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上的文章读出来做成视频属于侵权行为,视频里面放纯音乐也算侵权。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以外,任何未经作品权利人同意的传播行为都属于侵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法保护的重点应当是无辜的受害人。即使致害人内心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但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对受害人予以救济。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侵权、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抄袭侵权,一般追究民事责任。 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学风、教风的问题。虽然彻底禁绝学术不端行为的想法并不现实,但从内因上可以通过学生加强道德自律,从外因上可以通过教育和纪律等方法进行防治。具体而言,可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学校和老师应当重视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让学生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意识。其次,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环境;再次,要严格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抄袭者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如果没有惩处,只会纵容抄袭等现象的频频发生。 著名教育问题研究专家熊丙奇博士认为,防止“学位论文抄袭”的关键在于真正实行导师制。他指出,近年来出现的学位论文抄袭事件,共同的原因是在平时培养中,老师对学生的指导很少,在审阅学生的论文时,导师放宽要求,甚至有的老师根本就没认真审阅。现行制度下的中期答辩、论文盲审等,都很难真正避免论文质量不高、学术不端问题。不改革制度想避免学术不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可以。论文正文里除了文字还可以添加图片,但是不可以添加视频。论文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文字去说明你要论述的内容,也就是文字为主,另外,为了辅助读者理解,可以添加图片和表格,但是不能添加视频,因为目前论文的纸质内容是不能通过视频显示的。
应该让一些相关的部门去颁布一些条例和规则,去明确的写好哪些行为是不可以,哪些是可以,哪些是违法的,有了这些规范才可以更好的发展。
涉嫌侵权。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取得授权后才能在短视频播放影视剧。
这当然是涉嫌侵权,因为没有得到原公司的,同意这样随意的占用肯定是犯了法,而且现在关于版权意识都特别的强烈。
在短视频平台播放影视剧作品是侵权行为,今后将禁止短视频平台播放未授权剪辑的短视频。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公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下称《细则》),在其中第九十三条标准,短视频不可未经受权自主剪截、改写影片、电视连续剧、互联网影视剧等各种影视节目及精彩片段。
此要求一经发布便引起网友们强烈反响。短视频创作人对影视剧开展二次视频剪辑是不是有效?应怎样均衡影视剧合法权利和传播价值?
为何短视频不得未经受权剪辑影视剧?
武大法学系专家教授李伟民详细介绍,以上《细则》归属于领域内部的自控能力机构条例,不具备法律法规方面的直接法律效力,可是该《细则》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小组具备约束,可以做为各理事单位电视节目内容审核管理方法的基本性规章制度文档,具体指导短视频电视节目管理方法的规章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功效。
近些年,短视频领域因其省时省力等特性快速占有销售市场。但与之相随,相关专利权尤其是出版权等领域的问题不时产生,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公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表明,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就总计检测疑是侵权连接1602.69万条,独家代理原作者被侵权率达到92.9%。
李伟民专家教授表明,短视频作品对已经有影视剧开展切条、运送、视频剪辑,因涉嫌侵害着作权,例如修改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及其改编权、网络信息散播权等财产权利。
但着作权法也对支配权开展了一定限定,要求了一些归属于合理使用的状况,例如:为本人学习培训、科学研究或是赏析,应用别人早已发布的作品;为详细介绍、评价某一作品或是表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度引入别人早已发布的作品;为院校教学课堂或是科研,翻译工作、改写、选编、播放视频或是小量拷贝早已发布的作品,供课堂教学或是科技人员应用,但不可出版,这些。在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过着作权人批准,不向其付款酬劳,但理应指出作者姓名或名字、作品名称。“一旦剪截、改写获得的短视频超出适度引入别人早已发布作品的程度并放进公共区域,无论是不是盈利及其盈利性应用,则清除合理使用的状况。”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王国华刑事辩护律师表述,该类版权侵权中不一样的侵权行为主体担负的法律依据各有不同。侵权行为主体通常是视频剪辑、制做、提交短视频的客户,她们担负的是立即法律依据。短视频平台尽管饰演内容生产经营者的人物角色,但假如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交并散播别人视频作品给予便捷或协助,服务平台也很有可能担负间接性侵权义务。
王国华刑事辩护律师表明,执行间接性侵权的短视频平台假如执行了“通告—删掉”责任,可以不担负法律依据,“例如支配权方通告服务平台某一短视频组成侵权,是不法提交的,这样的事情下假如服务平台方没有开展删掉,那它就需要对该视频的传播性担负法律依据。”
怎样均衡影视剧合法权利和传播价值?
