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以来 我国农村的人均生产生活上有拉很大提高,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也仅仅是部分地区。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很多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处于一个低水平的运作状态。具体表现如下::1 据资料显示: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30亿元,其中,用于城市人口的977亿元,占全国的89%,而用于农村人口的仅126亿元,占11%。城市人均社会保险费413元,农村人均才14元,前者是后者的30倍。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11%。2003年,据最新统计,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数约为1300亿元。和1990年相比,相差200亿元,就算把这两百亿全部放入农村的社会保障中,和城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 2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有:社会救济(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灾民救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等项目。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养老、医疗保险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险则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保障基金调剂的范围却是相当有限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来提供,这就使农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和家庭来负担。如果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非常有限,一旦有家庭成员生病,严重的便不再治疗。像这样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是很普遍的。 当然也有部分地区成立了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这种合作的方式在农民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像这样的合作社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普及,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地区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东部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区水平高,范围也广,而相对的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保障水平就较低了。 3(三)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农民在参与社会保障时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经济原因,二是政府的支持方面。我们的调查中,在医疗、养老方面,农民不是不愿意进行这方面的投资,而是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去投保。还有部分即使是投保了,档次也是较低的,时间也较短。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迫使他们无力承担叫高的投保资金。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影响。在事业保险方面,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范围,只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包括农村失业人员。但是在中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劳动力剩余严重,大部分失业或无业人员都在农村,而这部分人的失业保险却无法满足。政策的倾斜性使农民的利益的不到保障。在社会救助方面,国家也投资了大量的资金(1990—1999年,共投入了7.9亿元),但由于农村所需要救助的人数太多,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就少了。所以国家虽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队伍,那也是杯水车薪。 4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便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较小。对于城市大众型企业,没有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自愿投身于这种公益事业的就更少了。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农村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建设(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互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事实上,广大农民的要求也不高,他们的基本愿望就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只有保证农村的社会稳定,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社会的稳定。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基础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9.6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9.6万人扩大到24.3万人,增长了2.5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1.6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1.4亿元增加到近1.8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52.3%。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9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1.08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4.8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644.8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0.89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541.1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89亿元,对79.16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13.2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11.47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1.81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4.98亿元,比2008年3.58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66.7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4.19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2.3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1.91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1.72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1.7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7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5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7.6%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基本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 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采取应急措施。在对待贫困户方面, 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但全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参差不齐,如北京、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虽然也在部分地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但还没完全实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为488万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总数的3%。二是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254.5万人、敬老院2.4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3万人。从保障的程度上来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财力不足, 实际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早在1986年前后,各地就陆续展开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全国基本上都已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社会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几经起落,在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广和整顿规范几个阶段后,目前又处于试点阶段,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1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其总体覆盖率还不足10%。