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爱吃草
pinguo0911
1:网络上的只要作者著名不得转载,杂志未通过作者授权,那就是违反知识产权(前提是此作者的文章是原创的,不是的话没用)2:杂志发表的文章发到网络上,还是违反,授权是可以的。要经过作者同意,才能出书。3:如果跟杂志社有协议,如果接受你的文章,你不能再转给其他地方的话,那就不能放在网上。
月影星云
1 要看在哪里发表的,网上发表也分很多种2 如果是自己的博客,那么 版权还在自己这里当然可以发表啊3 如果投递到网络杂志那里,也要看下他们的规定,如果允许多次投稿的话,也是可以投杂志社的
金弓木小火
不可以的, 投稿期刊有个默认发表问题。即你给某杂志社的期刊投稿,他会默认你已经同意他发表你的文章的(这种默认是有法律支持的,而非行业潜规则),只要他认为你的文章可以发表就无需在征得你的同意,可以直接发表了。所以如果多家杂志都刊载了你的文章,那你就要承担一稿多投的责任了。
尘封1205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期刊投稿投稿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先来说一下,给好几个杂志投稿分为哪些情况。为了避免在一根绳上吊死,多投几家。如果用电子邮箱投稿,虽然很多杂志要求3个月未收到回复才能另投,但实际上业内默认的时间
不可以,但是要是文章被原来的单位拒收了就可以了
可以的。很多会议获奖的论文,投稿到杂志时,都是注明了文章曾获得**奖!这不算一稿两投。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理论上还无法算做公开发表的文章。这就好像,发表的论文可以拿
应该能吧,谁知道会会被启用呢
不可以容易出事会被拉人品行不端黑名单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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