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伏波动,人民暗暗叫苦
法律分析:法律风险防范,指通过一定的机制、手段来发现、预防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的不利结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五大重要性:
(一)不重视法律风险而致企业破产的大量事实,充分说明了不重视企业法律风险就可能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甚至破产。经过众多的调查研究发现,企业破产的重大因素就是企业疏于防范或控制法律风险。
(二)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三)在一定程度上,现代企业就是法律引导与规范的产物,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组织并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四)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五)企业和任何事物一样,从成立之日起就作为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除了获取正常商业利润外,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与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整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 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应设专职高管人员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法律事务部门,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员工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与维权。建立参与机制:企业应把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防范,加大法律咨询论证的工作力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有效提升依法治校在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代写论文应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有效减少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这就要求我们要在理清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县的工作目标。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法律事务部门应注意跟踪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交易规则,在项目前期就重大法律问题主动提出研究论证意见。由一般咨询型向筹划设计型和谈判主导型转变。强化合同监控:强化合同监控,能够大大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实行合同集中管理。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要重点加强所属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合同管理,由集团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从源头上防止经济纠纷产生。实行合同网上监控。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法律风险管控办法》第一条依法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或者外部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如何坚持依法治厂加强企业管理的论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科学严格的管理是企业立于同行业先进行列不败的主线,依法治厂加强企业管理也就成为了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机制。一、充分认识依法治厂加强企业管理在建立稳定和谐发展保障机制中的重要性 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的这天起,面对国外企业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新颖管理理念的冲击,给国内企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对于一个企业,其在运作过程中,不论其大小都必须把管理放在首位。没有严格的管理和严密的制度,没有完善的游戏规则,就没有正常的企业运作。因此,完善而有效的管理体制是必不可少的。企业要发展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任何外部环境的改善都不能取代企业内部管理。因此,企业必须练好内功,固本强基,向管理要效益。在管理中求发展,企业内部管理之要义在于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大凡成功的企业都有一整套系统、科学、严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国内企业处在不利形势下主要是因为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不能创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切实实际的落实,因此实施依法治厂加强企业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就成了当前强化企业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而且对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也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二、建立科学完整的有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建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们要排除以下错误认识:有的职工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订得太多,不利于员工个性的发展和创造性的发挥。我们十分赞赏有个性、有创造性的职工,但任何个性和创造性都必须有利于企业整体的利益,否则,其个性越强,创造力越强,对企业的损害越大。美国是世界上法律最多的国家,但美国公司并没有因此失去个性和创造力,事实上却完全相反,美国却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最发达的地区。还有一部分职工甚至管理人员认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要能把事情做好就行,不要受制度的约束,此想法欠妥当,今天你也许没有遵守制度的情况下,做好了一件事,明天你就可能因违反制度而砸了一件大事。 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一套科学完整有利于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 (一)提高人性化管理理念。我国著名的企业希望集团提出这样的管理理念“用铁的纪律治厂,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员工”,这样的理念对我们企业来说非常有用,现在我们执行三严管理,这没有错,只有认真贯章贯制才能实现我们企业大步飞跃的目标,但要职工接受管理这需要一个过程。严格制度,严格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职工与管理者的矛盾,对企业内部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团队合作不能较好的体现。这就要求我们管理者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且要切实关心职工的生活,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能平心静气的接受考核,一家企业真正的效益不是逼出来的,而是自动的由职工工作产生的,如果一味去强求工作,只能使产品质量的效益大打折扣。但要员工乐于工作,这需要管理者付出很大的细心和努力。管理才应该做到:(1)平等对待员工,由个人自尊心而产生的要求平等的精神,平等的意识在企业管理中是不可忽视的,管理者要重视这种平等精神,使企业上下齐心,使管理者与职工和谐相处。(2)对职工要亲切友善且有关怀同情心。(3)管理者要能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大家“知而不言,言无不尽”。所以管理者一方面不折不扣的执行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和风细雨的与职工交流,宣传现在企业发展形势,使职工对考核能理性的对待。(二)加强依法治厂、从严管理。1、现场管理从严。企业应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降低物耗、安全生产、文明秩序,使各项专业管理优化延伸到位,提高现场管 理水平。(1)作业现场整洁有序。通过开展整理、整顿、整洁、清扫等“四S” 活动,使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化,工艺流程科学化,工位器具、各类物料摆放定置化,作业现场空间标准化,人员着装、管理标识色调化。(2)各项制度执行、考核到位。严格考勤、考核制度,减少或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交接班制度,保证生产正常运转;严格工艺纪律,按操作和工艺规程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半成品检验制度,保证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严格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劳动效率;严格现场物料管理和领用料制度,杜绝损失浪费,降低物质消耗。(3)基础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生产现场的生产、检验原始记录、报表、凭证、台帐等,要清晰、完整、准确、规范,信息反馈系统灵敏;工艺、技术文件齐全、准确、统一;各种计量器具配备率、完好率适应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各类定额面和定额水平先进合理。(4)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参考资料,例文: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努力保障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日照供电公司2008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日照供电公司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战略目标,以法律风险防范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创新普法形式,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案件管理,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公司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超前预警,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公司充分认识到强化依法治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把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突出强调,大力推动。立足于事前预警和防范,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做到了“三个坚持”:坚持有计划地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凡事预则立。每年年初,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密切关注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深入剖析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科学梳理,统筹计划,制定年度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要点,引导公司全面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活动。在超前分析各种复杂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2008年《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要点》,在电费回收、停电、触电、劳动用工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6项防范措施,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实际,逐项落实,风险化解能力得到加强。在上述方面,没有因公司责任而引发诉讼纠纷案件。坚持有重点地开展法律风险预警。紧密结合企业中心工作,超前分析各阶段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或潜在风险,及时发布法律风险预警报告,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司安全稳定大局。《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针对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劳工用工的法律意见书》、《农电工定员定编中存在问题的法律意见书》,组织开展了清查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工作,制定完善劳动用工、农电工、外聘工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劳动合同文本,并根据专业和岗位划分,重新签订了中、长、短期劳动合同,健全了劳动用工管理体系。6月,针对迎峰度夏、奥运保电等艰巨任务,下发了《奥运期间法律风险预警》,指导干部员工慎重做好有序供电、电网迎峰度夏安全、网络档案信息安全等工作。12月,下发了《春节前后法律风险预警》,涉及劳动用工、电费回收、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及时提醒广大员工增强风险敏感性,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有效防范了风险。坚持开展案件风险月度预测。建立案件月度报告制,每月下发一期《案情分析报告》,对新发涉电纠纷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剖析存在的问题,预测风险,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纠正工作中不规范行为,降低了责任事故发生率,有效防范、化解了风险,避免和减少了损失。二、创新普法形式,强化全员法律意识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员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全员法律意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分类普法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法律进车间”活动,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车间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按年度进行量化考核,积极引导车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开展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法律进班组”活动,针对各班组的职能特点,落实学法组织机构,制订学法计划,发放学法资料和读物,聘请授课教师,定期开展学法考核。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结合员工生活区实际,加强维护生活区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区活动,积极构建企业、小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过有广泛深入的“法律六进”活动,强化了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全员法律意识。丰富网络普法内容。积极探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网络普法阵地作用,丰富公司“法律在线”信息网站内容,及时添加国内知名专家对《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与公司发展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视频讲座。新创《每周说法》、《案情报告》法制宣传栏目,刊登与公司生产经营及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贴近实际,寓教于乐,增强了知识性、可读性和趣味性,提高了广大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分类普法,注重实效。