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传统收到的教育,总是笼统地被告知,中国的历史很悠久,非常伟大。其实,这事比较复杂,值得研究,拿出文物证据,厘清事实,这很有意义的。西亚的古代文明主要包括: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巴比伦文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地中海沿岸地区(包括现代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古代文明、现代伊朗西南部地区的古代文明(埃兰、米底、古波斯)以及小亚细亚地区的古代文明(赫梯文明)。Sumer 苏美尔文明为例,非常有意思,季羡林老先生做过研究的。我给你建议的题目:《亚洲文明源头的比较研究》
一篇好的古代文学论文首先是要选好标题,选准了标题就等于完成论文写作的一半,题目选得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古代文学 毕业 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论先秦儒家“乐”的思想之政治意义 2. 论先秦儒家“中和”学说的形成 3. 论先秦两汉时代游戏的文学表现 4. 论先秦青铜器装饰艺术的美学思想 5. 论先秦道家科技伦理思想 6. 论先秦到汉代孔子历史地位的变迁 7. 论先秦孝道观的演变 8. 论先秦两汉诗歌的表演性 9. 论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0. 论先秦儒家学习伦理思想 11. 论先秦儒家治国理论的现代应用 12. 论先秦义利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13. 论先秦楚乐的审美取向 14. 论先秦民本思想的实质 15. 论《诗经》中的玉 文化 16. 论《诗经原始》之解《诗》主张 17. 简论《诗经》中的女性思想 18. 论《诗经·卫风·氓》在高中 语文教材 中的接受 19. 论《诗经》中的天命信仰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二) 1.《诗经》的审美学特色 2.论《诗经》中的征役诗 3.论《诗经》中的婚恋诗 4.论《诗经》中的史诗 5.论《诗经》中的农事诗(其他类型,自拟题目) 6. 论中国古代神话的演变 7. 中国古代神话与原始观念 8. 先秦诸子书寓言研究 9. 先秦史传寓言研究 10. 先秦史书寓言研究(其他类型,自拟题目) 11. 先秦文学与理性精神 12. 《吕氏春秋》与杂家 13. 《诗经》的比兴与《楚辞》的象征 14. 论《左传》的战争描写 15. 论《左传》的妇女形象 16. 《战国策》的艺术成就 17. 《战国策》名篇研究 18. 老子的思想 19. 《老子》的艺术特色 20. 《庄子》的艺术特色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三) 1、历史的界河——论先秦“礼崩乐坏”之“乐坏” 2、论先秦两汉的颂、赞、箴、铭 3、论先秦儒家道德 教育 思想及其对当代道德教育的启示 4、论先秦“道”“势”关系与士人的精神超越 5、论先秦道家教育思想对我国高校教学的启示 6、论先秦儒家礼乐文化与当代社会公德教育 7、再论先秦民本思想的实质 8、论先秦儒家生命价值观 9、论先秦法律文献中的和谐思想 10、从“中和”准则到“平和”心境 11、论先秦东夷文化分布范围的演变 12、论先秦法家社会进化历史观 13、论先秦礼治思想的演变过程 14、中国早期铭文石刻新论 15、论先秦文学的水意象 16、浅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体系 17、论先秦儒家“中和”学说的形成 18、论先秦诸子的“以史为鉴” 19、论先秦乐论与诗论的同构与分化 20、论先秦儒家 散文 文学表现的历时性发展 猜你喜欢: 1.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 2. 最全古代文学论文题目参考 3.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 4.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 5. 文学论文题目大全
你是历史专业,建议考虑未来2020年的金融危机,从牛顿的金本位开始。如果历史刚研究没有对未来指导作用的话,要历史没用
1.科学还是艺术,――历史学学科属性再探2.浅论历史学实用性功能及其应用3.历史学发展与史学工作者素质4.浅论历史规律认识的模糊性5.伏尔泰及其文化史观的影响6.乾嘉考据学对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的影响7.中国古籍版本源流初探8.再论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9.浅评西方近现代某史学流派(如年鉴学派、相对主义史学、计量经济史学等)10.神话传说与远古历史意识
浅论闭关锁国的危害
我们传统收到的教育,总是笼统地被告知,中国的历史很悠久,非常伟大。其实,这事比较复杂,值得研究,拿出文物证据,厘清事实,这很有意义的。西亚的古代文明主要包括: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巴比伦文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地中海沿岸地区(包括现代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古代文明、现代伊朗西南部地区的古代文明(埃兰、米底、古波斯)以及小亚细亚地区的古代文明(赫梯文明)。Sumer 苏美尔文明为例,非常有意思,季羡林老先生做过研究的。我给你建议的题目:《亚洲文明源头的比较研究》
原创的,独一无二,包查重。
要看你的专业研究方向。可以考虑在一个比较具体的历史人物或者历史阶段进行研究,题目也以某个人物和阶段命名。
我建议你看一下《中华上下五千年》!
齐鲁文化指古代齐鲁地区,也即今山东一带地区之文化。春秋时代,泰山以北地区为齐,是周朝功臣吕尚封侯之地,泰山以南为鲁,是周公旦的长子伯禽封侯之地。齐鲁地区依泰山而濒大海,向称海岱地区。远在石器时代,就创造了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是多源的中华文化主要发源地之一。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在春秋时代即已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特别是一些古代文化巨子,如孔丘、孟轲、管仲、墨翟、孙武、邹衍等都诞生在这里,不仅对齐鲁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且对中华文化的形成也有巨大贡献,尤其是战国时期稷下学宫的设立,使儒、道、法、墨、名、兵、阴阳、纵横诸家争鸣于此地,融通荟萃于一堂,从而使得齐鲁文化具有博大、丰富、尚礼、崇儒的特点,齐鲁民风以“好文学”(《史记·儒林列传》),“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国语·齐语》)而闻名天下。 齐鲁文化旅游 齐鲁文化旅游,系指与齐鲁文化遗存(包括文化遗址、文物、遗迹、遗风、遗俗等)有直接关联的文化旅游活动。齐鲁最初是西周时期周武王分封的两处诸侯国,分别建都于营丘(今山东淄博)和奄(山东曲阜)。先秦时期,鲁是小国,辖地以今曲阜地区为中心;齐是大国,其疆域最大时,以临淄为中心,南至泰沂山区,北到渤海平原,西依黄河古道,东括山东半岛,包括今胶东、鲁中、鲁西北的大部。广义的齐鲁文化,包括先秦及秦汉以后山东以及河北中部、南部大行山以东地区、苏北部分地区的历史文化和当代文化;狭义的齐鲁文化,则指先秦时期齐国和鲁国共同创造的文化。关于齐、鲁两地的风俗民情,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写道:“泰山之阳则鲁,其阴则齐。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临淄亦海岱之间一都会也。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怯于众斗,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大国之风也。其中具五民。而邹、鲁滨洙、泗,犹有周公遗风,俗好儒,备于礼,故其民龊龊。颇有麻桑之业,无林泽之饶,地小人众,俭啬,畏罪远邪。及其衰,好贾趋利,甚于周人。”在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鲁与齐较其他诸候国都更接近于周王室,因此受到周代礼制和文化的影响也更深。这种嫡系关系,应是后人把齐、鲁并称的最主要原因。当然,齐鲁还同时承继了夏商与东夷的文化传统。鲁祖周公旦封于商旧都奄地,得宝器、典籍,同时奏天子礼乐八佾,把周代的礼仪、典章、制度完整地转移到鲁国,并保有仅次于周天子的礼器法物和典册史籍。因此,鲁文化格外注重礼乐教化,其结果是诞生了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推出《论语》、《春秋》、《诗经》等代表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典籍。齐祖姜太公,与周公旦同为周朝勋戚,享有“武力征伐”的特权,除推行周王室的法律、典章、文化制度之外,重“举贤而上功”,其直接结果是承继周初王霸之威,鼎故革新,及至管仲为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后又为战国七雄之一,诞生了诸如管仲、鲍叔牙、晏婴、孙膑等一批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管子》一书,综论天下治理方略,则成为先秦时期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齐鲁文化的兼融与合流,在先秦第二代思想家孟轲(鲁)和晏婴(齐)身上得到体现,那就是王权思想与礼乐政治并重以及仁爱民本的哲学。可以说,先秦时期的齐鲁文化,基本上代表了中华民族早期文化的成就,除孔孟管晏外,这一时期重要的思想家和文化著述,还有孙武与《孙子兵法》、墨翟与《墨子》、荀况与《荀子》、孙膑与《孙膑兵法》以及曾参、子思、扁鹊与《大学》、《中庸》等等,他们既是齐鲁文化又是华夏文化的杰出代表。总的来说,弘扬王道、平治天下的鲁文化理想与力兴霸业、一匡天下的齐文化,其追求是相贯通的,二者之间虽有凝重肃穆与功利通变的微别,而在总体上趋于融合,并在此后的发展演变中广泛包容百家,对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形成与构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齐鲁文化的重要旅游地,有山东淄博市,这里有临淄齐国故城、桓公台、管仲墓、晏婴墓等;山东曲阜市,这里有少昊陵、孔府、孔庙、孔林、周公庙、鲁国故城等;山东邹县,这里有孟庙、孟府、孟林等;山东临沂市,这里有银雀山与金雀山汉墓群、沂南汉画像石墓等;山东莒县,这里有荀子墓、莒国故城等;山东泰安市,这里有大汶口文化遗址、泰山岱庙等;山东青岛市,这里有道教名山崂山、海滨浴场、北朝石造像、海产博物馆等,是著名的避暑胜地;山东烟台市,这里有明代抗倭遗址,是著名的避暑城市;山东蓬莱县,这里因“蓬莱仙境”、“海市蜃楼”而闻名,始自先秦,历史悠久;山东济南市,这里有山东省博物馆、千佛山、七十二泉、大明湖、李清照纪念堂、辛稼轩纪念祠等。此外,齐鲁文化还反映在淳朴的民风民俗上,山东各地大都保存着典型的中华民族风俗传统。