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整理的道德与法律思修论文,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第1章 引言
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律和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社会治理中,根本上来说法律与道德要相辅相成,相互适应。但是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的结合往往不能达到人们期望的状态,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在社会中更好的发挥二者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分析研究,针对我国社会现状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法与道德关系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法与道德关系协调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以达到双方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第2章 法律与道德的概述
2.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2.1.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它起到对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作用,正义是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而为其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手段[1]。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产生、发展而出现,法律将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1.2法律的特征
(1)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准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2)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模式、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部门构成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和从属关系。
2.2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2.2.1道德的概念
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看,道德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讲:“大多数的道德论总的来说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诞生物。而对于社会来说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不断运动发展的。所以道德永远是阶级社会的道德[2]。”这就突出了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改变;对于以不同的物质生活基础存在的不同社会团体,他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具有阶级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略的总结为:道德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关于善良与恶毒、荣耀与羞耻、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爱、霸道与谦卑等观念、规范以及原则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大综合的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体系。
2.2.2道德的特征
(1)道德是以善恶为判断标准的社会准则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对自己和他人行为做一些简单的判断,每一个判断,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做出的。有时候道德是根据自身的内在感受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法律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善恶的不同标准来判断做出的。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判断准则,同时还是人们思想意识领域的判断准则之一[3]。人们有的时候对自己的某一个内心想法会作出否定的答案,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道德的,或者有时候通过人的谈吐行为来作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慈悲的,这些都是以道德的作为判断准则。
(2)道德是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来维系的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行为准则,如果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有司法机关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但如果有人违反了道德准则,但不会有哪个具体的人或机关强制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内心的不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会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很多相应的代价。
(3)道德的内容因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
在历史不相同的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是不一样的。过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是不相同的,社会中的几代人和几代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也会有所不一样[4]。思想文化的背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是其他文化的传播进入,使固有的本土的道德文化和人们的道德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认为不对的事,现在也认为是正确的了,也可能发生质的改变;另一些是因为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会促使人们的道德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3章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
东方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为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法律与道德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相互转化的。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
3.1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西方历史的渊源
3.1.1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国历史的渊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作用机制是道德法律一体化。在思想家们的理论论证和理想设计中,道德和法律不可分离。道德法律一体化是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化力量,而在人们的行为品质领域里“孝忠”更能彰显这种力量。道德法律一体化的运行,一方面道德法律化,即道德作为社会调节器的“软件”被硬化或“格式化”具有了政治法律的属性和功能,从而成为解决社会法律问题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法律道德化,即政治法律作为作为社会调节器中的“硬件”又被赋予道德的属性和功能,成为解决道德问题的有效、有力手段。而这一点也凸现了中国道德建设的成功之处:一是划类界定道德规范,并把其上升到“礼”(当时的“法”)的范畴,而形成“礼教”[5]。这种做法是避免道德宣教流于空谈,使道德在实际上成为指导中国古代从事政治建设的“国家宪法”;二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以道德作为准绳,这样避免了如当代西方国家法律与道德的脱离,导致犯罪分子不能有效打击;三是强调道德修身,从我做起,实际上要求官吏带头从事道德修身,以己达彼,最终取得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效果。
3.1.2法律与道德关系在西方历史的渊源
西方国家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索与讨论也非常久远。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一种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亲朋好友,以恶毒对付敌人。还有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主张守法是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道德和善良。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应当是实现公平、社会美德和家庭幸福的各项基本原则。西方社会大多数有名法学家也都认为,人们对社会道德理想的向往也是由法治表现出来的。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国人民都能进行公平正义和善良道德的制度。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学派的自然法学观念,它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法学的制定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自然法学的宗旨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的和公正的规范,自然法构建了自然、和谐、公平、民主的价值观念。18、19世纪以后,自然法学思想观念又被大部分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作为反对封建统治者专制的强力手段。自然法学派最突出主张是认为符合道德的法才是善法,才是符合效力的。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在西方社会传统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念,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禽兽一样野蛮”的名言;近代的“热爱法律”作为“公民道德”的核心价值等等。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公民的道德责任,慎独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在西方,不同于中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够自给自足,然而西方民族众多,彼此相邻,各国联系主要靠商业,西方的商品经济是十分发达的,因此调整商品经济领域的私法就十分发达[6]。人们更希望能够在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生活,因此,具有自由,平等,公平精神的道德便推动了法律向这一方向进化。例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海默说:在不平等的竞争中,近年来由法院和立法机关所进行的一些改革,一定要在道德感的增强和提升中起到作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思维观念,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方法才能排斥一些应受指责的缺少道德的经营行为。此外,在欺诈性广告领域范围内也有了一些突出的发展。他认为,一些商业道德是应该赋予法律强制作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民商法原则,将一种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因此,从西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西方的法律进化发展是成功的,至今为许多东方国家所借鉴,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3.2 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7]。
