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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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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问题研究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 (更多新农村论文) 一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二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以上,财政收入达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三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年中减少了亿亩,人均下降到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到∶;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搞了快两年,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但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基层政府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真谛,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搞形象工程,或多或少地违背中央政府的初衷,有的还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贯彻好“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必然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即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我国为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而长期实行工农、城乡二元政策和以农业哺育工业政策,而形成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与城市、工业、城市市民相比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农村是弱势地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具体表现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市面貌反差较大; 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经济上收入水平低,政治上缺少相应的话语权,城乡居民在经济上收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在拉大......“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持续发展,制约着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来,我党十分重视化解“三农”问题,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短短二十个字,却关注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建设,渗透着“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当作根本出发点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出路所在。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下转第30页)(上接第17页)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65.4%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2006.3.4)。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2.55亿元(新华网,2006.3.4)。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lunwentianxia.com]

乡村治理法治问题研究论文

目前,我国较为重视农村发展,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更好的提高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1:《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1.1农村的社会养老 措施 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 保险 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1.2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 渠道 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2.2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2.3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3.1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3.2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 方法 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 热点 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3.3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 文化 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34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1.1亿,占我国总人口的8.5%。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3.4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2:《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农村 管理 体制创新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社会发展和管理转变的长远趋势来看,社会自主性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就需要继续创新当前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中,所有的个体都需要依托社会才能存在,这需要政府职能从政治统治职能的角色转向全面社会管理角色当中来。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相对较少 当前农村的社会组织方面,大多数农村都有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比如医疗卫生机构、红白理事会、妇女组织等相关组织,但是文化娱乐组织、治安巡逻队等相关非正式组织却比较少。 2、社会事务单方面处理 农村社会事务处理上,虽然村民和村干部能正确反映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等较为和谐,但出现问题之后,多数人一般是采用非正式方式进行解决,有的甚至出现没有解决的途径;另外,农村 教育 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当前文体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少,还存在村民自发组织状态。 3、干部未认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当前农村将经济发展当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为农村管理体制是表面上的东西,不如直接经济效益,更能体现出村干部的政绩。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被搁置在了一边。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1、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 将党支部直接管理生产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逐渐转变成社会关怀与各方利益协调者的轨道上来,淡化行政色彩,真正将社会、行政、经济、政党等归之于其各自的任务中来。强化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真正去认真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将农民自治的管理权,交给交予地方人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有效扩大了当地人大的民意基础,加强了权力机关的权威,进一步理顺好了权力系统的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能通过人大对政府所实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本身的指导行为,确保了农村治理模式能够不断走向完善。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 要将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引导并规范好农村当中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就是在制度方面要进行创新,为农村的非正式组织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积极鼓励多种方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并且妥善处理好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当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应该提倡并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与扶持经济合作型组织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余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其社会功能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做到整合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和完善农村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努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5、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素质 大力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素质,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抓重点,破解农村难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主要是将发展作为一切中心,将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破解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紧密围绕这一点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与本领;二是不断提升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本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三是不断提升依托群众与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充分确立并且进一步强化依靠并且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真正深入农村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按照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形势政策教育,让农民群众正确的认识自我,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农民大局意识;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要在广大农民群众当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三是强化农村科技教育,紧密围绕着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针对实用技术大力开展培训与应用工作,提升农民知识技能。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3:《中国农村社会管理》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 反思 ,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 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 经验 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 传统文化 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 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 2. 浅谈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论文 3. 浅谈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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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baidu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法治乡村振兴问题研究论文

对这种论文。很多了。

党的十九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对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对于推动重庆创新“三农”工作思路、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蕴含着我们党对当前我国“三农”形势的重大判断

一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较快成长,农业科技装备水平较大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水平较大提高,现代农业发展形势总体较好。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已实现12连增,主要农产品总量呈现供大于求基本格局,大宗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保持4%左右的稳定增速。

二是农民转产就业、转移就业空间持续增加,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增收形势总体较好。“十二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9.61%,高出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近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3.3逐年下降到2016年的2.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稳定缩小态势,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已指日可待。

三是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但劳动力大量外流,产业空心化问题更加突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根本遏制,农村繁荣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一些农村地区甚至陷入日渐凋敝的发展状态。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小,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弱。农村社会的聚合功能不断退化,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日益松散。农村生态环境局部好转、整体恶化趋势仍在继续,农村增绿任务艰巨。

