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ttt=118这里面都是西方政治方面的论文,都是免费的例如这一篇(不全,因为原文有1万多字)这篇在第二个链接里20世纪西方政治学:形成、演变及最新趋势【内容提要】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所奠定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伴随着社会科学分化的一般趋势,西方政治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学科框架,完成由传统政治研究向现代政治科学的转变。20世纪中期,行为主义及后行为主义政治学成为西方政治学的主导范式,它的孕育、兴盛和衰弱经历了大半个世纪。“二战”以后,西方政治学研究出现了三种范式或元理论(本体—规范的理论、经验-分析的理论和辩证—批判的理论)共存的局面。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的杂交化、整体化大趋势下,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出现了政治经济整合研究、政治学现实性增强、政治哲学复兴、由国家焦点向全球视野的转变等新趋势。【关 键 词】西方/政治学/行为主义【 正 文】政治学是一个以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政治关系或政治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它涉及国家(政府)、政党、权力、政策、统治、管理和价值分配一类的主题。在当代西方,政治学与经济学、社会学一起并称社会科学的三大学科。如同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一样,西方政治学(Political science)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 20世纪初。在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的历程(经过确立独立的科学框架、学科的分化及初步整合、整体化和杂交化趋势出现三个阶段)之后,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呈现出一种新的知识形态。本文将简要回顾20世纪西方政治学的发展,着重评析二战后及世纪之交西方政治学发展的状况、成就及最新趋势,以便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提供某些有益的借鉴。一、现代西方政治学的形成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然而,作为人类古老的知识领域之一,政治(学)研究源远流长,它的历史与国家的历史一样悠久。因为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就有了阶级统治和政治管理,也就需要对这一类现象加以研究,并提供政治相关知识。可以说,随着东西方最初奴隶制国家及其法律、政治制度的产生,就出现了政治的研究,开始了政治思想及政治学的发展史。在各文明古国遗留下来的历史典籍(如《汉谟拉比法典》、《摩奴法典》和《政事论》)中,可以找到大量关于政治和法律的论述。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所奠定的。所谓的研究传统,是指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的研究组织、理论体系、主题范围、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的构成方式,它决定了该学科的学者们提出课题、分析问题和理论论证的方式。古希腊产生了系统的政治研究思想,以城邦(国家)的兴衰为中心,政治学作为一种为管理复杂国家(城邦)事务提供指针的专门学问而出现。古希腊时期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思想家或哲学家及学派。如梭伦、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学派、德谟克利特、诡辩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其中尤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研究的成就最大。人们认为,他们两人奠定了西方政治研究传统及其方法倾向的基础——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哲学思辨方法和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实证比较方法;或者说,前一种模式“带有较多的哲学色彩、怀疑论和理想主义”,后一种模式“较为现实、科学和敏感”。(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之所以说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由古希腊时期所奠定的,理由是:第一,希腊人创立了政治事物,即描绘了政治这种东西,把它同个人存在和集体存在的其他方面区分开来;第二,希腊人在活动的意义上创立了政治学,意识到它本身是活动,是致力于研究政治事物的活动;第三,希腊人造成对单个政体(国家、城邦)两重性中固有的问题尤其是公民与政体的关系问题的持久意识;第四,希腊人首先认真地表达了政治学研究中主要的、令人迷惑不解的、一再出现的问题,即“既然”和“应然”的关系。他们从此开辟了解决实际的和伦理的东西之间关系问题的道路,即使没有为以后的政治研究提供一条可以被接受的路线,也提供了一个起点。(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古罗马时代尽管没有出现伟大的政治理论家,没有形成在后来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哲学,但是罗马人把古希腊的政治理论加以应用,其实际成就也深刻地影响了现代西方的政治思想。这不仅表现在罗马人扩展了实际的政治范围——从城邦国家扩张为地域辽阔的帝国,并创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表现在罗马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古希腊的政治研究传统带进中世纪,进而流传到现代世界;他们还为现代政治研究贡献了个性意识、个人尊严、“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人生平等观念。古希腊罗马时代是西方政治研究传统的形成阶段。这一传统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政治思想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密切相关,人们研究政治问题是为了实现某种“正义”或最高的“善”,其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政治伦理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中世纪是西方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缓慢演化的时期。基督教的兴起以及神学世界观的支配地位,对这一时期的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有如政治思想家萨拜因(G.H.Sabine)所说,基督教会的兴起及其对精神领域所拥有的控制权是“西欧历史上的政治学和政治哲学两方面最富于革命性的事件”。中世纪的政治研究主要采取了神学政治论的形式,政治学实际上是隶属于神学体系的一个科目;《圣经》是政治研究的出发点、信仰的绝对权威,是判断真理或是非的基本标准。这一时期政治研究的中心主题是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而中世纪神学政治研究中由古希腊罗马时代所继承并发展了的个人与社会、国家权力、理性与信仰等成为近代西方政治研究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人类社会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各领域都反映社会的不同方面,含有各自的内容。