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采纳明朝内阁制度浅析我国历代政治制度,几乎皆相因袭.自秦以来,各朝国家之政体同属专制,然其治道与政风不同,得失利弊各异。有明一代封建专制已至颠峰,其政制与政风概而言之,则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其所创设的以“私臣”治国的“内阁制度,是这一时期国家体制的集中表现。关于明代“内阁”制度,历来论者持议常居两端、鲜能趋于一致。拙文试就其创设过程及因之而生成的明代政制的两大弊害论述于后,诚为抛砖。考察明代政治体制,不难看出,明初基本上袭仿元制,其体制并未逾跃前代而自成一格。“明太祖初一海内,仍元制设中书省,综理机务。其官有承相、平章、左右垂、参政。而吏、户、礼、兵、刑、工六尚书为曹官”(《明史》109卷宰辅年表)。由此可知,此时的六部是中书省的职能部门,六者之长一尚书,不过是垂相的属员,而中书省则为综理政务的最高行政机关。这一体制与前朝相似,稍有不同的是,明之中书令不以太子兼领而置右左相国(后更名为承相),秩正一品。昊王无年(公元136月年)“以李善长为中书右相国、徐达为中书左相国”(《明史记本未》卷1刁)。这种设置大约是出于统一海内之需要,以勋臣,名将为相当国是太祖有国之初的特殊考虑。此时之承相,大权独揽、位处皇帝一人之下,百官之上,一切政令及奏章均由中书省呈转颁行国之大政系于垂相一身。明初太祖置相专任而独宠,在这种情况下、权臣擅政之局面自然形戎。`明史》卷127载:“然徐达、李文忠等数受命征讨,未尝专理省事。其从容垂相之位者、李善长,汪广洋、胡惟庸三人而已“其中尤以胡惟庸朝纲独揽,“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数陆、或石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病已者辄匿不以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以明史·胡惟庸传》)。明初施行垂相之制,虽为时甚短、充任者不过数人,然相权之大甚似前朝。在我国封建专制时代,相权大到足以危及皇权的时候,也就是最高统治阶层权力争夺的开始。果然,洪武十三年“右垂相胡惟庸谋反”被诛。权力斗争的结果是皇权战胜相权。明太祖痛下决心,废止垂相制度。自秦汉以来我国封建社会政制的经典构架被太祖拆散。当然,公然废止古制是需要说服臣民的。于是太祖训云:“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承相。自秦始置垂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贤相,然其中多小人专权乱政。令罢皿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庭总之”。太祖的此番说辞似乎堂皇,但并非废相的初衷。因胡惟庸的擅权放肆进而谋逆犯上,明太祖已对大权独揽的垂相制度深恶痛绝,在罢相废制的十五年后即洪武二十八年,犹告诫臣下::“联罢承相、设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庭,嗣君不许复立垂相,臣下以请者、置重典”(《明史·太祖传》)。这条硬规矩一定,太祖之后确也无人再言及置相一事。这一做法无疑是明太祖的创举,将延行千载,被历朝崇奉的封建王朝中央政权的基本结构废除,这不能不说是明太祖才智与魄力的综合体现,正如学者杨树藩先生所言“蓄太祖所设之制,系按自己之才智而设,非按后代子孙之才智而设者也。以太祖之聪颖、可以自操权柄,直统六部,备顾间之殿阁学士,只备垂询而已。然继体之君长于深宫,鲜习政事,凡六部所奏呈者,无法裁决,于是不能不重用作为顾问机关之殿阁学士,因之,“票拟”之制行矣,“内阁”之制成矣”。由上述可见,明朝先有垂相之制,这一点与前代无二。自垂相制度被废止后,才逐渐形成“内阁制度”,当然内阁制度也并非废相即设,太祖朝所置之四辅官,尚不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内阁”。因为,此时的辅官只是皇帝的顾问而已,并不具有掌持天下庶务的职权,他们的作用无非是草拟浩赦、处理文书、票拟批答以备垂询而已,政事则悉入六部处分,辅官不能侵夺。政事既入六部,然裁决必须天子。当时虽“翰林春坊详看谙司奏启,兼司平驳”(《明史·职官志》),显然一日万机,仅天子怎能件件亲批,事事督行?据《明史·七十四职官志》载:“洪武十七年九月已末给事中张文辅言:“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答,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此三千余事,虽有翰林、儒臣考驳本允,然皆待帝载决,章奏浩繁,岂能一一亲批?”自废相以来,最使太祖犯难的事情,便是政事浩繁、庶务如山,而自己根本无此精力处处顾及,于是“则亦只有传旨处分、或朝堂论政,各官亲奉旨意,自行批写,回本衙门再作施行耳”(同上)这样以来,权力似乎确归天子一人持有,但一人之精力、才智,远远应付不了一朝纷繁之政务,于是将皇权无可奈何地化整为零,分散给诸司。这种局面显然不是太祖废相的初衷。而事实上,废相伊始,浩繁的政务确实给当时的统治者出了道难题,并且伴之而来的权力下移,又是太祖始料末及的。基于此,洪武十五年“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参与枢务。当时所设殿阁为华盖、武英、文华三殿、东阁与文渊二阁。“殿阁大学士掌献替可否,奏陈规侮、点检题奏、票拟批答”又“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明代·职志官》)。应当指出的是,此时的阁臣位卑品低,秩仅五品,其虽“侍天子殿阁下”但正式身份仍是翰林院官员。大学士,虽是职务,却不是官衔、因此“内阁”仍不能称为朝庭正式衙署,换言之,大学士应该是皇帝的私臣,称其为“内阁”者,有别于处庭诸署也。殿阁大学士制度的施行,虽为皇帝承担了一日万机的政务之繁忙,况此时内阁之外,六部昂然而立,所司政务直达天听,阁臣仅备顾间耳。虽亦参与枢务,但无裁决处分权。“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据后来的大学士刘健言:“下有章疏,则用文渊阁印进”这是连印信都没有。内阁的正式成立,始于成祖。成祖以武力篡夺,由落王跻身皇帝位,由封地北平、移主南京政权不稳,对人对事不明且忌,不得不任用私臣佐理政务,而私臣参与枢务的最简便方式就以“大学士”身份入阁办事。成祖于建文四年六月兵入南京“其年九月特简讲读编检等官参与机务,谓之内阁”(《明史卷七三}))。“侍读解络、编修黄淮入直文渊阁。寻命侍读胡广、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胡俨同入直、并预机务”(《明史卷五》)。可以看出,成祖所用之人,尽皆出自翰林院,其中具有“学士”资格者居其半,其余官秩尚未及五品。内阁成员,何以由近臣渐变为大臣,原因颇多、概括地讲不外有二。其一,体制之需要。阁臣领命重要,参与枢务、声价固高,但殿阁学士、官秩不过五品,况“成祖特命吏部、凡内阁诸臣考满,勿改他任”(同上),如此,阁臣岂非终身不得晋陛,则是爱之,重之,反而害之轻之也。于是,就位加衔给品,或命阁臣兼领部职,并以所兼六部长贰之品位视之,尽可能地提高阁臣秩品。《明史一四七卷》载:“帝尝召络等曰:尔七人朝夕侍左右,联嘉尔勤慎……因各赐五品服。,··…又以立春日赐绪等金绮衣,与尚书坪,绪等入谢,帝曰:代言司、机密所系,且旦夕侍联,稗益不在尚书下也。”后又赐黄淮等五人二品纱罗衣,以崇荣之。在皇帝心目中,阁臣“不在尚书下也”。这种认知,对阁臣日后侵夺部权、凌驾于六曹之上,是至为关键的思想准备。其二,因近臣日侍天子左右,常与天子讨论机宜、一言合旨、即受天子赏识,既被赏识,便委以要职,赋与权限、权力日隆、则声价日高。如汉唐之尚书、魏晋之中书、唐之翰林供奉、莫不因此进身。明之阁臣自然也不例外,兹举一例以窥其余。成祖时“同值七人,荣(杨荣)最少机敏。一日晚宁夏报被围、召七人、皆以出,独荣在、帝示以奏,荣曰:宁夏城坚,人皆习战,奏上已十余日,围解矣。夜半果奏围解。帝谓荣曰:何料之审也?”(《明史一四八·杨荣传”。其言中旨、自悦帝心,之后,成祖首摇杨荣为文渊阁大学士,则不足为怪矣。当然这种由近臣变为大臣,由幕僚单位而国家机关的演变、并非明代所独有。如秦时之尚书,设其职时,秩甚卑、不过皇帝殿中主发文书而已。至汉时,尚书演变为天子秘书机构、组织逐渐扩大,人员增多,事无不掌,于是上侵三公之职权,造成“三公备员,而事归台阁”.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尚书再由秘书机构一跃而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又如门下省、中书省之发展趋势,无不同出一辙。明代内阁制度的形成、可直接溯源于唐时之“翰林供奉”。我国古制中的这种现象,可以说直接源于高度集权的专制体制,是封建社会皇权至尊的衍生物,亦是我国封建社会以“人治”为本的政权特征之一。而明代内阁制度的形成,更是这种特征的充分体现。明初的阁臣,不能侵犯六部职权,或兼领他部职务。太祖、成祖系一代英主,此时之阁臣,虽声价隆旺,但却不能态作威福。仁宗以后,随着阁臣的职位由卑至尊,品秩由低而高、兼领职务亦渐增多。如杨荣兼工部尚书、杨士奇为礼部侍郎、金幼孜为户部侍郎,黄淮为通政使。此四位辅官,均是先入阁为阁臣,而后升他官兼领部职的。论职务、阁臣为重,论官品尚书为尊,如使之合二为一,则这种一头轻一头重的问题可得以解决。景秦三年,王文更以吏部尚书入阁,阁臣地位为之一变.尚书兼任阁臣,职务更趋重要。《明史一。九卷》载:“成祖简翰林院官员直文渊阁,参与机务,有历升至大学士者。其时章疏直达御前、多出衰断,儒臣入直,备顾问而已。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保付、品位尊荣,地居近密,而论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阁臣之重,僵然汉唐宰辅,特不居垂相名耳”。《明史·职官志》载,自景泰后“六部承奉旨意,靡所不领,阁权益重……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六部由原来的政府最高职能部门,而沦为内阁属曹。至此,内阁成为明朝最高政府机关。阁臣最初的“私臣”地位,是国家政权由外而内,由分散而集中的必然结果。最高统治者倚重私臣治国、毫无疑问地加强了中央集权,而这种专制的进一步强化,在有明一朝,显然是通过对外廷权力的逐渐的缩小,内阁权力的逐渐扩大而实现的。阁臣所以被称为“私臣”者,原因有二,明初辅臣入直大内,其身份尚未固定,一般多由翰林院官员充任之。