农村医疗保险方面,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缺位状态。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缺乏监督保证机制,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不完善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在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明确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但是,我国《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就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依据大多是准法律与相关文件,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保障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机构的的建设等,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执行中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把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就知道我国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只有10%左右,且这10%的投入也基本给了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资金缺乏的问题。应该说,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职责。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兼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使是略有余额,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也首选见效快的投资领域,吸引外来资金,而不是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因此,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少,大多是救济性质,而工伤、生育、养老等意义重大的项目大多尚未全面开展,有的地方即使有所涉及,也存在运作不规范的问题。近几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趋缓,扣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开支,大部分农民实际无力承担各类保险所需费用,即使部分农民有实力缴纳,却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不清等因素,而不愿参加保险。从集体投入这部分看。大部分县乡政府均是财政开支,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这导致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同时,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比如根据某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民缴费可以自由选择,因为收入水平低,不少人选择最低档次每月2元,这样,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在缴费l0年后农民也只能每月领到不到5元,缴费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到l0元。 这样的养老制度安排,对农民的养老问题的解决无法起到多大的作用。(三)考评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卫生部门(农村合作医疗)、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等各管一块,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在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不少机构均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相互扯皮,挪用、委托不当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乱的状况。有的地方基金管理不规范,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掌管基金的便利挪用基金、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
根据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建议等。话说这题目有点大且虚。
一、保释制度的含义及其性质 保释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源于1679年的《英国人身保护法案》,英国现行的《1976年保释法》规定保释是诉讼当事人应当享有的一种权利,被告人从被羁押时起到判刑前的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出保释的申请。[1]《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保释制度作出权威性解释。[2](P78)由此可见,保释就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羁押人或其担保人在承诺履行一经传唤即到场参加诉讼,而获准释放的一种诉讼制度。其含义:(1)适用对象限于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核心是释放被羁押的人,恢复其人身自由。(3)条件是在释放时必须由被羁押人提供担保,担保其在被传讯、审理或等候判刑时到场。保释的基本精神就是被羁押人承诺履行某种义务而享有自由权利。 保释的性质是被追诉者的一项诉讼权利,有的国家甚至把它规定为宪法权利,其基本依据是无罪推定原则。如日本法明确规定保释权受到宪法的保护。[3](P69)又如美国法认为保释制度是无罪推定原则衍生下的重要的诉讼制度,其中心思想是要求对限制被告人一系列公民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的诉讼强制措施要作严格限制,不仅应慎用,而且即使采用了,也应尽早结束这种强制措施。[4](P239-241)因此,我国学者一般认为,保释制度有三大基本理念:自由、无罪推定和权利保障。[5] 二、保释的适用范围和保证的方式 (一)保释的适用范围 1、英美法 美国《1984年联邦保释改革法》第3142条规定,任何案件的被羁押人均有权获得保释,但下列案件除外:(1)暴力性犯罪;(2)最高刑为终身监禁或死刑的;(3)《违禁品》、《违禁品进出口法》以及《1980年9月15日法令》第10条规定的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监禁的;(4)曾犯有上述任何两项以上的罪行的……。实践中,即便嫌疑人、被告人犯上述列举的罪行时仍有获得保释的机会。[6](P307-311)英国《1976年保释法》规定,嫌疑人、被告人除下列情形外均有权获得保释:(1)叛国罪;(2)逃犯;(3)有所控罪行相同的前科;(4)曾被保释但违反保释的规定而未按时到庭接受审查的。[7](P171)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任何人在被警察逮捕后,除非有足够的理由证明继续关押他是必要的外,对于大多数被羁押人来说,一般都会很快被保释出去。[8](P331)由此可见,英美法国家保释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2、大陆法 在法国,被羁押人或其律师在承诺履行受传唤时到庭参加诉讼,即可以获得释放;同时,法律又规定如果被指控犯有重罪,或受到现行轻罪的指控,可能被判处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监禁刑,或犯其他轻罪,可能被判处二年或二年以上的监禁时,而且司法管制的义务不足以起到有利于审判或安全的需要的,则有可能临时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9]对此有学者指出,法国对嫌疑人、被告人的先行拘留制度并未明显减少,只是实行先行拘(羁)押的时间有所缩短。[10](P609)我国台湾地区保释的适用范围较窄:(1)所犯最重本刑为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者;(2)怀胎七个月以上或生产后一个月未满者;(3)现患疾病非得保外治疗显难痊愈者。[11](P101)同时规定保释条件一旦消失,嫌疑人仍有可能被收监羁押。 3、日本法 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44条和第89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得保释:(1)已受监禁以上刑罚之宣告的(不含缓刑);(2)被告人所犯为适用死刑、无期或最低刑为一年以上惩役或监禁之罪的;(3)被告人以前曾受过适用死刑、无期或最高刑期超过十年的惩役或监禁之罪的有罪宣告的;(4)被告人由于惯行而犯应该适用最高刑为三年以上惩役或监禁之罪的;(5)有相当理由足以怀疑被告人有可能隐灭罪证的;(6)有相当理由足以怀疑被告人有可能加害被害人或其他被认为具有对案件有审理所必要的知识的人,以及上述人员的亲属的身体、财产的,或者可能对这些人员实施恐怖行为的;(7)被告人的姓名或住所不明的。[3](P69-71) 由此可见,两大法系以及日本法在保释的适用范围上的不同规定反映出他们诉讼观念的差异。在英美法国家,由于传统上特别注重个人权利,追求无罪推定及权利保障,因而认为羁押乃保全人身之手段,但原则上不得用于获取证据的目的,所以法律规定保释的适用范围比较宽松,几乎所有的被羁押人均有机会获得保释。而大陆法强调实体真实,注重通过官方调查程序查明案件之事实真相,为此,审判前的羁押不仅是保全人身的方法,也是保全证据或物件,或者防止其对证人或受害人施加压力,或者是防止其与共犯之间串供的唯一方法。[9]因此,对保释的范围严加限制,并附带诸多条件。日本法在保释的适用上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在范围上,日本法比英美法国家的范围要小,比大陆法国家要宽得多;其次,在种类上,除规定权利保释外,还规定有裁量保释和义务保释;最后,在适用对象上,日本法规定保释仅适用于起诉后的被告人,而不适用于起诉前的被疑人。[3](P69) (二)保证的方式 保证的方式分为四类:保证书担保、保证人担保、财产担保及保证人与财产混合担保。在具体适用上,有的只规定一种,如英国只有保证书担保一种;有的规定多种,如美国有四种。 1、保证书担保,是指被羁押人只要承诺保证在受传唤时即到庭参加诉讼活动,或在遵守一些附加条件,即被释放。实践中又分为无条件保释和附条件保释。前者只要求嫌疑人出具一个保证书,保证不妨碍侦查和不逃避审判,并在该保证书上签字即可以被释放回家。后者是指嫌疑人除了要在保证书上签字外,还必须表示愿意遵守诸如在保释期间不得接触哪些人,不得离开居住的地区,定期向当地警察报告情况等附加条件。因而,面对财产保的适用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有学者在评论英国的保释制度时感叹到,“在英国保释不需要交钱,实际上只是一种信誉担保。