认真研究不同对象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不同需求,调查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区分对象,重点培训,提高普法针对性。2008年,举办“供电所长法律实务讲座”、“基建人员法律实务讲座”等5期法律专题讲座,培训员工276名,取得了较好效果。三、严格管理,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思想上、行动上和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苦练内功,在强化严格管理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依法从严治企工作,把依法治企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制度管理。成立了“制度管理工作委员会”,制定下发了《日照供电公司制度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日照供电公司制度管理办法》,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职责,规范规章制度立、改、废等工作流程。开展制度清理,分生产、经营、政工、综合四个专业,对293项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有效制度目录,修订和废止清单,确保制度的合法性、统一性和时效性。抓好有效制度的学习贯彻,增强干部员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避免制度束之高阁、形同虚设,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对需新制定、修订的制度,明确工作计划和要求,督促加快进度,尽快完善制度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纠纷案件。重视每起案件的处理,组织涉案单位有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认真研究最佳解决方案,充分做好举证和诉讼准备。加大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努力争取理解和支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针对基层员工法律责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诉讼案件处理较为被动的状况,建立诉讼案件责任考核制度,对于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管理有漏洞、隐瞒不报等问题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考核等处罚。深入开展典型案件分析,把握案发规律,积累处理经验。9月份,华北区域法律纠纷典型案件研讨交流会在我公司召开,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的30余名法律专家参加会议,对近年来诉讼案件管理工作和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和点评,为公司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权水平,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起到了较好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以上是我公司在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工作中的一些粗浅的尝试和体会。我们的工作与集团公司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依法治企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依法治企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依法治企工作水平,营造良好内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招聘是企业解决用工需求的有效途径,其中自然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如果企业没有有效管控其中的法律风险,必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人力资源六大模块中,招聘真难,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不懂法律风险防范,即使招到人,也会更难。企业招聘活动从一开始就注定有很多法律风险,从企业招聘信息对外发布,到企业招聘职位的要求等,内容上的缺陷都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比如就业歧视、招聘信息与实际用工不相符等。针对企业招聘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需要掌握七个技巧来防范风险:1、 对录用条件明确要求。录用条件是企业对新员工的考核要求,当企业通过试用考核发现新员工不符合录用,就可以终止新员工试用期,其中录用条件的要求是关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是,在录用条件的要求上,企业需要做到明确化、清晰化、可量化。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是不能有就业歧视的内容,比如年龄、性别、民族等歧视,其次再要求上能具体化,比如岗位所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岗位技能等。最重要的也是容易被企业忽视的一个环节,就是向新员工公示,以尽到告知义务,也就是新员工已知晓录用条件的要求,并在录用条件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的要求。这样操作的目的,是为了日后因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终止新员工试用期,又不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2、审查新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在新员工面试填写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的时候,作为HR需要对新员工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新员工的身份证信息,可以通过新员工身份复印件来进行核实,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新员工所在地派出所来进行核实;新员工的学历信息,可以通过新员工的毕业证复印件来进行核实,也可以通过学信网进行核实……等等。核实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新员工向企业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企业正是因为新员工所填写的信息达到企业的要求,所以企业才录用了求职者。为了有效规避风险,在入职登记表上,可以加上这样一段话:员工填写的以上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其中存在不实的内容,本人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甚至终止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加上这样一句话,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了解其用虚假的信息取企业的信任,构成了以欺诈的方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后果也将由员工承担。3、对新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特殊行业,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是行业规则,比如食品餐饮行业,就要求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有健康证,持证上岗。实践中,除了特殊行业有特殊的要求之外,很多企业都忽视了对新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的必要性。因为当新员工入职之后,发现其患有疾病或职业病,在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是不能以身体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等员工医疗期满后,证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安排的工作岗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的限制性规定,对于企业来说是很被动的。不仅被动,而且解除成本还很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职业病的话,那企业所承担的费用将很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但如果最后的企业不能证明是先前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难么最后的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对新员工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是必要的,不要为省体检费而草率让新员工尽快入职,那么对于企业来说是存在很大风险隐患的,因为新员工入职时带着风险隐患入职的,其中不可控的因素太多,非企业是能掌控得了的。对新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不仅必要,而且还需要指定体检的医院和体检项目,但对乙肝携带者需要注意,不能构成就业歧视。4、核实新员工是否办理好离职手续。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入职前需要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但在实践中,往往对于新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没有硬性要求,这就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依据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需要核实新员工是否办理好离职手续,最有效的方式是要求新员工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对于不能提供离职证明的新员工,先延缓其入职时间,等企业这边通过核实无误之后再为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要核实新员工是否办理好离职手续,一方面可以要求新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另一方面在新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背景调查的方式,以电话核实的方式,核实新员工的上一家公司是否办理好离职手续,并将背景调查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为了安全起见,企业需要新员工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的内容主要是本人承诺没有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本人隐瞒了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事实,将为此承诺一切后果,愿承担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5、核实新员工是否负有竞业限制的法定义务。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往往都是公司的核心员工,或掌握公司一定商业机密的员工。对于这类员工,一旦他们离职,原用人单位往往会跟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书,能为对其就业进行限制性要求。对于这类人,作为用人单位需要谨慎,因为一旦企业录用了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那么将会受到牵连,原用人单位会将员工和新单位一起告到法院,要求因该员工泄露其商业机密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该员工和新单位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在招聘类似高管或是核心技术岗位的时候,企业要进行必要的核查,一方面在新员工没有入职之前,核实其是否属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果有要提供竞业限制协议书原件。另一方面如果新员工不提供竞业限制协议书,或有意隐瞒的话,企业可以通过背调的方式,核实其是否属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一旦经过核实,确定其属于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那么企业就不能录用该员工,如果不属于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或竞业限制义务已经结束,那么企业就可以放心录用该员工。为了安全起见,企业可以要求新员工签署一份保证书,保证的主要内容是本人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若本人有意隐瞒实情,将承担一切责任,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将由本人承担。当然这个保证书,不是所有新员工都要签署,只有属于高管或是技术岗位级别的新员工才要求其签,其他的则不需要签这份保证书。6、核实其是否在法定工作年龄之内。法定工作年龄是十六周岁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要核实新员工是否在法定工作年龄之内,一方面可以查验其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登录公安部网站进行核对,还可以通过颁发机构进行核对,或是其居委会、社区来核对。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求职者,构成了雇佣未成年人工,也就是通常说的童工,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将会被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使用童工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企业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求职者,从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但企业雇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求职者,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除非企业懂得如何去规避其中的风险,否则建议还是尽量少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求职者。7、入职手续要健全。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并签署相关的入职文件,这是必要,也是必须的。对于新员工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签署相关文件有:1、入职登记表或个人简历各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3、本人相片2张;4、毕业证复印件一张;5、体检证明一份;6、离职证明复印件一张;7、保密协议、保证书、承诺书各一份;……不同企业对新员工入职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文件都有不同的要求,但必要的文件还是要有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入职所需的文件和材料越齐全,风险就越小。明确的录用要求,严格的信息审查,必要的健康体检,必须的离职证明,非竞业限制人员,法定工作年龄之内人员,健全的入职手续,是一整套完备的新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技巧,源于HR熟知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也源于HR熟知相关规避劳资风险的措施和办法,这是HR的专业性体现,也是HR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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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是规制和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障,科学有效地评价和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内容,然后重点论述了企业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最后就如何进一步规避企业财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几点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法律风险 对策 建议 财务人员
一、引言