因而皇帝常以“特殊”的需要加以挑选,不必虑及入选者的资望和品秩,另外辅臣没有固定的办公衙署和相应的属员,从而也就不是国家的一级政权机构,他们入直大内尚须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出现,他们的品秩仍以原职为准,阁臣只是兼职而非专职也。私臣入直内庭,办公地点常在台阁,故有“阁臣”之名。基于前述原因,内阁最终由一介顾间机构发展至王朝最高权力机关。由此而看,王权的高度集中似告完功。其实不然。内阁虽在大内设署,有别于外庭六部,然而尚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权运作环节是万万不可省略的,那就是皇帝与阁臣之间的文书传递工作却是由内侍充担的。与内阁相比、内侍更贴进皇帝、阁臣的票拟,须呈皇帝“批红”始可变为正式命令,其间收发、转达者则为内监。“然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于寺人,于是朝庭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明史·职官志》),内阁侵夺六部所得之大权,又为宦官假藉呈转文书的机会,潜移以去。由此可知,专制时代的机构愈近天子者,则愈有权,有权则体大、体大易外移为国务机关,于是枢机之权又收归于内。这种演化、实际上是权力吐纳之变迁也在这种翻度下,明代政洽生活中,由内阁制度面发端的两大弊患—宦官专权和朋党博击成了这一时期鲜明的政治特色。前文述及内阁由小面大,渐成中枢机构,这显然与内阁创设之初仅为顾问机构的格局相去甚远。据大学士刘健说:“窃维内阁之职,所以承德弼达,献可替否、辅佐朝庭,裁决政务,与百司庶府职掌不同。在祖宗朝,凡有咨访论议、或亲临幸,或召见便胶,或奉天门或左顺门,屏开左右,造膝面谕以为常制。如宣宗章皇帝,屡幸内阁、御座所在,至今臣等不敢中坐。英宗皇帝视朝将罢,不时面召李贤。宪宗纯皇帝亦常召李贤、陈文、鼓时,或造司礼监太临牛玉、怀恩一二人到阁计议,上有密旨则用御前之宝封示,下有章疏、则用文渊阁印封进,直至御前开拆,此臣等耳阅见者也。因循至今,事体渐异,朝参讲读之外,不得复奉天颜,虽司礼监太监亦少至内阁。朝鑫有命必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达至御前”。刘健这段话中可以透露出太监传递文书是阁臣之论议不能直达御前进而阁权受制于宦官的难言之稳。而事实上,自成祖宠用宦官,太监假传递文书之便,已渐次将内阁所侵六部之权潜移而去。专制时代的君主有一个通病,就是渐次收权归内。明初将六部之权纳归内阁,继则纳归“内监”,故明之内监擅权乱政之局面是有其体制之便宜的。内监假“批红”之权.可以控制内阁,于是阁臣不得不阿附内监,就连权倾一时的张居正也得仰仗太监之力方得以坐稳首辅之位。至大奄魏忠贤氏擅权为政,自是太监之权登峰造极之时了义明夷冬访录今认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相始也”此说可谓大中要旨。准怪“吾以为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此说也未必偏颇。更进一步说:“有明之阁下.贤者货其残膏待馥,不贤者假其嬉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琢为其人相业矣。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相之过琶”。因此,宦官乱政,势成积重.而内阁之制无疑是这种弊患的体制前提。另一方面,学士入阁参预机务,无宰相之名而行宰相之实。无名而行实者、岂非无权而越权吗?故而学士以卑位而掌枢机、群臣何以甘服,既不甘服,则抨击生焉。虽然阁臣地位日渐尊隆,也深受天子优容、然六部长贰,难以屈居其下,则内阁之地成为朝臣论战之地,国是紊乱必成定数《明史》230列传赞语说:“明至中业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比者不容于清议,而争则名高。故其时端挨之地,遂为抨击之地,国是淆矣”审视明代政制,不难看出,太祖废相,成祖置殿阁,均为国家政权渐次归内的典型方式,政权中心由外而内,最后落脚点必然内监,外庭职能部门则伦为曹属,专制则登峰造极。一切制度兴起也有因、其发展也有由。拙文仅从明之内阁制度入手,浅论其发展的因由,从而考察明代政治的种种特征的出现,源于一项制度的产生,面制度之优劣,是政治之优劣的前提。望采纳
明清时代是我国古代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和空前强化的时期。自洪武皇帝废宰相之后,明代以内阁为中枢宰辅,清代则对明制略加损益后而相沿不改。本文以内阁为切入点,在明清内阁的比较中找寻明清集权官僚政治体制在实际运作中的变与不变、政治智慧的推陈出新和制度建设的瑕瑜互见。文章从内阁的制度渊源、内阁品秩与法定地位的差异、阁权的扩张与萎缩、其它政治势力对内阁的影响以及明清内阁制度与传统宰相制度的关系等角度,比较分析了明清内阁制度的异同,认为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重心,实际上是在君主的收权与赋权之间,当收权于己时,则设置幕僚;当赋权于幕僚时,则渐变为国家机关。其中皇帝的绝对集权与宰辅的有限分权是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有效手段,但在长久的运行中,由于受到政治现实中因人因事、或明或暗的种种因素的影响,难免衰竭与消退。因此,又可以说,权力是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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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内阁制度当然鲜明地反映出以满族为主进行统治的特点,但它在沿袭明制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不少取舍损益,在职、权、责等方面均较明朝为明确。一是名实比较相符。明中叶以后,大学士虽然实际上已起到丞相的作用,但在规章上仍然忌讳这个名称,形成有实无名。清制则明确规定,内阁大学士掌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赞理机务,表率百僚。二是内阁内部各机构和人员职务分工清楚,规章具体,比较有效率。 清朝内阁制度较明朝为正规和完备,也是相对而言的。一方面,清朝内阁不过是对明中叶以后内阁实际职权事实上的承认并酌为改进,另一方面,也不过反映出清朝统治者要求内阁机关把组织文书运转、票拟及保管档案等工作安排得更条理一些,能够更好地辅佐皇帝办事而已,绝不是给予内阁和内阁大学士以什么独立的大权。清王朝一方面承认大学士们是所谓秉钧大臣,但又反复告诫他们切不可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认为这是绝不允许的。意思很清楚,只要求这些丞相们循规蹈矩。
西周时期 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秦朝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明朝户籍制度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
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这一职业户制度,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
扩展资料
明朝时的户籍制度的背景
1368年,明朝建立,此时社会刚经历了战乱,经济凋敝,田园荒芜,流民失所。加上户籍和土地册籍散失严重,户口变动较大,导致政府的赋税和徭役无法征收。
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赋役,就必须要尽快统计全国户籍。于是朱元璋下令,对全国户口进行核查,并整顿户籍,强化赋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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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建立明朝时,连年的战乱导致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社会生产力严重不足。为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充兵源,朱元璋先后推行“户贴制度”和“黄册制度”,建立了明朝独特的户籍制度,对明朝乃至以后,有重大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户贴制度从洪武三年全面推行,到洪武十四年,“洪武之治”已经显现,百姓安居,此时朱元璋开始推行 “黄册制度”。“黄册”制度相比于户帖制度,有了近一步的完善。
所谓“黄册”制度,需要配合“里甲制度”来推行,即朱元璋你把明朝百姓分为军、民、匠三类,并且每110户为一个“里”,每个“里”设有10个甲,把每个“里”的住户按照籍贯、姓名、人口、田宅、地亩等逐一登记,送给户部,每十年更新一次。因为送到户部时要用黄色的纸包裹,因此被称为黄册。
在黄册制度的规定下,每个“里”中的人口,所承担的赋税是均等的,极大的避免了赋税集中问题。同事,若某一户家庭出现问题,同“里”的其他家庭需要共同承担这一户的赋税任务,这样就保证了朝廷的赋税收入。
黄册制度也就是明朝执行最长的户籍制度,也是朝廷赋税役的依据,也被称为明朝经济方面的基本制度。
由“户贴”到“黄册”制度,是明朝在社会探索中明显的进步,但也有其局限性。
1.明朝户籍制度的地域性限制
2.不管是“户贴”还是“黄册”,都体现出户籍制度的等级差异。在明朝,同为大明臣民,但户籍身份有明显的等级之分,可分为四个等级。第一是宗室等级,第二是官绅等级,第三是庶民等级,第四是贱民等级。
3.明朝户籍制度的世袭原则
推行的影响:
第一,明朝户籍制度对稳定明朝初年的社会环境有积极意义。
第二,明朝的户籍制度,对全国人口的合理分布,有一定积极意义。
第三,明朝的详细户籍制度,是全国的赋税役的基本依据。