[8](P332) 2、保证人担保,是指由第三人出面保证嫌疑人、被告人不妨碍侦查,不逃避审判,或由第三人监督他们遵守一项或几项条件时而采取的一种保释方法。保证人的职责是监督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定期向法院汇报情况等。 3、财产担保,是指被羁押人在承诺按时出庭参加各项诉讼活动的同时,还必须交纳一定数额财产或金钱,方获准保释的一种方法。如美国《1984年保释改革法》第3142条第2、3项的规定,被告人在获准保释时,需将保释金、财产或该财产的所有权的凭证或由法官对该财产确定比例的金钱交给作抵押。财产金额的确定应当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证据的证明力、被告人的性格及财产,规定足以保证被告人到场的相当的数额。[12] 4、保证人与财产混合担保,是指被羁押人在请求保释时,不仅要提供保证人,而且还要交纳一定的财产方能获准保释。美国法规定在被羁押人不能提供财产时,可要求其有偿付能力的保证人提供财产或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担保,此时即构成保证人与财产的共同担保。至于财产或保释金的数额一般由法院决定,以应当保证被保释人能够出庭需要的合理的范围,但不应违反联邦宪法修正案第8条的规定:“禁止提出交纳过高的保释金。”具体数额怎样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州的做法也不一样,有的州根据案件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临时确定;有的州根据不同类别的罪以及各种情节,事先制定好不同保释金数额的表格,以便该当事人“对号入座”。[7](P212) 三、保释的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期间 提出保释申请的时间规定有的比较具体,如美国法规定,审判前和等候判决执行期间或上诉期间。[7](P212)有的比较笼统,如法国法规定“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预审法官予以释放。”[9]还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对起诉后的羁押才能申请保释,对起诉前的羁押,不允许嫌疑人提出保释申请,如日本。[3](P68) 2、申请人 一般认为被羁押人及其辩护人均有权提出请求的保释申请。对于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近亲属是否有权提出保释申请,英美法没有明确规定,日本法则规定除被羁押人及其辩护人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保佐人、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等都可以请求保释。此外,在日本对于起诉前的嫌疑人实行停止执行羁押制度,该制度在功能上与保释是一致的。[13](P58) (二)批准或决定 各国对有权批准或决定保释机构的规定不同。台美国《1984年联邦保释改革法》规定司法官、初审法院或联邦法院的法官都有权批准或决定保释。在具体程序上,有些案件在批准或决定保释之前需要举行听证程序,如暴力性犯罪、最高刑为终身监禁或死刑。[6](P310-311)英国《1976年保释法》规定警察局、治安法院和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有保释的批准或决定权,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行使。在法国,保释的批准权或决定权由预审法官或上诉法院的法官行使。预审法官在依职权决定保释时,应当听取共和国检察官的意见。对于由检察官提出保释请求的,预审法官应当在五日以内作出决定。[10](P620) 此外,对于审批期限法国法有明确的规定,如预审法官为五日,刑事审查庭为二十日,一审、二审分别为十日和二十日。如果在期限届满前仍未作出决定的,应当解除对当事人的司法管制或撤销临时羁押。[9]这对切实维护被羁押人的权利,防止司法人员消极、拖延,以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三)对保释的撤销 在通常情况下,被保释人遵守保释条件,按时参加诉讼的保释即自行解除。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的规定,被保释人因故意不按照释放条件出庭,或故意违反法庭命令,不自行归押服刑,法官即撤销其保释,对其重新羁押。此时,除没收保释金外,法官还可以将指定的财产没收上交国库,并以藐视法庭罪起诉。若被保释人是基于保证人担保而获释的,其再犯新罪时,保证人可将其扭送至司法机关,由法官决定是否撤销对他的保释,以及全部或部分的免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此外,对于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出庭或归押的,且在不可抗力一经消除立即到庭或归押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处罚。[6](P315-317),在法国,对撤销保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共和国检察官享有抗诉权,被保释人也有权提出上诉。日本法规定亦有具体规定。[3](P72-74) (一)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与保释制度的区别 取保候审是我国强制措施之一,与保释制度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与目的不同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的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从性质上看,取保候审是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嫌疑人、被告人以缓和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其目的在于保证公安、司法机关有效地行使司法权力,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保释制度是对被羁押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是将被羁押人看作是无罪的人,尽早地恢复其人身自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 2、适用范围不同 根据现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多限于较轻微的刑事案件,加之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方式及决定程序的限制,进一步阻碍了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权利的实现,造成取保候审率非常低。而保释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保释率非常高。 3、保证的方式不同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只有两种: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且二者不可并用,同时规定了附加条件,如不得离开所居住地、及时到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而保释制度有四种保证方式,财产担保比我国的保证金担保的内容要广。 4、审批与监督不同 在取保候审的审批方面,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批准或决定的权力。在监督方面,公安内部有复核程序。[14]而保释制度,除英国的警察局有一定的保释批准权外,一般只有法院才有保释的批准或决定的权力。检察官只有建议、监督权,但法院在批准或决定保释时,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 *** 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 *** 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 *** 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 *** 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 *** 补贴主要源于三级 *** 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 *** 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 *** 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 *** 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 *** 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范文二:逃费现象下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 *** 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援,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资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资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资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储存的资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援,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养老保险基金现存问题与解决对策摘要:养老保险是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基金又是养老保险中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当前,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征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对养老保险基金现存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对策在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的今天,养老成为整个国家、社会不可避免要面对的问题。为保证人们退休后的生活,养老保险应运而生。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以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后,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尚不发达,所以不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现阶段中国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一)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坚持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覆盖范围狭窄,大多由拥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些民营单位、私人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拖欠甚至脱逃缴纳的范围,许多亏损企业也无力按时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重重。