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请认真学习附件“学位模块各角色操作手册”中学生部分,并将导师和答辩秘书的部分转发给对应老师!!!1、论文查重(只限非密论文),将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02_学号_姓名)发送至邮箱查重。查重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流程”。2、学生在新版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提出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管理”——确认照片、录入学位信息、录入论文信息。留学生的姓名和论文题目需要录入中文。学术成果发表小论文,严格对照网站填写说明,证明材料必须与系统里填写的信息完全对应!!!常见问题:1)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录用论文最多填写一篇。2)有检索号的必须要写检索号,SCI检索号为WOS号。不可只写SCI源、EI源;SCI必须写影响因子,分区和年份,不仅需要上传来源刊物证明,还需要上传影响因子证明。3)对已检索的SCI期刊论文,系统里填写的影响因子和年份必须跟证明材料里去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上的影响因子和年份保持一致。4)已录用的会议论文必须是有出版号(ISSN或ISBN)的论文集,来源不填EI,填其他。需要上传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和包含ISBN号的那一页、论文集中自己论文的第一页(页码和目录对应)作为附件证明。5)专利必须是北航的授权专利,只写1个,作者填北航。专利申请人整体排名需在前三,学生中排名第一。6)获奖成果:需是行政部门,政府部门认证;如国务院。7)作者超过3人的,超过3人部分以“etal”(英文)或“等”(中文)代替。3、导师审核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申请审核。4、检索证明:在图书馆开具发表小论文检索证明。带查重报告及检索证明到F824办理答辩评阅申请,由教务老师设置评阅方式、答辩秘书、查重比。5、教务老师设置后,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审批材料封面(表0)、申请表(表1)、导师意见表(表3)。注意:表0正反面打印,日期同表1申请人签名日期。6、答辩秘书录入评阅人信息。“论文评阅管理”——评阅专家指定。注意:答辩秘书录入完成后学生请告知教务老师在系统内审核。表5格式不可更改,正反面打印。表5一式5份,学生自行补充页码(5-1-1,5-1-2,5-2-1,5-2-2等)。 表5专家单位需和表4保持一致,必须写到二级单位。 参考附件电子签名示例,插入合格的电子签名。1)非盲审:由导师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答辩秘书老师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要求:共计5名专家,3名校外专家,不能是同一单位。2名校内专家,评阅或答辩必须有一位是学位分委员会成员,5名专家里面必须保证4名职称为教授且博导;只允许有1名教授非博导或者副教授博导。论文送审的周期为14天或10个工作日。(从表4打印时间开始计时,表4时间是学位申请审核通过的时间,如果时间少于14天实事求是即可。)2)盲审:由导师确定3名非盲评阅专家,答辩秘书老师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盲审论文到教育部盲审平台,盲审周期最长为50天。请答辩秘书老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评阅资格审查表(表4),论文评阅书(表5)。7、答辩秘书录入评阅结果。“论文评阅管理”——评阅结果管理。8、学生提出答辩申请。在学生页面的“论文评阅”传对论文修改意见的回复,打印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6)然后进入“答辩申请”中提交答辩申请。表6-1,6-2,6-3上传时需要保留格式,即保留边框。评阅意见汇总和修改意见回复,不要出现半页纸,整理成整页,签名栏在最下方。9、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答辩管理”——“答辩安排”。(答辩时间暂空)注意:答辩委员会至少含有3名评阅人,盲审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含有2名评阅人。若5名评阅人不含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必须含有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见附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10、导师审核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管理”——“答辩申请审核”。11、答辩秘书联系评阅或答辩委员会中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审核。(以分会成员审核角色进入)“答辩管理”——“分会委员审核”。(见附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12、完成以上流程后告知教务老师,教学副院长作答辩前评阅。需3个工作日左右。13、教务老师联系分会负责人作答辩审批。需3个工作日左右。分会负责人同意答辩申请后,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学生与导师确定答辩时间,答辩秘书重新提交答辩安排,教务老师在系统内进行分会审批。分会审核后,进入校会审核。校会审核需要5个完整工作日(或7天),本周一分会审核通过,最早本周六可以答辩。务必预留校会审核时间,合理安排答辩时间!14、校会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资格审查意见(表7)。注意:系统导出的表7三个签名后面带有日期。如线上答辩,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buaa.edu.cn)网站要求进行。15、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答辩委员会决议(表8)、答辩记录(表9)。16、答辩后按图片附件“审批材料顺序”整理全部评阅材料即封面至9-2页,交到F824,教务老师将审批材料送至分会负责人签字。注意:开题报告评审表,发表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明需提供原件,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附件“博士常规评阅及答辩相关材料”中打印说明要求打印。
一般来说学硕需要发表论文。研究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专业型硕士,另外一种是学术型硕士,一般来说学硕都是要发表论文的呀。那至于说发表何种类型的论文,不同学校有不同要求,好的学校会要求发SCI或者中文核心,越好的学校发表的论文越多,而且对论文的影响因子也就是对论文期刊的质量也很看重。
1、不是,在职研究生不一定必须发表论文才可以毕业。2、一般来说在职研究生需要通过答辩才能毕业,不一定要发表论文。3、每个学校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要咨询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即使有规定也很容易,因为很多非核心期刊只需要付费即可发表。