第四,明朝户籍制度所衍生的“里甲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西周时期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秦朝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秦汉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记载流亡江南的北方人口。东晋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户口流徙严重,为了整理户籍,实行了多次"土断",将北方侨居人口和浮浪人口,统一登入当地户籍,加强对他们的控制,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实行"输籍定样"制,规定:民始生为黄,4至15岁为小,男子16至20岁为中,21至59岁为丁,60岁为老。唐玄宗时改18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帐,3年一造户籍。户籍簿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送州,一份送户部。编制户籍时,"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唐代仍实行"案比"制度。唐代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称汉代的"案比",在唐代叫"貌阅"。敦煌文书唐代籍帐残卷中,关于被登记人的面貌特征和疫疾的情况的记载很多。如某人"右足跛"、"耳下小瘤"等。案比之后,正式造籍,其原则是自生齿以上,人皆著籍。根据北朝西魏大统13年(547年)敦煌地区的计帐文卡看,从黄(1-3岁)、小(4-9岁)到老(60岁以上)、侯(残疾、废疾、笃疾),从家庭成员到奴婢、养子都登记在册。这种户籍格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宋元时期宋元时期户口的编造时间间隔也是三年。"三年一大比,造户籍、上计帐。每造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府,一申省部。"宋代是编造五等丁户簿,重点是评估和确定户等。元代在村社还置有一种鼠尾簿,随时登记户口的变动。明朝时期明朝,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最初是三年一编审,后来改为五年一编审。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民国时期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以上可知,历史上各王朝对户籍登记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在新旧王朝更替之际,新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赋税收入,总是率先对国家的户籍进行整顿和制定。如东魏自丧乱之后,"户口失实,徭役不均。"孝静帝下令括户,"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明洪武元年初,下令整顿户籍,规定"凡各处漏口、脱口之人,许赴所在官司出首,与免无罪,收籍当差。"户籍的登记上报是政府官员的一项重要工作。编辑本段户籍制度的历史发展户籍管理亦即人口合法居住地的管理,所谓“合法”即政府将其编入户口册簿,视为一地正式居民。他们既承担国家赋役,又可享受让子女参加科考等权利。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采用“编户”、“定籍”的办法管理户籍。如建立居民组织: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齐国);建立“春曰书比,夏曰月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之”的户籍核查统计制度等。秦统一全国后,形成了严密的户籍管理办法。在理论上,国家是户籍的管理者,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仅靠为数不多的地方官员对人口实施具体管理,往往难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因此,秦朝政府利用社区组织加强控制,进行什伍编制,“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什伍皆有长”,实行“连坐制度”;“使民无得擅徙”,人口迁居,应请求地方官吏“更籍”。[7]户籍管理制度已相当完备了。汉承秦制,户籍管理又有发展。刘邦委任萧何作丞相,萧何编制《九章律》,其中的“户律”规定了详细的户籍管理办法,实行编户齐民,历史上首次将户籍管理上升到法律规范。为了确保户籍管理的实施,秦汉魏晋时期实行乡里制。西汉时,“乡间居民十里为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循禁贼盗。”[8]东汉时,“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9]北魏时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10]为了防止脱籍,政府严禁自由迁徙,规定未经乡亭批准、结清赋税,不得迁徙更籍,违者受罚。这样基层组织无形中就有了控制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力。唐朝实行乡保制,五家为一保,四家为一邻,百户为一里,五百户为一乡。每里置正一人。里长的职责是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伪,催驱赋役。”[11]《唐律疏议·讼律》载:“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户籍控制更趋严密。宋朝实行都保制,“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力者一人为保户;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长”。保内设置有挂牌,以书其保内户数姓名。同保中如发生“强盗、杀人、放火、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同保诸家“知而不告,依律五保法”。[12]元朝实行的是村社制,五十家立为一社。明朝是里甲制或称保甲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摊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13]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清朝称为保甲制,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户部》规定:“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一张,备书姓名丁数,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来路不明者,就要“捉”去治罪。“户有迁移,随时报明,换给门牌”。摊丁入亩实施后,户籍编审停止,保甲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民国时期,《户籍法》已经推行。1931年和1935年,国民党政府又颁布和修订《户籍法》及实施细则。1937年,颁布《保甲条例》,在全国统一建立保甲组织,实行“联保连坐”制。编制什伍的目的是要被编制者善恶以告。脱漏户口,自占年龄不实,逃离本土不承担田租赋役,属于恶,同伍者事前未加阻止,事后未行告发之责,要连坐,包赔逃户的田租徭役。如汉朝规定:“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包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西晋政府规定,举家流亡,一旦被捉,家长斩首;北周时颁布《刑书要制》,规定“正、长隐五户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隋朝时,《隋书·刑法志》规定,“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坐家质作”;宋唐时期对脱户者同样严惩不贷,主管户籍的官吏也受到牵连;明朝法律规定:“凡民户逃往邻境州县,躲避差役者,杖一百,发还原籍当差。其亲管里长,提调官吏鼓纵及邻境人户隐蔽在己者与罪。”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三月又颁布榜文:“今后里甲邻人、老人所管人户,务要见丁著业,互相觉察。有出外,要知本人下落,作何生理,干何事务。若是不知下落及日久不回,老人、邻人不行赴官首者,一体迁发充军”。[14]政府通过户籍的整顿和严密的“什伍相保”、“什伍连坐”制度强制百姓,力图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这种政策的确能收到一时之效。但它的成效是以百姓具备相对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前提的。一旦政府和官吏横征暴敛,或遇天灾人祸,在贫困的煎熬和饥寒的交迫下,任何禁令,都将成为一纸具文。
2001年退役后的波娃成为阁楼杂志(PenthouseMagazine)年度玩伴女郎,开始还只是写真女郎,不过很快就开始向“AV电影行业”发展。,以她体操选手的柔软度与腰力,自然是声名鹊起了。
香奈儿·普雷斯顿(生于1985年12月1日)是美国色情女演员。
2010年1月进入成人娱乐行业,与尼克·曼宁合拍了Vivid Entertainment的《全新面孔》(Brand New Faces)系列的第一场戏。
2012年2月,香奈儿·普雷斯顿被《阁楼》杂志宣布为2012年3月份他们的阁楼宠物。
2012年9月,普雷斯顿出现在罗斯·欧文的音乐录影带《让我回家》中。
2013年起,她就是成人表演者咨询委员会主席。
2014年1月18日,与Samantha Saint共同主持了第三十一届年度AVN奖颁奖典礼。
2015年,她出现在饶舌歌手Waka Flocka Flame的“半身像”音乐录影带中。
扩展资料:
普雷斯顿生于阿拉斯加,并在阿拉斯加长大。她具有英语、德语和西班牙语血统。19岁时,她搬到夏威夷,在那里生活了六年。她在色情行业工作之前做了超过一年的脱衣舞女。她还是一位有执照的美学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奈儿·普雷斯顿
《男人装》,《时尚先生》,香港潮流志《MILK》
2001年退役后的波娃成为阁楼杂志(PenthouseMagazine)年度女郎,开始还只是写真女郎,不过很快就开始向“电影行业”发展。,以她体操选手的柔软度与腰力,自然是声名鹊起了。