反映在歌舞传统上,仪式隆重的孔府乐舞带有先秦时代典雅的艺术风尚,以中、和、祗、庸、孝、友六德标准为舞蹈语言基础,以歌诗的字形字义赋予象征型的舞蹈语汇,使用的乐器有镈钟、特磬、编钟、编磬、古琴、古瑟、笙、排箫、洞箫、龙笛、篪、蘧、陶埙、梧、柷以及各类鼓等,集金、石、丝、竹、革、木、匏、土等古代八音之器;反映在戏曲艺术上,流传在山东境内的当代戏曲品种有柳子戏、大弦子戏、罗子戏、八仙戏、山东梆子、莱芜梆子、平调、东路梆子、枣梆、河北梆子、河南梆子、柳琴戏、茂腔、柳腔、五音戏、东路肘鼓子、灯腔、两夹弦、北词两夹弦、一勾勾、哈哈腔、乱弹、吕剧、四平调、化装坠子、山东八角鼓、渔鼓戏、蓝关戏、王皮戏、京剧、评剧、皮影戏、傀儡戏等30多类,约占全国戏曲总数的1/10;反映在饮食上,鲁菜是各地方菜系中形成较早、影响较大的一个,在明清时代即自成体系,影响了整个黄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广大地区,已被容纳、吸收到北京菜、天津菜、东北菜和华北菜中,成为这些菜系的基础和主要风味。齐鲁之地,还一向以生产名酒而著称,兰陵白酒、烟台葡萄酒、青岛啤酒以及近年来新开发的曲阜孔府家酒,均闻名世界,烟台和青岛都举办过国际性的大型酒节。齐鲁文化旅游,包括访古旅游、仿古旅游、艺术文化旅游、民间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专项活动。且均以现存齐鲁文化遗存为旅游重要景点。 中国近现代史,就其主流和本质来说,是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和人民群众为救亡图存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尤其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伟大艰苦的斗争,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把一个极度贫弱的中国逐步变成一个初步繁荣昌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历史。 近代,西方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不仅从军事、经济对中国进行侵略,还从政治文化加以侵略控制,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经济凋敝,一片国将不国的惨状。压迫侵略,必然导致反抗,中国人民积极开展了各中形式的反抗斗争。 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台湾高山族人民的英勇抵抗等,无不体现了在民族存亡的危机关头,中国人民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尤其是太平天国起义,极大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使得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同时它提出了均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在太平天国并不承认清政府签订的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在面对列强的侵略与压迫时,并没有采取像清政府一样懦弱的外交政策,而是积极同外国侵略者展开了斗争,并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这是极其鼓舞人心的。虽然太平天国由于内部的种种原因失败了,但它却对中国近代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它是中国农民起义战争史的最高峰,它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政权,曾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以及中国反侵略战争的失败从反面教育了中国人民,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思考、探索和奋起。鸦片战争以后,先进的中国人开始睁眼看世界了;他们翻译外国书籍,学习西方先进的现代科学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意识开始普遍觉醒,开始有了较为强烈的民族危机感。于是出现了早期的维新思想,出现了一大批以救亡图存和振兴中华为己任的仁人志士。甲午战争以后的戊戌维新、辛亥革命,都是在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这面爱国主义大旗下发生的。这些斗争和探索,使中华民族燃烧起了新的希望,标志着中华民族的进一步觉醒。 五四运动是在新的社会力量成长壮大的基础上,在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思想解放潮流的思想基础之上发生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这次运动表现了反帝反封建的彻底性,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及其与工人运动的结合。它标志着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从此中国革命真正找到了它所必须依赖的力量基础,五四运动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在“五四”以后,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共产主义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五四运动发生在一九一九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劳动运动的真正开始是在一九二一年,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之后,即民族问题和殖民地革命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改变了过去面貌之时,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以及其在世界历史中的的地位都是十分明显的。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是被历史证明了的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占有中要的地位,是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在残酷的战争中,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战胜一切艰难困苦,中华民族形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显示了空前的大团结,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族抗战。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就没有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抗日战争大大丰富和升华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这正是抗日战争得以坚持和胜利的重要思想保证。同时使中国人民认识到提高综合国力是中华民族屹立于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一个国家只有首先自强,才能在世界上自立。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战争,同时又不惧怕战争的可贵品质,中国人民进行反侵略战争,是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重大贡献。 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祖国的繁荣打下了坚定的基石。同时积极开展了各领域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无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尤其是近代以来,科技文化事业飞速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航天领域的重大突破——神州系列成功升空,嫦娥一号的成功发射——圆了华夏民族几千年来的飞天梦。看着一个个举世瞩目的成就,国人无不倍感自豪与骄傲。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我们的经济繁荣了,我们不会在屈于强权,不会再忍受屈辱,我们以我们的祖国为荣。 当然,放眼今朝,停滞不前便是落后,因此,我们更应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不懈,使我国保持飞速发展。尤其作为年轻一代,作为大学生,我们更应使强国富民为己任,认清我们在新时期的责任和使命对于我们每一个大学生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我们的民族正在腾飞!
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意义 中国现代话剧史上史学与史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种关系的表现形式如何,内在协调的动力机制是什么,是一种什么力量能够将现代人文活动的两个领域统合到一种社会文化力量中,跨越真实与虚构、知识与想象?葛兰西的“有机的意识形态”与“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为阐释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之间的复杂的历史关系,提供了富于启示的视野与方法。从历史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这一自觉的现代文化使命感,使启蒙立场的知识分子发现并利用了新史学与新史剧之间的协调动力关系,使纯粹的思想或学术变成大众世界观,创造出意识形态整体性。一、郭沫若的史学与史剧1944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致郭沫若的信中说:“你的史论、史剧有大益于中国人民,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精神决不会白费的,希望继续努力。”(注:《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41-242页。)此时郭沫若的历史研究已经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础,他的历史剧创作也已达到高峰。毛泽东赞扬郭沫若的,正是郭沫若治史与作剧在“以人民为本位”的立场上的意识形态意义。郭沫若同时从事历史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他表白“我是很喜欢把历史人物作为题材而从事创作的,或者写成剧本,或者写成小说”,也表白过自己的史学与史剧观,他说他的史学研究“主要是凭自己的好恶”,而“好恶的标准”“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注:《<历史人物>序》,《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合乎人民本位的应该阐扬,反乎人民本位的便要扫荡”。(注:《新陈代谢》,《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148页。)就戏剧创作,“我们要制造真善美的东西,也就是要制造人民本位的东西。这是文艺创作的今天的原则。”(注:《走向人民文艺》,《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316页。)