3.2.1社会主义的法律与道德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
人对活着意义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目标,对正确错误、美德良善、善恶美丑的价值选择和评价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动物界是不会存在的。这种价值追求和信仰存在于每个不同的时代、每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也应是具有相同的评价善恶美丑、正确错误价值标准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所制定的法律和所追求的道德准则都要体现这种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两者体现了具有一定意义的相同价值导向。
3.2.2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有文明与落后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个相同标准去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对于基本道德于不顾的自私自利主义者。为了保护广大老百姓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保障实施,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震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起着补充、深化和保护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要想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国家强的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国家的发言权将会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为基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体现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广大老百姓的承认,而且也会破坏经济基础,阻碍社会的长久平衡稳定发展。
3.2.3法律与道德并举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二者在功能上是相辅相成的,最早的法律就是由道德演化而来,是将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公正严明的法律可以促进道德教化作用,而加强道德建设也可促进公民遵纪守法,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随着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选择,司法对社会的规制作用无可替代,社会对司法的期望值也日益增加。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在一些方面也很大的局限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当在严格公正执法、发挥法律规制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道德强大的引导作用。
道德是公民精神的自律和主体意识的自觉。道德是提升公民素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将这种力量相互递送、广泛传播,让道德的涓涓细流凝聚成浩瀚大海,使其与法律共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推动力量。这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第4章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1 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下,我们所认可的法治,就是以党为领导核心,从而使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 司法机构和社会中的人民团体,实施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的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增强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文化作用、社会生活法制协调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我们所认可的德治,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指导地位,树立 “坚持以热爱我们的祖国为光荣、以危害我们的祖国为耻辱,以服务广大人民为光荣、以背离广大人民为耻辱,以崇尚科学技术为光荣、以愚昧迷信无知为耻辱,以辛勤热爱劳动为光荣、以好逸恶劳懒惰为耻辱,以团结互相帮助为光荣、以损人利己自私为耻辱,以诚实守信为光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辱,以遵纪守法为光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辱,以艰苦奋斗精神为光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辱。”为主要标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领域形成知道荣辱、讲究正气、促进和谐的新道德风尚,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8]。可以这样说,法治是德治的进一步升华出来的,德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思想前提和基础,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中“硬件标准”方面的问题,它使民主有法律可以依靠,它具有优秀的对违反民主法制行为的规避作用和有效地制止这些行为的社会强制力的保障作用。道德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 “软件标准”这一方面的问题,它通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民主权利意识来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良性循环运转。法治约束力非常强,但有明显的“治标”特点和落后的滞后性,德治约束力比较软弱,但是扎根于“治本性”并具有超前的特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正确了解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发展。一般而言,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通常也是道德所不提倡的,但并不是说所有道德不提倡的法律一概都是禁止的。因为道德是依据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日积月累、约定俗成而形成的一定的思维模式,它根据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规范来判断善恶好坏,并且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要求人们自觉地做出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和一定的自我牺牲。而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 则侧重于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证私权利的不受侵犯。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把二者区分开来,既不能说要把道德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操作,也不能将法律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应对,划清二者的行为与目的责任,科学的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积极主动地去面对矛盾、避免扩大紧张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既充分调动了社会群体的生命力,又确保了社会安定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与道德的双重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对于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对于一个国家能否能够长治久安,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应该看到道德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 划定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人们相处关系的重要保证。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相同的道德规范,一旦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更有效地提升,无法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互相关系,自然也就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正平等的基本保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非常有力的法治基础之上,还必须用法律制度来帮助实现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就是在完善法律制度基础上、保障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进程中始终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先锋作用;为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把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完善法律制度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据此,充分发挥法与道德的共同优势, 才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9]。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道德观念、道德理念和犯罪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谐社会离不开文明道德的规范和保护。而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是文明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因此,建立和遵守道德规范,着眼于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着眼于促进人的心理健康,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名誉和利益,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10]。没有浓郁的文明道德氛围和强有力的道德谴责,单纯地依靠法律单方面的治理是难以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因此,必须坚持把加强人民群众道德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的加强全体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文化素质,从而防范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大量发生。
