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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杂志犯罪调查第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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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杂志犯罪调查第四季

麦克和佩顿从伦敦回来了,迎接他们的是一幅血腥诡异的场景:自由女神像的脸一片血污。CSI小组在自由女神像里找到一具女尸,穿着保安的衣服。麦克站在自由女神像的观景台上,浏览四周,发现了另一具尸体在河里漂浮。当尸体从河里拖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他的衬衫上写着一行字“还要再死两个人”,字用鲜血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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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全称“犯罪现场调查小组”,是一群刑侦专业人士,通过犯罪现场的指纹、毛发、血迹、弹壳、脚印、纤维、碎屑、尸体特征等客观实物,用最先进、高科技的手段进行材料分析,在“一切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合理推理,最终锁定凶手。

401. From the Grave (Sep 19 2005)402. Blood in the Water (Sep 26 2004)403. Prey (Oct 03 2005)404. 48 Hours to Life (Oct 10 2005)405. Three-Way (Oct 17 2005)406. Under Suspicion (Oct 24 2005)407. Felony Flight (Nov 07 2005)408. Nailed (Nov 14 2005)409. Urban Hellraisers (Nov 21 2005)410. Shattered (Nov 28 2005)411. Payback (Dec 19 2005)412. The Score (Jan 09 2006)413. Silencer (Jan 23 2006)414. Fade Out (Jan 30 2006)415. Skeletons (Feb 06 2006)416. Deviant (Feb 27 2006)417. Collision (Mar 06 2006)418. Double Jeopardy (Mar 13 2006)419. Driven (Mar 20 2006)420. Free Fall (Apr 10 2006)421. Dead Air (Apr 24 2006)422. Open Water (May 01 2006)423. Shock (May 08 2006)424. Rampage (May 15 2006)425. One of Our Own (May 22 2006)以下各集介绍,转自YDY Sfiles CSI专区,提供人:littleguy401. From the Grave (Sep 19 2005)墓园里发生一场帮派枪击案,Horatio 正好在附近的教堂里向神父告解,一件多年前发生有纽约的凶杀案还萦遶在他心中。枪声打断了他的告解,当他跑出教堂到达现场,发现一名已经囚犯死亡而押解囚犯的官员命危。调查之后发现线索指向一个叫Mala Noche的新兴黑帮组织,而这个黑帮的领导人视Horatio 为眼中钉。402. Blood in the Water (Sep 26 2005)一艘游艇在大西洋里著火,两个家庭中的成员跳入海中逃生却因遭到鲨鱼攻击因而丧生。403. Prey (Oct 03 2005)一群高中学生从Georgia路经迈阿密要到巴哈马群岛旅行,夜晚在闹区club一场狂放的party之后,一名女学生失踨了。第二天早晨她租的车子被发现,现场只留下血迹却找不到尸体。车窗外部的指纹说明某人在监视她,CSI发现车上被装设了一台针孔摄像机,因而发觉这名女学生曾在车后座和一名陌生男子发生过性行为。同时,Stetler 和Horatio 也因为之前在纽约的案件而有些许冲突。404. 48 Hours to Life (Oct 10 2005)一名23岁还是男孩模样的年轻人坦承在船上谋杀了一个女人,但Horatio 并不相信他的说辞。这名年轻人正被送往监狱,Horatio 必须尽快证明他的无辜,以免这名年轻人成为监狱中那些罪犯的猎物。调查中发现受害者正在办离婚,而且要卖掉那条船。正当Horatio终於解决这个案子,这名坦承犯罪的年轻人却在监狱一场动乱中刺死了另一个罪犯.....405. Three-Way (Oct 17 2005)在迈阿密五星级的饭店里面,一名24岁泳池服务生陈尸在饭店前的草坪上。调查发现死者在死前曾分别进入三名有钱妇人的阁楼套房之中,而这时也是三名妇人每年相约一起外出旅游的时间。另外Alexx 发现因为医生的过失而导致一名年轻女子的死亡;Horatio 亦察觉在部门中,有人想拖垮他的小组。406. Under Suspicion (Oct 24 2005)当Horatio的女友被发现陈尸在河边,他成为唯一的嫌犯。Horatio 坚定的相信陷害他的人是十年前他在纽约所追捕的一名连续杀人犯。同时Alexx 担心Delko 会因为缺钱而涉及一些不法的活动。407. Felony Flight (Nov 07 2005)本集为跨系列二部曲的第一部分,11月9日播出的 CSI:NY Manhattan Manhunt 中将作结尾。