兹丹卡·波德卡波娃(Zdenka Podkapová),女,捷克体操国家选手,10年体操生涯,在捷克国家体操队5年获4次冠军。
所在公司阁楼杂志:
《阁楼杂志》是上世纪60年代由鲍博·古斯尼创办的著名杂志公司。1965年,第一期《阁楼》首先出现在英国报摊上,随后《阁楼》更在1969年进军美国,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凭着大胆、露骨的色情描写,占领了美国成人杂志相当份额的市场,成为了《花花公子》主要的竞争对手。
[摘要]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以致最后管理失控。本文吸收和借鉴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内容,从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必要性和目标等方面,说明内部会计控制对维护会计信息真实和提高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控制制度 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等问题,主要就是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会计工作秩序和提高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 1、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 内部会计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要使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保证权责明确,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财产的核算、控制、保管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和责任,处理好受托经济责任和利益分配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协调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双方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从而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顺利实施。依照现代企业理论,在公司制度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对于所有者来说,其最关心的是其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即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有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保证。对于经营者而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是其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实现企业目标的重要保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但能够规范经营者的行为,而且能够促使所有者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调动经营者管理好企业、赚取利润的积极性,从而促使现代企业平衡、稳定、协调地发展。 2、贯彻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加强企业的会计控制,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我国已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有关的会计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并对《会计法》进行了较大的修订,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建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见,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必然要求。 3、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高度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我国企业面临来自外部世界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如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如何以一种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到世界竞争的潮流中去,将是我国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的问题和难题。这一经济现实迫切要求企业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以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从长远发展和国际经验来看,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是一个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努力的方向,并且是为有效实现组织目标而设置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不仅是企业管理经济活动、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所要达到的标准,也是外部审计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重要依据。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必须设有明确的目标。 我国新颁布的《基本规范》中明确指出,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的管理部门需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便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作出正确的决策;股东、债权人及其他有关各方也需要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便进行正确的投资、借贷等决策。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如果没有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的各项实物资产就可能被盗窃、受损或被滥用,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记录和统计计量等非实物资产也可能遭到破坏或毁损。因此,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制约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检验、计量与记录、入库、保管、维修、领用、发运和报废等各个环节,有效地制止浪费,防止各种贪污舞弊行为,从而保证财产物资及相关记录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依据。管理当局制定的企业经营方针、计划等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目标。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是要确保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经济发展时期与阶段的方针和政策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建立的企业的经营方针与计划,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现代企业在建立和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框架时必须遵循和依据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称为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它也是外部审计人员判断被审计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状况的基本依据。企业在建立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适应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第三,规范性原则,即各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要符合并体现会计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规范会计事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不能顾此失彼。第四,科学性原则。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科学合理,以使所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便于操作和执行;必须利于控制和检查,有了解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手段和途径;同时要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更加适应管理需要。