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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中医疗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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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中医疗法研究论文

随着针灸在全世界的广泛应用,神经科学的研究结果对部分针灸疗效机制科学意义上的肯定,逐渐形成了西方针灸的概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医针灸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医针灸毕业论文 范文 一:针灸治疗HZ止痛效应分析

带状疱疹(Herpes Zoster,简称HZ)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侵犯神经节及皮肤,沿周围神经分布的群集疱疹及神经痛为特征的一种病毒性皮肤病,其特点是侵害单侧一个或多个皮区,多表现为躯干的环状或条形损害。笔者采用中心随机对照研究 方法 ,运用不同针灸方法治疗急性期带状疱疹患者,观察不同针灸方法的止痛效应,并分析患者满意度与止痛效应的关系,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病例来源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中医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为2007年4月—2009年10月针灸科、皮肤科住院或门诊患者。将101例带状疱疹急性期患者,采用中心随机的方法,分配至A组(电针组)30例、B组(铺棉灸组)23例、C组(火针组)25例、D组(叩刺拔罐组)23例。剔除5例误纳病例及2例脱落病例,结果最后符合方案A组27例、B组23例、C组24例、D组20例,共94例。其中男54例(57.4%),女40例(42.6%);年龄最小20岁,最大70岁,平均(43.61±1.59)岁。4组患者的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生命体征情况,经统计计算,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且两组患者不适至初诊时间、疱疹情况,经统计计算,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具有可比性。

1.2试验标准

(1)诊断标准: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1]中蛇串疮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参照《Cecil Textbook of Medicine》[2]中带状疱疹的诊断标准。(2)纳入标准①年龄18~70岁;②出现疱疹1~7天内,未经过抗病毒和止痛治疗者;③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接受本课题组各种治疗方法、服从课题组安排者。(3)排除标准①属于带状疱疹的特殊类型,包括眼、耳带状疱疹、内脏带状疱疹、脑膜带状疱疹、泛发性带状疱疹、无疹型带状疱疹;②妊娠或哺乳期妇女;③过敏体质及对多种药物过敏者;④瘢痕体质者;⑤合并严重的心血管、脑血管、肝、肾、造血系统等原发性疾病或全身衰竭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结缔组织病、血友病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⑥病情危重,难以对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出确切评价者;⑦1个月内应用过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

1.3治疗方法

4组患者疱疹局部均保持皮肤清洁,注意保护皮损。治疗时取卧位,皮肤常规消毒后进行。(1)A组(电针组)取穴:阿是穴(病变皮损处)、夹脊穴(患侧)、支沟穴、后溪穴。操作方法:所有穴位定位均按照《国家标准经穴部位》[3]取穴。阿是穴用平刺法局部围针刺,夹脊穴向脊柱方向斜刺,支沟穴、后溪穴直刺,均进针约0.8~1.0寸,针刺得气后,接韩氏穴位刺激仪,采用疏密波,频率为2/100Hz,2~5mA,强度以患者耐受为度,通电30min后出针。每天1次,10次为1个疗程,共计1个疗程。(2)B组(电针+铺棉灸组)铺棉灸操作方法:将脱脂干棉花撕成薄如蝉翼,约3cm×3cm大小棉片,根据皮损的面积决定施灸棉片的数量。铺在阿是穴上,用火柴点燃烧尽棉花,每次施灸3遍。其余治疗及疗程同A组。(3)C组(电针+火针组)火针操作方法:术者左手持点燃的酒精灯,右手持中粗火针在外焰加热针体,直至将针尖烧至红白后,迅速准确地刺入疱疹中央约0.2~0.3cm,根据疱疹数量的多少,先刺早发的疱疹,每次选择3~5个,每个疱疹针刺2次,术毕挤出疱液,按压约30秒钟,涂上一层万花油。其余治疗及疗程同A组。(4)D组(电针+叩刺拔罐组)叩刺拔罐方法:术者以一次性梅花针叩刺阿是穴,以局部微渗血为度,然后选择大小合适的玻璃罐,迅速拔按在叩刺部位及病损两端。留罐5~10min,出血3~5mL,取罐后用活力碘消毒患处,视疱疹面积大小,决定火罐的型号和数量。其余治疗及疗程同A组。

1.4观察指标

(1)疼痛评价指标①疼痛强度(VAS评定法,单位:mm):记录观察点前24h内最痛点。以100mm标识,0表示不痛,100mm表示患者能够想象的最大疼痛强度。②疼痛缓解程度(%):记录观察点前24h内疼痛强度与基线相比的缓解情况。记录范围0~100%,0表示完全没有缓解,100%表示完全缓解。③疼痛开始缓解时间(d):从患者开始感觉有疼痛到疼痛缓解程度恒定在30%以上所需的时间。④疼痛持续时间(d):从患者开始感觉有疼痛到疼痛完全消失所需的时间。于观察第1~10天每次治疗前、第11天记录。③④项如在疗程内无法记录(疼痛未缓解或者消失),则在第22、30、60、90天随访时记录。(2)患者满意度:用标尺法,0~100代表患者对其所接受的治疗 措施 的耐受性,100分表示很满意,0分为很不满意,让患者读出最能代表其耐受程度的位置,并记录读数(分)。于第11天记录。

1.5统计方法

数值以(珋x±s)表示,所有数据进行比较前,经过K-S正态分布检验。正态分布资料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非正态分布资料采用非参数检验。非正态分布资料,多组间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检验,两组间比较采用Mann-WhitneyU检验,相关分析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用spss18.0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患者满意度与VAS疼痛评分的关系

见表1和图1。各组带状疱疹患者经治疗后VAS评分均明显减少,且治疗后各组VAS评分存在差异(P<0.05),A组治疗后VAS评分为(0.63±1.62)分,B组(8.04±10.95)分。4组治疗前后差值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说明经1疗程的针灸治疗后,针灸各组的总体止痛效应相当。经治疗后,各组带状疱疹患者的满意度有一定的不同(P<0.05),A组(电针组)、C组(电针+火针组)患者的满意度高于B组(电针+铺棉灸组)、D组(电针+叩刺拔罐组)(P<0.05);电针组与电针+火针组患者的满意度相当(P>0.05);电针+铺棉灸组、电针+叩刺拔罐组患者满意度相当(P>0.05)。从患者角度分析,较电针+铺棉灸、电针+叩刺拔罐,患者更加认同电针治疗或电针结合火针治疗。病人满意度是指病人凭着自己对健康的理解,权衡自己的经济条件,结合自己对医疗保健的要求,对所接受的医疗服务的综合评价。[4]涉及整个疾病就诊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对患者满意度与治疗后VAS评分、治疗前后VAS评分差值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如图1,患者满意度与治疗后VAS评分、治疗前后VAS评分差值之间均无显著的相关性(均P>0.05)。

2.2患者满意度与患者疼痛缓解、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程度的关系

见表2和图2。4组带状疱疹患者的疼痛缓解时间、疼痛持续时间差别无显著性意义(P>0.05),但疼痛缓解程度的差别有显著性意义(P<0.01),其中以A组(电针组)较B组(电针+铺棉灸组)疼痛缓解程度更明显(P<0.01)。四组患者的满意度与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时间、疼痛缓解程度均没有显著的相关性(P>05)。

3讨论

带状疱疹属中医“蛇串疮”范畴,其发生多因机体正气不足,湿热毒邪循肝胆经络熏蒸肌肤;在病变后期,余毒未清,瘀血阻滞肌肤而发生神经痛。神经痛为带状疱疹特征之一,可在发疹前或伴随皮疹出现,神经痛是带状疱疹困扰患者的主要原因。止痛是针灸的一大功能,针灸有减轻带状疱疹疼痛、缩短疼痛持续时间等作用[5-6]。本方案取阿是穴、夹脊穴、支沟穴、后溪穴治疗,本取穴方案从蛇串疮病机出发,具有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祛湿止痛的作用。采用电针法、电针+铺棉灸法、电针+火针法、电针+叩刺拔罐法治疗带状疱疹患者,虽治疗后各组的VAS评分、疼痛缓解程度差别有统计学意义,但VAS评分治疗前后差值、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时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患者满意度与治疗后的疼痛强度、治疗前后VAS评分差值、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时间、疼痛缓解程度均没有显著的相关性。不同针灸方法治疗急性期带状疱疹各止前效应指标,除了疼痛缓解程度A组优于B组外,余VAS评分治疗前后差值、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时间、疼痛缓解程度组间差别均无显著性意义,考虑与带状疱疹的自然病程一般为2-3周[7]有关,估计到治疗后的观察点,大部分患者自然病程已向痊愈转归,因此无法体现各疗法止痛效应的差别。电针法为阿是穴围针刺加夹脊穴、支沟穴、后溪穴电针治疗,其余三种疗法分别为在此基础上加上铺棉灸法、火针法、叩刺拔罐法,治疗后VAS评分A组(电针组)明显低于B组(电针+铺棉灸组),而疼痛缓解程度A组优于B组,结果说明针灸本身也给患者带来一定的疼痛,将电针和铺棉灸重叠治疗急性期带状疱疹,不仅不能减轻患者的疼痛,可能还增加了患者的疼痛。

本研究中的患者满意度,是患者将其所接受的治疗措施的耐受性用0~100分表示出来,分数越高满意度越高,属病人 报告 的临床结局。病人报告的临床资料已成为临床疗效评价关注的焦点,可用于最佳治疗方案的评价与选择。[8]本研究结果发现不同针灸方法治疗急性期带状疱疹,患者更加认同电针治疗或电针结合火针治疗,但患者满意度与治疗后的VAS评分、治疗前后VAS评分差值、疼痛持续时间、疼痛缓解时间、疼痛缓解程度均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中医针灸毕业论文范文二:循证医学针灸证据评析

1针灸研究证据的来源和范畴的确立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评价体系对针灸医学的启示,根据针灸学科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以及证据来源范围,本研究确定的针灸研究证据范畴主要包括:现代研究证据、古籍载录证据、专家 经验 证据,其中现代研究证据又包括随机对照试验研究、非随机对照试验研究、病例序列研究和个案报道。下面对各类研究证据的特点和纳入理由作简要阐述。

1.1古籍载录证据流传至今的针灸古代医籍是历代针灸临床经验的积累,不仅涵盖了针灸安全有效的成功经验、针灸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有价值的信息,并经过几千年临床实践反复证实了其真实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因此,古代医籍载录的相关针灸防治疾病证据是针灸临床决策不可忽略的最佳证据之一,本研究纳入的古籍载录证据涵盖清代以前所有针灸治疗类文献,从内容形式上说主要包括以疾病为纲的针灸处方文献和针灸医案。

1.2专家经验证据经验类文献对于临床医学来讲往往是最直接的体验记录,是临床实践与医学理论相结合、突破和创新的结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概括和实践指导意义。因此针灸专家经验 总结 也是针灸临床决策不可忽略的最佳证据之一。本研究纳入的专家经验总结主要为1919年以后国内针灸专家的临床经验类文献,按照专家资质分为针灸名老中医专家经验和一般针灸专家经验。

1.3现代临床研究证据近现代临床研究文献是针灸临床研究证据的主要来源。针灸学的特点之一是辨证施治,强调个体化治疗,并且疗法丰富,因此采用统一、标准化治疗方案的针灸临床随机对照试验并不足以代表针灸临床研究的全貌。因此,本研究除了纳入随机对照试验研究,还纳入非随机对照试验研究、病例序列研究和个案报道,没有纳入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

(1)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controlledtrial,RCT)是被认为是评价医学干预措施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佳研究设计,证据的论证强度和科学性最佳[4]。本研究将RCT作为针灸研究证据之一,但对于针灸RCT的评价既要考虑试验设计完成质量,又需考虑到针灸临床实际。

(2)非随机对照研究:目前,非随机的临床对照研究(Clinicalcontroltrial,CCT),仍在中医药、针灸领域中占据多数地位[5]。这类研究虽未采用随机方法,但采用对照组进行比较,故非随机临床对照研究仍能给针灸临床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或线索。因此,非随机临床对照研究为本研究针灸研究证据纳入来源之一。

(3)病例系列研究:病例系列研究(Caseseriestri-al)的价值在于可用于观察临床对照试验排除的患病人群,可以充分施展针灸辨证论治特点,且费用低廉,而且在国内发表现代临床研究文献中,病例系列研究最多,故本研究也将其纳入针灸研究证据的范畴。