通过筹集原则可以看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三方共同负担,但是从中受益的却是个人,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缴纳基金的积极性,目前尚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缴纳基金,再加上一些新建立的企业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难上加难。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面,表现出的“工作的一代”供养“退休的一代”的代际赡养原则,又加重了个人与企业的缴费负担。(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体制养老保险基金与财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养老保险容易被挪用和拖欠。由于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人口结构、收入待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了防止外地人员的流入,各地普遍严格限制跨地区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转移。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格局,使得各统筹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只能管理本地区参保人员的有关情况,而对参保人员在异地是否曾参保则无过问。再加上冒领保险和提前退休现象的与日剧增,更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蒙上了层层迷雾。(三)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在退休金的发放方面,受职务高低和退休时间的影响。职务高的缴费数量大,享受的退休金也多,职位低的则反之。退休早的职工缴费少,享受的退休金也少。而退休晚的则反之。正是这种原因造成了养老金发放中的一些不平等与失衡现象。(四)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在养老保险保值方面,虽然我国规定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费大都被用于支付现期的退休金,对于剩余资金,政府规定除保留两个月支付款外,其余金额的80%必须购买政府债券或存入银行,利息用于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受通货膨胀影响,这些收入极少,因而出现养老保险金结余不断贬值,个人账户空账的现象,这必然会对未来养老保险带来沉重负担。二、我国养老金体制改革的建议(一)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现行养老基金筹集方式的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基金征集同待遇支付相配套、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联系的基本原则,资金来源多渠道,实现城镇劳动者全覆盖的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制度。(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应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老金发放的体系。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员退休时只能在某一地区享受养老待遇而不能跨地区享受。对于无法转移或不愿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户口迁移出本地区时,也应允许其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金。同时还要健全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的有关机构体系,采取奖惩措施,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养老基金的挪用与拖欠。(三)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首先,对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退休金,不允许采取差额拨付的办法。对有能力而不按时缴纳的企业要积极进行催缴,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确无能力缴纳的困难企业,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要及时办理缓缴手续,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发、停发或缓发。其次,应以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为准。加大基金的调剂力度,使收入相差不太悬殊,充分地体现保障制度带给人们的优越性。(四)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首先应加大各级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其次建立一种能对风险与投资实施有效控制的养老资金投资体制,投资于那些风险相对小,收益相对较高的投资领域,增加资金来源。国务院体改办宏观经济体制司司长宋晓梧建议,成立专门的、相互竞争经营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营运个人账户,以达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五)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问题自1999年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整顿规范阶段,但是大多数地方并没有做出适当的回应,在基金筹集、管理与发放上均不规范。首先,在基金的筹集方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多没有企业的缴纳,只有本人自愿缴纳,这就违背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性质,而这种单方的缴纳方式更偏向于商业保险。而农民由于资金方面的限制拖欠,逃避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严重,这样不但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还造成养老保险体系的不完善。即使农民按时按量缴纳了保险,但是地方政府的挪用情况又十分猖獗。所以,首先要减轻农村老年人的贫困问题;其次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再次养老基金要一直保持在最初规定的利率下,防止因利率下调带来的损失,只要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农民缴纳养老基金。同时还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自愿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绪论一般和摘要差不多,但是重点在写作的意图和缘由,有引出正文的功效。结构一般如下:1、写作的意图、缘由2、论文大致研究内容3、主要的方法、措施4、简单的研究结论假如引言在论文内部的话,可以只写意图和缘由,另外再写一下目前该研究领域现状,为何再次研究等等,一段文字就够了,主要就是引出下面的内容,有点像一本书的“序”。绪论对于硕士学位论文而言,并非可有可无,而是一篇成功论文的一个关键点。一般而言,绪论应该包括一下内容:一、选题的意义该部分要写的内容是本文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危害或后果。也就是说作者发现了一个必得要研究解决的真问题。写作的要求是:1、问题要明确,不能太宽泛,没有边,比如一篇环境法的硕士论文不能上来就说环境问题如何严重等等。因为环境问题严重虽然是问题,但太大。2、问题得是某种的矛盾,而不是一个现象。现象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须得分析出现象背后的隐藏的矛盾。3、问题得是法律问题,不能是其他学科或领域的问题。4、如果可能,论证一下这是一个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二、研究的范围也就是说本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前述问题,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还有那些问题留待解决等。其中可能还得界定相应的概念。三、研究的方法大多数硕士学位论文,能够充分运用规范分析法已属不易,实证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现实的。因为研究的时间和经费都不允许作者进行实证分析。但如果能够充分占有已有的资料,也能够写出很好的论文来。比较研究则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一些。其他方法根据作者的能力选用。四、研究的思路和进路或技术路线本部分不是必须的,可以根据情况来选择。综上,问题最重要,一篇论文的成败首先取决于要研究的问题是否有价值,是否清楚
