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0592;国内统一刊号CN53-1095/D;邮发代号:64-52。《法制与社会》由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网、维普资讯等专业数据库全文收录。本刊已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维普资讯等专业网站全文收录。 有正规刊号,可以查到,是省级正规期刊
是省级期刊! 《法制与社会》杂志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国内刊号:CN53-1095/D 国际刊号:ISSN1009-0592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6号司法大楼8楼投稿信箱:
某985全日制法学研究生在读,毕业必须要发一篇二本学院以上的论文,院长已经把这两个期刊拉倒黑名单了,说是在这上面发的文章不作数,,,
不是黑刊。
《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刊于1992年,是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
《法制与社会》呈送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国务院各部委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部门。
杂志影响力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
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制与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社官网-关于我们
是省级期刊! 《法制与社会》杂志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国内刊号:CN53-1095/D 国际刊号:ISSN1009-0592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6号司法大楼8楼投稿信箱:
不是。官媒是指政府控制的媒体,它们的职责是传播政府的政策和观点,为政府宣传和形象构建服务。法制与社会是一个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它的宗旨是发表有关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学术文章,以及有关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它不是政府控制的媒体,也不是政府宣传的工具,它只是一个学术期刊,旨在发表学术论文,促进学术研究。
《法制与社会》是正规的省级刊物,审核复制率不要30%,审核时间是1-2天,评职称比较好用,我去年投稿联系的是丁编辑,她的邮箱是
法学类的合适发,好像原创率要70%以上,要有关键词和摘要。主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制园地、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司法天地、城乡建设、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投稿邮箱 审核时间挺快的。
《法制与社会》(旬刊)杂志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旨在为读者提供丰富的综合信息、法律知识,提供有力的司法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本杂志集政治性、社会性、实备性于一体,可读性较高,一直以来颇受社会各界的欢迎,其发行量现已达到25万余份,且仍呈上升趋势。应各地企、事业单位的要求,我社决定充分发挥《法制与社会》杂志的媒体优势,成立杂志社理事会,在全国的企、事业单位中发展会员,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力的服务。 主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学园地、法治社会、政法论坛、管理视野、创新天地、学术沙龙、理论前沿、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投稿咨询邮箱 (注明本刊投稿)
是国家级的。
是省级期刊! 《法制与社会》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云南省司法厅主管,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0592,国内统一刊号:CN53-1095/D,国内外统一公开发行。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是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全文收录期刊。 投稿信箱
法学类的合适发,好像原创率要70%以上,要有关键词和摘要。主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制园地、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司法天地、城乡建设、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投稿邮箱 审核时间挺快的。
推荐公众号:①法学学术前沿、②法规编辑部、③中国民商法律网、④月旦知识库、⑤麦读、⑥法影斑斓、⑦法学那些事儿。
一、法学学术前沿
如其名,这个公众号主要讲述的就是法学学术的前沿知识和信息。以“林维等: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可靠性的困境与突破”为例子,会推出前沿的学术论文。
更陌生的领域和传统领域的新观点,无论是否涉及该领域,都会增长视野面和知识点。
二、法规编辑部
权威、全面、实用的法律法规总汇,身边的法律词典。会推荐权威法规书目,找书的烦恼⛔。
近期还推出西游漫画民法典系列,结合西游故事与现行民法典法规,用通俗易懂的事例解释繁琐的法条,让更多人理解法条的规定,用更加生动的故事阐述法规。
三、中国民商法律网
民商相关的法律条文整合,前沿案例分享,想要专研民商事专业的法学学生可以关注中国民商法律网,得到更前沿的案例分享。
其旨在倡导公开、公正的学术研究态度,为学术争鸣提供理论平台,推动中国司法实践发展。
四、月旦知识库
优质华文学术资源平台,收录作者直接授权之核心文章,内容涵盖五大学科:法学、教育、经济、管理、医护卫生,一直认为法学是需要涉及其他学科的。
这样才能在实体运用中更加融会贯通。例如最普遍的民商事案件,老师常常建议我们多去了解相关的金融和经济知识,才能做出更好的指导意见与判决。
五、麦读
麦读书单,书写正义之美,该公众号主要是推荐法学著作,增加法学学生的阅读量,比起晦涩难懂的法条以及前沿学术论文,多读一些书更能增加我们的阅读量,打好基础。
以“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为例,会有学者推荐读后感,作者背景介绍,该书的创作背景,推荐理由等,更加细致地给我们推荐一本书,这份心意让我们更有兴趣去阅读。
六、法影斑斓
推广法政新知,分享书情影讯。也是一个推荐书目的公众号,同时也推送司法解释,注重实务。比起书目,更多分享的是司法解释的研讨综述。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例,细致到某一制度,想要了解实务和制度的学生可以关注阅读。
七、法学那些事儿
也是一个增加阅读量的公众号,更加注重趣味性阅读,甚至有点标题党的宣传,不过轻松阅读的同时增加阅读量get√。
“芹菜案”猎奇,“宠物强制实行”贴合日常生活,“晚清的法院组织”遥远无用但是增长见识,还会不时推荐书目,多阅读更快乐。
不是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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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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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0592;国内统一刊号CN53-1095/D;邮发代号:64-52。《法制与社会》由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网、维普资讯等专业数据库全文收录。本刊已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维普资讯等专业网站全文收录。 有正规刊号,可以查到,是省级正规期刊
快别公民与法了,全都人
公民与法2014年3月23日播出的{致命的约会}这个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死者的父亲把死者当时抢救的医院{长治市和平医院}搞上了法庭。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一下,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结答复。
《公民与法》栏目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该栏目隶属于山西广播电视台下属的山西科教频道,是一档开设时间近20年的法制专题节目。
目前,该栏目时长为45分钟,分为两个版块。
第一个版块节目时间长度为15分钟,节目定位为讲述一个与法有关的法律故事。
第二个版块为引进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的《有请当事人》节目。
自设节目追求以人为本的创作理念,以形形色色的人物在法制社会中的曲折命运,心路历程来结构故事,以平民化的视角解读普通百姓的普通生活。
扩展材料:
山西科教频道《公民与法》播出时间(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6日)
12-30 星期日 13:30公民与法
21:00公民与法
12-31 星期一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1 星期二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2 星期三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3星期四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4 星期五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5 星期六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01-06 星期日 13:45公民与法
21:15公民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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