被判罪的连环杀手声称他埋尸於迈阿密,因此将他从纽约押解到迈阿密,在这其间他破坏飞机使之坠毁之后逃脱了。在飞机失事地点发生一场大屠杀并且他绑架了一名大学生。Mac Taylor 是最初在纽约拘捕这名脱逃犯人的人,这时也来到了迈阿密帮助Horatio 追捕这名凶手。408. Nailed (Nov 14 2005)一名刚和丈夫离婚的妇人,被发现死在前夫的家中,上半身和颈部被四根钉子所刺穿。在检视现场的过程中,Ryan意外的被钉枪打中右眼眼角,Eric带著他紧急赶往医院。在实验室,Stetler 因纽约的案件来找Horatio 的麻烦,这时揭露出二十年前Horatio 母亲的谋杀案和凶手之死。409. Urban Hellraisers (Nov 21 2005)三名戴著面罩的枪手冲入迈阿密一家银行抢,而Delko 这时人正好在现场。在一场枪战之后夺走了一名出纳员和其中一名抢匪的性命。调查很快发现,抢匪是分不清现实世界和暴力电玩的大学生,并且以此为乐。非常不幸的,他们的荣誉是建立在抢劫、强奸和谋杀。稍后Ryan 收到一些关於犯罪实验室的信息,令他震惊不已。410. Shattered (Nov 28 2005)毒贩在他自己Coconut Grove 的豪宅里被枪杀,出现在现场的嫌疑犯在被拘捕时吐露他曾卖大麻给Delko ,内务部的Stetler 也因牵涉到Horatio 而百般的刁难。至於枪击案,CSI获悉也许有两个枪手介入其中。并且,Calleigh做出一个关於她的工作的重要决定。411. Payback (Dec 19 2005)当一名在监狱服刑的强奸犯,通过DNA测试证明他并不是真正的犯人而从监狱释放,Horatio必须找到在六年前在这名妇女的新家袭击她的真正犯人,这时那名遭到误判的男子也对警察局提起诉讼。在实验室里,Alexx发现被认为在车祸中丧生的一名年轻妇女,实际上是死於拙劣的手术。Michael Shanks为本集中的特邀明星(不晓得他是谁)。412. The Score (Jan 09 2006)闹区的club里一个男人参加一场私人而煽情的派对之后,被发现死在其中一间卧房的衣橱中,在他的脖子上有很多冰凿刺出的伤口和字母L被写在他的胸口。这名受害者其实正参加一个教单身汉如何追女孩子的研讨会。这时,Delko 的姐姐Marisol 因持有五包大麻而被拘捕,Horatio 设法要掩盖这件事,但最终消息被部门之中的内鬼所洩漏。413. Silencer (Jan 23 2006)一个男人和一名在海滩观看舞蹈的女人被枪杀,Horatio 在男死者胸口发现属於Mala Noche 的纹身,这件案子很明显和黑帮有关。调查显露, 凶枪上使用了消音器。而当一种未知的药物在女死者的身上被发现, 调查的重心转移到制造它的制药公司。并且,Delko 也知道Horatio 正在和他的姐姐Marisol 交往。414. Fade Out (Jan 30 2006)在追捕一对鸳鸯大盗的过程中,发现一具尸体被人吊在吊桥上面,两支眼睛遭到枪击并且在他的口袋里发现放了张扑克牌 - Joker ,Horatio 相信这是犯罪组织所犯下的罪行。调查发现受害者在South Beach 经营五家最火的club,而用来杀害他的枪枝也牵涉到另一起犯罪组织所犯下的谋杀案。Ryan 因为视力问题发生一场车祸,Horatio 要求他去医院做彻底的检查。415. Skeletons (Feb 06 2006)Walter Resden 连续杀人案的重要嫌疑犯, 十一年前在纽约从Horatio 手中逃脱,现在又来到迈阿密。让Horatio 恐惧的是Resden 竟然正在和他涉嫌杀害一对夫妻的女儿约会。刚开始是在沙滩排球场地里发现一名男子的尸体,并且在受害者的喉头发现一把房子的钥匙,所有的线索都指向Resden 。回到实验室里,Natalia 担心她也许怀了Delko 的小孩。416. Deviant (Feb 27 2006)在Alexx 家邻近的地区,一名个登记在案的性犯罪者被四个人攻击后死在公园附近,并且被害者在死前涉嫌骚扰一名小女孩。调查显露,Alexx 曾散发海报警告那些父母这名性罪犯者现在居住在附近,Horatio 担心海报也许是导致这起谋杀的原因,并且Alexx 会因为这件事上民事法庭。417. Collision (Mar 06 2006)一名妇女开车撞上路旁的障碍物死亡,并且发现另一个人的尸体在后车厢里面。调查发现,有另一部车曾和这部撞毁的车子发生擦撞,并且有一条价值四百万美元的项链从犯罪现场被偷走。在实验室, 当Horatio 请求Natalia 帮忙调查这件案子的时候,她的隐藏的过去也逐渐的明朗。418. Double Jeopardy (Mar 13 2006)Stephen Rowe 在谋杀他的妻子的审判中,因为找不到尸体,很快的被无罪释放了,而这时Rowe妻子的尸体却浮出被弃尸的池塘。因一罪不能二审的原则,Horatio 的组员只好根据这个案件里的凶器 -刀子的一小截破片- 寻找其它可能的受害者。419. Driven (Mar 20 2006)三名头戴面罩的男人闯进Coconut Grove day spa 抢劫,其中一名妇女以胡椒喷洒器攻击歹徒因而遭到枪击。当Horatio 到达在现场,发现Marisol 也是这场抢案的受害人之一。抢匪后来又入侵其他妇女家中,让调查变得更加急迫。最后,Horatio 和Marisol 两人似乎做出一个令人惊奇决定。420. Free Fall二个兄弟在一个将被拆除的老旧旅馆里被枪杀,但其中之一并没有死,被两名闯入旅馆搜索记念物的学生发现。调查披露这起事件和毒贩洗钱有关,之前一对在银行外窃跑车和现金的鸳鸯盗Leo和Sienna也涉及其中。在此时这对鸳鸯盗成为媒体宠儿,但杀机从背后慢慢浮现,加上一心追求新闻的女记者,使CSI碰上更大的难题。Ryan同时担心,这名女记者不了解罪犯的本质,使她自己陷入危险。421. Dead Air一名被绑架的受害妇女利用行动电话打给陌生人求助,这通电话传到Horatio手上,很快的绑匪发现被害人在后车箱偷打电话,但整个案件已掌握在CSI手中。歹徒要求500万赎金,否则就要将被害人杀害。在实验室,对于Ryan约Natalia出去,Delko并没有反对。