当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存在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可信度低下、财务造假等问题,如郑亚集团、郑百文和银广夏公司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原因何在?本文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安排不当、执行不力,或是完全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主要因素。同时,本文认为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有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试图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结合起来探讨,并提出了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框架;在分析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之后,提出了加强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思路。本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章为前言部分,第二章和第三章是理论分析部分,第四、五章是实证分析部分,第六章是结论与讨论部分。第一章:前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并对本文所涉及的若干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章:理论准备部分,鉴于内部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渊源关系,本文在这一章对国内外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进行了介绍和评述,并由此引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进一步,本文分析了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内部管理控制之间的关系,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有着天然的渊源关系,早期的内部控制就是一种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一直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而内部管理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划分是相对的,随着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两者更有相互融合的趋势。第三章:理论分析框架部分,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关系,认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为内部会计控制提供良好的控制环境,而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则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会计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本文认为,建立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是必须的;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框架,就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这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第四章:实证分析部分,这一章主要考察了中国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因素。本文认为,控制环境的好坏、相关法规的建设、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健全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因素。第五章:在这一章,本文就加强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提出了基本思路。本文认为,加强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思路是:在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由于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造成的会计弱化或失控问题,阻碍着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前,应该在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会计控制方法,引导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控制主体的行为,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会计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改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激励机制。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前言内容: 内部控制的雏形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内容的丰富和发展,则是基于规模日益庞大的企业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满足社会需要以及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至今,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经过了四个历程,即本世纪40年代前的内部牵制,40年代末至70年代的内部控制制度,70年代至90年代初的内部控制结构,及90年代开始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 内部控制综合框架是由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于1992年9月发布的,是至今对内部控制最为全面的描述。报告对内部控制定义为:“一种管理方法,由一个会计主体的董事会、管理部门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旨在对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执行各种法规条例的合规性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良好的内部控制旨在达到下列目标,借以发挥其相应的作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以防止出现舞弊性错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以满足企业管理人员和外部利益关系人决策需要;保证增加盈利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规避风险;防错防弊,避免或减少因错误和不正常现象造成损失;保证授权职责明确并被认真履行;保证管理当局履行其法律责任;降低审计费用。 基于内部控制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加强内部控制成为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在竞争中取胜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已暴露无疑,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合理;内部控制执行不严,形同虚设等等问题摆在企业的面前。内部控制的薄弱已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约不正当的行为,已刻不容缓。
不好写。以XX公司为例,首先就局限了写作的范围,只能以这个公司为写作的对象,另外这个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个外人是无法深入了解的,而内部的员工又不可能对外透露这些情况,因为闹不好泄露公司管理秘密,是会被老板炒鱿鱼的。所以写这种文章,只能是基于该公司的一些公开信息进行创作了。拓展资料: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在内控管理工作中,您是否遇到过以下情形:当财务部门审批销售部门的差旅费或交际应酬费时,总听到销售人员在抱怨:审的也太严了吧,我们在前面冲锋陷阵,你们反而在后边拉我们后腿。在对供应商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采购部门认为处处按照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办事,怎么到了法务部或管理部,选中的供应商就迟迟批不下来呢?公司管理层天天说风险,为什么员工对风险却没什么概念?是领导在危言耸听,还是风险管理和控制就是领导的事儿。制度整合了,流程也更新了,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反而觉得比以前更麻烦了,花的时间更多了。类似的困惑和问题一定还有不少,它们都和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息息相关。国外较为经典的是 ASB 对内部控制的定义。1972 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所做的《审计准则公告》,该公告循着《证券交易法》的路线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内部控制提出了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单位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和方法。"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顾客满意;顾客信任;营销策略 1 顾客满意和顾客信任的内涵顾客满意与顾客信任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如果说顾客满意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话,顾客信任则是顾客满意的行为化。1.1 顾客满意的内涵一般而言顾客满意是顾客对企业和员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综合评价,是顾客对企业产品、服务和员工的认可。顾客根据他们的价值判断来评价产品和服务。顾客满意包括3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是物资满意,这是顾客满意的核心。企业通过提供产品的使用价值来使顾客感到物质的满意。第二个层次是精神满意,它是顾客在消费企业提供的产品形式和外延的过程中产生的满意。精神满意主要通过企业提供的产品的外观、色彩、品牌和服务等因素来实现。第三个层次是社会满意,它是顾客在购买和消费企业提供的产品的过程中能够实现社会利益的维护以及社会文化的和谐。社会满意主要依靠产品所蕴含的道德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来实现。1.2 顾客信任的内涵所谓顾客信任是指顾客对某一企业、某一品牌的产品或服务的认同和信赖,它是顾客满意不断强化的结果,与顾客满足倾向于感性感觉不同,顾客信任是顾客在理性分析基础上的肯定、认同和信赖。一般来说,顾客信任分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认知信任,它直接基于产品和服务而形成,因为这种产品和服务正好满足了他个性化需求,这种信任居于基础层面,它可能会因为志趣、环境等的变化而转移。第二个层次是情感信任,是在使用产品和服务之后获得的持久满意,它可能形成对产品和服务的偏好。第三个层次是行为信任,只有在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成为顾客不可或缺的需要和享受时,行为信任才会形成。其表现是长期关系的维持和重复购买,以及对企业和产品的重点关注,并且在这种关注中寻找巩固信任的信息或者求证不信任的信息以防。 2 现实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种种原因使得顾客满意度已经成为当前指导企业行为最核心的原则之一。事实上已有许多公司把顾客满意度作为指导原则,以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名义启动各种战略或者程序。