(4)个案:个案(Singlecasestudy),也称单个病例报告。针灸个案往往灵活多变地记录针灸疗效卓著的治疗方案或完整的治疗变化过程,是最能体现中医辨证论治、针灸疗法复杂干预特点的文献形式,对于针灸临床实践具有一定价值。因此个案也是针灸研究证据的纳入范畴。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是循证医学提倡的最佳证据之一,但针灸治疗方案随辨证论治灵活多变,强调临床研究的“同质性”的系统评价和Meta分析不足以一一对比分析,难以顾及针灸辨证论治、复杂干预的核心特点,故本研究没有将其纳入临床决策分析的研究证据范畴。

2针灸临床研究证据质量评价方法的建立

本研究在《循证针灸临床实践指南-面瘫》制定过程中形成的针灸研究证据评价方法和标准基础上,借鉴已有中医领域的证据评价方法和标准[6-7]进行补充和完善,初步建立各类针灸研究证据质量评分标准和分级标准。

2.1古籍载录证据的质量评价方法古代医籍中的证据是论述性的,是临床经验记载或具体医疗过程的描述,故此,本研究主要考虑医籍质量、医家资质、记载形式(医案、论述)、证据应用强度、内容完备程度等因素,初步建立古籍载录证据的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1)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5分者,且须符合前3条中1条以上,其中符合第2条者为经典著 作文 献,符合第3条者为历代沿用的古代证据。中质量文献:得分≥4分者,且须符合前4条中2条以上(含2条)。低质量文献:得分﹤4分者。(2)评价指标说明:珍籍:本研究指王雪苔教授主编的大型丛书《针灸古典聚珍》中的收录67种针灸医籍。古代针灸经典著作: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法,本研究初步确定的古代针灸经典著作指《素问》、《灵枢》、《难经》、《甲乙经》。古代针灸名医:依据中医文献学、医学史及针灸发展史[8-9],用专家咨询法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初步确定的古代针灸名医有33位,包括:黄帝、扁鹊、华佗、涪翁、郭玉、曹翕、吕广、皇甫谧、王叔和、徐秋夫、徐文伯、葛洪、甄权、杨上善、孙思邈、王焘、王惟一、王执中、何若愚、阎明广、窦汉卿、王国瑞、滑寿、徐凤、凌云、高武、汪机、马莳、杨继洲、李时珍、吴昆、张景岳、李学川。记载为历代沿用:指该治疗方案在历代专著中重复应用。

2.2专家经验证据的质量评价方法专家经验总结一般由专家自己或他人概况归纳而成,来源范围包括专家经验代表性专著和期刊论文。本研究一方面结合疾病的诊治特点制定纳入排除标准,一方面依据专家范畴界定、作者、载体形式及经验总结可靠性等因素,初步制定专家经验证据的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1)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5分者,且须符合前3条中1条以上。中质量文献:得分≥4分者,且须符合前4条中2条以上(含2条)。低质量文献:得分﹤4分者。(2)评价指标说明:针灸领域名老中医专家的界定:在时间范围上界定为民国至今的近现代针灸名老中医;进而依据文献学、医学史及针灸发展过程[8-9],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集成工作指导老师名单,经过专家咨询、讨论和总结,初步确定近现代针灸名老中医范围,他们的代表性著作以及由他人完成的经验总结为证据来源。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第一版至第五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依据进行界定。

2.3现代针灸研究证据的质量评价方法(1)随机对照试验:本研究基于CONSORT声明[10]、Jadad评分量表[11],结合针灸临床实际及文献特点对干预措施的质量控制标准、疗效指标、文献载体指标等进行补充,初步制定随机对照试验研究的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11分者,且前3条得分≥3分,第4~11条符合5条以上。中质量文献:得分≥10分者,且前3条得分≥2分,第4~11条符合3条以上;或者得分≥8分者,且前3条得分≥2分,且必须符合第4~11条符合5条以上。低质量文献:得分﹤8分,且前3条得分≤1分;或观察对象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2)非随机对照试验:本研究在RCT评价基础上,根据非随机的临床对照试验研究特点,初步制定该类证据的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8分,且前8条标准必须符合5条(含5条)以上。中质量文献:得分≥8分,但前8条评价标准符合5条以下。低质量文献:观察对象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或得分﹤8分。(3)序列研究质量评价方法:本研究在RCT评价基础上,根据病例序列研究特点制定该类证据的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具体见表5。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8分,且前8条标准必须符合5条(含5条)以上。中质量文献:得分≥8分,但前8条评价标准仅符合5条以下。低质量文献:观察对象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或得分﹤8分。(4)个案:针灸个案质量评价表及分级标准的制定考虑了载体形式、作者资质、病人诊疗信息完整性、治疗措施、疗效等因素,具体见表6。质量分级标准:高质量文献:得分≥5分者,且须符合第4、7条。低质量文献:得分﹤5分,或得分≥5分者,未符合第4、7条标准。

3针灸临床研究证据强度及推荐等级标准的形成

本研究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和方法,结合针灸学科特点,通过专家会议讨论、问卷咨询等方式初步制定了针灸循证决策的研究证据强度及推荐等级标准,证据质量与推荐强度的等级一一对应,即高质量证据推荐强度也高。

4结论

遵循最佳研究证据是实践循证医学的关键环节,而证据的评价是保证其利用的前提。因此,本研究将循证医学理念和方法与针灸学临床实践原理与现有文献特点有机融合,初步建立了符合针灸自身特点的针灸临床研究证据评价体系,该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4.1参考循证医学证据评价方法结合针灸自身特点

循证医学以客观、真实证据作为临床决策的可靠来源,其理念、思路和方法值得针灸医学深入研究和借鉴。针灸临床文献中同样也存在着大量应用于针灸临床决策的文献,故此本研究以从文献中挖掘真实、有效的治疗方案为目的,参考循证医学证据评价方法并结合针灸学科自身特点,建立应用于针灸临床循证决策的证据评价体系。该体系既包括RCT、CCT、病例序列等研究证据的评价方法,同时强调名老专家经验证据和古籍载录证据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反映针灸临床实际特点的证据如个案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能基本体现针灸临床实践的规律和特色。

4.2以针灸临床决策为目的最大可能纳入研究证据

针灸临床研究证据评价体系是应用现代循证医学理念方法研究针灸临床决策的方法学探索,它跨越两个不同医学体系,但归根结底还是以针灸理论及其实践为根本的,因此该体系必须兼顾针灸临床个体化、经验性等特色。随机、对照、盲法固然是临床可靠性评价的最好方法,但中西医学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导致应用这些方法到针灸临床实际中尚有很多不适用性。针灸临床文献包含有RCT、CCT、病例系列研究、专家经验、个案报道、古籍载录证据等多种类型,各类型文献之间既有方法学可靠性上的强弱,也有针灸临床可适用性的高低,还有完成质量优劣以及针灸数千年传承的习惯等多方面的不同,因此本证据等级体系以目前针灸临床证据水平现状为基础,调和多因素对证据水平的评价影响,最大可能的纳入各类有价值证据。

4.3多角度考虑影响证据质量的因素

针灸临床决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因素影响过程,从证据角度评价各类型针灸临床文献是值得被深入探索的新领域,针对针灸理论及实践的特殊性,在考虑现行循证医学评价指标外,本研究加入医家个人资质、水平、单位、载体、学术观点、具体针灸方案、理论解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价指标的探索,并针对各类研究证据提出一套严格的评价方法和质量分级标准,以排除低质量或不合格证据,筛选出高质量的可信性强的证据,为临床应用提供切实可行的有价值证据。

综上,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方法、专家访谈方法和共识性方法,结合针灸学科及文献特点,比对循证医学证据评价体系,探讨针灸研究证据的范畴和特点,初步建立了针灸研究证据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初步建立了针灸临床研究证据体系。但鉴于针灸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的特殊性,建立适合针灸诊疗特点和文献形式的证据分级,评价体系还是一项探索性的研究,故还存在研究证据的评价指标的确定可能不够完善,部分评价指标缺乏权威参考标准等不足之处,亟待在今后的研究和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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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医学论文范文篇2 浅论新时期中西医结合 21世纪必将是中西医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也是全人类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的“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促进和实现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和远大目标,是我国医药卫生工作者及科技工作者共同承担的历史使命。 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定义是:“综合运用中西医药理论与方法,以及中西医药学互相交叉渗透中产生的新理论与新方法,研究人体结构与功能、人体与环境(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探索并解决人类健康、疾病及生命问题的科学。”中西医结合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门学科,它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基础上,且在两者之间相互兼容、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后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 中西医结合的内涵,应该是通过比较中西两种医学体系在医疗实践中所采用的思维方式、认识手段和应对措施的异同,吸收各自的长处,逐步做到在理论体系上融会贯通,在临床实践中优势互补。现代科学可以帮助理解和阐明深奥复杂的中医理论,而中医药学对人体生命现象的独特认识和对疾病独到的治疗手段又能丰富和充实现代生命科学的内涵。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学事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也是我们缩短与医学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以自己的特色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的优势所在。 目前国外对“结合医学”的研究和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美国NIH1992年用于整个替代医学的研究经费仅200万美元,而近年仅哈佛大学麻省总院用于中医药的科研经费已超过1亿美元。广东等省政府都已明确将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列入全省重点工作之一。这些都为我们积极谋求中西医结合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面对这样一个大好的时机,中西医结合工作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一、中西医结合的意义 1.疾病预防。如在传染病的预防当中,中医学在这方面办法不多,而西医学“疫苗”方法就很有效而且简单方便。 2.疾病诊断。中医在诊断上是笼统的、抽象的、理论性的,而西医在诊断上是具体的、准确的、实在的。如高血压脑血管意外患者,中医说是“中风”、“肝风内动”等所致,这的确不好理解,患者也不易接受。要明确诊断该病,就需要应用现代化设备,即西医检查手段,如CT、MRT或DSA。 3.疾病治疗。对某一种疾病,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思考,明确中医治疗疗效好还是西医治疗疗效好,然后应用疗效好的方法治疗,以尽量减少患者痛苦,减轻患者负担。 4.疾病康复。许多疾病,西医只能采取加强营养、增强功能锻炼等措施,靠人体自身恢复,而中医可以采用针灸、理疗等康复措施,这时中、医康复治疗措施就是最好的。 二、理论互补发展 建国初期制定的“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及1954年以后中西团结合作的真正实现,是中西医结合迈出的第一步。在中西医结合的研究过程中,“西学中”人员是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主体。后来随着中医院校正规教育的发展,通过进一步学习西医而由中医成长为中西医结合人才者逐渐增多。这类人才与“西学中”相比,虽有西医学基础不够坚实的缺陷,但在“系统学习,全面掌握”中医学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优势。确立现代科学方法为中西医结合研究方法,是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的关键。现代科学方法当然包括现代医学方法。一般而言,生命科学不过是物理、化学、数学等非生命科学在生命研究领域中的应用。由于方法论的统一性,现代医学与不断发展的现代自然科学的高度亲和性,是传统医学所无法比拟的。 近两百年来,现代科学的进展带来西医的飞速发展。西医一直致力于从微观角度探讨生理、病理,从而带动新的疗法及药物的发明。在后基因组学时代,生物医学界认识到基因并不能决定一切,因此又有了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帮助人们了解从基因到蛋白再到组织和器官,直至人体这一复杂系统的运作方式。其治疗手段的发展可归结为以基因或某些分子为目标的靶向治疗、代表药物等。 因此,多数学者认为中医应当向西医学习,打开黑箱,探求脏腑经络阴阳的本质,各相当于西医的何种系统、器官、功能乃至分子,方药治疗不仅能表现为临床疗效,而且要从分子机理上进行实验验证,从而说明中医的某一理论是科学的,并且把这当作中西医结合的首要任务。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西医界一直在做上述努力,并取得不少的成果,如肾本质的研究、阴阳的物质基础、经络的实质等。 三、用西医的方法评价中医疗效 具体而言,就是用队列研究、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中医疗效,规范中医的“辨证”。例如冠心病全都归于数种乃至一种证型,并以固定的方药施治,再以随机、双盲、对照的方法判断疗效。多数学者认为这种以病统证,及于方药的治疗及评价体系,有助于中医证的客观化及疗效的可重复性。 这种方法将中医辨“证”的特点纳入到了西医诊“病”的体系之中,简化了中医的思维,易于掌握,方便西医运用中成药,例如治疗心衰用参麦针,治疗发热用清开灵,等等,但同时也失去了中医个体化治疗的优势。中医诊断和治疗的核心环节是证。通过患者的表现,归纳出属于何证,便可制定相应的法、方、药,如药证相符,即可收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即需进一步思考辨证、用药是否正确。成功治疗一例患者后,以后遇到类似的患者就会考虑以相同的理法方药略作调整加以应用,同一类证可以用同一类方,《伤寒论》即为代表,这就是中医疗效的可重复性。 中西医结合可以理解为把中医学理论和西医学理论相联系,各取其优势,做到优势互补,然后应用到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实现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目的;为了推广中医药,证明中医药的疗效,对中药进行有效成分研究,即中药的西药化研究,这也是中西医结合的一部分内容。 参考文献: [1]沈自尹.从肾本质研究到证本质研究的思考与实践――中西医结合研究推动了更高层次的中医与西医互补.上海中医药杂志,2005,34(4):47. [2]北京中医学院.中医学基础[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105. 猜你喜欢: 1. 中西医结合医学毕业论文范文 2. 大学生医学论文范文 3. 本科医学毕业论文范本 4. 大学医学论文范文

