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语文不好的学生党来说,人间失格这部作品我也不敢妄自菲薄进行定义,我只说我看完后的感受,也许有些地方较为偏执和不正确,我希望有人帮我指出来。在读这部小说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这部小说的结构。人间失格分为前言、三个手记和后记。分为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三张照片和手记的来源及去路。第二个故事是主体,叶藏的手记。 我们先从第一个故事说起……【目录位置后记】 后记中作者太宰治帮他孩子们买东西,遇到咖啡店里的老板娘,老板娘将照片和手记给了太宰治希望太宰治以此为材料写出一部小说,就是《人间失格》。 然后,前言就描写了三张叶藏的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十岁左右的叶藏,被众多女孩围着,笑容诡异,令人恶心。这里暗示了叶藏的一生几乎被女人包围着,诡异的笑容表明叶藏在伤害着那些人。 第二张照片是学生时期的叶藏,穿着制服浅薄的笑着,被作者描述为“俊美怪异的青年”。叶藏的笑是轻薄的,暗示叶藏的一生都是在演戏。 第三张照片中的叶藏看起来像是个老人,面无表情,被作者描述为“死相”,这里暗示着叶藏的结局必定不美好。的确,最终叶藏被关进精神病院,成为了一个废人。 三张照片已经奠定了人间失格的基调。 而我们再翻到后记的最后一段,咖啡店的老板娘说:“我们认识的叶藏,又直爽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即使是喝酒……也还是个,像神一样的孩子呢。” 我也好奇,为什么一个堕落的废人怎么会被描述为一个像神一样的孩子?当然,那里有两个同好说是因为老板娘对叶藏的怜悯。但是我却觉得应该还有一点儿,老板娘对于叶藏的评价是神一样的孩子,但是却堕落成废人。 而且,叶藏是自甘堕落的,他讨厌世人的肮脏,却发现自己有世人的肮脏时。像个小孩子一样,极度厌恶,手记中叶藏所画的妖怪就是世人的肮脏,而世人的形象就是掘木,一个贪得无厌,两面三刀的俗人。 当然,在读主体故事前,我们得了解一下作者和社会背景,作者的资料可以在该本书最后一章太宰治简谱可以了解到。太宰治,原名津岛修治,太宰治在青年时期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曾经因为阶级出生而自杀过。当然,我了解他是看了二次元的文豪野犬后就蹦哒过去查资料了。有意思的是,叶藏也进入过共产主义阅读会,跟作者的经历有一定的关系。 《人间失格》诞生于1948年,当时世界第二次大战刚刚结束,日本是法西斯轴心国之一,日本社会十分动荡。【具体怎么动荡去问百度,顺路再复习一下我国的二战历史。】 【主体故事就是叶藏的一生,也就是三个手记的内容在下一章进行浅析,强烈推荐看原文。】
有一种说法:
“世界上并不存在自杀,任何的自杀,都是他杀的另一种形态。”
太宰治一生五次自杀,最终于1948年6月14日与情人投湖自尽。在 遗书上写道:“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及名为《GoodBye》的短篇手稿。
自杀前的一个月,《人间失格》得以最终完成,这本以他自身经历为素材的小说,成了人们一窥太宰治精神世界的门扉。
《人间失格》是部中篇小说,全文约4万余字, 译作中文即是“丧失做人的资格”的意思。
近日根据太宰治生前的资料,想详述一下《人间失格》的故事,感兴趣的大家也可以看原著。
“童年就是一场对人类的求爱”
太宰治出生于富裕的名门望族 , 原名津岛修治,父亲津岛源右卫门是议员,政治地位显赫。
家族中有10个孩子,太宰治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常年体弱多病,卧病在床,小说中的主角,大庭叶藏也同样如此。
无法理解人际之间的交集,自幼不讨喜,却又为了取得家人欢心,而选择尽力搞笑。
他试图用搞笑,来博得其他人的瞩目与关心。
他会佯装将红色毛衣穿在浴衣里面,从众人面前走过;
所有人拍摄正经的合照片时,他露出猴子一般的笑脸;
家人递来食物时,即使不饿也会装出想吃的样子;
无论家人想给他什么,即使不想要,也会迎合对方心意。
受家人责备时,从来不敢顶撞,在人类暴怒的脸上,他感受着如动物一般的凶猛本性。
遭家中佣人们侵犯,更是不敢诉苦,既不相信他人,也害怕带来困扰。
斜阳馆,1905年太宰治家族的居所
叶藏真的害怕与人相处。
从懂事起,他就见识了人们为了迎合父亲,互相欺瞒着生活,私下里却露出厌恶的嘴脸。
他讨厌这样子的人们,也对使用同样方法取悦别人的自己,感到深深厌恶。
“人生的喜剧,总有一丝悲凉的味道”
读中学的时候,叶藏远离了家乡,来到一个临近大海,周围耸立着二十余棵樱花树的地方。山樱会降下花雨,飘降至海岸线,随着浪潮散向大海,再涌回海岸线形成粉红色的海。
叶藏终于能在这里,装出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了。
他如此说着:
“我对人类的恐惧,与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心中激烈地翻涌,但我的演技却日益精进。”
某天,叶藏像往常一样,准备在体操课上博人眼球。
他摆出一副正经的样子,迅速向着单杠奔去,猛力一跃之后,重重地摔在沙地上,当他意料之内的起身拂去尘土,听着众人捧腹大笑时。
一名叫作竹一的同学,戳了他一下,低声说道:“你是故意的。”
他顿时被吓得想要大声惊叫,觉得整个世界烈焰熏天,恨不能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监视竹一,以防他泄漏秘密,或是成为他独一无二的好友,好让他相信自己的搞笑是真有其事,倘若一切不行,就只能祈祷他早日丧命了。
终于在一日雷雨天,叶藏看到了没有伞的竹一。
以借他伞为由,带他去了自己家里以示友好,从而拉近了关系,才得以如释重负。
《人间失格》手稿
“当我明白世上唯一的救星是堀木时,有股可怕的寒意在背上游走。”
由于父亲的安排,叶藏国中没毕业,直接去了东京的高中。
学习美术期间,叶藏认识了堀木正雄。
堀木比叶藏年长6岁,总是问叶藏要钱,然后带着他去抽烟,喝酒,宿娼。
叶藏原本是耻于与他为伍的,只当他是酒肉朋友,和堀木一碰面,两个人就会变成街上两条毛色相同的犬。
无奈叶藏本身不善与人交际,十分害怕 自己和别人在一起时,话题陷入沉默,因此总是害怕与人相处,而堀木的出现,缓和了他的不适。 堀木很懂得玩乐,只要把钱给他,他就会大肆杀价,用少许的钱就可以享受非常丰富的生活,并且热衷于自说自话。
除了他之外,叶藏根本不知道去哪儿,也就常去陪他流连风月场所。
“有些夜晚,我在宛如疯子的娼妓身上,见到了玛利亚的光环”
太宰治与小山初代的合影
太宰治对风月场所的喜欢是众所周知的。
第一任妻子便是结识的艺妓小山初代,有一次自杀,也是因为太宰治为了与她结婚,而遭到家族的除名,卧病在床期间,却发现妻子与其他人有染,才导致他崩溃服用安眠药自杀,后来被发现送去医院,昏迷几天后苏醒。
“女人总能嗅出,我那无法向任何人诉苦的孤独气味。”
叶藏向往风月场所的原因,就是那些只要花了钱,就能安心的睡去的地方,对于他而言实在太有吸引力了。
“我是真心喜欢那模样穷酸的恒子”
“难道我赚钱养你也不行吗?”
