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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失效],具体引用时,应注意:1、依据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2017年7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七条同时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2、同时要注意补丁文件规定。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增值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税收总额约占我国总税收额的60%以上。增值税自实施以来有效地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推动国内经济和外贸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涉税处理时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
1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定义和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流转税。根据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主要以从事产品或劳务销售、加工、服务以及进口的个人或单位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1.2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 ,13% ,11% ,6%等。其中适用11 %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 %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是“营改增”后的新增项。
2我国增值税转型
2.1消费型增值税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结构的主体,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在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在税前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原有增值税率的基础上,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将所有范围内(包括部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抵扣期内引进设备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继续转换至下期。
2.2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①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良传统生产工艺,对其未来发展意义重大。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购置设备方面的税收负担。这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涉及增值税业务处理的问题
3.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进项税额抵扣以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为依据的规定,使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在同一企业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存货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有的则采用价税合一的方式,这就使得企业存货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3.2增值税会计原则缺乏一致性
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规定,目前增值税会计原则尚未达成一致,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进项额抵扣的方式,而工业企业则按照货到扣税原则,付款扣税法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
3.3相关信息的体现不明晰
第一,增值税的确认、填报不明确。第二,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3.4减免税及优惠政策存在矛盾
在我国增值税的实行过程中,实行的`税收优惠办法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但与此同时,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目前,我国推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多为过渡性质和照顾性质的优惠政策,政策导向型不明显,缺乏统一的标准。②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正常功能的发挥,凸显了扣回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下面的例子就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时,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偷逃土地增值税,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作建房的方式,签订虚假协议,将一些自用房产虚报为“按比例分得的自用房产”,以此来享受优惠政策,偷逃土地增值税。
3.5发票及征管方面
①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一些税收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高开低征”虚开增值发票的方式,推销本地产品,大兴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不利于其良性发展。②专用发票的稽核问题。从现状看,专用发票被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问题,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如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
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试点: 1.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实行增值税 2.新增两档低税率:11%、6% 3.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的收入仍归试点地区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增值税链条的完善,有利于增值税收入的大幅增加。中国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过程,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增值税链条不断完善的过程。1994年推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增值税纳税人扣减机器设备等货物所含税额,导致增值税链条的重要一环被断裂,2009年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允许纳税人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增值税链条基本完整,使纳税人所购的服务类等所含税额可以抵扣。从静态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原本属于营业税的收入归入增值税收入,增加了增值税收入。从动态看,由于在最终消费以前的各个环节,税收环环相扣,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促进分工,有助提高经济效率,由此也会带来增值税收入的增长。 2、有利于试点城市或地区获得制度分割收益,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产业集群规模和程度,提高城市和区域竞争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的分工与专业化,同时减轻相关行业消费者的负担,从而进一步刺激需求,以此种方式形成良性循环,故对试点行业是利好政策。试点地区先于其他地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获得制度分割带来的收益,相关企业和人员会向试点地区集聚,其结果是使试点地区相关产业的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增强产业竞争力,从而增强城市与区域竞争力。以上海为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首先选在上海试点,从试点内容看,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这对促进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集群是有利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海城市竞争力。 3、未来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房地产业发展及房价回归理性。对销售不动产以及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改征增值税后,可以消除住房销售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购房者负担,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向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理性发展。同时,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对象是企业,且允许作为购房者的企业可以凭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其销项税额,那么,这必然有利于房屋销售规模的扩大,房地产企业通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降低房价扩大销售,获取收益。 4、未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金融保险业的分工协作,促进金融创新。增值税的主要优点就是促进分工、促进专业化,而中国金融保险业要做大做强,需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协调合作,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提高中国金融保险业的专业化水平。如果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采用3%的征收率,其总体税负大幅下降,因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与房地产业一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其需求方的企业同样可以凭金融保险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其销项税额,结果也是一样,即促进金融保险业的需求上升。 5、消除重复征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下降,各环节企业成本下降,从而有利于降低物价,降低通胀水平。为应对经济萧条,欧美国家、日本等都推行宽松货币政策,实行低利率、扩大货币供应规模,中国面临的通胀压力难以在短时期内消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产业间环环相扣,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消费品的税收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通胀压力。从长远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促进产业间、产业内的分工与合作,有利于从总体上提高经济效率,而经济效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总体物价水平。 6、对政府间收入分配造成影响,并产生倒逼机制,促进地方税制改革,特别是房产税制度改革。除少数行业外,营业税收入基本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收入,增值税收入的25%划归地方,尽管在试点期或过渡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这部分收入仍归地方政府,但从长期看,试点期或过渡期结束后,这部分收入仍会最终归属中央政府。而营业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就要求尽快推行地方税制度改革,创新地方税税制,弥补最终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造成的地方税收入损失。地方税的核心是房产税,地方政府应尽快推动房产税制度改革。 总之,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与完善是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所决定的,它在平衡税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避免发生偷税等发挥重要。并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另外对于促进投资,优化产业结构也将有积极意义。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研讨的论文1400字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这项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必将产生积极的税收经济效应。此项改革的税收经济影响可以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不论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均会刺激经济发展。但是,短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减收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结构减收效应大小、程度也不同;随着政策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又会带来税收收入增长,所以从长期看此项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减收效应会逐渐减弱。当然,分析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转型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作为一个政策冲击,降低了设备购进和使用价格,推动设备需求上升,进而导致设备价格开始上升,供给也随之增加,最后在新的价格体系下形成设备市场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设备需求量,再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的减收效应。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设政策变化仅影响设备供求市场、及此市场内的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其他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国际市场—及这些市场的经济主体决策是不受影响,是静止的。这种假设的优点是简化了分析过程,降低了分析难度和数据要求。缺点是它割裂了整个经济系统,分析过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差距较大。较适合于短期效应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如图1所示,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各个市场及其主体是普遍联系的。在一个政策冲击进入经济系统后,通过价格体系传导改变所有市场主体的决策,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影响、博弈后,各个市场达到新的均衡。比较新老均衡数据计算政策变化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如图2所示,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价格,即资本的使用价格,设备需求者(主要是生产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开始调整其生产决策。生产决策的变化既包括其设备和劳动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产数量和价格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变化首先影响要素市场和要素价格,要素市场逐步进入新的均衡,从而影响要素收入及消费者收入。生产者的商品供给决策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商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另一方面影响商品供给量以及进出口,最终在商品市场上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引起消费、投资、物价、就业、进出口等指标变化,也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同时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减相抵,则可以得出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
图2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示意图
与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较,一般均衡把政策冲击的税收经效应描述的更系统、完整和细致,得出的结论误差更小,比较适合于长期效应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用联立方程组来刻画各个市场、各种主体的行为,以及收入、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物价、税收政策等变量;对数据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个国民经济运程成果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数据。
二、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的若干关键问题
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根据上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在分析其效应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此次增值税转型并没有完全转为消费型。一般来说,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而当前政策仅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设备购置进项税额,仍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进项税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主要对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及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征收。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不同地区影响各异。由于各地区产业结构差异,所受影响也不同。总地来说,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财政让利受益较大大,但也可能税收减收较多;设备器具生产企业较比重大及矿产品生产能力大消费较少的地区税收增收效应较大;在电力价格不变情况下,火电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税收减收较多。