中西医痛风治疗方法的研究论文

选择中草药,煎煮口服来治疗痛风。痛风在中医理论中往往是湿热结于体内关节,所以在煎煮中草药时,选择清热利湿的药物,比如薏仁,泽泻,茯苓,牛膝等药物。

朱丹溪上中 下通用 痛风方的研究进展 肖 战说, 罗成贵, 殷海波 上中下通用痛风方是朱丹溪治疗痛风病的名方,因其药味组成丰富, 涵盖病机全面, 因此对多种疾病都有着良好的临床疗效。 通过文献检索发现, 尚无关于上中下通用痛风方的系统性综述。 为使本方能更好地用之于临床, 本文将从上中下通用痛风方的 历史 沿革、组方分析、临床研究、实验研究等方面对其进行整理及探讨, 综述其现代研究进展, 为本方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理论和文献参考。 1 上中下通用痛风方概述 朱丹溪是在陶弘景首次提出“痛风” 一词后, 第一位对痛风进行系统论述的医家,“痛风” 病以关节疼痛为主, 兼见麻木不遂、 肿胀等, 相当于是多种关节炎性疾病的统称[1-2] 。 朱丹溪的多部书中均提到了治疗痛风的主方,《金匮钩玄》命名为“上中下痛风方”, 由姜制南星、 泔浸苍术、 酒炒黄柏、 川芎、 白芷、 炒神曲、 桃仁、 酒拌威灵仙、 羌活、 防己、 桂枝、 酒洗红花、 龙胆草13味药组成。 后世医家对本方十分推崇, 至明代医家吴昆在《医方考》中称“此治痛风之套剂也。”并更名为“丹溪主上中下通用痛风方”, 率先运用了“通用”一词, 后至清代汪昂《汤头歌诀》沿用“上中下通用痛风方”这一名称,该书大量刊行, 使这一方名广为流传。 上中下通用痛风方为朱丹溪治疗痛风的重要方剂,论述见于其多部著作,《丹溪心法》、《丹溪手镜》、《金匮钩玄》、《丹溪治法心要》 四部书对制方之理、 加减变化进行了深入探讨。 朱丹溪认为痛风病因为风、 寒、 湿、热、 气、 痰、 瘀、 虚、 酒毒, 病机为风、 寒、 湿等外邪侵袭,血热、湿热、痰浊、酒毒内蕴, 致使经络血脉受阻不通作痛而成痛风。 据此而立上中下通用痛风方。 用白 芷、羌活、桂枝祛风散寒, 苍术、黄柏为二妙散, 伍用龙胆草、防己以清利湿热, 桃仁、红花活血化瘀, 姜南星化痰, 川芎活血行气, 全方共奏祛风散寒、利湿清热、行气化痰、活血化瘀之功。 2 上中下通用痛风方的临床研究 2.1 痛风 痛风是指人体血尿酸超过其在血液或组织液中的饱和度, 在关节局部形成尿酸钠晶体并沉积诱发局部炎症反应和组织破坏的疾病。 在急性发作时以控制急性关节炎症状为主, 在间歇及慢性期以控制血尿酸及预防急性发作为主[3] 。 顾玲丽等 [4] 将120例痛风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各60例, 对照组给予西医常嘌呤醇0.2g/d, 治疗组仅用中药上中下通痛风方加减治疗, 4周后治疗组总有效率94.3%, 对照组为55%, 且治疗组在血尿酸值改善方面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沈萍等 [5] 将68例痛风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各34例, 对照组予以塞来昔布胶囊100mg/d, 治疗组予本方治疗, 试验后治疗组血沉和血尿酸水平显著优于对照组, 且治疗组止痛起效时间更短、 止痛持续时间更长,两者相比差异明显。 罗正凯等 [6] 将70例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各35例, 分别予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50mg/d, 治疗组加用上中下通用痛风方, 治疗后两组患者关节肿胀及疼痛积分低于治疗前,治疗组的关节肿胀疼痛积分、病程均小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王晓跃等 [7] 将63例行关节清扫术后的痛风性关节炎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28例及治疗组35例,对照组服用苯溴马隆片50mg1次/d及依托考昔片120mg1次/d, 治疗组仅服本方加减治疗, 治疗后两组血沉、 血尿酸、 C 反应蛋白指标水平均显著降低, 且治疗组优于对照组(

浊的概念最早应该从《黄帝内经》见到,而且涉及的地方很多,通常浊和清同时出现,常被用来谈论天气、谷气、精微与糟粕、水液清浊、营卫的刚柔、色、血脉等。 清与浊,和阴与阳相同,而清浊之中还能再去分清浊。 中医浊气的概念最早也见于《黄帝内经》,常与清气相对,既用来指寒气,又能来指饮食之气(食气)。 浊气源于食物,通过胃的腐熟,小肠的化物,脾的运化而产生。正如《内经》中的记载:“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浊气出于胃”。 而浊气在现代医学中可以对应食物代谢产生的各类营养物质,如糖类、脂类、蛋白质类、维生素类、矿物质类等。 源于胃的浊气在脾脏的运化输布下,借助于经脉传输到身体各处。如果从现代医学的角度理解,则是摄入食物经过消化系统的消化吸收后,借助于循环系统(血液系统、淋巴系统)而输布到全身各处。 浊气在脾胃产生后,经过经脉传遍全身;脾为气血生化之源,可化为血、津液、营卫宗气、各脏腑、官窍、经络之气以濡养全身,供人体生长发育使用。 浊气是湿气吗?浊气和湿气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你可以把湿气当作浊气的一种,但是浊气和湿气还有区别。 湿气,是“饮入于胃”后经过代谢产生,而浊气是“食入于胃”后经过代谢而产生,简单可以理解为湿气是水经过胃代谢后产生,浊气是食物经过胃后代谢产生。 湿气是水以自由扩散形式进行跨膜运动而分布于全身——湿气自由扩散的通道相当于三焦水道,浊气通过血液运输的通路相当于经脉。 不要一听说浊气,就和浊毒、浊邪联系在一起,浊气是人体内存在的一种正气,有着不可替代的生理作用。 浊气来源于水谷精微,本来是为脏腑、官窍、经络提供濡养的。 但是,如果因为平时饮食不节、过于偏爱辛辣肥甘厚味或身体禀赋原因,容易导致体内产生过多的浊气,亢而为害,这时多出的那部分或人体不能受理的浊气,就变生为害,成为浊邪。浊邪堆积在人体的脏腑、经络、官窍、形体之中,导致各种疾病。 上面说过浊邪来源于食物运化后形成的浊气,本是水谷精微,但因为饮食不节、过度劳累、情志不畅等原因,慢慢地在体内堆积,这样看来,浊邪产生是一个缓慢蓄积的过程,不像外感六邪一样会受到侵袭突然发病。 浊邪还容易壅滞为痰,痰和浊均来源于水谷精微,只是存在形式不同——血脉中,能够流动的为浊邪,如果浊气沉淀在血管内或停滞在血管里,则为痰。 浊邪性重浊粘滞秽浊,容易阻滞气机,影响血行。浊邪是水谷精微异常后产生的,相对于湿邪来说,更加浑厚稠浊,如果浊邪过多,则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停聚在脏腑经脉肢节间,这样就容易阻滞气机,气机不畅则血不行,导致血瘀。 浊邪形成,不是一时一日之功,病势缠绵,通常还带着脏腑损伤,常与湿邪、痰邪、御邪相互交结互为因果,所以难于去除。 浊气产生后,随血脉行走于周身,久之则会对脏腑经脉缓缓慢慢带来伤害。 如果因为饮食不节,产生过多的浊气,除了部分供给人体使用外,多余的部分,则会堆积在血液经脉之中,所以痛风疾病的最初表现仅仅是血尿酸高,也没不适症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无症状高尿酸血症,部分患者还并发有血糖、血脂的异常,这也体现了浊邪致病隐匿的特点。 如果饮食不节,突然导致浊邪产生过多,而浊邪其性黏腻胶着,导致经脉不畅;或者因为外伤导致经脉受损,经气不利了或者突然急病而让血热受寒;或者因为情志不畅而气滞血瘀,都可以导致浊邪在经脉中运行受阻,从而痰瘀互结于经脉关节,引起污浊凝涩,所以作痛。 而足太阴经独受其浊,所以痛风多发生于两脚第一跖趾关节,这是因为足太阴脾经循行的位置,正是这些关节,浊邪聚而化火,所以病患关节红肿而热。 那么浊邪又是如何变成痛风石的呢?这就要说到人的四肢百骸都是因经脉“受气于阳明”,但脾运不健,或经脉受阻,浊邪运行不畅,停滞于经脉而化痰,痰邪导致血脉运行不畅,则形成血瘀,痰瘀相互交结良久就形成痛风石。 肾脏主闭藏,主五脏六腑之精气,浊邪仅仅是没有被利用的五脏六腑的浊气而已。这些浊气被肾脏受纳后,生成精气剩余的部分停留在肾,蓄久化热,阻滞气机影响肾气蒸化作用,所以长期的痛风者,容易出现肾的病变,出现腰痛、水肿、血淋和癃闭等。 中医针对浊邪致病的特点,通常采用分消泄浊的方法治疗,这是明天的内容,敬请期待。 总之,我们的目标是:尿酸不再高,痛风不会犯,远离痛风石。 本文参考文献(图文来源网络,侵删):2017年5月中国中医科学院胡笑赢硕士论文倪青等文章《 “分消泄浊”法在痛风治疗中的理论探讨与临床研究 》。