短视频行业现有的版权问题中,影视剧等长视频与短视频中间的出版权恩怨曾一度造成社会发展关心。一些技术专业从业免费视频素材“运送”的账户五花八门,这类时尚博主通常将当下的热播电视剧视频剪辑折数段短视频公布,根据二次生产加工获得几百万的关注点赞。
李伟民专家教授表明,该《细则》在一定水平上体现了当今长短视频市场竞争的状况。“尽管单独一个短视频对视觉作品运用的量并不大,但侵权短视频的量十分大,不一样的侵权人都对影视制作作品开展剪截,过滥的‘吞噬式’精彩片段散播会造成观众们的厌倦感,造成观众们缺失对详细视觉作品的赏析冲动,对视觉作品的着作权危害十分大。”除此之外,各短视频平台上充斥很多的侵权短视频,群众针对侵权个人行为置之不理,不利培养群众培养优良的法制观念。
2021年4月,中国电视艺术交流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15家协会,爱奇艺视频、优酷视频、腾讯官方视频、芒果TV等5家视频服务平台,及其晌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等53家影视传媒公司协同公布短视频平台侵权申明,在其中提及短视频创作人没经许可将影视制作作品开展随意视频剪辑、切条、运送、散播等,比较严重侵害了影视制作作品的一致性和合法权利,毁坏影视行业的安全绿色生态。
一切领域都是有其运作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医生、专家教授丛立先曾公发表论文强调,做为网络媒体产业链,短视频领域只靠原创设计短视频无法达到受众群体的规定,因而难以避免地要应用影片、电视连续剧、网络游戏作品等长视频的内容。殊不知现阶段短视频平台方尚没有彻底创建起符合出版法规定的商业运营模式和作品散播标准,“短视频应用长视频作品,不可以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应遵循应该有的领域标准和明确的法律规范,该受权的授权,该付钱的付费”。
“事情均有多面性”,李伟民专家教授称,在一定水平上,短视频创作人的二次生产加工有益于原影视剧的宣传推广,因而“法律法规必须均衡视觉作品着作权人、短视频创作者和客户间的权益”。例如,可以根据事前的侵权预防来处理短视频着作权侵权问题,比如授予短视频平台大量的内容审核义务,适度引进内容过虑体制,增加短视频平台的特别注意责任,从根源断开侵权短视频的散播。
对于打压短视频平台损害出版权的个人行为,王国华刑事辩护律师觉得,要想产生“先受权后应用”的优良领域绿色生态,关键是要靠着作权人本身的消费者维权。王国华表明:“着作权是私支配权,只有买受人自身去认为。而在司法部门实践活动中,非常少有买受人由此消费者维权。如果有买受人站出去消费者维权,那麼根据好几个司法案例,很有可能对二次创作的肆无忌惮侵权个人行为会带来一定的抵制功效。”
只要是正规/CN刊物即可!但是每个学校都有每个学校的要求
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每个学校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要求必须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有的则不作要求,这个就得看你们学校的要求了:正规期刊的话,是有自己的CN的。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区、市)区号。而印有“CN(HK)”或“CNXXX(HK)/R”的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这是我在百姓论文网发表的时候,负责的老师告诉我的,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去问问的。
是的。允许上传的视频格式有:mp4,flv,avi,wmv,mov,webm,mpeg4。其他相关要求:大小: 不超过4G。视频: 不超过6000kbps(H264/AVC编码道)。音频: 不超过320kbps(AAC编码)。分辨率: 最大支持1920x1080。关键帧: 平均至少10秒一个。色彩空间: yuv420。位深回:8bit,声道数:小于等于2,采样率:等于44100。
1.首先确定选题,选题很重要,看一下是否适合自己去做,选择你感兴趣的入手。2、查阅资料,列提纲确定论文的主体内容。越早开始写越容易 ,先阅读想投稿的的期刊的投稿指南、图表要求、参考文献格式、排版格式、字数要求等。这样做是可以节省时间,避免迷失方,引用支持你论点的文章,但不影响或降低文章的创新。3、写完论文,找导师查阅,修改。文章修改第一次:自己修改明确:是否表达完全,别人能不能看懂,语句通顺,格式,标点等。第二次:重点是结构与内容协调性,摘要是不是能够独立支撑文章内容,摘要和图表可否表达研究的大概内容。第三次:请导师修改,检查文章的完整性和逻辑性。4、论文定稿后找一家杂志社发表论文 。
试论著作权的继承杨唐勇(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830)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08(2007)0420著作权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近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历史不很悠久。当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著作权继承也逐渐在各国法律中确立下来了,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许多特殊之处,因而,对有关著作权继承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很有意义。本文试图对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特殊性、法律的适用以及实践中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继承是指根据著作权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其它继承方式,在著作权人死亡时,将其所有的著作权移转给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法律制度。从各国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来看,著作权通常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对于后者,由于这种财产权利与人身可以分离,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各国通常在其著作权法和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在本文论述的著作权继承的法律关系中,仅仅指著作财产权继承这部分内容,而不含著作人身权这部分内容。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承认著作权的继承制度,并在著作权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著作权成为继承的客体,其理论基础何在呢?首先,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从著作权客体来看,它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体现出来的创造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作者智力创造性劳动的结晶。由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付出的劳动通常都不是一般的简单劳动,而是能创造出较高价值的复杂劳动,这些劳动创造的价值均凝聚在作品之中。因此,作品是一种凝聚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必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转让,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商品。其次,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与其主体相分离,从而可以转让。对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世界各国有关著作财产权转移的立法理论。各国对著作财产权的转移存在着不同的立法理论。