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凯瑟琳•曼斯菲尔德(1888-1923)是英国最有天赋的短篇小说作家之一,是世界文学史上享有“短篇小说大师”称号的一位女性作家。其创作代表着英语短篇小说在20世纪取得的令人瞩目的艺术成就,代表作有《园会》《已故中校的女儿》《海湾》《时髦婚姻》《一杯茶》等。《一杯茶》主人公是一位叫做罗斯玛丽(Rosemary)的贵妇,作者在为主人公命名时也煞费苦心,我们来把主人公的名字拆解,是由两个单词组成:Rose(玫瑰)和Mary(玛丽),可以看出是一个花团锦簇的名字,非常符合主人公贵妇光鲜亮丽的身份,同时Mary谐音marry(结婚),Rose marry似乎是主人公通过名字想传达给读者的最重要的信息点:她嫁了一个好夫婿,家里特别富有,有一个浪漫的婚姻。 是怎样浪漫的婚姻呢?根据罗斯玛丽自己的描述:“她有一个蜜甜的孩子,男的。不,不是彼得——叫迈克尔。她的丈夫简直是爱透了她。他们家有钱,真的有钱,不是就只够舒服的一类,那听着就寒伧,闷劲儿的,像是提起谁家的祖老太爷祖老太太。”她的儿子可不是彼得这种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孩子,(彼得在英文中相当于中文的张三李四),她的孩子叫“迈克尔”(Michael),迈克尔这个名字在英文中给人一种高大英俊的感觉,并且“Michael”也是基督教中的大天使,她的儿子是超凡脱俗。她的丈夫特别爱她,她的名字也照应了这一点。而且,她家里特别富有,她要买什么东西可以直接到巴黎去买,就像你我到市中心去采购一样简单。通过她带有夸张的描述,我们也就可以看出这位贵妇的虚荣心。作者在小说的开头用全知视角对罗斯玛丽本人进行了客观的描述。罗斯玛丽的外貌并不美,也不能说好看,除非把她分开来看就比较好看,可是一个好好的人为什么要分开来看呢?这是对罗斯玛丽的反讽。“她年纪是轻的,十分时新,穿衣服讲究极了。”她穿得如同她的名字一样花团锦簇。罗斯玛丽读过许多新书,经常在家里办沙龙,出席的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这样罗斯玛丽的附庸风雅也就立现纸上。在写这些参加沙龙的人时,作者插入了“怪东西”,“怕得死人的”两个形容词,罗斯玛丽家里举办的沙龙的质量,我们便可知了。购物自然是贵妇必不可少的消遣。罗斯玛丽一般买花是在黎锦街的那家上等花铺买。罗斯玛丽走进铺子,口里说:“我要那些那些。那个给我四把;那一瓶子的玫瑰全要;哦,那瓶子也让我带了去吧。不,不要丁香。我恨丁香。那花不是样儿。”“给我那一球矮个儿的黄水仙。那红的白的也拿着。”听见她讨厌丁香,店里瘦小的女伙计立刻把丁香移开到视线之外,罗斯玛丽指指点点,简直像这个花铺里唯一的女王。罗斯玛丽对花的选择和评判中,也隐藏着她某些性格与心理。罗斯玛丽要了一瓶玫瑰,甚至把瓶子都带走,暗示了她对于浪漫的爱情的期待,或者至少把自己的房间装饰得看起来充满浪漫气息。她讨厌丁香,因为丁香没有形状,她这样的贵妇怎么会喜欢没有形状的花。罗斯玛丽要了黄水仙,在古希腊罗马神话中,水仙花的原型是一位英俊的男子,他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倒影,因为无法接近和拥抱水中的倒影,于是变成了水仙花,水仙花有着浓厚的自恋的意味,暗示了罗斯玛丽的自恋心理,自我感觉良好。罗斯玛丽买了许多花,瘦小的女伙计抱着沉重的花,一颠一颠地跟在她身后,罗斯玛丽并没有任何反应,没有提供任何帮助,也体现了她对于底层人民并没有同情,这也埋下了伏笔,罗斯玛丽后文中对于女乞丐的帮助也是一时心血来潮,虚伪的。一个冬天的下午,罗斯玛丽去古董铺购物,她特别喜欢寇崇街上的那家古董店,“它那儿先就清静,不提别的,你去往往可以独占。”罗斯玛丽可以在这家古董店享受VIP待遇。店里的掌柜好像特别喜欢为她服务,罗斯玛丽一进门,掌柜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之后就满嘴恭维,可见罗斯玛丽是这家店的贵宾,她用她雄厚的家财在这家店里购买了许多古董。她还有一句嘀咕:“可还是的,这铺子有意思……”隐藏着她对于这家店更深层或者说扭曲的喜好。掌柜开始了他的奉承,“你明白,太太,”“我宝贵我的东西。我宁可留着不卖的,与其卖给不识货的主顾,他们没有那细心,最难得的……”掌柜的声音是恭敬的,如同在下面托着罗斯玛丽,他说这些话也就恭维了罗斯玛丽对于古董的品味。掌柜总是为罗斯玛丽留着最珍贵的古董,这次是一个小盒子,他把蓝丝绒摊开,把盒子放在上面,在描写这一系列动作时,作者把焦点聚焦在掌柜的手上,“他那没血色的指尖”,小心翼翼恭维罗斯玛丽的掌柜形象一下子就在读者心里清晰起来,如果是粗壮的手指,那么就差不多是一位很有主见的人,作者无需费笔墨描写掌柜的全貌,只通过这一细节,便可以以小见大。罗斯玛丽脱下手套来摸这个盒子,罗斯玛丽带着手套表现了她精致的贵妇生活,同时也是她自己给自己与周围世界划的一道优越感的隔离,并不是所有的事物或者人都值得她的触摸。“一只精致的小法那盒儿,那釉光真不错,看得就像是在奶酪里焙成的。”这个盒子的材质是非常优质的。