《犯罪现场调查迈阿密篇第四季》故事开始于墓地,Horatio Caine正在教堂向神父告解,外面传了一阵枪声。..虽然破案,但也为季末做了铺垫。本季加入了CSIer的一些故事,Eric Delko被牵涉到大麻事件中去,遭到了内务部的调查。Ryan Wolfe一次调查中被针子射伤了眼睛,影响了视力。Horatio Caine因为Eric的事情认识了他的姐姐Mari,最后还结为夫妻。而这一季的主线是实验室里出现了内奸,谁是内奸也搞得实验室里人心惶惶,而这内奸会在第25集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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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9年2月,电视剧“CSI ”一共有15季。

1、《CSI犯罪现场调查第一季》——2000年10月

第一季是由杰瑞·布洛克海默执导,乔治·艾德斯、玛格·海根勃格等主演,讲述刑事警察局的法庭犯罪调查员如何在作案现场取得证据破案的故事。

2、《CSI犯罪现场调查第二季》——2001年9月

讲述的是一组佛罗里达州的犯罪调查员利用高科技手段和传统手段破获各种案件的故事。案件只是辅线,该剧主要讲述的是调查员们利用各种手段寻找证据、破获案件的过程。

3、《犯罪现场调查第三季》——2002年9月

讲述查员的名言是“死尸会说话”,他们利用指纹、鞋印、子弹壳、血迹、毛发、纤维、尸体伤痕等微小证据,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后,寻得破案的关键,解开谜团的过程颇有吸引力。

4、《犯罪现场调查第四季》——2003年9月

讲述一组刑事鉴识科学家的故事。剧中案件发生地点是设定在今日美国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事警察局的法庭犯罪调查员如何在作案现场取得证据破案的故事。

5、《犯罪现场调查第五季》——2004年9月

是由克里斯·卡特执导的警匪 犯罪作品, 玛格·海根柏格参加演出。讲述刑事警察局的法庭犯罪调查员如何在作案现场取得证据破案的故事。

6、《犯罪现场调查第六季》——2005年9月

是由威廉·彼德森、玛格·海根柏格等主演。讲述一个出租车司机和一个叫做沙麦的老挝乘客死于枪击,司机在车里,而乘客在车外的地面上,警察根据沙麦脚上的泥土找到了另一辆车和车上的一名死者诺伊的故事。

7、《犯罪现场调查第七季》——2006年9月

是由William Petersen参加演出。讲述太阳马戏团向以壮观惊人的演出而著名。不过,这次被惊吓到的却是马戏团的演员们的故事。

8、《犯罪现场调查第八季》——2007年9月

是由加利·杜尔丹参加演出。被一个连环杀手设计困在了内华达沙漠中的一辆车下,倾盆大雨很快会把她给淹死,而此时Gil Grissom男友兼老板,还有其他办案人员正全力营救她。Sara能否闯过这一关,一是要看那辆车的状况。

9、《犯罪现场调查第九季》——2008年10月

讲述一位海军上校死了,尸检发现他的胳膊上有非手术的切口,法医断定这和芯片有关,于是部长Jarvis指定Tony去调查此事。大家认为EJ是Tony调查的对象。

10、《犯罪现场调查第十季》——2009年9月

讲述Langston教授将继续在此领域各方面逐渐成长起来;本季中,我们还会迎来Sara Sidle的短暂回归;在绚烂之下涌动着黑暗潮流的、在人心欲望催发下从荒芜沙漠中诞生的赌城。

11、《犯罪现场调查第十一季》——2010年9月

故事讲述的是由几个侦探专家组成的犯罪现场调查小组,他们的主要日常任务是研究犯罪现场,发现蛛丝马迹以追踪罪犯。直到所有线条一一理开,这幅静态画面的再次出现,人们对其中的暗示才恍然大悟,一个故事也即告终结。