关于政治领域,我觉得恩格斯的一段话很能说明。他说:“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0页)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只有掌握统治权,才能按照一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整合社会,协调矛盾,稳定秩序,促进发展。因此,如何夺取统治权,建立什么样的统治权,如何维持统治权,对现有统治权的态度等就成为政治领域的核心问题。从一定意义讲,政治思想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各阶级或集团实现上述目标“出谋献策”。这种“谋”或“策”,可因民族、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也可因阶级、集团的不同而相异。由于各种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可能表现为不同形式,如理性的,科学的;抽象的,实践的,等。 西方政治思想的诞生地是古代的希腊。由于受希腊文化,特别是哲学思想的影响,希腊政治思想从开始时起就是以探索社会政治秩序建立的基础为出发点,研究社会政治秩序产生的根源和性质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特点之一。这种抽象的理论的思维模式,从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入手的政治观,在西方一直沿续到十九世纪才有所改变。 西方政治思想史可以说是多元演变型的。从横向看,他在各个历史时期基本都是派别林立,诸家杂陈;从竖向看,他则是经历了不同的政治观的演变。综观西方政治思想史,我认为大体经历了:自然政治观、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几个阶段。各种政治观并不是只存在于某一时期,而只是反映某一时期的典型政治观。 自然政治观是古代希腊、罗马时期的基本政治观。古代希腊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源地,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时期。希腊从一开始,就形成神人分治的二元格局。就是说人们按照人类世界的结构又创造出一个神的世界,而且二者各自独立存在,互不干扰。思想家们很早就开始探索宇宙的本源和规律,以后又发展到探索社会、国家的本源和规律,政治秩序建立的原因。他们的基本答案大体都认为政治秩序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就是说,无论认为社会、城邦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如柏拉图)或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如亚里斯多德)他们都是把政治秩序的建立看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自然而形成的。 罗马是一个务实的民族。他的思想观点包括政治思想基本是接受了希腊的思想用于罗马实际。有人说西赛罗是“希腊化的拉丁人”是将希腊文化传入后世的“中介”是有道理的。罗马人除提出共和国思想外,其他思想远远不如法律思想之发达和对后世影响之大。 作为自然政治观的另一体现就是关于自然法思想。早在希腊古代自然哲学时,就提出“逻各斯”思想,要探索事物的规律。这是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萌芽。到希腊化和罗马时期,形成了系统的自然法思想。就是人能够通过理性认识自然、社会的发展规律(法则)。这种思想成为西方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而延续到后世。 人们把西方古代政治观归结为伦理政治观、整体政治观、自然政治观等,我们也曾这样提法。我认为这也反映了西方古代政治思想的特色,都是可以的。但为了使归纳古代、中世纪、近代政治观都统一于政治秩序建立的来源,故用自然政治观。 基督教神学政治观是西方中世纪的基本政治观。自从日耳曼人灭亡罗马之后,入主西欧大陆。从此欧洲开始进入中世纪。当时存在着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的并存和融合。但产生于罗马后期的基督教神学,随着基督教势力的扩大,却发展成为人们观察一切问题的根据,一切意识形态的形式都从属于他。当然政治思想也不例外。无论是维护教权的思想,还是维护俗权的思想,都是从圣经中或基督教的历史上寻找依据。甚至于“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第 401页〗 需要提出的是,尽管神学世界观笼罩了西方中世纪,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远自古代 流传下来的政治思想传统,如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思想也都以不同的形式保存下来。这是值得我们挖掘和研究的。 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这个政治观基本是从十五、六世纪开始,而形成于十七、八世纪,一直发展到现在。 权利观念在西方产生于古代的希腊罗马,特别是罗马法时期。然而作为一种政治秩序产生的基础的观念则是近代的事。 还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们就开始用“人的眼光”观察社会、观察国家。后来,更进一步与权利结合起来,提出“天赋****”观念。就是说,每一个平等的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们为了维护这种个人的权利,才组成政治社会,建立政治秩序。这种观点,就是权利政治观。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46页〗因此,“权利和权力”问题,即如何运用公共权力实现、保护人的天赋权利问题就成为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中心问题。 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的主流。但是,由于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这种政治观也经历了三个阶段,我们归结为:ought to be;tobe ; will be 即“应然”、“实然”和“将然”。 十七、八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应然”阶段。这时,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先进思想家纷纷指责、揭露封建制度和****主义是“毁灭”、“摧残”人性的制度,是不符合理性要求的。从而提出各种取代封建社会的符合理性要求的理想制度。在他们看来,人们应该在理性(自然法)的指引下,通过协议(契约)重新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个人“天赋权利”的外部力量政治体(国家)。虽然每个思想家关于****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了生命、财产、自由、幸福和安全,都把保护个人财产权看成首要的权利。虽然每个思想家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大体上都提出了民主和法治的主张。 这时的先进思想家们的目的是在于反对封建神学所宣扬的启示和****制度,排除外界所加给人们繁重的枷锁,强调人的内在力量,从而引申出人的天赋的权利(自然权利),重新构建社会。然而他们却不顾历史的发展变化,而把“人性”和“****”说成是“永远和到处同一的”抽象物。同时他们也是从抽象的推理出发,把市民社会看成是个人活动的园地,国家是通过协议(契约)而结成的公民个人联合体,把自己所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看成唯一合乎理性的组织。 十九世纪直到二十世纪前期,是“实然”阶段。