“那盖上雕着一个小人儿站在一株开花的树底下,还有一个更小的小人儿还伸着她那一双手搂着他哪。她的帽子,就够小绣球花的花瓣儿大,挂在一个树枝上,还有绿的飘带。半天里还有一朵粉红的云彩在他们的头顶浮着,像一个探消息的天使。”画面里基本是暖色,主角是一对浪漫亲昵的情侣,还有守护天使,说明他们的爱会被天使守护,他们会一直爱下去。感受到这种安定和温暖的感觉,罗斯玛丽就对这个盒子爱不释手,她打开它又关上,如此重复。罗斯玛丽其实打内心里特别需要这种温暖和安定的感觉。罗斯玛丽不自觉地注意到自己的手,衬着蓝丝绒,显得特别好看,这也就照应了前文对于她自恋的暗示。掌柜用铅笔指着这个盖子上的雕花,说“太太,你要是许我点给你看,那小人儿的胸衣上还刻着花呢。”这句话中包含着非常隐晦的性暗示,是对罗斯玛丽身体的赞美。掌柜对罗斯玛丽一次次的恭维,罗斯玛丽一次次买账,于是掌柜对于罗斯玛丽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欣赏。罗斯玛丽在享受购物的满足感的同时,也享受着掌柜对于她的畸形的欣赏,这也就是前文罗斯玛丽喜欢这家店的不可言说的原因。从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出罗斯玛丽缺乏关爱。罗斯玛丽由于没有带够钱,并没有拥有那个盒子。她站在门外的台阶上,看着这冬天的下午,眼前的景色便是她的现状。外面的天是灰的,空气里有种苦涩的味道,这是她没有得到那个盒子的失落的投射,也是她脱离刚才温暖的画面和购物的满足感后,所面对的真实生活。“对街屋子里的灯光也是这阴瑟瑟的。”房间一般能展现人最深层的内心,这一点曹雪芹在塑造秦可卿这个形象的时候也用过,着力描写秦可卿的闺房。屋子里的灯光阴瑟,也就表现了罗斯玛丽在家里并不能感受到温暖。“街上人匆匆地来往,全躲在他们可恨的伞子底下。”表现了罗斯玛丽与人的隔离,感受到的人的冷漠,这样她前面丈夫特别爱她的场面话不攻自破。她突然感到了一阵空虚,她急需把那个盒子抓在手里,感受那个盒子给她带来的温暖。她购物,办沙龙,只是暂时填满她的内心,她内心里的空虚一直伴随着她,伺机而动,占领她的内心。她想回去吃茶点,感受热茶给她带来的温暖。这时她遇上了来向她乞讨一杯茶钱的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女乞丐。 罗斯玛丽发现女乞丐并没有一分钱,她惊叹:“多么与众不同!”这说明她并不能理解底层人民的生活,只是觉得她现在的经历像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里情节,这对于她来说是这种奇遇,她心理已经计划好如何向她同伴炫耀她的奇遇。罗斯玛丽决定带女乞丐回家,她要让女乞丐感受到温暖,让女乞丐感受到女人都是姐妹,神话里的仙母是存在的,她现在想扮演一下仙母。罗斯玛丽把女乞丐带回了家,“罗斯玛丽用她那殷勤的姿态,半保护地,简直抱着她似的,把那女子拉进了屋子去。”罗斯玛丽简直像婴儿一样呵护着女乞丐。可是在罗斯玛丽帮女乞丐脱衣服时,她直接把女乞丐的衣服丢在地上,她其实在内心瞧不起女乞丐,“女人都是姐妹”不过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女乞丐不过是罗斯玛丽一下午的消遣罢了。罗斯玛丽把女乞丐引向她的卧房,她们慢慢走着,罗斯玛丽根本没有在意女乞丐最重要的需求——饥饿,直到女乞丐有气无力地喊道她要饿晕了,她才给女乞丐食物,她其实不在意女乞丐的需求只是沉浸在她帮助别人的自我感动中。门把手转动了,罗斯玛丽的丈夫菲利普回来了。菲利普看到地上的脏衣服,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人,他背着火站着,说:“这下半天天时太坏了。”表达着他的不满,带着些许威慑,体现他在这个的权威地位。罗斯玛丽也只能应和着:“可不是,下流的天气。”菲利普叫罗斯玛丽去书房,质问她事情的经过。罗斯玛丽完完整整地说了。菲利普突然说他觉得女乞丐长得好看,也很可爱,并且问罗斯玛丽女乞丐是否和他们共进晚餐。“好看!”“可爱!”听到这些词,罗斯玛丽心像皮球一样跳着,一个捡来的人怎么会抢了她的风头,最多只是陪衬她的美丽。她马上拿钱打发女乞丐走。“拿出了五张镑票看了看,放回了两张,把那三张挤在手掌心里。”罗斯玛丽觉得女乞丐给她带来的消遣根本不值得五镑票,这也就体现了她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怜悯。罗斯玛丽告诉菲利普女乞丐走了,她坐到菲利普的腿上,脸上还化了妆,她摸着菲利普的脸问他喜不喜欢她,菲利普要亲她的时候,她说她今天看中了一个古董盒子,想要买下来,菲利普很快答应了她,这其实是一种交易,他们两现在在身体上特别亲密,可是却与古董盒子上的雕花形成鲜明的对比。罗斯玛丽把菲利普的脸埋在自己的胸里,问他自己好看不好看,她想用自己的身体换取菲利普的一句“好看。”可是作者在开头已经交代了,罗斯玛丽并不好看。罗斯玛丽整个的生活都是依附在菲利普上,她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菲利普手中,心情也随着菲利普对她的反应而变化。从最后这个交易中,我们知道菲利普并不爱罗斯玛丽,罗斯玛丽对于他来说只是满足一下自己对于女性的渴求。所以围绕着菲利普转的罗斯玛丽特别空虚,她不断地购物,办沙龙填满自己,甚至把女乞丐带回家以新鲜感来消磨一下午的时间。曼斯菲尔德处处用心,字字珠玑,把罗斯玛丽这个传统男权社会下空虚的贵妇形象描写得特别丰满与立体。