一般我们所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与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从其基本定义上可以看出,法律风险涉及企业得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整个过程。从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上来看,其主要可以分为违法风险和不确定性法律风险。其中,违法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各个层级人员的主观因素导致的各种违法问题,可以是指过失行为,也可以是由于故意为之;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在选择法律方案时缺乏足够的确定性,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企业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地实现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就必须要遵纪守法,同时也要能够科学地分析和评估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并做出有针对性的规避和应对措施,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由于财务工作者属于企业核心人员的范畴,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践行者和管理者,如何有效地规避财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对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前企业发展必须要着力解决的瓶颈之一。
二、企业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财务人员主观故意导致的法律风险
结合近几年所出现的各种财务人员法律风险来看,主观故意为之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呈上升趋势,并表现出了一定的普遍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主观故意所导致法律风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犯罪,必须引起企业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坚定的思想防线来抵御各种诱惑,在自身私欲不断膨胀的促使之下,视国家、政府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铤而走险从事各类违规操作行为。例如,企业出纳人员将日常经营收入擅自截留,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财务人员挪用和侵占企业公共财产,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偷税漏税,企业财务负责人以为职工谋取和发放福利为名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财务人员都不会主动地去触碰各种法律红线,但这种法律风险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一旦产生就会引起十分严重的后果。
(2)财务人员出于被迫导致的法律风险
财务人员迫于各种外界的压力而产生各种法律风险,这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过程中表现得比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是企业各类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企业日常运行和管理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企业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都或多或少地要与财务人员打交道,以便更好地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并且,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工作都缺乏足够的独立性,难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力量的不良干预,并由此背离了其正常的发展渠道,导致各种法律风险的出现。如某些企业领导层为了单纯地追求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强迫要求财务人员将企业的某些收入做不入账处理,由此来偷逃税款;还有的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私自篡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数据,以便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3)财务人员无意过失导致的法律风险
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琐碎的`,不仅仅要处理企业内部的各种数据统计和账目报销等事宜,还要更多地与外部环境打交道。正是由于工作上的繁杂性,使得财务人员难免会产生一些毫无主观意识的过失行为,并由此导致一定的法律风险。这点在实际工作中也表现得较为普遍,给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个人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一方面,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产生一定的思维定式,按照之前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积累的经验来开展工作,而忽视了对最新法律知识和工作规程的学习与掌握,及时更新自身的思想和观念,使得最终的工作结果与实际要求不符;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在应付一些日常琐事时,会渐渐地放松警惕,降低工作标准,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流程执行,认为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不会对大局产生影响,由此给法律风险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三、规避企业财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几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规范,但是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为此,企业财务人员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变化,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企业财务工作的严谨性,从思想上和观念上来切实为规避各类法律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财务人员要强化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财务工作可能并不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中心,但是却能够对企业的工作中心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财务工作就是企业经济行为的总关口,必须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来加以对待。其次,财务人员要强化对各类法律风险危害的认识,有的法律风险就是犯罪行为,其严重后果很快就能够体现出来,并对个人发展产生直接不利的影响;有的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潜伏性,会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和发展状况产生严重影响。财务人员必须树立一种法律风险的严峻性,将各种法律风险放大来看,以期提高思想上的重视程度。
(2)优化处理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正规性
企业财务工作都有一套与自身实际充分契合的操作流程,这是保证其合法性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是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因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来不断优化工作处理流程,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的正规化程度。一是要严把审批关,尤其是对待各种财务代签名的时候,更应该充分考虑和权衡各方面因素,将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充分预想到。例如,在对待各种企业领导层人员所要求的费用报销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来进行,决不能自行领会领导的意图,将“报销人”和“领款人”等财务签名都顺代替企业领导签了,这样做不仅不符合财务工作规定,而且会在之后的离职审计过程中使财务人员自身陷入不利局面。二是要做好各类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对各种财务数据要时常做备份处理,对一些重要的财务证据也要进行备份,这样不仅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展示自身的清白,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避免各种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
(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财务工作的科学性
一方面,财务人员要积极强化自身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职业操守,时常学习各种法律风险事故和案件,以鲜活的教训来时刻警醒自己,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控制自己的私欲和贪念,绝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始终保证自身的行为都处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结合市场经济环境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情况,积极更新自身的财务工作知识,用最新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技能来武装自己,紧跟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体现,避免认识上的盲目性和行为上的随意性,进而提高工作上的有效性,使得各种法律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切实发挥出其应有的指导作用。
四、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但是法律风险具有全局性,其产生原因和影响范围都是贯穿于企业日常运行的整个过程,并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而绝不仅仅是企业财务人员。因此,企业在应对各种法律风险时,不应该将眼光只片面地停留在企业财务人员身上,要积极调动企业上下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分析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法律风险预警体系,并切实保证各种措施的有效落实。
参考文献:
[1] 范进忠.财务人员应对法律风险三策略[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 2010(07).
[2] 张永丽.论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3] 陈忠勇.浅谈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26).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12.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26.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2009.17.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7.1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1.1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1.2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1.2.1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1.2.2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2.1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2.2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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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网络假货难以根除的四大原因[Z].亿邦动力网,2010-03-10
[4] 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4.
[5] 淘宝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1.
[6] 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7]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风险管理论文篇三 《企业风险管理创新与中国海油自保公司案例研究》 自保公司作为企业进行风险 管理创新的重要工具,在国际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国际上的研究机构及自保公司行业对于自保公司的 发展所做的大量研究相比,中国企业对设立和运用自保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研究非常缺乏。由于缺乏自保公司的行业数据、实际 经验和其他相关信息,国内研究主要还停留在基本理论的阐述上,缺乏与 实践的结合,因此无法深入。本文将结合目前中国境内企业设立的唯一一家自保公司——中海石油 保险有限公司的实际案例来分析企业如何运用自保公司进行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与自保公司 企业的生产经营因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存在风险,即存在着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广泛分布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和各流程。企业的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的辨识、评估、防范和控制,是防范这些风险的理念、措施、行为的集合。按照亚洲风险管理协会(AARCM)的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在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过程中,试图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的方法和过程,以确保和促进组织的总体利益的实现。 一般而言,风险管理有五种方式:回避、转移、减少、保留和利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当外部的风险转移方式无法满足或者无法完全满足企业风险管理的需要时,企业会寻求自保,即不通过传统保险而由企业自身对风险进行控制和转移。自保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风险全部自留、建立风险基金、提取风险准备、安排“股东保单”、进行风险融资以及设立自保公司等。其中,自保公司是以成立商业保险公司的方式来为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在实践中受到企业的欢迎。 自保公司是指一个由非保险公司拥有的真正的保险或者再保险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对其母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风险进行承保或者再保险①。自保公司是在企业风险管理创新中产生的一种典型的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称为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自保公司的出现改变了企业传统的风险转移模式(见图1)。 母公司的风险转移策略可以通过自保公司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直接接触而得到更好的贯彻。自保公司也通过参与这一风险转移流程而获得收益,包括获得承保收益和保费现金收益。 