大多数国家采纳著作权“二元论”的观点,主张将著作权分成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彼此相互独立,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从而可以被继承。也有一部分国家采纳著作权“一元论”的观点。例如在德国,该国著作权法学者认为著作权是由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构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必然涉及著作人身权的转让,由于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因而著作权也就无法转让。该理论有碍于版权贸易的发展,于是,学者们又设计了一种“创设转移”或“创设继受”的理论,从而使得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最终也可以被继承。可见,无论是采用“二元论”理论的国家还是采用“一元论”理论的国家,其著作权立法或继承立法都普遍承认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继承的客体。[2]著作权的财产属性以及它具有的可转让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继承的客体。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客体也就是遗产,判断某一客体能否成为继承客体,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遗产通常必须具备的如下特征:第一,遗产是公民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财产性。第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第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并且是依法能移转给他人所有的财产,具有个人专属性和可流转性。第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从我们前述分析中知道,著作权的客体符合了遗产必须具备的特征要求,因而,在遗产的具体范围上,各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通常都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规定为属于遗产的范围,能够成为继承的客体。我国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继承立法和著作权立法的经验,在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立法过程中,均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于公民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审结了许多涉及著作权继承纠纷的案件。例如,冯雏音等八人诉江苏三毛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3]裴立、刘蔷诉山东景阳岗酒厂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4]……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法院均肯定了作者的继承人依法享有被继承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对著作人身权,继承人只能给予保护,而没有继承权。二、著作权继承的特殊性分析(一)著作权主体的特殊性著作权的主体是广泛的,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和其它组织,甚至可能是国家(例如我国)。但是,能作为遗产成为继承客体的著作权,其主体只能为自然人,这是由继承法律关系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继承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发生于自然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承受关系。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著作权人,发生变更、解散、撤消或终止法律关系时,其著作财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但这不是继承。因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能成为被继承人,因而不产生继承法律关系。只有自然人死亡时,其著作权才能成为该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此可见,著作权的可继承性仅限于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5](二)继承期限的特殊性作为继承客体的著作财产权,各国著作权法普遍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了有效保护期,该著作财产权就终止,这种智力成果也就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保护期通常包括著作权人的生存期间和死后一定期间。目前,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和国际著作权立法中,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25年,如波兰;也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75年的,如德国;还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80年的,如西班牙;甚至还有长达99年的,如科特迪瓦;但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为50年。这决定了继承人所继承的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也有期限限制,只能限定在著作权人死亡后有效的保护期内。(三)继承数额的不完全确定性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财富,必须经过物化过程才能产生一定的物质财富,通常要通过对作品的使用才可实现其价值。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作品,从而可获得稿酬;也可以是许可他人以复制、发行、翻译、改编、网上传播等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从而获得报酬;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还将会不断出现,这都可能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利益。因此,著作财产权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无法完全确定的。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其著作财产权,他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使用该作品,从而获得报酬。甚至将来出现新的作品使用方式,该继承人也可使用,只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就可以取得收益。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深及作者死后的几十年,这就使得被继承人生前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因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著作权在继承数额上具有不完全确定性。三、著作权继承的法律适用与继承方式各国著作权法或继承法都有关于著作权继承的规定。由于著作权继承与有形财产权继承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著作权继承当然也可以适用各国继承法中关于继承的原则规定。