12、《犯罪现场调查第十二季》——2011年9月

该剧由Gil Grissom领导的拉斯维加斯警局犯罪鉴证科夜班组的任务是深入案发现场寻找种种蛛丝马迹,并利用最先进的科技手段,把表面上没有任何联系、没有意义的线索拼凑成不可辩驳的证据,抽丝剥茧重组案情,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的故事。

13、《犯罪现场调查第十三季》——2012年9月

该剧由特德·丹森 玛格·海根柏格、乔治·艾德斯、艾瑞克·兹曼达、伊莉莎白·哈诺伊斯等参加演出。讲述的是刑事警察局的法庭犯罪调查员如何在作案现场取得证据破案的故事。

14、《犯罪现场调查第十四季》——2013年9月

讲述了“CSI”通过犯罪现场的指纹、毛发、血迹、弹壳、脚印、纤维、碎屑、尸体特征等客观实物,用最先进、高科技的手段进行材料分析,在“一切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合理推理,最终锁定凶手。

15、《犯罪现场调查第十五季》——2014年9月

讲述了“CSI”如何在作案现场取得证据破案的故事。Finlay车上被放置了炸弹,与汽车安全装置相连,爆破人员不能砸玻璃拆除。匿名电话打给Russell,问Russell他是谁,答不出就引爆。而多年前西雅图的一个牧场,可能是第一犯罪现场的故事。

