(Caucasoid)或称白种人。皮肤白、鼻子高而狭,眼睛颜色和头发类型多种多样;尼格罗人(Negroid)或称黑种人,皮肤黑、嘴唇厚、鼻子宽、头发卷曲;澳大利亚人(Australoid)或你棕种人,皮肤棕色或巧克力色,头发棕黑色而卷曲,鼻宽,胡须及体毛发达。人种或种族是根据某些体质特征所作的生物学的划分,而不是文化上的分类,应该严格地将它同“民族”这样的概念区别开来。人种作为生物学概念,我们必须看到以下几点:首先,任何一个人种都没有某个或某些专有的基因,人种之间的差别仅仅是某种或某些基因的频率不同。例如,决定血型的IA等位基因在欧洲白种人中频率比较高,IB等位基因在亚洲黄种人中频率比较高。Ii等位基因在南美印第安人中比较高。但它们都有Ii、IA、IB3种等位基因。其次,由于各种中间类型的存在,各种族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例如,埃塞俄比亚人和南印度人的特征介于白种人和黑种人之间,南西伯利亚人和乌拉尔人的特征介于白种人和黄种人之间,而千岛人则具有白种、黄种、黑种3个主要人种的特征。我们还应看到,虽然在一定条件下,不同人群之间存在地理隔离和文化隔离,但是这些并没有导致生殖隔离。种族在遗传上是“开放”的,不同种族之间可以通婚,都能产生生命力强的后裔。人类是迁徒能力很强的物种,各种各样的隔离都会由于迁徒而引起的相互作用所打破。由此可知,任何企图进行“纯”种族分类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人们通常按肤色、鼻形等体质特征来划分人种,这些特征主要是由于对气候的适应而产生的。造成肤色差异的主要因素即是血管的分布和一定皮肤区域中黑色素的数量。黑色素多的皮肤显黑色,中等的显黄色,很少的显浅色。黑色素有吸收太阳光中的紫外线的能力。生活在横跨赤道的非洲的黑种人和西太平洋赤道附近的棕种人具有深色的皮肤,可使皮肤不至因过多的紫外线照射而受损害。紫外线可以刺激维生素D的产生,因而,深色的皮肤可以防止产生过多的维生素D,而导致维生素D中毒。相反,白种人原先生活在北欧,那里阳光不像赤道附近那么强烈,阳光中的紫外线不会危害身体,而且能刺激必要的维生素D的形成,因而北欧白人皮肤里的色素极少。鼻形也是如此。生活在热带森林的人,鼻孔一般是宽阔的。这里的气候温暖湿润,鼻子的温暖湿润空气的功能不很重要。而生活在高纬度的白人有较长而突的鼻子,可以帮助暖化和湿润进入肺部的空气。黄种人的眼褶可能与亚洲中部风沙地带的气候有关;扁平的脸型和半满的脂肪层能够保护脸部不受冻伤。这些种族特征大约是在化石智人阶段形成的。由于人类物质文化的进步,大多数种族特征早已失去适应上的意义。今天,一个黑人可以很好地生活在高纬度的北欧,他完全不需要靠阳光中的紫外光去产生维生素D,而可以从食物中获得必要的维生素D。白种人也可以借助衣服、帽子以及房屋等设施很好地生活在赤道附近。
余秋雨曾经说过一段话:“爬,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划下的生命。爬,站在永久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爬,只管爬。”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人生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1
人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戏,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就像是一部电影一样,有主角有配角,而你的人生里面又是怎么样的呢?
每天我们都生活在痛苦与快乐里面,谁都不知道人生下一步是什么,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一样,没吃进去以前,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口味。每一个人,每一天,我们都是从今天开始,如果你们不知道每天要干什么事情,那就等于是在浪费今天,以后的生活谁也不知道,是贫穷还是富有,是小人还是君子,是孬种还是汉子,一切都掌握自己的手中。
人生如戏,细水长流,人的一生就想是一条长长的河流一样,只有出那里流过,永远也不会停留在那一刻,所以我们的人生也不过如此,我们不能浪费时间要把握住自己的每一天,不要留下遗憾,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来过,来过这个世界,没有办法要名留青史,但是可以把握住现在的每一天,做有意义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流失,我们的人生的经验也慢慢的变的越来越丰富,同样我们也慢慢的等待老去的那一天来临,这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能就这样默默的.等待着,即然让我们来到了这世上,那么就一定有着我们的一定的意义,我们不能一味的追求着平凡的生活,要为自己的来过,做出来一定贡献,那怕是那么的渺小。
即然我们来过,那么我们何不靠自己的双手营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坚强勇敢顽强拼搏的精神正是有着我们这样的渴望,那么就更加的要对自己有信心,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让家人,让亲戚,让朋友都以你自己为荣,也许我们会失败,但是,正因为这个失败我们就更应该要坚持着,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他们发明灯的时候,同样也有失败过,更不是一次两次,正因为你曾经失败过了,那样你的经验才会积累的更多,你的成就才会更高。如果就这样被打到了,那么就是一个懦夫的行为,也正是因为有你的存在,让更多成功的人更有自信,让更多的后来人看到懦夫的代价。
人的一生也就只有那么的一次,错过了就不在回来,我们不像电影里的主角那样,结局总是美好的,我们只有靠自己,人生如戏,要做就做主角不要当个观众。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2
人的一生中,总会面临许许多多的问题,就像一张考试试卷一样,有选择题,判断题,阅读题,作文题等等.在考试中我们能运用学来的知识把题目一一攻破,那么在人生这一科目上,我们是否能得心应手呢
在成长中,我们无时不刻在生活中获得知识,收集材料,这一切都为了人生这张大试卷.