第四、有利于在法制建设中培育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法律制度调整各种社会基础关系,一定要讲求平衡的。”据此,在法律制定过程中, 应对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则加以维护和保障,如对家庭成员的侮辱、殴打行为,如果后果非常恶劣就不仅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应按照侮辱罪、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立法要体现道德的基本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本质的要求。司法机构适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惩恶扬善、褒是抑非的行为, 同时也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行为,其影响不只涉及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当事人自身,而且会在整个社会中产生一种震慑力。因此,要有效地利用法律强制手段, 促进社会的公德、职业的道德、家庭的美德在人民群众中逐步形成优良的传统和一定习惯作用[11]。
4.2 努力探索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首先,要认真领会、 深刻理解党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内涵,规避认识上的局限性。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律制度建设与道德制度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一定要成为治国过程中的重要方略。因为法律是在惩罚已经是违法的犯罪人,而道德则重在劝告教育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他们不会去犯罪,法律是治疗已经“发病”的人,道德是治疗没有“发病”的人。因此,从一定作用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12]。只有通过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得到经久不衰的保证,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社会有序发展。
其次,要运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法律宣传活动等多种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交流。一要通过公正执法和惩治一些不道德败类行为,增强公民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家庭美德意识。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的情况下,对先进道德模范行为,依法给予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奖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模范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道德品质。二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转化为法律标准,使之取得全社会整体遵守法律的强制力。要探索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手段,把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的导向作用体现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当中。社会主义道德靠群众个人的良知和社会威慑来保障实施。然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良知和舆论的作用尚不足以防止违反道德行为的发生[13]。在道德观念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它们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和谐秩序能否继续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使之上升为法律义务,以法律作用为保障加以强制执行[14]。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作用,使之从“软约束力”变为“硬约束力”,从这种作用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宣传的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导向性体现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过程中,把基本的道德要求贯穿于各行各业制定的工作制度、行业学习、乡政府规定村民约定中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过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强制与外在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行政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要逐步建立健全运行有效的道德自律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15]。
再次,要发动人民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道德守则、公约,并通过法律法规对这种活动给予支持。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又是基层民主建设、实行基层组织自治的重要内容。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的精神态度,坚持依法治国这个以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因此,要积极探索出一条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多种活动,并同法制教育相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的社区服务站、文明单位团体、文明家庭生活,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文明行业发展、文明村镇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始终贯穿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多种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大量的道德实践过程中受到熏染,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宣讲道德、实践道德、知行合一的良好社会风气。
最后,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遵纪守法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率。党员作风正派则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干部群众和睦则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老百姓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定要把思想道德监督作为党员作风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部门监察监督机关在道德层次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快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新阶段群众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质服务制度。坚持做到问政于老百姓、问需于老百姓、问计于老百姓,从人民伟大实践中吸收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才能使老百姓富裕、实干才能使国家兴旺发达,敢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种责任,多干一些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一定要下决心改进所谓的文风会风,着力整治部分党员庸懒散奢的不良作风,坚决克服一些形象工程、官僚霸道,以优良党员作风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带动政府风气人民风气。支持社会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党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员作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从而带动民风建设,营造出党员群众和谐的友好稳定关系。
“社会和谐能够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社会和谐能够成就国家的光辉伟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认真思考全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的法治和德治实践做出的经验,开阔胸怀的吸收和参考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必然会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制度和模式,从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5章 结论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作为文史专业学生,选择《化学与社会》,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固然比理工科学生的难度要大得多,但是,难并不成为逃避的理由。选择学习《化学与社会》不仅有学习价值,而且对我们的生活,对今后的发展都大有裨益。一、从化学与专业学习的关系来看。虽然由于专业的原因,文史专业学生和理工专业学生对化学知识的需求已经大不相同。相比较而言,理工类学生无论是对化学知识的了解还是未来对该学科知识的需求,都要强于文史类学生,因而,理工科学生掌握、补充化学知识,尤其是与化学相关专业学生学习《化学与社会》是对自己专业知识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和提高过程。文史类学生虽然对化学课已经比较陌生,但是,适当掌握一些化学知识,仍然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学习化学知识,不仅是对过去知识的重温,也是对现在专业知识的补充,多掌握一些生活必需的常识,无疑又是对生活质量起着不容忽视的提升作用。二、从化学与生活的关系来看:如果说人文和社会知识是从生活中提炼出的一种抽象的知识,那么,物理和化学知识作为自然科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从生活中直接得到的常识,因而,其用之于生活的方面和领域更为广阔。掌握适当的物理和化学知识,不仅能帮助我们解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疑问,更能增加我们的生活常识,提高生活质量。例如肯得基的“苏丹红事件”便是化学知识运用于生活的很好明证——一个不懂化学的人,是断然不知道这件事的意义的。三、化学与政治学科的关系。政治学作为新兴学科,其学科前景和实用性固然不甚为人所知,但政治学科所研究的领域和意义却是不容被忽视的。政治学科主要研究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以及从历史中结晶出的文化积淀。概而言之,政治学是以人的精神诉求为研究对象,并最终使人在精神领域达到更高的善的一门学科。因而,关注人的需求,指引人的发展,让人们在精神层面得到更好的发展是政治学科追求的目标之一。化学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人类也曾利用自己掌握的化学知识让自己所处的社会历史时期前进了许多年。但同时,化学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化学对人类积极和消极的方面都毫不隐讳地存在着。而如何扬长避短,让化学发挥更好的作用为人类社会进步服务,是人类需要关注的一个话题。例如美国拥有当今世界上最多的科学家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用化学科学制造出了核武器,然而却将化学创造出来的这个“厉害角色”用到了屠杀伊拉克平民的战斗中;日本人运用生物、化学技术制造出了生化武器,同样,这些武器也只是在屠杀中国平民的战斗中露出了其“助桀为虐”的不光彩面目。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需要指明的是,化学在发展的过程中固然有人才和技术提高的必要,但同样也需要正确的方向的指引,否则,只可能陷入“越发展越落后”境地。政治学科正有对人们进行劝诫,进行价值观教育的作用。因而,正确地运用化学与政治学的知识在使人类生活水平提高的意义上来说,虽然方式不同,但殊途同归。同时,化学实验的操作不当造成人类灾难的事例也不枚胜举。从广义上来讲,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无不是在一个整体中和谐共存和发展的,人类的任何社会活动都应该以与自然和谐共存,促进人类实质意义上的提高为目标的,因而,如何让化学服务于人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存,树立科学发展观,是政治学科的重要任务,因此,从指引化学发展方向,使化学与社会和谐共存的角度来讲,化学与政治学科关系紧密。四、从化学与个人发展的关系来看信息时代,知识最为重要,无论是文盲,还是知识分子,在不断学习,充实、善自己知识结构的道路上,没有高低尊卑之分,作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就更需要学习各方面知识,以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各行业都能独当一面的人,无论是对自己的就业前景,还是对社会的贡献角度都大有裨益。因而,学习化学与社会,了解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知晓文明之间的内部联系,促使人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使科学发展在为人类福祉的不断增进的道路上发挥更大作用意义深远。我们要明白,“知识无止境,学习亦当不休止。