这时,西方主要国家都先后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近代的国家,许多国家也开始实现“产业革命”,向工业化过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日益暴露出来。“理性的王国”并不理想,特别是对广大劳动群众,并未带来“****”的许诺,得到“幸福”。这时在政治思想上明显地出现了分野和对立。 居于主流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开始摆脱了“理想”,面对现实,从理性主义转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为了更加巩固和完善已建立起的政权,在十九世纪时主要是提出各种改革方案,为建立完善的政治制度而出谋献策;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政治制度的日趋完善,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加强,研究和规范政府行为成为政治思想的主题。这个时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已是论证现实的合理性,已从探讨国家应该是怎样(应然)变为说明现实政权“是”(实然)怎样以及现政权应如何运作问题。为了缓和矛盾、稳定秩序,“秩序”和“安全”已成为主要口号。
人类社会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各领域都反映社会的不同方面,含有各自的内容。关于政治领域,我觉得恩格斯的一段话很能说明。他说:“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0页)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只有掌握统治权,才能按照一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整合社会,协调矛盾,稳定秩序,促进发展。因此,如何夺取统治权,建立什么样的统治权,如何维持统治权,对现有统治权的态度等就成为政治领域的核心问题。从一定意义讲,政治思想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各阶级或集团实现上述目标“出谋献策”。这种“谋”或“策”,可因民族、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也可因阶级、集团的不同而相异。由于各种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可能表现为不同形式,如理性的,科学的;抽象的,实践的,等。 西方政治思想的诞生地是古代的希腊。由于受希腊文化,特别是哲学思想的影响,希腊政治思想从开始时起就是以探索社会政治秩序建立的基础为出发点,研究社会政治秩序产生的根源和性质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特点之一。这种抽象的理论的思维模式,从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入手的政治观,在西方一直沿续到十九世纪才有所改变。 西方政治思想史可以说是多元演变型的。从横向看,他在各个历史时期基本都是派别林立,诸家杂陈;从竖向看,他则是经历了不同的政治观的演变。综观西方政治思想史,我认为大体经历了:自然政治观、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几个阶段。各种政治观并不是只存在于某一时期,而只是反映某一时期的典型政治观。 自然政治观是古代希腊、罗马时期的基本政治观。古代希腊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源地,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时期。希腊从一开始,就形成神人分治的二元格局。就是说人们按照人类世界的结构又创造出一个神的世界,而且二者各自独立存在,互不干扰。思想家们很早就开始探索宇宙的本源和规律,以后又发展到探索社会、国家的本源和规律,政治秩序建立的原因。他们的基本答案大体都认为政治秩序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就是说,无论认为社会、城邦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如柏拉图)或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如亚里斯多德)他们都是把政治秩序的建立看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自然而形成的。 罗马是一个务实的民族。他的思想观点包括政治思想基本是接受了希腊的思想用于罗马实际。有人说西赛罗是“希腊化的拉丁人”是将希腊文化传入后世的“中介”是有道理的。罗马人除提出共和国思想外,其他思想远远不如法律思想之发达和对后世影响之大。 作为自然政治观的另一体现就是关于自然法思想。早在希腊古代自然哲学时,就提出“逻各斯”思想,要探索事物的规律。这是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萌芽。到希腊化和罗马时期,形成了系统的自然法思想。就是人能够通过理性认识自然、社会的发展规律(法则)。这种思想成为西方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而延续到后世。 人们把西方古代政治观归结为伦理政治观、整体政治观、自然政治观等,我们也曾这样提法。我认为这也反映了西方古代政治思想的特色,都是可以的。但为了使归纳古代、中世纪、近代政治观都统一于政治秩序建立的来源,故用自然政治观。 基督教神学政治观是西方中世纪的基本政治观。自从日耳曼人灭亡罗马之后,入主西欧大陆。从此欧洲开始进入中世纪。当时存在着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的并存和融合。但产生于罗马后期的基督教神学,随着基督教势力的扩大,却发展成为人们观察一切问题的根据,一切意识形态的形式都从属于他。当然政治思想也不例外。无论是维护教权的思想,还是维护俗权的思想,都是从圣经中或基督教的历史上寻找依据。甚至于“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第 401页〗 需要提出的是,尽管神学世界观笼罩了西方中世纪,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远自古代 流传下来的政治思想传统,如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思想也都以不同的形式保存下来。这是值得我们挖掘和研究的。 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这个政治观基本是从十五、六世纪开始,而形成于十七、八世纪,一直发展到现在。 权利观念在西方产生于古代的希腊罗马,特别是罗马法时期。然而作为一种政治秩序产生的基础的观念则是近代的事。 还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们就开始用“人的眼光”观察社会、观察国家。后来,更进一步与权利结合起来,提出“天赋****”观念。就是说,每一个平等的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们为了维护这种个人的权利,才组成政治社会,建立政治秩序。这种观点,就是权利政治观。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46页〗因此,“权利和权力”问题,即如何运用公共权力实现、保护人的天赋权利问题就成为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中心问题。 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的主流。但是,由于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这种政治观也经历了三个阶段,我们归结为:ought to be;tobe ; will be 即“应然”、“实然”和“将然”。 十七、八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应然”阶段。