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文章作者: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毛泽东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毛泽东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着其真理性,也要求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挖掘其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进行再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伟大意义与这一学说提出后实践曲折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意义 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等主编的《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2]、《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3]),兹再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实践发展曲折的理论原因 我国的历史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遭到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的理论原因,固然在于“跃进式发展生产力论”、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等,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然而,毛泽东未来得及对概括性极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展开论述,而理论界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研究不够,致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进而,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一理论原因也不可忽视。 毛泽东对“矛盾”概念,多年习惯于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上使用,亦从其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使用(本文第二节将展开论述)。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此特点仍然存在。他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214)这里讲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既包括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毛泽东又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讲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显然就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不协调、有冲突的那类“冲突性矛盾”了。毛泽东还讲到:“在解决了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同“问题”并列起来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那一面关系了。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知“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这是一个遗憾。当然,对于有基本的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有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之分,而辩证矛盾还有普遍意义、特殊意义之分的人来讲,自觉地区分它们并不难。所以,这一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带来一定缺陷,但并未给这一学说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名义下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重视 然而,正因为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与特殊意义的区分,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过程中,我们便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形成了一些错误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附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名义下。主要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时,将“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理解为“(不相适应那类)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未强调它们“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有这样的以偏概全(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不相适应”的矛盾关系混同于全部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故一再破坏初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一味地向“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过渡,结果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再加上我们曾长期片面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动力作用,并且将矛盾的斗争性与社会斗争混同起来,为了使“矛盾”来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就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冲突、直至制造矛盾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因而使本应比以前社会更和谐的我国社会矛盾重重。这多年的教训,真是太沉痛了。 第二,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将“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当作了唯一标准:凡具备完善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凡社会主义不完善和非社会主义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矛盾”。于是,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问题时,就容易忽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重点。而生产力这个基础一旦被忽略,“社会主义制度”就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简单化和僵化的理解——前者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同起来,后者是将国有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看成了不会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完善部分”的核心,于是,就不能从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矛盾的根源,而只能将眼光转到政治、思想等领域。这样,能找到的,只能是“意识形态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了。结果,自然要以“革命”等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了。从经济上的“一大二公”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兴无”到文化上的“横扫四旧”,抽象的社会主义原则贯彻得不少,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反而愈演愈烈,在其基础上社会即不可能发展,亦不可能和谐,以致不得不进行全面的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而清除工作的基础,就在于深化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二、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5](p181)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5](p182)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性理论,就更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 怎样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呢?我认为,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附加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上的错误观点,消除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偏差的理论原因,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多在两个涵义上使用“矛盾”概念。 其一,是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使用。如定义矛盾规律的论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6](p299)如讲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如讲“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承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作了展开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二,是从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使用。如毛泽东许多次讲到对反动派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注:参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和《中共中央关于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等。)如谈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各地方实力派“虽然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他们同现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损人利己的政策亦有矛盾,并想利用我们同顽固派的矛盾以达其政治上的目的”;[7](p746)如揭露蒋介石“企图以民族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各种矛盾之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等。这里的“矛盾”,专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讲违心地写歌颂斯大林的文章的原因时还说过:“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矛盾的,感情上不愿写,但理智上不这样不行。”[9](p126)他还讲过:“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也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感情上的冲突,后者指政治上的摩擦,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论文艺问题时还讲过:“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造成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处于没落时期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文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其艺术的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讲的与“统一”相反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摩擦、冲突、不协调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一致、协调意义上的统一,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另一种类型。毛泽东在讲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时讲:“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9](p299)这里讲的“矛盾”,也是“对立”的意思,是民主与集中这对矛盾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即“统一”)。 毛泽东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讲矛盾概念讲得更多,然而,从摩擦、冲突、不协调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概念的地方,也不少。 此外,毛泽东还在逻辑矛盾意义上使用过“矛盾”概念,如设问:“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自作答曰“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讲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肯定是放在普遍意义上的,亮点是坚持了寓于特殊性中的矛盾的普遍性原则。本文之所以摘录许多毛泽东对于特殊意义上的矛盾的论述,目的还是在于反衬性地强调本文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既包含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也含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一观点,还可用毛泽东“差别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来论证。 毛泽东在读《读书与生活》时,摘录了作者艾思奇这样一段话:“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道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接着,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的。……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10]毛泽东的这段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那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无论在“相适应”的条件下,还是在“相矛盾”的条件下,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方面情况的总和,才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再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再认识,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不全面的。毛泽东提出这一学说时讲得很清楚:“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命题,就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更包括它们“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样看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部分动力。另一部分动力,则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种统一和斗争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会产生“矛盾”,恰恰相反,“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就在于能够使这些“矛盾”通过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得到解决,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断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相适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全部的运动,即其“相适应”方面和“不相适应”方面全部的又统一、又斗争,形成社会和谐的全部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不但在“空间”上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且,在“时间”上亦然。