乡村振兴战略蕴含着我们党对“三农”工作方略的重大创新

实现农村发展有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乡村振兴战略时明确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出现了四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一是生产发展变成了产业兴旺,表明新战略对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更高、更实,农村产业不仅要发展,还要达到兴旺的更高要求。二是村容整洁变成了生态宜居,表明新战略对新时期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要求更高,需要建设的内容更丰富。三是管理民主变成了治理有效,表明新战略对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的要求更高、更全,更注重结果导向。四是生活宽裕变成了生活富裕,表明新战略对新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要求更高,农民生活水平要从过去的宽裕上升到富裕。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告中乡风文明传统提法得以保留,既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对过去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继承性,又表明加强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仍是新时期农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

推进“三农”工作有新思路。一是整体发展思路上,相对于传统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发展思路,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在农业发展思路上,乡村振兴战略既一如既往地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又创新性地提出了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新思路。三是在农民增收思路上,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四是在农村发展思路上,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深化农村改革有新方向。在深化农村改革问题上,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延续了十八大报告、十七大报告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提法,另一方面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创新性提出了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等提法。这些新的改革方略既反映了近年我国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又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放在了更加显著位置,指明了未来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和方向。

乡村污染治理与乡村旅游研究论文

中文摘要: 国家旅游局确定2006年全国旅游的主题为“中国乡村游”。这种大环境下,深入研究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广大的农村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如何可持续发展,以促进该区域的资源的科学利用,完善旅游系统结构,解决制约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持续发展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是在对前人相关研究进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应用系统科学理论、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新农村建设理论开展研究。通过文献资料和定量及实证分析研究,重点对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运行系统进行了构建。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建立起了乡村旅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指标体系进行了模型分析,并运用该模型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太子岩旅游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对河北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SWOT分析,构建了河北乡村旅游发展战略。 论文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对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系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首次将技术环境运用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环境中,提出了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运行目标,构建了系统运行的保障机制,创建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系统运行的动态调控机制。论文...英文摘要: In 2006,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entitled the year the theme of“Rural Travel in China.”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e in-depth research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tourism (SDR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areas rich in resources i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with the purpose to promote the region’s scientific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and improve the system structure of tourism. On the basis of previous r...目录:中文摘要 3-4ABSTRACT 4-5第一章 绪论 10-191.1 乡村旅游本质及其发展 10-131.1.1 乡村旅游本质 101.1.2 乡村旅游的起源与发展 10-121.1.3 乡村旅游的类型 12-13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13-151.2.1 理论研究方面 13-141.2.2 开发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 14-151.3 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5-161.4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6-171.5 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17-19第二章 国内外乡村旅游相关研究进展 19-332.1 国外乡村旅游理论相关研究 19-272.1.1 国外乡村旅游研究的主要内容 19-262.1.2 国外乡村旅游的研究方法 26-272.2 国内乡村旅游相关研究 27-302.2.1 国内乡村旅游研究的背景 272.2.2 国内乡村旅游研究的主要内容 27-302.3 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比较 30-322.3.1 研究内容的差异 30-312.3.2 研究层次的差距 312.3.3 研究方法的差异 312.3.4 研究理念的差异 31-322.4 本章小结 32-33第三章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分析 33-473.1 我国乡村旅游兴起的历程 33-353.1.1 我国乡村旅游的起步和逐步形成 343.1.2 我国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阶段 34-353.2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35-403.2.1 发展模式现状 35-363.2.2 主要的开发形式和分布 36-373.2.3 乡村旅游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 37-403.2.4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总体特点 403.3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40-463.3.1 对乡村旅游的认识 413.3.2 宏观管理力度不够 41-433.3.3 缺乏系统的营销策略 43-453.3.4 负面影响日益加剧 45-463.4 本章小结 46-47第四章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研究 47-674.1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 47-504.2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 50-664.2.1 可持续旅游发展理论 50-544.2.2 旅游系统理论 54-564.2.3 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 56-604.2.4 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理论 60-664.3 本章小结 66-67第五章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系统分析 67-905.1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体系 67-695.2 乡村旅游系统的结构 69-715.2.1 旅游客源市场系统 69-705.2.2 旅游目的地系统 705.2.3 旅游出行系统 70-715.2.4 旅游支持系统 715.3 乡村旅游运行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运行环境分析 71-765.3.1 区域生态环境 725.3.2 区域经济环境 72-735.3.3 社会文化环境 73-745.3.4 政治法律环境 74-755.3.5 技术环境 75-765.4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运行目标分析 76-815.4.1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76-775.4.2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运行目标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77-815.5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保障机制分析 81-875.5.1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保障系统 81-825.5.2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系统 825.5.3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系统 82-835.5.4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保障系统 83-845.5.5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文化保障系统 845.5.6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支持系统 84-855.5.7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危机管理机制系统 85-875.6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运行调控系统分析 87-895.6.1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联与反馈分析 875.6.2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运行系统的调控 87-895.7 本章小结 89-90第六章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 90-1076.1 乡村旅游评价与指标体系建立原则 90-916.1.1 评价标准 906.1.2 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90-916.2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91-966.2.1 评价目的 916.2.2 评价内容 91-926.2.3 指标的筛选 92-936.2.4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单项指标评价及其赋值 93-966.3 综合评价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数学模型 96-1066.3.1 各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96-986.3.2 各评价指标的评分 98-996.3.3 评价模型 996.3.4 灵敏度分析 99-1016.3.5 案例分析: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太子岩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评价 101-1066.4 本章小结 106-107第七章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证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107-1297.1 河北省旅游业发展现状 107-1087.2 河北省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 108-1117.2.1 河北省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 108-1097.2.2 河北省乡村旅游资源特征 109-1107.2.3 河北省乡村旅游市场定位与发展前景 110-1117.3 河北省乡村旅游发展的SWOT分析 111-1187.3.1 优势分析(S) 112-1147.3.2 劣势分析(W) 114-1167.3.3 机遇分析(O) 116-1187.3.4 威胁分析(T) 1187.4 河北省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118-1277.4.1 总体发展思路 118-1217.4.2 发展策略 121-1277.5 研究展望 127-1287.6 本章小结 128-129参考文献 129-139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139-140致谢 140