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为了有效控制、控制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明确责任,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经济业务的顺利进行,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必须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具体要求是:第一,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第二,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防止因权限集中、职务重叠而造成的贪污、舞弊和决策失误。所以,法律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实行职务分离。第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制约与职务分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职务分离是相互制约的前提条件,但实行职务分离并不表明就能够相互制约,如果没有赋予各职务岗位的人员相应的职权,就无法进行相互制约。因此,在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时,不仅要考虑职务分离的要求,还要考虑上述职务岗位的人员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将失误、舞弊等问题控制到最低限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针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高度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活动中存在的盲目决策、程序混乱、管理失误而给国家、单位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实际情况,《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对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高度等经济业务事项,既是各单位重大的经济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问题,决策和执行的程序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控制和控制,不仅影响国家、单位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削弱财务会计管理职能,并影响会计秩序和会计资料质量。《会计法》对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要求,突出了两点:一是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应当明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决策和执行的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3、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既是加强财产物资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核算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财产的安全与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便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查明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制定改进措施,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原《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相符。新的《会计法》则规定,各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要求更明确、更具体,不仅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而且要明确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组织程序,保证财产清查制度得以具体落实,也为有关管理部门控制检查财产清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4、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合法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在我国,已有不少单位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控制。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控制、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非常广泛,不同经济性质、管理基础不一样的单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会计法》只是从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出发,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出了最基本的内容和要求,而不能理解为仅包括这些内容和要求。从内部控制和控制的基本原理看,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人事任免中的利害关系回避、重要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预算管理、业绩考核与评价、风险分析、系统监测等,都是内部控制和控制的重要方面和有效手段。 四、内部会计控制的结构框架 内部会计监控机制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与文化氛围,有效的内部会计监控机制应包括健全的监控环境和严格有效的监控制度。 (一)、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内部会计控制环境是指建立、加强、削弱、影响会计政策、程序与工作效果的各个因素。从本质上来看,内部会计控制环境是一种文化和精神,是影响内部各成员、各环节制衡、接受和实施控制的自觉性和理性,反映着控制过程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主要包括监控意识、监控活动和监控信息。 1、监控意识。是指对内部会计监控的认识,特别是高级管理层对监控的认识程度和深度,这决定了内部会计监控环境的健全和监控措施的到位。 2、监控活动。是指对内部会计控制运行质量不断进行修正、评价、控制的过程。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内部会计控制缺陷,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重大事项应向最高管理层报告。 3、监控信息。是指对某一期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审查、核对,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等。 1、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要建立以管理会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成本、资金的控制。第二,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会计人员是单位具体会计工作的操作者和执行者,其工作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会计的好坏。同时会计若不公平、公正地对会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将导致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的经济工作。因此,任何单位都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和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第三,实行内部领导控制管理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会计工作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单位负责人支持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的依法进行,才能使本单位的会计活动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得到不断完善,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要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应是落实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除了自身要遵法、守法外,还应积极支持和保障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履行控制本企业经济活动的职权。 