(三)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我国增值税采用发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所有行业”是指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并不包括第一产业和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第三产业纳税人。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购进设备增值
税抵扣凭证仍然不能抵扣。
(六)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政策不会对税收和经济产生影响,应从总体分析转型改革影响的
结论中减除。
三、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的数据需求
总的来说,不论是局部均衡方法,还是一般均衡方法,不同研究者构建的模型各异,方程和变量不同造成数据需求也不同,无法笼统说明,但是基本上都需要设备购置数据[1]。如表1所示,行方向表示设备的生产行业,也就是设备来源;列方向表示设备购进行业,是设备的使用者。表中数据满足所有行合计等于所有列合计的均衡条件。根据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只有当设备来源于增值税行业并被增值税行业企业购买时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即表中有阴影表格单元。
从设备器具的来源方向看。仔细观察投入产出表可以发现,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农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中的部分行业。其中设备器具类固定资产应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和商业。根据此次转型改革的规定,还应剔除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应征消费税的设备器具
从设备器具的购置角度看。由于无法获得每个企业2009年及将来的设备购置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国民统计资料中各个行业以往年度设备购置数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进行合理预测。根据个人经验,国家和多数省级的《统计年鉴》中均有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而且分别列出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的数据。根据《统计年鉴》中主要指标解释内如,可以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设备”与《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器具购置”指标相同。
由于无法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设备购置和小规模纳税人设备购置,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增收率将为3%等因素,在分析计算中可以统一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一些论文题目,供参考。浅析会计信息失真 谈谈资产减值的几个问题 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浅论人力资源会计 论泰罗科学管理理论的基本特点和借鉴意义 论审计风险 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会计职业道德特征和建设途径 审计独立性之我见 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 试论会计国际化 浅论所得税会计 财务总监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研究 如何界定会计信息失真 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新形势下防范与抵御银行会计风险初探 新世纪会计的发展趋势 价值本质规律----价值规律的最新发展 浅析电算化审计 亦谈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信用证为何遭遇冷落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争议——会计职业道德面临 2002年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展望 市场经济发展与会计制度改革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现状及展望 试论会计信息的失真 浅议企业集团税收筹划 我国环境会计若干问题探讨 浅谈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问题及对策 对会计职能的再认识 会计职业道德 做好出纳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全面推进企业会计制度改革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制度与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会计电算化目前的问题及对对策 论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之路 试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森工企业如何实现会计电算化 浅析电算化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论文的结构 会计改革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剖析 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1. 互联网+对会计领域影响思考2. 会计电算化中财务报表的编制步骤3.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事业单位的影响4. 营业税改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5.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分析6.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7.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困境与对策8.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费用化会计核算概论9. 企业各类支出的会计核算10. 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11. 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12. 财务会计发展与环境成本管理13. 会计目标研究14.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15. 企业偿债能力分析15个会计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
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
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
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
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
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
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
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
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
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
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
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
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
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
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
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
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
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
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
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
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
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
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
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
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
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
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
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
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
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
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
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
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
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
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
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
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
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
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
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
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
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
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
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
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
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
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
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
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
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我建议:写“营业税改增值税”方面的内容,这个课题很大,里面去深挖的内容很多。比如对整个税制改革的影响,对经济的影响,等等。1、对纳税人税负的影响;2、对国家税收的影响;3、对征收管理的影响(比如部分营业税是属地征收的,该增值税了怎么征收);4、对经济的影响(比如改征增值税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等)5、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上面的你随便写一个方面,都可以是一篇完整的论文。
论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内容摘要: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途径。然而,目前我国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立法层次不高、优惠方式欠科学、优惠力度偏小、功能缺陷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必须从税收政策体系着手,规范自主创新税收立法,完善所得税制,建立鼓励风险投资、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关键词: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自主创新的内涵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研究与开发,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它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模仿创新。原始创新是指通过完全自主的研究与开发,创造出从未有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集成创新是指通过对已有的技术的集成(组合),创造出一种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模仿创新是指在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新,创造出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技术创新成功的标志是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实现。 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更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三种不同类型的技术创新形式,适宜于具有不同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的创新主体。一般地说,与技术基础与目标技术的差距愈大,实现原始创新的难度愈大,所需要投入资金愈大,而获得引进技术相对容易(因技术输出阻力小),进而实现模仿创新的可能性愈大,资金投入量也较小。因此,对科技政策的制定者来说,必须对其所辖地区总体技术水平有一个准确把握,明确创新激励导向,以制定合理的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合理选择技术创新策略。企业技术创新策略的选择必须符合企业实际。技术创新通常有率先型策略、追随型策略、吸纳型策略、合作型策略、创新孵化型策略、能力移植型策略、产业协作型策略等。以上不同类型的策略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模仿创新三种自主创新类型的适用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 重视技术扩散的效用。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企业的技术进步绝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的关联就是技术扩散。社会总体技术进步必须依靠技术扩散。技术扩散是技术的传播过程,是创新技术采用者通过各种途径从扩散源处获得创新技术,同时获得技术能量补充,然后通过消化吸收进而再创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有创新技术的采用都会获得技术进步,技术扩散面愈广,社会总体技术进步程度愈高。因此,技术扩散必定促使社会总体技术进步。 加强对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的必要性 税收政策是指税收主权国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或经济目的,通过制定倾斜性的税收政策法规来豁免或减少经济行为或经济结果的税收负担措施。 当前,世界呈多极化发展的新格局,世界各国都不断谋求在高技术、尤其在高端产业方面的领先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这些国家带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而运用税收经济杠杆调整产业,促进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谋求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已成为各国共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国“十一五”以及更长时间内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刚刚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至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到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税收政策功能作用深刻的认识,预示着税收政策将在更多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科学地设计政策措施、实施范围和实施步骤,使政策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我国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现状及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自主创新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对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特别是外资和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纵观整体税制结构和我国自主创新税收政策,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制订的立法层次不高 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在各种税的税法、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都不是很多,且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更多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变化以通知、规定等形式下达的,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况且,这种通知、规定由于不能广泛、有效的进行宣传,而有些税收政策的条款规定过于简单,弹性甚大,给税收政策的操作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效用的发挥。 (二)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方式欠科学 1.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单一。目前,我国激励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采用税收直接减免,优惠方式单一。税收直接减免固然有操作简便,易为纳税双方把握等优点,但它属于短期行为,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缺乏有效持续的激励。况且,税收直接减免作为一种投资后的鼓励,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效用不显著,且容易引发税收流失。 2.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偏小,且有失公平。尤其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方面支持力度不够。例如,我国为了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对盈利的工业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在税前扣除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我们认为,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增长幅度是必要的,也符合多数国家的做法。然而,这种优惠只限于盈利在一定规模的企业,大大缩小了优惠范围,对于非盈利企业或盈利但研究开发费用的增长未比上年超过10%的企业,显然是有失公平,容易引发人们误解为税收歧视,并可能会导致其陷入“亏损—不能得到税收优惠—缺乏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亏损加剧”的恶性循环。 3.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对象针对性不强。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是以企业为主而不是以具体的项目为对象。这种税收优惠规定使得一些企业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了税收优惠待遇,造成税收优惠泛滥,而且使得一些经济主体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项目或行为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造成税收优惠政策缺位,最终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 (三)现行增值税制中的税额抵扣不彻底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高新技术产业比一般加工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高,其无形资产和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占高新技术产品成本的绝大部份,但这些投入,以及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这就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负担偏重。显然,这种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适时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妨碍企业技术装备进步。更重要的是,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重复征税。况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时,不能实行彻底退税,从而削弱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挫伤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四)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功能缺陷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都实行33%的比例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3%),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条款多,实际执行差异甚大,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不尽公平合理。例如,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新办内资高科技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只能二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事实上,许多高科技企业是难以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因为高科技项目从研究开发、批量生产,到开辟市场,其周期一般较长,大多要超过二年。另一方面,我国执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功能缺陷。具体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尽相同,其弊病越来越为明显。在区内有些企业,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也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某些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却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五)需要税收政策扶持的领域存在着政策真空 1.税收政策设计没有考虑到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风险。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然而,在税收政策设计上却忽略了其风险性。事实上,高新技术产业在自主创新中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开发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等,而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只是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所带来的利润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企业用于科研开发的投资以及开发过程中可能的失败,在税收政策上没有给予更多的考虑。 2.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缺位,高技术开发资金投入不足,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我国的投资规模是有所减缓,但总量还是在不断的加大。相对来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明显不足,自我发展资金积累能力低,在技术密集程度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巨大差距。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OECD成员因高技术产业研发投资强度超过20%,而2001年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仅为5.1%,各个领域均比发达国家落后很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2002年我国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投入研发资金约为137亿元(16.5亿美元),不及一家跨国公司。 运用税收政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议 在国家刚刚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年至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到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税收政策功能作用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预示着税收政策将在更多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科学地设计政策措施,实施范围和实施步骤,使政策切实可行,并落在实处。 (一)加快税收法制建设 我国现行的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通过对一些税收法规的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形成的,散见于各类税收单行法规或税收文件之中,且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长期稳定性。为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国家应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法》,从总体上考虑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财税政策,制定专门的《财政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法规》、《税收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法规》。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和判定予以鼓励的自主创新及产业标准;明确财税优惠政策的目标和具体受益对象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方式;加强对自主创新税收优惠的管理与分析评估。 (二)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从事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不应按所有制性质,也不应按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优惠标准。即不论内外资企业,也不论企业是否有盈利,对符合自主创新企业条件的研究与开发,在初始年度都实行据实税前列支。 2.加大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的税收优惠。为了激励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可以考虑按近几年来的平均数计算增长基数,从激励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持续增长的目的出发,只要近5年的平均投入比为每年增长10%以上,均可按150%的比例扣除,当年不能全部扣除的余额结转下年抵扣,办法可参照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做法。 3.实行加速折旧办法。明确规定用于自主创新活动的新设备、新工具可以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办法;还可考虑对技术先进的环保设备、国产软件的购置和风险资本的投资实行“期初扣除”的折旧方式,允许在投资当年能扣除50%-100%,以利于提高投资回收速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形式。 4.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体系。为了与世贸组织规划相适应,需注意实现税收优惠范围内特定高新技术产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变,从支持产品向支持竞争前技术研究转变,使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重,改变过去以区域为标准确定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范围的做法。 (三)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增值税转型 我国已在东北地区试行增值税转型并取得一定成就与经验,可以考虑在高新技术产业试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即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中,可对购进固定资产支出额进行抵扣,也可充分考虑高新技术研究投入巨大而原材料消耗少的行业特点,同时允许抵扣外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设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加入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企业研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开发的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创汇且对本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可依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先征后退”的照顾。 (四)建立规避投资风险的税收政策体系 高风险是制约企业扩大自主创新投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认为,应在税收法规中制订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并允许费用列支。即允许企业特别是有科技发展前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以弥补科技开发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规定科技开发准备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和技术培训等,对逾期不用或挪作他用的,应补缴税款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2.制订有关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风险投资公司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对其实行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对法人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利润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居民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获得的利润若再用于高新技术投资的,不论其经济性质和所有制形式,都退还其用于投资部分利润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五)健全税收优惠体制 众所周知,市场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说到底也是人才与技术的竞争。因此,税收政策应推动包括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员工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的发展,制定鼓励民间办学、社会捐资办学的税收政策,对社会各界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准许不受最高捐赠限额的限制。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的税收政策。同时,税收优惠政策适度向个人倾斜,进一步修订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基础扣除方面,充分考虑现代家庭对教育的投入因素,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等,鼓励个人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和多种途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六)依靠关税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运用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己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的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国内制造业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差距,利用进口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环境保护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领域中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对国家鼓励产业的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的投资;鼓励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将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并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崔文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投资风险.财经问题研究,2004 2.王国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发展思路.中国科技论坛,2005