乡村治理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里面部分内容你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去改。开题报告正文一、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本课题自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 科学决策。这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 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推行文明乡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探讨的一项重要课题。所谓陋习,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粗俗的、不文明的习惯或习俗。这些陋习,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制约了社会的向前发展,有的甚至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危害。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就是探讨如何有效解决农村陋习,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完善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使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质的飞跃。本课题的研究将为新农村建设的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的实现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值得参考的方法,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与环境和谐相处提供一个可靠的解题思路。二、课题所涉及的问题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一)农村陋习的研究现状我国农村地区分布广泛,研究人员都是在具体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农村陋习进行的研究,虽然他们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做的调查研究,且对农村陋习的提法也不太一样,有的称作农村陋习,有的称作农村畸形文化消费等,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和研究的课题是相同的,且不同省份的农村陋习也是基本相同的。从研究者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从三个方面来研究农村陋习,即农村陋习的形式、农村陋习形成的原因和解决农村陋习的方法。1.农村陋习的形式。学者雷珍在《陋习新农村建设的拦路虎》(西部大开发,2006年12月)中把农村陋习分为赌博、封建迷信、婚丧嫁娶比阔和配阴婚。用四个发生在现实中的例子向我们详细的叙述了这些陋习的危害。学者贾书海在《农村文化消费的悲哀》(领导之友,2005年第2期)中用农村文化消费的提法向我们介绍了以下几种农村存在的陋习:一是婚事盲目攀比、大操大办;二是丧事奢办成风,封建陋习又抬头;三是人情消费花样多,借债送礼让人愁;四是封建迷信死灰复燃,巫婆神汉大行其道;五是赌博恶习沉渣泛起,不法活动渐成规模;六是消费内容低级庸俗,先进文化市场难觅。他通过具体的事例和对这些陋习的具体描述,认我们看到了农村消费的悲哀。学者徐学庆、徐新林、韩超在《河南农村的陋俗及治理对策》(学习论坛,2000年第4期)中介绍到,他们通过对农业大省河南的深入调查,把农村陋习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早婚早育,婚事大操大办之风日盛;三是厚葬隆丧,几千年的传统陋习香火依然;四是封建迷信活动猖獗。并且在每一项大的陋习下分为几个小项,更全面、更具体的向我们介绍了河南所盛行的陋习。记者徐少林在《农村陋习扫描》(农村视点,2003年第8期)中对山东农村存在的陋习做了介绍,他指出山东农村陋习主要集中在环境和饮食二个方面。环境方面指农家的家禽家畜一律散养,因此鸡瘟、狂犬病、公牛抵死抵伤人等牲畜给人造成危害的事每年都会发生。最要命的是猪跑到厕所里吃屎和垃圾,结果猪的肉质很差,有很多米猪。柴草堆放在街道胡同里,不仅影响交通而且时常发生火灾。饮食方面指农民在吃饭时都在屋外而且蹲着吃,不利于消化,喝生水等生活习惯。学者晨旭在《影响农民生活的陋习》(福建农业2006年第5期)中指出农村存在以下几种陋习:一是人与畜禽混住;二是厕所图简就近;三是吃饭的用具公用化;四是脚盆脸盆混用;五是对传染病不忌不防。这些都是农民在生活方式方面的陋习。综合以上学者对农村陋习形式的介绍,笔者认为农村陋习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精神文化和日常生活二个方面。其中精神文化方面包括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赌博、人情送礼等;日常生活方面包括人畜混住、不讲卫生、柴草乱堆、喝生水等。2.农村陋习形成的原因。学者雷珍在《陋习新农村建设的拦路虎》(西部大开发,2006年12月)中认为,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这些不和谐之音,最重要的是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极度匮乏造成的,而农村精神食粮匮乏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我国农民现在的文化水平整体较低所致。他通过一组数据来证实他以上观点的正确性。学者张博、潘立云在《农村传统陋习及对策争议》(学习论坛,1999年第2期)中指出,当前农村迷信活动之所以盛行,除了农民群众的偏颇认识外,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文化底蕴的影响;二是政策界限不清的影响;三是党内不正之风和工作失误的影响。学者徐学庆在《现阶段农村不良习俗泛滥的原因探析》(社会主义研究,2002 年第1 期)中对农村陋习形成的原因作了详细的分析,并对具体的每一种陋习作了原因分析。他的分析如下:(1) 现实根源重男轻女的现实原因:第一,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第二,由家庭的养老功能决定;第三,男孩是家庭的保卫者早婚的现实原因:第一,大家族观念的影响;第二,农业劳动依赖人工的影响;第三,宣传贯彻《婚姻法》不力。婚丧大操大办的现实原因:第一,在一些农民看来,“闺女是赔本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可见,索求彩礼的实质是为了“不赔本”,是一种经济关系的回收;第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索求彩礼习俗的蔓延提供了物质基础;第三,婚姻不是出于当事人的情感意愿而是包办婚姻,因而必须在彩礼上多有计较;第四,不良的社会意识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第五,农村青年及家庭相互攀比的虚荣心在作怪。婚丧大摆酒席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图排场、摆阔气、满足虚荣心理。好像酒席摆的越多,越能说明当事人人缘好;第二,回收礼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们越来越重视礼节和交往,因而某家有红白喜事,亲戚朋友都要凑份子送礼,即使东家借,西家凑,打肿脸充胖子也要送。