郭沫若从不隐讳自己研究与创作的意识形态属性。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流亡日本10年,正式开始史学研究,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规划中国历史,将中国历史叙事纳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发展模式中。这样做一则可以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历史的“适应度”,二则可以证明现实中中国革命的合理性。因为如果中国的历史确实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模式,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那么,中国的现实与未来也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模式发展,即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史学研究可以用中国的“历史发展”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可以证明中国的“现实革命”的合理性。这样,史学就具有了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郭沫若自己表述得很明白:“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认清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去向。”(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文集》,第14卷,第10页。)郭沫若集学者作家于一身,但他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角色,远不是学者或作家身份可以概括的。他自觉地构筑现代中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话语,是葛兰西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有机的知识分子”。葛兰西将第二国际工人阶级运动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忽视了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或文化领导权。他认为,意识形态作为“最高意义上”的世界观,凝聚统一起社会集团,形成一种现实的、战斗性的力量。在构筑意识形态并争夺“知识与道德领导权”的过程中,知识分子起到重要作用。他们不仅提出一种体系化的完整的哲学,而且还要将这种哲学大众化、常识化,教育与影响人民,成为人民的思想与信仰形式。葛兰西将那些自觉地思考历史与时代问题并将自己的思想与大众实践结合起来的知识分子,称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真正的哲学家是而且不能不是政治家,不能不是改变环境的能动的人……”(注:参见(意)葛兰西《狱中札记》第三章“哲学研究”第一节,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293页,引文见第239、265页。)郭沫若作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的角色,在中国现代文化上具有典范意义。他从历史构筑现代意识形态,历史可以以学术的形式表现,也可以以戏剧或小说的形式出现。郭沫若一生三度创作历史剧,早年的抒情历史剧完全将历史现实化变成意识形态的代言。从《卓文君》《王昭君》到《聂@①》,叛逆变成了革命。聂政慷慨赴死,两位女子从容殉死,在原始的狭义观念之上,作者又加上了“均贫富”、“茹强权”的意义。剧中一再提倡“刺杀那些王和将相”,剧终士兵们听罢酒家女的演讲,一哄而上杀了长官,准备到“山里去做强盗”,行侠的戏变成革命的戏。郭沫若试图用历史剧构筑历史中人民的主体与阶级冲突的动力结构。从1920年的诗剧《棠棣之花》,到1940年五幕剧《棠棣之花》定稿,前后写了22年,不同时代的现实意义叠加在同一个题材上。“百姓”代表着模糊的人民概念,国家主题取代了个人主题,私仇变成公愤,聂政“铲除国贼”,意义在于抗秦,“于人有利,于中原有利”。国家成为历史剧《棠棣之花》的历史主体。抗战意识形态出现。席勒在《舞台作为一种道德机关》中说:“如果各种戏剧具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如果戏剧诗人都有统一的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诗人选材适当而且都从民族当前的主题出发——那就会出现民族舞台,我们就会成为统一国家。”(注:转引自《戏剧理论文集》陈瘦竹著,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版,第333-334页。)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深受歌德与席勒的影响。40年代初抗战背景下郭沫若历史剧创作达到高峰,直接的灵感是在“历史的精神”中拯救国家与民族意识。他说屈原的悲剧“是全中华民族的”,“中华民族的尊重正义,抗拒强暴的优秀精神,一直到现在都被他扶植着。”(注:《题画记》,《关于屈原》,《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第238页,第20页。)抗战意识形态的历史剧试图将阶级意识融合到民族国家意识中,《屈原》的成功在于它获得一种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而《孔雀胆》的问题则在于这种整体性受到威胁。阶级主题(镇压农民起义)、民族主题(协助梁王异族政权)与个性主题(段功与阿盖的爱情)无意间陷入一种意识形态冲突中。批评界出现指责,作者一再修改,但剧场演出效果很好。(注:详见《郭沫若史剧论》,“第五章《孔雀胆》的成败得失”,田本相杨景辉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172页。)如果《棠棣之花》的意义断层显得突兀,说明历史剧结构意识形态的困难,《孔雀胆》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历史剧中意识形态结构本身的脆弱。郭沫若在他的史学研究与史剧创作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动力结构。同一种意识形态主题分别用史学与史剧的形式表现出来。史学通过“真实性”获得话语权威,史剧通过艺术性使这种话语权威获得大众的认可。屈原主题的利用是一个典型。郭沫若希望将屈原树立为民族精神象征,这是一个层次的意义,另外,屈原的诗人与官吏的双重身份,还寄托着郭沫若的现代“有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身份认同的希望。有关屈原的史学方面的成果是《屈原研究》,史剧方面的成果是《屈原》。郭沫若习惯将他的史学思想表现为史剧,因为任何思想必须获得大众化、生活化,才能产生意识形态力量。郭沫若受一部小说体裁的野史《剿闯小史》的启发,写出轰动一时的《甲申三百年祭》,重庆的国民党与延安的共产党在这篇文章中都看到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意义。国民党看到农民起义成功地推翻了中国的正统政权却最终导致异族入侵,组织人员批判;共产党看到农民起义推翻了正统政权转瞬之间又自身溃败,将这篇史学论文当作“整风文件”印发学习。而坦率地说,郭沫若自身关注的却是这段历史的另一种启示,即知识分子的使命。他认为“杞县举人”李岩的加入才使农民运动走上正轨,而大顺王朝最后失败也是因为没有采纳李岩的计划。他念念不忘要为李岩与红娘子写一出戏,甚至在论文中也过分专注于李岩和李岩与红娘子这段野史。(注:参见《郭沫若的史学生涯》叶桂生谢保成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188页:“‘甲申三百年’风波”)对于构筑意识形态的史学与史剧,理解历史的现实意义比历史事实更重要。葛兰西将上层建筑分为由国家、军队、法律等机构代表的政治社会与由政党、教会、学校、新闻媒体与文化团体代表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意识形态的活动场所。国民党政权下郭沫若的史学与史剧构筑的意识形态在市民社会中与政治社会对立,争夺知识与道德的领导权。这种格局在建国后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中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冲突与竞争失去了“合法性”。知识分子的使命从争夺文化领导权变成服务既定的文化领导权。郭沫若过去为那些挑战正统的叛逆、流寇翻案写成历史悲剧,现在却需要用史学与史剧重塑正统。梁启超当年提倡新史学时,批判中国旧史学有君史、无民史,有群统、无国统。郭沫若早期的历史剧创作力求构筑历史中人民主体、国家主体,到解放后的两出历史剧《蔡文姬》与《武则天》,他又隐晦地试图构筑新的“君统”。《蔡文姬》用郭沫若的话说是借蔡文姬为曹操翻案,曹操与武则天,或因出身或因性别,均是有君之实而无君之名。郭沫若的翻案历史剧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为新中国建立新正统。郭沫若一再表白“蔡文姬就是我”,他想一方面通过为曹操翻案树立新中国的新正统,另一方面通过蔡文姬归汉,表达自己意识形态立场上自觉的归属与认同。翻案史学与翻案史剧不是忠于历史事实,而是以新的意义挑战旧的意义。郭沫若的史学研究不再提“人民本位”,开始关注所谓“对人民有利”的帝王。《胡笳十八拍》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景象是“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剧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却是丰收的“太平景象”,农民唱着“屯田歌”,歌颂“为民造福”的曹丞相。郭沫若继续史学与史剧写作,却领会到新的历史语境中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的深刻含义,“以古鉴今”或“以古喻今”变为“古为今用”,历史不再有构筑意识形态的使命,反倒是意识形态开始构筑历史。郭沫若有时强说革命胜利后还可以写悲剧,但他自己却明白地不再写悲剧了。他的两部历史剧参与掀起了有关历史剧的大讨论,但他本人却没有积极参与讨论。历史剧的现实性比真实性更重要,只是把握现实性的问题是纯粹的权力问题,在理论形式中无法言说。二、新史学的意识形态意义郭沫若是中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现代话剧中历史剧创作的领导者。他同时以史学与史剧的方式,实现了从历史构筑现代革命意识形态的意义。我们在有机知识分子与精英思想大众化的现代意识形态语境上理解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并将他当作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典型,思考中国现代启蒙与革命立场上的“有机的知识分子”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郭沫若并不是一个特例,而是一个将典型性表现到极致的个案。从史学角度看,他体现了梁启超等人发起的“新史学”的理想。1902年2月到11月间,《新民丛报》分6期连载了梁启超的《新史学》,(注:分别刊载于《新民丛报》第1、3、11、14、16、20期,本书的相关引文,均出自《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林毅校点,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42页。)在中国知识界引起轩然大波。梁启超认为,历史是叙述国族之进化的学术。国族是历史的主体,进化是历史的精神,历史则表现为国族之间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进程。中国无历史,是因为旧史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中国的史是君史,一朝一姓的家谱,势利腐儒堆积的耗损民智的故纸堆,培养国民的奴隶根性。梁启超呼吁在新观念下建立新史学,当时虽有异议,但响应者众。“横阳翼天氏”(曾鲲化)在《中国史的出世辞》中祝福中国史的诞生,将它提高到建国与自由独立的高度:“中国历史出世,谨祝我伟大中国灿烂庄严之文明国旗出世于今日,谨祝我中国四万万爱国国民出世于今日,谨祝我四万万爱国国民所希望理想之自由,所瓣香祷祝之独立出世于今日。”(注:转引自《史学探渊:中国近代史学理论文编》,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596-597页。)