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发表论文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在职研究生教育网来为大家整理分享:同等学力人员在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批时需提供下列几种成果中的一种:获得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成果获厅(局)级以上正式鉴定;或获授权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出版专著1部以上(含1部);或在《天津大学一般学术期刊目录》规定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进入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过程。申请人学位论文所需的业绩、成果均须以天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发表学术论文的作者署名顺序要求为前一、二名(列第二名的,第一名应是申请人的指导教师)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研究生中非常受欢迎的报考方式,每年都有很多人在职人员通过该方式报名,但有不少人对申请学位的流程不是很清楚。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如何申请学位?通过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报考在职研究生获得学位,学员需要先参加学校研修班课程,然后再参加申硕考试。学员通过该方式报名,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在入学后,学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大概十几门左右的课程。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之后,符合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考申硕考试。申硕考试的报名时间是在每年的3月份,考试时间是在5月份。申硕考试主要考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满分100分,通过60分及格。参加申硕考试的人员有4次考试机会,一年一次,在规定的次数内通过两门考试即可。通过申硕考试之后,学员需要可以申请学位。学员在申请学位时,通过课程学习和申硕考试之后,还需发表一篇3000字的小论文。之后,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论文写作及通过答辩,才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由上述可以了解到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如何申请学位的相关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浏览本站或者联系在线老师进行咨询。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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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5保研招生简章:一、组织机构及遴选原则 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的统一指导下成立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主持,校纪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工作小组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负责制定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本院系考生的资格和条件,组织好本院系推免生复试考查、遴选接收工作。坚持以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名牌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专业能力突出,学术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科研兴趣; 4、申请推免攻读硕士学位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497分;申请直博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 5、在学期间有科技竞赛获奖、学术研究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6、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向相关院系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和校纪委提请申报资格审核。三、申请须知: 1、通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主页(http://grawww.nju.edu.cn)查阅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相应院系的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的情况。 2、各院系具体制定相关专业的推免生接受方案、复试资格审核标准、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复试规程和复试结果,并通过院系网站对外公布。 3、申请者于2014年9月28日8:00至2014年10月8日8:00期间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志愿申报,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4、我校将于2014年10月10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规程)在相关院系网站主页查询,择优录取。申报南京大学的推免生务必将填报南京大学的志愿保留至10月10日20:00,如10月10日20:00后仍未接到南京大学复试通知,可更改“推免服务系统”中的高校申请志愿。 5、我校拟定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的申请者发出拟接收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拟接收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方完成推免接收全过程。超过2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6、直博生申报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申报办法及日程一致。 7、南京大学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大力倾斜,向直博推免生提供新生一等奖学金,向优秀硕士推免生提供优厚的奖、助学金。 8、申请者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1)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 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c.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d.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复印件。 (2)申请复试资格的体检报告书。 (3)申请直博者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3咨询电话:,83592066,83592729