“不行”,叶藏回答。
叶藏一直无法独自在出租屋里度日,一日 揣着仅剩的钱, 走进了银座的咖啡酒馆。
坐下后对女服务员说: “我身上只有10元,能喝多少算多少。”
“这您不必担心。” 回答他的,是日后与他一起跳海殉情的恒子。
恒子摆上了许多菜肴,说想陪叶藏喝上几杯,非常照顾他 ,为他买单,带他回了自己的住处,和他讲自己的身世,是丈夫犯了欺诈罪而坐牢的有夫之妇,终日支撑的自己,在叶藏身上嗅到了相同的气味。
恒子说,由她来照顾叶藏吧,叶藏当时的自尊心自然是拒绝了, 但后来有一次看到叶藏真的很穷没有钱了,无心之举的嘲讽,让叶藏觉得奇耻大辱。
"当时的我,未能彻底从富家少爷这个圈圈里跳脱。从那时候起,我才真正下定决心,想一死了之。“
那一夜,他们在镰仓跳海。
恒子死了,叶藏却被救了上来,警察以“协助自杀罪”逮捕了叶藏,因为家族的名声,此事被新闻大肆报道后,父亲非常生气,甚至想断绝关系。
后来父亲极度失望,派了一个外号叫比目鱼的亲戚来照料他,比目鱼并不关心叶藏,会偷偷拿走叶藏哥哥们给他送来的生活费,只独自让叶藏一人生活在二楼。
叶藏走投无路,只好去找堀木。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你吗”
堀木十分厌弃当时贫穷的叶藏。
但由于堀木会向杂志社投稿赚钱, 在一次碰巧的会面中,叶藏认识了杂志社的女编辑静子。
静子带着5岁大的女儿茂子一起生活,静子也同样非常照顾着意志消沉的叶藏。待静子上班之后,叶藏就会和茂子在家里玩,茂子也会叫叶藏爸爸。
叶藏又重新在与人相处的时候,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觉得这就是普通生活的幸福吧。
然而有一天,因为茂子的一句:
“我想要真正的爸爸。”
让叶藏感觉天旋地转,认为这里不是属于他的地方。
“什么是世人?人类的复数吗?现实不过就是与面前之人的博弈而已。”
有一天他回家时,刚拉开门,见到母女在房间内追着一只白兔跑,突然觉得她们实在是显得太幸福了,自己不配待在这里。
叶藏悄悄掩上了门,转身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那只是夕阳照射在你的脸上啊”
叶藏逃离了静子家之后。
向京桥的一家小酒馆的老板娘说了一句:“我跟她分手了。”于是大摇大摆的住进了她的二楼。
叶藏既像店里的客人,也像老板,也像店里的跑腿。 在店里帮忙,每天喝酒,和来的人们聊天,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年。
“那时总有位少女劝我戒酒。”
叶藏一过午后就喝酒的日子里,遇见了卖烟的十七岁少女,好子。
某个寒夜里,醉醺醺的叶藏前往买烟,不慎跌进了水里,被好子救起。
他喜欢这位纯洁无暇的少女,决心要为她戒酒。
“好子,我们结婚吧。”
叶藏觉得这个世界里,怎么会有如此信赖他的人,于是和好子租下了一栋房子。
好子成了他没名分的妻子,他每天画着原本厌恶的裸体漫画,但觉得只要能赚钱和好子一起生活,这不算什么 。
叶藏觉得心中有股隐隐暖意,自己也越来越像正常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好景不长,堀木过来找叶藏借钱。
由于叶藏也囊中羞涩,就拿好子的衣服去典当换钱,用剩下的钱终日和堀木喝酒。
一日,堀木在楼上喝酒有些无聊,想下楼自己找些下酒菜。
见到在楼下的好子被叶藏的漫画社编辑侵犯,只是对叶藏说了句。
“好离谱的蚕豆啊,你快来。”
“我见到了两只动物。” 叶藏被眼前的一幕震住了。
一时间吓得无法动弹,转而逃去了屋顶而没有下楼阻止,自 此之后,叶藏一夜开始白头,白发不住的生长。
好子上楼后,他见到好子,让她什么都不必说,想着她只是容易相信别人吧。
他不敢问这件事,两人之间也渐生嫌隙。
对于叶藏来说,比起好子被人玷污,让他更绝望的是,若好子是因为错信他人,而发生这样的事,他又怎么相信,自己能够与恶毒的世人好好相处呢。
可倘若是好子自愿...而他并不敢这么想。
一年岁末,夜里他喝的烂醉回家,发现好子藏在糖罐中的安眠药,他知道好子想要自杀,于是他自己倒了一杯水,把所有的安眠药都吃了,但他昏死三天三夜,却活了下来。
此后叶藏的身体越来越差,戒酒消愁至吐血,就改为 沉迷于药物。
生理和精神都绝望到想死的叶藏,给父亲写去了一封信求助。
“我在他人的眼中,已经不能称为是正常人了吗”
父亲后来命令比目鱼带着堀木一起前来,还有好子,一起说来带他去治疗。
叶藏看着此时微笑温柔的几人,觉得心中升起了最后的希望,想要变回一个正常人好好生活。
而当他们将他送往医院后,对他说着你就在这里好好休息吧, 他却发现自己被送去了疯人院。
“我一直以为是疗养院。”
这时叶藏觉得,自己在他人眼中,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了,曾经那么信赖他的好子,那个醉酒时说他不过是被夕阳照红了脸的少女,也和他们一起做了这件事。