实用临床中医诊疗方法与研究论文

中医学的论文篇2 浅谈中医学与气功 【摘 要】 中医学的气的概念和气机的变化,对气功的理论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大力整理和应用中医理论指导气功和学术非常必要。中医学对于气功的指导地位的提升有助于规范中医气功学的术语和临床技术规范。 【关键词】 气功;中医学;内养功 中医学中对气的论述是权威的、实用的。千百年来在临床运用中经过严格的实践检验,对中医的气的理解有助于气功练习和指导病人有效地习练功法健身祛病。历来气功的解释多趋于使用佛家和道家术语,而使用中医术语进行是对气功诠释有助于加深对气功术语和气功医疗操作的规范,而且易于接受。 “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谈到了主观精神因素的平静恬淡,会使气机畅达回归到原来的自然状态,精神内守对于防病具有重要的作用。 1 关于气:何为气? 气,是不断运动着的具有很强活力的精微物质,具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特性。气的生成来自于: 1.1 先天之精气:即受之于父母的先天禀赋之气。其生理功能的发挥有赖于肾藏之精气的生理功能; 1.2 水谷之精气:即饮食水谷经脾胃运化后所得的营养物质; 1.3 吸入之清气:即由肺吸入的自然界的清气。 其中先天之精气为基础,奠定了总体的根基,后天之气补充和滋养先天之气使之源源不断、生生不息、循环不止。水谷之精气和肺吸入的大自然之清新之气汇聚于胸中形成宗气,走息道司呼吸、贯心脉辅心行血。呼吸和心血的运行直接影响气血之运行,在气功中呼吸调节能很好的调节气血的运行可见一斑。 2 气的分布与分类 根据所在的部位、功能及来源的不同,气分可为以下三类。 2.1 元气:元气又称“原气”、“真气”,是人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气,也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元气主要由肾所藏的先天之精化生,并受后天水谷精气的不断补充和培养。元气根源于肾,通过三焦而循行全身,内至脏腑,外达肌肤腠理,无处不在。元气的主要功能是推动和促进人体的生长发育,温煦和激发脏腑、经络、组织器官的生理活动。因此说元气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的物质。机体的元气充沛,则各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活力就旺盛;反之就会因元气虚衰而产生种种病变。 在气功练习中,动功能使气机调达,推动元气敷布三焦。静功意守丹田则有温补元气的功效,在练习中动静结合达到完美的练功效果。 2.2 宗气:宗气是积于胸中之气,属后天之气的范畴。由肺吸入之清气和脾胃运化的水谷精气结合而生成。因此,肺的呼吸功能和脾胃之运化功能的强弱,直接与宗气的盛衰密切相关。宗气在胸中积聚之处,称为“气海”,又名为膻中。 宗气的主要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走息道以司呼吸。凡语言、声音、呼吸的强弱,都与宗气的盛衰有关。二是贯注心脉以行气血。凡气血的运行、肢体的温度和活动能力、视听的感觉能力、心搏的强弱及其节律等,均与宗气的盛衰有关。若宗气不足,临床可见语声低微、呼吸微弱、脉软无力等症。 呼吸的停闭调节有助于宗气的生成和运行,改善气血的运行,加强心肺的功能,心主神明、主血脉、为一身之大主,肺主气,为脏腑之华盖,为相辅之官,心肺功能的提高对于防病治病是非常重要的,习练气功不能不行呼吸之功以改善一身之气血状态,气功一词由兹而生不足为奇。 2.3 营气:营气是行于脉中而具有营养作用的气,主要由脾胃运化的水谷精气所化生。因其富有营养,于脉中营运不休,故称之为营气。营气是血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血关系密切,可分不可离,故常常将“营血”并称。营气与卫气相对而言,属于阴,故又称“营阴”。 营气的生理功能主要表现在营养和化生血液两个方面,水谷精微中的精华部分是营气的主要成分,是脏腑、经络等生理功能活动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同时又是血液的组成部分。 2.4 卫气:卫气的功能主要表现在防御、温煦和调节三个方面,包括护卫肌表,防御外邪入侵;温养脏腑、肌肉、皮毛;调节控制汗孔的开合和汗液的排泄,以维持体温的恒定。 调节脾胃功能的气功练习方法内养功是首选,早期时候的科研和临床都已证实。 3 气的功能 作为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气的生理功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3.1 推动作用:气的推动作用,是指气具有激发和促进作用。气是功能极强的精微物质,能激发和促进人体的生殖、生长与发育,以及各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推动经气的运行、血液的循行,以及津液的生成、输布和排泄。 3.2 温煦作用:是指气通过气化产生热量,使人体温暖,驱除寒冷。气维持并调节着人体的正常体温,保证人体各脏腑组织器官及经络的生理活动,并使血液和津液能够始终正常运行而不致凝滞、停聚。 3.3 防御作用:正如《素问·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是指气具有护卫全身肌表、防御外邪入侵的作用。一方面,气可以护卫肌表,防止外邪入侵;另一方面,“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之说(《素问·评热病论》),气又可以与入侵的邪气作斗争,以驱邪外出。 3.4 固摄作用:气的固摄作用,主要是指气可以保持胃、肾、子宫、大肠等脏腑器官位置的相对稳定;统摄血液防止其溢于脉外;控制和调节汗液、尿液、唾液的分泌和排泄,防止体液流失;固藏精液以防遗精滑泄。 3.5 气化作用:气化是指通过气的运动而产生的各种生理功能效应,气化过程就是物质转化和能量转化的过程。具体表现在精、气、血、津液各自的新陈代谢及其相互转化。如食物转化成水谷精微,然后再化生为气、血、津液等;津液经过代谢,转化成汗液和尿液等。 气的各种功能相互配合,相互为用,共同维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比如,气的推动作用和气的固摄作用相反相成,一方面,气推动血液的运行和津液的输布、排泄;另一方面,气又控制和调节着血液和津液的分泌、运行和排泄。推动和固摄的相互协调,使正常的功能活动得以维持。 4 气机:气的运动形式 气机,即是气的运动。气运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升、降、出、入四个方面,并体现在脏腑、经络、组织、器官的生理活动之中。人体之气流行于全身各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无处不在,推动和激发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因而气的功能是通过气机来实现的。升与降,出与入,以及升降与出入,相互为用,相反相成,共同完成人体内部及其与外界环境之间的气化过程。升者升其阳,降者降其阴,出者吐其故,入者纳其新。升降出入是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过程,存在于生命过程的始终,是生命规律的高度概括。五脏中,心肺位置在上,在上者宜降;肝肾位置在下,在下者宜升;脾胃位置居中,通连上下,为升降出入的枢纽。如肺呼气为出,吸气为入,宣发为升,肃降为降。六腑则传化物而不藏,以通为用,以降为顺。气机的升降出入应当保持协调、平衡,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 气机失常又称气机失调,是气的运动紊乱,影响正常的生理功能而形成疾病。在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致病因素的作用,而引起人体内气的升降出入运动的紊乱,导致体内出现气滞、气逆、气陷、气闭、气脱的病理状态。 气机失常是人体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出现紊乱的概括,也是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与转归的内在表现。 4.1 气滞 “滞”是指阻塞,不畅之意。气滞,是指气机郁滞而阻塞不畅的病理状态。 气滞的发生多与情志不畅、痰饮、水湿、食积、瘀血、结石等阻滞有关。由于上述因素,影响到局部或全身气的运行,形成气机郁滞不畅,可出现胀满、疼痛。“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因此气滞可导致血行滞涩,而形成瘀血。若气滞导致水湿停滞,则可形成痰饮。 气滞还可以使某些脏腑功能失调而形成脏腑气滞,常见的肺气、肝气和脾胃气滞,可见脘腹胀痛,时作时止,得矢气、嗳气则舒,以及完谷不化等症。 4.2 气逆 “逆”是违背,不顺从之意。气逆,是指体内气机升降失常,当升者升之太过,或当降者不降而上逆的病理状态。气逆的发生,多由情志内伤、饮食寒温不适、痰浊壅阻及外邪侵袭等所致,与肝、肺、胃等脏腑关系密切。因肝主疏泄,升泄太过,肝气上逆,可见头痛而胀、目赤面红、烦躁易怒等症状,甚则导致血随气逆,出现咳血、吐血、中风、昏厥等症。因肺主肃降,肺失肃降而致肺气上逆,则见咳嗽、气喘、痰鸣等症。胃主降,胃失和降,则胃气上逆,而见呕吐、嗳气、呢逆、腹胀等症状。 4.3 气陷 “陷”是升举无力,不足之意。气陷,是指在气虚的情况下,以气的上升不及和升举无力为主要特征的病理状态。气陷的发生常因素体虚弱,久病耗伤或思虑劳倦等所致。气陷多发生于脾脏,故又称“中气下陷”。脾主升清,一方面上输水谷精微于头目清窍,另一方面托举维系人体内脏器官位置的相对恒定。因此,在气虚升举无力的情况下,既可导致清气不能上养头目清窍,而见头晕、眼花、耳鸣等症;又可出现脏腑器官的维系乏力,而引起某些内脏的下垂,如胃下垂、子宫下垂、脱肛等;还可兼见脘腹或腰腹胀满重坠、便意频频等症。此外,因气陷是因气虚发展而来的,故临床中常见疲乏无力、气短声低、少气懒言、面色不华、脉弱无力等气虚征象。 4.4 气闭 “闭”为闭塞,不能外达之意。气闭,是指气之出入障碍,气不能外达,闭郁结聚于内,而出现的突然闭厥的病理状态。气闭多于情志刺激而气郁之极,或痰饮、外邪、秽浊之气阻阔气机所致。其发生,可因外感寒邪,束于肌表,阳郁而不达而无汗,感受秽浊之气而致闭厥、外感热病过程中的热盛内厥、突然遭受巨大的精神刺激所致的气厥等。临床上,还可因气机闭郁,壅于心胸,闭塞清窍,可见突然昏倒、不省人事;阳气内郁,不能外达,则见四肢逆冷,拘挛、两拳握固、牙关紧闭;肺气闭郁,气道阻滞,则见呼吸困难、气急鼻煽、面青唇紫;气闭于腑,则见二便不通。 4.5 气脱 “脱”即脱落、不内守之意。气脱,是指气不内守,大量向外逸脱,从而导致全身性严重气虚不足,出现功能突然衰竭的病理状态。气脱多由正不敌邪、正气骤伤,或正气长期持续耗损而衰弱,以致气不内守而外脱;或因大出血、大汗出、大吐泻等,使气随血脱或气随津泄所致。临床上,因气大量外散脱失,脏腑功能突然衰竭,常出现面色苍白、汗出不止、目闭口开、手撒肢冷、脉微欲绝等危象。 5 病因中七情对于气机的影响 七情的致病特性 过度的情志活动可以直接干扰气机运动,造成气机的紊乱,如怒则气上,惊则气乱,恐则气下,思则气结等,气功的练习可以干预气机运动,气机平和则机体有机会得到修复,阻断了致病因素。内养功初级静功中松静筑基法,在自然呼吸同时配合松静的练习,使大脑和身体同时放松和入静,改善和提高机体的内环境,使身体处于较舒适的状态,而得到将息温养。 七情内伤直接影响其相应内脏,使其脏腑气机逆乱,气血失调,导致疾病的发生。 5.1 直接伤及内脏 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相应的脏腑。因为人体是一个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而心是五脏六腑的统帅,它主宰着人的心理、情志活动。为此,七情致病均可损及心,并影响到其他脏腑,在七情致病中心起主导作用。另外,心主血藏神,肝藏血主疏泄,脾主运化为气血生化之源,又为气机升降的枢纽。故情志致病,以心肝脾三脏失调为多见。如过喜、惊吓、思虑劳神均可伤心,致心神不宁,症见心悸、失眠、健忘,甚则精神失常。郁怒伤肝,肝气郁结,证见两胁胀痛、善太息或咽中似有异物梗阻;妇女可见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等。肝气上逆,出现呕血、面红耳赤、晕厥。思虑忧愁伤脾,脾失健运,见食欲不振、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等症。若思虑劳神,不仅损伤心脾,而且可导致心脾两虚,同时会出现上述心神不宁及脾失健运的兼症。 5.2 影响脏腑气机 七情对内脏的直接损伤主要为影响脏腑气机,气血运行紊乱。《素问·举痛论》说:“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 怒则气上,致肝气横逆上冲,血随气逆并走于上,见头胀痛、面红目赤或呕血,甚则昏厥卒倒。喜则气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可缓和精神紧张,营卫通利;二是暴喜过度,致心气涣散,神不守舍,见精神不集中,甚则失神狂乱。悲则气消,过度悲忧损伤肺气,使肺气抑郁,意志消沉,见气短声低、倦怠乏力、精神萎靡不振。恐则气下,恐惧过度,使肾气不固,气泄于下,见溺频、溲多或二便失禁,甚则面白、昏厥、遗精。惊则气乱,突受惊吓,损伤心气,致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见心悸、惊惶失措。思则气结,思虑劳神过度,伤神损脾,致气机郁结,脾运无力,见食欲减退、脘腹胀满、便溏等。 5.3 七情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病情的发展 情绪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急剧恶化,如肝阳上亢证,情绪的波动可诱发中风偏瘫,此时对于情绪的调摄,运用气功调神之法使患者能处于安静愉悦的状态,则可以避免和阻断,能处于安静愉悦。 6 气功对于气机的干预 气功练习中,调神运用合理的良性意念替代和阻断不良情绪的侵扰,达到治病求本的目的。 动功的练习可以使身体的气机得到调整,动功的练习在中医里也与中医肝藏血,主筋,主疏泄行气。 气功通过三调的合理练习,对身心有序的调节,可以安神定志、养气、行气活血、舒筋通络,达到健身祛病的目的。动功如内养功动功、五禽戏、八段锦等。吐纳如内养功的停闭呼吸法、六字诀等功法,辨证选功、辨证练功,符合中医学理论的规律,合理的使用三调为宗技术,指导患者通过调神、调息、调身高效而安全的练功、养生祛病,练养结合来调达气机。 在气功的练习中,随着功夫的提高会逐渐形成自然的深长的腹式呼吸,提高消化系统的功能,自然提高了水谷精气的形成。使宗气生成和气血的生成有了生化之源。深长呼吸更能获得充足的自然清新之气,使宗气更加充足,气血的运行动力更强劲。 在气功练习中,由于是自我调控的功夫和技能,故在很多急重的情况下是很难完成这一技术操作的,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气功的练习需要在缓则治本的阶段来使用,对于气功自我练习的适应症上亦以慢性病或疾病的恢复期为主,总之,是以病人自身能够完成操作为前提。 总 结 通过上述的这些内容从生理到病因病机,中医学对于气的论述和实践运用都是完善而成熟的,用于临床亦行之有效。气功学,尤其是中医气功学或医学气功、医疗气功如何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合理指导病患者辨证的习练气功,是我们中医气功学研究的的主要目标和方向。 猜你喜欢: 1. 中医学职称论文 2. 中医临床毕业论文 3. 中医学教学现状分析以及未来趋势论文 4. 关于中医临床的论文