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学历要求有所不同。同等学力申硕方式在职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院校库: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测评:
南京大学对报读本校在职研究生的人员是有一定的学历要求的,学校一般的录取对象为大专学历的人员,和部分旨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养的人员,学校对这类人群,并没有太过严格的学历要求。在职人员要参与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是没有学历方面的严格要求的。但对以后需要申请学位的人员,还需要只要取得学士学位,学位满年的人员。因为,在职人员要拿到更高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是必须要获得学士学位的。对于学历要求这一问题,在职人员并不需要有过多的担心,在职人员首要的是到学位授予单位研修学习,一旦取得学校研修资格,就能报名申硕考试了。参加申硕考试,学员需要至少取得学士学位,才能报名。总体来说,报读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没有具体的学历限制。针对参加申硕考试的人员,还需要满足三年的学士学位的要求。申请学位的人员,需要取得南京大学在职研修班结业证书;申硕考试成绩单科满60分;有发表一篇3000字的小论文;专业学术论文答辩通过,这四点要求。
需要!请认真学习附件“学位模块各角色操作手册”中学生部分,并将导师和答辩秘书的部分转发给对应老师!!!1、论文查重(只限非密论文),将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02_学号_姓名)发送至邮箱查重。查重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流程”。2、学生在新版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提出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管理”——确认照片、录入学位信息、录入论文信息。留学生的姓名和论文题目需要录入中文。学术成果发表小论文,严格对照网站填写说明,证明材料必须与系统里填写的信息完全对应!!!常见问题:1)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录用论文最多填写一篇。2)有检索号的必须要写检索号,SCI检索号为WOS号。不可只写SCI源、EI源;SCI必须写影响因子,分区和年份,不仅需要上传来源刊物证明,还需要上传影响因子证明。3)对已检索的SCI期刊论文,系统里填写的影响因子和年份必须跟证明材料里去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上的影响因子和年份保持一致。4)已录用的会议论文必须是有出版号(ISSN或ISBN)的论文集,来源不填EI,填其他。需要上传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和包含ISBN号的那一页、论文集中自己论文的第一页(页码和目录对应)作为附件证明。5)专利必须是北航的授权专利,只写1个,作者填北航。专利申请人整体排名需在前三,学生中排名第一。6)获奖成果:需是行政部门,政府部门认证;如国务院。7)作者超过3人的,超过3人部分以“etal”(英文)或“等”(中文)代替。3、导师审核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申请审核。4、检索证明:在图书馆开具发表小论文检索证明。带查重报告及检索证明到F824办理答辩评阅申请,由教务老师设置评阅方式、答辩秘书、查重比。5、教务老师设置后,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审批材料封面(表0)、申请表(表1)、导师意见表(表3)。注意:表0正反面打印,日期同表1申请人签名日期。6、答辩秘书录入评阅人信息。“论文评阅管理”——评阅专家指定。注意:答辩秘书录入完成后学生请告知教务老师在系统内审核。表5格式不可更改,正反面打印。表5一式5份,学生自行补充页码(5-1-1,5-1-2,5-2-1,5-2-2等)。 表5专家单位需和表4保持一致,必须写到二级单位。 参考附件电子签名示例,插入合格的电子签名。1)非盲审:由导师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答辩秘书老师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要求:共计5名专家,3名校外专家,不能是同一单位。2名校内专家,评阅或答辩必须有一位是学位分委员会成员,5名专家里面必须保证4名职称为教授且博导;只允许有1名教授非博导或者副教授博导。论文送审的周期为14天或10个工作日。(从表4打印时间开始计时,表4时间是学位申请审核通过的时间,如果时间少于14天实事求是即可。)2)盲审:由导师确定3名非盲评阅专家,答辩秘书老师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盲审论文到教育部盲审平台,盲审周期最长为50天。请答辩秘书老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评阅资格审查表(表4),论文评阅书(表5)。7、答辩秘书录入评阅结果。“论文评阅管理”——评阅结果管理。8、学生提出答辩申请。在学生页面的“论文评阅”传对论文修改意见的回复,打印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6)然后进入“答辩申请”中提交答辩申请。表6-1,6-2,6-3上传时需要保留格式,即保留边框。评阅意见汇总和修改意见回复,不要出现半页纸,整理成整页,签名栏在最下方。9、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答辩管理”——“答辩安排”。(答辩时间暂空)注意:答辩委员会至少含有3名评阅人,盲审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含有2名评阅人。若5名评阅人不含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必须含有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见附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10、导师审核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管理”——“答辩申请审核”。11、答辩秘书联系评阅或答辩委员会中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审核。(以分会成员审核角色进入)“答辩管理”——“分会委员审核”。