人物杂志犯罪调查演员

何瑞修·肯恩(Horatio Caine):大卫·卡罗素(David Caruso)饰演,是迈阿密戴德郡犯罪实验室的主管,曾经是炸弹拆除小组的警官,现在是鉴识分析师。他致力于保护善良百姓,尤其是对于妇女及小孩,部分影迷们开玩笑地称他为“全美妇孺之友”。他的招牌动作是戴上与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每一集都会表演很多次。 有人因为他淡出镜头的动作称他为 “何公飘”,甚至金凯瑞也曾经在电视上模仿过。在前三季里,何瑞修的背景故事(关于他弟弟的)慢慢地被揭露。在第四季里,在先前这条故事线结束后,另外一部份关于他的过去也开始被揭露。在编号408的“Nailed”这一集里,肯恩发现纽约的一个地方检察官开始调查他与杀母凶手被谋杀这件事之间的关联。第四季中何瑞修和艾瑞克的妹妹玛莉索有感情的发展,但两人短暂的姻缘随着玛莉索遭到枪杀而结束。而在第六季亦揭明过往他化名担任卧底时,曾经与一名护士发生感情,并生下一子凯尔,但凯尔却因为犯罪而在第六季的第一集被逮捕,整个第六季的剧情都是伴随他跟凯尔及其母亲的关系和凯尔所犯的案件展开。 卡莉·杜肯(Calleigh Duquesne):艾蜜莉·波克特(Emily Procter)饰演,弹道学专家,出生于路易西安那州达尼尔(Darnell),西班牙语十分流利,曾在图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获得物理学学士学位。在纽奥尔良警察局工作的时候,她有个绰号叫“子弹女孩”。父亲是个多次戒酒失败的酗酒律师,母亲据信应该还住在路易西安那。跟父亲感情很好,她爸爸叫她的小名是Lamb。第七季在办案中遭遇突发火灾,生命遇险,幸好在医院得到Alexx的抢救脱险。艾瑞克·戴可(Eric Delko):亚当·罗德瑞兹(Adam Rodriguez)饰演,指纹与药品辨识专家,土生土长于迈阿密,曾在迈阿密大学获得化学学士学位。母亲古巴人,所以西班牙语和俄语都很流利。是剧情设定中唯一有正式潜水资格的组员,当情况需要时,达可在小组里通常是扮演蛙人的角色。在集数编号410“Shattered”这一集里,达可被控藏匿毒品因而危害了他的工作。不过后来证实他买这些药是为了帮助他重病的姊姊Marisol减少癌症的疼痛。他在第五季中差点因恐怖分子枪击而身亡,最后在危急关头被一剂强心剂救回。而第七季的剧情也揭露出他的父亲乃是一名黑道大豪,并雇佣杀手要将他除掉,直到第八季为止这些事情才告一段落,同时也让艾瑞克心生对短暂生命的无奈,而退出CSI行列。但在第八季客串部份演出,最后几集更是密集现身,于最后一集(24集)向何瑞修提出重回CSI的要求,何瑞修接受请求,艾瑞克重回CSI。 雷恩·沃夫(Ryan Wolfe):强纳森·托哥(Jonathan Togo)饰演,是一个想进入实际鉴识工作的基层巡逻员警。何瑞修雇用他以递补已殉职的史毕的位置,因为他不仅有足够的技术,而且他平时有注意保养他的配枪——史毕就是忽略了这个防备措施才殉职的。他了解到自己永远无法取代史毕的地位,只能尽力地成为小组的一员。沃夫首次出现在“Under the Influence”这一集,不过直到“Hell Night”这一集之后才变成常态演出。在集数编号408的“Nailed”这一集里,雷恩的右眼眼角被钉枪射中,伤势初期对他并未造成影响,但之后一段时间沃夫发现他的视力出现了问题,经就医检查后发现是钉子造成的感染。但之后并无大碍了。沃夫在新一季,第五季第22集因为赌博而被开除了,第六季又重新归队。娜塔莉亚·波娃·薇丝塔(Natalia Boa Vista):伊芙·拉茹(Eva LaRue)饰演,第四季才加入实验室的拉丁美洲裔DNA分析员,主要任务为分析关于悬案以及旧案的DNA证据。由于她的联邦雇约的限制,所以只能处理非热门案件或是悬案。在第五季中已被扶正。曾经有过一次因家暴而结束的婚姻,而和艾瑞克也有一段暧昧的关系,而在第四季末也证实她原是检察官办公室所安排的眼线。第五季角色更加重要,成为正式的鉴识人员,已不是配角了。Walter Simmons:奥马·班森·米勒(Omar Benson Miller)饰演,在第八季第三集出场,夜班的犯罪现场摄影师,在Travers出庭当专家证人的时候就身兼数职,调往日班和何瑞修·肯恩的小组一起工作。法兰克·崔普(Frank Tripp):雷克斯·林恩(Rex Linn)饰演,重案组探员。前几季偶尔出现,在第四季变成常态出现的角色。 泰勒·简森(Tyler Jensen):布莱恩·波斯(BrianPoth)饰演,实验室技师,专长是多媒体分析。瑞克·史特勒(Rick Stetler):大卫·李·史密斯(David Lee Smith)饰演,第2季开始出现,内务部警官,何瑞修的死对头。后来他与椰莉娜交往,不过她在第3季结尾时与她丈夫一起离开。他对肯恩相当不友善,据信是因为后者取代他晋升为组长的挫败感使然。他认为肯恩一定是搞了一些“小动作”才获得这个职位的。在第八季23集被证实是警方的内鬼,不断偷窃各种扣销的证物变卖牟获暴利。麦欣·薇乐拉(Maxine Valera):波提·安·布莉丝(Boti Ann Bliss)饰演,DNA分析师,第2季开始出现。在第3季因把性侵被害者资料输入系统而被停职,于第4季再度出现。彼得·艾略特(Peter Elliott):麦克·西尔弗(Michael B. Silver)饰演,第2季开始出现,美国特勤局经济犯罪部门的探员。约瑟夫·凯尔(Joseph Kayle):小莱斯里·欧多姆(Leslie Odom Jr.)饰演,第2季开始出现,实验室技师。