恰恰相反,如果这些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即在时间上驻留,它们还将成为发展的阻力。从而,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即“不相适应”关系向“相适应”关系的转变,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关系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使社会基本矛盾的“不相适应”方面向“相适应”方面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几个命题才是近乎于等值的。 再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趋于对抗的尖锐,后者则趋于协调的加强。所以,对阶级社会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与“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近乎于等值;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就与“和谐统一是动力”近乎于等值了。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使社会主义内部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的统一和团结,才能将一切积极因此调动起来,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由此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二,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产生“不相适应”矛盾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并且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坐标,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的观点,也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还、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1]在这里,判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或相矛盾(不相适应)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实际上已被提出来了。在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基础上,邓小平明确地提出“生产力标准”,使理论又发展了一大步。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讲到:“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4](p214)他还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制度巩固、完善之基础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相适应”方面不断向“相适应”方面转化(由于新的“不相适应”方面又会不断产生,所以这种转化是不断的)的根本动力,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金春明等主编.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4. [9]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1-32.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79. 【原文出处】探索 【原刊期号】200406
这个是我自己写的,已经发表过了,给你做一下参考吧,你可以上再网查一下,多找点儿资料,自己攒一篇出来就行,挺好整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摘要:进入新的世纪,世界各国政府都在思考和部署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必须把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置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优先地位。这是符合当代经济、科技发展规律的重大决策。目前,国内有许多人仍然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发展是弊大于利、挑战大于机遇。但中国数年的发展证明机遇与挑战同在,只要选择合适的模式,经济全球化是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词:机遇和挑战 国内外环境 经济全球化1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整体分析1.1 从国内来说发展的条件可以说愈加雄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经济结构正在加快转型,市场需求的潜力非常大,目前的资金供给比较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有很大提高。基础设施也日益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但是,国内也同样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难。比如说,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居世界第二位,但是它需要大量的资源、能源,这些资源和能源不是单靠国内就能解决的,这方面的平均优势非常特殊。再如:要扩大内需,但是如何扩大内需?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购买力?不仅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加人民收入,而且还需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人民的后顾之忧。再如,现在就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大学生、进城农民工和部分城市居民就业的困难还很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1.2 从国际来说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继续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对霸权主义构成制约。经过全球化深入发展,使世界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科技创新,孕育着新的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的和平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在牵制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速度还比较缓慢,尤其是围绕着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另外,全球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某些国家的一些做法,有可能会不断的对我们形成一些冲击,如:美国的宽容量化政策,就有可能引发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对我们的国内经济产生影响,所有这些都需要高度警惕。2 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有利条件2.1 首先,从国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有效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强化了加快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明显改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外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我国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具体来讲,国内的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1 雄厚的物质基础将为较长时期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近年来我国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工业的持续增长,使许多重要农产品和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 另外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不断提高的劳动力素质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据测算,我国劳动年龄(15—64岁)人口在2030年以前将持续上升,使我国未来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保证。近几年,我国基础教育的高中阶段教育得到明显加强,大学的招生人数和入学率不断上升,这为人力资本的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1.2 积极推进的结构调整将为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消费结构升级,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市场条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显著改善、不断升级,已从温饱型进入小康型,消费正经历从百元、千元级到万元级的转变,食品、衣着和其他基本生活用品支出比重明显下降,住房、汽车、电脑、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文教娱乐等消费支出比重迅速上升。另外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地区结构优化将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并为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奠定基础。近20多年来,我国各地区加快发挥比较优势,综合经济实力有较大增强。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特色经济,开始培育出有一定竞争力、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主导产业,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国家制定并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开放、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措施,将有力地推进全国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经济的共同繁荣。2.1.3 不断优化的体制环境将为发展增添新的活力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所有制结构的不断优化,使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更加活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集体经济在改革重组中得到了新的发展。国有经济通过采取新的有效实现形式,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明显,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类生产要素市场获得显著发展。通过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开始形成。 宏观调控体系的逐步完善,也使宏观经济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2 其次,从国际环境看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为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也为我国形成世界制造业基地提供了契机。具体来讲,国际的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2.1 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广阔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它为我国广泛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较之拉美、南亚、中东欧和俄罗斯等地区,具有劳动力成本低、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社会比较稳定等方面的优势,更可能得益于新一轮世界产业转移浪潮,这是我国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因此,要适时、有选择地将发达国家向外转移的产业“接过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快产业转换与升级。2.2.2 新科技革命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与经济的日益融合,推动了经济增长、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历史条件下,只要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技术进步的力量将对我国经济的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3 我国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3.1 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加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决定了我国未来几十年将处于资源、环境压力的上升阶段。因此,节约资源、增强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特别是重视对国计民生具有战略意义的石油、水、土地、重要矿产资源的储备和保护,成为我们今后要长期面对的战略性课题。3.2 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农村教育严重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等方面。3.3 经济发展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目前,我国已成为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强化,对我国未来出口的增长形成较大障碍。企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增大。从制造业来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制造业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这些差距都将使我们的企业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3.4 国家经济安全存在隐患近年来,我国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国内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出现较大缺口,更多地依靠国际市场加以弥补。此外,我国的许多关键设备都要依赖进口。由于我国工业中传统产业、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产业和产品占主导地位,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装备制造业发展缓慢,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设备受制于人。一旦国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必将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甚至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4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今后一个时期,对我国的发展来讲,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机遇只是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可能和条件,机遇期的到来并不意味着必然走向繁荣昌盛。历史上因丧失机遇而。导致落后、走向衰败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抓住历史机遇、实现经济腾飞的成功经验也值得我们认真借鉴。机遇稍纵即逝,抓住机遇,奋发图强,就能够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反之,机遇临而不觉,面对机遇而无为,就会延缓发展,造成落后。形势逼人,不进则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参考文献:[1]《宏观经济管理》2004年第5期[2]李光 信息网络化给我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4):38—40.[3]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科技发展研究报告(2001)[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26.[3][4]李光.我国加入WTO面临科技与管理的挑战[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1):28—30