(见附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12、完成以上流程后告知教务老师,教学副院长作答辩前评阅。需3个工作日左右。13、教务老师联系分会负责人作答辩审批。需3个工作日左右。分会负责人同意答辩申请后,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学生与导师确定答辩时间,答辩秘书重新提交答辩安排,教务老师在系统内进行分会审批。分会审核后,进入校会审核。校会审核需要5个完整工作日(或7天),本周一分会审核通过,最早本周六可以答辩。务必预留校会审核时间,合理安排答辩时间!14、校会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资格审查意见(表7)。注意:系统导出的表7三个签名后面带有日期。如线上答辩,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buaa.edu.cn)网站要求进行。15、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学生在系统中直接打印答辩委员会决议(表8)、答辩记录(表9)。16、答辩后按图片附件“审批材料顺序”整理全部评阅材料即封面至9-2页,交到F824,教务老师将审批材料送至分会负责人签字。注意:开题报告评审表,发表论文检索证明,专利证明需提供原件,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附件“博士常规评阅及答辩相关材料”中打印说明要求打印。
北航硕士论文答辩时长是15到30分钟。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得知北航的规定进入答辩会场要携带论文底稿、答辩提纲,面试时长在15到30分钟,面试问题在5到10个。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每年分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春夏秋冬季四次授予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安排如下:一、论文送审:(答辩相关表格点击下载)(一) 送审条件:1. 在规定时效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2. 发表学术论文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要求;3.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二) 操作步骤:1. 阅读《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 持以下资料到研究生科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1)发表的论文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有SCI/EI/ISTP收录的需附检索证明);浙大期刊查询:请参照《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2)填写完毕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3)结业证书(审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用);(4)硕士学位论文同意送审单(须经导师签字,并填写各项内容);3. 论文送审:(1)评审的三份论文由硕士生本人寄送,每份寄送材料包括:a.1本论文;b.《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1份;c.论文评阅专家聘书1份(点击下载)(填写完毕,在土木科技馆403建工学院党政办公室盖章)d.论文评审费:参照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酬金标准问题的通知2006年4月 ;(用小信封装好,信封到研究生科索取)(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以上(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果有一位以上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则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执行。论文评阅书由评阅人密封后交送审人带回,送审人收齐所有评阅书后在论文答辩前交研究生科审核。 二、论文答辩:1. 评阅书全部返回并同意答辩后:(1)持表决票和答辩聘书到研究生科审核盖章;(2)审核盖章前请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3)至少提前一周将答辩聘书和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手中;2. 由导师安排答辩。答辩前请准备:(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2天在所在院系范围内张贴答辩通告;(2) 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答辩完后请主席在“评语和表决结果”栏签字);(3) 表决票(5~7份);(4) 答辩记录(1份)(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5) 答辩酬金参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酬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3.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至少1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4.答辩决议请参照《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5. 答辩需在规定时间内,即: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10日前完成,否则会影响到学位授予。三、上交材料:1. 答辩结束后,按照研究生需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和装订材料(相关表格下载);2. 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12日将所有材料上交学院研究生科;3. 按照浙江大学档案馆发《关于拍摄2008届秋冬季毕业研究生和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位照片的通知》拍摄并上传学位照片;4. 下载离校单,去各部门盖章,其中“图书馆”、“档案馆”两栏先通过学位办主页(需要在校内操作)进行学位论文提交,之后在图书馆盖章,“研究生科”一栏不必盖。四、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凭离校单在研究生科领取学位证书。 注:1. 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如采用计算机打印,则须用“黑色钢笔”签名。 2. 答辩相关表格点击下载。3. 学位证书请于1、4、7、10月初到研究生科领取。4. 涉密论文要在答辩前提出申请,并办理好有关手续。涉密论文申请表可上“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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