这种想法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真正的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必须建立在充分了解顾客需求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保证顾客得到满意的服务,企业得到丰厚的利润。但是,片面追求顾客满意度的行为,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顾客而言,似乎越来越失去作用了。最糟糕的情况是,企业会陷入片面追求顾客满意度的思维定势。尽管许多企业采用了严格的顾客满意度评估体系,但可能采用了错误的变量,或者是只采用反馈回来的信息。举例来说,把顾客满意度的概念错误地和质量概念等同起来,认为防止出现不满意比提高满意度更重要,因此关注的重点在于企业内部“出了什么问题”,而不是从企业外部去发现“将来可以做些什么”。(2)在营销管理理论中,顾客忠诚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但顾客忠诚实际上只是一种误解。当市场营销的专家们提出“顾客忠诚”这一概念时,企业经营管理的至上理念是大规模生产,即企业先按照自己对顾客需求的理解设计产品,然后通过长时间的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吸引顾客购买。在整个过程中,企业是主导,处于主动的地位;顾客作为企业产品的接受者,只能接受企业为“他们”设计、生产的产品,顾客的选择性差。特别在短缺环境下,顾客不得不重复购买相同的产品。这种重复购买给人的错觉是“顾客忠诚”。以顾客忠诚为指导的市场营销可能导致企业或产品妄自尊大,脱离顾客,服务质量差;企业为了达到销售目的,滥用消费案例,贩卖顾客善意,引诱顾客消费;销售过程中急功近利,不讲信用,不择手段等。从另一方面而言,顾客忠诚的对象是企业或产品,因此顾客忠诚是顾客对企业或产品的忠诚,这是以产品为中心的产物,现在的情况应该是企业对顾客忠诚。只有这种观念的转变才能使企业为顾客服务,实现顾客价值最大化。(3)以顾客贿赂来培养顾客信任的营销模式,即通过折扣或回馈来招揽顾客、留住顾客。以顾客贿赂来培养顾客信任的营销模式,对于培养顾客信任没有任何作用,相反长期促销会使顾客形成一种心理依赖,如果不搞活动,他们就不购买产品,结果导致变相价格战,商家利润进一步流失。根据美国食品营销协会的报告,瑞士的顾客转移率最低(7%),英国最高(24%),但是,低转移率的瑞士却是顾客忠诚营销活动参与率最低的(15%),而高转移率的英国的顾客忠诚营销参与率是最高的(83%)。没有参加这种活动的顾客中,有12.7%的人认为这些活动太浪费时间,为获得这些折扣不值得。有35.5%的顾客说如果没有这些活动,他们仍然会购买同样多的东西,有87.5%的顾客声称如果没有这些活动,他们仍然会从这家商店购买商品。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顾客贿赂实质上的最大收益者是企业的一般顾客,他们是现实的获利者,而不会是企业的信任者,企业在这种活动中得不偿失。(4)企业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完成不断增长的销售额压力,都或多或少地把寻找新顾客作为营销管理的重点,而忽视了老顾客的作用。事实上,这是一个误区。DanielCharmich教授曾经用漏桶来形象地比喻企业的这种行为。他在教授市场营销学时,在黑板上画了一只桶,然后在桶的底部画了许多洞,并给这些洞标上名字:粗鲁、劣质服务、未经过训练的员工、质量低劣、选择性差等,他把桶中流出的比作顾客。他指出,企业为了保住原有的营业额必须从桶顶不断注入“新顾客”来补充流失的顾客,这是一个昂贵的没有尽头的过程。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维系老顾客,因为堵住漏桶带来的远不是“顾客数量”,而是“顾客质量”的提高。 3 实现从顾客满意到顾客信任的意义3.1 培养顾客忠诚和增加收入顾客多次满意后,就会对企业产生信任,会经常地重复购买产品并产生关联消费,并且对价格的敏感度较低。许多事实表明,公司80%的利润是20%的那部分顾客创造的。重复购买的客户趋于与企业形成某种特定的关系,有利于企业制定长期的规划,使企业可以设计和建立满足顾客需要的低成本工作方式。3.2 降低成本企业可以节约获得新客户的营销成本和服务成本。维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相当于赢得一个新客户成本的1/6。赢得一个新客户不仅需要付出广告投入、时间和精力等成本,而且这些成本会在很长时期内超出客户的基本贡献。3.3 形成良好的形象效应和口碑效应顾客满意会提升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满意和信任的顾客是企业的免费广告资源,会积极向别人推荐。有研究表明,一个满意的客户通常会把愉快的消费经历告知3~5人。如果这些人中有一个也去购买并满意,他也会向另外3~5人传播,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企业满意和信任的客户会不断传播企业的好处,可以使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提高。4 从顾客满意战略到顾客信任战略4.1 终端整合战略 终端整合战略是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查和准确的市场定位,在消费者终端上制定出合理的价格和细致到位的服务。(1)通过合理的需求定位让顾客乐意买。我们终端推荐的最终目的是让顾客满意,只有让顾客满意,他们才会去消费我们的产品。这种需求又有时间性、环境差异、需求用途差异等。就拿白酒需求的时间性差异而言:在20世纪80年代,消费者消费讲求的是实惠,他们的需求是不带彩色包装的老品牌。90年代,生活水平提高了,消费意识改变了,消费开始追求精美。21世纪,人们的消费观念进一步变化,随着WTO的加入,国际经贸一体化,外来消费意识的影响,酒品消费讲求品牌、品位、文化内涵,追求健康、时尚、前卫意识。在消费用途上,礼品赠送用酒讲求喜庆、精美包装;宴请朋友用酒,追求品位、时尚;而家庭自用讲求实惠。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这种需求的变化,通过合理的需求定位,从而达到顾客满意。(2)通过合理的定价让顾客买得起。消费者通过货币支付形式实现消费,如果产品价位制定不合理同样不会达到顾客满意。若目标顾客是一位高级商务人员,他在三星级酒店宴请朋友,您推荐给他的是15元钱的产品,我想他不会去消费,那么也就达不到他的满意;同样几个朋友相聚在一个小餐馆用餐,你向他推荐单价100元的产品,他仍然不会去接受,那么也达不到他的满意。当然,我们所说的定价必须遵循着一个最基本原理,即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原理,让消费者感受到物有所值。(3)通过细致到位的服务让顾客买得到。我们终端服务的目的就是让消费者买得到。当然我们所说的终端服务涵盖更广阔的范围,不仅仅指通常所说的酒店终端、商场终端、超市终端,它涵盖广阔的零售终端、社区终端、另类终端、家庭直送终端等。我们通过多次全面的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4.2 沟通战略沟通战略是指要经常和消费者交流,了解市场变化,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要适应市场变化。企业只有贴近顾客,和顾客加强交流,培养感情才能得到准确的市场信息。实施沟通战略,赢得顾客信任的主要途径有:(1)企业将致力于与每一个顾客建立起一种“学习型关系”,即我们知道你是谁,记得你,并经常与你进行交流。这样,我们就比其他人更了解你,就能为你提供一些竞争对手不能提供的免费服务。 这意味着你的顾客实际上从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获得了更大的价值。他们将会发现与你做生意比在其他地方开始新的生意更容易,成本更低。这样你就为你的顾客建立起了一种退出壁垒。(2)致力于提高顾客亲和度的公司深谙与顾客维持长久、深厚关系的重要性,不断探求进行顾客关系管理的方法。定制化生产是一个很好的提高顾客亲和力的途径。定制化生产的核心是以顾客可以接受的交货时间和价格,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产品, 既赢得顾客又能有效实现企业市场竞争目标的生产和销售。对于定制化生产来讲, 最核心的就是按照市场驱动进行生产组织, 市场驱动的基础是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 积极寻求目标顾客的满意和反馈, 并将其融入到定制生产链的每一个环节。不仅要明确目标顾客的当前需求, 而且要清楚顾客的潜在需求,向顾客介绍新的产品和服务。在定制化生产模式下,顾客获取商品信息的成本空前降低, 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和控制。顾客对产品的差别性、价格的合理性、购买的便捷性、服务的周到性等要求都可直接面对生产者, 与生产者实现了一对一的对话, 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顾客手中。交易结束后, 企业仍保留有顾客的各种信息, 并可以随时联系, 以了解顾客的满意程度和要求, 获取更明确、更直接的需求信息与反馈,及时更新和创新产品。4.3 做顾客利益的代言人战略企业为了保住原有的营业额必须从桶顶不断注入“新顾客”来补充流失的顾客,必须改变以顾客贿赂来培养顾客信任的营销模式。做顾客利益的代言人战略,堵住漏桶带来的远不是“顾客数量”,而是“顾客质量”的提高。简而言之,做顾客利益的代言人战略是他们真正代表了顾客的利益,从本质上成为了顾客利益的“代言人”。这种战略的逻辑是:如果公司为顾客谋利益,顾客将用信任、忠诚和消费来回馈公司,或当即购买、或在将来购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进而公司就可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因为许多顾客都愿意为额外的价值支付额外的金钱。而且,当顾客对某家公司产生信任感后,他们会与他人分享,从而降低了公司获取新顾客的成本。 做顾客利益代言人战略的关键在于,公司应在顾客心目中树立起值得信赖的形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对顾客的透明度,为其提供真实、公开的信息。例如,Expedia及Orbitz等网上旅行服务公司提供了几乎所有航班和票价的信息,方便顾客做出选择。二是产品和服务要有质量保证。三是公司与顾客结成伙伴关系,有效方法之一即帮助顾客进行自助。这种做法将顾问式销售理念进一步升华,这种纯粹意义上的咨询要求公司为其顾客提供全面帮助,甚至超出了自身产品的范围。尽管看起来是为他人谋利,而实际上这种伙伴关系极其有利于顾客群的壮大。四是公司与顾客之间的协作有利于建立起二者间的相互信任。许多公司都开始从其顾客那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包括设计创意等。五是全员行动。初看起来,顾客的信任度可能只与公司的营销、广告、销售和分销等职能部门有关,而实际上,顾客利益代言策略需要整个公司的参与。例如,要生产出满足顾客需求的高质量产品,研发、工程和制造部门都至关重要。人力资源部门也必须为任何可能与顾客发生互动的岗位招聘合适的人选,并进行适当的培训。管理层必须采取有利于建立信任感的公司文化的激励措施及相应的组织架构。公司的价值观必须把为顾客谋利益放在首位,并且获得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5 结语随着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顾客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服务营销也显得越来越重要。顾客满意是服务营销的基本内容,只有顾客满意才能赢得顾客信任,企业才能获得长期的发展。参考文献
只有把团队的客人照顾好了,建立了稳定的顾客群,一个企业才能稳固的生存。顾客是上帝,顾客是衣食父母,没有他(她)们,我们就无法生存,老总总是在强调,客人说的话没有不对的,只有对的,在客人面前不能说不!