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人公多善于观察,无论是《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班纳特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芬妮.普莱斯(Fanny Price)。两部作品的出版时间仅相差一年,但前者的名气显然要高出后者许多。奥斯丁的作品多围绕着中产阶级女性的爱情和婚姻选择展开。关于《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女主人公的名字,国内译本多将其翻译为“范妮”,在音译的基础上,我将其译为“芬妮”。芬,“草初生其香分布也”,又指“芬芳也”。“芬”在字典里有盛德和美名的意思,如《晋书·桓彝传》里:“扬芬千载之上。”芬妮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美德,这也是她被青睐的一个重要原因。 芬妮十岁时,在莫里斯姨母的提议下,离开父母和兄弟姐妹来到了贝尔特朗姨母所在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较之芬妮嫁给海军中尉的母亲,贝尔特朗姨母是三姐妹里家境最为优越的。莫里斯姨母的丈夫则是教区牧师,丈夫死后便一直住在贝尔特朗家,担任着管家的角色,她对芬妮并不好,一直提醒芬妮不要忘记自己低人一等的身份。 贝尔特朗姨母是一个柔弱沉默,缺乏安全感的妇人,姨夫汤姆斯爵士虽然一开始便意识到芬妮“需要鼓励”,但他是个严肃,甚至严厉的人。贝尔特朗姨母家的几个孩子里,唯独二表哥埃德蒙是芬妮真正的朋友。他给予离家的她安慰和帮助,带她骑马和玩耍,随着年龄的增长,芬妮发现自己对埃德蒙的感情已渐渐超出了表兄妹之情,但埃德蒙更多把她当作可爱的,值得信赖的小表妹。 除了埃德蒙外,贝尔特朗姨母家还有长子汤姆,一个沉迷于寻欢作乐的人,两个美丽却高傲的女儿玛利亚和朱莉亚。长子继承制下,身为次子的埃德蒙需要另谋出路,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郊区牧师。同样没有继承权的女儿们则需要依靠婚姻来谋求一个好的出路。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平静因为隔壁克莱劳德一家的到来而打破。玛利亚和朱莉亚都喜欢亨利.克莱劳德,这个初见平常(plain),却有魅力的绅士。玛利亚已经订婚,未婚夫是一个有钱却愚蠢的人,遇见亨利后,玛利亚的情感天平逐渐倾斜,连父亲都看得出她的内心波动,甚至与她谈心,承诺尊重她的选择。但逢场作戏的亨利更多将玛利亚作为一种生活的调剂,而非对她动心。意识到这一点后,玛利亚依旧与她不爱的未婚夫结了婚,到伦敦过上了富裕的,丰富多彩的“社交皇后”的生活。曾与姐姐在亨利一事上吃醋的妹妹朱莉亚也随姐姐、姐夫来到伦敦。 玛利亚姐妹的离开,使得一向默默无闻的芬妮作为唯一未婚的小姐获得了亨利的关注。初见芬妮,他曾把她误作女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她亦出落得十分美丽。亨利以为芬妮像她的两个表姐一样,很容易拜倒在他脚下,但面对他的攻势,芬妮却丝毫不为其所动。亨利开始讨好芬妮,青睐其身上体现的良好美德,并发自内心地爱上了她。为获得芬妮的好感,他甚至依靠自己的关系帮助芬妮最喜爱的哥哥詹姆斯圆了海军中尉的理想。对待亨利所做的一切,芬妮更多是感激而非感情。她的心一直在埃德蒙身上,此外,亨利先前与两位表姐的暧昧和逢场作戏,也使得芬妮对其品行产生质疑。 芬妮的拒绝引得了姨夫的不满,在他看来没有一分钱陪嫁的芬妮拒绝了——即便对自己的女儿来说都是极好的婚姻,甚至连埃德蒙都认为芬妮错失良机。但芬妮听从了内心和理智的判断,事实证明,她的拒绝是正确的。被芬妮拒绝后,本性难移的亨利与玛利亚私奔,给整个家族带了极大的羞辱。这个节骨眼上,汤姆又患上重病险些死亡……一连串的事情,让贝尔特朗姨夫和姨母对芬妮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信任她,依赖她,把她当成了家人。亨利和玛利亚的私奔以分手而告终,身败名裂的玛利亚被父亲安置在别处,由最喜欢她的莫里斯姨妈作陪。 芬妮与埃德蒙的感情更像《理智与情感》中的埃莉诺和爱德华,这种相似性不仅在于埃德蒙与爱德华都是家中次子,都选择做牧师,在与女主人公结合之前都曾有一个喜爱却不适合自己的女性。较之伊丽莎白,芬妮与埃莉诺的婚姻更多取决于男主人公的幡然醒悟而非自己的主动性,她们守候在原地,等待男主人公发现她们的善良和美好。 埃德蒙在初见玛丽.