当然,自保公司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一般而言,设立和运作自保公司要考虑风险单位是否符合大数法则,保费规模是否足够应付运营成本以及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是否成熟等诸多因素。 二、全球自保公司的发展情况 全球第一家自保公司——凤凰保险公司②成立于18世纪中叶。20世纪20年代,一些大的跨国企业开始成立自保公司,到2004年,全球自保公司数量已经达到4800余家,保费规模达到560亿美元。自保公司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领域,其主要分布情况见表1。 全球500强企业的80%都拥有自保公司。设立自保公司的著名企业也分布于全球各地。表2列举了全球主要的设立自保公司的母公司情况。另外也有很多的组织、协会以及连锁企业等设立自保公司。 三、自保公司的作用 自保公司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直接与保险市场联系的专业渠道 自保公司的角色非常特殊,它一方面是执行集团风险管理策略的工具,同时也是一个商业保险公司,它在母公司集团(往往是非保险类企业)和商业保险市场之间具有共性,产生交集(见图2)。 由于自保公司在市场上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因此非常容易被商业保险市场所熟悉和接受,尤其是专业的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与商业保险市场取得直接联系后,可以最快获得保险市场的最新动态和信息,对于企业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非常重要。事实上,很多自保公司的管理顾问公司会在每年末做一份针对市场情况和企业经营的风险管理策略建议,并向自保公司的母公司进行 报告 。 2. 全球化风险管理的工具 对于一个企业尤其是跨国集团而言,自保公司在其全球化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这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体现。 第一种方式是,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项目进行统筹保险安排并参与风险管理。第二种方式是,实现企业制定的全球风险管理策略。作为一个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有项目的跨国公司,当企业对这些项目安排保险的时候,会受到各国保险监管和法律规定的限制。自保公司作为再保险公司则可以很正当地参与到其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去,了解其风险转移的策略以及项目运作的信息。 3. 为母公司减少保费成本 自保公司的参与一方面可减少支付给商业保险公司的佣金支出,另一方面,可通过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谈判,获得优惠的再保险条件,从而降低再保险保费支出,减少母公司集团的总体保费成本。 自保公司如果可以直接出具保单,则可以减少支付给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一般而言,自保公司的管理费用支出不会超过总保费的20%,换言之,保费收入的80%可以用于真实的索赔支出。 自保公司如果不可以直接出具保单,则可以利用长期稳固的再保险安排渠道增加与传统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降低手续费,从而降低摩擦性成本。 4. 建立风险储备基金 母公司可以通过自保公司建立长期的风险储备基金来应对长期的风险。虽然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建立风险储备基金,但由于它并非承保一家的风险,因此风险基金并不一定可以保证用在本公司的风险上。自保公司承保母公司的风险,可以保证风险储备基金使用渠道的专门性,并且方便快捷。这种风险储备基金可以表现为风险储备或者累计利润。相对于建立内部安全基金而言,这是从母公司系统内转出而以商业化的方式合理存在的真金白银,随时可用来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 5. 获得更多的承保能力 自保公司为母公司的保险提供新承保能力,使母公司增加风险转移的宽度和深度。 自保公司的承保能力受到投入资本的限制,但自保公司的承保政策要比商业保险公司宽松,并且许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再保险安排项目来充分利用其承保能力。例如香港自保公司监管机构只要求单一最大风险单位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中国海油自保公司在遵从这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母公司的多个保险项目。 6. 减少商业保险循环周期对企业保费成本的波动影响 费率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保险标的风险的大小。保险费率水平会随着损失记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经常性和规律性的波动,形成循环周期。因此,企业单纯运用传统方式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保险的成本就不可避免地随之波动,这对于一个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是不利因素。自保公司的参与则可以有效地减少这种波动。自保公司承保一定的风险,通过稳定该部分的承保价格来增加成本的刚性,从而使得企业的保费成本稳定在一定范围内。 7. 增加母公司集团盈利能力 自保公司通过参与保险安排获得佣金收入、保费收入和现金收益。自保公司因为向国际再保险市场转移风险而从再保险公司获取佣金收入;通过自留母公司的风险而获得相应的保费收入;通过各种投资手段获得承保收入的现金收益。总之,自保公司的佣金、保费收入和现金收益最终将形成利润在报表中反映出来,也会反映在母公司整体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中。 8. 获得更宽泛的风险转移条件 不同资产、不同项目、不同地区乃至不同国家的保险条款都会不一样,甚至保单文字都不一样。尽管如此,母公司仍可以通过其自保公司在全球的保险合约对转移自留部分的风险提供更为宽泛、更具有灵活性的保障条款。例如,公司甲通过其自保公司的保险合约购买了限额为1亿美元的一揽子第三者责任保险,则这一保障适用于其母公司所有通过自保公司安排的项目。对于任何一个新增加的投保项目,都可以自动获得这一保障。 9. 为母公司无法在商业保险市场转移的风险提供保障 一个企业会根据其风险管理的策略将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商业保险市场上去。但有些风险却是不可保的。有可能是因为市场上不提供这种保险产品,或者市场上可以提供这种保险产品,但所要求的保费成本又超过了公司愿意或者能够承担的限度,或者市场上可以提供这种保险产品,但并没有100%的承保能力支持,或者市场上能为这种保险产品提供的承保能力是不可靠或者不稳定的。中国海油自保公司在风险转移的过程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例如安排井喷控制保险和井下工具保险。自保公司在对此类风险进行转移的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承保了“不可保”的风险。 四、中国海油自保公司案例研究 中国企业设立自保公司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中国境内尚未对自保公司有明确的监管规定,而香港是最近的自保公司注册地。2000年8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公司全称“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NOOC Insurance Limited,以下简称CIL)。CIL最初资本金为200万港元,这是香港对设立自保公司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中国海油是中国第三大石油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油化工化肥、天然气及发电、综合服务、金融服务六大良性互动的产业板块,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③。中国海油所从事的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通常需要在国际能源保险市场安排保险,以转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巨大风险。企业每年需支付5亿元人民币左右的保费,且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保费水平还在不断提高。 CIL在成立初期,由于自身承保能力低,商业保险市场提供的保险条件好,因此只是对母公司——中国海油的部分保险业务安排转分保,收取佣金,自留比例很小。 2001年“9·11”事件之后,国际能源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萎缩(见表3),中国海油同其他公司一样,面临保费成本大幅增加,保险保障范围却不断减少的境遇。免赔额水平从25万美元增加到100万美元,同时费率还上涨了25%。尤其是海上钻井所需购买的井喷控制保险,费率由4美元/英尺甚至增加到90美元/英尺。保费成本占总钻井成本的比例高达10%,远高于“9·11”之前1%的水平。 1. 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风险管理策略与经营策略 在保险市场承保能力急剧变化的形势下,中国海油审时度势,重新测算自留风险的大小,根据保险市场变化,做出了如下的风险管理策略调整。 1)对于油田财产保险项目,在当前的免赔额水平和费率水平下,赔付率将大大降低,CIL可以根据自身承保能力适当自留。 2)对于钻井保险项目,由于市场费率水平已经远远超过公司所能承受的成本范围,此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因此,在对该种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CIL可以根据自身的承保能力,大比例自留风险,并收取合理水平的保费,通过长期的承保策略来降低巨灾风险的影响。 3)对于建造项目,鉴于风险较大,自保公司应谨慎自留风险。 4)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大,CIL应尽快参与到合资合作项目的保险安排中去,为母公司的全球化风险管理策略服务。 针对母公司调整后的风险管理策略,CIL对自身的经营策略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1)CIL以转分保或者风险自留的方式尽可能多地参与到母公司的项目中去,成为母公司风险管理的一个专业平台。 2)对于油田财产保险项目,CIL考虑小比例风险自留,对转移到国际再保险市场的风险收取一定的佣金。 3)对于建造项目,CIL考虑小比例自留或者全部转分保到国际再保险市场,同时收取一定的佣金。 4)对于钻井保险项目,CIL自留大部分的风险,以较低的费率水平来收取保费。同时规定赔付限额,将巨灾风险的影响最小化。 5)CIL参与到中国海油大型合作项目的保险安排中,不以获取保费或者转分保佣金为目的,而主要是通过CIL将这些项目的保险安排纳入中国海油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为今后中国海油做好全球风险管理策略和保险筹划做好准备。 6)自保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源与出单公司进行谈判,将一般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的10%~20%的管理费控制在5%左右,降低了公司的保费成本。 经过4年时间,CIL的保费收入规模由最初的1000万港元增加到5亿港元,资本金也增加到2亿港元。资本金的增加使得CIL的承保能力不断增加,从而更加有效地执行了母公司的策略。 2. 借鉴国外经验,重视战略与管理,使CIL获得快速发展 总结 CIL快速发展的经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中国海油非常重视风险管理,为CIL的成立提供了战略准备和管理基础 中国海油从事的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属于高风险行业。中国海油从成立之初就很注重风险管理,为财产和项目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企业内部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理念为自保公司的成立做好了战略准备。 此外,公司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设立专门的岗位,贯彻风险管理策略并授权处理保险业务。公司制定了专门管理法规对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保险政策进行明确规定。职能的统一和明确也为自保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提供了组织和管理基础。 (2)长期与外国油公司合作的历史,为中国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可借鉴的实例 中国海油自1982年成立以来,就与壳牌、BP、雪佛龙、丹文、哈斯基(Husky)、阿莫科等国际大石油公司合作。在合作中,外国石油公司按照惯例,对于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项目都提出要购买保险并写入石油合同。例如,对油田财产一定要进行投保,并要求购买免赔额为5000万美元的包括油污责任在内的第三者责任险。中国海油在对外合作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逐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此外,外国油公司经常利用自保公司来进行风险管理,它们也愿意合作方的自保公司参与。这些为中国海油成立并运作自己的自保公司提供了借鉴。 (3)中国海油较早进行风险集中管理,成立内部风险管理公司,为自保公司的顺利运作提供了条件 在中国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的初期,外国石油公司是作业者,按照石油合同规定,所有的保险由作业者安排。随着中国海油逐渐成为作业者以及自营油田的出现,中国海油开始接手保险安排,并于1993年后逐步实现集中管理。风险的集中管理为中国海油建立整体风险管理策略提供了前提条件。 1994年,中国海油成立内部风险管理公司,对投保的保费进行内部统一核算,进行模拟化商业运作。这些有益的尝试为自保公司的产生和运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4)中国海油接触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为设立自保公司提供了信息和经验 中国海油从1993年开始正式接触国际再保险市场,包括知名的国际再保险公司和国际再保险顾问,这些再保险公司和保险顾问给中国海油带来了最新的国际保险市场的信息。尤其是国际保险顾问,如怡安、达信等,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自保公司管理机构,它们对自保公司的运作流程非常熟悉,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为中国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很多咨询服务。怡安保险顾问公司更是一手促成了CIL在香港的设立。 (5)国际保险市场持续坚挺,为自保公司快速发展创造了契机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统计结果,1970年以来,国际上的巨灾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不断增加,在2001-2005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些损失导致国际市场的保费水平居高不下(见图3)。在这种情况下,自保公司的收益水平也自然水涨船高。 虽然中国海油自保公司还是一个年轻的公司,但其今天的成就,是与中国海油20多年的努力分不开的。在中国海油不断向中下游和海外拓展业务的大背景下,自保公司也将配合母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解决经营中面临的许多新问题,继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 PARKINSON 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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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业教育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职业教育教学方法
摘要:职业教育是普通教育的重要补充,中等职业教育现代教学方法,就是要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为主线的中等职业教育现代教学方法体系。针对中职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多年课堂教学工作经验,本文提出分层次教学方法、启发式互动教学方法、现场实训的教学方法、采取模拟教学法等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创新
职业教育是普通教育的重要补充,虽然我国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探索提高空间。根据多年的管理教学实践来看,中职生学习层次参差不齐,针对学生实际,应该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一、采取分层次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信心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一个人是否有成就只有看他是否具有自尊心和自信心两个条件。”还有人说:自信是成功的一半。这就更加说明了自信心与成功的紧密联系。所以在学习上,如果缺少了自信心,就会缺少前进的动力,甚至是失去前进的动力。有多少人因为缺少自信而走向人生的低谷,又有多少人缺少自信而失去成功。自信是成功的基石。中职生学习基础参差不齐,在教学的过程中就不能用统一的要求方式。