2、内部会计检查制度。内部会计制度最终是由人去执行的,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则是一纸空文,如同虚设,因此,企业应当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控制检查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检查制度。会计检查制度应主要包括会计工作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会计工作检查制度,是根据企业制定的会计工作制度来对会计工作的过程、事后进行评价的一项检查工作。各种会计检查除检查制度规定的必查项目外,应加强对下列内容的检查:第一,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动态考察和定期轮岗情况。第二,会计账簿是否合法、规范,有无账外账。第三,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化情况。第四,授权制度执行情况。第五,重要物品的保管、使用、交接、作废销毁及账务核算情况。第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第七,事后稽核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稽核岗位,稽核工作是否及时全面,差错事故处理是否合法。第八,对会计主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是对企业某一期间所发生的会计数据及提供这些数据的载体进行检查、核对、纠错,以使会计信息产品为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而必须具备的那些特征和特性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性,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第一,进行会计核算的数据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的制度规定。第二,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账、账实、账证是否一致。第三,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合理,账户管理是否严密,账务记载是否真实。第四,会计报表披露的数据是否准确、真实有效。 3、资金控制制度。资金控制制度是企业控制资金收支与保管的重要形式和方法,其目的在于保证资金收支的正确、有效与合法,实现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消除资金收支与保管中的弊病,保证经营战略的实施,是对内部会计控制有效的补充。 4、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制度。实行对法人代表负责的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制度,建立审计稽核委员会作为稽核系统的最高组织,直接对法人负责。充实稽核人员,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素质。安排熟悉会计法规和制度规定,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保证对其实施继续教育和培训,使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长期满足稽核工作的需要。 5、风险预警制度。就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而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事先进行预测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既然是基于预报功能而非业已陷入危机状态,因此相关的预警财务指标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必须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第二,应当属于危机初步产生时的先兆性指标,而非业已陷入严重危机状态时的结果性指标。第三,与危机生成过程的密切关联性。就财务层面上看,诱发财务危机最为直接的原因,或是由于资源配置缺乏效率,或是由于对竞争应对不当及功能乏力,由此而导致了企业竞争的劣势地位,未来现金流入能力低下;或是企业一味地追求销售数量的增长,却忽略了对销售质量———现金流入的有效支持程度及其稳定可靠性与时间分布结构等的关注,由此导致企业陷入了过度经营状态与现金支付能力匮乏的困境。这就要求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指标应当依托这一基本点加以把握。 6、风险责任会计制度。以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把各个机构和部门划分为责任中心,围绕责任中心将会计信息与经济责任、会计控制同业绩考核相结合,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
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论文
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事业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监督和约束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防止发生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保证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事业单位制度贯彻执行,有其积极重要意义。目前,事业单位内控会计制度在认识、建立和执行的实际状况方面,已经有了较很大的提高。但是,也有事业单位对已建立的制度执行不力,认识不足,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缺乏一定的约束力,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有一定随意性,部门预算在实际执行中约束力度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因此,加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势在必然。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既关系到会计系统对单位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性,又涉及到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性。完善适合事业单位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制度,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和准确,改善事业单位管理不严的现状,十分必要。也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一、何为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完整,促进事业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制定的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管理与控制财务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基本目标定位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闰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在本单位有效施行。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岗位责任制度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动态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修订’单位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都会弓I起制度的改变,单位应根据这些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
三、内控制度建设之途径措施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针对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内控这一管理手段正逐渐成为单位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作。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 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可以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以及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适时宣传等多种形式,使单位负责人真正确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2.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岗位的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