送礼少了一来显得寒酸,二来表明关系疏远,因而互相攀比,致使送礼风越刮越烈,人情消费逐步升级,加重了农民负担。赌博蔓延的现实原因:第一,充裕的时间、贫乏的精神生活和一定的财力为农村赌博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第二,社会对赌博认定的多重性助长了赌博的蔓延;第三,家庭对赌博的“宽容”怂恿了赌博的蔓延。封建迷信泛滥的现实原因:第一,小农经济是封建迷信生存的良性土壤;第二,较低的科学文化素质,是阻碍农民接受新事物、割断旧习俗的羁绊;第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冲击诱发了农村封建迷信的蔓延。(2)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手软”的影响(3) 宣传舆论的误导(4)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5) 党员干部的参与(6) 城市不良习俗对农村的示范效应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农村陋习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二是腐朽落后的封建思想对中国农村有着深刻的影响;三是农民文化水平整体较低;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手软”的影响;五是宣传舆论的误导;六是思想认识上的“误区”。3.解决农村陋习的方法。学者雷珍在《陋习新农村建设的拦路虎》(西部大开发,2006年12月)中认为,农村的陋习和畸形的消费观念,形成已有时间。我们现在要移风易俗,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依靠的是我们大家的力量,需要依靠全社会的长期共同努力才能做到。他认为要想使农村整体面貌彻底好转,必须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要先发展农村经济;二是要培养新型农民;三是要组织农民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组织移风易俗、改变观念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对于聚众赌博、借封建迷信财害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造成极大危害的现象,进行坚决打击和制裁,对于党员参与的更要从严处理。学者贾书海在《农村文化消费的悲哀》(领导之友,2005年第2期)中认为,抑制和根除农村的畸形文化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比抓经济、比让农民从物质上致富更难。因此,首先需要各级、各部门从思想认识上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其次要广泛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让农民接受精神、思想上的洗礼、熏陶,让他们能自觉地用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去取代和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消费。再次要搞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组建农村红白理事会,组建农村文化站,组织文化下乡、电影下乡,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最后执法部门更要加大对赌博等违法的、扰乱文化消费市场行为的打击和教育力度。学者徐学庆在《现阶段农村不良习俗的治理对策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5月)中提出以下对策:一是提高全社会对现阶段农村不良习俗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三是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建立农村红白喜事理事会;五是坚持不懈地对农民进行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六是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农民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的能力;七是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对出版行业的管理;八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九是加强民俗学的研究和宣传。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解决农村陋习的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培养有文化、懂科学、有技术的新型农民;三是加快农村教育,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的素质教育;四是加大对先进文化的宣传力度;六是加强对赌博、借封建迷信财害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等行为的打击和教育力度。(二)农村陋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农村陋习在和新农村建设有何关系,不少学者对此作了一定的研究。学者田慧在《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党报,2007年5月)中指出,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五个目标中,体现农村文化建设的“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只有通过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才能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目标提供内在动力,提升农民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农村民主自治的进程中,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民主的政治文明建设目标。然而影响新农村文化建设进程的因素中就有农村陋习。作者用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负面文化影响扩大来说明农村陋习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影响,作者所说的负面文化指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这些都是农村陋习的表现形式。学者江泳辉在《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年第4期]中指出,农村地区特别是一些落后闭塞的农村地区存在着一些与先进文化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它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素质提高。其中,第三点是封建迷信盛行,科学精神欠缺。第四点是陈规陋习复活,现代文明难觅,明确指出农村陋习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影响。