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位论文是衡量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产出,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创新基金,在指导教师给予的科研条件基础上,支持学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创新基金根据学生成果情况,实施滚动支持。
第二条 对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第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国家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第四条 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第六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职称晋级方面给予激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如现为副高级职称,可作为充分条件直接申请正高级职称;如现为二级以下的教授职称,下一聘期岗位级别可提升一级;且在获奖当年的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1,等同于国家级科技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直接聘为岗位教授。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0.3,等同于省部级一等奖。
第七条 给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和招生名额奖励:北京市(含)以上级别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名下全部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三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两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奖励。(同一篇学位论文获得招生奖励名额不重复计算,以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如该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则在北京市给予指导教师的50万元科研经费基础上补足差额)。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九条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招生中给予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
暨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暨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取得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是衡量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本科毕业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管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目的与要求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做好专业课程设计、综合性实验和自主设计性实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开拓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提前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
二、组织管理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管,各学院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评选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
(二)学院工作职责:制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所属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督促、监督、检查各系(部、所、中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执行情况;推荐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总结和归档等工作;
(三)系(部、所、中心)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学院规定,制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与工作程序,组织师生落实具体工作;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撰写,但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的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在学生毕业前一个月全部结束。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各项教学活动。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系(部、所、中心)安排,学院审查备案。
2.在校外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研究生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承担研究生部的行政工作,同时协助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办公室共同搞好各项工作。具体的业务工作范围和职责为: 1、研究生毕业证书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有关证书的管理,包括预订、制作(填写、加盖印章等),发放、上报使用情况等。2、文件、信函、印章管理:负责研究生部各种文件、信函的收、发、转、编、存、资料打印、印章管理。3、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材料购置和管理。依据研究生部的发展需要做好研究生部的全部固定资产建设计划、购置、清查、入库、报废、更新、卡片管理等工作,做好保护、保养工作并严格管理,统一研究生部文具用品的领取和发放。4、统筹管理研究生部的办公场地,含协商调整,整修建设等。5、经费管理:统管研究生部的各项经费收支,含各种业务经费和基金。协助部领导审核各办公室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6、协助部领导组织研究生部全体职工开展集体活动,联络研究生工作秘书。7、做好领导交托的会务工作。8、工会工作及其他有关研究生部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等。10、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暨南大学各类研究生(含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其基本业务范围和职责是: 一、计划管理1、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学科建设情况,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目录(含博士、硕士;国内及外招),及时上报该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目录及有关数据报表。2、计划的实施与动态管理。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形势和该校学科建设情况的变化,及时、合理地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招生规模、类别、学科专业分布等方面的适当调整。二、宣传与咨询服务通过网络、新闻媒介、橱窗、专业刊物、电话等工具以及利用各类音像、图文资料等做好与研究生招生有关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有:1、宣传国家和广东省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安排及该校的招生管理规定等。2、宣传该校的学科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情况,含综合性宣传和专项宣传。3、编印和发布全校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统一审核各院系、学位点单独印发的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4、在研究生招生的不同时期和各阶段及时向校内各招生单位和管理人员发布有关信息。