克莱劳德时便深深地迷恋上她,并表示“玛丽是自己唯一想娶的女人。”尽管在芬妮看来玛丽世故,更适合伦敦的时尚生活而非一个牧师的妻子。但沉迷于爱情中的埃德蒙充盈着对玛丽的美好想象,并天真地以为玛丽有一天会改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芬妮都是忍住内心的悲伤,默默听着埃德蒙的倾诉,倾诉着他对另外一个女人的爱而不得。对于只想成为牧师的埃德蒙,玛丽的态度是十分冷淡的,而当埃德蒙的哥哥病重之际,玛丽以为埃德蒙有重新当继承人的希望,便赶来向他示好。面对哥哥亨利与玛利亚的私奔,玛丽不以为意,完全置家族荣耀尊严于不顾……她世俗冷漠的言辞使埃德蒙认清了她的真面目,也最终使他放弃了这段不切实际的爱情。 值得注意的是,玛丽虽然世俗世故,对埃德蒙却也不乏真心。与埃德蒙分手后,她一度决定“不再爱上一个次子,而在贪图她美貌和两万英镑财产的风流倜傥的国会议员或闲散成性的法定继承人中”寻找合适的丈夫。但“她久久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满足她在曼斯菲尔德养就的高雅情趣,没有人的品格和教养符合她在曼斯菲尔德形成的对家庭幸福的憧憬,也无法让她彻底忘掉埃德蒙”。 而对埃德蒙而言,“玛丽给他留下的感情空缺,自会有合适的人来填补”,“不同类型的姑娘甚至还要好得多”。这时,芬妮凭着“她的微笑、她的表现,使他觉得越来越亲切,越来越重要”,甚至“她对他那热烈的、亲密无间的情意足以构成婚爱的基础”。就在“只花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埃德蒙便不再眷恋玛丽,而是急切地想和芬妮结婚,这也是芬妮所希望的”。较之对玛丽的一见钟情,埃德蒙对芬妮的爱更多建立在亲情和相濡以沫的基础上,更像一种情感慰藉,是一种权衡:“他一直很关心她,这建立在她天真无邪、孤苦无靠的基础。随着她出落得越发可爱,他的关心也随之增加……从她十岁起,他就爱她,指导她,保护她,她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他启迪,她的安适建立在他的关爱之上。他对她特别关心,她觉得在曼斯菲尔德,他比任何人都更重要,比任何人都更亲……他必须放弃(玛丽)那闪闪发光的黑色眼睛,来喜欢(芬妮)这柔和的淡色眼睛。由于总是和她在一起,总是和她一起谈心,加上由于最近的失意心态出现了有利的转机,没过多久,这双柔和的浅色眼睛便在他心中赢得了突出的地位。” 曾有读者将《曼斯菲尔德庄园》比作18世纪英国的《红楼梦》,比如芬妮与黛玉同样寄人篱下,同样爱自己的二表哥。当然这种比较是过于停留在表面的,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结局,不同的创作主旨……远不能同日而语。《红楼梦》是清代贵族世家的生活画卷,有曹雪芹对昔日贵族生活,对家族,对青春的追忆和留恋,有自我忏悔和反思,有对命运和生活的探索。简.奥斯丁的作品则突出对女性生存困境,婚姻和自我价值的反思。单纯从男女主人公的相爱而言,共同之处便是男女主人公精神旨趣和价值观的相同。黛玉理解宝玉的不喜仕途经济,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芬妮则理解埃德蒙想成为一名牧师的理想,是埃德蒙身边那个可以让他感觉到安心和支持的人。宝玉和黛玉是木石前盟,是灵魂知己,却未能获得世俗的幸福,对宝玉而言,他与宝钗“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而对埃德蒙而言,举案齐眉是他理想中的夫妻状态。 芬妮是一个理想的妻子,是埃德蒙作为“皮格马利翁”的“作品”:“埃德蒙无须怀疑她的人品,无须担心情趣对立,无须操心如何克服不同的性情来获得幸福。她的思想、气质、见解和习惯,他看得一目了然,现在不会受到蒙蔽,将来也无需他费心改进。即使在他神魂颠倒地热迷恋着玛丽的时候,他也承认芬妮在心智上更胜一筹。芬妮虽然羞怯,多虑,易起疑心,但是她的柔弱性格有时也会抱着坚定不移的成功希望……”同时芬妮也是埃德蒙父母眼中理想的儿媳妇:温顺,孝顺,善良,体贴。 埃德蒙与芬妮的故事结束于世俗的烟火气中:“有这么多真实的好品质,有这么多真实的爱,既不缺钱花,也不缺朋友,看起来这对表兄妹婚后过得十分幸福……他们生来同样喜欢家庭生活,同样陶醉于田园乐趣,他们的家是一个充盈着恩爱和欢乐的家。婚后几年,当他们觉得需要增加收入,觉得离父母家太远时,格兰特博士去世了,埃德蒙便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曼斯菲尔德的牧师职位。”他们的故事在爱情小说里并不动人,而更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婚姻,平淡安静,有将就,有妥协,也有细水长流的陪伴……
网上很容易找到她的生平,建议去看一下《成为简奥斯汀》。这部作品比较准确的传达出她对于美学的认识。