妇科是医疗机构的一个诊疗科目,妇科是妇产科的一个分支专业,是以诊疗女性妇科病为诊疗的专业科室。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妇科中医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妇科中医论文篇1 浅析中医治疗妇科疾病用药特点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节奏的加快,妇科疾病的发病率成逐年上升趋势。中医在妇科疾病的治疗中已经取得了不可替代的地位。由于妇科疾病的特点,其辨证用药具有独具一格的特色,该文按照妇科月经病、带下病、妊娠病、产后病、杂病的顺序,结合古今文献的论述及名老中医治疗妇科病的经验体悟,举例说明中医在治疗妇科疾病时选药关键之处,启示在辨证论治的前提下,选择恰当的中药是获得疗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整理分析治疗经、带、胎、产、杂疾病的用药特点,可以帮助了解妇科病各个时期病症的特点,提升运用中药的能力,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中医;妇科疾病;治疗;用药特点 中医在治疗妇科疾病上拥有独特的优势,运用中医理论辨证施治是其关键之处,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中药则更为重要,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本文按照妇科经、带、胎、产、杂病的顺序,分析中医治疗妇科病时的用药特点。由于历代医家用药经验众多,且各具特色,因此只能抽取其中一小部分浅谈,希望能为临床治疗提供启迪。 1 妇科疾病概述 中医妇科根据女性月经、带下、妊娠、产育、哺乳的生理现象,将妇科疾病分为月经病、带下病、妊娠病、产后病、杂病五类。其中“月经病”是指月经周期、经期、经量、经色、经质发生异常,或伴随月经周期、或在经断前后出现明显不适症状为特征的疾病;“带下病”指带下量明显增多,色、质、味异常或伴全身、局部症状者;“妊娠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与妊娠有关的疾病,又叫“胎前病”;“产后病”指产妇在新产后或产褥期发生与分娩或产褥有关的疾病;除经、带、胎、产疾病以外,各种与妇科解剖、生理、病理密切相关的疾病,统称为“杂病”,本文主要论述瘕、不孕症。瘕指妇女下腹胞中结块,伴有或胀、或痛、或异常出血者。不孕症是指有正常性生活,未避孕一年未妊娠者。 2 浅谈用药特点 2.1 月经病 月经病的发病居于妇科疾病之首,在治疗用药方面,古代文献记载颇多,如《校注妇人良方・调经门》有“经行之际,禁用苦寒辛散之药”的告诫;《陈素庵妇科补解・调经门》有“调经不宜过用寒凉药论”及“调经不宜过用大辛热药论”的专论。 月经病种类较多,如月经先期、月经过多、崩漏、痛经、闭经等,治疗时根据“经前勿乱补,经后勿乱攻”的原则选择药物。如在行经期间,多采用活血通经、乘势利导的药物,以促进经血排出,如当归、川芎、桃仁、红花之类,但应注意月经过多者慎用红花、丹参等活血化瘀功效较强的药物,以免引起阴道出血过多。 可以选用夏枯草[1],独降肝火,避免因经期阴血下聚胞宫,肝失所藏,疏泄不利;蒲黄,生用活血,助益母草收缩子宫之力,又能利尿消水,缓解经期水肿;炒用则祛瘀止血,以防行血活血太过,血不归经;病在冲任者[2],用血肉有情之品直入冲任,峻补气血阴阳,补益阴精常用炙龟板、炙鳖甲,温补肾阳多用鹿角胶或鹿角霜,滋养阴血则以紫河车、阿胶为主。经后期,多用滋养肝肾之品,如白芍、熟地、山茱萸、山药、茯苓、丹参等。经前期则常用柴胡、郁金、橘叶、合欢皮疏肝理气,调畅情志。但应注意柴胡用量,柴胡虽有疏肝之效,但是如若疏肝太过,则会引动相火,伤及阴津,患者表现为耳鸣、头胀头痛,自觉有热气从尾椎循后脊向上到大椎,后分散为两股从凤池处入脑,脑鸣甚,心中烦躁[3]。 月经稀发者多属脾虚湿盛者,选择桑白皮、威灵仙、冬瓜皮、生苡仁可健脾祛湿,痛经者多为肾阳亏虚,不通则痛,采用生麻黄、桂枝、吴茱萸、干姜、肉桂等到达温阳行气止痛之效,阴道出血淋漓不尽者可选用侧柏叶、蒲黄炭、海螵蛸参、三七等止血药,对于长期阴道不规则出血而致气血亏虚者,可加入人参、炒白术等补气药,但为防止人参温燥之性,常配麦冬、沙参等甘寒滋润之品。 治疗月经病,应注意以“调”、“和”为主。不宜过用辛温燥烈之品,以免耗血伤阴,宜选择黄芪、淫羊藿、巴戟天、续断、菟丝子较平和之品;亦不可过用寒凉,如阴虚火旺者,常用炒黄柏、白薇之类,恐“热邪虽除,火退寒生,瘀血滞留”;且不可过用破血药,行瘀忌过于攻伐,以免太过耗气伤血伤正,宜益母草、泽兰之类;不宜理气过于香窜,以免劫阴耗气,可用玫瑰花、枳壳、青皮、陈皮、佛手等轻灵之品[4]。 2.2 带下病 带下病用药,《素问玄机原病式》主张用辛、苦、寒药按法治之,使郁结开通,热去燥结而愈,不可用辛热药。《丹溪心法》提出,治法以燥湿为先,湿痰下注者采用升提为主。薛立斋主张用健脾升阳止带为主。 《傅青主女科・带下篇》指出“带下俱是湿证”,因此辩证治疗多从湿论治,临床常用完带汤、易黄汤、四妙散之类清热健脾除湿止带的方剂。但完带汤对于脾虚湿盛症情较轻者疗效确切,对劳倦过度、中气下陷者则力有不逮,可改用益气聪明汤治疗。对于湿热内蕴,兼有阴虚内热者,可用四妙丸合青蒿鳖甲汤治疗,将苍术易以白术,燥性大减,且白术多脂,无伤阴之弊。二方合用,以清、透为主,滋阴而不腻,化湿而不伤阴,使湿热除而阴虚复[5]。由于带下病与湿关系密切,因此考虑到白芍养阴助湿,故多不用,而用白芷燥湿止带,兼以止痛。有医家总结到[6]:治疗带下病,祛湿药多用、苦寒药慎用、滋阴药少用、辛热药不用。 除了内服用药外,使用中药熏洗,借助药物的挥发作用,疗效亦佳。常用外洗药为蛇床子、苦参、黄柏、蒲公英、百部、枯矾、花椒等,伴阴道干涩者减枯矾加马鞭草、丹参、甘草;外阴白色病变者减枯矾加姜黄、补骨脂;有皲裂破溃者减花椒加乌梅、诃子,并用蛋黄油外涂[7]。 2.3 妊娠病 妊娠期间用药,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宜慎用或禁用,因为可能对孕妇的健康及胎儿的发育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甚至会引起堕胎、小产或胎儿畸形,因此,重视妊娠病用药意义重大。 《妇人大全良方》指出:“妊娠用药,宜清凉,不可轻用桂枝、半夏、桃仁、芒硝等类。凡用药,病情退则止,不可尽剂,此为大法”。关于用药原则,《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曰:“胎前清热养血为主,理脾疏气是为兼,三禁汗下利小便,随症虚实寒热看。” 自古有“胎前宜凉”的说法,因此妊娠早期一般以清热理脾安胎为主,多用黄芩、白术、栀子;中晚期则重滋阴安胎,多用白芍、熟地、山茱萸、枸杞子。用药虽以益阴敛阴药物为主,但不能选用过分苦寒或有走下作用的药物,如寒水石、黄柏、泽泻等,防止过分苦寒伤阴,导致胎元不固;另外,清热之品应选择性味较为平稳的药物,以免过分寒凉影响胎儿的发育,常用金银花、黄芩、青蒿等;不宜用当归、川芎等辛温“走而不守”之品。考虑早孕期妊娠反应的问题,慎用过分滋腻的药物,如大枣、白芍等,以防碍胃[8]。 对于兼症,如大便秘结者,可用山药、生地黄、肉苁蓉等滋补肾精,润肠通便之品,慎用茯苓、泽泻等渗利之药;夜尿频者,可用覆盆子、益智仁;腰痛者,常加杜仲、黄精、狗脊等。对于母儿血型不合者,常用茵陈降低其抗体效价,疗效甚佳。 对于妊娠禁忌药,如半夏、莪术、牛膝、水蛭、甘遂、芫花、蜈蚣、全蝎等,治疗时应慎用或禁用,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亦可适当选用,即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但用药时应注意[9]:宜选择作用和缓之品如柴胡、苏梗、大腹皮、枳壳、香附、桃仁、丹皮、丹参、当归、川芎、五灵脂、益母草等;应适当配伍养血安胎药如阿胶、桑寄生、何首乌等;严格掌握剂量,“衰其大半而止“,以免动胎伤胎。如妊娠浮肿者,宜选择皮类利水药,如茯苓、扁豆、桑白皮、大腹皮等。 2.4 产后病 尽管目前尚无中药能否进入乳汁的文献资料,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应假定药物能通过血乳屏障转运到乳汁为乳儿所吸收,因此凡大辛大热、大苦大寒、大滋大补、峻下滑利、破血耗气、回乳与影响乳汁分泌及有毒之品,均应禁用或慎用。如应用番泻叶、大黄等药性寒凉的泻药时应停止哺乳,以免药物成分进入乳汁造成乳儿腹泻。应用中药治疗期间,乳母应在哺乳后立即服用药物,以使下一次哺乳时药物浓度尽可能低一些[10]。 关于产后用药,前人提出“三禁”:禁大汗以防亡阳,禁峻下以防亡阴,禁通利小便以防亡津液。即解表不可过于发汗,攻里不可过于削伐,清热慎用芩连,温里慎用附桂,产后胃气虚弱,加之需要哺乳,消导之品既重伤胃气,又使乳汁减少,故不可重用,如三棱、莪术、麦芽、神曲之类尤当慎之[11]。如产后缺乳者,可加入漏芦、通草、王不留行、路路通等行气通络药,与猪蹄并煎,起到通络增乳之效。 2.5 杂病 2.5.1 瘕 《济阴纲目》中记载:“善治瘕者,调其气而破其血,消其食而豁其痰,衰其大半而止,不可猛攻峻施,以伤正气”。 《医学衷中参西录》[12]指出:“三棱、莪术、水蛭,皆为消瘕专药”,并用人参、黄芪等诸药保护气血,使瘀血去而气血不至伤损。除应用活血化瘀药外,可配伍祛痰散结类药物,如浙贝母、鸡内金等,正如李东垣所说“善治瘕者,调其气而破其血,消其食而豁其痰”。加上橘核、荔枝核等行气散结之药,使气血畅通,结消散。此外,在辨证施治的基础上,经前顺其疏泄之性,加入香附、郁金等药加强疏肝之力,经后则顺其充盈之性促进血海之充盈,通过补益肝肾,适当配合理气化瘀药,如熟地黄、山药、山萸肉、菟丝子、金樱子等[13]。 2.5.2 不孕症 不孕症的治疗一般采取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理念,在明确西医诊断的基础上,根据脏腑、气虚、经络等辨证分型治疗。 排卵障碍性不孕者,常在经后期以补肾药为主,如紫河车、鹿角胶等,配合赤芍、丹参活血化瘀,促进卵泡发育、成熟,排卵期则在补肾药的前提下,加重行气活血药的应用,如泽兰、益母草、蒲黄、川牛膝等。若兼有气郁,加柴胡、郁金、香附、乌药;血瘀重者,白芍改为赤芍,加川牛膝、益母草、泽兰、水蛭、土鳖虫;血虚有寒者,加肉桂、吴茱萸;血虚有热者,熟地易为生地,加黄芩、牡丹皮[14]。 输卵管阻塞性不孕,多采用三棱、莪术、乳香、没药、夏枯草、荔枝核等活血化瘀,穿山甲、地龙、水蛭等行气通络,路路通、王不留行、海藻、皂角刺、白芥子等散结利水[15]。临床亦可采用中药灌肠,这样内服外用疗效甚佳。 3 小结 关于妇科疾病的治疗选药,应根据经、带、胎、产、杂病各自病证的特点,把握用药的原则,注重经验用药的积累,这样才能药到病除,提高临床疗效。月经病,一般以四物汤为基础方,辨证加减治疗,但应注意在理气、活血、温阳、滋阴的同时,不可过用破气、攻血、温燥、寒凉之品,否则尽管治疗大法正确,但却达不到原先设想的效果,反而耗损人体气血。带下病的治疗,谨遵“祛湿药多用、苦寒药慎用、滋阴药少用、辛热药不用”的原则,另外重视外用药的熏洗,多采用清热祛湿解毒止痒之品,内服外用,则可在极短时间内祛除病邪。妊娠病与产后病者,根据“产前宜凉,产后宜热”的原则,多采用滋阴或温热之品,辨证用药。对于妊娠禁忌药慎用或不用,但是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酌情使用,不拘泥于传统束缚,即可谓真正达到“辨证论治”的要求。对于瘕、不孕症等杂病,在症情适宜的情况下,应大胆使用虫类药、破气药等性味稍峻猛之品,这样可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疗效,免于长期使用一些理气药,不仅疗效不明显,而且耗伤正气。 由于众医家临床用药经验颇丰,本文只浅谈一小部分用药特点,希望通过这些用药特点启发大家,重视临床用药原则及选药特点,提升中医治疗水平,产生令人满意的临床疗效。 [参考文献] [1] 朱梅.刘琨治疗月经病的经验[J].北京中医,2005,24(6):336. [2] 季春红.陆启滨教授治疗月经病经验探析[J].广西中医药,2010,33(1):41. [3] 王绵之.王绵之方剂学讲稿[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4] 陈学奇,葛蓓芬.陈大治疗月经病用药特点[J].中医杂志,2014,55(13):1096. [5] 杨利.章文庚先生治疗带下病的特色经验[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医学版,2010,27(4):51. [6] 吴玲.吕美农治疗带下病经验[J].中医药临床杂志,2008,20(5):435. [7] 李玲玲,郭瑞,何春晖.褚玉霞教授治疗带下病经验[J].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5(9):746. [8] 华苓,佟庆,张巨明.柴松岩治疗妊娠病经验探讨[J].北京中医药,2010,29(10):751. [9] 文乐兮,尤昭玲,袁振仪,等.妊娠病组方用药规律探讨[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13(8):25. [10] 解海,李泽民,朱林峰.妊娠期和哺乳期中药应用与风险控制[J].中外健康文摘,2010,7(29):357. [11] 文乐兮,魏飞跃.产后病组方用药规律与特色探讨[J].山西中医学院学报,2012,13(3):67. [12] 张锡纯. 医学衷中参西录[M].2版.王云凯,李彬之,韩煜重校.石家庄: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13] 邓德强,马骏.马德孚教授治疗瘕经验[J].河北中医,2004,26(4):248. [14] 单婧.马运用补肾活血法治疗排卵障碍性不孕[J].中国中药杂志,2014,39(4):748. [15] 何东杰.卫爱武教授治疗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症经验[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0,19(3):210. 妇科中医论文篇2 试论中医调理妇科月经失调效果 在临床妇科中,月经失调是十分常见的一种疾病,青春期到绝经前的各年龄段妇女均可能发病。月经失调的类型包括月经先期、后期(及闭经)、前后不定期3种,患者多伴有经血淋漓不尽、月经过多或量少等[1]。我院妇产科在月经失调的临床治疗中,采用了中药调理方式,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收治的98例月经失调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月经不调诊断标准。随机将其分为2组(每组49例):西医组年龄在20~43岁之间,平均为(27.1±2.4)岁,未婚20例、已婚29例,病程在5个月~8年之间,平均为(1.8±0.8)年;中医组年龄在21~44岁之间,平均为(26.9±2.1)岁,未婚21例、已婚28例,病程在6个月~7年之间,平均为(2.0±0.7)年。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有可比性。 1.2 方法。 西医组:采用孕激素、雌激素周期治疗方法,以2个月经周期为1个疗程。 中医组:采用中药调理。患者在经期完后第1d,应用补肾养血汤(取当归20g、熟地20g、仙茅15g、淫羊藿15g、菟丝子15g、肉苁蓉15g、丹参10g、党参10g、紫河车10g),以水煎服,1剂/d,分早晚2次服用;在经期后第12d,应用理气活血汤(当归10g、赤芍10g、郁金10g、牛膝10g、充蔚子10g、香附10g、桃仁6g),以水煎服,1剂/d,分早晚2次服用;在经期后第22d,应用活血促经汤(泽兰10g、香附10g、牛膝10g、川芎10g、白术10g、茯苓10g、党参10g、赤芍10g、肉桂2g),以水煎服,1剂/d,分早晚2次服用,以2个月经周期为1个疗程。 1.3 疗效评价。 1.3.1 调经疗效。治愈:经治疗,患者的经期、经量及月经周期均恢复正常;好转:经治疗,恢复月经周期,经量及经期基本恢复正常;进步:经治疗,月经周期、精良及经期有明显改善者;无效:经治疗,月经周期、经量及经期均无变化者。总有效例数=总例数―无效例数。 1.3.2 止血疗效。阴道出血在3~5d内停止,月经量恢复正常,为治愈;阴道出血在5~10d内停止,月经量<100ml或比治疗前减少30%,为好转;阴道出血时间在10d以上,月经量比治疗前有所减少,为进步;治疗前后阴道出血时间及量均无改善者,为无效。总有效例数=总例数―无效例数。 1.4 统计学方法。本研究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处理数据,计量资料比较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进行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患者的止血效果对比,详见表1。表1显示,中医组的止血总有效率为91.8%,西医组为73.5%,组间比较,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在祖国医学中,认为月经的调节、产生主要与脏腑气血有关,同时经络通畅与否也会对月经产生一定的影响,月经与肾脏的关系最为密切。通过中医辨证,采取调节冲任、补气血、养肝肾等方法,可有效纠正月经紊乱,逐渐恢复正常的月经周期[2]。 理气活血汤,具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其能有效疏通血液循环,消解淤血;补肾养血汤的功效在于温肾补血,其能有效增强机体能量代谢,患者服药后,全身会有明显的温热感,振奋精神[3];活血促经汤的功效在于养血祛瘀、温经散寒,其能有效改善子宫的血液循环,促进子宫内膜脱落。在对月经不调患者实施中药调理时,还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分别对三脏(肝、肾、脾)的生理功能进行调节,如:青春期肾气初盛,月经不调可归结于肾;中年期月经不调可归于肝失所养;更年期可归于肾气渐衰[4,5]。 在本次研究中,结果显示:应用中药调理的中医组患者,在止血、调经总有效率方面,均显著高于采用西医常规治疗的西医组,P<0.05,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在妇科月经失调应用中医调理方式进行治疗,可显著改善临床症状,其治疗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潘敏.中医调理妇科月经失调效果分析[J].中国中医药咨讯,2012,04(3):315 [2] 严群.浅析中医调理妇科月经失调的好处[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1,24(8):3798-3798 [3] 何雪萍,田红霞,潘展霞等.中医体质调理在防治月经不调中的临床应用[J].河北中医,2012,34(4):533-534 [4] 李虹.月经失调中医药周期疗法治愈临床观察[J].中医学报,2010,25(4):769-770 猜你喜欢: 1. 有关中医妇科护理论文 2. 妇科临床医学论文 3. 关于妇产科的论文范文 4. 妇产科医学毕业论文 5. 关于妇科护理论文范文