一,选择题
一生下来,我们面前便拥有理清题目的能力,而选项是亲戚朋友手中的各式各样的糖果,面对着题目的迷惑,我选择了我最喜欢的一种颜色,而答完后被一双粗壮的满是毛的大手拥抱和被一张浑厚的粗唇亲吻后,我知道我选错了,号啕大哭,在哭声中成长了,进入青年我又被升学这选题卡住了,A,B,C,D又一次困惑着我,然而这次我不再被"喜欢"而糊涂了,我运用知识,检讨自己,扪心自问终于踏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二,判断题
这个世上有两种人之分,一种是好人,一种是坏人,那么好与坏之间就看你如何去判断,如何去看待了.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记得在我读懂"床前明月光"那一年起,我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就因为这秘密,对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常退避三舍,但正因如此我失去了很多朋友,自己也憋得慌.秘密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当你忍不住将它告诉别人时,却又苦苦哀求他别往下传.就在这种"苦苦哀求"下,我的秘密也就不成秘密了,当时我恨透了那人,认为他是坏人,所以不和他接触.知道我明白,"当你对风泄露了你的秘密,那你就不应该去责备风对树林泄露了秘密."从那以后,我知道自己又判断错了.
三,作文题
作文可是一道大题,占据"人生"的大分值,所以我们应该慎重完成.其实作文才是人生的最主要部分,首先你必须选择适合的材料,判断材料的实用性,阅读草稿,最后才下笔去写.人生也不过如此,先选择适合你走的道路,判断路的方向,阅读路的路标,最后才能走向人生的辉煌.
"遇到障碍,我会诅咒,然后搬个梯子爬过去"这是一位亿万富翁说的话,那么在人生这场考试中,我们遇到种种障碍,是否又能爬过去呢不得而知.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3
闻一多先生在《色彩》中吟道:“生命是张没有价值的白纸,自从绿给了我发展,红给了我热情,黄教我以忠义,蓝教我以高洁,粉红赐我以希望,灰白赠以我悲哀……从此以后,我便溺爱与我的生命,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的确,人生本来就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是我们自己用心中七彩的笔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色彩,去描绘自己的色彩,走自己的路,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生命,是一种流淌,活着就应该有个方向,不必太在意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只求对得起天地良心即罢!一头猪抱怨地对着老牛说:“为什么世界总是那么的不公平?为何你们就可以深受人们喜欢?难道说你们为人类做了贡献,我们就没有吗?你依然同我们一样,需要人们的太多时间精心照料,可为何……命运是如此的不公平啊?”老牛笑嘻嘻对着猪说:“我可没有你说的那么伟大,我也不管那么多心眼,人们对我好,我也就把奉献给他们喽!也许是因为我们吃的是草,换来的却是奶吧!呵呵,其实你没有必要去注重这些得失嘛!再者,你也奉献了,奉献不分大小,在人们心里想的也未必如你所说的啦!做好你自己分内的事情就行啦啊!”