政治制度的关键问题是其基本的框架结构,即
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区别主要是由其框架
结构决定的。因此,对于政治制度的研究必须首先
弄清楚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将影
响政治制度研究的所有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也是如此。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是正
确研究、分析、认识、解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所有
问题的前提条件,这个问题不弄清楚,其它的问题都
可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错误的。在这个方面,以
往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存在着某些偏差。
一
一般认为,古代政治制度存在着君主政体、贵族
政体、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等类型,其中的
一些类型是可以相连的,如君主专制政体、贵族君主
政体、贵族民主政体、共和民主政体等。这些政治制
度类型区分的基本尺度是,一人执政的是君主政体,
少数人握有最高统治权的是贵族政体,全体公民拥
有权力的是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则是指那些将所有
的最高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并且可以任凭自己
的意志为所欲为的政体。在此,君主政体和君主专
制政体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君主专制政体是指
最高统治者一人控制着绝对权力,并且不受任何法
律以及其它任何权力主体的限制和制约,君主政体
虽然也是一种一人掌权的政体,但是与君主专制政
体相比,君主手里的权力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以及相
应权力主体的牵制。另外,政治制度的类型还与不
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相联系,如城邦民主政体、城邦共
和政体、封建贵族政体、封建君主政体等。
那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是怎样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习惯于把中国
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称为封建专制政体或封建专制
集权政体。当然,这样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因,主要与
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把中国古代社会看成是封建
社会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在秦汉以后,基本上不存
在典型封建社会的诸要素。即使存在过某些方面的
相似性,也仅仅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个特殊的历
史时期,并不具有贯穿于整个古代社会的代表性。
例如,拿“封建”一词来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
先秦时期曾经出现过。但是,即使先秦时期的封建,
与西欧中世纪时期的封建比较,也只是形似而非神
似。先秦的封建制以西周时期最为典型,而西周封
建制的基本状况是:“吾闻国家之立本也,本大而末
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
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
等衰。”(1)很明显,中国的西周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
封建有很大的差异。西周的封建“封建亲戚”(2),是
一种仍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封建”。其中,
以嫡长子资格继承王位的天子是大宗,其他非嫡长
子诸兄弟皆为小宗,从而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
夫—士这样的西周封建贵族的等级,这是一种按王
国维先生所谓的“嫡庶制→宗法制→封建制”递进的
封建关系,是一种中国式的“尊尊”与“亲亲”相结合
的封建。在这种封建制度之下,无论是君主还是贵
族地位的获得,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可是,正如我们
已经知道的那样,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却并不是如此。
在西欧中世纪,“采邑”是封建社会的基础,是财产权
利和人身关系的体现,其基本的关系是契约互惠性
的。因此,君主地位以及贵族头衔的获得,主要与土
地财产权利挂钩,与契约关系相联系。这种封建正
好与中古式的“血缘封建”相反,是一种“契约封建”
或“采邑封建”。再拿秦汉以后的中古社会来说,不
但不存在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甚至连先秦中国式的
宗法封建也不复存在了。非但如此,秦汉以后,国家
权力是高度集中的,控制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
社会的所有方面,国家权力本身不受限制。此外,秦
汉以后的官僚制度也日趋发达。这种状况,与西欧
中世纪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官僚制度,以及不存在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和受国家控制的社会的状
况根本不是一回事,其中的距离非常巨大。所以,可
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不是典型的西欧中世纪式的封
建社会,甚至可以说不是封建社会。
除了封建社会的概念以外,对于中国古代社会
的形态分类还有许多不同的论点。这些论点主要
有:(1)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2)治水社会或东
方专制主义;(3)历史官僚帝国;(4)家产官僚制帝
国;(5)伦理本位社会;(6)乡土社会;(7)世袭社会和
选举社会;(8)宗法家族社会等。
总的来看,宗法家族社会的主要特征是:1·宗
法家族血缘关系。无论是史前时期,还是文明时期
的宗法制度或家族制度,始终保持着人类最原始的
血缘关系,而且从未中断过。这种血缘关系成为中
国古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关系
皆由此出。2·家国同构。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
扩大。一切的团体和个人都消融在家国之中。家为
小家,国为大家;家为私家,国为公家,除了家就是
国,其他的一切社会组织都可以被家或国解释和取
代。3·专制权力———君权父权至上。在宗法家族
社会,一家之长的权力和地位是最高的,一国之君的
权力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的,超越了法律以及
其他的所有权力。君权就是法律,而父权受到法律
的维护,没有其它的力量能够撼动。其他所有的权
力和权利都源于君权与父权,因此,必须无条件地服
从君权与父权。4·宗法家族制度。与各个时期相
应的一整套宗法家族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连续性
的基本体现和保障。
显然,在上述的各种观点之中,“宗法家族社会”
的提法最契合中国古代社会的状况。尽管其他的观
点也很精彩,但是,都有某些不足之处。“亚细亚生
产方式”只是一般性的概括,缺乏清晰而详细的具体
内容,在社会形态的描述上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治
水社会和东方专制主义”是一种非常西方化的说法,
它考虑到了地理环境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由于中
古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所造成的生存方式,以及由
此而产生的国家结构和组织形式。其中的许多论述
都是确实的,符合历史事实的,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
很有启示。但是,这种观点的一个基本问题,仍然是
流于一般性的概括,把中国仅仅看作是东方国家,而
没有更加深入地探究中国作为东方国家的一个特
例,存在着那些更深层次的特征。此外,这一观点较
为集中地论述了国家的政治层面,很少涉及社会层
面。“历史官僚帝国”也是如此,它所关注的几乎都
是帝国的政治统治方面的问题,并且偏重于官僚政
治层面。韦伯的“家产官僚制”是最为全面和具体
的,而且也指出了这种家产官僚制源于家族制,是属
于“父权家长制”的类型。不过,韦伯关注的重点也
是集中在政治统治方面。并且,韦伯只把秦汉以后
看成是“家产官僚制”,而把先秦看成是“封建制”,至
于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什么,韦伯没有明确分析,而这
一点对于解释中国古代社会的连续性是十分重要
的。伦理本位社会和乡土社会则偏重于伦理道德层
面的关系,对制度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层面却很少
研究。“世袭社会”和“选举社会”的概念别具一格,
令人耳目一新。但是,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特殊
的社会状况?显然,对此的分析较为欠缺。由此可
见,中国古代社会应该是宗法家族社会。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以父子为主的家
族血缘关系一直是贯穿于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的转
变,再从秦汉到清朝末年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轴。
尽管,这种血缘关系的具体形式多有变化,但是,这
种血缘关系本身是牢固的,没有任何改变。由于基