希望对你有利把分给给我,谢谢忠诚营销 忠诚营销,顾名思义就是在营销时,以培养顾客的忠诚度作为主要诉求点,不仅仅将顾客的需求作为营销侧重点,而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让顾客在自己的产品上产生一种习惯和感情。 从经济学家提出了“20/80定律”以后,其就成为了商业圈的热门法则。企业营销人员恍然大悟:企业的主要利润仅仅掌握在一部分消费者手中,如果牢牢地抓住这部分消费者,对于企业的利润增长和营销战略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忠诚不是天生的,忠诚必须要去赢得。因此,系统性的、计划性的让顾客忠诚已成为对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营销规划之一。 但是,对忠诚计划的大量投入是否真正改变了消费者的行为?企业的回报是否物有所值?实施这样的一个计划,通过对消费者单次消费消费行为的优惠和奖励,企业是获得了整体经济效益的增加,还是仅仅付出了更多的成本,获得了更少的利润呢?最关键的是,企业制定经营战略时又能从忠诚计划中得到什么样的依据呢? 忠诚的价值 保持一个消费者的营销费用仅仅是吸引一个新消费者的营销费用的五分之一向现有客户销售的几率是 50% ,而向一个新客户销售产品的几率仅有 15% 客户忠诚度下降 5 %,企业利润则下降 25 %如果将每年的客户关系保持率增加 5 个百分点,可能使企业利润增长 85 %企业 60 %的新客户来自现有客户的推荐…… 顾客忠诚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自经济学家在调查了世界500强企业时发现,忠诚顾客不但主动重复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还将企业推荐给亲友,成为了企业的兼职营销人员,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美国运通公司负责信息管理的副总裁詹姆斯•范德•普顿指出,最好的顾客与其余顾客消费额的比例,在零售业来说约为16比1 ,在餐饮业是13比1 ,在航空业是12比1 ,在旅店业是5比1 。从2002年中国全国旅客特征调查结果来看,常旅客只占所有旅客的 11.47% ,但这些旅客每年要旅行 20 次以上,他们对航空公司旅行次数的贡献远大于其人数比例。调查结果分析显示,这些常旅客为航空公司贡献的旅行次数大约为49% 。也就是说,我国航空公司将近一半的运输量是由经常旅行的旅客贡献的。 忠诚计划关乎营销战略和品牌管理 从上个世纪 80 年代起,以提高顾客忠诚度为目标的各种积分计划、俱乐部营销等,从航空公司、酒店等行业,迅速普及到了电信、金融、零售等各行各业,现在已经发展为跨行业、跨国家、线上线下联合的趋势。 自从有了会员制度、积分奖励、网络建设、客户通讯、增值服务等这些并不复杂的构件,无数个忠诚计划被克隆出来了,但往往是被仓促地建立,由于成本和执行等方面的原因,又被仓促地搁置。当顾客无论去哪里消费都会得到一张名为“ VIP ”的折扣卡时,当企业花大价钱“赢得了”一大批不活跃的“死会员”时,单纯以消费折扣为手段的积分计划已经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有价值的忠诚顾客。忠诚营销的发展趋势必须是将忠诚计划与企业的营销战略和品牌管理结合起来。 一些企业将忠诚计划与营销战略、物流管理等很好地结合起来,企业据此可以了解细分市场,减少不良库存,改进产品和服务;而将忠诚计划与经营理念、品牌美誉度结合,则会最终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例如万科集团的万客会起到更多的是建立品牌美誉度的功能,依靠万客会通讯、各种客户活动以及网络平台,对客户进行的宣传直接作用于品牌的美誉度,如参加展销会时,万科并不着意于项目销售信息的宣传,常以形象展示为主,一般都将万客会置于显要位置。 2002 年万科推出“欢笑积分分享计划”,目前已结束了二期活动,近700人领取了积分奖品,在活动的条款里,共有8条积分方式,其中5条与房产购买无关。 但在其他一些客户会中,类似的积分奖励计划都作了改变,购房积分的条款增加了,分值也增加了,但奖品则做了减法;活动临近兑奖时,也常不了了之。表面看,是因为一些技术问题没有解决;实际上,是短期的销售利益与客户工作所要求的长期心态发生了矛盾。最终受损的,是客户对一个企业和品牌的信心。 能否顺畅、简便、不折不扣地完成积分计划;能否吸引俱乐部会员积极地参与和主持各类活动;能否使俱乐部会刊、奖品兑换等忠诚计划的各个环节或组成部分变为与客户交流的平台;在俱乐部会刊或各种活动中,是以商业信息的灌输为主,还是以单纯的感情联络为主;能否坦诚地回答参与忠诚计划的顾客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忠诚计划就是名存实亡,不仅不会建立品牌忠诚度,还会有损于品牌。但对很多企业来说,这些依然是难题。
目前,国内外对培训企业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基本集中在理论层面,对培训企业而言,这些研究成果的实际市场营销运作的指导还需具体化。因此,本文的研究以相关营销理论为基础,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实战型的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以此提升浙江省培训行业运作治理水平。 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 一、引言 近几年,中国培训业发展非常迅速。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的培训市场规模是100亿元,2001年是300亿元,2005年中国培训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而且这一数字正在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培训业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日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支持和参与,而人才的输送和培养除了通过现有的国民教育体系之外,其余大部分则是通过个人终身学习和培训来完成。因此,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由过去比资源、比发展模式转变为对各类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竞争。 浙江省“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围绕浙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如实施“万名公务员公共治理培训工程”、轮训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治理人才、深入推进“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钱江学者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启动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等。浙江省这一系列人才目标和人才战略的实施,假如没有浙江省培训企业非凡是数量众多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参与是根本无法达成目标的。因此,研究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不仅能改变当前国内外对培训企业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层面或战略层面而实际市场运用意义有限的弊病,而且也可为提高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浙江省培训业整体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二、国内及浙江培训市场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的培训企业从其运行机制来看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专业学术性的培训企业,主要以大学为依托,这类培训企业权威性强,有自己的核心课程和专业培训师,知名度较高,其缺陷在于培训收费高,理论强于实践;第二类是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培训师单独或者多人合伙开办的培训公司,这类培训公司有一批稳定的市场客户群,课程研发能力较强;第三类就是“培训中介”公司,它们占国内培训企业70%以上,这类培训企业只是纯粹的业务拓展机构——搜寻需要培训的企业客户并为其安排培训师。从国内培训企业的主体构成来看,民营培训企业几乎涉足了培训市场的所有培训项目。民营培训企业主要以个人办学为主。虽然民营培训企业拥有的既有资源不多,不具备高校或者政府背景等培训机构所拥有的一些先天资源,但在培训市场上却是最具活力和市场化运作最为成功的培训企业。民营培训企业在办学理念、培训产品创新、营销策略、治理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都是以市场为导向,因而表现得生气勃勃,培训市场的占有额也是最高的。 据浙江省企业培训业协会估计,目前浙江省约有各类培训企业一千多家,民营培训企业占了绝大多数,但其中品牌、规模上档次的寥寥无几,整个行业非凡是中小民营培训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定位不清楚,缺乏品牌,没有核心竞争力;经营治理水平低,没有明确和有效的营销策略;缺乏健全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无序竞争等问题。尤其是营销能力薄弱的问题,直接导致一方面是许多恶性竞争的产生,使得相当数量的民营培训企业无法开展和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如大部分培训企业以电话营销等单一营销模式进行业务拓展,己成为培训企业客户开发和机构发展的软肋。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消费者得不到其真正需要的培训产品和服务。 