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人公多善于观察,无论是《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班纳特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芬妮.普莱斯(Fanny Price)。两部作品的出版时间仅相差一年,但前者的名气显然要高出后者许多。奥斯丁的作品多围绕着中产阶级女性的爱情和婚姻选择展开。关于《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女主人公的名字,国内译本多将其翻译为“范妮”,在音译的基础上,我将其译为“芬妮”。芬,“草初生其香分布也”,又指“芬芳也”。“芬”在字典里有盛德和美名的意思,如《晋书·桓彝传》里:“扬芬千载之上。”芬妮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美德,这也是她被青睐的一个重要原因。 芬妮十岁时,在莫里斯姨母的提议下,离开父母和兄弟姐妹来到了贝尔特朗姨母所在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较之芬妮嫁给海军中尉的母亲,贝尔特朗姨母是三姐妹里家境最为优越的。莫里斯姨母的丈夫则是教区牧师,丈夫死后便一直住在贝尔特朗家,担任着管家的角色,她对芬妮并不好,一直提醒芬妮不要忘记自己低人一等的身份。 贝尔特朗姨母是一个柔弱沉默,缺乏安全感的妇人,姨夫汤姆斯爵士虽然一开始便意识到芬妮“需要鼓励”,但他是个严肃,甚至严厉的人。贝尔特朗姨母家的几个孩子里,唯独二表哥埃德蒙是芬妮真正的朋友。他给予离家的她安慰和帮助,带她骑马和玩耍,随着年龄的增长,芬妮发现自己对埃德蒙的感情已渐渐超出了表兄妹之情,但埃德蒙更多把她当作可爱的,值得信赖的小表妹。 除了埃德蒙外,贝尔特朗姨母家还有长子汤姆,一个沉迷于寻欢作乐的人,两个美丽却高傲的女儿玛利亚和朱莉亚。长子继承制下,身为次子的埃德蒙需要另谋出路,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郊区牧师。同样没有继承权的女儿们则需要依靠婚姻来谋求一个好的出路。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平静因为隔壁克莱劳德一家的到来而打破。玛利亚和朱莉亚都喜欢亨利.克莱劳德,这个初见平常(plain),却有魅力的绅士。玛利亚已经订婚,未婚夫是一个有钱却愚蠢的人,遇见亨利后,玛利亚的情感天平逐渐倾斜,连父亲都看得出她的内心波动,甚至与她谈心,承诺尊重她的选择。但逢场作戏的亨利更多将玛利亚作为一种生活的调剂,而非对她动心。意识到这一点后,玛利亚依旧与她不爱的未婚夫结了婚,到伦敦过上了富裕的,丰富多彩的“社交皇后”的生活。曾与姐姐在亨利一事上吃醋的妹妹朱莉亚也随姐姐、姐夫来到伦敦。 玛利亚姐妹的离开,使得一向默默无闻的芬妮作为唯一未婚的小姐获得了亨利的关注。初见芬妮,他曾把她误作女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她亦出落得十分美丽。亨利以为芬妮像她的两个表姐一样,很容易拜倒在他脚下,但面对他的攻势,芬妮却丝毫不为其所动。亨利开始讨好芬妮,青睐其身上体现的良好美德,并发自内心地爱上了她。为获得芬妮的好感,他甚至依靠自己的关系帮助芬妮最喜爱的哥哥詹姆斯圆了海军中尉的理想。对待亨利所做的一切,芬妮更多是感激而非感情。她的心一直在埃德蒙身上,此外,亨利先前与两位表姐的暧昧和逢场作戏,也使得芬妮对其品行产生质疑。 芬妮的拒绝引得了姨夫的不满,在他看来没有一分钱陪嫁的芬妮拒绝了——即便对自己的女儿来说都是极好的婚姻,甚至连埃德蒙都认为芬妮错失良机。但芬妮听从了内心和理智的判断,事实证明,她的拒绝是正确的。被芬妮拒绝后,本性难移的亨利与玛利亚私奔,给整个家族带了极大的羞辱。这个节骨眼上,汤姆又患上重病险些死亡……一连串的事情,让贝尔特朗姨夫和姨母对芬妮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信任她,依赖她,把她当成了家人。亨利和玛利亚的私奔以分手而告终,身败名裂的玛利亚被父亲安置在别处,由最喜欢她的莫里斯姨妈作陪。 芬妮与埃德蒙的感情更像《理智与情感》中的埃莉诺和爱德华,这种相似性不仅在于埃德蒙与爱德华都是家中次子,都选择做牧师,在与女主人公结合之前都曾有一个喜爱却不适合自己的女性。较之伊丽莎白,芬妮与埃莉诺的婚姻更多取决于男主人公的幡然醒悟而非自己的主动性,她们守候在原地,等待男主人公发现她们的善良和美好。 埃德蒙在初见玛丽.克莱劳德时便深深地迷恋上她,并表示“玛丽是自己唯一想娶的女人。”尽管在芬妮看来玛丽世故,更适合伦敦的时尚生活而非一个牧师的妻子。但沉迷于爱情中的埃德蒙充盈着对玛丽的美好想象,并天真地以为玛丽有一天会改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芬妮都是忍住内心的悲伤,默默听着埃德蒙的倾诉,倾诉着他对另外一个女人的爱而不得。对于只想成为牧师的埃德蒙,玛丽的态度是十分冷淡的,而当埃德蒙的哥哥病重之际,玛丽以为埃德蒙有重新当继承人的希望,便赶来向他示好。