他最终陷入绝望。
后来父亲去世了,兄长就为叶藏买了一栋茅屋,派了一位年近60岁的女仆照顾他,女仆却依旧会侵犯他,对他施暴。
此时的叶藏,说着和她有时真是像一对吵架的夫妻。
那一年他27岁,已经满头白发了,就在那里最后度过了自己的人生。
《人间失格》的故事讲完了。
关于《人间失格》的阅读体验, 与“自身状态”很有关系, 像年少时期,不解他人的郁郁寡欢,等日后有一天,才懂得那无声的失落感。
人们都希望在故事中汲取某些力量,让我们知晓如何面对生活。事实上,处于“消极心境”下的人们,根本无法处理这些心情。
可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能对抗自己的情绪。
书是独立的人,人们试图理解内容的时候,更像是理解人,而想理解别人,往往也是想理解自己啊。
如果没人翻阅你的心情,那也给别人多一些理解吧,那总算世界又宽容了一点点。
太宰治不只是一昧消极的作者,即使有着:“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最终遗憾,他也曾在《女生徒》中写下:“我好爱这个世界,好想美丽的活下去。”悲观主义者并不是一定觉得世界很糟,反而是能看到世界中的美好,只是对自身与美好一词之间,保留着太过清晰的触感。
虽然我自己认为这是一本好书,但我由衷希望大家觉得此书尽是无聊之事。
关于注释
*本文以《人间失格》(译者:高詹灿)版为基础,不同译文,女性人名有些许差别。
*以上内容源于小说原著,与影视改编内容出入部分,读者自行参考理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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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人们已经将《人间失格》以及“生而为人,我很抱歉”,与太宰治绑定在一起,于是他便自然而然的被贴上了忧郁,自杀者,无法融入外部世界的标签。 也许这些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作家的一生,但同时也将他对于,文学的热爱,对女人们的情爱,以及其他文化的热爱选择性忽略了,所以我想谈谈作家:太宰治,一起研究一下他的多面性。 首先在研究他个人经历的时候要知道,他的童年生活是十分富足的,但似乎并不快乐,从她后面的文章可以大体看出,也许是因为家庭的束缚,也有可能是自身与外部的格格不入,对于他的作品就小而言,是描绘在社会上无法适从的人们,但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整个日本在战后时期的思想近况,究竟是要盲目跟随西方,还是遵从自己以及寻找自我的那种迷失感,这种,迷失叛逆,压抑抑或是毁灭和永不妥协,到了最后,也终将随着那一时代而兴起,并且成为一个流派,永久留存在日本文学史之上。当然,这对年轻时的他来说还太早。 一提起太宰治的其他方面绕不开的是他的女人们,比如说,石原美知子,太田静子,山崎富荣,小山初代。她们只是太宰治有记录的妻子或情人们,生前的追随者以及没有记录的更是不计其数。但与女人们的悲欢离合也代表着他人生轨迹的改变,请容我细细道来。 当15岁的津岛修治与名为小山初代的艺妓练习生相恋,并于1930年前往东京,那时的他们像很多不顾一切相恋的人一样,男子因为爱情被家族除名,而女子为了爱情失去了作为艺妓的前程,并于11月24日成功订婚,但如果事情按照这样发展下去,这可就不是一个文豪的故事了! 11月28日,太宰治与田部木津子于镰仓自杀,此时,女方与太宰治相见三次,便欣然与其殉情,女方死了,男方活着。 在正常人眼里,这件事情无疑是怪异且令人费解的,可此时的人们还不知道那个男人未来会干出的事,就现在而言,他也只是一个受社会所谴责的渣男形象,他只好窝囊的回去与妻子窝囊的生活着。 不行,以后他迎来了一个人的孤独上吊,然后又因为止痛药上瘾,被抓住了精神病院,此时,他的第一个女人绝望了,出轨了他的义弟,他回来之后勃然大怒,与他进行了一次仪式性的失败殉情后,便再不相认。 如果他的情路就此结束该有多好。 随着他在写作上的成就越来越高,他的师傅将石原美知子介绍给了他,从他那时的作品来看,他是想与这位妻子好好生活的,但可惜,名为命运或本性的东西没有饶了他。 他们新婚后的几年,也许生活还算幸福,太宰治甚至为此写了《关于爱与美》来表达那段日子的美好,可一个人的本性是真的不会变的! 在弟弟的搭桥下,他认识的1913年出生的太田静子,但由于他是有妇之夫,自1944年开始,他们便一直维持着柏拉图式的书信往来,在此期间,他成功得到了太田静子的日记,《斜阳》雏形诞生,而在书信往来期间,他又认识了比他小十岁的山崎贵荣(她此时也结婚了),在得到他的日记后,又与山崎贵荣开启了一段抱着必死决心的恋爱,最后,如同大家所知那样在第五次自杀中,他不幸去世,临终时,与山崎贵荣手与手绑在一起,一直没有分离! 