[6]不过,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并没有简单地援引其他单行法或民法一般原则来处理著作权继承问题,而是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继承作出专门的、具体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在著作权法中特别指出民法中关于继承的某些一般性原则,不能适用于著作权继承。在这一类著作权法中较典型的,恰恰是在民法典中对继承的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国和德国。[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一部著作、一幅画的著作权是不可能像粮食、布匹等物品那样按继承人数分成相等的若干份。因为著作权是无形的,对著作权载体的分割不等于对著作权的分割。如果将一幅画的载体分割成若干块,不仅不能分得这幅画的著作财产权,而且会毁了这副画的载体,也会毁了这副画的著作财产权。因为它再也不能以这幅画的价值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了。[7]因此,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当然,这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著作财产权的办法,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参考文献:[1]王利民主编,《知识产权法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05页。[2]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2页。[3]唐德华主编,《知识产权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154页。作者简介:杨唐勇,男,江西泰和县人,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大数据论文参考文献回答于2018-09-14现今人们的生活到处充斥着大数据给我们带来的便利,那么大数据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呢?小编为方便大家特意搜集了一些大数据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大数据论文参考文献一:[1] 陈杰. 本地文件系统数据更新模式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4[2] 刘洋. 层次混合存储系统中缓存和预取技术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3[3] 李怀阳. 进化存储系统数据组织模式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06[4] 邓勇强,朱光喜,刘文明. LDPC码的低复杂度译码算法研究[J]. 计算机科学. 2006(07)[5] 陆承涛. 存储系统性能管理问题的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0[6] 罗东健. 大规模存储系统高可靠性关键技术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1[7] 王健宗. 云存储服务质量的若干关键问题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2[8] 余雪里. 金属氧化物pn异质结对光电响应与气体敏感特性的作用[D]. 华中科技大学 2014[9] 王玮. 基于内容关联密钥的视频版权保护技术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4[10] 韩林. 云存储移动终端的固态缓存系统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4[11] 田宽. 宫内节育器用Cu/LDPE复合材料的表面改性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3[12] 聂雪军. 内容感知存储系统中信息生命周期管理关键技术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3] 王鹏. 低密度奇偶校验码应用于存储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13[14] 刁莹. 用数学建模方法评价存储系统性能[D].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3[15] 符青云. 面向大规模流媒体服务的高性能存储系统研究[D]. 电子科技大学 2009[16] 王玉林. 多节点容错存储系统的数据与缓存组织研究
数字媒体在生活中的应用有:
1、文本与文本处理:
文字是一种书面语言,由一系列称为字符的书写符号构成。文字信息在计算机中使用文本来表示。文本是基于特定字符集成的、具有上下文相关性的一个字符流,每个字符均使用二进制编码表示。
2、数字视频:
视频是指内容随时间变化的一个图像序列,也称为活动图像或运动图像。常见的视频有电视和计算机动画。电视能传输和再现真实世界的图像和声音,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信息传输工具。
传播特性:
1、传播内容个性化:内容供应商将一部分生产内容的功能分出来,进行节目的社会化生产,这不仅使数字媒体的节目数量大大增加,节目内容更加丰富,而且也增加了一些个性化很强的增值业务,使传播的内容更丰富多彩。
2、传播者推出个性化服务:数字媒体的传播者,有着高效性、易满足受众个性化需求等符合精确传播特点的信息传播特征。一般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优先推出用户最喜欢的节目频道,争取取得最高的收视率和订阅率。
是的 必须的 字数各学校和专业要求不一样 3万字吧 理工科硕士毕业论文,仅正文总要50页左右吧(不含封面、摘要、目录、致谢、附录什么的)。
一般3-5万字之间,文学一般是三万字,理科相以应的多点,所有硕士论文都是要过论文检测的,比对的是一百年内所有专业的所有论文,每十一个相拟就开始算相拟,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否则延迟毕业。
1、一般字数是指正文字数,即第一章到最后一章,不含摘要、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说的是字数而不是字符数,比如3万字毕业论文,就是3万字的汉字,不包括标点和空格。
2、硕士毕业论文不单有字数要求还有页数要求,页数在60-80页之间就可以,这也是指的正文部分,同样不包括摘要、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3、参考文献篇数一般不少于40篇,在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而且还要用近两年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在正文中要有引用标注。
硕士论文格式规范说明:
1、页面设置:
用微软word排版,A4纸型,左右边距2.5cm;正文行距为固定值16磅,其它均为单倍行距。
2、论文题目:
小2号黑体居中。标题不超过20个字。段前10mm。
3、作者姓名:
多作者属不同单位时,在姓名上标上与单位序号(见下条)对应的数字上标,姓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之间空两格;4号宋体居中。段前8mm。
4、作者单位:
多单位时,单位名称前标上序号,之间用分号隔开。且要在对应单位的作者名上加上对应的序号上标。一个单位不用标序号。小5号宋体居中。段前单倍行距。
5、摘要:
“摘要”二字中间一个空格并加粗,加冒号,放在摘要正文段首。摘要内容为小5号宋体。段前8mm,段落左右缩进2个汉字,单倍行距。
6、关键词:
“关键词”3个字,小5号宋体加粗,加冒号。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小5号宋体。段落左右缩进2个汉字。关键词与摘要之间空1行。
字迹多少是没有固定的要求的,不多不少是最可以的,然后的话就要看您的期刊啦,
一般3-5万字之间,文学一般是三万字,理科相以应的多点,理工科主要看页数,一般总共60页以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