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椒江区审计局课题组内容摘要: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中小企业面临困境。主要表现在:市场需求不足,出口形势严峻;宏观经济波动剧烈,企业经营难以适从;灵活用工受限制,劳动成本大幅上升;四大银行偏好“龙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建企业服务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企业则要树立信心,炼好“内功”。 关键词:金融危机 中小企业 影响 对策 一、提出问题的背景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逐步演变为金融危机,并向全球实体经济蔓延,世界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国内经济运行困难明显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不断加剧。我区作为浙江省东南沿海的“制造业重点区”,受2008年10月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据统计部门资料反映,2009年2月全区482家规模上工业企业中,工业总产值低于上年同期40%的企业有68家,占14.1%,其中:已停产企业10家。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以及访谈等多种方式,向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发放调查问卷58份,其中工业27家、非工业5家调查企业填报了2007年至2009年2月期间有关生产经营数据。 二、对问题的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及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金融危机对我区中小企业的各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需求明显不足,出口形势依然严峻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市场需求明显不足。问卷调查表明,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存在多种突出困难,其中占首位是订单减少。58家企业中签订内贸订单的企业39家,2009年1-2月与上年同期相比订单增加的3家占7.7%,持平的17家占43%,减少的19家占49%;签订外贸订单的企业36家,订单增加的2家占5.5%,持平的14家占39%,减少的20家占55.5%。32家调查企业统计显示, 2008年外贸订单总额211674万元,为2007年的93%,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尤其是10月份开始同比下降了30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2月份有所回升,但同比仍下降19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缝纫设备行业影响最大,2008年同比下降了39个百分点,目前还在继续下降,2009年2月比上年同期下降69个百分点。 出口额明显下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区及台州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8年外贸出口交货值111.2亿元,比2007年减少15.3亿元,减幅为12.1%。区外经贸局数据反映,2008年度我区(不含开发区)出口额10.99亿美元,月平均额为9158万美元,比上年增13%,但增速减低,尤其是2008年10月开始,出现大幅度下降,第四季度各月出口额明显低于年平均数,其中10月份出口8175万美元,11月份6570万美元,12月份6964万美元,2009年1月份9453万美元,2月份3544万美元。影响较大的是缝纫机等专用设备及节日灯等,2008年缝制设备同比下降22%,节日灯下降24%。调查企业数据反映,2008年产品出口额305478万元,比2007年的287994万元增加17484万元,但2008年第四季度出口5750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4335万元减少16835万元,减幅为22.6%。库存剧增。32家调查企业2007年底、2008年底期末存货分别为107021万元、155551万元,2008年底比2007年底增48530万元,增长率为45.3%。 (二)宏观经济波动剧烈,企业经营难以适从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我区中小企业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市场经济规律掌握不够,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因此,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相应的宏观调控双重影响下,面对国际、国内出现的剧烈波动的市场环境,显得难以适从。 一是原材料价格大起大落。受国际市场原油及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影响,2008年上半年,石油产品、煤炭、钢铁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一路攀升,但下半年尤其是进入8月份以来,原材料价格急转直下,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超出了企业正常经营下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范围,导致企业库存原料大幅贬值和产品价格、销售收入下降。 二是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货币升值幅度大且波动剧烈。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升值均在6%以上,尤其3至9月的升值均在9%以上;人民币对欧元虽然在2008年7月前处于贬值,但波动幅度大,从6月的贬值5.83个百分点到10月的升值19.08个百分点,四个月波动近25个百分点;人民币对英镑升值从2008年11月起都在30个百分点以上。企业普遍感到出口利润空间减少,致使出口萎缩。 三是出口退税率大幅下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大幅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大部分商品的退税率下调了4个百分点以上,如缝纫机产品出口退税率从13%降为9%,降幅达30%以上,而这些出口商品目前仍属中低档劳动密集型,科技附加值较低,很多企业通过打价格战与国外同类企业竞争,最终导致企业销量不断增加,利润却不断下降,大幅降低出品商品退税率后企业难以消化利润压力,也失去了竞争优势。2008年10月起,国家虽然陆续出台了多个提高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规定并实施,目前我区主要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已与2007年7月1日前相当,但政策实施后的效果,仍需一段时间后才可以显现出来。 四是从紧的货币政策。2008年10月份以前国家紧缩银根,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在2007年14.5%的基础上经四次上调至17.5%,一年期贷款利率在2007年连续六次上调基准利率后的年7.47%基础上高位运行。中小企业受金融机构紧缩银根的影响首当其冲,融资难且成本高的问题突出。 (三)灵活用工受到限制,劳动成本大幅上升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政府在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措施的同时,要求中小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尽量保开工、稳就业、少减员。企业在目前生产经营萎缩、资金回笼困难、利润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市场萎缩用工减少与少减员稳就业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调查中了解到,按照2008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最低工资制度等有关规定,企业用工成本已处于高位运行,特别是一些连续生产的企业日常用工排班受到制约,节假日在岗工人薪酬支出是原来的数倍。金融危机的到来,导致这一矛盾更加突出,不少中小企业只得采取“养工人、压库存、垫资金”,勉强经营渡难关,有些经营者感到企业已经难以支撑下去。 企业用工减幅不大。统计数据反映,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8年底劳动用工人数为80964人,比2007年底减少856人,减幅为1.05%。调查企业数据反映,2009年2月底劳动就业人数14827人,比2008年底的15317人减少490人,减幅为3.2%;比2007年底的16448人减少1621人,减幅为9.8%。 用工成本不断上升。32家调查企业在免缴一个月社会保险费后,2008年、2008年第四季度的人均劳动用工成本仍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9.9%、10.24%。其中工资津补贴比上年同期增加11.5%、15.2%,社会保险费也有较大幅度增加。《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有了较好的保障,但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据了解,实行《劳动合同法》后,缴纳五项社保及加班费等使用工成本大约增加了20-30%,对企业冲击较大,尤其是我区大部分中小企业是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受用工成本影响更大,大幅度提高的用工成本使得企业难以承受。 (四)四大银行偏好“龙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采取了适度从宽的金融政策,贷款规模虽然有所扩大,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可抵押资产不多、财务透明度不够、资信程度不高等自身因素,以及银行机构控制风险的考虑,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规模偏小企业的贷款仍然较少。 32家调查企业2008年底融资余额195327万元,其中:四大国有银行贷款149612万元,占76.6%,国有银行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份额中占据主导地位。但国有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几家“龙头”大企业,6家亿元以上企业贷款余额为125631万元,占83.97%,每家平均在20900万元以上,其余16家企业从国有银行仅取得贷款23981万元,每家平均为1499万元,另有10家企业在国有银行无贷款。从上述两类企业吸纳社会劳动就业人员、实现利润、上交税收等社会贡献方面看,也与取得的贷款不相对称,6家企业的劳动就业人数仅占调查企业的43.2%,利润总额占53.1%,税收占64.4%。座谈时部分中小企业反映:银行往往是锦上添花,很少雪中送炭,有时甚至雨中收伞,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五)产业层次普遍不高,企业转型困难重重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制造业起步较晚,企业规模小、档次低,产业层次普遍不高。根据统计数据反映,按行业划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业、塑料制品业等四大行业占规模上工业企业比例2007年为40.5%,2008年为39.9%,2009年2月为39.8%,这些行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不高。2008年底,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级29家,市级23家(按不重复口径计算),合计63家,占规模上工业企业的14%,占中小工业企业的0.57%。 企业从业人员高学历、高职称比例低。据经贸部门报表反映,2008年乡镇企业职工总人数为15931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11384人占7%,中专及技校学历25979人占16%,其余121953人占77%均为无专业学历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者更为稀少,全部职工中取得高、中、初级职称者合计只占4.8%,其余的95.2%均无职称。低素质的劳动力和经营者结构,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导致产品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主动应对能力低下,转型升级困难。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政府应加强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也应自主创新,积极应对危机。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 (一)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我区中小企业正处于一个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政府应通过政策扶持,努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和扶持方式应从传统的支持具体企业和项目为主向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转变;整合现有的科技、技改、贴息等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担保机构奖励和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加大出口扶持力度,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商品出口,涉外部门要积极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指导和各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努力推动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三是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工业用地出让时要给中小企业的发展留些空间,对零用地技改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租用闲置厂房、仓库和场地,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收费行为,清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文件,特别是要修订对中小企业有歧视性的注册登记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管理,杜绝以罚代管的简单管理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二)政府应创建企业服务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重视创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牵线搭桥,帮助中小企业引进项目和技术,分行业建立研发基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及时搜集国际国内的市场信息,编制主要贸易国家的风险预警报告和行业发展的趋势预测报告,引导企业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决策。三是建立人才培养平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制订人才培养计划,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开展上岗、在岗提高和专业技术职称等不同类型的培训,杜绝为了应付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效培训。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银监部门组建三位合一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化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供企业贷款资信依据,发挥信用信息效能。五是完善和加强行业协会平台,建立一支真正有权威性、公信力、严格约束力的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规则、杜绝恶性竞争、协调内部矛盾、沟通各方关系等方面的作用。 (三)政府应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各级政府要在发挥国有银行融资主渠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地方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促进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二是重视政府起主导作用的担保机构的建设,加强对民营担保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担保市场。筹建再担保机构,努力控制担保风险。财政每年可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担保风险补偿金,促进和引导担保市场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金融机构要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中小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流程,增加贷款品种。对企业的贷款审查要考虑中小企业成长性和财务核算的不完善性,准确全面评估中小企业资信。五是银监部门要牵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帮助解决贷款困难,避免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而不顾实际地抽贷。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承兑汇票和应付规模考核的期末放贷等现象的发生,使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企业要树立信心,炼好“内功”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区中小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究其原因,既有来自外部的因素,同时也有企业自身产业结构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企业应炼好“内功”,渡过难关,实现新的发展。一是重视技改投入、加快自主创新,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条件的企业要努力创建自己的产品研发机构,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也应加强厂校、产研联合,搞好借脑开发,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产品档次和品牌影响力,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和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市场调研,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强对国内市场的培育,巩固和开拓国外市场,实现两个市场互补发展。建立和完善点、面结合的销售网络,提高产品的市场覆盖率。根据国家产业规划,确定本企业发展的方向,制定好中期、长期发展计划,以新的眼光重新审视和思考企业定位、企业战略。三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推动企业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一线工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坚持诚信经营,加强信用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节能降耗增效活动,使企业发展有强大的后劲,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初探摘要: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两类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在测算方法上,项目建成后,无论管理模式如何设置,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在项目测算中得到完全体现;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在测算结果上,增值税转型后,无论是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都将有所提高。关键词:增值税 转型 石化 建设项目 经济效益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废止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基于当时的经济环境,我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弊端日益显现,增值税转型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由此我国增值税转型正式由探讨阶段步入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增值税转型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必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和结果也必将随之发生变化。