亚伦·彼得斯(Aaron Peters):亚曼多·维得-肯尼迪(Armando Valdes-Kennedy)饰演,第3季开始出现,实验室技师。丹·库柏(Dan Cooper):布兰登·费尔(Brendan Fehr)饰演,第4季开始出现,新来的影音分析师,于第六季第四集时使用已过世史毕的信用卡,触犯法律,因而离开实验室,并对卡莉怀恨于心,制作针对卡莉的恶意网站,公布她的个人信息并导致卡莉被坏人绑架。吉姆·马肯(Jim Markham):约书亚李欧纳(Joshua Leonard)饰演,只在402、404、410这三集里出现过,负责检查枪械和子弹,三集里都只有和卡莉有对手戏,是一个很懒散的人,因为常常把证物放著而不进行检验而被卡莉教训,还曾经认为“毒贩枪杀了毒贩,这是没有受害人的案件”,在没有他出现的一些集数中,从小组的对话中得知他经常请假或不见人影,要让其他人来代替他的工作,410之后应该是被调走了(410中卡莉曾提过可以把他调走)。另外,演员Joshua Leonard也曾参演CSI:NY的105,饰演其中一个嫌疑犯。 梅根·唐那(Megan Donner):金·迪兰妮(Kim Delaney)饰演,出现在第1季前10集。曾经担任何瑞修现在的职位,在哀悼完丧夫之痛后回到工作岗位之后降级成为一个调查员,但是之后还是因为受不了丧夫之痛所造成的压力而离职。她的角色在第1季第10集之后离开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她和卡罗素之间合作默契不够,缺少共同语言。提姆· “史毕”·史毕铎(Tim Speed Speedle):罗瑞·寇克兰(Rory Cochrane)饰演,出现在前两季。证据追踪与压痕专家,出生于纽约州西拉鸠斯市(Syracuse),曾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生物学学位。史毕在第3季第1集“Lost Son”一开始就在任务中阵亡,剧中他的武器在枪战时故障。他的角色离开的原因是因为本人的请求。寇克兰希望可以发展他的电影事业,而且他不是很喜欢电视系列剧冗长的拍摄行程。在604当中重返,饰演因Eric第五季中脑部受伤,而产生的史毕的幻觉。椰莉娜·沙拉斯(Yelina Salas):苏菲亚·米洛斯(Sofia Milos)饰演,出现在第2、3季。一个常常跟CSI一起调查的重案组探员,也是Horatio弟弟雷蒙的妻子。但在嫁给雷蒙之前她曾和Horatio试着交往过,由于知道了Horatio已经有了一个女儿所以不再和Horatio有来往。她后来与何瑞修的死对头——内务部的警官瑞克·史特勒(Rick Stetler)交往。在第3季最后发现她的丈夫雷蒙其实并没有死,为了确保他的安全,她带着儿子与他一起前往巴西躲藏。艾利丝·伍德医生(Alexx Woods):甘蒂·亚历山大(Khandi Alexander)饰演,迈阿密达德郡的验尸官。艾利丝的医生生涯从当一名实习医师开始,后来她离开纽约来到迈阿密担任验尸官。她有一个古怪的习惯就是在验尸的时候跟尸体讲话,通常是想要让死者死后可以更为安详。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在第六季19集,由于儿子陷入凶杀案,而退出实验室。在退出实验室后他成为医院义工,在后来的不少剧情中皆有出场为人员手术治疗的戏份。塔拉·普莱斯医生(Dr. Tara Price ):美嘉琳·伊丝昆沃克(Megalyn Echikunwoke)饰演,自第七季加入的新角色,也是接替退出的Alexx医生的迈阿密达德郡的验尸官。在第七季中曾不断出现偷取实验室药物证据的伏笔。直到同一季后期偷药的行为才被视作造成Julia在实验室持枪恐吓的起因,而以重大偷窃最及盗窃损毁证据罪被捕。玛丽莎·戴可(Marisol Delko):Alana De La Garza饰演,为艾瑞克·戴可(Eric Delko)的姊姊,四季12集中因为购买海洛因被捕,在何瑞修帮忙下脱罪剧末玛丽莎邀请何瑞修共进晚餐,两人开始正式交往,四季23集中和何瑞修结婚步入礼堂,在四季24集中遭Antonio Riaz的手下Memmo Fierro枪杀身亡,五季一集中何瑞修和艾瑞克一路追杀到巴西,在直升机停机坪旁何瑞修正当防卫下杀了Antonio Riaz。约翰·哈根(John Hagen):霍特·麦考兰尼(Holt McCallany)饰演,第1至3季中出现,重案组探员,有情绪与心理方面的问题。他与卡莉在第2季曾经交往一段短暂的时间。在第3季结尾的时候,他先是在办案现场悄悄用抢指卡莉的头并拉下击锤,最后在卡莉进行扳机声音甄别实验的弹道实验室举枪自杀,当时卡莉也在场。艾得莉·莎薇拉(Adelle Sevilla):汪达·狄耶稣(Wanda de Jesus)饰演,第1季中出现,拉丁美洲裔的重案组探员,常常跟CSI小组一起出任务。她大约演出了10集。Jesse Cardoza:艾迪·斯比安(Eddie Cibrian)饰演,1973年6月18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Burbank,在第八季第一集中艾瑞克·戴可从沼泽区脱险后,以回顾的方式登场,Jesse Cardoza因为妻子被其外遇对象Tony Enright谋杀,Jesse侦办该谋杀案中的关键证物遗失,背负上不名誉的罪名而请调迈阿密,剧中八季一集中又调回洛杉矶同时推荐了圣皮特分局的提姆·史毕。第八季十六集才在何瑞修·肯恩的帮助下恢复了声誉。在第九季第一集中,因实验室被放入毒气,虽然其他人平安无事,但唯有他因头部撞击及吸入过多毒气而死亡。