如果想要直接的评价太宰治的一生,这很难,但如果以五个女人为线索的话,也许思路会清晰一点。在常人眼中,也许最开始的小山初代会是一个好选择,她是太宰治爱情的开始,也许15岁的他对待爱情还是很天真的,但为何在定居于东京后有如此多的反常现象呢? 是对于平静生活的厌恶吗? 那又为何与石原美知子度过了一段平静时光呢? 我个人认为导致他一生的情路坎坷,以及他作品中颓废消沉的根源,也许是日本民族性的缺陷,那份埋藏于人心深处的“不安心” 日本社会的大部分问题及其对应问题的决策都是基于“不安心”这一事实来考量的,因为对于个人无法安全生活下去而不安心所以要结成部落,因为对思想不一致的不安心所以需要一个统一象征(天皇),甚至因为对周围环境的不安心,他们也可以做出侵华战争这种野兽的行为。 建立在这种“不安心”的基础上,他们的行为大体分成了两派,一派崇尚绝对的强大,用武力来解决不安心的问题,而主角太宰治,很显然是在后者,在这种不安心的情况下,变得柔弱阴沉,文章十分“气弱”(三岛由纪夫评价)在,嘲弄与戏谑之中解开人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面,获得人性解放。 如果太宰作为作家,对于心灵中的不安心感受比其他人更强烈,他在与小山初代生活的不安心,也许来自于对未来没有希望,对自身文学能力的怀疑,亦或是经济压力所导致,他决定自杀了…… 与小山初代的告别,也象征着与常人正常生活的告别,不得不说,随着他情人的数量与自杀次数的增加,他的生活经历越来越丰富,写出了小说越来越精彩了,至于他今后的出轨脱不开关系。 如果说与小山初代决裂是因为对自身的现在与前途的不安心,那么,属于石原的决裂便是在文学上了,在与石原生活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平静甜蜜的文章本不是他真实的心声,他依旧渴望写压抑决裂及其背后的人性解放,于是以后两位的情人相认的一个契机便是偷看她们的日记,《斜阳》就是这时诞生,在他自杀后,依旧有没完成的小说。 我常常在幻想,是不是他打算像以前一样,在死亡的界限徘徊一下,然后继续去写小说,没有想到最后一任情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谈恋爱的…… 也许以女人作为线索解读太宰治也依旧有许多纰漏,也请各位多多补充。 最后,作为压轴的咱们来谈一谈太宰治的艺术吧! 太宰治对艺术的追求,与芥川龙之介是分不开的,他初中时曾经在笔记本上写满了芥川龙之介名字的事迹,已经广为人知了,不得不说,他的确是被芥川龙之介引入文学之路的,而且,偶像的自杀对于年轻的太宰是也有很大的影响,也是他今后自杀频繁的原因之一。 但是一提到艺术,又与他的童年生活和女人们分不开关系的,他童年时所表现出无法与外界相融的忧郁,以及,成年时借鉴女性朋友们的日记,都是他艺术之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助力,同时,在作为日本战后这一舞台上,他所属的新戏作派,更好地重塑了日本这段时期的国民心理,这都是他在文学上的造诣。 关于他在文学上的趣闻,我还想再说两点。第一点是关于芥川赏的获奖问题,当他当时的文章被评委川端康成不看重,于是与其爆发了一场文坛的激战,有意思的一点是,他当时的一句名言“我是这么觉得的,你就是一个大坏蛋,但是在那之后呢,我又忽然觉得你那种对我非常老成的炙热的热烈的,就像涅丽一样的爱情,虽然你一定会摇头,说不是的,不是的,假装非常冷淡的样子但是你对我这种陀思妥耶夫斯基风的非常热烈错落的爱情,让我感觉浑身发烫,不过这件事你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吧!”这只是一个选段,足以感觉到当时太宰治的文笔,以及最后那一句,虽然你是讨厌我的,但我知道其实你内心还是爱我的,对吧?令人印象深刻。 还有就是他的小说《惜别》,(说起来惜别好像是藤野先生送给鲁迅的那一张字条)它不同于他其他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他试图用自己能收到的全部资料,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用纯洁的笔墨去描绘周树人先生,作为一个日本人这令我非常的感动,虽然事后有很多人诟病他很多地方做的不好,但是我觉得一个日本人敢于去,描写一个身在异乡的中国人的心情,即使即使是那份勇气,也是值得称赞的。 其实太宰治就精神而言,他象征着日本战后的整体国民的状态,对中国而言,他也象征了了一部分青春期男男女女迷茫中的样子,但现实中的他注定是忧伤的,孤独的,而且也不自觉的伤害许多女人,但也无法抹去他对文学的贡献,也许时代会出很多的太宰治风格的作品,但真正的太宰治,也早已与那些女郎们埋葬在那个战后日本那一个动荡而又生机的时期吧!