摘要:进入新的世纪,世界各国政府都在思考和部署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必须把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置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优先地位。这是符合当代经济、科技发展规律的重大决策。目前,国内有许多人仍然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发展是弊大于利、挑战大于机遇。但中国数年的发展证明机遇与挑战同在,只要选择合适的模式,经济全球化是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词:机遇和挑战 国内外环境 经济全球化1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整体分析1.1 从国内来说发展的条件可以说愈加雄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经济结构正在加快转型,市场需求的潜力非常大,目前的资金供给比较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有很大提高。基础设施也日益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但是,国内也同样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难。比如说,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居世界第二位,但是它需要大量的资源、能源,这些资源和能源不是单靠国内就能解决的,这方面的平均优势非常特殊。再如:要扩大内需,但是如何扩大内需?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购买力?不仅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加人民收入,而且还需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人民的后顾之忧。再如,现在就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大学生、进城农民工和部分城市居民就业的困难还很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1.2 从国际来说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继续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对霸权主义构成制约。经过全球化深入发展,使世界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科技创新,孕育着新的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的和平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在牵制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速度还比较缓慢,尤其是围绕着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另外,全球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某些国家的一些做法,有可能会不断的对我们形成一些冲击,如:美国的宽容量化政策,就有可能引发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对我们的国内经济产生影响,所有这些都需要高度警惕。2 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有利条件2.1 首先,从国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有效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强化了加快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明显改善。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外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我国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具体来讲,国内的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1 雄厚的物质基础将为较长时期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近年来我国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工业的持续增长,使许多重要农产品和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 另外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不断提高的劳动力素质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据测算,我国劳动年龄(15—64岁)人口在2030年以前将持续上升,使我国未来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保证。近几年,我国基础教育的高中阶段教育得到明显加强,大学的招生人数和入学率不断上升,这为人力资本的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1.2 积极推进的结构调整将为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消费结构升级,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市场条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显著改善、不断升级,已从温饱型进入小康型,消费正经历从百元、千元级到万元级的转变,食品、衣着和其他基本生活用品支出比重明显下降,住房、汽车、电脑、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文教娱乐等消费支出比重迅速上升。另外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地区结构优化将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并为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奠定基础。近20多年来,我国各地区加快发挥比较优势,综合经济实力有较大增强。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特色经济,开始培育出有一定竞争力、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主导产业,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国家制定并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开放、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措施,将有力地推进全国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经济的共同繁荣。2.1.3 不断优化的体制环境将为发展增添新的活力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所有制结构的不断优化,使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更加活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集体经济在改革重组中得到了新的发展。国有经济通过采取新的有效实现形式,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明显,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类生产要素市场获得显著发展。通过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开始形成。 宏观调控体系的逐步完善,也使宏观经济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2 其次,从国际环境看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为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也为我国形成世界制造业基地提供了契机。具体来讲,国际的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2.1 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广阔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它为我国广泛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较之拉美、南亚、中东欧和俄罗斯等地区,具有劳动力成本低、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社会比较稳定等方面的优势,更可能得益于新一轮世界产业转移浪潮,这是我国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因此,要适时、有选择地将发达国家向外转移的产业“接过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快产业转换与升级。2.2.2 新科技革命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与经济的日益融合,推动了经济增长、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历史条件下,只要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技术进步的力量将对我国经济的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3 我国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3.1 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加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决定了我国未来几十年将处于资源、环境压力的上升阶段。因此,节约资源、增强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特别是重视对国计民生具有战略意义的石油、水、土地、重要矿产资源的储备和保护,成为我们今后要长期面对的战略性课题。3.2 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农村教育严重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等方面。3.3 经济发展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目前,我国已成为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强化,对我国未来出口的增长形成较大障碍。企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增大。从制造业来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制造业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这些差距都将使我们的企业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3.4 国家经济安全存在隐患近年来,我国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国内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出现较大缺口,更多地依靠国际市场加以弥补。此外,我国的许多关键设备都要依赖进口。由于我国工业中传统产业、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产业和产品占主导地位,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装备制造业发展缓慢,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设备受制于人。一旦国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必将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甚至对我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4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今后一个时期,对我国的发展来讲,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机遇只是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可能和条件,机遇期的到来并不意味着必然走向繁荣昌盛。历史上因丧失机遇而。导致落后、走向衰败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抓住历史机遇、实现经济腾飞的成功经验也值得我们认真借鉴。机遇稍纵即逝,抓住机遇,奋发图强,就能够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反之,机遇临而不觉,面对机遇而无为,就会延缓发展,造成落后。形势逼人,不进则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可以从两个角度写:1: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主权丧落,被动挨打;2:打开国门,近代化之路,西学东渐,逐渐并入资本主义轨道。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导致出现了在法律政策滞后跟不上社会的飞速变革这样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出现的差隙与不统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是导致我国出现现在这样的社会矛盾的首个原因。
再加上市场经济的运作需求,我国在社会管理方式上与社会发展出现了不相适应的现象。如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名存实亡,基层工作在群众基础上失去了本应该发挥的作用,这一现象大大加剧了社会矛盾。
扩展资料: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要已经从“物质文化需要”发展到“美好生活需要”,从曾经“落后的社会生产”发展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解决了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新阶段、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的前提和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5年来,我国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中国的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人们的温饱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已经不是问题,物质和文化需求已经得到满足,正在转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正像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是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前提和基础。
2、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不平衡,主要指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比如居民收入不平衡,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收入水平赶不上发展水平;
地区之间同样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特大城市的收入较高,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收入较低。不充分,指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
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目前是蛋糕已经做大,但是并没有达到“色香味俱全”的水平,尤其是蛋糕没有分好。
扩展资料:
国情:
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GDP已经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城镇化不断进展,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7.35%。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我国科技不断进步,装备生产日益完善,现在是世界第一工业大国、第一服务业大国、第一贸易大国。现在中国经济的问题是产能过剩,而不再是短缺。这样的国情,“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不符合现实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认识我国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
哈哈,两千个字,两百个字都不会有人来回答的。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文章作者: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毛泽东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毛泽东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着其真理性,也要求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挖掘其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进行再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伟大意义与这一学说提出后实践曲折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意义 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等主编的《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2]、《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3]),兹再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实践发展曲折的理论原因 我国的历史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遭到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的理论原因,固然在于“跃进式发展生产力论”、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等,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然而,毛泽东未来得及对概括性极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展开论述,而理论界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研究不够,致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进而,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一理论原因也不可忽视。 毛泽东对“矛盾”概念,多年习惯于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上使用,亦从其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使用(本文第二节将展开论述)。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此特点仍然存在。他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214)这里讲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既包括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毛泽东又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讲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显然就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不协调、有冲突的那类“冲突性矛盾”了。毛泽东还讲到:“在解决了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同“问题”并列起来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那一面关系了。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知“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这是一个遗憾。当然,对于有基本的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有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之分,而辩证矛盾还有普遍意义、特殊意义之分的人来讲,自觉地区分它们并不难。所以,这一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带来一定缺陷,但并未给这一学说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名义下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重视 然而,正因为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与特殊意义的区分,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过程中,我们便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形成了一些错误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附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名义下。主要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时,将“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理解为“(不相适应那类)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未强调它们“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有这样的以偏概全(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不相适应”的矛盾关系混同于全部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故一再破坏初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一味地向“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过渡,结果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再加上我们曾长期片面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动力作用,并且将矛盾的斗争性与社会斗争混同起来,为了使“矛盾”来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就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冲突、直至制造矛盾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因而使本应比以前社会更和谐的我国社会矛盾重重。这多年的教训,真是太沉痛了。 第二,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将“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当作了唯一标准:凡具备完善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凡社会主义不完善和非社会主义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矛盾”。于是,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问题时,就容易忽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重点。而生产力这个基础一旦被忽略,“社会主义制度”就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简单化和僵化的理解——前者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同起来,后者是将国有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看成了不会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完善部分”的核心,于是,就不能从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矛盾的根源,而只能将眼光转到政治、思想等领域。这样,能找到的,只能是“意识形态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了。结果,自然要以“革命”等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了。从经济上的“一大二公”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兴无”到文化上的“横扫四旧”,抽象的社会主义原则贯彻得不少,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反而愈演愈烈,在其基础上社会即不可能发展,亦不可能和谐,以致不得不进行全面的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而清除工作的基础,就在于深化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二、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5](p181)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5](p182)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性理论,就更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 怎样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呢?我认为,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附加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上的错误观点,消除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偏差的理论原因,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多在两个涵义上使用“矛盾”概念。 其一,是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使用。如定义矛盾规律的论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6](p299)如讲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如讲“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承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作了展开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二,是从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使用。如毛泽东许多次讲到对反动派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注:参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和《中共中央关于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等。)如谈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各地方实力派“虽然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他们同现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损人利己的政策亦有矛盾,并想利用我们同顽固派的矛盾以达其政治上的目的”;[7](p746)如揭露蒋介石“企图以民族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各种矛盾之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等。这里的“矛盾”,专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讲违心地写歌颂斯大林的文章的原因时还说过:“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矛盾的,感情上不愿写,但理智上不这样不行。”[9](p126)他还讲过:“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也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感情上的冲突,后者指政治上的摩擦,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论文艺问题时还讲过:“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造成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处于没落时期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文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其艺术的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讲的与“统一”相反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摩擦、冲突、不协调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一致、协调意义上的统一,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另一种类型。毛泽东在讲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时讲:“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9](p299)这里讲的“矛盾”,也是“对立”的意思,是民主与集中这对矛盾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即“统一”)。 毛泽东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讲矛盾概念讲得更多,然而,从摩擦、冲突、不协调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概念的地方,也不少。 此外,毛泽东还在逻辑矛盾意义上使用过“矛盾”概念,如设问:“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自作答曰“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讲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肯定是放在普遍意义上的,亮点是坚持了寓于特殊性中的矛盾的普遍性原则。本文之所以摘录许多毛泽东对于特殊意义上的矛盾的论述,目的还是在于反衬性地强调本文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既包含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也含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一观点,还可用毛泽东“差别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来论证。 毛泽东在读《读书与生活》时,摘录了作者艾思奇这样一段话:“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道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接着,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的。……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10]毛泽东的这段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那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无论在“相适应”的条件下,还是在“相矛盾”的条件下,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方面情况的总和,才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再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再认识,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不全面的。