这时,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先进思想家纷纷指责、揭露封建制度和****主义是“毁灭”、“摧残”人性的制度,是不符合理性要求的。从而提出各种取代封建社会的符合理性要求的理想制度。在他们看来,人们应该在理性(自然法)的指引下,通过协议(契约)重新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个人“天赋权利”的外部力量政治体(国家)。虽然每个思想家关于****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了生命、财产、自由、幸福和安全,都把保护个人财产权看成首要的权利。虽然每个思想家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大体上都提出了民主和法治的主张。 这时的先进思想家们的目的是在于反对封建神学所宣扬的启示和****制度,排除外界所加给人们繁重的枷锁,强调人的内在力量,从而引申出人的天赋的权利(自然权利),重新构建社会。然而他们却不顾历史的发展变化,而把“人性”和“****”说成是“永远和到处同一的”抽象物。同时他们也是从抽象的推理出发,把市民社会看成是个人活动的园地,国家是通过协议(契约)而结成的公民个人联合体,把自己所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看成唯一合乎理性的组织。 十九世纪直到二十世纪前期,是“实然”阶段。这时,西方主要国家都先后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近代的国家,许多国家也开始实现“产业革命”,向工业化过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日益暴露出来。“理性的王国”并不理想,特别是对广大劳动群众,并未带来“****”的许诺,得到“幸福”。这时在政治思想上明显地出现了分野和对立。 居于主流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开始摆脱了“理想”,面对现实,从理性主义转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为了更加巩固和完善已建立起的政权,在十九世纪时主要是提出各种改革方案,为建立完善的政治制度而出谋献策;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政治制度的日趋完善,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加强,研究和规范政府行为成为政治思想的主题。这个时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已是论证现实的合理性,已从探讨国家应该是怎样(应然)变为说明现实政权“是”(实然)怎样以及现政权应如何运作问题。为了缓和矛盾、稳定秩序,“秩序”和“安全”已成为主要口号。另一方面,作为资产阶级对立面的无产阶级业已逐步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在思想上他们不仅批判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要求建立一个更为美好的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要求用暴力****现政权,建立自己的政权。最后,终于建立起无产阶级的科学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他为无产阶级提出了完整的实现自身以及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科学理论。后来,列宁更进一步结合世界新发展和俄国的情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列宁主义。 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然”向“将然”转变的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有了急遽发展,世界格局有了新的变化。西方世界在经济上有了新的进展,走进了所谓“第二个黄金时代”实现了所谓工业化或现代化时代。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领域。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发展,更促使社会逐渐走向知识经济时代,影响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政治上人们对法西斯的统治深恶痛绝,民主化已成为世界潮流;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民族国家的形成,震撼着并影响着西方国家,同时也遏制了美国的霸权主义。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的痼疾不仅未能消失,而且随着社会的进展愈演愈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 在这种局面下,西方政治思想更是派别林立,花样繁多,表现许多新的特点。但总的方向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仍以维护和发展现存政权的思想为主。无论各种政治思想流派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但这时已完成了由“描述型研究”向“干预型研究”的过渡。就是说各种派别无不是为政府的国内、国际政策出谋划策。或提供某种理论模式,或对现实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某种设想和对策。另一方面,有的派别和思想家,开始揭露并批判现代社会的各种弊端。同时,他们提出西方社会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或“后现代社会”。据此,原来的社会构成和组织已不能适应要求,有的甚至认为原有的社会已然“解构”,需重新建构。从而提出一套各自的“将然”的设想。必须指出的是,从根本上说,这些“设想”仍然没有离开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
有以下选择仅供参考:1.政治学理论方向:如分析各知名政治学者的理论2.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方向:如试论某地区国际关系3.中央或地方zf研究方向:如某地zf改革4.行政体制研究方向5.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及危机等等,实在不知道写什么的话可以问问自己的导师,他会给你解答
有很多种,比如说:1、政治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2、政治的本质3、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研究4、网络发展与政治现代化研究5、政治权力来源研究
政治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历史研究法、制度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结构-功能研究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包括:
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是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上的辩证方法。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就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来分析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矛盾运动及其发展变化过程。
从而揭示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质及其发展运动的本质。列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从根本上来修改整个政治经济学。