5、接收各类与研究生招生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三、接收报名与考务工作1、接收单独考试研究生及博士生的报名,审核学校驻港澳办事处接收的外招生报名材料。2、接收和协助全国各报名点接收内招统考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工作,含相关信息资料的发送、收集、整理、上报、归档等一系列工作。3、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4、组织命题及相关管理工作,含各类专业课及博士、硕士单考、外招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共课命题,试卷印刷、装订、保管、寄发等。5、组织考场考试及相关管理,含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分考场设置,该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港澳海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等。6、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的阅卷及相关管理,含试卷的回收、装订整理、加密、编号、组织阅卷、成绩录入和校对,上报相关数据报表等。7、寄发初试成绩通知单,接受必要的相关查询。四、招生录取工作1、协助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复试范围,制订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名单,寄发复试通知,含应届推免、单独考试、提前攻博等。2、审核复试结果及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录取名单。3、调档并审查考生档案,接收保管学生档案。4、审核调剂录取及破格录取人员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5、及时向研究生部各有关办公室及校内有关单位报送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资料,以便学校及时做好宿舍调整和安排、收费管理、新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等。 一、新生入学的有关工作1、从研招办交接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档案资料,做好新生教学计划和入学教学安排。2、协助财务处并督促院、系做好研究生收费管理工作。3、协助部办公室开展迎新工作:包括协助组织接待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组织召开迎新会议、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典礼等工作。二、学籍管理1、协助办理新生户籍及各类证件,建立新生学籍管理数据库,包括学籍表、学号,及时向部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新生注册及学籍管理情况。2、做好各年级学籍管理,包括在校生的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延期毕业等工作,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及时上报各年级研究生注册情况和有关数据报表。3、研究生各类证件的管理,包括审核、补发丢失证件等。4、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审核发放。三、培养、教学、教务工作1、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单科进修人员的教学、教务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审核、检查、督促、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2、根据研招办有关新生录取和报到、注册情况和有关数据资料,准备好新生入学须填写的各种表格,包括经费下拨表、个人培养计划、成绩登记表、教学安排的有关表格资料,做好发放、回收、检查验收的管理工作。3、修订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并督促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依据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计划。负责制订、申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定时组织修订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教学大纲。4、审核、批准各培养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开课申请、课程安排、课程调整和变更,监督各研究生教学和课程执行及完成情况。5、检查督促有关培养单位和教学单位做好各年级、各类课程在新学期开学的教学、教务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和教育评估、检查工作。6、密切联系院、系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共同检查督促培养计划的制订、执行、落实情况。7、督促各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及时上交课程成绩和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好课程成绩和相关的学籍档案,办理有关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单科进修学习人员的成绩单、成绩查询业务,办理毕业研究生的中英文成绩单。8、协调研究生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组织开办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9、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10、检查、督促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工作。11、协助院系做好研究生四、六级英语的报考及考务工作。12、做好各项教学、教务经费管理计划,协助财务处下拨有关费用(包括研究生业务费,导师书报费等)。四、博士后工作该校的博士后管理是由研究生部、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等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组(以下简称博管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下设博士后管理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研究生部。具体工作为:1、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事务,含招收进站人员、博士后在站人员管理、出站管理的各项工作。2、协助主管校长负责博管组成员单位及博士后设站单位的联络工作。3、开展对外与博士后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该校博士后工作情况及有关的数据报表,及时向学校各有关单位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等。4、博士后的证书管理及各项相关工作。5、组织协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含新设站的申报等。6、组织博士后在站人员开展集体活动和联谊活动。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是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学位办的基本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位工作1、担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处理学校有关学位的日常事务,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其基本职责。2、协调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开展与学位有关的各项工作。3、分春夏两季组织毕业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过程管理,建立论文抽查制度。协调组织成人教育专升本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工作。4、学位证书的发放管理、数据报表上报等,学位服的管理。5、组织评审优秀学位论文。6、受理申请、组织审查、申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工作。7、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举行学位授予仪式。8、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暨大专场的考试工作及成绩合格证书制作发放。二、学科和导师师资队伍建设1、协助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部领导组织制订该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2、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3、配合国务院学位办、广东省学位办对学位授权点的各项评估(含博士点、硕士点的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评估、专业学位点等各种与学位有关的评估工作)。4、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包括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导师的科研情况审核等。5、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6、组织博士、硕士授权点的建设和申报。7、开展组织专业学位试办权的申报、试办建设及与专业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8、根据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情况,协助研招办编制研究生招生目录。