本的家族关系的存在,导致中古社会的变迁始终没
有脱离氏族→部族→宗族→家族的发展脉络,即使
先秦时期的“封建”,也是“宗法封建”。比较欧中世
纪的“采邑封建”或“契约封建”来说,是一种中国传
统式的“血缘封建”,家族的庶嫡宗法才是先秦封建
的游戏规则。秦汉之后,宗法分封已经消失,封建也
不复存在。但是,中古社会依然是宗法家族社会,不
同的只是宗法的大宗小宗关系变成了宗族的君臣—
父子关系,家国仍为一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在家为孝,在朝为忠”已经成为几千年社会关系的
真实写照。在中国历史上,无论中古社会怎样发生
变化,其宗法家族的性质始终不变,形成社会变迁的
一条主流线索,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构造。
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定论上,我们可以冠以
各种各样的名称,但是,在所有的名称前面都应该加
上“宗法家族”四个字,例如,在“封建社会”之前加上
“宗法家族”,就是“宗法家族封建社会”,其余类推。
既然如此,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政治制
度不是什么“封建专制集权政体”,而是与中国古代
宗法家族社会有关的政治制度类型。从一般常识上
讲,社会形态与政治制度的类型是密切相联的,不可
能出现社会形态是一回事,而政治制度的类型又是
另一回事的情况。
实际上,历史上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制度的产
生、形成和演变都无法脱离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系统
和制度系统,政治制度只是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中
的一个子系统。一般来说,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是
怎样的,政治制度就一定是怎样的。因此,中国古代
社会的宗法家族形态,必然导致中古宗法家族专制
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或者讲,中国古代社会的宗
法家族形态必然有一个相应的政治制度的存在。两
者的关系未必是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一个密切相
关的统一互动问题。在它们中间不可能产生一个不
相干的“封建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如果是为
了习惯方便,也应该在前面加上“宗法家族”,即“宗
法家族封建专制集权”政体。
从整个世界范围的政治制度史来看,我们可以
发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类型,它
非但不同于西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城邦类型,帝
国政制和中世纪时期的封建类型,而且不同于东方
的日本、印度等类型。同时,也不同于那些典型的政
体,如君主制、贵族制、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它是
一种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发达成熟的宗
法家族模式的专制集权政体。
欧洲古代历史上的希腊城邦制是一种多元的分
权政体,一种复合的政治制度系统。这种政体已经
脱离了早期国家的雏形,跨越了血缘家族的组织结
构。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和公元前508年克里斯
提尼改革,确立了雅典城邦政体。梭伦的改革成功
地摒弃了传统的家族门第制度,以财产为基础将全
国的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并以此确定国家公职的
任职资格。正如恩格斯所言:“这样,在制度中便加
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公民的权利和
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确定的,于是,随
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
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3)(P·114)
此后,公元前508年,克里斯提尼在梭伦改革的基础
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把全雅典划分为十个选
区,取消了原有的四个部落,消除了氏族贵族在部落
中的势力,从而清除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部落的
旧的政治体制的残余,真正实现了原始的早期国家
向城邦文明国家的转型。此外,梭伦和克里斯提尼
的改革,还先后确立了雅典城邦国家多元复合的政
治制度。实际上,早期雅典城邦制的政治体制也是
一元集权的,国家权力结构的中心就是元老院,它是
集立法、行政和司法于一身的。梭伦的政治制度改
革第一次打破了这种制度结构,新设立了四百人会
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拟订议程、预审
提案,拥有立法权。他还设立了陪审法庭,陪审员从
四个等级公民中选举产生,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拥
有司法权。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则进一步巩固和扩
大了这种新型的多元复合的政治制度。他以五百人
会议取代了四百人会议,其成员由十个选区各选50
名代表组成。五百人会议不仅拥有审议权而且还拥
有一定的执行权。他还颁布了贝壳放逐法,此法规
定公民大会可以用贝壳或陶片作为表决票,用投票
表决的方式放逐任何有害国家的人,不管这个人是
否身居高位,握有重权。希腊城邦政治体制的另一
个典型是斯巴达,它是一种贵族共和政体。斯巴达
国家设有两个国王,主持审理案件和某些重大的祭
祀活动。这种一个国家拥有两个国王的情况,在中
国古代“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
中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斯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是
元老院,拥有国家所有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国家还
设有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可以选举产生五个监察官。
这些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官对于国王拥有绝
对的监察和监督的重权,具体体现在对国王拥有控
告权、裁决权、督兵权、审判权,甚至拥有在特殊时期
取消国王资格的权力。与此比较,上述古代希腊城
邦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制度特征,在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中是完全没有经历过的,也是不存在的。
罗马帝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
度也颇为不同。元首时期拥有“奥古斯都”称号的屋
大维,其拥有的绝对权力是元老院授予的,“元首”之
义是第一公民。然而,中国古代的专制皇帝却是“天
子”,其专制权力是“神授”的。
至于西欧中世纪国家的封建政治制度,则是一
种立体的多中心权力系统,维系这一系统的是一种
中世纪的契约关系及法律体系。西欧中世纪封建政
治制度,并不是一种一元单一的专制集权的政治体
系,而是一种多元或多中心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了
中央国王的政治权力、地方贵族的政治权力以及教
会的政治权力。这三种主要的政治权力主体相互对
立、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形成一种交叉复合的政治
制度系统。在法兰克封建王国时期,作为最高统治
者的国王并未拥有过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国王在
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时,并不象中国古代的皇帝那
样可以自行其事,可以做到“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
上”,他必须经过贵族会议的合法程序,而贵族会议
则是体现国王、各级贵族和大主教多中心权力意志
的政治机构。贵族会议正是西欧中世纪封建政治制
度的一个主要特征,这种政治机构在中国古代政治
制度中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此外,法兰克王国的
最高官员宫相是由大封建主会议选举产生的。在查
理大帝时期,全国分为98个郡,郡的长官由地方大
贵族担任。这样一些政治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秦
汉以后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是不存在的。早期的
法兰克王国,实际上是一个被封建“公国”和“伯爵
国”割据的徒有其名的国家,各国的封建领主都是独
立的,国王只是众多贵族中间的“第一个”,权力非常
有限。在国王之外,封建国家设有称为“库里亚”大
会的封建主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国家一切重大的军
政事务,甚至有权罢免国王和选举国王。这样的情
况,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史中也从未出现过。
二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政体,
与上述世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政治制度类型都不
相同。它没有出现过像希腊城邦制时期建立在多元
基础上的古代民主和共和政体,也没有出现过像西
欧中世纪封建时期那样的多中心政治体系。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是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体。这种政治制
度类型的基础是血缘关系,主要体现为血缘家族关
系,其核心是父子关系演化为国家政制制度的君臣
关系。血缘关系是关键词,是解释和理解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类型的钥匙。吕思勉认为:“古代天子诸侯
间之关系,实系宗族之关系。”(4)(P·373)宗族关系就是
血缘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这里专指先秦时期。然
而,实际上这种血缘关系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基本
特征之一,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所有时期。
在宗法家族式政治体系中,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是
合二而一的,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放大了的父子