毛泽东提出这一学说时讲得很清楚:“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命题,就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更包括它们“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样看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部分动力。另一部分动力,则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种统一和斗争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会产生“矛盾”,恰恰相反,“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就在于能够使这些“矛盾”通过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得到解决,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断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相适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全部的运动,即其“相适应”方面和“不相适应”方面全部的又统一、又斗争,形成社会和谐的全部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不但在“空间”上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且,在“时间”上亦然。恰恰相反,如果这些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即在时间上驻留,它们还将成为发展的阻力。从而,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即“不相适应”关系向“相适应”关系的转变,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关系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使社会基本矛盾的“不相适应”方面向“相适应”方面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几个命题才是近乎于等值的。 再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趋于对抗的尖锐,后者则趋于协调的加强。所以,对阶级社会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与“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近乎于等值;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就与“和谐统一是动力”近乎于等值了。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使社会主义内部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的统一和团结,才能将一切积极因此调动起来,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由此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二,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产生“不相适应”矛盾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并且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坐标,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的观点,也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还、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1]在这里,判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或相矛盾(不相适应)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实际上已被提出来了。在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基础上,邓小平明确地提出“生产力标准”,使理论又发展了一大步。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讲到:“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4](p214)他还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制度巩固、完善之基础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相适应”方面不断向“相适应”方面转化(由于新的“不相适应”方面又会不断产生,所以这种转化是不断的)的根本动力,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金春明等主编.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4. [9]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1-32.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79. 【原文出处】探索 【原刊期号】200406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存在着两对社会矛盾,一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二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解决得好,就能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解决得不好,就会极大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努力克服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部分,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部分,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二、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时期,一方面生产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高,这自然有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所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黄金发展期。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与现实的差异,所有制形式与分配方式的差异等,各地区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相对处于不平衡状态,各经济实体中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也出现了逐渐拉大差距的趋势,甚至引发局部贫富不均的现象。这必然要影响一部分人的生产积极性,成为各类社会矛盾的突显期,从而对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三、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的基本原理为指导,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转变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社会政策,兼顾社会公平公正,缩小贫富差距,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正确地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就能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将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摘 要] 本文探讨了社会网络结构(网络密度、结构洞与网络桥、网络中心性和网络范围)与社会网络互动(交流频度、亲密程度、联系强度)对知识转移的影响。 [关键词] 社会网络 知识转移 网络结构 网络互动 社会网络研究最早出现于社会学领域,研究社会经济行为和过程。这些研究最近逐渐扩展到企业领域。社会网络的概念最早是在英国著名人类学家R·布朗对结构的关注中提出来的。布朗所探讨的网络概念聚焦于文化是如何规定有界群体内部成员的行为。对于什么是社会网络,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定义。较成熟的社会网络的定义有:Wellman于1988年提出的社会网络是由某些个体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即把网络视为是联结行动者的一系列社会联系或社会关系,它们相对稳定的模式构成社会结构。Coleman(1988)认为,社会网络是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部分,它通过人际关系建立起来并增加相应的人力资本。近年来许多学者从社会网络理论的角度来研究知识转移,本文主要探讨网络结构及网络互动对知识转移的影响。 一、网络结构对知识转移的影响 近年来,许多网络分析家提出特定的网络结构能够提供获取信息的最佳方式。网络结构是指一个参与者同其他参与者之间的社会联系。根据信息的流动,网络结构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的维度:结构密度、结构洞与网络桥、网络中心性和网络范围。网络的不同结构特征对网络中的知识转移有不同的影响。 1.网络密度与知识转移 网络密度是一个社会网络中成员间相互联系的强度。成员间交流的密切程度和频度决定了他们的网络密度。从社会资本的关系和认知视角来看,网络密度是指网络中一组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实际数量和其最大可能数量之间的比率。当实际的关系数量越接近于网络中的所有可能关系的总量,网络的整体密度就越大,反之则越小。高度连接的网络有助于有价值知识的流动,随着网络密度的增加,交流也会变得更加有效。网络密度越大,知识转移越有效。 网络密度是一个团队内聚性的指示器,内聚性能够产生信任。信任机制意味着指团队中的成员能够同网络中的其他成员持续的交换信息,合作与义务是这种社会关系的基础。网络密度对于知识转移的速度和准确性具有积极的影响。 2.结构洞、网络桥与知识转移 Burt在1992年提出结构洞理论,结构洞指社会网络中网络节点间间隙,反映不同群体间联系的缺乏。结构洞相对两端的个体处于不同的信息流中。Burt认为富有结构洞的网络为通过中介人获取非重叠信息提供了机会,中介人就是善于建立跨越结构洞的人际桥梁的人。当社会网络中存在网络节点间间隙的桥梁——网络桥时,便产生了跨越边界的“信息收益”,因为特定群体中的信息相对是重叠的,与那些只局限于单一群体的个体相比,联系不连贯群体的个体将面临更广阔的思想和机会。组织中跨越结构洞的经理人,能够获得信息和控制的优势。网络跨越的结构洞越多,网络的信息与知识就越丰富,越有利于知识转移。 3.中心性与知识转移 网络中心性是一个网络围绕一个中心的程度。中心性的程度是用来衡量网络中的一个成员独立访问其他成员的能力,中心性程度越高的成员,访问其他成员的路径就越短,获取知识就越容易。网络的中心性是确保信息能够以低成本容易的获得,中心性低的网络对于知识的转移具有消极的影响。在中心性高的一个“紧密”的网络结构中,一个网络成员能够容易的获得整个网络的所有信息。当信息资源是高度隐性的,或者信息变化迅速时,这种结构对于知识转移极为有效。 4.网络范围与知识转移 网络范围是指在跨制度的、组织的或者社会范围的连接的延伸程度。Reagans和McEvily(2003) 引入了网络的网络凝聚力和网络范围两个概念,并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网络范围与知识转移的容易性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的假设。Tsai(2000)提出一个人的网络范围越广,他的个人网络越复杂。在组织的内部或外部,跨边界的知识转移能提高绩效。例如,在公司内部,在一个生产部门的不同生产线上的知识转移能降低生产成本。不同生产线上的知识转移能使不同的工人从他人的工作经验中获益。这个界限也可以在外部。无论是在组织内部还是组织外部,网络范围越大,越有利于知识转移。二、网络互动对知识转移的影响 网络互动是网络的团结和同质维度。在一个网络中,互动的类型将影响信息的获取和传递。网络成员间的交流频度、亲密的程度和联系强度能够影响网络中知识的转移。 1.交流频度与知识转移 交流频度可测量两个网络成员间资源流动的次数。一个网络成员同其他成员交流的越多,就越容易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就越有利于网络成员间的信息交换与知识转移。交流的频度对于获取复杂和易变的信息与知识是极为重要。Aldrich、Rosen和Woodward(1987)提出,网络成员间的交流频度与知识转移的绩效正相关。 2.亲密程度与知识转移 亲密程度是用来衡量网络成员间的互相信任程度的,测量两个人信息交换的深度,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交流。亲密包括自我发现、互相帮助和支持、相同的兴趣和爱好以及信任和接受。当网络成员间谈论家庭情况和政治目标时可以被看作是比较亲密的关系。当成员间有共同的朋友、相似的观点和兴趣时,也可以被看作是比较亲密的关系。亲密程度越高,知识转移的意愿越强,越有利于知识转移。 3.联系强度与知识转移 早在1973年,Granovertter就以两人间交往频率的高低为标准,将联系区分为强联系和弱联系。强联系会导致更频繁的知识交换,引起更多的努力付出,保证知识寻找者对获取知识的充分理解,强联系能够影响知识转移的容易程度。弱联系则是接触新信息、获取新知识的有效路径。Granovertter认为,弱联系对于知识共享和转移是有效的,弱联系能够与组织中无连接的团队或个人建立桥梁,为新的信息提供通道,相反强联系则容易产生知识冗余。Hansen(1999)认为,组织内部团队间的弱联系有助于项目团队在其他团队中寻找有用的知识,弱联系有利于非复杂知识的转移但却不利于复杂知识的转移。 三、结论 本文对社会网络的网络结构与网络互动特性对知识转移的影响进行了探索,主要结论如下:在网络结构方面,随着网络密度的增加,交流也会变得更加有效,因此网络密度越大,知识转移越有效;网络跨越的结构洞越多,网络的信息与知识就越丰富,越有利于知识转移;网络范围越大,越有利于知识转移。在网络互动方面,交流频率越高,越有利于网络成员间的信息交换与知识转移;当成员间有共同的朋友、相似的观点和兴趣,亲密程度较高时,知识转移的效果越好;在联系强度方面,强联系可使知识被充分理解,但容易产生知识荣冗余,弱联系有助于接触新信息、获取新知识,但却不利于复杂知识的转移。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一、“社区”来源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3.社区参与性不强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长期以来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由于我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这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的演变呈现出明显的新特征:1.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从社会矛盾对应群体的角度来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条件所决定的,当代中国官僚资本凭借强权践踏民权,与同广大群众奋起维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2.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穷人很穷,富人很富,这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真实主要矛盾。3.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我国民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4.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从社会矛盾激化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表现出一种连带性的、迅速扩张的特征,即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的现象5、诉求方式相对温和,就现阶段中国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诉求方式而言,仍然是以温和的方式为主,激烈的利益诉求方式只是少见的现象。解决社会矛盾容易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即:在解决此种社会矛盾的同时,却往往会加重了彼种社会矛盾;从社会矛盾演化趋势角度看,其生长空间很大。两方面的数字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是“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二是劳资纠纷的数量上升迅速。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主义论文篇1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 摘 要: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的统称,这一称呼来源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有三个显著的特征: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盲目推崇理性并且坚持唯心史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直至19世纪早期达到顶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具有主体性的缺失以及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的局限性,但它在批判性以及预见性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关键词: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共产党宣言》 一.