文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为更好适应教学和科研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建成了一支适应学科发展和教学需要、有良好学术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以高学历和高职称为主体、整体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为提高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文学院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历史学3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和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汉语言文学(师范教育)方向、历史学(师范教育)方向。1995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中文系被确立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2002年,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广东省高校名牌专业。
被评为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应该获得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5年9月14日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关于评选法律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三、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将对指导教师和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公开出版。2009年11月2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关于第二届“权亚劳动法优秀论文奖”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每年在本科、硕士研究生中征集、评选出一批优秀论文,并给予重奖。
延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延安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决定在201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延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与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2. 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在课程学习中思维活跃,主动提出并积极思考问题,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3.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有重大成果或突出表现者,对其课程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评选程序
1.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导师组成员等组成评选小组并提出初选名单。
2. 各学位分委会审定初选名单,确定各单位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6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审定上报名单,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3%。
四、奖励办法
凡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将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延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表》请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学位管理中下载。
原文地址:
一般从论文选题、理论与方法、应用价值、综合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几个大方面来评的,而每一个大方面下又有好几个小的方面(比如创新,经济价值,学术规范,逻辑等)
个人认为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构成排序为:文章结构>格式>答辩PPT内容
一.文章结构。在其他同学答辩的过程中,很多同学文章结构不够完整,缺乏对于研究范围、研究的基本概念界定,这也导致很多同学的汇报会存在争议。
二.格式。很多老师都是在你汇报ppt时才看到你的论文,对于文章内容很多时候老师来不及认真看,但是格式老师是一定会看的,错别字、格式混乱绝对不能有,打印纸质版论文时最好用PDF格式打印,正式上交前一定要反复检查论文格式。
三.答辩PPT。本科答辩很多老师会盯着你的论文看,但是在展示过程中也要体现你对论文的了解程度,ppt以展示文章结构为主,主要讲了写作思路,同时写一份1600字的答辩稿(5分钟),在答辩前背熟,注意很多人会在答辩ppt写上自己的不足之处。答辩时有一名老师也指出没有必要说不足之处,主要讲文章内容即可。(答辩前反复练习,如果在网上答辩,提前自己开个会议试一试PPT。)
四.回答问题。答辩过程中老师提的问题都是与文章紧密联系的。对于老师提出的问题,正式答辩前一定要多看几遍自己的论文,基本概念一定要熟悉。同时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仔细阅读你的参考文献。
1.老师提问后, 先说谢谢老师的提问,然后复述一遍老师的问题,再进行回答。
2.对于只想过且对自己论文没自信的同学,只答不辩,及时认错,并说明会抓紧修改。
3.对于冲优秀的同学,如果老师只是有疑惑,请做一个解释然后再问老师:这样解释不知您是否理解,我还需要继续改进吗。
4.穿稍微正式点,女生化淡妆,一定要自信!最后,一定要反复检查自己的论文有没有错别字,有没有结果错误的地方,低级错误一定不能有。
优秀毕业论文怎么评定如下:
一是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创新是答辩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论文研究存在的价值是你的研究比前人又进了一步,而不是简单重复前人的劳动,固步自封。
创新又可以继续细分为理论创新、研究视角创新、增加解释变量等方面,不同阶段对学生论文创新性的标准有所不同,本、硕、博三个阶段对毕业论文的创新性逐级增加,其中博士生阶段基本要求有重大理论创新的。二是论文的实用性。除了论文的创新性,如果所学领域属于社会科学范畴,那么老师答辩是还会问你,你的论文对解决了什么现实问题呀?
论文实用性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因为社科的写作逻辑一般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论文只有创新性而没有实用性,那么你可能陷入了为创新而创新的困境之中;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论文没有解决什么问题,那么在研究建议部分应该如何提出建议呢?老师会说,你的研究结论和研究建议完全是两张皮!三是论文的流畅性。一方面指论文写作逻辑的流畅。研究的每一个步骤都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有的毕业生研究步骤前后不连贯是极其不好的现象;另一方面是论文行文下笔的流畅。要求语句通顺,无病句!
四是论据的丰富性。在文献综述写作过程中,要对已有研究成果做系统性回顾,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有的同学因为英文比较差,也就忽视英文文献的总要性,但是老师们最关注的恰恰就是外文文献部分,你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