炸药提升了战争等级,药物提升了人类的健康水平,等等等等。总的来说,化学促进了人类的生活水准。
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学与人们生活越来越密切。众所周知,我们周围的事物都是由许许多多的化学元素组成的,包括我们人体不可缺少的许多元素。化学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食盐是怎么来的吧?现代人类经过对化学的研究,食盐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过去,人们没有掌握科学的方法,常常做菜没有盐或者盐中缺碘,导致了“大脖子病”等等。 日常生活中,化学还给人类带来许多方便,洗衣粉和肥皂是家用去污的好产品,啤酒是人们喜欢的饮料,蒸 馒头时放些苏打,馒头蒸得又大又白又好吃,还有许许多多的例子。 化学与医学也密切相关,供氧器就是利用过氧化钠与二氧化碳反应来制氧,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我就是其中一个。人们还应用科学的方法制造生理盐水,减轻病人的痛苦。近代,人类发明了许多新药品,攻克了不治之症,如青霉素等。但是,癌症和艾滋病仍令医生们束手无策,这两个重大难题,相信我们未来的接班人一定能够解决的。 在一些重大的科学领域里,化学的作用也不小,火箭发射所需燃料,就是利用了氢氧燃烧得水的原理。可是残酷的人类又把化学带入战争,日本帝国主义毫无人性地利用人做化学试验。现代人类已采取了措施,比如禁止使用核武器。 化学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变化,有利也有弊,汽车尾气排放,造成大气污染,酸雨在警告我们,臭氧层空洞威胁着我们,环保成了化学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一重大问题。 对于我们这一代担负的任务,只有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改善人类生活,或许将来,化学的益处更多些。弊处少一些。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法学专业论文提纲
提纲有助于将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能够合理、恰当地安排材料的各自归宿和主次详略。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学专业论文提纲,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 :论文提纲
题目:《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 骞 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论文提纲
题目:《英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研究》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缘起
二、学术史的回顾与检讨
三、研究路径、结构安排及方法论探讨
四、本文创新之处
五、研究意义
第一章18世纪中叶前英国法律教育的分离状态
一、“光荣革命”后英国社会的发展
二、律师会馆的法律教育
三、牛津、剑桥大学的罗马法一民法教育
第二章布莱克斯通与大学普通法教育的尝试
一、布莱克斯通所处的时代
二、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教育实践
三、布莱克斯通开创大学法律教育的深远影响
第三章19世纪上半叶法律教育的艰难推进
一、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和法律教育的需求
二、19世纪上半叶主要国家的法律教育
三、伦敦大学的创建:大学法律教育的真正开端
四、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复兴
五、1846年法律教育报告:统一法律教育的构想
第四章19世纪下半叶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确立
一、19世纪下半叶英国法律教育的背景
二、新旧大学法律教育的展开
三、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章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运行
一、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构成
二、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实施效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三:论文提纲
题目:《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制约关系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一、审判权、公诉权相互制约的基础理论
(一)公诉权的内涵与性质
1.公诉权的内涵
2.公诉权的性质定位
(二)审判权的性质与特征
1.审判权的性质
2.审判权的特征
(三)权力制约理论的内容及“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1.权力制约理论概述
2.“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3.审判权与公诉权进行相互制约的必要性
二、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的内容
(一)公诉权对审判权制约的`内容
1.启动审判程序
2.公诉变更权制度
3.量刑建议权制度
4.抗诉权制度
(二)审判权对公诉权制约的内容
1.审判权对公诉权进行制约的必要性
2.公诉审査机制
3.公诉变更审查机制
4.抗诉撤回制约机制
三、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一)主题的写法社会学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社会学学位论文是学术作品,因此其表述要严谨简明,重点突出,专业常识应简写或不写,做到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凝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或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语言。论文中如出现一个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或新概念,需随即解释清楚。(二)题目的写法社会学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例如:“在事实与虚构之间:梅乐、卡彭特、沃尔夫的新闻观”就比“三个美国作家的新闻观研究”更专业更准确。(三)摘要的写法社会学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 通过阅读论文摘要,读者应该能够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及结论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因此摘要的写法应力求精确简明。论文摘要切忌写成全文的提纲,尤其要避免“第1章……;第2章……;……”这样的或类似的陈述方式。(四)引言的写法一篇学位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 1.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2.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 3.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 4.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 5. “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 各章之间要存在有机联系,符合逻辑顺序。(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社会学毕业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学毕业论文提纲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摘要 3-4
Abstract 4-5
第一章 绪论 9-22
一、研究背景 9-10
二、相关研究回顾 10-16
(一)有关生态移民的研究 10-12
(二)有关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研究 12-13
(三)有关社会网络关系的研究 13-16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16-17
(一)研究目的 16
(二)研究意义 16-17
四、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 17-19
(一)概念界定 17-18
(二)基本理论 18-19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19-22
(一)研究思路 19-20
(二)研究方法 20-21
(三)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的选取 21-22
第二章 H移民点概况和调查情况 22-27
一、H移民点概况 22-23
(一)社会与自然经济条件 22
(二)政策制度条件 22-23
二、调研情况介绍 23-27
(一)总体情况 23-24
(二)问卷样本特征 24-27
第三章 H移民点的社会网络关系变迁 27-38
一、社会网络规模 27-31
(一)情感支持网规模 28-29
(二)经济支持网 29-31
二、社会网络的强度 31-35
(一)主要关系类型 31-32
(二)关系强度 32-35
三、网络差异 35-38
(一)社会网络的职业差异 35-36
(二)社会网络的受教育程度差异 36-38
第四章 H移民点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的特点与问题 38-49
一、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特点 38-39
(一)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规模扩大 38
(二)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差异增强 38-39
(三)亲缘关系仍是移民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类型 39
二、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的原因 39-46
(一)生计方式的改变 39
(二)H移民点复杂的人口来源 39-41
(三)空间距离相对较近及现代通讯工具的运用 41
(四)移民自身的特征 41-44
(五)政府政策及当地居民的态度 44-46
三、社会网络关系存在的问题 46-49
(一)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强度有所降低 46-48
(二)老年人移民社会网络受损较严重 48-49
第五章 改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路径 49-53
一、政府层面 49-50
(一)为移民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49-50
(二)促进社会组织的建立 50
二、社会组织层面 50-52
(一)组织日常的交往活动 50-51
(二)开展文化建设 51
(三)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帮助 51-52
三、个人层面 52-53
(一)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52
(二)更多使用现代通讯工具增加人际交往 52-53
结语 53-55
参考文献 55-58
附录A问卷 58-62
附录B访谈提纲 62-63
致谢 63-64
拓展阅读:社会学论文选题
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职业女性生涯发展研究