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尚未成熟时期的一种社会主义学说。其“空想”之名,则来自于最早的社会主义思想文献――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Utopian socialism,即乌托邦社会主义,通常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这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于1516年所写的《乌托邦》一书中。“乌托邦(Utopia)”一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乌有之乡”,即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地方。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在16世纪反封建的资产阶级运动中,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这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每一个大的资产阶级运动中,都爆发过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①”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托马斯?闵采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等,正是在这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的背景下,产生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相关学说和思想,“伴随着一个还没有成熟的阶级的这些革命暴动,产生了相应的理论表现②”。 根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阐述,空想社会主义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③”,他们想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想要解放全人类而且,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是这场革命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统治阶级,希望通过和平的途径、通过试验去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推崇理性。和启蒙学者一样,空想家们同样希望建立一个理性的永恒正义的王国。和启蒙学者不同的是,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主张消灭阶级特权,而不是阶级本身;而空想家们的理性王国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产别。和启蒙学者相比,这无疑是一个大的进步,然而,空想家们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超越阶级的、永恒的国家,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第三,坚持唯心史观。空想家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④”,他们把社会主义当作纯粹主观的偶然的产物,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⑤”。 二.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16、17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有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处于早期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是空想家们出于现实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各种弊病和罪恶,而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一个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的理想社会。 如莫尔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二)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空想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主要代表有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有关著作。 (三)19世纪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其主要特点是:批判矛头直接对准资本主义制度;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等观点,并用这种观点去分析历史和现状,从而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在设计未来社会蓝图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苦修的禁欲主义,使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著名的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只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与积极性 (一)局限性 根据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的有关内容,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缺陷。 第一,主体性的缺失。三大空想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_运动。”而是寄希望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在空想家们的身上,他们个人的发明活动代替了社会的活动,企图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放全人类。“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然而未来的社会实际上是现实运动的结果。 (二)积极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批判性。“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它们批判资产阶级,抨击现存社会的种种弊端,为启发工人阶级的觉悟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 第二,预见性。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的一些预见性的设想,“例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和谐社会”等。在当时,阶级对立还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空想家们已经能对未来社会提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阶级对立的思想,这是极为难得的。(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7. [2]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567. [3] 托马斯?莫尔,戴镏龄.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47. [4] 摩莱里,黄建华、姜亚洲.自然法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0~55. [5] 宫玉宽.《反杜林论》哲学编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1~44. 注解: ①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②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③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④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⑤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社会主义论文篇2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摘 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自己的特点,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三权分立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在发源于西欧和北美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道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面对当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民主制度的种种质疑,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所具有的优越性有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民主的内涵 从词源上讲,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源于古希腊文,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两个词汇组成,意为“人民的统治”,即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最终的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依赖于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 民主概念产生于欧洲,其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是欧洲 文化 ,在部分人欧洲人移民北美大陆后,民主也发展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元素。因此,“民主”作为欧美国家及其地区共同体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有区域性意义的政治哲学理念,并不存在于其他文化的本来形态中。 而今天,民主之所以被其他文化接受和使用,是因为民主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自由、至善、多数统治等对于世界文明和发展的价值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而对于民主本质的认可并不等于对于西方实现民主本质的具体形式的认可,而混淆民主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往往是导致一些国家民主进程曲折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制度的选择 制度是民主精神、理念和原则的载体,也可以说是民主精神、理念、原则得以实现的工具。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舍不同,完全有可能(也应该)选择更适合当前国情需要的实现形式。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这一国情首先包括国家规模、自然资源条件、人口规模等自然因素,这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源于其上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长期的影响。西方国家在其历史传统影响下以及长期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议会制、选举制和政党制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就我国而言,我国在国家性质上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我们国家领土广大,历史源远流长,民族众多,具有同西方国家差别巨大的现实条件,因此,在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立上,尽管西方国家比我们 经验 丰富,但我们也不能够盲目学习,更不能轻松地“克隆”,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实际。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察,当前我们所建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实现民主本质的、具有自身优越性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笔者认为除了符合该国国情以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本质上讲民主就是要保证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能否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策就成为判断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其次,民主制度下代议机关决策的执行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这决定着民主制度带来的效果是实质的还是形式的。再次,在民主制度之下社会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有序、稳定的状态也是考察该民主制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上述几方面考察,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代表利益的全面性 西方国家对于民主的理解,普选制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议机关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证代表利益的全面性。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不论选举制度是采用多数代表制还是比例代表制,一部分群体的利益都很容易会被选举规则过滤掉,比如女性代表;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代表部分精英群体的利益。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民主管理必须要采取区别于西方普选制的途径。我国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满足了既符合国情又保证代表利益全面性的双重目标。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区域及人员构成比例分配名额,分别由间接、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使不同背景、不同利益取向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国家事务的决策当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二)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 现代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代议,对代议机关的监督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之间通常采取相互监督的方式,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构司法权三项权力往往分立或存在部分联系使得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产生权力的相互制约,三者之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力监督机构,这一制度存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在实际运行中权力监督的效率不高并容易造成权力的牵制和推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权形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分权,在我们国家的机构构成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背后的最高权力来源,各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机构的同时也在受每一位参会代表监督,每一个权力主体都具体、明确并可进行权力问责,相对于西方存在权力争夺的机构相互监督和个人监督方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的保证了对国家管理权力的监督的有效性。 (三)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十三亿人当家作主,体现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从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使得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得到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也使得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阶段。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政局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智慧和能量,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 (四)保证了执政效率 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只强调民主而缺乏必要的集中,议会内部、议会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互相牵制、推诿、挟制的现象,即使是正常的议会立法程序也由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矛盾、争论而变得冗长,很多好的议案在复杂的议会争论中不了了之。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结合了民主与效率要求,无论在决议的形成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贯彻其中,有议有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既可以保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智,反映民情,汇集民意,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和权利;又可以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统筹各种需要,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保证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有效方式。” 总结 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并在实践中较大程度的实现了民主的精神、理念和原则。不可否认,我国在民主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然而,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1)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2)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3)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矛盾。(4)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加以解决。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文章作者: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毛泽东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毛泽东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着其真理性,也要求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挖掘其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进行再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伟大意义与这一学说提出后实践曲折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意义 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等主编的《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2]、《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3]),兹再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实践发展曲折的理论原因 我国的历史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遭到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的理论原因,固然在于“跃进式发展生产力论”、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等,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然而,毛泽东未来得及对概括性极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展开论述,而理论界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研究不够,致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进而,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一理论原因也不可忽视。 毛泽东对“矛盾”概念,多年习惯于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上使用,亦从其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使用(本文第二节将展开论述)。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此特点仍然存在。他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214)这里讲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既包括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毛泽东又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讲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显然就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不协调、有冲突的那类“冲突性矛盾”了。毛泽东还讲到:“在解决了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同“问题”并列起来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那一面关系了。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知“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这是一个遗憾。当然,对于有基本的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有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之分,而辩证矛盾还有普遍意义、特殊意义之分的人来讲,自觉地区分它们并不难。所以,这一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带来一定缺陷,但并未给这一学说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名义下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重视 然而,正因为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与特殊意义的区分,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过程中,我们便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形成了一些错误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附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名义下。主要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时,将“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理解为“(不相适应那类)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未强调它们“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有这样的以偏概全(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不相适应”的矛盾关系混同于全部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故一再破坏初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一味地向“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过渡,结果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再加上我们曾长期片面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动力作用,并且将矛盾的斗争性与社会斗争混同起来,为了使“矛盾”来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就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冲突、直至制造矛盾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因而使本应比以前社会更和谐的我国社会矛盾重重。这多年的教训,真是太沉痛了。 第二,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将“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当作了唯一标准:凡具备完善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凡社会主义不完善和非社会主义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矛盾”。于是,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问题时,就容易忽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重点。而生产力这个基础一旦被忽略,“社会主义制度”就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简单化和僵化的理解——前者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同起来,后者是将国有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看成了不会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完善部分”的核心,于是,就不能从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矛盾的根源,而只能将眼光转到政治、思想等领域。这样,能找到的,只能是“意识形态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了。结果,自然要以“革命”等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了。从经济上的“一大二公”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兴无”到文化上的“横扫四旧”,抽象的社会主义原则贯彻得不少,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反而愈演愈烈,在其基础上社会即不可能发展,亦不可能和谐,以致不得不进行全面的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而清除工作的基础,就在于深化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二、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5](p181)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5](p182)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性理论,就更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 怎样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呢?我认为,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附加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上的错误观点,消除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偏差的理论原因,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多在两个涵义上使用“矛盾”概念。 其一,是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使用。如定义矛盾规律的论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6](p299)如讲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如讲“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承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作了展开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二,是从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使用。如毛泽东许多次讲到对反动派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注:参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和《中共中央关于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等。)如谈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各地方实力派“虽然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他们同现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损人利己的政策亦有矛盾,并想利用我们同顽固派的矛盾以达其政治上的目的”;[7](p746)如揭露蒋介石“企图以民族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各种矛盾之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等。这里的“矛盾”,专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讲违心地写歌颂斯大林的文章的原因时还说过:“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矛盾的,感情上不愿写,但理智上不这样不行。”[9](p126)他还讲过:“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也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感情上的冲突,后者指政治上的摩擦,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论文艺问题时还讲过:“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造成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处于没落时期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文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其艺术的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讲的与“统一”相反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摩擦、冲突、不协调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一致、协调意义上的统一,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另一种类型。毛泽东在讲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时讲:“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9](p299)这里讲的“矛盾”,也是“对立”的意思,是民主与集中这对矛盾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即“统一”)。 毛泽东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讲矛盾概念讲得更多,然而,从摩擦、冲突、不协调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概念的地方,也不少。 