摘要:我国兽医管理体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我国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农业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力度,争取尽早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并提出 “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口号。此文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来浅谈一下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 正文一、前言: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 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艰苦, 待遇较差,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均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其次,由于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多年来大都是“一支针管鸡鸭全打”, 仪器设备还不如管辖区域内的规模化饲养企业的实验室。第三,在改革中由于只看到基层站存在的问题, 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忽视了基层兽医管理机构在公益服务方面的特殊性, 而视同于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简单对基层站所进行撤并了事, 致使大量兽医基础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基层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 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使动物防疫的基础受到动摇。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 三、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以上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兽医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建议做的简要阐述,许多观点也可能尚有不当和值得商榷之处。总之,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希望相关工作者共同努力,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让我国的兽医从软硬件上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1,王道地 主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6-1 2,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3, 任锦芳《猪价上扬,畜牧兽医部门怎么应对?》
面对猪市转熊,岛城中小养殖户的心态有点纠结。“我本来以为10元就是价格底限,没想到还没到底!”即墨某养殖场负责人魏女士介绍,去年开始,因为仔猪、饲料等成本上涨,养猪利润就已经不行了,今年更差。“一般来说标准猪100-120公斤就能卖,基本上卖10元一斤就能赚钱。2019年行情好,养猪人大多赚钱了,一头猪卖2000多元很正常,去年也能赚钱,就扩大了产能,养殖2000头,想等到8月份,价格适合就卖出去。”魏女士说,最近,不少养殖散户开始主动减产,随着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有望上涨。“最近买菜最直观感受,猪肉降价了”“猪肉降价了,一下回到两年前”“猪肉降价了,这周末搞个排骨吃”……近日,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猪肉降价”的感受,国内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每斤为个位数价格的猪肉。14省市每斤价格低至个位数养殖户开心之余,最主要的还是比较关心接下来的猪价走势,具体猪价还能涨多久?又能涨至多少元?什么时候该出栏?才是养殖户关注的重点。
据猪好多数据监测,2022年10月20日猪价达到28.36元/公斤的高点后,后市行情一路下滑,当前猪价已经连续下跌约3个的月的时间,猪粮比价也从9.77:1掉到了如今的4.96:1。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6年中国生猪屠宰市场竞争策略及行业投资潜力预测报告》;三、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的生猪屠宰行业市场集中度明显小于美国等肉类消费大国,主要原因除了私屠滥宰现象严重以外,各猪肉主产区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导致了大量的外地企业很难进入当地市场。本地屠宰场与政府关系较紧密,长期存在 些地方借市场准入之名,搞地方保护的现象较为严重。然而,在非洲猪瘟爆发的新背景下,“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等条例得到新的解释。农业部要求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相邻的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并暂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国家不鼓励生猪运输,并且对于猪肉走私和跨省私运严厉打击。但由于生猪产销地脱节的客观存在,变相刺激生猪屠宰业务区域性集中,加速生猪检疫标准的统一,逐渐实现猪肉远程配送的销售模式。因此我国的防疫措施在客观上有利于国内的猪肉屠宰行业由分散走向集中。农业部将我国生猪养殖与屠宰具体划分为四个片区:重点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适度发展区,分区域发展将使得养猪产能向生猪主产区进一步提升,养猪集约化、产业化、效益化的程度将不断增强。我国未来生猪养殖、屠宰主体区规划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近年来尽管国内不断清退小型生猪屠宰企业,但是生猪屠宰产能依然极度分散。2016年全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为1.12万家,规模以上屠宰企业2907家,同年政策收紧,清理关停小型生猪屠宰场3364个。2019年全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下降至5005家,规模以上屠宰企业仅剩2205 家。从环保的角度来看,屠宰场具有污染大的特点,这也要求区域内屠宰场尽量少,以便治理环境,叠加食品安全方面的考虑,地方政府有足够动力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随着主要屠宰企业如新希望、双汇等逐步完善全国产能布局,未来大企业将更好发挥优势统筹全国的生猪资源,对冲生猪价格区域差异,降低猪价波动对于屠宰收益的冲击。我国屠宰行业主要企业市场份额占有率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四、肉制品产业链完善利好大型屠宰企业另一方面是肉制品企业的完善布局有利于生猪屠宰产品利用率的提高,数据显示包括碎膘、血液等残废料产量占比约为10%左右。例如屠宰过程当中常见的碎肉、碎皮一旦聚集到一定体量,对于食品加工工业而言具有相当的价值。例如碎肉、碎膘等产品常常作为食用肉馅运用在家庭、餐饮与食品加工企业中,生产包子、饺子、火腿肠等加工食品。从而进一步提升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股价提前猪价拐点至少3个季度 上市猪企8月销售量价齐升 券商研报看好猪周期上行阶段的业绩弹性释放
浅析机械化和畜牧业的发展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品量是反映国家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近年来 ,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畜牧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点。而没有实现机械化的畜牧业,就如同一辆没有内燃机的车子,怎能跟得上现代经济发展的步伐。 1. 畜牧业成为农业发展的重点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1.1农业经济的发展形势推动畜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种植业发展越来越多地受到耕地和市场的约束,效益增长乏力,对农民增收拉动力减弱,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找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当前十分突出的问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必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对外开放,农副产品市场将会受到冲击,而畜产品生产由于劳动密集度高,目前还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所以大力发展畜牧业,紧跟国际市场,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 1.2市场对畜牧产品的需求表明畜牧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随着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乡居民的膳食结构中动物性食品正在逐步增加,人们对皮革制品和羽绒制品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虽然我国畜牧产品的产量十分巨大,但人均占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丹麦肉类人均占有量为380kg,我国人均占有量仅为48.2kg;荷兰的禽蛋人均41kg,我国仅为17kg;新西兰奶类的人均占有量达2842.5kg,我国仅为8.7kg。在工业中以畜牧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商品的出口量也在逐年上升,例如皮革及其制品、羽绒极其制品等商品。 1.3国家政策支持畜牧业发展,并指明了发展方向。 2001年国务院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现代化畜牧业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在今后的畜牧业发展中,应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高效型畜牧业,走机械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我国的畜牧业现代化步伐,以更好地适应入世后国际市场对畜牧产品质量严格要求,提高国际竞争力。 2.机械化对推动畜牧业快速发展能发挥重要作用 2.1世界发达国家畜牧机械化水平与发挥的作用。 欧美发达国家的畜牧机械化的迅速发展始于20世纪的50~60年代,至70年代,畜牧机械化的水平已经相当高了。发展的主要畜牧机械化设备包括:草原建设机械化、牧草收获机械化、饲料加工机械化和畜禽饲养机械化,其中饲养机械化包括各类畜禽的喂饲、供水、清粪和粪便处理、畜禽舍及其环境控制,畜禽产品采集和初加工等方面的机械化设施。这些机械的广泛应用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畜牧业的收入。在饲草生产方面,人工草场面积占草场面积的比例较大,一般多在10%以上,有的总面积较小的国家,此比例高达60%。