论我国工伤保障制度
网络隐私权问题的社会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社会保障市场化改革的国际考察
试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美、新、智三国社会保障制度分析——兼论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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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视广告女性歧视问题初探
社会转型期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政府行为研究
日本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西安老年人居住环境空间需求研究
工业化与中国养老金制度
论我国失业及其治理对策
西安市高校老年教师居住问题研究
社会转型与家庭变迁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下岗与失业:中国特色的失业现象探讨》
妇女社会地位评价方法研究
中美城市现代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新来港青少年社交节的困境与解困
网络时代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思考
论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方式变革——双向导向型社区管理模式的确立
中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
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整合机制探讨
城市社区自治研究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治理结构研究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模式的研究——百步亭社区文化建设为个案
广州居民社会规范的探讨
胜东社区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探析
非营利组织在社区中的角色与功能研究——以苏州三元、府前社区非营利组织为个案
城市老龄化社区建设探析
中国社会体制转型期中的利益矛盾与整合
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变化与公共政策制定
转型期我国社会利益群体研究
论费孝通的系统思想——基于系统哲学和系统科学的一个尝试性研究
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与社会稳定——九十年代桂林市的个案研究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和当代的全球化
论儒家资本主义学说
论社会在稳态中发展的可能性及其实现
论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全球化时代
历史主体活动与社会规律的统一论纲
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架构
论社会关系资源在城市反贫困中的运用
推进中的苏州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关于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全 阊 区典型调查的`分析
论中国的市民社会:历史考察与现实建构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问题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角度
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西部城市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台湾高山族聚落形态的研究
理想问题的人学思索
论商务谈判中的礼貌语言策略
市场经济与个性解放
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西南一个水库移民区的故事
现代化进程的生活方式与人的全面发展 个性解放新论
对城市环境形象规划的初步探讨
论马克思主义人学的中国化 人、文化、社会的互动——对陈序经“全盘西化”论的一种文化哲学述评
生态城市研究
社会群体沟通平衡问题学理资源探析
社会变迁中的苏南农村性别分工研究
边缘性:中国社会结构性质分析——以重庆合川市为例
桂林文化底蕴的审美人类学研究
试析网络传播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传统与 嬗 变:地方社会转型中的宗族与民间信仰——以闽西客家桂龙乡为例
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对就业率影响及政策研究
试论我国当前社会转型中的信任缺失与信任重建
企业行动者的社会资本与社会成本——转轨与转型期经济交易的资源与费用分析
网上公关初探
当代社会发展:人的解放与文化自觉—一现代人文精神建构论纲
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模式研究
生态城市系统管理研究
当前我国城市贫困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工业化进程中的村庄精英——江村个案研究
我国城市社区的阶层化趋势研究
社会系统发展论纲要
城市文明社区创建问题探讨
农村迷信与农村社会展——广西资源县迷信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村妇女发展研究
全球化、知识经济与中关村学习机制的形成
论城市本质
小传统场域中东西文明的汇聚——阳朔西街的文化互动与文化传承 信任、契约及其规制——转型期中国企业间信任关系及结构重组研究
人间胜境的文化变迁——兴坪镇渔村的人文资源与文化传承
城市空间结构的扩散及其效应——现代化视野中的美国城市郊区化研究
草坪潜经村的风土民情与社会变迁
话语分析与商务谈判
广告语言创意与社会文化心理
仪式谱系:文学人类学的一个视野——酒神及其祭祀仪式的发生学原理
论公关语言及其语用策略
试论黑格尔费尔巴哈与现代人类学思维范式创生的逻辑关联
作为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教育发展是一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决定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教育发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教育发展的论文篇1 浅谈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 教育的社会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重智育、轻德育、 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问题的严重后果缺乏深刻的认识,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尚未将“全面 发展”真正到位,教育教学模式依旧在较大程度上沿袭传统的方式。尽管有一些教改实验,但对整体的教学方式的冲击和震荡仍然微乎其微,我们依然可以看到陈旧的传统教育的种种表现: 1.重课堂教学,轻课外活动。有相当多的学校把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课堂教学看成了唯一的形式。学生整天围着老师转,围着课本转、围着教室转、围着作业转。 2.重教师的教,轻学生的学。教学本应是师生的双边活动,而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教师只管自己的教,不问学生的学。教师几乎把所有的的教学时间都用来考虑如何备课、写教案、讲课、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 考试和阅卷等。至于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等,则很少顾及。 3.重传授知识,轻能力培养。向学生传授知识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可有的老师把传授知识当作唯一的任务,由此而产生僵硬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把学生当作口袋,硬灌硬塞。诸如“题海战术”、频繁的考试、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等都属于此。 4.重统一要求,轻因材施教。由于人的秉赋、爱好、性格以及环境条件等等的不同,有些人往往只在某一方面有才华,而其他方面则一般,甚至有缺陷,对这些人,有些教师只用一个腔调,一个尺码去要求学生,如有悖老师观点、要求的则斥之为“庸才”、“歪才”,甚至被打入“冷宫”,视为“废才”,这样使一些有特长的学生埋没了“才干”。 凡此种种,都与素质教育的内涵相违背,对此,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转变和落实. 一、首先将教育观念的转变具体化,并落实在教师的教学行为中 观念是支配人们行为的一种思想意识,不同的教学观念,就会有不同的教学实践。教学观念是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人们对教学认识的集中体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教学观念也随之不断更新,为了适应 现代教育的要求,使课堂教学能够实现新时期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我们应当转变教育观念,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课堂教学过程的优化首先要求教育观念的优化。因为教育行为受制于相应的教育思想,当教育观念没有实现真正转变时,任何其他的改革措施都很难真正产生效果。 二、转变教育方式 传统的教育方式无须废除,只须转变改进。如在立足课堂教学的同时,开辟第二课堂,但不能忽视课堂教学。 因为课堂教学是基础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教师要认真对待每节课,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无论在教学的哪个环节上,教师的眼睛不能只盯着几个“优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能力的培养,但不是说就不要向学生传授知识了,而是要教给学生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在教师的启发下,由学生自主地去获取知识,在“施教”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分析和了解,要分析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要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学习状况,注重分层教育,因材施教,尤其是在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中,更要坚持这一原则。如课堂教学中完全可以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的问题和要求,布置不同的作业,批改作业时,对部分同学可放手让其互批,对部分同学还可以面批,这样,可以鼓励每一学生积极主动地去学习,使全体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发展。 三、由注重教法向注重学法转变 当今社会, 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而且有些知识的 发展快更新也快,一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方法,形成了自学能力,他的一生才能不断地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往的课堂教学,教师只管如何教,不管学生如何学,教和学不能协调统一,课堂效率始终不高。现在的学生到学校来学习,不仅仅是传统观念上的读书,更主要的是对学习方法的学习,学生掌握了学习方法,才能自觉地学、科学地学、高效率地学,教学才能事半功倍。 四、从强调记忆的学习向注重思维的学习转变 目前,人类已进入信息社会, 现代生产已进入自动化时代。面对这种生产力水平,劳动者必须具有复杂的脑力劳动能力,更多地表现为创造性劳动和研究,这就要求 教育能够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人。这种高素质的人,必须具有创造性能力,因此现代教育不应以传授传统文化为唯一功能,而应将学生引向科学文化的发展前沿,引向未来,使学生具有吸取不同特质的文化精华和把不同特质的文化精华融为一体的能力,为学生创造多向选择的条件。学生学习知识,不只是学习已有的结论,还要学习结论的形成过程,参与到学习过程之中。传统教育的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必须扬弃,要代之以生动的活泼的主动的发现学习和探究学习,要着眼学生思维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掘学生智慧的潜力。 五、改进质量评估细则 教育质量评估在素质教育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不搞好教育评估细则,素质教育的实施不仅难以突破,而且可能会导致以高分论英雄的危险。