面对哥哥亨利与玛利亚的私奔,玛丽不以为意,完全置家族荣耀尊严于不顾……她世俗冷漠的言辞使埃德蒙认清了她的真面目,也最终使他放弃了这段不切实际的爱情。 值得注意的是,玛丽虽然世俗世故,对埃德蒙却也不乏真心。与埃德蒙分手后,她一度决定“不再爱上一个次子,而在贪图她美貌和两万英镑财产的风流倜傥的国会议员或闲散成性的法定继承人中”寻找合适的丈夫。但“她久久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满足她在曼斯菲尔德养就的高雅情趣,没有人的品格和教养符合她在曼斯菲尔德形成的对家庭幸福的憧憬,也无法让她彻底忘掉埃德蒙”。 而对埃德蒙而言,“玛丽给他留下的感情空缺,自会有合适的人来填补”,“不同类型的姑娘甚至还要好得多”。这时,芬妮凭着“她的微笑、她的表现,使他觉得越来越亲切,越来越重要”,甚至“她对他那热烈的、亲密无间的情意足以构成婚爱的基础”。就在“只花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埃德蒙便不再眷恋玛丽,而是急切地想和芬妮结婚,这也是芬妮所希望的”。较之对玛丽的一见钟情,埃德蒙对芬妮的爱更多建立在亲情和相濡以沫的基础上,更像一种情感慰藉,是一种权衡:“他一直很关心她,这建立在她天真无邪、孤苦无靠的基础。随着她出落得越发可爱,他的关心也随之增加……从她十岁起,他就爱她,指导她,保护她,她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他启迪,她的安适建立在他的关爱之上。他对她特别关心,她觉得在曼斯菲尔德,他比任何人都更重要,比任何人都更亲……他必须放弃(玛丽)那闪闪发光的黑色眼睛,来喜欢(芬妮)这柔和的淡色眼睛。由于总是和她在一起,总是和她一起谈心,加上由于最近的失意心态出现了有利的转机,没过多久,这双柔和的浅色眼睛便在他心中赢得了突出的地位。” 曾有读者将《曼斯菲尔德庄园》比作18世纪英国的《红楼梦》,比如芬妮与黛玉同样寄人篱下,同样爱自己的二表哥。当然这种比较是过于停留在表面的,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结局,不同的创作主旨……远不能同日而语。《红楼梦》是清代贵族世家的生活画卷,有曹雪芹对昔日贵族生活,对家族,对青春的追忆和留恋,有自我忏悔和反思,有对命运和生活的探索。简.奥斯丁的作品则突出对女性生存困境,婚姻和自我价值的反思。单纯从男女主人公的相爱而言,共同之处便是男女主人公精神旨趣和价值观的相同。黛玉理解宝玉的不喜仕途经济,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芬妮则理解埃德蒙想成为一名牧师的理想,是埃德蒙身边那个可以让他感觉到安心和支持的人。宝玉和黛玉是木石前盟,是灵魂知己,却未能获得世俗的幸福,对宝玉而言,他与宝钗“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而对埃德蒙而言,举案齐眉是他理想中的夫妻状态。 芬妮是一个理想的妻子,是埃德蒙作为“皮格马利翁”的“作品”:“埃德蒙无须怀疑她的人品,无须担心情趣对立,无须操心如何克服不同的性情来获得幸福。她的思想、气质、见解和习惯,他看得一目了然,现在不会受到蒙蔽,将来也无需他费心改进。即使在他神魂颠倒地热迷恋着玛丽的时候,他也承认芬妮在心智上更胜一筹。芬妮虽然羞怯,多虑,易起疑心,但是她的柔弱性格有时也会抱着坚定不移的成功希望……”同时芬妮也是埃德蒙父母眼中理想的儿媳妇:温顺,孝顺,善良,体贴。 埃德蒙与芬妮的故事结束于世俗的烟火气中:“有这么多真实的好品质,有这么多真实的爱,既不缺钱花,也不缺朋友,看起来这对表兄妹婚后过得十分幸福……他们生来同样喜欢家庭生活,同样陶醉于田园乐趣,他们的家是一个充盈着恩爱和欢乐的家。婚后几年,当他们觉得需要增加收入,觉得离父母家太远时,格兰特博士去世了,埃德蒙便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曼斯菲尔德的牧师职位。”他们的故事在爱情小说里并不动人,而更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婚姻,平淡安静,有将就,有妥协,也有细水长流的陪伴……
还是看原著吧,这是最好的了解作者的途径
《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21岁写成的第一部小说,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傲慢与偏见》,可以考虑一下。另外还有《埃莉诺与玛丽安》,《诺桑觉寺》,【《埃莉诺与玛丽安》经过改写,换名为《理智与情感》,《诺桑觉寺》,作者生前没有出书。】以上这三部是奥斯丁前期作品,写于她的故乡史蒂文顿。她的后期作品同样也是三部:《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都是作者迁居乔顿以后所作。前两部先后出版,只有1816年完成的《劝导》,因为作者对原来的结局不满意,要重写,没有出版过。她病逝以后,哥哥亨利·奥斯丁负责出版了《诺桑觉寺》和《劝导》,并且第一次用了简·奥斯丁这个真名另外《简·奥斯汀信件集》也可以参考【求采纳O(∩_∩)O】