在这些高质高产的人工草场上更能发挥机器的效率,饲草青贮保证牲畜全年的食物供给。在饲料加工方面,欧美的饲料加工厂正向大型和生产过程自动化方向发展。如美国的饲料工业已居十大工业的第九位,劳动生产率为每人每年6000余吨。在饲养机械化方面,饲养场正在向更大规模和专业化发展,机械化饲养已比较普遍,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以美国为例,从30至70年代,畜禽产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如表所示。 表 畜禽产品劳动生产率 种类 猪(工时/100kg肉) 肉鸡(工时/100kg肉) 火鸡(工时/100kg肉) 奶牛(工时/100kg牛奶) 牛肉(工时/100kg肉) 1935-1939年畜禽产品劳动生产率 7.04 18.7 52.1 7.48 9.24 1970-1974年畜禽产品劳动生产率 2.2 0.66 1.76 1.32 3.74 注:资料来源:美国农业统计年鉴,1975。 2.2畜牧机械化对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畜牧业还是以一家一户的中、小型养殖场为主,畜牧机械化可以将农民从养殖业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扩大养殖规模,这样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促使以农民投资为主的家庭养殖上水平,不断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提高了产品的品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设施设备的利用率提高了,减少单位产品的设施设备费用摊销,从而降低生产成本。畜牧业将会进入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 下面我们以挤奶设备为例说明机械化的好处:机器挤奶是机械化奶牛场的一个主要生产环节,如手工来完成,每头牛挤奶一次需12分钟左右,每人每工时只能挤4~5头奶牛,头均年产奶量在5000公斤左右,每天挤奶三次,其劳动量将占总工作量的40%,且不易保证挤奶的卫生质量,机器挤奶每头牛许5~7分钟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如在设计良好的挤奶车间进行,每工时可挤70~80头奶牛,同时还可以保证奶品的卫生质量和奶牛的健康,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奶牛产量。拿单筒式挤奶机说,每台售价2600元,按10头成乳牛计,仅分摊购置费260元。在费用开支方面,每台挤奶机每天三次挤奶耗电共计1.5度,电费支出0.75元。零配件全年开支50元。由于节省人工开支及奶的质量提高,头均增收不下200元,每头牛年增加产奶量以150公斤计,可增加收入225元左右,两项合计增加收入425元。扣除机器折旧费33元及直接费用(电费27元、零配件5元) 后,每头牛年可增加净收入36元。 2.3大力发展畜牧业产品加工设备,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我国的肉类产量居世界第一,但肉类加工业的产值不到630亿元,仅占食品工业产值的8.1%,禽蛋的加工量仅为总产量的1%左右,产值不足10亿元。现代化畜牧业产品加工企业是连接生产和市场的桥梁,千家万户的农民家庭养殖必须依托龙头加工企业,才能更好地进入市场。同时,通过加工还可以有效地促进畜产品的增值,如:出栏禽畜在产区就地屠宰,不仅可以减少饲料消耗,而且可避免因长途运输引起的死亡和掉膘,减少经济损失。生猪的初加工可增值30%~50%,精加工可增值1倍以上;鸡肉的熟食加工产品较生肉分割产品可增值3~5倍或更高。为此,要按照现代化和国际化标准,引进、开发、研制、推广畜牧产后加工设备,为形成养殖、加工、销售环节利益共享的产业化链条打下基础,促进畜牧业生产环节向更加广泛的领域发展,提高畜牧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3.结束语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畜牧机械化的发展空间还很大。我市位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作为老直辖市畜牧养殖发展的比较早,技术上也走在全国的前列,笼养鸡、猪小区化养殖、奶牛的工厂化养殖都在全国闻名,畜牧业多年的发展也培养出大量技术人才,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为我市快速发展畜牧机械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更应该把握这一有利形势积极推动畜牧机械化的发展。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1996.435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1.1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1.2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1.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2.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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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范文篇三:《试论高校依法治国教育现状及提升策略》 一、当下高校法治教育的现实需求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犯罪率有不断上涨的趋势。资料显示,“全国各省市在校大学生犯罪率逐年上升,其中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5.3%,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比2004年又增加了97.1%。”尤其2010年的“药家鑫案”,2013年的“复旦投毒案”,这充分说明了提升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迫切性。 (二)国家当下对公民法治意识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大学生不仅是社会公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推动力,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调查 为更好地了解当下高校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情况,笔者以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十所高校的学生为调查对象,每所学校调查对象为300名。 1.对是否知道国家宪法日日期被选项所占比率(%) 可见,高校学生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关心程度不足,即使文科学生也只有50%的人知道。 2.对了解 法律知识 渠道 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问题为多选,从结果中可看出,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是高校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渠道的首要途径,其次是社会宣传、自身的学习和经历。 3.对法律知识是否足够被选项所占比率(%) 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还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剩下的则基本认为他们的知识已经够用,应当说进行更多的法治教育还是符合多数学生的需要的。 4.对购物时是否会主动索要发票被选项所占比率(%) 这道题体现的是高校学生预防维权的意识。从结果可看到,大学生的预防侵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5.对法律是否信仰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法律但表示并不信仰,没有深刻了解到对法律保持绝对信仰的重要意义。 6.对法治在生活中的作用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高校学生认可法律的重要性,只有少部分学生认为它是一般重要,而认为不重要的更是少之又少,显示了大学生群体对法律重要性有很好的认识,对他们以后的依法治国教育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基础。 7.对大学里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的方式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从结果看来,学生们对大学里的各种法治教育形式都是比较欢迎的,相对来说选择“在思政课中增加相关内容”的人数较少,笔者认为,除老师个人魅力以外,或与思政课的一些客观不足也有关系,笔者也将在下文进行相关讨论。 8.对目前学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活动存在的不足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结果显示了高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所存在的不足。次数少、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无针对性依次是当下高校学生普遍认为的宣传教育中的三大弊端。 9.对你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做法被选项所占比率(%)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在遇到侵权时,都明白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分析 通过对以上问卷调查数据结果的统计,笔者对当下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现状得出以下结论: 1.明白法治的重要性,但对法治建设的关心度不足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建设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问题6),但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却对我国法治建设关注度不够(问题1)。所以可以说,高校学生在思想意识上关注法治,但这种意识在现实实践中却没得到体现。 2.明白用法律武器维权,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足 大多数高校学生知道应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9),但在预防犯罪和证据保留这方面缺少必要的教育(问题4),这一点我们从只有28.0%的大学生会主动索要发票可以盾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而问题3更是表达了高校学生自身对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诉求。 3.相信法律的重要性,但自身对法律的信仰不足 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是保证法治社会建成的重要前提。调查显示,大多数高校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在现实生活中有重要的地位(问题6),可见大学生有着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我们应当看到高校学生对法律的信仰还是有待加强(问题5)。 4.