寇瑞·斯托尔(Corey Stoll),1976年3月14日出生于纽约上西城,毕业于纽约大学提斯克艺术学院,美国男演员1。2004年,斯托尔通过在犯罪电视系列剧《犯罪现场调查》中亮相而出道;2011年,参演喜剧片《午夜巴黎》,并凭借该角色获得第27届独立精神奖最佳男配角提名2;2012年,寇瑞·斯托尔参演美剧《纸牌屋第一季》3,并凭借在《纸牌屋第一季》中的表现获得第71届金球奖电视类最佳男配角提名和第18届金卫星奖电视部门最佳男配角提名;2014年起,斯托尔主演美剧《血族》1。

人物杂志1992年第2期

《人物》杂志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期刊读物。从1974年至今,为广大的阅读爱好者提供了丰富而有趣的内容。从最开始的初衷是为了讲述一些平凡人的不平凡的故事,到现在已经成为了美国文化的一部分。那么技术,历年人物杂志中最性感的男人中,有哪些我们最喜欢的男男神呢?

一、马克 哈尔蒙

马克哈尔蒙是美国的一名知名演员,他出生于洛杉矶,毕业在加州大学。1987年结婚,并且育有一子一女。马克哈尔蒙的魅力不受年龄限制,他一直是美国影集的宠儿,因为他经常扮演正义凛然的角,色和好莱坞的英雄形象相似,所以很多人提到正义的角色的时候,首先都会想到他。

二、汤姆 克鲁斯

汤姆克鲁斯不仅在美国人出名,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属于家喻户晓的一个巨星。他不是一个天赋型的演员,但是对于事业非常努力,他的成功是靠自己的不断学习与苦练,克服自己的弱点,并且常年学习,坚韧不拔。汤姆克鲁斯最经典的作品是碟中谍系列,算是他的一个经典形象了。到了2020年左右,汤姆克鲁斯虽然看上去比较苍老,但依然是一个非常有气势的帅哥,看上去就很有明星范,同时他的保养也是比较好的。

三、布拉德 皮特

很多人知道布拉德 皮特这个名字是最初的好莱坞4公子。4个人有汤姆克鲁斯,约翰尼德普,布拉德皮特,威尔史密斯。作为地表最性感的男人,是想有谁可以抵挡得住布拉德 皮特这样优雅而又狂烈的双重荷尔蒙冲击。皮特刚出道的时候就已经获得了很多导演的喜欢,他最经典的电影是燃情岁月、搏击俱乐部。同时他也是靠搏击俱乐部第1次获得了奥斯卡的提名。

最性感的男神必须是彭于晏小哥,努力工作还能抽出时间健身,保持健康的男演员才应该是受到大众推崇的榜样和男神。

王鹤棣只是二线明星,但他在娱乐圈的资源非常好,拍的许多电视剧都是热度高的大IP剧,比如《流星花园》;参加的综艺节目也是当前最热门的,比如《天天向上》、《亲爱的客栈》等。就连时尚资源他也不比别人不差,合作的杂志是一线的,代言的几个品牌,比如HERA、Bench等,也都是小有名气的。

1996年获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08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8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研究方向为清史。著有《康熙皇帝一家》、《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清代卷》(合著)、《康熙帝本传》(合著)、《历程 制度 人》。学术论文有:《关于康熙朝储位之争及雍正继位的几个问题》《清史论丛》第六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允禵储君地位问题研究》《清史论丛》1992年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隆科多事迹初探》《清史论丛》1994年号辽宁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索额图研究》《清史论丛》1996年号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盛世初叶(1683-1712)的皇权政治---对明珠晚年的个案分析》《清史论丛》1999年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清朝皇位继承制度特点研究》《清史论丛》2002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清朝权臣与皇权的关系及其特点》《清史论丛》2003--2004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清朝后妃制度的发轫》《清史论丛》2005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朱天保上书事辨析》《清史论丛》2007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清代后妃二三事》《紫禁城》1990年第2期《康熙四十八年的热河洪水》《紫禁城》1990年第4期《允禵与小呼毕勒罕的交往》《紫禁城》1991年第1期《清代皇帝在位与生卒》《紫禁城》1991年第3期《清代帝王之家掠影》《紫禁城》1991年第4期《两皇子夜审索额图》《紫禁城》1991年第5期《允禵西征见闻》《紫禁城》1991年第6期《清朝皇帝的学识与喜好》《紫禁城》1991年第6期《清初传奇人物苏麻喇姑》《紫禁城》1992年第1期《清帝谒陵》《紫禁城》1992年第2期《康熙朝三起偷盗案》《紫禁城》1994年第3期《皇子生病之后》《紫禁城》1995年第2期《成就两代帝业的孝庄文皇后》《紫禁城》1995年第3--4期《康熙帝宫中节约的措施》《紫禁城》1996年第2期《成就两代帝业的孝庄文皇后(续)》《紫禁城》1996年第4期《权臣索额图的身世与家事》《紫禁城》1996年第4期《清初政坛上的明珠》《紫禁城》1997年第4期《领袖高门国舅之家》《紫禁城》1998年第2期《宽耶,严耶?康熙帝驭臣之道》《紫禁城》2006年第1期《三百年前的翊坤宫主人》《紫禁城》2009年第6期《关于清代宫廷史研究的几点思考》《紫禁城》2010年第3期《废太子允礽一家与咸安宫》《紫禁城》2010年第7期《敢有担当的勋戚父子》《紫禁城》2011年第4期《翰林院检讨问斩平则门》《紫禁城》2011年第5期《废太子允礽与郑家庄》《紫禁城》2011年第6期《理亲王弘晳与郑家庄》《紫禁城》2011年第7期《顺治自卜陵地与雍正另辟陵区》《故宫博物院院刊》1992年第4期《苏麻喇姑与康熙帝》《故宫博物院院刊》1995年第1期《董鄂妃的来历和董鄂妃之死》《故宫博物院院刊》1994年第1期《康熙晚年的秘密建储计划》《故宫博物院院刊》1991年第1期《〈十八世纪满洲人口和家庭的状况〉介绍》《清史研究通讯》 1985年第2期《苏麻喇姑研究》《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2期《雍正杀子辩疑》《清史研究》1992年第3期《清初权力之争中的特殊角色--汤若望与顺治帝关系研究之一》《清史研究》1999年第3期《论清朝的储权》《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同福夹道话佟府》《北京档案》1997年第3期《目耕园的第一位主人》《北京档案》1997年第9期《康熙教子》《北京档案》1997年第11期《从一则清代民谣谈起》《北京档案》1997年第12期《耍拐与嘎拉哈》《北京档案》1997年第8期《顺治帝的童年时代》《满学研究》第四辑1999年《乾隆帝内禅研究》《满学研究》第五辑2000年《满学家屈六生教授》《第三届国际满学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满文档案所见允题皇位继承人地位的新证据》《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3期《历相三朝的满族耆宿—马齐宦海生涯的若干特点》《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清初三大疑案探密》《中国青年报》1995年6月10日《1995年清史研究概况》《中国史研究动态》1996年第11期《顺治帝的幼儿时代》《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6期《康熙统治方针的一次重大调整》《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顺治帝的少年时代》《庆祝王锺翰教授八十五及韦庆远教授七十华诞学术论文合集》黄山书社1999年《明清皇权高度集中与强化的历程----以明内阁、清军机处为中心》《中国史学》第9卷1999年《后金八王共治国政制研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康熙帝教子论析》《满族研究》2001年第1期《关于雍正帝毁多于誉的思考》《清史论集》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5月《清初后妃中的“复嫁”群体》《满学和北京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摘要集》2004 年《2004年度清史学科发展前沿报告》《人文社会科学前沿扫描》《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5年8月25日《关于清初后妃改嫁问题的考察》《明清论丛》第七辑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版《从咸安宫到郑家庄:皇太子允礽废黜之后》《历史档案》2009年第11期《满文档案与清代人物传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七集,2011年《康熙嫁女》《一些后妃的独特经历》《清代历史研究稳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环球人物杂志第14期