因此,我认为要从“多元化、全方位”的角度,制定素质教育的评估细则,对教师的工作,应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的要求,根据巩固率、合格率、达标率、优生率、学困生转化率等各项指标综合评估(包含音、体、美、劳、心理健康等科目)。不能仅看看教师的教案写得怎样,学生的作业做得怎样,而要着眼于这个教师在确保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总之,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它与教育方针中规定的培养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只有领悟素质教育的内涵,构建素质教育体系,创设素质教育环境,完善素质教育方法,才能使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目标得到全面落实。我们的教育才能真正地走向希望的轨道。 教育发展的论文篇2 浅析教师教育的发展 [摘要]目前,我国教师教育正在向开放化体系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综合院校和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上各自显现出独特的优势,同时也暴露出各自相应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开办教师教育,在正确分析与解决问题的同时,社会应通过继续提高教师地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等相关策略保证和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关键词]教师教育教师地位教师资格制度 一、教师教育模式的发展背景 教师教育模式应与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相适应,尤其与经济、教育的地位和教师待遇等特定国情相适应。我国的师范教育始于甲午战争以后,当时“朝野人士,深感国事陵夷,民智落后,群议变法兴学,以雪耻图强”①,于是,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发表了《变法通议·论师范》。文章对新、旧学堂教师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当时“府州县学、书院和蒙馆等传统学校的教师都是一些不通六艺、不读四史的人,更不了解西学的最基本常识”,而新式学堂中聘请的外国教习,又存在诸多弊端。因此,他认为,中国急需普遍设立中、西学兼习的新式学堂,不能依靠上述两类人,“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设立师范学校,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②主张自办师范学堂,“以师范学堂之生徒,为小学之教习;以小学生徒之成就,验师范学堂之成绩。”③1897年盛宣怀在创办南洋公学时,设师范院,开始了我国的师范教育。 师范教育在创建之初,主要参照日本的做法,在学校设置、课程安排、经费来源、招生对象及毕业生分配等方面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当时的学校是独立设置的,这种独立设置强调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重视对教师的专门培养,满足了当时社会发展对教师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在师资数量的需求上有所缓和,对教师质量的要求日益突出,当今社会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人才,这种社会发展状况对教师教育模式又提出了新的要求。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定了教师的地位。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又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成为教师的人至少要获得七种被承认的资格证书中的一种。1999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自此,综合大学开始尝试办师范教育,师范院校也纷纷开设高职专业,向综合大学靠拢。这样,中国的教师教育由独立体系走向了开放、综合化体系。 二、综合院校与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上的优势与问题(一)综合院校教师培养的优势与问题 1.综合院校举办教师教育的优势。 一是学科门类多,教育资源丰富,有利于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二是学术水平较高,有利于提高师范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师资力量相对雄厚,有利于为教师教育专业的发展提供新的生长点;四是具有较强的内部调节功能,举办教师教育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调整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五是大学的社会声誉有利于吸引优秀生源,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④综合院校在学科基础和知识背景及学术氛围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有利于复合型教师、科研型教师及某些特殊专业教师的培养。 2.综合院校教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综合院校不具备教师培养的经验。教师的职业特色决定了教师的素质,教师的素质制约着教师培养。教师的劳动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艺术性。教育的科学性要求教师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教师的知识结构应该是大写的“T”型,即在专业知识上要精、深,在其他文化知识上要广、博。教育的艺术性要求教师的天赋、灵感和创造性。教育是解放的艺术、发现的艺术、激励的艺术,教师需要解放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激励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创造欲望。目前,综合院校还欠缺实践经验和教育技能娴熟的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教师。 二是综合院校对教师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合并发展起来的综合大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在全国的综合排名,因而建多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多少博士点、硕士点等,才是学校关注的重点”⑤。由师专合校升格而建的地方综合院校,有些因定位不准或急功近利,盲目发展高职专业,不仅在专业设置上,高职专业的数量超过了师范专业,而且师范专业的课程安排不仅没有保留或更加突出原有的师范特色,反而对教师教育必备的课程进行了压缩,这样一来,这些院校不但没有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而且会因为失去原有的办学优势使教师教育专业在多元竞争格局中丧失竞争力。三是综合大学在招生和毕业生去向上处于两难境地。 一般而言,综合大学的生源都比较好,能达到综合大学录取分数的考生一般不会报师范专业,师范专业在综合大学的地位不会像其他专业那样高,这样,一方面综合大学的师范生会因地位不高抬不起头,另一方面仍以综合大学生自居,不甘愿当老师。⑥因此,虽然综合院校开始办师范专业,仍“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二流’中学毕业生报师范、‘二流’师范毕业生当中小学教师的基本现状”⑦。 (二)师范院校在当今多元竞争中格局中教师教育优势与问题 1.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上的优势。一是多年承办师范教育积淀的深厚底蕴,是师范院校在多元竞争格局中的核心竞争力;二是与基础教育的紧密结合,是师范院校的立校之本;三是具有专业的教师教育师资,这是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的有力保障。 2.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大部分师范院校是在继续保持或发展教师教育特色的基础上,按社会需求开办相应的高职专业,但也有部分师范院校在改革大潮中迷失方向,以牺牲原有的优势为代价盲目发展高职专业,结果导致目标定位混乱、特色丧失、优势不再、师范生的竞争力下降、高职生的竞争力更弱等现状。这集中表现在能够体现教师专业特色的课程设置薄弱,除了各类相关知识体系陈旧、课程压缩外,各级领导还将主要精力和资金投入到高职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上,忽视了教师素质专业课,造成自上而下的对教师教育课程的懈怠。“检验师范大学综合发展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应该是教师教育和教育学科的地位是否更加巩固,教育研究水平和政策服务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培养出来的教师和学科人才是否得到社会认可,学术实力和办学声誉是否得到提升,对国家和地方教师教育和高师院校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是否得到发挥。”⑧因此,师范院校在向综合大学转型的过程中,不能以牺牲自己原有的优势为代价,而应在巩固原有的教师教育和教育学科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学科整合和理念创新使自己的特色更加突出,从而提高自己在多元格局中的竞争力。 二是师范院校的教育改革滞后于中小学教育改革。 师范院校教育理念的创新远远跟不上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师范院校是为中小学培养师资的,是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是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指南针和风向标。但就目前现状来看,师范院校的教育理念及培养目标不能很好地适应中小学的教育实际,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在真正进入中小学后“在教育理念方面并无明显优势”⑨。这主要是因为师范院校“关于教师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课程,关于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课程,关于教育评价、教育管理以及如何指导学生学习等多方面的课程”⑩设置不足,以至于师范院校毕业生在面对中小学教育实际以及在新的教育形势下,不能体现出其应有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优势。三是师范院校的教育实习环节形同虚设。教育实习是教师的必经之路,是从学生过渡为教师的关键环节,是教育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有力保障。但就目前来看,师范院校的教育实习环节形同虚设,根本不能真正起到实习的作用,有的学生甚至根本没有站讲台的机会,更不可能通过实习使所学的教育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也更谈不上通过实习使教育技能得到提高。 三、促进教师教育发展的策略(一)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 列宁认为,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是建设教师大军、提高整个社会文化水平的重要因素。他曾经指出:“不提高人民教师的地位,就谈不上任何文化,既谈不上无产阶级文化,甚至也谈不上资产阶级文化。”因此,他强调指出“应当把我国人民教师提高到从未有过的,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崇高地位”。 在现代社会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造就人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重视教育、重视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生存和生活条件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事教育事业,从而提高全民素质,使民族兴旺发达,使国家繁荣富强。1978年4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最近几年,我国教师的地位有所提高,教师的待遇有所改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在经费保障内容中明确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教师工资可高于公务员。