有进一步学习的意愿,但缺乏良好的学习渠道 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有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问题3),而且他们认为学校宣传是帮助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最好途径(问题2),但是调查的另一方面显示学生普遍认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活动还存在许多不足(问题8),如次数少、形式单一、内容宽泛等等。 三、当下高校依法治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刚才高校依法治国教育的现状及其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高校学生依法治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堂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思政课教科书相关内容上的不足 除法学专业外,学生在大学所能学到的法律知识大体来源于思政课,但在该课程的教科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一书中,法律内容所占比例偏小,在整本教材中所占的比例只占不到三分之一,且相关内容绝大部分都采用宏观论述,缺少对实用类法律知识的讲述,现实指导作用不足。 2.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不足 对于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该课程只能由其他专业教师或辅导员担任,这样一来,授课结果必然会打折扣。即使是有法学专业的高校,也几乎不会让该专业的老师去讲课,所以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想在课堂上学到法律知识是很困难的。 (二)课余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课余法治教育活动数量的不足 高校的课余宣传教育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主要存在次数少、时间短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高校对学生课余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没有足够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学生们对当下课余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满、期待它的进一步改进。 2.课余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内容过泛 诚如刚才所说,高校的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之外,课余宣传教育也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过泛、受众面窄等问题。因此,应该增加和丰富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形式,使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内容更具针对性。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关键在于学校教育,而当下高校的法治教育还存在大量不足,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学习需要,因此在还无法有效改善课堂法治教育的前提下,增强高校的课余法治教育宣传,是满足当下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和学生需要的重要方式。 四、高校依法治国教育提升策略 在这里,笔者尝试提出建立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三级体系。 (一)树立依法治国教育培养理念 1.学校层面树立法治宣传教育理念 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涯中最主要、最重要的教育场所,其对大学生的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形成有着最直接、最基础的作用,对大学生今后法治观念的形成有着莫大的影响。高校层面应认识到大学生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急迫性,确立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方针,坚持落实对学生长期的法治教育,把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视为人才培养的一项基本方针。 2.培养学生个人树立法治价值观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受教本体是大学生本人。能否培养出具有法治意识的当代大学生,其根本还是在于大学生本人是否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意义,是否有正确的法治价值观。 学校帮助学生明确国家当下的法治建设成果,明确学习依法治国理念对其今后发展的意义,可在开学时组织班会进行相关教育,在思政课上强化教育,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上进行相关就业法律的学习,在平时通过课余宣传进行补充强化学习。 (二)进行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 1.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 把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提升为对学生的基本培养方针,规定每学期要完成的法治教育工作内容;设立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规章制度 ,将其列入《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把学生的法治意识考核作为入党、评先进、评奖学金的标准之一;每学期开展大学生法治认识调查,找出其认识的薄弱处,有的放矢地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2.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体系化 要长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就必须要形成一个管理队伍,要形成网络,队伍要有职责,分工要有边界,但同时要保证相互配合。在此,笔者提议“学校统领,思政部带头,教务处监督,社团协助”的管理实施机制,通过以思政课为代表的专业课堂进行专业教育,以学生会、普法学会为代表的社团组织进行广泛宣传和补充。 (三)落实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措施 1.增进第一课堂法治教育形式 (1)加强思政课的形式创新。可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感受教学法等教学方式实现师生间的互动。可模拟课堂法庭,使学生了解法庭审判的相关程序;可布置小论文形式的作业,在资料查阅和写作中明白相关知识,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学习。以弥补当下思政教科书法律内容相对偏少及法学专业师资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 (2)加强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在开展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可设立心理咨询办公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举措,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和谐和平的校园环境。 2.加强第二课堂的建设 (1)设立专门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如成立普法学会,专门进行校园普法可在学生会等组织的主导下每月开展普法活动,确保高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 (2)丰富普法形式。在坚持以往的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创新,如专门策划举行有关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活动,比如法治理念讲座、法院参观活动、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表演等;也可以通过参与面向社会的义务维权实践活动来深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还可通过编辑出版法治教育校本教材,通过学校、学院、专业、班级等各个组织层面进行传播、宣传和推广。 (3)利用学校自身的各种资源。如可利用校友资源,请从事相关法律行业的校友回校做宣传讲座;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讲座教育;可联系校外机构进校宣传;可倡导学生进行相关社会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学习。 3.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新媒体能够“构造并呈现给公众一个拟态环境,而这个拟态环境极大地塑造了公众看待世界的方式。”相比起其他宣传方式,媒体具有宣传面广、影响范围大、宣传持续时间长的优点。如何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笔者在此具体提出以下几种措施: (1)利用校园电视广播。对于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相关的电视广播宣传节目,每天特定时间开播,每次可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中某一方面的宣传,这有效地弥补了原先法治宣传教育时间短、次数少、范围小的缺点,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2)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当下开通微博、微信的大学生数量惊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不仅具有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优点,还能很方便地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对了解学生的依法治国理念认识提供了方便。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4.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5.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会计造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问题 ,其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与社会根源。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造假防范与治理论文优秀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企业发展迅猛,需要规划会计信息。当前一些会计从业者追求自身利益,抛弃了原有的职业操守,频频出现企业会计造假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对经济体制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对会计造假形式和危害做出了深刻的阐述,进而分析会计造假的成因和条件,从而得出会计造假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关键词】会计造假 成因 治理