二、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研究政治经济学,还必须运用科学的抽象法。科学的抽象法是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和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法的统一,它是在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进行的。
三、科学思维逻辑方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科学思维逻辑方法,是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时,按照经济范畴的逻辑关系,从比较简单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逐步上升到比较复杂的具体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阐明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逻辑发展进程。历史方法,则是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时,按照它的历史发展的真实进程来把握其规律。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内容:
一、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
三、形成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具体劳动不是价值的源泉;
四、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即死劳动,只是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
早期政治科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制度研究法和历史比较法。还有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政治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政治沟通理论、政治文化理论、政治发展理论、政治计量理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政治科学研究方法》是2006年5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夏夫利。本书是一本具有广泛影响的政治学研究方法的著作。作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量具体的范例,对政治学研究方法的主要内容和内在逻辑作了介绍。
我明白道理可以写
法的公平与正义征汉年【摘要】法律应当是追求更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均衡。法律把追求正义和公平作为其终极价值。人们的权利和正义的客观性,法律是其追求正义的保障。如果脱离利益基础,去追求那些文字或理论中的正义和公平,或者追求所谓理性,都显得底气不足 。利益均衡的出发点应当是有效付出和可能收获的均衡。【关键词】公平,正义,权利,义务,均衡【全文】法的公平与正义 征汉年 法律把追求正义和公平作为其终极价值。法律如果仅仅是正义的,那是单一的和狭义的。正义的追求是以公平为基础上的正义。公平的依据是与时俱进的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的均衡,这种均衡首先体现在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上,并随经济而发展,这种均衡更为主要的是体现人权的保障和实现的最大化,克服对弱势群体的忽视,也不能对创造性人群的限制,否则这种正义和公平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更不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就其实质而言是对自然认识规则及其规律的掌握。如果法律不能体现 社会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价值趋向,则这种法律就不能称之为良法。当然,我们不应该忽视对人类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调和,然而这对矛盾的调和必须站在绝大多数人利益均衡的立场上,否则,这种存在是必然是一种恶 法,也必然是不能长久存在的。因而社会的立法者要有其独特的预见性和立法的超前性,更不能从补救性作为出发点,补救性的法律作为社会对人们权利保护手段往往是有限的。自然学派倡导人们的权利和正义的客观性,法律是其追求正义的保障。分析实证主义学派则是把法律作为工具性和纯学科性。它们各自都有其值得光大的内涵。如果把法律作为一门科学,或一门学科。则自然学者提供了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同时,提供法律创建的更为充足的理由,那就是天赋人权,人生来就是平等,法律将这种平等制度化。而分析实证主义更注重法律学科中结构的研究,所追求是法律的严谨性,从另一方面去体现公平和正义。两者都把对法律公平和正义作为其终目标来追求,只是他们的出发点和方法不同而已。作为学派之间的争鸣,能使一个学科或科学更为合理、更明了。如果没有争鸣,肯定没有实质性的飞跃,更不可能有理论的完善。争鸣使人们能有机会面对自身理论的不足和错误,不断修正和发展理论,使理论更贴近实际。就像自然学派与实证学派的争议,导致法律所追求的正义和公平的本质没有变,而使其变得更为全面。自然学派在理性的高度,用理性去解释法及其本质;实证学派把法作为学科建制来要求,去讨论法律的内在规律。当然他们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和实际效果不同。然而他们的争鸣,使理论得到发展和提高。无论是站在权利论上,还是站在义务论上,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已。权利与义务是法律上的对偶概念,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只是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往往权利享受与义务承担上的不对等,甚至可能出现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现象,同时,必然出现光承担义务,仅仅享受少量现象。因此,法律应当是追求更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均衡。记得有一本叫做《为权利而斗争》的法理著作,光就书的名字就很有诱惑力。初读那本书才知道,在这个与自然有着同样”权利与义务守恒定律”中,我们不仅仅是义务的履行者,而也是权利的享有者,法律是保护这种守恒的调节器。有些权利受到限制和剥夺,还需要通过斗争才能捍卫,这个问题又回到政治学的范畴,故而法律这个玩意是无论如何无法超越人们的理性的追求的,而追求的最终目标是权利与义务的均衡,并且是一种动态的均衡。当然,影响均衡的因素是多方面,其本身就是各方面力量所体现价值之间的均衡。因而,不同人群对正义和公平有不同追求,而这种追求指导人们的行为。人类在追求自然完美与自身的完善时,法应当是,而且也只有是人类终极的价值。只是在完善自身的过程中,存在人与人的差异,更现实的是谁能使自己得到发展,而发展需要有公平 、公正和均等的机会。然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时,这种机会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具有稀缺性。故此,对某一个体而言,不可能拥有同等的机会,但人们都应该有拥有这个机会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也许就是人们所讲的那种权利,只当这种权利得到实现,才会成为利益。这种利益,也许就是法律所追求最根本的基础。