总体来看,目前相当数量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仍在靠创业者的一些社会或人情关系维系着生存和发展,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营销思路不清楚,经营行为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因此,系统地考虑企业发展的长远性、方向性问题,着力构建属于培训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营销架构,从营销策略的研究入手,切实提高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营销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研究 传统营销理论告诉我们,工业品或消费品行业的营销治理一般强调4Ps的架构——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企业创造产品,然后界定出产品的特色和利益、制定价格、选择销售产品和服务的通道,并且通过广告、公关和人员推销等方式,无孔不入地大肆推广其产品和服务。而培训作为一种服务,其营销组合在4Ps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人员”、“有形展示”、“服务过程”三个变量,从而形成了服务营销的7P组合。因此,对于培训企业而言,其营销治理应在4Ps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顾客的因素,即必须由产品或服务的设计阶段开始,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都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意愿,并且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都尽可能的使消费者感觉最大程度的满足。本文以下部分将结合一般营销理论,依据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重点分析研究提出适合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发展的营销策略。 1.聚焦策略 聚焦策略:是指集中优势兵力于某个培训项目或者某个细分市场,构建、强化自身的核心业务。该策略适用于一些处于弱势竞争地位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规模小,课程研发能力薄弱,没有品牌和营销能力上的优势。该类企业主要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经营范围与实力弱规模小之间的矛盾。对于这类培训企业而言,它们应收缩战线,实施聚焦策略。该策略的最终目标不是在较大市场上占有较少的份额,而是在较小的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具体来看,聚焦策略可从两个方面进行: 精简培训项目 “大而全”、过多的培训项目反而让培训企业耗费了过多的资源和精力,使得培训企业未能形成有特色的核心课程。而且,并不是每个培训项目都能有很好的市场和发展潜力。因此,应遵循“保留优势项目,淘汰弱势项目”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对课程进行精简,保留有特色、有优势、企业自身资源和能力能够答应进行加大投入力度的培训项目,力求在人员配置、服务过程和选定的核心课程、特色课程上进一步强化优势和特色,逐步建立培训企业的竞争优势。 收窄目标市场 精简培训项目的同时,应根据保留项目的特点相应地收窄目标市场。将这些项目有针对性的提供给市场中最适合、最有需要的目标客户群。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因为营销对象的集中,企业能充分发挥优势,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变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也能给目标客户以相当专业的印象,并形成良好的口碑。 2.差异化策略 差异化策略是指培训企业根据各个细分市场中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设计提供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以获取相应的市场份额。适用该策略的培训企业为:竞争能力不强、规模小、生存空间窄、定位不准确。虽然可能已经聚焦于某一经营范围,但在该经营领域未能形成其特色和差异化,专业化运作水平低,品牌影响力弱。这类培训企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有限的优势和资源来构建有差异化特色的核心课程和服务,并通过专业化的运作来形成核心竞争力。 在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中,义乌采智企业治理咨询公司就是一家差异化策略运用比较成功的企业。这家成立于2001年的培训企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已成为义乌乃至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中的佼佼者,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靠的就是其准确定位于高端市场,并通过组建其专业化的讲师、咨询师队伍来打造其在市场中的差异化品牌。对大部分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而言,具体实施差异化策略可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服务质量 培训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对培训服务购买前的期望和培训企业提供的服务实际质量的接近程度。假如服务的质量与消费者所期望的相一致,消费者就会感到满足,因此,差异化策略最重要的一个实施方向就是服务质量。而决定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依重要程度可排列如下:可信性、责任心、保证、深入度、有形体现。根据以上这些决定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应从课程设置、人员素质、经营理念、公司制度等各方面给予配合和保证,从而使顾客相信,培训企业所提供的课程都是消费者真正需要的,培训企业传授课程的方式都是消费者能够有效获取知识的,培训企业的宣传和品牌形象与其实际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是相一致的。 独特的业务拓展模式 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对浙江民营培训企业来讲,另一个需解决的难点问题是业务拓展。谁在这个市场拥有自己独特的业务拓展模式,谁最大程度的把握了一些关键渠道,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成功。以下几类业务开拓渠道是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可以去尝试的: ①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合作除了可以随时把握政府对于一些特定行业、企业的人才开发政策之外,另外由政府部门出面牵头组织的培训活动相对轻易组织和开办。 ②行业龙头企业:对大多数培训企业而言,应集中优势兵力,与一两个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培训。因为龙头企业大多是所在行业的标杆企业,其一举一动往往是其它企业模拟和跟随的标准,所以将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渠道开拓的突破口,不仅可以拥有稳定的业务来源,还可以提升机构本身的品牌知名度,从而达到从点到线再到面的业务拓展。 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民营培训企业不仅可以把握有关行业最前沿的发展动态,同时可以他们为桥梁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建立联系。 ④互联网:网络营销不仅可以更好地将产品本身、促销手段、顾客意见调查、广告、公共关系、顾客服务等诸多内容结合在一起,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图像及视讯等手段与顾客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交流,实现与顾客的互动,更为重要的是有效的网络营销可以大量节省渠道拓展的费用。 3.缔结联盟策略 当前的市场竞争早已不是过去那种“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时代了,竞争除了博弈也能有合作,只要能达到双赢的结果。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可在培训企业间业务互补的前提下进行合作、增加客户来源,是一条非常可行的道路。比如人力资源治理培训企业与拓展练习培训企业,它们之间就存在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间。这种类型机构之间的合作,不仅不会给培训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却可以使客户资源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同时提高消费者的满足度。除此之外,利用合作方的平台宣传自己的培训企业,如在对方的场所设置宣传点;联合举办活动,扩大双方的影响力;双方交换企业资源,将资源提供给对方的顾客,对顾客进行“体验式营销”,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当前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应以目标客户群的需求为中心,结合市场竞争的状况,根据培训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制定适合培训企业自身特点的营销策略,以此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企业运营机制,通过有效的营销实施方案,最终实现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有针对性的课程和服务以及培训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