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作用及教师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教师教育会随着教师地位的提高而得到相应提高,当教师的待遇真正高于公务员时,教师专业会吸引大批高素质的学生,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二流’中学毕业生报师范、‘二流’师范毕业生当中小学教师的基本现状”。 (二)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自1993年之后相继颁发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为保证教师质量奠定了基础。一般而言,教师资格考试分两步走:一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等教师必备知识的考试,上述三科考试合格后再参加认定如说课、试讲、体检等。教师资格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条件要求,是教师质量的最低标准。教师的工作关乎国家的兴衰、全民的整体素质,甚至是人类未来的发展,保证教师质量,就是保证人类的未来。因此,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以确保教师质量。 (三)综合院校和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上应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教师教育专业 1.更新教育理念,完善专业设置,强化能力培养。 在教师教育由封闭走向开放的新时代,各类教师培养机构应以新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优化与整合课程设置,丰富与更新知识结构,完善与提高能力培养。知识与能力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古时候,只有“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才能胜任教师,现代社会发展更加迅速,知识激增,信息爆炸,创新不断,对教师的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得有一桶水,认为教学是把自己储存的知识灌输给学生的过程。 现在,这一说法已经不恰当了,教师的教学不是灌输,而是启发,知识不是从教师传递给学生,而是把打开知识宝藏的钥匙给学生,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就要有源源流动的活水,这就对教师的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得真正“活到老,学到老”。因此,各类教师教育的学校和机构需要更新理念,在丰富与完善知识结构的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如果说知识是胜任教师的前提,能力则是胜任教师的保障。教师需要多种能力,尤其是当今社会,专业化的教师需要拥有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各种能力,因此,教师教育学校或机构需要通过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提高学生的能力水平。 2.落实与加强教育实习环节。 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通过教师的指导与帮助,真正提高教育实践能力,同时也为同学之间的互相学习提供了机会。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与道德修养,解放学生的思想,开阔学生的视野,坚定学生的教育信念,激励学生的教育热情,端正学生的态度,为学生日后走上工作岗位做足准备,为未来的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注释] ①③汤才伯.廖世承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453,453. ②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37. ④⑤严燕.非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的困境与超越——全国非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协作会首届年会述要[J].教师教育研究,2005(4):76,76. ⑥石欧.契机还是危机:当前高师教育的几个现实问题[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9(5):10. ⑦陈永明.教师教育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2. ⑧钟秉林.论师范大学的发展与教师教育的改革——以北京师范大学的改革探索为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 ⑨⑩耿文侠,冯春明.综合院校与师范院校毕业生从教状况比较[J].教育评论,2004(21):21,2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677,678. 猜你喜欢: 1. 浅谈教育与人的发展论文 2. 关于教育与人的发展论文 3. 关于教育创新的论文 4. 关于教育与社会发展论文
自从我国建国以来, 教育 与人的发展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人的研究、人的发展内涵研究、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研究、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设计的各类教育研究四个方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育与人的发展论文 范文 ,欢迎阅读!教育与人的发展论文:《试谈教育与人的发展》 【摘 要】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个体素质的发展必须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需要,教育必须为现代化社会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这无疑给当代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教育要发展,要在当代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关键是要促进人的发展,因此,了解人的发展以及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教育与人的发展是教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直接作用是影响人的身心发展,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最终主要是通过受教育者的变化来实现的。人的发展就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发展就其根本性而言,是人的发展。没有人的解放和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就必须首先关注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及其发展问题。俄国教育家乌申斯曾指出:“如果教育家希望从一切方面去教育人,那么就必须首先从一切方面去了解人。”促进人的发展,是教育的本体功能。怎样促进人的发展,首先涉及对人的发展的正确认识。 一、教育学中人的发展的含义 教育学中所讲的人的发展主要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个体的人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向积极方向发生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人的发展包括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两大方面。 (一)身体发展。身体发展,即人的生理方面的发展,包括人自身机体各种器官组织系统的正常发育和体制的增强。机体是一切生命个体的统称,机体是由细胞构成的,大约有100万亿个结构和功能不同的细胞组成个体不同的组织、器官和系统,并各有其独特的功能。他们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生命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心理发展。心理发展是指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有规律的心理变化过程。一般来说,人从出生到成熟期间,心理的发展总趋势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混沌到分化的上升过程。而从成熟到衰老期间,心理发展的总趋势是从健全到衰减,从灵活到呆板,从清晰到朦胧的下降过程。 二、人的发展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根据人的身心发展是如何实现的这一问题,形成不同的人的发展观,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外铄论、内发论。 (一)外铄论。外铄论主张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决定。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英国近代哲学家洛克、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都是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在西方,英国哲学家洛克从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 经验 论哲学观出发,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即“人的心灵犹如一块白板,理性与知识都是从行动的经验而来”。 (二)内发论。内发论认为人的心理发展完全是由个体内部所固有的自然因素预先决定的。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古代思想家孟子和法国思想家卢梭。奥地利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性本能是最基本的自然本能,它是推动人发展的潜在的、无意识的、最根本的动因。 三、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 人是人类进行自身研究的永恒的主题。而困惑人类研究自身的关键问题是人的发展不平衡。因为大多数人在同一个环境里接受教育之后,有的人发展得很好,其生存状态和生存质量都很高;而有的人却发展的很差。于是,人们便从影响人的发展的诸因素上查找原因,并构建了多种促进人发展的理论与 方法 。以下介绍影响人发展的因素。 (一)遗传。遗传是指个体从上一代继承下来的生理和解剖上的生物特征,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点等。这些遗传的特点也叫做遗传素质。 1.遗传素质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遗传素质是人发展的自然或生理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人就无法得到发展。例如:一个先天性失明的人就不能发展视觉,成为画家;一个生来就聋哑的人,就不能发展听觉,成为音乐家。 2.遗传素质制约着人身心发展的过程及其年龄阶段。人的生理成熟是指个体受遗传素质制约的生理机能和构造的变化在一般年龄阶段所达到的一般程度。例如:许多超常 儿童 表现出一般儿童所不具有的早熟或少年早慧,而另一些儿童又可能有许多行为表现得与其年龄不十分相称。 (二)环境。环境是指人生活在其中,围绕在人周围并影响人的发展的一切外部世界,它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1.社会物质环境的发展水平制约人的发展程度和范围。人是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生活和发展的,人的发展程度与范围直接被这种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不同的身心发展水平与不同的心理内容和思想面貌。人所处的物质条件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 2.社会精神环境制约着人的心灵世界层次和精神生活面貌。社会精神环境主要是指人类在 社会实践 过程中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成果,它包括语言文字、生产知识、道德规范以及宗教、艺术、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受到不同精神环境影响的人,形成不同的思想意识,道德风尚,以及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教育。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它以明确的目的性、严密的系统性、严谨的组织性,在影响人的发展的诸因素中位居主导地位。在现代社会,个人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学校教育,越来越取决于学校教育。难怪人们说:“知识改变命运。”而对于年轻一代,他们获取知识和 文化 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学校教育。 