有些学生感觉学习很困难,感觉自己永远都做不到,最终选择了放弃学习,从而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采取分层次教学法。例如,成绩差的,要求起点低一点,掌握最基础的要点即可;成绩好一点的,要求全面掌握基础知识;成绩很不错的,除了掌握最基础的知识以外,引导鼓励他们掌握更深的理论,为以后的升学打好坚实的基础。这样不同的要求标准,使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后进生,也能感觉到我能学会、也能学好,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的自信心和动力。
二、采取启发式互动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要想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要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有动机的主动学习,其效果极好,因为主动学习学到的东西不会忘,印象深刻,引发更多的思考,而不是死记硬背。而无动机的被动学习,那样往往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学习效果极不好,尤其是对于自控能力不太好的中职生,学习效果更差。
所以,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对于中职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教学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拓学生的思维境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人翁作用,采取主动学习的态度,在学习中发挥独创性,才能培养和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为了使学生达到这种主动学习的能力,就要采取一种适合现在中职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启发式互动教学方法不免为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因为启发式互动教学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留有探索与思考的空间,使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了很好的发挥,从而也达到了我们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使他们主动地在兴趣的海洋中遨游,学到更多的知识。
三、采取现场实训(项目)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中等职业教育的实质是就业教育,是饭碗教育,而就业教育的实质是能力培养,而能力培养的实质是学生在课内外实验、实训、实习中,理论服务与实践、理论与实践学习循环交叉进行,动手能力的锻炼。而现在传统的以知识学科体系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也就是说,目前人才培养目标、社会需求和人们的期望值三者之间并不是统一关系,而是相互脱节,已无法培养出专业型高技术人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笔者以为应该采取现场实训的教学方法,因为它改变了传统理论教学模式,代之以任务式教学,倡导以学生为主,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中的“教学做合一”。任务(项目)式教学指教师根据项目的实施过程,对学生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因为采取这种教学方法是为学生在学习专业课之前提供感性认识,激发学生学习专业课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时不断联系认识实习,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认识现场实训,为培养专业型、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采取项目教学法,提高学生与他人的合作能力
项目教学法是老师和学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在职业教育中,项目是指以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为目的的任务。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及生产组织形式对职业教育要求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地采用分成小组工作的方式,即每个小组共同制定计划、共同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在许多情况下,参加项目教学工作小组的学生来自不同的专业和工种,甚至不同的职业专业领域,目的是训练他们今后在实际工作中与不同的专业、不同的部门的同事合作的能力。
五、采取模拟教学法,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
模拟教学法是一种以教学手段和教学环境为目标导向的行为引导型教学模式。模拟教学分为模拟设备教学与模拟情境教学两大类:
1、模拟设备教学,主要是靠模拟设备作为教学的支撑,其特点是不怕学生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不良的后果,一旦失误可以重新来,而且还可以进行单项技能训练,学生在模拟训练中能通过自身反馈感悟正确的要领并及时改正。
2、模拟情境教学,主要是根据专业学习要求,模拟一个社会场景,在这些场景中具有与实际相同的功能,及工作过程,只是活动是模拟的。通过这种教学让学生在一个现实的社会环境氛围中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岗位有一个比较具体的、综合性的全面理解,特别是一些属于行业特有的规范,可以得到深化和强化,有利于学生职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总之,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化发展,我们要在原来的教学方法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在职业教学方法的探讨过程中,教学方法的改革要从多方面着手,因为教学方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广,但实际上还是在于我们自己的“接纳、学习、研究”。我们要通过教学改革的现场观摩学习,网络学习的机会,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增加紧迫感、责任感,这样一来,我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去研究,设计具有个人特点的新课改下的个性化教学方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显著的效果。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使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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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摘要今年,在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下,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这一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检察队伍 职业道德 公正廉洁
检察队伍的道德状况,将对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也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在检察队伍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今天,我们依然还要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主题,就是因为在现实中,检察队伍还是存在司法道德意识淡漠,司法腐败严重的现象,对检察队伍、检察机关的声誉和尊严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在今年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加强检察队伍司法道德观念、司法道德行为和司法道德品质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对检察职业道德的科学认识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
只有正确的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才能够对事物的特点、变化规律和功效等一系列问题准确把握。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判断是非曲直的准则。法律职业道德对于法律职业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基本构成要素,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是维持法律职业生涯,保持良好职业形象的基本要求。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就离不开对检察官职业特性的把握,检察职业道德不同于普通的道德规范,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检察官的职业特殊性使检察职业道德和其他司法职业职业道德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一是检察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责任性,法律赋予了检察官法律监督的职能,其根本使命是“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官的行为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人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维护。如果检察官在履行职责时不能用更强的责任感约束自己,会产生强大的负面效应。
二是检察职业道德具有更高的示范性,检察机关是执行法律的机关,有事监督法律实施的机关,这就决定了检察官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工作能否廉洁高效的运行。换句话说,作为监督者,人民自然而然的对其的要求更高,如果人们无法从“监督者”那里得到足够让人信服的信息,对于司法工作而言将是巨大的打击。因此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较之其他司法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示范性,内容设置上应该更科学和规范,要求上应该更合理实际。
三是检察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约束力。道德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起作用,但作为检察官其道德规范应该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将道德规范与法律和党纪纪律相挂钩,使其产生更强的规范性。
由此可见,检察职业道德作为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社会公众对检察官在从事检察工作中的职业态度、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及自身形象的综合评价,也是检察官对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自我认同,是检察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各种法律、社会关系,是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今年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对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做出了新的规定:一是强化“公正”理念,公平正义进一步体现;二是铸造“忠诚”品格,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三是树立“清廉”意识,廉洁从检进一步自觉;四是倡导“文明”观念,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这一要求既说明了检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对检察队伍的基本要求,也对新时期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对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刻内涵的探索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不仅仅限于对检察职业道德的讲授,而是要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寓于检察工作实际中去,与其他职业道德教育相比,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其独特而深刻地内涵,只有把握住其内涵,才能使道德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具有长期性。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是建立在检察官岗位上的教育,是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因此它必然具有长期性,不能够是简单的照本宣科或者是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的讲授,而是更高层次的检察官职业素养的培养。
其次,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复杂性。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要求教育方式要有针对性,教育内容要有实用性,教育目的要有准确性,但另一方面又因为检察官职业的特殊性而难以保证系统的学习时间,容易受到社会负面因素的干扰,而这些都有悖于国家对于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高要求。因此,就决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不仅仅是单纯的理论教育,而应该做到入脑入心。
第三,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具有更高性。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对象是检察干警,这一岗位具有十分特殊的要求。教育对象所从事的职业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因此对于它的要求和约束大大高于社会上的一般职业,这也决定了它的职业道德教育不能只停留在一般的职业道德和普通伦理教育,而是要具备更高的约束力和更强的影响力。
三、对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方式不断创新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路径
正是基于检察职业道德在新时期面临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唯有不断创新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方式才能够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符合人民的要求,才能更好的开展好“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一)改变传统,倡导新观念教育
现阶段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存在不少县市的问题,一是教育内容空洞,缺乏实质性的内容,教育的内容往往使人有“假大空“的感觉;二是教育方法落后,尤其是在很多基层检察院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往往容易流于形式、做过场,是教育缺乏针对性;三是教育缺乏系统性,没有一套完整、长期性的计划,往往是上面开展什么活动,下面就照搬做法,是职业道德教育显得零散,带来的结果必然就是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四是教育手段的单一性,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的职业道德教育手段只有学习文件、举办报告会等单一方式,这些方式都注重说教而缺乏打动人心的能力,而且容易收到相反的效果。由此可见,要创新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方式,只有首先在观念上突破了,重新思考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才能真正使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步入新的发展道路。
(二)引入心理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性