停刊的原因较为复杂,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停刊报纸1.经济的原因,例如遭遇经费困难;又如原材料(如纸张)价格上涨,市场竞争等引起发行量的减少,经营出现赤字等。比如国际金融危机后。2.社会环境的原因,例如由于刊物所处市场的不景气、阅读群体的变更和流失(如近些年一大批计算机与游戏类杂志在互联网的冲击下纷纷停刊);又如突发性的事件如战事。3.内容与立场的原因,例如由于政治立场不同被迫停刊;又如刊登有违法律和道德的内容而停刊(如英国《世界新闻报》)。4.出版方和管理方面的原因,例如出版组织发生破产或重组而停刊;又如违反期刊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期刊擅自出版增刊、出版的增刊与正刊的宗旨、开本和发行范围不一致。

环球人物杂志社。《环球人物》主要是将一些名人身上发生的事情,其中在太原市的环球人物杂志社有售卖。《环球人物》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是国内最权威、最可读的人物期刊。

环球人物停刊原因是社会环境的原因,由于刊物所处市场的不景气、阅读群体的变更和流失(如近些年一大批报纸杂志在互联网的冲击下纷纷停刊);《环球人物》杂志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是综合时政期刊之一。自2006年创刊以来,《环球人物》杂志凭借采编能力,成功策划一系列热销选题,受到各界读者广泛好评。在新媒体时代,《环球人物》逐步发展成为人物报道全媒体平台。

环球人物》杂志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是国内第一份具有全球视野的人物类期刊。依托《人民日报》的资源优势,《环球人物》300余位国内外记者遍访全球,追踪报道世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热点人物,为读者反映全球时事,解读人生智慧,揭示成功秘诀。 《环球人物》全国发行,全彩80页,每月逢6日、16日、26日出版,

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研究论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何为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犯罪目标从特殊群体扩大到普通群体,早前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公务员、医生、教师等收入稳定的职业群体,现在则扩大到普通民众,任何人都可能中招;涉案信息种类繁多,囊括身份资料、通讯资料、车辆资料、职业信息、银行卡信息、行踪轨迹信息、住宿信息等;信息提供者通常为“内鬼”或者“黑客”;犯罪主体集中于投资公司,通常是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推销、拓展业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与电信网络、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愈发严重。

犯罪手法简单、来钱快、成本低

信息提供者通过简单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即可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信息收受者只需低价便可大量收购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分子法制观念淡漠

不少犯罪行为人为大学专科乃至重点大学本科学历,却缺乏基本法制观念,错误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

相关单位监管存在漏洞

部分单位缺乏切实有效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对内部人员保密培训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惩治力度不够;同时,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技术体系不够完善,安全防范功能落后,难以抵挡专业网络犯罪的攻击盗取。

公民保护个人信息意识薄弱

不少民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资料时不够慎重,点开网络链接不够警惕。

法官建议:

相关单位应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应做好信息泄露防范工作,提高系统监管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内部人员管理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公民应增强个人信息保密意识。妥善保管个人重要证件,丢失身份证件、驾驶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后,应第一时间挂失报案。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的个人资料,切莫点开来源不明的网络链接,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收取快递包裹后应及时涂抹包裹上面的个人信息,网上购物等时应使用化名,以防泄漏个人信息。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 索引序列
  • 人物杂志犯罪调查第四季
  • 人物杂志犯罪调查演员
  • 人物杂志1992年第2期
  • 环球人物杂志第14期
  • 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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