1 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按扣税范围划分,增值税有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全部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就一次全部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具有明显提前补偿的性质,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中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对这部分价值还存在重复征税,所以生产型增值税属于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属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按下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就是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从目前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 ①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 ②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 ③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2 分析的前提假设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主要通过三项因素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在分析各因素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时,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两个方面。为便于分析,特作如下假设: (1)关于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假设。 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做两种假设: ①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新建企业模式)。 ②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企业下属的一个车间(以下简称企业车间模式)。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假设。 项目当期销项税额首先抵扣项目当期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然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果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余额,那么将该余额称做一次不能抵扣余额。除探讨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外,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从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因此而给项目所属企业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 (3)对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的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 (4)关于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为项目的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 (5)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增值税基本税率仍为现行的17%。 (6)假设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 (7)安装费、建筑工程费为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收入。 (8)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 目前,在进行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固定资产折旧均包含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如果固定资产折旧依然包含增值税,那么在测算项目利润指标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就进行了两次扣除。项目经济效益出现了重复计算。因此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3 实例分析 某企业拟于某市化工园区建设200 kt/a苯酚/丙酮项目(以下简称苯酚/丙酮项目)。该项目是大型乙烯合资项目的配套项目,系中方独资。该项目所需原料外购,其中:苯拟于国内外市场采购、丙烯由乙烯项目提供。该项目所需燃料动力由化工园区有偿提供。该项目70%的产品目标市场基本落实。项目建设期3年,生产期15年,生产负荷按第一年80%、自第二年起100%安排。 根据原国家计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69 180万元,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119 026万元,生产期内年均税后利润为16 231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7.65%。 在进行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该项目以含税价格测算项目经济效益(下同)。这是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通常做法。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就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3.1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扣除。以这种抵扣方式,在不同管理模式下,并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对于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时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可以完全反映,有时则不能完全反映。 (1)不同管理模式下,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同一项目经济效益有差异 苯酚/丙酮项目相对独立,它既可设置成新建企业模式,也可设置成企业车间模式。增值税转型后,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不同。为此对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对比。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1。表1 不同管理模式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新建企业模式 企业车间模式 差额1 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增值税 3.1 生产期第一年增值税 0 0 03.1.1 生产期第一年销项税 14 023 14 023 3.1.2 生产期第一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8 954 8 954 3.2 生产期第二年增值税 5 584 6 335 7513.2.1 生产期第二年销项税 17 528 17 528 3.2.2 生产期第二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11 193 11 193 3.3 自生产期第三年起增值税 6 335 6 335 03.4 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 5 820 5 820 03.5 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751 0 -7514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80 16 642 -385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07 27.95 -0.12 由表1可知,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当管理模式为新建企业模式时,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继续抵扣;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如果完全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测算,那么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而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这样,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全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项目经济效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因此,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两种管理模式经济效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即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 石化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较高。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靠石化建设项目自身,有时难以一次性完成。目前,国内大部分石化建设项目系企业车间模式。在企业车间模式下,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经常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对企业来讲,这相当于一种提前补偿。这种提前补偿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有利于加速企业设备更新。因此从企业整体角度讲,这种提前补偿是有益的。但是,从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角度看,这样测算的经济效益不能反映项目全貌。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技术处理的探讨 增值税转型后,完全根据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实际情况,按企业车间模式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就不能反映项目的真实效益。其焦点是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式。没有项目建设,企业就没有这笔盈利,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理应作为项目同期盈利的一部分。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进行技术处理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就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① 测算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② 预测企业各年度增值税额。 ③ 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作为项目利润增加项。 目前,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按下式测算: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2) 一般石化建设项目不计算营业外净支出。 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后,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可由公式(2)调整为下式: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3) ④ 将项目投产后项目和企业各年可以扣减的项目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直至抵扣完毕。同时,将相应附加一并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 ⑤ 在损益表中,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各年份合计,必须等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及附加。 按上述步骤处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虽然实际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但由公式(3),却能虚拟体现在项目同期利润中,使项目为企业带来的同期利润不被低估,保证了项目盈利指标的准确性。 总之,增值税转型后,应根据拟议中的管理模式测算项目的经济效益。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 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因此,在损益表的投产年,可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751万元一次性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其附加也一并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这样,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既是项目利润总额的一部分,也是冲抵企业同期销项税额的一部分。项目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体现。3.2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起始时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抵扣的起始时间自然对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对此税务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即购即抵。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即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即购即抵方案)。这对企业比较有利。但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少。对此持反对意见者主要依据以下两点:国家财政有压力、税务征管有难度。 (2) 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 目前,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多。按此观点,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以下简称投产后抵扣方案)。 两种不同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对比见表2。表2 不同抵扣起始时间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即购即抵 投产后抵扣 差额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计算期累计税后利润 250 283 250 215 68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71 28.10 0.61 由表2可知,即购即抵方案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在项目计算期(生产期+建设期)内,两方案静态指标基本相同。但是,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即购即抵方案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0.61个百分点。 从目前税务界主流观点看,实施即购即抵方案有一定难度,增值税转型时,可能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建议采用投产后抵扣方案。3.3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时是否扩大征税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一个热点。为此,本文根据石化行业投资费用项目划分,结合税务界对增值税转型时纳税范围的探讨,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分析探讨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3.3.1 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分析 (1)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石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组成。固定资产由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组成。工程费用由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组成。 设备购置费由设备的出厂价、设备运杂费组成。 主要材料费由主要材料的出厂价、材料运杂费及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安装费由除主要材料费外的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及特定条件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设备、主要材料的出厂价均为含税价。 (2)对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如下:固定资产是指:①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② 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根据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石化建设项目中,设备和主要材料应属固定资产,其所含增值税,应计入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此,各界均无异议。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将来可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根据税务界的探讨,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这样,增值税转型后,建筑工程费、安装费将来就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预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目前,石化建设项目暂不计取价差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系指在可行性研究及其投资估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不可预见费计算公式如下式: 不可预见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不可预见费费率……(4) 由公式(4),无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均计取不可预见费。