任到人,形成一个相对完整,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章可循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充分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如:(1)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授权控制制度;(3)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审核批准控制制度;(4)预算控制制度;(5)财产保护控制制度;(6)会计系统控制制度;(7)内部牵制制度;(8)信息技术控制制度。
3.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内部审计要以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作为监督的对象。实践表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必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工作。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手段,审计对象主要是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监督单位内部的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及时调整决策’改进工作,完善制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者的行为,使相关的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第一,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有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完整的账簿登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及科学的预算制度;第二,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防止差错和舞弊行为;第三,建立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制度,可达到防微杜渐的最佳效果;第四,会计岗位定期轮换,并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第五,定期进行会计会审,将内部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进行会计工作的全过程控制。
4.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和财务收支控制。 会计核算监督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控制,主要是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等应当符合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二是会计核算具体业务的控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时直接地与会计对经济业务过程的记录紧密联系,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和披露。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体系是一个十分严密的系统,本身就具有牵制和监督的功能。
财务收支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对财务收支权限的.控制应当是收支的重要控制点,其基本要求是:一是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二是权限统一。财务收支权限的授权应当体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不能将单一的财务收支审批权经办权同时授权多个人。应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三是职权分离。指财务收支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必须职务分离。
5.完善单位的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任何单位的内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包括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影响会计的意识控制和实施控制的自觉性。它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是内部控制体系框架的一个重要因素。
(1)完善单位的治理结构。内控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通过实施内控,使内制度成为“单位之法”,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执行不好,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说明内控制度的建设,更需要完善的治理结构。
(2)提高管理者及职工的素质。管理者的素质在单位的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作用,素质不同,对单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完全不同,直接影响到单位的业绩,进而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管理者的素质不仅指知识和技能,还包括操守、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个方面,更主要的是着眼于全体员工,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良好的环境氛围,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竞争和激励机制、绩效评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为内部控制培育良好的环境基础。
6.设AL良好的控制活动。 单位必须制定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予以执行,以帮助管理层为达到其控制目标的实现,用以辨认处理风险所必须采取的行动能有效落实。控制活动存在整个单位的各个职能部门,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绩效、保障资产安全等多种程序。
7.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信息的安全性提出更严格的要求,电算化控制势在必行,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
8.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 单位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人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施的。因此,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就必须被监督。监督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内部审计和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帮助组织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成为内部过程的设计顾问,使成员能自觉地把办事准确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形成监督内部控制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而控制自我评估指的是各单位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控系统进行评估,基本特征是关注经济活动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工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
(2)促进和完善对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外部监督。这需要立法、执法、审计、监管诸方面对单位内控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研究,或制定准则,或指出指南,或提供框架和参考依据。
