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是个小太阳
吃生鱼片的猫
可以不去,可以毁约。但是出于道义和对人品负责,一旦你接受了最好是去。公司向员工发放Offer 是一种要约的法律行为,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但offer不等同劳动合同,所以雇佣双方会在约定的期限内另行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两者在条款上产生矛盾一般以劳动合同所列条款为准。收到offer就代表确定入职条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重新谈的。收到offer就表明,你认可了此前双方洽谈商议的薪酬和福利制度,已经与该公司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一致。如果你想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调整一下你的薪酬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建议先去公司上班,并在试用期快结束时,和公司相关负责人商谈转正是否能进行相应调整。只要你在试用期表现得足够好,后续转正商谈提出的合理、能被接受的要求,公司都是会满足的。
你好,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入职,现在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了,如果你不想去了,这属于你单方面违约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他先报的那个学校录取了他,那他就不能去北京上了,因为他的档案已经被学校提走了,要想上北京就只有再复读一年了,另外北京师范是一本,他没报可以说是已经错过了
是没事儿,但人家给你发了录用通知,不去给人回个电话或者电邮这属于基本礼仪或者职业道德。
可以,如果不去报道,学校会将你视为退学处理。你的档案不会跟着大学走了,如果你复读,然后再上另一个大学,当你报道后档案会跟着你到那个大学去,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原因是:签了OFFER,其实质就是承诺,代表你已与公司达成将要到公司入职工作的合意。所以,根据契约精神,签了OFFER,原则是你是要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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