这个寓言给我的遗憾就是猪的想法,其实正如老牛说的:奉献不分大小。只要奉献过,就没有啥遗憾的,就更不应该祈求有所回报或是要人们记得你的好啊!生命的意义在于价值的所在,无私的奉献正是价值的体现,而无私的奉献就意味着生命的死得其所,不求回报或是荒芳百世,这就是生命的一缕色彩,一律蓝。
花开彼岸,此处也红。既然行走于生命的河畔,那我们还左右徘徊什么呢?为了伫立于生命价值的高堤,那我们又何故四处茫然呢?在仰天长叹之际,窗外的天似乎更加明亮了许多,云雾缭绕的消逝,似乎让我更加看清楚了笔下的价值……
惟有懂得生命的意义在于无私的精神,就像老牛一样明白生前的价值而为之,不求回报而奉献,为它自己的生命着上斑斓的色彩、灿烂而又明艳。
蒙娜丽莎的微笑,闻一多的诗篇在召唤,我也试着拿起心中的笔,为编织我的生命,为我自己的生命着色——生命的价值与无私奉献并存。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4
教授站在讲台上,他拿起一盒鹅卵石倒出来放到桌面上,然后拿起一只瓦罐打开,瓦罐里面有一些高尔夫球,他把鹅卵石也放进瓦罐里,把瓦罐装满后让学生们看,瓦罐已经装满了。教授又拿起旁边放着的一个方框盒子,把里面的沙子倒入瓦罐,沙子填补了瓦罐的空间,然后他问学生:“这瓦罐是不是满了?”学生回答:“是的。”
然后,这位教授制作两杯咖啡,又向瓦罐里倒,有效地填补了瓦罐的空间。
“现在,”教授说:“我要告诉你们,这罐子代表你的生活。高尔夫球是很重要的,代表你们的孩子,你的健康,你的朋友,和你最喜爱的东西,如果你受到严重的损失,只要他们仍然存在,你的生活仍然会是圆满的。这些鹅卵石代表其他的事情,比如你喜欢的工作,你的房子,和你的车。
沙子代表一切小的事情或小的东西。”
“如果你的罐子里只装满了沙子!”他继续说:“那么还有没有空间,让卵石或高尔夫球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呢?如果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小的东西或小的事情上,那么你的生活就不会幸福。重要的是你的幸福,你要关心照顾好你的孩子,你也要找出时间和你的伴侣出去吃饭。你还要找出时间来清洁卫生和做家务,高尔夫球是第一位的,代表你的爱人和孩子,设定好优先次序。其余的只是沙子。”
一名学生举起了手,并询问咖啡代表什么?
教授笑了,他说:“我很高兴你提出这个问题。它只是正好说明,不管你的生活如何忙碌,你总要抽出时间陪你的爱人或朋友出去喝一杯咖啡。”
是啊,很多时候,我们都被一些像沙子一样无聊的琐事所纠缠,我们很少有时间关心我们的家人,更是无暇顾及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我们自己觉得生活是忙不完地忙,甚至很难理出个头绪,我们竟然连和家人在一起喝咖啡的时间都没有,这样的生活对我们还有什么意义呢?有什么比我们的家人和他们的快乐与健康对我们来说更重要呢?
教授的充满哲理性的这个比喻,给我们一个耐人寻味的启示,无论你工作有多么忙,无论你被多少千头万绪的琐事所缠绕,都不要忘记,我们的亲人是第一位的,他们的快乐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让你的生活被沙子填满。
有关人生的议论文5
人生中,我们不免会遇到一些挫折,正是这些挫折,成就了我们的人生。
其实,人生道路上的挫折,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困难,勇敢地去面对挫折,就意味着成功近在咫尺。
生活中的挫折总是难免的。挫折使一些人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被其浪涛所吞没,从此,他们就在人生的舞台上销声匿迹;而另外一些人则勇敢地面对挫折,更加的奋勇向前,与挫折愈斗愈勇,从此,他们就以自己的全部精力尽情地在人生的舞台演绎着。
想起儿时看过的一个日本动画大片,它的名字叫《网球王子》,里面的主角越前龙马是一个技艺精湛的网球高手,他刚与别人打球时,不免会有一些失误,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技术越来越好,他开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就在他的网球王子的生活正式开始时,他受到了在当时人们看来不可战胜的学长的邀请,本来他的实力确实不及学长,可他还是去了,他抱着必赢的信念去了,在学长发出了绝招之后,他大喊着:“让暴挫折来得更猛烈些吧!”终于,他以惊人的爆发力赢了那场比赛,成为了真正的网球王子。
一生孤苦不幸的贝多芬在两耳失聪后时刻告诫自己,要扼住命运的喉咙;海涅生前最后8年,手足瘫痪,视力微弱,躺在“被褥”的坟墓里,仍吟出了大量优秀的诗篇;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监狱里口述出誉满全球的《马可?波罗游记》。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古今中外许多名人的所作所为,让我们明白了我们应该怎样做。
明伤暗痛,人前撒笑容,也许比撒盐更痛。于是,我们带着一抹明媚却伤神的笑,让人们以为我们是快乐之最。苦,都尽了,甘,何时出现?我们并不愿向别人说:“心里的痛不求有人懂。”
让我们勇敢、积极、顽强、乐观地去迎接这世界上的挫折。
让挫折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