关系,所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是也。君主是国主
君父,大臣则是家奴臣子。父亲作为一家之主是独
一无二的,因此,君主作为一国之主也是独一无二
的。于是,这种建立在血缘父子关系之上的君臣关
系,赋予了国家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受
约束的权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型构出
一种绝对的权力,这种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是受到
血缘关系保证的。与欧洲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中君
臣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同,这种源于血缘父子关系的
君臣关系,缺乏法律基础,法律规则难有作为,常常
形同空文。君臣之间奉行的是一种出于孝的忠诚,
而不是一种具有法律保障的出于约定的忠诚。在这
种类型的政治制度中,保障君臣双方权力与地位的
是君臣关系,而不是法律。维护一种良好的君臣关
系,是政治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律关系在君臣关
系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君臣关系重于法律关系。此
外,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其君
臣关系之间必然缺乏一种权力与权利的结合和平
26
衡。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高居于臣子之上,随时可
以凭借君主的地位为所欲为,而臣子则只有一种绝
对的义务,臣子在君主面前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
利地位的。在这种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的框架下,
君主为主而臣子为奴的状况是极其正常的现象,这
也正是作为古代政府首脑的宰相,在皇帝面前也要
自称是“奴才”的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原因。
具体而言,在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中,由于血缘
关系是其主要的特征,因此专制集权就是其必然的
结果。国家政治化了的父子—君臣关系中的主角
———皇帝与官僚就控制了所有的政治权力,这个古
代国家就变成了官僚帝国。除了皇帝和官僚以外,
几乎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染指政治权力。一部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皇帝与官僚
的政治权力分配史。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
度,完全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希腊城邦制及中世纪封
建的政治制度,在西方历史上,政治权力不仅被君主
和官僚拥有,而且也被全体公民、贵族,甚至教会拥
有。西方历史上的一些专制君主往往不是制度的产
物,而是时代的产物或个人意志的产物,因此遭到人
民的反抗,专制君主就是历史的罪人。中国历史上
的专制君主则是制度的产物,因此人民并不反抗专
制皇帝,他们往往将希望寄予仁慈的皇帝,他们反抗
的只是皇帝中的暴君。事实上,专制集权的政治制
度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曾经存在过,可是其程度
却不尽相同,然而,中国古代宗法家族式的政治制
度,在专制集权的程度上是最为极端的。其主要原
因就在于血缘家族的父子关系转变为国家政治化了
的君臣关系之后,皇帝和官僚就完全垄断了一切政
治权力。因此,对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
式政治制度来说,专制集权是与生俱来的,除非血缘
关系变为契约关系或法律关系,否则,其专制集权的
本质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血缘
关系是政治制度专制集权之源。
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制度的另外一
个特点就是家国同构,国家等同于一个扩大了的家,
国家政治制度的建构形同家族结构。先秦时期,国
王是天下大宗,而小宗则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
秦汉以后,在政治制度的结构中,皇帝为国家独一无
二的最高统治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整个国家就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因此,
皇帝既是君主也是国父,是国家这个大家、“天下之
家”的家长。而皇帝制度则是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
制集权政治制度中的最高层次的制度,犹如现代国
家的宪政制度,具有核心地位。皇帝制度的定位为
整个古代政治制度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原则,构造了
一个基本的框架。
在皇帝之下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机
构,其中的宰相机构则为各级机构之首,宰相则为百
官之首。其实,宰相这一称号最初的时候是贵族家
的差役,后来逐渐变为贵族家的管家,战国时期又上
升为诸侯的总管,秦汉之后才成为政府首脑。在中
国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个通称,各个朝代的具
体名称各不相同。宰相之所以能够成为政府之首,
其主要的原因正在于他是皇帝身边的管家、“秘书”。
纵观宰相制度的历史演变,我们不难发现,历朝宰相
机构和宰相的名称,都会发生与前朝不同的变化,几
乎每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名称都不完全相同。秦朝
和汉初称丞相和丞相府,以后被三公之名所代替;东
汉初年尚书台和尚书令地位渐重。到了魏晋南北朝
时期,便有了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机构以及尚书
令、中书令、门下侍郎等相继成为宰相机构和宰相名
称。隋唐时期是三省制,以后又有了同中书门下政
事堂。宋朝以中书门下设于禁中,又以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为宰相。在这种多变的的特征
中,反映出一种历史现象,即历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
全部都是从皇帝身边侍从、秘书转变而来的,因其服
侍于皇帝身边而被授予“国之大家”的重权。
中国古代的政府实质上是皇帝之大家的管理机
构,它不象现代政府是一个服务于社会和公民的管
理机构,是对社会和公民负责的。因此,家国同构的
古代政府只对皇帝负责,正如《新唐书·百官志》所
言:“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说到底,宰
相不过是一个皇帝的总管家而已。但是,也有人认
为,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皇帝与政府是分开的,皇
帝是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宰相是政府领袖,代表政
府。其实这是用现代政府的建构和理念去比照中国
古代政府,是出于主观判断。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中,皇帝与政府是一体的,政府其实就是
皇帝的管家。政府首脑宰相只是辅佐皇帝,有权参
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而最后的决定权从来都在
皇帝的手里。皇帝与宰相的关系就像国父与总管家
27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6期学术专论
的关系,宰相以辅弼天子为天职,如“丞相”之意是:
丞者承也,承受之意,相,助也。皇帝是国之大家的
君父,宰相只是帮助皇帝管理这个国家的。中国古
代政府的宰相从来不象现代政府首脑那样,拥有完
全独立的行政权力,在家族式政治制度中,宰相向来
都是皇帝管家。宋朝的徐自明所著的《宋宰辅编年
录》中说:“居元首者,实赖于股肱;济大川者,必资于
舟楫。”这段话既道出了皇帝和宰相之间的真实关
系,也说明了宰相其实就是皇帝的管家。在中国政
治制度史上,自秦汉到明清,历朝都有忠实辅弼皇帝
的名相。据《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房玄龄是唐太
宗的名相,一身以辅佐天子为重,即使在病重之时,
亦不忘检讨自己有负皇帝之事,唯恐因此“孤负圣
君,则死有余责”。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皇帝
与宰相的关系正是这样一种“大家长”与总管家的主
辅关系,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
政府只对皇帝负责,宰相机构是如此,其它的中央政
补充:
府机构也是如此。秦汉中央政府的诸卿制度,其职
责权限多数是皇帝、皇家和皇族事务,“国家”事务是
围绕着皇家事务的。如秦汉时期诸卿中的少府卿,
其职责就是掌管山海池泽之税,以为皇帝私藏,凡皇
帝衣食住行,医药供奉,园林游兴,器物制作等,皆领
少府,其长官秩中二千石。少府机构之大,属官之
多,地位之高,在中央诸卿之中位居第一。又因其侍
俸皇帝身边,所以其属官在秦汉以后,如尚书令等皆
发展演变成宰相机构。
此外,地方政府机构也是如此。先秦时期,受封
的各级贵族就是地方政府。秦汉以后,各级地方政
府就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他们没有自己自治的、
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他们只对中央负责,奉
命对地方进行治理。从地方组织机构的起源来看,
地方最低一级政府机构———县,最早就是以宗法家
族为基础的贵族“采邑”,战国以后逐渐演变成为地
方政府机构。县的规模大小就是以家族数目的多少
来划分的,“大县二万家,中县万五千家,小县万
家。”(5)县作为古代地方政府机构,一直没有发生过
变化,可见它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体制中,不可
替代的重要地位。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治
制度中,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建构是没有边界的,可
以一直延伸到最底层,将社会的层面全部侵吞。虽
然,政府机构的最低一级是县级,但是在县之下的乡
里等基层政权组织,一直是附属于政府的。在那里,
“大国之家”的政权组织与宗族、家族和一家一户的
家庭连结了起来。
这种类型的政治制度再一个特点,就是宗法家
族化的统治工具性制度。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
治制度中,国家所有的政治制度都是围绕着皇帝,所
有的制度都是为了皇帝、皇家的“家天下”统治建构
的,是皇帝私人专制统治的工具,是工具性的政治制
度。在宗法家族的政治制度中,这些制度的公共性
质和私人性质很难划分,对于皇帝来说,这些工具性
制度既是公共的,也是私人的,他可以用这些制度为
公共利益服务,也可以用这些制度为私人利益效忠。