但是,尽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但其主导地位的发挥不能超越它所依存的社会条件以及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教育并非是万能的,要注意与社会、家庭等因素影响保持一致。 四、结语 教育与我们息息相关。因此,只有促进人的发展,了解人的发展以及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教育发展论文:《浅谈汉语国际教育发展前景》 汉语国际教育,指的是在海外把汉语作为汉语的教学。它的目的是对外国人进行训练,培养他们正确地使用汉语进行社会交际的能力。发展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有助于向世界推广汉语,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加深彼此间友谊。 一、汉语国际教育发展的国际背景 中国综合实力不断提高,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目光投放到中国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作为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联合国法定的一种工作语言,汉语发挥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因此,对于外国人来说,学习汉语、了解中华文化成为了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必要条件,而对于国人来说,这正是一个让汉语以及中华 传统文化 走向世界的绝佳机会。世界上形成了一股“中国热”,得益于良好的时代背景,汉语国际教育事业不断取得突破性发展。 二、汉语国际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历史悠久,自汉代开始,便有“胡人”来到天朝学习汉语。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 留学 生来到中国学习汉语。现在来中国的外国学生已不再只为交流而学习语言,更多地学生是为了学习和感受中国文化。 我国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大致可分为两大时期,即实行改革开放前30年的形成时期和改革开放后20年的发展时期,前者又经历了创立、巩固、恢复、发展四个阶段。在整个发展力历程中,汉语国际教育事业以一种强势的劲头不断向上发展。 三、汉语国际教育的面临机遇与挑战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的日益加深,国民经济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加上中国市场的巨大吸引力,全球的汉语教学培训市场也备受瞩目。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全世界学习汉语以及了解中国文化与国情的需求还将快速增长,对外汉语教学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开放,国外各类学校纷纷携手中国,寻找新的商机,以各种方式吸引我国的学生就读。在全球,汉语热不断升温,与中国的强势发展相呼应。汉语正逐步成为一种强势语言。 虽然全球“汉语热”一浪高过一浪,如果冷静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中国汉语推广之路存在重重障碍。国家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指导,有些教育理念还相对滞后,有些学校重视汉语推广,至今还只是出于经济的考虑。学校专业特色、办学思路不明确,课程设置不甚合理,教材编写不足学科师资队伍不强,这样根本无法保证汉语教学的质量。 四、汉语国际教育未来的畅想以及建议 汉语国际教育发展到今日,已经发展到一种综合模式,从语言能力培养走向交际能力培养、从以教为主走向教与学结合的过程。纵观结合汉语国际教育的发展规律,我们可以对该学科的发展前景进行如下畅想: 第一,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学体系将会逐渐变化。由语言预科教育发展到完整的学历教育体系和非学历教育体系,并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 第二,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学理念和 教学方法 发生变化。针对于教学对象的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授课外,因材施教的需求越来越多。教学方法也从直接法、翻译法发展为沉浸法、交际法、听说法等多样化方式。 第三,教师队伍逐步专业化。国家与学校逐渐重视师资问题,未来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师资水平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多样化复合型教师人才将会不断涌现。 总之,汉语的世界推广是国家外交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战略,让汉语成为中国打开世界大门的敲门砖。 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是一门科学学科,它建立在朴素辩证的客观规律之上,发展有规律可循,因此,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从国际化的大背景来看,汉语国际教育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虽然还面对许多挑战与问题,但是在随着我国教学改革和教育国际化的迅猛发展,汉语教育与国际接轨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所面临的困难也将在各方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五、结语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大好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学科本身的学术积淀都为我国汉语国际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对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许多国家都出现了“汉语热”。认真研究汉语国际教育现状,从各方面加大推广汉语的工作力度,让汉语真正走向世界已经成为时代的需要,成为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提升国际地位的需要,汉语国际教育的发展未来也将面临一片光明。 教育发展论文:《试论新常态经济下会计高等教育发展变革及趋势》 一、经济新常态下会计高等教育变革的现状以及必然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会计行业从业人员规模迅速的膨胀,这促使会计一度成为了高等院校中最大的专业。但是,随着时间流逝,传统会计教育的弊端也不断暴露,主要问题有:首先,传统教育过于注重理论型人才的教育,但是忽视了会计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次,在传统会计教育中,高校普遍较为重视培养会计人才的核算水平,忽视了对其管理水平的培养;最后,在传统会计高等教育中,过度的注重会计的规则性,忽视了对会计学生职业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的培养。而且灌输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使会计专业的学生严重的脱离了实践,实务水平较为低下。因此,虽然我国从事会计行业人员的规模可观,但是会计人才的需求缺口还十分的巨大,这种情况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尤为明显。此种情况下,如何对会计高等教育进行变革,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成为了学术界和政界人士关注的 热点 之一。 二、新常态经济的会计人才需求解析 一直以来教育和经济发展相互影响,经济的提高关键在于教育,教育的发展促进经济水平的提高,在世界范围内,国与国之间竞争的关键就是人才的竞争。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培养的会计人员水平和企业的会计人才需求产生了严重的脱节。特别是在新常态经济背景下,这种情况更加明显。因此,要做到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教育的协调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转变高校教育的模式和观念。 会计是受新常态经济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新常态背景下需要的会计人才必须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理念,拥有战略性的眼光以及应对复杂经济环境的能力。着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从单一人才向符合性人才转变,从低素质人才向高素质人才转变,从刻板向灵活转变以及从操作性人才向管理型人才转变。此外,新常态经济背景下的会计人员还应该具备互联网思维以及互联网操作技术,能够应对互联网对会计行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三、经济新常态下会计高等教育变革的方向 未来会计高等教育应要首先符合新常态经济的特征,由于新常态的核心特征是创新,因此会计高等教育变革的首先方向是加大对会计人员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为了提高会计专业 毕业 生的就业率,弥补会计人员供求之间的缺口,会计高等教育需解放思想,摈弃单纯扩大会计从业人员规模的短视行为,努力提高人才质量和创新水平。 四、新常态经济下会计高等教育变革的途径 会计高等教育变革首先要遵守“三个目标”和“三维能力”,所谓“三个目标”是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内容体系及方式,所谓“三维能力”是指储备知识的能力、储备技能的能力以及职业价值观,其他的 措施 有: (一)改革学科教育,创新教育教学 在学科教育上要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更新,强化会计实践在会计教学内容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把管理会计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体系。此外,由于建立和谐和生态经济时新常态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未来的会计高等教育体系还应该注重培养环境会计人才。 从教育教学上来说,需仔细的对专业的设置、教学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创新。由于当今经济环境中互联网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教学上要注重培养他们的互联网思维以及使用互联网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能力。 (二)结合国际化教育,协同与其他学科或专业 无论是从会计发展的历史还是现实来看,会计学都与经济学和金融学等学科息息相关,因此,会计专业的未来设置不应采用传统的分离教学的方式,应该把会计学科放进一个综合而完整的学科平台中,吸收其他学科的养分,不断的丰富自身专业水平。另外,我国目前许多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缺少和其国际化教育接轨的缺点,这是不符合我国新常态经济现实的,因此,在会计高等教学体系中需加入国际化课程或学科。 (三)注重会计教学的合理进阶 在未来会计高等教育的实践过程中,要注重对人才的合理进阶的培养,不能拔苗助长、操之过急,要针对各个水平的会计人才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具体来说:首先,要注重在会计专业学位进阶方面的创新,其次,会计专业的教育也需要从从业资格认证上给予恰当的衔接,并进行相应的认证制度,这样可以增强业界与学界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相互促进,提高协同能力。 五、结论 会计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十分重要的改革阶段,建立科学的目标、制定科学的战略、培养全面综合性会计人才已经成为了我国会计高等教育的战略目标,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总的来说,新常态经济背景下,实现未来会计高等教育的长远战略发展目标,必须整合会计学科和其他学科、融合国际教育以及坚持开放包容的思想。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的曲折的过程,因此在会计未来高等教育改革中,要不断的坚持自省和 反思 ,积极的应对未来可能的挑战,不让会计专业的高等教育改革步履维艰。 猜你喜欢: 1. 论新时期人与教育的全面发展的关系 2. 教育哲学方面的论文3000字 3. 浅谈中国教育改革的相关论文 4. 个人成长分析报告范文 5. 教育与人才培养的有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