随着市场经济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内部控制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有效管理工具,行政事业单位也不例外。但是,当前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或者执行起来有漏洞;甚至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内控制度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够。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给予足够的重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明确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制度执行,切实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陶瓷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形象的中国民族文化史。它是同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实践紧密相连的。首先是夏商周朝时期的陶瓷文化,然后是秦汉时期的陶瓷文化,随后是隋唐时期的陶瓷文化,隋的朝代虽然短,但是在陶器烧制上,却有了新的突破,不但有青花烧制,白瓷也有很好的发展,另外此时在装饰手法上也有了创新,如在器物上贴另外的泥片——贴花,就是一例。然后就是唐朝的陶瓷文化,唐代是跨入真正的瓷器时代。元朝时期的陶瓷文化,瓷业较宋代衰弱,然而这个时期也有新的发展,如青花和釉里红的兴起,彩瓷大量流行,白瓷成为瓷器主流,釉色白里泛青,带动了明清两代的瓷器发展,取得很高的成就。到了明代,又进入了另一个新的旅程,明代以前的瓷器以青瓷为主,而明代以白瓷为主的是青花和五彩瓷,景德镇更成为主要的窑厂,规模最大,一直延续明清两代五六百年而不衰,描写当时盛况为“昼间白烟掩空,夜间红焰烧天”。清朝中国瓷器可谓登峰造极。数千年的制瓷经验,加上景德镇的天然原料,宫廷督陶官的管理,皇帝的爱好和提倡,使得清初瓷器制作技术高超,装饰精细华美,成就卓著,是悠久中国陶瓷史上的最光耀灿烂时期。 从上述陶瓷在各个时期上看,它是辉煌的、璀璨的。美来自于生活,制陶者正是表现了生活的态度,有寓意地间接表达了人的思想和感情,或直接描绘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和风貌。 当然,现在陶瓷的鉴赏方法有很多,根据各朝代陶瓷胎质、釉色的特点来判断,一般来说,从胎质、釉色可以看出其年代和窑口,距今4000年前的商周时代的青釉瓷器,又称原始青瓷,是青瓷的低级阶段,其胎为灰白色和灰褐色,胎质坚硬,瓷化程度较高;其釉色青,釉层较薄,厚薄不均。这是因为当时采用沥釉方法进行施釉的缘故。 又如,五代时的釉色为天青色。据传说,五代后周柴世宗指雨过天晴的天空,对向他请示御用瓷釉色的官员说:“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作将来。”所以,五代的瓷釉便被钦定为天青色。这种釉釉色莹润,施釉较薄,青中闪着淡淡的蓝色。 再如,宋代龙泉窑的梅子青釉。这是宋代龙泉的最佳色,是青釉中的代表作。其色可与高级翡翠媲美。釉层较厚,釉面光亮,玻化程度高,釉面不开纹片,质莹如玉,其色近似梅树中生长着的“梅子”。 明代永乐、宣德、清代康熙景德镇瓷器的胎釉各具特色。永乐时期白釉最负盛名,釉质肥厚,润如堆脂,纯白似玉,釉面光净晶莹;胎色纯白,胎质细腻,并且有厚薄不均现象。如在强光下透视可以看到胎釉呈一种粉红、肉红或虾红色的倾向。这一特征,是其它瓷器中所没有的。 明代宣德年间,与明永乐年间时间虽近,但瓷胎釉色却迥然不同。同一器皿,永乐胎厚,宣德胎薄。宣德时大件琢器底部多无釉,露胎处常有红色点,俗称“火石红斑”,还有铁锈斑点。清康熙、雍正时的仿宣德瓷器则无此特征。 清代康熙时瓷器的胎釉,胎色细白,胎质纯净,细腻坚硬,与各朝代的同一器皿相比,它的胎体最重。此外,这一时期的同一件瓷器,往往施两种白釉,器内、口缘、器外底施粉白釉,其釉较稀薄,往往见有小缩釉现象;底部还现有坯胎中旋纹痕迹。器身施亮青釉,其釉莹润光亮,胎釉结合极坚密。一件器皿施两种釉,是清代康熙年间生产的瓷器的最大特点。掌握好各朝陶瓷瓷胎、色釉的主要特点,是我们鉴别古陶瓷的年代和窑口的可靠依据。然后从各朝代陶瓷的纹饰去判断,鉴赏陶瓷,除了看其器皿的胎骨和釉色之外,纹饰的鉴赏也很重要。瓷器上的纹饰就像一个人的衣冠,它有明显的民族性和时代性。我们鉴赏古陶瓷时千万不要忽视它。 中国古代陶瓷纹饰繁多,但按类别可分为人物、动物、植物和装饰四大类。纹饰本身有它的时代性,它是当时社会文化的反映。例如,明代中期、正德年间,道教、佛教和伊斯兰教在社会广泛兴起,所以,瓷器上出现了八仙、八宝图、真武大帝、仙人朝圣图等图案。又如,清代康熙皇帝吸取明亡的教训,对“尚武”和“习文”极为重视。所以,在瓷器图案中,“尚武”方面有各样的刀马人物和清装射猎图等出现;在“习文”方面,在瓷器上大量书写诗词,以文字作为图案装饰。 作纹饰鉴赏时,对不同时代要掌握其不同纹制手法。例如我们最常见的云纹,元、明、清就有不同的“朵云”,只要细心研究,不难发现,每个时期都有其特定绘制方法。 元代朵云纹,其写法基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身绘成如意头状,多不对称,边大边小,其尾前段肥大,后半段细长,整个造型活像一条大头小蝌蚪在游动着。第二种,也绘一个不对称如意头为身,拖一长尾,尾的前段长出两个小头,其尾活像萌芽的种子根部,其如意头下的两个小头,又似两片小叶托着一朵盛开之花。但到明代宣德年间的朵云,又有变化,虽然也是绘如意头为身,但身上的飘带增多了;有的云头下飘出一带,有的在云头左、右两边和尾部各飘出一条云带,有的还在前者的绘法上在云头部再长出一带;所绘如意头丰满肥壮,飘带瘦长,变化多样。明代中期,成化年间的如意云,飘带较长,是如意云头长度的两倍,尾部的飘带又有增加突出的小小云块,和前期一条带状有所变化,云头又似露齿的兽面。再就是从各朝代陶瓷的造型去判断,陶瓷鉴赏,造型是一个重要依据。它有明显的时代性,直接反映出不同社会时期人们的审美观。 饭碗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器皿,一般人对它也许注意不多。其实,它的造型也是不断地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唐代的饭碗,一般是深腹、直口、实平足、胎厚、体重。明代的碗,口外撇、腹深而丰满、圈足较高,给人以古拙稳重之感。入清以后,特别是康熙时期,碗口外撇,但弧度没有明代大,腹深但显得瘦小,圈足开始变矮。到雍正以后,其圈足最下处,一改明代的平齐而向圆形(俗称“泥鳅背”)演变。 还有我们常见的口小、肩丰、圈足的梅瓶,它也随着不同时代而变化。宋代的梅瓶造型是小撇口,短颈,肩特别丰,身体修长,圈足,给人以古朴秀美之感。到元代,则改宋代时的小撇口为板唇口,短颈加高,从直统式小颈改为喇叭状,下身加粗,体形变大。到了明代早期,其口又改为卷唇口,肩丰而斜,下身略胖,改变了宋代的修长身形,向平稳实用发展,这是梅瓶造型最美的时期。发展到清代雍正时的梅瓶,它以明代早期为式样,但其口往往略高于明代,和颈相接处像欠一定弧度似的,没有明代早期那么好看。这时期的梅瓶,虽然丰肩,但肩的上部不是忽平就是下斜,下身又有所加粗,造型呆板,失去线条美。到清代后期,其造型更加呆板,更加粗糙,艺术欣赏价值也就更差了。 笔筒是文房四宝之一。顺治年间的笔筒体形高,平底无釉,胎厚体重。到康熙年间,体形略为降低,这时笔筒胎壁适中,底中央有一小圈下凹,涂白釉,凹圈外平坦,向外施一圈白釉,向内边的一圈则无釉。这种底形看上去似一玉壁型,所以,人们称之为:“壁足”。但到了雍正、乾隆以后笔筒变得胎体略宽,胎壁也略薄,其底也由“平底”、“壁足”改为“圈足”。 不同的造型,打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因此,认识、熟记各个时代器物的造型,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拿起一把“鸡头壶”,我们应该知道这种壶是三国、晋朝、南北朝的产物。说起“宫式碗”,则应该知道是明正德年间产品的一种造型。如果是“观音尊”、“棒槌瓶”、“花觚”、“太白缸”、“柳叶瓶”等等,这些都应是清代康熙时期生产的器物。所以说,型制对古陶瓷鉴赏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陶瓷,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它是我国历代文化的结晶。喜爱古陶瓷艺术品的人不少,但是懂得鉴赏的人却为数不多。因为,古陶瓷鉴赏是一门综合的技术,要掌握它,需要下一番功夫。例如,要鉴赏一件陶瓷古董的真假,首先要对中国几千年各地陶瓷的生产有所了解,才能从胎质、釉色、造型、纹饰、款识甚至重量等方面入手,作出准确的判断。对初学者来说,如能潜心钻研,循序渐进,掌握一些古陶瓷的鉴别方法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着眼于陶瓷的辉煌发展史,国人,我们可以坚信它的前景是乐观的。对于陶瓷文化,我们要尊重,在此基础上施以保护。相信陶瓷,相信中国,相信人民的艺术。
元、明、清青花瓷器的区别比较 元 造型:器物造型的线条古朴、自然、构图圆弧中带柔,大件器物为主。 胎质:胎较粗松,带生烧味,含沙粒直至明代早期,胎体厚重,在圈足上能见枇杷红(即窑红) 底釉:影青(透明度较好)卵白或曰枢府(较浑浊)。 纹饰:运笔粗矿,自然潇洒。以大笔写意的花卉、人物为主,生活气息较浓。 青料:国产土青,进口青料 烧制工艺:砂底几乎都有窑红、铁锈斑块、粘砂。琢器多有接口,二节或多节。 款识:至今未见 明 造型:浑朴、敦厚。线条圆浑柔和,构图以弧线为主,大件器物早期不多,晚期增多。 胎质:胎骨较细腻(较之元代),胎色白度好些,密度也较紧,但瓷化程度并不高,较之元代器体要薄而灵巧,部分好的官窑器上能见枇杷红。 底釉:早期:白中泛青(或为枢府釉),釉质肥厚滋润,给人以含蓄的感觉,甚至是玉的感觉,有古典美感。后期:白度相对增强,釉质较肥厚,光泽不太强,釉色给人以深沉含蓄的感觉。 纹饰:用笔豪放,生动。题材广泛,取于自然,多写意,少写生。有人为意识,但仍以自然为主。 青料:国产青料:浙江土青、平等青(陂塘青)、回青(佛头青)、石子青、进口苏麻离青。 烧制工艺:常见窑红。釉底有缩釉、窑缝。罐类多见接口,器足根尖如鲫鱼背。多为釉底,少见砂底。底少有粘砂、跳刀痕。初有圈,砂底细腻光滑。 款识:始于永乐。宣德款式最多,有青花书款,阴、阳刻款等,楷、篆均有。 清 造型:轻巧、灵秀。线条挺直生硬,构图以直线为主,大件较多。 胎质:胎质较坚硬、致密,瓷化程度好(所谓中国真正的瓷器),胎质细腻,胎色较白,器体较薄,很少见有枇杷红的。 底釉:底釉发白略泛青,给人以光亮的感觉(康熙、乾隆最白,所谓浆糊白)。釉质细而薄,玻璃化程度好,色泽耀眼,有点刺眼,不够含蓄。 纹饰:用笔纤细,严谨。构图较图案化,甚至是拘谨刻板,较多人为意识。题材多仿古,以吉祥类图案为主。 青料:国产青料:石子青、明珠料、洋蓝。 烧制工艺:少见窑红,缩釉。琢器基本不见接口,器足根圆浑如灯草根。不见涩圈,多为釉底。少见跳刀,粘砂痕。 款识:历朝均有,款式多样,有青花书款,阴、阳刻款,楷、篆均有。
瓷器就是好,就是好,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