神经系统中医疗法研究论文

谈补阳还五汤对脑缺血大鼠神经功能及细胞形态的影响论文

脑缺血属中风范畴,是临床常见病,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及高致残率的特点,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迄今为止,国内外在治疗脑缺血及其后遗症方面还缺少有效的化学治疗药物。循证医学表明,中医药对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有一定优势。当前大量研究集中在中药对急性脑缺血损伤的保护作用。而脑缺血后的功能恢复是一个较长时间过程,目前对其进行较长时间观察的研究较少。出自清代王清任《医林改错》的补阳还五汤,是治疗缺血性中风及中风后遗症的经典名方,该方在临床上应用广泛且疗效确切,但其促神经功能恢复机制还需进一步阐明。本文采用大脑中动脉线栓法复制大鼠局灶性脑缺血模型,探讨了补阳还五汤较长时间多时间点对其神经功能的.保护作用,以期为治疗缺血性脑中风临床用药提供实验依据。

1 材料

1. 1 动物健康雄性SD 大鼠189 只,SPF 级,体重260 ~ 280 g,购自湖南斯莱克景达实验动物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XK( 湘) 2009-0004,动物合格证号004535。

1. 2 药物补阳还五汤处方来源于清·王清任《医林改错》,按原方组成: 黄芪120 g,赤芍4. 5 g,川芎3 g,归尾6 g,干地龙3 g,红花3 g,桃仁3 g,药材经湖南中医药研究院鉴定均符合《中国药典》2005 年版标准。补阳还五汤药剂制备: 饮片先用清水浸泡30 min,第一煎加药材及5 倍体积双蒸水,煎煮60min,二煎5 倍体积双蒸水,煎煮60 min,两煎混匀,浓缩至含生药2 g·mL - 1,冷藏待用。

1. 3 试剂10% 水合氯醛( 扬州市奥鑫助剂厂) ,多聚甲醛( 长沙市锦华化工有限公司) ,TTC( 红四氮唑,Sigma 公司) 。

1. 4 仪器Bx51 光学显微镜及IPP5. 1 图像分析系统( 日本Olympus) ,FA 型电子天平( 上海台之衡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自动双重纯水蒸馏器( 上海玻璃仪器一厂) ,Finesse 325 型石蜡切片机( 英国Shando) 。

2 方法

2. 1 分组与给药将大鼠随机分为假手术组、模型组和补阳还五汤组,每组63 只,每组动物又分3 个时间点,即分别于首次给药后7, 14, 21 d 处死,每个时间点21 只动物。补阳还五汤组动物于术后2 h后开始给药,给药剂量为5 g·kg - 1·d - 1,每日ig 1次。模型组和假手术组动物均给予等体积蒸馏水。

2. 2 模型制备与评价参照文献采用大脑中动脉线栓法复制大鼠局灶性脑缺血模型: 10% 水合氯醛( 3. 5 mL·kg - 1 ) ip 麻醉,取颈正中切口长约3cm,逐层分离,结扎颈外动脉,夹闭颈内动脉、再结扎颈总动脉,于颈总动脉充盈分叉部下方约4 mm处将一长为4 cm 直径为0. 26 mm 的尼龙鱼线插入颈内动脉,直到遇到轻微阻力为止,固定尼龙线,缝合切口。假手术组仅切开皮肤、分离左侧颈总动脉后随即缝合。术后将动物置于放有清洁垫料的饲养盒内,自由饮水、进食。动物清醒2 h 后参照Longa及Bederson的5 分制法进行神经功能评分,分值在1 ~ 3 分者入组。0 分: 无神经损伤症状; 1 分: 不能完全伸展对侧前爪; 2 分: 向对侧转圈; 3 分: 向对侧倾倒; 4 分: 不能自发行走,意识丧失。评分越高,神经功能缺损越严重,反之亦然。不纳入标准: 评分低于1 分; 蛛网膜下腔出血; HE 染色无脑缺血病理改变; 未到时间点死亡。死亡等不足动物时随机替补。

2. 3 指标检测

2. 3. 1 TTC 染色测脑梗死面积比每组每个时间点5 只大鼠, 10% 水合氯醛麻醉后,断头取大脑,置于- 20 ℃ 冷冻20 min 后,自额极每隔2 mm 切1片。第1 刀在脑前极与视交叉连线中点处; 第2 刀在视交叉部位; 第3 刀在漏斗柄部位; 第4 刀在漏斗柄与后叶尾极之间,共A,B,C,D,E 5 片。用2%的红四氮唑染色,37 ℃下避光30 min,正常组织呈深红色,而梗死组织则为白色。拍照后选最大缺血断面C 片梗死面积,运用Image-Pro Express 图像分析系统扫描计算,取梗死面积占C 片大脑总面积的百分比表示。为消除梗死侧大脑半球因脑水肿造成的误差,按Swanson 方法进行校正后计算C 片梗死面积百分比( IS) 。IS = ( S1 - Sr) /2S1 × 100%S1: C 片健侧总面积; Sr: C 片患侧非梗死区面积。