么是幸福呢?古往今来,无数人执着地追求着各自心目中的幸福,嫦娥怀抱着幸福的梦想,吞下了长生不老丹,飞上九天,成了月中仙子.可独守着寒冷的广寒宫,她是否会感到做神仙的幸福呢.而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马蒂尔德,在戴上项链做着幸福的梦的同时,却没有想到这幸福是那样地短暂,她为她的幸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嗜财如命的葛朗台,拥有如山的金币大概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吧.但当他年老力衰地坐在轮椅上盯着他的密室,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念念不忘他的金子时,这样的幸福是多么的可悲.许多时候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幸福看不到,而感觉别人的幸福很耀眼.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对自己不适合,更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正是自己
风俗喜剧基本内容西方喜剧的一种。17世纪后兴盛于欧洲各国戏剧舞台。描绘并讽刺上流社会的风俗习惯和道德准则,谴责贪婪、虚伪、纵欲、诽谤、陷害等社会罪恶。在幽默的语言和滑稽的情节中,探讨爱情、婚姻、教育及其他社会问题,包含着严肃的道德目的。代表剧作家有法国的莫里哀、英国的哥尔斯密和谢立丹、西班牙的维加等。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以其深厚文学功力闻名于世,其四部风俗喜剧近百年来在戏剧舞台上一直经久不衰。王尔德以其幽默滑稽的语言,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更是引人深思。本论文将从预设理论的角度分析王尔德的四部风俗喜剧,揭示其幽默语言的运行机制。本论文具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简要介绍了王尔德生平和他的四部风俗喜剧、国内外研究动态、预设理论概述以及本论文实施的可行性和重要性。第二章主要从预设的触发语出发,从词汇、句法、音系三个层面分析了幽默的产生。第三章从幽默乖讹和四种预设机制入手,四种预设机制包括保存预设、撤销预设、矛盾预设和虚假预设,分析喜剧中幽默话语的运行过程。读者在理解喜剧幽默语言的过程中与自己预期的结果产生了差距;从而引发乖讹。通过乖讹的消解,可以更好地理解幽默话语的运行。第四章研究了幽默语言所带来的效果,王尔德通过幽默的语言塑造了人物形象,表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主题思想,揭露了维多利亚时代引人深思的社会问题,阐述了他对维多利亚时代与众不同的见解。第五章为结论。王尔德的风俗喜剧,使得沉寂的英国戏剧舞台重新恢复了生气,在戏剧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王尔德通过其幽默的语言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生活上的空虚,精神上的困境。同时,王尔德也借助其幽默的语言阐述了其美学理念,他依托这种美学理念,冲破了维多利亚时代沉闷的道德风气。
人物评价:王尔德富有过人的自信和天赋,虽然他的晚年极为潦倒,但他的艺术成就仍使他成为世界经典的艺术家。他的童话也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王尔德也因此被誉为“童话王子”。王尔德是英国唯美主义运动的倡导者,19世纪与萧伯纳齐名的英国才子,他一生中就写过九篇童话,但每一篇都是精华,他的童话作品可以与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相媲美。人物影响:他被誉为“才子和戏剧家”。最体现王尔德才华的,不是童话,也不是短篇小说,而是王尔德《道连·格雷的画像》等长篇小说,以及《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莎乐美》等戏剧作品,其戏剧作品堪称一时之绝唱。建立起以享乐主义为基础的唯美主义思想,并成为英国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在《道林·格雷的画像》的序言和论文集《意图》中系统阐述“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点,认为作品的价值在于艺术形式的完美,而与社会伦理道德无关。