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三个方面。如果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协调发展,即保持健康的心理过程,则能使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产生正确的认识、健康的情感和百折不挠的意志。当前,检察职业道德的教育正是缺乏了对检察官心理的了解而是教育效果难以发挥。
当前,检察机关的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还是奖惩并行,忽略了职业情感的培养,是检察官的职业认同感不高,难以使职业道德的认知内化为内心的固有特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应当在教育、监督、激励、惩处的同时,更加着眼于检察官强化自律能力的培养,要通过人性化的管理观念,通过及时干预有风险预兆的检察官的心理,达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通过营造出良好的职业环境,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爱岗敬业、自励自律的职业情感,是检察官们能够自发的遵守检察职业道德。
(三)建立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前瞻性
所谓风险防范机制就是通过主客观方面查找研究如何消除和避免科技成果和社会成果所带给人类的副作用和危害。这也是近年来西方新兴起的一门跨学科边缘科学。对风险的研究,其目的在于规避风险。法律风险在于,在执法过程中如不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就有可能因为超过道德底线而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通过查找检察职业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前教育,引导受教育者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认知水平,端正对法律风险的态度,通过开展利用典型事例进行反腐败教育等方式,激发其对检察官职务犯罪多侧面的思考,达到风险教育的目的。
(四)建立检察职业道德评估机制,提高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参与性
道德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具有更强的双向性和互动性,需要受教育对象的参与才能使教育更具效果。通过评估机制的建立,使检察官通过评价的方式来指导和纠正自己的行为言论,协调自身的人际关系。通过评价、激励、说明、榜样或示范等形式,以唤起检察官内心的责任感和义务心。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建立起一套包括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式在内的科学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运用评价式教育方式进行道德的培养。
把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个长期的主题实践活动,显示了作为法律职业人的检察官对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认知已经提到了新的高度。正如台湾学者史尚宽说过:“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添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德修养尤为重要”。 希望通过此次高检院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能够使检察人的道德操守上升到系的高度,使广大检察干警能够更好的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原则,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捧一颗爱心,用一颗诚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学生的引路人,多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学习教育教学的理论,严格要求自己,恪守基本底线,相信这样就应该差不多了。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是高校发展的根本。由于社会层面、高校层面以及教师自身因素的影响,目前高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通过构建师德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师德评价体系、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加强教师自身修养等途径加以解决。
关键词: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建设;师德评价;现状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作为生产力已经不再局限在某些新兴领域,而是更多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教育作为知识传播的重要手段与方法,其基础性与先导性的特质变得更加突出。高校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与知识创新的双重重任,自身的道德修养直接决定了其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目前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水平制约着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是提高办学水平的需要,是教师全面发展的根本,是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内涵
教师职业道德又称师德,是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的反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是指高校教师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以及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高校教师师德建设应该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爱岗敬业
这是师德建设的基础,是作为高校教师首先应该具备的政治素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人民的高等教育事业。同时,应该具有较高的责任意识,真正融入学生群体,走进学生生活,体会学生的内心情感和思想,认真对待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问题,在生活上提供帮助,在学业上大力支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以人为本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教育“以人为本”就成为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策略方针。对于教育的“以人为本”,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以学生为本”,虽然在教育管理学角度,学生作为教育的客体,处于实际教学管理活动的终端,但教育的“以人为本”并不仅仅单纯确立了学生的完全主体地位。做到“以人为本”,就要从个体出发,理解自身的感受,进而体会他人的情感与想法,通过自我认知,达到对他人的认知,进而达到对社会的认知,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此,教育的“以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二一六年第三期人为本”允许在合理的范围内由教育的主客体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进行调整;打破统一的培养与发展模式,坚持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理念;根据自身的特点有特色地发展,取长补短,才能找出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从而取得成功。
3.为人师表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若想尽职尽责履行教师职责,成为能够真正做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必须要为人师表,做到言传身教。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坚持自身的道德底线,自觉抵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要自觉遵守《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践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要树立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积极工作,安于平凡,一心一意致力于党和国家教育事业。
4.严谨治学
高校教师应该具备较高理论与实践水平,在教学中,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补充教学内容,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同时努力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培养出基本理论深厚,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学生。
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高校教师的师德主流都比较好,但由于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师德体系,少数高校教师在师德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势必会影响到高校教师的整体师德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治思想淡薄,价值观念失衡
受思想文化多元化的影响,一些高校教师逐渐放松了自己的思想道德教育,他们只重视业务工作,根本不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学习、不关心,也不了解。造成一些高校教师集体观念淡薄、利己主义思想滋长,个别教师常常找借口逃避集体政治学习、缺席例会、推托集体活动,这种价值观念的失衡已经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师的道德行为,影响了高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
2.重教书轻育人,缺乏师表形象
一些高校教师身在其位,无心施教,不精心备课,对教学的内容、方法缺少创新精神,授课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教师虽然能完成作为教师最基本的教书的职责,但并不能达到育人的高层次境界。有的教师只顾完成授课任务,与学生沟通交流极少,以“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对待育人工作,这样的工作方法很难使自身融入学生当中,也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和思想动向,造成了不能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抓住要害解决问题。教师的行为举止对学生有着深刻的影响,一些教师不注重自身修养,缺乏师表形象。有的言行不一,不能严肃执教;有的个人仪表不整,举止粗俗;有的不严格执行考纪考风;有的与同事之间缺乏相互尊重。种种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行为都必将影响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学生培养质量。
3.学术道德失范,学术行为不端
高校教师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学术责任。但是,近些年出现了一些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一些教师严重缺乏正确的科研动机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造成学术功利化的后果。少数教师为了评奖、晋升职称或者申报学位点,急功近利,心态浮躁,不踏踏实实地搞科研,而是把心思花在弄虚作假上,要么伪造篡改数据,要么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这种学术功利化、不诚信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学生,进而制约人才培养机制。
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问题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外在客观原因和内在主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1.社会层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入,导致一些教师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沉迷于金钱、物质享受。社会多元化的冲击已经使部分教师的道德与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混淆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与过分满足物欲的区别。有些教师将社会不良风气带入校园,甚至带进课堂,对学生的社会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种功利主义直接影响了高校教师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削弱了主流价值观中的奉献精神。
2.高校管理层面
长期以来,高校对师德建设缺乏政策导向,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导致一些高校出现了“重业务、轻道德”“重科研、轻教学”等现象。高校在引进教师后,把教学和科研当成评价教师的标准,忽视了职业道德的培养,这种“重才轻德”的政策导向,直接导致教师忽视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另外,高校缺少一套系统科学的师德评价体系,现行的评价标准缺乏理性指标,导致在师德考核时,流于形式,未把师德作为与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同等重要的指标纳入到师德评价体系中。同时,有些学校虽然设置了师德评价体系,但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因此,未能对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产生作用。
3.教师层面
少数高校教师不同程度存在缺乏培养师德修养自觉性的问题,平时不重视对职业道德的修养培育,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价值,仅仅将教师当作一种谋生手段,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对于学生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上产生的影响,对其师德的追求被对一些物质利益的追求所替代。有些教师认为只要自己学历高,自然就受人尊重、受到重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少数教师片面强调学历,强调科研,却忽视师德。部分教师在工作之前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道德培训,仅靠内容有限的岗前培训不能够将教师职业道德内化于心,也很难使他们职业道德外化于形。
四、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也是一项立体的工程,需要社会、国家、政府、高校从多方面出发,多层面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工作。同时,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教师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也是不能忽视的部分,还需要教师个人主动、积极地加强对自身师德修养的培育,从而实现师德与专业技能的双提高。
1.构建高校师德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师德法律规范体系,是从制度层面上使高校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师德建设自身具有自律性和非强制性,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针对性。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措施加以保障,比如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学术规范》等法律与规范,作为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保障。同时,要将师德建设纳入高校规划中,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师德规范,使高校的师德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健全师德评价体系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是师德建设的基础内容和重要环节,同时也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考评体系提供一定的支撑和参考作用。建立健全高校师德评价体系是高校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的师德评价体系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起着示范和导向的作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应该具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衡量指标,既要体现出教师的社会价值和道德标准,又能使教师的个人价值和利益得到实现;既可以把师德评价充分体现出来,又要与教师晋升职称、评聘岗位等利益机制相结合,使教师从主观上重视对自身职业道德的提升与完善,实现师德评价体系的实效性。