一、会计造假的形式和危害
会计造假行为表现的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逃避税费或者故意牟利,一些会计人员造假是为了将资产转移到自身名下,还有一些则是被授意进行造假活动。为了达到获利目的,会计往往通过对业务程序和会计凭证更改来进行造假。会计程序造假主要是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非法获利,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凭证篡改则是用一些假的发票或者报销凭证来获得私人利益。当私人利益满足以后又会引发更强烈的愿望,导致更为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这种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良性发展的做法非常不可取。
因为会计造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利,因此在个人或者部分组织获利的同时,就会损害集体利益,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这种损失扩大化以后,甚至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导致国家经济发展减速,因此我们应该杜绝此类行为。对会计造假行为细分原因可以分为五大类:第一是影响资本市场运作,导致市场发展不健康,不积极;第二是影响股东和权益人的利益,让一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不当获利;第三会影响经营者的决策,导致经营者不可获知真实数据,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体系;第四导致企业蒙受损失,很多不当收购或者出售,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害[2]。
二、会计造假的成因
(一)会计人员本身缺乏职业操守,自身素质不高
很多会计人员在从业那天起,就经受着各类诱惑,同时社会上的享乐主义、自私主义盛行,每天经手很多钱,但自身收入又有限,自然会对会计人员的人生观产生冲击,因此一些人放弃应有的职业操守,自己或者协同他人伪造会计凭证,为一些人的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甚至自己贪污挪用,使得企业利益受损。
(二)法律监督体制不严格,行业内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在法律方面,虽然我国推出了很多管理会计造假行为的法律法规,但社会发展迅速,造假的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而且有一些造假行为不是第一时间能够被发现和查处,上面缺少有效的监管体系[3]。各部门由于资源有限,无法随时随地监管,同时内部审计部门通常是迫于国家规定建立的,人员素质有限,往往只是个形式,没有发挥实际效能,反而给企业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和拖累。
(三)企业外部利益复杂,外部监管有限
很多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来源于企业想要盲目扩张经营或者迎合地方政府的任务需求。因为好多地方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难免不采用会计造假的行为来掩饰发展力的不足,争取等多的账面利润和国家投入。同时国家对于发票的开具管理不是十分严格,存在很多漏洞,很多地方可以很轻易的开出虚假的发票,使得会计造假行为有机可乘。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与整治方案
(一)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严格把关选拔人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应该严格把关,选拔有素质的人才,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谨记朱�F基给国家会计学院留下的墨宝“不做假账”,加强对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训练,培训其业务知识,只有熟悉业务才能不被利用,自检自查。另外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对于内控一定要严格认真的对待,发现问题及时清查,严格准守规章制度,对会计凭证和流程体系层层把关,相互牵制,反复检查和确认,杜绝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造假行为重罚不怠
因为会计主体责任的模糊,所以一些会计作假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罚,而是接受调查和处分后调离岗位,或者一些指使和强迫会计作假的人很容易就脱罪[4]。虽然会计法中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主体,但是对于指使会计造假的人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需要完善会计法,对会计造假的行为加以重罚,以儆效尤。加重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会规范会计行为,让会计在造假时思考再三,一旦会计进行造假或者协助造假,那么不仅仅要处罚会计,更是要从重处罚要求会计造假的人员,如何把握证据,需要会计从业者的配合,也需要完善监管和查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会计行为。
(三)加强对企业内部利益和外部利益的把控,管理层多下功夫
由于一些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混杂,很多人希望通过会计造假来不正当得利,所以应该优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倡导廉洁从业精神,改进一些企业考核手段,合理的分配职权和利益,考虑不同岗位之间的约束作用,加强对会计业务处理的监控,使得会计造价人员一旦付出行动 ,立即就会得到发现和抑制[5]。同时对发票要严格把控,不仅仅是贴票报销的人员需要对票据负责,审批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防止虚假的发票流入企业内部,要加强监管,控制会计造假行为。
四、结语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规范化其操作,留住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控制,控制好企业外部利益和内部利益,改变以往的财务模式,相互监督和合理分配职权,争取会计账务透明化,防范好会计造假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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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02).
[4]侍冬岳.浅谈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及素质要求[J].办公室业务.2012(07).
[5]朱秋月.谈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有效防治措施研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 会计造假现象已成为普遍的问题,如何防治会计造假,重拾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那么如何控制会计造假现象呢?本文根据上文提出的原因阐述了下列几项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
上市 企业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所谓“釜底抽薪”,要想彻底打击当前会计造假行为,从企业层面来说,首先应该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与收益的配比度,使高收益伴随着更高的成本。
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 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最后提升会计造假的间接成本,我们应该树立会计造假不仅仅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因此加强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的民事 法律监督和加大处罚,就成为我们打击会计造假的必要手段。
二、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法我国相应的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
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 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
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核心,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
三、快转变政府职能
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 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善独立注册 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 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粗超的执业工作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 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一切向“钱”看,已经成为很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宗旨,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
五、强会计人员诚信 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
综上所述,在我国会计造假已成为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的普遍问题,它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许多的学者经过多年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同时国家作出的相应的政策,使我国的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日趋 科学,只要我们内外治理、长期坚持,一定会使我国的会计造假有所控制,为我国上市公司创造更健康的生长环境,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完善。
参考 文献
[1]梁国萍,刘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手法.特区经济.2005(08)
[2]石朋.运用科学发展观原理破解会计信息失真难题.财政监督.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