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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大鲨鱼鱼
首页 > 论文问答 >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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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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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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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电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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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记忆02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个人作品,不懂稿酬所得征税的问题,请问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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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zhuo1986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第三条第三款:“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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