此外,毛泽东还在逻辑矛盾意义上使用过“矛盾”概念,如设问:“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自作答曰“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讲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肯定是放在普遍意义上的,亮点是坚持了寓于特殊性中的矛盾的普遍性原则。本文之所以摘录许多毛泽东对于特殊意义上的矛盾的论述,目的还是在于反衬性地强调本文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既包含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也含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一观点,还可用毛泽东“差别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来论证。 毛泽东在读《读书与生活》时,摘录了作者艾思奇这样一段话:“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道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接着,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的。……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10]毛泽东的这段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那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无论在“相适应”的条件下,还是在“相矛盾”的条件下,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方面情况的总和,才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再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再认识,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不全面的。毛泽东提出这一学说时讲得很清楚:“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命题,就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更包括它们“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样看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部分动力。另一部分动力,则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种统一和斗争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会产生“矛盾”,恰恰相反,“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就在于能够使这些“矛盾”通过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得到解决,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断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相适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全部的运动,即其“相适应”方面和“不相适应”方面全部的又统一、又斗争,形成社会和谐的全部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不但在“空间”上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且,在“时间”上亦然。恰恰相反,如果这些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即在时间上驻留,它们还将成为发展的阻力。从而,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即“不相适应”关系向“相适应”关系的转变,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关系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使社会基本矛盾的“不相适应”方面向“相适应”方面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几个命题才是近乎于等值的。 再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趋于对抗的尖锐,后者则趋于协调的加强。所以,对阶级社会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与“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近乎于等值;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就与“和谐统一是动力”近乎于等值了。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使社会主义内部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的统一和团结,才能将一切积极因此调动起来,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由此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二,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产生“不相适应”矛盾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并且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坐标,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的观点,也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还、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1]在这里,判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或相矛盾(不相适应)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实际上已被提出来了。在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基础上,邓小平明确地提出“生产力标准”,使理论又发展了一大步。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讲到:“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4](p214)他还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制度巩固、完善之基础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相适应”方面不断向“相适应”方面转化(由于新的“不相适应”方面又会不断产生,所以这种转化是不断的)的根本动力,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金春明等主编.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4. [9]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1-32.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79. 【原文出处】探索 【原刊期号】200406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美好生活既是指物质生活的丰富,也是指精神生活的不断提升。植根于当下的中国现实,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变革,社会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面貌发生了极大的改善,如今人民已经从短缺经济时代对物质需求的高度依赖转向了对精神领域的需求和提高上。这也就意味着现代社会中精神文化作为国家发展的文化软实力,已经是美好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换言之,物质需求是我们实现美好生活的先决条件,而精神文化决定了我们能不能走得更远。培养每个人高尚的理想信念,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对单纯感官上娱乐的一种摒弃。个人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也是受益者,个人对美好生活的感受既来自于社会现实发展现状,也来自于主体自身的解读。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相对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来讲的。就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境遇而言,社会发展呈现出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生产不充分的客观状况,这种境遇和状况是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也是我国社会矛盾发生的内在根源。
一方面,我国社会整体水平有了实质性的提升,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富足;另一方面,人们对高品质、高智能、高领域的追求得不到满足。从短期来看,我们在某些领域的成果稳居世界第一,但也有些领域远远落后,造成了严重的供求失衡。从长期来看,人们的需求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被更新和超越,而供给端无法持续有效地为需求端提供保障,导致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存在一个长期性。
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几个领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巨大的提高,但其它领域的发展无法快速跟上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联动效应,导致一定程度上人们只注重金钱、利益。社会要保持平衡性,首先要实现这五个领域的动态平衡,这是我们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共同富裕的保证。
发展不充分可以概括为:社会发展在质量和总量上无法达到充分的程度。表现为生产领域中传统制造业方面发展滞后,创新能力不足。虽然我国在很多大型科技领域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甚至在某些领域达到世界第一,但在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等领域占有率较低。资源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利用也只处在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门有车回家有网,一切都变得十分方便。那么在这个国泰民安的时代,大家生活质量相较之前也大大提高,那么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又是什么呢?其实在时代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从党十九大报告中可知,现如今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反映的是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也就是说处于怎样的一种发展阶段就会面临怎样的矛盾,而要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就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大程度上的提高发展质量衙效益,从而满足市民们对生活的需求,推动社会全面发展。自改革开放以后,国内各方面的发展都十分迅速,让绝大多数人都过上了优质的生活,比如国民收入、社会生产力等都有显著提高,摆脱了曾经贫穷落后的尴尬局面。只是现如今,在这个新时代里也有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需要全民共同努力,一起出力。
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的认识体现在以下3点: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集中反映出我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
可以看到,今天我国社会发展确实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我国经济依然保持中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处在中等收入阶段,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实体经济还不够强,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
长期以来,我们党就是通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揭示社会主要矛盾、分析和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而科学制定党在各个时期的纲领和路线的。
只有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才能针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同时,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我们在学习领会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政治论断时,必须把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问题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变的问题统一起来思考和研究,把“变”和“不变”这两个论断统一起来理解和把握。
扩展资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我们要切实弄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主要依据,科学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工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主要工农业产品生产能力位居世界第一位,一些产品甚至出现大量过剩。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不符合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体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它既表现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又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表现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本身不平衡不充分。
但必须认识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是进入新时代才出现的,而是在社会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情况下凸显出来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紧紧扭住、着力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深入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但社会生活领域中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精神生活的丰富尚未实现协调发展。
本质上看,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表现。要解决这一矛盾,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应明确“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包括经济内容也包括文化内容这一基本前提,通过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人民的精神境界,以促进人们全面理解和合理追求真正的美好生活。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呈现出了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此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扩展资料: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和发展的新的阶段性变化,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点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中国发展的全局,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任务和工作重点,实现平衡发展、充分发展,保证中国的发展向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光辉目标不断推进。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