3.加强师德教育培训严格高校教师的入职培训,增强培训的务实性,可以采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师德培训交流,使师德深深植根于教师心中。加强监督师德教育的实施效果,可以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将师德实践引入到考查环节当中,使师德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规范教师行为和育人观念的培训和辅导,设立相应的时间段,集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实现教书育人。
4.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要加强高校的师德建设,教师个人素质的提升是重中之重。这不仅需要专业技能的提升,更需要职业道德的成长与提升;要将师德教育融入知识教育当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反思教学过程,激发工作热情;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反思、体验、慎独、领悟;在个人言行方面,要尊重师德与社会主流价值导向,形成具有高度自律和道德标准的职业道德与个人品格;在日常工作中,要能够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实现自身道德品质的完善和提高,实现教师专业成长的价值追求与师德成长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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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的应对分析论文
摘要 :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这是企业财务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元素。在企业管理体系中,税务风险时常会出现,也是企业必须要承担的,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必须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强相关人员对税务风险的认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应对,保证企业健康、高效的运行。为此,本文就企业税务风险分析与应对进行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 :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应对
企业在发展与经营过程中,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税务款项,结合国家在税务政策上的变化,经营项目类型不同,企业在税务缴纳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缴纳税务时,极易出现各类风险问题,一旦发生税务风险,就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构成威胁,影响企业的规范化发展。为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应重视对税务风险的分析,及时了解税务风险的成因,进而提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方案。
一、企业税务风险主要类型
1.操作风险
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其中涉及到企业的生产、投资、经营与理财等多个环节,税务筹划对企业税务所产生的影响也具有系统性与整体性的特点。只有在某种特定环境下,才能及时落实好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案,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若企业仅仅是为了降低税款而开展筹划工作,极易产生操作上的风险问题。例如,在《税法》中要求企业在对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负债的利息予以扣除,虽然负债融资行为存在节税效应,但是仅仅在负债成本比息税前投资效益低时才能发挥价值意义与实际效果。
2.政策风险
实施税务筹划时,还容易发生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为政策选择性风险与政策变化性风险。所谓的政策选择性风险就是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为对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而系统了解,最终导致思想与认知上的偏差,进而会对税收筹划工作构成威胁。政策变化性风险就是国家经济的发展,会使得在发展进程中产生政策的改动,这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与风险。
3.经营风险
由于税务筹划工作都是提前开展的,等到真正进行税务处理时,时常会受到突发情况的影响,使得企业出现经营上的风险,制约着企业的高速发展。例如,前期所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不科学,与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不相符,无法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会令企业陷入到经营风险内,成为当前企业税务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另外,实施税务筹划工作时,工作人员未对企业实际运行系统进行科学评估,筹划工作不到位,导致税务筹划工作无法做到按计划行事,进而产生额外的成本与支出。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1.经营者风险意识问题
企业发展进程中,法人变更、股权转让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为提升企业的行业竞争力与发展实力,需要转变经营策略,及时对内部经济结构体予以转变。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经营者缺乏一定的风险意识,未了解到企业税务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风险,进而出现税务管理不到位、税务风险丛生的问题,会威胁企业的健康运营。
2.企业管理问题
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建设与成本核算工作上,此项工作开展的目的在于实现对企业成本的控制,进而降低企业在生产与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若在企业管理上,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来予以实施,就会出现严重的偷税与漏税现象。例如,企业为了逃税,会将实际运营中所获得的部分成本额度换算成餐饮费与车费等,用作抵销处理,进而达到逃税的目的,这从根本上违反了国家税法,然而企业并未意识到此行为的不当,仍旧存在大量此类行为,最终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3.会计核算问题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工作很是关键,其对企业后期的财务工作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时,应及时了解国家税法,结合税法标准来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款额度,因此,核算时,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很是关键。然而,就目前企业在税务管理的实况来看,了解到企业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时,以关注利益分配与企业成本为主,同时,会计人员素质存在问题,素质层次不齐,进而使得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严重问题,就是会计数据不真实、不精准,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现阶段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实况,进而统一滋生税务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1.增强经营者的税务风险意识
而今,为全面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应重视企业税务风险的科学性开展,及时增强经营者的税务风险意识,及时将税务筹划工作视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从根本上降低税务风险,经营者必须摆正态度,不可为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出现逃税、漏税现象,进而做出一系列的正确决策,以保证整个税务工作开展的高效性,以降低税务风险,是保证企业财务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
2.全面把握税收法律与政策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是结合现有的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而提出的,制定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就需要在了解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政策与法律的变动进行税务筹划工作的调整。为降低税务风险,企业要结合发展实况来把控目前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与含义,明确好税法的界限,进而目标性的对税收筹划方案予以调整,以求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经济损失,保证基本经济效益。对此,其一,企业应保证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保证全部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税务知识与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与把握最新税收政策与法律文件的变化,以便做出快速调整,将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效果予以体现。其二,企业还要组织财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税法与税务知识等的学习,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来进行调整,以降低税务风险系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工作人员应及时企业发展实况出发,借助税收政策与经济变化程度,找准税收的利益增长点,以求帮助企业最大程度上获取利润。然而,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科学、全面的把握好税收政策,不可以偏概全,把握好新出台的税法与政策文件,打造税收筹划信息化系统平台,进而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及了解税收调整与筹划的具体方案,这样是保证税收合法性的关键条件。
3.优化税务风险评估体系
为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必须优化整个税务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处理好税务筹划问题,以防止为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应充分利用好网络设备,构建快捷、科学的税务筹划系统,对税务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予以评估、预测,且要做到事前评估、事中调节与事后控制,进而最大程度上实现对风险的遏制。此外,还要构建专项税务筹划风险预测与控制体系,以形成纳税风险控制效果,以达到规避风险的效果。与此同时,应构建税务筹划部门,主要对纳税筹划方面的相关事宜进行科学处理与统一化协调。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难免会遇到税务风险,导致此类风险发生的原因角度,如经营者税务风险意识不强、企业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科学等,都可引发税务风险。为应对当前问题,应重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增强经营者对税务的重视程度,增强对税法与政策的把握与认知,构建相配套的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对一系列的税务风险予以规避,进而打造更为完善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进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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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市场是现在发展最快,最具潜力的领域,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应用,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分析 》
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空间无限,潜力巨大,已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措施 ,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前景广阔的背景下,各大电商巨头也纷纷加速对农村市场的布局,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争夺战业已悄然兴起。如何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的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
一、当前须解决好四个问题
1.解决“人才不足”问题。
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工程,最关键的是造就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带头人,着力解决好农村电子商务中技术“领头羊”不强问题。政府要加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通过当地农经、商务等政府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知识专业培训,建立实用型人才队伍,提供智力保障。
2.解决“ 渠道 不宽”问题。
应本着“因地制宜、应优而建、因村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注重挖掘当地农村自身优势,探索农村资源开发促发展,提供农家乐、乡村旅游、农副产品服务促发展等模式,拓宽经营渠道。
3.解决“导向不明”问题。
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有明确的电商建设顶层设计、政策导向和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需要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安排经费作为风险补偿基金,扶助农村电子商务中收益稳定、规模小的农民家庭或者项目,强化孵化作用。
4.解决“监管不严”问题。
必须按照诚信兴商的要求,约束农村电子商务行为。当地政府除出台农村电子商务经营管理规章外,还需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专门设立“投诉举报”模块,翔实记录农村电商经营或失信情况,通过建立联网预警系统,对电商经营情况进行网络实时监管,并采取信用风险分级管理、经营能力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克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基本思路要求
1.开展农村电商“网格化”建设管理。
建立“区(县)、乡(镇)、村(社区)”农村电商发展“三级管理网格”。区(县)为“一级网格”,由区(县)农经、商务等部门主管,在策略层面推进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工作;乡(镇)为“二级网格”,根据所辖地的农村经济产业特点、发展模式、发展规模等因素,在实施层面推进农村电商布点;村(社区)为“三级网格”,在操作层面组织和抓好本村电商具体经营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增强推进快速发展的整体合力。