2. 3. 2 神经功能评分每组每个时间点10 只大鼠,于术后2 h 及动物处死前1 h 进行神经功能评分。

2. 3. 3 HE 染色观察海马、皮质组织病理学变化每组每个时间点6 只。同2. 3. 1 取大脑后4% 多聚甲醛固定24 h,梯度乙醇脱水,常规石蜡包埋,脑冠状连续切片( 片厚5 μm) ,取含海马切片贴于载玻片上,随后HE 染色,光镜下观察比较各组大鼠左侧海马、皮质组织细胞形态病理学改变。

2. 4 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以珋x ± s 表示,应用SPSS 19. 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间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P < 0. 05 被认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3 结果

3. 1 各组脑梗死面积比较通过TTC 染色,假手术组着色比较均匀,为深红色; 7, 14, 21 d 模型组与补阳还五汤组染色不均匀,局部梗死区为白色,梗死部位在缺血侧顶叶大脑皮质、海马周围。梗死面积分析显示,模型组和补阳还五汤组随时间点后延脑梗死面积均逐渐缩小( P < 0. 05) ; 且7, 14, 21 d 补阳还五汤组梗死面积明显小于同时相模型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 0. 05) 。

3. 2 各组神经功能评分情况假手术组各时间点大鼠神经功能评分均为0 分; 补阳还五汤组各时间点神经功能评分均较同时相模型组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 0. 05) 。

3. 3 各组海马、皮质组织细胞形态学变化

3. 3. 1 海马假手术组海马细胞形态正常,细胞轮廓清晰可见,细胞核染色均匀,细胞排列整齐,间质着色均匀。7,14,21 d 模型组海马神经细胞皱缩,出现细胞核固缩,核边集严重,细胞内有空泡,细胞形态由椭圆形变成梭形、三角形,细胞间间距增大,间质染色稀疏,有空洞。7, 14, 21 d 补阳还五汤组海马细胞空泡样细胞较模型组明显减少,细胞形态明显改善,细胞排列较模型组整齐。7,14 d 补阳还五汤组仍存在少量核深染及空泡样改变细胞,但21 d 补阳还五汤组海马细胞形态接近假手术组。

3. 3. 2 皮质假手术组皮质细胞形态正常,边缘清晰,排列整齐,形态完整,胞核着色均匀,细胞间质染色均匀。7,14,21 d 模型组缺血细胞呈空泡样坏死,细胞形态丧失,细胞间间隙增大,染色变浅,呈网状改变; 残存细胞其体积缩小、细胞核固缩深染、细胞边界不清。补阳还五汤组各时间点皮质细胞空泡样细胞较同时间相模型组明显减少,细胞形态明显改善,细胞排列整齐,神经细胞核较清晰,细胞间隙染色较均匀。

4 讨论

局灶性脑缺血又称缺血性脑卒中,是由于脑的血液供应障碍,导致脑组织缺血、缺氧,所致相应区域脑梗死性坏死,大量神经元丧失,而产生相应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与体征,是脑血管疾病中最为常见的临床类型。目前西医治疗脑缺血的主要方法包括溶栓、抗凝、降纤、扩血管、高压氧、介入治疗等,还有尚处于动物实验阶段的基因治疗、神经干细胞移植等。这些治疗方法中除了超早期( 发病3 h 内)溶栓治疗有效率高达21% ~ 93%,其他疗法效果并不确定。而且溶栓治疗因其严格的时间窗,意味着只有不到5% 的病人有机会进行这一治疗。因此,缺血性脑中风的病人约80% 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神经功能缺损。

典型的缺血性脑卒中在临床上可按照病程分为3 期。第1 期急性期,脑卒中后1 个月内; 第2 期恢复期,脑卒中后2 ~ 6 个月内; 第3 期后遗症期,脑卒中6 个月后。补阳还五汤主要用于脑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治疗,是治疗脑缺血后遗症的首选方,临床应用疗效显著。因此在动物实验中我们观察的时间点最长达到缺血后21 d,这相当于人脑缺血后遗症期。本实验研究中,神经功能评分结果表明补阳还五汤能促进脑缺血后大鼠神经功能恢复。其作用机制有学者认为与促血管生成、扩血管、抗凝、溶栓等改善脑缺血局部微循环,减轻脑水肿及氧自由基损伤,保护脑组织,从而促进神经功能恢复。本实验室及国内其他实验室研究表明补阳还五汤能促进缺血后脑内神经干细胞增殖、迁移、分化,可能也是其促进缺血后神经功能恢复机制之一。通过比较各组动物脑梗死面积比,结果显示补阳还五汤各时间点分别较同时间相模型组脑梗死面积明显缩小。可能的原因有: 其一,补阳还五汤在脑缺血急性期起脑保护作用,抑制了大量神经元死亡与凋亡导致梗死面积变小; 其二,补阳还五汤促进缺血后脑组织再生、修复、代偿,而导致梗死面积较相应的模型组缩小; 二者也可能兼而有之。另外,通过比较补阳还五汤组与模型组缺血后海马、皮质组织学改变,结果表明补阳还五汤能明显改善细胞形态与排列,促进脑缺血损伤后组织修复。

总之,本研究证实了补阳还五汤具有降低脑缺血神经功能评分、减小脑梗死面积、改善脑组织细胞形态与排列的脑保护作用,为该药临床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提供了有力的实验依据。

中医认为脑神经紊乱的病因不外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是一经典的哲理,也是事件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外因多因长期持久有强烈精神刺激,如家庭纠纷、恋爱挫折、事业失败或人际关系紧张,持久的脑力、体力劳动,睡眠不足 ,对外界刺激耐受性差,适应环境、应付事物的能力不足。内因主要是脏腑功能失调引起,心为君主之官,主神明,心是五脏六腑的大主,生命活动的根本,居于首要地位。假如失去这个统一领导的作用,则十二官的活动,就要发生紊乱。万事万物,感传于心,心神日理万机,常常处于动而难静的状态。如果心神过于躁动,神不内守,乱而不定,不仅导致不寐症,还必然扰乱脏腑,耗气伤精,容易招致疾病,甚至促人衰老,减短寿命。《难经》曰:五脏有七神,各何所藏那?指出五脏所藏: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与智,肾藏精与志。《素问·宣明五气》心有藏神,“主身之血脉”,“在体合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在志为喜,在液为汗”。说明心在神经精神疾病当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在脏腑功能失调的情况下在加上在外界因素长期作用下,高级神经中枢过分紧张,因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和脑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当人们面临各种困难时,个人易患因素、社会凶险因素及心理问题等多重因素均可使人产生应激反应,导致神经内分泌改变引起脑神经功能紊乱。在治疗脑神经紊乱时应从整体、脏腑出发,从疾病的源头出发,辩证求因、审因论治,采用宁心安神、益气健脾、理气解郁、滋阴潜阳。