如果脱离利益基础,去追求那些文字或理论中的正义和公平,或者追求所谓理性,都显得底气不足 。利益均衡的出发点应当是有效付出和可能收获的均衡。而对这种均衡,法律所给予保护当事人的自由意合。这种自由意合不是无限制的意合,而是以法律为界限的意合。从这个层面讲,法律所体现的是一种方圆,追求人们在方圆法则中利益的均衡。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利益是综合的,是以物质利益为载体和人们的心理满足程度的结合;而心理的满足可以说是无法脱离人的成长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和道德理念。因此讲法律所追求的这种正义和公平是有其时代性和现实性,同时,必然存在其局限性,这是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理解偏差所造成的。当人们知道他人的权力是来自本身权利的让渡,他人的权利的实现依赖于自己义务的履行时,那社会就会认识到角色的平等问题。因此,法律所追求的公正和平等,其本质首先是人人都应当认识到人与人之间本质上是平等的,贵贱只是社会环境给予的不符合人性本质的评价,是后天变革中形成的,而这种其中是社会环境及观念所产生的惯性,正是这种惯性使得社会发展变得缓慢而稳妥。缓慢的节奏使权利的享受者感觉到一种满足,在制定法律时,必然要保护这种惯性,使惯性法定化。然而,惯性有着本身的惰性,有时会阻碍社会发展的车轮,影响人们权利的均衡。法所追求的正义和公平,必然导致法以及社会的变革,力求使权利与义务在价值体系上的均衡。
中西方法律文化认识现代法律科学及法律文化本质上应该只是西方世界对人类的贡献。“中国法律文化”的提法仍然需要推敲,因为“法律文化”实在还没有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根发芽,但是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了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移植“法律”的尝试,它比中国人发现马克思主义更早,但是中国人对它的排异反应却比对马克思主义更严重。我们必须找出中国文化中与“法律文化”相类似的东西与之相比较,以图根治这种排异反应。追本溯源,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在西方法律文化冲击下起步的,因此,百年来一直存在着中西两种法律文化的冲突。对这种冲突的性质、机理、根源和形式等多方面的认识,直接影响到我们能否成功地立足中国、合璧中西,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型法制。有鉴于此,探寻它们之间的差异对于理解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和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社会的发展史很独特,相对于西方世界——她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奴隶社会阶段,因为她没有留下能与其他文明相提并论的大规模使用奴隶进行生产的遗迹,而且时间很短,我认为中国的奴隶社会是很不发达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阶段更短暂,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灿烂的还是她的封建绝对主义时期。长达两千年的建立在超稳态农业社会基础上的绝对主义将一切产生“法律文化”的可能因素都消灭了。 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刑与暴力相联系,而且最初主要是针对异族的,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类于异族的所有违犯礼教的人。刑归根到底是一种血缘集团性的压迫法,并长期局限在血缘范围内。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 中西法律文化的另一个差异是法的本位,也即法以什么作为其权利义务的基本单位。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走上了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宗族/家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这可以图示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其特点是日益集团化。西方的法律本位则经历了一条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神到个人的道路,图示为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其特点是日益非集团(个人)化。不过,本世纪以来,中西法律的本位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国,个人在法律中的地位愈益提高,而连带主义、民族主义则对西方法律本位一度产生了非个人化的影响。 从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上是一种私法文化。所谓公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刑事性(刑法化或国家化)的法律体系;私法文化则是一种民事性(民法化或私人化)的法律体系。中国传统法律中确有关于民事、婚姻、家庭、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性质上都被刑法化了,也即以刑法的规定和方式来理解和处理非刑事问题。西方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私法文化,其主要标志是民法和商法的发达。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西方法律在近代以前的刑事民法化和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 伦理化与宗教性可以说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上最具对极性的差异。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这一情形延及清末而毫无变化。儒家伦理使传统中国的法律成为一种道德化的法律,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这不仅使传统中国法律丧失了独立的品格,也从根本上阻碍了它向现代的转变。西方法律文化从罗马开始就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虽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使政教分离,法律在整体上摆脱了基督教的束缚与控制,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并且深入到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中西法律文化在体系和学术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中华法系”母法的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是一个带有封闭性的体系,而代表西方法律文化的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是开放性的。这种不同的结构形态是由它们所属的社会机制所决定的,并随着社会本身而变化。传统中国的法律学术主要表现为对法律进行注解的律学,缺乏西方那种围绕正义而展开的具有批判功能的法学。“律学”与“法学”虽然只有一字之别,但它是两种形态的法律文化的反映。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律是斗争和冲突的产物,法律文化总是反映着几种力量的斗争。“一切人类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法律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我发现这一点是很难颠覆的。