然而,从本质上讲是私人性质的,是为巩固皇权、效
忠皇帝而存在的。这些统治的工具性制度主要包括
官僚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事实上,韦伯在研
究家产制的时候,就详细地论述了“家产制的统治工
具”,“家产制统治者个人的随从们,出于对他的传统
身份地位的尊重而服从他。统治者可以利用这种信
念,把他的权力扩大到处于他的直接统辖之外的疆
域和人民之上,尽管这些人民可能并不相信他的正
当性。通过这种方式,控制军事力量和行政机构(它
们全都效忠于统治者个人)的权威,可以创立一个苏
丹式专制政权。”(6)(P·366)
在统治工具性制度中,首先是官僚制度。任何
大规模专制统治,都必须拥有一个大规模的,执行统
治者个人意志的政治组织。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
体中,更是如此。秦汉在建立了统一的“家天下”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货币的国家之一,使用货币的历史长达五千年之久。中国古代货币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六次重大的演变: 一、由自然货币向人工货币的演变 在中国的汉字中,凡与价值有关的字,大都从“贝”。由此可见,贝是我国最早的货币。 随着商品交换的迅速发展,货币需求量越来越大,海贝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开始用铜仿制海贝。铜贝的出现,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由自然货币向人工货币的一次重大演变。 随着人工铸币的大量使用,海贝这种自然货币便慢慢退出了中国的货币舞台。 二、由杂乱形状向规范形状的演变 从商朝铜贝出现后到战国时期,我国的货币逐渐形成了以诸侯称雄割据为特色的四大体系,即:铲币、刀币、环钱、楚币(爰金、蚁鼻钱)。 秦统一中国后,秦始皇于公元前二一○年颁布了中国最早的货币法“以秦币同天下之币”,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通行秦国圆形方孔的半两钱。 圆形方孔的秦半两钱在全国的通行,结束了我国古代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由杂乱形状向规范形状的一次重大演变。秦半两钱确定下来的这种圆形方孔的形制,一直沿续到民国初期。 三、由地方铸币向中央铸币的演变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刘邦建汉后,允民私铸钱币。豪绅富商和地方势力乘机大铸恶钱而牟利。文帝时“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 元鼎四年(前一一五年),汉武帝收回了郡国铸币权,由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从此确定了由中央政府对钱币铸造、发行的统一管理,这是中国古代货币史上由地方铸币向中央铸币的一次重大演变。 此后,历代铸币皆由中央直接经管。铸币权收归中央,对稳定各朝的政局和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由文书重量向通宝、元宝的演变 秦汉以来所铸的钱币,通常在钱文中都明确标明钱的重量,如“半两”、“五铢”、“四铢”等等(二十四铢为一两)。 唐高祖武德四年(六二一年),李渊决心改革币制,废轻重不一的历代古钱,取“开辟新纪元”之意,统一铸造“开元通宝”钱。开元通宝一反秦汉旧制,钱文不书重量,是我国古代货币由文书重量向通宝、元宝的演变。 开元通宝钱是我国最早的通宝钱。此后我国铜钱不再用钱文标重量,都以通宝、元宝相称,它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后的“民国通宝”。 五、由金属货币向纸币交子的演变 北宋时,由于铸钱的铜料紧缺,政府为弥补铜钱的不足,在一些地区大量地铸造铁钱。据《宋史》记载,当时四川所铸铁钱一贯就重达二十五斤八两。在四川买一匹罗(丝织品),要付一百三十斤重的铁钱。铁钱如此笨重不便,纸币交子就在四川地区应运而生。交子的出现,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由金属货币向纸币的一次重要演变。 交子不但是我国最早的纸币,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 六、由手工铸币向机制纸币的演变 清朝后期,随着国外先进科学技术的逐渐传入,光绪年间已开始在国外购买造币机器,用于制造银元、铜元。后来,广东开始用机器制造无孔当十铜元。因制造者获利丰厚,各省纷纷仿效。 清末机制货币的出现,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由手工铸币向机制货币的重林演变。 从此,不但铸造货币的工艺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使流通了二千多年的圆形方孔钱寿终正
揭开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楷书”版银币之谜
关于这枚钱,钱币学者孙浩介绍说:浙江地处沿海,通行洋银甚早,清季虽已设厂造币惟大量产制银元是民国以后的事。由于筹建较迟,光绪二十五年浙局开铸后即奉旨停工,机器拆迁他处;营运期间所出银币数额不多,因正面采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碑文的书法,俗称“魏碑”。然而存世另有一种铭文为楷体之“浙江楷书”,极罕见。惜国内文献记载欠缺,故早年藏界对其出处及年代的说法纷纭,莫衷一是。“楷书”版在多数钱币书籍之记载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如大陆出版之钱屿《金银货币鉴定》、董文超《中国历代金银币通览》、李晓萍《中国近代金银币图典》、台港之张惠信《中国货币图录》、林国明《中国金银币目录》等,包括由杭州市钱币学会编辑出版之《浙江钱币》一书皆如是说。
浙江首座正式的造币厂是在浙江巡抚廖寿丰向朝廷准设浙江银元局后,自德国购置机器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正月开铸。而后来清廷却以各省设局过多,成色重量参差、不便商民使用,荼靡经费,于该年四月下令除特许外均停铸银元,因此其即于是年七月奉旨停工,设备拆运至北京,作为筹办“京局”之用,后京局造币厂在次年毁于八国联军战火。浙江当局因此也没有再继续生产银币。因此“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币实际流传下来的数量相当稀少。
本人三十年前有缘得到一枚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楷书(缶宝)七钱二分银币,当时不知其价值,近来从网上查询得知其珍稀。该币从网上查询之档案完全吻合,该币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浙江省在尚未筹办好造币厂之前,国内湖北银元局(背面英文证明)代铸样币。该币楷书端庄秀丽、铸工精良,龙图及楷体字口深峻,镜面版底精铸,均匀淡彩银光,精美绝伦。从实物痕迹中可看出当时同批铸品可能销毁(流通过程中无法形成此痕迹),因浙江银元局正式开铸(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没有采用楷体(采用“魏碑”字体)。从实物中看出该币银色滋润,光泽柔软,声音脆而洪亮,柔和悦耳,余音悠长,淡淡墨色呈油汗状物包浆,层次色泽十分丰富,流通磨损痕迹自然,边齿规整均匀,齿内包浆十分明显,币面币背机铸纹(特别是“江”字周围机铸纹理)清晰可见。该币正面整体金黄色(镜面版底精铸)呈样币形式,而反面色泽并不匀称则以普通流通币形式出现,因浙江银元局当时只需正面币模(样币正面即可,后面来历说明)。该币因何原因流落民间不得而知。直径39.7mm,厚度2.4mm,重量26.87克。
结论:由于筹建较迟,浙江省在尚未筹办好造币厂之前,委托湖北银元局试铸了该款(楷体)样币,浙江银元局打破了各省千篇一律、千钱一面(楷书体)样式,选择了“魏碑”字体。注“魏碑”版的由来(即浙江光绪银币由来):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1897年1月),浙江巡抚廖寿丰请准后向德国购置机器,订购设备时包括样币和模具(二十三年浙江省造,来自德国奥图·拜赫厂档案揭露),由于交付时(奥图·拜赫厂档案记录:1898年2月16日即光绪二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交付)正面币面上所标示的“光绪二十三年造”与实际年份不符,故正面币模弃用。浙江银元局需要正面币模(背面币模随德国设备而来),只好委托当时国内铸模工艺比较成熟的湖北银元局设计,而湖北银元局只是将自己的正面币模去掉“湖北”加“浙江”并铸成样品呈浙江审核(即:背面无作用,只是镶配上去才能铸成正面样品),浙江银元局审批未通过,重新要求湖北设计另外一种款式(“魏碑”字体,见:2015-07-19,新浪博客深谈『1899年浙江省造魏碑体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银币试铸样币』的特征及防伪设计)。最终正面采用湖北“魏碑”模具,反面采用德国“二十三年造背面”模具。(见2018年5月30日,孙浩:【史海钩沉】浙江“二十三年”与魏碑版光绪元宝银币)
(本图片本人实物拍摄并填补了百度百科“浙江省造光绪元宝缶宝七钱二分”空白)
摘自网上各位专家对该款国产样币的评论:这枚浙江省造光绪元宝整体呈金黄色,熠熠发光的钱币造型给人一种贵族之气,也同时展现出它距今年代的久远。钱币的设计非常精致,不仅图案保存完整,刻字还异常的清晰,这在当今的钱币市场中已经变得并不多见,小而精的造型更是让众人大开眼界。楷体字磅礴大气、镌刻细腻、分布匀称、字体清秀挺拔、笔画刚劲有力,端庄秀丽、犹如石碑。整个币面的造型非常和谐美观。背面中央精刻着全身舞动的飞龙,神龙目光炯炯有神、身姿娇健、霸气威武、纹路清晰、如刀刻所成。整器历史留来的沧桑感清晰可见,品相完好、币面干净、字迹清晰、色泽温润、包浆纯正、小巧别致、异常精美,具有非常高的艺术观赏价值、考古价值和收藏价值。
关于揭开“浙江楷书版银币”谜底的来由:浙江“楷书”如此,本人百思不得其解,近来看到2018年5月30日孙浩:【史海钩沉】浙江二十三年与魏碑版光绪元宝银币的文章,才解开谜底,而此币图册2018年5月30日之前已上百度(6月17日更正为1898年)。
关于“浙江楷书版银币”改刻问题的释疑: 改刻必有痕迹,流通币与样币不同(样币版底为镜面Proof),还可用高倍放大镜检测或用超声检测字体内部结构,再说改刻者也不可能改刻如此无隐蔽、离谱的东西。而该币正面版底为镜面Proof、“江”字周围机铸纹理、包浆、秀丽字体都证明是原币无疑。