2.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化”。
针对农村电商“经营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相对集中区域,政府可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强化“产业”推进作用。
3.开展农村电商“项目化”运作。
通过筑巢引凤的发展策略,采取“引进来、合作互赢”发展理念,以电商巨头“经营项目带动”引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深入乡村,开展“经营项目建设”专题调研,确定适合当地农村电商经营发展项目,借鉴先进地区农村电商发展 经验 的同时,采取村民入股、村企联建等有效手段,实现农村电商发展带动效应。
三、路径要求
1.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带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基础性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出台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并作为实施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明确提出本辖区农村电商发展目标。从农村电商的经营项目支持、人才支撑、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在坚持因村制宜和有序发展前期下,大胆创新农村电商发展路子,打造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明星村,形成强村带弱村、共同发展壮大的良好态势。
2.农村电子商务的压责推动。
各级基层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作为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项目,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要层层签订电子商务发展责任状,分解目标和任务,给各乡村党组织书记明责加压,提升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将乡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挂钩,建立绩酬相符的激励机制。
3.农村电子商务的典型促动。
要注重选树不同基础、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乡村, 总结 提炼发展经验,推动形成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和明星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推进。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观摩拉练等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乡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观摩和学习先进。
四、模式要求
1.深挖特色优势,建立特色资源开发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农民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合作,对镇村域内的特色资源或特色产品合理开发,或者将现有的产业资源优势,依托企业开发,开展“资源合作,村企共建”,并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对外营销,使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优势。比如建立有机茶产业基地、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绿色生态 种植 物基地、环保加工业基地等优势,通过“龙头+农户+基地”的电子商务产供销一条龙销售模式体系,打造农村特色资源优质品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资本聚集运作,建立资本相对结合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村级组织或农民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流转等形式,利用村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优势,聚集外来资本,建立本地化的电商企业,把资源变成商品,变存量为增量,实现物尽其用、 变废为宝 ,既盘活农村资源,又带动农民就业,确保集体经济的积累和壮大。
3.以承包地生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营运型电子商务模式。
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最大化。通过把农户分散的承包土地通过流转的方式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寻租,吸引有实力的大型电商企业投资兴业,作为其农副产品种植精品基地,这种借力发展,农民可获取流转和劳务的双重收益,也壮大村集体经济。
4.兴办关联产业,建立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和支持农民或者村级组织兴办地方特色产业项目,村集体以直接兴办或牵头组建等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性企业或者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产业化项目,发展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
5.依托政策措施,建立借势发展型电子商务模式。
区县级党委政府应出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部门责任落实,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结对帮扶工程”、“创业带富工程”、“精准扶贫工程”等,有条件的区县可设立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基金”,对深入推进农村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创业带富成效明显的农村电商企业予以奖励。村镇组织和农民要在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广开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渠道,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不同销售模式。
五、策略要求
1.试点先行、示范突破,开好头、引好路。
为防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出现全面铺摊子、成效微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握“政策在先、试点主线、创建示范、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建立试点选择上,要考虑农村经济均衡发展要素,不仅仅选择有发展基础的“潜力村”,还选择有资源发展“空壳村”,电子商务建设应做到“肥上加膘”和“锦上添花”的叠加效应。通过试点推进、示范突破,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运行新模式。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迈好步、走稳路。
要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和把握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在“资源优势互补、合作渠道共商、投资资金共担、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依法组建电商经济实体。建设初期,可以选择资源有优势、发展有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和养殖种植技术好、资金基础好的致富带头人入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乡村旅游业和特色养殖种植业;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通过“借鸡生蛋”、“筑巢育凤”等多种方式推动电商企业设立,实现多元化的合作共赢,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3.科学管理、长效激励,强监管、重长远。
要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举措来抓,纳入到政府部门或者乡镇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中,在注重对电商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领导干部对农村电商企业的服务;认真落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长效激励机制的同时,强化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电商企业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发现生产经营困难及资金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介入帮助解决,有效防控相关风险,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 旅游电子商务下丽江旅游企业发展思考 》
摘要: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关键词:旅游电子商务;经济新常态;旅游专业网站;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
1丽江经济新常态现状
丽江市经济发展水平起点较低,1995年,丽江市国民生产总值只有18.39亿元,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市,在云南省内排名也比较靠后。从2001年开始,丽江的经济开始迅速发展,特别是2003到2013的这11年,是丽江经济发展的黄金11年,每年的发展速度都突破了双位数,使丽江经济快速崛起。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丽江经济发展,2008年到2013年丽江的经济发展仍然非常有动力。2014年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特别的困难,全年经济发展速度降到了4.6%,丽江经济发展遭遇了新常态,原来黄金11年的发展势头被扼制,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新常态时期的困境。
2经济新常态下丽江旅游成为发展丽江经济的最大动力
这几年,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很快,2013年,我国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例提高了2.4%,这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而第一产业下降了2.2%,第二产业下降了0.2%。如果这个趋势保持下去,再有5至1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占比就能达到50%。旅游业应当成为服务业的新增长点,成长空间很大。通过旅游业的成长来带动就业,将会对我们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旅游业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抓手,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我们的山水、 文化 都可以是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旅游业消费支出应当占到整个消费支出的1/4左右,照此标准,中国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特别是在丽江,作为丽江的支柱产业,自2001年以来,丽江旅游产业迅速发展,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20%,自2011年以来,更是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确保了丽江的经济支柱。即使在丽江经济步入困境的2014年,旅游产业也保持了迅猛发展。2014全年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达到2663.8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8.09%,实现旅游总收入378.79亿元,比上年增长35.94%。其中:接待国内游客2556.12万人次,增长29.10%;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53.84亿元,增长37.94%。接待海外游客107.7万人次,增长8.05%;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06亿美元,增长13.4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要在经济新常态中发展丽江经济,首先要保持丽江旅游产业的发展势头,优先促进丽江旅游行业的发展。要全新谋划丽江旅游整体布局,优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域景区化打造,带动旅游产业从门票经济向综合产业转型。
3通过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未来丽江旅游企业的策略
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3.1政府支持下优化旅游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
政府和旅游企业要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形成适合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环境,为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支持,尤其要加强对企业网站和商务网站旅游业务的规范和引导。构建旅游电子商务工程的基本构架,提高旅游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尽早实现网上结算和交易电子化。
3.2加速培养适用丽江旅游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
由于旅游电子商务是旅游和电子商务的整合,所以具有电子商务和 旅游知识 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将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应用功能和模式密切联系。旅游部门与旅游院校应顺应时代要求,着力培养3个层次的旅游电子商务人才,善于提出满足商务需求的电子商务应用方式的商务型人才;精通电子商务技术,又具备足够的旅游业知识,能以最有效的电子商务技术手段予以实施和满足的技术型人才;通晓全局,具有前瞻性思维,熟知旅游业电子商务理论与应用,能够从战略上分析和把握其发展特点和趋势的战略型人才。
3.3建立和维护具有权威性、及时性的丽江旅游专业网站
旅游企业要和互联网高度融合,利用网络手段和信息技术建立专业化网站。首先,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营进行重组,造就旅游企业和旅游网站一体化运营的企业集团。其次,那些没有实力建设专门网站的小型旅游企业,可以利用品牌网站的高知名度和资源优势开展网络化经营。由于旅游电子商务的投资与维护费用都十分庞大,单靠企业的力量是难以建设与维护的。政府网站在很长时期内依然是中国旅游电子商务的主要载体,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
3.4开拓丽江旅游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以服务为本的旅游电子商务面对的是需求趋向于多元化、细分化和个性化的旅游消费群体。能否开发出适应各种需求的服务,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把服务对象定位于个性张扬的自主型旅游人群,要求旅游电子商务必须与旅游资源接轨,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客户关系管理搜寻和获取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及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并据此设计出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让旅游者自己设计旅游线路和旅游行程,旅游企业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订单服务,这种网络导航和网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凸现了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信息化和时代化的气息。
参考文献
[1]钟栎娜,吴必虎,邵隽.中国5A级旅游区门户网站的成熟度评估[J].旅游学刊.2011(12)
[2]梁方方,江金波.旅游企业电子商务成熟度测量指标体系研究[J].江苏商论.2011(09)
[3]李云.浅议云旅游[J].商场现代化.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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