贯穿中国历史的斗争与西方社会不同,与经典作家们描述的也大不相同,中国社会没有产生出界限清楚地阶级再加上稳定的农业社会基础,包括广阔的土地大量的人口,因此她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和结果都大不相同,一方面她的历史上不断出现大规模的农民革命却中国社会改变很小,另一方面和平状态下的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斗争的结果是发展出了最发达的古代伦理学,而不是宗教和法律。我怀疑在发达的农业社会中似乎不可能产生法律,在西方社会,资本主义的因素包括法律都是产生在农业社会的“薄弱环节”——地中海沿岸的商业城市,中国大陆的地理特征也断绝了这种可能。 在中国培植西方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应该清楚,“体用”之争已经过时了,把新芽嫁接在朽木上新芽还是要死亡,必须将这株新芽种植于中国社会的“土地”上,让古老的“土壤”能够接触到新生命的根系,让它们之间互相适应产生出新的生命形式。中国要对世界先进文化的进步有所贡献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实现。同为人类文化组成部分的中西法律文化存在差异与冲突的同时,也有相似、相近、相通之处。从根本上说,每一文明都有关于理想社会的设计,不同文明的理想自有差异,但都是人类心性的表现,都是人类对生活秩序化和正义性的追求。这提示我们,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
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购买及出售、以及法律、社会习俗惯例,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
政治经济学专业是理论经济学的一个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特定经济制度下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学科,学习和研究政治经济学对于把握现实经济运行的规律,理解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发展趋势,以学好各门应用经济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经济学就业概述:
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这种领先地位近年来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自1996年以来,本学科点的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重要刊物上每年都有论文发表,多次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课题,5项成果获孙冶方经济学奖,多项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
本专业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经济理论和经济管理工作者,许多成为著名专家、教授、学者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骨干、领导者。多年来主要流向国家政策研究部门、政府部门、重点科研院所。近几年来,毕业生也进入新闻、金融、出版等部门。
1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功利观教育研究2 农村青年职业教育选择的经济因素分析3 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关系研究4 我国教育财政支出区域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5 教育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6 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
分类: 资源共享 >> 文档/报告共享 问题描述: 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论文---谈价值规律方面的 有合适的话还可以提高悬赏分.... 解析: 论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与宏观调控 内容摘要: 就资源配置而言,市场机制下极具活力的自由竞争,加快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步伐,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使市场经济焕发着其他资源配置方式所不可比拟的光彩与生命力。然而,也正是由于优胜劣汰的残酷和趋利避害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市场机制具有本身无法克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经济运行难免出现大的波动,客观上要求 *** 必须在一定限度内掌握必要的经济资源和参与必要的经济活动来克服市场失灵,并通过宏观经济政策保证经济平稳运行。 关键词: 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 宏观调控 内容: 一、价值规律 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只要商品经济存在,价值规律就必然发生作用。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量交换。可见,价值规律既是价值决定的规律,又是价值实现的规律。也可以说,它既是调节商品生产的规律,又是调节商品交换的规律。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对社会经济具有以下作用: 1、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按比例分配,即配置社会资源。 2、价值规律自发的 *** 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价值规律会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造成优胜劣汰的结果。 总之,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是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的作用,归结为一点是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这是通过价格与供求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实现的。 二、宏观调控 是指 *** 为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的调节与控制。由此扩展开来,通常把 *** 为弥补市场失灵采取的其他措施也纳入宏观调控的范畴。 *** 的宏观调控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动作发挥调控作用。 关于宏观调控问题,我觉得大家在理解上有一些偏差,包括有一个议题“后宏观调控”的理论。其实,不存在前宏观调控和后宏观调控的说法,都不是一个时代,为什么呢?因为宏观调控在国外专门有宏观经济管理经济学,它和市场机制是配套的。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认为计划就是宏观管理。认为外国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其实情况不是这样的。 