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也就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在递延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绝大部分目前不属增值税征收范围。为此,在案例分析时,暂不将上述两项投资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其中一部分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另一部分目前正在探讨中,将来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结合苯酚/丙酮项目就这两部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3.3.2 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设备和主要材料。设备购置费和主要材料费已包含增值税。在石化建设项目投资中,设备和主要材料费一般比重较大。增值税转型后,设备和主要材料费及相应预备费的进项税额必然对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 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同类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3。表3 不同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按生产型增值税测算 按消费型增值税测算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180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累计利润总额 363 390 371 925 8 535其中: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折旧下降额 3 870 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增值税下降额 4 395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7.65 28.32 0.67 由表3不难看出,增值税转型后,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苯酚/丙酮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项目生产期内累计增加利润总额8535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提高0.67个百分点。利润增加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后,项目折旧额不含增值税,项目折旧额下降。 (2)增值税转型后,项目应纳流转税及附加下降。 因此,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3.3.3 将来可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下面通过案例分析,就建筑业和安装业分别和同时缴纳增值税三种情况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1)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4。表4 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965 785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34 21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15 -0.17由表4,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后,从静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上升;从动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营业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为17%,按此税率调整建筑工程费,并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建筑工程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2)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安装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5。表5 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683 503其中: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59 46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27 -0.05 从表5中可以看出,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后,按相应税率调整安装费,取消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及附加,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安装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3)建筑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安装业目前均缴纳营业税,同时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6。表6 建筑安装业同时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1 总投资 69 180 70 466 1 286 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 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81 684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10 -0.22 建筑业、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同两行业分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情况相似,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按目前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4 结论 经分析发现,增值税转型后,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无论是测算方法,还是测算结果都将发生变化。 从测算方法看,主要体现在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起始时间两个方面。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并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项目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 从测算结果看,主要体现在征税范围上。增值税转型后,如果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 总之,增值税转型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探讨其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产品的市场定位,有利于石化行业向政府提出趋利避害的建议。参 考 文 献1 陆炜、扬震.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2 张维华.增值税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A Tentative Discussion on Effect of VAT Transition on Measure of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hi Gang(SINOPEC Inquiring Company, Beijing ,100029)AbstractVAT Transition refers to transiting VAT from the current producing type into consuming typ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types lies in whether permitting the sales tax to offset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VAT transition is due to exert significant effect on the measuring methods and results of economic benefits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measuring method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 project, the economic benefit brought by VAT transition should be fully reflected in the measure of items no matter how the management mode is set. The starting time of offsetting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is the year when the project is put into production. In the measuring result, after VAT transition,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due to increase no matter whether enlarging the VAT collecting range.Keywords: VAT, transitio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construction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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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纳税人方面进行筹划。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纳税人在纳税前可以先确定采用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对自己有利的增值税纳税人。2.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增值税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活增值税的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纳税人纳税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增值税代购行为的筹划。代购行为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如果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是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是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而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有代购业务的,应该尽量满足这三个条件,从而按照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纳税。3.增值税代销行为的筹划。代销行为主要有进销差价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两种,前者征收增值税,后者则征收营业税。当差价率(差价率=(售价-进价)/售价)大于29.41%时,按照手续费式代销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较轻;当差价率小于29.41%时,按照差价式代销税负较轻。4.商业零售企业向供货方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向供货方收费时,可以在预计销售额的基础上事先以进场费、上架费等名义收取大部分费用,等到一个销售周期结束后,再按照销售额或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剩余的小部分费用,这样大部分收费只缴纳5%的营业税,少部分缴纳17%的增值税。5.让利促销的税收筹划。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打折销售、赠送实物、返还现金三种。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打折销售促销最为划算;赠送实物次之,返还现金最不划算。6.运费的税收筹划。企业下设车队如果主要运输本企业的销售货物,可以将该车队独立出去,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这样运费收入由缴纳增值税变为缴纳营业税,达到节税的效果。
论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内容摘要: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途径。然而,目前我国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立法层次不高、优惠方式欠科学、优惠力度偏小、功能缺陷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必须从税收政策体系着手,规范自主创新税收立法,完善所得税制,建立鼓励风险投资、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关键词: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自主创新的内涵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研究与开发,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它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模仿创新。原始创新是指通过完全自主的研究与开发,创造出从未有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集成创新是指通过对已有的技术的集成(组合),创造出一种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模仿创新是指在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新,创造出新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技术创新成功的标志是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实现。 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更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三种不同类型的技术创新形式,适宜于具有不同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的创新主体。一般地说,与技术基础与目标技术的差距愈大,实现原始创新的难度愈大,所需要投入资金愈大,而获得引进技术相对容易(因技术输出阻力小),进而实现模仿创新的可能性愈大,资金投入量也较小。因此,对科技政策的制定者来说,必须对其所辖地区总体技术水平有一个准确把握,明确创新激励导向,以制定合理的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合理选择技术创新策略。企业技术创新策略的选择必须符合企业实际。技术创新通常有率先型策略、追随型策略、吸纳型策略、合作型策略、创新孵化型策略、能力移植型策略、产业协作型策略等。以上不同类型的策略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模仿创新三种自主创新类型的适用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 重视技术扩散的效用。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企业的技术进步绝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的关联就是技术扩散。社会总体技术进步必须依靠技术扩散。技术扩散是技术的传播过程,是创新技术采用者通过各种途径从扩散源处获得创新技术,同时获得技术能量补充,然后通过消化吸收进而再创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有创新技术的采用都会获得技术进步,技术扩散面愈广,社会总体技术进步程度愈高。因此,技术扩散必定促使社会总体技术进步。 加强对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的必要性 税收政策是指税收主权国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或经济目的,通过制定倾斜性的税收政策法规来豁免或减少经济行为或经济结果的税收负担措施。 当前,世界呈多极化发展的新格局,世界各国都不断谋求在高技术、尤其在高端产业方面的领先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这些国家带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而运用税收经济杠杆调整产业,促进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谋求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已成为各国共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国“十一五”以及更长时间内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刚刚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至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到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税收政策功能作用深刻的认识,预示着税收政策将在更多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科学地设计政策措施、实施范围和实施步骤,使政策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我国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现状及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自主创新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对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特别是外资和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纵观整体税制结构和我国自主创新税收政策,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制订的立法层次不高 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在各种税的税法、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都不是很多,且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更多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变化以通知、规定等形式下达的,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况且,这种通知、规定由于不能广泛、有效的进行宣传,而有些税收政策的条款规定过于简单,弹性甚大,给税收政策的操作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效用的发挥。 (二)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方式欠科学 1.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单一。目前,我国激励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采用税收直接减免,优惠方式单一。税收直接减免固然有操作简便,易为纳税双方把握等优点,但它属于短期行为,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缺乏有效持续的激励。况且,税收直接减免作为一种投资后的鼓励,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效用不显著,且容易引发税收流失。 2.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偏小,且有失公平。尤其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方面支持力度不够。例如,我国为了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对盈利的工业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在税前扣除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我们认为,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增长幅度是必要的,也符合多数国家的做法。然而,这种优惠只限于盈利在一定规模的企业,大大缩小了优惠范围,对于非盈利企业或盈利但研究开发费用的增长未比上年超过10%的企业,显然是有失公平,容易引发人们误解为税收歧视,并可能会导致其陷入“亏损—不能得到税收优惠—缺乏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亏损加剧”的恶性循环。 3.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对象针对性不强。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是以企业为主而不是以具体的项目为对象。这种税收优惠规定使得一些企业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了税收优惠待遇,造成税收优惠泛滥,而且使得一些经济主体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项目或行为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造成税收优惠政策缺位,最终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 (三)现行增值税制中的税额抵扣不彻底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高新技术产业比一般加工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高,其无形资产和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占高新技术产品成本的绝大部份,但这些投入,以及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这就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负担偏重。显然,这种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适时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妨碍企业技术装备进步。更重要的是,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重复征税。况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时,不能实行彻底退税,从而削弱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挫伤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四)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功能缺陷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都实行33%的比例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3%),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条款多,实际执行差异甚大,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不尽公平合理。例如,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新办内资高科技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只能二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事实上,许多高科技企业是难以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因为高科技项目从研究开发、批量生产,到开辟市场,其周期一般较长,大多要超过二年。另一方面,我国执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功能缺陷。具体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尽相同,其弊病越来越为明显。在区内有些企业,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也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某些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却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五)需要税收政策扶持的领域存在着政策真空 1.税收政策设计没有考虑到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风险。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然而,在税收政策设计上却忽略了其风险性。事实上,高新技术产业在自主创新中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开发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等,而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只是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所带来的利润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企业用于科研开发的投资以及开发过程中可能的失败,在税收政策上没有给予更多的考虑。 2.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缺位,高技术开发资金投入不足,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我国的投资规模是有所减缓,但总量还是在不断的加大。相对来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明显不足,自我发展资金积累能力低,在技术密集程度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巨大差距。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OECD成员因高技术产业研发投资强度超过20%,而2001年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仅为5.1%,各个领域均比发达国家落后很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2002年我国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投入研发资金约为137亿元(16.5亿美元),不及一家跨国公司。 运用税收政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议 在国家刚刚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年至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到运用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税收政策功能作用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预示着税收政策将在更多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科学地设计政策措施,实施范围和实施步骤,使政策切实可行,并落在实处。 (一)加快税收法制建设 我国现行的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通过对一些税收法规的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形成的,散见于各类税收单行法规或税收文件之中,且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长期稳定性。为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国家应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法》,从总体上考虑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财税政策,制定专门的《财政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法规》、《税收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法规》。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和判定予以鼓励的自主创新及产业标准;明确财税优惠政策的目标和具体受益对象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方式;加强对自主创新税收优惠的管理与分析评估。 (二)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从事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不应按所有制性质,也不应按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优惠标准。即不论内外资企业,也不论企业是否有盈利,对符合自主创新企业条件的研究与开发,在初始年度都实行据实税前列支。 2.加大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的税收优惠。为了激励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可以考虑按近几年来的平均数计算增长基数,从激励企业对自主创新投入持续增长的目的出发,只要近5年的平均投入比为每年增长10%以上,均可按150%的比例扣除,当年不能全部扣除的余额结转下年抵扣,办法可参照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做法。 3.实行加速折旧办法。明确规定用于自主创新活动的新设备、新工具可以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办法;还可考虑对技术先进的环保设备、国产软件的购置和风险资本的投资实行“期初扣除”的折旧方式,允许在投资当年能扣除50%-100%,以利于提高投资回收速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形式。 4.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体系。为了与世贸组织规划相适应,需注意实现税收优惠范围内特定高新技术产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变,从支持产品向支持竞争前技术研究转变,使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重,改变过去以区域为标准确定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范围的做法。 (三)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增值税转型 我国已在东北地区试行增值税转型并取得一定成就与经验,可以考虑在高新技术产业试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即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中,可对购进固定资产支出额进行抵扣,也可充分考虑高新技术研究投入巨大而原材料消耗少的行业特点,同时允许抵扣外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设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加入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企业研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开发的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创汇且对本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可依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先征后退”的照顾。 (四)建立规避投资风险的税收政策体系 高风险是制约企业扩大自主创新投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认为,应在税收法规中制订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并允许费用列支。即允许企业特别是有科技发展前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以弥补科技开发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规定科技开发准备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和技术培训等,对逾期不用或挪作他用的,应补缴税款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2.制订有关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风险投资公司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对其实行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对法人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利润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居民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获得的利润若再用于高新技术投资的,不论其经济性质和所有制形式,都退还其用于投资部分利润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五)健全税收优惠体制 众所周知,市场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说到底也是人才与技术的竞争。因此,税收政策应推动包括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员工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的发展,制定鼓励民间办学、社会捐资办学的税收政策,对社会各界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准许不受最高捐赠限额的限制。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的税收政策。同时,税收优惠政策适度向个人倾斜,进一步修订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基础扣除方面,充分考虑现代家庭对教育的投入因素,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等,鼓励个人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和多种途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六)依靠关税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运用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己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的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国内制造业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差距,利用进口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环境保护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领域中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对国家鼓励产业的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的投资;鼓励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将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并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崔文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投资风险.财经问题研究,2004 2.王国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发展思路.中国科技论坛,2005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研讨的论文1400字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这项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必将产生积极的税收经济效应。此项改革的税收经济影响可以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不论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均会刺激经济发展。但是,短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减收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结构减收效应大小、程度也不同;随着政策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又会带来税收收入增长,所以从长期看此项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减收效应会逐渐减弱。当然,分析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转型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作为一个政策冲击,降低了设备购进和使用价格,推动设备需求上升,进而导致设备价格开始上升,供给也随之增加,最后在新的价格体系下形成设备市场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设备需求量,再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的减收效应。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设政策变化仅影响设备供求市场、及此市场内的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其他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国际市场—及这些市场的经济主体决策是不受影响,是静止的。这种假设的优点是简化了分析过程,降低了分析难度和数据要求。缺点是它割裂了整个经济系统,分析过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差距较大。较适合于短期效应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如图1所示,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各个市场及其主体是普遍联系的。在一个政策冲击进入经济系统后,通过价格体系传导改变所有市场主体的决策,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影响、博弈后,各个市场达到新的均衡。比较新老均衡数据计算政策变化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如图2所示,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价格,即资本的使用价格,设备需求者(主要是生产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开始调整其生产决策。生产决策的变化既包括其设备和劳动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产数量和价格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变化首先影响要素市场和要素价格,要素市场逐步进入新的均衡,从而影响要素收入及消费者收入。生产者的商品供给决策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商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另一方面影响商品供给量以及进出口,最终在商品市场上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引起消费、投资、物价、就业、进出口等指标变化,也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同时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减相抵,则可以得出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