医疗侵权法律研究论文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被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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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同是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循证程序。但由于两者产生的年代背景不同,其所立法基点、研究的方向及认定标准均有明显区别。一个是判断医疗结果是否造成了患者生命健康损害的因果关系问题,而另一个则是研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问题。两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一个是用法学理论研究分析医疗结果,一个是用医学理论研究分析医疗行为。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不仅引起学术界与司法实践界广泛争议,而且对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利益也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影响。在“两元化”并行的年代,认真研究和探讨两者的区别和解决的方法,对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具有深刻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关键词】: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文证审查意见。【正文】: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产生的背景与并存的困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前身是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是80年代至21世纪初医疗纠纷行政处理和民事裁决的法规依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此期间对被医疗事故侵害者的经济救济措施为补偿原则。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认识到用法律武器保护医疗利益,医患矛盾逐渐凸显,成为社会焦点矛盾之一。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随即卫生部颁布了7个配套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经济补偿原则,提升为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条例中的赔偿规定并没有完全对应《民法通则》的赔偿项目、内容和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赔偿仅是低额度限额赔偿。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确认和规范了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和鉴定类别。将法医类鉴定纳入司法鉴定机构的日常工作范围。从此,涉及医疗纠纷的部分鉴定从医学会转向司法鉴定机构。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将医疗侵权责任单独列章,重点规定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侵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部法律将医疗损害概念突破了医疗事故范围。无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行为凡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都要赔偿。由于无论是否构成事故,只要存在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都要赔偿的理念形成了法律人士的共识。这种共识进一步推进了医疗纠纷鉴定向司法鉴定程序偏斜的趋势。医疗事故鉴定遭到了一定程度的冷遇和非议,医疗事故鉴定逐渐减少,甚至有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工作出现停滞现象。患方发生争议尽量寻找理由不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选择成为了当事人,甚至是审判机关的难题。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本应宣布作废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仍在运行。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同时并行,医疗纠纷案件的循证工作遇到了两难选择,有人称为此种现象为“两元化”。处理医疗纠纷时,有的法院用司法鉴定,有的用医疗事故鉴定。有的先用医疗事故鉴定,后用司法鉴定,也有的先用司法鉴定,后用医疗事故鉴定,进行伤残评定有的依据医疗事故“对应标准”,也有的直接用职工工伤评残标准。不同的鉴定关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内容,这种差距间接地使医患矛盾复杂化。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并存,不仅浪费了社会鉴定资源也困扰了当事人的选择以及司法人员的运用。从法律位阶分析,《侵权责任法》是上位法,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下位法,按《侵权责任法》采用的司法鉴定的效力应该大于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医疗事故鉴定活生生地摆在人们面前,医疗机构遇到医疗纠纷时,善于选择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从法律实用分析,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大多有利于医疗机构,司法鉴定而多利于患方;从科学发展规律分析,司法鉴定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其发展规律呈“反折式”发展规律,一部法律的产生,一套新的机制开始运行。而医疗事故鉴定由于医学专业知识运用的因素,性质偏重于自然科学领域,它的发展规律呈“螺旋式”发展规律,从一到二,不断进步直到无穷尽。两者的发展规律不可能同一;最直接地讲,医疗资源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保护,患者的权益也要保护,两者不可偏废。用司法鉴定可能会对医方过于苛刻挑剔,也可能对一些医学理论产生一定的影响,譬如医学理论中的手术副损伤、合并症、并发症、医疗意外等,在司法鉴定中被会因果关系掩盖。不谈医学特点,只谈医疗效果,司法鉴定势必会得出感染与手术有关,还有可能进一步描述手术选择方式不当,预防控制感染措施不利的结论。这样的结论对患方获得赔偿有力,对医方不利。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于外科手术感染问题,一般的都会定为手术并发症,构不成事故,医生不承担责任。除非患方找出医生在预防和控制感染方面存在过错。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由于鉴定资源和医学资料都在医方,患方不容易获胜。手术感染是手术的并发症,构不成事故不承担赔偿,这是定论。而司法鉴定在不讨论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的情况下,很可能将外科手术与感染形成的因果关系作为鉴定结论,将自然因素归结于医疗行为责任,将医生视为“万能”。势必会损害医务人员的利益及工作积极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的负效应又反作用于广大就医群众。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并存出现的困惑除了上例理论方面外,还表现在法律实践不公平的问题。司法鉴定导出的赔偿项目、标准、和年限,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赔偿内容。医疗事故鉴定导出的则是医疗保护措施的“低额度限额”赔偿,在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年限等方面两者都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患者造成死亡或伤残的赔偿,《民法通则》规定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医疗事故赔偿则是平均生活费,两者相差将近一倍。这些区别的存在将本应“感恩”的医患关系变成了更为复杂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除了理论和实践方面困惑外,还有关于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存在谁该去谁该留,还是两者继续并存的问题。立法人认为,既然有了《侵权责任法》为上位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下位法就没有讨论条例有效无效的必要;卫生人认为,法医不懂临床医学,国务院没有明文作废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被取代。司法鉴定容易被患方接受之处在于剔除了“医生给医生鉴定”的行业保护之嫌,不足之处是,鉴定人缺少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鉴定的科学设备。医方倾向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是,医疗事故鉴定能够体现医疗科学的特殊性,不构成事故不赔偿。不足之处表现在确认事故很难,两者各有利弊。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生命健康利益,为了更好地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国家医疗资源,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不能动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也不应摒弃。关键在于如何针对不同案件的性质,怎样准确选择鉴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与《侵权责任法》一致。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并存所产生的困惑,有些在实践中可以解决,有些尚待立法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有立法修正的必要。二、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社会属性、组织方式、鉴定程序、研究方向及内容、法庭质证等方面。(一)社会属性的区别司法鉴定结论由社会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机构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的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因此,司法鉴定属于社会科学中的法学范畴。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各级医学会下设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医学专家组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应该属于国家行政法规范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期,有人将医疗事故鉴定称为“老子给儿子鉴定”,现在,医疗鉴定仍然没有完全从行政机关中“脱胎”,可以称为“兄弟给兄弟鉴定”。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运用医学知识,医学属于自然科学,医疗事故鉴定也当然属于自然科学领域。(二)组织方式区别司法鉴定由社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鉴定需2人以上,涉及专科、专业技术问题可向专家咨询,最终由鉴定人签发鉴定意见书。医疗事故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医学会建立专家库,专家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中华医学会负责全国疑难、复杂、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争议案件的鉴定。(三)鉴定程序的区别1.启动程序的区别司法鉴定可接受单方申请,而医疗事故鉴定不接收单方申请,需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卫生局指定,或司法机关委托;2.听证程序的区别司法鉴定可以凭借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鉴定,可以不组织听证,可进行单方书面审查,也可以邀请相对人参加听证。而医疗事故鉴定必须由双方提供资料并进行双方参加的听证。3.管辖区别司法鉴定不受地域限制,没有级别限制。而医疗事故鉴定由发生事故所在地的地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需要再次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进行。中华医学会鉴定程序不是必须的鉴定。4.鉴定时限的区别司法鉴定一般应在15日内出具鉴定书,需延长的可至30日,经鉴定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最长不得超过60日。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7日前,将时间、地点、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自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5.鉴定人签字区别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必须在鉴定书上签字。而医疗事故参加鉴定的专家不在鉴定书签字。6.专业咨询区别司法鉴定对于专业专科技术问题可以咨询本地或外阜的专业专家。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隶属的专家库专家参与鉴定,当本专家库专家人数不足时,可委托另一医学会进行。7.签发程序区别司法鉴定鉴定文书由鉴定人签发,需要时,由授权复核核发。医疗事故鉴定由鉴定专家组组长签发。8.鉴定检材区别司法鉴定依委托人提供的检材资料进行鉴定,条件允许和必要时,鉴定人可进行尸体解剖提取病理检材,进行病理药物化验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时,医学会不组织尸体解剖,不制作检材,依靠委托人提供的检材和资料进行论证分析。司法鉴定可做文证审查,医疗事故鉴定时,没有解剖影响死因认定的,医学会不接受委托,不作文证审查意见书。(四)鉴定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区别司法鉴定研究的方向一般是医疗结果,针对患者的异议,就其医疗结果进行因果关系参与度分析。其所研究的内容是人体是否受到侵害、侵害程度、医疗终结时间、护理人数及期限、营养需要情况及因果关系参与度。医疗事故鉴定研究的方向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其所研究的内容是构成事故与否、事故等级、事故责任程度、医疗护理建议等。两者本质的区别,一个是研究人体生命健康权益,而另一个则是研究医疗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五)法庭质证中的区别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在法庭需要时,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否则鉴定结论将不被采信。而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没有出庭接受质询的案例。三、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地位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共同法律地位是介于当事人之间是中间地位,既不代表患方,也不代表医方,在民事审判中两种鉴定都是证据。虽然,两种鉴定的结论在民事诉讼中都是证据,但是,由于两种鉴定各有其特征,其法律地位又有不同。首先分析,司法鉴定来源于法律体系,它产生的结论是证明材料,它的法律地位仅属于法律中的证据。其次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来源于行政法规,它产生的结论不仅是民事证据,也是卫生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依据,它的法律地位自然兼并民事证据和行政处理依据的双重地位。两者发生不同时,应以司法鉴定为主。四、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的解决(一)司法鉴定技术能力和专业设备问题《司法鉴定通则》规定,不具备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的不能接受鉴定委托。大部分社会鉴定机构医学专科技术人员缺乏,没有药物和病理分析专业设备,常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辅助检查和药物及病理分析。法院对非本鉴定机构进行药物病理分析报告的鉴定结论,一般不采信,视为鉴定机构无鉴定能力。对于鉴定机构没有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解决的专门问题,不应由鉴定机构对外委托,而应由委托人进行并提供专门问题的结论,鉴定机构才可进行文证审查鉴定。(二)司法鉴定单方委托问题单方委托的鉴定由于资料不全,缺少主观病历和医方答辩,法院不会采纳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由于诉讼时效限制和争取主导证据的必要,又由于鉴定机构允许接受单方委托,单方委托鉴定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不能否认。虽然委托人和鉴定人没有权利要求被鉴定另一方必须参与鉴定,但是,委托人和鉴定人可以函件告知对方,不参与视为放弃,迫使对方参加,对方也应当主动参加。另外,单方委托产生结论的“旗杆效应”不容忽视。单方委托的鉴定,诉讼时应当允许进行重新鉴定,保护对方的话语权。(三)司法鉴定没有解剖缺少病理报告问题医疗事故鉴定中,没有尸体解剖影响死因认定的不接受委托。病理报告是鉴定的金标准,司法鉴定没有病理报告,一般也不应当接受委托。但是,从书面材料中可以发现死亡原因及因果关系参与度的,应当接受委托。此种鉴定属于书面审查性质,发文证审查意见书。(四)司法鉴定专业质询问题的解决司法鉴定人不可能全面掌握专业专科知识。对于某一种专业专科知识需要专业咨询,这是《司法通则》允许事项。专业咨询材料应当附在鉴定书中公开,不应当作为内部档案留存。但咨询专家不以鉴定人身份参加法庭质证。(五)司法鉴定因果关系参与度和医疗事故鉴定责任程度评定问题司法鉴定中的责任程度分级目前尚无国家统一标准,一般采用a、b、c、d、e分级,有的按“六分法”,有的按“五分法”,还有的按“四分法”,诸分法设定相对应“责任系数”。还有的直接按百分法评定。这些分法尚处在学术评论层次。在法律评判中处于参考价值地位。司法鉴定因果关系参与度需要行业统一标准。医疗事故鉴定责任程度分为全部、主要、次要、轻微四档,不分百分比。对于责任程度审判时法官自由裁量百分比。比较合理百分比每档应按二十五个百分点计算。司法鉴定中,不必研究医疗行为的合法规范问题。因为,医疗行为的规范违法问题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围。(六)伤残标准问题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伤残标准适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医疗事故分级对应十级伤残。而司法鉴定多用《职工工伤分级标准》,北京地区使用当地法医学会制定的标准。三个标准各有差距,如单髋功能完全丧失,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属六级伤残,在职工工伤评残标准中属五级伤残,而北京市区法院使用的标准则为七级伤残,三者不一。鉴于医疗损害是一种过失侵权损害,赔偿带有惩罚因素,鉴定时应当采用高标准。伤残标准的适用存在对称问题。司法鉴定能否参照医疗事故“对应标准”;司法鉴定能否参照无过错劳动保障适用的《职工工伤评残标准》;《职工非工伤评残标准》是否使用医疗纠纷案件,这些都需要统一明确。(七)鉴定结论不一的问题解决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遇有与司法鉴定结论不一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异议方的申请,进行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时,应仅就原司法鉴定事项进行重新研究认定,不把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当做评判依据,也就是遵循司法鉴定规律,只研究医疗结果的因果关系,不研究医疗行为的过错。(八)司法鉴定较难认定的问题处理临床医疗出现的“未知数”和“可变数”是医家认可的科学知识。委托人希望通过鉴定得到有利结论的想法,人皆有之。但由于科学程度和客观条件限制,又由于医学本身的发展规律,有些医疗纠纷案件确实在鉴定中不能得到确切结论。此时不便简单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应当科学使用“排除”或“不能排除”的手法予以结论。如某一产妇,产前超剂量使用催产素,一次静脉注射25个单位(常用量5个单位,极量不得超过10个单位),产中出现“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心血中发现了羊水有形物质。患方认为产妇死亡与超量使用催产素有关,医方认为无关,称以前经常用此种剂量没有出现过问题。羊水栓塞的产生可能与过量催产素有关,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产生。但鉴于催产素使用过量不能排除关联性,北京市法源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作出鉴定结论:产妇超量使用催产素,不能排除过量催产素导致子宫平滑肌过度收缩,促使残留在子宫壁上的羊水进入母系循环,与产妇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此结论被法官采纳,成为经典案例。(九)司法鉴定认定死亡诊断名称问题呼吸循环衰竭是病人走向死亡的病理演变过程,不是临床诊断名称。但是临床医生常常将此病理改变作为死亡诊断名称。当患者因突发疾病、疑难杂病抢救无效死亡时,医生常根据患者死亡前的症状作死亡诊断。如循环呼吸衰竭。此种诊断易引起患方争议。对于这类纠纷,鉴定时应该从两个部份着手分析,一是原发病诊断是否成立,二是急救措施是否得当。如果原发疾病诊断正确,抢救措施得当,病理诊断不必争议。若原发疾病的诊断没有依据,治疗措施又不恰当,鉴定时对于呼吸循环衰竭诊断不应认可。某患因急性阑尾炎入院手术,在输液中突发呼吸困难、面汗唇绀、呕吐,告知医务人员,未进行特殊处置。三小时后症状加重,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急性呼吸、循环衰竭、弥漫性腹膜炎、脑出血?急性肺栓塞?尸体未解剖火化,残瓶残夜未保存。尸体火化后,有亲属提示,医院的死亡诊断名称不对,应是输液反应死亡。患者妻子听说后委托律师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事项:1.死亡诊断是否成立;2.抢救措施是否得当。通过司法鉴定得出结论:呼吸循环衰竭不是致死独立疾病;脑出血诊断缺少依据;治疗肺栓塞措施欠妥未使用气管扩张药物,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30%。患方以误诊误治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十)并发症、合并症、医疗意外、手术副损伤的认定医疗事故鉴定中,并发症、合并症、医疗意外及手术副损伤不属医疗事故。但在司法鉴定中应当注意,上列诸症是否可以避免,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司法鉴定仍应认定存在因果关系。(十一)司法鉴定重要禁忌司法鉴定人大多缺少临床医疗经历,社会司法鉴定又存在经济效益问题。司法鉴定往往“急于求成”和“急功近利”,对于临床医学理论容易忽视。司法鉴定必须尊重医学科学!不以医疗科学为基点,就得不出正确的医疗纠纷鉴定意见。某下眼袋吸脂术消费者,术后三天眼痛头痛,检查诊断为双眼葡萄膜炎,激发视网膜脱离。在司法鉴定中,医生再三强调消费者眼睑处没有感染,葡萄膜炎形成与吸脂术无关,但鉴定人在无眼科专家咨询情况下,还是作出葡萄膜炎与吸脂术直接有关的结论,法官按鉴定结论判决美容师赔偿。这起案件具有代表性地说明司法鉴定人忽视医学科学,作出的结论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会破坏医学基础理论的科学性。【结束语】:司法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作用,正逐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体现。由于司法鉴定的体和机制系尚不健全完善,鉴定机构的技术力量尚有不足,所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应废弃。医疗事故鉴定面临法律挑战,确实存在许多瑕疵,应当立法修正。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并行的现阶段,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无论在法学理论方面还是法律适用方面,都不失为评判医疗过错责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尚未明文规定失效的情况下,医疗事故 案件鉴定同样肩负着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的重要社会责任。“救死扶伤”还可能被被追究赔偿责任的现象,反映了法律进步的文明;但也不能否认它还反映出社会道德伦理的下降。因此,肩负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专家们更应该尊重医学,尊重法律,不偏不倚的进行科学鉴定。[1] 崔高明,1952年9月出生,男,汉族,黑龙江佳木斯人,黑龙江前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外科医师,研究方向: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2] 崔修宇,1980年7月出生,男,汉族,黑龙江佳木斯人,黑龙江前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法学学士,研究方向:卫生法学。

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执法环节。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法制教育。医患纠纷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 索引序列
  • 西方中医疗法研究论文
  • 中西医痛风治疗方法的研究论文
  • 实用临床中医诊疗方法与研究论文
  • 神经系统中医疗法研究论文
  • 医疗侵权法律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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