1985年有一个会议,我们请了一批外国经济学家,外国经济学家谈到市场经济的时候,法国的经济学家叫阿尔百克,他说法国就是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我们78年开始改革, 85年才认识到西方的市场经济特别是西方的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当我们提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的宏观管理和市场机制是什么关系?很多人又糊涂了,认为搞市场经济用不着宏观管理,这是错误的。它要克服市场的波动性和盲目性,他们是质同的关系。刚才企业家讲了宏观调控、宏观管理管的什么? 很多人讲市场经济但不讲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是什么。我们要建立国家调控市场,市场调控企业,这是我们在理论上的创新。这是一半,因为它还有一个逆向调节,如果企业发生了变化,影响到市场信号,然后影响到国家,国家在进一步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所以他们是一个互动的行为,这样两个方面讲就全了。 宏观调控是一个不断的变化的完整过程 如果说企业发生变化市场发生信号,引起国家在进一步进行宏观调控。这是一个不断往复的过程,所以说宏观调控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所以哪来的后宏观调控,哪来的前宏观调控,他自始至终与市场经济共存,所以对当前政策的理解了就找到了方向,就看到了前途,要看到未来。要想看到未来必须在理论上武装自己,什么叫宏观调控、什么叫市场机制、什么叫市场经济运行方式,把这个几个掌握了,就能掌握未来。所以说企业如果不参与这个环节,就会导致信息不足,这就会使有些方面花费的时间长一些,如果及时的反映及时的调整,这个效果会更快一些,所以它是互动的行为。所以企业要参与进来。 宏观调控是一个不断的变化的过程,那么我们国家的宏观调控,它不仅仅是房地产,房地产是一个方面,和我们联系的一个是我们国家800种商品,或者900种商品有相当一部分是供大于求,解决这个供大于求外贸,现在我们加入世贸以后,纺织品设限,出口更多困难,外贸达到70%,这样的情况,通过设限影响产品的出口,能源我们40%进口,那么现在石油价格涨到70美元一桶,影响了国内经济的发展,我们大量的产品供大于求,就要考虑扩大内需。 增加内需的能力 第二个政策,要扩大内需,要靠我们居民的消费能力,把我们的产品把它消费,把它转换成价值,房地产业是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的内容,他对拉动内需起到重要的作用。 宏观调控就要通过增加内需的能力,来使市场经济生产的商品、产品消费掉,形成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建成市场经济内在的增长机制,调控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房地产只是一个方面,你要形成内在增长机制,企业、市场的消费主体和国家政策要连动。有一个政策的实现性,通过实现企业把信息反馈给市场,市场再反馈给宏观部门。企业的参与对宏观调控的正确性起着一定的作用。宏观调控是一个大的方面,它要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使经济供给和需求平衡。 关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西部要大开发,东北部要振兴,东部要崛起要率先实现现代化,这个区域的发展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商机,房地产业可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大有作为。还有一点,很多人没有谈到,就是走出去,我们建筑业要走出去,我们在建筑业在国际上要有一个很好的影响,在阿尔及利亚地震中,我们上海建筑公司建的医院在别的国家建设的建筑都有倒塌或断裂等等现象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医院纹丝不动。所以阿尔及利亚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评价。我们房地产业怎么样和走出去相结合,这是房地产业的新经济增长点,房地产业应该说五中全会给它提供了宽阔的发展方向,落实十一五规划我们房地产业就大有作为,大有发展。 房地产问题: 2006年,上海楼市将从供需两方面进行调控。23日,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庞元表示,今年将围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加强和改善对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控。 庞元表示,今年上海将继续贯彻“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和“鼓励消费、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调控原则。 在供应方面,根据开发商的资金情况,上海市房地局将加强预售管理,积极引导开发商分批有序均衡地上市。 同时,将通过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合理控制配套商品房的上市节奏,进一步控制新建商品住房的上市供应总量和节奏。 在需求方面,继续落实各项措施,并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进一步鼓励市民正常的自住性消费。 住宅建设方面,着力加强住宅发展的前瞻性研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探索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住宅的工程质量和配套质量,降低住宅的资源能源消耗。 去年全年上海总共建成“四高”优秀小区85个;加大了“平改坡”综合改造的力度,共竣工项目60个,面积38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万多户;完成旧住房综合整治1550万平方米;加大了廉租住房工作的力度,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已由上年底的1.35万户增加到1.8万户。 此外,上海计划2006年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90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列入市 *** 实事工程的“平改坡”综合改造40个小区,400万平方米。 总结: 由于社会供求受市场机制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会出现周期性波动是客观存在,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加以调整,熨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波动。有市场机制,就要有宏观调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内容。宏观调控将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宏观调控不存在何时结束的问题。但是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应当而且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运行情况而有所调整。我们自始至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从以上对宏观调控多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是通过对影响价值和价格的诸多因素,即使用价值量、纸币发行量和劳动生产率水平进行调节,来间接调控作为国民经济综合反映的价格的。这些方法都是从价值规律的要求出发的。就市场调节来说,也体现了价值规律的要求和作用。所以,价格问题实质上是承认不承认价值规律的问题;遵守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处理好价格的关键。这个科学结论已为我国实践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