古钱的面、背、幕、穿、廓、肉古钱的正面称为面,一般铸有文字,叫做面文或者钱文。面有竖线称竖文,横线称横文。钱的背面简称背,背有文字称背文,如果既没有文字又没有纹饰的,就叫光背,一般钱背称幕。钱的方孔或者圆孔叫做穿,也可叫做好、函。穿孔大的叫做广穿,小的称为狭穿,又有花穿。穿外的钱体叫做肉。肉的外缘叫做边,或者叫做廓;内缘形成边框的叫做内廓,或称做好廓、函廓;内廓细的叫细廓,非常细的就叫做瘦廓。汉代以前圆钱背无内外廓,我们称它平背,从汉武帝铸五铢钱开始,钱币就有了内外廓。外廓双重叫做重轮或重廓;内廓双重就叫做重孔或重穿。内廓比外廓低些,我们就成为阴廓。 古钱的钱文与形制钱文即铸在钱面上的文字。钱文自上、右、下、左而读的,叫做回读或旋读,钱文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来读,叫直读或顺读。钱文的书体有篆、隶、真、草、行、瘦金和宋体等,即使是同一字体,手法也是变化多端的。形制即是古钱的铸造工艺、币材、造型结构。各个时代的钱币,都有其特征,出于需要也要规定出同前朝钱币的差异。比如方孔圆钱有的有廓,有的就没有廓;有的穿孔大,有的穿孔小;钱文有的直读,有的旋读。因而各个时代的钱币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在鉴定古钱真伪时这种方法也是很科学的。象齐的刀布为了使钱文不易磨损,就把币的轮廓铸得较高,背中间有一高点,如果没有这些特征,那么就应判断是伪品。即使是同一币制的刀币,由于时间的先后关系也有变化。这就需要钱币爱好者熟记常在钱文中出现的字及时代特征,以免上伪币之当。 雕母和铁母雕母又叫祖钱。用铜块或锡、铅块直接雕刻成钱模,铸钱时用祖钱做模,翻铸母钱。这些母钱颁发到各地,各地则用母钱制范铸币。祖钱的雕制是很精良的,目前所见雕母都是金黄色的铜质,是质地优良的铜材。铜雕母的钱文很精美,字口深峻。雕母钱不见刀痕迹象,比同版流通的钱稍大些、厚重些。雕母钱被制成钱模后取走,工匠用融化了的铜液浇铸在钱模上,待铸币冷却后开模,取出铸币加工打磨光洁即成。 宋、元、明、清时期,冶金技术和采矿技术的发展,带动了铸币业的发展。明清时期黄铜铸币盛行起来。黄铜是铜锌合金。以前鉴定钱币含铜量的多少,就将币掷于地上,听声断其成色,成色高的铜币,掷于地上有金声。除黄铜外,还有白铜钱,这是铜锡合金中锡的比例大的缘故,也有一种白铜钱是镍铜。 雕母钱体积比母钱和流通钱大,母钱又比流通钱稍大,铜质也较好。只是因为母钱是由祖钱翻砂铸成的,所以钱的外缘轮廓、字口都没有雕母深峻,各方面都比雕母逊些。母钱除了铜质的外,也还有铁质的。铁材料翻砂制的铁母钱比同级的铜钱要大些、厚重些。古钱币爱好者应当把铁母和铁范铜钱区别开来,铁母钱是为铸造铁钱翻砂制成的母钱,再由母钱铸成流通钱,它和铜币实际上只是铸币材料的不同。而铁范铜钱,是在大批铸铁钱之前,现将融化的铜液注入,以检查钱模的效果,因而这些铜钱称为试铸品,这是与铁钱形制完全相同的铜钱。这种钱流传极少。 不论是打造铸币还是范畴,都是一种手工业的生产方式,由此造成钱币品质的良莠不齐和铸造费的高昂。中国历代的铜钱,在形式上常有错范和流铜等现象,使钱币不整齐美观,在重量和成色上也是千差万别的,就是同一炉所铸的钱,重量也不一定相同,在成色上更是难以辨别。中国铸币史上的一次革命,是清时采用了机器铸币,新铸铜元制币整齐精巧,大受人民欢迎,而政府也获大利。 生坑品和熟坑品古钱带有出土锈色称生坑,所以出土不久称新生坑;出土时间较久,尚带锈片残迹称老生坑,或称熟坑。生坑品也有伪品,那时后代人伪造前代的古钱,我们鉴别生坑钱的真伪主要是观察钱币的文字、锈色。因为钱币上的字多为著名书法家所写,而伪造者学些的字有其形而无其神,有时文字与钱币形制也不同,虽然铜锈是真的,钱币也是假的。 铜是一种比较稳定的金属,在常温、常湿的情况下也不容易生锈。入土后的钱币经过几十百把年甚至上千年,钱币的表面便起了化学变化,生成了铜锈,这种铜锈是不会脱落的。一些伪品的锈是经过特殊处理过装饰而成的,虽很逼真,但在沸水中浸泡后,锈就会脱落。 通宝、元宝和重宝通宝是中国自唐至清末铜币的一种名称,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开元通宝。开元意思为开创新纪元,以后历代沿用,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从唐朝起,钱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大唐通宝",“唐国通宝”、“太平通宝”、“永乐通宝”、“康熙通宝”等等。货币称宝是有其社会意义的,这就是货币的威力增大了。 专家总结了历代钱币中钱文称为通宝的有“宋元、太平、天禧、皇宋、至和、嘉佑、治平、熙宁、元丰、元佑、元符、建国、圣宋、崇宁、大观、政和、重和、宣和、靖康”等等。 “元宝”这一名称最早是用于唐肃宗时史思明在洛阳铸的"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顺天元宝是由得壹元宝改制的。这两种钱可以说是一种占领货币。大历年间曾铸有大历元宝,制作不精。当时钱价很低,铜价却很高。因此官铸也不精良。以后还有天福元宝、淳化元宝、圣宋元宝、宣和元宝、靖康元宝等。 “重宝” 也是铜币的一种名称,这一名称最早是用于唐乾元元年铸的“乾元重宝”。乾元钱法定有两种:一种是乾元重宝当十钱;另一种是当五十的乾元重宝,这种钱的背面的外廓是双圈,所以称为重轮乾元钱。乾元重宝流传下来的很多,特别是小平钱,仅次于开元钱。朝鲜曾铸造乾元重宝,背面有“东国”二字,这是朝鲜最早的钱币。乾元钱有光背,有背面穿下俯或飞鸟或云朵,也有云朵在穿上的。以后有南汉“钱亨重宝”,北宋“庆历重宝”,“崇宁重宝”,清“咸丰重宝”、“光绪重宝”等等。 记号钱、蚁鼻钱与鬼脸钱记号钱,就是面、背部有特殊记号的钱币。比如钱面钱背有星纹、月纹等等。象乾元重宝,有瑞雀纹的价值990元。宋咸淳元宝,有小平和折二两种,背文从元字到八字,这表示铸币的年代,八年的咸淳钱是宋最后一次铸币,九年、十年大概都没有铸币,以后的前幼帝、端宗和后幼帝也没有铸币。 朱元璋早期铸造多种大中通宝钱,即小平、折二、折三、折五、当五、当十,并在各省分设宝泉局鼓铸,这次铸的钱,背面有各省的局名,计有北平、豫、济、京、浙、福、鄂、广、桂等,小钱背面多只有局名。凡发现当三以上的大钱背文有北平、鄂、京、桂等字样的古币,就要留神鉴别,真币每枚价值千元以上,皆属珍品。 世俗所称的蚁鼻钱,是铜贝的高级形态。钱币学家认为蚁鼻钱是楚国的货币,因为大多出土于南方,而且文字是阴文,和中原的货币不同。蚁鼻钱的形状是正面凸起,背面平。按照钱上的文字可以分为许多种。最普通的是所谓鬼脸钱,因为钱身为椭圆形,而且上面有的阴文,看起来的确象人的脸。其次是各六朱,因为上面的文字好像是各六朱三字的连写,同时又象一只蚂蚁,加上鬼脸上的高鼻子,于是就有了蚁鼻钱这个名称。这两种钱最多见。 其余几种蚁鼻钱,即铜贝铭文作“全”字者,均很少见。解放后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苏、鲁南都不断发现蚁鼻钱。普通鼻钱传世较多,几乎没有伪品,但出土少的“全”字币,就应留神有否做伪痕迹。
找本法制史或是法律思想史抄去!!!
《成吉思汗法典》原貌为何? 2007年10月10日 16:17:36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10日电(记者勿日汗)《成吉思汗法典》是由成吉思汗拟定或认定的一部法典,古本在元末明初毁于战乱。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在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一书中,还原了这一失传600多年的法典原貌。 800年前的成文法典 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和《成吉思汗法典》颁布以前,蒙古社会属于无政府状态下的不稳定、松散的部落社会。他们没有法律,没有文字,依靠古老的习惯维系部落。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颁布了《成吉思汗法典》。法典的绝大部分内容源于成吉思汗本人的训令和命令,还有部分内容脱胎于草原上沿袭已久的约孙(意为习惯法)。 《成吉思汗法典》在国家的政权结构上实现了分权,对大蒙古国最高统治者——大汗的权力作了明确限制,忽里勒台(意为会议)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法典规定了民众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平等劳动的权利、继承财产的权利、受教育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等。 古老法典 成文于800年前的《成吉思汗法典》,制定了以两权制约为基础的判例法制度、强制教育制度、诚信信用制度、宗教信仰自由制度、普法制度、驿站制度等一系列社会管理制度。 《成吉思汗法典》第八条写道:“尊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得享有特权。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在成吉思汗事业中,宗教是个严重而复杂的问题。成吉思汗在少年时代信仰萨满教,随着其阅历的丰富,地位的巩固,他逐渐对宗教产生新的认识,制定了对各种宗教“兼容并包”的政策。专家认为,大蒙古国的这个宗教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被征服者的反抗,对蒙古贵族得天下和治天下起了不小作用。 《成吉思汗法典》第四十八条是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法规。专家称,在成吉思汗时代,同性恋会影响到蒙古民族正常的子孙繁衍,不利于大蒙古国的壮大,而且若在战场上军士之间有同性恋行为,多会传播疾病,降低军队的战斗力,成吉思汗为此制定这条法规。 《成吉思汗法典》的第五十六条写道:“草绿后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失火致使草原被烧的,对全家处死刑。”这一条也是整个《成吉思汗法典》中对犯罪给予最严厉惩罚的法律法规。 畜牧业是蒙古族赖以生存的经济支柱,畜牧业能否得到稳定发展,与草原的优劣有紧密联系。在部落并立年代,由于相互掠夺人畜和争夺牧场,常常造成草原破坏。大蒙古国建立后,国家为了保护牧场颁布了这个禁令。 《成吉思汗法典》中还有保护水源等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规范信托投资等一系列具有一定先进性的行为规范。同时,在一个禁止性条款前面往往有一系列说理性内容,告诉人们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具有先教育后惩罚的特点。 失传600年的神秘法典 据了解,《成吉思汗法典》古本在元末明初毁于战乱,失传600余年,其内容散落于《史集》、《世界征服者史》、《多桑蒙古史》等众多史料中。 几个世纪以来,《成吉思汗法典》是中外史学、法学研究者热切关注的问题,大家力求还原这一神秘法典的原貌。但由于史料文献多、杂,且涉及英文、古体蒙古文、现代蒙古文、汉文等8种文字,故研究难度极高,此前尚没有学者或研究机构能够完整重构这一宏伟著作。 《〈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副主编杜文说:“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的学者经过14个月的系统研究和集中写作还原了《成吉思汗法典》,但我们的研究是建立在前辈辛勤工作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他们的探索和钻研,可能到现在我们还处于黑暗摸索阶段。” 杜文说,据《世界征服者史》记载:成吉思汗根据自己的想法,给每一个场合制定一条法令,给每一个情况制定一条律文,对每种罪行制定一条处罚。长期以来,很多蒙古法制史学先贤,根据这一记载,利用逻辑学原理对史书中记载的一些事件进行研究推理,整理出《成吉思汗法典》条文。 “我们此次研究也用了这一方法,先后研读1200余篇相关论文和文章,重点研究《蒙古秘史》《史集》等诸多历史文献。”杜文说。 据介绍,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的蒙古语专家从《蒙古秘史》等蒙古语文献中挖掘记载《成吉思汗法典》的内容;精通英文者收集有关外文资料,进行整理;其余人员专门研究国内现有的蒙古法制史,如《蒙古民族法制史》《蒙古民族通史》等。 研究人员还阅读大量有关蒙古社会生活的书籍,查阅资料,为每一个条文寻找史料依据,查缺补漏,在此基础上形成《成吉思汗法典》条款的定稿。
1丶法制在我心中2、法律让我茁壮成长3、人人遵守交通法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5、情大?法大?6、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7、法制伴我行8、知法、懂法、守法9、那些年,我们一起打过的官司10、法制教育让我成长
我写的是法制史的题目其实不是好不好写的问题,是有没有兴趣的问题选一个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问题,写起来自然也就轻松很多一般的本科论文不难 ,多找点资料,截取精华,自己编个提纲,写起来就得心应手了还有,选题目不如选老师,因为论文的负责老师不同,选一个好的老师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