毫无疑问,农村陋习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其中,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乡风文明是指通过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和道德宣传,使农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建立起科学文明的新风尚,崇尚文明、崇尚科学,乡风文明出现新气象;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村容整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目标是要达到村容整洁,即通过净化、绿化、美化等措施使得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而农村陋习正是对这两项目标的实现造成了严重的障碍,所以,要实现新农村的美好目标就必须彻底解决农村陋习。三、提出的任务要求及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本课题的研究要求我在规定的进度内完成所要完成的任务,论文的内容要充实、有说服力、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且语言表达通顺流畅,字数符合大学所规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同时积极与指导老师联系沟通,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论文的写作。在大学期间,我学习了《公共政策》、《管理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与社会调查》、《公共关系学》等相关的管理知识,初步掌握了一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结合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来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的认知分析。另外,可以通过书籍、报刊和杂志及网络等各种途径来了解各地方解决农村陋习的新方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最后指导老师渊博的知识、丰厚的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等都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以上各因素为课题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笔者认为课题的任务要求及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的完成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四、本课题需要重点研究的、关键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课题重点研究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村陋习,实现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与环境的和谐共存。笔者通过大量阅读有关农村陋习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文章和书籍,并对收集到相关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整理,对此课题的解决思路如下:首先,对农村陋习的存在形式进行扫描,只有先了解了有哪些陋习,才能有的放矢的对其进行研究。其次,对农村陋习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只有知道了农村陋习形成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找解决的方法。再次,通过对一些已经实施的试点方案所取得的成果的研究和对一些地方已经取得的成果的研究(如华西村、南街村等)找出一些可以推广到全国的经验,提炼出值得借鉴的方法。最后,通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解决农村、农民问题时所总结的经验,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寻找一条适合解决农村陋习的道路。五、完成本课题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如工具书、实验设备或实验环境条件、某类市场调研、计算机辅助设计条件等等)及解决的办法(一)图书馆相关的文献资料图书馆的文科书库和政法学院资料室里相关的图书,以及图书馆的现刊室、过刊室相关的文献资料,可以为我提供大量的参考文献。此外,还可以利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政法学院电子教室的计算机,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所需要的资料。(二)指导老师的帮助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时常向指导老师请教,经常主动地与指导老师当面交流或用电话和电子邮件咨询论文中的相关问题,为我开阔思路,更好的完成论文作了重要的保障。(三)时间保障从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确定到毕业论文的定稿需要较长的时间,(2007年10月到2008年5月)在这段时间合理的安排每一事项,按要求完成论文的各项安排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六、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这篇论文,先要对这个题目进行思考,明白自己要写些什么,从什么方向着手,然后在去搜集资料,着手对资料的整理,使自己对这个题目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然后和指导老师积极配合,逐步完成规定的写作步骤。完成初稿后,交给老师修改,然后自己修改,最后定稿。论文的工作进度为:第七学期:第三周 公布选题结果,指定指导教师第五周 提交选题指南第六周 下达和接受任务书第七—十周 撰写文献综述第十一周 完成开题报告第十六周 完成论文初稿第八学期:第一—三周 完成第一次修改稿,中期检查第四—六周 完成第二次修改稿,中期检查第七—九周 进一步收集资料,充实内容,完成第三次修改稿第十一周 完成定稿及打印工作,答辩资格审查第十三周 论文答辩第十四周 论文答辩汇报会、提交论文自评报告七、主要参考文献[1]田慧,《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5月[2]雷珍,《新农村建设的拦路虎》,西部大开发,2006年12月[3] 晨旭,《影响农民生活的陋习》,福建农业,2006年第5期[4]江泳辉,《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年第4期[5]贾书海,《农村文化消费的悲哀》,领导之友,2005年第2期[6]徐少林《农村陋习扫描》农村视点,2003年第8期[7]徐学庆、徐新林、韩超,《河南农村的陋俗及治理对策》,学习讨人论坛,2000年第4期[8]徐学庆,《现阶段农村不良习俗泛滥的原因探析》,社会主义研究,2002 年第1 期[9]徐学庆,《现阶段农村不良习俗的治理对策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5月[10]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学会编,新农村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3月第一版