图2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示意图
与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较,一般均衡把政策冲击的税收经效应描述的更系统、完整和细致,得出的结论误差更小,比较适合于长期效应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用联立方程组来刻画各个市场、各种主体的行为,以及收入、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物价、税收政策等变量;对数据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个国民经济运程成果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数据。
二、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的若干关键问题
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根据上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在分析其效应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此次增值税转型并没有完全转为消费型。一般来说,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而当前政策仅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设备购置进项税额,仍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进项税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主要对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及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征收。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不同地区影响各异。由于各地区产业结构差异,所受影响也不同。总地来说,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财政让利受益较大大,但也可能税收减收较多;设备器具生产企业较比重大及矿产品生产能力大消费较少的地区税收增收效应较大;在电力价格不变情况下,火电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税收减收较多。
(三)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我国增值税采用发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所有行业”是指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并不包括第一产业和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第三产业纳税人。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购进设备增值
税抵扣凭证仍然不能抵扣。
(六)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政策不会对税收和经济产生影响,应从总体分析转型改革影响的
结论中减除。
三、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的数据需求
总的来说,不论是局部均衡方法,还是一般均衡方法,不同研究者构建的模型各异,方程和变量不同造成数据需求也不同,无法笼统说明,但是基本上都需要设备购置数据[1]。如表1所示,行方向表示设备的生产行业,也就是设备来源;列方向表示设备购进行业,是设备的使用者。表中数据满足所有行合计等于所有列合计的均衡条件。根据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只有当设备来源于增值税行业并被增值税行业企业购买时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即表中有阴影表格单元。
从设备器具的来源方向看。仔细观察投入产出表可以发现,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农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中的部分行业。其中设备器具类固定资产应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和商业。根据此次转型改革的规定,还应剔除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应征消费税的设备器具
从设备器具的购置角度看。由于无法获得每个企业2009年及将来的设备购置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国民统计资料中各个行业以往年度设备购置数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进行合理预测。根据个人经验,国家和多数省级的《统计年鉴》中均有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而且分别列出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的数据。根据《统计年鉴》中主要指标解释内如,可以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设备”与《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器具购置”指标相同。
由于无法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设备购置和小规模纳税人设备购置,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增收率将为3%等因素,在分析计算中可以统一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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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7
Abstract 7-8
1 绪论 9-16
1.1 研究背景 9
1.2 研究目的 9-10
1.3 研究意义 10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10-13
1.4.1 国内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0-12
1.4.2 国外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2-13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4
1.5.1 研究方法 13
1.5.2 研究路线 13-14
1.6 研究内容及其框架 14-16
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与趋势分析 16-19
2.1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 16-17
2.1.1 税务稽查发展的萌芽阶段——征管员模式 16
2.1.2 税务稽查发展的起步阶段——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税务稽查模式 16
2.1.3 税务稽查发展的探索阶段——现代稽查模式逐步确立 16-17
2.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趋势 17-19
2.2.1 一级稽查 17-18
2.2.2 “分级分类”稽查 18-19
3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现状分析 19-26
3.1 丽水地税稽查的发展历程 19-21
3.1.1 组织机构的发展历程 19
3.1.2 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19-21
3.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总体情况概述 21-26
3.2.1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机构设置 21-22
3.2.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工作流程 22-24
3.2.3 近年来丽水地税稽查成果 24-26
4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26-32
4.1 稽查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26-27
4.1.1 年龄结构不合理 26
4.1.2 部分稽查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足 26
4.1.3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缺乏 26-27
4.2 机构设置不合理 27-29
4.2.1 地税局下属机构制约稽查职能作用 27-28
4.2.2 县一级稽查模式的设置使检查力量被削弱 28-29
4.3 稽查“四环节”工作各有漏洞 29-30
4.3.1 选案环节技术水平不高 29
4.3.2 检查环节不够细致深入 29
4.3.3 审理环节不够到位 29-30
4.3.4 执行环节不够全面 30
4.4 稽查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 30-32
4.4.1 稽查软件开发还不够完善 30-31
4.4.2 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低 31
4.4.3 信息共享度不高 31-32
5 国内外税务稽查管理先进经验比较分析 32-37
5.1 国外稽查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32-33
5.1.1 稽查组织机构呈扁平化设置 32
5.1.2 税务机关内部设有专业的刑事侦查权机构 32
5.1.3 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32
5.1.4 特别重视强化稽查人员队伍建设 32-33
5.1.5 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3
5.2 国内部分省份稽查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做法 33-35
5.2.1 海南省地税的全省一级稽查模式 33-34
5.2.2 湖北省地税的全市一级稽查模式 34
5.2.3 安徽国税的稽查集约式管理模式 34
5.2.4 广西国税的集中选案与审理模式 34-35
5.2.5 江苏省地税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 35
5.3 国内外稽查管理制度带来的启示 35-37
5.3.1 组织机构趋向扁平化设置 35
5.3.2 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模式的应用 35
5.3.3 稽查队伍人员建设保质保量 35-36
5.3.4 稽查手段趋向现代化 36-37
6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的优化和对策分析 37-48
6.1 推进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建设 37-38
6.1.1 建设学习型税务稽查队伍是基础 37
6.1.2 建设能级考评结合的税务稽查队伍是重点 37-38
6.1.3 建设廉洁型税务稽查队伍是保障 38
6.2 探索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 38-41
6.2.1 建立扁平化稽查管理的可行性 39
6.2.2 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 39-40
6.2.3 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0
6.2.4 稽查扁平化管理的优势分析 40-41
6.3 努力提升稽查“四环节”工作质量 41-45
6.3.1 提升选案工作的准确性 41-42
6.3.2 提升检查工作的深入性 42-44
6.3.3 提升案审工作的公正性 44-45
6.3.4 提升执行工作的威慑性 45
6.4 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以实现信息管税 45-48
6.4.1 信息技术在选案环节的应用 45-46
6.4.2 信息技术在检查环节的'应用 46
6.4.3 信息技术在案审环节的应用 46
6.4.4 信息技术在执行环节的应用 46-48
7 结论与讨论 48-49
7.1 结论 48
7.2 讨论 48-49
参考文献 49-52
致谢 52
摘要 3-5
Abstract 5-6
第一章 绪论 9-16
第一节 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9-11
一、 研究缘由 9-10
二、 研究意义 10-11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11-13
一、 国外研究综述 11-12
二、 国内研究综述 12-13
第三节 研究方法 13-14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和论文结构 14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14-16
第二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分析 16-21
第一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本理论 16-17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17-18
第三节 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影响 18-21
第三章 国内外财税金融理论与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经验与启示 21-25
第一节 国外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1-22
第二节 国内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2-23
第三节 国内外典型性政策的启示和经验借鉴 23-25
第四章 桥头堡战略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17 25-34
第一节 云南省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25-26
第二节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金融政策现状 26-29
一、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6-28
二、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基本情况 28-29
第三节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问题 29-34
一、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问题 29-32
(一)财政资金不足财力保障水平不高 29-30
(二)财政支出不合理,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出不足 30-31
(三)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 31-32
二、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问题 32-34
(一)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 32-33
(二)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33
(三)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风险监管存在缺陷 33-34
第五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财税政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实证研究 34-44
第一节 模型构建的思路与原则 34-35
第二节 数据预处理和分析 35-42
一、 平稳化处理 38-39
二、 协整检验 39-40
三、 格兰杰因果检验 40-41
四、 回归模型 41-42
第三节 统计结论分析 42-44
第六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 44-52
第一节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 44-45
第二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建议 45-49
一、 保障财政资金,建立产业专项资金 46-47
二、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产业优化升级的支出力度 47-48
三、 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优化升级的优势 48-49
第三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建议 49-52
一、 鼓励创新金融,扩宽产业融资渠道 50-51
二、 改革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51-52
参考文献 52-54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54-55
致谢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