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258
宇宙无敌的猫
脚注或尾注内容一样,任选其中一种使用,没必要重复。脚注或尾注哪个都不能代表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要单独列出。一般,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脚注或尾注还可以是对正文引注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说明,或名词术语的定义等。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写作中可参考的、资料,参考文献是论文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那些与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文献资料和资料的来源。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列于论文的末尾,其中所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借鉴过、引用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包括书、文章,引用过的原话等。私人通信和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列入参考文献,但可紧跟在引用的内容之后作脚注或尾注。
难得明白
我也在纠结注释和参考文献的问题,正好把刚刚看到的分享给你。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规定似乎已经清晰明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事实是,由于规定的并未精确到位以及以往的习惯,学术论文的作者以及期刊编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太多的随意与混乱。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教育研究》(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03年第1 期P30: 注释: ①樊浩教育伦理本性与伦理精神前提[J]教育研究,2001,(1) ②王小锡经济论理与企业发展[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66- …… …… 注1的正文内容为: “最近,樊浩教授撰文专门探讨了‘教育的伦理本性与伦理精神’问题”,提出了伦理精神是教育共同体的人文本性的核心,教育共同体是一个伦理实体的重要论断。①(P25) 可以看出,这里的“注释”,如果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分明就是“参考文献”,但又采用了“注释”的外在形式――用数字加圆圈标注。 我们再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2004年第6期中的几例: 及至中世纪,基督教徒也高举自由主义旗帜,宣扬“耶稣就是一个自由探索原则的提倡者,一个创建文明的伟大英雄,正式他使人类从迷信中解放出来” [1](83) 。(P5) 在这里,直接引文被处理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弗里德利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P8) 再看: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才说,自由作为一种普遍精神,作为现存世界、自我意识以及人之根本意志的根本性规定,就像“重力是物的根本性规定一样”,不仅为自然界所固有,也为人类所固有;而且自由只有作为意志、作为主体才具有现实性。(P5) 然而,这里对黑格尔观点的间接引用,既没有标为参考文献,也没有标为注释。 我们再看: 所以在英国尽管也有排除司法审查的规定,但法院总是根据“越权无效”的原则使排除司法审查的法律条款要么完全不发生作用,要么只在一个小范围内发生。① (P49) 这里则被处理为注释,排于当页地脚: ①参见[英]威廉·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52页。(P49) 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出,不同杂志对参考文献与注释的理解不同。即使同一本杂志,在引用的问题(包括直接引文、间接引文和观点的引用等)上,有的处理为参考文献,有的处理为注释,有的则既不作为参考文献,也不作为注释。这一问题上的随意与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概而言之,关于“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分,无论作者写作还是编辑对文章进行编辑处理,大致经常遇到以下一些问题,例如:引文究竟属于参考文献还是注释?吸收、借鉴或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应当如何处理?参考文献和注释是否有必要都具体到页码?参考文献与注释在文中的为止如何安排?等等。
脚注是指你文章但中完全引用别人的东西,而参考是你看了那些资料对你写论文有启发的有帮助的。脚注是标注在每一页的下面,参考文献是放在论文后面的。
如果引用了文献中的内容,必须要标注,要不就算您抄袭了
脚注中标记的是你引用过的文献,参考文献中写的是你在写论文时看过那些著作、期刊杂志或者报纸、论文,这些著作论文等你可以不引用。也就是说,脚注中内容必须出现在参考文
脚注和参考文献不需要一致。参考文献不用解释,就是参考过的或者直接引用的文献,做出标注,一般写于文章末尾;脚注一般写于每一页的最后,主要运用于对数字或者某句话或者
论文脚注当然不是全部都是参考文献,脚注就是可以附在文章页面的最底端的,对某些东西加以说明,印在书页下端的注文。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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