开题报告就论文的目的,文献综述,论文大纲,期刊网上很多的文献综述绪论近些年来,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受到了学术界和一些研究部门的重视,在这一领域中也有几位较权威的学者,本文将以这些学者的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一、研究的起源与意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推广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逐步使农村走上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发展轨道。村民自治不仅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程度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农村治理不断向走向善治。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随之暴露出来。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乡(镇)同村关系不协调、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和工作作风不踏实、宗族势力抬头并且运用选举的合法途径控制农村公共权力,是当前顺利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众多的农村问题中,应当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支部的角色与功能问题是一个带有关键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好,其它问题的解决就无法理出头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为了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一系列文件,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地位、作用与任务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积极回应与重新思考,这些方针政策的制订,同时也为国内党的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需要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丰富和完善,还需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从而丰富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和经验。对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农村党支部角色与功能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研究,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有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农村基层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执政地位,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决不是一些抽象的原则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具体化。只有在理论上对党的领导有了科学、准确的认识,才能够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才能够正确地评价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意义,才能够解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权的民意基础问题。二、文献综述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论文,初步归纳出当前学界对我国关于村民自治功能的研究有两种指向,第一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对于解决当前特定背景下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1.王振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和徐勇先生撰写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两本著作详细考察了村民自治的缘起和功能。2.何泽中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对村民自治的性质、特征、基本原则、自治权利、政策法律基础、制度保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对策性建议。3.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研究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作出了具体答,以推进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4.徐勇,徐增阳的《乡土民主的成长——村民自治20年研究集萃》主要介绍的中国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走向,关注和推进乡村政治社会发展,致力寻求有效的乡村治理形式。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是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第一章 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并在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而迅速普及。1982年宪法,第一次确认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跨世纪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针。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三至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到1990年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步完善了起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第二章 我国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与创新村民自治的主要成就在于民主理念、民主规则和技术程序在农村的推广,各种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并按照民主方式加以运行。这给农村带来了村庄的基本社会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并为村庄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它对基层民主和整个国家的民主化都在产生推动和借鉴意义。广大农民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 创造了许多民主的新形式。村民自治更加深入和有实效。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和自主创新,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更是农民智慧的结晶。第三章 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但是我们也应当冷静地看到, 村民自治作为一个新事物, 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 村民自治的工作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就目前而言,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四个(1) 农村经济相对落后(2) 民主选举操作困难(3)村民民主意识淡薄(4)有关的法律还不完善第四章 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村民自治作为全国村级治理的一种构架,在我国是一次突破,没有现成的东西作为参考,在探索中发展,在前进中完善,是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途径。(1)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努力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3)增强村民民主意识(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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