后接连发表风俗喜剧《理想的丈夫》(1898)等,演出后颇受欢迎。1895年《认真的重要》被认为是他的代表剧作。唯美主义哲学尖锐批判了当时的物质社会和庸人主义。倡导人应该在生活中发现美、鉴别美、享受美,充分地展现个性。王尔德作为唯美主义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无论是他的主张还是他的个性或者作品都是充满魅力的。王尔德醉心于艺术形式美的追寻,其断言只有风格才能使艺术不朽。王尔德不仅在服饰、装饰、语言的表达以及行为举止等人生的各方面创造了绚烂多彩的审美形式,并成功折射到他的作品中去。王尔德对唯美主义的探求,拓展了美的领域和艺术表现的范围,提高了艺术表现的能力,为艺术发展提供了若干可资后人借鉴和研究的新经验,新因素,这也未尝不是艺术上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和进步。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留学论文没过怎么办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是英国老牌留学院校之一,其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零钱全球。谢菲尔德大学的学院规模和学术声誉不断壮大,国内有不少学生申请这所院校,那么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留学论文没过怎么办?
英国的硕士课程较短,通常为9个月-2年,相比于其他欧美国家留学时间更短,能够节约一大笔留学费用。但却有利也有弊,就是因为学制时间较短,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学习压力会更大,都还没有适应此前的学习环境就要毕业了,所以会很容易造成学生在学业上出现挂科、论文不过、不能顺利毕业等情况。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留学论文没过怎么办?在英国大学,若学生出现论文没过的情况,一般会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颁发相应的diploma证书。Diploma是学生完成了学校的所有课程,并且也写了论文,最终因为论文没过,或者是挂1-2科学校颁发的无学位的结业证,在这里须注意一下,如果是本科的`Diploma,那么是在国内留服中心是不能进行学厉学位认证的。但硕士的Diploma就不同,就读Master的同学,可以用Diploma在留服中心进行学厉学位认证,但认证出来的结果并没有学位,只是能证明在国外有段留学经历,相当于国内的大专文凭,在国内没有多大的优势。
但是,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论文没过学历认证成硕士也是有可能的,只要找对认证方法,就有机会通过认证。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读硕士的高同学,由于初到英国水土不服,加上学习压力巨大,虽然幸运的通过了各科目的考试,但还是败在了最后的论文提交上面,从而导致了最终论文没过,只能拿到学校颁发的diploma证书。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留学论文没过怎么办?如果有学生论文没有过,只要有真的留学过程,可能会通过认证。但是论文没过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学历不被认证,所以出国留学的学生还是应该努力让自己拿到一个满意的成绩!
有补考的机会,如果补考没过或是超过两科以上没过需要重修。
在谢大挂科的话,一般是不能够拿到学位的,也就只能拿到postgraduatediploma,也就是diploma,但是diploma是不可能认证为学位的,diploma也是我们学分不够,学校给我们发的,这个就相当于一个文凭,在国内是没有和他有相对应的学位体系,是认证不出来学位的,非要认证的话,那认证出来也只能是高等教育文凭,而不是学位,我想你应该读的是硕士吧?
一般来说英国硕士挂科了或者论文没有过是没有劝退的说法的。一般如果挂科一两门有机会申请重考,最后的所有的学分决定了你所获得证书。一般修满180个学分是或者masterdegree,120个学分授予postgraduatediploma;60学分授予postgraduatecertificates。因此如果第一个硕士没有获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第二个硕士重新就读,是不属于转学范畴的。一般论文第二次补交没过基本就没希望了,你也不用再去浪费时间申诉,想要获得学位可以尽快申请第二个硕士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